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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活动(通用20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家有家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刲家书说家风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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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课间活动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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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课铃一响,同学们就像一只只刚出笼的小鸟来到操场上,进行各种各样的课间活动

瞧!同学们有的跳绳、有的跑步、还有的跳远。但是我最喜欢的课间活动是和几个好伙伴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我们通过“黑白电视机”的方法筛选出一个伙伴当“老鹰”,在剩下的伙伴中筛选出一个人当“鸡妈妈”,其它的小伙伴都躲在“鸡妈妈”的身后,当“鸡宝宝”。游戏开始了,“老鹰”就要想方设法抓住“小鸡”,“鸡妈妈”则要竭尽全力保护“鸡宝宝”,谁被抓住,谁就去当老鹰。

我喜欢这种斗智又斗勇的游戏。同学们,你们也一起来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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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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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这本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清晨,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怎么滚粪球的,蚂蚁是怎么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楚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而《昆虫记》给我生活的启示是大千世界里有很多事物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寻找,去解开大自然的谜底。《昆虫记》的作者,就是一个很善于探索大自然的动物学家。他在观察小动物的时候,经常都是废寝忘食,一动不动,非常专心。这样才写出了如此伟大的巨著。

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善于观察周围的世界。如果每个人都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世界,相信人类会有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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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感恩母亲节活动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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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总会有那么一张严肃的面庞,每当你犯了错、闯了祸的时候她就会让你感觉整个天空都暗了,然而正当你接受着暴风雨的洗礼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道光亮适时的照射在你身上,帮你驱散掉这些阴霾。没错,这就是母亲,在我懂事以来就一直以一个“好人”的形象存在着。

可能很多人认为用“伟大”这个词来形容母亲毫不为过,然而我却认为用“无私”来形容才更加贴切。我的母亲很平凡,是一名地地道道的湖南“堂客”,平时除了工作就是在家洗衣做饭,偶尔会和朋友打打麻将,就是社会基层中的一位养育者吧。然而,她却用这20多年的光阴,不辞辛劳的将我养大成人,不求回报,甚至直至目前还在为了我这个儿子的将来做考虑。母亲的这一生,也是我的一生,是我从睁开双眼看见这个世界开始的一生。

以前,母亲在我眼里是一位巨人。从我牙牙学语会喊妈妈到我开始识字上学、开始会和她争吵,她依然那么的耐心,和蔼。依稀记得小时候,总是牵着我的手带我玩,后来开始学骑车,第一次摔倒后疼得大哭,也是母亲扶起我,轻轻的安慰和鼓励。再经历一次次的跌倒和母亲一次次的鼓励之后我最终学会了骑自行车。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就觉得母亲很厉害了。再到后来,开始上学习字;在家吃饭,学习用筷子;晚上做作业,学习翻字典。那时的母亲是略显严厉的,字写错了会让我重写好几遍,筷子没用正确的姿势拿会被敲手板,作业做错没得满分也会挨板子。然而每当我生病,最焦急的也是她,各种药剂,直到现在还有印象的就是治疗感冒的金桔姜水,喝完满满的一大杯后还得立马捂一头汗,然后感冒立刻就好了。小时候的记忆总是短暂的,时光不等人,我渐渐长大,上中学、上大学,然后离开了那个温馨的家。

现在,母亲在我眼里是一位老人。去年她退休了,成为了一名退休职工,除了在家做饭外,和她以前的同事也出去玩了几趟。然而无论去哪玩,她总是不忘给我打电话。在澳门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参观了黄金赌场,在青岛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乘坐了观光游轮,在桂林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走过了西街小巷。无论在哪,心里总想着我,那么您知道么,无论在哪,做儿子的我心里也都会想着您啊。最近几年每次回家,最累的都是母亲,每晚睡觉前问我想吃些什么,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买菜;偶尔咳嗽两声就嘘寒问暖的要我去看病吃药;怕我累着,在家洗完澡衣服也不让我洗;担心我着凉,半夜里会来我房间帮我把踢掉的被子盖好。我只想说,有这样的老妈,还能有什么样的怨言和不满呢?

