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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汉字的故事作文(实用20篇)

导语: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一代,是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必将属于我们。因此,我们更要继承和发扬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我汉字的故事作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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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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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在姥姥家的时候,我动不动就去书店买书、看书,于是姥姥家的餐桌上堆满了书,老爷只好给做了个书架,专门放书用。

记得有一次,姥姥在厨房做饭,没有盐了,叫我去买盐,当时我看得入迷了,只好不情愿地去商店。

来到商店里,我发现商店书架上摆了许多新书,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就开始看。我刚开始看就入迷了,原来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旅行。有一次,他背着父母偷偷参加了航海......当我看到那艘船遇到了暴风雨触到了岩礁。这时,一位男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问我:“小朋友你买这本书吗?”我回答说:“叔叔,这本书贵吗?不贵的话我就买。”那个人说:“20块钱。”我说:“妈妈一会儿过来,她给我买。”那个人的脸上马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那人走后,我看了看我带的钱,啊!我只带了21块钱,要是买了这本书就不够卖盐了。于是,我脑瓜一转,立马想出了一条妙计。我先找了一本缺页数的《鲁滨逊漂流记》,把它买了下来,出了商店之后,我找了个地方继续看,看完了再次返回商店,对工作人员说:“这本书少页了,我不想要了。”工作人员就还给了我20块钱,并把书收了回去。于是,我用退回来的钱买回了5包盐。

我小时候为了读书鬼点子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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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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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满是怨恨的人,即使窗外的阳光再温暖,他也感受不到,因为他已经陷在自己的冰冷地窖中,难以自拔。这是一个故事的寓意。故事讲的是一个画家不把画卖给一个父亲是仇人的大臣。结果那位大臣得了心病。画家始终不卖画。他很快发现,报复回到他身上了。

凡事只想着"以牙还牙"的复仇者,生活必定充满痛苦。就像许多电影里的画面,复仇者的色彩永远是黑灰色系。因为在他们的心里只有仇恨;只有仇恨,只想着如何报复,又怎能有明丽的生活呢?相信在学习中,我们也有遇过不顺心的人,不顺心的事。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害人之心可千万不要有,否则最后害的是我们自己啊!报复了别人,相信你自己最终只会孤独一人!我们无法要每个人都有慈悲心,但如果心中充满了怨气,只会让生活更加不如意。为什么只会抱怨别人,那自己呢?在抱怨别人的同时也应该看看本身出问题没有。心中满是怨恨和愤怒,真正受折磨的人又是谁?是别人吗?不是,是自己啊!

姑且这么想吧!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好好过自己的生活,把过去所有的不愉快全部丢掉,因为未来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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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我的抗疫故事主题征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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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春节跟去年很不一样,因为去年是家家户户团聚在一起非常热闹。而今年出现了一个厉害的病毒叫新型冠状病毒,它的到来让我们不能走亲访友,只能待在家里。

我的妈妈是个街道干部,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她坚守岗位天天上班。她要去排查有没有湖北的游客入住;要检查工作人员有没有戴口罩;要去小区路口站岗,还要给从外地回来隔离的人送东西。今天,妈妈遇到了刚从杭州回来的一对老人,老爷爷患有精神疾病但他的药吃光了急需要买药。可是老爷爷自己已经不能出门买药了,妈妈就赶紧问清楚老爷爷需要买什么药得找哪个医生。第一时间就赶去人民医院帮助老爷爷配到了药。

我的妈妈每天早出晚归,有时候早上我朦朦胧胧看到妈妈离去的背影,有时候睡着了她都没有回家。爸爸告诉我,有很多像妈妈一样的叔叔阿姨、医生们、志愿者们都在努力抗击这个新型冠状病毒,保护着我们不受病毒的侵害,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待在家里不要出门。我对爸爸说:“我一定会乖乖在家,保证听话。”

春天已经悄悄的来了,希望新型冠状病毒早点消失,我们也能早点出门。加油,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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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照片里的故事初中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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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窗外的白云,望着归去的鸟儿,望着东升西落的太阳……日历总是在不经意间没收了时光,窗外的小鸟在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手里拿着张照片,我的思绪飘到了很远……

“一!二!三!茄子!”阳光照射在我们稚气的脸上,大家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每个人都身穿白衬衫,上面还写着”我爱三班”。

蓝天,大地,白衬衫,融入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六年级的我们即将毕业,即将离开母校,离开最亲爱的老师和同学,每个人心中都有万分的不舍。

拍完集体照后,学校就组织拍个人照,我们大家心里都欢呼雀跃。

可以自由组队,和你最好的朋友一起,摆出最酷的姿势,挑好最棒的场地,这么好的机会,岂能浪费?

