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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条例心得优秀20篇

疫情发展迅猛,令人担忧。武汉的动态,牵动着全国乃至国际的目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干部考核条例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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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践行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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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习习主席一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我个人深受教育,很受鼓舞,习主席的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向全国、全世界昭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 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也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动员令。其中的“两学一做”也深深的影响了我,我必须听从领导说话,做一个好的,合 格的党员。通过学习习主席的讲话以及“两学一做”,我深深体会到要干好工作必须做到:

一是要真抓实干,树立良好形象。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作为一名公务员,要主动履职尽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 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工作。作为一名财政监督工作干部,要牢固树立靠勤勉踏实的工作,为财政监督工作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要坚持“老实、踏 实、务实”的“三实作风”。要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努力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结合财政监督工 作实际,突出监督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依法按程序办事与克服形式主义的关系,行使国家权力与防止官僚主义的关系,服务监管与密切联群众的关系。要厉行勤 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搞攀比、不坏规矩,在长期实践中孕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财政监督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要增强党性,坚定政治信仰。

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和习主席的权威,做到任何时候任何 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和习主席指挥。要切实铸牢永远不变的政治本色,毫不动摇地坚持党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关键时刻不 含糊。要深入抓好习主席重要指示的学习贯彻,着力提高自身理论水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作为一名从事财政监督干部,要加强自身党性和 修养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工作,端正态度,将学习精神深刻领会,落到实处。通过这次学习,真正做到完善自我,改造自我,讲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到一个 新的高度,从根本上消除自己的“四风”思想,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真正为老百姓谋福利,办实事的。

三是要主动求知,增强本领技能。

知行合一,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色,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内在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在坚持“知”和“行”两方面同时努力,既以“知” 促“行”,又以“行”促“知”。世界在不断变化,知识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最有效的方法,才能在本 职岗位上创造出新的成绩。“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才能担当起财政监督工作重任。专员办的中层干部担负着上级领导部署的各项工 作的具体实施的重要使命,可以说,有效完成财政部和专员办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专员办守土有责的作用。在工作中学习,在书本中学习,在实践中学 习,将学习作为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和认知范围,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文化素质和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要学懂学好马克思 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切实掌握财政监督工作理论,并自觉运用于工作指导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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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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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张家港经开区(杨舍镇)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内容,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指出,《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下一步,区镇纪(工)委要将《准则》、《条例》的学习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相结合,强化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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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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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对于那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党组织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追责。我所在的刑二庭主要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而职务犯罪行为必然属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因此,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既是作为党员法官的一项义务,也是做好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之必需。

为了更深刻理解《条例》的内在精神实质,我将新、旧版本的《条例》分别打印出来,逐条进行对照学习,从中切身感受到新《条例》是新时期对党员要求的升级版,内容全面,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初步学习,自己有所感悟、有所体会。可以说,《准则》是目标、是方向,应当重在领会其内涵;《条例》是边界、是戒尺,必须逐条掌握其内容,使自己的各项行为举止都在纪律边界内自由运行,做到言有所思,行有所戒。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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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组工干部讲政治有信念心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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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指出:我们纪念邓小平同志,就要学习他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无比坚定的崇高品格。信念坚定,是邓小平同志一生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也永远是中国共产党人应该挺起的精神脊梁。

邓小平同志是我们党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面对革命战争的枪林弹雨,他浴血奋战、视死如归;面对新中国建设的艰难局面,他励精图治、百折不挠;面对“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他信念执着、从不消沉;面对国际国内政治风波,他冷静观察、从容应对。组工干部纪念这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就要坚定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争做信念坚定的表率。

坚定理想信念要内化于心。理想信念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东西,对人的行为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的组工干部队伍,培养和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首当其冲。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另一方面,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中保持党的优良作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坚定理想信念要外化于行。古语有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组织部门是选人用人的部门,组工干部也是大家眼中的“伯乐”。如何让更多的好干部脱颖而出、有为有位?笔者认为,需要借助“理想信念”这张尺,一方面要正其身、严其行,突出公道正派,着眼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好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而无侧身谋人之虞,不搞私心、不带有色眼镜。另一方面要把“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始终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重用那些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的干部,那些宗旨意识牢固,能够吃苦耐劳、又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干部以及那些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够持之以恒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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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干部学习五查摆五强化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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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推移,我们党在新时期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党员队伍结构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员队伍中惰性的、消极的甚至腐朽的东西逐渐滋生起来,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上严重侵蚀着党员干部队伍,影响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央下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明确指出,活动开展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那么,现阶段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思想作风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党性宗旨观念有所淡化。有些党员干部丢掉了共产主义这一最高理想,对共产主义感到迷茫,党性、宗旨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失去准则。二是有些党员干部作风存在不足。主要表现是教条主义、本本主义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问题突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

