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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笔记阅读感想(精彩20篇)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创作的长篇小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笔记阅读感想,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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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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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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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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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觉得《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章节就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白骨精的诡计。即便是白骨精再狡猾,也一一被他识破。而唐僧却是个人妖不分的老好人,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性命,还把他赶回花果山。不过大家别看孙悟空平日里上跳下窜、大大咧咧,但他对师傅却是忠心耿耿,知恩图报。知道师傅遇险,不计前嫌,出手相救,这怎能不让我喜欢呢?

在品读《西游记》的日子里,我不但享受到了快乐,而且还悟了许多道理:只要齐心协力,再难的事也一定能做好。就像这次我们女子管乐队的同学们参加区里的艺术节比赛,为了取得好成绩,我们个个认真训练,萨克斯、黑管、长笛、号子、还有打击乐器,虽然是不同的乐器,但每位同学都能听从指挥,劲儿往一处使,合奏出了美妙的音章。我还明白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要轻言放弃,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就像我弹钢琴一样,今年暑假我就要考8级了,乐曲的难度加大了,练习的时间延长了。每当我坐在钢琴凳上感觉疲惫、枯燥时,我就暗暗对自己说:不要怕,咬咬牙,坚持下去,就是胜利!我相信有了我的执着和坚持,一定会顺利通过8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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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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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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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文学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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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已经仿佛无法呼吸,他必须找个空旷的地方去呼吸,去思索。

淡淡的西山,已不像夏天雨后那么深蓝,也不像春秋佳日那么爽朗,而是有点发白,好像怕冷似的。

花了两个月,终于把这本书看到结尾部分了,日本人侵略为大背景,从家四世同堂在日本控制下的生活逐渐艰难与人物的思想变化,以及小羊圈几个家庭人物间的关系,生活事迹,以及到后来的悲惨境遇。

小羊圈里的人主要分成两大阵营,为日本人做事,认日本人为爹的冠晓荷、大赤包、招弟一家,以祁家为代表的既不为日本人做事,受日本人欺负却没有勇气反抗的几个家子随着战争的推延,日本人从精神上、物质上慢慢地把小羊圈的人民消磨殆尽。

在这些人物当中,有心地善良,为人处事谨慎,热心帮助邻居的李四爷,安安分分的韵梅。

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的,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小说的开头到中间,给人以无比的愤恨和同情老实安分的小羊圈人被汉奸和日本人折磨的有的家破人亡,有的挨饿受冻,把读者带入其中,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如一杯清凉的泉水解夏日干咳的喉咙快意恩仇,汉奸们相互明争暗斗,把大吃包一家赶尽杀绝,最后好齐家三少大,如大侠般出现,把蓝东阳和胖菊子折磨,把照弟解决掉,日本人投降,北平城重新升起初升的太阳。

安慰读者,就像一场完美的结局,尽管中途波折太多,特定的历史时期反映了特定的人民的生存状况,揭露了日本侵略者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老舍的作品最让我有感受的是散文《母亲》任劳任怨,善良慈祥,理解儿子,作为农民的儿子,我更能深刻体会到农民的母亲是生活是怎样的辛苦劳累,心地是怎样的纯朴,善良。老舍的母亲所具有的品格是千千万万农民妇女那时的缩影,是中国农村妇女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高尚的品格,纯朴,善良,无私奉献,慈祥、同情与爱,可是往往做到完全或是哪怕有一天让她过上好日子,而回头时发现他头发斑白,身体瘦弱,渐行渐远。

《母亲》从我小时候、去上学、工作三方面时段来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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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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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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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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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红楼梦》实在是梦一场。打开《红楼梦》,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悲凉。她,让我深深震撼。一对柳叶眉,一双碎星眸,我隐约感到她娇弱的喘息,脑中浮现出她伤感的容颜。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弯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的过了。”他,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书中主人公之一——贾宝玉。宝黛二人在我看来都是浪漫柔情的人,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宝玉与宝钗成亲,黛玉闻讯吐血而亡。而当贾宝玉掀起大红流苏盖头才知不是意中人黛玉时,悲痛欲绝,一气之下出家当了和尚。

