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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日改编的作文(汇编20篇)

《史记》是中国史学史上第部贯通古今,网罗百代通史名著。正因为《史记》能够会通古今撰成书,开启先例,树立榜样,于是仿效这种体裁而修史也就相继而起。通史家风,直影响着近现代史学研究与写作。以下是读《史记》里好词好句,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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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归来《牧童》改编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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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董泽月)

一个万里无云,阳光明媚的早晨。

牧童在原野上,青草像被铺开在辽阔的草地上一样,方圆六七里都是茂盛的野草,原野上碧草如茵,静心倾听,晚风中隐约传来三四声牧童悠扬的笛声。

牧童放牧回来,急急忙忙的吃饱饭,吃完饭已是黄昏时分,他连蓑衣都没脱,以地为床、以天为帐,饥来即食、困来即眠、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牧童,终于愉快的躺在草地上,看天空中洁白无瑕的明月。

牧童一天的生活就像一幅恬淡的水墨画一样,使我的心灵感到了宁静。牧童这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白天有牛、羊、笛为朋友,晚上有清风明月相伴,真如桃源的生活。当然,透过诗,我们也看到作者心灵世界的一种追求,对远离喧嚣、安然、自乐的生活状态的一种美好永恒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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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天净沙秋思改编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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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的返乡热潮。

听着细碎而又密集的脚步声从石板路上传来,望着那一群三三两两背着包袱的大小身影,返乡的人们,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激动地笑容。而我这颗流浪了多年的心,却早已破旧不堪了。这是离乡的第几个年头了?

我不记得了。

窗外的老树也早已和我一样,枯瘦的枝叶在阳光下透出一片昏暗的光斑;乌鸦栖在枝头,发出嘶哑的“嘎嘎”声。这乌鸦都有家,我却没有。

忽得,远处的景象让我不禁湿润了眼眶。小桥下,流水潺潺。乡亲们,其乐融融;孩童们,天真活泼。多么和谐的画面!儿时的我,就如同那几个孩童一般,安睡在故乡的怀抱。

当年,古道边,我御马踏西风,本以为是一场年少无知的征途,却让我远走他乡无数个年头,离开了如今我日思夜想的地方。今天,火红的夕阳又一次落下,用余晖和晚霞诉说着她对大地的眷念。

西下的日头映着我的背影。我转头静望着那一轮红日,一种孤独与凄凉感紧紧地将我包围。我的思绪飘回了故乡,不知家中年迈的老母是否健在?小妹是否记得去清理老父坟头的杂草?哦,算算年纪,小妹也该出嫁了吧?是不是嫁了个好夫君,有了自己的娃了吧?唉,但愿吧……

我轻轻地拍了拍身边这匹当年曾经意气风发的“骏马”。如今,它也垂垂老矣。我和它卧草地上,望着晚霞散去,披上满天星河。我沉沉地睡了过去,在梦里,我清晰地梦见了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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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童话故事改编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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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当空照,雄赳赳气昂昂的公鸡正伸着懒腰,做着早操,不急不慢地为自己梳妆。突然,一道刺眼的光模糊了公鸡的视线,紧接着,眼前出现了一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公鸡,它心里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家里进小偷啦?

公鸡抱着试探的心里,叫了一声,对面的公鸡也叫一声;公鸡扑腾一下翅膀,对面的公鸡也扑腾一下翅膀;公鸡琢它一下,它也反过来琢公鸡一下;公鸡很努力地去拍打对方,可都无济于事,气喘吁吁的公鸡累了,站着不动,眼珠子不停地转动,忽然,公鸡身子一抖,感觉自己想出办法来对付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又能做着同样动作的“小偷”了。

公鸡很生气,它开始放肆地拔着自己的毛,它身上的毛像下雨一样从空中落下来,对面的公鸡也在放肆地撕扯着自己的毛,公鸡每拔完一根毛就会惨嚎一声,对面的公鸡也一样,公鸡还在绞尽脑汁地想办法时,家里的门突然被推开了,走进来的是公鸡妈妈,公鸡妈妈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凌乱的公鸡,问:“你在干嘛呢?你是不是跟别的公鸡打架了?”公鸡认真地跟妈妈描述着刚刚经历的一切,指着对面的公鸡说:“那里有一个小偷,我要把它打败。”公鸡妈妈捂着肚子仰天大笑,走过来与公鸡并排站一起,指着对面的公鸡,温和地说:“孩子,这是一面镜子,你所看到的就是你自己。”公鸡走上前去,轻轻地碰了一下镜子,低头不语。

看到公鸡的举动,让我连想到自己,做任何事情首先要观察仔细,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盲目地往前冲,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沉下心来,所有复杂的事都会变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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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东郭先生与狼》改编作文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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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小东郭开着轿车去他舅舅家玩,走到半路,他看见一只狼再那里飞快的跑着,后面喊着站住,站住,小东郭走出骄车,看一个猎人正在追一只狼,小东郭看见这种情景,想到他的爷爷当年的情景,可是又一想,现在的狼可是保护动物,越来越稀有,于是,他叫狼进到他的小轿车里,看到猎人走远了,他把狼放了出来,狼对小东郭说:“现在的狼差不多都被猎人打死了,狼越来越少了”,小东郭说:“我一定会保护你们的”。于是,小东郭把狼放走了。

小东郭高高兴兴的去舅舅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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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真人真事改编《心灵点滴》观后感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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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真正好的电影,是由深刻的思考方式和内涵注入而成的。

而这部电影,在我看来,就是其中好电影中的一部。

Not like other movie,happy together ending.

His heart broke when he heard of his lovers death,extremely sad.

He began to doubt his own ideals,the decision was affected by his fluctuation of mood.

At some point a more optimistic outlook replaces the previous pessimism.

其中,影片刚开始的一段情节。

你能看到几根手指?four or eight, or any answer? tell us, dig deep.

"you fixes my cup,Ill see you around." tell us, 观察细节,留意弥补他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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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童话故事改编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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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乐乐和妈妈住在森林里,这里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森林里有很多小动物,可是乐乐一个朋友也没有。

松鼠妈妈知道后,鼓励女儿去森林里交朋友,听妈妈说完,乐乐就背上一个小包,蹬上自行车,沿着溪流骑去。

森林的中心有一排木房子,小动物们各忙各的,忙得热火朝天。乐乐见到一块绿绿的草坪前竖着一个写着P的标志牌,就把自行车停了下来。停好车,乐乐看见了一只刺猬,便向它走去。刺猬正在给树浇水,见到乐乐,热情的打招呼:“你好!小松鼠,我叫尖尖。”乐乐见到尖尖给每棵树浇的水不一样多,不客气地说:“你怎么水浇得有多有少呢?真不细心!”尖尖脸上的笑容顿时不见了,他拎着水桶爬上了树。

乐乐见刺猬不理睬她,便继续向前去,河水哗啦啦地唱着歌往前跑,乐乐看到小河里漂着一只木盆,盆里坐着一只小狗,原来小狗把木盆当成船,在小河边玩漂流呢!看,他神气地坐着,连桨都不拿。乐乐冲到岸边,毫不客气地说:“快上岸!你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吗?漂流要穿救生衣以防万一的!你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小狗吓得哭了起来。

