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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取名字的典故(通用20篇)

选择适合自己的路,并为之去努力和奋斗,这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超越!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适合取名字的典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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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故事:急来抱佛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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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jí lái bào fó jiǎo

【成语故事

北宋的的王安石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曾经推行"王安石变法"。他除了是一位政治家,同时也是很有才华的文学家。他虽然学问大、地位高,不过,据说平时与朋友交往的时候也并不摆架子,很有幽默感。

有一回,王安石跟几位朋友在一起闲谈,谈来谈去就聊到学佛上了,也就是读佛经、修佛道之类事情。王安石平时对佛学就有研究,就谈了一番自己的看法,比如佛经的主张是什么,应该怎么做等等。有一个朋友说:"不光如此。要学佛的话,我们每人还应该定时向佛忏悔自己做错的事情。"王安石一听,便开起了玩笑,"听你们这么说,真是佛法无边啦。将来我老了,就去庙里跟和尚一块儿过。这好比一句诗,投老欲依僧。"

王安石的这位朋友也很会开玩笑,他一听也乐了,"您这个投老欲依僧只是一联诗的上句,我给您对个下句怎么样?""好啊。""我的下句是急来抱佛脚。你看,这不是对的很工整吗?老欲依僧,急来抱佛。"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

"急来抱佛"演变成"急来抱佛脚"这条成语,比喻事到临头,才想解决的办法。

典故】王丞相嗜谐谑。一日,论沙门道,因曰:‘投老欲依僧。’客遽对曰:‘急则抱佛脚。’ 宋·刘攽《中山诗话》

【释义】比喻事到临头才慌忙准备。

【用法】作谓语、分句;指事先不作准备

【相近词】急则报佛脚

【成语示列】只有三年大阅是他们的一重关煞,那一种急来抱佛脚情形,比起那些秀才们三年岁考还要急。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六回

[典故故事:急来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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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孟子的典故:断织喻学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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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最初对学习很有兴趣,时间一长就厌烦了,经常逃学。孟母知道后非常生气,拿起刀来,把织布机上的经线割断,说道:“你的废学,就像我割断织布机上的线,这布是一丝一线织起来的,现在割断了线,布就无法织成。君子求学是为了成就功名,博学多问才能增加智慧。你经常逃学怎么能成为有用之材呢?你今天不刻苦读书,而是惰于修身养德,今后就不可以远离祸患,将来不做强盗,也会沦为厮役!”孟母用“断织”来警喻“辍学”,指出做事必须要有恒心,一旦认准目标,就不为外界所干扰。半途而废,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断织喻学”的一幕在孟子小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既惊且惧的鲜明印象,孟子从此旦夕勤学,终于成为我国历史上的儒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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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马昭之心的典故

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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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为帝。可是,曹髦空有皇帝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连任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大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谋略过人。司马昭刚刚坐上大将军的宝座,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讨伐,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诈,他认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武器的护卫前呼后拥,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他对司马昭大权独揽,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平日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出事先写好的讨伐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独揽,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讨伐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来历。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头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讨伐?如果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患更大。还请陛下慎重考虑,从长计议!”

曹髦激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还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清楚地知道曹髦根本不是司马昭的对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以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刻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密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遇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难道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胆小的甚至想转身逃跑。贾充见这情形,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平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难道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还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大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当场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马上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非常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天下人会怎样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谢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盘算着这事如何处置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下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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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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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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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猎人和野牛姑娘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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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生了一个男孩,可是不久她就发觉那孩子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因为他生下来不到两个钟头,就能够走路和说话了。几个钟头以后,他已长大成人;当天晚上,他已经拿起一支枪,说要去打猎了。

父亲母亲对这件事大为惊异,可是他们没有办法阻止他。大家看这个猎人长得这么快,虽然奇怪,但是慢慢地也就看习惯了。大家发觉,他竟是一个很老练的猎人,在出生那天第一次打猎时,他不仅杀了几只小野兽,还杀了一只象和一头野牛。他自己生长得如此奇特,所以,大家看他这样会打猎,也就觉得没有什么可诧异的了。他继续这样干下去,杀死了许许多多野兽,打破了一切猎人的记录,不久,人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了不起的猎人。

他在狩猎时,打野牛特别内行。他杀得非常多,直杀得那些野牛惊惶万分。因此有一天,所有的野牛就开了一个会,商量如何阻止这位猎人,不让他这样大量伤害他们。会议的结果,决定由一头母野牛变成一个漂亮的姑娘到他那儿去。这姑娘长着非常好看的皮肤,生着美妙的、乌黑的、浓密的头发。

她走到猎人家里,要求见他。他的母亲问她有什么事,她说,她是从另一个城市来的,因为听见他打猎的名声,对他很敬慕,特来问问他愿不愿意收她做妻子。猎人那天下午正好在田里干活,一听说有位美丽的姑娘在家里等着他,于是没等到把土堤上的工作干完,就把弯刀往灌木丛里一丢,把锹子在堤边一掷,立刻回家去了。他经过那条小溪时,不象平常那样,只洗洗他的脸、手和脚,而洗了胸部,洗了整个胳膊和大腿。当他看见那位等着他的美丽姑娘时,他欢喜得不得了,说她可以当他的妻子。

当天夜里,那位野牛姑娘没有浪费时间就开始行动了,因为延迟一天,那就要多死掉一些她的亲族了。她对他说,她如何听到人家都在谈论他,她如何敬慕他。然后,她大大的恭维了他一通,问他怎么会成为一个这样了不起的猎人,他怎么不伯那些野兽发怒,因为野兽对于狩猎过多的猎人,总是要报复的啊。猎人回答道,这说来很简单,因为他会念几句有特效的咒语,一旦什么愤怒的野兽来追击他的时候,他把咒语一念,就可以变个形状,然后逃脱。

“你倒举个例子说说看?”野牛姑娘问道。

“比如说,要是有一头危险的野牛追我,那我就可以变成一阵微风。”

“如果他们知道了你变成了微风呢?”

“哦,他们不会知道的,就是他们知道了,我还可以再变成一些落叶。”

“如果你不变为落叶呢?”

“唔,我可以变成一个蚁冢。”

野牛姑娘一个劲问下去,猎人把他能够变的各种东西一一告诉了她,一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没有说出来了。他正打算把这个名字也告诉她,这时候,睡在隔壁房间里的母亲听见了猎人讲的话,便大声尖叫起来,把他拦住:“喂,够了!”她喊道。“老婆讨来才一天,又是一个陌生人,你干吗就要把肚里的话全都对她倒出来?”

猎人听到他母亲的声音,说了一半,住口不讲了。他正要说“泰莫列别列别”——一种蝌蚪的名字——但是他只说了“泰莫”两个音节。野牛姑娘要他把这个字说完,但是他觉得母亲的话有道理,便不说下去了。他说,跟上面说的那些名字一样,这两个音节就是这个字的全名。于是,野牛姑娘的任务完成了,她就爬起身来,对猎人说,她要到后院去一下,走出屋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没回来,猎人出去找她,但是哪儿也找不到。她恢复了原形,回到那个野牛会上去了。

第二天,猎人又去打猎,可是关于妻子的下落,仍然不知道,这时,他发现一大群愤怒的野牛正在那片密林里等着他。他们把他一下团团包围住了,想要杀死他;他连忙变成了一阵微风。但是那头母野牛指着摇动着的灌木树叶大叫道:“他说他会变成微风的。捉住他!”