党员干部在宗旨观念和作风上出现问题造成的危害巨大:就个人而言,如果丢掉了党性宗旨和作风,就会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思进取,意志消沉,甚至逐渐走上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地步;就组织而言,如果不良的作风形成气候,这个单位、部门必然软弱涣散,没有正气,甚至耽误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影响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就国家而言,如果治党不严、纪律松懈、组织涣散,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面临亡党亡国的危险。

鉴于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围绕“五查摆五强化”,深刻查摆剖析,自觉检身正己。

◎查摆信仰信念是否动摇,有没有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认识不清、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等问题、有没有精神空虚迷茫、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等问题,强化政治定力。

◎查摆纪律规矩是否松弛,有没有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发表和传播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当“两面人”、顶风违纪搞“四风”、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问题,有没有在党不言党、在党不爱党、在党不护党、在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强化党的意识。

◎查摆宗旨观念是否淡薄,有没有漠视群众疾苦、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问题,有没有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优厚亲友、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强化群众观念。

◎查摆精神状态是否懈怠,有没有安于现状、精神不振、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逃避责任、工作和学习上得过且过、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问题,有没有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危机面前不敢挺身而出、失误面前不敢承担责任、歪风邪气面前不敢坚决斗争等问题,强化担当精神。

◎查摆德行表现是否缺失,有没有不注意个人品德、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等问题,有没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价值取向扭曲、情趣低俗、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问题,强化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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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纪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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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党内问责的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将已有14种问责方式调整为7种,实现纪法分开

在已有各类问责条例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而《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条例》指出,以上7种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这主要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解释。

同时,在回应《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问责方式中未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条款时,《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指出,《条例》坚持依规治党,突出党规特色,实现纪法分开,对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如涉嫌犯罪,可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的规定处理。

党的工作部门也要承担问责责任,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是《条例》传递出的重要信息。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下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就必然离不开相关单位或部门及时作出问责决定。然而,当某个党组织或领导干部需要被问责时,究竟该由谁来作出问责决定?

对此,《条例》第八条指出:“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同时,《条例》进一步规定,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这就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说。

问责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终身问责让责任人“跑不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第九条对问责执行作了明确规定: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向该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应当向该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为做好衔接,便于组织部门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并按要求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规定“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这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此外,《条例》第十条明确提出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等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要求的具体体现,也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的精神一脉相承,是我们党作出的政治宣誓。”起草组有关同志表示。

针对《条例》规定是否有些过于原则的疑问,起草组有关同志解释,《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作出了授权规定。《条例》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要求,对其他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不重复、不替代,为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留下空间,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只有把中央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具体化,才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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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领导干部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有底线心得体会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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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这四个词、十二个字各有深意、环环相扣,互为依托、互为促进。“走新路”是实战要求,是谋思路、干工作的基础;“有作为”是重要指向,是各级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价值追求;“创亮点”是近期目标,是走新路、有作为的现实检验;“守底线”是根本保障,是对各级干部抓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遵循。

走新路,与公安机关“护航发展、维护稳定”的主线异曲同工,护航发展就是走新路的一个实践;

有作为,要不断拓展“创净土、讲故事”两大战场的空间,讲究战术方法,把两个战场作为一盘棋,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创亮点,与“抓品牌”一脉相承,要立足于创亮点,挖掘优势,拉长长板,靠亮点来引领和推动工作发展;

守底线,一方面要切实守住思想上的“底线”,不越作风上的“红线”,不碰纪律上的“高压线”。另一方面要打牢基层基础,履行好公安职责,做好防范打击犯罪、公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不出大的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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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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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在顶峰者,不会半坡退却。信念迷失者,常有歧路彷徨”——对我们而言,这不亚于一面旗帜,也是我们今后队伍建设努力的方向。“为人民服务”这个理念,使我们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加深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了解百姓冷热,体味百姓情怀,促进群众感情,走近群众、融入群众,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与群众广交朋友,了解最基层的声音,体会群众最内心的呼声,一切以群众的需求为我们工作的最高方向。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好群众所需、所急、所想,真心诚意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极力为人民服务。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发展振兴为了谁,是蜻蜓点水,还是全心全意;是把群众挂在嘴边,还是把群众放在心里;是喊破嗓子为群众,还是真抓实干为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刹住存在的“四风”问题,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热忱对待上门办理事务的群众,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份亲情、一项职责,让群众感受到温暖。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大美汉源、区域中心”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履行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双重职责,竭尽全力为群众谋福祉,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助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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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政法干部学习两会精神心得体会

全文共 3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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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意洋洋,春风袭人,绿意萌动, 到处是生机盎然的美好画卷。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承载着百姓的寄托和希望,肩负着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带着各自的议案奔赴北京,齐聚一堂,共商国是,为祖国发展献计献策,为普天生民请民愿。一年一度的两会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盛事,是各方英杰的“群英会”,迸发的是智慧,凝聚的是力量,统一的是思想,形成的是共识。在二个星期的时间里,我始终关注两会的进展情况,注意学习和领会两会精神实质,用两会精神指导我市的司法实践。

