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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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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狼作文【通用四篇】 作文(汇集20篇)

如果一个人愚蠢到一种程度,那就只能任人摆布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我是一只狼作文【通用四篇】 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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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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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书,我读着读着便深深地喜欢上沈石溪的作品。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他的好多书。假期我终于有大量的时间多读书,于是我又重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讲道: 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和我们人类没什么两样。

这本书我都读了好几遍,但假期我还是再读了一遍。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紫岚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所感动。为那伟大的母爱所打动。读完这本书。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还要更加喜欢我的父母,因为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样的: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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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续写最后一匹狼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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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沅霖

猪芭比开着车,一路向南开着……

路上的景色越来越美,气候越来越暖和。走在一条翠绿的山谷里,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上挂着奇异的果子……许多七彩的小飞虫从车窗前面飞过。猪芭比看得心旷神怡,不自觉地哼起小曲。这一刻,猪芭比暂时忘记了失去亲人的痛苦,舒服地享受着大自然的美景。

忽然,砰地一声——打破了这宁静的气氛。猪芭比的车胎爆了——一定是跑得太久,车胎吃不消了。猪芭比无奈地站在路边,这可怎么办?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猪芭比犯愁了。

这时,从远处来了几个小小的黑点。走近一看,是几只小老鼠,他们浑身有深蓝色的毛,样子可爱极了。他们帮助猪芭比把车胎补好,还邀请猪芭比到他们家里做客。猪芭比把她的经历说给了小蓝鼠们听,他们很感动。小蓝鼠哥哥说:“如果你不介意,可以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猪芭比心想,也好,这样正好能好好弥补之前自己对鼠妈妈一家的亏欠。于是,猪芭比答应了……

就这样,猪芭比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和小蓝鼠一家生活在了一起。他们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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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少年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5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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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观后感(一):我在雨中

编者按:

这个故事是大力看完《狼少年》的影评。大力说她站在雨中,为什么要站在雨中呢?因为站在雨中是为了等待和某人相遇。我很欣赏大力同学的阳光,开朗,顺畅,自得,欢脱,爽透心。她渐渐对自己的“喜欢”有了发现和定义,她还在寻求更好的自我的路上。但我还是以为,最终的相遇,不是和某个人,而是和更好的自己。所以,祝少女大力和立卧撑都能经受住青春“的洗礼,最终赢得和圆满自我的相遇。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拥有快乐和幸福的力量。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是因为见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就这样沦陷了。

他们说:当你能够平静地向别人讲述这个关于那个人的故事时,你就真的已经释然了。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写下这些文字究竟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真的是为了讲故事给别人听,又或是希望别人听听自己的故事,还是只为了让自己不会忘记?谁知道呢?管它干什么!

立卧撑是一个既算不上帅,也算不上不帅的男性同胞,但是他又的确是个挺拽的,打球挺好的。我朋友总说我对他的情感就像是EX蛋的fans对他们夸张到捕风捉影的偶像崇拜,我一直坚持强调我绝对是“喜欢”这个男孩子,而不是“崇拜”。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想大多数像我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喜欢上的男孩多多少少身上其实都有我们所崇拜的因素,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时所专有的动词“喜欢”的含义吧——

只要那个男孩在你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总是能够自然的吸引着你的目光。而你也就是喜欢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所在地时,痴痴地望着那个方向,你欣赏他,即使有朋友跟你清楚地说过他究竟干过哪些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那些对你来说都不是个事!

总而言之,“喜欢”就是是往刚刚放进锅里的“爱”这种还未煮出些什么味道的原料中再加些“崇拜”这味作料。

我跟立卧撑告白了,而结果就是理所应当地被不太礼貌地拒绝了。也许是因为“理所因当”这个原因,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难过,用一句歌词唱出我被拒绝后的心情——“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当时甚至有些讶异,我还神奇地劝自己:唉,姚大力,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应该哭的,你该多学习学习恶俗言情“偶像”剧里那个在被男主无情拒绝后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女主的女二。

那个时候,我开始清晰的知道,生活与电视剧绝对是两码事。这就是真、假的区别。

距我向立卧撑告白完已经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我过得顺畅、自得、爽透心。我到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日子还是能天天见到他,于是我就欢脱地天天在他面前晃悠。我真是个称职的“无耻之徒”。

我也越来越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不会哭了,“喜欢”原本就是一件属性永远为“快乐”的事情。不论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这始终是一件值得被回忆的事。举个例子,就像万万承认“通哥”似的。

我只是觉得我那个时候顺从了自己的内心是一件我认为超级正确的事,因为就是我的内心让我告诉立卧撑我喜欢他的。我不后悔,不后悔我告诉了他,更不后悔我这么觉得。

又一次坐夜班飞机,我俯视着整个北京城,我忽然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命运让我能够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这个人如蚂蚁般渺小的无垠的世界上,于是我就更加无悔了,倒十分开心立卧撑坦诚地告诉了我他的想法,于是我就更加更加无悔了!

对我而言,幸福有时是这样的:下雨的时候,恰好有个人愿意陪我淋一场雨。

我知道有这样一个人,我愿意站在雨里等相遇的时刻。

少年观后感(二):刺痛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最近,我看了宋仲基的新片《狼少年》。一方面,我被宋仲基的演技雷到了,我想这部影片对于一向演惯了帅男的偶巴宋仲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我也被剧情深深的吸引了,由此生发了颇多感慨。【狼少年观后感2篇】文章狼少年观后感2篇出自,此链接!。

先来说说剧情,因为体弱多病的顺伊需要疗养的缘故,顺伊母女三人从首尔搬家到了乡下的一栋别墅生活。而收拾屋子的时候顺伊意外的在仓库发现了神秘的前户主朴博士在这里遗留下了的狼孩。顺伊妈妈出于善心收留了这个狼性未泯的男孩,并给他起名叫哲秀,就这样四个人开始了同住一个屋檐下的生活。顺伊起初反感这个不会说话,吃饭狼吞虎咽的闯入者,然而朝夕相处让顺伊萌生了照顾训练哲秀的念头。

