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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老人与海》读书笔记(推荐20篇)

导语:整天的春雨,接着是整天的春阴,这真是世上最愉快的事情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明威《老人与海》读书笔记,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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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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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在梦境中变成了小人,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动物,它们有名字、会说人话。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生了很多怪异和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些事情听起来有时候很残忍,比方说:“王后总是在打球的时候说,砍掉他的头。”有时候听起来有很可笑,比方说:“用红鹤当球棒,用刺猬当球。”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坚强、机智、勇敢、果断、善良的女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是个富有想象力的人,他其实是个数学家,却因为幻想小说出了名,他讲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像不易理解的散文,有时候像情节紧密的小说。我也是个爱幻想的男孩,但要像他一样多看书、多写作,才能像他一样写出奇妙、有趣儿的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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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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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阅读了世界名著——《海底两万里》,那是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巨作。

书里主要讲述了“我”——皮埃尔,误打误撞地进入了尼摩船长的“鹦鹉螺”号潜水艇,从而开始了皮埃尔的海洋冒险之旅。由于“鹦鹉螺”号一直被世人当作“海洋怪物”,尼摩船长又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凡是上了船的人,一律不允许下船。最后,海上发生了一次大漩涡,把尼摩船长和“鹦鹉螺”号潜水艇永远地卷入了海底,而“我”却坐着小艇死里逃生。

读完名著,我特别佩服尼摩船长,他意志坚定,从来没有放弃过要穿越海洋的伟大理想,但他最终为了实现理想而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认为他是值得的,他的死是有价值的。他只要有了梦想就会不停地追梦,反之,现实生活中的我,做事总是有头无尾,缺乏意志力和恒心,也从没有设立过目标。从现在开始,我为我自己树立了两个目标:短期目标就是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我要考入前十名;远期目标就是要考到重点高中。我要为此努力学习。

《海底两万里》中的灵魂人物尼摩船长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人。我也要像他那样意志坚定,顽强、刻苦地学习,以此来报答所有关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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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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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是孩子们的向往,相信《灰姑娘》这则童话大家必须都听过吧!

这则故事中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去世了,而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位妻子。他们不停的虐待那个女孩,把她当做仆人看待,因此,她变的全身上下都是灰尘,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之后王子开了舞会,灰姑娘就成为了王子的新娘!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珍惜我们的爱心,别叫它死亡,别去管个别人如何地对待我们。珍惜我们的梦想,别去管我们此时此刻是多么地艰难。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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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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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西游记》。

这本书是吴承恩所写,。主要讲述了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石猴,它求师学艺,终于学到了两样真本领。一是七十二般变化,二是一个筋斗去可行十万八千里。他的师傅为他取名为孙悟空。它盗来的定海神针被化作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接着,它又去天宫做了弼马温。当孙悟空得知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后来,如来佛祖派观音菩萨去东土寻一取经人,来西天取经。师傅唐僧,大徒弟孙悟空,二徒弟猪八戒,三徒弟沙和尚。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们最终成功取经。

我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只要坚持,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他们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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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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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艰辛的故事,这是一段艰苦的人生追求,这是一首充满爱的幸福之歌,这是一幅用汗水拼凑的蓝图。当我郑重的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合上时,一股强烈的情感涌上心头,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两个字简爱……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里面主要讲述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中,她自幼父母双亡,只能在舅舅家生活,不久后,舅舅去世了,舅妈待她非常不好,她从此无依无靠,整天沉浸在水生火热的生活中,经常遭到舅妈的欺凌和虐待。虽然她的命运非常不幸,但是他还是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本书其实是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创造出来的,这是她最真实的写照。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我们也要像简爱那样,要敢于面对困难,关于克服困难。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只有知难而进,凭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会获得胜利。就像人们这样说道:乌云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坚持,决不放弃!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每次只能考低分,我渐渐没有了信心,每次考语文时,心里只会想“反正每次都会考低分,何必在乎这一次呢?我开始变得消沉,但直到有一次我的分数和倒数第一名相差无几时,我才发现,我错了,以前,不管成绩怎么样,我总是努力过的,不像现在没有了信心。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认真对待起语文来,没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对自己说:“坚持决不放弃!”付出的艰辛不会白白浪费,终于我语文考试有了很大的进步!