偌大的操场上,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在一起勾肩搭背,三五成群。

“我们五个在一起拍照吧!“几个要好的朋友聚在一起。

“好啊好啊!“我们都随声附和。

“拍啥姿势好呢?”有人提问道。

有人建议道:“集体比v吧。”

“太土了。”我吐槽道,大家一直争论不休,最后在我们激烈的讨论下,我们统一了意见。

我们一起手拉着手,欢快地跑到了宽阔的草坪上,对着摄像头,抬头仰望那一望无垠的蓝天。

“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我们激昂的声音回绕在整个操场,

“one, two, three,跳!”我们拼尽身体的全部力量,奋发一蹦。

“咔嚓!”世间万物都定格在这一瞬间,仿佛这天地之中只有我们。

那一刻,我们都跳起来了,跳起的不仅是身体,还有我们那一颗颗。要展翅高飞的心,如同被束缚的鸟儿即将冲破牢笼的决心。

“啾啾!啾啾!”鸟儿依旧在窗外喳喳地叫个不停,我的思绪又被拉了回来,手中仍紧握我们的照片。

看着我们照片中一个个瘦小而又坚强的背影,我唇角微微一勾,不知何时,我眼眶里开始氤氲着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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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和汉字的故事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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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我天天和它打交道。它是我的好朋友,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与他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小时候我对汉字情有独钟,在画画后,总会签上一个个签名。那时的我还很小,只会写几个简单的汉字,连名字也写得乱七八糟。

上学时,我经常会写错字,把“公鸡”写成“分鸡”把“母鸡”写成“每鸡”。老师看过后,就会在我的本子上画几个大大的红色交叉。虽然这只是偶尔马虎出的错,但一直让我对汉字肃然起敬,让我觉得汉字那么神奇,那么有趣。记得有一次,在奥运会期间,当电视上出现自豪两个字时,我开心地对爸爸说:“爸爸,我知道,这两个字念白象。”爸爸听到后就哈哈大笑了起来,原来那两个字念自豪。

作为中国人我感到很自豪,很荣幸,因为我们中国有一绝——那就是汉字,在汉字的陪伴下,我快乐地过着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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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童年故事的话题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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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美好、值得回忆的童年。童年的回忆里,不仅有好朋友,还有书。 I have a beautiful and memorable childhood.In the memories of childhood, there are not only good friends, but also books.

记得我是从三、四岁的时候开始真正读书的。家里有一本《千字文》,内容没留意,却注意到了后面的故事,什么“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等。那时我并不认识许多字,总是捧着书,缠着父母给我讲解其中的玄奥。到后来识字了,也就真的明白了故事中的奥妙。我觉得妙趣无穷,读书的兴趣越来越浓。后来,姑妈送了我几本故事书和童话书,我便废寝忘食地阅读,没多久就读完了。

七、八岁的时候,我的识字量已经很大了。爸爸妈妈非常高兴我爱读书,带我外出的时候,也常带我去逛书店。我爱读长篇小说,每次总像《窃读记》里的那个小姑娘那样,在书店里站着看书,一站许久,有时索性坐在地上看。遇到实在不舍得放下的,便直接购买。爸妈为我置办的书柜里,也不断地有了新成员的加入。

近几年,我像一只贪婪的蠹虫,如饥似渴地啃食书籍。我们镇上没有种类丰富的书店,我便网购,经常一购就是十几本。现在三层的书柜已经装不下书了,所以卧室、客厅也成了书的天地。我读的书的种类也不再局限于故事了,有中外经典小说,如《简爱》、《青鸟》等;有散文,如《沈从文散文》、《古文观止》等;还有历史、地理、科学等方面的书籍,如《中华上下五千年》、《时间简史》、《地理学与生活》等。虽然有些书我还看不太懂,但我相信,我会慢慢读懂它们的。

伙伴们把我家当成了图书馆,经常来光顾,而我也不满足于家里的书,也会经常到别人家借书看或到学校阅览室去看书。

求知无境。墨香使我的童年多姿多彩,我相信,美好童年书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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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照片里的故事作文素材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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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张挂在墙上的全家福,不知为何,我的第一眼总落在环抱着我的外祖父的手上。

照片中的我才两岁光景,坐在外祖父的腿上,咬着手背,呆呆地望着镜头。外祖父用双手环着我,那是一双黝黑、布满青筋的`手,即使隔着照片,也能感受到那份沧桑。

外祖父的手,是一双勤劳的手。退休后,他闲来无事,准备自己种地。他成天背着锄头到地里去,那把锄头,抡起又落下,抡起又落下,日复一日,他手背上的青筋更加明显,原本细腻的皮肤也皲裂了,变得又黑又糙。就是这双勤劳的手,春夏秋冬一直劳动不歇,为我们全家带来了新鲜健康的绿色蔬菜。每次站在顶楼看着外祖父在地里劳作的身影,我的双眸总是泪光盈盈。

外祖父的手,是一双勇敢的手。新年时,我独自一人在门外放烟花。哪知那烟花会旋转,不知不觉转到了我的脚边。看着火花四射的烟花滋滋作响往我脚上窜,我下意识地想躲进屋里,但来不及了。外祖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大跨步,迅速弯下腰,把烟火按住了。他把手抬起来,手指的指腹已经变得如炭一般乌黑。我吓得不轻,瞬间愣住了。他却用另一只手揉揉,笑着对我说:“哪有事,我的皮可糙,肉可厚了。”可我已经吓哭了。

外祖父的手,是一双懂心的手。一次吃晚饭,满桌的菜我都不喜欢,我只能不情愿地把饭塞进自己的嘴里。外祖父似乎看出了我的不满,他笑着摇了摇头,就起身走进厨房。他一手掂着锅,一手挥动锅铲,只听见几声金属碰撞的声音,很快便端出一碗金黄的爆炒金针菇。我噙着泪花吃着这碗专门为我做的金针菇,特别美味。

