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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小作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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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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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是地球跳动的血脉,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人类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江河息息相关,不可割裂。可以说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认识江河、顺应江河和治理开发与保护江河,从而推进文明进步的伟大历史。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我国气候十分异常,洪涝灾害呈现多年少有的南北并发、多地齐发的严峻态势,长江中下游干流全线超警,太湖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不少江河发生超警、超保甚至是历史罕见的大洪水,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江河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特举办以“江河”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大展活动,以江河为焦点,用镜头记录我国多姿多彩的江河美景和雄伟壮观的各类江河工程,展现与江河有关的风土人情和历史文化,体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江河文明发展成果。

本次公益摄影大展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江河(含湖泊、湿地、冰川等水体,不包括海洋)为切入点,征集一批近年来高质量的反映江河自然、人文和工程的优秀图片,全方位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追溯江河历史文化,体现江河工程建设成就,向全社会开展国情水情宣传教育。

主办单位:长江出版社、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世界自然基金会、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人民画报社

承办单位: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北京江河聚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央广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 、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长江水利网、《江河》杂志

征集主题

本次公益摄影大展设“江河·自然”“江河·人文”“江河·工程”三个专题。“江河·自然”主要反映江河、湖泊、湿地、冰川等水体的自然风景;“江河·人文”主要反映江河所孕育的人文风貌和文化文明;“江河·工程”主要反映与江河有关的各类工程和设施。

鼓励2010年以来拍摄的作品投稿,内容与江河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工程建设有关,作品应真实、生动,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纪实性,能够凸显祖国的秀美山川、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等,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弘扬正能量。

征稿时间

2016年9月—11月2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张,彩色、黑白均可。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入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江河公益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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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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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赏香格里拉画廊,探香巴拉王国之谜

寻梦香格里拉秘境——巴拉格宗

为充分吸纳有关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宗教文化、动植物等主题摄影作品、发现最美巴拉格宗,通过此次活动,构建地域文化,让巴拉格宗的美景与摄影大师产生共鸣,特举办“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为主题的首届“巴拉格宗”摄影大赛

“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一、活动

◆活动名称:“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首届“巴拉格宗”全国摄影大赛

◆活动主题:寻梦巴拉格宗——探索最美香格里拉秘境

◆主办单位: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迪庆州摄影家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家协会、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迪庆州委宣传部

二、参赛要求与活动细则:

征稿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

◆地点限定:作品摄影地仅限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景区,若照片不能反映巴拉格宗景区摄影地(如动植物),请在景区景点/海拔或其他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参赛对象:所有摄影师与摄影爱好者

◆活动原则:公平、公正

◆作品类型:①风光类、②人与自然(含民俗、客照等)、③动植物类,每类型(三大类)投稿作品不得多于10幅,投稿文件2MB以内(不需要源文件),所有作品必须是首次参赛作品(在任何其他渠道已参赛均无效)。

◆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涉及真人真事的,请配详细图片说明(200字以内)。

◆参赛规则:评选入围作品,凡没有提供原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此协议约定。

◆网上展览:上传作品展,入选作品展,获奖作品展,不同阶段对参赛作品在各大平台进行展示报道。

专业评委: 评委组由云南省摄影协会、迪庆州摄影协会、香格里拉市摄影协会资深专业摄影师组成,为保证大赛公平性,评委本人不得参赛入选。

三、奖项奖品设置:

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1名)

一等奖: 奖励现金20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3名)

二等奖: 奖励现金8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 (6名)

三等奖: 奖励现金3000元+摄影家协会荣誉证书(9名)

优胜奖:奖励现金300元 (180名)

大赛组织奖:组委会评委成员5人:6000元/人

四、参与方式:

◆作品投稿:参赛选手通过邮箱发布参赛作品。所有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景点地、海拔(可选)等详细资料。

五、特别声明

1、请勿投送共同创作的作品。投稿者应保证本人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2、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3、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仅使用权),并可不支付稿酬。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制作成摄影展作品集,用于发放给所有入选作者、展览报道媒体记者,并作为宣传使用等。未经入选作者同意,不会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5、主办单位对本活动及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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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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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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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环保主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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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2017年“六·五”环境日,弘扬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展现锦州市生态保护和建设成就,推进锦州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锦州市环境保护局、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环保主题摄影展

一、影展主题

镜界锦州·发现环保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锦州市环境保护局、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锦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锦州市博物馆

三、活动流程

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31日

展出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24日

四、参展作品范围

参赛摄影作品应展现锦州地域范围内弘扬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践行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所取得的进步和成果。要求主题鲜明,画面生动,具有艺术美感。

