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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条例心得【汇集20篇】

疫情发展迅猛,令人担忧。武汉的动态,牵动着全国乃至国际的目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干部考核条例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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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讲政治有信念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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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10点,执法局党支部召开以“讲政治、有信念,做合格共产党员”为专题的学习讨论会,局领导及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并先后发言。

副局长苏梅花以做“讲政治、有信念,做合格党员”为主题,从三个方面交流她的学习心得。一是加强学习,始终牢记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要求。做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党的理论方面的学习,在爱国、爱党、爱工作岗位方面讲政治,才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修养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情怀。二是增强“两学一做”的自觉性、自律性。要在实际工作中锤炼自己的党性修养,在“两学一做”上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自觉勤政清廉、无私奉献,做好表率,深入推动“ 两学一做”活动。三是把“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动力。

环卫大队马兰花、市政所王天龙、执法大队马鹏斌、法律法规室吴占全,从工作实际出发,就如何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如何做合格党员进行了讨论发言。他们一致认为做合格党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把“讲政治,有信念”贯彻到工作中,做职工的知心人,时刻把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二是要把“讲政治、有信念”铸入到作风上,做领导的好帮手,为领导分忧,在工作中为领导出谋划策。脚踏实地把平凡的工作做的不平凡。三是要把“讲政治,有信念”落实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坚持杜绝权钱交易,在内心筑起法纪的防腐墙,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

通过研讨学习,全体党员干部通过此次专题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对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加坚定政治信仰。大家一致表示,要坚持学以致用,重点落实到行动中,始终以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最后党支部书记马卫国就“两学一做”学习专题学习讨论做了总结。要求全体党员将“讲政治、有信念”回归到本职工作,立足岗位、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活着就要给社会多做奉献,在社会上做个有用的人。要求各队、室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努力把老百姓的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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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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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庐江县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突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主题,把党内监督条例精神贯彻融会到“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去,并结合实际提出五项要求做好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与当前工作衔接,扎实推进党内监督条例学习活动。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有清醒的认识,提高标准、端正态度、下定决心,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动真格、求实效,确保学以致用,严格执行。

二要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不断深入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监督条例》精神与当前“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基础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学习《条例》贯穿教育活动始终。

三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党内监督不是关起门来监督,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普通党员和群众,开门搞监督,通过各种方式深入普通党员及群众当中,收集广大普通党员及群众的意见,确保听到真实意见,助推党内监督取得实效。

四要不断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督。监督不是“嘴上功夫”,要有制度护航。制度确立了,就要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在组织学习《监督条例》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发挥传统和新制度的优势,切实查摆问题,做到边学边督,真正使党员干部做到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

五要统筹兼顾,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助推全局工作。注意统筹兼顾,认真贯彻《监督条例》,发挥党内监督威慑力,形成良好的党内监督风气,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把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学习活动与宣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政策结合起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实际工作的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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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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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和“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党员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把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成绩单”同日常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常态化的制度约束机制,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饱食终日、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戴上“问责紧箍咒”。

心中明责,才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论是党员干部身处何种要职、地位,都必须清楚肩负的责任。履职尽责、一言一行都饱含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只有明确职责,才能满腔热忱地去创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共产党人的风采。像“太行新愚公”李保国同志那样心系使命,自觉把“责任”扛在肩上。他扎根太行深山30多年来,踏遍了太行山区的每一道沟沟坎坎,始终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保持纯正质朴的百姓情怀,自觉把百姓当亲人,与百姓心心相印,心里装着百姓,凡事想着百姓,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担当精神,造福一方百姓。

心中有责,《问责条例》就是从严治党的利器。党员干部失责渎职就必须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时刻牢记使命,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对“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准则》、《条例》等党纪条规,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教育中,认真查摆自己的思想、行为,带着问题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身体力行去践行。

但是长期以来,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成绩单”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致使“四风”问题、消极腐败现象等顽疾,依然是“我行我素”。王岐山同志曾经说过:“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中央对大案要案等腐败分子的查处和严惩,更加表明了从严治党的决心,惩前毖后,刮骨疗毒,进一步使党风、政风好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多一点担当少一点推诿、多一点责任少一点扯皮,率先垂范,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再一次明确告诉党员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剑指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把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成绩单”同日常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也纠正了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的“多干多错,不干没错”的错误思想认识,以及无利不起早的功利思想,同时还告诫一些“太平官”既要“权、利”,又不愿担责的熬混思想,让“问责”制度越来越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

治“顽疾”必需“问责”。为此,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要同当前“两学一做”教育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牢记誓言,初心不改,理清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自觉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里。清白做人,干净担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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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纪检干部四个意识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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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新实践,孕育着不断创新发展的新理念。站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方位,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响亮提出“四个意识”,为凝聚全党统一意志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中央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得出的“五条体会”,贯穿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十八大以来丰富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践行“五条体会”,对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结提出“五条体会”,是“四个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总揽全局、率先垂范,要求了多少,自己就做到多少,事事想在前、干得实,为全党树立了榜样。党中央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央纪委打牢“四个意识”、得出“五条体会”的重要指引和实践保障。我们看到,“五条体会”中既有对强化党章意识、坚持德规相依的管党治党规律的准确把握,也有对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理解,既有对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理念创新的独到阐释,也有对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实践“四种形态”的权威解读,还有对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和厚植党执政基础的前景展望。所有这一切,都是对照党章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找偏差、喊看齐”的经典范例和必然结果,是“四个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具体表现和生动说明。

深入领会“五条体会”,必须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和遵循。“四个意识”着眼于坚持党的领导,向全党吹响了“向中央看齐”的集结号,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记遵行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条体会”着眼于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深刻提炼,其根本目的也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五条体会”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最好坚持,是对“四个意识”的最好坚守,有着极其深刻的政治内涵和实质要求。学习领会“五条体会”,必须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思想武器,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变成看齐的过程,把学习“五条体会”的过程变成筑牢“四个意识”的过程,在坚定正确方向中强化政治意识,在推进“四个全面”中强化大局意识,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强化核心意识,在狠抓贯彻落实中强化看齐意识。惟其如此,才能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才能准确把握思想理论脉络,跟紧管党治党节奏。