这时猎人才知道自己上当了,他绝望地从这样东西变成那样东西,可是,每一次那头母野牛都记起这件东西的名字,叫别的牛在后面追他。

最后,他一头钻进肮脏的溪水中,变成了一个小蝌蚪。那些野牛赶到溪边,困惑地站住了,那头母野牛一再重复地喊着他跟她说过的最后的名字:

“泰莫。”于是那群野牛踩踏着沙子,看看是不是那位猎人;他们折下了芦苇;甚至捉了一只蜻蜒和一条小鱼;但是他们却找不出叫作“泰莫”的东西。

那群野牛终于沮丧地走掉了,猎人恢复了他的原形。他回到家里,把经过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并且谢谢她,多亏她的拦阻,才救了他的命。从那天以后,猎人再也不泄露他的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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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墨守成规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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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本指书画用的黑色颜料。如:“石墨、笔墨”。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中说:一缄情泪红犹湿,满纸春愁墨未干。也指书画用的各色颜料。如:蓝墨、红墨,引申为文字、文章或知识。如:胸无点墨、惜墨如金、舞文弄墨等。“墨”也是字画的代称。如:墨宝。还可形容黑色如墨之物。如:墨菊、墨绿。

古代的肉刑很残酷。“墨刑”是在罪人脸上刺刻染墨,相当于给罪犯的耻辱来一个纹身。《书经·吕刑》中载: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孔安国·传》也说:刻其颡而涅之曰墨刑。

“墨”是姓氏的一种。如战国时宋国有墨翟,他主张“兼爱”、“非攻”,即人人相爱,不要战争,创立“墨家”。其弟子著有《墨子》一书,记载墨子的主张和言行。《墨子·公输》上有这样一段记载:有一回,楚国要攻打宋国,鲁班为楚国特地设计了一种云梯,准备攻城之用。墨子得到这个消息后,走了十天十夜,赶到楚国去劝阻。到了楚国的郢都,墨子立刻找到鲁班,一同去见楚王。墨子竭力说服楚王和鲁班不要攻打宋国。楚王终于同意了,但是他们都舍不得放弃新造起来的攻城器械,想在实战中试试它的威力。墨子说:那好,咱们就当场试试吧。说着解下衣带,围作城墙,用木片作武器,让鲁班同他分别代表攻守两方进行表演。鲁班九次用不同方法攻城,九次都被墨子挡住了。鲁班攻城的器械已经使尽,而墨子的守城办法还绰绰有余。鲁班不肯认输,说:我有办法对付你,但是我不说。墨子说:我知道你要怎样对付我,但是我也不说。楚王听不懂,问是什么意思。墨子说:公输子是想杀害我。他以为杀了我,就没有人帮宋国守城了。他哪里知道我的门徒约有三百人早已守在那里等着你们去进攻。楚王看到没有把握取胜,便说:好了,我决定不攻打宋国了。

从此墨子以善于守御著名,后人便称善守者为“墨守”。《后汉书·郑玄传》中说:时任城何林好《公羊》学,遂著《公羊墨守》。李贤注:言公羊义理深远,不可驳难,如墨翟之守城也。

成规:现成的或久已通行的规则、方法。成语“墨守成规”指思想保守,守着老规矩不肯改变。含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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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悬壶济世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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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世有壶翁(约公元2世纪),不知其姓名,一称壶公。“一说壶公谢元,历阳人,卖药于市。不二价,治病皆愈。语人曰:服此药必吐某物,某日当愈,事无不效。日收钱数万,施市内贫乏饥冻者。”以此观之,壶翁乃身怀医技、乐善好施之隐士医者。因其诊病货药处常悬一壶为医帜,所以人称壶翁,民间传说多有其神话故事。壶翁曾传医术于费长房。记载虽语涉传奇,但若揭其神诞外衣,不难知壶公、费长房乃东汉时名医。壶公的事迹传之甚广,历代医家行医开业,几乎无不以,“悬壶之喜”等为贺,或于诊室悬葫芦为医之标志,今仍有不少药店、制药厂等沿以为用。

老酒以为,“壶”疑由“葫”、“瓠”因同音通假而来。后世药房有以葫芦为幌子者,药厂亦有以葫芦为商标图案者,又有“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说。

医者仁心,以医技普济众生,世人称之,便有悬壶济世之说。其典概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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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鸿门宴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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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接受了章邯投降之后,想趁着秦国混乱,赶快打到咸阳去。

大军到了新安(今河南新安)投降的秦兵纷纷议论说:咱们的家都在关中,现在打进关去,受灾难的还是我们自己。要是打不进去,楚军把我们带到东边去,我们的一家老小也会被秦朝杀光。怎么办?

部将听到这些议论,去报告项羽。项羽怕管不住秦国的降兵,就起了杀心,除了章邯和两个降将之外,一夜之间,竟把二十多万秦兵全部活活地埋在大坑里。打那以后,项羽的残暴可就出了名。

项羽的大军到了函谷关,瞧见关上有兵守着,不让进去。守关的将士说:我们是奉沛公的命令,不论哪一路军队,都不准进关。

项羽这一气非同小可,命令将士猛攻函谷关。刘邦兵力少,不消多大功夫,项羽就打进了关。大军接着往前走,一直到了新丰、鸿门(今陕西临潼东北),驻扎下来。

刘邦手下有个将官曹无伤,想投靠项羽,偷偷地派人到项羽那儿去密告,说:这次沛公进入咸阳,是想在关中做王。

项羽听了,气得瞪着眼直骂刘邦不讲理。

项羽的谋士范增对项羽说:刘邦这次进咸阳,不贪图财货和美女,他的野心可不小哩。现在不消灭他,将来后患无穷。

项羽下决心要把刘邦的兵力消灭。那时候,项羽的兵马四十万,驻扎在鸿门;刘邦的兵马只有十万,驻扎在灞上。双方相隔只有四十里地,兵力悬殊。刘邦的处境十分危险。

项羽的叔父项伯是张良的老朋友,张良曾经救过他的命。项伯怕仗一打起来,张良会陪着刘邦遭难,就连夜骑着快马到灞上去找张良,劝张良逃走。

张良不愿离开刘邦,却把项伯带来的消息告诉了刘邦。刘邦请张良陪同,会见项伯,再三辩白自己没有反对项羽的意思,请项伯帮忙在项羽面前说句好话。

项伯答应了,并且叮嘱刘邦亲自到项羽那边去赔礼。

第二天一清早,刘邦带着张良、樊哙和一百多个随从,到了鸿门拜见项羽。刘邦说:我跟将军同心协力攻打秦国,将军在河北,我在河南。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能够先进了关。今天在这儿和将军相见,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哪儿知道有人在您面前挑拨,叫您生了气,这实在太不幸了。

项羽见刘邦低声下气向他说话,满肚子气都消了。他老老实实地说:这都是你的部下曹无伤来说的。要不然,我也不会这样。

当天,项羽就留刘邦在军营喝酒,还请范增、项伯、张良作陪。

酒席上,范增一再向项羽使眼色,并且举起他身上佩带的玉玦(音ju,古代一种佩带用的玉器),要项羽下决心,趁机把刘邦杀掉。可是项羽只当没看见。

范增看项羽不忍心下手,就借个因由走出营门,找到项羽的堂兄弟项庄说:咱们大王(指项羽)心肠太软,你进去给他们敬酒,瞧个方便,把刘邦杀了算了。

项庄进去敬了酒,说:军营里没有什么娱乐,请让我舞剑助助兴吧。说着,就拔出剑舞起来,舞着舞着,慢慢舞到刘邦面前来了。

项伯看出项庄舞剑的用意是想杀刘邦,说:咱们两人来对舞吧。说着,也拔剑起舞。他一面舞剑,一面老把身子护住刘邦,使项庄刺不到刘邦。

张良一看形势十分紧张,也向项羽告个便儿,离开酒席,走到营门外找樊哙。樊哙连忙上前问:怎么样了?

张良说:情况十分危急,现在项庄正在舞剑,看来他们要对沛公下手了。

樊哙跳了起来说:要死死在一起。他右手提着剑,左手抱着盾牌,直往军门冲去。卫士们想拦住他。樊哙拿盾牌一顶,就把卫士撞倒在地上。他拉开帐幕,闯了进去,气呼呼地望着项羽,头发像要往上直竖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连眼角都要裂开了。

项羽十分吃惊,按着剑问:这是什么人,到这儿干么?