乐乐很郁闷,想交个朋友怎么这么难呢?她正打算回家,一转身看见老虎爷爷站在不远处,挥着手招呼他过去。乐乐走到他跟前,疑惑的问:“老虎爷爷,您怎么会在这儿?”老虎爷爷回答:“其实,我一直跟在你后面,我知道你想交朋友,可是你不能一上来就指责别人,如果这样,大家只能对你避而远之,不欢而散了,明白了吗?”乐乐点了点头。老虎老先生继续说:“刺猬尖尖我已经替你向他道过歉了,你自己回去向小狗道歉吧。”乐乐点点头,站了起来,向河边走去……

从此,乐乐的朋友越来越多,乐乐一家也搬到了那一排木房子旁边。自从搬到木房子那儿以后,乐乐家的大门每天都要被“咚咚咚”的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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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幸福归来是小说改编的吗

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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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幸福归来号称是电视剧千金归来的姐妹篇,自开播之后收视率一直走高,超过了预期,电视剧讲述的是什么故事?为什么会这么吸引人呢?

电视剧幸福归来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根据小说的设定,李沁饰演的鱼幼薇是渔家女,而事实上,鱼幼薇的真实身份是富家千金,只是在小时候跟真正的渔家女丁艾嘉交换了身份。这样的故事设定,一开始就抛给观众一个悬念,接下来的剧情更是让观众欲罢不能,收视率怎么能不走高呢?

幸福归来第1集剧情介绍

千金流落渔民家 儿时伙伴再相聚

生日那天,小时候的丁艾嘉去海边玩儿,她开心得一直跑啊跑,不小心冲到了海边的悬崖上,突然有一群鸟把她围住,受惊的小艾嘉不小心从悬崖上掉了下去。海上搜救队出动了大量人力搜索,都没有找到她。听说这个消息后急坏了小艾嘉的妈妈余思雨,也让年事已高的艾嘉的爷爷丁氏集团总裁丁怀远不得不提前为身后事做准备。他决定如果找不到小艾嘉就把自己的财产都捐给少年帆船基金会,在暗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丁池绝望极了,她不是丁家的亲生骨肉,可是她想得到丁家的财产,她决心一定要找回艾嘉,改变丁怀远的决定。经典语录

小艾嘉被附近东岙村的渔民鱼有脚发现并救起,可是小艾嘉的头部受到重创,一直昏迷,即使醒过来也很有可能会失去记忆。鱼有脚赶紧联系丁池来带走艾嘉。鱼有脚的女儿鱼幼美患有重病,幼美病发急需手术,她长的跟艾嘉相像极了。当丁池看到她后便萌生了一个念头,用幼美顶替艾嘉。她答应帮鱼有脚给他女儿治病,等她女儿十六岁之后便把她带走。鱼有脚为了救女儿,只好同意这桩交易。

艾嘉醒来果然失去了记忆,鱼有脚和他的妻子林敏君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从此改名为鱼幼薇,与鱼有脚,林敏君和小弟弟鱼仕威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在贫苦的生活中鱼幼薇渐渐长大了。她骑着小电摩去参加韩氏集团帆船队的面试,可是半路上电摩没电了,眼看着自己要迟到了,她赶紧把车锁起来去打车,恰好一位帅哥也在等车。为了争同一辆出租,两人争吵起来。两个人都要赶时间都不肯相让,鱼幼薇灵机一动,当街大哭还一边骂那个帅哥是负心汉,周围的大妈和出租车司机都非常同情她,鱼幼薇趁机上了车,赢得了抢车大战。

鱼幼薇在面试中展现了自己听风的才能和不俗的实力,通过了面试。而原来那位抢车帅哥就是韩氏集团的总经理韩铭,他急着回去主持招聘,这一耽误也错过了招聘,也没能看到鱼幼薇的出色表现。在五名入选人员所打的水手结中,他认出其中一个水手结跟儿时伙伴艾嘉发明的打法一模一样。

鱼仕威想要学习船舶制造,并且收到了国外名校的录取通知书。正在他纠结要不要去的时候,鱼幼薇鼓励他,自己一定会多挣钱供他上学的,让他不要放弃梦想。

鱼幼薇和朋友小美一起在酒吧打工买酒。韩铭和田总在这里谈生意,田总见小美长得漂亮,不依不饶,要她陪自己喝酒。鱼幼薇看到有人欺负小美,冲过来替小美解围。她与田总约定掰手腕,只要他赢了她就喝。田总小看了鱼幼薇被鱼幼薇完败,田总的手表也掉地上摔坏了。田总一定要她们赔偿否则就报警。韩铭不想为难她们,帮他们解围,让她们喝酒赔罪。 只要她能喝下一瓶酒,就替他们赔偿这块表。鱼幼薇硬撑着喝完一瓶酒,便把韩铭的表拽下来扔了,又继续干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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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春夜喜雨》改编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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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春雨滴滴答答的下了起来。雨落在江面上,像滴进晶莹的玉盘,溅起了粒粒“珍珠”;雨落在树梢上,像给枝条梳理着柔软的长发;雨落在田野里,卷起一阵轻烟,好似对我们露出了一个个甜美的酒窝……

正可谓“春雨贵如油”,大诗人杜甫正巧路过。赞叹道:“多好的春雨呀,好像知道时节的变化,到了春天,它就自然的应时而生!”“知人心”的雨是怎样的一场雨呀?一场有声似无声、无声更似有声的雨,在人们的心中奏成一曲优美的旋律,更是最具春之魅力的雨!

那轻柔的雨声在人们耳边回荡。仿佛是听那遥远的星辰甜柔的呢喃细语,又似绿叶轻吻着花瓣的柔情……千万条银丝,荡漾在半空中,迷迷漫漫的轻纱,披上了绿油油的田野,好似一幅恬静的水墨画。雨,无声的滋润着万物……

诗人杜甫接着向前走去,时不时的望望四周的风景。只见野外小路上空的乌云一片漆黑,只有江面的小船还亮着一盏孤灯,里面的人正谈笑风生。杜甫心想:想必他们也正在赞赏这场及时雨吧!

