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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作文汇编5篇 作文怎么写(经典20篇)

《富兰克林自传》很励志,你可以到学习啦增加能量。小编精心为你整理我的自传作文汇编5篇 作文怎么写,希望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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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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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圆圆的脑袋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张爱说话的小嘴巴、一头乌黑的短发,个子不高。

我生性活泼好动,自从我会走路以后,我就喜欢跑步前进,最有趣的是大姑“夸奖”我说,“起车八十迈”。

在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毛病很多,爱告状,上课还爱跟别的同学说话……。还记得有一次数学课上,就因为我和后桌说话,老师三番五次的警告我不要说话,可我始终都没有停下来,所以,我被老师罚了站,还被串了座。回家又被妈妈训斥了一顿。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里,也一直督促着我、鼓励着我。

不过我现在上二年级了,能坐住板凳了,和同学之间不打闹了,不告状了,上课也不乱说话了。这些坏毛病我都一一改掉了。这学期的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背小学生守则的前四条,我非常认真的以最快的速度背了下来。老师提问我,我背的很流利,老师还奖励我一块糖,我高兴极了。老师表扬了我说:“邹雨泽这学期表现的很好,上课不说话了,还勤举手,积极发言。你要继续而且特别认真的保持下去。”老师的话一直在耳边鼓励着我。

我在一天天的长大,但我知道我还有很多缺点,我要努力的改掉它,让我的优点继续保持下去。使我的优点越来越多,缺点越来越少。做一个让老师喜欢的好学生,让妈妈开心的好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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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自传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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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雨桐

本人名盖雨桐,破壳于2005年10月12日。而今已一十有四。本人相貌平平,没什么过人之处,只有一双水灵的眼睛,可惜还被眼镜掩盖住了。

面部黝黑,兴许是在小学时期晒得,因为我不懂什么保养。我这个黑都没有遗传父母的白,被母亲大人叫做“糙汉子”。本人在人群中唯一的特点便是留着一根又黑又长的小辫子。曾有人以为我是满族人,还有以为我是爱新觉罗的后代,这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我只能表示无奈。

本人身材娇小,但是并不自卑,我的座右铭是,“浓缩的都是精品”。学习一般,成绩十分稳定,缓慢下降中,最近钻研出一套新的学习方法,父母也给予了我学习动力,预计马上会有所提升。

人缘不错,算是自来熟,十分幽默活泼。对爱情没有什么概念,也不是很理解,今后有斩断红尘,皈依佛门的想法。现任语文课代表,一直想要积极工作,我会反抗“黑势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没啥爱好,喜欢历史,最近有了做诗的想法,想不断提升本人的创作能力,希望自己能更上一层楼,在九班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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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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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欢

三中柳欢者,年且十三,阿北而居。

基因决定性状。我身高不算矮,脖子也不短,只是走起路来时常弓着腰,因此身边人不免说一句:“脖子长应当有气质,为什么你却跟长颈鹿似的?”我一笑置之。

我有些小懒--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在练习本上做些题,我每每都不抄题干。直到上次被发现后重写了一次,我才意识到,脚踏实地才是最好的办法。

运动本是强身健体的好习惯,但对于我来说却并不感兴趣,因此我的身影不出现在踢足球,打篮球的队伍中。偶尔课间去用电脑放首歌,这才是我的爱好!要么就是出去散步,看看天生的云,远处的树。甚至与好友一同玩跷跷板,也是不错的活动。

由于不参加什么大的团体活动,结交的义士也不多,只有三位好友常常相聚在一起交谈甚欢。引用梁老师的话就是‘四人帮’。但这可不是小团体主义,我也是积极向上的新时代青年,只是向往着神仙般的生活。

有时候闲着没事干就会单手架着脑袋似乎是陷入沉思,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上去就像一尊高冷的雕像。

总而言之,我就是那个外表冷漠,实则热血的积极小青年。其实,有很多事情我也是很乐意去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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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传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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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15岁的初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着无限的青春活力。蓦然回首,在春的温馨、夏的热烈、秋的爽朗、冬的严峻中,我度过了自己灿烂的童年…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脸上还留有伤巴;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陈厝合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比较积极,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四年级参加了鼓号队…。在学习上, 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但就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进入初中以后,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开始更认真学习了,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学会挤海绵似地挤时间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勇敢地站起来。但我还是很贪玩,好奇心很强,很疯疯癫癫,妈妈常说,要改变,现在你不是小孩了……。 我就是我。

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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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一作文我的自传

全文共 5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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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心里你觉得自己是怎样的呢?你对自己了解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初一关于我的自传的作文,欢迎阅读。

作文一:我的自传

人的一生,坎坎珂珂是必然的。从小家里就穷,每天起早贪黑的去上学。每天别人玩的时候我去捡废品,收理好去卖。卖的钱给自己买书包买资料,也给家里减少点负担。但是一年级的时候成绩总是提不上去,我就非常的失望进过老师的鼓励,在我一个月的努力成绩终于提了上去。

这就好啦,到二年级的时候,基础打好啦自然也好学啦。每天都风调雨顺,顺顺利利的,在老师心目中就别提啦,简直就是一朵花。三四年级依然也是这样,到了五六年级可就没以前好了,认识的朋友多啦经常贪玩,自制能力差,成绩也不是可别的理想。

