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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君的散文髻象征意义(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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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妈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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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写一张有字的纸给你。

不在意人称的统一,事情的大小和时间的顺序,就这样随便写写我能想起来,关于妈妈的事。

妈妈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她看见我,说我是外星人不敢抱,爸爸很生气说有你这样当妈的吗?她还是很嫌弃我。我肚脐眼发炎需要扎针,哇哇地哭,她的眼泪也直直地往下掉。

爸爸在家的时候,家务和饭都是他做,妈妈很懒。可是爸爸出差后,家务全被妈妈包了。妈妈开始给我做饭,我勉勉强强说面条很好吃,于是,爸爸不在家的那段日子,我的饭从来都是面条。

妈妈年轻的时候很美,长长的头发,齐齐的刘海,俏丽地站在年轻的姥姥身后,是我最喜欢的样子,我希望等我十八周岁的生日那天能和妈妈像她和姥姥那样照一张相,给我的女儿看。

过年那几天,全家人去电影院看电影,在外面的宣传画旁,妈妈要和我照相,我装酷,嫌在电影院里照相丢人,妈妈发火了,我被逼得不行,最后还是让老爸给我们拍了,拍照的时候,我板着脸,妈妈在笑。

和别人聊天的时候,她们都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怎样怎样,妈妈很少说,她只是经常说我女儿小的时候怎样怎样。

几个月前和闺蜜一起把朋友们给我写的纸条埋在了西山,在整理东西的时候问妈妈,有没有什么特别珍贵不想遗失的小东西,我帮她一起埋在西山,过几年之后再挖出来慢慢回味,妈妈问,可以把你埋在那儿吗?

我决定练美术,不是因为考不上大学,而是为了我当设计师的梦想,妈妈一直都不同意,可她还是在给我找最好的老师,找最棒的集训学校,不断奔波,我只想说,我会成功的。

看到一本书“妈妈是个美人,岁月你别伤害她”我想起了她。

回家住的次数很少,妈妈看不惯我在家不学习,开始说我,唠叨我,还骂我,我不愉快地返校。后来,妈妈转了条微博,大概意思是“孩子不在家的时候想,在家的时候骂”她评论说:“我就是这个妈妈”。

妈妈不是superwoman,有许多缺点,比如性子急,五音不全,她也会自我反省,认为自己不是合格的妈妈,我却真心庆幸自己是她的女儿,她让我的人生变得快乐又真实,身体力行地教会了我许多。

妈妈一直嫌弃我胖,总说我要是变瘦的话,她就给我买好多好多的漂亮衣服,我下定决心减肥,她却告诉我,不要太在意体重,保重身体。

妈妈的心脏出了问题,好像是姥爷遗传给她的,我很担心,可每当她胸闷心口痛的时候,她说她最怕遗传给我。

我向星星许了愿,希望妈妈和爸爸身体健康,其实我并不是真的相信它,但是反正也是免费的,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它不灵。它是一个精神的寄托,托着我对妈妈和爸爸的爱,所以我愿意相信它。

小的时候,觉得妈妈什么都不懂,可她什么都管,现在觉得她说得都有道理,想请教她,她却说她以后什么事都不管了,都交给我去办,她说妈妈相信你。

去年母亲节,我用几个课间给妈妈写了很短的几句话,妈妈给家里所有人都念了一遍,甚至还发到了网上,我觉得有点无奈,有点小题大做,也有点感动。

想认认真真的再给她写一封,在5月20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告诉她我有多爱她。

关于妈妈的事,我还能想起来好多,不知不觉写了一个下午。

百度百科说,妈妈这个角色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当的,我觉得妈妈演的是一个悲剧的角色,最令人难过的不是她有多吃苦,给予了多少不求回报的爱,最让人觉得难过的是,她一直把这个角色当喜剧演。

妈妈说:“只要你好,妈妈就开心了。”

妈妈,当你的女儿,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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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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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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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遇见又擦肩的少年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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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是一段旅途,这条漫长的旅途,被分成了许许多多条路。有人说,旅途中总有一段路,会有个人一直陪你走完。而这,也仅仅是旅途中的一段路罢了,人生旅途很长,长到没有几个人能一起携手走完。也正因如此,于我而言,在我不算太美的年纪,有人陪我走过一段旅程,足矣。

青春的旅途中,遍地都是惊喜,遍地也都是忧愁。我们一同哭着笑,我们一同笑着哭。六月的太阳火热,六月的心情澎湃,六月的汗水和泪水洒了一地。

而你,就如六月的一股清风一般缓缓而来,带来的不仅只有清凉,还有火热中的一方宁静。每个女孩的青春旅途中,都希望遇到一个身穿整洁干净的白衬衫,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外加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形象的少年吧!而我,也同样。

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就这样,我遇到了那个点亮我枯燥夏天的少年。少年,你的笑容如六月清晨的太阳一般明朗而不刺眼。青春旅途中大家都是半迷糊半清醒地度过的吧,在连我自己都尚未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我们共同谈论现在,我们一起畅想未来。你阳光开朗的性格无时无刻不在带动着我的热情。遇到你,我很幸运,你填补了我青春旅途中的遗憾。

在我看来,能被你照顾你女孩真的是非常幸运。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令人感动。少年,你很好。可惜,我最终还是辜负了你。

因为我自己明白,我们离所谓的一生,一辈子还差好远。或许,更多的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你。人人都希望在最美的年纪遇上最好的良人,可往往都是事与愿违。就我而言,错过了你,我才迎来了我那姗姗已迟的最美年纪。他人都言,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或许,前世我们刚好凑够那五百次吧!今生,遇到你,你虽未陪我把青春的旅程走完,可我却也不会存在什么遗憾。

后来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再也没能遇到过像那年夏天一样火热的太阳,再也没能感受过像那年夏天一样清凉的微风。再也没能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少年。你是我那些年里错过的勇气,不过好在,我的青春旅途你曾陪我走过,索性,不是一场空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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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天涯思君不可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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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母亲离去的背影我心里是充满担忧的,只是此次远行无法停息。

我忘记了第一次来到船城是多久以前,只是记得那个时候船城的街还没这么宽,街道上铺的不是水泥地而是石方块。我记得那时每次坐火车回到船城时都要走过沱江上的浮桥,被母亲牵着,桥摇摇晃晃,我一深一浅地走在上面,盼望到外婆家,虽然走得急促,但是却感到幸福。

离开盐都去船城的时候已经是在数年之后,在船城生活虽然没有了与母亲别离时那撕心裂肺的痛,但是却又舍不得父亲。也许,人生都是充满两难的选择,选择一方,或者就要放弃另一方。

对于船城的印象并不好,也许是受我内心根深蒂固的排斥所影响。但是人生中没有太多的完美,时间在往前不停地推移,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都无法避免岁月的蹉跎和年岁的成长。

见到了一久违的初中同学,就如当年一样谈笑,只是我们谈笑的是怀念过去。而令我惊喜的是,分隔近十年,我们仍然能清楚地记得曾经。

也许还有很多想见到的人,只是岁月久了,人也变了,即使我们坐在一起,也许也不会有共同的回忆。

昨晚的梦就如一部回放这二十余年的电影,从小学到中学,从盐都到船城,只是我记得的仅是当时的他们,我所怀念的只是当时的情谊。

母亲离开船城时,就如儿时一样,我想拖延每一分钟,因为不想那么快和母亲分离。

然而我的努力是徒劳的。

母亲去了远方,我触及不到的是她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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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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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秋天又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人间,它一来就给大地换上了新装。岁岁月月,朝朝暮暮。秋天又到了,秋天落叶纷飞、果实累累,秋天的所有都是不一样的景色

秋天的落叶像早晨的露珠一样耀眼。湛蓝的天空,高飞的云雀,夕阳西下时,夕阳照着那澄清的溪水,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一切给大地增添了一道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

随着秋天的到来,树叶渐渐地变黄,飘落,花儿渐渐凋落了。但一个个农民却露出了开心的笑脸。就在这时候秋天给玉米穿上了金光闪闪的外套,裂开了嘴大笑;如灯笼一般的柿子用叶子盖住自己的脸。秋天的鸭梨咬一口,又酸又甜,美味极了。这就是迷人的秋景。

随着秋天的到来,田野间的稻谷笑弯了腰。果园里碧绿的葡萄变得紫红紫红,如一串串玛瑙挂在树上,好看极了。青青的橘子,秋给他穿上了一件橘黄的衬衫,顿时,橘子成熟了。啊,迷人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是人们所期盼的。

有时秋风跟着雨悄悄地来,它没有一点杂音,秋雨滴到树叶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而秋雨抚摸着孩子的脸上,落在手上,十分舒服。

秋天的确别有一番风味。秋天的溪水很凉,很清,把脚放入溪水中,那些不懂事的小鱼儿成群结队的在你脚边游来游去。

秋天蝴蝶和蜻蜓在天空中舞蹈。田园里五颜六色的野菊花都开了,红的似火,白的似雪,黄的似金。

到了秋天,我和伙伴常常到种着枫树的地方,远远望去,好像红色的火在燃烧。走到枫树下,弯腰拾起几片落叶,可以当标本。

秋天的景色让人回味无穷,不知怎么的,秋天不知不觉的过去了。秋之颂,冬之盼。于是我又天天盼望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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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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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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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写烟花的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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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残月半弯,漆黑如墨的夜,只有月牙散发出淡淡的白光。我站在阳台上默默地仰望苍穹,伸出手,够不到,那是弥补不了的差距——

细细回想,昨日的光辉似乎近在眼前,一桩桩、一件件。记忆中的少女总是乐观自信,嘴角总挂着信心满满的笑,眼中仿佛有无数闪闪发光的小星星,总认为自己是最棒的,自己做什么都能成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少女变了呢?变得惨淡无光,再不如从前的耀眼,眼中渐渐出现的迷茫,甚至有一丝绝望——