贯彻落实“五条体会”,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意识”是纲,“五条体会”是目,纲举则目张;“四个意识”是源,“五条体会”是流,源深则流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践行“五条体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时刻保持冷静清醒,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查找差距、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惟其如此,才能自觉地把一切工作置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之下,以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来“整队看齐”,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四个意识”反映的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最终要落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工作中。对广大纪检干部来讲,干的是执纪“打铁”的活,担的是督促“找齐”的责,以监督执纪问责实际行动落实“五条体会”,是人人有责、人人必备的政治担当。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看齐跟上的坚定性、落实度和执行力,就一定能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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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两学一做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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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新修订的内容与原内容的重要区别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体现出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

一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三是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四是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

三、认真履行新的条例内容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我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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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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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主要领导主要有两项职责,一是出点子。出点子就是作决策,有一个正确的决策,才会把好方向。二是用干部。在用干部问题上,过去一年市委、市政府主要精力放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几乎没有调整干部。主要是培养引导,在实践中锻炼磨练干部。为此,主要领导一方面要为韩城转型发展深谋远虑,为加快计划单列试点工作谋篇布局;另一方面要身体力行,靠大智慧大手笔亲自率队争政策支持、跑项目引进,促项目落地。同时,还要抓住一切会议机会,把会场当课堂,向各级干部树立新常态新规矩,灌输创新创业新思维,手把手地教抓落实的方法,可谓是“殚精竭虑”。在这过程中,领导常讲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大家不用怀疑决策,也不要争论,照要求干就是了”。时过一年,发展实践让大家心服口服,市委、市政府的一个个决策都落了地,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如果该集中的时候不集中,争过来论过去,机会可能就错失了。正是在这高密度的大会、小会、现场会上,培训干部、教育干部、引导干部,才慢慢地带出来一支能够执行决议、落实决策的干部队伍。如果不带出一支队伍,领导者纵有“三头六臂”,许多决策了的事情也是没有精力落实好的。过去一年,主要领导严厉批评了许多干部,但恰恰是在这种严格要求下,干部成长进步了,恰恰是挨批评最多的干部干出了许多显著的工作成绩。没有一名干部因为领导批评严厉不留情面而耿耿于怀,大家都知道,领导是对事不对人,是恨铁不成钢,是干事创业心切,当你有了明显改进和成绩时,定会得到领导的表扬肯定。

正是由于人才的重要,去年高薪招聘引进了一批懂经济、懂科技、懂金融的高层次人才;也正是由于干部队伍的重要,领导在会议上讲:“我最痛恨无原则的人,更看不起不敢批评干部、不会批评干部、不愿培养带动干部进步的领导干部。”

因此,我的体会是,严格要求是为了干部健康成长、快速进步,其实质也是保护爱护干部。“一把手”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重要职责,敢抓敢管,敢于批评,要善于营造一个激励大家心齐气顺劲足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对干部干事创业中的“无心之错”要勇于揽责,给予宽容,这样才能带出一支能干事的队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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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干部鸭绿河农场事件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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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绿河农场在本应是事业的新起点,却成了人生的最终点。这顿要命的“违纪酒”里有痛恨、痛惜,发人深省。

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高:

一、 强化工作作风,不断进取,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要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成绩。

二、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要时刻强化宗旨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自己切实做好平凡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优良传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把基层单位、企业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尺。

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才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也只有通过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才能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处理复杂、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

四、努力树立新形象

要做到平时工作、生活、学习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精神状态要进一步振奋,要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知难而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待每一项工作,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组织纪律观念要进一步强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党员的带头作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个人生活做到克勤克俭,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总之,我要以这次学习整顿为动力,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完成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持用学习整顿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成效检验整顿效果,为我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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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党员干部扶贫攻坚争当党员先锋心得

全文共 8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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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扶贫移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要求,学做结合、以学促做,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在局机关大力开展争当“四个扶贫表率”活动,在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局机关党建工作上台阶。

一、牢记主业,履职担当,争当聚力扶贫表率。一是强化党政主责。市委市政府把脱贫攻坚摆在与推动市域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市、县、乡三级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双组长”制,确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抓的领导机制。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立下军令状。同时,推行“一月一推进会、一督察、一通报、一整改、一报表和今年摘帽县每天一例会”的工作机制。1—6月,全市召开推进会5次,开展各类督促检查50余次,挂号问题70余个,销号59个,通报批评30余次,提拔重用优秀扶贫干部42人。二是坚持行业推进。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出台《广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广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脱贫攻坚统筹机构职能职责,有效凝聚行业部门、区市县工作力量,在全市范围推动形成领导有力、部门合力、区市县发力、扶贫部门努力的脱贫攻坚领导体系。同时,出台《广安市精准扶贫督查问责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把行业规划制定落实、驻村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督促各行业部门将精力集中到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推进上。三是注重联系帮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选派820名后备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2888名年轻干部驻村定点帮扶,理顺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职能职责,并逗硬进行考核评价,明确贫困村不脱贫,工作组成员不撤出,努力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扶贫攻坚行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6.6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与8.64万户农村贫困户、2.07万户城镇贫困户逐户开展了结亲结对,干部职工一户一户建立台账,深入分析每家每户的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规划和具体扶贫措施,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二、一心为民,真情服务,争当倾情扶贫表率。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分享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全局职工学习讨论全市贫困群众贫困现状、扶贫先进事迹,激发起全局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带着对贫困群众的浓厚感情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之中。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位创建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党小组”,开展“两个重温”“红色先锋”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党性意识、群众意识,切实做到以贫困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当好示范、做好表率,争做敬业奉献的“好公仆”。按照模范岗位创建要求,第二季度,局机关共创建示范党小组1个、共产党员示范岗3个、扶贫表率示范岗4个,收集“两个重温”心得体会19份。三是建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围绕“万名机关党员进基层”“精准扶贫结亲结对”等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村入户,亲身了解贫困群众实际困难,与贫困群众结穷亲,帮助制定脱贫措施、解决实际困难、树立脱贫奔康信心,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同贫困群众的感情联系。1-6月,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措施84条、解决实际困难37个。

