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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君的散文髻象征意义(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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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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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煦的阳光,照在大地,给人带来温暖,也让淋湿的心灵得到曝晒。我坐在阳光下,虽有一股寒风迎面我的脸颊,给我带来些许的寒冷,但暖和的气息一直让我的浑身都升腾起一种对生活的向往。兀自坐在场院里,树木虽已凋敝,光秃秃的枝干却一点儿也不显得萎靡不振,它伸展着手臂,挺直腰杆,意气风发。就在树的肩膀上,托起一个硕大的鸟巢,还能偶尔看见一直大鸟偶尔伫立在巢边,照看自己的幼仔。

整个高空的灌木,都是一种繁华殆尽后的彻底冷落。只是,近旁的树上,还有一群密密匝匝的小鸟集合在高的树枝上,过一会儿就又成群结队地飞走了,攀附在另一颗树上,给萧条的冬日增添一线生机。

我倚靠在椅子上,静心聆听天籁之音,仿佛能听到鸟儿们扑哧扑哧从空中拍打翅膀的声音,还能听到河水里船儿发动机的嘟嘟声,都在这安静的村落里,显得很生动有趣!

如果说春天是红,夏天是绿,秋天是黄,那么冬天,我觉得是灰色。冬天的灰,表现在树木的颜色,莽原是灰色的,树木是灰色的,一切的繁华过后,冬日里处处是一片凄凄惨惨萋萋的景象。但我喜欢这种冬日的意境,感觉它像极了我的心灵。

生活、工作中的失意,正和这冬日的情境是吻合的。我能在冬日的阳光下,感受到内心的声音,能让我冷静地看待生活和工作,正好给捆绑的心松绑,给烦躁的心一种安定!

我沐浴在冬日里,任思绪翩飞,享受这大自然给我的馈赠。我热爱这冬日里美丽的景致,它低调地含蓄地向世人展现它的风姿,不言不语,不矫揉造作,不施粉黛,却以最卑微落魄的朴实,让我欣赏

我凝眸沉思,在冬日里追忆往事、回味曾经。

缱绻在往事中,再抽身回到现在,不觉身子暖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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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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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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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恋感谢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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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这算是情人节那天没有想好开场白所做的补偿吧!

看着你的头像发呆,你没来信我也没去问候,这是我们唯一默契的地方。为了那晚给你的承诺,彷徨好久不知道如何开头。努力回到当天晚上的心境,还没触及便条件式退缩了回来,看是就在眼前却模糊的不敢相信,不相信承诺,不相信你,更不相信自己。时间让我学会的不是爱,更多的是畏惧和退缩。此刻的你可怕的像魔鬼。

我努力让眼睛湿润起来,那里有更多的线索,那里有我们两个人的身影。记得那时的我们没有任何秘密,懂得分享不去猜疑。情感上有了细微的变化,便开始在键盘上敲敲停停,开始向阳光的方向走去。

初恋,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原谅我珊珊来迟的祝福,原谅我那晚贸贸然的坦然,原谅我放不下你,原谅我还爱着你。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第一眼看到你居然会对你有莫名的好感。对视的那1秒钟了,心跳加速乱了方寸转开了视线,从那以后我生活多了个影子,多了个梦,多了个你。那些日子做过好多傻事只为了博取你注意,只为你看我一眼。尽管每次都扑空,但从未气馁。那时候他们都逗着你,而我一直在较真。

初恋,我喜欢你,打一开始就喜欢你。我说过你是我的雅典娜,你是我的女神。你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我的情绪因你喜怒哀乐,平凡中透露不平凡。平凡的人,平凡的经历,平凡的爱,只因有你,一切都变的不平凡且弥足珍贵。认识你来,我生活过得未有过的充实,能傻傻对着你的头像发笑,能睡觉想到你,梦里见到你,醒来还是你,好奇怪的你居然占据了我的所有的时候感受到的是满满的幸福和爱!

爱过、吵过、分开过,走了好多弯路。这一年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没变,头像也还是因你而点亮,在一起期盼你的问候,分开都希望得到你的一丁点消息,现在依然如此。多少时候会想你而打湿了双眼,多少时候关心换回来的是责骂,多少时候想过去忘记,去淡忘。每次当我把你雪藏在心里的时候,总不那么难过的时候,一旦有你一丁点消息的时候,我所做的努力都变成徒劳,每次成功和失败的交替中,我体会到了爱是无法埋藏的,只会欲盖弥彰。所以,初恋,我现在开始直视那一份卑微的爱。

初恋,谢谢你!你让我忘了这是第几次这么天真可爱了!

初恋,谢谢你!我又要再走过一次以往走过的路!

初恋,谢谢你!我又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

初恋,感谢有你

初恋

初恋似雨露,晶莹,纯净,拥有最纯真的爱;初恋似幽兰,幽香,淡雅,拥有最甜美的爱;初恋似琴曲,悠扬,婉约,拥有最唯美的爱。

为什么我们喜欢听伤感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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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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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千万万,却没有一样比年轻更为美丽;世界上珍贵的东西数不胜数,却没有一样比青春更为宝贵。我们身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是多么值得骄傲多么让人羡慕啊!而我们若只是挥霍光阴,只是享受,不去奋斗拼搏,那我们真的算拥有青春吗?像我们这样一个处于青春最美丽的年轻一代,我们有着自己的梦想和激情,我们渴望拥有美丽而健康的未来,因此我们在“马不停蹄”的奔跑着。人的一生当中青春是珍贵的,赋予我们的是一段年轻的时光,这段时光是人生最美的最奢侈的时光,我们可以放下一切尽情地追求梦想,我们应该为这样一个最需要奋斗的时光里挥洒出自己的汗水,让奋斗成为我们青春的旋律。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这可以说明,奋斗是极其重要的,只有不断奋斗,幸福才会扣响我们每个家庭的门扉。新时代的我们,要做时代的弄潮儿,新时代的青年,要以丹心为志、要以奋斗为基!

奋斗从古至今都是我们统一的行动,我们鼓舞着自己奋斗,同时,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因为我们知道,只有不断奋斗,才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能取得辉煌灿烂的成就。《三国演义》中刘备即使出生卑微,但他依然胸有大志,并为实现自己的大志不断的奋斗,虽在白帝城含泪托孤,但他的名声却早已传遍千家万户,纵使未能兴复汉室,可他一生以德养民,使百姓全都十分信服他,也算是名垂青史了,倘若刘备不为自己的目标所奋斗,那么他只能一生做一个碌碌无为的织席卖鞋的平民老百姓了。以此观之,奋斗虽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但如果不去奋斗,那么自己的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光是奋斗但没有一个固定的奋斗目标也不行,像现在的一些青少年那样,今天想着这个,奋斗了几天又想着自己要变成那样,就又向着另一个目标奋斗,就这样一直半途而废三心二意,最后一事无成。关羽自桃园结义后,便一直跟随刘备,忠心耿耿,虽然曾被曹操俘虏被迫受降,但他始终忘不了当年在桃园的誓言,曹操对他的恩情如山,可他一打听到刘备的去处,便马不停蹄地去见刘备,即使一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过五关斩六将,突破重重阻挡,终再次找到刘备,并尽心尽力地为兴复汉室征战四方,直到被吕蒙设计擒住,他仍宁死不降,最终被东吴所杀。关羽的一生是光辉灿烂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不断地奋斗,更是因为他有一个明确的、一个专一的目标,那就是帮助刘备兴复汉室。目标,是必须要有的,但目标不能更换的过于频繁,先有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专一的目标,再为之不断地奋斗,终有一天,目标就会实现。

当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生活在这个新时代,我们是幸运的,同时也是责任重大的,因为,中国梦需要我们去实现,中国力量需要我们去添砖加瓦。

“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奋斗是青春永恒的底色,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我们要同携手,共奋斗,让我们的青春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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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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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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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你走过了春夏秋冬散文

全文共 2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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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想,人的一生就如四季。十八岁以前犹如人生的春天,是个播种生长的季节;十八岁到二十五岁就像人生的夏季,是个开花结果的季节;二十五岁到四十岁便是人生成熟收获的秋季,是个收获的季节。四十以后,进入人生的冬季,喧嚣的心灵逐渐宁静,繁杂至简,智慧如霜,萧杀出一片苍凉的美丽,是生命有了厚积薄发的纯粹和尖锐,一个人虽不能完全达到“内方外圆,直而不刚,正而不僵,忠而不愚,智而不奸,仁而不迷,宽而有度,容而不滥,严而不苛,情而不色,傲上而不凌下,幽默而不油滑,尖锐而不刻薄,厚道而不软弱,明察而不琐屑,豁达而不粗疏,顽皮而知止,顽强而知禁,平凡而不俗,可爱而不庸”的至高境界,必能有其一二的风采,一生也就足矣。

人生简单为妙,有一得即是幸福。因为,人生没有轮回,若有轮回,那样我们的祖先就会是我们的子孙,人类所有的文化和伦理都将被颠覆。所谓轮回,只是人们精神的自我救赎,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心灵上纠正的一种美好愿望。人生注定只有一次,如同一块地里生长的麦子,虽然还叫麦子,但它们年年不同,已不是同一棵麦子了。就像后人只继承先人的姓氏,却各有各的名字一样,只是麦子人没有心情给它们逐一其名而已。除非是一块试验田,那些幸运的麦子,每一株麦子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号。

