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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10篇汇编20篇

导语:亲情,一个永恒的主题。正是这血浓于水的亲情,陪伴着我们走过每一个难忘的日子,谱写着我们多彩的人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左手亲情右手开学吧,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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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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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几个人组成了一个大家庭,但是,我却从巴金爷爷的笔下读出了不一样的情感,因为这里充满了对封建统治的斗争精神。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1920年冬至1921年夏末四川成都一个四世同堂的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官内部的故事。小说围绕高家第三代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恋爱婚姻展开情节,着重描写了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一代封建道者之间的不幸遭遇和命运。从这部作品中,我看到了社会的矛盾,感受到鲜明的爱与恨。

这部书中使人印象很深的人有很多,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觉民,觉慧两兄弟。他们两人同时受到“五四”运动新思潮的熏陶,但是他俩在美好理想鼓舞下,去迸发出青春的力量,他们富有反抗精神,敢于与旧势力作不妥协斗争,觉民与姑妈的女儿琴相爱,可高老太爷却让他与封建遗老冯乐山的侄女许配给他,他坚决不答应,高老太爷一意孤行,强令觉民答应,觉民就决定逃婚,他可不像觉新一样顺从。后来,高老太爷因克安、克定目无家规,败坏家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提出要见见觉民,这也就是原谅了觉民,觉民的抗婚行动得到胜利。

而觉慧呢,则是他们家族中反封建态度最为坚决的一个,他敢于公开反抗祖父,把高老太爷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强要囚禁他,他也蔑视禁令,仍积极参加学生运动。他在外面瞒着家人参加某周报的工作,撰写介绍新文化活动,抨击制度旧思想,他能够不顾家人的反对,同丫头鸣凤相爱,要她做高家三少奶奶,鸣凤最终的惨苦使得他痛苦万分,同时也使他的反封建礼教的意志更加坚定,他支持二哥觉民反抗旧家庭的精神,批判大哥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希望觉新能够早日醒悟,认清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我之所以特别欣赏这两个人,不是他们的行为,而是从他们的所做所为中所显现出来的精神,当今社会上有哪些人能够具有他们身上的这种精神呢?我看恐怕不多吧!我们中小学生,家长让干什么就必须干什么,所有的生活都是由家长来安排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主观,哪怕家长说错了,也全盘接受,这样怎么能行?家长说错了或是任务太重让我们不能接受时,我们就要敢于向家长提出意见,敢于向觉民,觉慧两兄弟学习,不能畏缩,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

我就是我,我要做一个有个性的我,与众不同的我,青春就要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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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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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

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

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感情的持久性,我一直认为都是一个伪命题,步入婚姻的感情到底还有没有快乐可言呢?我们抛开对方彼此家庭的困扰,放下一切经济上的繁琐,不理会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大道理,我们还能保留多少最本质的快乐,让两个人的关系更新鲜一些呢?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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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水浒传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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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__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__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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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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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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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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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主要描写的是在民国时期以高姓家族为代表的故事。在这个家族里,高老太爷是一家之主,家里的大小之事都要听他的。在这个大家庭里还有三位兄弟,分别是觉新、觉民、觉慧。他们三个兄弟各自有各自的性格特征和特点,以及不同的生活经历。虽然三兄弟都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但是面对新思想时,三个人却表现出了不同的行为。觉新是家里的长子,本来之前与自己的表妹相爱,但是迫于高老太爷的决定,最终还是与其他人结婚,本身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觉民与觉慧相对于觉新来说,则表现的具有一定的反抗性。觉民不满家里的决定,最终选择逃婚。觉慧是在自己爱慕的丫头鸣凤跳湖死后,终于明白了一切。当然在这部作品里,也还有其他的角色。他们都是当时社会各个阶层的代表,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反映出了那个时代的社会背景。

