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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兔捣药的历史典故【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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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削地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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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景帝也像文帝一样,采用休养生息的政策,决心把国家治理好。景帝当太子的时候,有个管家的官员叫晁错(音cháoAcuò),才能挺不错,大家把他叫做“智囊”,汉景帝即位以后,把他提升为御史大夫。

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但是同时又有二十二个诸侯国。这些诸侯都是汉高祖的子孙,也就是所谓同姓王。到了汉景帝那时候,诸侯的势力很大,土地又多,像齐国有七十多座城,吴国有五十多座城,楚国有四十多座城。有些诸侯不受朝廷的约束,特别是吴王刘濞(音bì),更是骄横。他的封国靠海,还有铜矿,自己煮盐采铜,跟汉皇帝一样富有。他自己从来不到长安朝见皇帝,简直使吴国成为一个独立王国。

晁错眼看这样下去,对巩固中央集权不利,就对汉景帝说:“吴王一直不来朝见,按理早该把他办罪。先帝(指文帝)在世时对他很宽大,他反倒越来越狂妄自大。他还私自开铜山铸钱,煮海水产盐,招兵买马,准备叛乱。不如趁早削减他们的封地。”

汉景帝还有点犹豫,说:“好是好,只怕削地会激起他们造反。

晁错说:“诸侯存心造反的话,削地要反,不削地将来也要造反。现在造反,祸患还小;将来他们势力雄厚了,再反起来,祸患就更大了。”

汉景帝觉得晁错的话很有道理,决心削减诸侯的封地。诸侯大多不是荒淫无度,就是横行不法,要抓住他们的罪恶,作为削减封地的理由,还不容易!过了不久,有的被削去一个郡,有的被削掉几个县。

晁错的父亲听到这个消息,从家乡颍川(今河南禹县)特地赶了出来。他对晁错说:“你当了御史大夫,地位已经够高的了。怎么不安分守己,硬管闲事?你想想,诸侯王都是皇室的骨肉至亲,你管得着?你把他们的封地削了,他们哪一个不怨你,恨你,你这样做究竟是为的什么?”

晁错说:“不这样做,皇上就没法行使权力,国家也一定要乱起来。”

他父亲叹了口气说:“你这样做,刘家的天下安定,我们晁家却危险了。我老了,不愿意看到大祸临头。”

晁错又劝了他父亲一阵。可是老人不体贴晁错的心意,回到颍川老家,服毒自杀了。

晁错正跟汉景帝商议要削吴王濞的封地,吴王濞先造起反来了。他打着“惩办奸臣晁错,救护刘氏天下”的幌子。煽动别的诸侯一同起兵叛乱。

公元前154年,吴、楚、赵、胶西、胶东、甾川(甾音zī)、济南等七个诸侯王发动叛乱。历史上称为“七国之乱”。

叛军声势很大,汉景帝有点吓了。他想起汉文帝临终的嘱咐,拜善于治军的周亚夫为太尉,统率三十六名将军去讨伐叛军。

那时候,朝廷上有个妒忌晁错的人就说七国发兵完全是晁错引起的。他劝汉景帝说:“只要答应七国的要求,杀了晁错,免了诸候起兵的罪,恢复他们原来的封地,他们就会撤兵回去。”

汉景帝听信了这番话,说:“如果他们真能够撤兵,我又何必舍不得晁错一个人呢。”

接着,就有一批大臣上奏章弹劾晁错,说他大逆不道,应该腰斩。汉景帝为了保住自己的皇位,竟昧着良心,批准了这个奏章。

一天,中尉来到晁错家,传达皇帝的命令,要他上朝议事。晁错还完全蒙在鼓里,立刻穿上朝服,跟着中尉上车走了。

车马经过长安东市,中尉忽然拿出诏书,要晁错下车听诏。中尉宣布了汉景帝的命令,后面一群武士就一拥而上,把晁错绑起来。这个一心想维护汉家天下的晁错,竟这样莫名其妙地被腰斩了。

汉景帝杀了晁错,派人下诏书要七国退兵。这时候吴王濞已经打了几个胜仗,夺得了不少地盘。他听说要他拜受汉景帝的诏书,冷笑说:“现在我也是个皇帝,为什么要下拜?”

汉军营里有个官员名叫邓公,到长安向景帝报告军事情况。汉景帝问他说:“你从军营里来,知不知道晁错已经死了?

吴楚愿不愿意退兵?”

邓公说:“吴王为了造反已经准备了几十年了。这次借削地的因头发兵,哪里是为了晁错呢?陛下把晁错错杀了,恐怕以后谁也不敢替朝廷出主意了。”

汉景帝这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但后悔已来不及。亏得周亚夫很能用兵。他先不跟吴、楚两国的叛军正面作战,却派一队轻骑兵抄了他们的后路,断绝了叛军的粮道。吴、楚两国军队没有粮食,自己先乱起来。周亚夫才发动精兵出击,把吴、楚两国的兵马打得一败涂地。

吴、楚两国是带头叛乱的,两国一败,其余五个国家也很快地垮了。不到三个月时间,汉军就把七国的叛乱平定了。

汉景帝平定了叛乱,虽然仍旧封了七国的后代继承王位,但是打那以后,诸侯王只能在自己的封国里征收租税,不许干预地方的行政,权力大大削弱,汉朝的中央政权才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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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九门提督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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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步军统领衙门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是京师卫戎部队。掌京城守卫、稽查、门禁、巡夜、禁令、保甲、缉捕、审理案件、监禁人犯、发信号炮等要职。

为什么叫九门提督呢?

九门

九门指的是东边的东直门、朝阳门;西边的西直门和阜成门;北边的德胜门、安定门;南边的崇文门、正阳门(前门)和宣武门。统称"内九"、"内城"。而九门提督权力可不小相当於卫戍区司令,就是掌管内城的负责人。

以前的九门提督衙门就设在崇文门里头,辛亥革命後仍沿用,1924年其职权归京师督察厅。北京城有“内九外七皇城四”的说法,内城九门比较重要也各自有各自的用途。用老北京的话儿来说,叫做“九门走九车”。

“九门提督”是管哪九门?

1.朝阳门:走粮车。

过去没有铁路交通,南方出产的粮食往北京调运必须走通惠河,通过水路运到北京东边的通州(就是现在的通县)。粮食到了通州以後再装车进城,进城走的就是朝阳门。所以,朝阳门的城门洞顶上刻着一个谷穗儿,粮食进了朝阳门就存放在附近的粮仓之中。现在朝阳门内的地名还有“禄米仓”、 “海运仓”、“新太仓”等,那都是当年存放粮食的仓库。

2.崇文门:走酒车。

崇文门又名哈德门,城外是酒道,当年的美酒佳酿大多是从河北涿州等地运来,进北京自然要走南路。运酒的车先进了外城的左安门,再到崇文门上税。清朝那时候京城卖酒的招牌得写“南路烧酒”,意思就是说,:我上过税了,我的酒不是盗版。

清末的杨柳青年画,有一幅叫做《秋江晚渡》。它的画面上画着酒幌,上面写着“南路”、“于酒”等字样,反映的就是这种全民纳税的良好风尚。以前的崇文门外,东北方向有一只铁龟造型很是古朴,据说这一段儿护城河的桥下有一个海眼,於是人们就用一只乌龟来镇住海眼,保护北京城的平安。

3.正阳门:走“龙车”。

正阳门位於内城南垣的正中是皇帝专用的,皇上每年两次出正阳门,一次是冬季到天坛祭天,另一次是惊蛰到先农坛去耕地。这两次出行,都是要走正阳门。

4.宣武门:走囚车。

因为刑场设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犯人经刑部审核确定,从宣武门出去在菜市口问斩。宣武门的城门洞顶上刻着三个大字儿:“後悔迟”。菜市口是北京的闹市,从南方各省来的人过卢沟桥进广安门,再进入北京内城大都要经过这里。菜市口没有什麽固定的地方作刑场,一般都是在菜市口路北的商户或者药店门口,设下监斩官的坐案。

5.阜城门:走煤车。

因为北京西面的门头沟一带是产煤之地,北京城所用的煤全是打那边儿运过来的。门头沟的煤要进北京,最近的门儿就是阜城门。老阜城门的门洞顶上刻了一朵梅花,颇有画意。梅与煤同音,这就表示这个地方走煤车的意思。

6.西直门:走水车。

西直门的城门洞上面刻着水的波纹。过去的皇帝不喝城里的水专门喝玉泉山的水,乾隆皇帝曾夸北京玉泉山的泉是天下第一泉。

7.德胜门:走兵车。

北方按星宿属玄武

玄武主刀兵,所以出兵打仗一般从北门出城。德胜门东边的城墙上放着一尊炮,不过这炮不是打仗用的是报时用的。每日午时,德胜门和宣武门同时一声火炮,城内的老百姓听炮对时。德胜门瓮城内的珍品,应当要数立在中间的一座碑亭,亭中矗立着一座高大石碑,镌有乾隆帝六十二岁时(1797年)的御制诗。

8.安定门:走粪车

北京的说法是兵车回城走安定门 — 出兵得胜。收兵呢,自然安定了!那要是打了败仗呢?打败仗也得回安定门。这次没胜,下次再安定也不迟。还有种说法:清朝八旗精兵全扎营在安定门,所以回兵走这里,实际上压根儿就不是那麽回事儿!