自然界里,春季的雨水少了人们还可以播种反季节作物,利用秋季作物,弥补春天的损失。而人的一生里,不管那个季节出了差错,就只能沙化成一片绝望的沙漠。寿命拼不过时间,人生可没有反季的人生,让一个人去折腾,然后让他去弥补遗憾。世上没有人拥有什么资本付得起时间的代价。活着,必须认真。

常言道天下没有卖后悔药的,人生也没有重播的机会。没有来世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有重新翻盘机会。一个人的伟大是在于敬畏生命,从而珍惜每一寸光阴,变得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向着心中的理想走去,让短暂的一生散发出美丽的色彩和醉人的芳香。到终了,没有遗憾而已。生活本身的含义告诉人们:生就是要身体经历风霜雨雪,走过黑暗和光明,忍受病痛,体验幸福,然后到达生的终点,让身体感触世界的冷热;而活,则是心灵的感悟,反省,觉悟,自我完善,懂得珍惜,然后让精神走得比身体更远,让精神完善身体的缺陷。从而,让人真真成为大地上的高级动物和最有灵性的生命,值得尊重。走出家门,漫无目标,拥抱秋风,闻着秋风的呼吸,暖暖的,闷闷的,似我的心情。

独自漫步喧闹大街,被热闹繁华的街市风景吸引。忽然发现,我似乎与外界相隔太远。成天的三点一线的生活,工作。令我忘记了街,忘记了外面的世界。若干天后,才发现,原来的街已旧貌换新颜。附近的高楼拔地而起,竟然没发现!是我两耳不闻窗外世界还是忽视社会的进步发展之快?心绪茫然。暗自庆幸,还算能及时发现,还能在某些旧貌未曾改变之前,把它装入记忆之囊。在若干年后,轻轻地打开回忆之闸,回味若干年以前的点点滴滴。大街两旁,绿荫重重,树上满是霓虹灯饰闪烁。满天星灯饰之光,忽闪忽闪,好像在对这座城市的人们眨眼。祝福所有人都幸福美满!我不禁浮想联翩。如此美景,岂能错过?

缓缓的走,慢慢的看,恍如[红楼梦]中,刘姥姥初进大观园般。那样兴奋,对周围的改变神速而好奇。一对年老蹒跚身影映入眼帘。一幅看似平常,却令人感慨万千的美丽风景画呈现眼前,那是怎样一画面啊?老者八十岁左右,驻着拐杖,皓首苍颜。掩饰不住岁月的无情,满头银丝,脸上布满岁月刻下的印记,温和的笑容挂满脸上的梯田。身边紧贴一位瘦弱娇小,体态轻盈的老太太。老太太双手搀扶着他,小声的在他耳边不停的说着话。像是提醒老伴前面有无阶梯,有无小坑小洼。多美的一幅画面,令我震撼!

我在想,若干年后,在斑马线上,我将会是怎样的画面,我的身旁有无人给我牵引路线?有无人与我相依相伴?思绪飘渺神游,预想未来。可是,现实中的未来谁能预测出来呐?幻想着,举目望过去,不禁为老人的行为担心起来。绿灯,车停了。俩老人正准备过斑马线,老太太搀扶着老伴,老伴抓住老太太的手不松开,仿佛证明老太太就是他的保护伞!我紧跟其身后,怕会出现意外,老者驻着拐杖,向前走一步一蹒跚,老太太瘦弱的身体,则紧紧的护着她的老伴。走过风雨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世事尘埃,经历了若干年以前酸甜苦辣,也将度过若干年以后的晚年幸福美满的岁月!从绿灯睁眼到红灯睁眼。斑马线上只有这道亮丽的风景线!车,依然按序停下来,默默注视风景画映衬在晚霞中的旖旎场面。霓虹灯似乎更绚烂,抛开杂念冲上前,与老太太紧紧的搀扶着老人的胳膊走向前。老人的腿部行动不便,一只脚受力,可想而知,老太太是怎样用瘦弱的身体来成为老人的另一半!是需要很大的耐力。闲谈中知道,老人想到广场去看看。并说,这是他的心愿。老太太答应了,用这速度,这姿势,走了足足四十五分钟。于是这平凡而蹒跚的身影,就勾勒出了这晚霞中最美丽的风景线!目送老人家越走越远,瘦小的身体搀扶着老伴,珍爱一生一世的伴侣走向前方。在若干年以前,可能是老人挽着老太太,在这广场相恋,并誓言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吧?而若干年之前,他们相亲相爱,同甘共苦,度过了若干载春夏秋冬的洗礼,历经时代的变迁与发展,携手经营的爱情,延至晚年依然如昔眷恋。我看着老人慢慢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不禁黯然。时光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功名与利碌成功与否,也能考验一个人,对爱情观点的坚持与否,时代不同。对待爱情,对待生活的看法也不相苟同。

可现代人对爱情,如喝酒。浓时像烈酒,越喝越带劲,趁着酒兴走进婚姻殿堂。待酒醒,这爱情的味似乎也淡了,像香槟。会经营爱情的人就会慢慢的品,细细的尝。爱情,香槟会细水长流。越来越纯,越来越放不下。彼此珍惜身边的真爱,蔓延若干年以后。满怀感慨,暗自揣摩,爱情,婚姻,生活,在平淡的人生旅途中,我能否拥有像斑马线上那道,无法让我忘怀的亮丽风景线?能否拥有"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誓言?生活平淡,爱情淡淡,坚信人生短短几十载。珍爱,真爱,会蔓延在若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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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淡菊·名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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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中隐士,凌寒傲霜,性高洁。

开封,七朝古都,因是北宋的都城而闻名于世界。提起开封,就想到了北宋,提起北宋,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开封,开封就是北宋王朝的代名词。

“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人的淡泊恬静,因此,我常常执拗地想,凡是喜欢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淡泊的高雅之人,是耐得住寂寞的恬静之人,和菊有关的城市,也一定是座味淡韵雅的城市,是座在孤独寂寞中独展个性魅力的城市。然而,我始终弄不明白,开封,这座把懦弱和喧嚣揉和在一起的历史名城,把菊花定为市花,缘由何在?菊花和开封,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北宋,开封的菊花闻名遐迩,几乎家家养菊,至明清,开封养菊赏菊之风依然盛行,建国后,开封人养菊习俗犹浓,认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觉得如果仅以此就把菊花定为市花,未免过于牵强,再说,我也不认同菊花是古老开封的象征。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日起,重文轻武,就注定是个弱势王朝。赵匡胤为了维护其赵氏的统治,以防类似“陈桥驿兵变”的闹剧发生,一改历朝武官带兵的传统,改文官领兵。战时,消极防御,宋军难敌辽军的快马金兵的铁骑,和时,疏于武备,一个笑料“澶渊之盟”,让北宋的统治者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王室贵胄乐滋滋地在汴梁城内听莺歌观燕舞,达官贵人逍逍遥遥地过着“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全国上下,腐朽糜烂之风蔓延。北宋末年,金兵在北部边境虎视眈眈,国内农民起义军此起彼伏,宋王室的统治者却昏庸懦弱,不整吏治,懒理朝政,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地度日,特别是那风流倜傥的宋徽宗,在北宋政权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却工书画,会名妓,听靡靡之音,城外是金戈铁马,城内是歌舞升平。最终,北宋以靖康之耻血泪告终,宋徽宗的字画随着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两人客死他乡,化作历史的烟云,为北宋王朝蒙上了悲惨的阴影。北宋如此的惨状,应是昙花的孱弱,哪里有傲霜之菊的临危不惧、傲视一切的风骨?我叹!

然而,北宋虽弱,却繁华一时,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汴河繁忙的盛况以及东京浓郁的民俗风情,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当时的汴京,汴河蜿蜒,纤夫号子声声,大小货船云集,商品琳琅满目,城内楼宇鳞次栉比,烟雨楼台繁华浓艳,无论是酒肆茶楼、地摊卖艺,还是当铺商城,俱是人头涌涌,或经商或卖艺或歌舞或饮酒。“除却梁园总是村”,汴梁开封成为中国历史记忆中永恒的天堂印象。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北宋京都,有日本歌女异域风格的舞姿,有阿拉伯人的朝拜,有印度姑娘的丰姿卓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国仰神京,礼乐纵横,葱葱佳气锁龙城”的瑰丽景象。汴梁城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繁华,应是牡丹的雍容华贵,哪里有菊的隐和淡泊?我问!