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果真是噩梦一场。玉体易损,红颜易老。前途未知,不如早点放下恩恩怨怨,温一壶酒,沏一杯茶,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生就像《红楼梦》,到头来也可能只是万念俱空。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正如故事里家族的兴衰一样,我们只有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尽自己最大努力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过去成为遗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故事中的贾府里山珍海味,琳琅满目,让人羡慕不已,都说贾宝玉生在了这富贵温柔乡中,可也正是这“温柔乡”断送了他的一生。可想而知,这荣华富贵也是一把利刃。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争名逐利之事屡见不鲜,都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这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做人做事,只有不忘初心,才方能始终。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画满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红楼梦》写情,却给了世人许多道理,今日看来,用三年时间邂逅一本《红楼梦》,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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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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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咳咳,一听便是很有深度的作者。

文章一开头以一只类似于鲸鱼的“怪兽”为开头,使得坐船的人群人心惶惶。然而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却不惧危险。要将谜底揭开,忠心的仆人康塞尔也一直伴随左右。后来船还是被撞翻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被一位不明国籍的尼摩船长所救,在船上,教授先生完成了他的研究,并增长了学识,还认识了一位擅长捕鱼的加拿大人。后来阿龙纳斯先生,康塞尔和加拿大人,决定逃出这艘船——鹦鹉螺号,谁知遭遇险境,还好三人成功逃出。

对于文中的人物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和他的船员都充满着神秘的气息。文章到最后还是没有交代尼摩船长来自哪一个国家,为什么对军舰有着如此深的仇恨。宁可自我毁亡。但是文尾对于尼摩船长看着那照片的表情,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位表面冷酷无情,无血无肉的冷酷船长,在深深的心底还是有着赤子般的跳动的心。

文章通过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向我们显示了人们反压迫的力量,那是一种骇人的力量,我个人觉得文章通过加拿大人间接性的告诉了我们这种反压迫的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于爱的渴望,对于家人的思念,对于爱的尊重与信仰。但是我觉得作者也不忘揭示下自私的想法,记得文中这样写到过:加拿大人想这么多的珍珠,无法带到陆地上,而是在海中,那要他们有什么用?

同是海底那美丽的“奇观”,也同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章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在探索着神秘的海底。有巨大的乌贼,神奇的海底猎场,等等等等。海底是一个神秘而又诱人的奇境,但是它又无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警告人们不许轻易接近它。

《海底两万里》在向我们介绍海洋的时候也在告诉人们这其中的个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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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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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爱情,这爱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whore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爱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whore,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爱情宁愿改变自己,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爱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只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而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naked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写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非常高尚,虽然写whore,但写得非常干净,也非常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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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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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后修得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可大家可曾想过,孙悟空是否满意这个结局?

有人会说当然满意,最初就想上天庭谋个长生不老,取经归来被封为佛,有何不妥?可是,我认为是个悲剧。孙悟空从始至终都在被别人操控着,只因当时大闹天宫失败,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要按照事先为他规划好的去往“西天取经”,找这个理由让他出来,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可以摆脱束缚从而成佛。不过,孙悟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取经的意义何在,取完经后又该做什么,他如何满意这个结局?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故事。孙悟空被唐僧赶走后,六耳猕猴随之到来将唐僧的通关文牒拿走,目的就是要取代孙悟空的位置自己去西天取经,然后,像他一样位列仙班,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最后计划失败死于孙悟空的手里。我们为何不想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孙悟空吗?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处罚结果仅仅是封于五行山下五百年而不是被如来打得形神俱灭,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从石猴降临到拜师学艺再到大闹天宫、五行山被困、西天取经、功满成佛,其实都是佛教最高统治者如来一手策划的,目的是扩大佛教的势力范围,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六耳猕猴的出现,打乱了如来的计划,如来佛又如何能容忍有人中途破坏他的宏伟蓝图呢?六耳猕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了,结局只能是消失。

孙悟空知道是个悲剧,为何却不在中途反抗呢?我想,孙悟空是不能也不敢反抗,一是被打怕了,五百年的束缚已经把他的斗志消磨殆尽,如果再敢反抗终究会被消灭;二是如来佛让他功德圆满成佛成仙的承诺使得孙悟空已经臣服于权势虚荣之下,孙悟空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走下去,如果再有反抗,五百年的道行不仅毁于一旦,更有可能被打的万劫不复,他的怨念只能积累在心中。

我想孙悟空在成佛后会回到花果山,因为他需要时间去调节自己,或者受不了成佛后的痛苦,再次反抗天庭。孙悟空的悲哀就在于在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之下,磨灭了反抗统治的意志,屈服在了统治者脚下。