她开始教给他吃饭,读书,认字,还弹奏吉他给狼孩听,而哲秀对顺伊温暖的关怀十分受用,认真的做着顺伊教授给自己的东西。孤独的顺伊因为哲秀渐渐融入到自己的世界中而开心起来,对他产生了别样的爱恋。但是这份美好却被对狼孩虎视眈眈的智泰打破,他一门心思的集结挑拨多方势力来捕杀哲秀。顺伊为了保护哲秀,不得不面临着与所爱的人分离的现实。

题材虽然不是很新颖,却很能刺痛观众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从而引起大家的共鸣。

从影片主题曲的歌词中就能感觉出这部影片催人泪下的魅力所在。

“通宵等待窗外的太阳升起,因为早晨来临就能和他相见。谢谢你,握住了我的手;谢谢你,看着我的眼;谢谢你,我等待的王子。这样,来到我的面前,一整天等待月亮的

升起,因为夜晚来临就能与你畅谈。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不要忘记,我们的秘密。不要忘记,我的心因你的眼神而有多么悸动。”这是顺伊用吉他弹给哲秀听的,叫《myprince》。旋律婉转悠扬且柔和,歌词也很感人,在那样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就更是让人感觉温馨。

“如果你没来到我身旁,我仍用冷漠把本人伪装。清澈眼神里的纯真愿望,让我悄悄卸下了心防。静静的守护,像铺满月光。清冷冷的夜晚,一点点被温暖,懵懂的承诺在心底里收藏。如果你没来到我的身旁,我还在默剧里独自游荡,浅浅的哼唱。谢谢你来到了我的身旁,温暖的陪伴像洒满阳光,空荡荡的心啊,一点点被填满,秘密的约定。沙漏里流淌,一切的一切从此不再一样,最后的画面啊,我们未曾想像,要相信,回忆里,总闪着光??”《如果》的句句歌词都写出了顺伊对哲秀的爱,这种超越世俗的特殊的爱,只是纯纯的爱,无关性别与物种。

在我的印象里面,似乎至今还没有一部跨物种的爱情片男女主角能在一起的,小美人鱼只能默默地变成泡沫,剪刀手爱德华只能独守孤堡,金刚也只能为爱死去??所以,在相对注重礼、仪,且悲剧情节严重的韩国来说,这部电影绝对不会拍得过于浪漫主义。

虽然我也知道的,其实这种情感和忠犬八公差不多,但是我总是不舍得把帅帅的宋仲基和狗相提并论,所以就一直这样自己想着,他们之间的是爱情。只是结局比较悲,但是这样的爱情更加的人动之以情。

最后,狼少年没有和女主在一起,但是他为了女主,不仅等了46年,而且他还学会了说话,变得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比正常人要更厉害,他青春永驻,一直都不会老去,这样的话,即使他和女主在一起了,也是悲剧啊。因为女主会一点一点的老去,更何况,那个女主还有肺病呢。

还有,我觉得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的保守。为什么就是看不开,为什么就是不能接受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为什么总觉得一些违背人类自然规则的东西就是不能被人们接受呢。没办法??人类的视野有待开阔??

狼少年观后感篇二:《狼少年》观后感

《狼少年》:一个被狼养大的少年的人性的觉醒

《狼少年》是一部暖心韩国电影,电影讲述了在狼群中长大,不具备社会认知的少年金哲秀和善良的少女金顺姬相遇后的一系列故事。影片再角色设置上显然抓住“猎奇”二字。关于人狼的传说不绝于耳,特别是西方人特别的热衷这个系列的故事,也拍了许许多多的经典作品,比如暮光之城系列电影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影迷的一致好评,里面狼人和吸血鬼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广大的影迷。韩国人巧妙地借鉴了西方狼人的经典题材,加以韩国元素成功的炮制出了一部成功的韩国青春偶像电影。

《狼少年》虽然是单纯的青春情感故事,却拍出了大气蓬勃的感觉,令人感到故事讲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不乏深厚的人文关怀,以及人性丑恶,和人性觉醒的故事。 电影中成功塑造了几个经典的人物形象。第一个是狼少年金哲秀,一出场就吸引了观众的眼球,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偏偏是一个被狼养大的少年,不通人

性,让观众大感惋惜。其次就是女主人公一家,热心的一家人无私的帮助狼少年,但也十分可悲,家产被夺却只能是逆来顺受,也直接导致了后来一系列故事的发生。

电影的结局却并不是十分的美好,透露了人性的丑恶,一个被色心和嫉妒心冲破了头脑和失去了道德底线的人彻底的破坏换了安逸的生活,导致了狼少年不得不杀了他,然后带着女主角离开。让人深刻的反思。

狼少年观后感篇三:《狼少年》观后感

狼少年观后感第1篇

今天的这部《狼少年》依然讲述着人与狼孩之间的感情童话,似乎这些现实中不存在的异类情感却更能够激发起我们心底的感触。影片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疑点、漏洞和缺陷,但是却让我们不反感,细细的去品味着剧情进展。动物的思维是简单的,是单纯的,是从属于主人的,所以那种最直接最纯洁的感情在那些忠诚和纯粹的背景衬托内,显得格外真切和自然。