清朝在北京实行的是旗、民分城制。

八旗分为满八旗、蒙八旗和汉八旗:一共是是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和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八旗官兵及其家属进驻北京以後,清廷下令圈占内城的房舍给旗人居住。

以前在内城的汉民、回民等一律搬到外城居住

内城以皇城为中心,由八旗分立四角八方 — 两黄旗居北:镶黄旗驻安定门内,正黄旗驻德胜门内;两白旗居东: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白旗驻东直门内;两红旗居西:镶红旗驻阜成门内,正红旗驻西直门内;两蓝旗居南:镶蓝旗驻宣武门内,正蓝旗驻祟文门内。

那儿用得着收兵全走安定门啊?实际上,安定门走的是粪车,因为以前地坛附近是北京主要的粪场。之所以说成兵车回城,其实是一种名称的雅化,就跟臭皮胡同改成受壁胡同、臭皮厂改成寿比胡同、牛蹄胡同改成留题胡同、粪厂大院改成奋章大院是一个意思。

9.东直门:走砖瓦、木材车。

过去的砖窑都设在东直门外,从南方运来的木材也从东直门进城。实际上,东直门不仅仅只是走砖瓦木、材车,它走各种各样的车,要是硬给起个名字,那就是东直门走百姓车。

最早的东直门大街其实是现在的东直门外小街,整条大街大概有三里多长地上铺的是石板路,一共有一百五十多家买卖铺子,过了冰窖口,茶米油盐酱醋茶,只要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无论是吃的、用的,都可以在这条街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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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军长征与茅台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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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6月16日,红军不战而占领了仁怀县城和茅台渡口。红军将士有幸享用了历史悠久的茅台酒。早在1915年,茅台酒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奖,从而扬名天下。但是,解放后,茅台酒定为国酒,却是因红军长征路过茅台,曾以茅台酒解乏、治伤,茅台酒支援了红军,加之品质上乘,为周恩来所钟爱。80年代以后,许多老红军在所写的回忆录中,对茅台酒仍然记忆犹新。

聂荣臻元帅回忆:“在茅台休息的时候,为了欣赏一下举世闻名的茅台酒,我和罗瑞卿同志叫警卫员去买些来尝尝。酒刚买来,敌机就来轰炸。于是,我们又赶紧转移。”

成访吾将军回忆到:“茅台镇是茅台酒的家乡,紧靠赤水河边,有好几个酒厂和作坊。政治部出了布告,不让人进入这些私人企业,门都关着。大家从门缝里看,见有一些很大的木桶和成排的水缸。酒香扑鼻而来,熏人欲醉。地主豪绅家都有很多大缸盛着茅台酒,有的还密封着,大概是多年的陈酒。我们有些人本来喜欢喝几杯,但军情紧急,不敢多饮,主要是弄来擦脚,恢复行路的疲劳,而茅台酒擦脚确有奇效,大家莫不称赞。”

曾三将军回忆:“在长征路上,我深深感到脚的重要。道理很简单:长征是要走路的,没有脚就不能行军,没有脚就不能战斗。大家不是听说过‘红军过茅台,用酒洗双脚’的故事吗?,这不是假的,因为用酒擦洗是最好的保护脚的办法。”

耿飚将军回忆:“这里是举世闻名的茅台酒的产地,到处是烧锅酒坊,空气中弥漫着一阵阵醇酒的酱香。尽管戎马倥偬,指战员还是向老乡买来茅台酒,会喝酒的组织品尝,不会喝的装在水壶里,行军中用来擦腿搓脚,舒筋活血。”

杨成武将军回忆到:“奉命转移到茅台镇,着名的茅台酒就产在这里。土豪家里坛坛罐罐都盛满了茅台酒。我们把从土豪家里没收来的财物、粮食和茅台酒,除部队留了一些外,全部分给了群众。这时候,我们指战员里会喝酒的,都喝足了瘾,不会喝的,也都装上一壶,留下来洗脚活血,舒舒筋骨。”

萧劲光将军回忆:“茅台镇很小,茅台酒却驰名中外。我们在茅台驻扎了三天,我和一些同志去参观了一家酒厂。有很大的酒池,还有一排排的酒桶。我们品尝了这种名酒,芳香甘甜,沁人心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有些同志还买了些,用水壶装着,留在路上擦脚解乏。”

当时,国民党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污蔑红军在茅台酒的酿酒池里洗脚。时任国民参议员的黄炎培先生,嘲笑国民党反动派的无知,挥笔写下一首《茅台酒》:

喧传有客过茅台,

酿酒池里洗脚来。

是真是假吾不管,

天寒且饮三两杯。

1945年,应毛泽东主席的邀请,黄炎培等人去延安访问。他把这首诗抄给毛泽东、周恩来和陈毅看,受到大家赞扬。解放以后,黄炎培先生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1952年,黄炎培先生来到南京,上海市市长陈毅前去会晤,并设宴款待。席间,饮茅台酒。陈毅提起旧话,赞佩黄先生当年仗义执言,难能可贵,退席成诗两首: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万里长征洗脚来。

深谢诗章传韵事,

雪压江南饮几杯。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为有嘉宾冒雪来。

服务人民数十载,

共祝胜利饮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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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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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曹操为了统一中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招兵买马,积草囤粮,千方百计拉拢人才。

曹操手下有两个谋士,分别是毛蚧和苟彧。一天,他们为曹操提了两条建议。其一,要利用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这叫“挟天子,令诸侯”;其二,要重视耕种,开荒种田,广积粮。曹操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接受了这两条建议。于是,经过仔细筹划,开始实施。

他首先打听到汉献帝的下落,然后亲自去朝见皇帝,把皇帝接到许昌,他自封为大将军,开始了他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第一条措施实施了,曹操心中很是高兴,士兵的士气也很高涨。曹操开始实施第二条措施,解决粮食的问题。他派人起草并颁布了“屯田令”,同时,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实行军屯。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不准践踏禾苗,若违犯,就按军法处治。

一次,正是麦熟时节,曹操带兵出征,任务紧急,队伍行军急速。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不敢收割庄稼。曹操得知后,就传下军令,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曹操骑着马,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战马受惊,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当曹操用力将马 住停下来时,低头一看,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于是,曹操赶紧跳下马,对主管法令的官说:“我的马将麦子踩坏,违犯了禁令,请求按军法议罪。”主管法令的官说:“将军是一军的主帅,怎能议罪?”曹操又说:“我自己制定的法令,我违犯了不治罪,怎么能够服众?”主管法令的官又说:“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您是一军的主帅,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而是出于意外,我看就不必议罪了。”曹操听了,略略沉思一会儿,说道:“既然这样,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说完,他脱下帽子,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用力掷在地上说道:“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很快在全军传开了。全军上下,个个敬畏,人人遵守军令,无一敢违犯。当时,在曹操的屯田基地——许昌,军民共同发展农业,保护庄稼,这样,使被战乱破坏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与发展起来。这为曹操打败群雄,统一北方,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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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孔雀公主与傣族王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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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年前,奔流不息的澜沧江边,盛开着101朵花;茫茫的大森林里,有101个国家。在这101个国家中,最美丽、最富饶和治理得最好的是勐董板,即人人都向往的孔雀国。据说,孔雀国位于茫茫森林边缘,那里的山最绿,水最清,花最清,花最香,人也长得最漂亮,并且每个人都有一件孔雀羽衣,穿在身上便可以飞,在这个国家里,人人有事做,个个有饭吃,没有吵架,没有盗窃大人知书达理,小孩天真活泼,村村寨寨和睦相处,官家百姓都以善待人,这样美的地方,谁不称赞,谁不喜欢,谁不向往!

孔雀国王和孔雀王后是两位慈祥的老人,他们共同生育一七个女儿,被称为孔雀七公主。孔雀七公主长得一模一样,每隔七天,她们便要告示别父母,飞到金湖里洗一次澡。金湖坐落在茫茫森林里,隐藏在绿色群山之间,湖的上空云雾缭绕,在阳光照耀下金光闪闪,湖面宽阔无比,一片碧波,像一面镶着宝石的明镜,倒映着蓝天白云和四周的鲜花绿叶,孔雀七公主每次飞到这金湖里洗澡,都十分快乐,总想多玩一阵,但又担心父王母后挂念,不得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一天,她们照例来到金湖里,七姐妹游呀游呀一会儿潜力入水底,一会儿浮出水面,一会儿相互泼水,一会儿相互追逐,玩得十分开心,差点儿忘了回家,当她们想起父母正在焦急等待,急忙近回岸边穿衣时,最小的妹妹孔雀七公主南穆娜的羽衣却不见了!她们找遍了周围的草地,也找不到。这是怎么回事呀,茫茫森林无人迹,难道是天神盗走了?孔雀七公主哪里知道,盗走羽衣的不是天神,而是勐板加王子召树屯。召树屯王子七天前带领随从到森林里打猎,为追逐一只金鹿来到这碧波荡漾的金湖边,看见孔雀七公主正在金湖里洗澡,那美丽的身影、花一样的笑容,深深地迷住了他,他一见钟情,爱上了最小的七公主南穆娜,可是,正当他想唱一首情歌表达爱意时,孔雀七公主穿上羽衣飞走了。

王子一片茫然,站在湖边发呆,此时,王子的好朋友神龙看出了他的心思,急忙跑来对他说,“七天以后,孔雀七公主还会再来的。你可以在湖边搭一个树棚,住在那里,耐心等待。等到孔雀七公主再飞来洗澡时,你便悄悄走过去,取走羽衣,这样她便无法飞走,你就有机会表达爱情了。”

王子召树屯按照神龙的安排,搭了个树棚,在里面等了七天七夜。到了第七天早晨,像一道彩虹,孔雀七公主果然又飞来洗澡了!云雾弥漫的金湖立即金黄色光闪闪,七姐妹脱下衣裙像七朵睡莲飘入湖中。王子召树屯想起好朋友神龙的话,悄悄地从树棚里走出来,取走了年纪最小的七公主南穆娜的羽衣,此刻,孔雀七姐妹已经洗完澡,踏上绿茵茵的湖边,六个姐姐已穿好衣服,正在慌慌张张地帮助小妹妹寻找羽衣,王子召树屯的心返而有点不安起来。“不能让她们太着急!”他从容地从树棚里出来,走到七公主南穆娜身边,很有礼貌地作了道歉,说明自已取走羽衣并无恶习意,而是为了表达爱慕之情,南穆娜公主台头一看,见召树屯王子英俊魁梧,容貌像宝石般闪光,心想,:这不是普普通通的人,一定是个有理想,有智慧而又心地善良的青年。不觉一见钟情,也深深地爱上召树屯。于是,两颗纯洁的心碰在一起,两股甘甜的水流在一起,俩人都用明亮的眼睛交流了相互爱慕之情。六个姐姐见小妹妹爱上了召树屯,不知如何是好,更加焦急,一次又一次催促小妹妹快点从召树屯手中接过羽衣,飞回孔雀宫殿。可是,孔雀七公主却一动也不动,微低着头,默默地站着,她已把占燃爱情之火的心,交给了召树屯王子,无法再离开她,六个姐妹明白:善,能使人献出一切财富去帮助他人;爱,能使人产生巨大力量去创造幸福。她们了解小妹妹的心,理解小妹妹的爱。六个姐姐都认为:不能拆散已经交了心的恋人,不能毁掉刚刚建好的花园。于是由大姐姐作主,同意将小妹妹南穆若娜留在召树屯身边。召树屯和南穆若娜立即双手合十,感谢六位姐姐成全了俩的爱情。六个姐姐姐又一次向小妹妹祝福后,挥泪告别,飞回孔雀国去了。

