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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西游记【20篇】

为了大力宣传金城灵宝,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书画艺术,展示道德经发源地的深后文化背景,推动书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歌颂当今昌明盛世,暢想中国梦,特举办大美灵宝杯书画大赛,现面向全国征稿。接下来是开学吧给大家收集的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西游记优秀作文,供大家学习,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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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75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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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我喜欢和爷爷奶奶一起去公园;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区旅游;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对这句话的体会,在刚上学前,我还只是个每天把鼻涕往衣服上抹的小女孩,记得,我接触的第一本书是画报,从此,我爱上了看书,阅读量也越来越大,现在,我就来介绍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睡蟒蛇边的雪兔》。

在昆明圆通山动物中,工作人员为了节省饲料,用价格低廉,繁殖速度飞快的雪兔来喂饱一条珍贵的黑尾蟒,先后有二十多只雪兔全都成了大蟒蛇的“一道菜,无一幸免。但是,当一只叫”大耳兔“的母兔被扔进蛇舍时,发生了让我,让作者震惊的事。它开始和别的兔子没什么两样,惊慌失措,胡乱逃窜,整天寝食难安,缩子角落里瑟瑟发抖,但以后的日子,它就显得与众不同了,母性的力量和生存下去的坚定意志,使它鼓起勇气,两次主动攻击了大蟒蛇。最后工作人员为了保护这条珍贵的大蟒蛇和保全动物园的声誉,毕竟拿活生生的雪兔来喂一条蟒蛇,从道德上讲也不太妥当。终于大耳朵雪兔回家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20××年5月21日的汶川大地震,有一篇报道特别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地震来临时,一个猪圈里养的一头两百多斤的大肥猪正好被压在废墟的下面,困了不知多少天它才被搜救出来,当它被就出来时,可以说是皮包骨头,两个眼珠子深深地凹了下去,猪蹄子软软的,只能发出干哑的叫声。不难想象它是怎么存活下来的,也许是这些天里,它不断地告诉自己:“我不会死的,我一定会平安地出去的。“这才得以存活。如果刚被废墟埋住,它就想:”完了,我完了,我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死的。“结局会是怎么样呢?

这本书让我收获了一个道理:“当你身不由己地陷入绝境,绝望只是束手待毙,鼓起勇气与命运抗争,才是获得转机,闯开一条生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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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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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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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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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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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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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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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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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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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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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好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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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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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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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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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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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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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有人喜欢关于地理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历史的书,也有人喜欢关于冒险的书……

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本看的书是《我的爸爸》。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的爸爸有多厉害。主人公的爸爸能干许多别人干不了的事情。比如:走钢丝、爬高楼……

后来,我慢慢的长大了,就开始看大本的童话书,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花木兰》,但我还是始终忘不掉第一次看的那本《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笨狼,它非常的笨,但它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助了许多的朋友。虽然没有回报,但它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看到这里,常常打动着我。

十、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看这套叫《查理九世》的书,因为你常常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我现在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悟空的精明、狡猾,唐僧的善良友好,八戒的懒惰好事,沙和尚的忠厚老实。

读了这些书,也让我相信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你可以从书中知道许多未知的奥秘,可能了解许多你好奇的事情。就算你从没出过国门,但你也能从书中知道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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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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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他是我国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写。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汉末天下大乱,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关羽和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角色,关羽讲义气,誓死追随刘备,曾活捉曹操,后放掉。因为他还记得几年前曹操曾送他赤兔马并保他一命,他知恩图报。主要战绩有: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等被誉为:“武圣”、“武财神”。

诸葛亮在刘备军队担任军事统帅和军师,后为丞相。他本想就安然自乐的在山上远离战争,但刘备连续请他3次,他深受感动,后追随于刘备。主要战功有: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木牛流马等。

我最讨厌的人物是曹操,因为他奸诈无常,他的处事格言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我也挺佩服他,是他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战乱,也算是当时的一个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向我们描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也描绘了人物各自的性格特征,写的栩栩如生,令人看了还想看,它教给我做人的原则,教给我层出不穷的计谋,让我看到了当时的历史,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喜欢这本书,有机会我还会详细的阅读。

