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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闭门羹【经典20篇】

南霁云712年―757年,魏州顿丘今河南清丰,唐朝玄宗、肃宗时期名将。出身农民家庭,因排行第八,人称“南八”,为人勇武过人。下面,就由开学吧小编给大家分享历史典故:闭门羹,希望各位同学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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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巧渡金沙江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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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位于长江的上游。它穿行在川滇边界的深山狭谷间,江面宽阔,水急浪大。如果红军过不去江,就有被敌人压进深山狭谷,遭致全军覆灭的危险。当红军大队人马向金沙江挺进时,蒋介石如梦初醒恍然大悟,认定红军的目的既不在贵阳,也不在昆明,而是“必渡金沙江无疑”。1935年4月28日,他下达命令,控制渡口,毁船封江。就在红军进抵金沙江前夕,江边的敌人已将所有船只掠到北岸了。

1935年5月3日,军委干部团的同志们接受了抢夺皎平渡的任务。他们二话未说,翻山越岭日夜兼程180里,当天夜晚就来到了金沙江边。在渡口,他们幸运地找到了一条船。原来这条船是送探子来南岸探查情况的,探子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后来,他们又在当地农民的协助下,从水里捞出了一条破船,用布把漏洞塞上。

然后,他们乘坐这两条船悄悄地渡到北岸。敌人的哨兵以为探子回来了,没有在意。他们来了个突然袭击,一举消灭了一连正规军和一个保安队,控制了皎平渡两岸渡口。后来,他们又找到了五条船,动员了36名艄公。

与此同时,红一军团赶到了龙街渡口,红三军团赶到了洪门渡,但这两个渡口都没有船只,加上江宽水急无法架桥。军委命令他们迅速转到皎平渡过江。

从5月3日至9日,在7天7夜的时间里,红军主力就靠这7只小船从容地过了江。担任后卫的9军团在南渡乌江以后奉军委命令一直在黔西绕圈子,时东时西,忽南忽北,牵制了敌人部分兵力。5月6日,他们到了云南东川与巧家县之间,并于5月9日在树节渡顺利地渡过了金沙江。两天以后,敌人的追兵才赶到南岸。可是红军已经毁船封江,远走高飞,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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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以管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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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齐国的名医扁鹊,原名秦越人。因为他救活了许多濒于死亡的人,所以当时人们把他称作传说中黄帝时代的神医扁鹊,而不去提他真实的姓名了。传说,扁鹊曾得到过仙药和秘方,能隔墙给人看病,并能看清病人的五脏六腑,病灶在什么地方。

有一年,扁鹊带领弟子外出巡医,路过虢国都城的王宫,隔墙听到宫内一片哭声,不知除了什么事,他就向宫外守门人询问。方才得知是太子刚刚去世。扁鹊又问:“他什么时候去世的?得了什么病?”守门人回答:“今天早晨鸡叫二遍的时候去世的。太子的病是血气运行没有规律,陰陽交错而不能疏泄,所以突然昏倒而死。”扁鹊凭借自己的经验,已经知道太子得了什么病。于是,他对守门人说:“请禀告君王,我是齐国的医生秦越人,能使太子复活。”守门人瞧了瞧扁鹊,说:“先生该不是胡说吧?人死了还能治活?我听说上古有个姓俞的医生,治病不用汤剂、药酒及其他东西。一解开衣服诊视,就能知道疾病所在,然后剖开皮肤,疏通经脉。先生的医术能如此,那么太子就能再生了,不然的话,要使他再生是骗人。”扁鹊再三请求守门人,他就是不答应。扁鹊叹息说:“您说的那些治疗方法,就像从管子里去看天,从缝隙中看花纹一样。我用的治疗方法,不用给病人切脉、察看脸色、听声音,只要观察病人的体态神情,就能说出病因在什么地方。”

守门人见他说得很有把握,终于答应替他去禀报国君。国君一听太子有救了,非常高兴,即刻请扁鹊进宫给太子看病。扁鹊仔细检查了太子的身体,切了太子的脉,然后为太子实施针灸。当银针扎进太子身体后,太子就慢慢睁开眼,嘴唇微微动了动,周围的人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扎完针后,扁鹊又为太子配制了几副药,同时告诉太子侍从如何煎服。最后,他对君主说:“太子不出一个月,身体就会康复。”果然,没出一个月,太子完全恢复了健康。

从此,扁鹊的名声就更大了。

本意是从竹管里看天空,只能看到很小一部分。比喻见闻狭隘,看问题片面。守门人一开始不把扁鹊看在眼里,他不相信也不了解扁鹊有如此高的医术,只能说明他见识狭隘。而生活中还有一些人,不但见识狭隘,心胸也狭隘,他们用厚厚的壳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生活在自己狭小冷漠的世界里。他们处处以自我利益为核心,无朋友之情,无恻隐之心,不懂得宽容、谦让、理解、体贴、关心别人。他们始终生活在愤怒及痛苦的陰影下,阻碍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所以才是真正的睿智,以一种豁达、宽容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历史典故:以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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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克己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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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克己奉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历史典故:克己奉公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祭遵传》。

【释义】克己:约束自己;奉公:以公事为重。克制自己的私心,以公事为重。比喻一个人对己要求严格,一心为公。

【历史典故】

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陽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陽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死得太妙了,他一个该死的人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陽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陽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成长心语】

“克己”,便是要对自己有要求,有一个时刻不能松懈的标尺。贪、嗔、痴,这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诱惑,但不同的人在诱惑面前的表现却大不一样。克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这应是我们对自己的最起码的要求。“奉公”,是一种为自己所在的团体贡献力量的义务,是一种维护自己所在团体的公平与公正的义务。以法律和法规为行事的准则,以共同利益为行为的目标,以众人的幸福为己任,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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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老马识途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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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管仲对齐桓公说:“郑国向来不服天王,这时候又跟楚国拉拢到一块儿。主公要扶助王室,抵御蛮族,非得先收服郑国不可。”宁戚也说:“郑国从郑庄公死了以后,四个公子抢君位,简直闹得不像话。咱们先君杀了子?,原来想叫子突回去复位,没想到祭足立了子仪。现在祭足死了,要是主公帮助子突复位,他一定一辈子也忘不了您,还不听您的话来订盟约吗?”