召树屯与孔雀公的结婚大典刚结束,边境便函爆发了战争,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召树屯告别新婚的妻子,带领士兵到前线抗击敌人。临行前,他一再嘱咐妻子:“请多保重,如果感到寂寞孤单时,可回忆我们在金湖边相见的情景,这样,爱神就会飞到身边,给你无限力量与温暖。”孔雀公主牢牢记住丈夫的话。人间既洋溢着幸福,也充满了灾难。当召树屯一离开心爱的妻子,灾难就落在孔雀公主南穆若娜的头上,负责祭祀的摩祜拉在国王面前诌会飞的孔雀以主为“妖女”是她给勐板加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恶毒地说,“只有用孔雀公主的血祭勐板加的神灵,勐板加才会消除灾难。”老国王不明真相,误码听了摩祜拉的谗言,决定忍痛处死自己的儿媳——孔雀公主。这突然降临的灾难,令孔雀公主南穆娜十分伤心,她并不怕死,但决不能被冤枉而死。那么如何才能掊离危险呢?美联社丽善良的孔雀公主在次冷静地思索着。当士兵将她押到刑场时,她猛然想起丈夫临走时的嘱咐:“如果你感到寂寞孤单时,或回忆在金湖边相遇的情景,这样你就会获得无限力量和温暧。”哦,有了!正是在金湖边召树屯取走了羽衣,一想到这里,她立即翩翩起舞,飞离地面,在天空向勐板加的头人和百姓告别之后,便飞回自己的家乡——勐董板孔雀国去了。

打败了入侵的敌人,召树屯王子凯旋归来,一走进宫殿,就听到妻子南穆若娜被诌害的消息,十分悲痛。父王为了安慰他,把全勐板最漂亮的姑娘都召到宫里,任由他挑选一个做一个做妻子。但召树屯一生只爱孔雀公主,不会再娶加外的女人。他决心要去寻找妻子,哪怕孔雀国远在天边,沿途有无数艰难险阻,他也要去。爱情使他产生巨大的力量。召树屯挎上战刀,毅然离开了宫殿,踏上了漫长而又艰辛的寻找爱妻的路途。他走了999天,在神猴和神龙的帮助下,从巨蟒身上越过了能熔化刀剑的黑河,翻过了像风车不断旋着的大风山,终于到达了孔雀公主的家乡——孔雀国。

爱情的力量最终战胜了邪恶势力,失散的夫妻又团圆了。此时,满天彩霞。孔雀国的所有男人都有为纯洁的爱情而欢呼,所有姑娘都为夫妻团圆而起舞。在孔雀国住了一段时间,召树屯便告别岳父岳母和孔雀国的所有臣民,治国有方,勐板加年年风调雨顺,丰衣足食,全勐的百姓都说,这都是美丽善善良的孔雀公主带来的。

从此,傣族人民更加崇拜孔雀,热爱孔雀,把孔雀视为吉祥幸福的象征。由于这一缘故,又派生出一系例习俗:赕佛的时候,教徒们喜欢把朝佛的更多保佑和恩赐;家里添了女儿,你父母亲喜欢起个孔雀的名字,希望女儿的心灵有如孔雀公主一样纯洁;在城镇里,人们常常在主要的街道塑上一尊孔雀公主的雕像,认为吉祥的孔雀会给城镇带来繁荣和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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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孙武演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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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阖闾为王之后,未过三年,就已国富兵强,民心可用。于是,他动了伐楚之意,想拜一位高人为大将。伍子胥向他推荐了齐国人孙武。阖闾听说孙武是一个隐居山林的闲人,便十分扫兴,可伍子胥对他说:“这个孙武精通兵法,有鬼神莫测之妙,只是不愿意四处炫耀,所以不为外人所知。”

阖闾将信将疑地说:“那就把他请来吧。”

孙武来到宫里,阖闾向他请教兵法,孙武并不多说话,只是把随身带来的一个包袱打开,抽出几轴帛书,说道:“这是我写的十三篇兵法,请大王一阅。”

阖闾接过兵书,请伍子胥当堂朗读。伍子胥刚念完一篇,阖闾就拍案叫好,再念一篇,他已经手舞足蹈了,待念到第三篇时,他已经听呆了,连叫好也忘了。

阖闾问孙武:“先生的兵法真是极天地之妙,寡人十分佩服!只是寡人这么小的国家,人微力薄,不知能不能用上先生的兵法?”

孙武自信地回答:“我的兵法可用于大邦,也能用于小国。能用于劲旅,也能用于妇人。”

阖闾问:“妇人也能操戈演阵吗?”

孙武说:“当然可以。”

吴王阖闾命人从后宫挑选了一百八十名宫女,交给孙武演练。孙武向他要了两个平日备受宠爱的妃子,作为左右队长,阖闾也答应了。

第二天一早,一百八十名宫女分做两队,来到校场,一个个身披软甲,头戴战盔,左手持剑,右手握盾。吴王的两个妃子也穿戴整齐,分别站在两队前面。孙武手执令旗,登上将坛。他公布号令:“你们先原地坐好,听到第一通鼓的时候,两队一同跃起立正;听到第二通鼓的时候,左队左转,右队右转;听到三通鼓的时候,人人举剑挺盾,准备迎战。”

孙武说罢,命令擂第一通鼓。

两队宫女有的站起来,有的还坐着,并且打打闹闹嬉笑不止,都觉得这件事很好玩。

孙武严肃地自责道:“约束不明,号令不清,这是将军的错误啊!”

于是,又把三项号令重复了五遍,然后,亲自擂鼓,以振士气。

谁知,这些宫女平日里都散漫惯了,推推搡搡,扭扭捏捏,根本不把孙武的话放在心上。吴王阖闾对伍子胥说:“这回,孙武可要出丑了。”

孙武在将坛上看宫女们前仰后合的样子,十分气愤,他大喝一声:“拿斧来!”随后对身边的执法官说:“三令五申仍不能遵令而行,这是士卒的错误!执法官,按军令,此罪应如何处置?”

执法官回答:“当斩!”

孙武说:“士卒太多,不能都斩,那就处决队长以示惩戒吧。”说完,就下令把吴王的两个爱妃给杀了。

孙武重新回到鼓前,擂响了战鼓。

两队宫女起身立正,秩序整齐,个个精神抖擞,无不严肃认真。

这时,孙武便向吴王阖闾报告说:“队伍已经训练好了,请大王检阅。现在的她们任您选用,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会服从您的命令的。”

可是,吴王阖闾还在想着那两个被杀的妃子,一点情绪也没有了。他说:“算了,我不想检阅了,大家都回去休息吧。”

孙武听了,非常失望,说:“原来大王只喜爱我的兵书,并不想按我兵书上所说的那样去打仗啊。”

吴王仔细思考一番觉得孙武说得对逐渐从伤感的情绪中恢复过来,正式任命孙武为大将军。

孙武后来果真帮助吴王阖闾完成了称霸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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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锦衣卫打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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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锦衣卫,那可是打人的老祖宗。每次挨打的人都要给他们送份厚礼,才能免遭一劫。

有个大臣名叫杨盛,有次顶撞皇帝被罚三十廷杖,一下落在了锦衣卫手里。这本是一件极恐怖的事,偏偏杨盛不信邪,打就打,老子连皇帝都不怕,还怕锦衣卫的棍子?

杨盛的话传到了锦衣卫刘一棍的耳朵里,顿时把他惹恼了。说起刘一棍,那可是鼎鼎大名,被尊称为“棍祖”,只是年岁大了,好多年不出手了,现在棍祖要重操旧业,人们不禁都为杨盛捏把汗。

廷杖定在第二天午时,隔天晚上,棍祖正在磨“棍”,杨盛提着一大一小两个包来了。棍祖微微冷笑,心说你杨盛不是天不怕地不怕么,这不也送钱来了,还是惧怕我的棍子呀!

杨盛和棍祖打声招呼,放下包就走。棍祖先打开那个大包,不看则已,一看气得七窍生烟,原来里面是块大青砖。要知道,棍祖以前是个泥瓦匠,他最怕别人提起他的出身,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叫板吗?

棍祖又打开小包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块豆腐!这不是暗讽他的棍术稀松软蛋吗?

棍祖快被气疯了,可转念一想: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给你送两包礼物。想到这儿,他立刻打点了两个包裹去“回礼”。

棍祖当着杨盛的面先打开了大包,原来还是那块大青砖,只不过换了一张纸包着。杨盛见了,不禁调侃道:“你送我大青砖干吗?我可是读书人出身。”

棍祖看了看四面的墙,笑着说:“都说杨大人十分清廉,看来的确如此。你看你家的砖墙都破败成啥样了,正好我就是泥瓦匠,今天就给你家修补修补。”

杨盛继续嘲讽道:“多谢了,可一块大青砖不够,起码得上千块。”

“不用不用,一块就够了。”棍祖四下看了看,然后抄起门后的顶门杠,照着大青砖就拍打起来。

杨盛知道棍祖这是开始卖弄棍术了,说实话,他过去只是听说锦衣卫的棍术如何了得,却从没亲眼目睹过,今天正好见识见识。

等到打完了,棍祖蹲下身来,解开了包着大青砖的纸。杨盛一看,不禁笑出了声,那块大青砖原封未动地躺在地上,啥事没有。棍祖却不动声色,转身舀来半瓢水倒在大青砖上,顿时“噗”的一声腾起一团砖灰……

天哪,外面包的那层薄纸好好的,里面的大青砖已经被打成了齑粉。这下轮到棍祖调侃了:“把砖灰和和,够溜墙上的砖缝了,这样冬天就不会漏风了。”

旁边围着的人见状,个个吓得魂飞魄散,就连杨盛心里也敲起了鼓,万万没想到棍祖的棍术,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见杨盛隐隐有了怯意,棍祖笑笑说:“别怕别怕,我这还有份礼物送你。”说着把那个小包放在面前,抡起顶门杠就打,“啪啪”声不绝于耳。等到打完解开包裹一看,里面正是那块豆腐。豆腐看上去鲜嫩软滑,一点事没有,可外面包裹的皮革已被打得面目全非。

大伙儿都惊呆了:纸包青砖,里面的青砖被打成齑粉,外面的纸却啥事也没有;皮革包豆腐,豆腐保持原样,外面的皮革却面目全非。这棍祖的棍术已经达到了收放自如的境地!

杨盛这才明白了,如果送上厚礼,就会像打豆腐一样,皮肤虽然伤痕累累,但里面安然无恙;反之就是大青砖,外表毫发未伤,可里面却变成了肉酱。

这不就是在勒索钱财吗?杨盛怒不可遏地指着棍祖狂吼:“滚!老子不怕!”