然而,岁月却不会将那些美好的年华给保留下来。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母亲头上的白发越来越多,眼角有了鱼尾纹,视力也开始下降,身体也大不如前。在某些清幽的夜晚,每当我想起这些,想起母亲这些年的付出,我都希望自己是一名拥有操作时间能力的魔法师,那样便能将那些最美的年华都保留下来。

在网上看过一副漫画,漫画内容是一个小孩和一对父母。小时候,父母牵着走,长大后,跟父母并排走,再之后父母老了,牵着父母走。在我的未来,我也想要牵着我母亲的双手,带着她像小时候她带着我那样在城市里散步,沐浴夕阳的余晖。

一束沁人的康乃馨,一通无需多久的电话,一场用时不长的视频,这些都是这个母亲节送给她最好的礼物。

不做作,不矫情。感谢母爱,感恩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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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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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15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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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游戏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活动_1500字

全文共 1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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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孩子们最喜欢活动,只要有孩子的地方就会有游戏。在轻松活泼自由自在的游戏中,孩子们可以享受到无穷的乐趣。可以说,孩子们是在游戏中长大的。

奶奶对我说不是感悟太深,也不是生性迟钝。春天来临的日子,总激不起她对春的感情。她的春天在儿时。儿时的她我正如春天里的一枚芽儿,急不可耐地伸展着腿脚,全身心地扑入春的怀抱她唱、笑、闹、舞。如今,行走在春天里,她的回忆的是儿时的抽茅芽、捋槐花、逮蚂蚱、跳沙坑、踢蚕豆、踢毽子、打弹子、丢手绢、抓子、叨鸡、藏老蒙、捏泥人......

奶奶儿时爱玩儿。她最喜欢的是逮蚂蚱。草一长高,蚂蚱就出现了。翘扁担、大灰头、飞子,比着在草里玩耍,一蹦一跳的。鸡是它们的天敌。早上一放笼,公鸡头一刺楞翅膀一拍,就领着母鸡去山坡的草里找蚂蚱了。天一煞黑,吃得漱子歪歪的公鸡母鸡一个个慢悠悠地走下山坡。她们逮蚂蚱,一是喂鸡儿。一到春天,就有人担着炕鸡一个村一个村地叫卖:“逮炕鸡喽!”。鸡屁股是农家的盐罐,鸡蛋舍不得吃,攒起来换油换盐。因此,养鸡像养猪养狗一样,家家“鸡鸭成群”。我们逮蚂蚱另一个原因就是玩儿。翘扁担身瘦腿长,却蹦不远。好逮不太好玩。大灰头肥大,喜人,却有点肉。飞子最狡猾。你的手掌还没到跟前,它腿一蹬翅膀一震就飞跑了。逮住飞子是不容易的。逮了蚂蚱,有时用毛狗草串起来,像串在堰塘里摸的小鲫鱼一样。串鱼要从嘴里串。蚂蚱脖子上有一圈“围脖”,毛狗草就从“围脖”里串过。一串,蚂蚱就流青水。我们可怜它们,往往把它们装进罐头瓶里,或装进用竹篾、蜀黍莛、葛条编的小篓里。蚂蚱的命很大。在篓里捂它半天也捂不死。就是把它的大腿、翅膀掐了,照样能活。有时头快被串掉了,在草窝放它一晌,就又还性过来了。我们斗蛐蛐,不斗蚂蚱,只是让蚂蚱比赛往前爬。蚂蚱跟晕头鸭子一样,好拐弯。所以,要得冠军很不容易。我们把蚂蚱并排一放,就头对头围成一圈,手扇着风,嘴里高喊“快往前爬,超过青头!”我们最喜欢的蚂蚱是叫狗。叫狗晚上叫起来非常好听。我们寻着叫声用手灯一照就能逮着,逮着就把它装进篾笼,挂在门头上,夜里听它的叫声。一听叫声,就不做恶梦了。

春天里另一个声音就是柳笛。当柳絮飞过之后,她们就爬上柳树,折几枝柳条,用手来回一拧,皮跟肉就松动了。然后一抽就抽出了柳筒,再把柳筒截成一段一段,用指甲一刮弄扁,柳笛就做成了。柳笛长声音嗡,柳笛短声音叫。她们骑在牛上,比着吹,高一声低一声,就像戏班子。只要听到柳笛声,就能找到我们是在东坡放牛还是在西坡放牛。牛大把套牛的时候,也往往寻着柳笛喊她们把牛赶去。能做笛子的还有杨树条。不过,杨树条不光、不圆,很难抽成完整的筒。她们一般不用杨树条做笛。最耐用的是竹笛。不是戏台上那种笛子,是手指长的竹哨。做竹哨要用细竹竿,一般用竹竿稍。截手指头恁长,把一头旋去半边,再劈开一点,夹上竹叶,哨就成了。竹哨的声音特别响亮,敢跟麻知了比。竹哨要比柳笛耐吹,只要勤换竹叶,就一直能吹。我们吹着柳笛和竹哨中,也学会了打口哨、吹手哨,有时也吹树叶,也能吹出悦耳的声音来。