那应该是从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起吧,有记得那一次,我只考了七十几分,可就因这次失败,同学的嘲笑、老师的失望、父母的训斥,都如同一把利刃,无情的划过我的心,留下一道道伤痕。之后的我不再如以前那样积极爱笑了,变得沉默,也越来越爱睡觉,似乎只要睡着了就能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想。那段时间成绩一直停留在八十几分,上不去,也下不来。父母很着急,又是哄,又是夸的,可我始终无动于衷。

“砰”一声巨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去,原来是有人在放烟火,一簇簇烟火就像一只只火了的鸟,张开七彩的羽翼,扶摇直上,仿佛要冲破这无边的黑暗给黑色带来璀璨的光,突然这只小精灵爆炸了,无数火光向四周散开,如同流星一般,但也很快便消散了,夜又是一如既往的黑,仿佛刚才的烟火只是一个幻想,不曾存在过。

我自嘲的笑了笑,也是,它们和我一样,注定只能闪耀一时,不久后便会无人铭记。但令我惊讶的是,又有一阵烟火升起,刚才的仿佛只是一个前奏,这一次远比之前的更想更加壮丽,远远望去,如同一只只火凤凰在烈火中逝去,涅盘重生。震耳欲聋的声响是火凤凰们的呐喊,是他们冲破黑暗的决心,直刺苍穹,气动乾坤,恰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烟火已经结束,我却依然抬头望着天空,是啊,虽然终将逝去,可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明白在前进的道路上要用尽一切努力去拼搏,这本就会使人铭记,他们用最炙热的话语告诉我们,无论结果如何,只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去拼搏去努力,那便是一种绚烂,一种永恒。

我释然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无数的艰难险阻,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奋斗,也许不会成功,但绝对无悔,绝对能使人铭记,终成永恒。

短暂烟火,绚烂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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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约着去走路散文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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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她介绍,加入了一个驴友群,以前也见过“驴友”这个词,但一直似懂非懂。经一个叫“憨豆”的人指教,才知道,爱好和从事户外活动的称为“驴友”,是“旅友”的谐音。驴友们的爱好,就是走路,远离闹市,远离政治,亲近乡野田园,亲近名山大川,返璞归真,只关心与爱好与走路、旅游相关的活动和话题。

“憨豆”告诉我,他们这个周末已经组织活动了,要去楚雄西北郊的青山嘴徒步走路。

我加入的楚雄驴友群,女士为主,性别原因,体力有限,因此爱爬山的很少,主要是去乡野田园里走路,而我主要爱好爬山。我觉得,徒步活动或者说走路是一种很有益、很绿色、很积极、很健康、很浪漫的生活方式。

驴友群,是健康向上的群体,玩的是健康的游戏。我觉得,驴友群,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群里最绿色、最健康、最有意思的一类。

唐代大诗人李白喜欢走路,畅游名山大川,“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他是高人雅士,骑着白鹿出去走路,出去旅行,很高雅的出行,很高雅讲究的走路。八仙里的张果老,确实是骑驴出去走路,慢慢悠悠走路,也属境界高。大概骑白鹿、骑驴的人就都会有些仙气。今天喜欢走路的群体称为驴友群,可能还真与张果老骑驴走路有点关系。古人大概有骑驴走路、出去看戏的爱好,不然不会有“骑驴看唱本”的说法。我喜欢的词语不多,熟悉的词语也不多,主要就是熟悉村庄、庄稼、村路、泥土、山脉、河流等等这几个词语,其他基本不熟悉。

我喜欢走路,与忙碌之中,尽量挤出点时间,周末,晚饭后,约着一两个人或者独自去走路,慢慢悠悠享受走路的感觉,慢慢悠悠享受生命存在的感觉。

我反正好像不太喜欢去人多处比如大街上走,走,还是要去大自然里,人烟稀少处,返璞归真。

我有两个朋友,喜欢在晚饭后、夜色里去爬西山,走到没人处,高兴了,热起来了,就要脱上身衣服,扒掉鞋子,提着鞋子,赤着脚,坦胸露乳,率性走一回。

爱走,就很好,境界高。但是怎么走,却是个问题,有讲究。驴,只会走路,不会坐车,驴友群、驴友们组织活动,也基本不动车,只是如果到远郊活动,才不得不把车子开到乡野里,开到山下,然后徒步走路和爬山,回来时候,再开车回城里。户外活动,就是走路好,坐车的旅游,没有走路感觉好,没有走路境界高。

其实,走路,不是游戏,而是返璞归真,是一种生命状态。走路,是人最早的生存状态、最早的生命状态,坐车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普遍的生命状态。我这群驴友“憨豆”“憨鸭子”们组织进行的其实是一种最古老、最返璞归真的活动,最自然、最绿色的活动。

放着车子不坐,却着意去走路,甚至约着去走路,在有些人看来是白痴,是憨豆、憨鸭子,这群人,不是白痴,不是憨豆、憨苞谷、憨洋芋、憨鸭子,又是什么呢?

其实,喜欢走路,约着去走路,是高境界,是追求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生命状态,是绿色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

驴友们出去郊野走路、活动,吃饭都是AA制,率性自然,相互不欠人情,心情好时候,也偶尔相互请吃点烧烤,喝点小酒,当然这些是小插曲,不是主要的,主要还是走路。

有些驴友,没有车子,甚至也没有自行车,也参加驴友群,约着去走路,那才是极高境界。真的,我认为,钟情走路的人,就是境界高。人类一产生,我们的一辈辈老祖宗,就是走路的境界,正因为走路,人类视野开阔了,大脑越来越聪明了,体质越来越好了。

有的驴友,不赞成我的“境界”之说,说“境界?喜爱走路,参加驴友群,其实各有各的原因。我开车10年,至今共换了三辆车,工薪阶层哦,每天上班下班,异常忙碌,忙得我多一步都不愿走,丢个垃圾都要骑摩托去,但是,后来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疼的难受,就只有改走路,坚持走路上下班,每天10公里,单程走50分钟,现在我就刚走到办公室”。

大家异常忙碌,来去匆匆,节奏快得难受,难得挤出时间,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爬西山的驴友们,都是车开到山脚,爬完又开车回家。真的,走路也得挤得出时间,大多数人,每天都忙得挤不出一点点时间去走路了。相约放身体于大自然,放身体于乡野田园,慢慢悠悠、慢慢腾腾走走路,感受阳光慢慢浸润身心,享受脚踩在路上特别是泥土路上的踏实感觉和惬意。古人是因为只能走路,没有汽车坐,也没有自行车骑,快不起来,太慢,忙得没时间做事。我们今天,是太快,每天忙忙碌碌,上班下班,上班签到刷卡,下班买菜做饭,接送小孩,快得没时间慢下来,没时间慢慢走路了,所以大家才要组织起来,组织驴友群,去乡间、去郊野慢慢走路,慢下来走路,慢下来活动,慢下来出行,慢下来生活,慢下来慢慢体会生活,慢下来慢慢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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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旧相识我的巧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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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山腰凉亭休息的时候,忽有鸟屎落在了我的肩上,我抬头看,恰有两只小麻雀(方言叫巧儿)在头顶嬉戏,原来是它们所为,偶尔还看看我,似说:哈哈,你钩不着我。我气急,跺跺脚,吼一声,但它仍不理睬,还在哪儿交头接耳的议论着我呢,我只好拾一土块扔上去,随即它们唧唧喳喳的叫骂而去,看着他们远去小小的身影,周围清静了许多,但不知怎么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思绪一下回到了儿时嬉闹的场景。

听母亲讲,鸟屎落在身上是件倒霉的事,每当遇到这种情况,需用红颜色的东西进行遮挡,说是冲喜。小的时候曾见过别家的孩子在拉过鸟屎的地方,缝一块红颜色小布块上去,我没享受过这种待遇。记得小弟曾有过这回事情,但不是用红颜色的布块,而是用红墨水,不管怎样意义是一样的。想想今天麻雀拉屎的事,想起来心里有些好笑,不知今天我用什么方法呢?

在童年的时候,我家安在马坊塬的一个村庄,我就在哪里出生的。记得那时侯鸟的种类还算繁多,主要有鸽子,山鸡、喜鹊、乌鸦、燕子、野鸡、布谷鸟等近二十多种,但是一年四季常飞不变的,只有这小麻雀,它们不管酷暑严寒,环境变化,顺境逆境,从不离不弃,常年驻守在这里,不退不缩,日复一日的生活着,直到慢慢的老去。我想“鸟亦如此,人何以堪呢”,真是故土难离啊!