在当时的社会,正是新旧思想的交替之际。不同的人们或者是说各个阶层的人们面对新思潮的冲击,展现出了不同的反应方式。高老太爷仍旧是封建思想的持有者和代表者,觉新虽然受自己弟弟的影响,接触到了一定的新思想,但还是具有一定的软弱性跟妥协性。面对现实跟家族的决定时,他仍然选择了放弃抵抗。觉民和觉慧则一直选择抗争。大部分的人都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高姓家族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小小的代表。整部作品则反映的是在当时社会的背景下,人们的思想状态。体现了革命在各个方面推进的艰难性。要革新人们的思想,还需要一定的阶段。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高老太爷,他一直幻想着四世同堂,让自己的家族不断的兴旺。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他也逐步发现,一切都不是顺自己的意,最终在自己临死之际,终于明白自己的四世同堂之梦破灭了,家族也在走下坡路。时代潮流终将是向前进的。

巴金先生创作这部作品,也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大概。他亲眼目睹了在当时的社会,各个人们的状态和行为。社会是向前发展的,时代潮流也终将是永远源源不断的向前流去。人们的思想也必须革新,必须顺应社会的发展,否则终将成为时代潮流向前涌进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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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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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作家吴敬梓的长篇小说,是我国古代讽刺文学的典范,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主要描写封建社会后期知识分子及官绅的活动和精神面貌。

这本书我读起来很轻松、愉快。比文言文更容易理解的白话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扣人心弦的场景描写。这对我们的作文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着很大的帮助,然而,在轻松幽默的言语之下,又何尝不是对封建社会腐坏黑暗的现实进行讽刺呢?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正是“学而优则仕”,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想是,如今时代不同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的家长何尝没有这样的想法,为了让下代所谓的不输在起跑线而或漏液排队、或用金钱、或用手中权力争相报名牌幼儿园、小学。诸多考生因为中考高考繁多的作业与兴趣班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

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清华、北大”、“硕士、博士”不择手段。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一旦当成为了功名利禄的工具,读书也就毫无价值了,再大的名校出来又能带给社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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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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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正是随着这样细腻的描写,我走进了《平凡世界》。整部书都是这样朴实的语言,没有一丝的浮华造作。却有一种直入人心的力量,温暖的将我包围。

一群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在世代生活的黄土高原上,平凡地生活。在这平凡的世界里,这些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闪闪发光的灵魂。少安,一个朴实的农民,地道的庄稼汉,可在我眼里,他是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六岁开始干农活,十三岁,他以全县第三的成绩辍学,只为分担家庭的重担。二十一岁,面对润叶的告白,他满心的欢喜却只能因为现实的无奈而另娶他人。对于他贫穷的家庭,他从没有过丝毫的嫌弃和抱怨。年迈的父母,多病的祖母,上学的弟妹,连逛鬼姐夫家的日子也要靠他。他以辛勤的劳动喂养着这个大家庭,以一个男人坚实的臂膀诠释着责任的真谛。“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生活的重担并没有将少安压倒,反而加剧了他对未来的渴望,给了他拼搏的动力,一步一步拉近了他与梦想的距离。从一个没钱娶媳妇的农民,到远近闻名的企业家,他付出了多少艰辛与汗水。在砖厂破产时,自己的砖被毁,还有银行的贷款要还,村民们的不满更像是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到从未有过的绝望。可最后呢,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饱满的热情却迎接充满希望的未来。他只是一个庄稼人,不懂得什么名言哲理。他只知道,为了祖母吃得起药,为了娃娃上得起学,甚至是为了打一口体体面面的新窑洞,让村里人看得起,自己必须不断地的努力,决不放弃。“生活不能等别人来安排,要靠自己去奋斗。”这是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如果生活要你忍受痛苦,那么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你只是一味的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公,却无所作为,甘于被命运扼住喉咙,碌碌一生,那么你就是真正的平凡了。前路艰险,不要放弃。挫折失意,不要放弃。无论如何,请你相信,苦难是登上成功云梯,而不止的奋斗终会帮你打开成功的大门。愿我们平凡的生命焕发出不平凡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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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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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长相思芳华茂盛,淡紫悠然的日子。无垠的雪地,红衣女子纤弱的背影横置于地,毫无生机;青丝乱散,却掩不住点点殷红,犹如傲雪之梅,似乎是极为熟悉的场景,却又陌生如在天边……泪是她诠释心情的唯一方式,伤心了哭,害怕了哭,生气了哭,高兴了也哭,感动了还是哭。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指她吧!母丧父病,家道中落,不得不投靠于贾。纵然是受姥姥的百般疼爱,在封建的背景下也算是寄人篱下。那个时代的女子有才有思想却更受束缚,她爱上了贾宝玉,从此总算有了精神寄托。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黛玉在我眼中一直是个爱哭、爱乱想的女子,她自幼丧母,失去母亲的教导,却仍然天真、单纯。或许当初她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口,贾母会将她许配给宝玉吧。有时,我认为她就好像潇湘馆的竹子,虽外表柔弱,却又坚忍不拔的毅力。她,个性率直,从不阿谀奉承,甚至有些尖酸刻薄,这正是宝钗不及她的地方。宝玉一生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终遁入空门,黛玉整日哭啼、猜猜疑疑,最终香消玉殒。宝钗一生圆滑处世,最终独守空闺,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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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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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使我每每读起《西游记》都会情不自禁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领略到了文字的魅力。

