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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每一章的读书笔记(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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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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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这个名字在许多动画中出现过,“三毛”这个名字在许多孩子的口中涌出。这本《三毛流浪记》是在向我们诉说三毛的多彩的生活经历,这本书虽没有《父与子》那样有趣,这本书虽没有《安徒生童话》那样经典,但它也有它多姿多彩的地方。

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他那繁华的小漫画吸引了!我开始细心地阅读它,但它那图画让我情不自禁得自言自语起来。天哪,这真是精彩极了!我猛地一想,对呀!这本精彩的故事的作者是谁?我急忙打开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寻找作者的踪迹,原来作者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真厉害,从书中可以看出这位老爷爷想象力很丰富。

我开始认真的思考起来,我开始进入书中的世界,我开始扮演起主角三毛,我开始动小脑袋,书是美丽的,是丰富多彩的,就让我们一同沉浸在书香中。

当我读完书后,让我感到三毛很可怜,在旧社会中四处流浪,受尽欺负,三毛尝尽了我们无法想象的苦头,但他很坚强,令人佩服。我们现在风衣足食,而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让他尝尝幸福的滋味。现在我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善良,坚强,吃苦耐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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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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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西游记》《宝葫芦的秘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是《小巴掌童话》。

书的作者是获奖无数的著名作家张秋生,其中他讲了许多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扔上房顶的牙齿》。他讲了小熊一颗摇动的牙齿掉了,然后小熊把牙齿一扔。小熊又想起奶奶说的话:“下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上面扔,如果上面的牙齿掉了就要往下扔。”平平来了说:“我有一颗牙齿晃了。”平平和小熊一起去找牙齿。小熊先发现了一口井,然后小熊说:“我爬下去找一下吧!”小熊找了老半天还是没有,平平说:“让我爬下去找一找吧!”然后平平又想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办法。他把自己的那颗摇动的牙齿,用它小小的手指把它拔了下来,然后对小熊说:“我找到了你的牙齿。”小熊非常开心,小熊就把这颗牙齿扔在了他们家的屋顶。

我读完觉得很有趣,我想到了我掉牙的时候,有一天,我牙齿摇摇晃晃,我叫妈妈帮我拔牙,妈妈却三下五除二地帮我拔了下来,牙齿就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如果我早点看这本书,我就可以像小熊一样把牙齿扔到房顶上了。

书中的平平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孩子啊!他担心小熊找不到牙齿会难过,居然把自己的牙齿拔下来给小熊,真让人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希望你也去看这本书,相信你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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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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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真有趣,就像一条蚯蚓在和我讲他的故事一样。书里边有趣的图片,简单、生动的语言,让我一次次捧腹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蚯蚓跟我们人完全不一样,它住在泥土里,平时最喜欢挖地道。它家可真好玩,每条蚯蚓都有自己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用地道连起来。

小蚯蚓是个淘气的孩子。有一天,他忘记带午餐了,看着别的同学都在吃饭,他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突然,他灵机一动,把回家功课给吃了。结果被老师罚抄“我以后不吃回家功课”一遍。

小蚯蚓也是个非常有礼貌的孩子。爷爷告诉它要懂礼貌。一天,它看见一只蚂蚁,就有礼貌地向它问好:“你好啊,蚂蚁先生!”没想到接着来了一大队蚂蚁,它只好站在那里一直说:“你好!你好!……”整整站了一天。

小蚯蚓还是个知道感恩、懂得孝顺的孩子。妈妈让他记住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小蚯蚓就常挖地道给地球做呼吸。他还听妈妈的话,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不烦爸爸。

书中的小蚯蚓真可爱!我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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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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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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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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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之一,因为讲述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写得十分传神。

主人公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迫于家庭生计,被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开染坊,此时因为社会原因,经济困顿,外祖父的生意已经开始衰落,他也因此变得越来越专横暴躁,时不时就打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天天吵着要分家,分财产,家中整天乌烟瘴气,让人特别压抑。有一次,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把白桌布染成了蓝色,导致外祖父的毒打。阿廖沙的母亲因为受不了如此压抑的环境,丢下幼小的他,离开了。在这样缺少爱的环境下,阿廖沙变得更加孤独。

但外祖母阿库林娜是一个勤劳、善良的人,也是给予阿廖沙关心和爱护的最多的人,也是对阿廖沙影响最大的人。当家仓库燃起大火时,所有人都望而生畏,只有外祖母冲进火海中,将会爆炸的硫酸盐提了出来,减小了家庭损失,保护了更多人的安全;在外祖母和邻居吵架后,阿廖沙为外祖母报仇,将在地窖中的邻居锁了起来,外祖母知道后,马上去开门,并且将阿廖沙狠狠的数落了一顿;她还从一只猫的嘴中救下了一只受伤的八哥;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对阿廖沙讲童话故事……