我们的美好生活是靠着一大批有着坚强信念的人,面对压迫,面对诱惑,始终不忘初心,坚决同反动统治斗争到底,才有了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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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感想

全文共 3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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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是一部既极富有传奇色彩的历史演义小说。当我初次翻阅这本书时,里面曲折的情节,血性的人物,丰富的内容,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动乱的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与特点。如果说红楼梦是柔情似水,那么三国必是刚柔并济的。

两耳垂肩,不仅说明刘备的外貌与众不同,更是暗示他日后必有所作为。我想两耳垂肩之人也是个有福之人,说明刘备不会这么轻易地被人害死。当我读到他被蔡瑁追杀到檀溪边时,也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谁知戏剧性的一面出现了,的卢马居然纵身一跃,神奇般地不仅保护了刘备,更是让刘备遇到了贵人。这是天意啊。正如司马懿父子眼看就要被大火烧死,老天偏偏下了一场大雨,让他乘机逃脱掉了。可见他命不该绝。此时暗示着蜀汉终将逃不了灭亡的命运。而此时的曹睿对于司马徽来说,杀了他等于捏死一只蚂蚁。所以后来曹睿听了谗言,对司马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更促使了司马徽篡夺他的皇位。一开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来的曹丕逼献帝退位,也给他做了榜样。每一个有雄心的人,都想日后能有所作为,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匍匐在他的脚下。每一个有才能的人,都希望得到君主的重用。就连庞统这样一个具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也如此。如果他不是这样急切,有怎会疏忽敌人的埋伏,我想作为一个有军事才能的人来说,他不可能不知道地处险境最易受到袭击。正如诸葛亮所说,不了解天文地理的是庸才。而他绝不是个庸才,他只是一心想向别人证明自己。如果他还活着,蜀汉的结局恐怕要改写了。

每个人的经历都是这么的传奇,三国中最具有神奇色彩的要属诸葛亮了。飘飘然有神仙之貌的他第一次用兵就令关羽等人十分佩服,这也暗示诸葛亮最擅长用火攻。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火烧藤甲兵等。他能在自己进中原之前布好八阵图,日后困住陆逊。要不是黄彦昌指点陆逊,恐怕他到死都在琢磨怎么出去呢。一个八阵图相当于十万精兵,诸葛亮估计是神仙转世了,可是天妒英才啊。依我看庞统没有他那么旷然,司马懿没有他那么用兵如神,周瑜就更别说了。每一个想急于成功的人,往往更会有破绽。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怎么测不出蜀汉的结局呢?他一死,蜀汉必将灭亡,那刘禅就是一个摆设,成天就知吃喝玩乐,被黄皓哄得团团转,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也难怪刘备最后会叫诸葛亮取代他了。而诸葛亮担心老是这么拖下去,不能完成国家大业。他呕心沥血,以至于积劳成疾。又因急于统一蜀汉,也促使他病逝。诸葛亮如果真篡夺了皇位,那他先前的功绩估计全部被抹得一干二净了,因为人言是可怕的,足以毁了人的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用来形容他再也不为过了。

三国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关于用兵的描写,里面的出其不意,掌握敌人的一动一态,兵法的虚虚实实,再随着谜团逐渐被揭开,我就像身临其境般,享受着里面的乐趣。那些计策又是如此的巧妙,使敌人不攻自破。这更是一场心理的较量,诸葛亮的空城计着实让我佩服,临危不乱,从容不迫,这是我们现代人处事时应当学习的地方。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F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和2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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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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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这个学期我们班开展了读书活动,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彩图注音版的《西游记》,我很喜欢书里的故事情节和主人公。

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和他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做成任何事情都不容易,要有毅力,有信心和恒心,还要注重学习,掌握真本事,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不放弃,知难而进,向着目标勇敢前进,就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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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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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我很感动。

故事讲的是虎皮猫的耳朵听不见声音,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上,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可以治好虎皮猫的耳朵。笑猫在找兔耳朵草的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差点连性命都丢掉了,终于找到了兔耳朵草并治好了虎皮猫的耳朵。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做什么事要有爱心、有恒心。只要有爱心、有恒心就会有奇迹出现。正如笑猫说的∶”只要心中有爱,就会有强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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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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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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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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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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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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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天地的父子情——《父与子》这本书,真实完整的向我们刻画描述了一幅幅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在一起的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画面。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的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些日子很短暂,但却永远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让我们流连往返。