齐桓公听了他们的话,帮助子突打进郑国去,杀了子仪。子突又做了国君,加入了中原的联盟。没想到楚国跟着就打郑国,郑国给楚国打得没有办法,只好退出齐国这一边,又依附了楚国。齐桓公知道要叫郑国一心归附,非把楚国打败不可。

齐桓公这儿正和管仲算计着怎么去征伐楚国,燕国派使者来请救兵,说北边的山戎侵略进来,来势非常凶猛,燕国人已经打了几个败仗,眼瞧老百姓都要给山戎杀害了,央告齐侯快点去救。管仲对齐桓公说:“主公要征伐楚国,先得打退山戎。北方太平了,才能够专心对付南方的蛮族。”齐桓公就带领着大队人马去救燕国。

公元前663年(周僖王的儿子周惠王14年,齐桓公23年,鲁庄公31年,燕庄公28年),齐国的大队人马到了济水,鲁庄公来迎接他们。齐桓公把去征伐山戎的事告诉了他。鲁庄公说:“您出来抵御北方的外族,不让他们侵略进来,不光是燕国,就是对我们鲁国也有好处。我愿意派一队人马跟着您去。”齐桓公正想建立武功,征伐山戎很有把握,就说:“北方路远,道上又有危险,我不敢麻烦您。万一需要更多的人马,那时候我再请您帮忙。”鲁庄公就依了齐桓公的话。

齐国的大队人马到了燕国,山戎早已抢了一批壮丁和女子和无数值钱的东西逃回去了。管仲说:“山戎没打就走,等到咱们一走,他们准又来抢掠。要安定北方,非打败山戎不行。”齐桓公就决定再向前进。燕庄公要带领着本国的人马作为前队。齐桓公说:“贵国的人马刚跟敌入打了仗,已经辛苦了,还是放在后队吧。”燕庄公又对齐桓公说:“离这儿八十里地,有个小国,叫无终国[在河北省玉田县],跟我们有点交情。要是把他们请出来帮帮忙,咱们可就有了带道的了。”齐桓公立刻派人带了礼物去请无终国国君。无终国国君也真派了大将来助战。齐桓公就请无终国的人马带路。

齐国、燕国、无终国的人马打败了山戎。山戎的头儿密卢向北边跑去,抛下了马、牛、羊、大豆、帐篷等不少东西,都给中原的人拿回来了。他们又救出了不少从燕国掳去的壮丁和女子。山戎的老百姓投降了。齐桓公打算收服山戎,嘱咐将士们不许杀害他们。山戎人做梦也想不到打了胜仗的会这么宽待他们,简直感激得要哭出来了。齐桓公问他们:“你们的头子逃到哪儿去了?”他们实话实说:“到孤竹国[在辽宁省朝阳县到河北省卢龙县一带地方]借兵去了。”齐桓公和管仲决定再去征伐孤竹国,好叫中国的北方能有太平的日子。三国的人马就又往北前进。

中原的大队人马到了孤竹国附近的地方,就碰见山戎的头儿密卢和孤竹国的大将黄花,每人带着一队人马前来对敌。他们又给齐国打了一个败仗。齐桓公一瞧天也不早了,就安营下寨,打算休息一夜,明天再去攻打孤竹国。到了头更天的时候,齐国的士兵带着孤竹国的大将黄花来见齐桓公。齐桓公一瞧他双手捧着一颗人头,就问他:“你来干什么?”黄花跪在地下,奉上人头,说:“我们的头子答里呵不听我良言相劝,非得帮助山戎不行。这会儿我们打了败仗,答里呵把老百姓都带走,还亲身到沙漠去请救兵。我就杀了山戎的头子密卢来投降,情愿在大王手底下当个小兵。您的人马去追赶答里呵,我可以带路,省得他回来报仇。”齐桓公和管仲把那颗人头仔细瞧了一阵子,又叫将士们认了认,真是密卢的脑袋。大概他们是窝里反了。齐桓公就把黄花留下。第二天,齐桓公和燕庄公跟着黄花进了孤竹国的都城,果然是一座空城。齐桓公叫燕庄公带着燕国人,守住孤竹国的都城,自己带着全部人马跟着黄花去追答里呵。

黄花在前头带道,中原的队伍在后头跟着,浩浩荡荡,一路走去。到了快掌灯的时候,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当地人把它叫“迷谷”,又叫“旱海”。那地方就跟大海一样,没边没沿,别说是在晚上,就是在大天白日,也分不出东南西北来。中原人哪儿到过这样的地方啊!大家伙儿全迷了道儿。齐桓公和管仲急得什么似地赶紧去问黄花。喝!哪儿还有他的影儿?大伙儿才知道中了黄花的诡计。原来黄花杀了山戎的头子密卢,自己想做头子,倒是真的;投降中原可是假的。天一会儿比一会儿黑,又碰上冬天,西北风一个劲儿地刮着。大伙儿冻得直打哆嗦。

往后越来越黑,真是天昏地暗,什么也瞧不见。他们就在这没边没沿黑咕隆咚的迷谷里冻了一夜。好容易盼到天亮,可是又有什么用呐?眼前还是黄澄澄的一片,道儿在哪儿呐?这块鬼地方连一滴滴水都没有。就因为没有水,不打算喝的也渴了;想喝的就更渴了。你有多大的力气也没法跟这冷清清的荒地斗哇?大伙儿正干瞪眼没辙的时候,管仲猛然想出一个主意来了。一只狗、一只鸽子,还有蜜蜂,不管离家多远,向来不会迷路的。他就向齐桓公说:“马也许能认得路。不如挑几匹无终国的老马,让它们在头里走,咱们在后头跟着,也许能走出这块地方。”齐桓公说:“试试瞧吧。”他们就挑了几匹老马,让它们领路。这几匹老马居然领着大队人马出了迷谷,回到原来的路上。大家伙儿这才透了一口气。

齐桓公的大队人马出了迷谷,走到半路,瞧见一批老百姓走着,好像搬家一样,就派几个人打扮成过路的老百姓,问他们:“你们这是干什么呐?”他们说:“我们的大王打退了燕国的人马,现在叫我们回去。”齐桓公和管仲这才明白当初所瞧见的空城也是黄花和答里呵使的诡计。管仲就叫一部分士兵打扮成孤竹国老百姓,混进城去。到了半夜,混进城里的士兵放了一把火,从城里杀出来,城外的大军从外边打进去,直杀得敌人叫苦连天。黄花和答里呵全给杀了,孤竹国也就这么完了。

齐桓公对燕庄公说:“山戎已经赶跑了,这一带五百多里的土地都是燕国的了,别再放弃。”燕庄公说:“这哪儿行啊!托您的福,打退了山戎,救了燕国,我们已经感激不尽了。这块土地当然是属于贵国的了。”齐桓公说:“齐国离这儿那么远,叫我怎么管得了哇?燕国是中国北边的屏障,管理这个地方是您的本分。您一方面向天王朝贡,一方面守着中国的北部,我也有光彩!”燕庄公不好再推,就谢了谢齐桓公。燕国一下子增加了五百多里的土地,变成了大国。

北半边算是平定了,齐桓公领着大队人马动身回去,燕庄公当然亲自欢送。他非常感激齐桓公,真舍不得分开,送着送着,不知不觉地送到了齐国的长芦,出了燕国有五十多里地了。可是“送客千里,终须一别”。齐桓公跟燕庄公分手的时候,猛然想起来一件事。他说:“依照朝廷的规矩,诸侯送诸侯不能离开本国的地界。我怎么能叫您不守规矩呐?您就送到这儿为止,五十里齐国的土地全送给您!”燕庄公再三推辞,齐桓公一心要人家认他是诸侯的领袖,一定要他守规矩。燕庄公只好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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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蜂蜜凉粽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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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粽子,是西安、关中和陕南一带特有的流行夏令食品。始于唐代,是由唐代“烧蜂蜜凉粽子尾宴”上的“赐绯含香粽”演化而来的。蜂蜜凉粽子是在凉粽子上淋上蜂蜜而成,是一种理想的夏令食品。西安的蜂蜜凉粽子,是历史最悠久的粽子。载于唐韦巨源《食谱》。具有凉甜芳香、沁人肺腑的特点。它全用糯米制成,无馅,煮熟后晾凉,形似菱角,白莹如玉,清凉解暑。吃时用丝线或竹刀割成小片,放在碟子里,淋上蜂蜜或玫瑰、桂花糖浆。吃起来筋软凉甜,芳香可口,沁人肺腑,别有风味。