这时,他走累了,就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想象着明天清晨到处都将是春雨打湿的红花,一朵朵沉甸甸的花儿开遍美丽的锦官城……

回到家后,杜甫把他今晚的所遇、所见、所感写成了一首诗——《春夜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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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自由的乡村《清平乐·村居》改编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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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小惠)

夏天到了,酷暑难耐。人们都摇着扇子坐在树荫下乘凉,鱼儿都摇着尾巴躲在水里;就连大树也无法忍耐了,拼命地把自己往角落里塞。而荷花却是那样勇敢,正高兴地对着太阳微笑呢。一阵微风吹来,它们就舞动起曼妙的身姿,好像在跟水里的鱼儿招手呢。

小溪旁边的空地上坐落了一间矮小的茅草屋,周围被被青青的小草包围着,美丽极了。

门前一队年老的夫妻正亲热的拉着家常:“老头子,你看我们一家五口多幸福啊!”“就是,就是。我们以后可以享清福了。”放眼望去,大儿子正在给豆苗锄草。他手拿锄头,小心翼翼地锄去豆苗边的野草,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肥沃的土壤里,滋润了幼小的豆苗,相信来年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收成。二儿子正聚精会神地编织着鸡笼。最讨人喜欢的还是小儿子。他躺在小溪边,剥开莲蓬,小心的取出莲子。看呐,多么圆润的莲子。小儿子不忍心将它一口吞下,默默地注视了许久,终于吞了下去。“啊!真好吃。”

多么悠闲舒适的生活啊!这样的生活怎能不令人心驰神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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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古龙同名经典小说改编《三少爷的剑》观后感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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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林更新的记忆,还沉浸在《快手枪手快枪手》中的“逗逼”小庄的时候,林更新已经在尔冬升的新作《三少爷的剑》中真的就“庄”了起来,他扮演的三少爷谢晓峰,冷静,沉稳,剑术超群,是一个绝版的江湖传说,却在最辉煌的时刻突然销声匿迹,当江湖盛传他的死讯的时候,他却以“不中用的阿吉”的平凡人身份,化身为这个世间最普通的一颗微尘,从风流倜傥的剑侠,到备受欺凌的使唤人,林更新准确抓住了三少爷一张一抑两个截然不同境遇时期的人物世界,奉献了出道以来最深邃内敛的演出。

新版《三少爷的剑》由徐克监制,尔冬升执导。其实在30年前,同样有一部《三少爷的剑》公映,而在当年扮演三少爷的,便是而今的导演尔冬升,三十年的心路旅程,以及对三少爷这个人物的诸多感悟,让新版的《三少爷的剑》更趋于原作者古龙的意志,以及尔冬升导演内心的完美想象,特别是三少爷这个自己曾经扮演过的人物,更是新版《三少爷的剑》的主力担当。因此,谁来扮演三少爷,意义和份量都格外重大。

用尔冬升自己的话说,在横店拍戏间隙偶然“捡来”的林更新,成了新版的三少爷,但,我们又都知道,世间哪有那么简简单单的一“捡”,就委以重任的事情,这看似的“偶然”,是传承,也是履新,机缘而遇的林更新,恰好是最符合尔冬升内心的三少爷的气质,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优越,和宠辱皆忘的淡定,不动声色中,内心却早已是热潮翻滚,无论是与慕容秋荻的往复虐恋,还是与燕十三惺惺相惜,或者是与娃娃的情愫渐生,都是一个冷面剑客内里的多情呈现,这是一个情绪不溢于言表,却又在不经意间透露心思的人物,看过了林更新诸多的张扬而外向的角色,再看他扮演的三少爷,会感觉那些之于角色的沉淀,都是基于人生的历练,这是一个演员,在日积月累中所积蓄的力量。

相对于金庸的写实风格,古龙的写意并不太容易影像化,故事好写,风骨难描,对于演员而言,同样如此,小说中的角色往往都是台词不多,却意境幽远,更多的需要通过演员的肢体与表情,来传达人物的内心世界,《三少爷的剑》中的三少爷也是如此,大部分时间,都是隐忍而安静,但他的人生,又全是愤懑的力量,这是一个有着巨大悲剧力量的人物,一边是被父亲操控杀人如麻的剑侠,另一边又是被自己滥杀的行径时刻拷问的汉子,两相交织,衍生出木讷隐忍到将所有锋芒隐藏的平凡人“阿吉”,其实这是一个武林高手的涅槃式蜕变,正所谓“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三少爷的归隐,有他选择的理由,但也有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相对于诸多的影视作品中的武林人物,三少爷无疑是更加立体和复杂的存在,林更新版的三少爷,完成度很高,让人看到了一个演员在内敛中爆发的力量。

江湖讲究传承,文艺圈也是如此,当三十年前的三少爷和三十年后的三少爷,通过一部《三少爷的剑》,达成了微妙的传承的时候,尔冬升的三少爷情缘,对林更新而言,是压力,更是动力,这其中的传承关系令人动容,无论是在片中,还是于台前幕后,都让我们看到了,两代演员之间的继承发扬,也看到了,导演和演员之间的惺惺相惜,这是两代三少爷穿越时空的对话,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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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真人事件改编《逆光飞翔》观后感

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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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能看的见,感谢那些我的眼;如果我能看的见,全因分不清黑夜白天;如果我能看的见,是为梦想在疯狂的执着;如果我能看的见,就让我一次看够那抹天空的蓝。

一部《逆光飞翔》,对于一个新晋导演来说,不敢妄自夸奖节奏火候拿捏的是有多么到位,却在平淡自如中让人浮想联翩,忍不住都要心生涟漪,泪水打转;对于一个真实的主人公来说,也不敢将演技形容为炉火纯青,只是那种本色演出,早就已淋漓尽致;对于不曾叫出名字的每一个演员,也不能用多么出彩去歌颂,只是他们都是这部电影的眼。

电影《逆光飞翔》中黄裕翔说他如果能看得见,自己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但是笔者觉得电影中的黄裕翔一直看的见,因为他身边一直都有着一群引路的眼。妹妹的天真可爱,只需要几句平常的话,就可以让黄裕翔笑逐颜开,倾听那不同的车声,享受那听觉中的视觉;妈妈的朴实与母爱,更是给了黄裕翔一种无形的动力,为了儿子的点点滴滴,有时痛下狠心有时时刻牵挂有时泪水滑落,只因她是母亲。

还有那憨厚的室友,那超级音乐社团的团友,那照顾有加的老师,那个小时候言语中伤过黄裕翔的钢琴赛对手,那个为了跳舞执着的女主角,以及那一些充满生命的黑白色钢琴键……这些都是黄裕翔生活中的眼,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黄裕翔有了梦想、有了追求、有了生活、有了空间、有了自己的玩伴、有了那一个个盲杖,有了比一双眼睛明亮太多的灯塔,所以黄裕翔在生活中是看的见的,“如果我能看的见,感谢那些我的眼”。

整部片子中,逆光飞翔的名字被很好的展现出来,视觉效果上做到了极致,此时就联想到了出品人王家卫这3个子。想起了《阿飞正传》中梁朝伟那最后的一场独角戏,内心独白正如《逆光飞翔》中黄裕翔将自己置身在一个光芒万丈的世界当中,世界都在它的畅想之内;也想起了《2046》那开往未来的时光火车,不知道每一个乘客与自己的关联,却开始了同一个旅行,黄裕翔也不知道他身边的每一个角色,甚至他不知道黑夜与白天,但是他就是因此把自己的中心放在了感受之上,而却收获颇丰。

白天不懂夜的黑,盲人更是不懂白天与黑夜的不同,因为他们的生活中没有光芒这两个字。而导演却恰巧将名字定义为《逆光飞翔》,顾名思义,没有光也有去寻找光,然而恰恰就是这一种逆反的心理成就了黄裕翔的梦想,成就了黄裕翔心中的那个光明世界,正如“如果我能看的见,全因分不清黑夜白天”。

