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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文高一【20篇】

理想,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不可或缺的东西。而每个人在追寻理想的道路上,必然会面对许多的艰难险阻,小编收集了理想的道路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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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英语作文大全80词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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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alk about tennis, most people’s reaction is money, because for

Chinese people, it needs a lot of money to play tennis, so only the rich people

can have the chance to be a tennis player. But now, as our country’s economy

develops fast and the globalization of tennis, playing tennis is not an

untouchable dream, everyone can have access to tennis.

Tennis match is very popular in the western country, every year, there are

a lot of tennis tour matches, ten years ago, not so many Chinese people know

about the tennis matches, but as the game become more and more popular, people

start to fall in love with tennis match. We can see that Chinese tennis players

start to show on the world stage, they have won so much honor. Li Na is the

first Asian player to win the grand slam, her great success inspires so many

Chinese players to work on the tennis career.

Tennis is the world’s third game, football and basketball rank first and

second. The globalization of the tennis will make more and more people fall in

love with t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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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赞美小草高一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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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随风而来,化身茫茫草原的点缀物;它们有土便长,有水即汲,无论是骄阳暴晒还是狂风暴雨,从不畏惧,越长越密,成了一块无边的绿毯;它们顽强生长着,到处都可以望见那点点绿光,却不被世人所留意……它们代表着顽强的生命,它们就是——小草!

虽然它们没有玫瑰那般娇艳,更没有水仙那般清丽,却更值得我所敬爱。我爱小草,不是因为它们翠绿的外衣,而是因为这些春的使者们那顽强、鲜活的生命力!它们来到哪里,就为哪里带来绿色。没有人为它们播种,没有人为它们洒下甘露,可是,它们是那样坚强!无论是怎样的困境,人们都可以看到,它们嫩绿的身躯一点一点钻出土地。我深深的赞美它们,赞美它们顽强不息的精神!

在炎热的夏天,太阳越发显得无情,夏风也残酷起来,对小草轮番发起进攻,试图夺取那一点点绿色。被小草点缀的那些花儿,经不起风吹日晒,个个都开始发黄、打蔫儿。而小草呢,纷纷咬牙挺了过来,绿色依旧!风仍不死心,唤来了它的伙伴——雷和雨。先是电闪雷鸣,再是狂风暴雨。那些花儿哪能吃得了这份苦,一个个低下了头,再也抬不起来了。小草也折了腰。风以为自己赢了,洋洋得意,去了。但小草们没有屈服,它们挣扎着,又挺直了腰杆,立了起来,顽强地生长下去。

人要学习小草,对环境从不挑剔,不论什么样的挫折,都无法使其绝望。它们百折不挠,极强的毅力叫人折服“野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首诗赞美的不只是小草,也赞美了同样拥有小草一般意志的人们。贝多芬,这位享誉全球的艺术家,一生中却经历了那样多的磨难!病痛,失聪,命运对他看似不公。但他从未绝望过,凭着惊人的意志,用一曲《命运》震惊了世界!在挫折面前不低头,这是多么可贵的小草精神啊!

我爱小草,也愿化作一株小草,用顽强的意志来谱写属于自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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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难忘的旅行高一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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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过郊外的许多地方,大都想不起来了,只有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一次旅行,便是那次洛阳的郊外旅行。我还记得翠绿的芳草,参天的大树,与火红的夕阳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那天,当我刚到洛阳郊外时,用力吸了一下鼻子,混着泥土与青草的芬芳气味立刻钻进了我的鼻腔,再定睛一看,视线所及之处,皆是大片大片的青绿色,生机勃勃,绿意昂然。草地中还夹杂着几种不知名的小花,花瓣上的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闪烁,像一颗颗珍珠般。

走进草地深处,是一大片树林,参天的大树挡住了些许阳光,没被遮住的地方则投射在那斑驳的地面上,树干成深褐色,看起来已经有许多年了,要知道城市中是看不到这些原生态的景色的。

继续往前走,我便看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小溪边的草上开满了白色小花,偶尔一阵风吹过,花朵零零散散的飘入水中,随着河水流向远方。此时只是春末,许多美丽的花朵都已结出朵朵泛着粉色的花苞,两旁的绿色更是将其点缀的娇艳无比,像是刚刚睡醒一般,带着些许朦胧之感。

游完了这片树林,已是傍晚时分。太阳变得火红夺目,绚烂无比,天边的晚霞悄然盛开,投下热情的光芒,铺在树叶上。几片云霞轻轻的挂在天上,看起来柔柔的,软软的。被太阳的余辉晕染出了几分橘色,令人啧啧称奇。

这次的旅行若不难忘,世间还有那般景色与其正辉!在我心中,这是最美丽的景色。其形似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皆若玉兔,盈若鸾凤。

看到这么多美丽的景色,我唏嘘不已。若没有先辈们的努力又怎会为我们留下一片片绿茵,一座座青山。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长辈们的努力,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继续保护先辈们留下的壮阔景色。同时,我也要保护大自然,保护起来,造福后辈子孙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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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的温暖高一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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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床上的母亲不禁咳了一声,床边的那个稚嫩的17岁少年,忽地醒来了。