每次望向那张老照片,我的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在外祖父的那双手上。那是一双勤劳的手,一双勇敢的手,一双懂心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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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笔尖流出的故事丁香花六年级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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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所普通的学校里面尽是丁香树,这些丁香树郁郁葱葱十分好看,高大、雄伟,它们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瞧!挂在树上的丁香花更好看,有含苞待放的、有半开半合的、还有全都开放的。它们朵朵奇妙、娇艳欲滴、吐香喷艳,形态婀娜。每一朵花都让人赏心悦目,百看不厌。这一切显得都那么美好、可爱。

在一棵丁香树下,站着一位学生,他拿着一根蜡笔,在古树下如痴如醉地挥动着蜡笔,嘻嘻哈哈。在古树上留下来道道“伤痕”。这位同学正是被全校同学称为“淘气包”的张明,张明正洋洋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大佳作”。

这一幕,正好被不远处的一位女生看到。她急冲冲地跑过来,怒火冲天地朝着张明:吼:“张明你看看你干的这些事,你知道吗?你这样子在公物上乱涂乱画,不仅丑化环境,还影响了学校的声誉。这样做是不对的,如果被校长看到你会被开除的”。说完女生指了指附近的一桶水和一条抹布,说“快点用他们清理干净”。

张明用手捂住耳朵,脸上流露出不屑的表情。心想:“这母夜叉这么凶,树上的鸟儿都被她吓跑了”。这个女生正是张明的班长王寒冰。她人如其名,同学们都对她敬而远着。只要做了一点点错事,班长王寒冰就会怒火冲天,不依不饶地批评同学。张明对班长得批评毫不在意地说:“你管的着吗,谁要你管”,这时王寒冰气的满脸通红,恨不得把张明撕成碎片。

正当两人要开始大战八百回合的时候,这时远处传来了一声“不要再闹了”,张明往后一看是班主任李军走了过来。李老师满脸笑容地说:“张明,原来是你呀,你又在创作佳作啦”,让老师看看,嗯…不错不错!看来你的画画天赋学校已经无法承受了,要不自己去请个美术老师来教你。这样多好啊,你既不用写作业又不会埋没你的画画天赋。听完这些话,张明羞愧地低下了头。小声地说:“老师我错了,我再也不干坏事了。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年轻的班主任老师开导张明:你这是乱涂鸦,不是搞创作。快用抹布和水把它清理干净吧,别让你的“作品”千古流芳。张明望望水桶又望望李老师,心中无限滋味……

这时候树叶安静下来了,小鸟收起了美妙的歌声……所有学校美好的景物都注视着他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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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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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如果生活中没有了书,会变得异常无趣。

记得小时候,在每天晚上正常点睡觉时,爸爸妈妈会给我讲一些寓言、童话故事。它们会让我躺在床上,听他们讲故事,但过一小会儿,我就躺不住了,坐起来,爸爸妈妈讲着,我看着图片。那时候我小,只能认识一些简单的字,自己看书的时候,看着看着就厌了。我就会打量起旁边的图片。

再大些,大概三四岁,我就开始自己读书了,不需要爸爸妈妈了,我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少儿画报嘟嘟熊》。

之后,我从看童话、寓言故事到了少儿漫画,又到了百科知识,从百科知识到历史名著,偶尔还会看一些长篇小说。

我非常喜欢读曹文轩的《草房子》,里面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小孩,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看多少遍都不厌。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上班,我一个人待在家里,我蹑手蹑脚的从床上跑下来,飞快地去书柜里拿了《草房子》,读了起来。一秒,两秒,一分钟,两分钟,一小时,两小时。我看得正起劲,突然,响起了清脆的门铃声,我一看表,妈呀!我看了四个小时的书。我问了一声:“谁呀?”“儿子,爸爸回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心里想:一会又要挨骂了。我开了门,爸爸问我作业写得怎么样了,我坦白的告诉了爸爸,但是爸爸并没有很生气,说:“快去写吧,下次可别再看了”与此同时,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是什么,有人认为是钱,有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书,书带给你知识,带给你温暖,书是你的朋友,更是你的老师,书,我爱你,我愿你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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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新我的童年故事五年级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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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女孩纸月从板仓小学转到了油麻地小学,可突然从某一天开始纸月就天天迟到。桑桑变得坐立不安。于是,一天早晨桑桑来到了纸月去学校的必经之路,想一探究竟。当太阳升高了一截,大河上无一丝雾气时,桑桑看见土路上出现了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 Sang Sang spent six years of unforgettable and unforgettable campus life in Yau Ma Tei Primary School.The girls paper month transferred from Bancang Elementary School to Yau Ma Ma Elementary School, but suddenly she was late every day from a certain day.Sang Sang became restless.So, Sang Sang came to the way to go to school one morning, and wanted to find out.When the sun rose a bit and there was no fog on the river, Sang Sang saw three boys on the earth road. They were swaying on the soil road and did not mean to walk away, as if waiting for someone.

