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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作文范文【汇编19篇】

我有一个很好的小伙伴,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的小女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我的小伙伴作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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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小伙伴品质作文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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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王奕辰是个小书迷。不信?让我来说给你听听。

有一次,我去王奕辰家玩。刚进门,王奕辰的火眼金睛就瞄到了我手里拿着的一本书。他两眼闪闪发光地问:“马竟成,这是什么书?借我看一下好吗?”我以为他只是看一下书名,就爽快地把书递给了他。可是,让我后悔莫及的是,他竟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从头看起这本书来,而且看得那么投入,好像完全忘了还有我这个小客人在。我说:“王奕辰,别看了,书我可以借你三天,我们先玩吧!”“等会儿再玩,先让我看看的。”好像是因为我打断了他,他的口气有点不耐烦。“唉,没办法,我只能耐心等他了,看一会儿,他一定会和我玩的。”我心里想。

我走到王奕辰的书架边,哇,他的书可真多呀:历史小说、科学故事、侦探小说……很多书都厚厚的,像一本本大字典。我看到有一本叫《东周列国志》的书,拿下来翻了翻,里面的字密密麻麻的,我读一行就有两三个词语是不懂的。“这本书是你看的吗?”我问王奕辰。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说:“嗯,我妈妈觉得这本书很枯燥,可是我觉得很好看!”天,我吐了吐舌头,把这本书放回了书架,另外抽了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来看的。

不知过了多久,王奕辰拍了一下我的背,把我的书递过来说:“还给你!”“你看完了?”我奇怪地问。“当然了!”王奕辰心满意足地说。我看看自己手里的这本书,才看到第23页。再看看手表,从我到他们家算起时间只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哇,他看书可真神速啊!

王奕辰喜欢看书,所以他的作文写得十分棒!就像列宁所说的:“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我要向王奕辰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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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我的小伙伴作文25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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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朋友,要是让我说说是怎样认识的,我还真说不清楚,因为有时我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相识,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好朋友。

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她。

她叫xx。就住在我家楼下,她是一个爱唱歌的小女孩,和我差不多大。每天上学、放学,我总会看到她的身影。

要说是怎样认识的,还得从她美丽的歌喉说起。因为她爱唱歌,所以经常参加一些比赛,她美丽的歌喉令人陶醉,每次都能获得一、二等奖。但她并不骄傲,依然用心地唱出自已的心声。

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画画。那时我才刚进入绘画班,或许我很有天赋吧,很快得到了老师的欣赏。刚好有一个“畅想春天”的晚会,于是我和她还有一个小妹妹一起上台合作了一幅画。从此,我和她似乎越来越有缘分了。

你说,她难道不是和我有缘分的好朋友吗?

希望她唱出青春,唱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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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小伙伴的作文_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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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小子”是我对在公交车上偶遇两次的一个男孩的称呼代号。一听这个外号,你也定会知道他极黑了。他的脸总是黑黑的;裸露在短袖外的胳膊也是黑黑的;就连两只有厚厚耳垂的耳朵也那么黑黑的,时不时像黑色的猎犬竖起来倾听着什么;黑黑的扁鼻子时不时地深呼吸着,像是在警觉地嗅着什么异样的味道。

见了黑皮小子,你也许会十分厌恶,你看他总是黑黑的,显得不是那么干净清爽;而且和人很是自来熟,找一个人就交谈甚欢,让人有时会感觉很尴尬,不了解的人,或许认为你跟一个这么没有卫生习惯的“朋友”在一起,也太没眼光了。

恰恰,通过两次偶遇,我却不再这样认为了。我看到他又似马戏团的演员,又像一个有着成为英雄这样大理想的善良之人。他很胖,但运转自如,显得十分轻巧;他的耳朵鼻子定然是很灵敏的,他具备了猴猫狗的优点。

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不知什么时候看见我,一直盯着我,看到我回过头看他时,他礼貌地笑了笑,貌似碰到了熟人。接着在车内的杠上,猴似的爬来爬去,一会儿翻一个跟头,一会儿单臂挂在杠上,一会儿从这儿爬到那儿,从那又回到这儿。这可够危险的,开动的公交车左摇右晃,一有闪失就撞在台阶上,可他却像演杂技,最后跳下来也安然无恙。随后门一开,他又回头对我礼貌地笑了笑才跳下了车。