蜂蜜凉粽子,是西安、关中和陕南一带流行的夏令风味小吃。它与别的粽子不同,既不包馅,也不包粽叶,全用糯米制成,形似菱角,白莹如玉,清凉解暑。吃时用丝线或竹刀割成小片,放在碟子里,淋上蜂蜜或玫瑰、桂花糖浆。吃起来筋软凉甜,芳香可口。

蜂蜜凉粽子起源很早,相传与纪念屈原有关。蜂蜜凉粽子始于唐代,是由唐代“烧尾宴”上的“赐绯含香粽”演化而来的。是在凉粽子上淋上蜂蜜而成,是一种理想的夏令食品。具有凉甜芳香、沁人肺腑的特点。

陕西盛产蜂蜜,产量居全国第二,陕南和关中部分地方盛产糯米,制作蜂蜜凉粽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蜂蜜和糯米,营养丰富,还有许多食疗作用。因此,蜂蜜凉粽子在西安、关中和陕南,是深受群众喜爱的夏令风味食品。

做法是将糯米先制作成粽子,无馅,煮熟后晾凉,待凉透后撒上蜂蜜、桂花酱即可食用。以其凉爽甘甜、沁人肺腑的风味特点而闻名三秦,是理想的夏令食品。

粽子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春秋时期粽子已然出现,裹成牛角状替牛来祭天,等到楚大夫投江的时候,粽子是有竹筒的外包装了,不过还是以菰叶、苇叶裹黍米的多。

南北朝时,粽子既可以在端午这天吃,也可以在夏至这天吃。西晋周处《风土记》谓之:“角黍”,用“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烂熟,于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北魏贾思勰

蜂蜜凉粽子《齐民要术》中称粽子为“粘黍”。宗懔《荆楚岁时记》则说:“夏至日食粽”,根本未提端午。而“夏至”往往在五月中旬,不一定在五日。

南朝起,盛行包粽子以纪念卓越的诗人屈原。到了唐代,粽子瓤有多种果仁,其味比单纯黍米要好。宋代有一种“艾香粽子”。陆放翁有句:“盘米共解青菰粽,衰甚将簪艾一枝”。指的就是这种粽子。元末明初,出现了箬叶裹的粽子。到明弘治年间,已用芦苇叶作粽皮,且在瓤馅中加有蜜糖豆沙、猪肉、松仁、大枣、核桃等。这样,粽子就发展到有荤有素,有甜有咸了。至清乾隆年间,出现了箬叶裹粽,中放火腿一大块的“火腿粽子”。

西安蜂蜜凉粽子,历史悠久。史籍中多有记述。在长安长大的唐代段成式所著的《酉阳杂俎》中记载:“庚家粽子,白莹如玉”。早在唐中宗年间,它就是当时盛行一时的“烧尾宴”上的一道佳肴。那时叫“赐绯含香粽子”(蜜淋)。后来,长安城里也逐渐出现了专门经营这种粽子的店铺,而且制做这种粽子的技艺已相当高超了。

唐代著名诗人元稹曾作诗赞曰:“彩缕碧筠粽,香粳白立团”。又据《岁时杂记》称:“端午粽子名品甚多,形制不一,有角粽、锥粽、菱粽、筒粽、秤锤粽(又名九子粽)”。由此可见,远在盛唐时期,长安蜂蜜凉粽子已是上至宫廷下至民间的著名食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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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七夕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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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最早来源于人们对自然的崇拜。从历史文献上看,至少在三四千年前,随着人们对天文的认识和纺织技术的产生,有关牵牛星织女星的记载就有了。人们对星星的崇拜远不止是牵牛星和织女星,他们认为东西南北各有七颗代表方位的星星,合称二十八宿,其中以北斗七星最亮,可供夜间辨别方向。北斗七星的第一颗星叫魁星,又称魁首。后来,有了科举制度,中状元叫“大魁天下士”,读书人把七夕叫“魁星节”,又称“晒书节”,保持了最早七夕来源于星宿崇拜的痕迹。

“七夕”也来源古代人们对时间的崇拜。“七”与“期”同音,月和日均是“七”,给人以时间感。古代中国人把日、月与水、火、木、金、土五大行星合在一起叫“七曜”。七数在民间表现在时间上阶段性,在计算时间时往往以“七七”为终局。旧北京在给亡人做道场时往往以做满“七七”为完满。以“七曜”计算现在的“星期”,在日语中尚有保留。“七”又与“吉”谐音,“七七”又有双吉之意,是个吉利的日子。在台湾,七月被称为“喜中带吉”月。因为喜字在草书中的形状好似连写的“七十七”,所以把七十七岁又称“喜寿”。

“七夕”又是一种数字崇拜现象,古代民间把正月正、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再加上预示成双的二月二和三的倍数六月六这“七重”均列为吉庆日。“七”又是算盘每列的珠数,浪漫而又严谨,给人以神秘的美感。“七”与“妻”同音,于是七夕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与女人相关的节日。

“七夕”,原名为乞巧节。七夕乞巧,这个节日起源于汉代,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有“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汉代画像石上的牛宿、女宿图开襟楼,人俱习之”的记载,这便是我们于古代文献中所见到的最早的关于乞巧的记载。

农历七月七日夜晚,俗称“七夕”,相传是天上的牛郎和织女一年一度天河相会的日子。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开始于汉代。因此,七夕节的形成也在汉代,当时就有“穿七孔针”、“以瓜果祭牵牛织女”、“登楼曝衣”的习俗。到了魏晋南北朝以后,牛郎织女的故事已经从恋爱进而结婚、分离,到每年只能相会一天。传说逐渐完整,由于情节感人,因此在全国各地广为流传,只是每个地方流传的情节略有不同。

以下是在台湾流传的故事: 古时候,天上的主宰玉皇大帝的第七位公主叫做织女,花容月貌,手艺高明,天天为天宫织锦。有一美男神叫做牛郎,由于勤于牧牛耕种,因此玉帝就把织女许配给他。但是没想到两人却因为爱情缱绻而渐渐废驰了工作,玉帝非常担忧,就命令喜鹊(现为吉祥的象征)转告二人,每隔七天才允许二人相聚一次,其余日子都要工作。但是这只喜鹊粗心大意,竟把命令传错了,说是每天都可以相聚一次,因此二人还是过着恩爱的生活,终于把每天的工作废驰了。玉帝听到这个消息,十分生气,就下令二人每年七月七日才能相聚一次,并用发簪在空中划了一道境界,把二人隔离。这道境界就是天上的银河。同时,为处罚喜鹊的失职,命令喜鹊在每年的七月七日晚上,要集合同类,在银河上搭起一座长桥,好让牛郎与织女过桥相聚。每当二人相聚之时,互相倾诉一年来的思慕之情,不断地淌着伤心的眼泪。因此,每年七月七日的晚上,空中常常会下着毛毛细雨。