西游记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讲述了它们克服种.种困难,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孙悟空他天资聪敏,思想跟行动都敏捷如风,学得一身高强的法术,吹一口气,就能够七十二变,并且有法宝金箍棒,缩小如针,放大如铜棒,筋斗云一驾,就能够上天下地。但最让我佩服的还是孙悟空那宽容的心。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五百年前他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唐三藏只是撕去了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罢了。就这点微不足道的恩情,他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他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有时竟舍命相救。在取经途中,孙悟空多次为师父排忧解难,唐僧却毫不领情,直说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多次把他逐出师门,但孙悟空不计前嫌,一次次宽容师父,定要坚守在师父身边。就拿“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讲吧。白骨精三次化作人形来迷惑唐僧,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她是妖精,看孙悟空三打化作人形的白骨精,便赶走了他,头也不回离开了。孙悟空被逼无奈,虽然回了花果山,但他没有因此怨恨唐僧,当他听到师父有难之时,毅然挺身而出,把师父救了回来,这才化险为夷。孙悟空可真是宽宏大量啊!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学会感恩一切,包容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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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平凡的世界高中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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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其实从未出现过什么伟大的时代,但为平凡的世界书写不平凡的意义的人还在不断涌现。《平凡的世界》无比真实的为读者展开了一幅新中国七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中期,艰苦劳动人民的写实画卷。在这里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黄土高原——那片充满苦难,自古又孕育着新生的土地上的人们的拼搏、挣扎、笑容、泪水。

在那个贫瘠的村落里,有时连一家人的温饱都不能保障,但是孩子们都是那么懂事,好学,让受了一辈子苦的孙老汉感到非常欣慰,也有对孩子们的歉疚。

人生总是充满坎坷,但在艰难时刻,总会有亲人、知己的陪伴,好像一盏暖洋洋的油灯,在黑暗中照亮一片天。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分离,李向前的残疾,贺秀莲的肺癌,田晓霞的牺牲,孙少安的砖厂利益受损,孙少平的毁容……他们的生活中有这么多的泪水,但人总要努力生存,因为苦尽甘来,日子一定会熬出头的。

在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读高中、初中时,少年敏感的内心总是充满了自卑,渴望能够在穿衣、打饭上,可以与一般家庭的孩子们吃同样的饭,不必在学校偷偷摸摸地吃着最差劲的饭菜,维护那一点点自尊。但尽管在这样的情况下,两兄弟还是支起了自己的一片天。因为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做事从来不是只想着自己,以一颗宽容的信来容纳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人生是应该有自己坚定的梦想与追求的,是这种在心中永远不会熄灭的火焰让这些无比平凡的人一直挑战着自己的命运,把生命不懈提升至更高的档次,为这个平凡的世界,书写不平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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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儒林外史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2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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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一部长篇讽刺小说,其讽刺的都是那些各色的读书人。胆小有钱的严监生,沽名钓誉的蘧公孙,忘恩负义的匡超人,重功名、无气节的王惠,执着科举的范进,贪婪的严贡生……