过不一会儿,桑桑看到板仓村的村口出现了纸月。三个男孩中刘一水最坏,这是在板仓小学里全校闻名的。刘一水横躺在路上,其他两个人则坐在路边。桑桑已经看出来了,他们在在这里欺负纸月。桑桑有计谋地将纸月送上船,但因刘一水人高马大也跳上了船,还打了桑桑。最后桑桑趁刘一水不注意时,将他推下了船,解救了纸月。

曹文轩笔下的人物都个性十足,桑桑和纸月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是最感动我的。在他们斗智斗勇的过程中,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起伏而波涛汹涌,仿佛我就是纸月。纸月是一个文弱、恬静、清纯而柔和的女孩儿。她能写得一手好字,背得一口好诗文,还获得了校长与老师的好评。纸月许多地方都与我相似,我在学习上也很认真,古诗、文章我也略懂一些。

曹文轩老师对人物刻画得很生动,仿佛人物们都从书上跳了出来,活龙活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做事有些大大咧咧还不爱干净的桑桑却因纸月改变了。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让人时而沉浸在悲伤与惋惜的心情中,又时而让人开怀大笑。在这之中,最吸引我的就是“纸月”那一章了。当桑桑为救纸月而被人打得头破血流,我真为他捏了一把汗,仿佛被打的不是桑桑而是我。

当我第一次在书店里翻阅这本书时,就被它一段段恢谐而又有趣的话语深深吸引住了。我二话不说地就买下了这本书。这本书带给我快乐的同时,又让我感受了到书里人物的童年正如我们的童年无忧无虑、懵懵懂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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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考作文素材感动中国人物苏炳添人物故事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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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赛中捧回的一个又一个奖杯,大大增加了苏炳添的自信心,也让他更执著于短跑这条道路。

但是,教练说苏炳并添没有短跑运动员的天赋。

他个子只有172cm,短跑运动员最佳身高是180cm—195cm,当年中国另一飞人刘翔身高在189cm,短跑项目中,个子矮要失去许多先天优势。

再加上我国短跑事业相比其它国家而言,起步要晚一些,选择短跑作为终身事业的运动员少之又少,国际短跑赛事上我们从来没有进入过决赛。

年轻气盛的苏炳添偏偏不信这个邪,他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短跑运动上创造出奇迹,让外国人看看我们的实力。

为了这个理想,苏炳添想去专业的体校进行学习和训练,但他去了几家体校,都因为他个子矮、年龄大被婉拒,现实将他打回原型。

刘翔从七岁就开始进行专业训练,而想入体校的苏炳添,这时已经15岁了。

眼看苏炳添的田径之路就要画上句号,这时候他人生中的伯乐出现了。

中山体校教练宁德宝看中苏炳添的身体素质和爆发力,想把他收为麾下弟子。

宁教练费了好大劲才说服体校的领导,破格把苏炳添招进来,然而,训练刚刚开始不到半月,苏炳添就吵着要回家。

中学时的训练和现在专业体校的训练相比,从运动量、技术上都简单很多。

体校要求学生6点就要起床开始训练,一上午的高强度练习,在中午短暂午休后,下午还要接着练,苏炳添被体校辛苦的训练吓住了,他不想跑步了。

他叫来父母想要退学,父母也不忍他受苦,便要把他带回家,宁教练实在舍不得这个好苗子,苦口婆心地劝说苏炳添和他的家人。

苏炳添的父母亲虽然没有文化,但从宁教练的态度上,他们觉得是真心为孩子好,于是妈妈许诺给苏炳添100元零花钱,把他留在宁教练身边。

从此,苏炳添如开挂般,正式开启了属于他的“飞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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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笔尖流出的故事丁香花六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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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的丁香花开了,散发出优雅的甜香,那一个个星星般,惹人喜爱的小花缀满枝头。

树下有个小男孩,名叫张明。只见他手上似乎拿着什么东西,左右张望着,他到底在干什么呢?他这鬼鬼祟祟的一幕正巧被他们班班长王寒冰逮了个正着:“你这家伙,又在做什么上新闻的大事啊!”

“我又没干什么事,被烦我,反正跟你没关系。”

“嘿,你嘴皮子还硬了,快!走!看到了老师那里你还嘴硬不!”

“反正我是清白的,走就走,谁怕谁!”

来到了李军老师的办公室,从张明嘴中得知,他只是摘了几朵丁香花。李军老师只教育他几句爱护环境之类的话就放他走了。这时,张明小声地说了一句:“老师,放学后凉亭见。”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放学了,同学们个个走出了校门,老师们个个整理文件,准备下班。唯独李军老师和张明坐在凉亭中谈话。

“李老师,我上午摘花确实不对,但我有些话憋在心里也难受,想找人倾诉。”张明有些紧张,小脸都红了。

“那你说说,怎么了?”李老师温柔地回答。

“我…………,”张明闭上了眼睛,眼角中流出了令人心酸的泪,“我母亲最喜欢丁香花了,每天都要在我家门前的丁香树旁闻上好一阵。但我妈现在生了很严重的病,医疗费又不够,我爸只好把丁香树卖了,换了些费用。但我妈每天夜里都说想闻家乡的味道,想闻丁香花的味道,所以我就摘了几朵,想让我妈闻上一闻。”

李老师沉默了,他鼻子酸酸的,想说些什么,又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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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成长的故事5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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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总觉得在饭店吃完饭打包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可有一次,妈妈的态度改变了我对打包的认识。 When I was a kid, I always felt that it was a boring thing after eating at the restaurant, but once, my mothers attitude changed my understanding of the package.

