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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谏逐客书的故事实用20篇

《孙子兵法》一书要多读多思考,才能发觉其中无穷的智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李斯谏逐客书的故事,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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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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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伴侣。它带给了我许多欢乐,同时也传授了我许多丰富的知识,有书陪伴,生活也充实了许多。

结识

我第一次接触到书是在童年。每天看着邻居大哥哥念书,我有了想看的冲动,便央求父母给我买。结果父母真的给我带回了一本有拼音的连环画——《西游记》,我爱不释手,没事就捧着看。我不仅看,还读。可我识字能力有限,常常闹笑话。比如说:我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美猴王打分打分”,父母听了,笑得直不起腰,而我却还不知怎么回事,看着他们笑,我也哈哈大笑起来。

童年结识书,我的生活添了许多欢乐。

了解

上了小学后,我不再看连环画,而喜欢上了童话。有时放学,我舍不得回家,而是沐浴着夕阳在操场看书,直到日落西山,由于我回家晚,父母很担心,但我会解释。最终他们的担心变成了赞赏,我的考试作文得了满分。我很开心,也更加了解书对我的帮助了。

幼年了解书,使我的成绩更出色。

熟知

进入了中学,作业多了起来。虽然学习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可我仍会在闲暇时间阅读名著。书告诉我海伦·凯勒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告诉我祥子的悲惨人生,也告诉了我水浒英雄的传奇经历……每次读它,我都能知道许多知识,看着深切体会。让我在写文章时有许多素材。

少年熟知书,我的精神生活有了很大改观。

现在的我还很喜欢读书,增长见识,扩大视野。我在成长,但书不变,它总是陪在我身边。金钱诚可贵,权利很难得。若为读书故,两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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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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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知识的宝库,书让人类的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多才多艺,使得社会更加美好,书籍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与希望。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十分喜欢听老师、妈妈讲《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故事,我都会被故事里主人公的善良、勇敢所吸引,对那些无比丑恶、虚伪的感到无比的痛恨。后来慢慢长大,我会看书识字了,在妈妈的引导下会去看些《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名著。我三、四年级时妈妈说:“真后悔,在怀我时没有胎教,所以一直叫我要多看书,读好书。因为我是在二年级时才转学的,知道溧阳有文化馆、图书馆,里面的书真是多的不计其数,应有尽有,真像知识的宝库,所以每到星期天我就会去看书,妈妈还帮我办了借书证呢。

四升五年级了,我的作业量比二、三年级要多些,所以在青少年宫去上兴趣班时都会借上几本书带回去。妈妈爸爸总是教导我说:“读书不仅可以开阔视野,还可以了解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今年暑假我借了一本《我曾经作文不及格》是作家叶永烈写的,作者叶永烈在书中叙述了自己的作文在小时候常常都是不及格,自从自己开始读书做笔记,成绩才有所变好的,我要向叶永烈学习。妈妈说:“在阅读时,可以将书中好词好句好段摘抄在小本本上,平时多读多看看,这样知识的积累就会更多了,而且对写作也是有十分大的帮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这样就能不断增加自己的学问,还能拓展知识面,所以我们要热爱书籍,做个爱看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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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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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是个淘气包,爸爸说我是一个“男孩子”,妈妈说我是“混世魔王”。可我现在懂事多了,原因是什么呢?是改变了我。

记得我五岁那年,顽皮的我总爱在花园里撒起花儿,被我拉折的树枝可怜地躺在路中央,我喜欢拿起一根棍子,飞快地奔跑着,把花花草草打得散落一地。正在这时候,爸爸回来了,爸爸看见我这副模样,恨不得狠狠地批我一顿。回家后,爸爸把我那脏兮兮的小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从包里拿出几套图画书,我竟被这图画书迷住了。画上的小孩年龄和我相仿,他们爱讲卫生、懂礼貌、有爱心,我生平第一次对自己的脏兮兮、野蛮感到害羞,头一回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书。