张良已经跟了进来,替他回答说:这是替沛公驾车的樊哙。

项羽说:好一个壮士!接着,就吩咐侍从的兵士赏他一杯酒,一只猪腿。

樊哙一边喝酒,一边气愤地说:当初,怀王跟将士们约定,谁先进关,谁就封王。现在沛公进了关,可并没有做王。他封了库房,关了宫室,把军队驻在灞上,天天等将军来。像这样劳苦功高,没受到什么赏赐,将军反倒想杀害他。这是在走秦王的老路呀,我倒替将军担心哩。

项羽听了,没话可以回答,只说:坐吧。樊哙就挨着张良身边坐下了。

过了一会,刘邦起来上厕所,张良和樊哙也跟了出来。刘邦留下一些礼物,交给张良,要张良向项羽告别,自己带着樊哙从小道跑回灞上去了。

刘邦走了好一会,张良才进去向项羽说:沛公酒量小,刚才喝醉了酒先回去了。叫我奉上白璧一双,献给将军;玉斗一对,送给亚父(亚父原是项羽对范增的尊称)。

项羽接过白璧,放在座席上。范增却非常生气,把玉斗摔在地上,拔出剑来,砸得粉碎,说:唉!真是没用的小子,没法替他出主意。将来夺取天下的,一定是刘邦,我们等着做俘虏就是了。

一场剑拔弩张的宴会,终算暂时缓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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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一沐三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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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一次沐浴须三度握其已散之发。形容求贤殷切或事务繁劳。《吕氏春秋·谨听》:"昔者 禹 一沐而三捉发,一食而三起,以礼有道之士,通乎己之不足也。"《淮南子·泛论训》:"当此之时,一馈而十起,一沐而三捉发,以劳天下之民。"《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 戒 伯禽 曰: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亦作" 一沐三握发 "。

《史记》载周公自谓:"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贤。"

周公辅佐周成王,建设新的国家,日理万机,忙的事情都有什么?比如制定战俘处理政策,签署奴隶管理条定,讨伐周边不服气的小国,镇压反周复商势力,还得给政策安置商朝贵族和遗老遗少。忙的时候,周公洗澡都有人打搅,古时候男人头发长,周公握着湿头发从浴室跑出来,接见完了,又回去接着洗,反复多次。至于吃饭也很麻烦,吃一口肉片,不等嚼完又得吐出来,因为三教九流的客人又来求见了,所以一饭三吐哺。

后来曹操在短歌行里引用这个典故:"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就是说只有像周公那样礼待贤才(周公见到贤才,吐出口中正在咀嚼的食物,马上接待)才能使天下人心都归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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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取名字作文3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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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给自己家的孩子取一个既好听又有意义的名字。假如我有了孩子,我会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

一般取名字的方法有三种:一是根据社会流行的字取的;二是根据父母对孩子的期待取的;三是根据中国传统迷信起的。我打算给老大取名祁为伟,这个名字是根据父母对孩子的期待取的,祁是根据祖辈的姓氏传下来的,为伟是名,寓意是长大以后能多为人民做好事,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老二名为祁文书,寓意是长大以后可以好好读书,可以成为一个读书的人,也是可以为人民作出贡献,可以为人们提高生活水平,也是根据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取的。

这件事让我体会到了父母为孩子取名字的不容易和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要好好问问妈妈,我的名字是怎么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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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成语故事8:熟能生巧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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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叫陈康肃,号尧咨的人,箭术精良,举世无双。他因此心里非常的骄傲,常常夸耀自己的本领。“哈,哈,哈,我的箭术没人比得上。你们有谁愿意跟我比比看啊?”

“师父,您实在是太高明了,我们怎么比得上您呢!”“是啊,我们还要多跟您学习,学习呢!师父你再表演一下,让我们开开眼界嘛!”这些想从陈尧咨那儿学得箭术的年轻人,每天都说些恭维他的话,让他开心。

有一天陈尧咨带着徒弟在院子里练习射箭,有一个卖油的老翁正好走过,便停下来看。

陈尧咨举起了弓,搭上箭,一连发出十枝箭,每支箭都正中红心。徒弟们在旁边拍手叫好,陈尧咨也很神气的对老翁说:“你看怎么样?”那个老翁只是微微点头,并不叫好。

陈尧咨心里很不舒服,不客气的问他:“喂,你这个老头也会射箭吗?”“不会。”“那么是我的箭射得不好吗?”“好是好,不过,这只是一平常的技术罢了,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老头儿,你说的是什么话?竟然这样悔辱我们师父。你知不知道我们师父的箭术,没人能比得上。你简直太看不起人了。”

“年轻人,你先别生气,我说的是真话。你的箭术的确平常的很,没什么值得夸赞的。”“老头儿,听你这么说好象很内行,那你就露两手给我们瞧瞧。不服气就比画比画。光说不练你有个什么用!”“小兄弟,这射箭的本领我可没有,不过让我倒油给你们看看。”“倒油,这还用得着你这个老头来表演吗?倒油谁不会?别开玩笑啊!”“你们还是看了再说吧。”

老翁说完,就拿了一个葫芦放在地上,又在葫芦口上面放了一枚有孔的铜钱。然后舀了一杓油,眼睛看准了,油杓轻轻一歪,那些油就像一条细细的黄线,笔直的从钱孔流入葫芦里。倒完之后,油一点儿也没沾到铜钱。

老翁很谦虚的向陈尧咨说:“这也是一种平常的技术罢了,也就是熟能生巧的道理啊!”陈尧咨听了十分惭愧,从此更加努力的练习射箭,再也不夸耀自己的箭术。后来他的人品和箭术一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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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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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五十步笑百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梁惠王好驱使百姓与邻国打仗。有一次梁惠王召见孟子,问道:“我在位,对于国家的治理,可以说是尽心尽意的了。河内(今河南省黄河北岸)常年发生灾荒,收成不好,我就把那里的一部分老百姓迁移到收成较好的河东去,并把收成较好的河东地区的一部分粮食运到河内来,让河内发生灾荒地区的老百姓不致于饿死。有时河东遇上灾年,粮食歉收,我也是这样,把其他地方的粮食调运到河东来,解决老百姓的无米之炊。我也看到邻国当政者的作法,没有哪一个像我这样尽心尽意替自己的老百姓着想的。然而,邻国的百姓没有减少,而我的百姓也没有增多,这是什么原因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我就用打仗来打个比方吧。战场上,两军对垒,战斗一打响,战鼓擂得咚咚地响,作战双方短兵相接,各自向对方奋勇刺杀。经过一场激烈拼杀后,胜方向前穷追猛杀,败方就有人丢盔弃甲,拖着兵器逃跑。那逃跑的士兵中有的跑得快,跑了一百步停下来了;有的跑得慢,跑了五十步停下来了。这时,跑得慢的士兵却为自己只跑了五十步就嘲笑那些跑了一百步的士兵是胆小表,您认为这种嘲笑是对的吗?”

梁惠王说:“不对,他们只不过没有跑到一百步罢了,但是这也是临阵脱逃啊!”

孟子说:“大王如果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那么就无须再希望您的国家的老百姓比邻国多了。”

这篇寓言故事说明:看事物应当看到事物的本质与全局,不能只看表面和局部。邻国国君不管灾荒年间老百姓的生活,是不爱百姓的国君。梁惠王常调动百姓去打仗,致使民不聊生,仍然是不爱百姓的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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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张仪拆散联盟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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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孙膑打败魏军,魏国失了势,秦国却越来越强大。秦孝公死后,他儿子秦惠文王掌了权,不断扩张势力,引起了其他六国的恐慌。怎样对付秦国的进攻呢?有一些政客帮六国出主意,主张六国结成联盟,联合抗秦。这种政策叫做“合纵”。还有一些政客帮助秦国到各国游说,要他们靠拢秦国,去攻击别的国家。这种政策叫做“连横”。其实这些政客并没有固定的政治主张,不过凭他们能说会道的嘴皮子混饭吃。不管哪国诸侯,不管哪种主张,只要谁能给他做大官就行。

在这些政客中,最出名的要数张仪。张仪是魏国人,在魏国穷困潦倒,跑到楚国去游说,楚王没接见他。楚国的令尹把他留在家里作门客。有一次,令尹家里丢失了一块名贵的璧。令尹家看张仪穷,怀疑璧是被张仪偷去的,把张仪抓起来打个半死。

张仪垂头丧气回到家里,他妻子抚摸着张仪满身伤痕,心疼地说:“你要是不读书,不出去谋官做,哪会受这样的委屈!”

张仪张开嘴,问妻子说:“我的舌头还在吗?”

妻子说:“舌头当然还长着。”

张仪说:“只要舌头在,就不愁没有出路。”

后来,张仪到了秦国,凭他的口才,果然得到秦惠文王的信任,当上了秦国的相国。这时候,六国正在组织合纵。公元前318年,楚、赵、魏、韩、燕五国组成一支联军,攻打秦国的函谷关。其实,五国之间内部也有矛盾,不肯齐心协力。经不起秦军一反击,五国联军就失败了。

在六国之中,齐、楚两国是大国。张仪认为要实行“连横”,非把齐国和楚国的联盟拆散不可。他向秦惠文王献了个计策,就被派到楚国去了。

张仪到了楚国,先拿贵重的礼物送给楚怀王手下的宠臣靳尚,求见楚怀王。

楚怀王听到张仪的名声很大,认真地接待他,并且向张仪请教。

张仪说:“秦王特地派我来跟贵国交好。要是大王下决心跟齐国断交,秦王不但情愿跟贵国永远和好,还愿意把商于(今河南淅川县西南)一带六百里的土地献给贵国。这样一来,既削弱了齐国的势力,又得了秦国的信任,岂不是两全其美。”

楚怀王是个糊涂虫,经张仪一游说,就挺高兴地说:“秦国要是真能这么办,我何必非要拉着齐国不撒手呢?”

