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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每一章的读书笔记(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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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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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茶花女》,出版得特别。它没有扉页,整部书没有半页是空白的。翻开书的封面,第一页就是正文,封面的背面(封里或封二)就当扉页,封底的反面(封底里或封三)写着出版情况,封底写着作品和作者的大概情况,算是序了。这样的出版特点似乎还第一次看到。

前日观《茶花女》电影,以前也看了这本小说,感受颇多。其中男主角对于爱的理解,是一种崇高而伟大的爱,从而自己成为了很渺小的一种动物,诚如,红楼梦中贾宝玉对于世间女子的态度。

这种崇高而伟大的爱,是不能参杂一点一点沙子的,因而两人总是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这种纯洁毫无杂质的,在欧美的爱情小说里面几乎都有。令人奇怪的是,那时候的欧美对于有夫之妇的追求,不会遭到当时舆论的指责。

不像有些书那样,光是序、跋或译者序、作者序等等就用了十几张甚至二三十张的篇幅,感觉累赘而烦闷。有些介绍或评价未尝不可,但那冗长的卖弄简直就是让人受罪。就像参加那种拖泥带水、枯燥乏味的马拉松会议一样的感觉。读者是想看作品而不是去看作品研究分析或对作品褒贬评说的,更不是去领受什么教导或寻求指点迷津的。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观点,一种人有一种人的路,很不必引导和硬拉本属于这条路上的人到你处于某种目的而希望公众都该走的那条路上去,这往往是徒劳的,也是不现实的。何况,你自己可能已不想或根本就没在那条路上。每个人所走的都是他该走的路,不论那是一条什么样的路,都是他的主观与客观元素经久协商后一致决定的,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些人可以去指定而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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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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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我看了杨红樱写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春天快到来的时候,有一天胖头说:“时间过得太慢了。”虎皮说:“那是因为你没有事做。二丫和三宝有好多事情做。”球球老老鼠对笑猫说:“我建议你把胖头送到宠物特技学校去。”到了明天球球老老鼠和笑猫陪着整日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那些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小男孩在一起的每一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我相信你会从这本书找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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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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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好几本阅读书目,其中一本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由张秋生爷爷写的,由于其中的童话情节非常引人,所以我对张爷爷也特别感兴趣。于是我查阅了他的相关资料,知道了张爷爷是上海人,如果他活着的话,现在应该快80岁了。他曾担任了许多与写作有关的职务,写了很多书,获了很多文学奖。

在《小巴掌童话》里,有令我们想象不到的许多有趣的故事。读完每一个故事,我总能从中领悟到一些道理,如读完《建筑糊涂蛋》的故事,我感受到了做任何事都不要粗心大意才可能做好的道理;读完《小精灵念错了咒语》的故事,我知道了一个人要幸福和快乐,不是看拥有多少财富,而是要努力帮助别人的道理;读完《躲在树上的雨》的故事,我明白了别人不开心的时候,我们要主动给予帮助。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会咬人的被子》。它讲的是一只小熊早上起来从不折被子,床上常常显得乱七八糟的样子。有一天中午,他上床去睡觉,刚把脚伸进被窝里,却被藏在其中的一只小老鼠狠狠地咬了一口,就在小熊痛得哇哇大叫的时候,小老鼠趁机溜之大吉了。从此小老鼠改掉了起床不折被子的坏习惯,由此看来,我们一些好习惯的养成还得靠强迫才行啊!

同学们,如果你要读课外书,就先从读《小巴掌童话》开始吧,因为它会让你爱上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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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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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围城》之前,我对于钟书先生和他的这本著作是完全不了解的,我自称为一个读了十几年书的人,但对于《围城》的印象也仅仅限于那条不知怎么就有了深意的名言:“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因此,若让我文绉绉地去分析其中究竟是何深意,我是出口成不出文章的。

最近我刚刚读完了《围城》,以及杨绛先生写的《围城》的一些注释,终于算是见过这本书的人了。想起买这本书的历程还颇有曲折,图书馆借之不得,新华书店购置不得,倒还是托书店店员专程进一本得来的,想来这本书还是深奥有余的,不然也决计不会那么冷僻。我心中也默默地腹诽了一下,这经典读的人也愈发少了吧。

初读《围城》,大概也就是到了100多页,我读得非常的不顺。不知怎的,我就觉得这本书有些食之无味。同时,我对于书里剧情的认识也是十分有局限的。就算是看了这么三分之一的量,但若是让我说《围城》前面讲了些啥,我估计能十分豪爽地和他说:“大抵也就讲的是方鸿渐在归国的船上和那鲍小姐,苏小姐搞不清楚,下了船到了上海,又和那苏小姐,赵先生,唐小姐诸位搞不清楚。”