《逆光飞翔》是一部标准的小清新电影,感动之外,情感有余,励志的标签更是明显。这个年代,谁无青春与梦想,这个年代谁不拥有一份坚毅的执着。电影的主线便是两个有梦想者的交织,一个是痴迷于黑白色的钢琴键,一个痴迷于舞蹈翩翩,但恰恰一个是盲人一个是生活所困,而在互相鼓励之下,都为了梦想在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梦想照进现实。

“梦想”这两个字电影中几乎比比皆是,那些稀奇古怪的社团,不也是成员的梦想吗?哪怕那个劈腿的跳街舞的男人也有梦想……人生难得常常如意,梦想又有几人能够实现,只不过是生活中前行的一个导航灯,为了梦想而执着,直到马到成功,或者粉身碎骨。还好《逆光飞翔》的结局是美妙的,那些梦想或多或少都已经得到了实现,但是现实又是残酷的,太多的不如意让你叫苦连天,然后回首望去,还记得当初那份美好的梦想吗?那就是你前方永不灰暗的一双眸子,“如果我能看的见,是为梦想在疯狂的执着!”

星爷在《喜剧之王》中说过“死跑龙套的也是演员”,这是真理,于是乎当周星星一跃成为星爷,半自传式的《喜剧之王》顺其自然的诞生,此时星爷深知自己是个演员,索性演个痛快,把自己那段历程呈现出来,一股让世人看尽浮华的超然状态。《逆光飞翔》中也恰恰做到了这一点,电影收尾阶段,那幕社团表演的环节堪称天衣无缝,将电影带向了一个真正的高潮,更将主人公人生的轨迹趋向了一种完美。

钢琴比赛的舞台是黄裕翔热爱的舞台,也是他曾经惧怕的舞台,但是他最终还是战胜了这个舞台,直到整个灵魂到陶醉在舞台中央,灯光也因为他暗淡了下去,此时一切其它都是浮云飘渺,那么渺小,完全只是他音乐中一个个符号。这就是一种超然的释放,我重新站到了这个舞台之上,就要让舞台完全属于我,这是我的舞台,这里只有我是主角,是的——“如果我看的见,就让我一次看够那抹天空的蓝”。

最后。很喜欢这样一部舒服的电影,春风沁入的是骨子里,领悟却是到了心扉。如果从单纯的电影把握上去解读,只能说电影的某些小线路上略有瑕疵,不过这绝对是一部上乘之作,只因我看到了那些生活中的眼,我知道我能看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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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改编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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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我从何处而来,更不知道我要去向何方。

我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人在意过我更没有人欣赏过我,我是这广袤土地上的一丛再普通不过的小草,倍受风吹雨打却仍然坚毅地挺拔站立着,过着担心吊胆的生活。

在我生活的这个国度中,有个昏庸无能的皇帝,喜欢华丽的衣着打扮,从不理会国务和朝政。现在,国边境上战乱频繁,严重地威胁到了我们的安危,每天都有人到王宫外面对着皇帝破口大骂,可他们的仗义执言换来的都只是被斩首。原本我也想唤醒皇帝的昏庸,可看到了那些人的死相之后,我犹豫了,害怕下一个倒下的尸体就是我自己,于是我只好忍气吞声地苟延残喘,不再抗议,也不再发牢骚。

直到有一天,两个靠行骗为生的人被皇帝请进了金碧辉煌的宫殿,我感觉不妙,过了两天,广场上贴了一张巨大的布告: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封××、××二人为御聘织师,制作旷世美服,事成庆典,钦此。”

我像其他人一样,冷笑了两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因为我早已明白,生存下去的唯一法宝就是装傻充愣、恭维皇帝啊!后来,又从小道消息听说,这狗皇帝想用虚无的空气衣服测试公民的愚蠢程度,看得见这衣服的人便是聪明的人,笑话!

三天以后,皇帝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就出来游行了。而我们为了生存,不敢说真话——不停地夸赞皇帝的新衣,不让他看出真相。期间,一个小孩子语惊四座:“可他真的是什么也没穿啊?”我们在心底里为他叫好,这谎言终于被戳穿了!还是被一个单纯的小孩戳穿的。我们比他多活了这么多年,多吃了这么多年饭,我们为何说不出口?因为我们的初心早已变质了。

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患得患失,成了随声附和别人的影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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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木兰诗改编拓写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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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杆银枪,厉兵练马乘风破浪开边疆;她是一株木兰,华颜如月花盏留人眷恋。她的故事,是一首传奇的英雄赞歌。——题记

夜已经很深了,所有人都进入了梦乡,木兰家却还亮着微弱的光,原来,她正在织布,机器发出嗡嗡的声音,忽然织布机停止了运转,只听见木兰一声接一声地叹息。

昨天,木兰正急忙往家赶,忽然在路边看到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征兵去攻打胡人,征召书中竟有她年迈的老父亲的名字,木兰看了以后心急如焚,让老父亲去参军,那无疑是让他去送死,可是她又没有办法改变目前的态势,突然她萌生了一个想法:替父从军。于是她打点行装,并给家里留下了一封家信,走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割下自己的一缕长发放在桌上,然后走出了家门,两行热泪静静地流了下来,她开始了自己的漫漫征程。

第二天,木兰的老父亲看到了桌上的家信,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女儿啊,你怎么这么傻啊!老父亲嚎啕大哭。

木兰随军队走了数十天后,他们来到了黄河边驻扎下来,这注定是一个不眠的夜晚,单薄的军被挡不住北方簌簌的寒风,彻骨的冰凉直通人心——塞外和家乡相比,果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清幽的月光撒在大地上,发出逼人的寒光。不远处,隐约传来打更的声音,随即又被风的呼号声和马的嘶鸣声掩盖起来。木兰辗转反侧,始终难以入睡,她想:如果我战死在沙场上,父母该怎么办呢?如果……,木兰不敢再想下去,她走出营帐,默默地舞起了他那杆银枪。

清晨,雁门关外,大战一触即发,随着战斗的号角声响起,两军都发起了冲锋,一开始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可是敌人太狡猾了,他们将木兰的军队分割开来,再逐个击破,不久,木兰的军队就被逼上了绝境。在这危急的时刻,木兰大喝一声:兄弟们,冲啊!带着勇往之前,视死如归的信念,木兰挥舞长枪,带着军队杀出重围。十多年来,木兰就是在这样的战斗中度过。

战争结束后,木兰的军队胜利凯旋,皇上很高兴,召集文武百官,普天同庆。可木兰却闷闷不乐,皇上问木兰是什么原因,木兰回答到:皇上如果与父母分离十多年,你难道不想念他们吗?皇上听了恍然大悟,对木兰说:那你就回家看父母去吧。

木兰骑上千里马,日夜兼程赶往家乡,一家人终于团聚了,木兰落下了激动的泪水。回到自己的房间,木兰对着镜子,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多了几份英姿飒爽,也多了几份沧桑。十多年来,她失去了太多,与父母分离了太久,她的青春年华一去不复返,但她也收获了很多,她的身影,已经深深地烙在人们心里。

