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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活动(实用20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家有家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刲家书说家风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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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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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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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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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鲁滨逊历险记》,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三个春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小时候很喜欢去航海和冒险,可是他的航海梦想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对,但是,他依然在那岁那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涯。过了两个星期,航行出了意外,他遇上了海难,船翻了,其他的人都掉到了海里,他却被海浪送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可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制造了房子、器具,还种植了麦子,竟在孤岛上奇迹般地生活了27年,最终他帮助经过荒岛的轮船的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就拿上个星期五校运动会来说吧,我参加了跳远项目。起初我是非常紧张的,但我想到了鲁滨逊,台上的同学又给予我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我便鼓足了勇气,纵身一跳,结果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人生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鲁滨逊的事迹将不断指引我前行,我也将用心收藏《鲁滨逊历险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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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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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_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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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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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其实这本里比这更神奇的故事还有很多。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还可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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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项体育活动作文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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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王捷去江滨路那边踢足球。首先,我们先来到篮球场旁边。今天难得是个大阴天,所以篮球场上人满为患,幸亏跟我们无关。

我们在旁边找了一块空地,便开踢了。“看我的无敌飞球!”王捷大喊一声,那球非常快,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从这一球看来,王捷是比较喜欢踢飞球。我用尽全力向前跑去,用力还了这一击。还好,我踢了飞球,不然他会看出破绽。这是我的策略,等时机成熟,再踢我喜欢的球。

啊!王捷这个大笨蛋,竟然伸出手去接球了,这下可是个大好机会,错过了这个机会恐怕就没有了。于是我使出了我的必杀技:幻影之球。我几乎使出了所有的力气,这下他应该接不住了。只见那球飞快地在地上滚动,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果然,王捷完全预知不了方向了,显得手忙脚乱。结果,那球刚刚好打到了王捷的脚,他连忙大叫。看到他这个样子,我得意地笑了。

我们的比赛异常激烈。最后,我和王捷异口同声地说:“我投降。”今天的一战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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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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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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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雷锋活动征文: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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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首歌,传唱了五十年,而今依然越唱越响;有这样一个人,离开了五十年,而今依然受人景仰;有这样一种品德,传承了五十年,而今依然星火相传;有这样一种平凡,经过了五十年,而今依然让人感怀;有这样一种精神,跨越了五十年,而今依然如同战旗猎猎飘扬。

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这首歌叫做《学习雷锋好榜样》;这个人就是雷锋叔叔;这种品德就是奉献;这种平凡就是超越;这种精神就是坚持。

1963年3月5日,当毛主席写下“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七个大字后,雷锋叔叔的故事传遍了全中国。

雷锋不是战场上的英雄,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士兵,他的事迹却被世人传颂;平平静静的活着,却成为后人学习的榜样。只有22年的生命,不知道蕴含着多少光辉!水滋润世间万物,阳光照亮万顷土地,植物装点世界各地,雷锋这颗“螺丝钉“只是尽自己所能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却是生活中的楷模。在学习工作上,他是勤学苦练的排头兵,时时发扬着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七岁就成为孤儿的他,正是凭着对学习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凭着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从那个放牛的伢子成长为部队上的五好战士,优秀班长。他处处为他人着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以一种博大的爱,关心着身边的每个人。做好事,对于叔叔来讲已经是一种习惯,一种本能。他把对别人的爱,都放在了眼中,系在了心上。无论事情有多么小,只要能够帮助别人他一定会伸出手,只要能够尽一份爱心,他一定会出份力。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他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快乐,也把这份快乐传递给了别人。助人为乐成为了叔叔为人做事的准则,成为了他一生追求的事业,也将一种精神留给了我们。