三、科学规划,全程纪实,争当精准扶贫表率。一是科学规划。立足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各项指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编制完善“十三五”农村脱贫攻坚规划,调整优化820个贫困村攻坚规划和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并安排落实项目资金,保证今年要退出的贫困村和退出的贫困户优先启动。二是建立“脱贫账本”。对标贫困户脱贫7项指标,建立《广安市精准扶贫痕迹管理记录簿》,包含贫困户基本情况、帮扶规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及印证资料五大板块,帮扶措施具体内容、落实时间、预期目标、取得成效、巩固措施全部记录在案,做到资料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可问责。目前已在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试点推广。三是开展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委托国家统计局广安调查队实时对贫困退出指标体系及脱贫成效进行客观公正评估,目前已对2016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进行了初步评估,7月底前将完成2014和2015年度脱贫户正式评估,坚决防止“数字脱贫”。

四、强化监督,过程干预,争当阳光扶贫表率。一是建立共享联通机制。利用本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项目清单和资金安排等脱贫攻坚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联通机制,实现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有效共享。二是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完善市扶贫资金项目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定期沟通和日常沟通三大机制,及时查处扶贫领域工作人员违纪违规案件,确保扶贫部门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有效沟通、常态联络。三是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加强扶贫部门监督举报平台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有效衔接,充分发挥12317举报热线、公开信息等监督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快查快办的良好格局。截止目前,扶贫移民监督机制运行顺畅,有效预防了脱贫攻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6月,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无一例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2】党员干部扶贫攻坚争当党员先锋心得

7月20日至21日,我有幸参加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考察组赴贵州省毕节市考察学习精准识别、精准扶持、产业扶贫等工作。通过两天的学习,使我既开拓了视野,收获了经验,也看到了差距,认识了不足,更加坚定了加快江州区精准扶贫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基本情况

考察组先后到大方县羊场镇穿岩村退耕还林示范点、羊场村蒋云明中药材种植基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雪榕食用菌基地、迤那镇五星村精准扶贫、利民中药材种植基地、泰丰公司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和马铃薯文化博览园等实地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学习,切身感受到毕节市历届党委、政府围绕扶贫攻坚主题主线,一任接着一任干,久久为功抓落实的拼搏韧劲和各级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决战贫困的顽强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受益匪浅。毕节市立足实际,艰苦奋斗,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推动江州区精准扶贫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二、毕节市精准扶贫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毕节市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工作方式方法,成功闯出了一条喀斯特地区精准扶贫的新路子,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主要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扶贫思路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扶贫措施精准、扶贫管理精准“四个精准”。

(一)在分析上下功夫,做到扶贫思路精准。近年来,毕节市从因灾、因病、因学、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等方面,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的“三个一”工作要求,采取一名干部对应一户贫困户的方式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从致贫原因中找扶贫思路和措施,并进行分类指导、分类实施。对丧失劳动力的低保户、五保户,通过低保和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扶贫户、扶贫低保户针对贫困成因及贫困程度,采取结对帮扶、教育培训、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的方式进行扶持。根据不同贫困类型,积极完善扶贫思路,本着“缺什么样的人,就派什么样的干部;哪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就强化哪方面的责任”的原则,切实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同时,缺资源就通过外部输送增加资源,缺能力就通过医疗教育培训等来增加能力,缺机会就通过政策扶持来增加机会,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和群众的内生动力,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思路精准、类别精准、施策精准,确保每一个家庭能吃饱饭、每一个孩子都能上学、每一个老人都有人管、每一个贫困群众都不能在全面小康进程中掉队。

(二)在识别上下功夫,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毕节市紧紧围绕“扶谁的贫”的问题,坚持“脱贫不等不靠、致富敢闯敢冒”,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表册、统一步骤、统一时间“五个统一”原则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九个步骤”,采取“四看看真贫”进行科学合理识别贫困对象:(“四看”法指标体系为指标制)“一看房”(占20分):从住房条件、人均住房面积、出行条件、饮水条件、用电条件、生产条件等方面来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估算其贫困程度;“二看粮”(占30分):从人均经营土地面积、种植结构、人均占有粮食、人均家庭养殖收益等方面来看农户的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其农业收入和食品开支;“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占30分):从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数、健康状况、劳动力素质等方面来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劳动技能掌握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占20分):从就读情况、教育支出、教育负债、教育回报等方面来看农户受教育程度和在校生现状等,估算其发展潜力和教育支出。根据这四个指标,对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贫困户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贫困程度,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贫困户,总分在60分以上的农户视为已经脱贫。同时,采取建立贫困户帮扶信息档案,加强精准扶贫监测管理,跟踪贫困户帮扶情况,及时对贫困户进行调整,60—80分的为容易返贫的农户,需进一步跟踪巩固;80分以上的为稳定脱贫农户, 退出扶贫程序,对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扶贫对象给予帮扶,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真正做到“一家一户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切实解决“扶谁的贫”的问题。

(三)在保障上下功夫,做到扶贫措施精准。坚持“一村一法、一户一策”,实施差异化扶贫。针对帮扶对象实际,因户因人施策,制定切实有效的“一对一”帮扶措施,着力推动由“漫灌”为“滴灌”转变,提高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精准度,有效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有效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资金和资源,做到项目、资金统一调配、归口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的整合效应。对于缺乏能力的积极实施“提智增知”工程,通过整合扶贫、教育、农业等培训资源,采取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的方式,确保扶贫技能培训全覆盖。对于确实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户,统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为了让扶贫对象明明白白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扶持、得到了多少扶持,把种植中药材的肥料补助资金、养牛补助资金等各级帮扶资金打卡到户,做到扶贫对象“手上有卡,卡中有钱,钱里有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真正落到扶贫户身上、用到扶贫村寨里。

(四)在机制上下功夫,做到扶贫管理精准。按照“县乡统筹、乡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建立精准扶贫工作分片联系制、分村负责制、分组包保制、分户帮扶制、分段突破制、分类动态制和分层设岗定责制“七制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定挂帮包责任、定时间包期限、定目标包脱贫、定措施包发展、定产业包增收、定设施包改善、定培训包就业、定技能包致富的“八定八包”措施,深入推进党建扶贫,实施县级干部帮4户、科级干部帮3户、股级干部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的“4321”工程,选派党政干部到难村、政法干部到乱村、经济干部到穷村、专业干部到产业村、离退休干部回原村的“五类”干部到“五类”村任职方式,加强驻村工作队伍、村级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农村脱贫第一线的核心力量。开展以进村组、进农户、进田间,增强感情、增加收入、增进和谐“三进三增”为主要内容的“万名干部遍访贫困户”活动,形成“乡镇党委+党工委+党支部+委员+农户”的工作运转机制和“党组织+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制度机制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贫困户对口帮扶全覆盖。强化精准脱贫跟踪督促、考核评估和家庭收入核查,对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实名登记、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对当前江州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