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艰辛而又需要奋斗的历程,但是你必须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你才会成为雄鹰自由的翱翔于属于自己的来蓝天;你只有选择坚强,才能后的胜利的掌声;只有同命运抗斗到底,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你只有不断努力,不断激励自己不断奋斗,你才能变作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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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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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鲁迅的父亲得水肿了。”我读了文中的第一段后,就不禁感叹起来。接着,我便颇有兴趣地往下看。

看完了这篇课文,我便把自己看过的内容又重复了一遍:鲁迅的父亲得了小肿,在家人的考虑下,他们决定请一位名医来治,他叫陈莲河。可是陈莲河这个办不妥帖的医生,瞎配了一些药方,还要鲁迅寻找药引,简直是自欺歁人吗!可是,到了最后,果然如我想的一样,最终,这位有名无实的名医,把爸爸给折腾死了。

父亲过世后,衍太太给他换了衣服,又将纸锭和一种《高天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我只认为这是一种迷信。衍太太见父亲要断气了。便让鲁迅叫,叫越大声越好。父亲忽然紧张了,仿佛有一些苦痛。我就想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这样,我只想让父亲在人生中的最后一刻,能安心的和我们“再见”,我不想让他太累。不过鲁迅叫完后,便和我想得一样,他觉得这是他对父亲最大的错误!

我的心情十分的复杂,我在思考每一件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一刻、两刻……我终于明白了,这篇文章开始是误,经过是误,结果还是误,他们犯了许多次的错误。是鲁迅的错,是陈莲河的错,是衍太太的错,更是封建社会的错误。在这篇文章里,我希望迷信的人们,可以振作起来,走出迷信的包袱吧!

人生中错误像繁星一样多,不过请永远记住错误会让人更加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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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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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忙,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下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我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我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师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大应当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我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我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那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我,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仅没有献出自我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当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领导者,让我们一齐保护弱者,让我们献

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像鲁滨逊一样乐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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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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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光阴,缓缓驶过,心中的烙印,疏有疏无,唯有带来的,却是明日的遐想……一次又一次的神秘遭遇、一起又一起的神奇事件冲荡着内心赤壁。若隐若现的星空下,恍惚间猛然省悟,它不仅是一次神秘之旅,其更是处处镶嵌着新的暗语!

刚刚拾回了寒时的记忆,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又一次重现在脑海,这一次,我更持有着非人的见解!毕竟,不同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哈姆雷特。

看惯了的科幻小说,各具千秋;读的次数不同,自然见解也大不相同。第一次读它是在寒假,当时的我一股劲的单单把它当作小说来读,实是囫囵吞枣,读完了满脑子都是海上遇险的场景,感到空空如也;今天,我再次读了一遍,这一遍我仍旧是囫囵吞枣,但这一次我的思想与观点达到了转折。

读后的我,唯一的疑惑就是尼摩船长的来历—他从何而来?他为何在这无味的水中度过人生?

不管怎样,尼摩船长在书中处处透露着是一个对国家怀有仇恨的人,他恨不得将所有战舰统统炸毁,所以我认为他对那个社会抱有着不满的态度,他甚至讨厌那个社会,是那个社会压迫着他的一切,使他们都遭遇不幸,尼摩船长可谓对那个社会深恶痛绝。那么回过头来想想,当时的社会应该属于帝国主义社会与殖民主义社会,因此,我认为此书是对帝国主义社会与殖民主义社会的强烈反对与沉重批判,这是其一。

接下来,我来陈述我的第二个观点。阿隆纳克斯教授自从进入了潜艇,他的内心深处是十分想回归祖国的,但是他迫切地对海底世界的研究充满好奇心,甚至对这处处弥漫着科技气息的潜艇与尼摩船长怀有敬佩之心,因此,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放弃了逃跑的好时机,从这里我认为,此书是对科学探索精神和科学永无止境的崇扬,这是其二。