麻雀虽小,但它的生命力极强,在那田间亦或地头,工场亦或粮窑,檐下亦或枝上,草丛亦或雪地,电线亦或溪边,无处不在,哪儿都有它们小小的身姿和叽叽喳喳的叫声。秋天到了,麻雀便多了起来,因为那时候秋天的庄稼成熟了,工场里都堆满了玉米、未来得及打碾的糜子和谷子等秋天的作物,别的鸟一般都飞走了,只剩下它们,悠闲悠闲的在村庄里飞来飞去,趁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抢着这些粮食吃;冬天的时候,工场边上有一排杨树,那里便成了它们嬉戏的乐园,它们成群结队,或聚或散,或栖或飞,或高或低,卿卿我我,追逐嬉闹,为我们村庄增添了一份生机,也为那时我们这帮孩子带来了一份快乐。虽然这样,儿时的我还是很淘气,用尽办法,绞尽脑汁的去捕捉这些小小的精灵。那时不知道麻雀为何那么多,不但我们小孩去捕捉,连大人也在农闲的时候去捕杀,但永远是捕杀不完,相反好像是越来越多。

捕杀麻雀的方法很多,那时,我们小孩用的方法多是用弹弓瞄准了打,用自制的弓箭瞄准了射;在雪天扫开一片空地,撒点食饵,然后用栓着长长绳子的小木棍支起筛子扣,类似的方法还可以用不带绳子的小小木棍儿支起两块转去塌;在麻雀繁殖的时候,跟几个小伙伴在悬崖上去掏麻雀窝。这些方法,是捕杀不了几只的,只是玩高兴,而且有的方法很危险。记得有一次,爸妈都不在,来了邻家的两个小伙伴,其中有一个年龄比我小,一个大我两岁,就十二岁吧,我两大的就用绳子吊另一个在我家的崖面去掏麻雀窝,那个窝安在崖面上一个废弃了的鼠洞里面,他伸进小手抓住麻雀用柴草垫的小窝一下子拉出来了,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两一惊就顺手松开了绳子,结果他被摔了下去,幸亏离地面不高,只是摔疼了屁股,其他却无大碍,但当时我们害怕极了。知道他为什么大叫吗?原来那窝里面是一条青蛇,听大人讲,蛇顺着崖面爬进洞里吃掉麻雀儿子后,就继续呆在那里守株待兔,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去崖面上掏窝了。

小时候听大人讲,麻雀的肉是很好吃的,可以煮着来吃,爆炒着来吃,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烧着来吃,我只见过同伴吃过,但我小的时候从没有吃过。有一次暑假的时候,去跟同伴放牲口,一个同伴用弹弓打下了一只巧儿,于是就有个比较大一点的让大家弄一些柴火来,他把那只巧儿用稀泥裹了起来,弄成一个泥团,然后放在火里去烧,慢慢的那层稀泥变干了 ,他就去掉那干了的泥土,露出了那脱了羽毛的已经变熟的还冒着热气的麻雀肉,他撕下一只小小的腿让我吃,说很香的,但我看见一只活生生的麻雀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心里蛮不是滋味的,根本就没有吃的欲望,就那样被错过了吃麻雀的机会。第一次吃麻雀的时候,还是在参加工作后,在很偏远的一个乡镇上—————毛巾,那是在一个下了雪的冬天,单位院里有一间柴草房,那天早晨,同事无意间发现有好多麻雀进了那间房去觅食,他蹑手蹑脚的突然闪了进去关住了门,就用一把大的扫帚一顿乱打,霎时间所有的麻雀都被打落了下来,地面上落了一层子, 足有五六百只,我亲眼看到了这一幕,很是震惊,感到恐怖,当时完全没有儿时偶然间用筛子扣住一只麻雀的那种喜悦的心情。但那次我还是吃了,此后心里老绝不是滋味,十几年过去了,总想起麻雀落地的那一幕,心想人为何那么的残忍呢?

我在单位安家的时候,住在单位一个闲置的大厅里,那是一个春天,突然从换气扇孔里钻进了一只断了腿的小麻雀,被女儿抓住了,她用那种很心疼的眼光看着那麻雀,都急出了眼泪,硬要我救救那只麻雀,我只好用塑料管固定了那只断腿,然后用线绳绑牢,由于家里有猫,它一直虎视眈眈的盯着,女儿只好不情愿的从窗户放飞了。突然有一天,女儿站在窗户前大叫,爸爸你看那是我救的那只麻雀,我循指望去,啊!果真是,腿上还吊着线头呢,他就站在经过窗户的电线上,咫尺之遥,它正摆动着那小脑袋张望着我们喳喳的叫,似在感谢我们父子的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当时我心里突然有种乐乐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女儿经常还以此为荣呢。

我搬到单位家属院平房里住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我管了院里的一个水房,由于空间大,就问同事要了两只他养的家鸽养在里面,我每天都会给它们撒一些糜谷之类的粮食。夏天由于怕空气不好,门就经常敞开着,于是就引来了好几只巧儿,它们便毫不客气地在这里安身立命了,整天趁我不在的时候跟鸽子抢着吃,时间久了,就像鸽子一样连我都不怕了,有时候我气极,用扫帚打它们一下,它们倏的一下就躲在水房门前的梨树枝上去了,那棵梨树便成了它们的栖息之所,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它们几个,有时候我看不见它们了,心里空落落的。现在想起,心里还酸酸的,心想假如有一天我们互相见不到了,你的心里会空落落的吗?你能告诉我吗 ?

到深秋了,那几只巧儿一直没有离开过,而且已经吃的胖胖呼呼,在水房门前很笨拙地一蹦一蹦地拾着食饵。有时它们会毫不惊惧地落到我接满水的桶沿上,很大方的喝水呢,不时的还与我对视一下。有时候我想,这些巧儿,会是儿时带给我欢乐的那些巧儿吗?,不知里面有没有女儿救下的那只?随后还是否定了。儿时记忆中的巧儿,已如四季轮回,遁入深深的岁月,再不可触及了,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轻叹一声,那些小家伙却悚然一惊,倏地飞起,飘飘的落在那梨树枝上去了,看那梨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降温了,凛冽的北风吹了好长时间,我知道早已是冬天了,水房的门关得严严实实,怕冻坏了水管。那些麻雀由于长时间吃不到食饵,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辞而别了,两只鸽子仍在,而且已经有了四只它们的儿子。看看雪地,没有留下一丝它们曾经来过的痕迹,看那梨树枝,只有那相思豆挂在那光秃秃的枝丫上,随风摇曳,寂寞地等待着春风吹来。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终会离去,与这段往事交集而过,就像在夏天里初识的那些巧儿,在冬天不留一丝印记的悄悄的隐去了,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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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心中有古渡散文

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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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汀,濒临汀江,算得水乡。

那年六月,蝉鸣如水,在叶间流洒下来。这是一年最好的时节,叶绿如染,天蓝如洗,花红如火,汀江边蒹葭青葱,碧翠如玉。

此时,还不是白露横江之时。

如果撑一只船,漂游在汀江上,看蒹葭连天;或者身着长衫,伫立水边,看白帆点点,鸥鹭灭没,一定有一种诗歌般的韵味。

可是,一切美好,在这一刻都停止了。

长汀的中山公园里,一声枪响,蝉鸣静了下来,鸟鸣静了下来,一切都静了下来。秋天,虽还远在天际,可历史的此刻却一片蒹葭苍苍,一片白露为霜。

一个书生,在一声枪响后,缓缓倒下。

他,就是瞿秋白,时年三十六岁。

2

是的,他走了,走得十分从容,可历史却一片鲜血淋漓。

那天,是一九三五年六月十八日,中共党史,无论如何也绕不过这个日子,就如大江绕不过高峰,就如帆船绕不过古渡。他站在那儿,如一座碑,一座灯塔。

他是第一个拿着笔走进苏俄的。

他是第一个撰写大量文字,介绍苏联共产党的。

在血雨腥风中,他更是以书生之躯,以柔弱之肩,扛起时代危局,主持武装斗争的。正是他拍案而起,登高一呼,从此,共产党人开始了枪杆子出政权的实践。从此,鼙鼓声声,金戈铁马,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红色政权在枪林弹雨里诞生。从此,红军、八路军、解放军,一路走来,走到今天,走出一个固若金汤的国防。

数遍历史,有几个书生有此气魄?

翻遍汗青,有几个翰墨之士有此胆力?

从此,历史风云激荡,翻开了崭新一页。

这一枪,同样让文坛落叶萧萧,落霜如雪。

他从政,更从文。他文采飞扬,一篇篇文字,如箭镞,如匕首,带着亮光,带着机锋,带着犀利和敏锐,刺向对手。他的杂文,善用典故,长于比喻,精于说理,和鲁迅杂文堪称双璧。在无数个风雨如磐的夜晚,他独坐在西窗下,在夜雨芭蕉声中,将一篇篇文章发诸报刊,犹如春雷。

文学巨匠鲁迅,成为他的挚友,交游之余,以翰墨赠送曰:“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殷殷之情,见于言表。郑振铎、茅盾这些文坛大家,更是与他把臂论文,盛赞不已。

在他死后,鲁迅在译《死魂灵》时,于灯下叹息道:“瞿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

六十多年后,著名散文家梁衡在瞻仰瞿秋白故居时,写下一段话:“如果他一开始就不闹什么革命,只要随便拔下身上的一根汗毛,悉心培植,他也会成为著名的作家、翻译家、金石家、书法家或者名医。”

可是,他没有,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他,当时的乱世需要他,尚处于初起阶段的中国共产党需要他。于是,他掸掸长袍,走出书斋,走向远方。

远方,风雨如磐。

远方,血流如海。

他微微一笑,走下门前的码头,上了一只小船,一直走向远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最终,在长汀的一声枪声中,化为一座碑,一座高耸的碑。

3

他是常州人。

常州,是典型的水乡,青花瓷一般的世界,就连雨也是天青色的。大概是山水的陶冶,是钟灵毓秀吧,这儿文化味极浓。走在常州的小巷里,走在古旧的码头上,看着夹着书本匆匆走过的男子和女子,都有着一种文化的韵味。

在常州的小巷走过时,任细雨如丝,漫空飘洒。这时,我总想,当年瞿秋白也淋过这样的细雨,也在这样的雨里夹着书本漫步走过吧。时间,弹指已过去了八十多年,他若健在,也已经是百岁以上的老人了。

可是,他的生命却静止在三十六岁。

照片上,他有着一种文静,一种潇洒,一种清秀,脸上映射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

他是一个典型的文化人。

长于文笔之外,他擅长书画,更善于金石。他画过古松亭台、山人弹琴,笔法有四王余韵。他的书法得自颜真卿家庙碑,又融入龙门十二品笔法。他的金石印刻,刀工苍劲古朴,印文奇拙,为时人所喜爱。据载,郑振铎夫妻百年好合之日,他长袍飘飘,送去一小包,打开来,是三方田石印章,赠送新婚夫妻的。郑振铎一见,喜不自胜。

其人有白云的飘逸,有白莲的心志,不愧秋白。

他从常州书房走出,据说,门外有一条水,水上有一个渡口,名曰觅渡。渡口旁有一只船。今天再去,书屋仍在,可已陈旧,白墙青瓦,一如当年。

门前的那条河呢,流去了哪儿?