这次考察学习让我们更加理清了思路,明确了任务,增强了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信心决心。我们必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毕节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江州区实际,学先进赶先进,狠抓重点难点,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抓紧抓实抓到位,努力推动江州区精准扶贫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对象精准,完善精准识别贫困户机制。要把精准识别贫困户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四看”原则,进一步完善精准识别贫困户机制,真正做到摸底精准、对象精准。建议江州区四家班子领导继续带头到各自联系点调查摸底,推进试点。各级各部门和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各自联系村屯对所有的贫困户开展走访登记、核实分类等工作,做到看真贫、解真情,定措施,切实解决“扶谁的贫”的问题。

(二)突出结对帮扶,建强用好“三支队伍”。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加强驻村工作队伍、村级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解决“谁去扶贫”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党建扶贫,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实施处级领导帮4户、科级干部帮3户、股级干部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的“4321”工程,确保贫困户对口帮扶全覆盖。二是深化干部驻村工作,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的管理,选派组建“精准扶贫、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开展结对帮扶,实行驻村干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与帮扶对象脱贫挂钩,做到“一村一工作队、一户一责任人”。三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一把手”,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为扶贫开发各项部署落实提供保障。四是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发动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突出产业扶贫,探索推行村社联建新模式。要学习借鉴迤那镇利民生态中药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模式,通过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合作社管理层交叉任职的方式,加强合作社与村党支部在党建、扶贫、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相互交流、指导和扶持,形成“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即“土地变股份、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就江州区而言,一是建议在火龙果现代农业示范区内按照“基地+合作社+农户”管理模式,带动周边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致富途径。二是产业扶贫政策方面,建议在推行驮卢镇党群产业联盟和太平街道盆垌村党群扶贫互助协会经验的基础上,成立村社联合党支部,把党组织建在产业上,发挥党支部引领、村社联建、合作社带动的作用,调动引导贫困户参与合作社发展,实现互利共赢。三是抓好产业扶贫精准项目建设,推进甘蔗“双高”基地建设、珍贵树种种植、特色养殖等扶贫项目,特别要积极引导农户成立甘蔗合作社,让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整合土地进行统一种植和管理,切实推进“双高”基地建设。四是建议推行集体土地或资金入股合作社的方式,合作社参照“入股分红”方式帮助村“两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解决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的问题。分红比例建议按照“7:2:1”的方式:收益的70%作为农户的现金分红,20%作为合作社的发展资金,10%作为村集体经济。

(四)突出施策精准,推进危房改造和生态移民工程。一是建议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按照分期推进、分类指导、节约用地、一户一宅的方式和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查公开、核准上报、组织实施的程序,将危房改造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工程相结合,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等方式,确保危房改造精准到户。二是针对2015年那隆镇生态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建议坚持“农民自愿、先难后易”的原则,以整合资源为保障,借鉴田阳县“广新家园”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建设模式(即:以群众自愿交换土地原则,由群众以地换地或货币买地解决项目用地,经政府统一规划后由群众自行建设,政府配套相关道路硬化、给排水、电力设施和公共绿化等公共设施),采取统筹政策、分步移民、集中安置的方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移民户居住有改善、致富有路子、迁出能稳定,让每一户搬迁户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

(五)突出示范带动,发挥现代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区引领作用。威宁县从2013年起步,着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县有8个示范区,其中马铃薯科技园区为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脱毒马铃薯产业、华曦循环农业、蔬菜产业、精品苹果产业、高原生态畜牧业等5个园区为省级示范园,草海生态茶叶园、特色经果林示范园为市县级示范园。下一步,建议突出现代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区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火龙果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引进和培育大华肉牛养殖等一批龙头企业,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增收项目落地,带动扶贫开发。同时,建议各乡镇(街道)以本地特色产业为主,积极打造不同产业主题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六)突出舆论造势,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做好扶贫开发舆论造势,对于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扶贫开发具有重要作用。威宁县由县委主办,推出《聚焦威宁试点》、《新威宁》等刊物,重点宣传威宁县扶贫开发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党委和全社会的关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此,建议下一步由区委牵头主办,区委宣传部、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在重点媒体、报刊、杂志等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让全社会关注贫困地区,关注贫困群体,关注扶贫工作。

【3】党员干部扶贫攻坚争当党员先锋心得

5月28日上午,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春武专程赴省局定点帮扶村、选派干部村、结对共建单位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为农村党员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并看望省局选派干部杨传杰同志。党课前,胡春武走访慰问了结对帮扶困难农户,并与县委组织部、晋熙镇以及九龙村两委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九龙村近期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共同讨论了九龙村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

在九龙村村部,胡春武为九龙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省局党员代表共70多名同志作了党课报告。他指出,在中国共产党诞生95周年,即将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党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分及时和必要。这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习,关键是要做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并牢记党章,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要全面掌握党规,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时处处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约束规范行为;要学好系列讲话,引导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仔细对照、忠实践行,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胡春武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开展“两学一做”恰逢当前精准扶贫的关键时刻,在这一场脱贫攻坚战中,加快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不仅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事关战略全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安徽视察调研,他十分挂念老区扶贫,专程到金寨县实地考察脱贫攻坚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能否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为“排头兵”和“领头羊”的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实干和奉献。他强调,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最严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领路人,带领和团结广大群众为贫困地区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夺取脱贫攻坚战的最终胜利。

胡春武表示,省地税局作为九龙村的定点帮扶单位,将坚决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当前重点围绕以下6个帮扶项目,精准发力。一是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帮助贫困户脱贫,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建立“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基地”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资金变资本、资源变资产、村民变股民”三变模式,拓宽贫困农户脱贫渠道;三是搞好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四是加强村级道路建设,建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兴修;五是开展农户危房改造,实施自然村环境整治,打造青山绿水、干净整洁的宜居村落;六是帮助抓好村党组织建设,打造党群满意的服务型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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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司法局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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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作为党组书记,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我对身兼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准则》和《条例》内涵丰富,意义深刻,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着力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守住纪律“底线”,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严于律己,以身作责。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要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身作则,在工作中生活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同时,率先垂范,用自身的模范作用和良好形象去带动、影响身边同志,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全力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三是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坚持务实作风,团结带领干部群众,严格“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要履行好用人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行为,坚决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司法行政形象;三要完善固定资产、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强化考核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和现象,履行好监督责任。清理权力运行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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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_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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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从哪个角度都不构成不作为的“理由”,而是一块“磨刀石”,能把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砥砺出来

处其位而不履其事的官员不作为现象,正在变成一个热点话题。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当前的反腐败斗争以某种方式导致了官员不作为。在日前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有媒体提出,一些官员被反腐弄得意志消沉,干工作变得消极,可能会对国家发展不利。一些批评此类现象的文章,也经常不假思索地评论:伴随着反腐的持续高压,一些官员患上了“反腐恐惧症”,为官不为的现象有所抬头。

其间的逻辑果真如此吗?