另外,阿隆纳克斯教授的几个随从,尤其是尼德,自从被限制在了潜艇,就一直想逃出这重围樊笼,希望早日回过,重拥自由。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并没有灰心,仍然焕着一颗坚韧不拔的心,企图尝试着冲破禁锢。从中足以见得,此书还是随处弘扬着对自由的向往,鼓舞着当时以及未来的青年要坚持不懈的人生观念。

一本经典的书,自然是百读不乏的世界杰作。

一本受益的书,却正是伴你一生的传世名着。

以上的见解,正是我的读后感悟,也许观点是对的,或许观点是错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告诫着正值新青年的我们:要追求自由和平,不能向恶势力低头,要无时无刻地怀着对科学的崇敬与憧憬,要时刻充满着社会正义感。

拾《海底两万里》,览未来新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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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老人与海》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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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本名叫《老人与海》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作家海明威。它主要写了老捕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但在归航途中,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便和鲨鱼进行了顽强的搏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虽然老人还是输了,但是人如果有了信心决心和耐心,就会有成功的希望。记得小时候我第一次学骑自行车,刚开始我不敢骑,怕摔跤,才弯弯扭扭骑了一下,就跌到了,没骑两步,我又跌下来了,膝盖的皮都蹭破了。我有点泄气。这时,我看见别人家的小孩熟练地骑着车,在小区里穿梭,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油然升起,我一咬牙,跨上了坐垫又骑了起来。跌倒了,又爬起来。慢慢地我掌握了方法,终于学会了骑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对这本书,对这件事的认识更深了。同时,我通过老人说的话,懂得了这本书蕴藏的哲理:“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

我们要在老人的经哩中吸取教训!“失败乃成功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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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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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详细地讲述了鲁滨逊在荒岛上整整生存了28年的离奇经历,展现了一个人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孤独无助和时刻渴望获救的心情。

鲁滨逊在岛上最大的问题,就是克服孤独和恐惧感了。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称他为"星期五",他们相处融洽,后来鲁滨逊和星期五之间建立了一种充满温情的友情。

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和冒险的精神;他勤劳,勇敢,机智,并且具有顽强的毅力;他虔诚,仁慈,而且还知恩图抱。鲁滨逊的每次航海和冒险都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不断计算着自己的财产和利益;他还将自己生活过的那个孤岛当做自己的领地。这样也表现了鲁滨逊有高智慧的经济头脑,令我十分佩服。

我看了这本书,不仅可以从曲折离奇的故事中得到乐趣,让人紧张,投入。还可以从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中认识到劳动对人类生存的重大意义,从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蒙。

我们应该学习主人翁鲁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

看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习鲁滨逊的品质,顽强,努力,拼搏,仁慈。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不小的启迪啊!

假期里看一本好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一本好书能让我们得到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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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海明威《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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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提亚哥(Santiago)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Hemingway)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He didnt beat you。 Not the