“好,明天走着瞧!”棍祖恨恨地走了。

第二天午时,棍祖气势汹汹地站在午门外,手里拿着一根黑黢黢的棍子,这可不是一根普通的棍子,是锦衣卫的镇卫之棍,名叫铁棍。

说起铁棍可是大有来历。太行山里有个盘蛇谷,谷里有汪泉水,泉水旁边长着一丛紫檀。蛇喜阴,因而常常缠在紫檀上纳凉,紫檀长时间被蛇箍着,生长极其缓慢,质地坚硬紧密。这棍子就是用紫檀做的,手指一弹发出“当当当”的金属声,故称为铁棍。

杨盛不愧是条汉子,面对棍祖的铁棍,他毫无惧色地趴在地上,棍祖打一下,他叫一声好,可后来到底还是坚持不住,昏死过去了。

棍祖果然手法了得,等打完三十棍后,杨盛外表的皮肤看上去完好如初,可等杨盛的家人把他抬回家,请郎中一检查,发现里面的肉全烂了。所幸郎中医治及时,割下来整整半盆烂肉,这才算把杨盛的命给保住了。

一年后,杨盛的身体才慢慢康复,他暗暗发誓:将来一旦升官,一定要铲除锦衣卫,尤其是棍祖!

这天,杨盛正在书房看书,忽然棍祖派佣人送来一张请柬,打开一看,原来棍祖要过六十大寿,请他三天后去喝寿酒。杨盛火冒三丈,当下撕碎请柬摔在佣人脸上,并让其转告棍祖,想让他去捧场,做梦!

万万没想到的是,三天后,棍祖竟然亲自登门来请杨盛,还一个劲地赔礼道歉。杨盛拗不过情面,只得去喝寿酒。

好家伙,场面真够隆重的,好多文武官员都来捧场。也难怪,谁不惧怕棍祖的淫威,现在正是巴结的好时机。

棍祖亲自搀着杨盛来到主桌的首位,杨盛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地坐下了。众官员见棍祖举动如此反常,心里直犯嘀咕:难道上次打了杨盛后,棍祖后悔了,今天借机赔罪?这不像他的行事风格呀!

寿宴完毕,大伙儿开始展示寿礼,好家伙,珍珠玛瑙古玩字画简直堆成了小山,棍祖脸上乐开了花。杨盛是最后一个送上寿礼的,他打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面是张宣纸,上面龙飞凤舞地写了两句话,意思是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

说来也可笑,棍祖压根不识字,还一个劲地夸杨盛字写得好,要挂在厅堂里传给子孙。

这时,有个官员想拍棍祖的马屁,就跑到他耳边小声嘀咕,棍祖的脸立马阴沉下来,不过又很快放了晴,他哈哈笑道:“今天请大家来,喝寿酒倒是次要,主要是为大家展示一件宝贝,让大家开开眼。”说完,拍了几下手。

不一会儿,下人推来一个精致的木架子,上面用红绸罩着,棍祖亲自揭开红绸,大伙儿一看:木架上挂着一长溜风干的肉。大伙儿正莫名其妙,棍祖的一番话惊得所有人目瞪口呆。原来这就是上回从杨盛身上割下来的烂肉,特意风干了给大家看。杨盛气得差点当场发作。

五年后,杨盛被升为朝廷重臣。就在圣旨下达的当天晚上,棍祖亲自上门祝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把那些风干的肉也送了回来。

杨盛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棍祖却不慌不忙,说杨盛不仅不应该怨恨他,还得好好谢谢他。

杨盛听了,不禁有些糊涂。

棍祖说,凭他的棍术,连皮革包裹的砖头都能打成齑粉,要震碎五脏六腑岂不是易如反掌?而杨盛只是肉被打烂了,内脏一点没伤,这还不是因为他念在杨盛祖上对他家有恩,因而棍下留情!

杨盛想了想,又问道:“既然棍下留情了,为什么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那些风干的肉?这不是羞辱我吗?”

棍祖哈哈大笑:“错了,我这可是在为你扬名立万,好酒也怕巷子深呀!我这一展示,大伙儿都知道你是一个刚直不阿的诤臣,要不你能升迁得这么快?”

杨盛琢磨了一会儿,还真是这么回事。看来,这打人的学问还真是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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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杞人忧天的典故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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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杞国有一个人,胆子很小,而且有点神经质,他常常会想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万一哪一天,天塌了下来,那该怎么办啊?到时岂不是要被活活压死吗?

从此以后,他整天担心天会塌下来,自己没有地方安身,他越想越觉得危险,越想越觉得可怕,因此愁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

朋友们看他这样忧愁,整日精神委靡,很为他担心,就去开导他说:“天不会那么容易就塌下来的,即使天真的塌下来了,也不是你一个人担心就能解决的啊!何况,天不过是由很厚的气体聚积而成的,没有一个地方没有气。你一举一动,一呼一吸,从早到晚都生活在大气之中。放心,天不会塌下来的。”

杞人听了朋友的话,又说:“如果天真的是大气组成,那么太阳、月亮和星星不是会掉下来吗?”朋友说:“太阳、月亮和星星,也都是由会发光的气体积聚而成的。即使掉下来,也不可能把人打伤。”

朋友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去,仍然在为这个问题担忧。他一会儿担心天会塌下来,一会儿又担心太阳、月亮和星星会掉下来。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天没有塌,日月星辰也好好地挂在天上,但他仍然在为此担忧。后来,他因忧虑过度而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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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一线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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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在多少年前,诸暨有个年轻人,名叫石娃。他既聪明又健壮,不但是种田能手,还是个手艺出众的石匠。每天早晚,他总是带着榔头、凿子,招呼村里的青年们一起,到山上去打凿岩石。不管春夏秋冬,不论风霜雨雪,一天也没有间断过。慢慢地他把村边的山头都有变得玲珑俊秀,景色特别美丽。

石娃住的村子里,有个姑娘名叫花妹。花长得像一朵刚开放的牡丹。她心灵手巧,绣花绣得好极了,没有一个姑娘能赶上她的,每天,花妹和村里的姑娘们一道,坐在窗口绣花,绣呀绣呀,她们把所有美丽的花朵都绣在锦上,再把这些美丽的锦绣做成衣裳穿,大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花妹还会唱歌,只要她开口一唱,花儿就会开放,鸟儿就会飞舞,村里的男女老少都有会欢笑。石娃在山上凿石头,听到她的歌声,颈头更大了。

石娃爱着花妹,花妹喜欢石娃,他俩有一个共同的心愿;一定要等到石娃把山上的石头都凿完。等到花妹把四季的花朵都绣完,到这时候,他俩才成亲。全村人都喜欢花妹和石娃,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好日子终于盼到了,这一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石娃凿完最后一块石头,花妹也绣完最后一根丝线,他俩双双跑到村外的小溪边。花妹撒开自己的辫子,让清清的泉水冲洗着长发。花妹的长发浸在水中,溪水就打起漩涡来了,“哗啦,哗啦”不住地欢笑;溪边的那棵桃树,见了美丽的花妹,便在树顶上开出一朵特别鲜艳的桃花来。石娃攀上去,摘下桃花,插在花妹第一次挽起的发卷上。月亮当空照,星星眨眼笑,天上的仙女们一个个都探头张望,谁不羡慕这人间的这一对呀!

站在云头的雷神也看见了;石娃和花妹是那么快活,那么亲密。他越看越眼红,恨恨地想:人间竟有人比我活得快活,那可不成,这样美丽的姑娘应该是属于我的呀!于是他抹了一下黑脸,变成一个粗大的黑脸汉,到地下来了。

花妹打扮好了,和石娃双双地回到村里来,村里人把他俩拥上最美丽的一座小山上,在那里,大家已经给他们盖好了一座新房。全村的男女老少,在山上欢天喜地过了一夜,直到快天亮的时候,才渐渐散了回去。

客人散尽了,石娃和花妹正想进屋去,突然,月亮不见了,乌云压住头顶,只听得从远处滚来一阵可怕的声音,雷神在山头上出现了,雷神嘻皮笑脸地去拉花妹,说道:“美人儿,随我到天上去吧,”花妹又急又气,一伸手“噼啪”打了两记耳光。石娃赶过来。一膀子把他撞得老远。雷神挨了打,怎肯罢休!他眼珠子一转,就是两道闪电,嘴巴一张,就是一声响雷;他袍袖一挥,狂风刮来了,暴雨落下来了。闪电刺得人眼花,响雷震和人耳聋,狂风刮得人站不住脚,暴雨打的人抬不起头。花妹和石娃紧紧依偎着,誓死也不分离!雷神用手在石娃和花妹中间一劈,“忽”地一道青光闪过,山头劈成两半;雷神以吹了一口气,花妹站着的这一半山头,立刻就飞将起来。石娃机灵地纵身一跳,攀住这半边山头上树藤。飞呀,飞呀,愈飞愈快,愈飞愈高。石娃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响,渐渐地,他的头晕了,眼花了,他的双手不知不觉变成了两只翅膀,再也攀不住了。他就用牙紧紧地咬着树藤不放;可是,他的嘴巴也越来越长,越来越尖,越来越硬……最后,这半边山头飞到了杭州灵隐的上空,“轰隆”一声落到地面上,把石娃震得昏晕过去了。

石娃清醒过来,看看自己已变成了一只长嘴巴的鸟儿,觉得很伤心。这时,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一阵歌声,多熟悉的歌声呀!于是,他就展翅飞到山头上,朝四周看看:山上的石刻是自己领头雕的,山上的树木是自己领头栽的,他下就认出来了,这就是从他的家乡飞来的那半边山头呀!他把耳朵贴在岩石上听听,歌声更清晰了,再厚的岩壁也隔不断花妹的歌声呀,花妹一定在这山头底下!石娃听好了一个位置,便在岩石上啄起来,啄了一天,又啄一天,啄得岩石直冒火星。

花娃正在唱歌,忽然隐隐地听到头顶上有“笃,笃”的声音,他屏住呼吸静静地听,一点也不错!声音一声比一声清晰,一声比一声响亮,这一定是石娃在凿石头!花妹高兴极啦!就拔下头上的银钗,对着洞顶发出声响的地方挖起来,他要让石娃少费一点力气,早点把岩石凿穿。这样,石娃上山顶上啄,花妹在山洞里挖,石娃尖喙啄破了,花妹的银钗也磨得只剩短短的一截了。过了不知多少时候,石娃一啄啄到一支银钗,岩石终于啄通啦!一线和煦的阳光射进黑洞,石娃从来这一线缝隙飞进洞里去,在花妹的身边飞了三圈,花妹立刻也变成一只美丽的鸟儿,双双迎着太阳,向天空飞去。