木兰花开,又是一年春复来。

银月枪黯,希翼十二年不复返。

荼靡花开,木兰一去,成万古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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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真人真事改编《心灵点滴》观后感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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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和男主角罗宾威廉斯主演的另外两部电影:《美梦成真》、《心灵捕手》一样,都是令我回味再三,膾炙人口的好片。

男主角派奇是位传统医界视為「不走正道」的医学院学生,虽然他的医学院成绩优秀无比,却在操行成绩上落得了个「过度快乐」的评语。

他认為医生不该被社会过度的神格化,享受过多的尊荣和敬畏,而使為人医者渐渐失去原本从医助人的初衷。称一句「XXX医生」,不代表这个人放的屁就比较香,走路大家就要让一边。「医生」二字,实际上是代表对自己坚持助人的一种宣誓。

所以他在医院实习时,看遍了传统医院制度的麻木不仁,偏离人性之后,内心產生觉悟,下定决心要开一间梦想中的医院。於是他和理念相同的伙伴们,在风景优美的山间,建立了一所「以家為本」的免费看诊医院。

面对接踵而来传统医界的抨击和质疑声浪,派奇总以「横眉冷对千夫指」之姿慷慨陈言,毫无所惧;而在病童面前,他却变成了「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大玩偶,搞笑做怪,只為了博得稚子纯真的一笑。

在这些外界考验前,他是个勇者;但来自内部的挫折却一度重击了他,几乎不支倒地。

同為医学院学生,也是他的亲密爱人--凯琳,一路跟著他一起实现梦想,胼手胝足地打造了心目中的爱心医院。与派奇的相识相恋,更让凯琳逐步尝试让自己告别本身不為人知的伤痛。

只是没想到,助人这件事,它可贵和可叹的就是,它是一种冒险。

因為听了派奇自身走出忧鬱的经验分享,她决定从帮助别人中找回帮助自己,肯定自己的力量,即使她直觉地有些担心害怕,仍然决定信任他人地隻身前往探望一名精神病患,而忽视了病患本身精神状态并不稳定的潜在高度风险。最后,她遭遇了严重的不幸。

这使我想起有部电视影集《ER》(急诊室的春天)的某一段情节。

一位年轻急诊医生--大卫,平时对一位好发问又好管閒事的医学院实习生又爱又恨。两人之间很不对盘,但又有一种微妙的好感情愫。有次,来了个病人,本身精神情况也是很不稳定,在急救过程中需要从脊椎打麻醉针,照理这应该由医生来做,但这位医生却故意让实习生练习,想让实习生出糗以知难而退,结果她果然技术不佳,弄得病人痛得要命几乎抓狂。

但更严重的事却在后面。没想到这位病人一直记恨在心,妄想医生都要害他,趁著医生们忙著放假过节的鬆懈,以预藏的刀将认真学习,立志成為一名好医生的女实习生,一刀封喉毙命。

电影中的派奇和电视影集裡的大卫医生一样,他们原本飞扬的自信和旺盛的生存斗志,一夕之间完全被这样的意外事件所击溃,从此陷入自责沮丧的深渊。

所幸,生命的无常,可贵的便是它让人绝望的同时,它也给了人无限的希望。自责难过到曾经也想轻生的派奇,终於在山顶上再度找到了自己看待生命的角度,重燃起以往助人為乐的信心和勇气。

他坚信,医病之间也是一种人际关系,不应该照著传统教科书所言,做情感切割,反而要贴切相连。所以医生不该只是躲在象牙塔裡做实验,或是开药动手术,而是要儘早地学会和人相处,学习倾听和交谈。

同时,在他的定义中,医生就是广义的助人者,而所谓医疗行為,要治疗的不是一种病,而是一个人。

对抗疾病可能会失败,但如果以人性的同理心对待病人,抱著互助為济的精神,则帮助病人,陪伴病人度过疾病苦痛,这件事是永远都不会失败的。

这部电影是由真人真事改编,片尾叙述这位派奇医生在电影拍摄结束為止,已正著手重新建立他的「家人医院」,而且目前也己有了近3000名的医生,正排队準备加入他的行列。

这部片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对白,例如:「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冷漠。」等等,一字一句都敲入我心。

而派奇对女主角深情款款朗读了一段智利诗人聂鲁达(PabloNeruda)的情诗,收录在100LoveSonnets/CienSonetosDeAmor(聂鲁达一百首爱的十四行诗),短诗17(Sonnet17),我也很喜欢。

买了这本书也蛮久的了,看了这部片,也激发了我读这些诗的念头了,它们真美。抄了诗,和大家分享如下:

我爱你,但不把你当成玫瑰,

或宝石,或火炮射出的箭。

我爱你,像爱恋某些神秘事物,

秘密地跟在你灵魂左右。

我爱你,如同一株从不开花,

但自身隐含著花朵花芒的植物;

感谢你那带著充实的香味的爱,

自大地昇起,静静地存在於我的躯体中。

我爱你,不知道如何去爱,何时去爱,又从何地去爱,

我直接了当地爱你,不复杂也不傲慢;

我是如此爱你,因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还有什麼方式:我不存在,你也不存在,

如此亲密,所以你放在我胸前的手便是我的手,

如此亲密,所以你闭上眼睛的时候,我也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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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改编韩国电影《外公芳龄38》观后感

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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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上上映的《外公芳龄38》,为我们做出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如果你是电影行业中人,将会学习领会到很多翻拍经典的要诀;如果你是普通观众,也会从头笑到尾,根本不会意识到,这是由一部韩国年度冠军电影翻拍的。它讲述的,完全是俺们这疙瘩的故事啊:

38岁的(过气)明星主播何志武(佟大为饰)在其主持的直播节目中,鼓励20岁的未婚妈妈唐慧茹(陈妍希饰)去寻找自己的父亲,没想到某一天,这位妈妈带着5岁的儿子唐家栋(吕云骢饰)跑到自家门口,张嘴就叫“粑粑”!“喜当爹”的何志武,被迫去做亲子鉴定,而女儿却一心要参加唱歌选秀,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难以置信的事情……

《外公芳龄38》改编自韩国电影《非常主播》(又名《极速绯闻》),这部拍摄于2008年的韩片,编剧和导演姜炯哲,监制安兵基,主要演员是车太贤 、朴宝英和王锡玄“祖孙三代”。当年,此片在韩国创造了八百万人次的观看纪录,至今依然位列韩国影史前十。在国内最权威的豆瓣网上,它也得到了7. 9的高分。

《外公》的编剧同样是姜炯哲,导演则换成了安兵基,这对黄金搭档将大量的大陆元素巧妙植入其中,既保留了原作的夸张搞笑画风与强调亲情的暖心元素,又让中国观众感同身受,觉得非常亲切。