天还未全亮,家中唯一的一只公鸡也还未打鸣。少年坐起来,屁股下的床铺仍未有一丁点儿的温暖。他又失眠了,最近总是这样,仿佛一睡下就会有噩梦接踵而至。他也只有无奈一笑。

母亲已咳了三声,他赶忙走出了屋子。立在门边,头顶的黑暗却已透出些许灰色的光芒。他想要抬头仰望一下头顶的天空,却忽然明白这只是徒劳而已。随手拿起门边的竹筐,套在背上——他出发了。

走了大概百米远,一回头,远处,隐约间还能望见枝条婆娑里破败的小屋,上面还有几缕炊烟。黑暗之中唯有这屋子最为清晰。他有点想回家了。

走了不知多远,天空不觉间已透亮了。太阳不在,白云不在,一切都已不在。这条狭窄的山路有些泥泞,大概是被他的汗水所浇灌的。再一回头,家已消失在远方。闭眼,睁开,家又在远方了。

铁路上有许多煤炭,他伸出自己布满老茧的手,一把又一把装进箩筐里。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一步又一步,向着离家更远的地方走去。他的模样已颇为狼狈,漆黑的发,漆黑的脸,漆黑的衣服漆黑的手。过路人并不多,但看见他的人都没有笑。他似乎与刚出门时的黑暗一模一样。

又走了一会儿,将竹筐里的煤炭倒在地上,老板从袋子里拿出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是几张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他只看了一眼便赶忙转过头。老板拿出一张一块钱放在他那黑漆漆颤抖的手上,那张钱也变黑了。

提着竹筐,往回走着。

他突然想起了家,那个令他整夜失眠的家,仿佛其他的一切都已不存在。

家里的一切如幻灯片一般在他眼中浮现,没有黑暗,没有光明,只充满浓浓爱意。

点评:家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一首漫长而精彩的人生插曲。它承受着我们的一切。当我们内心受到创伤,受到挫折的时候,都会有家人的陪伴。作者构思新颖,文笔清晰,文章用极其质朴的语言,却给读者展现了不同场景的感动画面。这是一篇优秀的文章,作者的处理十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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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悄然绽放高一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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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忧愁之时,抬起疲惫的双眼,举目远眺,灿烂星空下,那片盛开的蒲公英花海里,承载着两个少年青春之梦。

——题记

与老王不相见已两年有余。

小时候,我们是幼儿园里长大的玩伴,在同一所小学形影不离,直至初中才分开。那片蒲公英花海则是我们友谊的净土。

还记得那是三年级的一个暑假,一天他神秘地对我说:“老刘,我发现了一个足以让你感到惊艳的地方,走,我们去看看吧?”

他的赞叹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于是,我们顶着炎炎烈日,来到了老王极力推崇的“地方”——那是怎样一片蒲公英花海啊!

放眼望去,如天鹅绒般洁白花海一眼望不到边。一株株蒲公英顶着白绒绒的脑袋,穿着绿油油的上衣,随着微风,一排一排波浪似地起伏,忽而一阵清风拂过,无数“降落伞”漫天飞舞,好似阳春白雪一般。

我们被这般净美深深打动了。尽管天气有些热,可两人仍争先恐后地在花间小径中嬉戏打闹。我们跑着、闹着,不时地蹲下来,对着蒲公英吹气,吹起一蓬蓬种子轻舞飞扬,累极了,我们两人便躺在花海里。

还记得那时,老王情不自禁地说:“这蒲公英太美了。”我深有感触的点点头:“是啊!难得找到这么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方。”老王随手拾起一朵蒲公英,向上用力一吹,便看见颗颗种子“倏地”一下就升了上去,他说:“你看,这蒲公英飞得多高啊!希望我们的友谊也是这样,无论我们身在何方,心都能永远在一起。”

以后的几年里,只要有空,我们便会相约来到花海,春节时,看大雪覆盖下的种子,盛夏时,看骄阳下的灿烂花海。小学毕业时,老王给了我一颗种子,自己也拾起一颗,说:“祝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上初中后,由于不在一起,我们便很少联系了,花海也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去年暑假,我发微信给老王:“今年我们还去看蒲公英花海吗?”老王回我:“不行了,那片花海已经被农田所取代了,不过,那颗蒲公英种子,我还是留着呢,稍等一下哈,我拍照发给你……”

我的眼眶不由得湿润了,仿佛看见了那颗蒲公英种子正破土而出,发芽、开花;两位少年,依然躺在花海里,拿着一朵蒲公英,用力一吹,白色的希望飘向远方;那一片蒲公英花海,悄然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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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为自己竖起大拇指高一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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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是一年前的一天,那是我最难忘的一天。

那天,我起来迟了。刚醒就已经6:10了——因为我的闹钟坏了。我慌忙穿了衣服,梳了头发,洗漱完毕。拿了一块面包就去学校了。在路上,我边吃边跑。突然,我噎着了,我急忙拿出水瓶,咕噜咕噜,几口水喝完了。我差点没被噎死,倒霉。