看到黑皮小子这样,我有些不服气,心想:我更瘦,灵活自然强,他还不是“关羽面前耍大刀——不自量力吗?”一种不满在我心中回荡,于是眼睛跟到车外,他便又向我招招手表示再见,看着他诚挚的表情,我也只好颇为不情愿地对他招了招手。

第二次见到黑皮小子,仍然是在公交车上。他一上车来,就一下坐在我旁边了。看见我提着篮球,就仿佛是见到熟人一样说道:“哥们儿,玩一下你篮球可以吗?”我表达能力差,无法拒绝也只能同意了。他把身子轻轻往右一挪,坐在另一个座位上,便腾开一个座位。于是,他又灵巧地玩起篮球了。只见他一会儿在一根手指上转,一会用两根手指操纵球在高处左右摆动,一会用拳头往上一顶一顶……球在他的手里,变得那么灵活那么听话,从未滑落。

玩了一会球技后,黑皮小子便又和我攀谈起电脑游戏,谈话中,不知不觉中,他就极为巧妙地就把话题拉到我们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上,让我不由自主地就对他讲述起我所熟悉的游戏和一些知识。在我说话时,黑皮小子黑黑的眼睛盯着我非常认真地倾听着;黑皮小子也给我讲述他自己有趣的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觉得他其实是一位可爱的、熟悉的好友。

这次,他跟我一块下车,我俩边走边说,聊着说着,我已经十分投入,完全忘记了我们是在车水马龙的路上。就在这时,我看到他的耳朵动了动,接着鼻子吸了一下,忽的,他把我往左一推,一边说道:“小心车”一边自己才往右一闪,紧接着就有一辆电动车飞一般从我们中间冲了过去……我还没反应过来了,他已经又微笑着和我并肩前进了。

我明白了:黑皮小子是一个善良的人,他要跟所有见过的人成为最好的朋友!这样人人都是他的好朋友,那么人人都是好友一样坦诚、关爱相交,这样人与人自然会和谐起来,少了许多争执了。

我与黑皮小子在十字路口渐渐分开。或许还会有无数次,我们会再次相遇在车上、在路上……

[描写小伙伴的作文_小学生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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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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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颜六色心有数,千姿百态成一物。七十二变我拥有,小朋友们都爱它。”这就是我最喜欢小伙伴了,既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但却能带给我很多意想不到的快乐。你猜出我最喜欢的小伙伴是谁了吗?它就是——橡皮泥。

打开橡皮泥盒子的盖子,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气飘散开来;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整齐排列的橡皮泥,五彩缤纷的特别好看,仿佛正在举办着盛大的派对。我迫不及待的将盒子里的橡皮泥一股脑的倒在了桌面上,一个一个的摆放好,想着要怎样搭配颜色能捏出什么。天鹅、三明治、小奶猫、小乌龟等等都是我想捏的东西,最后看着桌面上各种颜色的橡皮泥我还是决定捏一只小狗好了。

说做就做。扯下一部分棕色的橡皮泥揉成团做小狗的头和耳朵;再用棕、白、黑三种颜色的橡皮泥混在一起揉捏成小狗的身子、尾巴和腿,一只萌萌的橡皮泥小狗就做好了。虽然小狗做的不是很精致,但是我却非常开心,非常开心。

橡皮泥,虽然你不说话也不走路,却能在我动手创作的时候给我满足和快乐,你就是我生活上最喜欢的小伙伴、最好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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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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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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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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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最好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小伙伴,他叫成浩。从一年级开始,我们就是同学,直到三年级才分开,这更让我留恋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他长着圆圆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黑亮黑亮的头发,十分可爱。

成浩最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和成浩在操场玩,突然别的班的一个同学摔倒了,成浩看见了,毫不犹豫地走过去把他扶起来并问那个同学:“哪受伤了?要不要去医院?”那个同学说:“不用了,谢谢你。”