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关键在于知行统一,首先要知,更要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一方面加强两会精神学习与领会,另一方面立足基层法院实际,认真抓好“五型”司法,在具体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以法治国”和“法制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坚持服务型司法。为大局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牢固树立司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大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大局中来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法院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幸福家园奋斗目标,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依法排除影响工程建设的妨碍和阻力,切实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大对森林、荒山和矿产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与农村改革发展有关的矛盾,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依法打击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主动、有效地服务“三农”工作,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助推农村稳定和发展。

二是坚持能动型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延伸审判功能,积极开展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完善参与社区矫正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社区、学校、家庭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做好被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完善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机制,依法打击网上诈骗、网上盗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完善法律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采取送法上门、以案讲法、办法制讲座、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转变,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民间借贷、农民工工资、金融借款、合同类纠纷等专项审判,认真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大对诚信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通过惩治失信行为,加强信用警示,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作奉献”和新“三万”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扶贫济困活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城乡结合部、涉黑涉恶、黄赌毒窝点的打击治理,促进社区和谐建设,助推基层社会管理;抓好司法调研,建立对社会问题审判信息分析、预警工作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以及多发性、倾向性和新类型案件,及时研究总结、反映通报情况、提出对策建议,为社会管理创新注入司法动力。

三是坚持和谐型司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加强非诉讼矛盾防控和化解工作。强化诉前矛盾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诉讼调解”四位一体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法院与村镇、工会、妇联、民调组织的联系互动机制,法庭与辖区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维稳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司法的指引功能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分流和引导。抓好执法办案与社会矛盾防控的对接,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随时排查和掌握易引发社会重大事件的纠纷、易产生群体性诉讼的矛盾,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和化解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化解,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是坚持效能型司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是检验人民法工作成效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注重提升司法便民工作质效。加大电话咨询、巡回立案、就地办案等便民力度,落实便民联系卡制度,设立 “假日法庭”和“流动法庭”,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办理案件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注重提升司法政务工作质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狠抓制度落实,推行工作任务分解、交办和督办制度,加强制度落实考核,做到每周有抽查、月月有通报、年终有奖惩,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节俭、高效运行。认真做好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法院保密、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注重细节管理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政务工作效率和整体效能;注重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实施“铁案”工程和“精品案”工程,以审判管理为依托,落实法律文书“三级审签”、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监管、发改案件剖析讲评、案件质量检查通报等制度,坚持简易案件庭内研讨、疑难案件业务小组“会诊”、重大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绩效每月通报、季度考评、年底兑现的考评奖惩机制,力促审判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提速、审判效果提高、绩效考评进位。

五是坚持清廉型司法。公正廉洁司法,关乎公平正义,关乎法院形象,关乎队伍安危。坚持违法违纪违规“零容忍”,以建设“零违纪”的班子、带出“零违纪”的队伍、争创“零违纪”的法院为目标,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筑牢廉政防线;坚持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畅通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大审务巡查和督察力度,加强对司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情况以及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与交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落实公告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发言人、案情通报会制度,开展“带案回访”和 “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进阳光司法,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宣传优势,实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和重大案件审判信息,及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司法实践没有止境,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没有止境。学习好、贯彻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润化在思想上,落实在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在两会精神的引领下,始终不懈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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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基层干部四个全面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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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下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同时对代表团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就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行动员和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希参加审议。

会上,代表团全体代表分别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吉宁和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在审议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后,王珉发表讲话。他指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辽宁实际,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言献策,发表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提出了19件议案及23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到辽宁代表团参加审议、听取意见,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辽宁代表的审议发言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指明了辽宁改革振兴的努力方向,针对辽宁的重点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充分表达了对辽宁的关切之情,必将激励全省干部群众努力工作、奋发图强,有力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新一轮振兴。

王珉强调,各位代表要认真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特别是要传达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好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牢记肩负的使命,不负人民的重托,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的重点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积极参加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骨干中坚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开创辽宁老工业基地发展振兴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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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层干部党风党纪心得体会

全文共 3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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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习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永葆清政廉洁的政治本色》,我深刻认识到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的岗位实际,认清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始终做到“五个珍惜”,自觉养成良好作风,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珍惜岗位

对与党员干部来讲,岗位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更高的要求,更高的素质。为此,要着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进取意识。就是要保持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只有这样,才会有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与基层党员干部相比,我们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都较好,就要有一种“事业无止境,奋斗无穷期”的进去意识,不懈怠,不糊弄,不滑坡,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拼搏精神。二是强化学习意识。充分利用在机关工作的有利条件,刻苦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视学习为安身立命之本,成就事业之基,克服懒惰畏难情绪,力戒浮躁,减少应酬,精心学习,苦读不辍。不仅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要求、一种追求、一种责任,更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修养、一种情操、一种境界,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学出乐趣,学出本领,学出进步,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三是强化有为意识。在机关工作,作为怎样体现?我认为有三名话:既要敬业,又要精业;既要讲奉献,又要做贡献。在机关,领导给工作就是给机会,给任务就是给地位,多干事才能快提高,干大事才能有大作为。苦熬没有头,苦干有奔头。苦熬,只会天天有烦恼;苦干,才能永远不寂寞。要想有所作为,除了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外,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给领导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建言献策。这就要求机关干部有扎实的基本功,做到能写、善讲、会帮、快办。