但真当我和一位同学交流这本书的时候,我将这句话顺理成章地出口,不良久,我便悔懊了。突然觉得,我读《围城》,与其说是食不知味,还不如说是难以下咽,尽管是读取了一小半,但是却完全不能理解。好在还有同学也有和我相近的想法,也对于《围城》中的故事觉得难以理解,也让我有了庆幸之余。

最近找时间尽快的把《围城》读完了,现在要我说《围城》讲了些什么,估计我会在之前的话后面加上一句:“然后在去三闾大学的时候,和那李梅亭,顾尔谦搞不清楚,到了学院又和那姓韩,姓汪,姓高之流搞不清楚,好说说从大学里出来,一路上又和孙小姐搞不清楚。”说完这句话,我想我末了还会补上一句,这是我的玩笑话云云。但是写到这里,我又厚脸皮地觉得现在说的“搞不清楚”不再是没深意的玩笑话,倒也算是切中了要害。整部《围城》真的也就是说人在社会中“搞不清楚。”的种种。搞不清楚这短短四个字,我觉得足够包含了某些人的纠结心理,或者是挣扎与浮沉。

读完《围城》,我觉得我又有些值得庆幸的地方了。初读《围城》,我让眼睛一扫即过,读到后来,我又渐渐地在心中默默地念出每一个字。随后,我就开始在书中和方鸿渐同化了,有了他所想,所见的代入感,终于也就稍稍体会了他的挣扎。后来在杨绛先生的补注当中,我发现了原因。钟书先生写《围城》,方鸿渐的视角就是这本书的主视角,方鸿渐的心理也是先生着力刻画的,十分细腻,贴切,让人有了方鸿渐的代入感。我觉得到了这一步,《围城》也算是从难以下咽到了食不知味的境界。

考了十几年的试,我对于读完文章挖主旨可真是有了“强迫症”。所谓的“城里人想出来,城外人想进去”的名言先入为主的成为了一个答案。但我又惶恐地发现,我仍旧无法说出此中的条条深意来,对此只能作罢,只能重新再去挖出个一条半条来。无奈所有的想法终究围绕着“围城”二字,然后厚颜地得出此般结论:“与其说是围城,不如说是高墙一边是悬崖,一边是对你张着大口的食肉动物,看你往哪里跳了。”起先刚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我倒还觉得是贴切的,这就是人的挣扎,无论如何都充满着无奈与凶险。过了不过十几分钟,我又觉得这句话不是那么的贴切了。

似乎是发现了“围城”的部分内涵,我开始觉得“围城”的比喻是恰如其分的。人看到了大城堡,又想进去,又不想进去,有人想出来,又不想出来,但无论是进去还是出来,无论是动还是静,终究,树欲静而风不止,人又或主动或被迫跳入了新的围城。人一次又一次地呆在围城里,进了这扇门,出了那扇门,但终究还是在城里。难道说人的一生只能是惶惶在在这城里挣扎转悠么?我想方鸿渐的人生是这样的,苏文纨,赵辛楣,孙柔嘉等等的人生都是这样的。我的人生也是这样的。推而广之,大部分人的人生也是这样的。但是作者这么写是什么用意呢?是想告诉读者,我们的人生终究是这么晃悠而去的,因此不必对人生抱有太多期待?亦或是告诉读者,对于人生的抉择要果断,即使是从一座城走向另一座城,那也终究是好的?

于是我又对这本书产生了迷惘。我突然觉得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都不能恰当地反应出我对围城的看法。但的确,其中有深意,也不是从正否两种态度便能道明的。思考到这里,我觉得陷入了一个怪圈。这样的我也在无数种想法中做着挣扎,也在从城里走向城外,从城外走向城里,然后又要思考我想去什么城,我在出什么城。人终究还是过于纠结的生物了,在本能之外,造物主给予我们这种生物更多,就意味着我们就要纠结更多。我纠结于这样的著作究竟是怎样的态度,但再反过来一想,我觉得我在围城,方鸿渐在围城,钱钟书也在围城。对于我们这些城里城外的人来说,我们能感到这样的挣扎说明我们对生活有过另一视角的体验,但说这样的挣扎该不该有,能不能脱,决计不是我们挣扎本身所能解决的。我想,就连造物主也未曾考虑过我们能否解脱挣扎,挣扎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我或许应该为挣扎而感到头疼,但也应该为能够挣扎而感到庆幸。