后来,图画书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爱上了连环画。识字后,童话故事书成了我的挚爱。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浸在了童话王国里。《丛林中的三个小矮人》中的主人公告诉我们:自己的东西要和别人分享,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长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深奥,心智也越来越成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的一部自传体著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诉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读书,就阅读世界;阅读,就像水手去航海。书中人物的忧愁,就是我的风暴;书中人物的欢乐,就是我的云彩。能做一名读者是幸福的,我阅读,所以我美丽;我阅读,所以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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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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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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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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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与故事那是数不胜数。我看过很多种类的书,诗词、散文、小说、童话……它们是我的良师,是我的益友。在我失败时给我以安慰,在我彷徨时给我以指引。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断探寻、不断感悟的故事……。

初识它,是在同学们不厌其烦的推荐中。起初我并不曾太在意,可是在我翻开第一页时,我便开始庆幸:幸好我没有将它拒于心房外,幸好我没有错过这本好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故事由吴邪收到一卷战国帛书开始。这个古董店的小老板因此结识了张起灵、王胖子、解语臣以及黑瞎子等人,在数次与死神的擦肩而过中,他们渐渐由陌生人变成了生死之交……我人在书外,可灵魂却跟随他们一起,悲喜交加。

从七星鲁王宫到云顶天宫,再到蛇沼鬼城,最后到张家古楼,“铁三角”终究分散。胖子留在了巴乃;吴邪回到了杭州,继续做他的小老板;而小哥,则进入了青铜门,守护着世界的终极……曾经的挚友,如今天各一方,再难相见。

静静地合上书,我的身体依旧端坐书桌前,我的灵魂始终流连书页间。他们鲜活的面容在眼前浮现,他们已不再是虚构的人物,他们有血有肉,有爱有恨。哪怕我终其一生也无法看到他们出现在我面前,可我知道,他们在我心里,永不褪色。

高尔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谈话。《盗墓笔记》教会我的,不是什么英勇献身,而是友谊,以及认定了的目标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信念。他们都是普通人,可是对友谊的看重以及坚定的信念让无数人为之感动,就像吴邪,哪怕自己身处阴谋的漩涡,却依旧坚定地探求着真相。

所以才会有人说:“我爱的不是那个面瘫的小哥,而是那个背负着沉重命运却依旧前行的张起灵;我爱的不是那个爱炸毛的天真,而是那个身处迷局依旧探寻真相的吴邪;我爱的不是那个傲娇女王的小花儿,而是面对刀光剑影却依旧含笑以待的解雨臣;我爱的不是那个总是一脸痞笑的黑瞎子,而是那个永远沉稳冷静玩世不恭的黑眼镜。”他们因了一个信念聚集一起,他们为了探索真相而不惜生命。他们存在于心里,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坚强。

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那么,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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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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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的时候,我经常听着妈妈讲故事进入梦乡。那书中的故事是那么好听,我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

书中故事的凶残与善良,让我体会到了光明与黑暗。所以,我认为书中有说不尽的好处和益处,而且我看书需要选择,如果不善于选择,你就不知道要选哪一本书看,《读书》中的读—失去了意义,书—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起一本书来,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有许许多多的趣味题、观察题、数学题和思维题。我每次去书店看《查理九世》都看到书店即将要关门,书店里放起了送宾的音乐,我才和妈妈依依不舍的离开,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每当我孤独的时候,书是陪伴我长大的朋友,伤心的时候,书就是让我开心的好朋友,当我失去朋友的时候,是书给我力量和自信,让我有勇气找回我的朋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阅读书本,就像交了许多知心的好朋友,当我不会做题的时候,是书让我弄懂了难题,所以我喜欢书。

我很爱书,但是我更爱读书,因为书让我的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更加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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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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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有好多与有关的故事

小时候,妈妈常对我说,我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天天闹腾,但是一开始讲故事就会安静下来。2007年的冬天,我出生了,每天晚上都要听一个故事才睡。上小学了,我在学校里学会了许多汉字,渐渐地可以自己看书了。