不知不觉中,我已成为一名初中生。当第一次踏进初中教室的那一刻,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六年的小学,在家生活生活就这样悄悄地远去了,留给我的只有回忆,回忆那些人,那些事,那间伴随我三年一些朋友就这样分开啦。没想到操场上那些曾经嬉戏的、奔跑的身影,那些熟悉的面孔现在已经成为幻影。如花的校园,已物是人非,不禁生出不尽的感慨。至今现在已经走进了一中的大门,上学期不怎么样,我并没有感受到学习的紧张,生活的压力,分数的苦恼。到了下学期我知道了学习的好处,老师也经常给我们讲一些大道理。

使我从中懂得了一些大道理。想以后也干出点成绩来,也好好整出点精彩,做国家有用的人,不能做造粪机器。

在这我就不多说啦,虽然我的自传不怎么样。也就这样了。

作文二:我的自传

本人姓冯名焜,无字无号,今年12岁。五官端正,但如果你想用一个字来形容我,那么就请你用“黑”吧。我于懂事起就十分纳闷,为什么我如此之黑?爸爸妈妈的皮肤还挺白皙的!我起始以为是脏,但最终在一次洗澡时,我被证实得知我之黑并不是因为我脏,因此还险些搓下一层皮来!

我性格有些调皮,如此而已。幼儿园时我因调皮而放置一颗石块于同学的碗中,导致那名同学未长齐的牙崩掉了两颗,我为此也为之捏了一把冷汗。小学时,我因调皮而把炮竹放置于同学的口袋中,导致那名同学险些被直接送往120急救中心,至今我还担忧着这件事是否会给他留下阴影。我如今已升入初中,未发生较大事件,这使我之父母十分庆幸,不过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更刺激冒险的事情发生,敬请诸位期待……

我虽调皮,但在学习上却也较优秀。如今在班里可是威名远扬(其实也只是在班里)的数学课代表!同学们若有不明之处必要先来问我,使我之自信心大大为之鼓舞。除学习外我可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乒乓球中有所深造。我惯用右手持拍,左右脚扎紧马步,一双眼睛死死盯着那小小的球,身形忽左忽右,号称“小闪电”,这让我一直相信,我会是世界上的第n个天才。

以上就是我的自传,小毛病不少,但十分开朗!我想“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对于未来的路,我定会以百倍的激情面对!

作文三:我的自传

我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女孩,既不像别人那样能歌善舞,也不是多才多艺的人,而我却独爱自己较为开朗的性格。

小时候(大约在五年级时),父母为了培养我的音乐细胞,提高我的音乐水平,就想让我学习葫芦丝。我想:学葫芦丝也不是件坏事,况且还能把我变成小淑女呢。于是我便参加了学校的葫芦丝班。开始几天,还进行的顺利,可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不上了:看着黑板上的谱子,我像看天书一样(只能用阿拉伯数字把它们念出来);练习曲子的时候,我旁边的同学抬哪个手指,我便也跟着抬哪个手指……唉,纯属滥竽充数去了。后来我只好知趣的自动退出了。至今,看着我那立在书架旁的葫芦丝,心中感觉还真是个遗憾!

别看我在音乐方面不行,但我是酷爱文学的,尤其是酷爱读书。在我看过的一些书中,我最迷恋的还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科幻小说《哈利。波特》。在我的魔法世界里,我可以完成现实生活中完成不了的梦想。记得在一个假期里,那天晚上我十一点多都会不困,于是便悄悄地捧出了我“亲爱的哈利”,再一次进入了魔法世界中……我跟着哈利一起打魁地奇,一起对抗乌姆里奇,一起进入斯内普的思想……读着读着猛地一抬头,感觉太阳的光辉已经暖暖的洒在脸上了。我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因为哈利战胜了伏地魔!我大叫一声“哈利赢了”把正在做早饭的妈妈吓了一跳。

这就是我的最爱:读书。

现在我已是初中生了,再回想小学时学习英语的情景不禁发笑。说了也许你不信,小学英语成绩四五十分非我莫属呀。家长要问我怎么回事,我总是趾高气昂的反问他们:中国人为什么学习英语?我学不好英语说明本人爱国!四五十分就不错了,他们外国人能把汉语说得比我好吗?那时候呀,我对英语的态度就是:能少学就少学,能不学就不学,将来我又不去当翻译。而现如今我意识到了学英语的重要性,通过自己的努力,起码给自己打个“优”吧。这也就算是我对自己最满意的一件事了吧。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

作文四:我的自传

我姓刘,名晓影。妈妈说我是1995年生的,而户口本上登记的是1998年的。我是衡阳人,现在在珠晖二中上初一,成绩一般。我喜欢的科目是语文和数学,爱好打羽毛球,不过球技一般。

7岁时,我应该去上学了,可老师却说我还没到年龄,不肯给我报名。妈妈想和老师说一说,反而被老师数落了顿。所以我一直到8岁才上一年级。因为没上过学前班,学习就有一点跟不上,老师便瞧不起我