那船呢?那船上的艄公呢?还有——当年那个撩起长袍下摆,轻轻一笑,登船而去的书生呢?一切,都已经走远了,走向了岁月的那一边。

站在这儿,我默默的,默默地想象着他登船的样子。

他真的不像一个铁血壮士,他太文人气了,厚厚的眼镜,一丝不乱的头发,以及脸上不愠不火的淡定神色,还有眉眼间那淡淡的诗词味。他可以沿着古诗词去乐游原踏青,可以坐着一只小船观景,可以在“雨中黄叶树”的夜里,吟诵着平平仄仄的诗。

他唯独不适宜于走向血雨腥风。

可是,他偏偏走向了那儿。因为,一个国家已经风雨飘摇;因为,一个民族已危在旦夕。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每一个文化人精神血脉流淌着的基因。他掷下笔,挥手故居,挥手书斋,挥手门前的觅渡河。

从此,书斋里少了一个文人。

从此,征途上多了一位烈士。

4

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出人意料之处。他是文人,却以一种“趟雷”的精神,冲入枪林弹雨里。多年后,看见战斗影片中,有人以身滚地,引爆地雷,热泪盈眶中,我想到了瞿秋白。

他,就是这样一个勇士。

在尸山血海中,在共产党人手无寸铁的时候,他支撑危局,不顾生死,这和“趟雷”精神毫无二致。可是,他硬是趟开了一条路,让一个党旗帜招展,走过风雨,走向今天,并走向辉煌的未来。

他曾是共产党第二任最高领导者,最后,却被留在了中央苏区。

当时,留在苏区,就意味着铁壁合围,意味着被俘和死亡。他毫无怨言,留了下来,辗转向前,直到被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他有着生的机会,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死。他死前拍照,侧步站立,态度从容,安详,一如当年走出书斋,脸上仍有着淡淡的微笑和淡淡的书卷气,有着一种淡定和安静。

最出人意料的是,他留下《多余的话》,深刻地解剖自己的灵魂。他是党的领袖,更是一个真实的自己——瞿秋白。

5

他曾写过一句名诗:“我是江南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梢。”是的,他带来了春色,带来了绿意,带来了鲜花和芳草。

可他,却没有看见“万山红遍”的壮美,没有来得及欣赏“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壮阔,而是在盛夏,在六月的蝉鸣声中,静静离开,

在六月的二十八日,他走出监狱,一直走到中山公园,抬头看看天,天蓝如水;看看远处,青青草色一直铺展到天边。他轻轻一笑,对行刑人员道:“此地甚好!”

然后,他面朝北方,盘腿而坐。

一声枪响,一地白霜,飘落在历史深处。

多年后,梁衡先生写了一篇纪念瞿秋白的著名散文,题目名为《觅渡,觅渡,渡何处》。其实,在瞿秋白走出书斋,走下码头,走上觅渡河的船上时,他已不再觅渡,而是走向心中既定的目标。他的心中,本就有一个古渡,在白净的阳光下,一直延伸向民族的良心,亿万斯年,永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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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心灵的归宿的散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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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的那一年,我认识了吉他。

当我轻轻地拨动每一根琴弦时,我被那美妙的声音打动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开始学习吉他,心想有一天能抱着心爱的吉他,自弹自唱,抒发内心的情感,唱出心中的歌。

大学生活结束了。我来到一个小镇,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弹吉他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终于,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一些简单的流行歌曲,我可以流畅地弹唱下来。兴奋之余,我开始学习乐理知识,购买更多的吉他书籍。

我发疯一般地练着吉他,感染了周围的每一个人,更多的人走进了吉他的世界。渐渐地,我成为很多人的焦点,他们很喜欢听我弹吉他,更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弹好吉他。

培训班如期开始了。我和学员们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忘记了忧愁,丢掉了烦恼。我只有一个目标:“把吉他的魅力更好地展现给每一个人。”

生活是残酷的。为了生活,我到处奔波,放弃了我原来的目标。

十几年一晃而过,当我再次抱起久违的吉他。一切地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一颗浮躁的心难以平静下来。我开始慢慢地接近她,希望她能抚平我内心的躁动。

我的心渐渐平静。隐约中有一个想法变得越来越强烈,“用音乐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用音乐来冲刷我们内心的污垢吧!”

站在窗前,望着远方的天空。我的心变得不再平凡,也许我最终也会淹没在茫茫人海,我试着让不平凡的心变得平凡。

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一个人不管走多远,最终都要在艺术中找到心灵归宿。”我的心灵不再漂荡,就让它在音乐中慢慢升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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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给儿子母爱散文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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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最亲爱的人:

昨天你真的让我难过了,而且是非常难过,我的儿子呀,刚刚七年级的你怎么可以让你的老妈如此难过呢?

昨天是周五,对于我来说,周五该是一个稍稍放松的日子,因为只要过了周五就是自在的周末了。可是,昨天,你却给了我当头一棒,这个说法一点都不是夸张。

周五的早晨,正在巡班的时候我遇到了季老师,看着她叫我的那焦急的眼神,我就知道事情不好。果然如此。她告诉我说,你周四晚上的自习状态很不好,做题效率很差,最后一个自习时还不写作业专注于课外书。我的心一下沉到了底,这是我儿子吗?

回到办公室,你的语文老师外语老师又告诉我你没有写作业。天呀,对于我来说今天是黑色的星期五啦?可是这还不够,就在课间操时,因为你不认真做操被点名叫到了队伍前。看着同事看我的眼神,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儿子呀,你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不知道怎么度过了上午的时光,中午回到家了,我什么话都没有说,就在你问我今天吃什么饭时我也没有回答。这是有你以来的第一次我对你无言呀!我急急忙忙去做好午饭,也是第一次我没有叫你吃饭,三口两口我吃过午饭,简单收拾一下回房间休息。躺在床上,我听到你去餐桌吃饭的声音了。我的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在你上学前和我打招呼我也没有回答。儿子,这不是我使用什么计策,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因为你的所作所为我很伤心。

下午半天没有课,我哪里也没有去,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看书,但是思绪却飘在天外,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你我的问题。

晚上回家前我想好啦,一定告诉你老爸,你知道他的脾气的,只要我说出事情的原委,你挨打是肯定的。但是回家看到你在房间乖乖的样子,我的心软下来,我决定改变决定。和你爸爸闲说几句,他就出去忙啦。

我叫你到身旁,心平气和地问你今天的事情,你羞愧地低下头。你的这个样子还是让我心里稍稍好受一些。但是说起作业你反驳的模样让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告诉我你们班好多同学都抄作业。我说“儿子,你到底想和谁比呢?如果和成绩差的比,你是绰绰有余的,但是你为什么不和好同学比呢?你是不是就想混个毕业然后去做临时工呢?……”就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见你的眼泪一串串地流了出来,我的眼泪也怎么都忍不住了,儿子这是我们第一次同时流泪,而却是这么伤心的泪水。

我告诉你,就在你艺术节表演小品获得第一名之后作为你老妈的我的骄傲,所有老师对你的夸奖。就在周四你们数学老师还夸奖你上课做题是全班第一个做正确的,周五你们外语老师夸奖你上课回答问题快速准确,我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爸爸,准备好好表扬你一番,没有想到你却又这么让我难过。

我告诉你,就在中午没有叫你吃饭的时候你心里肯定是伤心的,但是你知道我的心是多么的痛苦吗?

我给你讲你们体育老师外甥的故事,仅仅是因为去买高档洗发水就触动了他的内心,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妈妈从来都是用几元钱的低档洗发水,他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生活可以如此差别之大,然后通过努力考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

在我和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你又一次泪如雨下,我也是哽咽着。

最后我问你,儿子,你打算怎么办?你第一次向我表态如此地诚恳: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写作业,好好做操。我说:“我相信你能做好!你会很不错!”最后我和你约定,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绝对不可以再有下次。

儿子呀,我不知道这次谈话会对刚刚步入青春期的你有怎么样的影响。我不确定你还会不会再有类似的错误发生。但是你的诚恳还是可以让我的心温暖好多。我没有再赘述,洗洗脸去厨房做饭,你呢,洗洗脸乖乖自觉去做作业。然后我们母子你一言我一语地愉快地吃晚饭,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儿子呀,妈妈相信你不会再让我如此地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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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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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黄色的封面上,几支蒲公英随风飞扬,上面齐齐地印着几个大字——《林清散文集》。翻开书页,阅读着一个个细腻的文字,饱含着一个作家纯善而不被这浑浊世俗污蚀的心。他的文字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林清玄,清新淡雅。用寥寥数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他的文章不像张晓风的`那般华丽、生涩难懂像是雾里看花;也不像毕淑敏的一般篇篇都惊乍地发现些什么。他的文字细腻而朴素,令我在一瞬间中认定他是一位极有才气的女作家,直到浏览了他的简历才惊愕地发觉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

而在他众多散文中,我尤为钟爱《寻找四叶草》一文。“心够宽广坚持”“情够细腻柔软”“一直保持自由的生命姿势”这便是作者总结出找到四叶草的法宝。

想起儿时的自己也在那一片密密的浓绿中,寻找四片心形,给予幸福。

但当我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仿佛释然了。儿时一直执着的寻找也豁然开朗。那一片叶子便是开启幸福的大门,但终有一天我们会寻觅到付出的快乐,希望的黎时,财富的珍贵。而幸运草的第四片叶瓣则是我们苦苦寻觅的爱。心中充满爱了,在这偌大的世界中,那一株幸福的媒介在千千万万棵平凡的三叶草中终究是不存在的,它只在我们的心中。找到那一叶绿,纵然找到的机遇只有万分之一,但也因为这渺茫的机遇,四叶草才被称为幸运草。让更多人感到幸福,明白自己是幸运的,所以这小小的植物才会被寄予美好的感情。但当我们真正明了,寻觅到幸福,那时的自己总会释然,找到答案,因为幸运草并不在草里,我们心中已长出四片宛然的草儿时,幸运也会伴随着你一生。