fish。)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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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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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拿起它时,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孤苦伶仃,四处流浪。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受人欺负。三毛虽然很可怜,但他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当看到有小孩落水时,他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救人;看到比自己更可怜的孩子时,他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别人;他结交了一个好朋友,在好朋友的家里,他才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为了生存,他去卖报纸,结果受到了警察的殴打;去擦皮鞋时,东西又被人没收了;跟师傅街头卖艺,经常受到师傅的打骂;代人受过,被关进了监狱;误入小偷团伙,因没偷到东西而遭到师爷的殴打。我痛恨万恶的旧社会,同情三毛,同时也喜欢三毛;我爱我们的新社会,新社会让我们活的有尊严,活的幸福。同学们,让我们学会感恩,一起珍惜我们现在这个来之不易的新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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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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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接触雷雨是上高中时,课本上讲的,当时听老师讲了那么多还是不能从中有所感悟。直到最近我右一次读它,才真正从中思考分析。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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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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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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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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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很奇幻很好看,我还专门看了这个电影呢!我很喜欢里面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穿着衣服,怀里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爱丽丝在这个奇幻、奇怪的世界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与众不同的人和动物,有: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睡鼠、素甲鱼、鹰头狮,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然后发生了很多奇幻、惊险、感人的故事。最后,爱丽丝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善良、真诚帮助了奇幻世界里善良的人们和动物,战胜了邪恶的红桃王后。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爱丽丝真是一个坚强、乐观、善良、勇于追求自我,很有主见的女孩,我要向她学习!我也好想进入一个像这样的奇幻世界里探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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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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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传奇的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炉火纯青的语言艺术描绘了北宋年间的社会生活画卷。一百零八位好汉先后聚义于水泊梁山,劫富济贫,屡败官军,闹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里面有许多盖世英雄,他们个个武艺超群、计谋卓越、个性鲜明。例:谦恭仁义的宋江、粗中有细的鲁达、勇猛率性的武松、鲁莽胆大的李逵。我特别喜欢里面的武松,他非常厉害,在景阳冈,他赤手空拳就把屡屡伤人的猛虎给打死了。如此超人的神威和武艺真是令人佩服。

从这些英雄们的身上,我还懂得了男子汉做事要敢作敢当,光明磊落;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写得很精彩,非常吸引人,值得我们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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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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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三年光景,每日晨读,阅毕《古文观止》,虽非正业,却是入职学校以来最大收获,颇有些心得,请略陈陋见。

古文观止,凡二百二十二篇,先秦至明末_精选,古人蒙学课本,亦是古人为学入门读物,余在而立之年始读,为生平一大憾事,亦可见当代中国教育之偏颇。

就其布局而言,各朝以先秦最多,____以《左传》最多,个人以韩愈最多,取《左传》传承“春秋大义”的宗旨与韩愈“辟道攘佛”的功绩;这与清代学者抱残守缺、空空如也的卫道宗旨比较相符。苏东坡曾称誉韩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若就“文以载道”论,韩文公逆谏人主,纠治世风,力挽唐代崇佛之狂澜,足可当之;但若就文字论,韩氏_似未达这等境界,东坡先生的评价多有后人敬畏先贤的溢美之词。

古今_,凡入一流者,主题可大可小,但必是一气呵成,余音不绝,令吾辈后学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观止》所选_,以单篇论,太史公的《报任少卿书》无疑是独步翰林,堪称天下第一,_情真意切,沁人心扉,笔尖所及,气贯长虹;余每每读罢,未尝不为之折服、为之太息。至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前赤壁赋》这四篇奇文,难分伯仲,全凭诸君喜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醉翁之意不在酒”、“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各有所取,无有高下。非谓“天下忧乐”就高人一等,人生际遇不同,不必苛求。

《观止》一书优点许多,待诸君细品,其不足反倒不易察觉,而且不才以为,多为编者有意为之,读者需多加留意。编者吴氏叔侄似以“正统”士人自居,重儒家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且以立德为本,因而不取赋一类追求辞藻华丽,言不及义的_;对崇尚清谈之风的魏晋名士似也有异议,故几乎不取魏晋一代的_;编者是清代学者,受彼时狭隘的汉宋门户之争影响颇深,故宋代理学一脉_全不取,是《观止》大缺憾;另外,清代外族入主,这是一件以“士”自居的清代学者不能说的事情,所以元、清两代的_都不取,乃至明末清初三杰的_都不在其列。以上诸点,令“观止”黯然失色。

历朝历代之文,以明代_最差,宋濂_多媚骨,阳明心学多偏锋,皆不足法,其余更不足论,其原因仍不得正解。个人以为,或许中华文明历经5000余年,至明代已垂垂老矣,国运不济,国势保守,文风英气不足,老态有余,全无汉唐气象。从学术的角度看,中国文明自“经重于史”的时代起,即自南宋起,文明的自我革新、自我反思的能力就日渐衰退。从武术的角度讲,有宋一代,重文轻武,血性渐失,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自宋始,愈演愈烈,直至近代不能复兴。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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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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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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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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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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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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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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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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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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