另外七夕也是“注生娘娘”及“七娘妈”的诞辰。“注生娘娘”陈靖姑,又称“临水夫人”,是福建蒲田县临水人。她之所以被人们奉祀为生育之神,是因为相传她曾救了很多的产妇。据说:宋代蒲城有个叫徐清叟的人,他的媳妇怀胎十七个月,还没有生产,有一天,一个妇人自称姓陈专医生产专程来拜访他,吩咐他准备一间房间,房内的地板挖一个洞,把孕妇移到楼上,并且命令仆人拿着棍子在楼下看守。不久孕妇就生下一条大蛇,仆人看见立刻就把它打死,孕妇才得以平安。徐清叟很高兴要送珠宝表示感谢,但是陈姓妇人却不接受,只要求一条手帕就离开了。多年以后,徐清叟调任福州,在一座陈夫人庙里面,发现了这条手帕,于是他就奏请朝廷,封赠神号。据说,福州的注生娘娘庙,有配祀三十六婆姐,也就是璘王所赐的三十六个宫女,本省祀奉注生娘娘,只配祀十二婆姐,是略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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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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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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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历史经典典故八:虎生三子必有一彪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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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癸辛杂识》(续集下):“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

原文:谚云:“虎生三子,必有一彪。”彪最犷恶,能食虎子也。予闻猎人云,凡虎将三子渡水,虑先往则子为彪所食,则必先负彪以往彼岸;既而挈一子次至,则复挈彪还;还则又挈一子往焉。最后始挈以去。盖极意关防,惟恐食其子也。

大意:彪的性格很彪悍,会吃自己的同胞。老虎带着三个孩子过河,必定先把彪背到对岸,然后带第二个过去,同时在把彪提回去,然后带第三个老虎到对岸,最后才把彪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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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麻姑献寿的故事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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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人们为老人祝寿,是有男女之分的,男的挂男寿星图,女的则挂女寿星图。女寿星图上通常画的就是麻姑,因此称为《麻姑献寿》。画上的麻姑美若天仙,腾云驾雾;或是飘然行走于云端;或是双手托盘奉献寿礼:一壶美酒,数枚仙桃。酒是麻姑自己酿出来的长寿酒,桃则是王母娘娘所赠送的蟠桃;有时候是她肩挑一根细长的竹枝,枝上挂一壶美酒,旁边一个童子背着一个巨大的仙桃相随。但是,不管哪样的麻姑图,桃和酒总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在人们的心中,桃和酒都是长寿的象征,《麻姑献寿》图就是通过献桃与献酒来表现出献寿的。

麻姑是南北朝时期北方后赵的一位少数民族姑娘。长得俊俏美丽,穿着光彩夺目的衣裳,头顶结一个大大的发髻,脑后的长发乌溜溜的垂到了腰间。麻姑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心地善良,常常帮助穷苦的人。但是,麻姑的父亲却是性情暴虐、凶神恶煞、傲慢专横、心存歹毒,经常欺压老百姓的人。

虽然她父亲名声不好,但是作为女儿的麻姑仍然很孝顺他。有一次,麻姑到山里去采果子,好不容易才摘得一个桃子。那时候,桃子可是水果中的上品,是非常难得的东西。麻姑自己舍不得吃,就把桃子揣在怀里,回家拿给父亲吃。

麻姑拿着桃子往家里赶,忽然看到路边上围着一群人,于是她就好奇地走过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位身穿黄色衣衫老婆婆病倒在路旁,已经奄奄一息了。围观的人说:“这老婆婆肯定是饿坏了,要是能给她一点东西吃,或许还能活过来。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到哪里去找吃的呢?”因而大家只是站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并没有人走回家去给这老婆婆拿什么吃的东西来。眼看老婆婆很快就不行了。麻姑实在看不过去了,赶忙从怀里拿出那个桃子来,蹲下身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着她。

这是一个又大又甜、汁水很多的桃子,老婆婆吃了之后,很快就苏醒过来了。旁观的人忍不住地啧啧称赞麻姑心眼好,并说她定会得到好报的。

老婆婆实在是太饿了,吃了桃子后,虽然醒过来了,但是还是没有力气,于是开口对麻姑说:“好孩子,太谢谢你了,请问你还能不能给我煮点粥汤喝呀?”

那时正值灾荒,人们都只有不多的粮食,还有很多的人都因没有吃的而饿死了,所以粮食显得极为珍贵。但是,麻姑确实不忍老婆婆饿死,就爽快地答应道:“我这就给你去煮点东西来,您在这里等我一会儿。”说完麻姑就飞快地跑回家给老婆婆做粥去了。

不巧,麻姑的事被父亲麻秋知道了,当他听说麻姑把桃子给老太婆吃了,而且还在给老太婆做粥,非常生气,就把麻姑关了起来,不准她出去。

可是麻姑怎么也放心不下路边的老婆婆,等到半夜里,她的父亲睡着了,麻姑悄悄地端着粥出了门。可是等她来到白天老婆婆躺着的地方时,却不见老婆婆的一点影子。月光下,在老婆婆坐过的地方,有一个桃核留在那里。再也找不到老婆婆,麻姑只好捡起地上的桃核回了家。到家躺在床上,麻姑一合眼,就看见白天的那个老婆婆,仍然穿着黄色的衣衫,笑呵呵地朝她走了过来:“好孩子,委屈你了。你不用难过,我还好好的。以后我们也还有机会见面的。”说着,就飘然逝去了。

早上,麻姑起床之后,就把晚上捡来的那颗桃核种在自家的院落子里。一个月之后,就长成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桃子树。第二年正月,桃树上就结满了又大又红的桃子。麻姑用这些桃子来救济逃难的老人。奇怪的是这些老人吃了麻姑的桃子之后,不仅不觉得饿了,而且精神倍增,连以前的小毛病也没有了。麻姑也这才明白当初的那个老婆婆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的,并不是一个要饭的叫化子。

后来,麻姑的父亲麻秋因为打仗立了很大的功劳,皇帝封了他一个大官,并要他负责新建皇宫。麻秋为了早日修好皇宫,以便能到皇帝那里去邀功受赏。于是就拼命地奴役老百姓,让他们没日没夜地干活,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麻秋还规定,只有当鸡叫了时,老百姓才能有片刻的停歇。麻姑非常同情这些老百姓,于是到晚间的时候,她就躲在鸡窝边学鸡叫。这样,只要麻姑一叫,所有的鸡就会跟着叫起来,这样老百姓就有了休息的时间。可是这件事很快就被麻秋发现了。他查出来竟是自己的女儿在妨碍自己的功名,十分的恼怒,便要狠狠地痛打女儿一顿。