可恨的匡超人。没遇着潘三前,匡超人是个可敬的人。“马二先生才起来,他文章已是停停当当,送了过来。马二先生喜道:‘又勤学,又敏捷,可敬可敬!’”在家里,他更是孝顺得很。帮父亲出恭,他“连忙走到厨下端了一个瓦盆,盛上一瓦盆的灰,拿进去放在床面前,就端了一条板凳放在瓦盆外边,自己扒上床,把太公扶了横过来,两只脚放在板凳上,屁股紧对着瓦盆的灰……”还让潘保正、李本瑛等人大加赞赏。可遇着潘三之后,就变得让人可恨了。潘三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就连这事是善是恶,也不想清楚。潘三“叫匡超人写了一个赶回文书的朱签”“起了一个婚书稿,叫匡超人写了”,又叫他替金跃考科举。而“潘三一切事都带着他分几两银子”。到考取教习,他更是原形毕露。骗恩人自己未婚,当妻子郑氏去世,他只“落下几点泪来”,还吹嘘自己名声,不去看望潘三,还要贬低马二先生。这几幕实在令我犯恶。

同样令人可恨的就数严贡生。起初,范进和张乡绅去“打秋风”之时,遇上严贡生,他称自己“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所以历来的父母官都蒙相爱”令人“尊重”。可后来,原形毕露,展现出自己贪婪、吝啬的一面。当他从省里科举回来之时,闻得二弟去世。常人本应号天大哭,毕竟是自己的至亲骨肉,可他却只是“到柩前叫声‘老二’,干号了几声,下了两拜。”本来这种行为就足以让人迷惑,可更让人迷惑不解的是他下文的行为。前脚刚说自己不占别人寸丝半粟的便宜,后脚却处处占人便宜。却说那严贡生在省城接亲办宴,请吹打,却占人家钱“老爹给了他二钱四分低银子,又还扣了他三分戥头,又叫张府里押着他来”不仅如此,还占了人家的猪、利钱、船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占兄弟的财产“我家二相公,明日过来继承了,是你们的新主人,须要小心伺候”这人属实令我作恶。

除了有可恨之人,那有可怜之人。可怜的周进。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经历,都令人可怜。“众人看周进时,头戴一顶破毡帽,身穿元色调旧直裰,那右边袖子同后边坐处都破了,脚下一双旧大红绸鞋,黑瘦面皮,花白胡子。”就连院试都是考了二十余次都没考上。顶着一个童生的名被梅玖嘲笑,被王惠嘲笑。“梅玖回过头来向众人道:‘你众位是不知道我们学校规矩,老友是从来不同小友序齿的”“王举人也不让周进,自己坐着吃了,收下碗去。落后和尚送出周进的饭来,一碟老菜叶,一壶热水。”最后,他终于一头撞在了号板上。“长叹一声,一头撞在了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这人你怎么能不说他可怜呢?还有可怜的严监生。他是胆小有钱之人,是一个极“古怪”之人。对自己节俭;对他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可是出奇地大方。对自己极为节俭,“猪肉也舍不得买一斤,每常小儿子要吃时,在熟切店内买四个钱的哄他就是了”;对那两位舅爷极奇大方,“开了一张橱,拿出两封银子来,每位一百两,递于二位老舅”“严致和又拿出五十两银子来交与,二位义形于色地过去了。”毕竟这两位舅爷有着考科举的资格,换谁谁不想讨好一下呢。最后,当严贡生要霸占他的家产时,“可那两位舅爷王德、王仁,坐着就像泥塑木雕的一般,总不置一个可否。”要是致和还在世,恐怕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可惜的读书人。荀玫本是可敬的,幸运的。被周进、范进两位先生眷顾。可就是这么个人,却重功名,轻孝道。当他在科举一路顺利的时候,“家里老太太已于前月二十一日归天”,而王惠则出了一个馊主意,“不如且将这事瞒下,候考选过了再处”。于是荀玫也有了这种想法。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呢?他的“兄弟”王惠也令人惋惜。为了功名,而没了读书人的气节。适值宁王造反,王道台“颤抖抖的磕头道:‘情愿降顺。’”这是一个读书人该有节气吗?明显不是。