飞呀,飞呀,石娃和花妹冲破蓝天,穿过白云,一直飞到天上。他们找到了雷神,一齐拍拍翅膀冲过去,“笃,笃”两声,把雷神两只铜铃眼都啄瞎了。从此以后,雷神成了个瞎子,只能在天上吼叫,再也不敢到地下来为非作歹了。

至今诸暨城外还有一座“半边山”;从那里飞走的另外半座山,就是现在杭州灵隐寺的“飞来峰”。飞来峰上有个小孔叫“一线天”,那就是当年石娃把花妹救出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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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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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是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他是武帝卫皇后的姐姐少儿和霍仲儒的非婚生子,其舅父卫青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汉朝的大将军。西汉初年,北方匈奴屡为边患。武帝时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的侵略进行反击。元朔六年(前123),年仅18岁的霍去病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他率领800骑兵长途奔袭,斩获匈奴2000余人,战功冠于全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在元狩二年(前121),元狩四年(前119)与匈奴军的战斗中,霍去病显露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共斩俘匈奴10万余人。汉武帝很喜欢这个名将,曾下令给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他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句洋溢着爱国激情的名言,世世代代激励着后人。元狩六年(前117),年仅24岁的霍去病猝然去世。武帝十分痛惜,在自己将来的陵墓茂陵旁边为他修建了一座状如祁连山的坟墓,用以表彰他抗击匈奴的卓著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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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苦肉计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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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kǔ ròu jì

【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吴王阖闾杀了吴王僚,夺得王位。他十分惧怕吴王僚的儿子庆忌为父报仇。庆忌正在卫国扩大势力,准备攻打齐国,夺取王位。

阖闾整日提心吊胆,要大臣伍子胥替他设法除掉庆忌。伍于胥向阖闾推荐了一个智勇双全的勇士,名叫要离。阖闾见要离矮小瘦弱,说道:“庆忌人高马大,勇力过人,如何杀得了他?”要离说:“刺杀庆忌,要靠智不靠力。只要能接近他,事情就好办。”阖闾说:“庆忌对吴国防范最严,怎么能够接近他呢?”要离说:“只要大王砍断我的右臂,杀掉我的妻子,我就能取信于庆忌。”阖闾不肯答应。要离说:“为国亡家,为主残身,我心甘情愿。”

吴都忽然流言四起:阖闾弑君篡位,是无道昏君。吴王下今追查,原来流言是要离散布的。阖闾下令捉了要离和他的妻子,要离当面大骂昏王。阖闾假借追查同谋,未杀要离而只是斩断了他的右臂,把他夫妻二人关进监狱。

几天后,伍子胥让狱卒放松看管,让要离乘机逃出。阖闾听说要离逃跑,就杀了他的妻子。这件事不断传遍吴国,邻近的国家也都知道了。要离逃到卫国,求见庆忌,要求庆忌为他报断臂杀妻之仇,庆忌接纳了他。

要离果然接近了庆忌,他劝说庆忌伐吴。要离成了庆忌的贴身亲信。庆忌乘船向吴国进发,要离乘庆忌没有防备,从背后用矛尽力刺去,刺穿了胸膛。庆忌的卫士要捉拿要离。庆忌说:“敢杀我的也是个勇士,放他走吧!”庆忌因失血过多而死。要离完成了刺杀庆忌的任务,家毁身残,也自刎而死。

典故】亏杀那苦肉计黄盖添粮草。 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

【释义】故意伤害自己的肉体以骗取敌方信任的计策。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欺骗对方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令人满意、掀天动地、香火兄弟、傲然挺立、蝇名蜗利、各如其意、有气无力、偷声细气、层崖峭壁、丰筋多力、......

【年代】古代

【谜语】周瑜打黄盖

【邂逅语】王佐断臂

[历史典故:苦肉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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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药王”孙思邈和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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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孙思邈与传说中神乎其神的龙渊源匪浅,我们常说的“神龙见首不见尾”成语,据说就源自此处,而且很逼真的建筑,来形象地表现这一成语的与药王孙思邈的渊源。

龙王曾帮助药王修成正果?

记得第一站的药王山,到登上药王大殿时,我们已经听说了很多传奇故事。

药王大殿内供奉着自然是药王孙思邈,两边站班的,一如既往的是尉迟敬德和海龙王,神态威武庄重。

就在这里,奇幻的地方出现了,药王塑像身后竟然有个洞,现在已经封锁,不让游客穿行。

据当地人介绍,此洞直通耀州瓷的老瓷场黄堡镇,洞长有40里呢。每逢二月二人们都来药王大殿烧香,烟气竟能从后洞冒出,留下“前洞烧香,后洞冒烟”的民谚。

此洞名叫太玄古洞,也叫“龙穿洞”。

闻此名,便知与龙脱不了干系。

关于此洞的来历,当地人继续给我讲了这样一个传说。

当年药王孙思邈曾在路上遇见龙,给龙诊过病,龙化作老人家前来找他诊治,由于龙得病异常,需要龙显出真形,方能给它治疗。

忽听天空中隐隐约约地响起雷声,龙正要现出真身。药王并不害怕,想起百姓,急忙大声对龙说:“我们这一带的人都没有见过龙。瞧见你的怪模样,会把人们吓坏的!”

于是,龙缩回了头,在云里面说:“那怎么呢?”

药王说:“这样吧,你先想办法到我家里去。”

过了一会儿,乌云徐徐落在了山腰。

孙思邈刚刚走进自己的院子,突然“通”地一声,院中石壁上出现了个大洞,洞中伸出了那个龙头。

龙笑嘻嘻地说:“我从没有人烟的后山山脚穿到了这里,身子都藏在山里面,不会惊吓人们了吧?”

药王急忙开始给它诊病。这时隔壁邻居偷偷看见此情景,这位邻居一直对龙心生好奇,于是找来纸笔,照着龙的模样开始画了起来。

龙喝了药王配制的药后,感觉好了很多。但是,也察觉到隔壁有人偷看,于是,道谢后就飞走了。邻居的画也只画了一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典故据说就来源于此。

后来,龙听说药王孙思邈要在耀州五台山(今药王山)修成正果,它为了报答诊病之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当时治病留在后山的洞中,钻了一孔四十多里长的石洞,帮助药王于农历二月初二赴位成果。

从此,人们为了纪念药王孙思邈,每年二月二药王山,上山赴会朝庙,烧香吊表。太玄古洞还原样保存着,药王与龙的传说也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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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长征路上爬雪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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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过草地,红军长征所经过的地方,环境是那么恶劣,条件是那么艰苦,但就是在这些艰难困苦面前,才更显出了红军战士们的英勇向前,坚韧不拔。在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考验下,所有的红军战士都迸(bèng)发出了最大的力量,向党和国家交上了满分的答卷。

更值得一提的,是广大红军中的干部们,他们为红军革命的胜利,所付出的心血和代价,是永远值得我们铭(mínɡ)记的。上至中央领导,下至班连负责人,他们每一个人,都在想办法让战士们生活得更好一点。

红军爬雪山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在那个时候,死亡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但这件事情却使小战士胡冬生记忆了一辈子,并发誓,要扛起指导员的枪,继续走长征的路!

小战士胡冬生参加红军的时候,只有十六岁。他看到红军队伍从家门口经过时,战士们都穿着军装,戴着军帽,挎着一支支长枪,雄赳赳、气昂昂地迈着整齐的步子,心里十分羡(xiàn)慕。

他立刻找到红军的领导,要求参军,当时,指导员看他虎头虎脑的样子,没嫌他小,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胡冬生这可美了,他想象着自己穿上军装,戴上那缀(zhuì)着一个红五星的军帽,再配上一支长枪,多神气啊!

可是,他刚一当上红军,红军就开始长征了,这下子转移得特别急,连粮食都没怎么带,谁给他发军服和军帽呢?更不用说枪了。

长征途中,跟在红军队伍里的胡冬生,在头上裹了一条毛巾,看着老战士们头上戴着的军帽,心里十分羡慕。

那缀着红五星的八角军帽,像小草在他的心里生了根,越看越痒痒,越看越觉得好看。

他想:长征走得急,来不及做军装。枪支紧张,也不能发枪,但我当了红军,起码应该先发一顶军帽啊!头上裹着一条毛巾,算什么红军呢!没有老红军那么神气。

所以,一路行军,小胡总缠着指导员。

“指导员,没有军装,没有长枪,先给发一顶军帽吧。”

“红军哪能不带枪呢?没有枪怎么打敌人?”

每一次,指导员都耐心地对他说:“小鬼,别着急!以后一定发给你!”

可是,长征以来,行军打仗,那么紧张,生活又是那么艰苦,指导员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和办法给他发军帽、发枪呢?小胡心里暗暗着急,一边打仗,一边惦(diàn)记着神气的军装。

这一天,部队就要爬雪山了。先前准备的粮食早就吃完了,战士们全都饿着肚子前进。宣传队的同志们在队伍中来回穿插,呐喊着鼓舞士气。

“同志们,坚持就是胜利!”

“同志们,翻过这座山,就能休息开饭啦!已经过山的同志们,已经准备了吃的迎接我们啦!”

同志们打起精神,继续爬山,小胡也在战友的鼓励下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不仅饿得头昏眼花,连腿都软了。

加上脚上的鞋也完全破了,走一步掉一下,小胡的双脚被冰雪冻得麻木了。他咬着牙,想着指导员平时说过的话,听着宣传队战士们的呐喊声,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

可是,冻僵的腿脚不听话,走着走着,小胡“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他实在走不动了。冰凉的双脚一点知觉也没有。心里想着要站起来,但挣扎了几下,怎么也站不起来了。他心里一急,不由得掉下了眼泪。

正在这时候,指导员也喘着粗气,从小胡身后走了过来。

连续几个月的急行军,指导员也疲惫不堪了。他没时间清理自己,乱糟(zāo)糟的胡子拖得老长,被冻得发青的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肩膀都垂了下来。

他关切地问道:“小胡!觉得怎么样?”

小胡坐在雪地上,有气无力地说:“指导员,没什么,就是饿得走不动了。”

指导员哆哆嗦嗦的从兜里掏出一块煮熟了的牛皮,递给了小胡。“给,拿着。快点吃了好赶路,”小胡连忙推辞:“这是您的口粮,我不能要。”他知道,指导员也两天没吃东西了,他的身体受过伤,现在还没恢复,这个时候,这块牛皮就像指导员的生命一样珍贵。他怎么忍心吃下去呢!