虽然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文字,但却让我们一看便懂:懂得父亲对儿子那种一起玩一起乐的友谊与快乐;懂得父亲与儿子那种可以用心灵沟通的美好状态;也懂得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爱子情深;更懂得作者想要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内心深处的爱子情怀……这是一个粗心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一丝不苟;这是一个贪玩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严谨认真;这是一个深爱着孩子的父亲,但他却不会像其他父亲那样逼迫孩子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又正如我们所说,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的儿子也是一个真实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多许伤感,又有更多复杂的感受交织着我的心:这个结局虽然让我感觉不够完美,但却又很真实;虽然让我感觉有些伤感,但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任何事物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上天总要让它在完美的情况下掺杂着些许瑕疵。我似乎看到了卜劳恩为了反对法西斯在监狱里那绝望而又坚定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永远的东西,这东西叫希望,永远的希望。

虽然真实的父与子走了,但我们心中的父与子却永远留在心中。那是永远的父与子,那是永远的父爱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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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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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掌童话》是一本精彩的童话选集,内容丰富,情节生动。我看了其中一个故事,名叫"紫色花小鹿".

这个故事讲的是小刺猬去森林里采蘑菇,路上他跟紫色花姑娘、柳树公公问过好。他边走边采蘑菇,采着采着,忽然,他迷路了。正在着急的时候,看见住在榕树下的老奶奶。他向老奶奶讲述了自己一路上的经过,老奶奶告诉他要找的是紫色花小路,先左转,再直走。他按照老奶奶的指引,很快回到了家。

读了这篇故事,我觉得书中小刺猬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懂得了要做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家长寄语:

今天的付出,一定能在明天得到回报,有了信心、决心、恒心再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奋斗,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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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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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放寒假回家第二天就去图书馆借了三本书,分别是《四世同堂》《小二黑结婚》《子夜》。这是他们的寒假作业中的一部分,要读这些作品。我闲来无事,就先读了《子夜》。

《子夜》的作者是矛盾,中国文坛的泰斗,上学的时候读过他的《白杨礼赞》《风景谈》,两篇散文感情酣畅淋漓,充满昂扬向上的精神。带着这样的印象读他的长篇小说《子夜》,读了十几页就读不下去了,对人物的讽刺太毒辣了,感觉不真实,也许是带着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恨,对这些人物就不手下留情了,正真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一点过渡都没有。我放弃不读了,觉得难以理解,转向《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作者老舍,被誉为“人民的艺术家”,更是一位语言大师。他在《四世同堂》里塑造的人物形象都太逼真了,语言动作神态都呼之欲出,就是从书本里走出来的老北京普通人。祁老爷胆小怕事,但要维护家长的形象,瑞宣有文化有思想又软弱隐忍,其他形象也描摹的栩栩如生。这些形象通过语言体现出来,语言是地道的北京话,读起来饶有趣味。比如北京那些小商小贩吆喝卖东西的话,邻里乡亲唠家常的话,文化人之间交流的话,都符合每一个人的身份,总之很真实很有趣。读完感觉出作者对这些生活在底层人的同情。

一个作家的写作语言太重要了,它直接关系到能不能吸引读者看下去,如果读了三页就读不下去的话,只能说作者和读者无缘了,就像我无法读矛盾的《子夜》一样,我与矛盾无缘了。可能读者与作者也是有某种联系的,比如老舍出生在北京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生活在贫穷中,我出生在农村,生活也贫穷,这种关联导致我读起来毫不费力,尤其是老舍对贫穷的描写,真的是入木三分。相反,矛盾的《子夜》描述的是资本家的事,离我的生活很远,所以读不下去,不过我还是感觉语言没有吸引力,题材方面是次要原因。我觉得老舍比矛盾在语言上厉害多了,当然也许各具特色,没有可比性,可是我就是读不下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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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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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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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传》阅读体会感想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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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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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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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该吃饭了。香喷喷饭上来了。可还是不见儿子。妈妈就着急了。妈妈就让爸爸去找儿子。爸爸在房间里发现了儿子。原先儿子在看书。

爸爸就让儿子去吃饭,儿子极不情愿的离开了。爸爸看了下书,就感觉这本是很好看。就趴下来看了。妈妈问儿子:“爸爸去呢了?”儿子摇摇头的说:“不明白。”儿子就去找爸爸了。儿子看到爸爸和自我一样在看书。儿子就生气了。就叫爸爸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子心永远在一齐。就像这幅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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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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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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