我把面包扔了,继续赶路。途中,公路上一辆自行车飞速过来,把我身边的小女孩撞倒了,小女孩的哭声传入我的耳边。我回头一看,她坐在地上,双手握着脚,脚上全是血。我似乎明白过来了。急忙背上她,往医院跑。医院和学校是不同方向的。小女孩说:“大姐姐,你去学校吧,不用管我。”我听着话,生气了。说:“你脚都那样了,还要我不管你。”

我跑得更快了。这时,一辆出租车过来,那个司机叔叔对我们说:“快上车吧!”我苦笑地说:“叔叔,我没有钱。”司机叔叔不由分说,硬是把我俩拉上来了。

到了医院,叔叔对小女孩说:“你知道你家的电话号码吗?”“知道”小女孩忍着痛说。小女孩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叔叔之后,叔叔打电话给她的家人。不一会儿,她的家人来了。叔叔便把我送回学校了。我突然想起,书包掉医院了。

结果可想而知——我迟到了。我被老师拉到办公室,我以为我要写一封600字的检讨了。没想到,老师笑着对我说:“我都知道了。”我低着头对老师说:“可我的书包掉在医院了”老师从抽屉拿出一个包,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我的书包。

我打开书包,里面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大姐姐,你的书包我叫妈妈给你送来了。放心吧,我没事,这是我送你的。”我翻了翻书包,里面有一只水晶小熊,刚刚有我的手大。

虽然迟到了,但我很快乐,我很自豪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这只小熊我到现在都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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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感悟时间的高一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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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它不会给延误时间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因任何人的苦苦哀求而偶一回顾。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凋零,会让红颜变为白发,让童颜变为老朽。时间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对于珍惜时间的人,它却馈赠以无穷的智慧和财富。视时间为生命鲁迅很爱惜时间。

许广平在回忆鲁迅时说:他常常一点一滴地积累时间学习,成天东家玩玩,西家坐坐是他所最怕的。如果有朋友在他工作的时候谈天了,就是最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说:唉,你又来了,没有被的事好做吗?鲁迅把时间当作生命。他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鲁迅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他有一句名言:要赶快做!

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地流去。时间是我的财产德国诗人、剧作家、思想家歌德,一生孜孜不倦地努力写作,非常在珍惜时间,他在一首诗中写到:我们的产业是多么的美,多么广,多么宽!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地是时间。有一次,歌德的孩子在纪念册里摘了别人的一句话:人生在这里有两分半的时间,一分钟微笑,一分钟叹息,半分钟爱。因为在爱的这半分钟里,他死去了。歌德见了这种对人生不严肃的态度,非常不满意,捉笔在这句话下面写道:一个钟头有六十分钟,一天就超过了一千。

要知道这个道理,人能够有多少贡献!歌德的话是很有见地的。因为时间就是生命,就是事业,只有珍惜时间,才能延长生命,才能取得事业的成功。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容不得半点浪费。莫要为年华叹息。当你为虚掷年华而叹息的时候,年华又在叹息中虚掷。珍惜时间,从眼前开始,从今天开始。今天是未来的地基,未来是今天的延续。走向美好的未来,必须更加热爱,珍惜宝贵的时间。

谨记:我们不是时间的富翁,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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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一作文杏花6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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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在林徽因先生的诗句中描写到的“最美不过人间四月天”,对我来说,四月也如同生命中一个温暖多彩的符号。

四月,是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季节,四月,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季节。

家乡的四月,正是草长莺飞,百花盛放的季节。

在我们每天忙忙碌碌的学习中,春天的脚步已悄然而至,立春已过,空气明显清新了许多,天空好似褪去一层薄雾,湛蓝如同明镜一般,阳光明媚而温暖。

不知不觉中,嫩绿的草芽已破土而出,从土壤中冒出尖尖的的小脑袋,从远处看,绿茸茸的草丛一片又一片;路边的小树枝头上,长满了一个个鼓鼓的小花苞,正含苞待放呢……处处一片生机盎然,真叫人神清气爽。

一个周末的清晨,我睡眼朦胧的推开窗户,忽然间一股股怡人的清香迎面扑鼻而来,满目的杏花映入眼帘,我在一阵惊喜中发现,杏花开了。

那粉嫩又饱满的花瓣,一片片,一簇簇,层层叠叠相互簇拥着抱成一团,攀沿着枝头,尽情绽放在家家户户的砖墙瓦砾之间,我正好站在高处,在我的高度往下看,下面的景象一览无余,好似一场精心准备的粉色盛宴,那一树一树的杏花,宛若春姑娘的裙纱,置身于一片粉色花海中的我不由得被眼前的景色陶醉,不由得无限遐想,不由得思想放飞,仿佛在朦胧中看到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一夜之间悄悄地把粉色花瓣撒落在人间的四月天,顿时渲染出一片又一片纷繁又温馨怡人的色彩。

四月,四月的春天竟如此这般烂漫,我伸了个懒腰,仰起头尽情地呼吸,生怕错过这一季的清香怡人。

可惜的是,杏花的花期并不长,只努力盛放了两周,一场静悄悄的春雨绵绵不绝的下了一个晚上,气温也随之下降,杏花不易受凉,第二天便蔫了,雨淋过的花瓣纷纷扬扬的撒了一地,枝头上,只有一些坚强的花瓣零零散散的,执着的,顽强的开放着……