、自然生态类:从自然的角度展现锦州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主要包括:碧水蓝天、城市风光、乡野村落、生态景观、动植风景。、人文生活类:从社会的角度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参与环境保护。主要包括:社区、学校、家庭、办公场所等环境中低碳生活、低碳办公、资源节约、绿色消费等日常环保行为。、工业企业类:从企业的角度展现环境治理中坚力量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要包括污染治理设施、清洁生产范畴的新技术、新工艺、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情况、环境友好厂区。

五、活动要求:

1、本次影展面向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2、本次影展所有参展作品版权属于作者,主办方可在其他公益性活动和非营利性媒体免费使用这些作品。3、参展作品必须拍摄于锦州地域。4、参展作品必须为参展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中涉及版权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本人承担,作品产生争议视为自动退赛。5、参展作品单幅、组照(2-6张)均可。6、拍摄作品形式、风格不限,使用相机、手机、航拍机不限,彩色、黑白均可。7、参展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页面剪裁等简单技术处理,不得使用后期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作品保存为JPG格式,单幅照片长边达到3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5M以上。8、本次影展只接收电子版照片。自本活动通知之日起,参展作品可投递至邮箱:13614576@qq.com。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拍摄地点。

9、奖项设置:

影展共分三个主题(自然生态类、人文生活类、工业企业类),共评选出优秀作品120幅。所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10、展览开幕式时间:2017年8月15日。

11、展出地点:锦州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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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身边的“一带一路”寻找丝路之美》征稿启事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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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3年多来,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为迎接本次高峰论坛的召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记录“一带一路”上工程项目和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的摄影、视频作品,聚焦“一带一路”,希望广大网友拿起相机记录上传身边的“一带一路”,寻找丝路之美。

征集主题

“一带一路”沿线工程项目、自然风光、文化民俗,展示沿线风光、风土人情和建设成就的图片或视频。

征集时间

2017年4月6日--6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投稿须知

请将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图片投稿作品为jpg格式,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视频投稿作品上传视频格式:MPEG、AVI、MP4、MOV大小在1G以内 。

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发布在图片中国,并可获得相应的稿酬。

投稿邮箱:3472407804@qq.com (请在邮件标题中标明“一带一路”邮件内附作者信息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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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首届"善立方"杯残疾人书画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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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举办首届“善立方”杯河北省残疾人书画作品大赛,现向全省公开征集残疾人书画优秀作品,截稿日期2015年5月31日。

凡是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省内残疾人书画家和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参赛项目包括毛笔书法和美术(含中国画、油画、工笔画)。

作品须为内容健康向上的古诗词;赞美当代盛世安康、大善中国佳作;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各类书画作品。

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寸为整张不超过6尺,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草书、篆书须附释文。不收篆刻作品。

国画作品,水墨彩墨均可,竖式为宜,尺寸为整张不超过6尺,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作品无须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残疾类别、地址、邮编、电话、作品名称。另附个人简历一份。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特快专递,快递费倒付(由基金会支付)。

国家和省级书法家协会会员、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初评。

此次活动特邀省内知名书画名家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残疾人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和定评。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300元),爱心奉献奖50名。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精致获奖证书;凡义卖成功者均可获得义卖价5%的润笔费;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首届“善立方”杯河北省残疾人书画大赛获奖精品集》。入编作者可获赠一册。

入选作品将于今年5月第25个全国助残日期间在河北会堂公开展出。

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助残公益征集,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参赛作品可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15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收,邮编050081。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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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首届“绿色普洱”头条新闻大奖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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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第一个“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热潮正在普洱大地上涌动。围绕“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普洱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强化绿色经济增量构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创新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大胆实践、探索,努力寻求绿色崛起与快速发展的双赢。通过“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今后5至10年内,普洱将成为云南低碳经济试点核心区、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特色生物产业聚集区、绿色工业示范区、绿色经济总部园区、绿色产品贸易集散地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成绿色产业集聚、绿色企业汇聚、绿色发展红利普惠的福地,成为云南乃至全国绿色发展的典范。

为了更好地宣传“绿色经济”建设,树立、传递“绿色经济”观念,使这一观念根植人心,更好地守护“天赐普洱·世界茶源”的美丽家园,普洱日报茶城晚刊、普洱边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举办首届“绿色普洱”头条新闻大奖赛。大奖赛将把镜头对准普洱绿色经济,用笔墨讲述普洱绿色发展,真实、准确、及时记录下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中的每一次脉动。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市征稿,所有与“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相关的新闻消息、新闻通讯、图片新闻、新闻特写等。消息类新闻文字稿800字内,通讯类新闻文字稿1200字内。

二、征稿时间

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征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标题请注明“绿色普洱”头条新闻大奖赛字样。文后请注明作者通讯地址、邮编、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姓名。