还有一次,马上就要考试了,成浩发现一位同学没带笔,十分着急,成浩马上走过去,把笔给了那位同学,那位同学终于能安心他考试了。

我十分想念成浩,非常想和成浩扔在一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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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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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美丽的森林里,住着脖子长长的长颈鹿,全身洁白的小白兔和调皮又可爱的小猴子,他们三个常常一起玩,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早上,阳光明媚,和风拂面。长颈鹿、小白兔和小猴子在沙滩上玩捉迷藏游戏。游戏开始了,小猴子趴在树上,数了一百声,说:“藏好了吗?”大家说:“藏好了。”小猴子来到大树前,看到长颈鹿的脚印,心想:这是长颈鹿的脚印,长颈鹿应该藏在大树后面。小猴子来到大树后面,喊了一声:“长颈鹿,我找到你了。”长颈鹿说:“小猴子,你好厉害呀!”

突然,长颈鹿和小猴子听到了小兔的哭声,就朝着哭声走去。走呀走,终于找到了小白兔。小猴子问:“小白兔,你怎么了?”小白兔一边大声地哭着,一边说:“我口喝了,这里没有水喝,大海的水又咸,也不能喝,怎么办呀?”小猴子看了看岸边那棵椰子树,心想:椰子里面有汁,可以喝,那怎样才能拿到椰子呢?小猴子灵机一动,一个办法从小猴子的脑里闪过,他说:“我有办法。”小白兔和长颈鹿异口同声:“什么办法?”小猴子说:“那里有一棵长着三个椰子的椰子树,长颈鹿的脖子长,长颈鹿用嘴摘下椰子,就能喝到椰子汁了。”说完,大家来到椰子树下面。长颈鹿用嘴巴叨着椰子,把大的给小猴子和小白兔,自己拿小的喝。小猴子把大的椰子让给长颈鹿,说:“长颈鹿,你帮我们摘到椰子,应该吃大的。”长颈鹿说:“我不能吃大的椰子,办法是你想出来,你应该吃大的椰子。”小白兔也把自己的椰子让给了长颈鹿。长颈鹿说:“你们不用给我了,我自己喝自己的椰子就行了。”小猴子和小白兔拿长颈鹿没办法,只好无可奈何地喝自己的椰子。最后,大家都津津有味地喝了起来,因为它们都能喝到美味可口的椰子汁,更重要的是友情的感动甜甜地在心间涌动。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朋友间,有困难应该一起解决,有好东西就应该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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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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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总是扎着高高的马尾,穿着整洁的衣服,下课总是和我一起说话,放学总是一起回家。她就是我的亲爱的小伙伴。我特别喜欢她。她今年七岁,长着中等身材,梳着一条马尾,她长得非常漂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似乎全闭上。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小学生。

有一天下午放学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着急地在学校门口走来走去,被小利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说:“我有伞,我们一起走吧!”于是我们俩一起回家了,不一会儿,雨下的更大了,小利看见了,连忙把雨伞推过我那边,走了很久,我才发现小利全淋湿了!急忙说:“看你,全淋湿了!”说完,又把雨伞推到小利那边,我们走啊走,终于走到了小利家了,善良的小利说:“我到家了,雨伞你先拿去用吧!”我听了,高兴地说;“谢谢你,小利。”小利听了,回答说:“不用谢,老师经常教我们: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再见!”我听了,又说:“再见。”说完。便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小利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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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你是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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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忆里有许多人:乐观的;乐于助人的;和蔼可亲的.....可是唯一有一人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我的邻居--小张。

他是一个善良、善解人意的人,直坚的头发,圆圆的脑袋,白里带红的脸,在我心中永不淡忘。

他对任何人都十分友善,不管是朋友还是闹过矛盾的人,都是如此。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空中群星闪烁,月亮害羞地依在云上。借着月光,我和小张飞奔在去广场的路上。上午,我在班上约了好几个人去广场玩呢!