楚国的大臣们听说有这样便宜事儿,都向楚怀王庆贺。只有陈轸提出反对意见。他对怀王说:“秦国为什么要把商于六百里地送给大王呢?还不是因为大王跟齐国订了盟约吗?楚国有了齐国作自己的盟国,秦国才不敢来欺负咱们。要是大王跟齐国绝交,秦国不来欺负楚国才怪呢。秦国如果真的愿意把商于的土地让给咱们,大王不妨打发人先去接收。等商于六百里土地到手以后,再跟齐国绝交也不算晚。”

楚怀王听信张仪的话,拒绝陈轸的忠告,一面跟齐国绝交,一面派人跟着张仪到秦国去接收商于。

齐宣王听说楚国同齐国绝交,马上打发使臣去见秦惠文王,约他一同进攻楚国。

楚国的使者到咸阳去接收商于,想不到张仪翻脸不认账,说:“没有这回事,大概是你们大王听错了吧。秦国的土地哪儿能轻易送人呢?我说的是六里,不是六百里,而且是我自己的封地,不是秦国的土地。”

使者回来一回报,气得楚怀王直翻白眼,发兵十万人攻打秦国。秦惠文王也发兵十万人迎战,同时还约了齐国助战。楚国一败涂地。十万人马只剩了两三万,不但商于六百里地没到手,连楚国汉中六百里的土地也给秦国夺了去。楚怀王只好忍气吞声地向秦国求和,楚国从此大伤元气。

张仪用欺骗手段收服了楚国,后来又先后到齐国、赵国、燕国,说服各国诸侯“连横”亲秦。这样,六国“合纵”联盟终于被张仪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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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于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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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忠职守是指谨慎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细心、耐心地守住职位或岗位,那么尽忠职守有历史典故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用!

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一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出处】(三国·蜀)诸葛亮《后出师表》。

【释义】鞠躬:弯着身子,表示恭敬、谨慎;尽瘁:竭尽劳苦;已:停止。指勤勤恳恳,竭尽心力,到死为止。

历史典故:

诸葛亮,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聪明与智慧的化身。他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三教九流无所不知,四书五经,无所不晓。

47岁时,诸葛亮向后主刘禅呈上《出师表》,表明自己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心迹。

为了统一中原,诸葛亮曾经多次兵出祁山,前几次出兵,都是因为粮食不继而退兵,第五次他接受了以往教训,非常重视粮食供应。他设计了一种叫做木牛(改进的独轮车)的运输工具,用它把粮食运到斜谷口囤积备用。

公元234年,诸葛亮用木牛流马运粮,做好充分准备后,约孙权同时对魏国发起进攻,两面夹击魏国。他率领10万大军出斜谷口,在渭水南岸的五丈原构筑营垒,准备长期作战:分一部分兵士在五丈原屯田,跟当地老百姓一起耕种,以为久计。司马懿率领魏军也渡过渭水,筑起营垒准备和蜀军长期对峙。魏明帝命令司马懿只许坚守,不准出战。

与此同时,孙权应约派出三路大军进攻魏国,配合蜀国的行动。魏明帝亲自率领大军南下,大败吴军。诸葛亮只好孤军作战。蜀军很想跟魏军速战速决,但司马懿固守营垒,坚守不出,决心要打持久战。双方相持了一百多天。

有一次,司马懿虚情假意地接待前来下挑战书的使者,问道:“你们丞相很忙吧,身体还好吗?”使者回答说:“丞相很忙,军营里大小事都亲自过问。他每天早起晚睡。近来胃口也不太好,饭量很小。”使者走后,司马懿对将士们说:“诸葛孔明食少事多,怎能支撑长久呢?”不出司马懿所料,诸葛亮就在这年八月病故,年仅54岁。

按照诸葛亮生前嘱咐,蜀军密不发丧,各路人马按序撤退。

司马懿探得蜀军因诸葛亮病死而退兵的消息,立即率军追赶。刚过五丈原,忽然蜀军旗帜转向,战鼓雷鸣,蜀军将士们转身掩杀过来。司马懿大吃一惊,赶快掉转马头,下令撤退。待魏军退远了,蜀军才缓缓撤出五丈原。

虽然,诸葛亮没能实现统一中原的愿望,但是,他在政治、军事等方面的才智和鞠躬尽瘁、忠于职守的品格,永远师仪后世。

感言:

诸葛亮用生命实践了自己对蜀汉集团的忠诚。为理想、事业而义无反顾的牺牲精神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献身精神,在诸葛亮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诸葛亮忠心耿耿、克己奉公的高尚品格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奋斗精神,为后人做出了最好的表率。尽职尽责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是我们应具备的素质,也是我们成长和成功的基本要素。

尽忠职守的历史典故二

萧何沛县人,由于他精通律令,再秦朝末年时便在地方当任一个小官,秦朝监察泗水郡的御史见萧何能干,便任命他为属史,萧何总是把公务处理得条理井然,因而又当任了泗水郡卒史,而声名远播。

由于和刘邦同乡,因此萧何总是不吝对当时落魄的刘邦施以援手,后来刘邦当上了亭长,必须解送犯人前往咸阳去劳服役而缺盘缠,萧何很大方的掏出五百钱来资助他,令刘邦深受感动。

秦朝在秦始皇的暴政下,各路的英雄好汉,纷纷揭干起义,在刘邦起义时萧何便追随在他左右,而被任命为沛丞,监督并办理日常公务;当刘邦攻克咸阳时,众将都分取金银财宝,只有萧何将秦朝丞相御史掌管的法律诏令等文献视同珍宝,细心的收藏。

后来刘邦能够掌握天下险关要塞与百姓疾苦等相关资料,都拜萧何汇整秦朝文献所赐,可见萧何是个有卓识有远见的人,这一点也奠定了刘邦战胜楚霸王项羽,建立了大汉天威的重要因素。

话说楚霸王项羽的军队,也攻入咸阳城,但他并没有实践“先入咸阳者为王”的约定,来拥护刘邦为王,反而仗着他庞大的军力,将蜀汉关中之地分封给刘邦,而立为汉中王,当时刘邦忿恨难消,萧何劝他要忍着,毕竟项羽势力远超过刘邦。

刘邦经过一番思考后,接受了汉中王的分封,到汉中后便以萧何为相,治理一切事物,并以汉中为基地,屯粮练兵,以便图谋霸业。那项羽称王不到一年,由于赏罚不公,引起许多诸侯的叛变,刘邦也抓住了这个机会,起兵叛变,萧何则留在汉中观察战况,以便随时可以补充人力及粮食。

刘邦在外作战,还不时的派人来汉中视查萧何的动静,萧何知道刘邦怀疑他之后很难过,但仍然还尽心的辅佐他,汉中在他治理下,逐渐成为一个富裕的城市,也是刘邦最强大的后盾。

三年的苦战,刘邦终于在萧何、张良、韩信的协助之下,获得胜利而攻下半壁江山,最后逼得项羽兵败而自刎于乌江畔。但萧何却没有因而懈怠,反而更加努力的埋首于经卷中,认真的为刘邦图霸天下的大业拟出一个美的蓝图来。刘邦曾对萧何说:“若不是贤卿不分昼夜的运筹惟幄,朕也不能这么顺利就坐拥江山。”

刘邦称帝不久,陈豨判变,刘邦亲自率军前往邯郸讨伐,平定了叛乱,回到朝中,便封萧何为相国,相国的职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并且派了五百名士兵保护他。这时贺客有叫召平忧戚的表示大祸临头,萧何礼貌的询问,召平详加分析之后,萧何叹了气说:“伴君如伴虎,我早该料到那五百士兵是皇上派来监视我的,但我该如何是好呢?”那召平教萧何辞谢封赏,并把钱捐给军队,表示忠心不二。萧何照顾百姓,体恤部属,很快的得到民心,因此刘邦出宫平定判变时,又开始监视萧何。