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妈妈走进来说:“宝贝,妈妈的快递到了,你去帮我拿一下好吗?”“好!”我回答到,其实根本没听进去是拿什么东西。我边走边想着书中精彩的片段,到了保安室,我想了想,咦?我是干啥来的?我空着手跑回家,问妈妈是去拿什么。妈妈说:“去拿一份快递。哦,还有三本书,朱阿姨刚送来放门卫那,你顺便一起拿回来。”

我再次出发,边走边在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到了保安室,我又忘了要拿什么。对了,是书!我高兴地拿着书就回家了。回到家,妈妈看见我手里只拿着书,摇摇头说:“宝贝,你还是去看你的书吧!看样子,这快递得我自己去拿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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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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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小读者,因为我有时候爱看,有时候不爱看。可是我以前,我是一点书都不看的,是个纯粹的小孩,只知道玩电脑和手机。可因为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书。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妈妈带着哥哥去看望姥姥,只剩下我和爸爸在家。我很无聊,我打算下去找我的朋友,发现他不在店里,电视线被哥哥拔了藏起来了不让我看。

我坐到床上,东张西望。突然我眼前一亮,看见书架上的书,我便朝书架走去,拿出三本《老鼠记者》。一本正经地看了起来,越看越入迷,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角,经历各种冒险。

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越看越入迷。我看到了晚上的饭点,一刻也没有离开书。

开饭的时候,哥哥和妈妈都回来了,可我还不知道,直到哥哥叫了我一声,我才从书的幻境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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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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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黑边金框的眼睛,一双如饥似渴的眼睛,腋下还插着一本厚厚的大,这就是我,全班颇有名气的“小书虫”,从小就迷恋“啃书”

我有许多爱好:钓鱼、田径、篮球、活力板……可我最情有独钟的,还是看书。倘若把家中所有的书导出来的话,堆积如山,真有“排山倒海”之势。从《少儿百科全书》到中外名著,一应俱全。若是来我家,处处能看见我“啃书”的模样:有时托着下巴,手捧一本书;又是趴在地上,翻阅着地上的诗词,更有趣的是,我常常在床边放一本书,才能进入甜甜的梦乡(这也许是“小书虫”的护身符吧)!

我每次看书时,都是在别人闲暇或玩耍的时候看的,这会使我想起鲁迅说的一句名言: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来工作,我真能称得上是“拳不离手,书亦不离手”呀!

从《安徒生童话》到《哈利波特》,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十万个为什么》,我都浏览翻阅,有的书可以让我开怀大笑,有的书为我“泪水涟涟“,有的书能让我轻轻松松。有的书能让我为主人公的安危而紧张……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句话:“我对书是情有独钟,百看不厌!”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早上,我6点钟就起了床,穿好衣服,拿着我那本《小熊和小鸭》的故事书,看了起来。今天看的故事是《小熊飞船》,这个故事讲了小熊去买菜,被一块小石头拌倒了,飞了出去,他飞啊飞,最后落到了小河里……我正看得起劲,不知不觉,屁股已经坐在地上了,一旁的妈妈哈哈大笑,我想又出洋相了,很懊悔——谁叫我是书本的忠实粉丝呢!

无论是在家中还是学校,我——这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都会徜徉于书的宫殿,沉迷在知识的海洋。我与知识为伴,以书本为友,愿当一个“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小贤士。

书,能让我找到自己的所求,找到自己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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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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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中华,五千年之古国,笔墨丹香,礼仪文字,尤其以籍代表着古中国的文化。头悬梁,锥刺股,苦读诗书,寒窗数载,这一个个方块字汇集而成的书,创造了多少传奇?多少神话?孔子读书,书破三次,更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之诗句。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初识益友,知良师也”

大概回溯到十年之前,我还只是一个四、五岁的顽童,每天留恋在玩乐之中,家里所有的地方都是我的游乐场,但是有一个地方,母亲却从不让我进去,甚至半步都不行,这个最神秘的地方就是---母亲的书房。记得有一次,我和邻居小伙伴玩捉迷藏,看到母亲的书房门忘记上锁,便悄悄溜进去,结果弄倒了母亲的书架子,还打碎了母亲栽植的吊兰,母亲狠狠打了我,并告诫我绝对不可有下次!后来,我再也不敢踏进半步,那个书房便成为我心中神圣不可轻犯的地方。年幼无知的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而且还因此有些记恨母亲,但是母亲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告诉我:书,是世间最神圣的文化,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既是你的良师,也是你的益友,你要敬畏它。这便是我对书最初的认知。