正玩着球,笑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一群人玩得好不开心!突然,一个同学一脚把球踢过来,这时我却望着月亮发呆。“嚓---”只听一声皮被擦破的声音响起,血疯狂地涌出腿。我没哭,只是眼圈红了,呆呆地望着伤口,又悢悢地盯着那个踢球人。然而没人来关心我,那个人也在我眼皮底下溜走了。

我心中的怒火瞬间爆发,伴着那股伤心,迫使眼泪飞流而下。我仍然没哭出声,毕竟已经五年级了。这时,刚喝完水回来的小张,看见我这种情况,立马飞奔过来。

他扶我坐起来,那眼中的关怀使我震惊:那样关切的眼神,仿佛我们,仿佛我们是一对父子。“唔,没事吧?”小张关切地问着,“走,去找家长吧!”,我慢慢地走着,血仍不停地流着。小张扶着我,不停地拿着他的纸巾帮我擦血,我感动极了。这时,小张忽然对我说:“小李,那个人也不是故意的,你原凉他吧......”正说着,我心中的怒火再次点燃。我一下猛地把他推开,也不管脚传来的痛感。他撞到了墙上,看我脚上的血又流出来,却又回来安慰我:“哦,天啊。其实我并不是想帮他......你力气真大,别生气了,那人我认识,幼儿园同学,星期一下课我去找他算帐......”。我惊讶极了,想:"他还来安慰我,他可刚撞到墙上了!"

事后再回味,我心中充满了暖意,这就是小张,我独一无二,热心助人的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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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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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所有小学生一样,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杨雨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们学校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同样的现象:一下课,大家就三五成群的分散开了,只去找自己在班上的好朋友,只要没什么要找别人的事,就直奔自己伙伴,有什么事也只找好朋友。

我五年级时和雨馨在同一班,那时候我们一天到晚都粘在一起,如连体婴儿一样。她坐在我前面,我们之间的友谊要是没有这“先天”条件,这友谊的桥梁或许也不会是由雨馨和我架起。她以前住在我家旁边,只是我们一直没见过对方。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学校枫树下,那时枫叶正红,地上也零零星星地摆着许多枫叶,被太阳晒得干干的,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沙,沙”的脆生生的声音,如一曲悠悠的小令,常常使我陶醉其中。我背着书包,在枫叶上悠闲地踏来踏去,嘴里哼着流行歌曲,等待家长来接我回家。忽然,枫叶的声音变成了二重唱,怎么回事?

我想:都放学了怎么还有人在这儿?难道他的家长也是在这儿接他的?我把头探过去,呀!是个女孩。看着娇小玲珑,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马尾,大大的眼睛里有泪正欲滴下来。我走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傻傻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她抬起头,我才看清她的脸,眉清目秀的,明眸善睐,玉齿珠唇,给我一种冰清玉洁、小家碧玉的感觉。她牵强地扬起嘴角,向我点点头,带着又尖又细的嗓音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谢谢!”伸手接住纸巾。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她的背,一边吐出让我自己都吃惊的话:"哭出来吧!会好受些,我做你的倾诉者。”她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向我倾诉,在她的话中,我知道了她叫杨雨馨,因为她和她的朋友不喜欢的人说话,她的朋友就不想理她了,所以雨馨才想哭。

我静静地听,听完后,我带着酸酸的鼻音,说了个笑话逗她,看她破涕为笑的样子,我心里也松了松,我对她说:“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啊!朋友不一定要在同一年级的。我快上五年级了,你应该快上四年级了吧?”雨馨迟疑了一会儿,一边狂笑一边说:“我也快上五年级了,你把我看得太小了吧!”我也大笑。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我们第一个共同的经历。为我们的友谊搭上了第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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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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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老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全身呈黄色,只有脸部是白色的,舌头时不时的伸出来透气,两个耳朵竖起来别提有多可爱了。

有一天晚上,我和小狗在郊外迷失了方向,郊外的天色可怕极了,时不时有动物的叫声回响,而且还看不清脚下的路,走几步就会摔个大跟头,所以我不敢一直向前走,这时小狗跑了过来,我抚摸着它,小狗突然从我的身边钻出跑向远方。我绝望了,这时我突然看见前面有一束亮光,接着妈妈便跑了过来,妈妈着急地哭了,这时我看见小狗我突然跑过去抱住它说:“要不是没有你,我早就迷路了,谢谢你,小狗!”