萧何无可奈何,只好听门客建议,强占民地,借以毁坏自己的名声,不久,刘邦回宫,看到萧何对自己的揶揄不但不在意,反而一心为民请命,请求刘邦将不用土地开放给贫苦的百姓耕种。

刘邦生气的回绝,因他嫉妒萧何爱民如子的心。他以勾结富商、谋盗国土的罪名,将萧何囚禁起来。这时有位王姓的武官,正气凛然的说:“敢问皇上,相国所犯何罪,为何将他囚禁起来?”刘邦沉着脸说:“身为相国,不知洁身自爱,串通一些贪婪的商人打我土地的主意,收受商人的贿赂,早该判处不赦之罪!”王武官说:“前些时候判变连连发生,相国留守京城,若有二心,还怕没有称帝王的机会吗?事实证明他的忠贞,他怎么会在乎一点贿赂?这全是子虚乌有的罪名啊!”刘邦自知理亏,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放了萧何。

萧何一生奉献国家,虽蒙受许多不白之冤,然而他依然尽忠职守,未曾忘记身为臣子的本份,堪为后人所传诵。

用尽忠职守造句

一、尽忠职守,勤奋工作,并且热爱荣耀相信自己的直觉。

二、怪不得越来越多人尽忠职守,为工作出力永远获得报酬,为一个人费心则最最划不来。

三、他做事总是兢兢业业、尽忠职守,绝不敷衍塞责。

四、劳苦功高不声不响,坚守岗位不舍昼夜。尽忠职守不慌不忙,爱心奉献不假言辞。白衣天使不辱使命,解危救难不时之需。护士节到不吐不快,送上祝福不计其数。

五、第四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

六、她赞扬丈夫尽忠职守,乐于助人,一家人深深怀念他。

七、在他的管理下,景区保安队尽忠职守,素质有了较大提升,这一切也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肯定。

八、你朝乾夕惕,如履如临,战战兢兢,只能尽忠职守,廉洁奉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官之德,官之本,也是民之福。

九、呵呵,正卿和复华尽忠职守,海上风大,两位还能这么晚了来帮忙巡视阵防,丁汝昌在此谢过。

十、解放军的基层战士戍边卫国、尽忠职守;16名军级以上干部违法违纪,涉贪涉腐。

十一、为传承和弘扬泰坦尼克号上尽忠职守、勇于承担、博爱平等、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2014年3月27日,泰坦尼克基金在博鳌亚洲论坛面向全球发起成立。

十二、对于职务,他不是单纯视为一种权力,而是当作一个尽忠职守的岗位,这尤其值得今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

十三、林主任不愿让人说他尸位素餐,所以从上任至今,都夙夜匪懈,戮力尽忠职守。

十四、动物曾伴我们度过童年的岁月,美好温馨;动物曾帮我们看家护院,尽忠职守;动物曾帮我们耕种翻地,默默付出;动物曾帮我们提供奶源,无怨无悔。世界动物日,请爱护动物,爱护人类最。

十五、征兵宣传片中的中国蓝水海军梦中国海军航行于蓝色海洋,帅气的军舰很酷,水兵严肃冷静、尽忠职守。

十六、看上去既清秀文静、又伶俐成熟的罗晓燕,同行们对她都有一个很高的评价:一位尽忠职守的骨干教师。

十七、把马库叫了过来,这个曾经流寇的头头自从成为番茄城的一员后,倒也算是尽忠职守,其他方面都还表现不错,特别是吹牛拍马的功夫更是进步惊人。

十八、“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这3位警务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忠职守,抢险救人,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十九、其实“雷锋精神”除做好事外,还有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尽忠职守的“螺丝钉”精神等。

二十、多年来是党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使我能有机会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尽忠职守。

二十一、前线警员连日来紧守岗位,守护香港的繁荣安定,谨此向所有夜以继日尽忠职守的警员致敬!社会各界应全力支持警队维护香港法治。

二十二、拿了大金牙好处的警察署来了很多人,他们抱着枪,横眉竖眼地分布在宅院外会场的四周,紧盯着熙攘的人群,那尽忠职守的姿态令所有到场的人都觉得惊诧。

二十三、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不管是位高权重,还是平凡普通,尽忠职守、兢兢业业都是我们在工作上的追求。

二十四、尽管沈比利射杀了那么多的目标,但他对敌人并没有太多的仇恨,认为自己只是尽忠职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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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班造伞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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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世界上并没有伞,那时候,人们出门很不方便。夏天,顶着个大太阳,皮肤被晒得火辣辣地痛。下雨天呢,衣服给淋得湿漉漉的。后来,鲁班动了好多好多的脑筋,终于发明了伞。

鲁班从小就跟着爸爸学木工。他很聪明,又很用功,学了几年,就会造房子了,还会造桥。造桥,造房子,都是露天的活儿。他想:我们做工,难免雨淋日晒,那出门赶路的人,就更苦了。要是能做个东西,又遮太阳又挡雨,那才好呢。鲁班开始动起脑筋。他跟几个木匠一起在路边造了一个亭子,亭子的顶是尖尖的,四面用几根柱子撑住。接着,他们隔一段路造一个亭子,造了许多亭子。这样,走路的人就方便多了,雨来了,躲一躲,太阳晒得难受了,歇一歇,喘口气儿。

鲁班给大家办了件好事,大家都很感激他。可是鲁班自己挺不满意。他想,要是雨下个不停,那该怎么办呢?人们总不能老蹲在亭子里不走吧。

还得再想办法!要是能把亭子做得很小,让大家带在身上,该多好啊!可是得用什么法子才能把亭子做得非常轻巧呢?为了这个事儿,他吃饭不香,睡觉不甜。

一天,天气热极了,他一边做工,一边抹汗。忽然看见许多小孩子扑通扑通跳到荷花塘里去玩水。过了一会儿,他们上岸来,都摘了一张荷叶,倒过来顶在小脑袋上。

鲁班觉得挺好玩,就问他们:“你们头上顶着张荷叶干什么呀?”小孩子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鲁班师傅,您瞧,太阳像个大火轮,我们头上顶着荷叶,就不怕晒了。”

鲁班抓过一张荷叶来,仔细瞧了一瞧,荷叶圆圆的,上面有一丝丝叶脉,朝头上一罩,又轻巧,又凉快。鲁班心里一下亮堂起来,赶紧跑回家去,找了一根竹子,劈成许多细条,照着荷叶的式样,扎了个架子;又找了块羊皮,把它剪得圆圆的,蒙在竹架子上。“好啦,好啦!”他高兴得叫了起来:“这玩意儿挡雨遮太阳,轻轻巧巧。”

鲁班的妻子听见他大呼小叫,赶紧从屋里跑出来问他:“出什么事了?”

鲁班把刚做成的东西递给妻子。他妻子说:“不错,不错。不过,雨停了,太阳下山了,还顶着这个玩意儿走路,可就不方便啦。要是能把它收起来,那才好呢。”

“对,对!”鲁班听了很高兴,于是他跟妻子一起动手,把这玩意改成一个可以活动的东西,用着它,就把再它撑开;用不着,就再把它收拢起来。这东西是什么呢?它就是今天人们所用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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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天将救人间神话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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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有一天,玉皇大帝在天宫呆烦了,便命手下打开天门,想欣赏一下人间景象。他向下一看,只见大地上山青青,水绿绿,百花争艳,处处传来欢歌笑语。

玉皇大帝看着看着,竟吹直了胡子,瞪圆了眼睛,气愤愤地说:“原先,总觉得天宫是最美好的,哪里想到,下界竟超过了我们天上。”于是,他连天宫也没有回,便发出一道圣旨,命手下的一员天将,速速去放一把火把人间烧光。那位天将怎敢违背玉帝的旨意,只得离开天宫,直奔人间。

他来到人间一看,人间的生活和天宫截然不同。人们的美好生活,不是依靠别人的血汗获得的,而是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换来的,他非常羡慕过这样的日子。但这位天将知道,违背了玉皇大帝的旨意,就有被杀头的危险。他反复地想了又想,最后他决心牺牲自己保住美好的人间。

他拿定主意后,便回到天宫禀明玉皇大帝说:“已经遵照旨意把人间放火统统烧光了。”玉皇大帝听了,哈哈大笑说:“谁最幸福?只有我玉皇大帝;哪里最美好?只有这超越人间的天堂。”