影片从60岁的女主人公的回忆倒叙故事的脉络似乎已经不稀奇,从少女开始对狼孩的排斥,到慢慢接受并且最终爱上他,整部电影就像个美丽的童话让观众怦然心动,对于宋仲基饰演的狼孩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没有温暖,没有情感,没有遇到过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得他固有的狼性常态化,当遇到少女后,耐心的教他学会了等待、穿衣服、读书、画画、写字等人类的生活方法,期间与家庭成员的小伙伴们一起嬉戏玩耍,慢慢的狼孩有了感情和认知力。女孩子在富二代的逼婚下,狼孩一直陪伴在女孩身边,保护她,给她安全感,几次英雄救美,舍命付出的举动,逐渐打动了女孩的心,而整部电影男孩除了最后说了一句你别走以外,几乎没有言语的表达,完全靠行动来支撑着女孩对他的暧昧情感。当然随着片中的发展自然少不了曲折和坎坷,警察、动物研究者、家人和邻居等对狼孩的误会,产生了很大的隔阂,可怜巴巴的狼孩只得被铁链拴住呆呆的困在属于他的牢房里。最终少女解救了狼孩,看着狼孩流泪与女孩道别的情景,也成为了本片最大的催泪点,狼孩消失了,女孩却永久的离开了那栋房子。40年后的再次相逢,老态龙钟的她见到了狼孩,听着狼孩讲着寓言故事入睡,着实让人感动了一番,结局依然是离别,依然是那个飘着雪花的日子,狼人堆起了那个曾经一起承诺过的雪人。

当然,电影的软肋还是非常多的,对于狼孩的成长过程节点显得十分生硬,似乎从不懂到明知就一瞬间的事情,情感的变化和演绎也不自然,从不会说话到会说话,从40多年的等待竟然面容一点没有变老等等,都是影片的BUG,对于狼孩两次变成凶猛狼人的过程,影片运用了奇幻的设计,运用电脑技术打造的瞬间变身,似乎与整部电影的风格满不搭调,对于剧情也实在有些拖泥带水,但是不乏韩国电影的个性在里面。

一句承诺禁不住一生的等待,一辈子只有一次不顾一切,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有一类爱情归结于厮守,但是厮守等来的却不是得到,当下也只能好好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和拥有过的,那些永远追不回来的青春和纯真将永久成为历史。用我们的真去感染周围的人,用我们的心去对待美好的生活,用我们的情去让社会变的更加温暖。本来对影片总体期望值很高,看过后最终还是比较失望的,但是电影中带给我们的纯和真,却让我记忆犹新,深受感染。

冬至我没有吃到饺子,这似乎并不重要。从明天开始,白天慢慢变长,黑夜慢慢变短,阳光将再次回归我们居住的城市,它将带走这座城市上空的阴霾和寒冷,透过窗外我们将看到更加清澈的风景!在这个严寒的冬天,体会到了被冷落的感动,真的很好!

《狼少年》观后感第2篇:我在雨中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是因为见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就这样沦陷了。

他们说:当你能够平静地向别人讲述这个关于那个人的故事时,你就真的已经释然了。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写下这些文字究竟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真的是为了讲故事给别人听,又或是希望别人听听自己的故事,还是只为了让自己不会忘记?谁知道呢?管它干什么!

立卧撑是一个既算不上帅,也算不上不帅的男性同胞,但是他又的确是个挺拽的,打球挺好的。我朋友总说我对他的情感就像是EX蛋的fans对他们夸张到捕风捉影的偶像崇拜,我一直坚持强调我绝对是喜欢这个男孩子,而不是崇拜。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想大多数像我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喜欢上的男孩多多少少身上其实都有我们所崇拜的因素,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时所专有的动词喜欢的含义吧——

只要那个男孩在你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总是能够自然的吸引着你的目光。而你也就是喜欢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所在地时,痴痴地望着那个方向,你欣赏他,即使有朋友跟你清楚地说过他究竟干过哪些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那些对你来说都不是个事!

总而言之,喜欢就是是往刚刚放进锅里的爱这种还未煮出些什么味道的原料中再加些崇拜这味作料。

我跟立卧撑告白了,而结果就是理所应当地被不太礼貌地拒绝了。也许是因为理所因当这个原因,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难过,用一句歌词唱出我被拒绝后的心情;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当时甚至有些讶异,我还神奇地劝自己:唉,姚大力,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应该哭的,你该多学习学习恶俗言情偶像剧里那个在被男主无情拒绝后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女主的女二。

那个时候,我开始清晰的知道,生活与电视剧绝对是两码事。这就是真、假的区别。

距我向立卧撑告白完已经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我过得顺畅、自得、爽透心。我到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日子还是能天天见到他,于是我就欢脱地天天在他面前晃悠。我真是个称职的无耻之徒。

我也越来越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不会哭了,喜欢原本就是一件属性永远为快乐的事情。不论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这始终是一件值得被回忆的事。举个例子,就像万万承认通哥似的。

我只是觉得我那个时候顺从了自己的内心是一件我认为超级正确的事,因为就是我的内心让我告诉立卧撑我喜欢他的。我不后悔,不后悔我告诉了他,更不后悔我这么觉得。

又一次坐夜班飞机,我俯视着整个北京城,我忽然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命运让我能够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这个人如蚂蚁般渺小的无垠的世界上,于是我就更加无悔了,倒十分开心立卧撑坦诚地告诉了我他的想法,于是我就更加更加无悔了!

对我而言,幸福有时是这样的:下雨的时候,恰好有个人愿意陪我淋一场雨。 我知道

有这样一个人,我愿意站在雨里等相遇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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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狼的童话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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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羊蹦蹦跳跳地到森林里去玩,看天多蓝,草多绿,河水多清,小羊玩得真开心。

玩着玩着小羊觉得渴了,它来到小河边,想喝点水。这时从石头背后钻出来一只大灰,它非常想吃小羊,就故意找了个借口,说:“你把我喝的水弄脏了,我还怎么喝?”小羊温和地说:“我还没喝呢,水怎么会弄脏呢?”

狼恶狠狠地说:“就算着样吧,你总是个坏家伙!我听说,去年你在背地里说我爸爸的坏话。”可怜的小羊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和你爸爸,为什么要说你爸爸的坏话?”