有一次,我和妈妈还有几个阿姨一起去吃饭,吃完后妈妈就叫服务员打包,我瞄了一眼桌上的残羹冷饭,觉得妈妈的行为很丢人。我便急躁起来说:“妈妈不要打包,多丢人。”可是妈妈理都不理我,我觉得一下子好没面子,脸涨得通红,低着头坐在那儿如坐针毡。

希望这场聚会快点结束。直到打包完,妈妈见我还在那里闷苦,就对我说:“你的老师没教过你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吗?你那首《悯农》的古诗不是很会背吗?难道这只是表面功夫?”见妈妈么越说越厉害,我羞极了,立即叫妈妈小声点,我用余光瞅了瞅别人,她们都看着我这一边,仿佛都在看我出丑似的。

回家的路上,我一句话也不跟妈妈说,还在生她的气。回家后,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你知道吗?农民伯伯中田的不容易,你以前学的古诗《悯农》就是写出了辛苦;还有报纸上,新闻里报道的,世界上有很多地方的人,在挨饿,甚至有许多孩子因为没粮食而饿死……”说得我脸上白一阵红一阵,我鼓起勇气说:“妈妈打包的那些,我明天一定把它们全部吃完。”

从此,我再也没有浪费一点粮食。别人浪费,我也会说服他,这件事成了我成长道路上刻苦铭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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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汉字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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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语言文字特别奇妙,一不留神就会闹出很多笑话来。

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周末,妈妈带我去公园玩。我们来到公交站台等车,妈妈告诉我,我们要坐801路公交车去公园。很快,这辆车朝站台开过来,我扯着妈妈的手大声喊:“不对,不对,这是801坏线。”

“坏线?”妈妈莫名奇妙地嘀咕着,回头一看,才乐呵呵地对我说,“这是801环线,环是环绕的环,是王字旁,‘坏’是土字旁。”

妈妈说完,正要拉着我上车的时候,车子已经启动了,屁股后面吐出一串乌黑的尾气,仿佛在嘲笑我把它的名字读错了。

哎!因为读错一个字,我们错过了一趟车,真是倒霉。

可这次教训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读错、写错字的毛病一直伴随着我。这不,我都上五年级了,还经常会把字写错。比如:“高兴地”我总写成“高兴的”,“小蜜蜂”我总写成“小密锋”,“慢慢地”我总写成“漫漫的”。

每次老师把作文本发下来,上面总有她用红笔批改错别字的痕迹。语文老师经常在作文后面写上:“错别字太多了,啥时候能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些话被妈妈看见了,就给我取了个外号——“错别字大王”。

我听了又苦恼又烦躁,很不情愿地戴上这顶“高帽子”。为了帮我改掉这个臭毛病,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本《火星娃识汉字》的碟。

这本碟很奇妙,里面讲到了字的由来。比如“妈”字:妈妈是女人,右边的马是发音,合起来就读“mā”;小蜜蜂是昆虫,所以“蜜蜂”这两个字都跟“虫”有关系;“慢”字跟心跳有关系,所以是竖心旁。还有很多很多字呢!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用心品味奇妙的中国汉字,下决心把“错别字大王”的高帽子给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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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我的童年故事的满分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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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童年是人生中最丰富、最多彩、最幸福的季节。每每回想起童年的“野味”美食,依然回味无穷,馋涎欲滴。 Perhaps, childhood is the richest, most colorful and happiest season in life.Every time I think of the "game" food of my childhood, I still have endless aftertastes and saliva.

刚开春,我们一帮小伙伴就利用空隙,风一样的溶入原野。什么猫妮菜啦,瓶瓶嘴、荠荠菜啦,采摘回家,去根洗净,成汤或炒,别有一番风味。春风又绿,椿树萌芽,攀上树梢,掐些嫩叶,腌一二天,清香扑鼻,可谓佐饭佳肴。倘若奢侈点,鸡蛋炒香椿,那滋味就甭提啦。接着可以“采青”,摘取嫩柳叶、杨叶,水煮一下,泡一二天,稍加油盐,纯香可口。

滋味最佳的是“榆钱”。烟花三月,春风拂面,“榆钱”簇满枝头,小伙伴踊跃地赤足上树,先做个“美食家”尝尝鲜吧,然后捋些回家,母亲用面粉拌匀,放入锅笼蒸煮。这时,我会不停地敲着锅盖,“敲锅盖,快快快”。“小馋猫!”母便会骂道。然后急急地扒上一碗,蒜泥调匀,既可口又充饥。阳春大地,万物复苏,能够食用的远不止这此,还有槐花、泡桐花,野油菜、野刺菜……随意地挥洒着童稚和欢笑,餐桌上是品种丰盛、花样常新的。