二、要珍惜声誉

一个人的声誉并不是取决于职务的高低,它是靠人格的魅力、扎实的作风、创新的工作逐步培养积累起来的。一是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一个人确立科学世界观的基础。要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所做的每一项工作既要经得起领导的检查,更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要少琢磨上面挂号不挂号,多考虑基层需要不需要;少琢磨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多考虑对整体有没有益处。要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唯有真实,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二是放下架子。机关大,不能口气大、架子大、脾气大,更不能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让下面的同志反感。基层的同志到机关来办事,机关的同志站起来握个手、倒杯水,走的时候送一送,对方会感到很温暖。对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下面的同志看得很重。总之,要多做一些让基层同志满意的事,多帮基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三是勇于创新。创新是工作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机关党员干部要在更新观念、创新理念上下功夫、做表率,决不能站在领路的位置上而在创新上落后于人。那么,怎样评价一个人的创新能力呢?从实践看,主要应从五个层面上进行比较:一是看干与不干,二是看干得多与少,三是看成果多与少,四是看成果被上级和群众认可的程度,五是看工作成果是否对全局性工作有推动作用。

三、要珍惜政治生命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能不能在种种考验面前管好自己,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对自身人格、品质、意志、情操的一种考验。一是要顶住诱惑。老子说得好:“见欲而止为德。”能够顶住诱惑是一种清醒,善于顶住诱惑是一种智慧。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站稳脚跟,以高度的自觉性、极大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去克制自己欲望的冲动,同各种消极腐朽思想进行抗争,从而达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二是要秉公用权。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权力属性的本质所在。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党利国利民;用不好,误党误国误已。党员干部只有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深处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祛除特权观念和“官本位”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慎独慎微。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讲的就是忽视小恶终会铸成大错的道理。如果平时疏于拂拭思想行为的尘埃,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待到走向歧途时再去拂拭,必然积重难返。做到了慎独慎微,在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面前,就不会丧失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就能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要的东西坚决不要,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四是自律自省。人生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选择与割舍、不断“拿起”与“放下”的过程。每个党员既要有拿得起的勇气,更要有放得下的豁达。面对囊中羞涩要昂首做人,面对物欲诱惑要等闲观之,面对美色陷阱要不越雷池一步。要坚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吾日三省吾身”。要常驻机构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欲,常戒享乐之念,常怀律已之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把握自己,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做到“惊涛拍岸息岿然。”

四、要珍惜和谐局面

和谐是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实践证明,一个单位团结和谐,这个单位就发展,就进步,就有凝聚力。作为机关的党员干部,能在一起共事,应该说是一种缘分,要搞“五湖四海”,讲团结和谐。一是要学会包容。就是说要宽容大度、虚怀若谷,要容得下人、容得下事,不能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别人。既要听得进不同意见。要允许别人进步,允许别人比自己强,把别人的成功看做是自己的成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取长补短。在处理与他人关系、部门之间关系时,不要光说自己的工作重要,别人的工作不重要不要光说自己忙得不得了,别人闲得不得了;不要光说自己工作难,别人工作容易;不要认为少了自己不行,少了别人可以;不要感到自己吃子亏,别人占了便宜。二是要学会忍让。同在一起共事,难免磕磕碰碰。要做到能方能圆,能进能退,能屈能伸。所谓“方、圆”,就是行事要圆活,能随机应变,但内心要放正,有自己的目的和原则;所谓“进、退”,就是该进则进,该退则退,退一步海阔天空,懂得后退才能更好地前进;所谓“屈、伸”,就是该放下架子时要放下架子,善于让步和妥协,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时要表现出一种舍我其谁、当仁不让的气概,从而为自己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空间。三是要学会善良。同事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多交流思想,多沟通感情。俗话讲:“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说话办事要照顾到他人的感受、他人的情绪,不能伤了感情、伤了和气。每个人都不是完人,有长处要互相学习,有短处要互相提醒,有难处要互相关心,有错处要互相帮助。只要每个同志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无所不能,战无不胜。

五、要珍惜家庭

人是从家庭走上社会舞台的。家庭是细胞,是我们的“后院”。只有家庭基础稳固,个人的事业才能有发展,我们的工作才有坚强的后盾,社会才有安定团结的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珍惜家庭的团结和谐,既是义务,也是责任。古人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最大的追求,就是因为“国”和“家”密不可分。所以,处理好“小家”与“大家”的关系非常重要。机关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到:既要管家又不能恋家,不为家庭琐事所累;既要管家事又要管好家人,不能把家务与政务搅和在一起;既要管好家人与政务搅和在一起;既要管好家人又要管好自己,做一个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一方面,要经常用“防微杜渐”四个字来提醒自己,时刻想着党纪国法,为自己设一道人生警戒线,不能因为自己的地位变了、环境变了、思想就变了。另一方面,要培养良好的家庭美德。正所谓“家门不正,多出倒逆”,“妻贤夫祸少”。光管住宅区自己还不行,管不好家属子女同样会影响事业和前程。这方面前车之鉴不少,一定要引以为戒。再者,要保持健康的身心。健康的身心是家庭美满的的标志,也是成就事业的无形财富。机关党员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自己的身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一个健康的体魄。有一个好的身体既是家庭之福,也是事业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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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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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来,我就自身在遵守纪律、开展纪律建设年工作整改中认真进行学习、理解、反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过程中,更加认识到要加强和改入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有了很多的心得体会