9岁时,家里建新房,妈妈太忙,我不得不承担一点儿家务活,像扫地、洗碗、切菜、煮饭等等。

11岁时,我渐渐懂事了,不想让老师小瞧我,发誓要让大家刮目相看。我便努力地改进自己的缺点,学习也勤奋了许多。经过一年的努力,大有收获。有天下午,老师从我家门前经过,看见了我妈妈,对她说:“你这个女儿,最近进步挺大的,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

13岁时,有一天不小心被一辆摩托车撞了脚,妈妈连忙带我去医院。幸好没伤到骨头,只有点痛,走路一拐一拐的。我来到学校,同学们都来安慰我,老师亲切地问我;“刘晓影你的伤怎么样?要不要请假回去休息?”我连忙说:“不用了,谢谢老师的关心。”

2009年7月,我小学毕业了。再见了,亲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们。我要感谢所有教过我的老师,是你们让我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孩,成为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

我今年15岁了,在珠晖二中上初一。在这里,我又认识了许多新老师,结识了许多新同学,也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我将继续努力,一取得更好的成绩,来回报家人,回报老师。

作文五:我的自传

1994年6月13日下午3时,在揭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房里,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就诞生在这个世上了。如今,我活在这个世上已有15个年头了,纵观我整个人,好象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无非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两条腿,惟有那独特的性格,使我的人生增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这不,我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只不过很少开尊口,有时侯,突然“咿咿呀呀”地说上几句听不懂的“外国”语,会把人吓一跳!我刚学会走路时是10个月,那时胖乎乎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跳“鸭式摇摆舞”,没想到在厨房里摔了一跤,就再也不走了,直到1岁,才慢慢地走了起来,(我说呢,怎么现在成绩这么好,原来是小时候太聪明了的“后遗症”呀!不过我真是够聪明的,小小看看年纪就懂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

幼儿时代的我,在妈妈的教育下,开始了我的日记生涯。最初,我还觉得挻新鲜的,每天都写上十几个字的经历,可是幼小的我对什么也只有三分钟的热度,后来,实在没话写了,就胡编乱造,也许这就是我幼儿时期的想像作文,什么与月亮对话,与星星玩耍哟,都出现在我的日记中,虽然是幼稚的话语,但都是切身感觉,我始终坚持着,只为了对妈妈的承诺,无论酷暑严寒。

在承诺中,我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15年的亲身体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因为压力无论多大,我已经学会挤海绵似地挤时间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我小时候能克服困难写日记,现在这点小困难就不能克服了吗?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勇敢地站起来。

面对十五岁的人生,我好象还是混混沌沌地活着,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了。可是,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其实,未来的我只要能带着这份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

作文六:我的自传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现在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现在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可以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妈妈评语:能中肯的分析自己,缺点说得很准,但怎么能改正自己的缺点,有想法么?

作文七:我的自传

大家好,我名叫xxx。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初一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强烈求知的欲望来到了神圣第二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可是,在优秀的人,也有缺点,而我的缺点就是——粗心。我来举个例子吧,又一次,我们班举行数学测验,我很快就做完了题,可是我粗心的毛病又犯了,没检查就交给了老师。结果,我因为在等号后面没写答案而扣了零点五分。看着别人高兴的捧着一百分的卷子,心里真不是滋味。你们瞧好了,这学期我一定会从“小粗心”改正为“小细心”。

我的性格内向,是个不爱张扬的男孩。我爱看书,也爱玩电脑。我每天晚上,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拿起是来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当我看到有趣时,妈妈就叫我去洗澡,我心里肯定一万个不愿意,就说:“等一下,等一下。”过了十分钟,就是不去。妈妈就生气地说:“你去不去?不去,你今天就别洗了。”我只能无奈的去洗了......

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正玩到兴头上,妈妈走过来,用命令的语气说:“儿子,起来,让我看看股票。”我哀求道:“妈妈,让我在玩十分钟.”妈妈答应了。十分钟很快过去了,妈妈见我还在玩电脑,就生气地一把把我拉开了,我很不服。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是小孩,我不能多玩电脑......

这就是我,一个爱玩电脑,又唉看书的我。

作文八:我的自传

本人,女,芳龄13,身家清白,无不良嗜好,长相还不到丑的级别,惭愧,惭愧呀!活了13年,回首看看是怎么捱过来的吧!

把时间拨回十年前。听妈妈说:那时可爱的我好奇又贪吃,凡是伸手能捉来的东西都往嘴里塞,尝尝是什么味道。有一次,因为吃了一把不知名的植物,弄得上吐下泻,一家大小急慌了,“这丫头吃了什么呀?”“早上又拿地上的东西吃吧?哎呀!这坏丫头,真折腾人!”奶奶大声呵斥道,去掩盖不了眼底的关心。担忧和柔情,我毕竟是个三岁的娃娃,后怕的向奶奶道歉:“奶奶,我下一次不敢了。”“哪次不是这样说的,最后一次了啊!”你这句话也说了好多次呀!我小声的嘀咕着。懵懂无知却又天真可爱的三岁。

把时间拨回七年前,我上学前班,是一个小小的守财奴,在我生日的时候爸爸妈妈送了一个金猪给我,用来存硬币,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胖胖的金色小猪,一有硬币,爸妈就投进去,小猪越来越重了,每天我都抱着它睡,爸爸半开玩笑道:“有小猪就不要爸妈了吗?我等他长大了就卖了它好吗?”我连忙把小猪拥在怀里,“不好。我要养小猪一辈子!”爸妈有些哭笑不得。慢慢长大却又稚气未脱的六岁。