佟大为今年虚岁正好38,与片中角色算是相当接近,能将超高颜值与超强演技结合起来的男星,放眼大陆影坛,还真找不出几个比老佟更出色的。不能不说安兵基太有眼光。也许很多观众更熟悉佟大为塑造的一些憨直“暖男”形象,对于《外公》中他的刻意扮酷耍帅还不适应,但别忘了,一个优秀的演员,是什么角色都能解读到位的。

作为一名已经过气但不甘寂寞的昔日红星,何志武身上的虚伪与鸡贼让人印象深刻。他要利用未婚妈妈来提高收听率,就虚伪地鼓励对方去寻找父亲;当人家真的找到自己家时,却又处心积虑想赶母子俩走,他有些无奈地留二人在家,却千方百计压榨他们,把小朋友变成小劳工。但随着剧情的进展,他身上善良的一面在不断展现,不断增强。

就搞笑功力而言,佟大为与车太贤各有千秋,都得到了安导的高度肯定。不过就颜值来说,可能还是大为稍占上风啦。而在与母子首次见面时遭遇旧情人,以及“醉后一夜”等戏份的处理方式上,佟大为的表演更加夸张和“自黑”,也更符合中国观众的胃口。新增加的“十大家规”,也完全是中国特色。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影片为外公新加了一个助理(潘斌龙饰),插科打诨的功夫一流,自然很讨喜。

选择陈妍希,无疑是导演的另一大英明举措。现在小鲜花虽多,有喜剧功力的真的太少。陈妍希以32岁高龄,出演一个20岁小姑娘,也许会让人觉得太装嫩,但别忘了,人家在27岁时还能演中学生,还凭借《那些年》红遍两岸三地。通过化妆技术与符合身份的表演,年龄根本不成问题。这部电影,要的是演技,不是花瓶!

陈妍希完全不顾及玉女招牌,特别能放得开。导演很聪明地给她安排了福建口音,让她“粑粑”地叫个不停,既与她原本的台湾腔接近,又增加了太多笑料,特别是佟大为不安好心地模仿时,更是如此。起初土得掉渣的农村保姆造型,与后来舞台上光艳照人的完美气质形成了强烈反差,既能令人捧腹,也能让人生发感动,将影片的气氛推向高潮。

整个剧组都开启逗比模式,争相自黑。安兵基让一家三口看《笔仙》,并让外公说出“这导演会拍恐怖片吗?”何志武为摆脱从天而降的女儿,一再强调自己的单眼皮小眼睛,而陈妍希更是搬出“小笼包”的经典,逗得大家乐不可支。

原片中有一段爷孙打牌的戏,导演给设置成斗地主弹脑门,比原作更加复杂,小演员吕云骢的呆萌,与外公的狡诈形成了强烈对比。当然也更令中国观众熟悉。一家三代同跳广场舞的情形,恐怕只有中国人才能感同身受,笑出声来吧。

《非常主播》中的外公,只是一个单纯的DJ,而《外公》中的何志武,却是混迹于娱乐圈的外围明星,伸长脖子一心想向上爬,为此不惜跑龙套,接广告,影片对中国娱乐圈的很多阴暗面也进行了点到为止的讽刺,潜规则、傍热点、自我炒作、相互窥探隐私等等,不一而足,让观众发出会心的笑声。特别是佟大为光头出镜的那场戏,实在太有喜感了。

片中陈妍希的角色是一位选秀歌手,而影片对歌曲的选择也见功力。《后来》(刘若英原唱)、《第一天》(孙燕姿原唱)以及You Make Me Free(张惠妹原唱),都是大陆观众耳熟能详的金曲,都能够很好地配合剧情走向,引发更多人的共鸣。佟大为唱的Linda(张学友原唱)和电影主题曲《38号大迪曲》,也都很有心灵抚慰作用。

相比原作,《外公》对结局的高潮戏份进行了特别处理,更加“残忍”,也更加虐心,也更能烘托出影片的亲情主题,如果说前面八十多分钟大家一直在笑,这个时候,很多人就应该掏出纸巾了。这段镜头,足以让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亲人,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绝对不是一部让人笑完就忘的电影,而能留给我们太多思考与回味。影片对未婚妈妈所表现出的包容,恐怕也是过去难以想像的,这样的电影能在大陆公映,不正是时代进步的表现吗?

别以为翻拍经典容易,其实主创团队也承受着不小的压力,特别对安兵基导演来说,这部影片对他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他也愿意推介给更多观众。而已经看过电影的人,都会发现安导及其团队的努力没有白费,这一次的改编很见功力也很有创意,相信也会让更多中国观众喜欢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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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春夜喜雨》改编_500字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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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伴着朗朗的读书声,感受着诗的韵味,我仿佛变成了这首诗的作者——杜甫,陷入了无限的遐想当中,身临其境……

“沙沙沙,沙沙沙……”春雨悄悄地下着,我摇身一变成了大诗人杜甫。这雨真妙啊,淅淅沥沥的,细似牛毛,落在地上就消失了。我在想:“为什么这雨不在其他季节下,偏偏选在这万紫千红的春天呢?怎么能说这雨对春天没有特殊的感情呢?”伴着微风,悄悄地,慢慢地降临在我们身边。如果没仔细听,还真不知道下了一场及时雨呢!我不禁感叹,真是一场好雨啊!乡间小路上的花花草草被这绵柔的雨丝滋润着,十分惬意。窗前,湖面上飘着一艘小小的渔船,在湖水中摇曳着,船中的一盏灯忽明忽暗。我想,如果这场雨下完了,那明天的锦官城(现成都)里的花一定会更加艳丽,有晶莹剔透的雨珠的衬托的锦官城一定会更加光彩照人。

我猛地一晃头,我发现所有同学都在看着我,老师怒目圆睁,愤愤地说:“上课为什么睡觉!”原来我做了一个梦,真是一个美梦啊!

我情不自禁的又想起《春夜喜雨》这首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篇二:

夜晚,小雨从天而降,绵绵不断地下着。

杜甫坐在窗户边上,欣赏着这场及时雨。他心想:啊,多么及时的一场春雨呀!它悄无声息地滋润了万物,仿佛一位默默无闻的人,悄悄地为人类作着贡献。

入夜,乌云遮住了天空,乡间的小路,宁静而又黑暗。只有在江面上,一艘渔船上还亮着一盏灯,就像远在天 边的星星,发射出一点点的亮光,若隐若现。细雨坠入江中,泛起一圈圈涟漪,渐渐荡漾开去,一会儿江水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有了春雨,夜景是多么迷人而又令人陶醉啊!