说到这里,也已是洋洋洒洒这么一大篇了,但也终究没写出点啥,所有的笔触都在纠纠结结中过去了。或许就这么留着纠结吧。若是纠结透了这个问题,我怕是早应超脱成圣了。

在写完这段之后,因未找到答案而心痒痒的我去网上查阅了一番,也有人写过所谓围城主旨的多层次性,亦或是说批驳了资本主义救国论等,但其中大部写的是模模糊糊,或干脆将上纲上线的东西给绑在文学著品中,也终究和我心中的答案不符。

挖主旨已然是挖不透了,但围城还是有很多其他东西的。对于我的第一反应,便是讽刺。这本书讽刺了许多。一开始便在无形中批驳了鲍小姐一顿,在杨绛先生的补注中,也说起鲍肆之臭,因而将其取个“鲍”姓。作者也讽刺着方鸿渐,韩学愈的爱尔兰人那里买来的“克莱登大学”证书。记得在某一章的最后,作者末了是这么一句话,“他太太的国籍是真的,那他的学位还假的了么?”此般云云,一来讽刺着这些伪学士的做法,二来想必也是对形式主义的批判。对于形式主义,书中还有一段提起过在三闾大学施行的舶来品“导师制”。其中作者也对此有过一句玩笑话,大概意思是国人还是厉害的,外国来的东西来一件毁一件。虽然是句玩笑,是句讽喻,但是确实在文中,流于形式的糟粕还是随处可见的。其实苏小姐也是被作者格意照顾的。苏小姐确实是有着满腹的学识,但是她的性情还是太猜疑,太自作多情,倒反而落得空欢喜一场,和方鸿渐的相识也成了一段悲剧。至于在三闾大学的诸多导师,高、汪、陆、李之流,作者也是讽得厉害,批得痛快。

与之有着相反地位的角色大概是方鸿渐,赵辛楣,唐晓芙,孙柔嘉诸位。方鸿渐,在我看来,作者还是承认他的担当的。无奈他懦弱,无奈他优柔寡断,终究还是在挣扎中倒下了。赵辛楣起先是和方鸿渐做“同情人”而相知的。虽说他也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但是他的书生意气和兄弟情义是确确实实的,而这样的性情讨得作者的喜欢,尽了正面的描述,讨了读者我的欢喜。若说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大概也就是赵辛楣和他的兄弟义气了。对于唐晓芙,我是据杨绛先生写的后记里的话才知道作者对她的正面评价,尽管在我读来,唐小姐是不好也不坏的。最后是孙柔嘉,孙小姐。孙小姐是在方鸿渐去三闾大学的路上说认识的,之后从三闾大学离开,孙小姐也和方鸿渐结了婚。孙小姐会当家,聪明,能算计,是一个精明的女人。这样子精明的女士的确是能够讨人欢喜的,但也正是会算计,遇上了耿直到傻的方鸿渐,也只能是互相闹别扭,最后以悲剧收场。

《围城》的剧情,可以说是按照方鸿渐的情路所展开的。因此,对于围城,第二便是随着方鸿渐的情路而挣扎。方先生先后结识过鲍小姐,苏文纨,唐小姐,孙小姐,终究都以悲剧结尾,是和方鸿渐本身的懦弱脱不了干系的。若不是懦弱,我想早早在苏小姐这里,故事就应有个交代了。杨绛先生也在后记中说过,对于围城来说,和苏小姐恋情更能体现这样一个围城。到了唐小姐这里,由于两人的误会与鸿渐的懦,终究也没成了正果。哪怕到最后,方鸿渐与孙小姐因为他人的误解玩笑般地结了婚,也是爱恨交织,吵闹不断。全文末了说道几小时前,他们还在想着如何对对方好,但几小时后,两人便正式分道扬镳。读到全文的最后一页,我的心跳仿佛都如同那个老式的挂钟一样变得格外缓慢,最后的两段文字沉重得让人透不过气来。末了,作为读者,我有着可惜,无奈,懊恼,悲伤……大概临死前的方鸿渐也是这样的想法。因为作者实在是将方鸿渐的心理写的太过详细,他是方鸿渐,我也成了方鸿渐。我和他一样的挣扎,一样的挣扎。