投稿邮箱:ynperb@126.com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若干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9-*******,0879-*******

qq:*******

联系地址:思茅区宁洱大道117号普洱日报社茶城晚刊编辑中心

茶城晚刊

普洱边地文化传媒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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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大型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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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增强市民生态意识,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生态莱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和全市生态社会的更好发展,通过摄影图片,多角度、多方位展示近年来我市在林业生态、森林文化、湿地文化、林业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城市绿化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果,展示森林城市的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提高市民对创森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度,特举办以“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主题的莱芜市创建森林城市摄影展览,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投稿。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要以支持莱芜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体现“森林城市·生态莱芜”为摄影主题,分四个类别:

1.森林生态类:主要展现我市在防护林营造、农田林网、廊道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通道绿化、水岸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单位绿化、小区绿化、城市公园等。

2.森林产业类:包括林业园区(如花木、珍贵树种等)、森林旅游(如森林公园、休闲观光园、其它森林旅游景点)、林产品加工(如条编加工)等。

3.森林文化类:包括与森林文化相关的景点、单位,古树名木,科普教育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等。

4.森林保护类: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鸟类保护专项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作品选登与展览

1.征稿结束后,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莱芜日报社视觉中心),由组委会聘请省市相关摄影专家学者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片。

2.对筛选作品进行统一制作展览,将于12月下旬举办莱芜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摄影作品展览活动。

3.对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将在莱芜日报上选登。

4.入选作品出版精美画册。(奖励作者每人一本)

投稿须知

1.稿件要清晰、完整,格式为JPEG,不小于2M。稿件要反映场景原貌,不得后期调整。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

2.摄影爱好者拍摄生态莱芜均可投稿,所有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稿件请注明“森林城市摄影大赛拍摄作品”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注明投稿类别,资料不齐,恕不列入评选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不得后期制作。投稿均为个人署名,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联系及核实。参赛作品主办玩味有权干等报纸制作画册使用。主办方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而因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负责。作品发送至lwrbsjzx@126.co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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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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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为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围绕今年“新常态,新税收”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上林县地方税务局和上林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县范围内的税收主题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比赛主题

税收带来上林美,见证美丽南宁后花园。

二、征稿范围

上林县范围内的广大纳税人、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届人士。

三、征稿内容

征集税收与社会、民生相关的主题摄影作品,尤其是税收带给上林县经济发展、社会变化有关的作品,要求贴近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四、投稿要求

(一) 作品可用纸质相片或电子文件投稿。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3-5幅)。纸质相片规格为7英寸,作品背面粘贴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作品,按顺序粘贴在一起。相片电子文件每张不少于1M。

(二)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获奖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者,视自动弃权。

(三)每位参赛者每人限投8幅作品。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来稿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截稿期限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2幅。其中: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获二等奖(含)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如征集作品数量质量不足,奖励名额可空缺。

七、投稿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赛者为其合法使用者,如发现造假、抄袭、拷贝、冒用他人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二)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在本次比赛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无偿使用,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八、作品评选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上林县摄影家协会、上林县国税局、上林县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上林县相关媒体上公布。

九、作品邮寄

纸质作品,请邮寄到上林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编530599,并在信封上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联系人:辛桂权,联系电话:5228007;联系人:李建孟,联系电话:18070900868。电子稿件,请发送到slgs_bgs@163.com(上林县国税局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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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中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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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简介

中国是世界丝绸的发源地,丝绸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早在2000多年前,正是中国精美华丽的丝绸,打开了跨越亚欧大陆的黄金通道,开创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为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中国向欧亚各国发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倡议,描绘了新丝绸之路的宏伟蓝图,为中国丝绸行业改革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历史机遇。

为了继续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大力提升中国丝绸服装设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引领国内外丝绸消费新的潮流时尚,为国内专业设计人才搭建交流平台和展示舞台,加快推动新时期我国茧丝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特举办“2016中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

二、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丝绸协会、南充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南充市商务和粮食局、南充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3、冠名单位:待定

4、支持单位:四川省丝绸协会、浙江省丝绸协会、江苏省丝绸协会、广东省茧丝绸行业协会、重庆市茧丝绸行业协会、山东丝绸协会、广西茧丝绸行业协会、陕西省蚕桑丝绸行业协会。

5、协办单位: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西南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四川省服装艺术学校。

6、相关媒体: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中国茧丝绸网、世界丝绸网、西部绸都网、浙丝网、四川丝绸网、汉唐丝绸网、重庆茧丝绸网、金蚕网、茧丝交易网、中国纺织报、中国旗袍杂志社、纺织服装周刊、丝绸杂志社、江苏丝绸杂志、辽宁丝绸杂志,各省市丝绸协会官方网站,四川省及南充市等电视报刊网络媒体。

三、大赛主题

新丝路 新时尚 新格调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体现国际流行趋势及大赛主题,在立足大众化穿着的基础上,应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文化特征,设计新颖,制作精细,重点突出商业价值和市场推广潜力。

2、参赛作品主体材料要求为丝绸面料,所用面料在纹样、工艺和造型等方面有创意,能充分使用丝绸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体现丝绸绿色、环保、舒适、飘逸的纤维特性。