一、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按照实事求是的科学求实精神提出的新要求。

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事关党的事业和国家兴衰成败的重大课题,好的优良作风必引领国家走向兴旺发达,反之,国家将步入覆辙之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历届领导都明确指出党要管党、坚定不移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对各级领导干部作风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今年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所有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进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灵魂深处检查距离党员标准的差距

二、联系实际,落实“五个严明”要求。

作为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时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严明财经纪律、严明生活纪律,注重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五个严明”做到了,即使狂风暴雨来袭,你都心胸坦荡、傲然挺立,所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慎言、慎独、慎微;脚踏实地勤勉工作、敬业奉献。

三、注重实效,把作风建设当作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在平时工作中,勇于解剖自己,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对待自己的事业要恪尽职守、扎实肯干、勇于进取、拼搏向上、知难而进、忘我工作。领导干部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自重、自省、自励,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以繁森、焦裕禄、雷锋同志为学习榜样,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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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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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从严治党工作的新成就,对于加强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对全体党员的刚性约束,也是确保党的先进性重要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党纪的严肃性和道德的认同性,也体现了纪比法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的《准则》和《条例》为根本,加强自身“修炼”,切实提升个人作风和能力。

一是坚定政治信仰,做党的忠实追随者。作为一名中共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们党是一个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党、是一个具有先进生产力的政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无论世界如何变幻,社会如何发展,我们都不能违背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虽然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走过弯路,出现过错误,让党蒙受了损失,但我们党通过自我纠正,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每个党员都有义务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权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党的利益坚决维护者和执行者。坚定的政治信仰是立党之本,我们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入党,做一个纯粹的共产主义的忠实信徒,永不叛党。

二是严厉组织纪律,做党的政策执行者。我们党之所以历经革命与动乱的艰难岁月仍然发展壮大,是因为我们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我们党是一个民主的政党,能够听取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是一个严密的政党,能够确保政策执行的坚定性;是一个严明的政党,能够确保所有党员的各种权益得到尊重。新的《条例》对严格组织纪律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是为了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把那些投机分子,表里不一的人清除出党组织,让党的决策更加民主,政策执行更加顺畅,党员权益更加尊重。

三是严格廉洁自律,做党的纪律垂范者。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是立党之本,是保持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的根本。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立身之本,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从小事抓起,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新的《条例》更加凸显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处分力度,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同时,新《条例》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人本关怀,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尽量把错误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早的提醒警示少数违纪违规同志,让他们不逾越法律的红线,以避免让其身败名裂。因此,我们要做党纪党规的忠实执行者和率先垂范者,只有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自觉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好党的形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确保党执政地位不动摇。

四是培养道德情操,做党的形象维护者。有一副对联写道:“宦海无涯廉是岸,官阶有止德为高。”廉洁和道德是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关键少数”,对促进党的发展,维护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哪里当领导干部,无论是当多大的领导干部,廉洁是基本的要求,违反了廉洁要求就是政治生命的尽头。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认同,党员干部必须坚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有高尚品德的人,脱离低级气味的人,得到人民的尊重和拥护,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新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与时俱进,适应了时代新要求,它是我们党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准则》从正面倡导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条例》从反面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做什么?为全体党员干部确立新标杆。我们共产党员有着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要想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严格廉洁自律,坚持群众路线,培养道德情操,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做党纪党规的忠实维护者和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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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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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我参加了在党校举办的2016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聆听了安阳市及我市多位专家的精彩授课,感觉获益良多,更让人深深慨叹,学习是我们一生的功课。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面对社会进步,时代改革,如果不终身学习,则自身就会停滞不前,甚至被时代淘汰。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背景下,谁不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不吸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食粮,他的精神将干瘪无生机,他的工作将曲折而无动力。终身学习至关重要,终身学习为传承时代接力棒奠定基础。

终身学习要讲究方法,要在学会中会学。在知识裂变的时代,能掌握一域学习方法,必定能指导你在新知中去读懂它,去领会它,甚至在此基础上标新立异,让新知在智慧中再次出彩。

其实,终身学习贵在一天学一点,天天有习惯。因为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大海。终身学习实乃积蓄滴水之力量。只有日积月累,才能有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当今,在网络进入人类生活的时代,如果不会上网,则是一个时代睁眼瞎;如果不会使用先进手段,为自己职业服务,则是一个时代失聪儿。如果能运用智慧,适应发展,并且掌控职业发展要素,那么将是时代的主宰者,文明的先导者。