《围城》就是这样一本书,不是自己读来绝对是无法体味的,就算是读了一遍,也是无法完全体味的,里面的情感纠缠,不是靠阅读便能彻悟的。再读一遍,或许会有更深的体悟,或许会有更深的情感。其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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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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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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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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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让我印象最深的,非《皇帝的新装》莫属。

这个童话讲的是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好看的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到了衣服上去。有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说自己能织出只有智慧的人才能看见的最美丽的衣服,还有凡是不称职和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他们给皇上假装穿上后,叫人来看看皇上的衣服好不好看,可这两个大臣根本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两位大臣以为自己不称职,他们不想让人知道,就撒谎说这个衣服很漂亮,于是皇上决定举办一个游车。大家都不想让自己不聪明,于是都说好看。最后终于有一个小孩子指出了这个事情,皇上才恍然大悟。

读完这个童话,我想告诉这位皇帝:人的好坏不在外表,而是在内心,只要是内心善良,就算是衣服再破,人们也会喜欢和爱戴你。你要花时间去管理管理自己国家的军队,不能整天游手好闲,把心思花在这些衣服上面,如果你的国亡了,你还会有这些衣服吗?没有了。所以你要保护你的国家。

最后我想说:“我很佩服说出实话的孩子,他没去掩盖自己的错误,没看见就是没看见不必去掩盖,如果发现错误,要尽力的去改正。

我们要像小男孩学习说实话不要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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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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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感觉这本书是值得我们看的。故事里的小豆豆,经常影响同学上课,所以被老师退学了,妈妈给小豆豆找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的学校,这个学校和以前的学校有很大的区别:比如说,全校只有50多名学生。小豆豆很惊讶,因为这个学校的人数只有以前学校一个班的人数;他们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会把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等学科全部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别的学校都要求饭菜营养,巴学园的校长先生却对学生家长说:让他(她)们带来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就行了。这种方法真奇特啊!其实这种教学方法还是挺好的,能让孩子们在生活中找到乐趣;在巴学园里从来没有怎么规定过,可是小豆豆也和其他小学生一样遵守了,这在以前的学校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巴学园小豆豆能安静的听老师讲课,而在原来的学校能不打扰老师就已经很好了,小豆豆现在这个表现能让老师无比惊讶。小豆豆的变化真的是非常大啊!小豆豆不遵守纪律、随心所欲,这些不礼貌的行为都被她改掉了,她终于变成了一个又懂事又可爱的乖孩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也不能磨蹭了,我要像小豆豆学习,做一个自觉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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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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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可以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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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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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浊,无法抹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童年坎坷,也挡不住阿廖沙执着的追求。《童年》使我领略到了别样的童年经历,阿列克赛不幸的身世,悲惨的童年生活,让人深深的同情。但是他最后的成功也与他的童年有关:正是因为他的童年中养成的勤奋,不好吃懒做的习惯,外祖母等人又给予了他光明和爱,他才能成为一个博学的人,伟大的人,俄罗斯无产文学奠基人。

那我们呢,我们的童年跟他比就是天上人间,但我们这么好的环境都是上一代人,上上一代人打拼出来的。网上曾经有个段子,一位老爸训斥她的儿子说,我们那时候学习比你勤奋多了,儿子反驳说,那为什么我们的生活比你们好呢?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好的环境是上一辈人打造出来的。他们的童年可谓十分的贫苦,我曾经看过一本书,叫作《水边的文字屋》,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关于肥肉的历史记忆》里面谈到过:那是一个全民渴望肥肉的时代;土地干焦焦的,肠胃干焦焦的,心干焦焦的,甚至连灵魂都是干焦焦的;油水,在那个时代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词,是大词,是感叹词。

还写了一件事:我们大学组织开荒,不允许私自买东西吃,但我们因为太饿偷买了一罐肥肉罐头,八天后一位同学来传达通知时竟然在我们寝室还闻到了罐头味儿……诚然,他们的生活十分贫苦,条件也不好,但这使得他们大部分人都会发奋读书,而且心地善良,所以都会有一个光明的前程。这说明有时候童年吃苦也是有好处的,它能锻炼我们的一些能力,帮助我们养成一些好的习惯。

但是我们现在都生活在蜜罐里,家务事基本上不过问。就拿我去比赛来说,跟我一间房的那位队友。基本上没洗过衣,纵然洗过,也只是开水一烫了事。相比之下,外国的学生确实比我们更好,日本学校的食堂都是学生自己分配人员,这几个去食堂端饭,吃好饭,自己都要放好餐具。