客观上讲,因为腐败行为得到了明显的遏制,干部不作为现象才凸显为众矢之的。然而,简单地说“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则有相当大的误导性。当前的为官不为,根据一些调查和干部自述分析,可分为三类情况。一种表现是职责缺位,基本不研究本职工作,热衷于跑关系,把困难和矛盾都往外推。另一种是不敢担当,害怕冒风险,担心踩红线,不太会在媒体与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干脆开启“自保模式”。还有一种是怠工观望,鉴于现在规矩多了,审查严了,所以招商搁下了,项目不跑了,资金也不争取了,甚至牢骚话也多了,所谓“反腐影响发展”之类的谬论往往源自这一群体。

都是不作为,但缘由并不相同,治理方式也不能一个样。前两种不作为,有长期的社会心理在起作用,一个是绩效管理问题,一个涉及改革的行为边界问题,反腐风向只有间接影响。后一种“不作为”,确实是反腐高压态势的直接后果,但它只是一些干部的权宜之计。换句话说,这种“不作为”,只是从乱作为暂时往后退一步,其实根本不会满足于“一杯清茶、一张报纸”的生活,而是想回到“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看着办”的状态。这显然是借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来绑架反腐败斗争。

保持全社会对于腐败的负面评价,对反腐败斗争非常重要。散布和渲染“反腐败导致不作为”的论调,无论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客观上都可能动摇反腐败的价值目标。它一方面把腐败视为发展或交易成本,在逻辑上以去价值化的方式来看待反腐败;另一方面,在现实角度则“暗示”以腐败方式解决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关于反腐败的谬论,对于维持社会上的腐败合作关系作用不小。从这个意义上讲,讨论价值观问题不是务虚,不是偏离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而是最迫切的事,比很多其他问题都更为实际。这场价值观较量,没有后退的余地。

当然,反腐败斗争从来不只在谁对谁错的层面展开,最终要落脚到个人选择的行动逻辑上来。腐败“有利于”发展的谬论,正是在后一个层面得到少数人的附和。但这并不意味着群众愿意容忍腐败行为,而只是缺少打破“集体行动困境”的契机,无力走出你看我、我看你、谁都不满但谁都不动的困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出台“八项规定”做起,以作风建设为反腐败斗争打底,其实已经破解了“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转变作风的压力,已传导到各个行业、各个阶层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应该看到社会进步的趋势,不去夸大腐败行为“融入社会互动”的程度,坚决批驳“腐败可以容忍、有正面作用”的错误论调。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当前,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维系一个正向的价值体系兹事体大,这决不是饮鸩止渴式的所谓“好处”可以比拟的。对干部而言,新的要求是一体两面的: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反腐败从哪个角度都不构成不作为的“理由”,而是一块“磨刀石”,能把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砥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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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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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2月份,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我们输变电运行部党支部根据局党委的要求,于6月4日组织运行部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两个条例的部分内容。随后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输变电运行部全体党员于XX年6月10日下午上党课期间观看了两个条例相关讲座。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这次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那就是必须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下面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更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审批,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点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我们组织的两次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决策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路线不走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党从严治党,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惩治腐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也将鞭策每个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党增辉。我作为电力系统的一名共产党员,尤其是一名工作在一线的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执行《条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同时,还要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通过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共同为我局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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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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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习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一、增强党员意识,自觉遵循党的章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纲,党的二大制定了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自此以后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在党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内容写入党章,并对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干部的要求作了充实。通过这次修改,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更好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等各方面作出的明确规定,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规行使党员权利,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努力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二、增强党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因而,党的纪律是党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底线。《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规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可见,《党纪处分条例》作为我们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各项党的纪律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尤其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要象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总之,要坚决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增强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过民主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制度、文化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法律化。因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章》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列为党员应尽的义务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对未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战略规划部署的同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可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摆在全体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卢梭说过,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它才形成国家真正的宪法。同样道理,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将法治意识铭刻心中并认真遵守,才能使之成为保护我们的护身符和有效屏障,在人生道路上少犯乃至不犯错误而奋勇前行。为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深刻认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要将宪法法律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绝不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深入学习,不断增长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增强党性意识,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丰厚的政治资源,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系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此外,还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等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体现了党风最本质的方面,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迎接和战胜新的挑战和考验,肩负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神圣使命,必须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传统作风,并以新的时代精神赋予其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生命活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断取得新的胜利。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他还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补足精神之“钙”,夯实信念根基,投身改革实践,立足本职工作,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到既胸怀远大理想、站稳政治立场,又脚踏实地、勇于开拓创新。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充分认识“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时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切实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真正将宗旨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拜人民群众为师,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积极主动地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与言行,认真分析自己的缺点错误,明确提出改进改正的措施,同时要积极开展相互批评,以对党和对其他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而慎重地对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帮助其他同志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并要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批评,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认真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尊重规律、真抓实干的政绩观,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把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真正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要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和发扬革命先辈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搏精神,谦虚谨慎,无私奉献,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优良作风带领群众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做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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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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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靠什么治?靠制度“治”。 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40多万个党组织、88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治党是做不到的。必须在“治”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确保管党治党取得新的成效。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群”再添新利器。