犹如昙花一现,杏花只尽情的开放了不过两周,美好的东西总是消逝的很快。这是大自然的规律,错过了这一季的杏花,只能来年四月再见。

“你是暖,是希望,你是梁间燕呢喃,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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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战胜困难高一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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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五,妈妈因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而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

我手握着车把,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屁股坐在车上,学着妈妈的样子左脚踩着脚蹬子,另一只脚踏在地上,好让车子向前走。我本想趁车速稍快点儿时,将右脚挪上去,这样,就能在马路边飞驰了。可是,理想与现实总是有一定差距的,学骑自行车并非有那么简单。这不,我骑得不到两步,就摔了下来,还好只是蹭破点儿皮,没有大碍!

我毫不气馁,只是尴尬地挠挠头,又坐在了车座上,准备再试一次,“小朋友,眼看前方,肩要正!”一位骑着蓝色自行车的大姐姐看见我正在为如何骑好车而烦恼,便指点我说。“谢谢姐姐!”“没关系,举手之劳嘛!”姐姐清脆的声音从远处若有若无地传来。

听了姐姐的劝告,我更加有了信心。我重复着刚才的动作。天啊,我竟然可以骑一小段路了。很明显,我进步了!正因为如此,我一个劲儿向前骑,只是我疏忽了,所以与墙“亲密接触”了。

我费了好大的劲儿,站了起来,揉了揉被摔疼的地方,用手拍了拍裤子上的土,我第三次坐在了车上。手紧紧地握着车把,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叫放好位置,骑着自行车向前走。一路上,我没有摔倒,我真为自己学会了骑车而感到骄傲!

我认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勇于拼搏,这样才会取得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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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这就是我的承诺高一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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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因闯红灯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一起起因行人闯红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禁引人深思:他为什么会闯红灯?我是否闯过红灯?我为什么会闯红灯?

先说说为什么发明红绿灯:中国最早的马路红绿灯时在1928年出现在上海的英租界。其实早在1868年,英国机械师德·哈特就设计制造出了红绿灯。这个红绿灯的灯柱高7米,上面挂着一盏红、绿两色的提灯——煤气交通信号灯,这盏灯在伦敦议会大厦的广场上诞生,这是城市街道的第一盏信号灯。

那么如何运转这盏信号灯呢?原来在灯的脚下,一名手持长杆的警察随心所欲地牵动皮带转换提灯的颜色。后来在信号灯的中心装上煤气灯罩,它的前面有两块红、绿玻璃交替遮挡。

看到这,你有没有好奇,为什么原来的红绿灯是两色,而现在的红绿灯是三色的呢?原来因为随着各种交通工具的发展和交通指挥的需要,第一盏名副其实的三色红绿灯于1918年诞生了。

说到这儿,我想起来,曾经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超市,人行道上是红灯,一位老奶奶看没有车子驶过,便闯了过去,其它人看了看,也相继闯了过去,看着他们闯红灯过马路,让我想起了一次词——中国式过马路。

不光我看过别人闯红灯,我自己其实也闯过红灯。有一次我上课快迟到了,我只剩一个马路就到了,可天不作美,我刚到马路面前——跳红灯了,我看了看下面的秒数,还有一分多钟,我顾不了那么多,看看周围没车,直接闯了过去。闯过去后我很是惭愧。旁边的路灯在捂着嘴讥笑着我,一旁的垃圾桶乜斜着眼睛看着我,路旁的绿植则低着脑袋和身旁的绿植窃窃私语,好像在说:“就是她,就是她,刚刚闯红灯的就是她。”

“我以后再也不闯红灯了。”我小声承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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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伴我成长高一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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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时,我晚上睡熟后,常常踢被子,是你轻轻地为我盖上,再悄悄掖起被角,这时,你是我的守护神,在我需要时默默付出。三岁时,你教我认字,你亲自把纸板裁得方方正正,再写上工整的楷书,听见我“大、小、多、少”的`念字声,你静静地笑了。这时,你是我的点读机,帮我纠正错误。

五岁时,我们一起在院中玩耍,我喜欢院中的蝴蝶,要你抓过来给我玩,可你告诉我,蝴蝶也有它的家人,怎能让它们骨肉分离呢?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时,你是我的引路人,教我关爱每一个生命。七岁时,我想法古怪,一会儿想吃这个,一会儿又要那个,你戴上围裙,日日钻研,有空就钻进厨房,每天调着样给我做饭,满足了我刁钻的品味,这时,你是一个星级大厨,费尽心思为我补充营养。九岁时,我每每有数学题不会做,都会急躁不已,而你总是在我身旁耐心地讲解,直到我完全明白为止,这时,你像一位耐心的老师,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方向。