“我的天地,我的力量,我的思想。”

终于,在我九岁那年,母亲将书房“传位”于我,在那个激动人心的夜晚,我正大光明的进入那个神秘的空间,打开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迎面而来的是一个雕花木桌,据说是姥姥当年给母亲的嫁妆,桌面上放着一盏黄色灯光的台灯,两侧是两个暗淡但不失雅兴的书柜,一个装有由古到今的国内名著,另一个则装有哲学、思想、教育等外国书籍,甚至还有一些美容服饰等其他的杂志。每个夜晚、周末我都会置身在那一片“天地”,游走在孔子、孟子之间,听他们辩古论今;与托尔斯泰畅谈未来;与巴金、矛盾一起回味那个年代的悲惨壮烈;与鲁迅、周恩来一起开拓思想、激发意志,不断的将书本的力量转化为我的力量!

“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现在,我终于理解了母亲,知道了古人敬惜字纸的作为,了解了“仓颉造字,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也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书,真的是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我要怀着敬畏之心去阅读,去学习。

书自清香来。鲁迅弃医从文,只为拯救国人思想!这是多么伟大的作为!书,是人类思想进步的阶梯,可以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国家,甚至改变整个世界,去读书吧,你若读书,清香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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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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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铁,是钢,一天不读饿得慌,这句话一直刻在我的脑袋上,激励着我要多看书。今天我跟你们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咦,我家怎么有一本《神笔马良》?太好了,我听说别人看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于是我拿起《神笔马良》开始看起来。当看到了马良向画师借笔,画师却嘲笑他时,我愤愤不平:为什么富有的人可以有笔,穷孩子就不能有笔?我大骂了几声画师,心里才有些舒服。我又接着往下看,看到马良在梦里梦见了仙人给他了一支神笔时,我非常高兴,心里在想:马良啊,你应该多用用神笔,让那些穷人比富人还要富有,让那些坏人全都消失。我接着往下看,看到了马良画了一扇门和一匹马逃跑了,我心想:好人总会有好报的。后来,马良凭着自己的高超画技和自己的,手臂的力量,逃出了监狱,跑到了另一个地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冯朗。他靠卖画为生,专门帮助穷人做好事……看到了最后,我知道了: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路程会很遥远,但不要气馁,就总会实现的。

我心里想着:书是真是好东西。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看书了。

丁铃铃,上课了,我偷偷地拿出《笨狼的故事》,一页两页,我像一只几天没吃东西的老虎,贪婪的读着,看到了一个情节,我呵呵的笑出声来,我又立马捂上嘴,我暗喜,没人注意又开始看了,看书的时间总是很快,一节课40分钟过去了,我还依依不舍地拿着书,不肯放下。

我躺在床上,继续看着《笨狼的故事》。看着看着,我妈妈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要带我去银泰图书馆看书,我心里想:太好了,这下可以好好挑几本我喜欢的书了。走到了银泰,进入图书馆,看到了那些书,我就像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临走时,我还有点舍不得离开呢。

书呀,你如果天天跟在我身后,该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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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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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更爱读书。

我爱闻书上那股淡淡的油墨香气

也许你会说看书有什么好?干巴巴的,不像电视一般有声有色,不如电脑那样用途广泛。而朋友,我不那么认为。书常常把我领到一种旁人不可达到的似乎仙境的境界,使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书是人们心与心沟通交流的最佳途径,书是所有知识的集结地。每读一本书,我的灵魂便会得到一次升华。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提倡“三上”。每次去WC都夹着一本书,结果一去就是好长时间,其实早都排泄干净了,但由于正看的入迷,不忍打断,直到把那一小节看完后才依依不舍的把页数牢牢记住,把书合起来;在书桌前,随手拿起几本书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直到有人叫“醒”我为止;睡在床上也不闲着,手还一直不听话的翻着书页,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书面,有时连睡在床上的目的——睡觉也忘的一干二净,专心致志的看书。