狼找不到借口了,就凶相毕露,朝着小羊猛扑过去,小羊敏捷地朝旁边一跳躲开了,狼扑了个空,小羊赶紧撒腿就跑。它一边逃跑一边大叫救命。远处正在田里干活的羊爸爸、羊妈妈、羊哥哥它们听到小羊的叫声,飞快地跑了过来。它们一家人齐心协力地围攻大灰狼,羊爸爸用角撞狼的肚子,羊妈妈用角撞狼的后腿,羊哥哥用石头砸狼的脑袋,小羊拼命地拉狼的尾巴,大灰狼寡不敌众,最后只好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小羊一家立刻欢呼起来,小羊脸红地说:“谢谢爸爸、妈妈还有哥哥救了我,下次我再也不一个人跑到陌生的地方去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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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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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王梦这本书时,我心中不禁会有一些悲伤和一丝喜悦。我为什么会有一些悲伤呢?这是因为这篇故事里一共出现了六只狼,可结局是什么呢?一下子死了五只,第一只死于洪灾,第二只死于老雕的口中,第三只死于猎人的枪下,第四只死在了狼群口中,第五只与杀死老二的老雕同归于尽了。我为什么会有一丝喜悦呢?这是因为这篇故事还剩一匹母狼,它生下两雄三母狼崽,他们将狼王梦点起了新的火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就算遇到再大的难关也不要放弃,就像他们的母亲紫岚一样,为了让狼崽们登上狼王的宝座,它从不放弃,老大死了有老二上,老二死了还有老三上……人生就像登山一样,随时都有可能跌下,但跌下以后要重新站立起来,出了错不可怕,但可怕的是不改正错误,不吸取教训,一直错下去。

这本书里还有一部短篇小说,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灰的狼狗,它是一只警犬,因警察需要纯血统的狗,所以就把它卖了。它一不小心进了马戏团,演了一部名叫《智斗大灰狼》的电影,这场电影传到国外,人们都说这部电影很好看,于是就邀请这个马戏团到他们国家表演,但在途中经过一片森林时,车坏了,师傅去买零件,这时,两只云豹盯上了他们。大灰为了保护大家,与两只云豹打成了一团,最终云豹逃走了,大家得救了,但大灰牺牲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人都应向一个人生目标努力奔去,为实现这个目标,不懈努力,团结协作,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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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文言文狼扩写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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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屠夫,很晚才回家,担子中的肉全买光了,只剩下了几块骨头。途中遇见了两匹,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夫害怕了,扔给狼一块骨头,一狼得到了骨头不走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扔了一块骨头,后面的那只狼得到骨头便不走了,但前面的那只狼已经把骨头吃完了,所以又跟了上来。骨头已经没有了,但两狼任然跟着屠夫,就像一开始一样。

屠夫非常害怕,担心两只狼前后夹击。环顾四周,发现田野里面有一麦场,卖场里堆着一堆柴火,像一个小山丘。屠夫靠在柴堆上,放下了担子,拿起屠刀。狼不敢再向前走了,瞪着屠夫。

不长一会儿,一狼走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坐在屠夫前面。过了很长时间,那狼好像闭上了眼睛,很悠闲。屠夫突然跳了起来,拿刀向狼头砍去,之后又连砍好几刀把狼杀死了。正当屠夫要走的时候,看了一眼柴堆后面,一狼正在挖洞,想要从后面攻击屠夫。身子已经进去了半个,只露出了尻和尾巴。屠夫从后面砍断了他的大腿,将这只狼也杀死了。这时才醒悟到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以诱惑敌人。

狼虽然很狡猾的,然而不一会儿功夫,两只狼都被屠夫杀死了,野兽的狡诈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们增添些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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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假如我是灰太狼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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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太,我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小时侯,我过着贵族的生活,可自从跟了你,我一天都没吃饱过,你现在还不给我去抓羊,快去!"红太狼大吼到。

“老婆,我马上去!”

只听“嘭”的一声,我又被老婆那威力无比的平底锅打出了家门。

我就是灰太狼,每次因为小羊们太狡猾而以失败告终,想到这里,我不禁心一酸,唱起了我自编自导的歌:“我是一只小小小小狼,想要捉却捉也捉不到羊……”

唱到这里,我心头一震,想:我今天一定要捉几只羊给老婆吃!

于是我便坐在门外的石头上,沉思了起来……

“对了——”,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美羊羊最喜欢打扮,一定要在她的化妆品上做手脚;懒羊羊最喜欢睡觉,一定要在他的吊床上做手脚;至于那个笨笨的暖羊羊,哼哼!……

我便马上去做了,我先趁羊羊不在时,用螺丝刀在吊床上安装了一个卷屈系统,然后,我又配了一个遥控器,只要我一按,懒羊羊就到我家了!

于是,我一直躲在草丛里,等着懒羊羊出现。“啊,今天可真累呀!我可要好好休息休息,我亲爱的吊床,我来了!”

哈哈,终于躺在床上了,我马上按动了按钮,懒羊羊就这样被我抓获了。

接下来,我又要去捉美羊羊了,我打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行动。

“叽——叽——”,伴随着几声蝉叫,我偷偷摸摸地来到美羊羊的屋里,我在她的粉底里掺了迷魂药,等她早上一醒,擦粉底时,就会昏倒了,我又抓了一只。

接下来是暖羊羊了,趁她去采花时,我从背后攻击,用一个大麻袋把她抓了起来。

最后要解决的就是聪明过羊的喜羊羊,我做了几个机器羊,冒充其它羊,喜羊羊被我骗进了,于是也被我捕获了。

哈哈,我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最后,我把它们带回狼堡,和老婆大人吃了一顿美味的烛光晚餐。

我终于明白:成功的背后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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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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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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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和四只小猪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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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美丽的森林里,住着一只凶恶的大灰和一头可爱、聪明的豆豆和它的好朋友三只小猪。

