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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君的散文髻象征意义【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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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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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片森林,在成长的路上拔起一株株有美好记忆的树;人生犹如一口清泉,泉水的质地取决于“泉”的“内心”;人生犹如一场玄想,心中有什么就出现什么。人生是一条条路,选一条就开始一段不同的人生,成就一个不同的人物,而我可能会选择清欢,清欢的人生。

自从我打开了《林清散文集》这本书,我仿佛在于一个高尚清欢的人谈话、交流心得,此书最为我所感触最大的,当之为《清欢》一文。清欢是一种对景、对物、对人生的一种心情,也是一种态度。此文主要讲述了作者的清欢与作者对的了解。林大师有他对世俗的鄙视体现出了清欢的向往。他非常的神,许多已忘了清欢是什么,也过不了这种日子。(尤其是年轻人)而他还能回忆往事清欢,神。清欢能摆脱世俗,离开嘈杂,体验清静时的欢乐,吃盘清淡的小菜,喝清清的白开水,坐阶打禅都很容易找到清欢,而现在他无影无踪,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取而代之的是灯红酒绿。

但我也找到了清欢,一日,我骑着自己最心爱的自行车一边快活地拨弄车铃一边吹口哨,高兴的回家,我完全忘了马路上的汽笛声,一种清欢的感觉伴我行驶在路上,此时此刻,我完全忘了自己,带着说不清的微笑,像个孩子,回到家中,我泡了壶白开水,把它当做茶一样喝——清欢的茶水。然后,我坐在沙发上,享受着当事的欢乐,是一种来自内心的而表达不出的欢乐,仿佛是清淡的欢愉,没错,正是清欢。仿佛有股“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的炊烟围绕在我身旁。

找到清欢很难,也很简单;找到清欢的人生更难也更容易找到。只有拥有清欢的人生的贤人才能理解这句话。林清玄的《清欢》是想告诉大家:做一个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甩掉世俗的帽子,体验“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生活,找到“感受清欢、享受清欢、并拥有清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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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欣赏《月乌啼》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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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无语时,为谁空折杨柳枝,为谁风露立中宵,为谁叹息月无涯,空自流连。

细看夕阳景,只道黄昏伴凄凉,独坐古琴台,惜时人叹惜时景。月落乌啼满月秋,渔火息,炊烟起,落惆怅。月稍眉头皱,燕雀归巢来,孤鸟夜啼,断肠人在流浪。

霜月寒宫,夜波流淌,月光不兴,婉转哀怨的鸣叫,中宵泪藏。夜出池塘,淡看水中月,邀月共饮,邀花共叹,此间何可凄,此间何可悲,我自向天笑,自古痴情多惆怅,此事古难全。

月半高升,月落乌啼,此间争艳事何事,此间伤情事何悲。霸王别姬,虞姬泪吻剑;孟姜女哭长城,城自塌七百里;梁山伯祝英台,蝴蝶双双飞。我以世间多痴情女,哪知如今世多变,自有痴儿郎。

百年回首,空数夜孤独,凝望星夜,何时曾望同一片天,如今空等月寂寞,数满塘月色空自叹息。月孤自有白云伴,隔月对唱夜花黄,我自尤怜。

雪过千寻,酒饮千杯,思量红尘,相思无涯。弹指间,泪千滴,缘尽最情伤,缘灭最心伤,千寻不见,牵梦门前,往事已惜,梦千疼惜。纵是千般疼惜,枉然已对,纵是痴情深似海,再回首痛惜万年。

红尘自是千般苦,亦多人尝,自是千般伤,亦无悔,待到心无牵,青山已过万年。

微风起,杨柳抚兮,断枝寄相思,风露寄泪,残月色,望月宫,相思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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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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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阴雨绵绵的日子里读郑愁予的诗总有着平缓、清幽的味儿,搁在心头却总也挥散不去。北方的三月一如这三月的北方,骄阳万里的光景却也总抵挡不住寒风来袭。天气总是这么变幻无常,伴有冷风肆掠,携了寒意倒回这3、4月的帷幕后。早上醒来,窗外急促的脚步声踏着这暗日里风一样的步调,却也总是裹了明亮光洁的身影出现在我的梦中。下了楼,和着这微微寒风竟发现天空晴朗光亮起来;这日光虽比不上晴日里的烈,却也能在这昏沉沉的空气中找到些许慰藉。早晨七点钟的太阳依旧是幽静、柔和的模样,伴有乌云一角遮挡了丝丝光亮,不一会儿已俨然全身退入云雾中。早春的寒来的却也是恰到好处,柳枝上的绿芽嫩的让人牙疼,却愈加让这春体现的更加深刻。