过了一段时间,玉皇大帝又坐得气闷了。他忽然想起了被毁灭的人间,就想看看大地上的一片瓦砾,来解除内心的烦闷。随从们扶他来到天门前,打开天门一看,只见大地比原来更加繁荣,人们的生活更加美满了。玉皇大帝气得快要疯了。大吼着:“胆大的东西,难道你吃了熊心,吞了豹胆,竟胆敢违抗我的旨意!”立刻吩咐左右侍从们,把那位天将押上天庭,不问青红皂白,推出去砍了头。

那位善良的天将虽然被玉皇大帝杀了,可是,他那拯救人间的心并没有死。他的一滴鲜血掉在大地上,被一个老和尚看见了,于是用大红色的绸子把这滴血包了起来。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到了第三天傍晚,那滴血变成了一个小娃娃,他痛哭着告诉人们:“明天晚上,专横不讲道理的玉皇大帝要派一员天将来到人间,把人间烧毁。快去告诉所有的人们,家家户户都在门前点起火把,要接连不断地点三个晚上,这样就能迷住玉皇大帝的眼睛,逃过这一次大劫难。”

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普天下,大家都知道了玉皇大帝要派人来烧毁人间。于是,人们都按着那个小娃娃的指点,家家户户都在门前燃起了用松树枝扎成的火把;火把一点着,便发出了熊熊的火焰。一天、两天、三天,人间大地上,烈火熊熊,一直烧了整整三个夜晚。

专横的玉皇大帝,亲眼看到人间燃起了大火,才“满意”地笑了。回到天宫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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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中孙悟空的金箍棒的来历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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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中出现了许多兵器,但只有孙悟空金箍棒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孙悟空正是依仗着这条铁棒,大闹天宫,降妖伏魔,既打出了一个令上界天仙惊心胆寒的“齐天大圣”的名头,同时,也确保了一路坎坷危机重重的取经大业顺利完成。应该说,金箍棒在孙悟空的人生履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

首先,我们来看看金箍棒的出身。《西游记》第3回,孙悟空跑到东海龙王那里去寻宝,龙王先后拿出大扞刀、九股叉、画杆方天戟等兵器,但孙悟空总嫌太轻,不中意。当龙王表示再没有什么兵器时,龙婆龙女的适时提醒让孙悟空的寻宝活动“柳暗花明”。金箍棒这时闪亮登场了。原来它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海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此一神奇处。神奇处二是,平时它静静地躺在海底,默默无闻,这几日却“霞光艳艳,瑞气腾腾”。神奇处三是,金箍棒上镌刻有一行字,唤“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神奇处四是,刚开始它“约百斗来粗,二丈余长”,当悟空希望它更短些更细些时,它能“如意”地变化,最后竟能变成一根绣花针,塞在耳朵里面藏下。

在此,作者赋予金箍棒种种神奇可谓煞费苦心,人们常说“宝剑赠英雄”,对神通广大的、机智勇敢的大英雄孙悟空来说,也只有如此神奇的金箍棒堪为匹配,正是珠联璧合,相辅相成。

然而这还不够,小说第88回,作者专门用一段韵文对金箍棒进行全方位的“报道”:

鸿蒙初判陶铁,大禹神人亲所设。湖海江河浅共深,曾将此棒知之切。开山治水太平时,流落东洋镇海阙。日久年深放彩霞,能消能长能光洁。老孙有分取将来,变化无方随口诀。要小却似针儿节。棒名如意号金箍,天上人间称一绝。重该一万三千五百斤,或粗或细能生灭。也曾助我闹天宫,也曾随我攻地阙。伏虎降龙处处通,炼魔荡怪方方彻。举头一指太阳昏,在地鬼神皆胆怯。混沌仙传到至今,原来不是凡间铁。

由这段韵文,我们至少可以获得如下信息:其一,金箍棒是大禹治水时的定海神珍,是曾经拯救四海苍生,匡扶社稷的宝物。读者或许还记得《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那块“通灵宝玉”,其来历也自是非凡:原来它是女娲当年补天时剩下的一块“顽石”。“通灵宝玉”本来被寄予厚望,补天拯世,无奈竞没有派上用场,其结局暗含着贾宝玉最终难堪挽贾府这座大厦于“将”的命运。但金箍棒不一样,它也曾为济世救民出了力,甚而可说是劳苦功高,将这样的宝物给悟空作兵器不,不正寄托着作者希望孙悟空能够依靠这条铁棒“伏虎降龙”、“炼魔荡怪”,从而救万民于水火,泽被苍生吗?其二,为什么这样非凡的宝物竟然沉寂于深海许多年,没有被人重视呢?作者在此给读者设置了这样的悬念。抛开索引派的繁琐考证与假设不谈,我们至少可以感受到这一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金箍棒是“千里马”,这一点无需置疑,可惜的是东海龙王不是“伯乐”,不仅不是,而且还是一个萎缩怯懦爱打“小报告”的“小人”,金箍棒在他手里的命运自是可想而知。作者利用这一细节,一方面表明悟空是真正的“伯乐”,真正的英雄,另一方面,也暗含他对黑暗不平的社会现实的某种讽刺。其三,金箍棒名唤“如意”,自是与一般兵器不同,它变幻多端,能大能小,大的时候能“弥于宇宙”,小的时候只有一根绣花针长短。金箍棒完全随悟空的喜好“如意”变化,因而悟空能使得得心应手,给他西天途中伏魔荡怪凭添无穷的力量。

金箍棒对孙悟空的重要性自是不必待言。小说第4回,悟空因嫌纱帽小,反下天庭自封“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下界捉拿悟空。在悟空与天将先锋巨灵神的交手中,金箍棒第一次显现出它的威力。面对“名满天下”的巨灵神,悟空只“轻轻轮铁棒,着头一下满身麻”,悟空还未使力,巨灵神已是全身发麻,悟空“劈头一棒”,宣花斧便断做两截。一松一紧,一强一弱之间,人们对金箍棒有了一个初步认识。在与哪吒交手的过程中,金箍棒显示其威力的另一面:哪吒变成三头六臂,恶狠狠地手持六般兵器,向悟空“扑面来打”。而悟空毫不示弱,也变做三头六臂,把金箍棒幌一幌,也变作三条,六只手拿着三条棒迎面架住。后来,金箍棒更是变作万万千千,“半空中似雨点流星”。当碰上强敌或者说对手人多势众时,悟空的金箍棒能变成千条万条,在万千妖怪中如入无人之境。至于那些毛贼强盗则更不在话下,只需轻轻地一压,马上便成了肉饼。悟空使的一套棒法,可谓娴熟精练,天衣无缝,有时甚至赢得妖精的赞誉。第五十四回,独角兕大王与悟空交战时便连声喝彩道:“好猴儿!好猴儿!真个是那闹天宫的本事。”能从对手口中得到称赞,金箍棒的神通由此可见。

金箍棒的另外一项功能是能变成各种器物工具,在危急关头助孙悟空脱险。如第65回,悟空被黄眉怪罩在金铙里,悟空先是将铁棒变做幡竿一样,撑住金铙。失败之后,又将金箍棒变作一把钢钻儿,从亢金龙的角尖上钻了一个孔窍,得以脱身。耐人寻味的是,金箍棒在对待一般的强盗和小妖时,它的威力很大,所到之处望风披靡,但碰到那种法力强大的妖魔时,金箍棒的威力便大打折扣。小说中有多处写到孙悟空与妊怪斗得难分难解,不分胜负的场面。是金箍棒失灵了吗?显然不是。而是因为妖怪大多修炼经年,又往往有天上的神仙菩萨作靠山,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妖魔法力的强大正反映出西天取经的坎坷与艰难。由于金箍棒是孙悟空降怪伏魔的工具,因而一旦它丢失了的话,其损失可谓大矣。