今年的3月5日,又一个“学雷锋日”到来的时候,我和同学们共同参加了志愿者行动,作为一名小志愿者,作为一名少先队员,践行我向雷锋叔叔学习的诺言。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天时间,我却从敬老院爷爷、奶奶的笑容中感受到了真正的快乐;从我的劳动付出中体会到了给予的幸福;从志愿者叔叔阿姨的身上,看到了雷锋叔叔的影子。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助人为乐。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好像懂得了雷锋叔叔的精神是什么,那就是永远把爱心传递给身边的每个人,把帮助有困难的人作为一种责任。老师说爱心是一种接力,当你传出第一棒,就会有人一直传下去,我想那就是雷锋叔叔的坚持。如果我和我的同学们都成为爱心接力的第一棒,那大家就会时刻看到“小雷锋”闪动的身影。

回来的路上,我们的队伍一同唱响了一歌,那首歌你一定也会唱,“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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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战污染赞生态”征文活动400字作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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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只有一个,大自然也只有一个!请你我好好爱护这个大环境!

在我们小区里,环保意识都在大家的心里扎根了。看到垃圾大家都会捡起来,当然,也有个别外来居民在我们小区里摆烧烤摊,垃圾乱丢,破坏了一大片环境。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小区的居民即使再烦,也会先把垃圾捡起来,然后再耐心的劝说他们,要保护环境,保护清新的空气,因为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在这个美丽的小区中,也有几个平平凡凡的人,他们虽然普通,但他们已经为大家做出了榜样。“废品爷爷”便是其中之一。

“废品爷爷”和我们在一栋楼里,平时我奶奶见到他,会打一声招呼,问个好。他却总是只回应一声“嗯”,就什么也不说了。

“没有一点礼貌!”我对自己说“这样的人也会环保?”

可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每天,他都会早早起来收废品,起早贪黑,也许看到矿泉水瓶他只是想卖钱而已,但他这种节俭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发扬的。

现在,中国在全世界空气质量的排名早已不是原来的倒数行列,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国的努力。更何况,年已古稀的平凡老人都能给我们做榜样,我们有什么理由破坏它呢?

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保护环境!保护地球!让天更蓝!草更绿!空气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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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大家读征文600字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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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我相信有9个字是非常适合它的: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讲:“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它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因此,我们就要“读好书”。读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而读坏书却为人的堕落搭起了跳板。那些内容级荒诞的书籍会像毒药一样,毁灭人的一生。那何为好书呢?这就要看你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了。喜欢历史的人,就可以选择一些历史书;喜欢科学的人,就可以选择一些科幻书;喜欢写作的人,就可以多看一些小说。

读书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伟大智慧的结晶。好书,能带着我们去遨游瑰丽多姿的知识海洋,了解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好书能使我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好书能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陶冶我们的思想情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书能够向你提供宝贵的人生经验,可以向你展示人才成功的秘密,为你指出通往知识顶峰的胜利道路。那么,我们就要好读书。名人传记,那些使人敬佩的成功者的经验,能给人以很深的教益;童话,能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其实,各种门类的书籍都看看很有好处:历史使人明智,古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思维严密,逻辑修辞使人能言善辩。广泛读书,就会使自己变得更充实,更聪明,更能干……

想让自己的学习成绩提高,写作能力提高,知识增加,读好书么?那还是这9个字: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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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圆梦新时代”主题活动征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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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的蓝色不着痕迹地延至天际,夜风把露水涂在草尖,作为季节的馈赠,在晨早的浓白中闪烁,初夏宛如一个羞涩的少女,带着海的气息,在沙滩上印下一个个小巧的脚印······夏,已经来临。

趴在阳台上,安静地看着夏的来临,春的逝去,道路上,是几个孩子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的身影,背景是一大片的竹叶轻轻摇摆,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场景,天边悠悠飘过几朵白云。

“我的梦,中国梦”在日记本上浅浅写下几个字,笔尖微微一顿,闭上眼睛,静静聆听风拂过发梢、尘埃落地、种子破土而出的声音,良久,缓缓睁开眼睛,用极轻极轻的笔触写下自己的所见所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似乎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忘我地陶醉在淡淡的油墨香之中,将自己与喧闹的世界隔离,享受着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净土,用一枝铅笔,浅显地记录下断断续续的语句。似乎,从那时候开始,我最娇嫩的第一个梦便油然而生。