或许如书上所说:“相契的草一旦宛然,相契的人不也宛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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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梦醒魂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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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纱飘逸,万般柔情;时光轻盈,几世无奈。酌一盏清茗,与岁月对饮;清吟一曲柳浪闻莺,慨叹往昔如梦。

——题记

临江仙涯寻旧梦,幽径漫歌绕云烟。孤灯一盏,冷月一轮,梦里我穿越墨香书卷,芳草蝶衣,静立于清明灵台,聆听那来自遥远的天籁,风清雅,人欲醉,冷泪垂眸,烛影遥红,回首前尘旧梦。

尘世苍茫,现实喧嚣纷扰,一生风雨飘摇,颠沛流离,漂泊的心,伴着残风冷月的凄凉,已不知该航渡在何处?忙忙碌碌的生活中,岂能容得下白云溪水、竹韵荷风?一目十行的至高境界,浅尝辄止的至理名言,成了人们心中的阅读习惯。夜未央,望着那月如水色的夜空,心湖泛起的微波,溅起碧海涟漪,不禁流下了神伤之泪,为了那千年古韵无可奈何地遗落。

幕帘垂柳,画桥烟雨,青灯月下,静静地阅读,恰若那从唐风宋雨走来的烟雨女子,如水清颜,风姿绰约,眉宇是一片迷茫,你依旧婉约迷离,终是解不开的愁。月下独酌,只盼与你共斟一杯万年情,葬我今世无欢,跋山涉水只愿随你到天涯海角游荡名川大山,于风雨沧桑的红尘里做着一帘幽梦。

梦终究要醒,昨日美妙不过黄粱一梦。刹那,眼中寒光一闪,如一尾划破惊涛的银鱼,刺亮了面前的迷雾,无数的碎片在脑中翻飞,却镌刻成永恒芬芳的记忆。心碎了,魂伤了,此刻只想倾尽我一生的柔情,化一只彩蝶,入了那诗笺水墨,不问世事,灯下静读,评阅千载……

怅然而立,眉宇间是一片悠然旷远,心似流云飘忽不定,身似磐石沉寂难移。默默的回望,身边的朋友乃至亲人,在追赶当今主流和致力于功名利禄的热潮中,谁还愿意心甘情愿地去深深了解书中背后的深沉涵义?回想起自已曾经日夜挑灯苦读诗书,不过仅为了一朝功名,而今站在风口浪尖、名利欲世的浪潮中,任凭流年乱世、寂寞如烟,往昔依旧覆水难收,未来依旧流水浮沉。

清影无尘,兰草幽淡,百代浮沉皆有定数,尘世沧桑仍在迭变。

春水凝碧,斜影仙姿,欲醉斜阳帘帷静。深阅读带来的超凡脱俗之美,搁浅在了飞花似梦的一帘烟雨里,消匿在了幽兰馥郁的柔丽清香中。那青灯下的古卷,于早春二月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化作寂寂流年矣。幻想在旷古的墨卷里,弹一曲江南清韵,唱一阕平仄清绝,细品其味,无奈已品不出旷世的风韵古意。

一曲终了,梦醒弦绝,悲歌启韵。如此欲世烟火、功名利禄的时代,书中的清香早已散了一地零碎的芬芳,怀着伤魂亘古的怅茫,伴着清幽的月色,扬袖长飘,翩然走向现实生活。斜倚雕花橱窗,古道西风静静目送,烛影摇红渐行渐远渐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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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被吓死的驴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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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腊月的一个黄昏,山西省襄垣县原庄公社普头村边的麦场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傻小子。他上身穿一件没有扣子的破绒衣,敞着怀,腰里扎一根草绳;下身一条单薄的裆裤,脚蹬一双破布鞋,蓬头垢面,鼻涕邋遢地在麦场上溜达。

村里游玩的孩子发现这个疯子后,不远不近地跟在他的后面,嬉笑捉弄他,有胆大的孩子捡起地上的土块,向疯子头上、身上抛去,挨打的疯子低着头、缩着脖颈,也不反抗。因疯子来路不明,大队书记怕他冻死在村中后承担责任,于是,安排人用手扶拖拉机将他拉到十几里之外的地方去了,没想到当晚他又回来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这个傻小子冻死在了麦场里。村干部赶紧叫人把他的尸体临时埋在路边的羊圈旁,并设法与他的家人联系。

自从路边多了一个坟包后,这条路就开始“闹鬼”不太平了,频频发生一些令人揣摩不透、匪夷所思的故事。

我曾经亲眼看到,有的汽车开到这里,突然熄火,怎么也发动不起来,急得司机一身汗;马车走到这儿,牲口莫名其妙地连窜带跳,不是掉头就往回跑,就是站在那里僵持不动,无论怎样抽打,牲口一个劲地嘶叫,就是迈不动步;骑自行车路过这里,不是链子掉了,就是链子断了,要不然骑车人腿一软,“吧嗒”一声摔下车来,再想骑,上不去车,推着走,也不听使唤,只好把车扛在肩上,从路边的河滩绕着过去……

有一回,河北涉县有位姓王的老汉,赶着毛驴车到七一煤矿拉煤。为早点赶回家,王老汉抄近道经过这里。毛驴走着走着,到了坟包旁边时,一个趔趄,突然摔倒了,车上的煤撒了一地。王老汉拼命地抽打趴在地上的驴子,毛驴就是站不起来。我们几个知青赶紧跑过去帮着老汉拉拽,只见毛驴紧闭双眼,喘着粗气,奄奄一息。实在没办法了,王老汉央求我们知青点将这一头驴子和一车煤收下。经过讨价还价,十元钱就从老汉手里把毛驴、驴车、煤买了下来。当时,我们也想多给老汉几个钱,然而实在是无能为力,没有多余的钱给老汉了。

将驴子抬回知青点后,从村里找了一个屠夫,将奄奄一息的驴子给杀了,剔出了百多斤驴肉,驴皮被人拿走,还给了五元钱。我和司务长将挑好的驴肉放进食堂大锅里开始炖煮。从晚上八点一直煮到十一点,三个多小时过后,驴肉还是咬不动。继续煮吧,需要有人看着,不煮吧,这一锅香喷喷的驴肉,明天就吃不上。这时候,其他知情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因劳累一天,我俩的困劲儿也来了,谁也不愿意守候在炉边加班煮肉。经过商量,我俩决定把火封好,回去睡觉,让锅似开非开,慢慢煮、慢慢地炖。心想,咕嘟一夜,明天一早,驴肉肯定就烂了,甚至连骨头都能变酥。

凌晨四时多,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突然有人急促地敲起门来,嘴里大声地喊道:“快起来,厨房着火了。”大家一骨碌爬起来,边穿衣服边向外跑。此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胶皮的味道,越接近食堂,气味越浓烈。食堂房顶的烟囱呼呼地冒着黑烟。原来,炉火已经把大铁锅里面的水熬干了,好端端的一锅驴肉被铁锅烙得黑尔吧唧的,成了一锅肉木炭,冒着烟呛得人睁不开眼。我一个箭步跑到灶台,快速把锅端了下来,一面清理着锅里的残骸,一面向同事们解释着,“都怨我,没把火封严,对不起大家了”。

看着馋涎欲滴的同事,想着他们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我的心里十分内疚。要知道,在那个依靠工分算工值的艰苦岁月,大家多么渴望能够吃到香喷喷的驴肉,解脱一下饥肠辘辘的胃口, 然而,由于我的失职,让大家想吃点肉的愿望, 顷刻之间化为了泡影。

事过之后也很庆幸,虽然没有吃上香喷喷的驴肉,但是,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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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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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里收录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母亲的羽衣》等一些文章。

《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秘密。

《常常,我相想起那座山》中,让我们欣赏到她对大自然的那份狂爱和“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的那种率性。“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在她的脸庞上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张晓风眼中风景都是有性格的。可分为吓人的,静静的和令人怦然心动。一切水,投射到她的心境上便都有了感情。

另一篇散文《我喜欢》流露出了张晓风的真实性情。张晓风向我讲述着她喜欢的一切。她善于发现大自然社会中的真善美,向我们展示着生活中值得喜欢的种种。冬日清晨邻居的一声“早”,就会让她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如果我们也以一颗热情的,善于接纳的心对待万物,那么它们都将变成我所喜欢的。

由一尘不染而历经炎凉沧桑直逼人世内核,仿佛自风平浪静卷入狂风巨浪,张晓风有一双宁静清澈的眼睛,那里因隐藏着百年忧患的海棠血痕而有一丝忧郁,几分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是担当,是困顿中不失安祥,凡常里有有庄严。浩大的场景。纷繁的群象,重大的事件,在张晓风散文中并不多见,但与那些浓墨重彩的长篇巨幅相比,张晓风的散文毫不逊色地具有令人震撼的情感经验和审美情趣。

如果你也想看的话,不妨去借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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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落雨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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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事无缘由,很多情终无解。