十一岁时,我的情绪起伏不定,动不动就为一点小事与朋友吵架、发脾气。这时候,我忽然觉得烦恼多了许多,而你总是找时间与我谈心,化解我的烦恼,这时,你像我的知心朋友。

十三岁时,你简直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大部分。晨光中,我们一起上学,中午,我们边吃饭边聊一天中有趣的故事,晚上,我们在灯光下一起研读习题。这时,你不再是守护神、点读机,也不是厨师、朋友,而是父亲。

成长的路上,我并不孤独,因为有父爱陪伴着我,父亲总是不善言辞的,而我们也不必用太多华丽的语言表达对父亲的爱,因为,父亲总能明白我的意思——天荒爱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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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父亲的肩膀高一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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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他和她喜结连理,戴戒指的那一刻,她成为他的妻子,他成为她的丈夫,也成为了她的肩膀

也许是因为年轻气盛,也许是因为年少轻狂,他们没有考虑到接下来的生活有多么困苦。没有稳定的工作使生活渐渐变得褐衣蔬食,但是她仍然每天都对他微笑着,好像一点都不为未来发愁,而他也淡淡微笑着回应,直到后来,我才想听童话故事一般懂得,原来那是因为爱,因为无私的爱,她相信他,因为他是她的肩膀。

肩膀,必然是要承担的。为了这份承担,他做出了行动,他只有高中文凭,高考失利未能击倒他,他从未放弃学习,一直四处奔波,为了考证,夜以继日的学习。最终,他成功的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后来我问:“为什么这么拼呢?”他给我的回答很简洁,却又那么铿锵有力:“因为我的肩膀太重,因为上面有我必须承担的责任。”

长大后,我渐渐懂事,他的肩膀不再年轻,却也结实了。因为那不再是她一个人的肩膀了,他的肩膀撑起了整个家。

小时候我很怕狗,有一次,邻居家的大狼狗突然冲出楼梯口,唰的一瞬间突然扑向我身上大吼大叫,当时我立马坐地上吓尿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只见那宽大的肩膀又出现在我身前,他大声呵斥那狗,震慑得那狗节节后退。然后回过头揉了揉我的脑袋,将我抱起,轻轻地放在他宽大的肩膀上。我擦着眼泪问:“狗那么大,那么凶,你不怕么?”他又将我轻轻放下,露出自己的一只臂膀,眯起眼笑着说:“你看我的肩膀多壮实,等你长大了,臂膀像我一样粗了,就不会在害怕大狗啦!”我似懂非懂的点头。夕阳印着他的肩膀和眯起的双眸,我犹然记得他手上的青筋和鬓边的皱纹。也许,我以后会忘记许许多多的事,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的臂膀与笑容。在别人看来,他或许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在我心里,他是我的英雄,一个淳朴却又泛着光辉的英雄。

岁月从未停下他的脚步,我总是埋怨他为何走得如此的快。父亲的肩膀虽依旧有力,却再也无法回到当初令人踏实的结实。我想,这或许是传承吧。如今,我的肩膀已不在稚嫩,家里的责任将由我来担起。但我并不畏怯。我知道,那泛着光辉的肩膀就伫立在我身后,他相信,也永远都相信,为他们遮风挡雨的会是我,而我,也是他们最坚实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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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传承文明高一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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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走在那悠久古镇的小巷,呼吸着小镇所特有的清新空气,你顿时就会发现,中国的文明就在于此。

悠久古镇,传承文明。古镇的早晨,充满的是生机。不知道有谁在发号施令,每天特定的时间,河边就会传来妇女的洗衣声,那木棒敲击衣服的声音是多么的富有节奏,也许华夏的音乐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老人们的寒暄也成了这古镇的一大亮点,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会寒暄地问几句,以示尊敬,有礼貌。我们中国成为礼仪之邦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这清晨的古镇不正透露出了我们华夏民族的悠久历史和古色古香的韵味。

“静”也许是古镇所特有的,虽然没有“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境界。但是你可以发现古镇的“静”是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在古镇上没有城市中汽车的轰鸣,没有市场上的大声叫卖,没有建筑工地上的喧闹,它有的只是让人心情舒畅的问候。在这种“静”中不正显示出了我们华夏民族所特有的谦逊与恭让。

的确,安静,是心灵的自由,是美的本质。安静是理想的状态,是劳动者的安居经验。古镇安静,华夏美丽。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自古以来,古镇的酒是香醇的,几乎镇上的每一户人家都珍藏着一坛陈年的老酒,他们期待着在未来最美好的那一刻打开它,让所有的人分享它。在期待的日子里,酒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香醇,不知道是他们忘记了这一坛酒还是期待让明天更美好,也许一切都将在明天被打开。古镇上的人们是对未来抱有着希望的,正如我们的华夏民族在时光的飞逝中,带领我们炎黄子孙永远向前,向着最高峰前进。

踏着那小镇上软如沙的泥土,你会觉得华夏的真谛就在其中;迎着那轻如纱的微风,你会觉得华夏的精髓就在其里。毋庸怀疑,悠久古镇,传承文明。

一切正是因为——

春天怜爱小草,造就了令人心旷神怡的绿色。

夏天钟爱蝉儿,成全了那朴实的丝丝绵绵。

秋天痴爱落叶,终结了从容淡漠的不悔精神。

冬天恋爱孤雁,留下了那无法追忆的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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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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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一种禁锢,他肯能是世俗对人们的禁锢,肯能是别的国家对自己国家的禁锢,甚至是你自己对自己的禁锢。这种禁锢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所以我们要使尽全力,冲出围城,冲破这种禁锢,取得自己的成功。