制度治党,首要的是制度的“全面”。用道格拉斯·C·诺思的一句话来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认为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和他们的实施特征。我认为正式的规则就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法。依靠制度从严治党,一是必先依法治党。切实推进依法治党,是新时期我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尽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核心权力掌握于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及其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党的领导干部,但执政党也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党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二是通过制定《政党法》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对政党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依靠的是政党惯例,这些惯例主要在政党或党派自己的政策和文件中予以规定。显然,单单依靠政党惯例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是不够的,惯例不具有等同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导致在具体实践中难以适用。这既不利于共产党的执政,也不利于各民主党派的有序参政。通过制定政党法,将党的领导进行加强和规范,对宪法的原则规定进行具体化,把实行多年且行之有效的惯例上升为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具有其他规范无可比拟、不可替代的特有属性,内容稳定,普遍适用,规范明确,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有利于从sss制度上保障和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作用,使党的领导有法可依、规范有据,领导全国人民的建设事业也更加积极稳妥,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失误。三是依党规党纪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4年中,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6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2部、条例9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立柱架梁、落地生根,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不仅有效解决了“牛栏关不住猫”等问题,而且为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所谓“依规依纪治党”,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管理党的事务,从事党的各项活动,进行党的建设。只有依规依纪治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以党内法规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是非的标准,以党内法规作为处理党内矛盾的规则,才能使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贯彻实施得到有力保障。

制度治党,核心的是制度实施的“从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有法不实施等于无法,甚至比无法危害更大、更可怕。制度治党必须解决“稻草人”问题。一是党员干部要做到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要防止“破窗效应”,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执行制度必严,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从严治党的灵魂。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制度,如果不能被严格执行,就会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就会成为没有电的“高压线”,这就必然丧失党的制度的威严性。要坚决克服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坚持在党的制度面前党员人人平等,不论其家庭出身多么好、社会背景多么硬、工作政绩多么显、权力地位多么高,只要违反党的制度就必须受到党的制度的相应处罚,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的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决不能宽容、纵容。否则,就是姑息养奸,就是对党和广大党员的不负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落实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没有严格的保障监督机制,必然削弱制度的约束力。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工夫,切实强化全党同志的制度观念,增强遵守制度的责任意识,确保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上都真正按制度办事。各级党委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加大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根据执行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的不同给予奖惩,对于执行制度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真正使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慎独、慎微。制度治党,党员干部的个体自觉才是根本所在。这种自觉最突出地表现在党员要做到慎独、慎微。慎独、慎微,是古代先贤修身的好传统,对共产党人加强自身修养也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的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独”字、一个“微”字“。因为是”独“,容易被当事者产生”他人不知“的错觉而肆意妄为;因为是”微“,容易让当事者视为不足挂齿的小事而放松警觉,酿成大祸。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才需要慎独、慎微。严明的法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我党95年来取得胜利的宝贵经验和法宝。自建党以来,我们党从弱小到强大,靠的就是铁一般的纪律,始终把严格的纪律挺在前面。政策制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照执行,既要做执行国法党纪的带头人,又要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制定一百条好的制度,不如将一条好的制度执行到位。“治”是制度治党的题眼和关键,正如同从法制到法治是一种飞跃,制度治党,全面从严,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心从建章立制转向依靠制度进行治理,这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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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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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央制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障碍和认识误区,其中之一就是“实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这种观点显然混淆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界限,将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这一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一“特殊”群体的要求和应尽义务,同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混为一谈。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领导干部隐私权的概念,比较分析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和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领导干部的隐私权是受限制的。隐私指的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权是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等。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由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规定,受宪法法律保护。虽然我国宪法没有对隐私权给予明确规定,但对隐私权的保护见诸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中。领导干部作为公民,其个人隐私权必然受到保护。但领导干部同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掌握着公权力和公共资源的分配。基于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有必要对领导干部的隐私权加以限制。诚如恩格斯所讲的,“个人隐私一般应受法律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是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的私事就不是一般的私事,而是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当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与个人隐私权是两码事,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联系。首先,两者的本位取向不同。个人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以权利本位为取向,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承认和保护;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则以义务为本位取向。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申报重大事项既是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一项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作为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既然《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制定,那么每名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两者的主体不同。个人隐私权的主体是公民,是具有或取得我国国籍,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中国公民。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的主体则是领导干部,是“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的共产党员,是身处领导岗位的“特殊”公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党政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以及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两者的内容不同。隐私权是人格权,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体秘密、住宅、通信秘密等受到法律保护的隐私,公民个人信息也属于隐私的范畴。而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的内容有领导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这些信息对公民来说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但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个人隐私权必然受到限制,正如一句法谚所讲“官员无隐私”,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惯例。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并没有侵犯其个人隐私,隐私权不能成为领导干部拒绝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借口。

两者的实现手段和目的不同。隐私权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法律救济等途径,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免遭不法侵害。我国《宪法》第38条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保护,第39条对公民住宅的保护,第40条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刑法》中对控告人、检举人姓名权的保护,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等;《民法通则》中对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的保护等规定;上述法律规定和实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则是领导干部就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给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目的有二:一是管理和监督;二是廉洁自律和防范腐败。通过干部有关事项的申报,及时了解干部的收入是否合法正当,是否通过违法乱纪或者通过贪污受贿得来,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和诫勉;通过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塑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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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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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争做遵守纪律的楷模,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近日,我们邀请了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曾凡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赛保,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姚赤平,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挚,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勇,以“纪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为主题,就纪委书记如何贯彻落实执行《准则》和《条例》谈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遵循

更具科学性。《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

更具针对性。《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省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不管其如何“隐身”和“变种”,也要使其逃不过监督者的“照妖镜”和“金箍棒”。让心存侥幸者死心,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执行上的偏差。

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省公安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结合实际抓好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公安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严格履责管好队伍。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敢于担当,坚决履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管好民警队伍,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聚焦主业应做好“减”与“加”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应主要把握其中的“减”与“加”。

两部党内法规缩减了内容过繁、难以记住、难以践行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增加了对全体党员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减去了与国家法律有关的重复规定,增加了更多规矩和底线。这样的“减”与“加”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要求,破解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固化局面,厚重了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底色。

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要减的就是麻木不仁、无所畏惧,要加的就是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为上要减的就是“私”、“腐”、“奢”的恶劣习气,要加的是“公”、“廉”、“俭”的良好风尚。

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减的就是与主责工作无关的事项,加的是继续聚焦主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减的是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要加的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自我提升的坚持。