---------题记

几场急,没了心间;几行清泪,湿了眼帘。

风在吹,雨在坠······

风儿吹起了丛里的乱花,雨儿溅起了路边的泥泞。我注意着那株静立在风雨中的无名花,犹如异域里的花朵,现世里的一朵奇葩。如此安立,风雨无惧。

路上行人莫言莫语,匆忙中只搁浅下一个背影,便淹没雨中。

狂风骤雨在天地间肆意行走,细细望去,一片狼藉充斥着视觉神经,有了莫明的抽动,空中有亮光划下清冷的弧度,随即几声轰鸣在空中绽放,传入听觉神经只觉心悸。我试图让自己安静,可心事却在记忆力排山倒海,让我沉浮于此奄奄一息。

终于等来雨停息,却偏是夜幕降临时,推开窗,夹着雨丝的风像极了海风,让我温热的心不禁打了个寒颤,心觉苦涩又难言其由,泪落却又难觅其因。

着眼远处随风摇曳的树梢,回望被风撩起的窗纱。我多想以风之名,流浪天际,让一切倾落无痕。后来明白,此想法甚是微不足道:稍倾即倒,触水即化。是啊,涉世尚浅,何苦处处哀怨。

我喜欢听风拍击风铃的声音,如天籁之音般款款入耳,在心底低低吟唱。每次雨后清风中,我都会把这玻璃风铃悬在窗台,细细听,悠悠望。只是心里难免会添几分惆怅。

月有星为伴,云有风相随。是不是就代表万物皆有轮回相伴。如若真的存在一座幻城,会不会让心意永不幻灭;如若真的存在一条清河,会不会任由心事静静流淌····

落雨:高空纷扬下坠,清澈如泉,似泪汩汩涌现。阵阵冰凉,荒芜了天际,繁华了人间。或许真的,本无十全十美,辗转流年,所谓的天上人间,不过宿命偏执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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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情牵梦萦,你别吻我的孤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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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第二次洪来了,古镇磁器又要被淹没半条街;朝天门码又将变孤岛。或许受某种莫名绪的影响,我的心再次跌落到低谷。一种无法释然的心态像夏蒸腾的汽,润、燥的往涌。独守在蓝窗帘下,悄悄驱赶着挥不去的郁积,只想对你说:你别吻我的孤独

没有遇见你之前是一种孤独;遇见你又是另一种孤独。解不开的心结,无异是一种伤害。

我想知道未来的路径,有没有三角梅的红艳;我还想知道,当我在七月晚里倦了的时候,能否嗅到茉莉的芬芳?听见你呢喃的说着似懂非懂的承诺,牵强于狂之下的理由。你潇洒的挺拔,只是冲着这个季节葱郁的子,一到冬季你就萎靡不振了。

缘在手中,变得可放、可握。

黄昏的暖投在窗台,玫瑰的光晕渐渐抚去炎。突然想去嘉陵江边走一走,看一看滔滔洪,洗涤困惑了半晌的心。让感岔开一条路,思索下一步没有碑文的里程。

紫的光晕在眼前浮现,漫步小径,泥土呼吸的息扑面而来。豇豆在斜斜的竹杆垂吊着委婉;空心菜在坡地疯狂的吐着绿意;菊花放肆地开在空地旁,招摇白白的花冠。红砖砌的矮墙,是滨江路的屏风;站在矮墙的藤蔓下,可仰视高楼窗户夕的掠影。

光烫印之后的黄昏,在半空中织就着缕缕多彩的丝线,不可触摸,又令留连。我可能会就此留入梦中,但你别吻我的孤独。

悄悄的哼唱起一首歌,一首黄昏和江的歌子,把你的模样当作音符浮现,在空中飘飘飞飞。你不在时,我踱步小径,牵着你;还是但愿你别吻我的孤独。

嘉陵江,洪退去了不少,稍感欣慰。排的柳树齐齐的剪着女似的刘海,崭露出绰约的风姿;长堤夕缀在沙砾泛着莹莹的光。我知道,我没有征服自然的力量,/只会投入欣赏的眸光,打量这曾经熟悉经过洗后又陌生的景物。望着山川、江流,我然觉得担承好重,沉重到一江滔滔之谁来托起?

灵犀的隐忍,或许是乞求愫的暗合。仰望竖琴式的大桥,落半悬在桥顶,钢索镀一抹金。谁会在玫瑰云渐退的时分弹响琴弦?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是云霞的唇边,还给你脸颊一咂亮。

还是让云霞袅袅变淡吧,随轻风散尽,让我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怜,给自己一个理由:太晚,让我独自回家,与梦相伴。你别吻我的孤独,让我在梦醒后,捕捉你没有方位的影。

静静的坐在长廊的石阶,静静的观江涨。乔木林淹没在中,露出树冠的枝叶,在赤中呜咽;在石阶下打着,哗哗作响,裹着沙砾席卷而去。几只指拇大的小鸟快活的飞落在中的树枝,翘着尾巴,机灵的环顾四周,偶尔发出几声鸣。须臾,抖动花翅飞攒进绿雾一般的柳树丛里去了。

缘分如丝缠绵,有如淡淡的余晖将我包裹,无力割舍,然后安然带入梦中。遇见你是一种孤独,你别在梦中吻我的孤独,唤醒一地月光,在如洗的月光之下,丢一声惋惜。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我梦中的港湾?让我恬静的停泊。

淡淡的,何须溶在一江奔腾的洪之中,又何须寄予虚幻的晚霞。此时,云霞缓缓的变了浅褐,太渐低,像一个硕大的红球挂在竖琴桥的弦,浮光掠影里,江面变得坦平而深邃,给如茶一般酽酽的印象。

如茶,相思如茶。让我一个在梦中乐活。你别来扰我的一枕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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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醉了谁的眉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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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眼睛之上的美,那就是“弯眉舒展”。

特别是到了春花绽放之时,不知醉了谁的眉?

不用说,眉清目秀的女子,就是这“秀眉”的主人了。

此时,不管她是浅笑嫣然,还是回眸一笑,都在眉宇间的柔美里。

因此,能够拥有一双柳叶弯眉,正是最令爱美的女子所渴望的。

---题记

【一】

犹有花枝俏,这是春花探出的情怀。

衣袂飘飘时,这是春天女子的掠影。

当这两种心动的美碰撞之时,就明白什么是惊艳了。

想一想,女子神采飞扬的表情,便是喜上眉梢了。

再看,那双眉的上挑,将“眉飞色舞”就活灵活现的阐释了。

虽然双眉不会说话,却能真实地传递出主人的心声。

此时无声胜有声,道出了眉清目秀女子的别样情怀。

眉目传情,在桃红柳绿的画卷里,醉了那人的心扉。

【二】

喜上眉梢,这是在春天里,女子遇见了心动的瞬间。

或许,只是久违了的旧物华,因又一次的重生而欣喜。

或许,只是那年里的一树花开,就想起了“桃花依旧笑春风”。

或许,只是怒放一地的油菜花,因那人的风华依然。

伴随着女子的眉高眉低,拨动了一颗婉转的心,忆往当年。

春风惹眉眼,想起时眼角便会几许湿润。

在眉梢的传情中,与春天共舞出心动和惆怅。

于是,当春花烂漫之时,就会又一次撩起如初的眷恋。

【三】

低眉浅笑,成全了往事如风的悠悠思绪。

在女子的回眸和凝望中,用低眉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睹物思人,这是岁月刻印的“勿忘我”,因自己的经历而感动。

在不时的低眉中,就揭开了几度阴差阳错的相隔时空。

可叹,造物弄人。在时光的流转中,还有丝丝的悸动。

到此时,我好像明白了,能够在生命的遇见里,珍惜就好。

本来,人生就不易。相逢的喜悦更是难得,为何还要计较那些得失呢?

那句:多情应笑我。在女子的浅笑弯眉里,醉了春花的娇媚。

【四】

花开了,情动了。黛眉中自有诗词在吟诵。

李清照的那句: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正是为了人生的不忘记。

若说,在春光和春风里,给女子的眉宇间添了几许明媚。

那么,在春花和春雨中,便给女子的心头锁上几许闲愁。

面对春意浓浓,会醉了谁的眉?醉眉是什么样子呢?

我想,与自己心中依恋的女子,邀约在春花绽放之时,就会醉眉。

最好在“花间一壶酒”中,肆意出一半清醒、一半醉。

在醉眼迷离的换盏中,敢问“今夕是何年”?凝望伊的醉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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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桔梗的爱情散文

全文共 5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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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弦优雅的丝竹,悠悠扬扬,流泻下沾衣不湿的杏花细雨,柳墨如烟,朦胧了一波青翠,一场盛大的花事芳菲了阡陌红尘。蝶蹁跹,情缠绵,花海沉香醉红颜。置身于桔梗花的海洋,满目深深浅浅的紫色,这紫色可是来自九天瑶池?那么的飘逸,那么的超凡脱俗。桔梗花很美,她盛开的时候如同一簇簇兰紫色的火焰,尽情的怒放着,仿佛要把人心中的情愫一起点燃。然而,这么美丽的花儿,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花语。桔梗花代表永恒的爱,同时代表无望的爱,真是非常的奇怪,既然永恒,为何无望?永恒,美丽的感觉,无望,悲伤的情绪。美丽而悲伤,多么令人凄怆惘然呀。因而,看着美丽的桔梗花,心中虽然非常喜欢,我却不敢轻言爱她俯身轻轻地抚摸她的花瓣,却始终不忍将花摘下。桔梗啊,你还有好长好美的路要走啊然而,芳菲散尽,开到荼靡。入秋以后,天气转凉,紫色的桔梗花,迅速的褪去了美丽的颜色,鲜艳的生命转瞬之间竟变得苍白憔悴但愿繁华落尽是安宁,当春风又绿江南岸时,桔梗依旧开出一地的妩媚。

