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名著的作文: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精品19篇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是世界上军事力量和经济最强盛的国家,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和其他盟国取得胜利,经历数十年的冷战,在苏联解体后,成为目前唯一的超级大国,在经济、文化、工业等领域都处于全世界的领先地位。下面是关于美国名著的作文: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请参考!接下来就是小编为你们整理推荐的关于美国名著的作文: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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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汤姆索亚历险记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4078 字
+ 加入清单The first impression that the boy Tom gave me was a naughty, mischievous boy, just as what Aunt Polly said. He never lacked the curiosity to explore new places, sometimes even risking his life, which I did not dare to! There were some great adventures of him with Huck or Joe. Huck was an orphan, and Joe was Tom’s classmate. Everybody in the small village knew Tom, mainly for Tom’s—you know kind of gallantry!
I should tell you the adventures. The origin of the attempt was that Tom and Huck was getting curious to the world of outside, and they made an effort to run-away. However, when they were in the graveyard, some people appeared. They were Injun Joe, Huck’s father, named Potter, and a doctor. Tom and Huck quickly hid behind the bush, and they saw them digging the coffins out, probably finding something valuable. They did not realize that what they witnessed was a murder! Tom and Huck were extremely afraid, and they ran away rapidly. On the court, Potter was being accused of the murderer; however, Tom declared that it was Injun Joe who used Potter’s knife to kill the young doctor. On hearing this, Injun Joe broke the glass and ran away! This scared everybody, and Tom’s brother, Sid, said that he always heard Tom mumbling something when he was asleep, and sometimes even shouting. Indeed, the accident was fluttering everybody in the town with fear.
Before, Tom once fell in love with a girl called Lawrence. And he showed off in front of the girl, trying to win the girl’s heart, but Lawrence ignored Tom’s appearance, and it made Tom sad. At present, Tom went for another girl for Becky. Yet, when Becky knew that Tom once loved Lawrence (it was probably childish thoughts), she refused Tom. Tom got so depressed that he resolutely committed the second escape.
He made contact with Huck and Joe that afternoon, about where to meet, the code words of meeting, and the route, and so on and so forth. Each of them brought some food, and Huck brought some pipes (remind that Huck had no real home, and I had no ideas where he got the things). At midnight, they met at the place, and they took a raft down the river. After drifting for about several hours, they finally reached the destiny. There they lived for about several weeks, and while everybody thought they were drowned, they had a great time. They were no problems of food or water shortages. They promised to be a pirate, and would live there forever.
If you were out from your relatives for a long time, wouldn’t you miss home? It was the same for those children. After several weeks, Joe felt that he missed home very much, and Tom could not seem to stop him. On this, Tom brought Joe and Huck his secret—
On one night, when the rest of the boys fell asleep (of course they slept outside), Tom crept from the camp, and headed toward the town. He sneaked to his aunt’s room, and hid under the bed, while everybody- Mary (Tom’s sister), Sid, Aunt Polly and Joe Harper’s mother were having a meeting. There were a lot of tears, about how the boys were killed, and how they would treat the boys if they ever lived again, such things. Tom almost wanted to get out of the bed and hug Aunt Polly, but he couldn’t. At last, everybody went to sleep. Tom went out from the bed, and flew to the camp. That was the secret— that the boys will go to their own funeral!
While the boys were outside, all of the people in the town were discussing about the accidents. The town was immediately covered with a sense of doom. So the funeral was raised. Everybody wore a black suit, and they prayed something along with the priest. Just then, they saw somebody entering the gate, and what they saw was unbelievable. Three young souls came out from their coffins and showed up in front of everybody! The change of the atmosphere was imaginable. Aunt Polly, Joe Harper’s mother, Mary and Sid were astounded to find that Tom came so vivid in front of them, and so Tom and Joe became a hero in the school, even in the town.