3、参赛作品须系列化设计,每系列服装4-5套,服饰品、鞋帽等配套完整。

4、参赛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个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经发现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五、参赛要求

参赛者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彩色效果图:尺寸为27cm×40cm,效果图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粘贴不小于4cm×4cm的面料小样,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作品名称;

2、款式结构图:包含每款服装结构图或工艺制作图、设计主题说明及设计构思;

3、大赛报名表:报名表单独打印,并粘在效果图背面;报名表下载及有关大赛资讯请访问中国茧丝绸网www.silk-e.org “2016中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专栏;

4、参赛选手需将作品彩色效果图、款式结构图、大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资料邮寄至四川省服装艺术学校,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二段168号,邮编:637000 ,联系人:冯锐,电话:18990890333。请在外包装上注明“参赛”字样,邮资拒绝到付。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14名;另设单项奖6名,其中最佳设计创意奖、最佳面料创新奖、最佳服饰搭配奖、最佳工艺制作奖、最具市场潜力奖、最具网络人气奖各1名。

2、20名入围决赛的选手可参与最具网络人气奖评选,并由中国丝绸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投票产生。大赛组委会将从参与网络投票的人员中随机抽取1名,颁发大赛精美纪念品1份(价值不低于2000元)。

3、主办单位将向获奖选手颁发奖杯(金银铜奖获得者)、证书和相应额度的奖金。

* 金 奖,奖金20000元人民币;

* 银 奖,奖金12000元人民币;

* 铜 奖,奖金8000元人民币;

* 优秀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

* 单项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

以上所有奖金金额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缴。

七、大赛流程

报名投稿: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10日,截止日期以邮发地邮戳为准。

大赛初评:2016年3月15日,择优选拔20名优秀选手入围总决赛。

成衣制作:2016年3月15日-2016年4月30日。

网络投票:2016年3月下旬-2016年5月8日,可通过中国丝绸协会高档丝绸标志微信公众号投票。

总决赛暨颁奖典礼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0日,四川省南充市。

八、大赛作品评审

大赛组委会将聘请国内著名服装设计师、专业院校知名教授和丝绸行业专家及时尚界权威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大赛评审办法,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确保大赛评选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九、参赛说明

1、本次大赛面向国内外丝绸企业设计人员、职业服装设计师及服装艺术院校师生等;所有参赛者所填写的资料(包含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2、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设计及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反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取消参赛资格。

3、入围选手名单和效果图,决赛获奖选手名单及作品将由中国茧丝绸网等行业权威媒体进行公示。

4、所有参赛效果图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入围决赛成衣所有权归大赛冠名商所有。

5、凡入围决赛的外地选手,在参加决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赛组委会承担,选手往返交通费自理。

6、入围选手须根据大赛组委会的日程安排出席彩排、颁奖及相关宣传活动。

7、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品牌植入、出版发行、演出及组织相关活动使用,并以任何形式使用有关图片及影像,均无须支付版权费。

8、本次大赛报名免费,不提供制作费。大赛最终解释权归“2016中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十、联系方式

1、大赛组委会

中国丝绸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八条56号

联系人:刘文全、杨爱萍、赵颖,电话:010-66180638、66180636,传真:010-66117363

2、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川省服装艺术学校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二段168号,邮编:637000 ,联系人:冯锐 ,电话:18990890333。

附件:2016中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报名表

2016中国丝绸服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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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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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是曲靖摄影家协会水准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

第一届曲靖市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曲靖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为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

5.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曲靖市举办的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纸质作品投稿:规格一律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20厘米),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中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请在每幅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电话号码。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胶带粘连,并标明序号。

7、电子作品投稿:请将选送作品电子稿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或邮寄光盘、u盘。光盘包装上请注明大展名称,作者姓名;光盘内每幅作品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电话号码。作品为jpg格式,文档大小不低于5m。对信息标注不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8.本次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件左右。

1.纪录类: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

2.艺术类: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件。

3.纪录类和艺术类共设优秀奖:188件。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四、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奖杯。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3.参评者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的合法性,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曲靖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曲靖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投送参展作品地址

地址:曲靖市寥廓北路9号曲靖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

收稿人:***;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截稿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六、展览和其它事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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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灵动之美·嘉兴市体育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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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真正实现“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的目标,不断提高全民科学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由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 “灵动之美·嘉兴市体育摄影大赛”已经拉开帷幕。

此次摄影大赛旨在通过摄影师的镜头和市民手中的手机,从全方位、多角度向世人展示嘉兴全民健身运动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可喜变化,展示嘉兴体育取得的辉煌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嘉兴市体育局、嘉兴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内容

1.参赛作品需取自于嘉兴市第八届运动会和嘉兴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上的优秀摄影作品。