把时间拨回三年前。已经读高年级了,我们稚嫩的肩上背负着不算繁重的课业,却只也让我们分身乏术,连节假日都不能出去出去放松一下身心,在自己的小窝里看书。做习题。而晚上,是一天最快乐的时候,待父母睡去,拉开窗帘望着星空一颗一颗的数(以至于父母说我是夜猫),在在忙碌中保持一份舒适请先与惬意。淡淡清愁却又不失快乐的十岁。

把时间拨回半年前。我升上了初中,在开学典礼上听着校长的致辞,我意识到:有些东西慢慢变了,自己长大了,对很多东西都有了更深一成的想法,要尽快适应这个新环境,才能学得更好,初中阶段只有三年,打好基础才是关键!我和其它同学一起努力着,尽管期间受了许多挫折。困难,我都尽力解决了,不可否认,我坚强了不少。坚强向上却又难掩挫折的十二岁。已逝去的童年,洗尽铅华后,是青春绽放的光彩。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要好好把握时光,回忆往事时才不会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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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自传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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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现在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可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小心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可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形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可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么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直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一定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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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自传_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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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初冬的一个凌晨,一个婴儿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我——降临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里。

我的名字叫郑艺。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呢。之所以我有正义感,是应为跟正义同音;之所以我跟小姐姐吵架,是应为跟争议同音。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四五年级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老家的小狗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可是我现在长的有点胖了。

听妈妈说,第一次进幼儿园的大门,我感到既高兴又害怕。当听到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只好骗我说她在大厅立等我。结果放学后我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

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在二小里,让我学到了许多新的内容,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在四年级时,我转学了。在深圳的学校里,我又学到了新的知识,并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五年级时,我又转学了,转回二小。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我的理想是走进北大。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实现我的理想,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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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自传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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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做杨翃,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双安路的金慈小学读书,生肖属龙,偶像是叶圣陶老先生。

我的一个毛病就是粗心大意,试卷写的是乘,我却看成了除,试卷上写的是100011,我却看成了10011,计算题通常是前面算对了,后面的结果却算错了。

我的理想是高中毕业后,考上清华或者哈佛大学,长大以后,开一个世界上最大的汉堡公司——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以后,你们可能会在肯德鸡和麦当劳公司董事的位置上看到我。

我的兴趣是玩电脑。我对电脑方面的知识接受得非常快,只要爸爸示范两三遍,我就会了,可是,有一次,因为粗心,忘记把无线路由器关了,一个晚上,电源都是开着的,路由器出故障了。第二天,电脑一开机,就找不到服务器了,最后,爸爸修好了,还开通了无线网络。

这就是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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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自传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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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女孩,既不像别人那样能歌善舞,也不是多才多艺的人,而我却独爱自己较为开朗的性格。

小时候(大约在五年级时),父母为了培养我的音乐细胞,提高我的音乐水平,就想让我学习葫芦丝。我想:学葫芦丝也不是件坏事,况且还能把我变成小淑女呢。于是我便参加了学校的葫芦丝班。开始几天,还进行的顺利,可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发现自己开始跟不上了:看着黑板上的谱子,我像看天书一样(只能用阿拉伯数字把它们念出来);练习曲子的时候,我旁边的同学抬哪个手指,我便也跟着抬哪个手指……唉,纯属滥竽充数去了。后来我只好知趣的自动退出了。至今,看着我那立在书架旁的葫芦丝,心中感觉还真是个遗憾!

别看我在音乐方面不行,但我是酷爱文学的,尤其是酷爱读书。在我看过的一些书中,我最迷恋的还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科幻小说《哈利。波特》。在我的魔法世界里,我可以完成现实生活中完成不了的梦想。记得在一个假期里,那天晚上我十一点多都会不困,于是便悄悄地捧出了我“亲爱的哈利”,再一次进入了魔法世界中……我跟着哈利一起打魁地奇,一起对抗乌姆里奇,一起进入斯内普的思想……读着读着猛地一抬头,感觉太阳的光辉已经暖暖的洒在脸上了。我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因为哈利战胜了伏地魔!我大叫一声“哈利赢了”把正在做早饭的妈妈吓了一跳。