杜甫看得入迷,心想: 明天的早晨,那湿润的泥土上一定盖满了红色的花瓣,像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花海,在成都的大街小巷中,一定是一片万紫千红、生机勃勃的景象,那该有多么的美好啊!他想着想着,忽然有了灵感,提笔写下了一有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宫城。

雨渐渐地停了,杜甫也伴着小夜曲最后的乐章睡着了,他也做了一个好梦。第二天清晨,到处都散发着一股清香,那都是春雨姑娘的功劳。杜甫早早地起床了,他推开门一看,啊,院子里的花都饱含着雨水,含苞待放,有几朵花已在初春的小夜曲中不知不觉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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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古龙同名经典小说改编《三少爷的剑》观后感

全文共 1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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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导演尔冬升拉来老大导演尔冬升拉来老友徐克打造的这部《三少爷的剑》无疑是引人瞩目的年度武侠片,看完之后小有惊奇,尔冬升这回“老夫聊发少年狂”,虽然他本人40年前主演过楚原导演版《三少爷的剑》,但这回拍摄新版完全没有任何历史负担,完全是依着年轻人的喜好打造了一部视觉效果独特的武侠片。

1、《三少爷的剑》改编古龙同名经典小说,尔冬升此次拍摄的新版采取了“情感向”的剧情定位,这无疑是出于迎合当下年轻观众审美喜好的考量,毕竟当代年轻人对于古龙小说已经不如他们的父辈那样熟悉了,对于传统武侠片也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情结,而将影片的主要角色,置于一个情感矛盾冲突之中,产生复杂的情感纠葛,从而在某种程度对原著复杂的剧情加以简化,也就让年轻观众更容易理解主要角色的性格和行为了。

​2、“特效武侠”无疑也是本片吸引年轻观众的杀手锏,因为爱看特效几乎是年轻观众的共识了嘛!《三少爷的剑》中的电脑特效更是无处不在,除了打斗动作用特效打造得更加炫酷刺激之外,整个打斗戏的场景和氛围也用了大量的电脑特效加以渲染,从而打造出一个视效强劲、独具一格的武侠世界。

3、而且,这回尔冬升请来了长于拍摄3D武侠片的老友徐克来助阵,更是让整部影片的3D效果有格外突出的表现。许多场景都用3D特效营造出层次丰富、宏大壮观的景深效果,打斗场面更是有不少飞向观众的出屏画面,从而营造出格外刺激的立体效果。

4、由于同样展现的是一个“斗剑”的江湖,所以本片的动作设计让人感觉跟徐克的《龙门飞甲》比较相似,既有快节奏展现剑招凌厉狠辣的劲酷画面,也有慢动作展现剑招飘逸潇洒的唯美画面,还有不少相当带感的功架POSE,许多细节都可以看出尔冬升试图打造一个风味浓郁的武侠世界的细腻用心。

5、在大量电脑特效的渲染之下,整部影片的画风也显得格外独特,这一点相信大家看预告片的时候已经能够感受到了。一方面是服装道具方面格外的精致细腻、典雅唯美,一方面是场景环境方面格外的恢宏大气、浓墨重彩,结果就产生了这种超乎现实的浪漫唯美的画风。

6、武侠片的首要元素自然是武侠,但影片也融入了不少喜剧元素,来消解过于严肃古板的传统武侠片氛围,例如那个“收剑人”就是个典型的丑角,某些情节和角色甚至有出乎意料的爆笑效果,这显然也是在满足当下年轻观众普遍喜欢看喜剧的观影需求。而且目前网上也出现不少本片主演的爆笑表情包,所以本片也可以看做一部“表情包武侠片”吧!

7、尔冬升没有用一线大明星担纲主演,而是选择了林更新、何润东、江一燕、蒋梦婕这些年轻人,也是想让这些年轻主演能跟年轻观众产生更多共鸣吧!此外,尔冬升上一部大获好评的电影《我是路人甲》中的主演,也继续出现在本片红客串小角色,更让人看到尔冬升提携年轻人的温暖之心。

8、看到影片中林更新、何润东的形象,也有些明白了尔冬升为何选这俩人来演谢晓峰和燕十三,因为两人在青年演员中身形都属于比较壮硕高大那类的,跟其他演员站在一起颇有鹤立鸡群之感,从身材上看就很有大侠范儿。所扮演的角色也比较适合各自擅长的戏路,林更新的善良、纯真的气质,跟影片给谢晓峰安排的被迫参与江湖杀戮、一心退隐江湖平淡度日的角色定位十分吻合。而何润东近几年也在努力转变戏路,扮演过不少粗犷野性的硬汉形象,扮演片中这个一生为自己正名而疯狂的剑客燕十三也比较适合。

9、让江一燕来演慕容秋荻无疑算是一个稳妥选择。因为江一燕此前已经有不少古装武侠片的拍摄经历,再加上她比较擅长情感戏路,所以比较适合扮演片中这个既极端痴情温柔、又极端疯狂冷酷的慕容秋荻。而在新版《红楼梦》中扮演林黛玉的蒋梦婕在本片中扮演妓女娃娃,也是希望用她的漂亮面孔演出风尘职业和清纯内心之间的反差,而蒋梦婕对角色把握也还算不错,至少没有让人失望。

10、《三少爷的剑》结尾在谢家山庄上演的大战,虽然谢家众人对决天尊手下的开场打戏设计得动作和氛围俱佳,但随后谢晓峰和燕十三神兵天降拯救谢家、决战天尊的高潮打戏有些不太给力,因为谢晓峰和燕十三实在太强,天尊那边根本没有对等的高手嘛!所以影片最后还要专门安排一场谢晓峰和燕十三的对决来弥补观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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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真人事件改编《逆光飞翔》观后感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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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情节简单,小清新励志小本。电影电影里的裕翔,天生眼盲,弹得一手好琴,却不想参加任何比赛。他不希望因为同情获得肯定。第一次离开家去念书,被排挤的时候,他也只是憨厚地笑笑。他明白这个世界并没有亏欠他什么,他所要的,只不过是和正常人一样在一个阳光美好的午后,在靠窗的咖啡屋里喝一杯咖啡,听听这个世界的声响。这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梦想,让爱跳舞的小洁渐渐地温暖了起来,她渐渐明白生活不仅仅只是母亲的不知知足,爱情也不只是跳舞很棒却没有把心放在她身上的男友,在她的心里,那颗对舞蹈无比热爱的心,渐渐地被温暖的裕翔唤醒了。

他给她勇敢的信念,给他就算逆境也要走下去的坚强。

她给他一双背后的眼睛,他要去哪里,她就带他去。

“谢谢有你,让我明白。如果对喜欢的事情没办法放弃,那就要更努力的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存在。”最喜欢电影里的这句话。每个人都有梦想,而大多数人的梦想都被各种牵绊各种因素所击破,我们需要像裕翔那样的人,给我们信念,坚持喜欢的东西,努力让别人看到你的存在看到你的努力。青春尚好,梦还是要有的。

好的电影不只是因为有好的演员好的剧本,好的电影是活的,给人带来力量的电影,每句对白都感动人,它能给人带来能量。

希望“逆光飞翔”能给你带来力量,正如裕翔常说的“我想试一试,我想看看我能做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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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掩耳盗钟改编7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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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报了,卖报了。今日头条,范氏逃亡,留有一钟,等待去偷。”耶,我可以个去偷呀,那钟一定在等着我,我来也。