The real adventures of Tom were finding the treasures. However, I felt that I had no energy to writ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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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著《平凡的世界》中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07 字
+ 加入清单小说的内容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里面人物虽然平凡,但不论性格面貌都栩栩如生。全文也穿插了错综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安淳朴的农村爱情故事;少平的浪漫爱情故事;田润叶的曲折爱情故事;金波的草原爱情故事;田润生的超凡脱俗的爱情故事。真是包罗万象,各有特色,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牵动人心,感人肺腑。
《平凡的世界》深刻地反映了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能够使我们对农民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感受到辛劳而可爱的农民的平凡和伟大。
的确,路遥的世界是平凡的,书名《平凡的世界》,也是从小处着眼。双水村只是黄土高原上千千万万座村落中的一座,它很平凡;孙少平只是中国千千万万个青年中的一个,他也很平凡。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不平凡。在路遥看来,人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宝贵机会时,他仍然选择了煤矿,这是因为他拥有一颗宝贵的平凡心以及他对工作的热情和眷恋。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受益匪浅。路遥告诉我们在追梦的过程中应坚守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这个利欲熏心的时代,许多人随波逐流,趋炎附势,阿于奉承,最终位高权重,或许你会愤愤地感叹命运是那样的不公,让你无法大展才干。可是你不必去过分处心积虑,用尽生命去扮演一个根本不是自己的漂亮的人,真实的自己才是最漂亮的,你应该用尽生命去做一件人人叫好的漂亮事,这样才能无愧人生。
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豁然开朗。其实我们不必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也不必为自己悲惨的遭遇而痛哭流涕。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平凡的生活中勇敢挑战,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相信收获的就是最漂亮的自己!
篇2:名著小说《红楼梦》读后感怎样写
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其情节曲折,内容丰富,任务都各自独具特色,更有王熙凤、贾宝玉其中新人物,尤其吸引读者眼球,已经成为经典的《红楼梦》,更是被导演成剧,把一个个硬生生的书本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荧幕上,让观众更深刻领会其核心内容。
说道《红楼梦》,不能不提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因为前世的恩怨,林黛玉从前世的绛珠仙草转世投胎,许下用一生的眼泪还与宝玉,以报当日滴水之恩,贾宝玉与林黛玉素日朝夕相处,早生情义,可黛玉心思敏感,寄居在荣国府,却由于她清高自居的个性,常常为小事伤心难过,她把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宝玉身上,她深爱着宝玉,最后的结局却以悲剧收场。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多愁善感,反封建礼教的光彩照人的形象,贾宝玉则拥有十分叛逆的性格,他鄙视功名利禄,不远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与宝黛要求婚姻自主,在恋爱中背离了封建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封建的道路上越走远走,最终导致两人的悲剧结局。
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可谓是文中的一大亮点,他的阴毒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管“,她作弄权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她生性尖酸刻薄,最后害了全家,但毕竟她很能干,荣府上下大小事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喜爱,有因此遭到妒忌,她以她的狠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的映象,是对封建社会的残酷的批判。
《红楼梦》中的任务有四宝多位,而且个个栩栩如生,就是那些着墨不多的次要人物也是写来如见其人,如闻其事,就拿刘姥姥来说吧。出生乡村的刘姥姥来到了贾家,凤姐导演了一幕闹剧,在贾母那里吃饭的时候,丫鬟只捡了一个鸽子蛋放在刘姥姥那里,刘姥姥不知羞耻的说:“老刘老刘,饭量大如牛。”体现老刘的那种直爽,体现了封建官僚与穷苦百姓的差距之大,讽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
篇3:名著《简爱》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1263 字
+ 加入清单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
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篇4:经典名著《西游记》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45 字
+ 加入清单近来,我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就是《西游记》。相信很多人都读过这本书,不仅在中国很出名,甚至是在外国,也获得了很多读者的喜爱。也许因为这本书很,所以拍成电视剧或者制作成动画片,都会获得很高的收视率,已经创造了难以企及的收看神话。
由此,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吴承恩,因为有了他,才有了这部名著的诞生。他不愧是明代小说家。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片段,令人记忆深刻。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正因为这本书很有价值,我们在小学阶段,也学过其中一些故事。
这本名著主要刻画了四个人物。他们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师徒四人便是书里的主人公。唐僧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从来不喜欢杀生,而他的徒弟孙悟空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力,无论妖魔鬼怪变成什么样子,他都能够看的出来。每当妖怪化成人来骗他们的时候,悟空都会打死他们,在一旁毫不知情的唐僧,
就会误以为悟空滥杀无辜,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念紧箍咒,让悟空一点解释的余地都没有,在痛苦中一遍一遍地求饶。当唐僧后来知道自己错怪悟空的时候,才知道后悔。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全面地理解事情,才能正确地去做判断,这样才得出正确的答案。
而猪八戒则是个好吃懒做的人,他看见好吃的就忍不住大吃大喝,为此唐僧劝过他很多次,但在遇到妖怪时,就会临阵脱逃,想着回他的高老庄,这时的猪八戒让人受不了。可他总体上是个可爱勇敢的形象,跟着大师兄一起保护唐僧。说到沙僧,他是非常憨厚老实的,从不惹祸上身,也很少添麻烦……总之他总是尽心尽力地保护唐僧。
正因为这样的师徒四人,才能一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回归大唐。想想我们的人生其实不也是这样的么?在人生的道路上会有坎坷和荆棘,等着我们去挑战。无论多么艰难,多么辛酸,我们最终还是要跨过去,或许下一个路口就会是人生的转折点!