终身学习能改变命运,促进社会进步。中国曾经有过辉煌,后来闭关自守,阅读缺失,没有终身学习的理念,致使文化落后,国民竟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落后就会被挨打。自从中国人民站起来之后,国家政府重视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广大国民由挨饿到温饱、由富裕到强大,并傲然于世,成为世界上综合国力逐渐提升为负责任的大国。这源于华夏儿女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这源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广大中青年干部们,在各自的奋斗岗位上,要珍惜美好时光,要拥有终身学习完善自我的发展理念,不仅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要读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书籍,用前人智慧武装自己头脑,励精图治,用劳动智慧结成的文明硕果,为建设富美林州献策出力。

2016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_5

近日,市委党校2016年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参观了市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和市看守所。作为财政系统的一名基层党员,生动的警示教育版面,鲜活的案例人物,带给我深深的震撼和思考。

要有大局意识。要着眼全局,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围绕大局有效履责、充分发挥作用,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同时,紧紧围绕财源建设和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多谋新思路,多拿新举措,努力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

要有廉政意识。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防止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要有敬畏意识。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反之,一个人一旦没有了敬畏之心,就敢罔顾党纪国法,把自己摆在“特权”位置,做一名“特殊党员”,就敢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跌倒在权力、金钱、美色等关隘上,就是因为失去了敬畏意识,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要有担当意识。党员干部肩负着推动地方发展、改善民生的重任,不仅要遵规守法、不谋私利,更要勇于担当。权力有界,作为无限。勇于担当,就是在遵规守法、不谋私利的前提下,为了一方发展和民生福祉,敢于担难、担责、担险,以夙夜在公、殚精竭虑的责任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我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时刻用正反两方面例子来警示自我、守住底线,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当好家、理好财,促进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建设富美林州、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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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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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制度形式传递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倒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缺失,担当精神淡薄,习惯于把自己当旁观者,这些人完全忘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条例》的出台,从制度上实现权责对等,以问责传导责任压力,彻底扭转一些党员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错误想法。《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其目的就是要促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遇事不推诿、不逃避,自觉把责任扛在肩、将名利抛脑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上率下、尽职尽责。当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我们的党风将更纯正,党纪将更严明,我们党就更有信心和底气带领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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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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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11月3日报道: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习近平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笔者就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及怎样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他们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监督作用,创造党内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作如下探讨。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在党内批评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的不好且质量也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内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党的基层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越开越少,质量也越来越低,以工作总结、布置工作代替党内开展批评监督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怕得罪人不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不能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些党的领导干部强调自己工作忙,不能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有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欢迎党内批评监督。他们把大部分精力用在拼凑政绩,搞“形象工程”上。热衷于表扬与自我表扬,害怕党内批评监督。有的甚至花钱收买记者,掩盖批评监督的事实真象。有些党的基层组织内部缺乏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没有形成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有些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对批评监督自己的党员同志百般刁难,不予重用,甚至打击报复。还有少数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批评监督和举报自己的党员实行无情打击和人身陷害,哪个党员还敢在这样的状况下开展批评监督、举报违法犯罪,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呢?四是,有些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党的基层组织召开的征求党员、老干部和其它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协商会,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会上领导讲话占了大部分时间,让大家发言提意见的时间很短,对事先准备的发言稿也是审了又审,把“刺”都摘掉了,没有达到发扬党内民主,畅所欲言,征求意见的目的。有时,偶尔也有个别党员、老干部不按“规矩”讲几句带“刺”的肺腑之言的。但是有不少领导干部听了就不高兴,批评埋怨筹备组织会议的部门没有做好工作,评价会议没有圆满成功。甚至个别领导干部把在会上发言带“刺”的党员、老干部列为今后不准参加类似会议的人员。这种微妙的做法,充分说明有的领导干部口头上说“欢迎批评监督”,其实质是害怕批评,不欢迎监督。他们要的只是批评监督走过场的形式和轰动的宣传效应,而不是批评监督的实质内容。

二、没有形成党内批评监督良好氛围的主要原因

第一,对新时期下开展党内批评监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一些党员和党的基层领导干部,长期放松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强烈的忧患意识,丢掉了党的三大作风的优良传统,错误的认为在新时期党的三大作风过时了。还有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党员中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不敢开展批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更不能引导广大党员批评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第二,有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长期脱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他们强调自己工作忙,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放不下架子,不愿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会,长期脱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有效监督。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后,在忏悔时埋怨平时没有党组织的监督。第三,一些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些党组织不能坚持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别是不能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他们认为抓经济工作,招商引资是硬任务,开展党内批评监督是软指标。这是造成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形成党内开展批评监督良好氛围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一些党的上级组织要求不严,检查督促不力。近几年来,有些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督促不力。往往是一般的要求和号召多,针对存在问题下大功夫抓好正反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少,往往是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怎样创造党内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