当晋侯,秦伯围郑之时,烛之武受国君之请,夜里用绳子从城墙上出去,只身一人来到秦伯帐内请求退兵。最终,烛之武以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成功说服了秦伯,让秦国退兵。烛之武一他的智慧的方式成功是郑国突围了。在春秋战国时期这种不流血,没有牺牲的突围也是非常少见的吧!从史书上看,烛之武只是动了动唇舌便使秦国退兵了,这件事完成得如此之轻松。但是,谁又想到了他只身一人到秦营所需要的勇气有多大呢?万一失败了也会丢了自己的性命吧!而且可幸的是,他的突围避免了无数士兵的死亡。打破了这种禁锢的他是伟大的,冲出围城的他是成功的,使尽全身力气的他是充满勇气的。最终他名垂青史,取得了自己的成功,也让整个国家取得了成功。

“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便是一个成功的把世俗对他的禁锢打破的人。他因受不了官场的黑暗,而宁愿隐居山水之间,过着快乐的田园生活。“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这些诗不正是陶渊明对自己快乐的田园生活的描写吗?但是当他放着自己的官职不做的时候,也应该遭受了世俗亲友的阻止吧!但是他依旧成功突围了,冲出了围城,在田园山水之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与快乐。他冲出了围城,冲破了世俗的禁锢,取得了自己的成功,并在诗歌上留下了许多名作。

在外国有一个芭蕾舞蹈演员,她每次跳舞动作都十分标准,可是整体看下来就是觉得不好看。直到有一天她的老师告诉她要学会释放自己,将自己的感情融于舞蹈之中。于是她试着去做了。最后她表演了一场所有人都为之赞叹舞蹈,一举成名。她成功地打破了自己对自己的禁锢,冲出了自己对自己的围城,找到了新的自己,取得了自己的成功。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使尽全力,试着冲出围城,打破禁锢,这样才能找到新的自己,去的自己的成功。人生如围城,而我们要做的便是全力以赴冲出围城。在围城外的世界里,取得新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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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跑步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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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气愤地朝天上大喊:“我最讨厌跑步了!——”

我为什么讨厌跑步呢?这可要从星期二说起……

星期二的下午,第二节课是上体育课。上体育课的时候,听别人说这次体育考试呢。我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优哉游哉的,非常悠闲。

我慢悠悠的走到操场,懒惰的走着,似是散步。

当我来到操场的时候,看到我们班的几个人好像是在跳远。我皱了皱眉头,心里想:该不会这次体育课是要跳远吧!欧买滴嘎嘎!

如我所料,体育老师说,考试是跳远。我瞬间惊呆了,头顶上有一道雷劈过,我又化成一尊石头,“喀拉喀拉”的碎裂了。

真是气死我了!上一次体育考试是这样,这一次体育考试还是跳远!我最不擅长的就是跳远了!别看我很高,腿很长。其实,我跳远最多能跳大约两跨步而已。而上学期我体育考试得的分数不太理想,这次……诶!

我气急败坏,想直接回教室不考了。可是,一想到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考试考到“鸡蛋”,我只好乖乖就擒,去练习跳远。

我反反复复跳了好几次,发现我比上学期跳得远了那么一点点,嗯。别提有多高兴了。然后我在操场上和别人跑了几圈,气喘呼呼的。

突然,我无意间听到别人说星期四在体育考试,我气得简直是要吐血!

星期三时,我一觉睡醒,发现两条腿和腰很痛,我走路都是左拐右拐的,走个楼梯还要小心翼翼,真的是气死我了!当然,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还不是因为星期二那时候连得太累了,回家也还累着,而睡完一觉,你一醒来,保准你全身酸痛!

到星期四的时候,还是腿痛腰痛的。腿跨一步或走一步就很痛,腰可以说是挺直腰就痛。我心里真烦着,因为今天第四节课要体育考试了,我到现在还腿痛腰痛的,怎么应付体育考试呀!呀呀呀!都怪这个软弱的身体,呜呜呜……

其实,我还是在期盼着我的体育考试里会出现奇迹,拿个八十多分。可是,那是做梦的,结果是我拿到了一个七十多分,别提有多伤心了呀!