这就是我的最爱:读书。

现在我已是初中生了,再回想小学时学习英语的情景不禁发笑。说了也许你不信,小学英语成绩四五十分非我莫属呀。家长要问我怎么回事,我总是趾高气昂的反问他们:中国人为什么学习英语?我学不好英语说明本人爱国!四五十分就不错了,他们外国人能把汉语说得比我好吗?那时候呀,我对英语的态度就是:能少学就少学,能不学就不学,将来我又不去当翻译。而现如今我意识到了学英语的重要性,通过自己的努力,起码给自己打个“优”吧。这也就算是我对自己最满意的一件事了吧。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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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自传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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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众人的期待下出生的。从我一出生那一刻起就倍受宠爱。而我的妈妈--我一生中影响我最大的女性--认为没吃过苦的小孩,是不知道惜富的。所以,从小妈妈就训练我做家务事,她不希望她的女儿成为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的小姐。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必须帮忙洗碗、洗衣服等。妈妈对我的管教甚严。小时候不懂事,常为妈妈的不公平待遇而怀恨在心。现在回想起来,也就是以为妈妈的苦心,才造就了我凡事都能独当一面的能力。我爱我的学校,爱我的班级,更爱身边对我关心倍至的老师们和与我情同手足的同学们。学习上,我总是各科均衡发展,尤其美术最为得心应手。去年,参加学校的美术比赛,获得铜牌今年的美术考试,我更以满分漂亮拿下了班级第一名。虽然我是热爱的学生,却不忘记自己的文学素养,有空的时候就爱翻翻课外书,所以便有了接笔立成的作文能力。我的个性活泼开朗,只是偶尔有一点点懒惰我大方而不奢侈,只是偶尔有一点点粗线条我直爽而不婆婆妈妈。只是偶尔有一点点口无遮拦我热心助人,只是偶尔有一点点没心没肺。在我众多美丽的优点,在我可爱的缺点的陪补下,使我获得了绝佳的人缘。我相信自己,我相信我的潜力无穷,毅力无限!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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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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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初冬的一个下午,随着一声婴儿的哭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我降临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里。

我的名字叫吴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呢。之所以我高,是因为吴敏的敏可为敏捷,灵敏,机智的意义哦。

胖是女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胖,所以四五年级的时候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冬瓜。妈妈让我多减肥,可我依然是抱着零食吃。我妈妈常说,我比加菲猫还能吃。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运动,要不然能长这么胖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听妈妈说,我第一次上幼儿园的时候,既高兴又害怕。当得知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只好骗我说她去上厕所。结果放学后我都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在那里,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我都读的是一些故事书。虽然我酷爱文学,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都能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故大家都喜欢我这个开心果。

我的理想是走进清华。我相信,在我的努力和老师、父母的教育下,我一定会步入清华大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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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自传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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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坤润

随着第一声的啼哭传来,世界上就多了一个结结实实的小男孩。从此,我就开始了我的“囧”事与喜事的交加生活。

大约四岁的时候,那天天空阴沉沉的,好像随时就会下一场大雨。昨天洗的鞋子还没有干,只得穿拖鞋出门。回来的时候,被楼梯绊了一跤,额头撞在了楼梯角上,我顿时哇哇大哭,“救兵”立即赶来,把我带到了病床上。我望着阴沉沉的天空,心中满是无奈与愤怒。

大约上小学三年级,和表哥、阿姨一起去深圳,正好看到一条盲人通道。天天像猴子一般调皮的表哥哪里受得了这般诱惑,二话不说就学着盲人走路。我也调皮地把他引向了冷冰冰的墙壁。他发觉之后,凶神恶煞地向我追来,我一下子碰到了售票机,在眼角上留下了“证据”。

在四年级的时候,我获得了优秀大队干部的称号,昂首挺胸地站在了主席台上,等校长为我发证书。看着美丽的蓝天,看着明媚阳光,我的心觉得越来越开阔,越来越自豪。一种骄傲感油然而生。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正是这样在坎坷的人生道路上会遇上成功,也会遇到挫折,但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去挑战,去克服,这样才能迎接更好的明天,更灿烂的曙光,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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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迅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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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

鲁迅先生十三岁时,祖父涉嫌科场舞弊,被罢官下狱。狱中的打点需要钱,父亲一病三年也需要钱,家道急剧衰落,以至于学费都无法筹措。且家庭败落后,亲戚族人也都一个个换了嘴脸。这种由富家公子到乞食者急剧的变化,使少年鲁迅深刻感受到了世态的炎凉,人生的阴暗面,过早的体会到了人情冷暖,看透了上流社会人物的虚伪与堕落,对于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罪恶有了切身的感受。

这是一段痛苦而真实的人生经历。为了生存和发展,少年鲁迅不得不更多的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而奔波,虽然这其中的许多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对此,鲁迅先生并不讳言。

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痛苦的人生财富使得少年鲁迅迅速成长、成熟起来。当先生被亲戚称为乞食者时,我于是决心回家,决心二字包含了少年鲁迅无限辛酸和强烈的自尊;当学费也无法筹措时,少年鲁迅宁愿流离他乡也不愿做幕友和商人,自强自立,有强烈反抗精神精彩人生必备性格初见端倪。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他怀揣着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追求新思想、新事物的理想,毅然决然地跨出封建宗法社会的门槛,离开家乡,到南京求学。他之所以选择上水师学堂、矿路学堂,一是因为这两所学校免交学费,解决了当时经济困难,二是这些是新学,有自强救国的希望。可为什么考入水师学堂后很快又改进矿路学堂呢?这是由于少年鲁迅没钱求学,无奈选择了水师学堂,虽然水师学堂不要学费,但教员水平极差,根本学不到什么东西。直到鲁迅离开二十年后,江南水师学堂还有教员公然在课堂上断言:地球有两个,一个自动,一个被动,一个叫东半球,一个叫西半球。所以,为了求学,少年鲁迅又改进矿路学堂。

在南京的4年间,中国经历了怵目惊心的剧变,戊戌变法彻底失败,义和团运动遭到镇压,八国联军蹂躏国土,这促使鲁迅更加急迫地寻找新鲜的知识和救国的真理。1902年1月,鲁迅在矿路学堂毕业。旋赴日本留学。

