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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1oo【汇编20篇】

书作文1oo怎么写?医学方面统计:每年被宠物咬伤的人不计其数,有的甚至因为没有及时抢救而死亡。养宠物可以让人快乐,但是也有要注意的地方!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书作文1oo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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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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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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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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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是啊!开卷有益,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更能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他身高六英尺多,又十分瘦削,看起来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鹰钩鼻细长,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的穿着整齐、干净,可上面有许多的小洞,那些都是他在做实验时被酸碱烧烂的。

第一次接触他时,我就爱不释手。我酷爱侦探小说,内容惊险而又刺激,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了。他总是习惯叼着一只烟斗,边吸边吐出烟雾,躺在安乐椅上说:“华生呀!等一会你就知道了。”没过一会儿,果然有一个中年男子手提一个黑包,一瘸一拐的进来,问道:“请问是福尔摩斯先生吗?”说着,拿出了一张纸。“正是。”“我是侯波,维伯让我来转告你,暗号是,九到七,七到五。我还有事,先告辞了,晚上11点,山上不见不散。再见了!”“好,11点我一定准时到。”华生百思不得其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本书给我了神奇的体验,真是一本好书。好书启迪你的智慧,成就你的未来;让你终身受益!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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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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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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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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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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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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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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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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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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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是我的伴侣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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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独自坐车去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一部手机,一盒扑克牌,一个照相机,一本绘本,还是一张折纸……

似乎很难作出选择。

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部电子”。

一部电子书!似乎会有人感到很惊讶。

对此,我认为:是的,对我来说,电子书就是我最好的伴侣。电子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你每见一次,你就从它身上学到知识。它也像是你最喜爱的地方,你随时都能去。而且,电子书可以看许多不同的书,会比你一次带十几本书好很多。

每当我看电子书,似乎就像潜入知识的海洋。在这个知识的海洋里,我总能发现许多“宝藏”。“宝藏”有很多种,有名人写的名句,有经典诗句,有各种修辞手法、说明方法,还有各种各样的词语。这似乎算不上什么宝藏,但在我眼里,它们比首饰珠宝、金币珍珠都要珍贵得多。

一部电子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喜爱又想去就能去的地方。所以,对我来说,电子书是我最好的一位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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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书的友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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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很多很多各种类型的书。在这些书中,有一套《上下五千年》对我的影响最大,感触最深。

这套书是我表哥送给我的,在没得到这套书之前,我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做作业,睡觉就无所事事了。直到星期六到婆婆家,见到我以为非常友爱的表哥就会一道玩游戏。除此外一切都抛于脑后。

一天,我又和表哥见面了,我提议“打游戏”,表哥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弟弟,别玩游戏了,我在芒果作文班学习,老师让我们多看书,多阅读,这样才能提高写作能力,今天我们就不玩游戏,就看书吧,我给你带了一本书来给你看”。说完从身后抽出一本书在我眼前一晃,我伸手抢了过来,一看是一本《上下五千年》第一册。在没得玩游戏的失落心情下,心不甘情不愿的随便翻着书。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一篇一篇地看下去,真有点爱不释手了。

哥哥看我看书入迷的样子,又对我说:“弟弟,看书该比玩游戏好吧,‘玩游戏’是混日子,而看书,是长知识,以后我们要多看书呀。这《上下五千年》这书共四本,你还想看吗?”“想看,太好看了,你借给我吧。”“好,下星期六我给你带来。”

盼呀盼,终于盼到了星期六。我早早的到外婆家等着,只要有敲门声我都快步的去开门,一次次让我失望,直到下午一点过钟哥哥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一进门就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学作文才放学”,说完就赶快从书包里掏出其余三册递给我说:“我看完了,你喜欢就给你吧。”我高兴地抱住了哥哥,连忙说:“谢谢!谢谢!我也把我的《查理九世》送你吧!”哥哥也高兴的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闲时间就不再玩游戏了,而是埋头扎在书堆里看书了。