那还是40年代的事情,自从80年代以后,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90年代更是花样多多,一直到现在的2008年,已经刚刚举办过了奥运会。现在我们大家很多人都已经住进了高楼大厦,现在孩子们拥有了最新的玩具。各种电动玩具、智能玩具多得数不过来。以前的低矮的破烂房子到了现在的几百米的楼房;从以前的竹筏到了现在的豪华客艇;从以前的香烟纸到了现在的素描纸;从以前的爬树到了现在的遨游太空......一切的一切变得太快了,这个世界越来越美好了,卡通人物也越来越多了,有什么鲁鲁修、修罗、丹羽笑子库皮拉卡等等。就这从奶奶的20世纪40年代到现在的2008年相隔了60余年,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武家嘴的现在,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鬼烂胡同了,现在的新村已经如同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甩动着飘逸的长发,儿时总觉得很好玩。我们很快乐。我真的好想回到过去的岁月,再融入儿时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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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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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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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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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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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有奖征文竞赛活动启事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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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法治岳西”建设的号召,开拓创新,以形式多样的方式来宣传法律,增强公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县政府法制办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岳西网选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这一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有奖征文竞赛活动,以文学的方式来宣传、倡导全县人民文明参与交通、自觉遵守交规。现将征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围绕交通安全这条主线,可以是:驾驶经验漫谈、遵章守法体会、亲身经历交通事故体会、对文明参与交通的理念和认识、安全出行杂谈等方面主题。

二、征文体裁:小说、散文、诗歌、剧本、评论、故事、报告文学等不限。

三、征文要求:文章切忌简单叙事,要有情节,以情感人,要有法有理,以法育人,读后能给人以启迪、教育、警示,从中学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可以参考有关资料,但严禁照抄照搬,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字数不限

四、活动时间:20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50元

六、征文作品一律发至岳西网“舞文弄墨”板块征文专帖,并在标题前注明“交通安全”征文字样。不接受其他方式征文。

七、征文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老师进行评审评奖。

欢迎广大网友、文友、关注交通安全的热心人士,以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加征文活动,把你心中的梦想、亲身经历的事件、安全驾驶经验、学习法规心得等写出来、发出去,让更多的人分享学习,让更多的人学到法律知识和汲取经验教训,从而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参与交通,自觉遵章守法,做文明市民,为构建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法治岳西”争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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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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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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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读一本好书征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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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基尔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是一把金钥匙,能够打开智慧的宝库;书像是人类的营养品,可以让人充满活力;书像是心中的启明星,指引我前进方向……读一本好书,对我们的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我热爱读书,各种各样的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读过许多书,有:《窗边的小豆豆》《鲁滨逊漂流记》《夏洛的网》……这些书不仅内容丰富精彩,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道理。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读《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我们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承诺的份量是无比重的,只要给了别人一个承诺,就必须尽力完成它。二是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重要的,人和人之间也是需要互相帮助、互相关怀的,正所谓“花要叶扶,人要人帮”。

“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书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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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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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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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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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中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感人。它讲了在一座城市中央,有一座雕像,这座雕像叫快乐王子。他浑身上下披着薄薄的金片,全身金光闪闪.一天,一只路过的小鸟来到雕像上休息,发现快乐王子在哭,小鸟就问他为什么哭,快乐王子说“这个城市中有很多穷人都生病了,还没钱买药吃,结果都病死了。”快乐王子让小鸟把他身上的金片摘下来一一送给穷人,最后快乐王子身上暗淡无色,那只小鸟非常感动,它说“我不走了,我要永远陪着你。”

我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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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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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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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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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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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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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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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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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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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万里长城华夏魂征文活动作文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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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爸爸妈妈去了北京,其中第三天我们去了长城

不一会儿,我们便上了长城,俗话说:不到长城非好汉。事实是这样的。长城上寒风凛冽,竟然只有零下18摄氏度。长城上人山人海,这时,我真想仰天长啸一声:长城这座古代人民的智慧结晶真是巧夺天工,我不禁为我是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我们顺着阶梯往上爬,这阶梯陡峭不平,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我们要下山了,忽然,我们看见一座烽火台可以进去,我们就走了进去,里面黑乎乎的,还有很多条道,弯弯曲曲的像迷宫,走了许久,终于走了出来,我才发现烽火台连接着另一节长城!

我们下城了,我再抬头望一下长城,长城如同一条傲立在山顶的巨龙,虽然我只在长城上带了几十分钟,可它却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永不磨没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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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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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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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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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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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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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 “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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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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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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