那几个留下来打扫卫生,打扫完了再回教室,老师根本不用操心。美国的学生上学全部都是自己背书包,连总统的子女也不例外。孩子背着大小包,父母两手空空是常事。不像中国,一放学,父母就把书包接到了自己的手上。家长包揽了一些我们的一切事物,我们只用管学习和玩,相比之下多么的自在。所以其他国家优秀真不是意外和幸运,而是一直以来自律,独立品质的养成。

我想这可能是现在中国游戏风挥之不去的原因。法国可为此立法定罪。而中国呢?因为青少年不用操心任何事,无聊,游戏便作为一种消遣和打发时间的工具而出现,然后玩多了不就上瘾了吗?我们的球队一共有五男三女,我和另一位男生住,剩下三男一间房,第二天我去那三个男生的房间,看到了一屋子的狼藉,他们就在这样的房间里打了一晚上的游戏与三国杀,还不打扫房间……看到了吧,他们已经没有自己打扫自己房间的意识,原因就是平时一有空就打游戏这个习惯的养成,并没有自己打扫卫生的习惯。

所以有时苦真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人成功,让人沉稳,不吃苦哪来的真正的成功。但如果我们把吃苦当作一种不光彩的事呢,那它就会让人自卑,其实吃苦并没有什么不光彩的,不是有一句话说了吗,“劳动人民最光荣”。

但有一点要记住,蜜罐是我们的权利,而不是我们的权力,我们可以不选择呆在蜜罐这样的生活中,但我们不能把它当作是我们理所当然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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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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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智慧的结晶,是一份让人受益匪浅的文化宝藏。读过之后,我对学习态度有了更深的认识。

有人说“态度决定性格”,我觉得“态度决定学习的一切”。因此,我认为,学习要有一种“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我们在学习上要坦然地承认自己不知道什么,要正视自己的无知。面对问题,应该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对于文化知识和其他社会知识,我们应当虚心学习、刻苦学习,尽可能地多加以掌握。人的知识再丰富,总有不懂的问题,那么,就应当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学习中除了正视自己的无知,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学习外,还应将学到的知识加以应用,也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学习的快乐在于练习,因此除了重视“学”,我们更要追求“习”。“习”就是在“学”的基础上加以应用,也就是实践。孔子带领着弟子周游列国时一边学习一边应用知识,他们将知识应用起来应该是有个人学习的目的。作为学生,我不仅要努力学习,更要去享受学到知识的满足感和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成就感。前几天,天空中出现美丽的鱼鳞云,我从学到的地理知识懂得,“鱼鳞云”是秋冬季强冷空气来时的一种天气现象,说明天气将转晴,并且在未来两三天都是好天气。果然接下来一连几天都是晴天。这使我感受到了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成就感。

在学习中我还保持“谦虚”的态度。“谦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所体现的不仅是个人修养,还是在学习上的一个态度和一种风范。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欣赏并学习别人好的方面是谦虚的基本。“虚心使人进步”这不仅在个人体现,一个国家在国际上也应有这种态度。孔子的理论虽在古代产生,可在现在仍有不少可取之处。虽然“半部《论语》治天下”略有夸张,但这并不妨碍《论语》对我们的影响。

学习是我们学生的首要任务,端正学习态度有利于我们的学习,我们只有做到正视自己的无知,才会踏踏实实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知识后我们还要将其应用到生活实践中,感受学习知识的成就感,在继续学习中保持一种谦虚的态度,做到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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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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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我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我,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我。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务必征服自我。”

的确,应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我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我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我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应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我,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下,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应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下自我。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我的自卑心理,战胜自我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以前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我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我,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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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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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的书,这本书中有、、等许多好看的故事,其中有一个名叫>的故事个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In this book, there are many good -looking stories such as , , .The story named

这个故事讲述了从前有一个姑娘,从小没了母亲,后来她的父亲又结婚了,后母还带了两个姐姐,她门心眼狠毒,整天欺负灰姑娘。有一次,王子连续三天开舞会,请国内所有年轻漂亮的姑娘参加。后妈不让灰姑娘参加舞会,而她在榛树和百鸟的帮助下,穿着美丽的礼服,去参加舞会。舞会上她弄丢了一只水晶鞋,王子挨家挨户的寻找灰姑娘。最终灰姑娘成了王后。

灰姑娘的故事感动着我,做人要勤劳善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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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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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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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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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座围城:被挡在城外的苦不能进来,而困在城里的却也叫苦不迭。