我不喜欢北宋,却喜欢北宋王朝留下来的灿烂的文化,我不喜欢开封,却也喜欢开封的菊花。开封是闻名的菊城,菊花品种繁多,形态各异,菊展期间,满城的菊香飘飘悠悠,一簇簇菊花遍布大街小巷,它们有的轻抚骨朵、含苞待放,有的粉面呈艳、盛开吐蕊,有的似刚出浴,有的则是尽露精髓。特别是那精巧的簇菊造型组合,别具一格的图案让人有种“还向秋山觅诗句,伴僧吟对菊花风”的冲动。因此,每年的东篱把酒西窗吟诗的深秋,我便会来到开封,融入菊的世界,徜徉在花的海洋,看秋霜花尽染,嗅秋风菊带香,企图寻觅出花与城的某种吻合。

去开封赏菊,我不去龙亭,龙亭公园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虽喜庆却张扬,我觉得和菊的淡雅不相映衬;到开封赏菊,我也不去清明上河园,清园里上演的《大宋·东京梦华》,演绎着大宋的兴衰史,虽让人心潮起伏,却热闹喧嚣,和菊的恬静相比,我认为不能相得益彰。我赏菊,单走街头,独去巷尾,或去河岸湖畔的廊坊,在清新的菊香中,领略了笑菊迎客的盛情,寻觅着花与城的丝丝缕缕。

让我惭愧的是,每年赏菊,均没有发现城与菊的相似之处,却发现了古色古香的开封,糅合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元素:楼越建越多越高,四通八达的公路越扩越宽,一条条潺潺而流的小河上面拱着一座座石架桥,桥上车水马龙,桥下清水悠悠,。。。。。。一天一变样,一年一改观,典雅中带有时尚。这和菊的朴素平淡大相径庭,如果非用一种花儿来形容,我认为追日的向阳花热烈,充满朝气,比较贴切。然而,今年的盛夏,一位出租车司机,让我改变了我心中固执的看法,让我真正领悟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的真正含义。

前几日,我去开封办事,在出租车上,意外地和司机聊了起来。这位出租车司机是位健谈的中年妇女,人很热情,我对开封的理解,她极不赞同,甚至有点愤愤然,她说“北宋虽弱,但是它能在风雨飘摇中延续167年,也向前快速发展了167年,让中国的经济文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富而宝贝的财富,尤其那些灿烂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绚丽的瑰宝,经久不衰,难道说这不具备淡菊凌寒傲霜的品质?其实开封代表的不仅仅是北宋,它是整个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沧桑巨变而依然坚贞不屈的品格。”听了出租车司机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一边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一边暗赞她不凡的见识和谈吐。

透过车窗放眼望去,看着这座古色古韵古味的古城,早已洗尽了历史的铅华,像一丛清新的雏菊,耸立在中原腹地、黄河岸边,宠辱不惊地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地望天空云卷云舒,以独特的魅力向世界讲述着发生在这里的风风雨雨,诠释着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和精神,笑迎着八方来客。

其实,那一株株一丛丛平淡的秋菊,不在陶翁的南山之脚东篱之下,而在自己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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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开一家客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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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之间,古寺之侧,开一家客栈

园亭楼阁,套室回廊。装饰以原木,填园以百草。择选每一片石材,挑拣每一株花木。

庭前植海棠,早春山风拂面,落英缤纷。

篱用梅编,墙以藤引。初夏盛花,满架蔷薇一院香。

见高坡则堆土置石愈增其势,见低洼则清土挖池以汇雨水。一园之内高低起伏山地肌理即可成矣。

游步迂回,一折而豁然开朗,于平坦处丛生粉黛乱子草,花序浅紫,远观如烟,夏夜有萤虫绿光点点游离其间,平添山野之趣。于散漫处植易长之竹以屏障,凉风习习,竹叶飒飒。

至山穷水尽处通一门而至别院。以青瓦立铺成骨,卵石间拼成花。置一石缸,水面清圆,风荷正举。四周石墩之上置盆栽雀梅,榔榆,五针松,或遒劲,或飘逸,层层叠叠,一盆方寸,可见古韵遗风。

秋月夜,天高云淡,静谧安详。冬雪天,暖酒一壶可话十方三生。一方园林,即是宇宙。

山水之间,古寺之侧,开一家客栈,住着人间五味,住着八方风雨,住着浮世流光,还有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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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凝望星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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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散步,几年前是沿着小区对面的蜿蜒小径,去池塘边、村落里走走,现如今只能在晚饭后,来到街边,随意的走走停停,停停看看。华联超市是我们这里较为热闹的一个地段,每到傍晚,在超市旁的路边上,就会陆续摆出一些小摊儿,有卖玩具的,有卖时尚服装的,有卖花色各异、精致漂亮的小饰品的……

这天,吃过晚饭,照例带着孩子闲走到这里,也没有刻意想要买什么,只是四处随意的看着,突然间被一个小摊吸引过去了,一位年近50的阿姨坐在一张小板凳上,她面前的地上铺着一块棕色的布,布上整齐的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纽扣。“这年头还有卖扣子的呀!”我带着惊讶不禁驻足,蹲下来细细的观赏:按颜色分有黑的、红的、棕的、蓝的、花的……如同一副泼墨水彩画;按材质分有金属的、塑料的、有机玻璃的,布盘的、还有木质纹理的木质纽扣,连比较少见的牛角型纽扣都有……真是品种齐全、花色各异,它们仿佛在召开一个纽扣家族会议。阿姨一边守着她的纽扣摊,一边将5个同样的纽扣依次缝在一指宽的粗布条上,然后将它们整齐的摆放着,让顾客一目了然,便于带走。我忍不住内心的好奇便和她攀谈起来,“您一晚上能卖出去几副扣子呀?现在很少人买这个的。”阿姨慈祥地说道:“是啊!现在很少人做这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了,如果一件漂亮的衣服少了一粒扣子,怕是你就不会再穿它了吧?但缝补好了依然是件漂亮的衣服,需要它的人必定会来买的。

纽扣是日常之物,但花样百出、工艺精湛的纽扣还是让人惊艳的,它们不仅在生活中扮演着角色,还是小说戏曲里不可缺少的“细节描写”呢!看着这些琳琅满目的纽扣,不禁回想起电影《一代宗师》里的情节。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面对家门变故和乱世动荡,穷困潦倒的叶问为了生活,不得已将裘皮大衣当掉,却偷偷藏下一颗纽扣,实乃不得已中的不妥协,日后送予宫若梅宫二小姐,却又被退回。当时的那一句“我在最好的时候碰到你,是我的运气,可惜我没时间了。”仍记忆犹新,她冷静的眼神无法掩饰内心的无奈,那是他们对美的乌托邦向往的最后一温留恋。当男主角在精神与物质、爱情与面包之间做出痛苦的抉择时,他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不代表他放弃了他的坚持。

纽扣自古就是幸福爱情的象征。相传,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恋人的最好的礼物,因为她占据着胸口的位置。如果一个女子要你的第二颗纽扣,那说明她爱上了你,如果这个男子不知道,那么女子就会把这颗纽扣用一根红绳挂在脖子上直到出嫁的那一天,她才会无奈的摘下。当一名男子遇到这样一位女子的时候,他漂泊的心仿佛就找到了停泊的港湾。然而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人们总是在最好的时间里遇到,却忘记了珍惜。

抬头望星空一片静

今夜的梦似来还未来。今宵的酒似醉却未醉。有许多东西隐藏在内心最柔软角落。布满灰尘,似现不现。但我无论怎样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耗尽了精力,它依然血淋淋的存在那里。执着某些东西,看的比生命更重要。那是我一生也不能放弃的信仰。又慢慢的看透某些东西,犹如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因为我放弃了我自己的信仰。阵阵疼痛除了让我麻木,却也残忍的给了我清醒,于是发现人生不过就是场梦,只不过有些人做的是场美梦,而我却偏偏是场恶梦而已。话到如此,我手中键盘又该往下打些什么呢,于是,我想起了《有谁共鸣》。一首去了天国人唱的歌。哥哥,张国荣。风,也轻,夜阑静。我独行。多么轻,多么静的一种享受啊。可惜它却只是一首歌,一首好听的歌而已。

今夜的酒喝得特别的浓烈。它的浓烈呛的我喘不过气来。酒与血在我胸膛里燃烧,那般炽热。醉意朦胧,眼泪迷蒙。醉了的人是看不清东西的,也看不清自己的。而我却似乎对自己对别人看的越发的清晰,清晰的刺眼。原来,酒真的是喝不醉人的,越发是那些想喝醉的人。或许,今晚伴我的会是场美梦,有歌,有酒,还有朋友。或许今晚伴我的依然会是场噩梦,或许,今晚又会是个无眠之夜,手中的酒会陪我到天明。当启明星点明了东方时,我希望我不会是这样的颓败。那时,酒也该喝尽了。

彼年今夏

当我

当我满目疮疫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存在的温情

是谁

是谁飘摇了雨中的风铃

摇碎了

摇碎了彼年的梦萦

当我

当我蜷缩着身体给自己拥抱

是谁

是谁让流浪的纸鸢有了牵挂

牵挂着

牵挂着今夏的风景

当我

当我蹒跚地站起

向往光明

是谁

是谁把我变成一纸流帆

满载着希望

满载着

彷徨

都说

都说风是有颜色的

彼年今夏

你的耳畔

有风吗

作者若依&莫离的文集

恩彩·飘雪·天使心

每一次看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时,都会热泪盈眶。深深地打动了我,关于剧本,关于主人公,对于武赫与恩彩,始终有一种情结。

记得高一时,在小姑家玩,随后和她们一起看了韩剧《对不起,我爱你》,本来对于韩剧不是太热衷的人,对于这种肥皂剧也就一种抵触,漠视。可是事实是这部电视剧深深地打动了我,一下午没有打篮球,没有打羽毛球,我们就一起沉浸在剧情中,无法自拔……

想到着还有这样的女生,如同天使一般,处处闪着夺目的光芒。但也总是那么让人心疼。恩彩,始终为心爱的人着想,身边的人着想,就连最后一次的殉情,也是那么的让人心酸与心痛。依然让人心软。似乎她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最后好好为自己考虑,却又是那么的心痛。

小允车子被影迷霸占,她们在车子上乱涂乱画,而恩彩那么善良无畏的女孩,每隔两个月都会被打骂一顿,心里容忍着,不想武赫武力对抗。她默默付出了全部。

在小允拍戏的时候,敏珠被他百般呵护着,而恩彩学着“爱人”的应答,做出各种的表情,“不烫的,可以喝”,嘟嘟嘴,甜甜的。不烫的,没有关系。她微笑着,似乎他在朝她微笑。每当看到这样的画面,想到恩彩,特别的心酸。