书其实也是一个学富五车而又满怀豪情壮志的有血有肉有精神的人。至少我这么认为。

我为书付出我的精力与时间,书也“知恩图报”,给我了许多许多:它让我上课思维敏捷,发言时独特的见解“技压群雄”;它让我博学多识,在同学们中抬头挺胸;它让我明白道理,虽不敢自诩“深明大义”,但也并非“无德之人”;它让我了解了许多伟大人物的奋斗史及其感悟;它让我数次在竞赛中“耀武扬威”,为班级争光;它让我文笔非凡,虽不能留下千古绝唱,但也时常自行斟酌,别有趣味……

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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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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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书中的知识使我空荡的脑瓜聪明起来。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少年时代,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少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阕跳跃的欢快音符的乐章。

我最早开始读的书是儿童童话一类的,渐渐的,童话书也不能满足我。我开始接触故事书了,我每天放学回来后,先赶紧把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做完,然后就抱起一本故事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感受故事中的人物命运遭遇。

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常常在前五名里,有几次,还得了100分。阅读也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能力。在家对着一面镜子我会想他们的身世和命运。我们每周都会写作文,其中有一篇,老师又点又圈又画,并在后面打了一个100分。

这些小小的光荣,使我悟出了一些道理:作文,首先要构思清楚,落笔也要有鲜味才好。

上五年级后,我不看一般的故事书了,就去书店看一些简单的小说,我用课余时间来阅读这些书籍,我一边读一边用笔把好词佳句和精彩的段落画出来,而且,做笔记,还锻炼了我的记忆力。

又一次命题作文写《发生在学校的一件事》,我非常开心。因为我在学校和同学闹别扭了,平常看到的那些描写烦恼郁闷的词语可以派上用场了。写到一半后,真的有点伤心。于是,我又悟出一些道理。作文,刚开始是离不开借鉴和模仿的。但真正打动人的是自己的真情实感。

现在,我还继续阅读着,希望有一天,能写出一篇自己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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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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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外传》封面上几个大字一下子吸引了我,。上面写着:写给男孩子看的。我非常纳闷,为什么单单写给男孩子呢?于是,怀着好奇,我一页一页仔细的看了起来。

原来,书中的主人公皮皮鲁是个十分调皮的男孩子,一不小心被“二踢脚”轰上了天。他拨快了地球之钟,使地球上的生活出现了异常:勤劳日我整天睡觉,体育场里进行嗑瓜子,翻眼皮的比赛,势力国的公民净是三只眼睛,总统染上了开会病……这此奇怪的现象使皮皮鲁慢慢认识到了错误,并决心改正。经历了无数次的付出,他终于勇敢的把地球之钟拨正了。

我津津有味的读着书中的故事,心里始终没有平静,我虽然是个女孩子,但却我皮皮鲁一样的顽皮。像什么折断电视天线,拧坏电扇按扭的事儿我都干过,妈妈多次批评,我总也安静不下来,动这儿动那儿,惹得爸爸常把我比喻成小猴子。说真的,我想改掉这个缺点,做一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可就是下不了决心,皮皮鲁呢?他面对那么多困难,都勇敢的克服了。哎,我怎么就不行呢?

我觉得这本书不光是男孩子可以读,我们女孩子更值得一读,虽然像皮皮鲁这样调皮的女生也不少,但他的勇敢和毅力却是我们女孩子所欠缺的。现在看来,封面上那几个字倒是有些激将的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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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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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对我来说,书籍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书籍就是一只小舟,载我在知识的汪洋里飘荡;书籍就像一座灯塔,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

我有许多喜爱的书,但我唯独对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欧也妮·葛朗台》念念不忘。

本来我只是为了在班级吃午餐时,打发时间,所以我就在妈妈的书里,随意翻找了一本,没想到这本书反而成了我最喜爱的书。

我在早读时便开始看,没想到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大段大段地描写,并没有让我感到厌倦。我看得如痴如醉,被其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

刚开始,我看到了守财奴――葛朗台先生。在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一个,贼眉鼠眼的小个子男人。

我看着他怎么一步步当上区长,继承他外婆、岳父、外公的遗产,又怎么成为百万富翁。当看到他比一般人家过更苦的日子时,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一直在描写葛朗台先生,而不写写他的女儿――欧也妮·葛朗台呢?