还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打架,因为她们想要我的自动铅笔,我不给她们,她们就开始打我,她们人很多,不一会儿我就被她们打趴下了。我不敢跟家长说,害怕她们第二天来到学校继续打我,所以我就一直忍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小狗,小狗在我身边跑来跑去,好像在安慰我。第二天她们打我的时候,小狗突然跑出来把她们都吓跑了。

我爱我的小狗,你就是我的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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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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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和他相处了,但是她却让我无法忘记。

假期里,我在外婆家的一片空地里玩耍。突然,一个女孩冒然地闯进来。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皮肤黑黑的,一看就知道经常到田里干活;眼睛挺大却眯缝着;头发乱乱的,好像好久没整理似的;身穿一件红色花衣服,衣服脏兮兮的;脚上的鞋也破了好几个洞。我心想:这个人真土什么年代还穿着花衣服,一定没见过什么大场面的,十足一个地道的乡下人。他走过来,一边盯着我,一边说:“你好,我叫小花,我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听了她的名字,我觉得她更土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想和她交朋友。便点头答应了。她便成了我假期的朋友。

小花是一个活泼天真的女孩,他的脑子里总有很多新鲜的事,是我不知道的。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朋友,因为其他小孩子都嫌她穷,纷纷都不理她。可能因为这件事,加深了我和小花的友谊,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一天,我和小花一起出去玩,准备回家时,我感到很口渴。小花指着一颗三四米高的果树说:“我们摘果子吃吧。”我听了,找到一根竹竿,准备把果子打下来。小花却拦住了我:“这样果子掉下来会摔坏的。”我放下了竹竿,干脆两手紧抱住树,两脚盘在上面,手脚并用往上爬,可我只爬了一尺来高便爬不动了,急得我满头大汗。一不小心,两手没抱紧,我便重重地摔倒在地上,疼得我哇哇大叫。小花看着我的狼狈样子,捧着肚子笑。只见小花抓住树杆,脚踩着树桩,身子往前一靠,脚用力一蹬,一直重复这这几个动作。一下子,她轻松的三下两下便爬到树上。望着她轻捷的动作,我的脸红了。她坐在树杆上,摘下了许多果子给我吃。我们一边吃,一边回家了。

假期结束了,我该回去了,我该与小花告别了。临走时,小花西欧难过了我一片叶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但是她的天真活泼我依然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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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小伙伴的小学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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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个子不高,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打扮得简单,看起来干净利落。

别看他个子小小的,但是他却有超强的耐力和坚韧的性格。有一次上体育课时,跑完步后集合,老师突然发现他的脸很红,就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才发现他居然发烧了。可是他却很有精神,一点发烧的样子都没有,老师赶紧让他去休息,他却坚持继续上课。

下课后我问他为什么发烧都不请假,还坚持上课,他说“因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去放弃,我虽然感冒了,但是我已经吃药了,所以要坚持上课。”他说完后,我心头一震,想到平时自己的表现,一道难题,一件困难的事都会让我退缩,我在他面前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

后来有一次考试时,我发现最后一道题不会做,我想反正也就三分而已,不如不做了,这时,我想起了他之前对我说的话,我坚持了下去,换了一种方法,终于做出来了。

在这之后,我还遇到过很多的困难,每当我想要退缩时,耳边就会回想起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继续坚持下去,最终克服了困难。如今,我明白了,做事要有恒心,不要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而应该迎难而上。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不仅给我友谊,更教会我道理的人——吴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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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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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个子不高,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吸人注目。她那双又圆又磊的眼睛最爱盯着书本看,嘴唇还一动一动的,显各格外认真。是的,你没猜错,她就是我们班上名副其实的大书虫。

有一次,我买早餐时看到她也在买。但她买了并不着急吃,坐在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坐了一会儿之后,她又捧着书,边走边看。卖早餐的阿姨跟她说:“小妹妹,你怎么没吃早餐就走啦!”她这才从书的王国中走出来,她这才记起原来自己还没有吃早餐呢!弄得周围的人哈哈大笑。