率先知纪 推动守纪 严格执纪

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宣传,让纪检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两个党规,推动全市上下关注两个党规,知晓其内容,为贯彻两个党规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开口子、留口子,决不放松要求,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工作,准确理解两个党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坚守“六大纪律”,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情通报等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准则》、《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从严紧握管党治党的尺子

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必须紧握管党治党的戒尺,紧盯违纪行为,努力在“从严”二字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实现监督“全覆盖”“无例外”。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织密监督制约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无处躲藏。同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不容挑战,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使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从严治党不等于抓几个腐败分子,而是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既要抓大不放小,又要不以小概大,既要“拔烂树”,又要“治病树、护森林”。

三是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对挑不起“一岗双责”担子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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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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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领导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确定了标准、提供了“尺子”,是全体党员面向人民的道德宣誓,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

一、学习领会到的主要精神

(一)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认识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主要是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其内容源自党章和党的几代领导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同时借鉴参考了一些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箴言警句。

(二)对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就在于:要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的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这个新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又是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的要求呢?我个人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了纪和法的分开:修订后的新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核心精神。新条例删除了70多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就不再单独规定在党纪中。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因为过去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这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行为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的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二是划定了新的纪律红线: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大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明令禁止的行为进行了调整,内容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不仅告诫大家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也提出明确的处罚依据,使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其中一些新规定的内容就需要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比如: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离)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同时还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责条款;增加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三是把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体现了从严治党常态化的要求。这次修订的新条例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条例修订后,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就提出:各级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执纪监督问责做深做细,这“四种形态”就是:第一是要使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是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

二、学习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自身执纪能力

作为案件审理室主任,一是要带头深学《准则》、《条例》,坚持执纪者先学纪。要带头学、深入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会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二是要督促、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特别是办案部门和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做到各条各款熟记于心、于脑,准确运用。

(二)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纪

一是正人先正己。为人做事时时对照《准则》、《条例》办,任何时候都不能越轨、不逾矩,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学深悟透、言行规范、敢于担当、树立形象,守纪律、讲规矩,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三是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指导好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领悟精神,贯穿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要发挥《准则》、《条例》正面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晓内容,领会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二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把《准则》、《条例》贯穿到纪律审查全过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严的党纪更需要最严的执行。落实监督责任,以两项法规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遵循,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党的纪律深深刻印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心上。

(四)落实责任,增强敢于担当意识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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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员干部关于正身当在立业先心得体会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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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养廉专题片《正身当在立业先》分为5个部分,包括“明心守矩”眉县张载、“见贤思齐”千阳燕伋、“遵规求正”岐山邢氏、“德行为重”麟游甄氏、“自律慎行”陈仓区“正庸风碑”乡规民约,时长37分钟。

片子通过五个故事告诉人们,特别是党员干部,什么是真善美、假恶丑,什么是应该颂扬的,什么是应该鞭挞的。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尚廉的正能量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有义务把学习和宣传结合起来,时刻保持清醒,看得清法律的底线,也懂得共产党员的崇高境界;不但保持思想与灵魂的纯洁,培育高尚的情操和高雅的追求,更不能做任何或大或小侵占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事,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拉拢,必须站对立场,用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地要求自己,心里不要忘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同时还要教育和督促身边的党员和干部,坚持学习党章和法规,把“两学一做”落在实处,只有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包括各自的家属,都把工作当作事业和追求,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筑牢灵魂的防线,我们才算合格的党员,才算对得起党和人民,才可能为党和人民做出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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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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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是关系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是关系党中央权威、关系全党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大事,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的,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四个意识”不是空洞的口号,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要切实落实到行动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对党言行一致,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变成思想自觉、变成党性观念、变成纪律要求、变成实际行动,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做到忠诚,就必须当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这就要求我们务必把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来坚持,作为首要政治本色来坚守,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来锻造,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当政治上的明白人。

始终忠诚于党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只有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才能增强政治定力,打牢保持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当前最重要的就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我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全省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蕴含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和科学思想方法的认识把握,加深了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始终忠诚于党组织。党员、干部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都是党组织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就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12个方面作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任何时候都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向,任何情况下都听党话、跟党走。

始终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定,是党员面对鲜红党旗立下的铮铮誓言。如果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意味着忘记了初心、背离了誓言。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既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又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四川工作,先后召开七次省委全会,确立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主题,作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的战略部署,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等作出决定,有力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在四川具体化,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四川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做到干净,就必须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真正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腐败是对党和人民的背叛,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个人干净,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让遵规守纪成为自觉。严守纪律规矩,既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也是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不念纲纪、不守规矩,廉政上必然出问题。党员、干部只有心怀敬畏、手握戒尺,才能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自觉在纪律规矩约束下作决策、干事情。四川一定时期“四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资产阶级和封建腐朽思想对党员干部队伍侵蚀比较严重。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在旗帜鲜明惩治腐败的同时,扎实抓好纪律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追求道德高线,认真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让严以用权成为习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这是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是一种信任、一种重托,更是一种责任,必须严以用权、为民行权。针对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出现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暴露出的失职渎职、法治观念淡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广泛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针对招投标、政府采购、涉农资金管理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制定出台“五个规定、五个意见”,就是要使大家习惯在法治轨道上行权用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让严格监督成为常态。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信任和监督、自律和他律是辩证统一的。党员、干部必须心存戒惧,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监督意识,既主动接受监督,又积极开展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更好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交心谈心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好干部变成“阶下囚”;要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作用,注重加强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监督,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

三、做到担当,就必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沉下心来为党和人民干出一番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强调要带头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深入调研、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党员、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全部身心都用在干事创业上。

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一张蓝图抓到底。这些年,我们在民族地区推行15年免费教育和“9+3”免费职业教育,取消生态功能区GDP考核,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百镇建设行动”,做的都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基础的工作。我们抓经济发展不盲目追求GDP,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一方面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去除无效供给;另一方面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培育新产业新动能。经过努力,全省经济总量在2015年迈上3万亿元台阶基础上,2016年实现7.7%的增长。同时,产业结构、动力结构、要素结构、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都发生积极变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为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以事不避难的精神干事创业。“为官避事平生耻”。干工作不能因为困难多、矛盾大就畏缩不前,必须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真正把该担的担子担起来、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近几年,四川大事要事叠加,急事难事交织。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和困难挑战,我们沉着应对,敢于担当担责,坚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一个一个去攻坚克难。比如,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南充拉票贿选案,省委坚决把责任担起来,既依纪依法彻查严处,又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了政治稳定、队伍稳定、社会稳定;针对芦山地震灾区百废待兴情况,不仅带领群众重建家园、夺取重建全面胜利,而且走出一条新形势下灾后恢复重建的新路子。