2.2014年以来反映嘉兴体育竞赛和体育工作中摄取的优秀摄影作品。

3.2014年以来嘉兴运动员在国内外各大赛事中摄取的优秀摄影作品。

4.2014年以来嘉兴市民在积极参与健身活动中摄取的优秀摄影作品。

三、参赛对象

嘉兴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各县(市、区)广大的市民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五、奖项设置

相机组: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

手机组: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100元。

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六、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紧扣体育主题,角度独特新颖,富有感染力,有思想性和艺术性,风格不限。

2.照片投稿规格7-10英寸,组照一律7英寸,每组4-6张(作品间须用胶带粘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数码文件JPG格式的不得低于1M,对有疑义的获奖、入选照片,组委会将调底片或数码原始文档核实。反转片、负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须印成相同规格照片参赛。

3.所有作品不得装裱,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

4.请在参赛作品背面注明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5.作品创作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来拍摄的作品,已在各种摄影展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6.作品送达或邮寄地址:“灵动之美·嘉兴市体育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市中山桥南堍嘉兴市海浪平面设计公司,联系人:郑燕萍电话:82092768)。

七、其它事项

1.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冠名单位拥有浏览、编辑、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2.所有作品举办单位将精心保管,但对在邮寄途中及其它意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3.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4.对获奖、入选作品,进行调底或数码原始文件验证,凡在指定时间内不送底片或数码原始文件均视为自行放弃。

5.所有参与本次体育摄影大赛的拍摄者,自身的安全问题由拍摄者自行负责。

6.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7.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为嘉兴市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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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二届乐和乐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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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爱好者们注意了,今年第二届乐和乐都摄影大赛又启动了,现金、年卡等你拿!由重庆晨报、重庆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发现乐和乐都之美”第二届摄影大赛,将于2017年4月22日启动,本次摄影大赛最高可获5000元现金和乐和乐都家庭年卡。现面向全社会发出征稿启事,诚挚邀请各位摄影大师摄友们用你们的相机、手机发现乐和乐都之美,定格乐和乐都美丽瞬间。

本次大赛特设置以下奖项:

一等奖2名(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各1名),奖励现金5000元和乐和乐都家庭年卡1张;

二等奖6名(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各3名),奖励现金2000元和乐和乐都双人行年卡1张;

三等奖10名(动物组5名、人文景观组5名),奖励现金1000元和乐和乐都成人年卡1张;

优秀奖160名(动物组80名、人文景观组80名),奖励现金100元和乐和乐都门票1张。

大赛奖项颇多,奖品丰厚,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们积极参与拍摄投稿。征稿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作品征集范围为2017年在乐和乐都景区用相机或手机拍摄的能体现乐和乐都主题公园动物、游乐设施、人文风情之美的摄影作品。

本次比赛作品分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两大类别,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为4-8张,单幅或组照片算作一件作品。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禁止电脑合成。作品须附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命名方式为: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例:欢乐无限-李XX-13********5,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请附*.txt文本说明,多件作品以文件夹打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照片不得小于2M,作品必须包含完整的EXIF信息,抹去信息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并一律以电子稿件(JPG格式)随拍随投。参赛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发送至QQ邮箱:leheledu@qq.com,联系电话023-61162881。

本届摄影大赛倡导作品的时效性及新闻宣传价值,将进行每月精选,凡被乐和乐都官方宣传平台采用发布的作品,则视为已入围作品,年底评选等级奖的时候,若遇同类作品,优选先投稿的作品。活动结束后,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018年1月底向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同一作者多件作品获奖,只取一件最高奖入等级奖,其余的评为入围奖),获等级奖的作品将在重庆晨报、新华网、华龙网、重庆青年报等媒体以及乐和乐都官方平台集中展示。

另外,为鼓励摄影师创作,省级及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会员证在活动期间可免费入园创作,区县级摄协会员入园或办年卡均可享8折优惠。

奖品丰厚,专业、业余不限,还在等什么,赶快拿起手中的镜头一起来发现乐和乐都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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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雁塔杯”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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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爬雪山、过草地,辗转万里胜利到达陕北,谱写下了了历史的奇迹。长征,是中国革命的光辉一页和恢宏乐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为铭记历史、弘扬传统,在雁塔区委宣传部、区文联指导支持下,雁塔诗词学会特举办“雁塔杯”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诗词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以“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为创作主题的诗词作品。

二、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三、投稿要求:

1.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如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由投稿者承担侵权责任。

2. 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和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评奖办法:

本会将邀请知名诗词创作者、诗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评出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作品收入《雁塔诗词—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特刊》,每人赠刊物2册。

六、投稿方式:

1. 电子邮件:108317139@QQ.com,请注明“‘雁塔杯’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诗词大赛”,并在电子信件中贴诗歌文本,并发附件。