夏天正是“捕猎”的好季节。小村坑塘遍布,鱼虾雀跃。稍有空闲,我便随哥哥们一起玩,看他们争前恐后往水里钻,转瞬间就摸到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儿,可以改善“伙食”啦。雨季之前,坑塘的水位很低,我们就筑成小坝,围成几方小池,用力将水搅混,鱼虾便浮出水面,往往能满载而归。另外一种美味——黄鳝,无法用“混坑”的办法扑获,那就费些力气吧!坑塘边缘,水草丛生,往往是黄鳝的聚集地,轻轻地除去杂草,找到鳝鱼的洞穴,便能扑获一两条大鳝鱼。至于野菜,田野就是“菜园”,母亲只用分咐一声,随手就是鲜嫩的野油菜、鸡冠菜。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除了享受小米加豇豆、绿豆、花生米的“八宝饭”,红薯粉做的凉绊“蛤蟆蝌蚪”外,可往桑园“偷”桑椹,高梁地里采“乌莓”、甜秫杆,也可以到山里摘弥猴桃、野栗子、山楂……最诱人的是捉蟋蟀。

谷子熟了,蟋蟀正肥,掀开割后的谷子,蟋蟀十只、二十只地蹦出来,捉到用狗尾草串起来,洗净油炸,那味道呀,真的好极了!

冬风萧萧,瑞雪纷纷,耐不住寂寞的小伙伴,或者跟大人一起捉野兔,或者随着老式猎人套捉狐狸。这时,雪地上置粗筛诱惑麻雀,成了我们乐而不疲的游戏。

童年一去不复返。进入城市工作已经多年,生活水平愈来愈高,娱乐场所应有尽有,然而童年往事依旧挥之不去,故乡始终是一缕割舍不断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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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天的故事600字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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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里我最喜欢的时间当然就是傍晚了。白天,暑气逼人,人们都躲进了空调屋子里,害怕出门,但是到了傍晚,当夕阳西下的时候,却有着另外一番美丽的景象。 In summer, my favorite time is of course the evening.During the day, the summer heat was forced, and people hid in the air -conditioned house and were afraid of going out, but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etting sun was going down, there was another beautiful scene.

在夏天的午后或是傍晚,总是会有一场雷阵雨如约而至。“哗哗”的雨点带走了白天逼人的暑气,使人的心情一下子爽了起来。雨后的空气十分清新,这时候人们都会放下手中忙碌的工作,到屋外面去走一走,玩一玩。我走出屋外去感受最美的时光。

一来到屋外,凉爽而又清新的晚风迎面吹拂,吹散了一天的工作压力,吹散了一天的心情烦恼,吹散了一天的忙碌疲惫,这时人们的心情会一下开阔起来。孩子们本来一天就无忧无虑,被这凉爽的晚风一吹,更是欢喜得嘣嘣跳跳。

这边有两个四五岁小孩在调皮地踩着地面积水,让水花溅起,发出天真的欢笑;那边几个大一点的三五成群,有的骑着自行车在玩着“追逐赛”,有的.在比试着玩滑板的技巧;爸爸妈妈也眉开眼笑,坐在亭子边的椅子上谈话聊天,享受着凉爽的晚风;很多老人在广场上伴着音乐跳起了扇子舞,他们让原本很热闹的广场更加增加了欢乐的气氛;还有几个人在路灯下踢起了毽子,他们矫健的身影敏捷的动作让人羡慕;

我悠闲得走在还有点湿的小路上,感受着夏天傍晚的美丽和舒适,这时候再做一下深呼吸,我就会更加留恋这迷人的夏天傍晚。这时我稍微一抬头就可以看见那绿树,白天已经被晒得无精打采,在雨水后又会伸直了身子,向我展示它的风采,一片片树叶在这雨水中又展开它那又绿又圆的叶子,让我感到每一片树叶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再加上树上挂着无数晶莹闪烁的水珠,使树更加有了生气。好奇的我蹲下身去捧起一颗水珠,凉凉的,再舔上一小口,这水无比甘甜,清爽……

这时候我会感到无比的享受,无比的珍惜这一段可贵的时光。

不过千万别错过了最最令人陶醉的就是那天边,那山头,那树梢上绚丽的晚霞。红彤彤的一大片,这是最珍贵的时候。转瞬间它消失了,只给了西山镶上了一道金边,太阳将最后一缕光晖洒在人身上,使人感到温暖,我不由得向太阳挥挥手说“拜拜,明天见。”这时我又回想一下,我这一天还过得快乐吗?很充实吗?明天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夏天的傍晚,真的是给我无限的遐想,美好的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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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寓言故事的成语有哪些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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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肉自啖

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命不凡、爱说大话、喜欢自夸为全世界最勇敢、最顽强、最不怕死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

有一天,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碰巧同时来到一家酒楼喝酒。他们一先一后进了酒楼后才互相看见对方。两人相互寒暄了一番后,便选中kao窗的一张又干净、又明亮的餐桌相对而坐。不一会儿,酒保送上来了一坛陈年老酒。店小二又替他们剥去坛口上的封口泥,打开了酒坛盖子,一股香气扑鼻而来。店小二替他们各自斟满了一碗酒后,把酒坛子放到桌子上,很客气地退了下去。