指导员摇摇头,硬把牛皮塞到小胡手里。

“快吃了,我还有呢。”小胡热泪盈眶,颤抖着接了过来。

指导员一边看着小胡大口地嚼着牛皮,一边对小胡说:“这雪山上太冷,藏民的经验是:不能坐下来,坐下就会冻僵的。”又说:“革命是艰苦的,我们吃苦是为了更多的人幸福。一定要努力跟上队伍,坚持到革命胜利。”

这些话,指导员平时也说过,但此时此刻,小胡听了指导员的话,心里觉得异常温暖。那些道理好像不再是响在耳边的话,而成了令人牢记在心的信念了。

指导员扶着小胡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说:“你小子,总想穿军装,戴军帽。好,今天我就跟你打个赌。你比我先走下雪山,我的军帽就给你戴!”

小胡一听,顿时来了劲儿。他又吃了一块牛皮,就使劲迈开了腿,一步一步,继续爬上了雪山。

第二天,山上气温骤(zhòu)降,竟然下起了鹅毛大雪。小胡拄着一根木棍,喘着粗气,在齐膝深的大雪中坚持向前走着。又冷又饿,他多想坐下来歇一会儿啊!可是,想到指导员的话,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坚持啊,坚持就是胜利!

正当胡冬生吃力地走在雪山上的时候,忽然,他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人躺在了雪地上。大雪已经铺满了他的全身。小胡赶快紧走几步,一看,不禁“啊!”的一声惊叫,是指导员倒在了那里!

小胡一下子跪在奄(yǎn)奄一息的指导员身边,几下就把他身上的雪拍打干净了。

“指导员,指导员!”小胡急得哭了出来。几滴热泪落在指导员苍白的脸上。叫了好久,指导员才微微睁开眼睛。他发现是小胡,就吃力地说:“不要管我!……你快走……不要掉队……”

小胡一见指导员醒了,高兴起来,赶快拿出没吃完的那块熟牛皮,送到指导员嘴边。

“指导员,你吃你吃!”

指导员费力地摇摇头,别开了脸,断断续续地说:“冬生……你留着吃吧……枪……帽子……给你……还有我的……鞋……你穿上……走吧……我不行了……”边说,边吃力地从头顶取下了军帽。小胡强忍着眼泪,摇着头。

“指导员!我不走。我也不要你的军帽和鞋子。你吃了这块牛皮,就能好了,就能起来了,我扶着你,咱们一起走!”

“你不是说坚持就是胜利吗?你要坚持啊!你吃啊!”说着又把牛皮递到指导员嘴边。

指导员此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是看着小胡,眼睛里闪着晶莹的泪光。他见小胡不接帽子,也不取鞋,就一个劲儿地说:“走……走……走……”好一会儿,胡冬生才反应过来——指导员牺牲了。他伏在指导员身上放声痛哭,雪花不停地飘落在他和指导员身上。

又过了好久,小胡才停止哭声,他默默地戴上了指导员的红军帽,穿上了指导员的鞋,从指导员的身上拿下枪别在自己的身上。

含着眼泪,他用树枝和雪掩埋好指导员的身体,迎着风雪,坚定地向前走去。心中回想着指导员的话:要坚持走下去,走到胜利!他要带着指导员的嘱托,接下指导员的担子,扛起指导员的枪,继续走长征路,一直走到革命胜利!

在以后的岁月里,小胡一直珍藏着那顶红军帽,一直怀念着长眠在雪山上的指导员。是指导员给了他新的生命,他将永远铭记着指导员的身影,把指导员的精神一代一代地传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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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麻姑献寿的故事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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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人们为老人祝寿,是有男女之分的,男的挂男寿星图,女的则挂女寿星图。女寿星图上通常画的就是麻姑,因此称为《麻姑献寿》。画上的麻姑美若天仙,腾云驾雾;或是飘然行走于云端;或是双手托盘奉献寿礼:一壶美酒,数枚仙桃。酒是麻姑自己酿出来的长寿酒,桃则是王母娘娘所赠送的蟠桃;有时候是她肩挑一根细长的竹枝,枝上挂一壶美酒,旁边一个童子背着一个巨大的仙桃相随。但是,不管哪样的麻姑图,桃和酒总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在人们的心中,桃和酒都是长寿的象征,《麻姑献寿》图就是通过献桃与献酒来表现出献寿的。

麻姑是南北朝时期北方后赵的一位少数民族姑娘。长得俊俏美丽,穿着光彩夺目的衣裳,头顶结一个大大的发髻,脑后的长发乌溜溜的垂到了腰间。麻姑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心地善良,常常帮助穷苦的人。但是,麻姑的父亲却是性情暴虐、凶神恶煞、傲慢专横、心存歹毒,经常欺压老百姓的人。

虽然她父亲名声不好,但是作为女儿的麻姑仍然很孝顺他。有一次,麻姑到山里去采果子,好不容易才摘得一个桃子。那时候,桃子可是水果中的上品,是非常难得的东西。麻姑自己舍不得吃,就把桃子揣在怀里,回家拿给父亲吃。

麻姑拿着桃子往家里赶,忽然看到路边上围着一群人,于是她就好奇地走过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位身穿黄色衣衫老婆婆病倒在路旁,已经奄奄一息了。围观的人说:“这老婆婆肯定是饿坏了,要是能给她一点东西吃,或许还能活过来。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到哪里去找吃的呢?”因而大家只是站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并没有人走回家去给这老婆婆拿什么吃的东西来。眼看老婆婆很快就不行了。麻姑实在看不过去了,赶忙从怀里拿出那个桃子来,蹲下身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喂着她。

这是一个又大又甜、汁水很多的桃子,老婆婆吃了之后,很快就苏醒过来了。旁观的人忍不住地啧啧称赞麻姑心眼好,并说她定会得到好报的。

老婆婆实在是太饿了,吃了桃子后,虽然醒过来了,但是还是没有力气,于是开口对麻姑说:“好孩子,太谢谢你了,请问你还能不能给我煮点粥汤喝呀?”

那时正值灾荒,人们都只有不多的粮食,还有很多的人都因没有吃的而饿死了,所以粮食显得极为珍贵。但是,麻姑确实不忍老婆婆饿死,就爽快地答应道:“我这就给你去煮点东西来,您在这里等我一会儿。”说完麻姑就飞快地跑回家给老婆婆做粥去了。

不巧,麻姑的事被父亲麻秋知道了,当他听说麻姑把桃子给老太婆吃了,而且还在给老太婆做粥,非常生气,就把麻姑关了起来,不准她出去。

可是麻姑怎么也放心不下路边的老婆婆,等到半夜里,她的父亲睡着了,麻姑悄悄地端着粥出了门。可是等她来到白天老婆婆躺着的地方时,却不见老婆婆的一点影子。月光下,在老婆婆坐过的地方,有一个桃核留在那里。再也找不到老婆婆,麻姑只好捡起地上的桃核回了家。到家躺在床上,麻姑一合眼,就看见白天的那个老婆婆,仍然穿着黄色的衣衫,笑呵呵地朝她走了过来:“好孩子,委屈你了。你不用难过,我还好好的。以后我们也还有机会见面的。”说着,就飘然逝去了。

早上,麻姑起床之后,就把晚上捡来的那颗桃核种在自家的院落子里。一个月之后,就长成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桃子树。第二年正月,桃树上就结满了又大又红的桃子。麻姑用这些桃子来救济逃难的老人。奇怪的是这些老人吃了麻姑的桃子之后,不仅不觉得饿了,而且精神倍增,连以前的小毛病也没有了。麻姑也这才明白当初的那个老婆婆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来的,并不是一个要饭的叫化子。

后来,麻姑的父亲麻秋因为打仗立了很大的功劳,皇帝封了他一个大官,并要他负责新建皇宫。麻秋为了早日修好皇宫,以便能到皇帝那里去邀功受赏。于是就拼命地奴役老百姓,让他们没日没夜地干活,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麻秋还规定,只有当鸡叫了时,老百姓才能有片刻的停歇。麻姑非常同情这些老百姓,于是到晚间的时候,她就躲在鸡窝边学鸡叫。这样,只要麻姑一叫,所有的鸡就会跟着叫起来,这样老百姓就有了休息的时间。可是这件事很快就被麻秋发现了。他查出来竟是自己的女儿在妨碍自己的功名,十分的恼怒,便要狠狠地痛打女儿一顿。

麻姑听到这个消息,就逃到山上去了。麻秋怒上加怒,决心烧山,要把女儿烧死。正在这危急的时刻。王母娘娘经过此地,她早就听说过麻姑做过很多好事,现在见她受到如此的灾难,当下就把麻姑救了出来,并收她为弟子。

到了三月三日王母娘娘的诞辰,天间举行蟠桃大会,各路神仙都来祝寿。百花、牡丹、芍药、海棠四位花仙特来邀请麻姑一同参加。四位花仙子送上各自的仙花为王母娘娘祝寿。麻姑没有带花,只带了一个极老的坛子,里边装的就是在绛珠河畔用灵芝酿造成的寿酒。这酒特别的醇厚,一打开坛盖,立即浓香四溢。来祝寿的各路神仙都夸麻姑心灵手巧,赞王母娘娘有口福。王母娘娘也美美地赞扬了麻姑一番。这就是麻姑献寿的来历。麻姑由此被王母娘娘封为“女寿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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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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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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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老牛舐犊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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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舐犊比喻的是父母爱子情深。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老牛舐犊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杨彪传》。

【释义】舐犊:老牛舔小牛。像老牛舔小牛那样的亲子之爱般情深。比喻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比喻对自己喜爱之物的珍视。

【历史典故】

杨修自视甚高,经常以自己的智慧揣摩曹操的心意。“一合酥”、“门中有活”的故事,无不体现了杨修的智慧,但也因此引起了曹操的猜疑。

一次,曹操带兵攻打汉中,不料却吃了败仗,只好先驻扎在斜谷界口,再作打算。曹操心里盘算着当下的情形,不能进又不能守,进不好取胜,退又丢面子。正当犹豫不决的时候,厨师送来一碗鸡汤,里面有几块鸡肋,不禁引发了曹操的感触。就在这时,夏侯惇来问夜间口令,曹操不加考虑地说:“鸡肋!鸡肋!”杨修听到这句口令后,便开始收拾行李,做好回家的准备。夏侯惇看了十分不解,便问杨修为何。杨修说:“鸡肋者,吃它没肉,丢它可惜。我们现在进不能取胜,退又怕惹笑话,丞相刚才说鸡肋,一定是准备回去了,所以我先收拾行李,免得到时手忙脚乱。”曹操知道这件事以后,嫉恨杨修看透了他心意,便借口杨修扰乱军心,将他以军法处斩了。