2. 纸稿邮寄:参评作品于2016年8月31日前寄至大赛组委会(邮编:710065,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小学),信封上请注明“‘雁塔杯’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诗词大赛”字样,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其它说明:

稿件征集同时,将在先到的参赛稿中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刊登在《雁塔文艺》等刊物、“鸿雁传情”(雁塔区委宣传部公众号)等推出。

主管单位:雁塔区委宣传部

雁塔区文联

主办单位:雁塔诗词学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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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诗意梓州美丽三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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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现三台悠久历史文化和美丽自然风光,用全新视角展示三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中共三台县委、三台县人民政府举办“诗意梓州美丽三台”摄影大赛,现诚向全国征集稿件。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三台县委

三台县人民政府

承 办: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

四川画报社

绵阳市摄影家协会

三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大赛赛程

(一)投稿阶段: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展示阶段:2018年4月至5月。初赛入选作品在“画说四川网”、三台新闻网、“四川省三台县”官方微信等平台进行专题展示。

(三)终评阶段:2018年6月底。开展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评出获奖作品,举行颁奖仪式。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3名:奖金10000元、证书、奖杯

一等奖5名:奖金4000元、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2000元、证书

三等奖30名:奖金1000元、证书

网络人气奖、入围奖各50名:奖金500元、证书

最佳创意奖、最佳角度奖、最佳人物奖各10名:奖金600元或等值摄影器材、证书。

所有获奖作者将成为四川画报社签约摄影师。

四、参赛要求

(一)所有参赛人员均要先填写报名表(附件)方能参赛,报名表可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stsyds@126.com;或将报名表报送、邮寄至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组委会将适时组织参赛人员进行多次集体采风创作,联系人:黄小明 杨莹;电话:13795774027 0816-5338107。

(二)参赛作品以反映三台历史人文、自然景观、工农业发展、城乡建设、脱贫攻坚等内容为主,拍摄时间限2016年10月1日以后,每人最多可参赛10幅作品。作品投送分网络征集和现场征集。参赛人员可直接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santai.scpo.cn/)上传作品;或将作品发送大赛官方邮箱stsyds@126.com,注明“诗意梓州 美丽三台”摄影大赛;还可以直接将作品报送、邮寄至中共三台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已在其他影赛影展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需注明获奖名称及赛展等级。

(三)参赛作品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仅限在原始作品上进行色彩饱和度调整、画面剪裁。作品规格为JPG,照片长边3000像素以上,大小3M以上,不得加字、加框,作品的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jpg”。

(四)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政府公益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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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六届“梨城地税杯”——“税收与民生”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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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宗旨及目的

为大力弘扬新疆精神,宣传美丽新疆,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摄影艺术形式宣传这一主题,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税收,情系民生”的社会氛围,展示税收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深刻理解,全面展示税收带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促进民生改善的成果,展示新疆的壮美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新疆新闻摄影学会、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库尔勒晚报社、库尔勒市总工会、巴州摄影家协会、库尔勒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第六届“梨城地税杯”——“税收与民生”摄影大赛,面向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征稿

二、大赛主题

税收与民生,风光与民俗。

三、大赛时间

大赛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作品征集,于2015年4月底截稿,2015年5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诚挚欢迎全国的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四、大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内容

1、 反映新疆各条战线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2、 反映税收在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贡献

3、 反映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税收工作者精神风貌

4、反映新疆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人文、自然景观等。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紧扣征稿主题,作品创作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拍摄的反映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税收工作者精神风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风土民情。拍摄形式、风格不限,鼓励创新。

2、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4-8幅作品。

3、人文类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选或有关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和证书;风光类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处理(后期创意作品请在参赛表中注明)。

4、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大赛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参赛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拍摄的作品,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不小于1024像素,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

5、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姓名”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赛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赛作品一并发至征稿邮箱(xjlcdsbsyds@163.com)。

6、大赛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主办方拥有作品免费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7、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不小于4M(jpg压缩后)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8、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风光类和纪实类, 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各1名,奖金各5000元;

银奖各2名,奖金各2500元;

铜奖各3名,奖金各1000元;

佳作奖各40名,奖金各300元;

金、银、铜获奖作品及其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库尔勒晚报》刊登。

咨询电话:0996—2093089,联系人:陈女士,咨询网站:(新疆地税网、新疆巴州摄影家协会网、库尔勒市政府网)

新疆新闻摄影学会

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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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公益在身边传递正能量”公益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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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志愿服务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积极参与到各种公益活动中来,到社会上奉献爱心,传递能量,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宣传引导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地开展活动,由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市志愿者协会、潍坊晚报传媒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潍坊分公司联合主办的“公益在身边传递正能量”公益图片新闻巡展活动即日起面向社会征稿

稿件内容:呈现潍坊各志愿者服务团队组织的公益图片,倡导更多人从事公益,弘扬正能量。

来稿内容要求以图片为主,照片清晰度高、现场感强,能充分反映志愿者热情服务、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另附300以内的说明文。