麻姑听到这个消息,就逃到山上去了。麻秋怒上加怒,决心烧山,要把女儿烧死。正在这危急的时刻。王母娘娘经过此地,她早就听说过麻姑做过很多好事,现在见她受到如此的灾难,当下就把麻姑救了出来,并收她为弟子。

到了三月三日王母娘娘的诞辰,天间举行蟠桃大会,各路神仙都来祝寿。百花、牡丹、芍药、海棠四位花仙特来邀请麻姑一同参加。四位花仙子送上各自的仙花为王母娘娘祝寿。麻姑没有带花,只带了一个极老的坛子,里边装的就是在绛珠河畔用灵芝酿造成的寿酒。这酒特别的醇厚,一打开坛盖,立即浓香四溢。来祝寿的各路神仙都夸麻姑心灵手巧,赞王母娘娘有口福。王母娘娘也美美地赞扬了麻姑一番。这就是麻姑献寿的来历。麻姑由此被王母娘娘封为“女寿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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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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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zhào hú lu huà piáo

【成语故事】宋朝初年,翰林学士陶谷自以为文笔高超、才能出众,想好好表现一下升职,他劝宋太祖重视文字工作。赵匡胤以为他的工作只是抄写而已,说是依样画葫芦。陶谷的目的没有达到,就在住处墙上题诗:“堪笑翰林陶学士,年年依样画葫芦”。

典故】太祖笑曰:‘颇闻翰林草制,皆检前人旧本,改换词语,此乃俗所谓‘依样画葫芦’耳,何宣力之有?’ 宋·魏泰《东轩笔录》第一卷

【释义】比喻照着样子模仿。

【用法】作谓语、宾语;指模仿

【近义词】依样画葫芦、照猫画虎

【成语造句】

◎ 他最擅长照葫芦画瓢了。

◎ 这是因为原经字小模糊,伪造者照葫芦画瓢地临摹,虽力图作到形似,但笔画已距真迹甚远。

[历史典故:照葫芦画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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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吕洞宾三戏白牡丹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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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传八仙之一的吕洞宾,号纯阳子,相传为唐京兆人。会昌中,两举进士不第,浪游江湖,随汉钟离权授于丹诀,点度成仙。他曾隐居终南山修行,后云游各地。

相传,吕洞宾云游天下,来到山色奇秀,九峰回环,号称金庭洞天的桐柏山,发现大地抖动,房屋倒塌,九峰欲崩。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穿山甲在作怪。吕洞宾气恼之下,迅速召集各路山神,共商擒拿穿山甲拯救百姓的大计。

众山神纷纷说:“此怪有五千年的道行,炼就了翻山倒海之术,我们敌它不过,望大仙禀告玉帝,速派天兵天将捉拿此怪,拯救百姓,保护山林。”吕洞宾嘿嘿一笑说:“一个小小的穿山甲作怪,不必惊动天兵天将,我一个人就可以治服它了。”众山神一齐称谢而去。

众山神走后,吕洞宾暗想:“此怪妖术厉害,我怎能降服了它?也是我一时说出大话,如若不把此妖镇住,众山神岂不讥笑于我!这”吕洞宾正在沉思之际,太白金星对吕洞宾说:“要想降服穿山甲,非用定山神针不可。这神针乃王母娘娘头上一根玉簪,若能借得,便可马到成功。”

吕洞宾说:“那怎么能行啊,玉簪本是王母娘娘心爱之物,恐怕谁也借不出来。”太白金星道:“此事并不难。王母娘娘身边有一名贴身侍女——牡丹仙子,她早有思凡之意,你若能打动她的心,此事定能办妥。”

次日,王母娘娘在西天瑶台举行蟠桃盛会,请各路大仙赴宴。吕洞宾和太白金星驾起样云,同赴蟠桃会。蟠桃会上,琴声悠扬,舞姿翩翩。各路大仙畅怀痛饮。酒过三巡,菜上五道,王母娘娘就命侍女牡丹仙子给各路大仙斟酒。

当牡丹仙子给吕洞宾斟酒时,太白金星用胳膊将吕洞宾碰了一下。吕洞宾心知此意,于是趁接酒杯之机,将牡丹仙子的手轻轻地捏了一下,牡丹仙子心一动,不觉脸上一红,低着头退了下去。

过了一会,王母娘娘又命牡丹仙子向大仙赐赠蟠桃。牡丹仙子迟迟疑疑地来到吕洞宾面前。大白金星用脚尖踢踢吕洞宾,吕洞宾就在取蟠桃时,将桃盘重重地往下一按,牡丹仙子手腕一软,羞得面如桃花。

她低着头,顺后门向瑶池边急急走去。吕洞宾紧跟而去。牡丹仙子径直走到瑶池边,两眼凝视着池边开放的牡丹花沉思起来。吕洞宾悄悄地站在牡丹仙子背后,轻声说:“牡丹仙子,你在赏花吗?”牡丹仙子回头一看,见是吕洞宾,急忙拂袖掩面说:“你,你可知晓仙规?”吕洞宾嘿嘿一笑,说:“我不但知晓仙规,而且还能看透你的心思。”牡丹仙子摇了摇头。吕洞宾上前几步说:“你很羡慕人间,是吗?”牡丹仙子又慢慢地低下了头。

吕洞宾充满感情地说:“人间真美好啊,到处山青水秀,鸟语花香。我在人间云游各地,见过不少名山大川,风光园林,象苏杭美景,泰山奇峰,蓬箂仙境,曹州牡丹……真是美不胜收,要胜过天堂十倍”牡丹仙子慢慢地抬起头,轻轻说:“真的吗?”吕洞宾用手一指,说:“牡丹仙子,你往那里看,有一对年轻夫妇,他们在欢欢乐乐地耕地撒种。你再往那边看,那是一对情人正在园里赏花。”吕洞宾回头一看,见牡丹仙子还站在那儿呆望着那一对情人,于是说:“牡丹仙子,假如不去享受一番人间的幸福,真是最大的憾事了。”牡丹仙子有些迟疑地说:“要想下凡,谈何容易。仙规如此森严,怎么会如愿以偿呢?”吕洞宾微微一笑:“牡丹仙子,你果有此意,我愿助一臂之力。”

牡丹仙子脸一红,羞答答地说:“是真的吗?”吕洞宾说:“真的。不过,我也要请你帮个忙。”牡丹仙子说:“我能帮你做什么呢?”“王母娘娘头上的玉簪,借我一用。”“哎呀,那哪行呀?玉簪是王母娘娘的心爱之物,谁也借不得。”牡丹仙子为难地说。吕洞宾上前几步说:“请你往这儿看牡丹仙子透过云层,只见桐柏山一带,到处是房倒屋塌,男哭女嚎,一片凄景象。牡丹仙子急忙闭上眼睛说:“哎呀,百姓真是太可怜了。”吕洞宾说:“这桐柏山一带,过去山河秀丽,林茂粮丰。只因这穿山甲作怪,才使这里变成如此惨景!我想借王母娘娘玉簪,除掉这兴妖作怪的穿山甲。”牡丹仙子焦急地说:“我愿帮忙,可是——”吕洞宾见牡丹仙子答应帮忙,不胜欢喜。

他如此这般地嘱咐了一番,又将一只假玉簪交给了牡丹仙子。次日清晨,王母娘娘沐浴完毕,在让牡丹仙了给她梳头时,牡丹仙子便趁机将玉簪偷换下来。藏在袖内,出来交给了吕洞宾。吕洞宾带着定山神针,来到桐柏山,很快把那作恶多端的穿山甲擒住了。吕洞宾惩处了穿山甲之后,就和太白金星一同赶西天瑶台归还定山神针,并请求王母娘娘宽恕牡丹仙子盗玉簪之罪。王母娘娘得知,又喜又惊又气,虽说为民除害,应该奖,但牡丹仙子常在身边,竟如此目无我的尊严,天规难容!