春天来到了,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好像在欢迎春姑娘的到来。豆豆的三只小猪正在吃香喷喷的早饭。吃完了香喷喷的早饭,豆豆就和三只小猪一起玩踢足球,豆豆当守门员,三只小猪不管怎么踢都被豆豆给打败了,豆豆说:“你们踢足球的技术太差了,不如我们去散步休息休息吧。”大家都赞成了。三只小猪说:“不如我们去采美丽、鲜艳的花朵吧”豆豆就赞成了。豆豆和三只小猪回到家把自己的篮子拿了过来。它们去到了美丽的花园,当他们在采美丽的花朵的时候。凶恶的大灰狼正躲在花丛里准备把豆豆和三只小猪当成中午饭来吃。当豆豆在采花的时候的时候,看见三只小猪抱在一起全身都在发抖好像是很害怕,,豆奇怪地问三只小猪为什么全身都在发抖?三只小猪指了指豆豆的身后。原来,大灰狼在豆豆的身后,连口水都流了下来。豆豆说:“快跑!”豆豆和三只小猪撒腿就跑,大灰狼就去追,一不小心,一只小猪摔倒了,豆豆马上跑过去,准备去救那一只小猪,可大灰狼已经跑了过来,豆豆动了动脑子,说:“快看,猎人。”大灰狼马上把头转了过去看,在大灰狼发呆的时候,豆豆和那一只小猪马上逃跑,大灰狼知道自己已经上当了,就再去追,豆豆到了家马上把门关上。大灰狼就撞了上去,大灰狼头上长出了一个大包,三只小猪对豆豆说:“豆豆你最勇敢、聪明你去把大灰狼打败把。”豆豆和三只小猪说:“我们先说一下如何打败大灰狼的办法吧。”当豆豆它们在说如何打败大灰狼的办法的时候。大灰狼就在豆豆和三只小猪的门口撞来撞去,十分钟过去了,大灰狼头上已经长出了几十个大包。终于,门打开了,大灰狼迫不及待地扑过去,豆豆马上用手上拿的足球踢过去,大灰狼凶恶的面上从此就有了一个足球的痕迹。大灰狼很生气,马上扑过去,豆豆马上跑去池塘,扑通一声。

结果,大灰狼掉进了池塘,大灰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岸,从此以后,大灰狼再不敢胡作非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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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是一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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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蒙古,生活在秀丽的尕玛尔大草原,湛蓝的天空映衬着我雄伟的身姿,我是一只蒙古狼。

我有一身油光发亮的皮毛,一条蓬松的大尾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警觉地望着远方,绿森森的眼神中透出一股焦虑。的确,我很心急,因为我已经两周没有进食了。我望着远方的蒙古包,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夜深人静,皎洁的月光洒满了大地。趁着人和狗已经睡觉时,我小心翼翼地溜进牧场,藏在羊圈旁的草垛里,只剩下一双闪烁着寒意的眼睛露在外头。半夜,下起了雪,冰冷的草垛本就很冷,再加上下雪,可真是雪上加霜啊!我冻得瑟瑟发抖。不过,为了食物,我要体现出我们狼族的毅力来!

早晨,阳光普照大地,已经蹲了一夜的我要出击了。此时的羊,大多已经憋了一夜的尿,走也走不动。饥饿和等待让我眉头紧皱。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狩猎。我如一支离弦之箭,冲出了草垛,那些可怜的羊已经跑不动了,只会“咩咩”地叫。我叼起一只羊羔,向草原冲去。此刻,我觉得我就是名副其实的草原之王,名副其实的草原狼!一阵枪响,将我从遐想中惊醒。“快!有狼!有狼!”“汪!汪!”人声和狗声向我逼来。我加快了速度。“嗞”一声,一股鲜血溢出我的嘴,我舔了舔,立刻叼起羊羔,向草原深处跑去。

经过我的左避右闪,我终于甩掉了人和狗。我趴在岩石后面,开始进食。美味的羊肉填饱了我的肚子,我的皮毛又开始发光发亮,我的目光又变得炯炯有神。

我站在山坡上,夕阳照在我的身上,金光闪闪。“啊呜,啊呜——”一阵阵咆哮直冲云霄。我望着西山的夕阳,心中自豪地想着:我是一只蒙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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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国女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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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王》,它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沈石溪。

这本书让我最难忘的片段是:狼王盔盔死后,小狼崽过于幼小,一时无法继承王位,于是,狼后继承王位,但是有许多小狼不服它,从而打压它们,可是它跨过了许多困难,最终统领了狼国。

看完这一幕,你一定会发问:为什么它当时不放弃呢?可我想说:“不,它绝不会放弃,因为它如果放弃就表示着向命运低头了。一个统领者一定要有不放弃,不向困难低头的品质。”

在我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说在我们班里有位同学,她学习很好,包括其他方面都还不错,但就唯独体育不好,在体育达标测试老得不了A,尤其是跑步,对这件事她很自责,这次又快到了体育达标测试了,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得A,不拖我们的成绩,于是在上自习课时,一向爱学习的她竟然逃课了,但她并不是去玩,而是去操场上跑步了。我从窗角偷偷的看到了她,即使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可她仍然不放弃,只见她那豆大的汗珠滴在操场上,经过她那不懈的努力,最终跨过了困难,取得了A。

在生活中,我们都不能被困难打倒,应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战胜困难,跨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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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黑狼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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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题目之后,你肯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写一只呢?其实“黑狼”不是一只狼,而是我好朋友徐佳琳家的一只黑狗。

黑狼的性格很多变,每当徐佳琳放学回家时,看门的它就会从打瞌睡的状态立马变成“欢迎小公主回家”的样子,一边摇尾巴一边叫着“汪汪”。如果徐佳琳家里来了陌生人,黑狼就会露出它那白白的尖牙狂犬起来,吓得那人直往后退。幸好黑狼的脖子被铁链拴住了,否则的话那人应该躺在病床上了。黑狼一到房间里就变得无比听话,一般就趴在桌子底下发呆,有的时候,黑狼也会睡觉或者是啃骨头。除非它饿的时候会去蹭徐佳琳的腿,仿佛在说:“小主人,我好饿呀,你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初次见到黑狼时,我就觉得它像狗族中的“黑狗王子”因为它身上的黑毛十分顺滑有光泽,每天雄赳赳气昂昂的。徐佳琳说:“黑狼本来不叫黑狼,之前叫什么我忘了,它有一个哥哥,有一天过马路时不小心遭遇车祸,离开了它,它的哥哥叫黑狼,黑狼是替它哥哥活的。”听完了徐佳琳的话,我马上又看向这可怜的黑狼,没想到它正得意地摇尾巴呢,我的心里不禁为它竖起了大拇指。