特别是听说武赫生命垂危,没有多少时间,而她心中的大叔,居然那么的坚强而爱护她,恩彩一直想陪伴着他,温暖着他,最后,在一个大雪纷纷的夜晚,恩彩声嘶力竭,“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每一句都让人无法自拔,她背负了太多,太多

恩彩静静地离开了,她最后还是那么的善良,勇敢,温情而柔和。武赫一生孤单,但愿恩彩可以守护着他。她心里这么想着。而武赫的墓碑上也写着”对不起,我爱你“。

恩彩,她是那么一位好女孩。

每看一次,依然会哭。只是多了一份坚强,多了一份想好好保护她的心……

真希望遇见如她一般的女孩。

恩彩

自从高中看过之后,看一遍哭一边。

从此,记住了天下有那么一种女孩:善良,温柔,勇敢,甜美。

那种女孩,值得一辈子爱惜与守护……

终会找到心中的恩彩

作者幸运的贝壳的文集

当夜的风带来我的悲凉

其实,这种时候,我可以停下脚步,不思想,不低头,不行色匆匆,不强忍咳嗽。我可以大喊一声,吓坏自己,惊起草丛中的蝴蝶,或树林里的雀鸟。

独立街头,我,没有来处,没有去处。仿佛夜的风,虚无中来,虚无中去。

风啊,你触及不到我的心跳,却带来了我的悲凉。

如果,你带走了我的呼吸,那么,我将去往何方,才能寻到我最后的枯骨?埋葬我的将是沙?尘埃?洪水?还是时光?

转瞬之间,灯红了,酒绿了,风止了。

有人来了,哼着小曲儿。

我猛地咳嗽一声,痰还在,喉咙还痒。

西贝新的时间感悟

不管什么事情,时间似乎永远是最好的解药,唯有时间可以缓解我们内心的痛和伤;也唯有时间可以让我们淡忘很多回忆,找回真正的自己;唯有时间可以磨砺我们,让我们经历更多的风和雨;也唯有时间会让我们变的成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最不确定的就是时间,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何时会结束?会跟时间画上一个句号;时间让人感到可怕,它就像手中捧起的细沙一样,缓缓的从我们的手中溜走,一点一点,直至没有;时间让我们不断的成长,我们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我们都在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时间成了我们的主宰着,主宰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我们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那天,都在围绕时间转啊转!从不曾离开过!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无形的财富!它给予我们很多很多,它无时无刻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伴随着我们一起成长!时间是无形的,却也是有形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对不起,我赶时间!”“不好意思我现在没时间,很忙”“啊,误时间了,怎么办?”“再给我点时间行吗?我一定做到”“还没到时间呢,你着什么急啊?”……时间,时间,全是时间,时间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财富,有人跟我们借用时间,我们也在祈求别人给与我们时间,我们之间就这样,把时间当作一种交易进行着!我用我的时间换你的时间,时间,时间,时间是什么?有人说时间就是金钱,这话也对,浪费时间就是浪费我们的财富,我们的财富之一就是金钱!也有人说时间就是生命,我们的生命当然重要了,如果命都没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现在经常处于一种恐慌之中,因为我害怕我的时间,害怕它一天天的减少!我们都在生命的倒计时中!每过一天,时间就减少一天,生命就减少一天!想想都害怕!如果我每天都充分利用了我的时间,我会很开心;如果我没有,我会很难过!因为如果这一天里,我没有充分利用时间的话,我会觉得自己浪费了一天的生命,会责备自己,会惭愧!时间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生命进入倒计时,我要让自己的每天都过的充实,快乐!真的不能在虚度了,每虚度一次,我就多一份内疚!对不起!我不想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生命!我要做我该做的事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三更半夜打蟑螂

今天早晨凌晨三点,老公把我从睡梦中摇醒,因为有只蟑螂在我们的床头,他要打蟑螂!!

我忽地惊醒过来,蟑螂耶,怎么房里又出现蟑螂了呢?怎么会出现在我们的床头呢?

老公在我还来不及思考的时候,就已经一手拿着拖鞋一手慢慢地把床往后移,果然那蟑螂还在床下!

啪!啪!啪!蟑螂逃到床底下!老公示意我慢慢把床抬起来,啪!啪!啪!又是一阵乱拍,很可惜还是没打着,让它逃到衣橱和墙壁之间的小缝隙里。老公气急了,想要把厨子往外移,但厨子太重,加之又是三更半夜的,担心搬移厨子将造成噪音,把房东太太给吵醒,所以只能狠狠地作罢。最后我们把捕蟑螂的蟑螂贴放在衣橱的出口处,希望等它出来的时候自动落网吧!

一番折腾以后,老公完全处于清醒的状态,久久不能入眠,而我则仍然可以大被一盖继续我未完的梦,这就是我和老公的不同之处,他的睡眠状态不好,而我呢,在我累的时候就算天塌下来也会当被盖的继续睡觉,呵呵!

其实我和老公都很怕蟑螂,刚在一起的时候遇到蟑螂我们都会自然的往后退几步,或许基于男性天生具有保护另一半的勇气,老公总会按着内心的恐惧把蟑螂消灭,如今,打蟑螂的本事早就驾轻就熟了。

我不知道蟑螂为什么会出现在房里,我自问清洁工作都做得挺好的,是因为房里的杂物多吗?真想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让蟑螂永远消失,有谁知道的话,能否分享分享消灭蟑螂的有效方法?感激不尽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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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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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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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让我如何再继续爱你伤感散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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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让我心寒,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总是只考虑你自己,如此自私决绝。

每当我想试着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你却拿冷眼看我,用鼻孔哼出鄙夷的气息。

你总习惯抱怨,总觉得谁都对不起你,谁都欠你,但你何曾为别人想过。

你总是对陌生人懦弱,却对与你亲近的人冷漠。但是你忘记了,人都是一样的,你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你好。

你老打击别人如何肥胖,如何没品味,殊不知你也是从没品位慢慢过渡到现在的。你打击他们当做乐趣,你却不知背地里有多少人恨你。

你曾说你男朋友分手的时候给你说,她跟你在一起就像一条狗,你想不通。但你完全可以想通的。你忘了你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觉得别人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从来不会感激,从来不会回敬。

每当别人有错,你就大肆指责,而你犯错总有理由。你忘了我们都是人,付出再多没有回报也会累。我忘了说我自己。我确实不会安慰,不会说好言语。但也好过你处处出言不逊,句句挖人心底的伤。我已经累了,早就累了。

每当我想狠下心和你决裂,又想到那个该死的要命的字眼,相依为命。

同一个屋檐下,要我如何不替你着想?总想着你在外面收了委屈,你回来就应该好好待你。但你何曾珍惜过我的好?有气回家撒,摔包砸手机踢椅子,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谁受的了?有话不会好好说,有事不会好好讲?我越来越害怕有你的地方,气氛让人窒息。

总是小心翼翼迎合你的笑脾气,慢慢的就变成了人手不了你的大脾气,天大地大为何偏偏遇见你,你不知道她们的离开是对你的抛弃,而我的留下你又知道多少?我的好你又记得多少?

总是默默陪伴你度过一个个单调的日子,为你做过什么我都已不想说,你伤过的心一次次结疤,这次有点难愈了。

看你慢慢走向孤独吧,孤独我是不怕的,反正一直以来有你没你没区别。我酒后说过的话都是故意说的,但是骗你说我不记得了,你是否放在心上过?

我已经救不了你,而是多年你都过来了,相信以后的日子也不难过。不过我真的尽力了,从来没有那个朋友让我感觉如此的累,如此的心碎。

再见,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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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写意车厂沟散文

全文共 3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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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半年,仅半年的时间,我和朋友先后三次到车厂沟游走,频率超过了回故乡的次数,这种现象是不多见的,足见车厂沟的魅力于我是多么的诱惑。

车厂沟,顾名思义就是加工修理车辆的地方。据有关史料记载,秦汉时期这儿就以打造战车而得名。车厂沟位于华亭县马峡镇西南部关山东麓,和我的家乡苍沟同属关山支脉,车厂沟的历史遗迹很多,有故车厂遗址,有五台山旧址,相传在秦汉时期,五台山庙宇众多,僧众愈千人,“太白殿”、“灵官殿”、“观音殿”、“药王洞”......星罗棋布;天然的景观也为数不少,有“凤凰抱蛋穴”、“五台山风洞”等等。

其实最吸引今人的不是车厂沟的传说和典故,而是美丽的自然景观。车厂沟属陇东温带半湿润大陆气候,夏无酷暑,冬有严寒。境内山川交错,沟壑纵横。西有牛心山、皇洞沟;南有五台山;北有朝阳山,奇峰罗列,景色优美,尤其是夏、秋两季最佳。车厂沟境内林茂草丰,水系密布,用材树有青?、红桦、白桦、黑桦、椴树、松树等,灌木更是不计其数。尤其是青?木是优质木材,柔中带刚,是古代打造战车的上好木材。除此之外,种类繁多的野菜,野兽,野生药材,更是丰富了车厂沟的内涵。