弘一大师说:悲欣交集,桔梗的花开花落,不正印证了其中的亦喜亦悲么?生命又何尝不是如那桔梗花般悲欣交集呢?那么爱情呢凝眉倾听悠远的一曲古筝,优雅的旋律轻轻的敲击着纯净的灵魂,随着流线的音律,我的心在音符间逐浪,一曲曲聆听,伴着筝曲轻盈的飘飞,思绪也随之翩然起舞。是谁在前世舞动着情丝缕缕,那绵延起伏,婉转温柔,像是行云流水,虽历经千载百世,却一直与我一起静静的守候。那深深的情思如若那天地日月、青山长河,虽恒静无言,却世世绵延。就像在我的心中,你一直都在远古吹来的风儿,轻轻的荡过我的心湖,留下层层的涟漪,前世的等待,今世的缠绵,都在心湖里汇成美丽的文字,翻开心底那本沉重的线装书,你的影子潇洒激越,我的影子温柔委婉,我们相携着在千古诗章的平平仄仄间炫舞翩迁。我们深深的相知,深深的相惜,用真情拨动着心弦,悠悠的琴音流动着只有你和我才懂得心曲。那些温柔的记忆,如春之暖阳,醉了流水小桥,如黛青远山,醉了几重浓绿水云间,一笔闲闲的轻抹,便泼洒成水墨千年。千年等一回,缠绵逾千年

这一世,我走遍千山万水,不期盼与你的长久厮守,只想静静的将你守侯;这一世,我宁愿苦守一生的寂寞,不指望与你缠缠绵绵,只为前生那个三生石上镌刻的因果;这一世,我已然忘却了所有,记忆里唯剩下你微笑的痕迹;这一世,我苦苦的寻,久久的等,不为痴恋的红尘,只为轮回的芸芸众生有你,我心中永不磨灭的那个身影。等你,在弱柳含烟的日子,泛绿的河岸风舞流苏,碧波浓翠挽起心花一朵。深情的目光遥望有你的方向。多想就这样把浓稠的思念化作永恒的春光,尘封在我的记忆深处;等你,在夏荷凝香的夜晚,碧草苍翠的湖边蝶舞花香,婉约着我如莲的心事,期盼的双眸凝望着有你的方向,多想就这样把殷殷的牵挂装饰在遥远的天涯,镶嵌在墨色的苍穹里,静静的伴着你走进梦乡;等你,在冷雨凄风的深秋,瘦水薄凉的秋江寒雾弥漫,风烟荡不尽秋月的轻愁。细雨如烟似雾迷蒙了清澈的眼眸,眼底溢出的不知是凉润的雨还是咸涩的泪,远望那一径轻寒,已经寻不到你来时的路;等你,在白雪茫茫的寒冬,冰封苦寒的阡陌红尘,寒鸦声声悲鸣,青丝如飞泻的瀑布却掩盖不住容颜的沧桑。紧皱的眉峰愁云浓锁,滚滚的红尘里,问谁可与我共醉一回,一纸墨笺写不尽昨日淡淡的忧伤,夜未央灯火已阑珊。等你,在红尘的渡口,黯然神伤,荒芜了等候的心情。若相惜,天涯不再遥远。是否?

我该去哪里寻你,千百年前那个一裘青衫,瘦削苍凉的背影?你曾说,见与不见,我就在这里,不悲不喜。于是我就跨越过千年的的荆蔓,穿过百世的沧桑,徘徊在转山转水的轮回里,只为途中能够与你相遇。你是不是和我一样,也牢记着前世的盟约?风儿在身畔轻舞,撩起长发缕缕,那沉睡的风可是贴着你的梦而来的?还是在你午夜的梦境里,化作翩翩诗魂,前来赴一场心灵的盛会?我喜欢在万籁俱静的深夜,听着悠悠的乐曲,任那如蓝的心事如同轻盈的蝴蝶在指尖飞舞。静静地看着那美丽翩跹的蝶,只愿能将自己的点点真情化成天空里飘飞的花雨,只想和你在最美的琴音深处,共舞一曲,笑傲红尘。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常常会或深或浅的牵挂你。索性让我就这样静静的想你一回吧,冬夜,窗外狂风呼啸,苍茫一片。可思念的心却找不到可以回家的心房。此刻的你是否也在思念我?那就让我陪着你。做一次心的旅途,拥有片刻温柔的情愫,让我的梦不再孤独。茫茫人海,你走入了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因你的出现而精彩,也因你的出现而欢愉,我想给你整个世界,也想给你一世的欢乐,不管岁月如何更替,不管世事怎样沉浮,我只想为你守侯一世的风雨,守侯一世的情缘。当带着清馨墨香的风,浅浅的吹入我的心扉的时候,我的灵魂便在你的诗情画意里深深的沉醉,好想就这样一醉不醒,永远流连在梦的国度里。

已经习惯了在缤纷的页面里寻找你的足迹,也习惯了静静的等候你的到访。那些感人的交往,镌刻在心间最柔软的地方,那是我们灵魂的栖息地,那里有着我们美丽的梦我喜欢静静的想你,思念可以让自己的心有了柔柔的甜蜜。不经意间,我会静静地想你的名字,想你的身影,想你的笑声,想你的文字,想你的思想好想与你在淡淡的月光中谈诗说文,好想与你在轻轻的微风里弹琴歌唱漫天飞花,满心思念,捧起落红片片,将深深的情思记在那轻盈的精灵身上。只为你写下关于风,关于花,关于前世,关于今生,关于一切的一切的断章。残冬如烟,心事微澜。有雨飘过的时候,濛濛的细雨点缀着冬天里最优雅的景致。在梦醒时分,这雨如同缓慢而轻灵的舞者,旋转在流年里,烙下几丝岁月的印记,带着冬日淡淡的忧伤,我在流年的深处,写下我们最深的爱恋,放在时光的最深处,静待流年记下我们这份最真挚的情意。在这冷酷的世界里,在这冷漠的尘世中,能有一个人还能够让你想念,让你牵挂,这样的感觉真好。如果宿命中注定我们是一生的知己,那么就让我与你一路相随。一路歌唱。我用我稚嫩的文字自己点燃希望,无论你在天涯,还是在海角,我会深深的将你注视,定格成为一道永恒的风景。因为有你,不再奢求,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对你的那份思念不会更改,只会沉淀。思念过后。是无尽的深情。只是我习惯默默的用心倾诉。如果你是那天上的浮云,你就会看到我的思念。如漫天的雨丝;不管是暴风骤雨,还是风轻云淡,我都愿意为你守侯那份永恒的宁静,为你守侯一世淡然就这么静静地想你,静静地在心底呼唤着你。我真的很想在这冬夜的朔风中呼唤你。尽管我知道,风儿无法将我的心声传得很远。思念,穿透幽远深邃的天空,将你久久的注视。可是,你感觉得到吗?

人啊,一生中要与多少陌生客擦肩,有的从身边匆匆而过,甚至来不及看清他的容颜。可是你一踏进我生命的旅途,就触碰到我内心最柔软的那个地方,尽管我知道,你终究也只是我生命里匆匆的过客,但是在你踏疼我的心的那一瞬间里,却把深深浅浅的印痕留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永远的思念,永远的牵挂。不曾后悔相遇,不曾懊悔相识,更不会怨恨相爱,至少我曾领略过你的温柔,感受过你的关怀。听着伤感的歌曲,看着外面的黑夜,放飞着心事,远方的你现在在干嘛呢?是否和我一样在借景思人,是否和我一样在回忆着过往,不知你过的还好吗?此时我把所有的忧伤寄予了黑暗。透过幽幽的歌声,举目远望,黑夜依然是黑夜,唯有一轮明月静默无言。我轻轻的问明月,月儿啊,为了谁,你千里寄相思?又是为了谁,夜夜思念减清辉?摇曳的心,像在风中左右摇摆的树影,但坚定的情不会动摇。在多姿多彩的流年里,笔尖的言语飘过心灵的空间,我深情的目光,跟随着你的足迹,渐渐的陪你远走,我心里的情愫永恒不变,慢慢地陪你到老。用了几多情,思念就会有多重。寸心之间,能容几多柔情?我的思念用真情放飞,不知是否可以停泊在你心里?夜色下的思念如诗般流淌,思念泛涌成河,只因为你,只因有你。煮一杯香浓的咖啡,掩藏思念的苦涩。饮尽昨夜残留的那杯干红,我的心还会为谁而沉醉?光阴飞度,繁花落尽,我只是你的过客;暮色千里,流星划过,你是我生命里最亮丽的一抹璀璨。竹篱酒肆何处任我觅醉?天涯处处谁人慰我芳心?满天的星光敌不过夜的黑暗,攥紧的十指握不住一丝温暖,伸出的手臂挽不住飞逝的流年。踯躅在岁月深处,寻找心灵的渡船。月影斑驳,留下一地碎影,流萤提火,照亮远方,那是谁在遥远的彼岸行走?