二、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鲁迅选择学医,是确知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维新有很大助力,想通过学医,改变中国人东亚病夫的状况,来达到强国的目的。但后来通过看电影事件认识到体质弱并不是导致国弱受人欺凌的根本原因,愚昧、麻木才是病根,因此弃医从文,希望通过提倡新文艺,对国民进行思想启蒙,来达到富国强民,改变落后面貌。

如果说出国前鲁迅多次的人生选择多是被迫的、无奈的,那么留学日本后,鲁迅也经历了数次人生道路的选择,则完全把自己的学业和国家命运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是为民救国的赤子。如果说出国前的鲁迅更多的是为自己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奔波的话,出国后接受了新思想的鲁迅,则成长为一位拥有救国救民理想、积极探索救国道路的志士,开始了他更富有传奇色彩的精彩人生。

工作以后,鲁迅从浙江杭州到绍兴,又从北京转到厦门、广州,最后定于上海。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每一次波折都是一段精彩人生!都是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迫害!而这些也正是他为人民奔波,同敌人作战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写照。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奔波表现得极为平淡,用走出又走出被拒绝到底被拒绝,较详叙述的只是从北京到厦门的一次,这表明鲁迅先生对个人奔波毫不介意,而对反动政府的迫害则不屑置辩,不以为然。由此可见,在文章朴实平缓的语言之中,包含了先生对民族、国家的挚爱,也有对反动者的气愤与不耻。到1926年,有几个学者到段祺瑞政府去告密,说我不好,要捕拿我,被政府通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但鲁迅先生却以轻描淡写的语气表达出来,将那种欲置自己于死地的告密行为说成说我不好,重话轻讲,充分体现了先生蔑视反动政府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与反动军警不两立的坚定立场。而将告密者尊称为学者,则不无调侃嘲弄之味。

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

我们从《鲁迅自传》中看不到一丝先生对个人命运的慨叹惋惜,却能感受到他为祖国不惜一切、无悔奋斗的精神和谦逊平易的高尚风范。总之,先生光辉的一生,无愧于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宣誓,是一段真实感人、精彩纷呈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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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学生自传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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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是那么乖巧,可爱,有趣,顽皮等。只是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个快满十一岁的小男孩!

我这人,也没什么特点,只是有一条其他男生都没有的“魔力小辫”还戴着一副眼镜。

小时候贪玩的我可是无与伦比的,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年龄的小朋友来追赶打闹,一玩,就是一整天,直到半夜才回家。

小时候贪吃的小馋猫—我,每次妈妈回来时,总是会大叫:"小馋猫,吃零食了,”我会一个劲冲下去,有时会摔跤,但零食的诱惑,痛算得了什么,每次看见一大包零食,我的口水会飞流直下三千尺,把零食吃得干干净净,渣渣不剩。

小时候,我可是天下第一“贱”,一天到晚都拿着我的神器—剪刀,不是像怪兽那样搞破坏,就是给小猫剪胡子,有时都会贱到最后的程度,给小狗剪毛。

现在,我长大了,不再那样贪吃,贪玩,爱贱了,但我还是缺少安全感!

记得九岁时,我和小朋友在一个地方玩“植物大战僵尸”我站在最边上,当“机枪射手”“呯呯”“呯呯”正打的激烈时,一块大石头压到了我的脚,我疼的大哭,边叫着:"苍天啊,大地啊!救救我!”十几个小朋友用力把这块巨大的石头挪开了,我哥哥叫来了我爸爸,爸爸背着我,上了汽车,去了石门医院,爸爸就陪了我四天四夜。

我懂了,我要有安全感,当然,我也感受到了爸爸对我的爱和关心。

这就是我的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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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六年级作文我的自传

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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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棉质长袖的我,停留在红似火的枫树下,微风拂过,树叶随着风的律动下落,这风中,带着些许凉意。数数看,这已经是我度过的第十四个秋季了。从瓜瓜坠地的嚎嚎大哭,我便打开了人生的篇章透过双眼看到的崭新世界,蓝天、白云、青草、绿树。陌生得无一熟悉的地方,可在这里,我去选择了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高高的个子,简单的打扮,短发时,会稍稍挽起一边的头发至耳后,看上去似乎文文静静的,却从骨子里透露着不羁。不知为何,同学们都说见到我第一眼,就觉得我气场十足,连我自己都被这样的评价吓到,其实跟我玩熟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人就是一人来疯。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不管是性格,还是在外表上,我不介意别人动我很平常的东西,对待考试,也一样会大大咧咧

常常粗心大意,犯一些不该犯的错误,可是平时,我去很喜欢自己的性格,对待男同学,自己也会当做知心朋友般,好像自己也是男生似的,跟他们称兄道弟,就因为这样,我身边的兄弟并不少。我一直都很坚强,不喜欢哭,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抓不着的情绪。所以就算自己伤口再痛,压力再大,自己也会咬咬牙挺过。我不喜欢靠眼泪获取大家的同情,甚至可怜。我希望自己能够靠自己的能力,让别人崇拜,就算现在我还离那里距离甚远,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不放弃,我一定能成功!我喜欢串寝,常常会带着许多的零食,等到大家晚上正high的时候拿出来,每个寝室转一转,抖动在手上的零食,不一会儿,便可见底。当零食分享光的时候,充斥在心中的更多是快乐,在我看来,再好吃的零食,也比不上同学们的笑脸。你说不是吗?零食是乐趣之一,对于我这种精力永远旺盛的我来说,跟同学在一起又疯又闹,是寝室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寝室里有叫声的时候,总是会有我。