时光逆转,我变回了小小的我,小小的我捧着一本厚厚的《红楼梦》,一知半解地读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那时的我不懂悲为何物,只是有浅浅的感伤萦绕在心头。也许,从那时开始,梦的种子便已被悄悄埋入心底,等待萌芽的那一刻吧。

一支笔,一张纸,便可造出优美的词句,童话已满足不了我,于是,小小的我开始攻略散文的城池,诗一样的文字,画一般的意境,让我久久不能自拔,我沉浸在那一米阳光中,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

时光荏苒,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娃了,心也不似当时那般无所顾忌,一片飘落的树叶,一缕消逝的青烟,任何一样东西的消逝都能勾起我的淡淡愁思,“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周围的一切都慢慢发生了变化,唯一不变的,只有那个已经悄悄萌芽的梦。

我有梦,中国也有梦。我的梦想,用空灵清澈的文字书写出属于自己的快乐;中国的梦,用自己的勤劳,自立于世界之上,为了这个梦想,她发奋,她图强,她忍受无法言语的苦难,只为自己挺起胸膛!有梦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有梦的国,才是真正的国!我的梦就是中国梦,我的梦,成为作家,为国尽力;国的梦,繁荣富强,让我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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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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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想到福尔摩斯,我就满心崇拜。他是个行为孤僻怪异的私家侦探,精通许多偏门的专业,就连不起眼的烟灰都研究的透彻,作为侦探,他是真的出类拔萃。

拿起这本书,往往就放不下来了。房间里静悄悄地,只有纸张翻篇的声音。我捧着书,仿佛捧着宝物一般。

我折服于福尔摩斯的渊博学识。当他与华生初次见面时,他仅仅瞥了一眼,就凭借自己的知识说出了华生去过的地方、做过的事情。在调查侯波的凶杀案时,所有的警员、官方侦探都认为墙上的“RECHAL”是一位女士的姓名,认定被害人是侯波妻子的情人;而福尔摩斯转念一想,认为“RECHAL”是凶手有意为了混淆警员的思路而写的,而这几个字母所组成的单词不是哪位女士的姓名,而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在后来,有一起案件中,福尔摩斯在勘察现场时留意到了一小堆烟灰,他捻了一撮,闻了闻,一语道破这烟灰是什么品种的烟留下来的,然后根据烟的价值准确地判断出了凶手的身份地位。

我钦佩福尔摩斯的勇敢无畏。他精通拳术、剑术,这使他身体健硕、身手敏捷,有资本去与凶手搏斗。在侯波案的最后关头,福尔摩斯在侯波(当时为了犯案做了马车夫)收拾行李时,眼疾手快地用手铐将他铐住,最后凶手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红发会案件中,福尔摩斯与警员一同追捕罪犯,书中描写到“福尔摩斯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小个子”。丝袜案中,罪犯运用一系列化学知识和科学技巧装神弄鬼,杀害了许多无辜的生灵;福尔摩斯不顾危险,毫不犹豫地与他交锋,中途几次危及生命,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最终罪犯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我敬重福尔摩斯的凛然正义。他一直在钻研着医学、化学,想为世界做出更多的贡献,拯救更多的人。在一次次的案件中,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全,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他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出名。在丝袜案中,有位记者在拍摄犯案现场和警员的照片用来写报道。镜头对准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迅速的用手挡住了自己的面容——明明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但是他拒绝了。他这种正义是真正的正义。

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学识丰富,但是他们不勇敢、不正义,还用自己的学识来害人、骗人赚取污秽不义的钱财。有些人知识渊博、勇敢、正义,就像福尔摩斯一样,不在乎名与利,默默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我想,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吧!而我,深受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学识丰富、勇敢、正义的绅士形象的影响,立志要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对社会贡献出自己力量的人。

我深深、深深地崇拜着福尔摩斯,从而深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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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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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事情不是在热闹的足球场上,也不是在吵闹的大路上,我喜欢的事情是看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童话书,于是,我就打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书中各种各样的童话。