春雷声处听空明,小家池塘碧玉青。晴好亮洁的早晨,无端地带来雷声阵阵,惊异之余也自然多了几分欣喜。春日里的雷声呈现给人着那么一种娇羞、朝气的味道,却也忍不住聆听上些许时日。水国春雷早,阗阗若众车。司空曙眼下的春雷远在江南,到底是受不了北方的气候。北国的春雷难免脚步有些迟暮,无形中养成了千呼万唤的癖性。说起北国很自然地让人联想起南国,红豆也总是一并出现在春日的风景中。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南国的春在古人的笔下总有一种黏的化不开的情结,让人也难免沾染了它的习性,显得含情脉脉、柔情似水。江南的水润使南方的才子佳人,处处浸透着水一样的情思,连春雷都显得情意绵绵。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符瓦碧参差。秦观笔下的春雷倒是像数的着丝丝线条似的,将春意的密、春意的浓一丝丝演绎出来,让人陡生爱意。纵使南国春光无限好,但若是少了北方,我是断然不会接受的。故都的秋尚且悠悠可爱,北国的春也定别具一方特色。北国的绿不像南方那样烈,却也是于无声中渗出汩汩流水来滋润心田。春在这里像画笔一样一点点、一丝丝将山野勾勒、渲染,有着鲜明强烈的层次感。这明暗交错的层次感让路人像在鉴赏一副作品一样于无形中凸显这绿的可爱之处。北方多风,这是知道。春日的绿在风的陶冶下,显现出一层层泛着红晕的醉意。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表达出的正是这种场景,仿佛事先装点好似的让人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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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醉了谁的眉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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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眼睛之上的美,那就是“弯眉舒展”。

特别是到了春花绽放之时,不知醉了谁的眉?

不用说,眉清目秀的女子,就是这“秀眉”的主人了。

此时,不管她是浅笑嫣然,还是回眸一笑,都在眉宇间的柔美里。

因此,能够拥有一双柳叶弯眉,正是最令爱美的女子所渴望的。

---题记

【一】

犹有花枝俏,这是春花探出的情怀。

衣袂飘飘时,这是春天女子的掠影。

当这两种心动的美碰撞之时,就明白什么是惊艳了。

想一想,女子神采飞扬的表情,便是喜上眉梢了。

再看,那双眉的上挑,将“眉飞色舞”就活灵活现的阐释了。

虽然双眉不会说话,却能真实地传递出主人的心声。

此时无声胜有声,道出了眉清目秀女子的别样情怀。

眉目传情,在桃红柳绿的画卷里,醉了那人的心扉。

【二】

喜上眉梢,这是在春天里,女子遇见了心动的瞬间。

或许,只是久违了的旧物华,因又一次的重生而欣喜。

或许,只是那年里的一树花开,就想起了“桃花依旧笑春风”。

或许,只是怒放一地的油菜花,因那人的风华依然。

伴随着女子的眉高眉低,拨动了一颗婉转的心,忆往当年。

春风惹眉眼,想起时眼角便会几许湿润。

在眉梢的传情中,与春天共舞出心动和惆怅。

于是,当春花烂漫之时,就会又一次撩起如初的眷恋。

【三】

低眉浅笑,成全了往事如风的悠悠思绪。

在女子的回眸和凝望中,用低眉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睹物思人,这是岁月刻印的“勿忘我”,因自己的经历而感动。

在不时的低眉中,就揭开了几度阴差阳错的相隔时空。

可叹,造物弄人。在时光的流转中,还有丝丝的悸动。

到此时,我好像明白了,能够在生命的遇见里,珍惜就好。

本来,人生就不易。相逢的喜悦更是难得,为何还要计较那些得失呢?