一天,曹操见到杨修的父亲杨彪,看到他憔悴的样子,吓了一跳,问:“您最近身体不舒服吗?为什么瘦得这么厉害呢?”杨彪没有正面回答曹操,而是说:“匈奴贵族金日殚乃汉武帝的近臣,他的两个儿子深受汉武帝的喜爱,还被接到宫中抚养。后来,金日殚察觉他的两个儿子乱后宫,就把他们杀了,免得生出祸患。真是惭愧啊,我没有金日殚那样的先见之明,没能教育好自己的儿子,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大人,不知您见过田里的老牛没有?它们耕完田后总是和小牛腻在一块,还不时地用舌头舔着小牛,看到这样的场景,总是会让我想起我的儿子!”杨彪一边说,一边流泪。

【成长心语】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孟郊的《游子吟》让我们领略到了母爱的无私与伟大,虽无言语,也无泪水,却充满着爱的纯情,扣人心弦,催人泪下。孔子曾说过:“父母在,不远游。”他想要表达的不只是子女应该守在父母的身边,尽自己的孝心,还应该有另外一层意思:子女出门,远离父母,给父母带来的只会是无尽的思念。所以,无论如何,你都要记住一点:你是父母一生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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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不可同日而语的历史典故_1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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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语来源于《战国策.赵策二》,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

战国中后期,各诸侯国之间战争不断,从而出现了,“合纵”和“连横”的政治活动。弱国联合进攻强国,称为“合纵”,随从强国去进攻其他弱国,称为“连横”。当时有个纵横家,名叫苏秦。他先到秦国游说秦惠王,结果没有成功。于是,他又到赵国游说。赵国的相国不喜欢苏秦,他又没有成功。后来到燕国,才得到一些资助。接着,他第二次来到赵国,这一回,赵国的国君赵肃侯亲自接待了他。

他向赵肃侯分析了赵国和各国的关系:“如果赵国与齐、秦两国为敌,那么百姓就得不到安宁;如果依靠齐国去攻打秦国,百姓还是得不到安宁。现在,如果大王和秦国和好,那么秦国一定要利用这种优势去削弱韩国和魏国;如果和齐国友好,那么齐国也一定会利用这种优势去削弱楚国和魏国。魏、韩两个弱了,就要割地,也会使楚国削弱。这样,大王就会孤立无援。”

赵肃侯年纪比较轻,见苏秦说得头头是道,不住地点头称是。接着,苏秦又分析了赵国的实力和面临的形势:“其实,山东境内所建立的国家,没有一个比赵国强大的。赵国的疆土纵横两千里,军队几十万人,战车千辆,战马万匹,粮食可支用好几年。西、南、东三面有山有水,北面有弱小的燕国,也不值得害怕。现在各国中秦国最忌恨赵国,但为什么它又不敢来攻打赵国呢?原来是它害怕韩、魏两国在后边暗算它。既然如此,韩、魏可算是赵国南边的屏障了。但秦国要是攻打韩、魏两国,那倒是很方便的,它们必然会向秦国屈服。如果秦国解除了韩、魏暗算的顾虑,那么战祸必然会降临到赵国。这也是我替大王忧虑的原因。”

赵肃侯听到这里,心里非常害怕,急着问苏秦应该怎么办。于是苏秦说道:“我私下考察过天下的地图,发现各诸侯国的土地合起来五倍于秦国,估计各诸侯国的士兵数量十倍于秦国,如果六国结成一个整体,同心协力向西攻打秦国,就一定能打败它。如今反而向西侍奉秦国,向秦国称臣。打败别人和被别人打败,让别人向自己称臣和自己向别人称臣,怎么可以放在同一时间里来谈论呢?”

接着,苏秦又讲了一些如何具体搞合纵的方法和策略。赵肃侯听完说:“我还年轻,即位时间又短,不曾听到过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策略。如今您有意使天下得以生存,各诸侯国得以安宁,我愿意诚恳地倾国相从。”

于是,赵肃侯给了苏秦许多赏赐,用来让他游说各诸侯国加入合纵联盟。

【成语解释】

不能在同一时间里来谈论,形容两者差距很大,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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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韩寿偷香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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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韩寿偷香”是男女私会的代名词,那么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呢?这是小编准备的韩寿偷香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属下官员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头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做起了女说客。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又如何如何对韩寿一往情深,韩寿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俅”。韩寿听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妄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虽然是帅哥,但也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就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到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

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把它用将起来。韩寿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贾充的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联想到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联想到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结尾结束: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

得到爱情的不止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你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估计早已酥倒,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述了“韩寿偷香”的故事。

韩寿是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家世既好,年少风流,才如曹子建,貌似郑子都,走在街衢,妇女多暗暗瞩目。贾充聘他来做属官,每次会集宾客,他女儿都从窗格子中张望,见到韩寿,就喜欢上了,心里常常想念着,并且在咏唱中表露出来。后来她的婢女到韩寿家里去,把这些情况一一说了出来,并说贾女艳丽夺目。韩寿听说了,意动神摇,就托这个婢女暗中传递音信,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到贾女那里过夜。韩寿跳墙进去,贾家没有人知道。

此后,贾充发觉女儿越发用心修饰打扮,心情欢畅,不同平常。后来贾充会见下属时,闻到韩寿身上有一般异香,这是外国的贡品,一旦沾到身上,几个月香味也不会消散。贾充思量着晋武帝只把这种香赏赐给自己和陈骞,其余人家没有这种香,就怀疑韩寿和女儿私通,但是围墙重叠严密,门户严紧高大,韩寿从哪里进来的呢?于是借口有小偷,派人修理围墙。派去的人回来说:“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东北角好像有人跨过的痕迹,可是围墙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跨过的。”贾充就把女儿身边的婢女叫来审查讯问,婢女把情况说了出来。贾充秘而不宣,把女儿嫁给了韩寿。

贾女偷香的风流韵事被后人津津乐道,成为男女私会的代名词。古称“相如窃玉、韩寿偷香、张敞画眉、沈约瘦腰”为风流四事。每每人称“韩寿偷香”,其实偷香的是贾女,“贾女偷香”称为“韩寿偷香”多是男性文人以风流自况的方便说法。

在这个故事中,贾女痴情、大胆、主动。她的这一大胆违礼行为被他的父亲承认。贾充身为廷尉,曾为朝廷制定法令,但对女儿的败德行为竟无一句责备的话,就可看出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确实比较开放,而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崩溃以后的现象,在礼法严峻的汉代,这些现象是少见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忌,再说韩寿有才有貌,择这样的乘龙快婿也不丢份儿,这桩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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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纸上谈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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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的儿子赵括,从小就熟读兵书。他一谈起用兵之道来,连赵奢都说不过他。日子久了,赵括便自以为天下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但赵奢深知儿子并没有带兵打仗的真本事,因此他临终前嘱咐赵括,千万不要担任将军的职务,否则必定会给赵国带来失败。

公元前262年,秦国进犯赵国。赵孝成王任命廉颇为大将,率军抵抗。久经沙场的廉颇领军20万前去抗敌,两军在长平展开了大战。廉颇见秦军强大,不能硬拼,便决定在长平筑垒固守,等到秦军粮草供给不足的时候再出兵作战。于是廉颇下令闭门不出,进行严密防守,不管秦军如何挑衅,都不应战。就这样,廉颇在长平坚守达三年之久,秦军没能得逞。

秦国见一时无法取胜,就派人到赵国都城邯郸去散布流言,说廉颇惧怕秦兵,秦国特别怕赵王任命赵括为将。赵王果然中计,下令由赵括取代廉颇为大将。

赵括根本没有实际作战经验,一上任便改变了廉颇的作战方案,向秦军发起全面攻击。秦军假装战败,一直将赵军引到秦军大营前。赵括知道中计,可为时已晚。赵军成了瓮中之鳖。几十万赵军内无粮草,外无援军,陷入了绝境。

46天后,赵括决心孤注一掷地向外突围,还没冲到秦军的阵地前,就被乱箭射死了。主帅一死,赵军全线崩溃,40万大军全被秦军活埋。从此以后,赵国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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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元璋江南封坟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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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朱元璋十五六岁的时候,因为经常吃不饱饭饿肚子,就到离家不远的皇觉寺当起了俗家弟子。当时,朱元璋一直跟着师傅通灵和尚外出化缘。师徒俩走南闯北,风餐露宿,就跟乞丐相差无几。

这日,朱元璋和师傅来到了江南水乡的一个小镇,只见小巷深深,绿树环绕,而镇后那一片片竹林更是幽静至极。朱元璋顿觉心旷神怡,好不惬意,不知不觉走进了竹林。正看得入神,就觉得脚下一阵剧痛,低头一看,只见一条蛇钻进了草丛。朱元璋感觉眼前发黑,浑身发软,恍恍惚惚间被一个女孩背进了家门。

等朱元璋醒来,坐在身旁的师傅才松了口气,说:“阿弥陀佛!你刚才被蛇咬了,幸亏这位姜姑娘及时相救,是她用嘴把你脚上的毒液给吸出来的,要不然恐怕你已没命了。”

在朱元璋的床前站着一位楚楚动人的村姑,只见她两颊绯红,似两朵含苞待放的荷花,而那双水汪汪的眼睛更是活泼可爱。朱元璋真不敢想象,这样年轻的姑娘竟然会用嘴吸他脚上的毒液。他感激地坐了起来,想向姑娘表示一下谢意,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又倒了下去。姜姑娘赶紧掏出手帕替他擦去额头上的汗珠。姜姑娘说,她叫姜小南,从小就跟随父亲学治蛇伤,所以用嘴吸毒已是习以为常了。

朱元璋在小南家调养了十来天,这才依依不舍地和师傅离开了姜家。临走时,他偷偷地把小南给他擦汗的那块手帕给带走了。手帕上绣了一对鸳鸯,朱元璋想,这一定是小南亲手绣的,所以他把手帕藏在最贴身的口袋里。

经过几年的闯荡,朱元璋大开眼界,他再也不愿意过饥一顿饱一顿的乞讨生活了。此时,元朝气数已尽,江淮大地上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元高潮。

安徽定远郭子兴的“红巾军”,头扎红巾,身穿红色战衣,举着红色旗子。朱元璋一见就动了心,立马报名参了军。

参军没多久,郭子兴就发现朱元璋有胆有识,智勇双全,是个天生的将才,便把他调到元帅府,升任左副元帅。自那以后,朱元璋如鱼得水,经常带着红巾军在淮河两岸杀贪官救百姓,很快便威名远扬。