站在满是繁花的树下。我忍不住再一次想你。深深的思念悠悠脉脉随风至,心中的情愫翩然飘落舞红尘。风起树叶摇曳,有落英翩然而舞,远处谁家一曲长相思悠悠扬扬,让我有瞬间的迷惑,好似天籁之音缓缓奏响,而我,却已分不清是梦是幻还是真?亦或是浩浩长风在为飘飘的落花歌一曲千年的绝唱,还是这轻盈的落花早已化身为诗魂,吟哦着美丽的誓言在风中蹁跹?思念着你啊,如水的思绪在花雨里轻轻漫溢;思念着你啊,如歌的思绪,在清风里悄悄低徊;思念着你啊,如梦的思绪,梦里梦外,咫尺天涯;思念着你啊,如诗的思绪,字里行间,泪如雨下。思念是焦尾琴上流动的音符,敲击着离人的心碎;思念是开在心灵深处的蒲公英,飞舞着漫天的离索;思念是长风漫舞翩翩落红,却舞不动满地深重的寂寞。思念是那开在冷冷清秋的黄花,日益清瘦却为你衣带渐宽终不悔;思念是那月下独酌的一帘幽梦,憔悴相顾无言泪千行;思念是那把落满灰尘的古琴,琴音虽美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思念,原来只是一座独木心桥,远远地,通往寂寞的牢问长风,谁能与我共醉,相知年年岁岁?问飞花,谁能圆我化蝶梦,一生比翼双双?长风无言,飞花不语,只见落英缤纷,慢慢铺满了岁月的荒径,而我已然不愿回首

思念成灰,成灰亦思念。一曲杨柳枝,万条吹不展,昼夜起相思。一寸相思一寸灰,寸灰难解寸相思。这灰落尘入土,成泥成尘。想念你,在每个夜晚,带着期待入眠,梦里有日思夜想的你。你没有改变,就是我想象中的英姿。变化的是时间,这样的匆匆。想念你,在每个晨曦,带着泪珠醒来,你的身影总在梦醒时分消失,只留下破碎的背影。我知道,我又一次的轮回沉沦于有你的记忆里。不会忘记我这叶流浪的孤帆停泊在你的港湾时,那种温馨,那份安宁的感觉令我今生无憾,你的深情,你的爱令被你感动的心至今还很暖很暖。相逢这首歌,相遇那段情,相知那首诗已经写进了生命的永恒。经常默默回望,涩涩的泪水在心底暗流。好想,好想再续一段千年的佳话。漫步于街头,看着车水马龙、熙熙攘攘,想念你,一切便都成了你的影子。希望我的思念可以穿越时空,经受岁月的洗礼。明知相思苦,无奈苦相思。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红尘有爱,然而你却是我今生永远无法涉及的风景。

点一盏心灯,听一夜孤笛声声,悠扬婉转直达心扉,远远传来,萦绕闻听,不绝于耳,不禁让人潸然泪下,暗自神伤。原以为历经千年的风霜会看淡世事,看淡爱,然而万丈红尘,三千弱水,终不抵你潇洒的一笑,于是生生世世想你、念你、寻你。便成了难以割舍的宿缘。彼岸已然秋水茫茫,我独守着江南一叶孤舟上早已落满尘埃的筝弦,弦未断,琴音却已成了绝响你,让我遗失了寻觅的方向。我的心如那灿烂的流星划过天空,然后带着相思的忧伤瞬间陨落在长长的生命的旅途中。梦锦年,人生几轮回?忆锦年,今夕是何夕?轻吟浅唱,那某年某月的故事,那淡淡的忧伤,仿佛就在昨天。梦里已是千年。来生,我愿化成一只蝴蝶,翩翩起舞。只为追寻花香,哪怕梦断蓝桥,哪怕路茫茫,梦也茫茫,只为芳华一瞬间。假如,你看见有一只清瘦的蝴蝶扇动着翅膀从诗经中飞出来,在蜜蜂到达之前亲吻了第一朵盛开的白玉兰,那就是我;假如,你看见一只孤单的蝴蝶,独自在绿水碧波上徘徊,那就是我;假如,你看见一只轻盈的蝴蝶飞落你的案头,久久的不舍离去,那就是我;假如,你看见一只小小的蝴蝶,在你身边萦绕,翩翩而舞,千万不要把她赶走,因为,那就是我转身瞬间,相聚何时?相聚已无期!唯有独饮满盅相思,遥寄于梦,相拥于无形。待花叶散落之时,我会依然记得你那独特的气质。爱相愁,念也相愁。爱相思,念也相思。爱到深处,意也到深处。三生三世不了情,终只是过眼云烟。这一段沉没于尘世间的爱,恰似一场美丽的烟花,芳华灿烂只在一瞬间。让情静静地走,忧伤深埋于心,在茫茫红尘中开出冷艳的花。星星点点闪烁着心语,如我安静的倾诉与告白。花落两心愁,梧桐沐清秋,静看群花瘦。沧海桑田玉生烟,是夕阳染红了这漫漫天空,渲染了我的那颗悸动的心。只见一抹尘烟飞过,千年回眸往事已随风。

翻阅前世的记忆,静坐在菩提树下数着夕阳黄昏,然而,哪里有那么多的绚丽值得为其讴歌呢?不如把每一寸每一分的夕阳都细细的绣上罗衫,让她装点我深夜的梦。梦的脚步在时光里追逐着行者的孤枕寒衾,蝴蝶用翅膀载走了瘦弱的纯真,我该用怎样的笔墨去触碰那些风尘。从枕边逃离的心事让思绪乱了分寸,结局早已先我抵达。一语成谶,短短的缘分也许不够一生的回忆,却足以老去所有光阴。缘来缘去缘如水,长歌当哭,为那些无法兑现的诺言,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终散作云烟。你的旅途,从此不见我的苍老。褪尽风华,我依然在彼岸守护着你。谁在长长的岁月里枉自嗟呀,在遥远的彼岸,你的身影,渐行渐远。唯有记忆刻骨铭心,徒留一声叹息于苍茫人海。

江南梦断月明中,小楼又东风,繁花乱影,已不愿再回首去忆那残月冷照的红尘往事。独斟一杯忘情酒,让记忆随风。风花雪月不过是一场宿醉,醒时无风也无雨,悄然一转山水间,忘却江湖,看淡红尘,阑珊依旧,我也千年。没有永不退色的青春,没有永远不老的爱情,这世上多情的女子,在爱的烈火熔炉里逃生后,大约多数是愿意选择做一只白狐的。还是那样的风情万种,还是那样的长袖善舞,冰雪聪明。但是,已深深地低下眉头,藏身于千万座山峰之后,再不涉红尘。传说,相爱的两个人,如果能够一起看到桔梗花开,到来生还会再续前缘,仍旧眷恋着前世不变的爱。然而,一个人的信仰撞了南墙,就很难再拾起那份入世经营的心了,华美的大戏已然谢幕,现在只剩下偃旗息鼓收场了,拣了金银细软,收了浓情蜜意,下场。曲终人不见,那是因为,我已隐退于千峰之后,独对一个人的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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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忠诚的温暖散文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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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月色如银,洒满了小院。金银花和白兰花的香味融在一起,弥漫在周围,令人神清气爽。我送女儿到楼上去歇息,刚出门,“哗啦”一声响。女儿一看,“啊!是野猫?”一只动物翻越我家的围墙,进入了小院。

送女儿回来,一只猫来到了我的身边 ,围着我跳跃打转。仔细一看,乖乖,是我家丢失了八个月的那只公猫,狸黑色的条纹皮毛,圆圆的脑袋,长长的尾巴!只是稍瘦了一些,还是那矫健!它往我的身上直蹿,不时咬我的裤脚,那亲热的劲儿,像多年的老朋友没见面似地。我情不自禁的说:“小宝贝,你回了!”用手抚摸着它的脑袋,没想到它窜上我的手臂,那锋利的爪尖把我的手臂划了一个小小的伤口。这个坏蛋!我不得不找酒精消炎。心里虽然有点不满,但我理解,一个与主人分别了这么久的小动物对我的这份感情!这份爱恋!哈哈!

这只猫,年龄刚两岁。抱来的时候,给它起名叫“咪咪”。在家里养的很胖,对捉老鼠这份本职工作不太敬业!大概今年正月里的一天突然消失!俗话说:猫一千,狗一万,老公鸡还认二里半呢!家里人都认为过几天会回来的!为此,我们还做了许多猜测:如因为爱情啦,或好吃中毒啦?可是等了许久,也不见它的踪影,心儿也就渐渐的凉了。更多的是认为咪咪已经被捕杀!这里有专门做这样无本生利的生意的人。它的皮毛值钱,肉更是当作高档的野味卖钱。至于它咋消失、咋回来,无法考证,回来就好!

咪咪刚来的时候,又小又弱,和我家的小狗经常睡在一起,互相亲昵,玩耍。要说这只小狗,可有资格啦!与我上初中的大孙女一般大!哈哈,你不信吧?是朋友送给我的,雌性,起名叫“乐乐”。它和咪咪突破了生物学上的“种类”界限,玩起了“忘年之恋”,你亲着我、我亲着你;你压在我身上,我反过来再压你。那调皮的样子,可亲热呢!难怪现在老鼠也和猫成了一家!真是世事难料。这回,咪咪回来时,乐乐一下子蹿过去撵它,我大声呵斥并加以抚慰,一会儿,它俩就和好如初。原来是没认得呀!

要说家里养动物吧,我原来是持反对意见的 。一来它们身上容易沾染细菌,家里有小孩;二来学校人数众多,咬了学生,了不得啊!但老伴喜欢养着小动物,花儿、草儿的。这不,去年老伴又养了一只小狗,漂亮,可爱。可是它不懂事,嘴碰了一位老师儿的腿,流了血,那就要给打疫苗呀!我们决定,把它送走,丢在一条公路边,心想有人领养!当我们下乡回来的时候,它还在老地方等着我们。当我们骑着电瓶车疾驰而去的时候,它好像看见了我们,一个劲儿在后面追啊追的。当时我们的心里确实不是滋味!它会怎么样呢?会有人领养吗?它还会想着丢掉它的主人吗?

这个乐乐呢,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性情温和、安静,一点也不张狂。倒是那个咪咪,可不能轻易碰它的。但对主人的忠诚,咪咪这回有了具体的表现。昨晚上,咪咪在我面前跟前跟后;我睡了,它就睡在我的床下。至于乐乐,没得说的!我到杭州半个月,回来的时候,一开门,它就在院子里,尽着自己的职守。多感动啊!平时我在上网,它就在旁边安静地躺着;我去散步,它走在前面;我要远行,它默默地跟着,那怅惘的眼神......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是它,使我在这个寂静的小院里不感到孤独!

当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乐乐就在我的旁边。那个咪咪,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或者它习惯了流浪的生活了吧!?但它对这个小院,这个主人,我想:它还会来的,它是永远眷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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