那句:多情应笑我。在女子的浅笑弯眉里,醉了春花的娇媚。

【四】

花开了,情动了。黛眉中自有诗词在吟诵。

李清照的那句: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正是为了人生的不忘记。

若说,在春光和春风里,给女子的眉宇间添了几许明媚。

那么,在春花和春雨中,便给女子的心头锁上几许闲愁。

面对春意浓浓,会醉了谁的眉?醉眉是什么样子呢?

我想,与自己心中依恋的女子,邀约在春花绽放之时,就会醉眉。

最好在“花间一壶酒”中,肆意出一半清醒、一半醉。

在醉眼迷离的换盏中,敢问“今夕是何年”?凝望伊的醉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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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怡然小镇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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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然小镇

三月来一直对小镇充满好奇,总想一个人去那个魂牵梦萦的小镇,静静的感受那片泥土的气息,捕捉 成长的丝缕痕迹,蔚为快哉也。恰逢十一长假闲来无事,便有此次之行。

初日下午懒散的漫步于民宅小巷走马观花,村落依势自成,顺山势绵延数里。信马由缰沿着九曲十八弯的宅间小路转圈圈,不知小路通向何方,只知延往北山脚下。最喜莫过于此,没有目的地,只有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头顶上湛蓝的天空偶有各异白云闲适飘过,呼吸着亲切的田间空气,无边的自然碧绿以及收获之秋的金黄扑入眼帘,怎一个静谧使然也。秋风送爽偶步急,数钟头便至山脚。小路两旁成片的桔子树上青桔高挂,累累硕果迎着黄昏残阳,伴着微风尽情摇摆,那是属于她的安静怡然;成片的葡萄园已将一季的积累作为奖励奉献给了劳作的人们,葡叶略显枯黄,风中沙沙作响点缀着秋的色彩,直待秋霜化作春泥周而复始,这是属于她的安静怡然;几十头牛悠闲地在山脚草甸啃食青草,偶尔嬉戏即被牧牛人咧咧吆喝唬的合群便了,几十头山羊在牧羊人的催赶下别了山头,咩咩叫嚷着蹦向归家的路,这是属于她们的安静怡然……夜幕渐深,凉意初露,小闹一整天的小镇恢复平静,加上时而停电,小镇更显漆黑,复归于本貌,多少有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韵味。站在街角吹着晚风,三三两两的星星点缀着小镇的夜晚,静谧安然而自怡。若不是偶尔疾驰而过的人造机器(轰鸣的卡车,呜呜的摩托,哒哒的拖拉机)带起的尘土和喧嚣提醒着机械业已成为小镇的一部分,偶还真觉得已时空穿越回到那个帝力何有与我哉的时代了呢,这是属于小镇的安静怡然吧。翌日清早漫步于老街,依然是九曲八弯的打转,略显遗老建构的民宅密集扎堆,横七竖八的小巷阡陌交通连接着密密的宅院,一个见惯了条条大道的北人走这种弯弯曲曲确是一种苦难,还好并无目的,姑且迈开八字信马由缰由他去了倒也安然,这算是属于我的安静怡然吧。艳阳当头,激动而忐忑的觅食。吃的是久闻未得一见的海稍鱼,孤寡的偶原以为有一种鱼学名叫海稍鱼呢,原来不过是普通的鱼,讲究在于做法和蘸水而已,真可谓水土养人,这都是小镇的安静怡然吧。

突然而来匆匆便去,见着了激动却又紧张的树,因为 慕名而来小镇,因为小镇安静怡然愈发仰慕 。偶尚不过是小镇的匆匆过客,浮于表面未曾把握其内在,只知 成长在小镇之南,未曾捕捉到 成长的点滴痕迹。偶真诚虔心而为,期冀来日复得归于小镇,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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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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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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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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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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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静听秋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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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气总是泾渭分明,立秋刚过,夜晚的风变多了丝凉爽。白天那些令人烦躁的闷热j渐渐消退,清爽之气慢慢舒展开来,让人倍感神清气爽。喜欢秋天不仅是她的清凉,也不仅在于橙黄橘绿的那份喜悦。而是因为秋雨,秋天的雨总是伴着夕阳而来,悄然无声,只觉天空一片阴暗,雨便弥漫起来。