[精选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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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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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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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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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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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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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是希腊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这是一部寓言故事集,它通过简短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蚂蚁和鸽子》的故事,下面我来简单地讲一下:

一只很渴的蚂蚁到河边喝水时不小心被水冲走了,在它快要溺死时,有一只鸽子看见了,便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河中,蚂蚁爬上叶子,安全地漂浮到岸上。不久以后,来了一个捕鸟人,他在树下安置了有胶水的枝条,想捉住树枝上的鸽子。蚂蚁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在鸽子快靠近那枝条时,突然去叮捕鸟人的脚,捕鸟人忍不住动了一下,鸽子发现后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心终能得好报。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聪明的乌鸦》的故事使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狐狸和豹》的故事则使我明白了心灵美重于外表美;而《龟兔赛跑》的故事又使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真是一本“小故事大智慧、小寓言大启发”的好书,我最喜欢读这本书了,你们想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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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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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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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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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着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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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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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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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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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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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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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我最喜欢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是书。我推荐给大家,挺好看的哟!

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叫安妮的孩子被好心的马修收养了。起初,马修的妹妹很不乐意,因为他们原本想要一个男孩的,可是看在马修苦苦求情的份上,她还是勉强地接受了这个孩子。

自从马修在把安妮接回来的路上,他就感觉到了这个一定不是一般的孩子。安妮话很多,凡事都要评价两句。后来,马修的妹妹让安妮上了主教学校,安妮有一次还出了丑。通过一次交流,安妮还和戴安娜成为了永远的知己朋友。

还有一次,安妮请了戴安娜来她们家参加茶会,但是安妮把红酒看成了茶,二话不说就倒在戴安娜的杯子里,结果戴安娜醉醺醺地跑回家去做了些蠢事,所以戴安娜的妈妈很生气,她从现在开始禁止安妮与戴安娜在一起玩儿,而且戴安娜不能与安妮说一句话······

这一类的事层出不穷,安妮多次犯了错误,但她并没退缩,反而勇敢地面对了它,安妮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上面是我对这个故事的概述,下面看看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安妮,她的生活也跟我们一样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羡慕的事情。她的学校跟我们一样,经常有演出,偶尔也会出去野餐······

安妮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孩子,她偶尔也会糊里糊涂地犯错,但孩子不犯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才能读出孩子味儿,成年时读这本书,你会想起你的童年。

读读吧,它对你来说肯宁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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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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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小学五年级作文,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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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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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时在油麻地里发生的一件件有趣又感人的事:秃鹤尽管被同学嘲笑,但他还是为学校努力争取名次;秦大奶奶为救乔乔而落入水中;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所以桑乔每天背着桑桑四处求医等各种故事。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桑乔校长被调到了县城的中学当校长,所以桑桑只能离开油麻地,告别他的朋友,去往县城。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这些故事里的人物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特别是第四章“艾地”,原来油麻地小学是秦大奶奶的地,但后来人们把这块地改造成了学校,只给秦大奶奶留了一小块位于学校角落艾地和一座小草房 ,但因为桑乔一直觉得那个小角落对他的学校环境有影响,所以人们用千方百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也默默的跟人们抵抗,仿佛在说:“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地,你们休想把我赶出去!”直到有一天,一位二年级的小女孩乔乔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多亏了秦大奶奶救了她,乔乔才保住了一命,而秦大奶奶却因为救乔乔自己也掉了下去,人们赶快把秦大奶奶救了上来。就这样,人们就和秦大奶奶和好了,人们让秦大奶奶在这儿住下来,而秦大奶奶给学校看守庄稼,而且同学们也喜欢秦大奶奶,还经常到秦大奶奶家玩。可惜的是,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学校里的一个南瓜要掉到河里了,就拿着拐棍想把南瓜捞上来,却一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虽然人们把她救了上来,但秦大奶奶已经去世了。人们很伤心,为秦大奶奶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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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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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_《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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