夜里,一个身影出现在范氏宅院里。小偷东看看,西找找。就是找不到钟。嘿,这钟太神了吧,知道我来了,竟然还躲了起来,要是找到了,看老子怎么卖了你。

突然一丝月光照在垃圾堆里,一个东西闪闪发光。啊,一定是钟,一定是钟,发财了,发财了。他把垃圾推倒,一个庞然大物掉在地上。耶,竟然是钟,如此巨大。看这颜色油而光亮,条纹美而清晰,真可谓天下奇宝。如果我把它卖了,一定可以卖一个铜征五两白银,这至少有200斤,20x5等于——1000两白银。下半辈子不用愁了,还可以娶个老婆,生个儿子,。

小偷又抱钟又亲钟,啊,我太爱钟了。小偷急于把钟偷走,连忙抱起大钟。唉哟,这钟太重了,怎么才能把它搬走呢?这倒是一个难题,对了,我可以把他搞碎,分期搬走呀,要是换做别人,一定想不起来,我太聪明了,哈——哈——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铁锤,“咚咚咚”地敲了起来。不行,声音太大了,别人会发现的。这是一个难题。

小偷拎起锤子,使出吃奶劲,狠狠地敲了一下钟,“咚”,他连忙捂住耳朵。哈,这样就没声音了。

渐渐,远处,灯火通明,人声嘈杂,快速起来。咦,不会被发现了吧。他转身就跑,一个眼尖的年轻人看见了:“在那里,快去追,小偷在那里。”

不一会儿,一大群人跟在小偷后面。什么,这么多人,也不需要这么夸张吧。突然,一堵墙挡住了小偷的去路,这该死的墙,等我把钟卖了,一定给你好看。可没有机会了,他已经被抓了。

被抓的哪一刻,他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离钟这么近,却没有听见钟声,他们离钟这么远都能听见。他们一定是神仙,天妒英才,美梦破碎了,下半辈子,不能在沙滩上度过了,只能在天牢里受罪。

你们告诉他,我为什么会被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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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送元二使安西改编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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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的一个早晨,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空气也变得格外新鲜、清凉。旅舍的青砖绿瓦和柳树,被雨水冲刷得青翠欲滴,也格外醒目。

旅舍里,王维已经准备好了酒菜,等待他的老朋友元二的到来。因为元二被派去安西做官,王维准备和他在这里辞别。

不一会,元二匆匆赶来。王维大步走向前去,握着元二的手说:“元二兄弟,你这一走,我们不知何时才能见面啊!我已准备好酒菜为你践行。”元二也很伤感,却故作轻松地说:“老兄,勿过于伤心,我俩一定会再见的。”王维摆了摆手说:“别说了朋友,我们还是快快坐下吃点东西吧!菜都凉了。”几杯酒下肚,王维和元二便谈笑风生了。

接元二的马车到了,真正的离别时间到了。元二的随从催促道:“大人,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得抓紧时间赶路了。”听着这催促的话语,王维万分无奈地站起身来对老朋友说:“朋友,我们再饮最后一杯酒吧,你往西出了阳关就再也不会遇到像我这样的老朋友了!”说完,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元二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双手捧着酒杯一饮而尽,说:“老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得走了,朋友,保重!”说完,便坐上马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望着马车越走越远,王维一直在挥手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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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的改编作文

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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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屠户,家中世世代代以卖肉为生日子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

在一天,屠场的生意非常火爆,客人那是相当的多,都排成了一条蜿蜒飞舞的巨龙,见首不见尾。不过,傍晚很快就来临,客人们都纷纷散去。肉也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了几根硬邦邦的骨头,放在了屠户的担子里。在归途中,屠户那是特别高兴。可是,不幸的事情也悄悄地降临到了屠户身上,不久后,遇到了两只饥饿的,面目狰狞,口中还滴着口水,仿佛在想:“终于让我们俩给逮住了吧,瞧!那个大胖子,长得白嫩嫩的,肯定够我们吃好几天了呢!”于是,紧紧地跟着这位屠户。

天灰蒙蒙的,光线已经不是特别明亮了,屠户有些感觉不对劲,就本能地往后看了一眼,两只狼呈现在了他的面前,他一下子吓出了一身冷汗,心中的恐惧感越来越震撼着自己,虽然屠户知道自己是专杀牲畜的,身上也背着大刀。可是,这情景{地面狭窄,有两只狼,光线昏暗}是对自己非常不利的。于是,他就采用了缓兵之计,将自己担子里的其中一根骨头扔了出去,一只狼一只狼得到了“战利品”之后,停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品尝起来了美味的佳肴。而另外一只狼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气急败坏,继续跟着屠户。屠户又继续扔出了一根骨头,狼立即扑了过去。可是现在后面吃到骨头的狼停了下来,而最前面吃到骨头的狼又紧紧地跟了上来,因为这根本满足不了它们俩的欲望,依次循环,骨头很快就没有了,可是两只狼依然贪得无厌得像原来那样一起追赶着屠户。

终于天已经差不多快要黑了下来,给人以朦朦胧胧的感觉。屠户现在的处境非常的危险,连他自己都感到十分困窘,因为他害怕会受到两只恶狼的前后夹击。在“逃”的过程中,不远处的麦场,给了屠户生存的希望,场主因为十分懒惰的原因,将所有的柴木和稻草都堆积到了卖场中间,覆盖成了一个高高的小山头似的。屠户借此机会,迅速地跑到了这一大堆柴木和稻草堆的下面,放下背在身上的沉重的担子,从背后掏出了一把大大的刀,人见了都会感觉毛骨悚然恶狼俩见此情形,稍微有些害怕了,互相提醒着对方要小心那个像铁片一样的东西,在原地踌躇不前的两只恶狼,狠狠地向屠户瞪着眼。

在僵持当中,两只狼也并没有浪费这宝贵的时间,互相思考着怎么让眼前这个屠户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按在了地上,毫无还手之力。不久,办法给想了出来,一只狼趁着屠户不注意的时候,径直走开了,而另外的其中一只狼呢?则像一只小狗一样,“乖巧”地蹲坐在了地上。过了许久之后,眼睛好像闭上了一样,神情悠闲得很根本,就没有把屠户放在眼里,而屠户生性本来就急躁,易怒,见狼这样做就十分愤怒,突然跳了起来,拿着刀子使劲劈砍着狼的头,没用几刀,一只狼便一命呜呼了屠户有十分生气地向四周看了又看,一只小尾巴露了出来,屠户马上就冲了过去。前面的一只狼的惨叫声,提示了正在挖洞的狼赶快跑走,可惜“洞”中十分狭小,另一只狼被卡在了洞里,只有下半身露了出来,屠户迅速地砍向了狼的大腿,只听见“咔哒”一声,狼的大腿折了,断了。狼痛不欲绝,不时发出小声地嚎叫,仿佛在想屠户求饶,虽然屠户内心是善良的,但是他又害怕狼回来报仇,就狠下心,杀了这只狼。后来,他{屠户}仔细一想才明白,原来前面那一只狼只是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唉,这些狼啊!也真是太狡猾了,可是才一会儿功夫,两只狼都死掉了,禽兽的花招能够有多少呢?可能只是为了增加笑料罢了。哈哈,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狼》的改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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