对于车厂沟,我是很熟悉的。我与车厂沟结缘,先是因为车厂沟水库。车厂沟水库1974年6月动工,1976年8月建成蓄水,用工二十五万  五千余个,投资二十五万四千三百九十元。车厂沟水库主坝结构为浆砌块石重力拱坝,两岸设重力墩。坝高二十四米,长一百米,底宽十米,顶宽三米,上游坝面设混凝土防渗墙一道,底部厚度为一米,坝顶部厚度为零点六米。溢洪设施采用堰顶溢流,设有2.5x3.6米地溢流闸门六孔。在坝高十一米处设置内径三百毫米的输水管道两处,最大输水能力为每秒1.17立方米。

就在水库即将建成的那年,当时上初中二年级的我们,被抽调到水库工地劳动。我们的任务是每人每天砸半方石子,用于混凝土的浇筑。我们住在大岭村的民房里,每天要走近十华里山路,到水库工地上砸石子,完成任务早的可以玩耍,完成迟的回到驻地常常吃剩饭。我们的工具是一把猴娃形铁锤,手指经常被砸烂,鲜血就染红了石子。那样艰辛的劳动持续了半个月,等回到学校,我们一个个黑瘦如山鬼,惹得几个女老师唏嘘不已。现在每次到车厂沟去,我都要在水库那儿停留一会,看看水库,极力想找见浸着我的鲜血的石子被浇筑在何处,可是多次的寻觅,都没有结果。

1989年的夏天,我的朋友闫崇芳在车厂沟的车厂湾村学任教,为了看望他,我们就把《关山草》的第二次文学笔会定在了车厂湾村学。参加那次笔会的人大约十来个,当时我在教师进修学校上学,有王永志同学和我同行。记得崇芳采了不少的野菜,压的机子面,大家坐在他的教室里,随意交流,无拘无束,两瓶子“二回”酒,被我们几个男人很快就解决了。那时的《关山草》正在兴盛时期,文学社的成员发展到五十多人,除本县之外,还有天水、平凉、湖南、江苏等地的。我的周末,大多就是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四处奔走,约稿、筹钱、讨要纸张油墨,艰苦着也快乐着。

再后来,去车厂沟的次数减少了,那里没有了我想念的理由。偶尔的去一次,也是事情所迫,匆忙复匆忙。

今年五月初的一天,我兄玉坤电话相约,说是泼烦的不行了,要到关山里游走游走。我问去哪里?他说去车厂沟吧。他在马峡工作了九年时间,多次去过车厂沟,喜欢那儿。我说好吧,就去车厂沟。那是一个很闷热的天气。朋友的车子把我们送到车厂沟学校那,我们就徒步上山了。行到半山腰,我已经出了几身臭汗,眼前发晕,背的四瓶水被我喝完了三瓶。玉坤兄业余习武三十年,这会显现出了他体质的优越:出汗少,喝水也少。又前行了几里路,我实在热得不行了,请求歇息,补充体力。我们在一棵红桦树下席地而坐,用手撕开烧鸡,大块朵颐,酣畅之极。吃了大半个烧鸡,喝完最后一瓶水,又开始上山。及至行到山顶,真正的体会到了口干舌燥的意思。想在山顶放开嗓子吼一腔,喉咙却干得却吼不出来。玉坤兄忙着采野菜,我急着找泉水。苍天垂怜,还真找到了一眼泉水,半卷树皮做的溜槽,一股清凉的山泉孤独的流淌着。我俯下身子一气子牛饮,燥热顿消,神清气爽。那眼山泉,存进了我的记忆里,至今还很新鲜。

六月中旬左右吧,有朋友从平凉来。朋友想进关山走走,一帮子人自然又想到了车厂沟,因为道路硬化了,比去我的老家苍沟路道好行。两辆小汽车把我们送到山下,我们就开始上山。几个美女簇拥着平凉来的朋友,走走停停、指指点点、散漫而优雅,真正游山玩水的样子。我们三个性子急的走在前面,行到车厂湾,拿出牛肉,打开酒瓶,一阵狼吞虎咽,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等到后面的人上来,我们已经酒足肉饱,吆喝着继续前行,他们大呼上当,却又无可奈何。再往前行两三里路,浓荫蔽日,小鸟啁啾,置身在有声有色的画面中,不仅令人心旷神怡,神情亢奋,振臂呐喊几声。最后选准一处草坡,大家席地或坐或躺,吃牛肉喝烧酒,看白云,听林涛,物我两忘,齐呼美得很!酒至半酣,几个朋友忙着照相,用一个朋友的披肩做道具,轮番上阵,直到把照相机拍得没电了。

7月16日早上,入伏的第一天,我和另外三个朋友又坐上了去车厂沟的车,这次去的目的是上五台山。由于天热,下车走了不到两里路,就有人提议休息一会。坐在一块平坦的草地上,打开带的食品,用韭菜饼子、卤鸡蛋,牛肉、萝卜菜包子填充肚子,一八磅壶茶水也喝了个干净。继续前行,草丛里露出了鲜艳的草莓,惹得朋友的儿子兴高采烈,边摘便往嘴里丢。两个摄影的朋友一会趴下一会蹲下,忙着拍摄。我和金枭则选了一块草地,把身子放肆的躺成一个舒服而随意的姿势,看云错云过,听空山鸟语,惬意舒坦,进入了假寐状态。

等老薛和巨福照够了,我们继续前行。没行几步,又是野荷满山谷,草莓遍山洼,拖住人的腿就是迈不到前面去。行到一片树荫下,我们和一看林老人相遇,老人吃着我们带的牛肉,喝着我们的烧酒,前不搭三后不搭四地讲着车厂沟的传说。老人指点着寂寥的老屋,说是人们都搬迁到山外的新农村去了,剩下这些房子给山林作伴。我们在为山里的乡亲们欣喜的同时又感到一些怅然的失落——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才是人们最理想的居住地才对。

开始上五台山了,由于没有路,只好在山林中按照大方向摸索前行,老薛直抱怨我领他们走的是狼路。由于刚下过一阵雷雨,林子里湿润的很,空气中弥漫着百草的清香,浸润在这样的环境里,任何修饰都失去了作用,唯有用心的享受。上到二台,风光更好,红桦树如妖艳的女子,在风中卖弄着舞姿;白桦树则像一个个淑女,敛眉含笑,看着我们这些贸然闯入者;黑桦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做出一副思考的姿态。这时候,巨福的儿子走不动了,老薛和巨福也不愿前行了,我和金枭占了少数,只好放弃了登上五台山峰顶的理想,原路返回了。

下山途中,我们遇到一个放牛的人。金枭看见放牛人穿的衣服胳肢窝裂开了缝,硬是要把自己的衣服赠给放牛人。我深知此君脾性,忙劝说时间已是下午,山里寒凉,切不可把衣服送人。谁料他根本不听劝说,动作麻利的脱下衣服要放牛人穿上。放牛人也乐意接受,脱下自己的烂衣服,乐呵呵地穿上了新衣服。捐赠者在捐赠中得到了快乐,接受者在无意中遇到了好事,亦是快乐。只是我的朋友穿着一条背心回到了城里,脸上写满一种阳光般的灿烂。

车厂沟打造战车的声音早已经遁迹,数千僧众诵经的场面也是缥缈的传说。不管车厂沟在宋代是否是造战车的场所,也不必去考察那些地名的传说有几分真实。只要这里的山水能给每一位来此的游人一分惊喜,一份美好的愉悦,一分陶醉和痴迷,这就足够了。

车厂沟,一个放牧心灵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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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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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低吟,细雨纷纷,又是一个异乡的母亲节,想给你一束珍藏许久的康乃馨。

它绽放在一个明媚的季节,情系着一棵牵挂的心,年复一年,一春又一春

那是一个萌生已久的心愿,一束未曾送出的康乃馨,男儿的矫情让我矜持,风霜却已经侵染了你的双鬓。

我从你的骄傲中走来,是你彩绘了我生命的缤纷,你给了我山川,草木和整个世界,寂寞的等待,宁愿泪湿衣襟。

你关爱的眼神,拂去了雨打风吹的疲惫,漫长的守望,是一颗思念的心。

年轻的无知,让我曾忘记回家的路,繁华如梦,却猛然想起遥远的娘亲。

想听你喃喃细语,摇篮边的低吟,想依偎在你的怀抱,和你一起看月亮,数星辰。

想让你那瘦弱的手,轻抚我的心痛,想在这个节日里,为你送上这束久违的康乃馨

虽然你已不能言,我却能读懂你的眼神,虽然, 你已经不能歌,儿子知道你的欣慰,梳理你的白发,丝丝缕缕,依依情深。

这是你的节日,我深爱的母亲,虽然,远方的我无法向你诉说,但是,我知道你能读懂,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灵犀,那就是只有母子,才能心连心。

虽然,你的身躯赢弱不堪,你的话语只能在记忆中追寻,但是,你在我的心灵阡陌间,如青山绿水永恒,和百花一样同春。

你是我的母亲,我心中永远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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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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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空虚的村庄零零散散,散落在四周。只有几座已经破旧的不能再破旧的房屋,勉强撑起了腰。屋顶长了青苔,布满了可怕的蜘蛛网,没有热闹的赶集声,没有人们的喧闹声……什么,都没有。袅袅的薄烟在那落到山头的太阳前闪过,消失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寂寞的晚霞,将村庄照亮。清淡的光交织上树梢,苍老的树垂下了头。枯黄,发焦的叶子使人心碎,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只有几只乌鸦站在树梢,眺望远方,悲伤地鸣叫着,四周都回荡着齐唱的悲歌。