王母娘娘见二位大仙讲情,便说:“看在二位仙人的面上,免牡丹一死,但要赶出西天,降为凡俗就这样,桐柏山人民又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牡丹仙子也实现了向往人间的愿望。

后来,人们为了惦念吕洞宾,也把吕洞宾戏牡丹为民除害的事儿作为美谈,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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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之洞和听月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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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重臣张之洞长期在外为官,很少回到家乡。这天他接到家乡的信儿,说准备为他盖一座高楼。张之洞一听很高兴,自己告老还乡后,可以悠哉游哉地登楼望月、饮酒赋诗了。高兴之余,他亲自为高楼起了一个雅致的名字——望月楼。

望月楼竣工这天,张家大宴宾客,楼上楼下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张家的亲朋好友都来祝贺。正在热闹之时,忽听望月楼外有人在大声吟唱宋词:“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大家一听,就知道是一个叫秦博古的老秀才到了。

秦博古是个才子,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晚清科场黑暗,他虽满腹学问,但因无钱无门,不会钻营,所以屡试不第,到老仍混得一文不名。平日里秦博古最欣赏宋词《虞美人·听雨》,认为是自己悲凉身世的写照,所以自号“听雨”,人们也就称他“听雨先生”。今天,秦博古也来望月楼凑热闹。

张家人知道秦博古的书法非常了得,就请他留下墨宝,亲自把“望月楼”这三个大字书写在楼上。

几杯酒下肚,秦博古已经喝得头大,他也不推辞,抓起毛笔,晕晕乎乎地爬上了临时脚手架。听到张家总管不停地称他“听雨先生、听雨先生”,秦博古心里挺滋润,谁知他只顾得意,竟把“望月楼”错写成了“听月楼”。

众宾客望着“听月楼”三个大字,觉得怪怪的,心里犯嘀咕:天上风有声、雨有声,风雨有声皆可听;月亮有形而无声,月亮能“听”吗?这老秀才真是喝多了!

张家总管凑近秦博古,小心地说:“听雨先生,张中堂为高楼拟出的名字叫‘望月楼’,这——”

秦博古一时惊醒,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但他是要面子的人,自然不肯认错,于是把眼一瞪,大大咧咧地说:“什么张中堂?别在我面前摆谱,我还是他老师哩!”

人们都吃了一惊,不知秦博古何时当过张之洞的老师?但“中堂老师”实在名头太大,谁也不敢多问,听凭秦博古把“望月楼”换成了“听月楼”。

宴席继续进行,人们对秦博古这个“中堂老师”刮目相看,纷纷上前恭维敬酒。

秦博古虽然很陶醉,但毕竟不踏实:刚才题字时走神,把望月楼捣鼓成不伦不类的“听月楼”,后来又“急中生智”,冒充了张之洞的老师。如果此事被张之洞知道,还能有好果子吃吗?不过,随后他又坦然了:张之洞身负社稷重任,常年在外,忙得焦头烂额,哪有机会回老家啊。

想到这一层,他心里有底了,竟借着酒劲儿,用筷子敲着盘子,有板有眼地唱起来:“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一阵喧哗,只听有人高声喊道:“张中堂大人回府——”

张家人与众宾客一窝蜂似的出门迎接。张之洞真的回乡了!他奉诏从湖广回京面君,顺道祭祖,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老家。

这一下,秦博古傻眼了,他像一嘴吃了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哪:对中堂大人出言不逊,该当何罪?题错望月楼名号,又该当何罪?这时的秦博古,真是要溜跑不掉,要躲无处藏,只恨不得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

张之洞在“听月楼”下驻足良久,细细观看“听月楼”三个大字。张家总管小声告诉张之洞:“这是您的老师听雨先生刚刚留下的墨宝。”

张之洞一愣,不动声色地“哦”了一声,继续盯着“听月楼”看,看着看着,眉头就拧成了个大疙瘩。秦博古躲在暗处,偷偷观看张之洞的脸色,他看到张之洞望着“听月楼”不住地皱眉头,知道坏事了,只能傻愣愣地等着中堂大人缓过气儿来,随后处置他。

好久,张之洞才忽然问道:“听雨先生何在?”

躲在角落里的秦博古知道是祸躲不过,他战战兢兢地来到张之洞面前,脚一软就跪了下去。

不料,张之洞却双手扶住秦博古,把他拉到上席就座。

秦博古哪里敢坐,张之洞把他强按到首席坐下后,朗声对众宾客说道:“刚才我在楼外细细欣赏‘听月楼’三个大字,但见听雨先生字迹遒劲圆润、俊秀飘逸,有‘落霞孤鹜’之遗风,听雨先生真乃吾之师也!”

刚刚还吓得魂飞魄散的秦博古慌忙站起来,红着脸不住地说:“哪里,哪里,中堂过誉!都怨我酒后失敬,把‘望’错写成‘听’,显得不伦不类,贻笑大方、贻笑大方!”

不料张之洞竟离开座位,站在厅中,对秦博古深施一礼,继而侃侃而谈:“非也,听雨先生过谦!当年李太白在咏楼诗里说过,‘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可见人间天上声息相通、情景交融。以张某揣度,待夜深人静之时,身临高楼,这圆月美景一定是可以‘听’的!有诗为证:吴刚坎坎伐桂树,玉兔橐橐捣药声,忽闻楼台仙乐起,拂面嫦娥舞袖风。”

张之洞即席赋诗,众宾客听得如醉如痴,大家都感到用“听月楼”代替“望月楼”,显得更加悠远灵动,意味无穷。用一个“听”字,确实把“望”、“观”、“得”、“抱”等字比得粗俗不堪!