我爱可怜又勇敢的黑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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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画家吃“狼桃”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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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中叶,西红柿从美洲刚传入欧洲的时候,有人因为它的颜色娇艳就怀疑它有毒,给它取了个令人生畏的名字“桃”。

有位画家因为爱画杨桃,相信狼桃没有毒,世人没有吃过,从它的外表怎么能判断它有没有毒呢?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决定尝一颗试一试。家人知道了他的想法,无不纷纷劝告:“这可是所有人共同的认定,狼桃是有毒的!不要犯傻了,生命只有一次,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画家却不以为然,心想:若是狼桃没有毒我会为科学界做出极大的贡献,若是有毒,那我的死也是值得而光荣的!

他走到狼桃树旁,迟疑了一下;放入嘴中,迟疑地又拿出来;又迟疑地吃了下去。那一瞬间,酸甜可口的汁水溢了出来,香飘四溢。一天,二天,三天……那个勇于吃狼桃的画家还没有死。这才证明了狼桃是没有毒的。许多大胆的人都吃起了狼桃带动了所有人吃这美味的水果。

后来人们把狼桃这个名字改了,使他得到了应有的美名——西红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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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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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选择战死,也不会选择饿死!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一只有着梦想与野心,为求一子能成为狼王的母狼紫岚的故事。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场景,每一幕悲喜交加的画面,让我情不自禁地佩服这只为了梦寐以求的狼王宝座而挥洒了大把青春、葬送了美好爱情、甚至放弃了宝贵生命的母狼紫岚。

《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令我牵肠挂肚,紫岚与蓝魂儿感人的母子之情,让我的心一阵悲怆一阵感伤。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个永恒不变的丛林法则,让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仍隐藏在心中。她的努力虽然一次次地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继续勇往直前。《追梦赤子心》里也有一句歌词令人震撼:“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她这为梦想而不顾一切的努力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也让我不禁想起一句话——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不仅在狼的社会是这样,在人的社会也是这样。就像我曾经有过的钢琴梦,那时我有多喜欢钢琴,几乎就差和钢琴一起睡觉了。但有一次,老师说我没有天赋,同伴说我简直乱弹,他们的话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所以我忍痛放弃了。可现在我却深深地明白了,逐梦路上一定不可避免会遇到嘲笑与坎坷,我们一定要执著于梦想,如今我是后悔莫及了。倘若当初没有放弃,那我现在也一定能弹得一手好琴吧。两个不同的结果,无非是在梦想面前选择放弃抑或是至死不渝的追求。只有在失败、挫折的打击下仍不绝望,将梦想继续遥寄于渺茫,越挫越勇,直至梦想实现,相信命运不会让每一个懒惰之人得到宠幸,不会让每一个有心人白努力。

一本《狼王梦》,令我思绪万千,掩卷沉思,我仿佛明白了许多……

逐梦路上,不可避免伴随着嘲笑与讥讽,马云是这样奋斗过来的,马化腾也是这样拼搏过来的……只要我们执著追梦,并付诸努力,不定什么时候,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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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与狗约定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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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一只与一只约定好要到森林公园里玩,他们说好是早上八点半,狗早上八点就到了,可是狼才早上九点才到了,等狗都不耐烦了。

还有一次,狗请狼到他做客,不光有了一人,还有老虎,狮子,大象,野猪,老鹰等很多客人,他梦约定中午十二点来,可是狼下午三点钟来,可是他一来菜都吃完了,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狗一个人了在家里睡觉,狼把狗叫醒说,问道人都去哪了,狗说,人家为了等你,等都不耐烦了,人家早就回去,那你们也可以有耐心等等我呀,在等饭菜早就凉不能吃了他们狼就吵了起来,狼说,那你怎么不看电视等我呀,狗说,电视也么什么好看,那你们可以玩电脑呀,狗说,电脑我已经玩腻了,狼又说,那你还可以出去逛街,狗说,街道上没什么意思,那你可以看书呀,狗说说我早就看够了,那你还可散步呀,散步有啥意思,他们两吵得是很厉害,简直就是龙争虎斗。

还有一次,森林举办了美食大会,看谁做得更美味给好吃,要求是两个人参加是星期六早上九点,狗与狼也参加了,星期六到了,狗到了现场,可是狼没有到,到比赛时间剩一分钟了,可是狼还没有到,最后狗取消了比赛资格,等够遇见狼时候,他们就打闹起来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说话要算数,要一言九鼎,俗话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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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假如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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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生活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我们狼族一般只是去捉兔子吃,只有在饿急了,才会去袭击羊群。与往常一样,我们开始寻找自己的猎物,虽然兔子非常多,但是太机灵了,还没等走到它们的身边,就连影子也找不着了。所以,每次捉兔子,只有靠运气:我们通常在兔洞旁守着,当它们刚出来时一下子捉住,就是机率太小了些。

到了傍晚,,我们的收获都不怎么样,许多同伴饿着肚子,便开始长嗥,让大家聚集起来,考虑对策。经过商议,我们决定夜袭羊圈。

我们结队来到了羊圈边,发现多了四堵高高的墙。这时,狗发现了外面的动静,叫了起来,但是粗心的人们以为有了围墙就万无一失了,所以一个人也没有出来。我们又开始思考怎样才能进去,终于有了个万全之策:身强体壮的我在墙边当垫底,让大家一只接着一只踩着我进去吃个痛快,再让一只吃饱了的狼在里面当垫底,请里面的一只跳出来,我跳进去,大家吃饱后一只接着一只出来,我吃饱后,里面只剩下我和那只垫底的狼了,我让它踩着我先出来,自己再想法子逃出来。聪明的我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先把几只羊咬死,将它们搭成羊梯,于是就轻松地跳了出来。