再说小南,自打朱元璋走后,她的心里觉得空落落的,终日神不守舍,丢三落四。她知道朱元璋临走时悄悄拿走了她的手帕,肯定是对她动了心思,所以她有事没事就往竹林里溜达,好像朱元璋在里边等着她呢。

这日,小南刚走近竹林,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她赶忙紧走几步,只见竹林边上有一匹战马,马上趴着一位军人,头扎红巾身穿红衣,浑身上下血迹斑斑。那军人见小南走到近前,一下从马上摔了下来。小南走近细看,见这人浓眉大眼,两耳下垂,非常眼熟,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估计血流得太多了,那人显得非常虚弱,张着嘴却说不出话,只有那双无力的眼神不停地望着小南,似乎在求小南救救他。

小南用尽全力把军人搀扶到家,那军人刚躺下就疼得晕过去了。小南因为是蛇医,经常给人宽衣治伤,所以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羞羞答答的。她先端来一盆热水,慢慢解开军人的上衣,就在她想用药水给军人擦洗伤口时,忽然发现那人的内衣口袋里藏着一块手帕。“这手帕好生眼熟。”她拿起细看,这一看眼泪就再也忍不住了。

这手帕正是当年被朱元璋拿走的那块。不用问,眼前这个军人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小和尚了。看着朱元璋身上的伤口,小南的心里像刀割般地难受。她一边流着泪一边为朱元璋擦洗伤口。渐渐地,朱元璋醒过来了。

朱元璋告诉小南,他现在正领兵攻打元军,他一定要推翻腐败的朝廷,驱逐蒙元,恢复中原。这次因为他一时疏忽,被元军钻了空子,幸亏他拼命厮杀,才冲出重围。说来奇怪,这马好像通人性,不用牵引,就跑到了这里……

此时,已是傍晚,小屋内晚霞辉映,微风习习。小南坐在朱元璋旁边,脸上热辣辣的,心中暗暗嘀咕,看来自己和这个小和尚真是心心相印,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第二天,小南的父亲采药回来,见当年的小和尚现在已是大名鼎鼎的朱元帅了。再仔细打量,只见朱元璋颧骨突出,目光炯炯有神,声音洪亮,容貌威仪,真是一副大将军的风度。又见小南如此钟情,便当场提出将小南许配给朱元璋。

朱元璋激动地跪地发誓:“等我推翻元朝,打下江山,就立马将小南娶进我朱家。”朱元璋在姜家待了半个月。这半个月来,小南对朱元璋是体贴入微,照顾有加,二人是甜甜蜜蜜,情深意浓。

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朱元璋要告别了。小南拉着他的手依依不舍,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吧嗒吧嗒往下掉。“小南,我一定会来找你的。”说着,朱元璋从床上拿起那件血迹斑斑的衣服,“这是我的衣服,你把它藏好,以后见到衣服就像见到我一样。”

朱元璋走后,小南是度日如年,整天牵挂着朱元璋的安危。只要父亲外出采药回来,她就一个劲儿地打听外边打仗的事。要是听到元军打了败仗,她会激动得睡不着觉;如果得知元军打了胜仗,她会几天吃不下饭。这天,父亲一进门就急急地对小南说:“这仗打得太厉害了,前几天苏州城里来了好多红巾军。”

小南问:“那你有没有看到元璋啊?”

父亲说:“看见这么多军队,我吓都吓坏了,哪里还有心情去找人呢。再说,就是去找,这人海茫茫的,一时半会儿恐怕也难找到。”

父女俩正说着,忽听远远地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父女俩出门一看,只见门口有几个兵丁正扶着一个将军模样的人往里走。进了门,为首的那个兵丁说:“大夫,刚才我们将军在巡逻时被蛇咬了,你快给治治吧。”

见这些兵丁不是元军的装束,小南想他们肯定是来打元军的,说不定还和朱元璋是一个部队的。想到这儿,小南赶紧蹲下身给将军检查伤口。将军的脚脖子已肿得像牛大腿,不过还好,毒液并没有跑到上边去。小南先用带子绑住将军的小腿,不让毒液往上走,随后用针挑破伤口,再用嘴把毒液一口一口吸出来。当看到一口口发黑的血液从小南嘴里吐出来时,这位疼得满头大汗的将军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几天后,小南才知道,这位将军叫张士诚,也是来苏州打元军的。小南想问他认不认识朱元璋,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想想自己是个大姑娘,怎么好意思去打听一个在前线打仗的将军呢?如果人家问朱元璋是你什么人,那不是太难为情了!

话没说出来,小南心里老觉得压着块石头似的。这天机会终于来了。因为前线军情紧急,不管小南如何劝说,张士诚坚决要走。他对小南说:“军中不可一日无帅,我已经离开了几天,不敢再耽搁下去了。”说着,他又很惋惜地叹了口气,“要是你能到我军中当个军医该有多好!”

一句话提醒了小南,她拉着父亲走进里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要女扮男装去从军。”父亲了解女儿的心思,从军是假,找元璋是真。俗话说“女大不中留”,父亲没办法,硬着头皮答应了。得知小南要去从军,张士诚激动不已,他拍着胸脯对小南的父亲说:“大叔,你放心,小南交给我,我不会让她受半点伤害。”

小南被张士诚安排在后营,虽然很安全,可对前线的事儿了解甚少。仗一直在打,几乎每天都有伤员送过来,可是小南却从来没有见到朱元璋的影子。时间一长她就心烦了,心想现在元璋是指挥官,根本不容易受伤,老是待在这鬼地方,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元璋呢?

这天她实在憋不住了,就悄悄地问边上的伤员:“你可见过朱元璋?”

那伤员先是一愣,随后气愤地说:“怎么没见过,昨天还和他打了一仗,我的腿就是被他的军队打伤的。”

这话像是晴天霹雳,差点把小南给打晕了。等了老半天她才回过神来,问:“我们不是在和元军打仗,怎么……”

那伤员咧咧嘴说:“兄弟,你太落伍了。元军早被我们打败了,朱元璋已在南京做了皇帝,他想劝我们周王投降,周王不答应,所以才打了起来……”

朱元璋既然做了皇帝,他为什么不来找自己呢?小南不相信这是真的。第二天她悄悄来到前营,混在军队里一起爬上了城头。城头下黑压压的围满了军队,正中央竖着一杆黄彪旗,旗上有一个斗大的“朱”字,旗杆下有二匹战马,马上坐着一男一女正在观看战况。那个男的小南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她日思夜想的元璋哥,而边上那位年轻女子却不认识。正在这时,边上有个军士发起了牢骚:“你看这朱元璋美的,打仗还带着老婆。”

“那是他老婆?”小南惊得脱口而出。

“你还不知道啊?”那军士说,“那就是郭子兴的女儿,嫁给了朱元璋,现在已成了马娘娘了。”

看来自己真的上当了,要是不当面向朱元璋讨个说法,小南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此刻,军中擂响了战鼓,小南不顾一切和军士们一起冲了出去。一阵激烈的厮杀后,两军鸣金收兵。小南没有回去,而是直向对面的军营冲了过去……

小南被当作俘虏抓了起来,关在一间黑乎乎的牢房里。她拿出那件血衣,拍打着牢门叫喊道:“朱元璋,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你为什么要欺骗我……”不管小南怎么呼喊,外面没有一人搭理她。

夜深了,牢房里静得出奇。忽然门外一阵大乱,随即门被砸开,冲进来几个人,背起小南就往外跑。等小南清醒过来时,她已被张士诚救出来了。

原来,自从小南为张士诚吸蛇毒,他就暗暗下了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娶小南为妻。最近由于军情紧急,张士诚才没和小南提这事。刚才得知小南被俘,他是心急如焚,所以当晚就召集他的敢死队冒死相救。

由于思念朱元璋,小南的心情一直好不起来,没多久竟骨瘦如柴。张士诚只好命人把她送回老家,希望她在家里慢慢调养。不料,半路上小南就离开了人世。得此噩耗,张士诚心如死灰,万念俱灭,再也无心打仗了,不久便成了朱元璋的俘虏。

张士诚死后,人们按照他的遗愿把他埋在了姜巷村附近。怕有人盗墓,人们就在四周挖了七十二个坑,堆了七十二个坟墩,这样便弄不清他埋在哪个坑里了。

后来这事传到朱元璋耳朵里,他也觉得内疚,便亲自来到姜巷村,追封小南为妃子,她的坟被称为朱墓墩。看在小南的分上,为了在江南显示一下他这位新皇帝的度量,朱元璋也给张士诚封了个将军坟。直到现在,当地的百姓茶余饭后还经常会说起这段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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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长征途中让人感动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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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5月底6月初,经历了无数的磨难,红6军团到达了西康境内。由于连续的草地行军,特别是长时间的断粮缺水,战士们的体力严重不足,部队疲劳到了极限。粮食问题再得不到解决,部队就很难再前进了。正当大家几乎陷入绝望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叫稻城的小县城和红32军会合了。

红32军是为了专门接应红6军团来到稻城的。在最困难的时候见到友军,大家奔走相告,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本来疲惫不堪的身体好像一下子充足了电。

红32军给红6军团送来了一群大牦牛、肥猪和肥羊,一捆捆的羊皮背心、羊皮手套和睡觉用的皮垫子,还有不少青稞和豌豆。这样多的物资对他们来说真是“及时雨”。其实,红32军也是经过草地行军、忍饥受冻过来的,在那样艰苦的岁月里,红32军的战友们所体现的团结互助精神让人终身难忘。

一番休整后,红6军团又踏上了征程。当时全军上下竟连一口可以做饭的大锅也没有。原来部队集体用的厨具,随着行军作战已全部丢掉了。自从渡过金沙江后,干部战士都是分散野餐,用个人的搪瓷缸子当炊具。可红32军送给他们的这些肉食和粮食,怎样才能吃到嘴里呢?

为了不麻烦当地的藏族同胞,红6军团的先头部队向藏族群众买了几口大缸,用来煮肉。大家正准备美餐一顿时,没想到他们买的那些大缸经不起烈火高温的烘烤,肉还没煮熟,大缸就“砰”地一声炸了。有的连队由于烧坏了大缸,干脆就吃起了半生不熟的肉。买不起缸的连队,就把肉分割给个人,战士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在地上点上火,经过一番烟熏火燎之后,吃起了“熏肉”或“烤肉”,这倒也别有一番情趣。对一时吃不掉的牦牛,在行军中部队就用它们来驮枪械弹药,给病号骑,等需要的时候,然后再陆续杀掉改善生活补充给养。

每当大家吃牛、羊肉,看到牦牛在行军中所起的作用时,红6军团的战士们都会深情地怀念起红32军的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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