到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我还在看书。不一会,妈妈就叫我吃饭了,我也没有听到,因为我已经完全沉醉在了童话世界里。十一点半……十二点了,妈妈终于等不及了,就跑到书房来叫我。

而此刻我还在书房里自言自语的说:“啊!公主,你千万不能跳崖啊!”妈妈连忙走了进来,说:“谁要跳崖?”我说:“哈哈,是我读书太入迷了,被书中的情节带进去了。”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了吧!我不说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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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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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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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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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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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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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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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爱地球妈妈征文活动我爱地球妈妈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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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两个妈妈,一个是给我们生命的妈妈,而另一个是我们美丽又伟大的地球妈妈。她用她伟岸的身躯,坚实的肩膀和温柔微笑,呵护着我们的成长。可是我们人类的所作所为却是那么的让妈妈伤心失望。

妈妈说在她小时候,地球还是完好无损的,树木没有遭受砍伐,河流还没有被污染,空气也是新鲜的,那时的地球妈妈也是非常干净的。

可是到了二十世纪,地球就完全变样了。随着人们生活提高街上私家车越来越多的,车上排出的气体严重污染的空气。五颜六色的花没了,郁郁葱葱的大树没了。天空中出现了又大又黑的乌云,顺着那个方向看,原来是工厂没经过处理排除的有害气体。河面上出现很多塑料袋,原来是人类随手丢了垃圾。有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地球妈妈瞬间没的笑容。所以地球的儿女已经开始反省了。今天世界各国,都已经开始以一种全新的姿态行动起来。而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大中国,正在用我们勤劳的双手,保护着每一片森林,每一片绿水,每一片天空。

现在我门家都是用洗菜水冲马桶,洗衣服的水拖地板,脏水得到循环利用。爸爸说用过的电池也不能随意乱丢,得丢到回收箱,因为一个小小的电池它的污染可大了,地球妈妈是我们的摇篮,我们又保护她,让我们妈妈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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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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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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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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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木偶奇遇记》啦!

这本书的作者是科洛迪。当我在书店里发现它时,我还一下子买了两本呢!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封面有趣,内容也很丰富。    这 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非常贪玩,并交上了坏朋友。这时,他的成绩也下降了许多,甚至还考了个“0”分。最后,幸亏他遇到了善良的仙子,仙子对匹诺 曹说:“你只要好好读书,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了!”他虽然答应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违背了承诺。回家后,仙子对他说:“你这次已经违背了承诺,下次可 再也不能违背了,不然啊,你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啦!”匹诺曹这次真的没有食言,而且比以前更加刻苦、专心地学习。最后,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大考中 还考了全校第一名呢!后来他真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认真。而这个品质正是妈妈要求我做到的。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理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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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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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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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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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一本金色的宝典。在众多书中,我最喜欢《格林童话》。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精美:讲述的是小红帽带着一篮美丽的花来到外婆家,大灰狼装着外婆的样子,躺在床上,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准备把小红帽给吃了。在图画的周围,围绕着一圈漂亮的花边,十分的精致!

《格林童话》的内容十分的丰富:有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狠毒心肠的继母;可爱的小红帽和机智的小裁缝;还有长着又长又浓密的头发——莴苣姑娘……其中,我最喜欢矮人的礼物。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去旅行。他们到森林时被一阵美妙的歌声给吸引住了。铁匠和木匠加入了歌舞中,突然,一位老人把铁匠和木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得精光,他们俩人看着没在意,歌舞结束后,铁匠和木匠按照老人的示意拿了一些石头便走了。第二天,石头变成了金子,头发和胡子也重新长出来了。铁匠十分高兴,还要去老人那儿,木匠不同意,铁匠自己便拿了一个大包去装石头,老人又把铁匠的头发和胡子剃光,铁匠又装了满袋的石头,第二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连昨天的金子也变回了石头,铁匠只好灰溜溜的回家了。

《格林童话》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受欺负的人往往有好运,贵族和富人常常受捉弄。这本书寓教于乐,道理深刻,陶冶了我的情操。

扬起知识的船帆,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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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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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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