小说中两次写到悟空失去金箍棒。两次丢失都不同,一是被套,一是被盗。且看第50回、第51回,悟空与独角兕大王交手,金箍棒被“亮灼灼白森森的金钢琢套去,“弄得孙大圣赤手空拳,翻筋斗逃了性命。”当妖怪得胜回洞后,悟空失魂落魄,“朦胧失主张”。从这一细节我们可看出,一旦悟空失去金箍棒,其往常的机智勇敢便马上无影无踪。无奈之下他跑到灵霄宝殿求援,先是“唱个大喏”,然后“又打个深躬”,当葛仙翁取笑他“猴子是何前倨而后恭?”悟空回答道:“不敢!不敢!不是前倨后恭,老孙于今是没棒弄了。”此时的孙悟空,哪里还有半点当年大闹天宫、傲视万物的影子?而促使他如此转变的,正是那须臾不离左右的金箍棒。再看第89回,悟空兄弟三人的兵器放在天竺国玉华县厂院时,被黄狮精掳去。当悟空打听到豹头山虎口洞有妖怪时,马上“唿哨一声,形影不见”,急切之情可见一斑。悟空在路上碰到两个狼精,想要打杀,却手中又无兵器,只好用个定身法将他们定住。当金箍棒失而复得时,悟空的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甚至忘了“更容变像”,现原身丢开解数,一路棒打出去。总之,西天取经路上,有了金箍棒,悟空便能呼风唤雨,除妖荡魔,而一旦失去,便惊惶失措,没了主张。金箍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孙悟空患难与共的生死兄弟。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孙悟空使的是金箍棒,而不是其他兵器呢?其实这恰恰体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在。原因有三:其一是金箍棒符合孙悟空本是猴子的性格特征。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兵器的描写往往成为人物性格刻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张飞的丈八蛇矛,李逵的板斧,鲁智深的禅杖等等。它们有个共同之处,都是造型奇特,刚强勇猛。因为造型奇特,所以能威慑敌人;因为刚强勇猛,才体现出勇力的虎虎生气。金箍棒便符合以上的特点,而猴子喜欢舞枪耍棒的天性则更是为此作了一个圆满的脚注。其二是金箍棒反映出的文化心理。金箍棒是“定海神珍”,也曾济世安邦,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泰民安的“擎天之柱”。作者在小说中多次暗示这一点,其目的是希望孙悟空成为定国安邦的“擎天之柱”。作者生活的明代后期,朝政腐败,民不聊生,作者放眼寰宇,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因而寄理想于笔端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其三,相对于刀枪剑戟而言,金箍棒是比较“温柔”的。冷兵器时代,刀枪剑戟往往极具攻击性,刀砍剑刺,其结果都是致敌人于死地。常言道:“刀剑无眼”,刀光剑影之间,只见血肉模糊,残肢断腿,其血腥气必然弥漫纸端,与小说崇佛戒杀的基调格格不入。小说中悟空用金箍棒打杀强盗妖精,往往只是压成个肉饼,虽也有时脑浆迸裂,但可怖程度较之血肉横飞减弱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不致于尸无完尸。由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小说中所涵蕴的人道主义思想。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其酷爱自由、嫉恶如仇的天性使他千百年来赢得读者的喜爱。而神奇非凡的金箍棒的出现,为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烘云托月、锦上添花,甚而画龙点睛的作用,大大强化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使孙悟空这个光辉形象数百年来栩栩如生地闪耀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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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哪吒闹海的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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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商末时期,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最终生下一个肉球,肉球中跳出一个伶俐可爱的男孩。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从前有一位大将军,叫做李靖,他的夫人生孩子,生下来一个圆圆的肉球,在地上滚来滚去,李靖说:“这一定是个妖怪。”拿出宝剑来,朝着那肉球一劈,真怪,那肉球一裂开,从里面跳出一个男娃娃来,胖胖的脸,可逗人喜欢了。李靖看呆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好,一位神仙找他来了。这位神仙说:“恭喜,恭喜!我知道你生了个男娃娃。这娃娃很了不起,让我收他当徒弟吧。”说着,拿出一个镯子,一块手帕,交给李靖,“这是我送给徒弟的礼物,这镯子叫做乾坤圈,这手帕叫混天绫。”

这娃娃就是哪吒。七岁那年,一天天气热极了,他到大海里去洗澡,拿着混天绫在水里一晃,就掀起大浪,大浪把东海龙王的水晶宫震得东摇西晃。龙王吓了一大跳,就派了一个夜叉上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夜叉钻出水面一看,原来是个娃娃在洗澡,举起斧头就砍。哪吒可机灵啦,连忙把身于一闪,取下乾坤圈,向夜叉扔去。别看这小小的乾坤圈,它比一座大山还重,正好打中夜叉的脑袋,一下就把他打死了。

龙玉听说夜又给打死了,气得一个劲地吹胡子,就叫他的儿子三太子带上兵,去把哪吒捉来。他的兵是什么呀,是虾、鱼、蚌、螃蟹,哩哩啦啦的一大串。

三太子冲出水面,对哪吒说:“打死我家夜叉的是你吗?”

哪吒说:“是我,是我。我好好儿的在洗澡,你家夜叉话不问一句,就拿斧头劈我,我用乾坤圈碰了他一下,他就死了。他那么大的个儿,怎么一点儿也挨不起打呀?”

三太子蛮不讲理,举起枪就刺,哪吒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三太子就是不放过他。哪吒急了,就把混天绫一扔,这混天绫马上喷出一团团火焰,把三太子紧紧裹住,怎么也逃不掉。哪呢又拿乾坤圈一打,把三太子也打死了,吓得那些虾兵蟹将连滚带爬地钻到水里去。

三太子一死,就现出原形来了,原来是一条小龙。哪吒把他拖到岸上,心想:爸爸少一根腰带,我把这小龙的龙筋抽出来,搓一根腰带送给爸爸不好吗?他就把小龙的龙筋一根根的抽了出来,带回家去。

龙王听说自己的儿子也被哪吒打死了,又是伤心,又是生气,就变成一个读书人的样子,离开水晶宫,来找李靖了。龙王气冲冲地对李靖说;“你生的好儿子,打死了我家夜叉,又打死我的三太子!”

李靖说;“你弄错了吧,我的儿子哪吒才七岁,能打死人吗?”

龙王说:“你不信,就把他找来问一问。”

李靖找了前屋我后屋,又找到花园里,哪儿也没找着哪吒。原来哪吒躲在一间小屋子里,在搓龙筋呢。李靖好容易才找到他:“你在这小屋子里做什么?”

哪旺说:“爸爸,我今天打死了一条小龙,抽了他的筋,正在给你搓腰带呢。”

李靖这才知道哪吒真的闯了大祸。只好带了他去见龙王。哪吒看见龙王就说:“老伯伯,请您别生气。我不是故意打死你家三太子的。他用枪刺我,我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他还一个劲地追着打我。我没法儿了,才还了手,不小心把他打死了。您瞧,这是从他身上抽下来的龙筋,还给您就是了。”

龙王看见儿子的龙筋,更加伤心了,就说:“我的儿子能让你白白打死吗?我要到天宫去告你的状。”说完,就乘着云彩上天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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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百步穿杨典故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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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名将白起,领兵前去攻打魏国,有个名叫苏厉的谋 士获悉后,赶紧去见周朝的国君,提醒他说: “如果魏国被秦军占领,您的处境就危险了。” 原来,这时周朝的国君名义上是天子,实际上对各诸侯国已没 有管辖权。魏国如被秦国攻灭,秦国的势力将更强大,对周天子的威 胁也更大。周天子问苏厉怎么办,苏厉建议周天子赶快派人去劝说 白起停止进攻,并给白起讲一个故事。 苏厉介绍了一个应该向白起讲的故事: 楚国有个著名的射箭手,名叫养由基。此人年轻时就勇力过人, 练成了一手好箭法。当时还有一个名叫潘虎的勇士,也擅长射箭。一 天,两人在场地上比试射箭,许多人都围着观看。 靶子设在五十步外,那里撑起一块板,板上有一个红心。潘虎拉 开强弓,一连三箭都正中红心,博得围观的人一片喝采声。潘虎也洋 洋得意地向养由基拱拱手,表示请他指教。 养由基环视一下四周,说:“射五十步外的红心,目标大近、太大 了,还是射百步外的柳叶吧!” 说罢,他指着百步外的一棵杨柳树,叫人在树上选一片叶子,涂 上红色作为靶子。接着,他拉开弓,“唆”的一声射去,结果箭链正 好贯穿在这片杨柳叶的中心。 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潘虎自知没有这样高明的本领,但又不相 信养由基箭箭都能射穿柳叶,便走到那棵杨柳树下;选择了三片杨 柳叶,在上面用颜色编上号,请养由基按编号次序再射。 养由基走前几步,看清了编号,然后退到百步之外,拉开弓, “嗖”、“嗖”、“嗖”三箭,分别射中三片编上号的杨柳叶。这一来,喝采 声雷动,潘虎也口服心服。 就在一片喝采声中,有个人在养由基身旁冷冷他说: “喂,有了百步穿扬的本领,才可以教他射箭了!” 养由基听此人口气这么大,不禁生气地转过身去问道:“你准备 怎样教我射箭?” 那人平静他说:“我并不是来教你怎样弯弓射箭,而是来提醒你 该怎样保持射箭名声的。你是否想过,一旦你力气用尽,只要一箭不 中,你那百发百中的名声就会受到影响。一个真正善于射箭的人,应 当注意保持名声!” 养由基听了这番话,觉得很有道理,再三向他道谢。 周天子派去的人,就按照苏厉介绍的向白起讲了上面这个故 事。白起听后,想到要保持自己百战百胜的名气,不能轻易出战,便 借口有病,停止了向魏国的进攻。 这个故事还引申出另一条成语“百发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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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得陇望蜀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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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称帝不久,赤眉军与更始政权发生火并。建武三年(公元27年),刘秀击败、招降了赤眉军,又展开了统一关东地区的征战。至建武六年终于踏平中原,收复了关东地区,又开始把军事锋芒直指盘踞陇西的魄嚣和蜀地的公孙述。