外祖母用行动对阿廖沙进行教育,阿廖沙从她身上学到很多优秀品质,为阿廖沙后来走向社会带来很大影响。此外,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玩伴“小茨冈”、邻居“好事情”都给予了他人生很大影响。小茨冈在外祖父毒打他时替他阻挡,这是珍惜朋友之情的表现。后来高尔基身上都具有这些优秀的品质。阿廖沙珍惜这些人,愿意和他们交往,他爱外祖母、爱伙伴和邻居,因为从他们身上他学到很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阿廖沙是个自律性很强、懂得珍惜的人。

我的身边有许多爱我的人。在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围绕我转,无微不至。每天妈妈烧好饭、洗好衣服,才叫我起床,吃过饭后,送我到校,然后匆匆上班,晚上陪在我身边,看着我做作业,有什么不懂得,细心为我讲解;爸爸双休日总会陪我放松,带我到一些有意思的地方去,让我了解社会,增长阅历;在老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经常带一些家乡特产给我吃。

在学校,我能感受老师和同学对我的爱,我是读初中才转到县城去的,刚开始感觉自己很难适应,节奏跟不上,基础又不牢,学习成绩不太理想,很让我灰心,曾经很长时间很消沉,也对爸妈讲过要回老家学校。老师和同学没有放弃我,他们经常给我讲解题目,当我考试进步时适时给我鼓励,让我信心大增,至今仍忘不了语文老师奖励给我的蛋糕。七年级第二学期我已开始适应,成绩有了一定进步。妈妈不止一次地说过,我能这个班级学习是我的幸运!

相信每位同学都和我一样,享受爱都是满满的。同阿廖沙相比,我们身边都是关心、爱护我们的人,我们不缺爱,但为什么有一些人不能感受到并珍惜呢?有些同龄人却经常和父母做对,逃课,干违纪违法、对己对人都不好的事,真是不应该。

懂得感受爱的人,才会爱人;懂得感恩的人,才有爱心。我们应该懂得自律,学会珍惜,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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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围城六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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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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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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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讲诉的一个叫灰姑娘的故事,大概资料是这样的;一个叫灰姑娘的女孩妈妈去世了,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后妈,这个后妈对她很不好每一天叫她去厨房干活,有一次一个王子请全国女孩子去跳舞,她的俩个姐姐参加了,灰姑娘的后妈不同意让她去她很悲哀,有两只小鸟帮她参加了舞会她和王子跳的很开心,夜深了灰姑娘该回家了王子很舍不得她走,当她要走的时候丢下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就到处寻找能穿上这只舞鞋的女孩子,灰姑娘穿上这只舞鞋正好适宜,王子也认出了灰姑娘就是他要找的人。于是王子就带着他的新娘回到王宫去了。看了这个故事已后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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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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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作,作者曹雪芹更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族由盛到衰,其中的故事各个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写一个大家族的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印入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是晴雯,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角犀利,嫉恶如仇,真乃一女中豪杰,但却因此引起贾府主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家中,不禁让人黯然泪下。金陵十二钗,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尤二姐、尤三姐的悲惨故事,尤三姐为了爱情,情愿献出宝贵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尤二姐贪慕虚荣嫁与贾琏做二房,王熙凤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她逼死了尤二姐,甚至连死都没有个墓碑。迎春大丫环思棋与潘右安从小就相互爱恋,最后却都为了爱情献出宝贵的生命。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命运慨叹唏嘘。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黛玉与宝玉真心相爱却因为封建礼教和家族的不容,而最后导致了这场悲壮的爱情悲剧,有情人终不成眷属。曲折的故事情节,性格分明的人物,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感受到艺术的魅力。

所以我的感受就是爱情是不分贫富贵贱的。不能让世俗影响纯洁的爱情,虽然现在社会的拜金主义流行,甚至某些女孩子抛出"没房、没车,就不结婚的言论。在婚姻上更讲究门当湖对,我不禁慨叹古人的爱情,他们为了敢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为了爱敢于抛弃自己的一切,为什么我们反而不成了呢?难道真的是没有钱就没有爱情吗?相信读过红楼梦的您一定也会有您自己的答案,愿世俗少一些烦扰,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都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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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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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但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最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齐。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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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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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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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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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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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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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皇帝的新装》。看完以后,我真是又可笑,又可气。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话,他们说能给国王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但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其实,他们根本就没织什么衣服,更不要提谁能看得见了,但是每个人都想说自己是聪明的,于