不过这本书很快就给了我答案。

原来是通过葛朗台先生的自私,体现出欧也妮的天真、慷慨和善良。

这本书的结尾虽然是个悲剧。欧也妮最后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堂兄――查理。却和自己不喜欢的克罗旭公证人的侄子特·蓬风先生结了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三年后就死了,最后只有忠诚的老奴――拿侬,守着她。

我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看的书将会越来越多,也会结识更多的主人翁,教会我更多的人生道理。就像葛朗台先生,一辈子的守财奴,我们做人不应该把钱看得这么重,我们要学会宽容,学会分享,我的人生也会变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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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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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们的周恩来总理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而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一次,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就我和弟弟在家,纸条上写着:“儿子,今天我们去做事情,午餐和晚餐,你自己搞定,那就这样啦。今晚我们才会回来,不要乱跑出去,不然会被坏人给抓走的。哦,对了,一定要照顾好弟弟呀,不然就会丢的!要记住呀!妈妈和爸爸都会相信你的能力的,加油!”

我一吃完早饭,就去看书了,弟弟却在看电视。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就像我是孙悟空在一旁上刀山,下火海,在东海龙王那里拿了金箍棒,到了天宫大闹了一回,又去了花果山,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最后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先遇上了猪八戒,接着又到了通天河遇上了沙和尚,接着又去了各个地区消灭了那一些妖魔鬼怪。最难消灭的妖魔鬼怪就是那个白骨精,那个老奸巨猾的白骨精,竟然假装用人来迷惑人,打了三天三夜才被我收服。

突然,有人把我叫醒了,原来是爸爸和妈妈,妈妈问我中午、晚饭吃了没有?我说没有。爸爸和妈妈都很惊讶!我竟然因为看书而没吃饭。我被表扬了,真令人忍俊不禁。

我知道了,米饭使我们的身体日益健壮,读书却令我们的头脑不断充实,所以我们要与书为伴,博览群书,取百家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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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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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认认真真地写完了作业,就去看我的成语故事

你猜我看了什么故事,我看的是八仙过海,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传说吕洞宾等八位神仙去赴王母娘娘的蟠桃会,途径东海,只见巨浪汹涌。八位神仙分别把自己的拐杖、花篮、箫、拍板、纸驴、鼓投到海里,站在上面,披波斩浪靠自己的神通渡过了东海。我看得入了迷,竟然忘了时间,妈妈到房来催我,我一看钟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我喜欢我的书,因为书可以送给我许许多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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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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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俗话说:“一日无书,百日荒芜,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书,我拿了一本我最爱看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马上拿出这本书慢慢地阅读起来,不久就进入了故事的人物,快要吃饭了,妈妈就叫我吃饭,我边看边笑了,于是妈妈开始揪我的耳朵,一边揪一边对我说:“吃饭时间到了快吃饭,吃完再看。”刚放下筷子,我又到了我的书房拿起书看了起来,可是,爷爷在喊我:“刚吃完饭要休息一会儿,这样对眼睛不好。我故意装作没听见,爷爷又在叫我,我走了出来,趁妈妈和爷爷没注意,我又走进了书房继续看书。

《西游记》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孙悟空是石头中出来的一只猴,他还是花果山的猴王,大闹天宫时他敢作敢为。后来保护唐僧去西方取经,并且对师傅很尊敬,唐僧在他们的保护下顺利达到了西方完成了任务。

书是那些人物和优美的文学语言总是吸引着我,最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曾广贤文》的一本书,这本书里有很多古时候的故事,比如说老父折技,梁上君子等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都读了几遍了。

我喜欢书,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书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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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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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打个赌,只要你奥数考到八十分以上,我就给你买你最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怎么样,这个赌你敢打吗?”妈妈对我说道。