我现在喜欢看书,是哥哥给我的《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带我走进的书的世界。

随着年龄增加,学习课程加重,我和表哥见面时间也少了。可《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却还在整整齐齐的立在我的书柜里,这套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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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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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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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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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作者是罗尔德·达尔。这本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乔治,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姥姥,因为大多数姥姥都是很慈祥、很好的,可是,他的姥姥只知道虐待乔治,因为这个姥姥觉得乔治好欺负,所以,就在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她就故意吓唬乔治,说毛毛虫和鼻涕虫能给他脑子,乔治被吓得云消雾散,他已经忍无可忍了,决定给姥姥爆炸性的打击,可是,怎么办呢,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决定自己配一瓶魔药,他那里洗发水,喷雾剂,牙膏,清洁剂,防冻剂,汽油,治猪病的药,治鸡病的药,治牛病的药,还有治狗病的药,把他们放进了锅,乔治又想了想:“姥姥的药是棕色的,如果这药不是棕色的,姥姥会起疑心。”想完了,乔治就跑到放油漆的地方,把一罐棕色油漆倒进了那锅杂烩,然后,把他们又炖了一会,给姥姥喝下去之后,不断地长高,最后穿破屋顶,成了一个老巨人,然后,爸爸看到了,立刻又研制出了灵药二、三、四号,看到了灵药的魔力,有的让脖子变长……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希望你们能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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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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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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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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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首都图馆少儿馆,哇。那真是一个书的海洋;我一走进馆里,就被这里的书给吸引住了,它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

妈妈告诉我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于是,我找到那本《安徒生童话》,静静地坐在一个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起来。

我很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是,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被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抢跑了,小女孩只能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由于天太冷了,没有人来买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被爸爸骂,她不敢回家……

她实在太冷了,就点了一根火柴,她感觉自己就像在火炉旁温暖,但是不一会儿火柴就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于是,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又灭了,大餐没了。现在,她又饿又冷。于是,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到了一棵又大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消失了。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消失,她就把所有的火柴都点完了。这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世界……

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很可怜,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走,离开人间。和这个小女孩比,我要比她幸福多了,因为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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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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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读过《海底两万里》吗?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我推荐这本是因为它里面讲述了很多个故事: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起来令人惊心动魄。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尼摩船长的复仇。本文的大致内容是:尼摩船长的船遇上了另一艘军舰,尼德兰正要掏出手帕,朝着那艘军舰的方向举臂飞舞,却被尼摩船长打翻在地,尼摩船长对那艘没有挂国旗的吼道:“我知道你是谁!你这艘该死的船!即使你不挂国旗,我也能认出你!我就是公理,我就是正义,我是被压迫者!我所热爱的一切,包括我的祖国,我的父母,我的妻儿,都死在你们手中!我要替他们报仇!”

紧接着,“鹦鹉螺”号下方直接穿过了这艘大军舰!突然,那艘军舰发生了爆炸,紧接着,那艘军舰的甲板和扶手上开始浮现出一些受难者的尸体,景象惨不忍睹……从中我能体会到尼摩船长的果断、心狠手辣,似乎他和那艘军舰有仇恨。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是不是也很想买来一本读一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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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顶书比赛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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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高老师让我们玩了一个小游戏,叫顶比赛

“快点站好,开始分组”于是我们被分成了两拨。游戏规则:依次接力顶书传递并比赛传递速度,比赛过程中不能用手扶书,如果掉了,就要重头开始。比赛开始了,我被分到了第一组,只见前面的同学慢吞吞的像一只受到了控制的机器人。他紧张地走着,马上就该我了,好紧张!我一边双手抱着胳膊,到我了,我顶着书,闭着眼、咬着眼,心里想着“千万不要掉,千万不要掉……”正想着就该掉头了,于是,我来了个急刹车,又转了个弯,有惊无险。最后我顺利地把书传到了另一位同学的手里。此刻,我高兴的无法形容,像小兔子一样一蹦一跳,还不时地发出带有“魔性”的笑声。

有一轮印象特别深刻,开始时对方有一位同学和我们这边的同学不相上下,你追我赶,可是不一会,对方同学走了一大步,书就掉了,于是他灵机一动,采取了“措施”把帽子戴在头上然后顶书,没想到这样更滑了,几乎是走一步掉一次,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但他还是一步向前走,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了!他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转哀为乐。

顶书比赛很趣,也将成为我童年记忆里一颗最大,最亮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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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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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小虫,他个子很高,还戴着一副眼镜,关键是他可喜欢看书了。

他吃饭的时候要看书,上厕所的时候也要偷偷看书,总之,他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看书。他的爸爸妈妈都劝他吃饭或上厕所的时候别看书了,可他就是忍不住要看。

有一次,他生病了,爸爸和妈妈带他去医院,他还给妈妈的包里偷偷塞了一本书。到了医院,他从妈妈的包里拿出那本书。医生给他打上了点滴,他的爸爸和妈妈都走了。他右手打点滴,左手拿着书看。过了一会儿,医生给他的左手打点滴,他又用右手拿着书看。

下午的时候,爸爸和妈妈来接他,他还在看书。妈妈让他别看了,他说这本书还有五页就看完了。没办法,爸爸妈妈只好让他看完这五页。

回到家里,他开心地给爸爸和妈妈说:“我的病好了!”妈妈问:“为什么病这么快就好了?”他说:“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的病一下就好了。”