突如其来的一阵阵鸟鸣在天空中响起,大雁伸展着长如蒲扇的双翅,快速地在天空中掠过。几丝暖意涌上心头。暖了村,暖了树,还暖了霞。清风袭来,一抖,树枝颤动,“沙沙——沙沙——”叶上的露珠滴落,发出“叮咚”声,似钢琴的音键中传出音符。

云雾如纱,如海,如诗,如画,深深地映在心头。将山迷漫,扶出淡青,画出雄伟,凝出色彩。流水潺潺,将山托出。山映水,水绿;水映山,山动。鱼儿跳跃,“啪——啪——”甩尾巴,机灵地一转身,向太阳游去。湖旁芦苇弯腰,水泛起层层涟漪,波漾荡垂,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清可见底。雾罩草,草……白了,白得如雪,如冰。将身一斜,“沙”,一声,弹奏出无字的歌谣。枫叶,如火,似果,铺成一条红路。一脚,发出悦耳的声音,引得路边一朵朵菊花竞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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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汇总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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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许感伤

此刻的时钟已经指向了晚上10:34,心情有些许的低落。也许是因为白天一连串“倒霉事”给弄的,也许是因为刚刚一个朋友提到感情的事给弄的,自己也说不清此刻到底什么心情,有点乱乱的,有点想家,想这世界上最不可能欺骗我的两个人——我的爸爸和妈妈。

这个社会太花哨,从我即将毕业,走入社会的那天起,我就渐渐的了解,随着入世时间的加剧,越发觉得这个社会可怕,可怕到我想隐居,过着陶渊明一样的生活,但是这个社会又充满了太多的诱惑,弄的人矛盾着,存在着……

刚刚的一片文章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里面的一句“生活就是这样,最终相守到老的人,也许并不是那个曾经许下山盟海誓、承诺白头偕老、暗自发誓这辈子只爱她一个人的人”,是啊,相爱的两个人未必一定就会走到一起,会因为社会、家庭的种种牵绊,弄的最后以有缘无份草率收场,也看多了对爱情不忠贞的例子,让我更加恐惧爱情,我觉得爱情对于我来说,有点意味这是奢望,我害怕拥有,又不得不拥有,每天身边的人在不断的感叹,“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啊,挑来挑去”试问自己,我真的有么,我的貌似苛刻的要求,不也就是最简单的要求么,谁不想要一份简单的幸福,但是我到现在也未能遇到,出现的人不喜欢,喜欢的人不出现,想想即使出现了,也会由于自己孤独惯了受不了两个人的约束,所以还是会剩下自己一个人。

朋友前几天和我说明年要结婚了,发自内心的由衷的祝福她,但是同时她也明确且直观的告诉我,“你啊,难”,我说,“为什么呢?”她说,“因为他们是同学,他们的爱情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我就不一样了,我将要寻找的另一半,因为没有感情基础,所以要以现实为前提,所以就难了”,想想好似真是那么回事,但说到现实,我未像其他女生一样要求他一定要有车、有房、有存款等等,但是,是不是这个首要的房子要有啊,没有房子怎么成"家",提到家,我们都会想象到那个融洽、温馨的地方,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家,怎么会有归属感、怎么会有幸福感,怎么会有家的味道……

老爸老妈始终是最懂我的,他们说可以为了我放弃很多东西,我知道他们真能做的出来,但是我作为他们唯一的女儿,从小不懂事也就算了,此刻长大成人了,不能在那么不懂事,伸手就要这要那,现在是时候回报他们二老的时候了,所以我真的不希望在自己人生重大事情上,再让他们为我操太多的心,我知道他们此时已经很累,活到他们这个年纪本应儿孙满堂,但我却未能给予他们,心中未免有些酸楚,但此刻我能做的也只有努力的工作、给予他们更多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东西,然后同时努力的找到那份“简单的幸福”!

把心放开,学会接纳别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走进你的世界,给予你幸福与快乐……

独行灵想

我独自走在无人小道上。悠哉悠哉。头脑在急速运转着,这时间的情情爱爱,看似简单,其实并不是我们旁观者所能知晓。这世间的爱,是我们人本孤独一生的突然插入。因它让我们本孤独的一生,有了新的生机。回想着周围的爱侣,我总会想的是他们的爱有多深,真能一生一世吗?我不懂,也怕懂,因为它复杂,它所牵绊的东西太多,例如伤害。谁不怕,但都敢去尝试,可尝了一下,就深陷不已,到最后自己摆自己弄得灰头土面,其实不是爱束缚了你,是你不愿走出来。因你不愿失去这虚幻的美好。愿沉浸,而不自拔,我想这世间的爱。需要有一颗理性的心,人本就这短短一世,就应放在自己身上,感悟万种人生。体会不同世态,得到属于自己的真茶。!

黑夜的孤独,是相思人的苦---写给将来的你!

安静的氛围里透露出一股孤单的思念

寂静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黑夜的彷徨,是那份爱让心灵感受到一个人的无助,是黑夜让相思的人变的更加脆弱焦急

我载着对将来的你的爱,去追求最完美的恋爱方式!熟不知,结局让爱变的破碎不堪。

我用思念去思恋你,想让你在我脑海里浮现!熟不知,思恋是达到不了现实中的将来。于是思念的人将思念埋在了那里。

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舞台!记忆里再也勾勒不出你的身影了,我该怎么办!真的好害怕那种黑夜里的孤独。因为思恋会加重因为心会痛!

当回望逝去的昨天,回收成为过去的今天,期待即将到来的明天!蓦然的发现原来再美的风景也经不住岁月的摧残。在刻苦铭心的记忆最终还是会变成灰白的记忆。

夜真的深了,那份对未来的你的相思也随之变浓了!孤独的情感也变的更加的重了!每天盼望在夜晚能拥着你入睡,每天都在盼望着在我累了能依靠在你的肩膀上!寻找那份心灵的寄托!只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只想找到属于我的幸福!可是现实的残忍将我的梦毫无保留的破灭了!连最后喘气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只丢下了黑夜里的孤独!

究竟你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爱上了爱情

晚上一个人去超市,看见货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巧克力,我才突然想起,情人节要到了。

有那么几秒钟,我有种很想找个女朋友,然后送她费列罗的冲动。

曾经晚上下班路过浮力森林,有过想找个女朋友,然后给她买蛋糕的冲动。

爱情,多美好的字眼。

可是这样一来,我就疑惑了,在这样一场场爱情里,我究竟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我爱上了爱情?

两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人交往了,男孩向初次见面的女孩告白了,女孩偷偷爱上看刚才在聚会上遇见的那个男生。

一见钟情的故事总是显得那么浪漫而隽永,只是这样的爱情,总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男生向刚认识的女孩告白,然后交往了,然后吵架了,然后分手了,这个版本的故事不停的在上演,究竟真正受伤的,是男生,是女孩,还是爱情?

我总觉得,两个人的恋爱,应该是从认识开始的,而不是两个人的认识, 是从恋爱开始的。

如果你是女孩,你看见男生在顺境下风光无限的样子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是否能接收他在挫折面前狼狈的模样。

如果你是男生,你看见女孩在开心时活泼可爱的样子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是否能包容她偶尔小小的任性?

所谓的爱情,我也曾经历过,我曾经用三年的时间为一个已经离开的女孩写诗集,我也曾三年不去爱一个人,我甚至还在很短的时间换过很多个女朋友。

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爱情并没有那么刻骨铭心,我会爱上的人,也不止一个。

后来我才明白,有些人,终究还是错过了才值得回忆。

女孩子们,他告诉你QQ密码,银行账户密码,把你的照片当手机屏幕,每天给你发短信打电话,这些都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如果你想知道他是否真的爱你,那就看看他是否在为你们的未来努力。

嫂子说,一个男人,平时不做家务,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帮老婆端菜洗完,脱了外套卷起袖子扫地,这个时候是最美的。男人始终都应该有自己的傲气,但老婆,始终是要疼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遇上了那个对的人,我们知道了对方什么时候会生气,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而我们依然能因为对方的优点而包容TA的缺憾,那么,我们就在一起吧。

也许我还会有更好的选择,但这一刻,我已经决定让你陪我过一生了。

这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

“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会坚强”这是我的圣诞的礼物,也是圣诞诀别的话语。

说的很平淡,听着却很刺耳。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不再相信你的海誓山盟、也不再相信爱是永恒不变的。

平安夜,所有的记忆都一起拥向脑袋,像是要证明这一切的真实,叫我永远不要再去相信你所说的话。

但是我还是恢复了理智,既然你选择了离开,没有未来的结局为什么要继续,没有太多话要说,最后能做的只有说声拜拜,转身离去,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看见彼此的眼泪会有太多的不舍得。

那么多优秀的人,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那么不顾一切的喜欢并不出色的你,也许这就是缘分的注定,注定我与你之间会有一段爱情,虽说不会多么轰轰烈烈,但是我想对我们来说是很有价值吧。

那时候你听到最有价值的,就是我所说的也许当你满头白发的时候,你会突然记起曾经有一个女孩子讲了令你受益终生的一段话。

记录下的并不是痛苦,记录下的是回忆。放弃需要时间,时间冲洗过的,只剩下美好的回忆,从这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我相信有一份属于我的爱情正在等着我去发现,也许那才是我需要珍惜,需要去爱的人。

也许忘记你我做不到,但是忘记这段爱情从这一刻起我做到了,因为它并不属于我。

是的,我有点懒,不知道写点什么好。

去律所实习的这几个月,生活梦幻般地转换着。离开了原来熟悉的环境,早出晚归,绿树鸟鸣、池塘田野都不再围绕我左右,每天要面对的文字也不再阳春白雪……尤其是孩子和父亲,丢下一老一少,很有点让他们自生自灭的味道。

唉,必须下决心,请保姆了。无论多贵都得请。围绕这个话题,每天回家都得讨论,无外乎两个字的阻碍:太贵!过年后,保姆人工费飚升,请还是不请?一直犹豫不决。

老父亲被小家伙折腾得够呛。父亲除了做饭弄不来,洗衣洗碗都一个人揽了,怕我辛苦,不让我动手。还说趁自己能动的时候就多帮我一点……今天下午,孩子打电话向我告密,说阿公中午忘记关液化气,一直烧了4个多小时,烧到他放学才发现,差点出事……

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那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心就酸酸的了。下了车,跑去打盒饭、再去操场抓孩子回来。孩子在操场边上的稻田里生火。冬天被大雪压垮的树枝,堆积在田边,3个小孩烧得满脸满鼻的灰和汗。回到家,父亲忙停止他的写作,带孩子去洗。后来,吃晚饭时,父亲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扪心自问吧,当初我是怎样想的?父亲已经为我付出够多够多了,要尽孝道,要让父亲享天伦……

早上遇见楼上的一个叔叔,比父亲小两岁的,几日不见,突然地苍老,步履蹒跚。父亲是天天看见的,他是不是在别人眼里也是透彻着……苍老呢?