后座的男同学,曾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他是个自信的人。当我问他:“你觉得我内向吗?”他马上停下手中的笔,惊讶的看着我,说:“如果你是内向的话,那我就自卑了。”我当即捧腹大笑,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活泼外向的人;在别人眼里,我是个每天都很开心的人。是的,我的心态,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的一切。帮随着春夏秋冬的变换,我仍在成长,我慢慢告别以往,同时也在努力改变自己,改掉自己那又臭又倔的脾气;改掉自己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的态度;改掉自己无所事事的坏毛病。人无完人,我只希望自己能越来越优秀,进入了附中,我边有再一次拥有了向梦想追逐的机会,我要好好的把握,这仅有的一次机会。半卷长袖至手肘,半卷长裤至脚膝,哪个站在枫树下,等着再次绽放的我。是我,让我更成长,是成长,让我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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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迅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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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智士说过,不读鲁迅的文章,就不能懂得旧的中国;也可以说,不读鲁迅的文章,不能算是有修养的中国人。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鲁迅自传》,映入眼帘的是鲁迅先生的简介:鲁迅,原名周树人……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原本是学医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中国文学家呢?带着这样的问号,我继续往下读。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20世纪初,学校放映幻灯片,其中有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而周围都是一群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观看。读到这时我深受感动,一个精神麻木,没有灵魂的人,无论体魄多么健壮,也是没有出路的。鲁迅先生也许是因为这部科影片改变自己,以文学作为终生事业,拯救中华民族的灵魂。

我们中华民族新的一次文化转型从20世纪延续到21世纪。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一份丰富遗产。鲁迅先生的创作生活就处于从新文化运动开始至抗日战争即将爆发的20多年间。这一时期文化运动是为新文化的建设奠定基石。他也是新文化的倡导这。以打倒“孔家店“为旗帜,鲁迅先生是从旧营垒中杀出来的斗士,他的斗争最为坚决,他与旧文化和旧制度的决裂最为彻底,他深爱着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他痛恨落后和愚昧。他以自己的如 之笔,作为投枪和匕首,向着反动势力进行了无情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鲁迅的骨头最硬,面对敌人的迫害和自己营垒中同志的攻击。他左抵右挡,不顾身上的血迹,毫不妥协地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直至倒在革命的战场上。

读了鲁迅的文章,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鲁迅,了解旧中国。鲁迅用文学的笔杆,唤醒了沉睡的中华人民。鲁迅用一木一石,叠起巨大的建筑立在人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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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自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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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乐观、开朗的大男孩,可老妈却总说我“一根肠子通到底”。在2006年,我告别了居住十月的子宫,哭闹着来到了这个世界,在这个未知的世界生活了十一年。

我小时候十分淘气,听妈妈说:“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经常踢她的肚子。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也是这是这样。那时我并不喜欢学习,上课的时候,我经常在一旁自娱自乐。记得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拿着纸叠飞机玩,一个叫王月翔的小胖子突然要抢我纸飞机,这个人经常这样欺负我,我早就想收拾他了。那个小胖子一把拿着我的纸飞机,我故意和他抢,他一看更用力了。就在这时,我猛一松手,他就立马摔了个仰面朝天,还把后面的同学碰到了。老师看到了,把我们两“请”出了教室。

在我上小学之前,妈妈为了让我爱上学习,也为了帮我提高学习能力,就努力让我学习拼音,我当时非常不乐意,天天喊:“我不学!我不学!”后来妈妈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我每次正确说出了拼音妈妈就给我一颗水果糖。果然,小孩子都经不起糖衣炮弹,在水果糖的攻势下,我学会的拼音越来越多,会的字也越来越多。家里亲戚每逢见我都会夸奖道:“小小年纪就会这么多字,真聪明!”妈妈听了十分开心。

时光匆匆,转眼间,我已步入小学成为了少先队员,开始了我的小学生涯。我第一次来到校园的时候心中也是充满了胆怯。所以一天中除了曹洋溢我没有和其他人说话。渐渐地我也和班级其他人熟悉了,朋友也多了起来。一次我跟曹洋溢玩,突然看见一个同学和一个高年级的理论。不知怎么回事,他们两人竟打了起来。我和小曹看见了,便马上上前阻止。可谁知我们越阻止,他们两个打的越凶。我就要小曹去给老师说,我负责拉开他们两个。有句古话说的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不,应验了,一不小心,我被他们两个用脚踹进了泥坑里。幸好这时老师来了,阻止了他们两个打架。哎,最后他们两个倒是和好了,我却在老爸那美美地“享受”了一顿。汗,早知道我就去叫老师,让小曹去劝架了。

看完了我的自传,你一定想认识我吧,我就是齐礼闫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王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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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自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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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徐震霆,我的爱好有打篮球,爬山还有吃零食。