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干事创业。对党忠诚与对人民忠诚是统一的,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是一致的。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四川城乡二元结构突出,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特别是藏区彝区“一步跨千年”,深度贫困与自然条件、民族宗教、社会治理等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脱贫攻坚更具特殊性和艰巨性。这决定了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通过发展整体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着力解决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750万人减少到2016年底的272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1.5%下降到4.3%,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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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干部最新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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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六中全会。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聚焦发力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月18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1月18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聚焦发力,首先必须下功夫领会好、领会透。这是党中央把大家集中起来进一步学习研讨的主要考虑。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开班式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就是进入新常态。这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实现这样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对我们是一个新的巨大挑战。谋划和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就要把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从历史长过程看,我国经济发展历程中新状态、新格局、新阶段总是在不断形成,经济发展新常态是这个长过程的一个阶段。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规律。

习近平强调,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大,我们在发展中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经济发展面临速度换挡节点、结构调整节点、动力转换节点。新常态是一个客观状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内在必然性,我们要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们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推动我国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我们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通过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塑造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做到人有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优。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下好“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是发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发展平衡和不平衡的统一,是发展短板和潜力的统一。我们要学会运用辩证法,善于“弹钢琴”,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习近平强调,要着力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实践告诉我们,要发展壮大,必须主动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坚持对外开放,充分运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有益管理经验。要不断探索实践,提高把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

习近平指出,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习近平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措施,来解决我国经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我们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要从生产端入手,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习近平指出,新发展理念要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要深学笃用,通过示范引领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发展理念的真理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历史学,多维比较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要用好辩证法,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科学设计和施工,坚持系统的观点,遵循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把握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渐进性和飞跃性、前进性和曲折性,善于把握工作的时度效。要创新手段,善于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法治的保障作用。要守住底线,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及时化解矛盾风险,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层层负责、人人担当。

习近平强调,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要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李克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问题作了深刻阐述,并对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常态下发展规律的认识,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同志们深入学习领会,做到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李克强强调,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发展,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汇聚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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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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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修订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实现新时期党的历史使命的迫切需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同时,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任务越艰巨,挑战越严峻,越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修订条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有利于破解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难题,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巩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修订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漏洞。比如,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有盲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乏硬性规定,有的没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监督一把手有效管用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其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修订条例是坚持依规治党、总结提炼党内监督新实践新经验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作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制定并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引领全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这些创新实践,深化了党内监督内涵,丰富了党内监督形式,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条例,及时将这些成果固化为制度,既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管党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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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领导干部党课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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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的安排和县委组织部的关心,本人有幸参加中共遵义市委党校举办的20**年春季主体班(第六期科级干部理论进修班)学习。在为期一个月的紧张学习氛围中,通过认真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本人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拒腐防变和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现将在党校学习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加入学教育,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

本人把参加这次党校学习作为一次难得的机会,把本次党校学习作为增强党性、提高理论水平的良好机遇。通过积极参加入学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校学习和进行党性锻炼的基本要求。首先要实现“三个转变”。即要做到由领导干部到普通学员的身份转变,做到由岗位工作到集中学习的形式转变,做到由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环境转变。在党校学习和党性锻炼中,严格遵守党校学习期间十五项规定,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的重大意义;二是三个转变到位,切实放下架子,端正学习态度,有求知若渴、见贤思齐的追求;三是制定学习计划到位,明确学习目标,确保理论提高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理论水平。

充分利用本次学习机会,打牢理论基础,切实提高理论水平,一是通过书本自学和干部在线专家讲座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著作资料和相关政策法规,拓宽知识面,增强理论基础;二是认真听取课堂教学课程,对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指导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三是通过积极的课堂研讨增进沟通和交流,实现互相取长补短,丰富了思想,拓宽了知识。

通过理论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分析形势、谋划工作思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根本立场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观,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就能在工作中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我们就能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我们就能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待客观世界,用辩证的思维分析形势,解决问题,保持统筹兼顾,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

三、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认真听取市纪委副书记李正旭关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听取了发生在遵义市的腐败案例分析,使我更加清醒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负责的人;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通过学习要求自己,一是时刻不放松思想改造,加强学习、加强改造主观世界、加强提高道德修养;二是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要求自己做到“慎微、慎欲、慎独、慎权”。

四、积极参加党性教育活动,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党性教育,通过参观遵义会议会址、祭扫遵义红军墓、听取红军小红的事迹,增强党性修养,充分认识共产党带领广大群众夺取政权来之不易,作为党员干部要备加珍惜,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提高自己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五、积极参与异地教学,认真学习先进经验。

按照党校教学安排,我班赴毕节、六盘水、贵阳开展异地教学活动,重点考察学习毕节试验区建设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易地教学期间,认真听取他们的成功经验介绍和专家讲座,学习他们发展的成功经验,咨询他们在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土地使用问题、如何配套优惠政策、如何招商引资实现落地等问题并互相探讨,通过参观毕节试验区成果展和相关园区建设,了解了毕节试验区的发展历程。

六、学习收获和体会

通过一个月的党校理论进修和党性锻炼实践,收获颇丰,体现在:

1、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了理论素养。通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使我对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处理复杂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有了新的认识: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⒉通过教学探讨,理清发展思路。一是通过自学和专家课堂讲座,学习和分析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对中国面临的世界形势和国际环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二是通过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学习,对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经验、存在问题、面临形势、发展战略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运用基本原理掌握客观经济规律的能力;三是通过对重大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探讨,特别是对(国发[20**]2号)文件的深入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正确理解了贵州、遵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发展之路和战略部署,提高了战略思维能力;四是通过异地教学的开展,转变了思维,更新了观念,对省委提出的“两加一推”战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⒊通过党性教育,提高了党性修养。通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参观遵义会议会址、祭扫遵义红军墓、听取红军小红的事迹,本人认识到:加强党性锻炼就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提高科学素质,加强道德修养和文明水平;就是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一身正气,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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