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开展批评监督。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内批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加强党内监督,解决党内矛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纠正党内自身问题和失误的重要途径。所以各级党的基层组织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党的民主生活会这一批评监督的重要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强化民主意识,虚心听取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但要接受上级和同级党组织及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同时还要接受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充分说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批评监督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

建立党内批评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制定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党内监督条例》虽然对开展党内监督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就总体而言,这些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的,如果我们以《条例》贯彻《条例》就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党内监督条例》是根据《党章》和总结我党在新时期以来开展党内监督的实践经验制定的,对党内监督的某些规定还是比较原则性的,这就为我们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完善议事规则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所以,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当前要结合新时期的实际情况,在《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原则下,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建立党内批评监督的长效机制。

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由于现在有些党的基层组织的民主氛围不浓和其它原因,造成一些党员很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近几年发生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犯罪大案要案来看,仍有一些党员缺少民主权利。既使有的党员能坚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举报腐败犯罪的行为时,也只能是单枪匹马秘密进行,没有形成公开批评监督的氛围。有的还因举报某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行为遭到打击报复。这说明一些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只有大多数共产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我们要积极保护开展批评监督和勇于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监督。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当前一个突出存在的问题来解决。另外,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也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勇于揭发、检举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为党的纯洁性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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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员干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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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和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根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通知要求,8月12日至14日,我委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朱恒福到班指导并作培训小结讲话。专题轮训采取集中自学和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参训人员观看专题辅导报告录像、开展两次分组讨论,撰写个人学习体会文章,委机关各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推荐的14名代表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委机关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中的党员共65人参加了这次集中轮训。

朱恒福在培训小结讲话中指出,省委部署开展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工作后,委党委和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集中轮训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要求。从委机关这次集中轮训情况看,主题突出、氛围浓厚、收获明显。通过集中专题轮训,大家对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的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依规管党治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把握,对党员意识、忠诚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强化。作为国资系统党员干部,只有将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在心、见之于行,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和诱惑,担当起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实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结合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朱恒福强调,党员干部要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体现和落实到对党的忠诚上。党员干部不讲规矩就是不忠诚,不守纪律就是不可靠。作为国资系统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忠于国资事业。要坚定国资国企改革信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两个不动摇”、“三个有利于”,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紧迫性、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体现和落实到守纪律讲规矩上。守纪律讲规矩,核心就是要坚持党性原则。作为党员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坚持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要把纪律和规矩作为生命线来抓,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委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六个方面内容:①上班有没有迟到早退、有没有玩游戏炒股票;②有没有认真执行请假、请示、报告制度;③有没有自觉服从组织安排;④有没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⑤有没有顾大局、识大体,不折不扣执行委党委决定;⑥有没有认真敬业,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一流工作质量。三是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体现和落实到从严治党责任上。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党的纪律,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委机关各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要着眼于“严”和“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以纪律从严治党,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自觉遵守纪律。四是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体现和落实到善抓工作落实上。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作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要更进一步,敢于担当的精神要更进一步,破解难题的水平要更进一步。当前,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委党委年初确定的全委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冯主任在最近省属企业和地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提出的“6个落实”要求,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及时完成。五是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就要体现和落实到廉洁自律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强调,要算好“利益帐、法纪帐、良心帐”,既要“干事”更要“干净”。作为党员干部,要在道德情操修养上下功夫,在加强自律上下功夫,在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上下功夫,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守从政做人的政治底线、法纪底线、道德底线,做到不沾不染、风清气正,自觉接受纪律约束,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不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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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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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充分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通知指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了党内问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问责工作一系列实践和操作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执行好《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强调,《条例》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原文,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各项规定要求熟稔于心、了然于胸。要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问责原则,心系使命、扛起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问责主体和对象,层层传导压力,突出问责重点,聚焦“关键少数”,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准确把握问责的情形和内容,紧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问责发力的准星,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警醒起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准确把握问责的方式和方法,坚持终身问责,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从根本上遏制“破窗效应”。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抓好学习培训,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起来,把《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教学课程的必学内容,在学习中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深入解读宣传,对《条例》的规定内容进行深入阐释,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持续推出一批深度报道,积极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落地生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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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干部春季政治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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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不外乎人情,从四个方面全面理解法理与人情的关系。

第一、立法层面。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法律就是成文道德,道德成为人们内心里的法律。立法以全民共同道德标准为准绳,这样的法律才有生命力。道德能够滋养法治精神。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提倡“以文化天下”,以理服人,以文服人,以德服人,是中华文化的生命禀赋和生存耐性,这其实就是德治的体现。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治国理政中,以德“道”民,以礼“齐”民,则人民就有知耻向善之心,经常自我检点乃至归于正道,整个社会也就会形成向上向善的氛围。“道在外,行之千古;德在内,存于一己。”道德是价值观层面的东西,只有从价值观入手,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主流共识,才能不断强化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才能以道德的深厚底蕴源源不断地为法治精神提供丰厚滋养。