该去学校了,我和她一起。我走在前一些,她因为看书,所以走得很慢。我就不等她了,先走了。过了十分钟后,我交完作业后,还没看到她来。于是,我走到教室外边看,好家伙,人是进了校园,但还在操场那边呢,离教室还远着呢。见她中还捧着书,我心想:见过爱看书的,但没见过像她这样爱看书的。又过了十多分钟,我见她还没来,我再次走到教室外边去看,只见她捧着书往六(1)班去了。好家伙!连教室教走错了。我得帮帮她。我向她跑去,拉住她,说,你走错教室啦。她放下书,左看看,右看看,好半天才明白过来。那时,上课铃声响起来!我还不及说她多说些什么,拉着她往教室里跑去。但为时已晚,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了。我跟她只有挨骂的份了。

她是谁呢?她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典型的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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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小伙伴六年级学生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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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和我关系很好的小伙伴,她叫陈可依。别看她才六年级,体重却已经达到了116斤啊,别人喜欢叫她做;‘肥多利亚’,可我喜欢叫她做;‘加肥猫’。陈可依脸肥肥的,两条小眉毛,眉毛下是一双微咪的小眼睛。她嘴巴不是太大,发出的声音却是狮哄功。

陈可依很听她父母的话。她父母很娇惯她妹妹《陈可云》,所以她妹妹养成了撒泼、打人的习惯。有一次,我亲眼卡奴家她妹妹陈可云打碎了一个杯子。我想;陈可依这下子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次了,她爸爸回来后却让我大吃一惊。只见她妹妹一下子哭了,扑在她爸爸身上叫;‘爸爸,姐姐打碎了杯子还说是我打碎的。’她爸爸一下子气不过来,当着我这个客人的面骂了陈可依一顿,还让她洗三天碗。事后我告诉她;‘你也太听话了,为什么不反驳呢。’没想到陈可依说;‘小孩生下就该听话,我挨了一顿骂,可我相信爸爸会体谅我。’我觉得她太屈辱了,可仔细一体会,好像也有点道理诶。

陈可依还特别爱看书,她家长不给她买书,就向我借书看。我借给她几本《世界未解之谜》、《古墓之谜》、《动植物界的奥秘》、《UFO之谜》等,每次她一拿过书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昨天,她来我家,就立刻从我的书堆里掏出一本《自然科学》读。我怎么叫她她也不应,只有把书夺走她才会醒悟过来,用狮哄功大声质问我;‘你把书拿走干嘛,我要看。’说完就抢走书包又开始读那本自然科学了。我有点2和尚摸不着头脑,作为朋友外加死党的我,真的对她来说没有一本普通的自然科学书吸引力大吗。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陈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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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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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小伙伴”,有小熊、小猴、外星人、小龙、黑猩猩、小兔……它们从小陪伴着我,是我的好伙伴,好朋友。

最可爱的要数小熊了,它一身雪白,爪子像肉垫一样,眼睛眯成一条线,咖啡色的鼻子,耳朵和尾巴像半圆形的球一样,嘴巴被雪白的皮毛盖住了,一看就是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熊,每天它跟我一起睡觉一起起床。

最聪明的是外星人了,它有两个按钮,一个能让它走路,一个能和它交流,要是两个同时按3秒钟就可以看时间,两个同时按5秒钟就可以玩打坦克的游戏,从一个小洞里可以喂食,有时他感到孤独,它就会放一段动画片,说些话,如果你还不理它,那么5分钟之后它就自动睡觉,它还喜欢你给他鼓掌,它有时还唱歌呢,它的脸形也在变个不停,要是屏幕上显示有个小人跳来跳去,就是它生病了,它的屁股也有个小洞,用牙签扎一下,病就治好了。

最可怕的是小龙,嘴巴旁边有两条胡须,一身绿色,背上、尾巴上全长满了刺,皱起了眉头,它有一对角,竖起了两只耳朵,最奇怪的是头大身子小,我想这是一个创意,可以让我们玩得更有意思。

最有意思的是小豹子,咖啡色的鼻子,圆溜溜的眼睛,有许多斑点,古铜色的身体,耳朵竖起来,尾巴耷拉了下去,白白的肚皮,看起来它像是在找食物或是迷路了,正在找妈妈呢!