我的外貌一般,鼻子像一块一端被钻了两个小洞的三角形的石头;耳朵是一个小而精致的迷宫;眼睛像一颗煮熟的鹌鹑蛋上的点点墨珠;嘴巴是由两根香肠合在一起。

在我天真无邪的童年里,我曾做过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一:有一句谚语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大家可能基本不会干这种事情,可我偏偏却干了。在我十岁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儿在河边把石头扔到河里,我为了证明自己力气很大,居然抱起一块跟我重量差不多的石头。结果一不小心砸到了自己的脚上,顿时一阵拇指的刺痛弥至全身,我不禁大声叫喊,嚎啕大哭。爸妈闻声而来,在哭声中发现我的脚趾头的指甲没了。

不过现在长出来了,虽然长得有点丑。

二:六年前,我曾经在田里埋了五毛钱,希望来年时收获满满的五毛钱。过了一年,我十分兴奋地跑到田里,挖开了之前买五毛钱的地方。事与愿违,那里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孤零零地田里只躺着那发黄带绿的五毛钱。

而现如今的我已是个小可爱,一心只有学习。这就是我,具有一个独特经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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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自传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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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孝恒

我的名字叫庄孝恒,我的爸爸姓庄,所以我就姓庄。(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姓庄,为什么不姓林。)孝是父母想让我长大以后有孝心,恒是父亲想让我做事有恒心。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我的名字最少只要写十七画!每当我说出这句话时,小伙伴们都拿起手指算了算。不对!你的名字有二十二画!最后,我说出了这个秘密,我的名字可以“合体”成为庄孝恒。

当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一向很好的数学考了历史最低分——七十八分。刚回到家就听见老妈的一顿臭骂。这是妈妈第一次这么凶!妈妈看见什么都向我砸来,不管是玩具、菜刀、鞋子、衣服……幸好那时我机灵,没被砸到,不然我这条小命就没了。

就在去年,我经过努力,终于当上了“美雅少年”,爸爸说我这几年小学没白读啊!妈妈奖励了我一百元。那对我来说可是一张大票啊!也是对我无限的鼓励。

我的生活有时“晴空万里”,有时“风雨交加”。这就是我,一个在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二诞生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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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传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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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煜

产品名:石煜

生产日期:2005年1月24日

保质期:等我探索完数学的奥秘,再说

我的产品广告词:我扑在数学的奥秘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

爱好:下象棋

我爱象棋,爱那复杂的棋局,爱那激情的战斗……

在一个乌云密布的下午,我在房间和表弟“大战”。虽然天气是有点不尽人意,但是我们激情不减。我们摆下棋盘,一块雌雄。我们俩都先上“相”和“士”保护“将”,之后我再上马,他出“车”,想吃我“马”。不料,我的“炮”早已等候多时了,他的“车”被我的“炮”吃了。接着,我连连失棋,他把我杀得只剩一只“车”、一只“炮”、“将”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我下了一步险棋,涅槃重生了。之后,我反败为胜,战胜了表弟。

脾气:随性

一般只要别人问我:“你要吃什么?”我通常就是:“随便。”

我就是这么一个随便的人,我十二岁那年,在奥数班的时候,我听见我同桌问我:“我可以抄你的作业吗?”我听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就说了一句:“随便。”之后,我刚回教室,就被老师痛骂了一顿。当时,我才明白他说的是可以抄我的作业吗?我十分后悔。

特点:爱数学

我有“数学综合症”,就是爱数学,爱得入迷,爱得深沉。

十二岁某个星期日,我把自己“关”在房间研究数学题。我刚写到关键的时刻,我弟就冲过来,要和我一起玩电脑。我弟的到来把我的思路给打断了,我忍不住把他骂一通。之后,他居然向老妈告状,害得被老妈禁玩三天电脑。

这就是我,在别人眼里我是不折不扣的学霸,在我自己心里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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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自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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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于何处,我亦于何处;美食于何处,我亦于何处。

柳叶随着风吹动着,让我觉得格外清凉,那天我坐在公园的棕黄色木椅上,拿着一张我小时候的照片,照片里的我和现在的我相差无几。小时候的我贪吃,爱看书,现在的我还是贪吃,爱看书。

儿时的我,一头细短的头发,眼睛比绿豆还小,远黛淡眉,如月亮一般弯弯的镶嵌在白白的脑门上,那儿还有一颗火红的痘痘,嘴巴像火红的玫瑰一样,娇艳欲滴。整体看上去犹如一个肉嘟嘟的大圆球,可爱极了。

现在的我一往如常,只不过脑门儿上那颗红痘痘,像魔法似的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我以前柔白如雪的皮肤,现在一改往常,在漆黑一片的地方已是伸手不见五指了。

虽然容貌略微有些变化,但兴趣依旧。

妈妈常常对我说:“你知道吗?你以前曾用剪刀剪过头发呢。那时的你多天真无邪呀!”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怀念起我那欢乐的童年。但时间呀,总是一去不复返,虽然不能再回到童年了,但我还是会把童年的事深深的印在记忆的大海里的,我会让它发光一生一世的。想着,便起身回家了。

看看现在的我和原来的我多么相似啊!看来岁月,时间是永远不能在我的特点上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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