篇5:名著《朝花夕拾》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篇6:经典名著《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读一本好书,象交了一个益友。
————臧克家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一本好的书会给你的心灵上一堂非同寻常的课。让你有一次灵魂的洗刷。在这我升初中以来放的第一个寒假里,我当然要读一本好书来“犒劳”一下自己。
所以我拿起了《城南旧事》……
这本书叙述了一个名叫英子的女孩在北京胡同生活时发生的一些事。
在这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我们看海去”。其中英子的天真无暇,她那双童真的眼睛。那个大男孩对于弟弟深深的愧疚之心,都让我十分感慨,想,如果这世界上没有恶人,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没有争名夺利,没有恶意的谎言的社会里,那该是有多么幸福啊!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和妞儿让我清楚的认识到那个年代的艰苦。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了作者林海音细致又饶具魔力的文笔和她超逸的文字风格,她通过英子的双眼道尽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英子眼中的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之余,更为我们这些读者假设出一个清晰的时空背景。在整本书中还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
我喜欢城南旧事,不单单因为这是一本故事,它也是梦幻的,在读它时仿若音乐,轻轻的扣动着人心。
我爱读书!
读书能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它也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
读书更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女孩蜕变,成长!
篇7:《三国演义》名著有感
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未来的机器人,给老师的毕业赠言,古人不远,我最喜欢小三国演义读后感的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作文
三国演义读后感的。三国演义读后感的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4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夏天,雨点哗啦啦。
天上的雨点像筛豆子似的往下直掉,打碎了如镜的湖面,吓跑了原本想跳上水面看看雨景的小鱼儿。这时候,一个高个子青年人匆匆忙忙
地朝了钢口跑去。他头上戴着鸭舌帽,鸭舌前吊着一副蓝色的眼镜,满脸通红,流着汗水,脚穿帆布袜子和厚鞋,手上戴着帆布手套。世园会,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突然发觉到母亲以往平滑的额头上竟出现了水波痕一样的皱纹,一条一条映了出来,“一、二、三……”我都数得出几条了。我不喜欢皱纹,恨不得用手在她额头上用力磨一磨,将那几条岁月在妈妈额头上留下的痕迹——皱纹抹去。当妈妈锁起眉心,怔怔出神的当儿——她放下毛线,呆呆地坐着。我想,母亲是忧郁的,尤其是当爸爸一去不返的时候,她时常是这样的。她眼角的鱼尾纹都清楚可见了。这些皱纹是她勤劳、伟大的见证。
暗蓝色的高空中闪耀着一颗白亮耀眼如钻石的星星——启明星。
篇8:美国英语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 加入清单Mary is an American girl. She has a round face. She has golden hair and blue eyes. She looks very beautiful. Mary is very good at English and always helps us practise English. She has a good sense of humour. She is generous and always willing to share things with us and makes us very happy. She is very interested in Chinese. But she can’t speak it well. We’ll try our best to help her with her Chinese. For example, We often talk with her in Chinese after class and teach her to say correct Chinese words.