活动开始后,本报开辟“公益在身边传递正能量”栏目。每周一期择优刊发志愿服务者们的活动的图片报道。潍坊晚报官方微信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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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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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号召,更好地发挥媒体公益普法的工具职能,《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有关稿件。

《中国商报》作为我国经济领域的权威媒体,始终秉承“从经济现象中观察社会,在社会发展中关注经济”的办报宗旨,在“法治中国”的大环境下,2013年7月,《中国商报·法治导报》(月刊)应运而生;2016年3月1日,正式改版为《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旨在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文化,为法治经济鼓与呼!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开辟“深度调查”、“法治动态”、“法治人物”、“案例评析”、“法官说法”、“检察官说法”、“律师说法”、“法治文化”、“读者来信”等,现重点面向全国政法系统、律所、院校等单位和个人征集稿件。

征稿要求:

“法治动态”栏目:重点刊登政法系统、律所等有关单位学法、普法、执法等动态新闻,字数在1000字之内,配图需文字说明;

“法治人物”栏目:重点刊登政法系统、律所等单位先进人物的专访或事迹介绍等稿件,字数2500字左右,必须有配图及文字介绍;

“案例评析”栏目:重点刊登法院、律所、院校等单位撰写的典型案例评析性稿件,字数3500字左右,要求依法分析,法条、法理运用准确;

“法官说法”栏目:重点刊登基层法官对日常工作中有关典型案件的点评类稿件,字数3500字左右,要求依法分析,法条、法理运用准确;

“检察官说法”栏目:重点刊登基层检察官对日常工作中有关典型案件的点评类稿件,字数3500字左右,要求依法分析,法条、法理运用准确;

“律师说法”栏目:重点刊登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有关典型案件的点评类稿件,字数3500字左右,要求依法分析,法条、法理运用准确;

“法治文化”栏目:重点刊登与法治文化有关的书画作品,要求书画家本人书画创作工作照一张、书画家本人简介及成就的文字内容、书画家本人或专家点评作品类文章(字数1500字左右),书画作品电子版照片若干。

所有来稿,请务必注明单位、姓名、职务、联络方式等个人信息,一经采用,稿酬从优;条件优秀者,可发展为本刊特约撰稿、特约作者、特约评论员,享受相关优厚待遇。

所有来稿,一经采用,均视为作者同意在《中国商网·法治频道》、《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官方微信平台、《中国商报·法治周刊》今日头条号等本刊关联网络媒体同步刊发。否则,作者必须提前特别说明。

官方QQ: 3168299721 官方微信号:zgsbfzzk 新闻热线:1361102211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报国寺1号《中国商报·法治周刊》编辑部

来稿邮箱:zgsbfzzk@163.com

电 话:010-83128830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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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第二届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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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教育教学研究学会、全国中小学作文教学研究院、教育周报社、快乐作文培训学校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快乐梦想国学生作文大赛于2016年1月1日开赛。

大赛旨在培养学生乐于作文、放飞梦想、快乐成长,让学生在乐中学、在乐中写,让学生讲真话、写真事、抒真情,弘扬愉快教育理念,激发学生的作文兴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

一、参赛对象

全国小学、初中在校学生,参加中国小作家评选。

快乐作文培训学校全国各地分校学生,参加中国好作文评选。

二、内容要求

本届大赛为非命题作文,参赛学生可以参考以下主题自拟题目进行写作。

1.我和快乐作文(1—9年级适用)。

讲述我和快乐作文的人和事,描写快乐课堂的景与情,感受快乐作文的魅力。

2.快快和乐乐(1—3年级适用)。

观察快乐作文卡通人物快快、乐乐,描写他们的可爱形象,想象和他们一起的奇幻旅行。

3.味道(3—9年级适用)。

书写舌之所尝、鼻之所闻和心中的感受:舌尖上绽开的食物的味道、雨后清新的风的味道、温暖人心的家和爱的味道、家乡特色的文化味道……

参赛作文要体现快乐向上的学习观、健康积极的生活观、追求梦想的人生观,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的风采风貌。

参赛作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提倡写短文。倡导同学们真实表达、自由表达,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

三、参赛要求

大赛全程在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官方网站举办,不接受纸质稿件。

全国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自主注册,上传参赛稿件和照片。

快乐作文培训学校全国各地分校学生统一上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不可重复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截稿日期

参赛截稿日期:2016年4月20日。届时会关闭上传稿件和点赞的通道。

五、评选方式

“中国小作家”评选标准

1.点赞支持数:展示个人风采,展现个人魅力,让小伙伴们都爱上作文,把快乐带给大家。

2.评委会评选:评委会对参赛作文进行集体打分,取平均分。

综合两项得分,评出奖次。

“中国好作文”评选标准

1.真情实感:讲真话、写真事、抒真情。

2.选材视角:视野开阔,题材多元,视角求新,独具慧眼,创新求异。

3.语言构思:用语规范,流畅得体,准确生动,清晰连贯,跳出模式。

4.思想文风:健康活泼,自然朴实,力戒浮华,反对颓废,倡导快乐。

六、奖项设置

中国小作家

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特等奖将授予“中国小作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及奖品小米平板电脑。