我毫不犹豫的对妈妈说“敢打呀,有何不可。”这句话里带着几分不屑一顾的口气。妈妈用惊讶和怀疑的眼神看着我,随后就用起了她那十分厉害的,早已练得惊天地,泣鬼神的河东狮吼喊了出来,我才不相信你呢。

我一看妈妈怒了,便在心里大喊了一声“大事不妙”,便拔腿一溜烟的跑回了自己房里。既然已经和妈妈打过赌了,那我现在就赶快复习吧!我在房子嘴里碎碎念叨着,心里想着我可一定不能让妈妈胜利。哪怕今天晚上不睡觉,也要把奥数的题复习完。我认真地复习着老师讲过的每道特殊例题,仔细的复习着笔记。但是事与愿违,晚上我没有战胜自己,竟然看着本睡着了。

第二天妈妈叫我起床,我还睡意朦胧的走出房间。妈妈看见我惊奇的喊了一声‘啊’,妈妈独特女高音让我一下子清醒了很多。原来是因为昨晚睡得不好,眼睛周围有了黑眼圈。

最终经过我几天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得到了亲爱的《笑猫日记》这本书,那是因为我这次奥数成绩取得了九十五分的好成绩考进了一等班。通过这件和妈妈打赌的事情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习取得好成绩,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只有通过刻苦努力学习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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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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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喜欢读书,不论是课外书还是学习的书我都喜欢。要是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最喜欢的书是《狼王梦》。“所以下面就是我的读书故事

一天下午,我正津津有味的读沈石溪的《狼王梦》。它很好看,里面的成语多得数不清(也有助于我学习)。我看的正好呢,突然有人推了我一下,我生气地说:”谁啊!”“你说谁啊,喊你几遍了,我看就是读书读傻了。”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就放下书去吃饭了。

吃饭时,我总想着《狼王梦》里面的情节,紫岚后来怎么样了?培养出狼王了吗?我想的入了迷,以至于差点把碗摔下去,幸好我手疾眼快,及时扶住了,不然妈妈又得说我。吃完饭后,我立刻飞奔回房间,专”啃“《狼王梦》这本书,那里面的情节迷的我如痴如醉,一刻也不想离开它。直到妈妈来叫我吃完饭,我才恋恋不舍的起身吃饭去。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喜欢书,喜欢它的丰富知识,喜欢她的博大,喜欢她的美丽……我永远都不会给书画上休止符,它只会跟着我的脚步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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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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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旁有几家店,这几家书店里都有一本我最喜欢看的书,每次放学,我都会走进书店,偷偷的读书,与它们一一“见面”。

这天,放学铃刚想,我就冲进书店,渐渐地,开始下雨了,我便假装说:“这雨搞的我回不去了。”其实我心里十分开心,因为这样就可以安心的坐在图书馆里看书了,不怕被别人轰走。

雨停了,天晴了,当我发现我已经不适合在读时,便会记住读的页数,然后知足的走开,到下一家书店继续读。这时正好来了一位大哥哥,我便假装是他的弟弟,跟在他的后面看书。

周围的人变少了,我便合上书,到下一家去读,一连几天都是这样。后来,书店老板都认识我了,他们也都明白我不会在他们那里买书,只要我一进店,他们就将我轰出来。我奈我只得换一身衣服,再去读。我换上了独特的衣服———两面都能穿。来到了书店,书店老板先看到我穿绿色的衣服,老板刚走,我便将衣服反过来穿,变成了灰色,老板见我衣服颜色不一样,便以为是两个人,所以没有起疑心。

一连几家店都是这样,我那变化无穷的衣服骗过了老板的眼睛。可后来几天,还是被老板识破了。

我开始与第一家的老板谈条件:“我在你们这儿看书,然后假装买下,然后我把书还给你们,你们把钱退给我,我不就相当于给你们做广告吗!”老板略微思索便同意了。

这下我便开心了,每天都可以安心的与书“见面”,虽然我已经六年级了,但我仍然忘不了这一段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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