这显然是本书的主题,而也是钱钟书先生在书中运用了的无数真实或抽象的;幽默可同时讥讽的比喻中最妙的一个。

《围城》批判了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x的种种行为,如老人的迂腐、,人们无谓的种种争斗等。作者刻画了一大批海外留学归来的知识分子。他们虽然受到了西方文化的熏陶,但他们没有理想,结果甚至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像主人公方鸿渐、自恋的苏文纨、庸俗的骗子李梅亭、深藏心机的孙柔嘉等……作者比喻带嘲讽,剖析了这群人性格中的弱点。方鸿渐就是一个最典型的被围城摆布的悲剧性角色,他明白是非却没有勇气反抗,甘心屈服于现实。

方鸿渐最大弱点就是本性的怯弱。他只懂得随遇而安;他心安理得地接受未来岳父的馈赠去享乐;他不敢去反抗父亲,只有在回国前为了虚荣去买假博士证书。他面对现实的压力,情场事业的失意,他选择了躲避、逃离。孙柔嘉恐怕是书中最为工于心计,善于伪装的角色了。她在方鸿渐面前十分弱小,使他出于同情“爱上”自己,在婚后终于展现出了蛮横且极有主见的真面目。引杨绛女士的话,“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再说苏小姐,她理想的自己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伏膝地求爱”,而结婚后也想当然地认为赵辛楣会终身不娶,这种不切实际的自高自大,委实可笑。高松年、李梅亭这种道貌岸然,却表里不一,内心或奸滑狡诈,或猥琐龌龊的伪君子,也是社会上常有的。最后,赵辛楣,这是一个比较正面的人物。他有背景找得到工作,有义气,在爱情上陷得虽然很深,倒拿得起放得下。

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后方鸿渐说:“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婚姻的围城,婚前热爱无法自拔,婚后却吵得心灰意懒。人生的围城,也是如此。许久的追求,得到了可能发现其多么没有意义。

现实生活无奈与悲哀,人生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挣脱这它带来的束缚。有人可能觉得它不过是“进城、出城,冲进去、逃出来,不断循环,最终一定是悲剧的。”然,若人人都纠结于围城带来的寂寞与痛苦,那人人都去寻死算了。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人生的态度。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我们都该接受现实,不一味嫉妒别人,不自哀自怨,不思进取。只有正面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善它们,使之更加完美,生活才会进步,人们才不会像书中那么xx,社会才会发展。理论上这是绝对正确的,但这对所有人来说都很难保持。

《围城》,不同的人,不同的年纪,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状态下能读出不同的韵味,围城,也是如此。寻寻觅觅,进进出出,成败结果,就看造化了。

[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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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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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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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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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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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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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热爱航海、勇于冒险的人。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身上那股坚强的毅力,以及永不言放弃的精神所打动。

书中讲述了鲁滨逊五次航海的神奇经历,其中重点描述了他的第四次航海冒险历程。在第四次航海中,鲁滨逊海上遇难,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竟神奇般地回到了原先生活的礼貌社会。

在十七世纪,航海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第四次航海时,鲁滨逊的船在海上遭遇风暴,不幸触礁,船员、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大难不死,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把船上的食物等日用品、工具运到小岛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居住下来。之后他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克服了最初的困难。

让我影响深刻的是,鲁滨逊还在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制作工具,加工出面粉,并烘拷出了简陋的面包;他驯化野山羊,让其繁殖……这一切都保证了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鲁滨逊还在荒岛上建起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过上了让现代人十分羡慕的海岛生活。

让我十分敬佩的是,虽然这样,鲁滨逊一向都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始终深信自我能够回到原先的礼貌社会。他一遍遍尝试各种能够离开无人岛的方法,但一次次都无功而返。就这样,潮起潮落,年复一年,鲁滨逊在岛上孤身生活了二十四年后,他迎来了第一个人类伙伴。一天,鲁滨逊机智勇敢地营救了一个被外岛野人准备杀死并被吃掉的俘虏。因为那一天刚好是星期五,鲁滨逊便把将救起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不久有条英国航船在小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抓住机会,帮忙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的水手,夺回船只。历经千辛万苦,鲁滨逊最终带上“星期五”和船长等人离开荒岛,平安地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坚毅、刚强、机智、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决不向逆境低头;他心中永远都揣着航海的梦想,并在现实中持之以恒。这一切,最终成就了他一番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梦想固然重要,但坚守梦想,并为之奋斗、拼搏的决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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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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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奔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舒服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流浪,就算做好事,也还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作业,我们能在柔软的床上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丽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相比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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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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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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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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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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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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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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