贵就贵吧,请,一定请。

父母的闭翳

过了今天,我就要满24岁了。很多人都说,外国女孩独立的年龄是18岁,而中国女孩的独立年龄是25岁。本来我并不引以为然,但是最近经历的事情确实证实了这点。

我现在还在读研究生,生活上根本不可能独立,而骨子里也没想过独立。一直以来,我总是从女儿的角度看待家里的所有事情,从来也没有想过父母心里真正的需要。其实,父母们一辈子所做的事情哪一件不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好呢,从小就想着为子女铺路,让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吃好、穿好,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子女未来的路可以走得顺畅一些,从来没想过有什么回报,子女好也就是他们好,子女的一切在他们的眼中都是理所当然。而我们做子女的,二十多年来也总认为是理所当然。评心而论,作为子女有几个是真正理解了父母的心的?

今年,我见证了妈妈的退休,她今年已经50岁了。我从学校回家起,一直都是她在照顾生病受伤的我。找我以前的想法,退休意味着我的父母可以安心享受他们的生活,无忧无虑。但现在却是另一番光景,作为女儿的我不仅没有能力好好敬孝,反倒拖累了我的母亲。我今年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自己能学会独立,赶紧好起来,全身心投入我的研究和生活中,让为我操心劳累的妈妈过上开开心心的退休生活。

现在的我还没有能力撑起这个家,庆幸的是,父母们都还有份稳定的工作。我知道现在到我有能力完全撑起这个家的时间绝不是一年两年,在这段时间内,做子女的只希望父母们能心宽体胖,健康生活;也希望自己能在奋斗的日子中勇往直前,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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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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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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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给心情放个假散文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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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倦了整天坐在黑板前看老师一本正经地上课,听烦了教师里同学们乱哄哄地打闹,是时候给心情放个假了,也正好享受享受这明媚的春光。

老师的英明决断成全了我们的想法。这个美丽的下午,便带着食品兴匆匆地出发了。

去我们熟悉的山是再好不过了,不过这路也太长了吧!

刚上山的时候,同学们还是挺精神的;走了一会儿,后面的就个个胸闷气短,头痛脚酸了。可前面那些小个儿同学却还生龙活虎,精神抖擞,蹦蹦跳跳,越走越精神。我们也只好擦去脸上的汗珠,使把劲,跑到了队伍中。

就这样,一路上走走停停。停下时,老师怂恿我们“鬼叫”,我们都很大声,像要把心里的不高兴、烦心事都叫出来了。声音在山坳间回荡,我们的心情真痛快。

我们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到达目的地。那里还是老样,那亭子,那苍翠的群山重重叠叠,像波涛起伏的大海,雄伟壮观。再加上山间云雾缠绕,绿树红花和我们这些机灵妙趣的精灵穿插其间,好美啊!

坐在亭子里,喝几口水,吃一些零食补充一下能量,微风徐徐。我们或叽叽喳喳、或静下来眯一会儿眼、或“鬼叫”,爽!

拍照了,连老师也无比高兴,像个小孩似的淘气又可爱。我们簇拥着她,大家都是好朋友。

在回去的路上,向下看,大片大片的油菜花金灿灿,绿油油的麦苗包围着红墙绿瓦的村舍,包围着我们五彩的校园。原来我们天天生活在画中。路上,我们还发现了千足虫、蚂蚁窝,还有许许多多新鲜的事儿。

我们个个心情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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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偶遇分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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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经对我说:人的一生会有很多偶遇,是的,偶遇是缘分,偶遇是人生的调味品。

在偶遇中,也许有过一见心跳的感觉,也许有过,含情脉脉的感觉,也许有过话到嘴边却羞于启齿的感觉,也许有过缠缠绵绵散布在街灯,小河旁,交通站旁回眸一笑的感觉。是的,遇到情趣相投的人,相见后甚至会有一种恋恋不舍,特别是一次孤单的旅行,一次短暂的外出学习,感受完全来自于他(她)的心,他(她)或许会陪你聊天,陪你散步,虽是偶然,却是一生美好的回忆。离开后,当你从平静的心里换起那个感觉时,那偶然的一瞬是多么的幸福。

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时候?无论是何种原因,与曾经有个感觉的人分手时,那种难以言述的心情会如何?带着遗憾离开时,你是否也希望背后有人能大声的叫住你,别走啊,我想你!甚至多么希望他(她)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你,说一声,我舍不得你走!此情此景,多么希望挽留住你越走越远的脚步?

我的生命里也曾经历了很多次各种各样的告别,每次告别的心情都大同小异。害怕面对那样的时刻,因为分别就意味着不在一起,一起共有的很多东西就会留在过往的时间和记忆里,不能再次欢愉。特别是孩子长大后,每一次分别,我都会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然后总在车开出很远很远以后,才让眼泪静静地地滑下来。哪怕她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我也仍能听到她们从心底呼唤我的声音。

很多时候的告别,心底里都偷偷地希望有人真心地挽留。即使明知道挽留是过眼云烟,可还是想从那份不舍里找到能安慰自己那么多牵挂的东西。人之常情尚且如此,更何况象我这样自由和任性的人呢!自由和任性的人,都有一颗狂野的心需要收服。

为什么有的人在矜持的生命里,不能试着再给我多一点的鼓励?我坏坏地摔掉电话的时候,试着多发一条短信给我;我温馨地与你僵持的时候,试着多说一次,等有机会吧;在茫茫的人海里,也许,你我心里都有过微浪的起伏,也希望着再次相遇。到时,多么希望你在人静时,轻轻的喊声我。

有些东西,试着再多争取一次,也许它就是你的了;而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呼唤,可能都不会再回来了,可是当你再多一次呼唤的时候,心灵里总会有个地方因为感动而颤抖,那一瞬间的情景与复杂的情感会定格成为永恒,留在心里,成为此生的难忘记忆。

生命里总会有那么多的不舍,所以,你我要知道:无需说爱,只要你喊我的名字,再远我都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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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立秋节气散文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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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早晨醒来,嗓子总觉得很不舒服。以为是夏日干燥,却不曾想,立秋已至。

许多事情在立秋到来之前尘埃落定,好像家里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趋向于秋日的平静,生活像一江水,缓缓的向前流动。

不急不躁,不悲不喜,大概这就是立秋该有的样子吧。

昨天下午午睡醒来,接到学姐的消息,学姐跟学长从杭州开车来绍兴了。睡意朦胧间,一个激灵,除了兴奋外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望了望身上的睡衣,不经有一些着急,赤着脚跑到书房跟爸爸吼出这个消息。

其实,学姐早该来绍兴玩了。

和学姐是在去年的冬天认识的,在静宜大学的交换生群里,看着她那个粉红色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就觉得好亲切,于是想知道这该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加了微信,本着好奇的心理,我又偷偷跑去她的朋友圈里翻她的照片,还不敢点赞,我悄悄的,就像一个窃贼。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总是特别奇妙,在家附近,即便是时常见面的邻居顶多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简单的共同点就足以让你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和学姐的第一面就在桃园机场,她推着一个行李推车,低头看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想要办理手机卡。

学姐是一个美人。所以,那天在机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所以,我也很喜欢给学姐拍照。她似乎有着天生的镜头感,大概是因为精致的五官怎么拍都好看。在台湾的时候我就一直跟她说,暑假有空来绍兴找我吧。起初觉得学姐从湖南湘潭来浙江绍兴需要好好计划一下,可能真的是某种奇妙的连结,学姐有了一个杭州的男朋友,这一次真的有机会来绍兴。

时间很巧。恰好是立秋。

可即便是立秋,仍然留有夏日炎炎的余温。

坐在马路边上的早餐,显得万分悠闲,用学姐的话来说,豆浆和油条是绝配,可那一盒小笼包不知为什么忽然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马山的小镇上,家楼下附近有一个早餐店,暑假妈妈去早早的去医院上班,爸爸因为是老师,所以跟我一起放暑假,一起睡懒觉。睡醒后爸爸总是带我去楼下的早餐店吃小笼包,早餐店的小笼包子一盒十颗小笼包子,我们总是叫两盒,爸爸一盒,我一盒,蘸着醋吃。爸爸嘴巴大,一口一个,很快就把他的那盒吃完了,往往那时候我才吃了三四个,我费力的捏着筷子往嘴里塞小笼包,然后含糊不清的说,“爸爸你帮我吃几个掉”。