可悲的娄三娄四公子。他们礼贤好士,可结交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杨执中“虽然是生意出身,一切账目,却不肯用心料理,除出外闲游,在店里是,也只是垂帘看书”,就是个迂腐,无用之人。其中一人就是这样,其他几人,还用说吗。想想,都为这两位公子感到悲催。

书中可笑的读书人不少。范进未中举之前,是个可怜之人。“面黄肌瘦,花白胡须,头上戴一顶破毡帽”;中举之后,就变得极其可笑。知道自己中举后,“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紧咬,不省人事。”这一幕令我呵呵一笑。而蘧公孙的行为也是可笑的。典型的沽名钓誉之人。为了出名,不惜代价。“主意已定,竟去刻了起来,把高季迪名字写在上面,下面写‘嘉兴蘧来旬駪夫氏补辑’。刻毕,刷印了几百部……”这种行为着实让我迷惑不解,却又被幽了一默。

可敬的读书人。既然书中讽刺了一些人,必然也会歌颂一些人。王冕既是一个可敬的人,又是一个可怜的人。他“七岁上死了父亲”家里“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但是他为人嵚崎磊落,蔑视功名富贵。知道朱元璋邀他做官,“王冕并不通知秦老,私自收拾,连夜逃往会稽山。”同样令人尊敬的是马二先生。当蘧公孙想在马二先生书上留名时,马二先生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这事不过是名利二者。小弟一不肯自己坏了名,自认做趋利……”从中看出马二先生是一个正直的读书人。这二位实在让在下佩服佩服!

《儒林外史》以喜剧手法揭示人物的矛盾一面,从而达到嘲讽的效果,在让你捧腹大笑却又让你对这个人充满可憎、可怜、可笑的情感。这本书就是这样,里面的人物让你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品读,虽然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又非常贴近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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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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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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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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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围城》后,对生活的理想和现实有了思考,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现实就是围城,而他总想逃出围城,到达自己理想的生活,可最后却是进入另一个围城。

《围城》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唐小芙是一对恋人,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至今仍不明白对方真意,亦有许多误解,每个人似乎都要经历这样一场刻骨铭心而又没有结局的爱情,回想时总会笑言当时过痴太傻,亦或微微的留恋,得不到的始终是种美好,包括人和回忆。苏小姐和孙小姐一样是一个千方百计要得到方鸿渐的人,恰好也有了对比,只可惜苏小姐的千方百计里多了一个唐小芙,还有方鸿渐没有被现实打磨的风华意志,错误的时间和主动的投怀送抱,加之鸿渐倾心他人,落得如此结局亦是意料之中。想来女人想要得到一个男人多学学孙小姐的欲语含羞比较好,天时地利人和的概述想是对孙柔嘉水到渠成最好的描述,女人都是心里学家,但女人却不是最好的思想家。有时候我会在想,孙柔嘉之所以得到了方鸿渐是预谋了很久之后一步一步实施的,欲要男人主动必先让男人吃醋,欲让男人承认必先要制造话题,想来读围城读出了追男攻略,不免可笑自己,哈哈。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呆在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围城的精华部分在于孙柔嘉与方鸿渐的家庭生活,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家族相关琐事和柴米油盐不知惹得多少人后悔的想跳出牢笼。婚姻大抵就是这样,婚前浪漫二人世界,婚后两个家庭的彼此你来我往,表面上客套地寒暄,实际上各自怀着自己的想法。女人听女方家的唠叨回来与丈夫气受,丈夫听父母数落媳妇种种不是而后与妻子大动肝火。如闻着很想的烤红薯般,到嘴里却发现自己只喜欢闻着味儿而已。如书中所说,结婚后你才发现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早已换作另外一个。那嫁的人是不是也早已换作另外一个了呢?