这两个“最勇敢”的人喝了一会酒,聊了一会天,边喝边谈,渐渐觉得有酒无肉实在是有点乏味。其中一个“最勇敢”者提议说:“老兄,稍等一会再喝。这样光喝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场去买几斤肉来,叫这酒店厨师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们下酒。咱俩难得在一起,今天喝个痛快。”另一个“最勇敢”者答道:“老兄,不必到菜市场去买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长着有肉吗?听人说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们将自己随身带的刀在自己身上割下肉来下酒,又新鲜、又干净,不是更好吗?只叫店小二端盆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最勇敢”者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只好同意了对方的提议。不一会儿,店小二将一盆酱端来了,放在桌子上面。他们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自己的腰刀,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血淋淋的放在酱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自己嘴里咽了下去。就这样,他们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大腿上割下一大块肉来吃。当时在场的人看到后又惊讶,又害怕,但谁也不敢上前干预。这两个“最勇敢”者在酒楼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他们两个人都自称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谁也不肯在对方面前认输。就这样,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去,他们身上的肉也一大块一大块地被割下来;鲜血不断地从他们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不多久,这两个自诩为最勇敢的人都由于失血过多而死去。

“(dan)”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敢本来是很好的品质,它能帮助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但盲目的逞勇斗狠却是无聊的行为,是愚蠢而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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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天的故事小学生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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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什么季节?是充满勃勃生机满是新生命气息的春天?还是虽然炎热但是却时而伴杂着雷雨与闪电的夏天?还是硕果累累充满收获与幸福的秋天?还是寒冷而单调的秋天?我说我喜欢夏天。 What season do you like? Is it full of life full of new life?Autumn full of harvest and happiness? Or a cold and monotonous autumn? I said I like summer.

在你眼里的夏天是怎么样的呢?炎热,让人汗如雨下,让人很烦躁。但是这些都不应该是一年四季该有的本色吗?我喜欢夏天,因为炎热可以刺激着我的大脑;我喜欢夏天的雨。

雨,沙沙的下着;人,熙熙攘攘的流动着;我,远远地望着。我很喜欢雨,好多人都会好奇的问我为什么,他们都认为雨天最烦人了,不仅要担心衣服被打湿,还要在夏天撑着雨伞,说到下雨他们都感到十分的烦躁,更何况还是夏天的雨。

但是在我眼里的夏天的雨却与他们所想的截然不同。

雨,能给烦躁的夏天带来一丝清凉;雨,能让不甘临死的生命重新拾起勇气;雨,能让我感受到人生百态;雨,能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的希望。或许这就是雨带给我的感动和理解吧!它总是无声地,默默地,无私地,一丝不苟地做着该做的事,即使过程十分的短暂却也乐得其所。

人们总说,雨真烦人。而我却说雨真美丽啊!现在的城市,现在的社会常常出现太多的困扰与纷争,常常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意想不到,但是解决完所有问题以后你的心情又是怎么样的呢?卸下一身疲惫,此时你需要的是什么呢?简单的安慰与问候,适当的放松?可能你只是需要一场雨来填补你内心的想法。

我眼里的夏天的雨,无所不能,在这喧闹的城市里,我需要它的滋润与呵护,我需要他的放纵与宠溺,我需要它指引我前进,我需要它在这平凡的城市里创造不平凡。

我爱夏天的雨,它有它的想法;我爱夏天的雨,它老实;我爱夏天的雨,它无私。让我们爱上夏天的雨吧!感受它的美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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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寓言故事的成语有哪些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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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如深涧

楚庄王准备去攻打越国,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他的谋臣杜子。杜子问:“不知大王出兵越国的理由是什么?”楚庄王说:“越国目前政治腐败,兵力不足,正是攻打的好机会,我不想放过这个机会。”杜子又问:“大王有成功的把握吗?”楚庄王十分自信地说:“当然有把握。越国眼下正不堪一击,我出兵必定是马到成功!”

看着楚庄王那盲目自信的样子,杜子语重心长地说:“大王,您所说的情况并不全对。越国目前情况的确很糟,可是我们楚国的情况也很不妙啊。人的智慧跟人的眼睛一样,一个人可能常常深谋远虑,但往往想不到近忧,这就像人的眼睛常常看得很远却难以看清自己的睫毛一样。大王您很清楚地看到越国的危机,却对楚国的不足缺乏足够的分析。您仔细想想,楚国的军队其实并不强大,曾被秦国、晋国打败,还丢失了几百里的疆土,这不是兵力不强的表现吗?楚国的政治也未必清明,像庄(足乔)(jue)这样的大强盗,可以在国内横行霸道,肆意违法,而各级官吏却对他毫无办法,这不也是政治腐败的表现吗?依我看,楚国的情况要比越国更加糟糕,大王您看不到这些,却还想着要对越国用兵,这不正像目不见睫那样缺乏自知之明吗?您是否想到别的国家也会像您对越国的考虑一样而对楚国虎视眈眈呢?因此,大王的当务之急应是认真把楚国自己的事办好才对呀!”