玛丽是美国女孩。她有一个圆圆的脸。她有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她看起来很漂亮。玛丽英语很好,经常帮助我们练习英语。她有很好的幽默感。她是慷慨的,总是愿意与我们分享的东西,使我们非常高兴。她对中文很感兴趣。但她不能说得很好。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她和她的中文。例如,我们经常和她在中文课,教她说正确的中文。
篇9: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 加入清单“休对故人思故园,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这是苏轼的《望江南》中的一句。这首词描写了清明时节,作者却不能返乡祭祖的一种遗憾的情感。因为有句俗话说:“有根才有家。”可是有一群人,他们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出卖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最终自取灭亡。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中描绘了抗日战争中北平人民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战争的残酷,其中有许多人物,如祁瑞宣,祁瑞丰,钱默吟先生,冠晓荷等,他们每个人物都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但要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祁瑞宣了。
祁瑞宣是祁家的长孙,是祁家的“当家主父”,可以说是上有老下有小。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钦佩的爱国情怀,宁可被日本人捉进监狱,也不会向黑暗势力低头,甚至甘愿吃就算是猫狗都不愿吃的东西,也不愿给日本人做事而衣食无忧。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民族气节,一种不忘根的民族气节,一种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祁瑞丰虽说是祁家的次孙,可是他和大哥瑞宣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宣勤俭朴实,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读书人。瑞丰则是个看重金钱利益,大肆挥霍,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为了利益,出卖了国家和民族,做了汉奸。我十分厌恶他这种“忘根”的行为。
可是,想着想着,我不禁惭愧起来。我想到了外婆,她老人家70多岁了,外公去世后她一直一个人住,有什么事不麻烦妈妈,总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爸爸和妈妈因为单位工作忙,即使外婆家就在单位旁边,也不能常去看看,所以妈妈对外婆总怀着愧疚,一年也只能见几次面。可我总对外婆不理不睬的,甚至还说外婆土,俗,一直到上中学后,有时我想见外婆都没有时间,现在我一见到外婆总会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是班上的趣闻,一会儿是在书上看来的笑话段子,聊天说地不像祖孙,倒像一对朋友。
人,无论到哪儿,都不能忘本,忘根,不能忘记在你身后为你默默付出的人。不能在后悔中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篇10:最新初中生名著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2 字
+ 加入清单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作者是任溶溶。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没头脑”当上工程师以后,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作少年宫,忘了设计电梯,到两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却总不高兴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结果急熬了台下的小朋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太好笑了,害的我笑的刚长好的伤口都裂开来了。书里的主人公是两个小朋友,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妈妈说这个“没头脑”有点像我。书中主要描述了“没头脑”因为粗心,“不高兴”因为坏脾气而发生的一些故事。“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并让“没头脑”做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做了演员。
做了建筑工程师的没头脑造了一做300层的少年宫,仅有楼梯没有电梯,最终只好走楼梯到225楼看“不高兴”表演武松打“虎”,爬了1个多月楼梯才到。“不高兴”演的是老虎,但他就是不高兴被打死,于是和武松大战了几天几夜,不明白是武松打虎,还是虎打武松,观众看的累死了,并且带的粮食也不够了。幸好“没头脑”认识到了他们俩的毛病,拽走“不高兴”找到仙人,求他把自我变回了小孩。从此,“没头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孩子。
看完这本书,我也深刻意识到“粗心”这个毛病要不得,联想到生活中,我常常因为粗心大意导致考试漏做题目或者丢分,妈妈说:“粗心的毛病必须要改,有些设计师,设计图上多一笔少一笔,往往会导致一幢大搂倒塌。医院的医生缝伤口的时候,多一针少一针,病人要多吃很多痛苦的。”
妈妈还告诉我前几天有位妈妈倒车时,因为粗心把自我五岁的女儿给压死了。我真替那个宝宝和妈妈感到悲痛,我觉得粗心实在太可怕了,所以我必须要改掉这个坏毛病。从小养成做事认真细心的好习惯!我可不想等到我长大了因为粗心闯下大祸,所以和“没头脑”一样,趁着我还是小孩,认真对待每一件事,细心做好每一件事,和“粗心”说“再见”!
篇11:汤姆索亚历险记摘抄笔记
全文共 633 字
+ 加入清单有一位名人曾这样评价《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一本让人回味童年的天真,但又同时在批判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南方社会的贪婪肯愚蠢。我仔细阅读了一遍又一遍 ,由衷的感受到当时的现实!
《汤姆·索亚历险记》记述了主人公汤姆·索亚小时因讨厌死板严格的家庭生活,可恨的主日学校,和那些整天困扰他的规矩,更加厌烦学校里 的功课。决定才离家出走 ,和他的小伙伴哈克贝利·芬一道去冒险。他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统帅众和海盗强盗的首领。最后还靠着自己的才能成为了一个“小富翁”!