那时候的早餐店也是这样,有自行车骑过的叮铃叮铃声,有淡淡的汽车尾气隐隐飘过,有油条刚刚下锅的滋啦声,有远远传来的越剧的声音,还有贴着耳朵亲切的绍兴话。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街头的早餐店吃一顿早饭了,我也记不起上一次在街头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学长说,绍兴跟杭州虽然隔的近,但一点儿也不像杭州,而与苏州相似,带着小城的味道。

城,小小的就挺好,生长在这个小城里,所有的故事,所有的记忆也就更加集中,更加清晰。

沈园来过许多次,这一次蹭着爸爸朋友的光,请了一位金牌讲解阿姨,一路听,一路游园惊梦。惊梦当然不是惊陆游和唐婉的梦,是我的梦。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绍兴市发了一张游园卡,爸妈因为是事业单位,因此也有。那会儿家里刚买了一个数码相机,爸爸就有了一个拍照的爱好,每到双休日就安排一家人在绍兴四处转转,就有一个周末来的沈园。那还是一个冬天,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袄站在“诗境”的这块石碑前拍了一张照片。沈园离家离小学都很近,小学春游也有一次来沈园,那时候应该是五年级的秋游吧,穿着校服,带着一顶小黄帽,拿着相机组织大家拍照。

看着学姐和学长站在《钗头凤》碑前的背影,忽然有一些感慨。终究,这世间有太多巧合,一片金黄的叶子恰好从我的头顶落下,在我的眼镜上短暂停留后飘落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一片叶子在立秋的下落有多少意义,至少那一刻在我眼前掠过,我觉得那是特别的。

都说,一叶知秋。可立秋全然没能散尽夏日的余温,让原本就游人如织热闹非凡的鲁迅故里更加升温了一层。乌篷船在水中仍然带着江南水乡的韵味,可立秋的太阳却显出了不同往常的骄傲。相比做完月色如画,温润如水的鲁迅故里,今日就显得有些许躁动。在参观完鲁迅祖居,三味书屋后,便跑去找地方纳凉。跟笑寒一起去买高老太的奶油小攀,如今的奶油小攀已经从五毛钱一个变成三块五一个了,可即便如此,味道仍然是那个熟悉味道,就好像是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立秋仍然是那个立秋。

立秋。炙热且躁动着,却带情感的连结。

下午送走了学长学姐,和笑寒找了一个地方聊了好久,最后把笑寒送上出租车的时候,回头恰好看到落日。

终究,秋天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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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走近槟城壁画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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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的北海边有一座著名的小城叫槟城,有人叫它乔治城。这是一座生活慢节奏的小城,这里是自由的天堂,来自全世界的游客在这里川流不息,各色人种、各种教派在这里并存,充满了多国浪漫风情。

当年下南洋时,许多华人来到槟城,孙中山先生为了革命筹集资金也曾来到过槟榔屿,至今岛上还保留有孙中山先生的纪念馆。今年八月,我有幸走进了槟榔屿,恍如回到了祖国,这里大街小巷到处写的都是汉字,到处都是熟悉的黄色面孔,让我宾至如归、倍感亲切。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墙上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壁画。这里有世界闻名的壁画街,许多外国游客都是慕名而来的。壁画点缀在岛屿的大街小巷,加入实物,鲜活生动。这些主题为“乔治市镜像计划”的壁画,每一幅都透露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当你行走街头,不经意间,或许在某个繁华的街角,或许在一条窄窄的小巷,就会有惊喜在等着你,让你如孩童般地忍不住欢呼雀跃,好像是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那些充满生活气息的壁画让你禁不住在它前多停留片刻,让你情不自禁地走入画里,用心和画里人交流着。

壁画,就是一部槟城人的生活史,它活灵活现地还原了生活的原生态。富有想象力的槟城人用图画生动地演绎着自己的历史。它附着在临街的老墙上,有些建筑有近百年的历史,墙壁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犹如月下树的光影参差斑驳,和这些壁画相映成趣、相得益彰。最有趣的是,作品画面上的人物都有生活中的原型,而其最大的魔力还在于其实物可为观者带来参与性与再创造空间,几乎所有拿着相机经过的人,都会参与到再创造的表演中来,生成有趣生动的场景。每个人都可以是壁画中的主角,重新演绎画面中的故事,再现那段有趣的场景。

槟城人热爱自己的小城,他们用壁画留住了过往的岁月。他们把壁画刻在墙上、刻在衬衫上、刻在本皮上、刻在纪念章上……这些壁画就像一粒粒蒲公英的种子,跟随着游客,传播到了世界各地。

这些壁画将原本了无生机的百年老城点缀得活色生香,有骑单车的姐妹、兄妹荡秋千、卖小吃的阿婆、骑机车的小男孩、被关在屋子里的两兄妹、夹煤球的小姑娘……华人画家陈毓康更是独出心裁,在墙壁上画的猫系列壁画,特别吸人眼球,它意在保护流浪猫。在他的妙笔下,这些可爱的小猫咪,千姿百态,大小不一,形象鲜活,呼之欲出。

这些壁画中西合璧美妙绝伦,大多数呈现的是中国元素,因为槟城百分之八十五都是华人,他们大多来自福建、广东,至今他们许多人仍有吃早茶的习惯,他们把中国的传统文化传到了马来西亚。许多壁画呈现的大约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情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骑单车的姐妹,当地人给它起名叫姐妹情。姐姐看着也就七八岁,信心满满的样子,威风地骑在二八式的旧自行车上,连车脚蹬都够不着,身后还带着个两三岁的小妹妹。小妹妹坐在姐姐身后,双手紧紧地抱着姐姐,两眼紧闭,吓得张大嘴巴,唯恐自己从车上摔下来。壁画的旁边放了一辆实物自行车,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会在这儿排队照相留念。看到这幅壁画,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学骑车的情景,当时也就七八岁的模样,脚够不着脚蹬,就从侧面把腿伸进去骑。为了学会骑车,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但摔倒了自己再爬起来继续骑,直到学会为止。初生牛犊不怕虎,自己还没有骑稳就敢带小妹妹跑着玩。骑在上面够不着脚蹬,就小屁股一扭一扭地配合脚,虽然只能蹬半圈,还是骑得不亦乐乎。

另一幅壁画是两个被关在屋里的华人小兄妹。或许是为了生计,父母天不亮就出海打渔去了,担心孩子们在家不安全,父母就把他们锁在了屋里。这时,街上传来了叫卖声:“卖包子喽,好吃不贵,五分钱一个。”饿得饥肠辘辘的兄妹俩像遇到了救星一样,从窗户的铁棍间隙伸出手来,高兴地喊着:“大叔,给我们来两个包子!”这幅壁画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场景。看着这个画面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有时为了下地干活天不亮就走了,看看正熟睡的我们不忍心叫醒,就把我们锁在屋里。当我们醒来,就会用手扒着屋门大声喊叫:“外面有人吗?给我们开开门呀!”妹妹一看门被锁了,就像世界末日到了,嚎啕大哭。前院的二奶奶听到了,就会扭动着小脚颤巍巍地跑到我们家来,大声安慰我们:“孩子们,别急,你们妈妈下地去了,把钥匙给我,我给你们打开。”然后,她轻轻地把门打开,放我俩出来,我俩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是一幅在墙角的不起眼但很妙趣的壁画。那个小男孩子因为想吃却够不着上面挂着的东西,就搬来一个大板凳双脚站在上面,但还够不着,就又踮起了脚尖,终于够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虽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但能感受到他成功的喜悦,我想,此时他的脸上一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又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孩子多,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每当外婆来,母亲就做点好吃的都要放在竹篮里,用绳子高高地挂起来,调皮的哥哥只要闻到好吃的,母亲放得再高他也会想办法够着,有一次搬个高板凳站上面,一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摔了个屁股墩,我们姐妹在旁边哈哈大笑,哥哥生气了,大声地嚷嚷着:“哼,以后有什么好吃的,再也不分给你们了!”

最有趣的是在小巷街角一幅兄妹荡秋千的壁画。旁边是一个真的秋千架,供游人坐在上面,而那两个可爱的小兄妹站在秋千架上开心地笑着。妹妹年龄小,她也想荡秋千,哥哥就懂事地领着妹妹站一个秋千架上,他们一起把秋千荡得很高,妹妹开心地笑个不停。看到这个画面,我想起我的童年,那时候娱乐项目少得可怜,每年春节过后,为了迎接正月十五,村里的队长就会领着大家,在村子正中的大街上搭一个高高的秋千架。男女老少没事了就会来到秋千架下,有荡的,有推的,有看的,有说笑的,好不热闹。如今,农村生活条件好了,荡秋千的岁月也一去不复返了。我正想得出神,爱人叫我坐到秋千架上,给我照了一张相,我孩子气地一下子跳起坐到踏板上,双后抓紧两边的链子用力晃动起来,一下找回了童年荡秋千的美妙感觉。

……

徜徉在壁画艺术长廊中,恍如时空穿越,让我流连忘返,久久不愿离去。

槟城,用壁画定格旧时光,用壁画将生活真实再现。看着槟城墙上一幅幅惟妙惟肖的壁画,那些难忘的岁月,那些童年的趣事,仿佛就在眼前,让我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快乐的童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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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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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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