正在这时,人们更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秦博古突然离开首席,来到大厅中央,在张之洞面前“扑通”跪下,他两手左右开弓,在自己的脸上“啪、啪”不由分说地扇起来。

秦博古声泪俱下地告诉大家,自己是如何酒醉后写错字,下不来台时,又如何胡编乱造、信口开河地冒充是中堂的老师。他说,张中堂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仍能虚怀若谷、宽宏大量,与自己的轻浮狂妄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自己感到无地自容。

听了秦博古的话,众宾客都十分感佩,叹服张之洞不但有经纬天地之才情,而且有包容四海之雅量。

面对众人的一片赞颂之词,张之洞不为所动,他真诚地对大家说:“唐朝韩文公说过,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人生不可无师,人之师有一字之师、一技之师、‘三人行’之师、传道授业解惑之师,不一而足,听雨先生何必耿耿于怀!”张之洞将秦博古扶起,让他坐在首位,向他恭恭敬敬地敬上一杯酒,然后又对大家说,“听雨先生即使只是我的‘一字之师’,也同样是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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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马革裹尸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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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有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叫马援,扶风茂陵人(今陕西兴平东北人),字文渊。有一次,马援在外作战凯旋回京,许多人前来欢迎慰劳。在这些欢迎的人中间,有一个叫孟冀的,也随同众人向马援道贺。马援说:“我总以为你要和我说什么大事,怎么也这样随波逐流地一味夸奖我呢?”孟冀笑了笑,没说什么。马援说:武帝时代的伏波将军路博德,开拓了七郡的地方,不过封了几百户的侯爵。我现在倒封了这样大的地盘,赏过于功,能够保住长久吗?现在匈奴、乌桓还不时侵扰北方边境,我想自告奋勇前去讨伐。作一个好男儿,就应当准备把生命牺牲在疆场上,用马革裹尸而归,怎能躺在床上死在妻子、儿女的身旁!

孟冀听了马援的话,不胜佩服,说:“这不愧是一个大丈夫呀!”后来,马援担任了陇西太守一职,率军击破先零羌,并一直在军中征战,直到六十三岁,病死军中,实现了他“马革裹尸”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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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曹髦的雄心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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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还在世的时候,曾梦见三马同槽吃草。曹操怀疑这马是指马腾父子。但是,马腾已经死了。曹操找来自己的谋士贾诩,让他解梦。

贾诩很不负责的说:“禄马,吉兆也。禄马归于曹,王上何必疑乎?”之后,曹操就不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然而,让曹操没想到的是,他死之后,司马懿发动了高平陵之变,夺取的魏国的大权,这距离曹丕称帝也不过三十来年。

司马懿发动政变的时候,已经七十岁了,所以他也就掌权了两年,就去世了。若是司马懿在地下能遇到曹操,可能会为他揭开三马同槽的谜底。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曹操无法再为曹魏做出什么了。

司马懿去世后,司马懿的大儿子司马师当了大将军,二儿子司马昭当了骠骑大将军。司马师上位第一件事,就是把已经长大的曹芳给废除了,同时立了曹丕的孙子曹髦为帝。

当时,曹髦才13岁,司马师想的很好,曹髦年幼,只能任由他摆布,一定没能力反抗自己的。但是,司马师看走眼了,这也不怪他,谁让他一直有眼疾呢?曹髦虽然年龄小,但很有野心,他并不甘心当司马家的傀儡。

四年后,司马师因眼疾去世了,司马昭接替了大哥的大将军之位。司马师千叮咛,万嘱咐,要让司马昭管好手里的帅印。司马昭掌握了大权之后,自封高督公,允许佩戴兵器,穿着革履上大殿,就差称帝了。百官们也都是见风使舵的主,于是纷纷奏请司马昭代魏称帝。不过,司马昭给拒绝了,因为他铁了心要学曹操。

曹髦见此心中非常不安,他不想跟曹芳一样,被废除遭受侮辱,于是,决定拼死一搏。曹髦召集百官商量对策,准备先发制人,罢黜了司马昭。

中间有两个大臣却跟司马昭一心的,他质问曹髦:司马公为曹魏立下大功,陛下,你为何造反?曹髦心中难受极了,到底谁是皇帝,到底谁要造反?于是,曹髦怒气腾腾的回了一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曹髦说完,就带人杀向了司马昭的府邸。不过,才走到半路,曹髦等人就被司马昭的心腹贾充给拦了下来。之后,曹髦就去见曹家的历代祖先去了。

曹髦的雄心壮志没有实现,但是他临死前喊出的那句话,却成了流传千年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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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药王孙思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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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孙思邈到远处去出诊,当他经过一个村口时,正巧见几个人抬着一副棺材,匆匆地出了村子,后边还跟着几个送葬的人,情景甚是凄凉。孙思邈见棺材抬过来,便站立在路旁观看,当棺材从他身前过去时,他看到棺缝里还在向外滴血,血的颜色鲜红鲜红的。

孙思邈清楚地看到这种血色后,不由地思考起来,他想:人死了,血为什么还这样的鲜红呢?根据他自己的经验判断,这个人可能还没有死。

救人之心驱使着他,不能再作犹豫,他便立刻赶上前去大声问道:“棺材里装的是什么人,死了多长时间啦?”棺材后边一位送葬的青年农民,忽然看见有人来问,便说:“这是我的妻子,半夜里生孩子,头一胎遇到难产,到天明就死了。孩子也没生下来,还问这干啥!”

孙思邈说:“我从棺材缝里流出的血色来看,不像死人的血,你让棺材停一下,叫我看看情况,或许还能够把人抢救过来呢!”

人已经死了,怎么还能够救活?大家都不相信他的话,仍然抬着棺材匆匆地向前地走。后来在孙思邈的再三说服下,青年农民才让抬棺材的人把棺材停在大路旁边。

打开棺盖一看,那位青年妇女的脸色像黄裱一般,没有一点血色,样子显得十分可怕。孙思邈伸出手来,摸摸她的脉搏,果然不出所料,青年妇女的脉搏还在微弱地跳动着。孙思邈很快选好了穴位,给她扎了几针,又从药包里取出一点药,给她灌进了口里。

这时,大家都用怀疑的眼光看着,等待着……

抬棺材的人蹲下吸了一锅烟的工夫,青年妇女就生下了一个胖娃娃。在婴儿的哭声中,产妇也慢慢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了。

大家看到孙思邈根据对血色的判断,救活了两条性命,都感到十分惊奇,说他是神医下凡,非常佩服他。产妇的丈夫看见妻子活了,又安全地生了孩子,于是由悲变喜,紧紧拉着孙思邈的手,半天才说道:“我一家三口人,怎么报答你的恩情呀!”

孙思邈说:“不必谢我了,赶快把人送回去好好调养。”说罢,便大步向前走去,给远村病人看病去了。

人们看着远去的神医的背影,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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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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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典故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了解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吧。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泽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

[扬州二十四桥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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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考试作文:孝敬母亲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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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尝汤药

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了西汉政权。刘邦的三儿子刘恒,即后来的汉文帝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刘恒对他的母亲皇太后很孝顺,从来也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亲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母亲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亲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亲的床前。每次看到母亲睡了,才趴在母亲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亲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亲喝。

刘恒孝顺母亲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子。

有诗颂曰:

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

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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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子弟兵”与“子弹兵”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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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铁流两万五千里,机动作战,给养匮乏,常常衣不御寒,食不果腹。在如此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红军指战员始终严守纪律,秋毫无犯,宁可忍饥挨饿,幕天席地,也决不侵犯群众利益。这与国民党军队“攫民膏以自润、夺民财以自肥”的作风形成鲜明对比。当年长征沿途的广大群众都亲切地称红军是“人民子弟兵”,而把国民党称为“子弹兵”,因为他们总是抢老百姓的东西。