虽然我们狼吃了羊,人们对我们咬牙切齿,但是狼对草原也是功不可没的,如果没有我们,兔子泛滥早将草原变成了沙漠,但愿人们能改变对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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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口是心非的狼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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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只骄傲的,它的脸皮超级厚,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爱面子,而且目中无人,以为自己是草原上最强大的,让草原上的小动物们都必须服从它,必须称它为大王。

大家都不把它当一回事,就没有放在心上。每次在它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都是别人帮助它,可当别人需要帮助时,它却在旁边幸灾乐祸。

有一天,狼闲来无事就出来逛逛。突然,它看到河里有什么东西,接着一不小心就滑倒到了河里。一只山羊刚好路过,问:“狼,你怎么了?是掉到水里了吗?”狼说:“怎么可能呢!”“要我救你吗?”“不用!我是在游泳。”山羊叹了口气就离开了。

狼拼命地泼打河水,溅起了许多浪花。过了一会儿,一群兔子来到河边,问:“狼,你怎么了?”狼依旧说:“我在游泳。”大家实在都看不下去了,说:“我们把你扶上来吧!”“不用了,我玩得可开心了。”大家都默默离开了。狼却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最后,狼就淹死了。

哎,这只狼是可怜,如果不那么口是心非的话,或许还可以保它一条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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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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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中,喜羊羊一直是一个正面角色——可爱、阳光、勇敢,他次次都能战胜灰太狼;但灰太狼呢,是一个大坏蛋,老是来抓小羊吃,还很怕红太狼。

但是我发现,灰太狼每次被喜羊羊打败后,都会说一句话:“我一定会回来的。”而且,后来他真的会回来。狼吃羊,天经地义,不怕被小羊打败,每次不依不挠的又回来,每次都是。灰太狼,我服了你!有时我都想,就让灰太狼得手一次吧,他也不容易。相反,每次羊村都能打败灰太狼,但他们还是怕灰太狼。不知道为什么,这是天性?

换种方式想,没有灰太狼就没有喜羊羊。如果,狼不来抓羊,羊就会懒惰,都像懒羊羊一样。那么还会有勤劳的喜羊羊吗?这么想来,灰太狼算功臣了。

喜羊羊与灰太狼,你更喜欢谁?我喜欢灰太狼。太正面,反而不真实。何况灰太狼也没有那么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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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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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暑假来了,我又长大了一岁。在这个寒假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王梦》!

《狼王梦》的作者是现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与动物有关!而《狼王梦》也是他的作品之一。

《狼王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就是一只叫紫岗的母狼怀孕了,可是狼宝宝的父亲黑桑却死了。但是,黑桑一直有一个心愿直到死都没有完成——那就是当狼王。后来,紫岗产下了四只小狼。其中有三只公狼,一只母狼。紫岗就对自己的孩子一一训练,他希望其中的一只公狼可以成为狼王,可是事与愿违,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有那只小母狼媚媚没有死,而且媚媚还有了小狼崽,紫岗为了让这些小狼崽安全的生活下去,便用自己最后的时间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不是只有人才可以得到母爱的,动物一样有母爱。书中的媚媚就是这样。它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既然可以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咬伤,这足以说明母爱的伟大,母爱的自私。我终于知道,父母对我的爱有多深!因此,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她们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我长大后要好好的报答父母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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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引狼入室作文

全文共 2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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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朱元璋抢占了大好河山,成了最大的强盗!因为是最大的强盗,所以自然而然的成了君王!

这位和尚出身的皇帝,对他人,自私,残酷,刻薄。对子孙,却爱得深远。朱元璋给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给自己儿孙们制定的俸禄标准却唯恐不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大量的土地等其他各种赏赐。为了让后代们充分享受幸福,他规定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10岁起开始领工资享受俸禄,结婚时国家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死时还有一笔厚厚的丧葬费。这种无微不至的“爱护”,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以至于明人不禁感慨,“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

朱元璋的皇族政策,只有一个漏洞,那就是他幻想着可以通过藩王掌握军队来捍卫朱家天下的安全,结果自永乐年间起,亲王引兵作乱不断。此状况导致明朝历代皇帝不断致力弥补这个漏洞。皇帝们一方面保证皇族生活的穷奢极欲,另一方面则极力强化对皇族特别是藩王的控制。到明代中后期,这种控制达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为了怕王爷们联合地方势力作乱,后代皇帝规定,亲王们终生只能生活在王府里,若想出城遛遛弯,得专门派人千里迢迢向皇帝本人递出申请。如果没有皇帝的亲自许可,亲王连出城扫墓都不行。为了防止亲王们有串通的机会,后代皇帝又规定,亲王们终生不得相互见面,这就是著名的“二王不相见”。这样,拔去龙魂龙脉龙胆的龙,变成衣食无忧,横行乡里的猪,残暴的对待领地内的百姓。在“制度”决定之下,皇族们展开了激烈的生殖竞赛。到达明朝后期,这些龙猪们已经多大一百万。作为大明王朝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皇族确实是“最幸福”的群体。亿万百姓成了皇族的奴隶,供龙猪们驱使!这个狠,这个怒,在忍无可忍时,在大多数人不能活时迸发,化作冲天的火焰,点燃在大明王朝的每一个角落,他们烤乳猪般的烹炸着这些龙猪!宣泄着心中的仇恨!

终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拿走的迟早要还的!