他看书特别入迷,我们都叫他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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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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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因为书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让我健康成长起来。

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吃完早餐后,我就去跑步,我跑到村口又跑回来,回到家,跑回房间,擦了一把汗。就像一匹饿狼,迫不及待地从书桌上拿出一本书,坐在椅子上,我贪婪地读起来,一页,两页,三页……面部表情也随着书中的情节变化着:一会儿眉头紧锁,一会儿面带微笑,一会儿泪眼婆娑……我已经完全进入书中的角色,成了故事的主人公,沉迷于书屋。房间里一片安静,静得很,就像没有任何的生物一样,仿佛一根细小的银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我就样不知不觉看了两个多小时。

到了午饭的时间。妈妈这个大嗓门,见我没有下楼,就大声喊:“小莉,下来吃饭了。”可是,我正读到了文章高潮的部分,竟没有听到妈妈的叫唤。于是,妈妈又大声喊起来:“小莉,下来吃饭了!”妈妈没有听见我回答,就知道我此刻又在看书,看得入了迷才没有下来吃饭。妈妈就像一只母老虎怒气冲冲地走进我的房间,大步流星地走到我跟前,伸手一抓,把我的书从我手中抽了出来,合上了书本,顺手摔在书桌的一边。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妈妈走了进来,这时才回过神来,我大喊:“谁呀,干嘛抢走我的书!”我一扭头,看见妈妈,质问她:“妈妈,你在干什么?”妈妈说:“你自己不看看,现在多少点了?”我看了看闹钟,低下头,细声地说:“怎么十二点半了?”妈妈说:“下次,再这样,就不准你看书了,饿坏怎么办?”“知道了!”我知趣地答道。

虽然妈妈爱我,怕我饿坏了,可是却阻止不了我对书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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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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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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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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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看,其中有一本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每日形影相随,情深难离。它就是冰心的《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中都是一些短小却蕴含丰富的小诗。每一首都宛如夜幕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每当我捧起它时,感觉书中的感情就是我的情感,书中处处有我的影子,让我迷醉其中。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不仅是我的心声,也是普天下所有儿女的心声:“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诗人冰心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把母爱之情传达出来,是多么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啊!

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母亲一个人照顾我。每当黑夜来临时,总是她在我身边,为我赶走恐惧;每当我头痛发烧时,总是她背着我,送我去医院;每当我受到委屈时,总是她安慰着我,让我破涕为笑……时光暗淡了她的容颜,拘偻了她的腰身,但唯有对我的爱不曾退色。母亲,我就是诗中的那只小鸟,天上的风雨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蔽天空下的荫蔽?

《繁星·春水》不仅有我真实的情感体验,还像一面镜子,烛照、荡涤着我的灵魂。

当我受到老师表扬沾沾自喜时,当我站在领奖台上忘乎所以时,当同学请教我问题我趾高气扬时,那几行哲理小诗“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让我一下子就脸红了,是的,我就是那朵孤芳自赏的小花,骄傲自大,心胸狭窄。感谢你——《繁星·春水》,是你让我知道:为人处世应当谦虚、坦荡。生命之花,总是在谦逊的心境中绚烂开放。一旦陷入孤芳自赏之中,就会枯萎凋谢。

捧着它,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字里行间处处蕴含着我的真情实感,到处可见我的身影。读着它,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神圣,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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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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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不读书是不可能的,但又不爱读索然无味的书。今天我来推荐一本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之一——《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讲述了一只有思想会笑的笑猫有个”老鼠”朋友叫“球球老老鼠,因为年龄最大,与笑猫的战斗最多,就变成了朋友。他们每天和一只名叫”地包天”的京巴

狗一起遇到了许多有趣的事情,看到了塔顶上的一只虎皮猫笑猫就对虎皮猫有了恋心,又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才与虎皮猫在一起的,还有了自己的孩子,生出来的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老四叫“小可怜”,可是小可怜生来体弱,春天时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冻死了。他们一家五口继续探险,可笑猫从来也没有和他的家人说过他的老鼠朋友,一直到现在,这一套书一共有二十六本《笑猫日记》了!

主人公笑猫开朗、有智慧、有思想;他的朋友老老鼠点子多,只要笑猫有心事,都会找老老鼠谈心;地包天是一只

京巴狗,她喜欢吃糖蒜,有着异想天开的想法;虎皮猫是一只有信念的猫,她崇拜有信念的人;胖头虽然不灵快、但有恒心,做什么事都很细;二丫长得和虎皮猫一模一样,也会轻悠悠地爬上树;三宝很灵,但没有太多的恒心,虎皮猫就把三宝的缺点给“抹淡”了。

我推荐的书怎么样,也不知道你会不会爱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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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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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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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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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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