诶,这讨厌的星期二,还有这讨厌的跑步,我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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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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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崇高的背后藏着粗俗,善与恶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

——雨果

巴黎,1842年1月6日,吉卜赛美貌少女爱斯梅哈尔达的精彩表演引起了人们的阵阵喝彩。而人群里的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罗德却完全失去了自制,因为他爱上了爱斯梅哈尔达,他感到要么占有爱斯梅哈尔达,要么杀死爱斯梅哈尔达。当晚,他指使加西莫多——被克罗德收容,成年后成为敲钟人的一个天生畸形的人去抢爱斯梅哈尔达,结果爱斯梅哈尔达被国王队队长法比救下。第二天,加西莫多被带到广场上受鞭刑,克罗德不与理睬,而善良的爱斯梅哈尔达却给他水喝。有一天,克罗德无意中发现爱斯梅哈尔达在与法比约会,他不禁妒火中烧,用匕首刺伤了法比,又嫁祸于爱斯梅哈尔达。然后,加西莫多把她带进了不受法律的巴黎圣母院,但最终还是被放上了绞架。而克罗德也被加西莫多从高高的顶楼推了下去。

读完小说,心中总是无法平静:善与恶、美与丑总如阳光和阴影,形影不离,有善,必有恶,有美,必有丑,这不仅仅是外表上的,更是内心里的。克罗德的虚伪,爱斯梅哈尔达的美丽,加西莫多的善良,法比的风流,都让这小说升华成了一部伟大的悲剧。其实,悲剧之所以感人至深,是因为它其中的人性的东西打动了读者的心。而在《巴黎圣母院》中,打动了人心的人性的东西就是美与丑的互相存在。

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就是先把美好的东西展示给人看,然后再将其打碎。在广场上,爱斯梅哈尔达,一个活生生的美丽少女,最后竟然被人诬陷,死在绞架上,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为什么?为什么?渐渐地,我才明白,爱斯梅哈尔达的死如此让人感伤,这就是因为她的美被完完全全地撕裂了;而且,周围的丑让她显得格外善良,她的死也就格外地震撼人心了。

再说说加西莫多,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美丽与丑陋在他的身上都显露了出来。丑陋的外表下却有着令人惊叹的善良的心灵,不然,为何在爱斯梅哈尔达被关在牢笼中时,爱斯梅哈尔达没有想到那给了自己所谓的“海誓山盟”的法比,却只想到了救自己于危难时的加西莫多。最终,“人们发现有两具尸骨,一具搂抱着另一具,姿势十分奇怪。……人们要把他从他所抱的那具尸骨分开来时,他顿时化作了尘土。”由此看来,克罗德对爱斯梅哈尔达的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法比的则是临场作戏,也只有加西莫多的才是真爱。

美丽与丑陋只有一线之差,善良与恶毒相距并不很远,阳光下总有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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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写伤疤的高一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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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下巴上任未消去的疤痕,回想起那次不幸的经历,脑中便会随时随地地闪现出“慎重”两个字。

那是在我初一时发生的一件惨不忍睹的事。由于贪玩,不幸被同学绊了一脚,摔了个跟头,破了相。脸是没什么大碍,只是下巴裂了条缝。

地上的血不多,但下巴上却是一阵又一阵刺骨的疼痛。因此,在我刚跌倒的一瞬间,身体失去了知觉,有力也用不上。而耳边萦绕着很多模模糊糊的叫喊声。

意识稍微恢复了一点时,感觉身子正在挪动,用力睁开双眼,面前是蓝蓝的天空,我下意识地下了地,脚又扭了一下,幸亏同学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才安全抵达医务室。同学们一个个大汗淋漓,戴眼镜的同学,眼镜上蒙了浓浓一层雾,看来出了不少力。

在医务室中,老师也都来看我了。我心中感激不尽。

爸爸来接我去医院了,这让我心中忐忑不安。

进了医院,浓浓的中药味扑鼻而来,这让我感觉下巴更痛了。抬着头,进入了医疗室。几个蒙面医生微笑着向我走来,我心惊胆战。

他们让我躺在一张白色床上,见他们忙了好一阵子,才拿来一枝和花露水瓶子一般大小的针筒,向我走来。然后,一个医生用布遮住了我的眼睛。

我心中抖了一下,这么大的针筒,平生头一回见到。我想着自己被扎的样子,苦笑着。

突然,感觉下巴上有一根细长的铁针扎入肉中,这只是开端,而最痛的是注入药水的一刹那,如同千万条虫子嚼食着我的骨头,手一用力,全身就软了。此后就不怎么疼了。原来是在下巴上缝了四针。

回到教室,一连两个星期,都有同学来询问我,安慰我,我感动得无法用语言表达。

这事终究是过去了,但是却给了我永久的启示:做事要慎重,不能莽撞。抱着对同学老师一颗感恩的心,我又继续了原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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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留一点希望给自己高一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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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幸福时,你会发现更多的理想需要追求;悲伤时,你会发现前方的路何其漫长;但我们的人生总要留一点希望自己。一位朋友读三年级时,一天晚上,他的爸爸妈妈带着他回家时,路上被一辆大货车给撞倒了,在撞倒的瞬间,他的爸爸妈妈将他从车上推了出去,之后爸爸妈妈就被大货车撞飞到十几米远的地方去了,当我那位朋友跑过去看爸爸妈妈时,他们已经奄奄一息了,不久,便停止了呼吸。我的那位朋友泪流满面。第二天他来学校时,两只眼睛肿的像桃子一般大,我问他怎么了,可他就是不说,后来我从别人那得知这件事。

此后,他变得沉默寡言,不在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贪玩了,下课时他都在座位上看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学期过去了,我们都上四年级了,报名时,没有看到他的名字,这时我们才想起他现在是个孤儿,失去了世界上最爱他的亲人,我在别人那听说,他只有哥哥和奶奶这两个家人。但是,我在学校从没看见他流露出一点悲伤,过度的悲伤没有压垮他,在班上的学习成绩还那么好!