第二、执法层面。执法要扬正气,执法既是法律实施的行为,也应当体现鲜明道德导向。要捍卫法律的尊严,就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同时也就是彰扬了先进道德精神;而无视法律的尊严,就导致执法不严不公,也就是对恶行暴戾的纵容、对美德善良的贬损。必须通过执法行为,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促进清风正气的弘扬。执法要严格公正,对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等行为及时予以规诫遏制,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执法要文明规范,体现人文关怀,既遵从法律标准又符合道德标准,既于法有据又合乎情理,防止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使执法活动获得坚实的道义基础。

第三、司法层面。司法断案最能体现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司法就是要辨善恶,要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和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很多时候只能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这就要求司法人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真正起到引导社会向上向善的效果。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

第四、守法层面。形成习惯性守法,是国民道德的最高标准。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只有人民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守法的道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群众信法、敬法、遵法、用法等,遇事按法律办事,不能遇事找熟人、走关系;另一个是执法者不以言代法、不以权压法、不徇私枉法等,在执法中遵循法理,也顾及道德人情。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法治则必须与本国国情、社会道德和社会制度相适应,穿“合脚的鞋”,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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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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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没进入纪委前,我对基层腐败有所耳闻。但真正体会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还是在办理民生案件中,才有了较深层次的认识和体会。

2015年6月,在当年的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中,县纪委领导安排我调查天堂镇大院小学套取学生资助金案。

接到案件,我第一反应是“学校,应该是块净土呀?学生资助金,不就是每个学生每天几块钱的生活补贴吗?这几块钱若管理不当,根本不够用,还被套取了?”。带着这些疑问,我带调查组展开了调查。

原来,天堂镇大院村有个村办的山村幼儿园,20多个幼儿在大院小学搭小学生的营养餐用餐,并将用餐的费用交给了大院小学。大院小学本该将这笔资金交县教育局或者用于学生营养餐,但该学校的负责人却把这些钱用来发放所谓的教师“加班费”。最终,该校的负责人受到党纪处分。

我们的教师明知道是套取和挤占学生资助金,却领得“心安理得”、吃得“心安理得”,全然忘却了自己教书育人的职责,最让人痛心疾首。另一方面也验证了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决策部署的正确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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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干部毛泽东同志谈共产党员的标准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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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不仅要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还要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以及民主党派的联系。经过学习毛泽东同志谈共产党员标准并参加党员大会讨论,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摆正位置,当好助手。我作为党支部书记、副站长,分管着党建、纪检、造价管理等工作。不仅要做好支部工作的开展,还要抓好业务,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才能保证工作的如期实施。实际工作中我把干好分管的工作作为维护班子团结、支持主要领导工作的唯一标准。胸怀全局,摆正位置,服从一把手的领导,服从集体的决定,立足于本职,当好助手,积极做到了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履职尽责,敢于承担责任,既参与集体领导,又按分工做好分管工作,注意掌握分寸,不干预他人分管范围内的事情,同事之间不抢风头,把班子合作的感情上升到大局观念、全局观念的高度,时时刻刻为工作着想,时时刻刻为公司着想,积极拿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办法和设想,以丰富集体智慧,拓展集体思路、敢于直言,表明自己的观点,形成集体决策,减少决策失误,对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善始善终,对分管的工作,认真做好,对分外的事情积极协助,努力做到熟悉政策、了解业务,成为业务上的把关人,难题上的破解人。

二、搞好团结,应用集体智慧搞好工作。要完成好各项任务,就必须坚持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大家的作用,处理好和委员之间的关系,认真研究怎样把会议开好,把这"一班人"指挥好,把党建工作服务、服从于党的中心任务,充分与支部各委员之间要互相交流。开展工作以增进团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要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相同的同志,而且要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对犯过很大错误的人,不要嫌弃,要准备和他们一道工作。闻过则喜,与人为善,坚决防止掺杂个人恩怨、搞诬陷攻击泄私愤等破坏团结的现象发生。要有“君子坦荡荡”的真诚,不要“小人长戚戚”之坏心;要有“志道者少友”的淡然,不要“逐利者多俦”的追逐。要力戒骄傲,全力维护团结。要善于倾听下面基层的意见。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先请教,掌握具体情况,形成一定策略,然后再下要求。对基层群众的话,有正确的,也有不正确的,听了以后要加以分析。对正确的意见,必须听,并且照它做。

三、力戒骄傲。1949年3月5 日,毛主席在西柏坡七届二中全会中就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谆谆教导,现在仍然激励着我:"夺取全国胜利后,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这一步也值得骄傲,那是比较渺少的,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的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毛主席当年的教导,依然对我们做好工作,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十三五”时期是德阳交通人一次重要机遇,任务繁重,我们不能把基层工作当作蛇蝎猛虎,畏缩不前,而是要把困难和苦难当作人生最好的老师,戒骄戒躁,沉下心做好基层工作。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的攀登,才会有“会当凌绝顶”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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