这些小伙伴和我一起长大,陪我一起睡觉,一起度过快乐的9年,我经常让他们玩摔跤比赛、拔河比赛,捉迷藏和武术……,它们各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比如说:外星人撞围墙可以但武术不行,小熊撞围墙不行但武术总是拿第一,豹子虽然长跑不行,但它的短跑是冠军,它们的能力都不相同,但它们都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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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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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乌黑的头发,一双弯似柳叶的眉毛下长着像溪水般的清澈的眼睛,总是神采奕奕。一张花瓣似的嘴说起话来总不饶人,每当笑起来时,眼睛便似水中弯月,笑声向铃铛那样清脆,她是谁呢,她就是杨帆。

小帆虽然在成绩上说不上名列前茅,可是她从不会灰心丧气,对待学习总是那么一丝不句,从不半途而废。她不但学习刻苦,而且心灵手巧。

记得有一次,美术老师叫我们回家画一幅风景画,我和小帆高兴极了。回到家后,我正在画画,忽然,门铃响了起来,我一打开门,原来是小帆,她说要跟我一起作画,于是我高兴地答应了。开始我们画得很好,可是到了后来我们就遇上了困难,我最怕遇上困难了,就说:“小帆,反正不是考试,何必这么认真呢,不如我们抄书上的吧,抄完了我们就可以去玩了。”小帆听了,说:“不行,这样我们也不会开心的,对不对?”我听了,低下了头。忽然小帆笑了起来,说:“虽然,我们不会画高楼大厦,可是我们可以画乡村风景啊。”我听了,高兴极了,于是又重新画了起来,不一会我们画完了又上了颜色,就把东西放回书包,然后高高兴兴地去玩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听了她的故事,你想和她做好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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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作文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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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最讲义气的伙伴,他的名字叫褚湘鸣,他的脸蛋圆溜溜的,那微微上翘的嘴唇上有两个小酒窝,使人感到格外亲切,觉得他总是笑着的,我的伙伴作文。他有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他性格开朗,爱好广泛,喜欢打篮球、踢足球,英语、奥数学得也很棒,人见人夸,是我们班上的尖子生,他渊博的知识让人敬佩得五体投地。

有一次我和他比赛,看谁的知识多?我想难倒他就抢先一步问他:“蝙蝠为什么身子悬挂着睡觉?”褚湘鸣想了想说:“蝙蝠身体特殊,前肢和后肢之间联结着一层薄薄的无毛翼膜,成为一队翅膀,蝙蝠善于飞翔,但在地上爬行时,又慢又费劲,而且不能从地上起飞,蝙蝠要飞翔,必须爬到高处,让身体落下后才能张开翅膀高飞。平时,蝙蝠身体悬挂半空,一遇到危险便可以随时起飞逃脱,还有,蝙蝠悬挂半空,身体能减少与冰冷岩石接触起到防寒保暖的作用。”他的回答让我惊讶万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得乖乖地认输。

我和褚湘鸣成为了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做什么都想着对方。有一次,我带了一大包薯片来到学校,一放下书包,我就拿着薯片去找他,我一定要他和我一起吃,他知道后,激动地说:“好兄弟,真够意思。”我得意地一昂头:“没什么,兄弟嘛。“

褚湘鸣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本来我非常不爱看书,当我跟他成为好朋友以后,他总对我说:“书能开阔人的眼界,能学到很多的知识。”在他的影响下,我渐渐地也爱看书了,阅读让我变得更加充实了。

在我这一生中能交到褚湘鸣这样的益友,真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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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给远方的小伙伴写一封信介绍自己的学校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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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学校上五年级,城乡有别、地域不同,学校的条件也不一样。就像教材里面讲的:你们的校园也许像一座美丽的花园,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也许仅仅有几座平房,几颗老树,一个小小的操场。但,不管怎样不同,在学校生活了几年,校园生活已经成了你童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细细体会,感到格外的熟悉和亲切。这一点又是共同的。

好吧,给你远方的小伙伴写一封(很有可能这是地一封信吧?)向他介绍你所在学校。乐意吗?