小说充满讽刺和悲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面对爱情,我们曾经认真,给彼此很多承诺,但最后分开,说那是无奈,那是因为心被围了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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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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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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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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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巴老的《家》,心中充斥了无尽的激动。如何形容呢?这就好比吃过了拌有白砂糖的蜂蜜;比如在寒风凛冽的冬日里,往身上浇滚滚的热水;好比在炎炎盛夏赤脚逛马路的味道。就像是这般的强烈、深刻、挥之不去。这些也许不是很贴切的比喻,却如实地反映了我逼真的心坎感触。

良多人都以为觉慧是巴老在书中的自己。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例如:他们都在“外专”读书,爱结交新友人,开办阅报处,都是热血青年。但现在我能感想得到巴老比觉慧更为执着。由于在那些日子里,巴老的性命中不曾有过鸣凤,未曾有过在恋爱中追求包庇的邪念。所以说,他们两人有着类似的性格特点,但等候他们的将会是不一样的命运。

本书中最令我动容之处就是瑞珏之死。觉新是如斯深爱着本人的妻子,但他却拗不外礼数的约束、家族的摆布以及本身的脆弱。就连人类最巨大、最神圣的“恋情”也只可能甘败下风,在觉新眼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封建轨制。正所谓性情决议运气,于是觉新就成了封建礼教的就义品,为此他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幻想;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在悲愤中消磨了毕生。瑞珏的死使他曾有过片刻的检查,但未几后,他又成了一个无抵御主义、作揖主义的失去自我的躯壳。一个底本能庸庸碌碌的青年就这样惨逝世于封建礼教的血手之下。作者朴素的文字引发了我更深档次的思考。这所有悲惨的终局毕竟起因于何处?五千年残暴的华夏文化莫非真的是一部吃人的礼教?岂非仍是公民劣根性的问题?仅凭我现有的学识是基本无奈参透的,但从这部小说中我得到了些许的启示。主人公觉慧的形象给悲郁的基调带来了一丝盼望,是全书的亮色之一。他的“不顾虑,不惧怕,不让步”的风格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印象。或者,我就应当学习他的这种精力,以此作为我解答上面那个问题的有利工具。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咱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在平庸中勃发出一片异彩,更要学会享受守候,休会守候那份异彩爆发前的点点滴滴,居心感悟每一刻的打动,并试着从中寻找自己想要的谜底。相信你必定能够找到。就像小说中的觉慧,就像生涯中的巴老一样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信任自己,那一天已经不再遥不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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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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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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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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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曾有这样一句谚语:“最深刻的真理,是最简单和最朴素的。”而《论语》恰恰印证了这一点。

作为一本语录体著作,《论语》记叙了孔子与弟子的对话,朴实平淡却又不失教育意义,彰显出孔夫子仁爱与智慧,也彰显了积聚沉淀中华数千年文化中的力量。书中多是弟子向孔子请教而展开的言论,也不乏孔子个人感悟。

出自《论语·子罕》中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孔子面对奔腾不息的江河的体悟。自然界、人世间、宇宙万物,无一不是逝者,无一不像河里的流水,昼夜不住的流,一经流去,便不会流回来。朴实生动的比喻,化抽象为具象。一种促人及时行动的紧迫感,一种生命价值只有在奋斗中才会实现的历史职责感,都在一声叹息中流露出来,带给人无尽的思考。读及此,顿生惜时之意,也悟到世事无常,需好好把握。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短短十字,却高度概括了何为君子、何为小人。君子光明磊落、宠辱不惊、不计较个人得失,淡定从容而挥洒自如,宽广心胸间尽是坦荡。但小人与之相反,终日奔波于算计他人以自利,或嫉恨他人或悲于亏损,却不过是庸人自扰,只得终日郁郁寡欢罢了。让读者铭记于心的是君子之心应时刻恪守,君子之行应体现在生活中的点滴,君子之怀应坦荡磊落、平和敦厚。

在《论语·卫灵公》中弟子子贡问孔子如何修养仁德,“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思是要做好工作,先要使工具锋利。工匠做工与思想品德的修养从表面上看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实质上却有相通的道理。工匠做工需要做好准备工作,这也表明成功是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即孔子在这句话后面提到的“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也就是在道德修养上这方面,选择品德高尚的人交往,受他们的影响熏陶,自己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就会在无形中得到提升。同时人也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打好基础,稳步前进。事先就要把事情计划好,筹划得当。