在毛儿盖,饥饿每天都在吞噬着历经苦难的红军队伍。松潘一带的藏族僧侣上层和普通老百姓被迫强行“坚壁清野”,他们接到国民党严厉的禁令:有偷运粮食到苏区者处死刑;藏民有参加红军、提供粮食者以通敌罪论。大大小小的喇嘛庙里有充足的粮食,但红军总部作出严格规定,藏民的宗教场所,一律不准入内。红军将仅能找到的一点青稞统一分配,有些官兵一天只能吃一顿青稞糊糊。为了生存下去,红军官兵几乎把可以咬得动的东西都作为食物填进肚子:风干了的牛皮,腐烂了的死马,甚至从牛羊粪里拣出来的没有消化掉的青稞粒……

毛泽东也在挨饿。他的头发显得更蓬乱,脸也更黑瘦了。警卫排觉得应该让毛泽东吃得好一点,就背着他,偷偷进了一座喇嘛庙。在一间堆放杂物的平房里,警卫员王七九意外发现了一副腊羊架子。几个警卫员高兴地把它拿回来,想给毛泽东改善一下伙食。正当大家兴致勃勃地商量怎样收拾腊羊架子时,毛泽东进来了。他问明情况后,立刻把脸沉了下来,严厉地说:“你们违犯了群众纪律,在什么地方拿的,还送到什么地方去!”

“是!”王七九红着脸答应了一声,立即拿着腊羊架子跑出门去。

毛泽东看着警卫战士,语重心长地说:“我说过多少遍了,要你们严守纪律。这里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不了解我们,再加上敌人的反动宣传,见我们都躲起来了。要让群众真正了解我们,就得靠我们自己的行动,行动是最好的宣传。”王七九送完腊羊架子回来,毛泽东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用低沉的声音说了声:“我谢谢你!”

这一声发自肺腑的“谢谢”,是红军领导人对红军指战员严守纪律的赞誉。正如毛泽东所说:“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红军长征走一路,把爱人民、为人民的思想播撒了一路。“爱人民”与“人民爱”,化作无坚不摧的力量,化作和谐美丽的音符,奏响了人民军队一往无前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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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历史典故:莫须有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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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mò xū yǒu

【成语故事】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

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蛮横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典故】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宋史·岳飞传》

【解释】原意是也许有吧。后指凭空捏造。

【用法】作谓语、补语、定语;指凭空捏造诬陷

【结构】紧缩式

【相近词】凭空捏造

【反义词】确凿无疑

【同韵词】万世不朽、无胫而走、十字街口、竭泽焚薮、捏捏扭扭、翘足企首、二五耦、天长日久、羊入虎口、两肩担一口、......

【年代】古代

【灯谜】一抹斜红不肯无

【邂逅语】瞎子捋胡子

【英语】unwarranted

【德文】unberechtigt

【日语】でっちあげ,根(ね)も葉(は)もない,いわれのない,ありもしない

【成语造句】

◎ 等莫须有的罪名,备受摧残。

◎ 为了一点莫须有的罪名,我不得不离开那相处过八九个月的地方了。

◎ 好在,这没什么关系,到了他能够知道孙悟空是"莫须有"的当儿,也就会懂得猴子变人是什么一回事了。

◎ 是党在全国科学大会前夕推倒了强加在我身上的莫须有的罪名。

◎ 这就更为老虎加上了害兽的莫须有罪名。

[历史典故:莫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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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赵括纸上谈兵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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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62年,秦昭襄王派大将白起进攻韩国,占领了野王(今河南沁阳)。截断了上党郡(治所在今山西长治)和韩都的联系,上党形势危急。上党的韩军将领不愿意投降秦国,打发使者带着地图把上党献给赵国。

赵孝成王(赵惠文王的儿子)派军队接收了上党。过了两年,秦国又派王龁(音hé)围住上党。

赵孝成王听到消息,连忙派廉颇率领二十多万大军去救上党。他们才到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上党已经被秦军攻占了。

王龁还想向长平进攻。廉颇连忙守住阵地,叫兵士们修筑堡垒,深挖壕沟,跟远来的秦军对峙,准备作长期抵抗的打算。

王龁几次三番向赵军挑战,廉颇说什么也不跟他们交战。王龁想不出什么法子,只好派人回报秦昭襄王,说:“廉颇是个富有经验的老将,不轻易出来交战。我军老远到这儿,长期下去,就怕粮草接济不上,怎么好呢?”

秦昭襄王请范雎出主意。范雎说:“要打败赵国,必须先叫赵国把廉颇调回去。”

秦昭襄王说:“这哪儿办得到呢?”

范雎说:“让我来想办法。”

过了几天,赵孝成王听到左右纷纷议论,说:“秦国就是怕让年轻力强的赵括带兵;廉颇不中用,眼看就快投降啦!”

他们所说的赵括,是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小时爱学兵法,谈起用兵的道理来,头头是道,自以为天下无敌,连他父亲也不在他眼里。

赵王听信了左右的议论,立刻把赵括找来,问他能不能打退秦军。赵括说:“要是秦国派白起来,我还得考虑对付一下。如今来的是王龁,他不过是廉颇的对手。要是换上我,打败他不在话下。”

赵王听了很高兴,就拜赵括为大将,去接替廉颇。

蔺相如对赵王说:“赵括只懂得读父亲的兵书,不会临阵应变,不能派他做大将。”可是赵王对蔺相如的劝告听不进去。

赵括的母亲也向赵王上了一道奏章,请求赵王别派他儿子去。赵王把她召了来,问她什么理由。赵母说:“他父亲临终的时候再三嘱咐我说,‘赵括这孩子把用兵打仗看作儿戏似的,谈起兵法来,就眼空四海,目中无人。将来大王不用他还好,如果用他为大将的话,只怕赵军断送在他手里。’所以我请求大王千万别让他当大将。”

赵王说:“我已经决定了,你就别管吧。”

公元前260年,赵括领兵二十万到了长平,请廉颇验过兵符。廉颇办了移交,回邯郸去了。

赵括统率着四十万大车,声势十分浩大。他把廉颇规定的一套制度全部废除,下了命令说:“秦国再来挑战,必须迎头打回去。敌人打败了,就得追下去,非杀得他们片甲不留不算完。”

那边范雎得到赵括替换廉颇的消息,知道自己的反间计成功,就秘密派白起为上将军,去指挥秦军。白起一到长平,布置好埋伏,故意打了几阵败仗。赵括不知是计,拼命追赶。白起把赵军引到预先埋伏好的地区,派出精兵二万五千人,切断赵军的后路;另派五千骑兵,直冲赵军大营,把四十万赵军切成两段。赵括这才知道秦军的厉害,只好筑起营垒坚守,等待救兵。秦国又发兵把赵国救兵和运粮的道路切断了。

赵括的军队,内无粮草,外无救兵,守了四十多天,兵士都叫苦连天,无心作战。赵括带兵想冲出重围,秦军万箭齐发,把赵括射死了。赵军听到主将被杀,也纷纷扔了武器投降。四十万赵军,就在纸上谈兵的主帅赵括手里全部覆没了。 (来源:常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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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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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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