杜子的一番话,说得楚庄王如梦初醒,心服口服,他决定不去攻打越国,从此加强对楚国的治理,使楚国真正强大起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容易犯“目不见睫”的错误,看别人的缺点很容易,看自己的不足则很难;考虑问题常常想将来很远的事,却难以把握眼前的情况。这种对待问题的态度和思维方式是不对的,如不进行矫正将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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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青春故事500字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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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像人体内涌动的血液,奔腾涌浪,昼夜不停。就像那崭新的机器,发出锃亮的光芒;就像那早晨九点钟的太阳,那么鲜活明亮;就像那胜不骄,败不馁的齐天大圣,永远充满着活力与勇气。。。。。。

青春是自由,是音乐,是诗,是被艺人们讴歌的永远的对象,是固若金汤的辉煌。

青春是奋斗,而不是挥霍的资本。人生没有彩排,一切且不可重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什么因,的什么果。不要留下令自己遗憾终生的罪过。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写重生小说,只不过要在故事中来实现自己当时应该做的,满足自己那一点点卑微的悔过之心吧。也许,后来才明白;那些过去的已不在。

青春是最有力,最给力的资本。因为现在每天都呼吸着新鲜的气息,允吸这知识的甘霖。采颉着一生最美的时光,有着无穷的动力和蓬勃的朝气。

步入校园,也许自己充满这对外界的不舍,家和美食的`诱惑。让你忘怀不了,无法逃脱。但这一切都是我们必经的路一条掌声与泪水并存的路。我们别无选择只有按部就班的做。走完这条路,走完这一条让自己一生都难忘却的路,加油吧,一起在路上拼搏的朋友。

清晨,睁开明亮的双眼。进入奋斗的旅程,这一天大脑都会化成下课。斩杀这一路妖魔。冲吧,前进吧。趁现在,冲向未来,冲向那属于自己的云之巅。

明天。或许还太远。但现在努力,已经不晚。用自己的血和泪,将这路上的沙石,和成一块块坚固的岗岩。这会很苦,也会很累。但一点一滴的积累,聚沙成塔,每天进步一点点,快乐生活每一天。当你回头,回顾这些年的奋斗,拼搏的旅程。。。。。你会发现那些日子的辛苦付出,再苦再累也都值得。

燃烧吧,我的青春。燃烧吧,我的岁月。

青春------这一大好时光需要很多来把它装点,但无论他是怎样,都是那张自己内心深处的绝美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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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汉字的观后感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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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世界上唯一从古代一直演变过来没有间断过的文字形式,它是表意文字。从甲骨文到西周时期的金文、大篆(钟鼎文、石鼓文),再到秦朝时期的“小篆”,实现了“书同文”,之后“隶变”实现了古文字向今文字阶段的转变,隶书、楷书以及草书、行书出现。直到今日,《汉语大字典》收字就有56000多个,《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录常用字2500个,次常用字1000个,共3500个。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假借,不同的汉字构成方式都包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文化内涵,记录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因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汉语热”也在世界各国显现出来。但我国的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只能说是刚刚起步。《汉字五千年》的总顾问、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许嘉璐教授指出,要实现与西方文化的平等对话权,中华文化就必须要加大推广力度。中华文化要在“走出去”方面作更多的尝试。就汉字而言,其对外推广过程更是充满了挑战和艰辛。对于学习汉语的国外人士来说——“汉字像一张张图画”,难认、难记、难写,而且量大。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社会背景,种.种差异影响着外国人学习中文、学习汉字的热情。

在看完后发现自己天天写的文字自己很不了解,对自己的国家不了解,想来我该注意了。

对我而言,印象中的父母亲对於我们一直只有能吃饱的努力,关於读书这件事大概只希望我们能认真读,却不明白喜欢读书其实是需要气氛营造的。也因此小学时,补习班里的那个叫「副主任」的人,是我初识文字的启发者,如果没有当年他的鼓励,我想绝对不会有现在的我。

永远记得当年的这位「文字老师」对我说的鼓励话语,他说:「孩子,这辈子你一定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将字写好,二是务必要多看书。」,那时年纪小,真的不懂「把字写好」这件事的重要,但在他的鼓励之下,书真的看的不少。还记得老师那时就把家中适合阅读的书,拿到补习班来,并买了一个好大的书柜,将书全部摆了进去,并告诉我们,随时都可以去拿来看。

当年的我望著那巨大的书柜,著实有点震撼,也由於那些书的程度,其实较适合国中生阅读,因此我常常是在书柜前站了好久,却不知要如何下手,然而,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站在书柜前试图寻找是否能出现可阅读的书籍。

老师也许是看出了我的挣扎,随手自架上抽了一本书,告诉我,这是某朝词人的自传,拿回家看,看完再来换。我懵懵懂懂的拿回家啃了一番,著实觉得有趣极了,於是在看完之後兴奋的与老师交换下一本书。

就这样,开启了我从附注音的故事读本,进展到了文言文写成的简单文学。遇到生硬的字,他还不厌其烦的以系统性的方式告诉我,阅读的要诀。就这样进到了国中,那阅读古文的能力,也还算能应付三年的国文课程。

如今虽已和老师多年未联络,当年他的鼓励我却一直铭记在心。也许身为老师的志愿,或许和当年的启发有关。当年那未懂的鼓励,如今似乎已渐渐明瞭。在那个生活简单的年代,能识字对乡下人家而言,是一种莫大的光荣与安慰,彷佛拥有了对字的明白,就如拥万贯家财在身一般。

然而,或许在某种程面上,我还是无法理解祖先对於文字的喜爱。大概是文字的理解到了我这一代,已呈现出一种充裕的局面了吧。只是,过於安逸的享用成果,反而造就了不知珍惜的心。我,应该还是无法明白,字的出现,代表著多大的文明成就吧!

这年我来到了桃园,在市区的某国小代课著。这是个隐性客家人居多的城市,而我也是来到了这个城市後,才慢慢明白客家人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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