孔子的另一得意门生颜渊也曾向孔子请教“仁”。在《论语·颜渊》中记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仁”作为孔子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对其给出过许多种解释。“克己复礼”便是其中一种。意思是约束自己,使言行符合于礼。这是一种存天理去人欲的境界,但同样对我们为人处事、日常交际有着现实意义,即要严于律己。但无论是弟子就事论事的请教,或是孔子朴实深刻的体悟,都能令人受益匪浅,从中感悟到为人处事的智慧以及高尚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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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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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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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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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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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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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所谓的人人平等不过一个理想状态而已。看了路遥的《平凡世界》,我觉得人真的应该有一个自己的梦想,或许你的梦想很伟大,想要改变规则,但最后确实随波逐流;亦或许你的梦想很渺小,只是想着有一片自己的小天地,过着平凡的生活,但是却因为世俗的繁琐无法实现。梦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我们再遇到挫折的时候要坚强起来,咬紧牙关挺过去,相信苦难的日子终会过去,幸福的时光一定会来临。

我印象中的孙少平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出身贫寒,大姐孙兰香嫁给了一个类似地痞,大哥为了家里的伙计不得不放弃学业,他作为弟弟,在一家人的支持之下,来到县里上高中,他活得很渺小,吃的很差,在同学眼里抬不起头,有一个境遇和他类似的女子——赫红梅,因为一本书,他俩走近了,可是在流言蜚语的攻击之下,变的陌生起来。很幸运,他遇到了一个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女子——田晓霞。她给他看了很多了,拓展了他的视野,特别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给了他很大的力量。在高中毕业之后,田晓霞继续上大学,而孙少平却不得不回家帮助家里干活儿。可是呢,孙少平不甘心于在待在农村,他去了黄原务工。遇到了一个比较好的主顾,看见孙少平干活儿用心,就对他比较照顾,并和他商量了一下落户的事情,孙少平愉快的答应了。之后他和金波联系上了。有一次,金波带着田晓霞去孙少平做工的地方看了一下,被他吃苦耐劳的精神深深的触动到了,她和他一直保持着联系,但却不知道孙少平在干苦力,这一次相遇就是永恒,他们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之后孙少平去了煤矿里面工作,田晓霞也去看了,再次被孙少平的对生活的乐观感动到了。少平啊,你有多坚强,就有多伟大。苦难的背后,是不断的煎熬,浴火重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但是你,少平,做到了,你不是一般人。可惜,让我感到最伤心的是,田晓霞在一次抗洪中为了救一个小孩子,自己却死了,少平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悲痛欲绝。真的,爱不是一直厮守在一起,而是相距千里却还是牵挂着对方,久别重逢之后,那种感动,那种惊喜,如果没有体会过,完全不能理解。

人生短短几十年,珍惜自己身边的人,亲人父母,朋友同学,以及自己的另外一半,我们都要好好珍惜,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到,我们要活在当下,过好现在,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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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海底两万里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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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爸爸给了我一本他小时候最爱看的书,名叫《海底两万里》,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个想象力惊人的科幻作家。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今天已不足为奇,但在十九世纪没有潜水艇,甚至没有电灯的年代,成功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更令人惊奇的是小说发表二十五年后人类制造出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里写得差不多。

《海底两万里》讲得是从1866年,出现了巨大的海怪。阿尤纳斯教授和大家猜测后,觉得是一头独角鲸。教授还叫上了捕鲸之王—尼德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

结果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都成了“怪物”的俘虏!“怪物”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他们又认识了尼摩船长。随着故事的深入,情节开始跌宕起伏。

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尼摩船长带着他们参观了万尼科罗群岛、波罗尔岛、珊瑚王国。

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教授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读海底两万里有感500字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壮观瑰丽的景色,即使没有去过海底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觉得身临其境。

故事看完了,可我的思绪却浮想联翩,随着凡尔纳的描写的海底风光和惊心动魄的故事展开了幻想的翅膀。就象书的结尾讲的那样:“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儿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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