魄嚣是天水(今甘肃天水)人,王莽末年,魄嚣随其叔父魄崔起兵,后在更始政权中任御史大夫。赤眉入关,长安吃紧时,魄嚣逃回天水,聚众盘踞,势力再度兴盛,名震陇西。他见刘秀政权日益强大,便上书表示臣服并愿意配合讨伐赤眉。而此时的刘秀则想借瑰嚣的陇道出兵伐蜀,可魄嚣不甘心屈居人下,就找借口拒绝了,后来干脆命令部将阻挡汉军入陇。刘秀大怒,从此翻了脸。

建武六年五月,刘秀与魄嚣激战于陇低,互有胜负。魄嚣鉴于自己势单力孤,就与蜀地公孙述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刘秀。建武八年,刘秀派精兵奇袭并攻下陇西要地略阳(今甘肃庄浪西南)。魄嚣闻讯大惊失色,率数万兵马拼死相争。

为了一举攻克陇西,刘秀亲自统帅大军,指挥手下名将吴汉、岑彭、耿彝等兵分九路而进,大败嚣军,接连降服十六县,魄嚣逃进了西城(今甘肃天水西南),被吴汉、岑彭等部重重包围起来。刘秀向魄嚣下诏召降,但遭拒绝。

八月,京师传来颖川被贼寇占领,河东官兵叛乱的消息,刘秀认为陇地战局已稳操胜券,便决定回京镇压叛乱。行前,刘秀给大将岑彭留下一封信,信中写道:“西城攻克后,你便可带兵去攻打蜀地。人都是不知足的,既平陇,复望蜀。每一次出兵征战,头发胡须都要变白一些啊!”

但是,魄嚣将士一心,死命守城。岑彭、吴汉改用水攻,也未奏效。十一月,公孙述派救兵五干突然杀来,汉军大惊,未来及列阵,便匆促投入了殊死搏斗。救兵突入城内,把魄嚣救走逃往冀县。汉军粮草接济不上,只好从陇右退兵东归。次年,陇西闹粮荒,魄嚣既病且饿,活活气死。

部将王元、周宗把他的儿子魄纯立为王,继续与刘秀对峙。刘秀趁此时机,再次亲征。大将来款等攻下落门(今甘肃甘谷)。眼见大势已去,周宗等捆住魄纯投降,陇右割据势力终于覆灭。这样,全国只剩下盘据蜀地的公孙述了。公孙述,扶风人,王莽时做过导江卒正(即蜀郡太守)。天下大乱后,他据成都自立蜀王。更始三年四月,即刘秀称帝前两个月,公孙述自立为天子,后又控制了益州之地,拥兵数十万之众。

刘秀曾数次派兵攻打,均未得手。建武八年围攻魄嚣时,曾拟定平陇复平蜀的计划,但失利陇西,功败垂成,直到灭魄纯后,时机才完全成熟。建武十一年,刘秀先后调集大军,由岑彭、来款统帅,由水陆两路向蜀地发动猛攻。岑彭沿江而上,势如破竹,一直打到距成都仅数十里的广阳。公孙述惊惧万分,连声哀叹:“是何神也!”来款一支迅速攻下河池等地,形成两路夹攻之势。

公孙述走投无路,派刺客用暗杀手段先后杀害了来款和岑彭,但并未能阻遏汉军凌厉的攻势。刘秀又不失时机地写信招降,许以高官厚禄。可公孙述答复道:“成败全在于天命,哪有天子投降的呢?”刘秀见他软硬不吃,便亲自赶往长安去指挥。岑彭死后,吴汉接替指挥东路军顽强挺进,在成都外与公孙述军展开激战,八战八捷,率军突入成都外城。这时,公孙述不甘失败,他把自己所有的金钱都拿出来,招募了五千人的敢死队。

公孙述亲自鸣鼓挑战,让敢死队从背后偷袭汉军,结果汉军失利,吴汉落水,危急中抓住了马尾巴,才侥幸未被淹死。建武十二年十一月,汉军猛攻成都。公孙述帅数万人决战,结果大败,他本人被刺伤而死,蜀军无主而降,吴汉尽灭公孙氏,刘秀从此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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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出自历史故事的典故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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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晋书?张华传》记载:牛、斗二星之间常现紫气,张华请南昌人雷焕来看,雷焕说那是宝剑的光芒上通于天。后来果然在南昌的丰城地下掘出了双剑,一名龙泉,一名太阿。宝剑出土后,星间紫气也消失了。文章借此来夸赞洪州地方很灵异。

2、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后汉书?徐稚传》记载:徐稚是洪州高士,“陈蕃为(豫章)太守……唯稚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文章借此夸赞洪州人物俊美。

3、望长安于日下,目吴会于云间:日下,指京都,云间,指江苏松江。《世说新语?排调》:“荀鸣鹤、陆士龙二人未相识,俱会张茂先(张华)坐。张令其语。以其并有大才,可勿作常语。陆举手曰:‘云间陆士龙。’荀答口:‘日下荀鸣鹤。’”文章借此表现作者期望自己被召见的心志。

4、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史记?贾谊传》记载,汉文帝时,贾谊迁谪长沙,四年后,文帝把他征回长安,召见于宣室。作者借此表达怀才不遇的苦闷心情。

5、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史记》记载,汉武帝时选求贤良,有人举荐冯唐,可是他已九十多岁了,不能做官了。又载,李广是汉武帝时的名将,多年抗击匈奴,军功很大,却终身没有封侯。文章借此表达年时易往,功业难就。

6、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曾任太中大夫,对当时国

家大事多所建议,一时深受器重,后受谗毁,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文章借此表达作者怀才不遇的心情。

7、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后汉书?梁鸿传》记载,梁鸿,东汉人,因作诗讽刺君王,得罪了汉章帝,被迫逃到齐鲁一带躲避。文章借此抒发作者怀才不遇的感慨。

8、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后汉书?孟尝传》记载,东汉人孟尝,为官清正廉洁,但不被重用,后来归田。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9、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晋书?阮籍传》记载,阮籍独自驾车出行,在无路可

走时便痛哭而返。作者借此来反衬自己不甘沉沦的思想。

10、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汉书?终军传》记载,汉武帝想让南越王归顺,派终军前往劝说,终军请求给他长缨,必缚住南越王,带回到皇宫门前。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1、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后汉书?班超传》记载的班超投笔从戎的故事。《宋书?宗悫传》记载,南朝宋人宗悫,少年时很有抱负,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作者借此表达自己报国无门的感慨。

12、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晋书?谢玄传》记载,晋朝谢安曾问子侄们:为什么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弟好?侄子谢玄回答:“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后半句出自《烈女传?母仪传》记载的孟母三迁的故事。作者借此表达有幸在宴会上结识了各位

名士。

13、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史记?司马相如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又云:“相如即奏《大人赋》,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这两句是说,未遇推荐之人,只能赋凌云之赋而自惜。

14、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列子?汤问》记载的高山流水的故事。这句的意思是说既遇知音,就在宴会上赋诗作文,不以为惭。

15、兰亭已矣,梓泽丘墟:《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的兰亭集会的情况。《晋书?石崇传》记载:“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这句是说,名胜之地,终难免于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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