大人们看这本书时,可能全程都只是带着批判的目光审视这个可爱顽皮童趣的小 汤姆,但是从未汤姆的角度出发,想想汤姆为什么会这样?在文中汤姆曾这么说:“宁愿在舍伍德森林做一年的草莽英雄,也不愿当一世美国总统。”这恰恰反应了人们的虚伪可笑和孩子对自由理想的向往。
或许汤姆索亚,对于今天的成人读者的另一个作文重要作用就在于促使他们将汤姆哈克这些纯真无邪的儿童作为一面镜子,认真审视和检点一下自己的所做所为,汤姆讨厌枯燥的功课骗人的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喜欢调皮捣蛋惹事。 但是他却富有正义感,有良知相形之下,书中的很多成年人,包括那些喜欢像汤姆灌输宗教教育的正人君子,却多少都染上了,自私,懒惰,保守贪婪的陋习。 今天他们已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儿童那份纯真,也更加整弥足珍贵。
这篇文章并不是为了批判谁,或是表扬谁。只是想让世界变得更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有陋习的人们活得更好!我读完 《汤姆·索亚历险记》发出这样的感叹。
篇12: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859 字
+ 加入清单大海是浩瀚广阔的,深蓝的海水,不会因为你的计较而变得不深蓝,反而会变得更透蓝,让你逐渐的喜欢它。明月挂空在加勒比海海面上折射出最温和的月光。她温柔也很顽皮,吹起数尺高的浪打翻船只,在那儿,只有风有浪,没有淡水,没有食物。
老人在普通人眼里是瘦弱无力的,是挂在天边的夕阳,但在《老人与海》中,老人圣地亚歌在生活重压下仍然能保持优雅风格,在心志和精神上不可战胜的硬汉子。老人是夕阳,但最美不过夕阳红。
美国作家海明威用数量不多的笔墨经典地信叙述了老人与海洋的故事:大鱼、饥饿、焦渴、风浪、这些随时都有可能夺取老人的生命,但他却不怕。海明威并没有高谈阔论,只是把故事充分容纳在一个尽量小的范围内——一个破而小的渔船。使读者能更加纵观全局,直观形象的懂得人真正努力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圣地亚歌的那种坚强、勇敢、执着的精神令我们敬佩。连续八十几天未捕到大鱼却从不言弃。当他与大海搏斗时,那个场面令人提心吊胆,他却显露出丝毫不惧的神情。纵使手脚麻木,身体淋血也不会退缩。把淋血的双手放在海水中来保持自己清醒,好与那条大鱼斗智斗勇。为捕到这条大鱼,在那有风有浪却没有淡水没有食物的海面上“追捕”它几天几夜。捕鱼回来时,一路中遇到几次鲨鱼,他从不惶张失措。他就是人不可战胜的精神和力量的化身,更可贵的是,老人战胜了悲观和死亡,在梦中又次梦见狮子。
老人仍有一颗善良的心,犹如萤火虫隐隐约约飞过竹林,透露出来的光与热。他替鸟儿伤心尤其是那些柔弱的黑色小燕鸥,于是,他想:鸟儿的生活比我们还要艰难,除了那些猛禽和强壮的大鸟。老人在海中无人与他说话,他感到孤独,所以他在海中自言自语,那也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独白。把鲨鱼变得不再那么残暴。
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们要学习那种顽强,拼搏,勇敢的精神。尚且一位老人都如此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初升的朝阳呢?《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短,短而融精华。我有种冲动,想驾只船去漂洋过水海,不过那不现实,更实际的是加勒比海吸取那份精华——坚强勇敢的精神。
老人的灵魂永远萤绕在我们心中的的上空,让天与海变得更蓝更深邃,合为一体。
篇13: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范本
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过程。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示范,但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我们每一个小孩子、大人、老人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但我却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为丰富多彩。童年是短暂的,一不小心就和你擦肩而过,所以我们要用好它,使它不白白流失。当我们长大后,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时,会很开心的。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人这一生要笑着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不要被生活给弄得一头雾水。只要你笑对生活,生活才会丰富多彩。面对每一件事,我们要乐观向上,不能遇到挫折就放弃,要勇往直前。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篇14: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这个学期,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它是作家吴敬梓的代表作。在这部小说里吴敬梓用讽刺的手法,描写了封建社会读书人对功名的追求,以及他们的生活状况。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形象十分的生动。有爱才如命的严监生;有苦读诗书的鲍文玺;有打秋风的张乡绅……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爱才如命的严监生。
严监生是一个家财万贯,田地、房产、仆人众多的财主,却格外的“节约”。家里一斤肉都舍不得买,有时候家中的孩子实在忍不住了就拿一两钱买熟肉来给孩子解馋,生病了也舍不得抓药,还经常克扣仆人的工资……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临死前的严监生》,记叙了严监生临终前因灯盏点了两茎灯草,伸着两根指头不断气,直到赵氏挑掉了一茎,才一命呜呼的故事刻画了爱财胜过生命的守财奴的形象。相信大家都看不惯这样爱财如命的人。
像严监生舍不得点两茎灯草的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没有吗?当然有。如我们不会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打开两盏灯,因为一盏就够亮的了,又何必多开一盏呢?只是我们现代人将这样的行为称为节约。
其实在我看来,严监生的“勤俭节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经常到外面去吃大餐,吃不完的也不打包。这本就是一个浪费。现在的小孩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会给他们买很多,很贵的玩具,衣服也都是买名牌的,而且穿几次就不要了……这多浪费啊!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都是要辛苦挣,所以我们应该节约点,把钱花在该花的地,但节约并不等于吝啬。
严监生的爱财如命固然可恨,但他的“节约”值得我学习。
Reading the masterpiece of the masterpiece "The History of Rulin" Reading:
篇15:《三国演义》名著有感
全文共 560 字
+ 加入清单《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罗贯中编写而得,这本书深动形象的描绘了三国鼎立的时期》。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赵云和关羽了,三国的好汉数不胜数:有千里走单骑的赵云,有刮骨疗毒的关羽。卖猪肉的张飞,皇室后代的刘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其中赵云关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们在五虎将中也算是厉害的了,关羽赵云最大的就是忠义了,这一点是我最佩服的一点,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赵云为了阿斗千里走单骑。
关羽为了保护刘备的夫人过五关斩六将啊,可张飞还要和他搏斗,关羽为了表示衷心斩了曹操一员大将蔡瑁!赵云他千里走单骑,为了救阿斗,他不惜以命相拼,在曹操的数万大军下一人破了十万大军,就连曹操也佩服的五体投地,赵云参军时是把都不到,这么一个少年有一身那么好的功夫,可谓世间少有啊!人们都说诸葛亮明智,但我不觉得,我一分为二看诸葛后,才觉得逐个并不是那门聪明,如果在赤壁之战中让关羽守第一关,那么曹操就不会活那么久了,蜀国也就不会那么早灭亡了,这样蜀国就可以一统江山了!我恨狡猾的曹操,他居然挟天子已令诸侯,这件事体现了它小人的一面,,他有眼不识泰山,司马懿那么机智他不中用,最后被司马懿推翻了!曹操野心勃勃,每一次战争他都想灭了别国,可大部分都失败了!但是他身临险境还笑得出来,真令我佩服啊!“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才是三国真正的写照啊!
篇16:描写名著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941 字
+ 加入清单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篇17:水浒传经典名著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777 字
+ 加入清单《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老虎的头。武松把老虎的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身上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刘备说得好:勿已善小而为之。
篇18: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776 字
+ 加入清单《汤姆索亚历险记》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他的监护人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总能躲避惩罚,镇上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是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幕凶杀案,他们立血誓决不泄密……
童年就像一条条小鱼,在我记忆的小河里游来游去。童年的时光更是让我们流连忘返。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他想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包莉姨妈眼里,也许他只是个顽童,调皮捣蛋,诡计多端,可自己却十分宠爱他。但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大英雄。
一天晚上,他和哈克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勇敢的汤姆站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受害者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乔、汤姆、哈克,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决定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最后,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富翁。
他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很羡慕汤姆。他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最终有一天,我们可以像小鸟一样自由地在天空中翱翔,并且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地。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我很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都有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敢大胆尝试。他机智勇敢,向往自由,憧憬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从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正直、乐观、机智、勇敢。
我觉得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间隔得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篇19:名著红楼梦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86 字
+ 加入清单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红楼梦》她的作者是曹雪芹先生,她还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又称为《石头记》,曾被评为“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小说及章回小说。
当我打开这本书之后看到了让我惊讶的东西:一张人物关系图;四个主要人我就介绍,红楼梦是围绕着这四位主人公展开的果然,四大家族贾王史薛展开的。《红楼梦》是介绍林黛玉进了贾府后,贾府从京城大户直到沦落发生的故事。
文中的每一个人都告诉我一个道理:林黛玉告诉我做人要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王熙凤告诉我:做人不可以太狡诈,要不然别人都不敢与你交友;贾宝玉告诉我:做人要珍惜每一分不易之财;薛宝钗告诉我:做人要谦虚,不能骄纵。
刚开始我以为是个美好的结局,但是慢慢读下来,从黛玉被病折磨至死开始注定了一个悲哀的结局。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也给了我许多感触。让我感到了现在我们的生活是比在《红楼梦》时要幸福得多,但我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