中国好作文

特等奖10名,一等奖1000名,二等奖2000名,三等奖3000名,组织奖20个。特等奖将授予“中国好作文”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及奖品小米平板电脑。

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对获优秀组织奖的分校颁发奖牌。参赛作文和获奖作文都将在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官方网站上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收入到《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和《快乐梦想》杂志。

七、参赛渠道

官方网站:www.kuailemeng.cn

八、注意事项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

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

严禁抄袭、重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媒体发表,如不同意发表,请在参赛稿件中注明。

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快乐梦想全国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

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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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干部谈读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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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地充电,才能持续释放能量。“为政之道,务于多闻。”领导干部要提高执政水平,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领悟人生真谛,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读书修德,并知行合一,付诸实践。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要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题中之义。

为此,本版推出“干部谈读书”栏目,为广大干部提供读书交流的平台。在这里,您可以谈谈读书的心得体会、阅读的人生感悟,也可以说说您如何在繁忙公务中学以修身、学以资政、学以经世。期待你们的精彩声音。

来稿请寄:rmrbpl@163.com或传真至:010—65368684,请标明“干部谈读书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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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大赛5000元有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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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吉市着力打造文化名城。特别是以宁边粮仓为代表的“丝绸之路”文化、以“观音故里”为代表的旅游文化、以恐龙化石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回民风情为代表的饮食文化和回族花儿为代表的艺术文化等映衬出昌吉市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昌吉还具有独特魅力的自然旅游资源,有天山南部的索尔巴斯陶高山草原、霍斯布拉克牧场、雄浑瑰丽的丹霞地貌、魔界般的努尔加大峡谷,中部农家乐民俗风情园和北部胡杨、大漠探险为代表的旅游景区,以近郊乡村度假旅游基地为龙头的杜氏旅游。

昌吉市是适合居住生活、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的生态城市,也是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环保新城,还是“美食文化之都、宜居创业之城”。

大赛主题

以“宜居之城—昌吉”为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昌吉市建设发展成果,反映昌吉老绩业,新发展。反映昌吉周边自然景观、乡村美景和独特的风土人情,宣传“美丽昌吉”。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昌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昌吉市委宣传部

昌吉市旅游局

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新疆商业艺术摄影学会

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老干部摄影家协会

昌吉市旅游协会

活动时间

2015年3月30日(大赛征稿)

2015年7月16日(大赛截稿)

2015年8月16日(大赛展览)

征稿范围及征稿类别

1、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疆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2、自然风光类:以昌吉市境内自然环境、乡村旅游风光、景区、景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为题材,具有一定艺术水准。

3、记录类:征集反映昌吉市城市建设、工农鱼牧业、民俗风情、援疆工作风采、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4、创意类:含昌吉市的地标性元素,创意出和谐、爱心、名族团结等正能量的公益作品。

征集作品数量及稿酬

风光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记录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创意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1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要求

1、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

2、数字相机拍摄的作品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1600-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大小在3-5M之内(胶片作品须电子扫描)。

3、记录类作品不得通过电脑更改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不得超过8张。

5、作品要求绝对原创,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

6、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位作者,要求实名制。

7、参赛作品须保留照片EXIF(拍摄参数)信息作为评选获奖作品的参考信息。

投稿和评审

本次大赛全部采取网络电子投稿方法。每位作者需将作品集中至文件夹压缩后投稿。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更改为:投稿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自然风光类-牧归-范伟-138××××××××),每幅作品附拍摄地点和内容简介,否则拒收稿件。每位作者限总投稿数为20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多投无效。

作品评选:由新疆摄影专家组进行评选。

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cjsy000@163.com

相关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参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节奖项设置。

2、图片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

3、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纸制样片,不退稿。

4、如发生参展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主办方有对入选作品用于举办展览、出版宣传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摄影展

1、摄影展时间:2015年8月

2、摄影展地点:在州市游客集散中心(拟定)举行新疆“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展,具体地址:昌吉市回民小吃街南侧。

3、影赛专刊:集结印刷成精美画册、图文并茂。

4、网络影展:新疆新丝路网、亚心网、天山网、红山网、昌吉市之窗等。

5、微信公众平台:新疆旅游集散、昌吉州旅游、环游天山、昌吉市零距离、昌吉旅游、绿色昌吉、都市消费晨报等。

6、电视媒体:新疆电视台、昌吉州、市电视台。

7、对外交流展(外地州或外县市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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