是都说能看见漂亮的衣服,最后还是在国王带领属下游行的时候,一个小朋友说出了实话:国王根本就没穿衣服。

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这个国王太爱慕虚荣,太愚蠢了。大臣们也很虚伪。我不可以做这样的人,我必须做个真正聪明的人,还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绝不做一个像国王及大臣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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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史慧萍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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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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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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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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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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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能够说就早有耳闻,一向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光的原因,一向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最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杯具。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我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以前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那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应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职责,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感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我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持续着一颗用心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但是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但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我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用心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必须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必须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完美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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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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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是埃。奥。卜劳恩画的。

这本书画的是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的名字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讲的是一天,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看到了就帮儿子写。第二天,老师检查家庭作业,老师对儿子说:“你的作 业也太差了!”就去找父亲算帐,问父亲为什么家庭作业写得那么差。父亲不吭声,于是老师就扔掉作业本打父亲的屁股,父亲看了看地上的作业本,才知道自己写 的和老师要求的不一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看起来让人捧腹大笑、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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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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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经老师的推荐我买了一本小说《窗边的小豆豆》,回家后,没看几页,就觉得十分有趣。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名叫小豆豆的小女孩因淘气,一年级就被原学校退学,来到了巴学园。在巴学院,无论是校园的景物还是教学方法,都让人觉得好像在做梦:用废旧的电车做教室;每天可以享受“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可以从自己喜欢的科目开始学; 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来坐座位。这一切都是多么不可思议呀!课后,如果上午学的努力,就可以出去散步;可以在墓地玩耍;夜晚在礼堂里“露营”;在九品佛里玩试胆量。

能办一所这样特殊学校的主人就是小林校长。小林校长为了让身体上有障碍的孩子去掉自卑心理,让大家都不穿泳衣一起游泳,在运动会上,特意设计了合适高桥君的项目,让他可以取得好成绩。小林校长尽了他能做到的种.种努力,尤其在小豆豆身上,让小豆豆懂得怎样关心他人,爱护他人。小林校长以他那坚持不懈的耐心和对学生的关爱,触动了小豆豆的内心深处,使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一个好学生。

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我不在惊讶与这所学校的与众不同,反而更加喜欢那个地方,因为那里没有“不可以”“不能”“必须”“一定”等话语,没有老师和学生的等级距离,没有沉重的学习负担和压力。现在,我开始羡慕小豆豆,我更想变成小豆豆,来到那令人向往的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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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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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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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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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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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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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小猪唏哩呼噜》。讲的是一个小猪的故事。

一天,小猪去学校上学,因为这是小猪第一天上学,所以有点不了解情况。在学校里唏哩呼噜认识了很多人,有小猴子安安、小马白白、小狐狸丁丁、哇呜老师……

哇呜老师的家就是上课的教室。有一次上算术课的时候,哇呜老师问大家,5+8=多少,小猪最先举手可是老师并没有喊他,而是叫了丁丁。丁丁正和小猫咪咪抢笔袋,所以没来得及看题目。丁丁只好随便说了一个数字“7”。哇呜老师生气了,说:“你当我是谁,我是一只大狼。”大家被大狼老师的喊声吓了一跳。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们数学一定要好好学,如果学得好,下次就可以帮妈妈买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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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梓骏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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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父与子》,它是由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写的,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生活中的趣事。

在书中,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而且还是个秃子,挺着个将军肚,看起来模样非常滑稽。儿子留着刺猬头,穿着一件绿T恤和一条红裤子。

这本书是以漫画的形式分成一个个小故事来写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吸引人的书”这篇漫画了,内容讲的是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父亲叫儿子来吃饭,结果叫了几遍儿子都没有回应,于是父亲便到儿子的房间里,发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小人书,父亲见状,就叫儿子赶紧去吃饭,可父亲却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等儿子准备吃饭的时候,发现父亲没有跟来,儿子气冲冲的去叫父亲,可到他自己的房间时,被眼前的情景给呆住了,原来,父亲跟自己一样,趴在地上,不时地抬腿放腿,有兴趣的读了起来。

之所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故事,是因为他非常的贴近生活,还时不时用上夸张的手法来逗人笑,同时,也正是因为故事题材贴近生活,才能让这本书不同于其他漫画,并成为这本书闻名于世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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