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班上的每一个同学都进一步认真观察校园,可以观察校园的建筑布局、可以观察校园的某一处景物——选择您认为最有介绍价值的。观察的时候,可要注意抓住特点。——选择出校园中给你留下印象最深的景物,认真、仔细地观察清楚景物的座落、外观,了解、回忆学校师生或其他人与这处景物或建筑之间发生的事情,认真想一想:为什么会给你留下这样深的印象。

第二阶段:

对获得的材料进行整理,进一步思考:自己观察的景物的特点是什么?怎样把这处景物或建筑介绍得细致、具体、特点突出?还要对“如何介绍”——包括按照什么顺序说,所要说的话语等进行精心准备。

为了使每一个同学都介绍的好,各学习小组可以先在组内开展一次“景物或者建筑的介绍活动”,然后,相互提出意见和建议,个人作出修改。

第三阶段:“校园景物大比拼”交流竞赛。

请语文老师和班主任参加,并从各小组抽出“评委”。每个人都在班上交流自己认为学校最值得介绍的景物。由老师和评委对各位的交流进行评分。最后,依据每一位同学的得分,计算出小组的平均分,评出优胜小组。

最后,把自己的交流整理下来,在进行认真地修改,然后,给远方的手拉手好朋友写信,介绍你认为学校里最值得向他介绍的景物或建筑。

修改好以后,可以给远方的同学发email。如果还不能发电子短信,通过邮局,把信寄出去。让你远方的同学了解你所在的学校。并且,也通过对方的来信,了解对方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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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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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圆日,下面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到处是长长的街道。一条宽阔的马路上,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骑着自行车,鼻子上沁出晶莹的汗珠,双手悠闲地垂在身体两侧,双脚飞快地蹬着脚踏板。

这少年便是我的小伙伴——李浩宇。他与我同岁,但个子比我高出许多。每到下课,他都会第一个冲向操场,足球网前有他快活的身影,单双杠下由他灵动的身姿......

我知道李浩宇的骑车技术十分精湛。有一日,我便要他给我表演一下,他爽快地答应了。于是他跨上车子,两手紧紧地握着车把,右脚踏在脚踏板上,左脚踩在地上。他右脚使劲一蹬,左脚迅速收起,双脚齐用力,自行车像注入活力似的,一眨眼的工夫就跑出去好远。突然,一个急刹车,自行车的后轮高高地抬起,随即又落下。我愣住了,生怕他摔倒。谁知他又弓着腰,双手紧握车把,双脚在半空中飞快地画了一个又一个圆。渐渐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两只手完全离开 车把,身子立得直直的,像根竹竿,但自行车还是飞快地奔跑着。我看着都有些担心,但他依旧神情自然,毫不惧怕。他还给我表演了:抬前轮和漂移。每当表演完李浩宇的嘴角总是微微上扬,摆出一副很得意的样子。他似乎很喜欢漂移时发出的那一声响,每次都会做出很享受的样子。

我看了他的表演,心里十分羡慕,便走到他身边,说:“你骑得真好呀!”李浩宇骄傲地回答:“那当然。”“你的技术这么好,当我的教练没问题。”“好的,星期天到我家来,我教你。”

我便日日盼望星期天,可总是没有机会。终于有一天,阳光明媚,温暖的阳光驱走了往日的寒冷,正是个骑车的好日子,我俩相约来到体育场。“首先教你最简单的抬后轮。”李浩宇一边给我示范,一边说,“先把车子骑快一点,再猛得一刹前闸,就可以了。但是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平衡。”我点点头,接过车子,学着他的样子做,把车子骑得飞快,猛一刹前闸,摔了个人仰马翻。他说:“别着急,慢慢来,我是练了好多次才成功的。”说着,他得意地甩了甩头发,跨上车子来了个漂亮的漂移。后来,他又教了我几个花样,但我都没有学会。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 一个骑车技术高超而又爱耍酷的阳光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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