再看明朝的官吏,士兵。作为分享盛宴的群体,他们的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他们的命运是历史上最惨的。蓝玉案,胡惟庸案等等,动辄上万人的杀戮,毫无人性的摧残。细数明代官员,得善终者寡,遭灭门的多!忠臣名将更是死的寒心,活的悲催。苦逼人生的背后,民族少有的魂魄被折磨的一干二净!史上三杨、张居正、袁崇焕、刘瑾、严嵩。无论忠奸善恶,结果大多一样。到了崇祯时期,更是吝啬成性,嗜杀成瘾,狐疑多变,目无好人!

在这样的体制下,在整个官场,整个民间都在与皇族为敌的时刻,这些龙猪们不思进取,不求改变,只是一味的贪婪、压榨!更可怕的是,在明朝近三百多年的历史上,没有哪一个邻近的民族能够成为心腹之患,让他们在忧患中生存,也没有一个内乱让他们练兵习武,自立自强。尽管靖难之役在明初打响,但是正是这一战役抽尽了龙魂龙脉,让“龙”变成了“猪”!

土木堡之战,没有能够让朱氏子孙警醒,而是掌握了秘诀,要想致富,必须多生孩子。要想安逸,必须不闻不问,安心搜刮。皇权的伞,罩得下贪心的血亲!这样,在明朝,生育率远远超出民间的皇族,给百姓的头上增加了一座座的山,给官兵的头上增添了一道道的咒。以致官难当,当清官必须饿死儿女,如同海瑞!当贪官必须面临扒皮抽筋,尸骨无存。战战兢兢的官,食不果腹的民,他们的共同的敌人便是皇族。

这个时候,东北的满洲兴起了;这个时候,饥民造反了;这个时候,兵变爆发了。满洲崛起的原因,是伟大的努尔哈赤和他的子孙树立雄心壮志要求摆脱明朝的束缚,自立自强!民变,兵变的原因,是因为肚子里饿了。饿了,树皮、草根、观音土,是百姓的美味。饿了,士兵不得不自己设法筹粮。可是恰巧士兵筹粮时错抓了一只鸡,这只鸡的主人竟是当地望族王象春的家仆,王象春根本没把孔有德这个“团级干部”放在眼里,于是不依不饶地要求将此士兵“穿箭游街”。这种仅次于斩首示众的军法,让本就受克扣军饷欺压的士兵们异常不满,于是群情激奋地拥戴孔有德为主,发动了吴桥兵变。很快,叛军就接连攻克鲁西南地区,夺取陵县、临邑、商河的诸多州县,并沿途大肆掠夺,正式变成了土匪。崇祯六年(1633年),孔有德率军向皇太极宣誓效忠,变成了清王朝的走狗。孔有德的归顺,不仅让皇太极获得了大量精良的西洋火器,而且得到全套铸弹制药技术和瞄准的知识与仪器。很快,八旗军队就迅速成长为一支几乎无坚不摧的劲旅。徐光启和孙元化师生二人苦心谋划的军事改革,因为一只鸡的缘故,不但一切成空,而且还帮助了敌人,直接导致了明清军事力量的对比发生巨大变化。于是,在隆隆的炮火声中,洪承畴,范文程,吴三桂,那些明朝的精英排山倒海般的投入皇太极、多尔衮的怀抱!明王朝被摧枯拉朽,灰飞烟灭。这是偶然、还是必然、还是天意!

一统天下,这是满族所有人,上至皇帝、下至百姓,昨日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今日变成了唾手可得的现实。这是人类历史上极少的百万人口的民族统治亿万人口的民族。这不是历史的倒退,而是现实的回归!是百姓,特别是上层精英痛定思痛后做出的无奈的选择。这是对特权的最大批判!这是对无情剥夺的最好回击!这是以一个民族的命运为代价换来的解放!这是在痛苦地选择中,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最好结果!一样的官员,同族人当皇帝吃不饱、穿不暖,整日里担惊受怕!外族人当皇帝,自己就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样天大的诱惑,天大的恩惠,是谁能不动心?清朝到最后灭亡时,皇族才十几万。作为百姓,你想让一百万人压在你身上吃你呢,还是想让一万人压在你身上吃你呢,答案不言而喻!

遥望大洋彼岸,夏威夷国消失了,可是倒霉的只是国王和少量的皇族,夏威夷人大多以成为美国人而骄傲,他们失去的只是锁链,获得的是尊严、是自由。我们在人性的回归中,在历史的明镜里,能不能去掉枷锁,依靠自身的力量获得自由,获得尊严,获得解放,要问我们自己!每一个人的爱国心,家乡情,是否只有在驱吞虎中延续,是否只有在两害相权后绽放!当《讨武氏檄》上达天庭时,武则天那帝王的胸襟,那发自内心的欣赏,那“才子沦落民间,宰相之过”的论断,至今令人扼腕叹息!令人景仰之情久久萦怀!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引狼入室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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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吃狼奶的羊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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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自然界中,和羊是一对冤家,可是你听说吃狼奶长大的羊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完这本书。

故事中的主“羊”公,是一只名叫流火云的羊,他是吃狼奶长大的,身体里有一半是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里有狼有影子。他既有羊的温柔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他勇敢,可以独自对抗强大的食肉动物。就连狗熊都吓不倒他。我就不一样,就是连一个过路人多跟我走几步,我都开始警惕,生怕他是坏人,可以说,我算是比较胆小的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是除了刚出生,连爪子、牙齿都没长出来的小狗,我都不敢摸,生怕被他们抓伤、咬伤。

他热心帮助别羊,救羊于水火之中,在伙伴要被吃掉的时候,帮他赶走了天敌。这点我就比较像他,在同学们有什么东西忘记带了,我总会借给他们?

他最大的有责任心,在狼群决定放走他时,他依然坚守在羊群的前面。我遇到比较麻烦的事,总爱推给别人做,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十分羞愧,以后一定要认真对街自己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流火云这只英雄羊,让我学习到他的勇敢,我所畏惧的精神;学习在别人陷入困境帮助别人;更学习到要有责任心,承担好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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