老师和同学们知道后,都伸出援助之手,学校免除了他的很多费用,老师也经常跟他谈心,同学们也经常把好吃的分给他,大家都成了他的亲人,他的成绩在班上总是第一。我曾今问过他:“你为什么如此坚强。”他说:“父母用生命换来的我,不能辜负他们的希望。我必须坚强!”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学霸。

人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前的路无法预料,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懂得:那就是,不管什么时候,我们的人生总要留一点希望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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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长的力量高一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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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你品、我品、他品的人生岁月,酸甜苦辣,仔细品品,噢,原来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成长是一种力量

羽翼渐丰的幼鹰,带着对广阔苍穹的向往,努力地,使出全身的力量——成功了,它一展稚嫩的双翼自由地飞翔;刚出生的小牛犊不愿再跪在柔嫩的草地上,带着对母亲的奔腾的渴望,努力地,使出全身的力量——成功了,它稳稳的直立起小小的身子,一声奶气的“哞”是向全世界宣告:我长大了!我说:成长是一种力量。

成长,始终伴我左右:会奶声奶气地喊妈妈时,温馨的笑容荡漾在母亲的脸颊;会自己穿衣服了,爸爸舒心地说一声:“乖女儿,长大了!”我长大了,能让日夜操劳的母亲开心地笑,能让整日奔波的父亲歇一会了。于是,我说:成长是一种力量。

自小就不愿和牛奶,童年的理论是不愿和牛宝宝争一个好妈妈;自小就不明白天上为什么会掉下小水点,鱼儿为什么在水里不会呛死……自小就揣摩世上的一切,满脑子充满稀奇古怪的问号,于是,便会缠着放学回来的姐姐问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用自己日渐理智的思维学会分析时,我解答了一个个小时候的难题。我没了幼时的困惑,明白了许多科学道理。于是,我说:成长是一种力量。

六年级毕业那天,我们会拉着老师一起照相。我在喝水的时候,突然看见了阳光中单薄而透明的七色光晕,给了我许多力量。

你用心品到了吗?你仔细品味,也许会知道:成长是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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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树英语高一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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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es are very useful to people. They provide us with wood and other

products. They give us shade and they help to prevent drought and floods.

Unfortunately, in many parts of our country, people havent realized the

importance of trees. They cut them down at will. They are usually too lazy or

too careless to plant and look after new trees. As a result, the forests

continue to disappear.

Where there are no trees the rain falls on the surface, causing floods, and

carries away with the rich topsoil, in which crops grow so well. When all the

topsoil is gone, nothing remains but worthless deserted.

The big floods of 1998, in parts of China, have already taught us a good

lesson. So every one of us must love trees, protect forests, and keep on

planting trees each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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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颜色的高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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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曾经是否擦肩而过,你如天边的一丝薄云,即使可遇而不可求,也带走了我心灵的关注。——题记

平凡的人,做着普通的事,虽不如那些大事颜色鲜艳,散发出万丈光芒,却能够温暖人心。

又是一个气馁的早晨,刚刚考完数学,去停车场的路上也一直在与同学讨论“这道题好难”“这道题写错了,考完才想起正解”……算是对数学死心了。

把车推出来时,我仍然在思考期中的题目,不是因为我好学只是有些意难平。大概是太专心了,以至于出来时碰倒了几辆车,我本想停下来将这些车子扶起,可过道太小,我又不能堵住后面人推车。所以只好先把车推出去再回来扶,有几个女孩还看了我几眼。我心想她们是不是以为我要“肇事逃逸”。然而就在我把车停好,准备返回时,其中一个女孩向我摆摆手,温和地说:“你走吧,我们已经帮你扶起来了。”我竟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她们已经去停车场里面了,我才说了一句“谢谢啊”。虽然我已经记不起她们的长相了,但在我心中,她们是可爱的,是粉色的。

我家小区对面开了一家早餐店,刚开到这没什么生意,我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那里吃,可附近又没有其它的早餐店了。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去了。一进门,老板娘立即起身,微笑着说:“想吃点什么?”随即列举了好几种小吃,我便要了一笼蒸饺配着蕃茄酱,我尝了几口,挺好吃的。以后吃早餐我去的都是这家,老板娘真诚的微笑和身上那件橘红色围裙在我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即使后来生意好,她也仍然记得我的口味。从来没在她的脸上见过难色。顾客有什么问题,她都可以心平气和她与之交谈,最后都是好的结局。有一次我还叫了一个同学一起在这儿吃,临走时她让老板娘给她拿一瓶冰水,老板娘却从桌下拿了一瓶矿泉水,细心叮嘱道:“早上就不要喝冰水了,对胃不好。”出了店门,同学还跟我说这位老板娘真贴心,我骄傲地点点头。在我心中,老板娘是朴实的,是橘红色的。

这些颜色是最普通的,这些人也是最平凡的,只是惊鸿一瞥,便深入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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