对于秋雨,古人多和愁绪相连,丝雨如愁仿然天空飘荡的不是雨丝而是无边愁绪。每到下雨之时,若有空闲,便清茶一杯,独坐窗前,静听秋雨。

那是雨丝打在树叶上的声音,清脆而持续,沙沙之声似梵音空旷迷离,又似无数之情侣在切切私语,甜蜜而动人。忽有雨滴低落的声音,哒哒作响,使空寂之中多了几分情趣啊。此时天空,被氤氲所覆,犹如仙境。不远处的几株柳树,清新如画又朦胧可人。

就像你所渴望的那个梦一样。感觉很近,但总也接近不得。然秋雨并不似这么温柔的,雨声渐大,如万马奔腾,万鼓争鸣,雨如瓢泼,万物肃然,只听着哗哗水声从天而降,似银河倾泻,又如怒海狂涛,惊雷乍起,天空之中多了几分壮烈。一股强大的而无坚不摧的气势迎面而来,让我感动敬畏。此时之心如高德入定,千万思绪皆无,唯静心如水,默默体味这秋雨的味道。

经历闷热的夏天,心中自然多了几分急躁和火爆,总会有些莫名怨气,总感觉自己游走在心的边缘,不知方向。对一些曾经的梦想时而信心满怀,又时而感觉悲观觉得路遥不可及。

自己就是被这样的情绪反复折磨着,每每感觉心力憔悴,所行之事总觉渐行渐远,烦躁占据了心灵的每一寸空间,使我不能静下心来,知得失知荣辱。幸得秋雨所至,烦躁尽消,心如清空一般,澄静如蓝,我沉静在秋雨之中,雨丝冲刷万物,也在冲刷心田,荡却浮沉,让原心竟现,始知唯宁静之气才能感知事事之美好啊,往昔觉事事狰狞,是我的心本存丑陋啊。

静听秋雨,让那份宁静和安详之气,在心中弥漫,静听秋雨,让飘渺的雨丝融入胸膛,化成点滴生机孕育心中,希望生成,宛如雨后蓝天,静听秋雨,让我感受到一个真实的自我,不媚俗,志高远。静听秋雨,就像和久违的知己。

用心灵在沟通,增我不能之德,壮我激越之心啊。静听秋雨,让我真正感悟到,纷乱之后必定有希望生成,所以不再去畏惧不再去彷徨。静听秋雨,让我静静的享受这美好的天籁之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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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片红叶一生情抒情散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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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秋天的味道,我嗅出了初秋丝丝的凉意,没有了让人烦躁不安的知了鸣叫声,世界在这来了又去的一瞬间,演绎着悲伤与精彩的片段,微风,携带一片红叶离去,溪水,无声。

一季又一季的色彩轮回,无论色彩如何变幻,无论这篇秋赋多么诗情画意,人们已经习惯和麻木这样的美丽,尽管这丰腴的秋色,足以让心炫动不已,有谁见过,悲伤的心灵阡陌,能够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当我们打开这扇窗,突然发现,喧嚣的季节沉静了许多,结满果实的枝条,痛苦地扭曲着身体,小草把最后的那片嫩绿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风的脚步轻了许多,小溪也早早启程,迈开追逐秋声的步伐,悬挂了许久的那片红叶,在不经意间,飘落水中、、、、、、

季节的变换就是生命的轮回,该来的来了,该去的终究将去,就在来去的之间,你我如同一片飘落岁月之河的小小红叶,虽然我们无法把握,小溪会带我们流浪何方,但是,悬挂枝头的岁月,就是生命最美的绽放。

来时一棵嫩芽,去时一片红叶,无论世界是精彩还是悲伤,相伴的都是这一抹行云流水,拥有又如何?失去又如何?来去的之间,相信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和快乐,无论在田间还是巷陌,无乱在春秋还是冬夏,都是一份山水间永恒的旋律。

我和你,都曾来过,一切都没有痕迹,也无需秋天作证,打开幸福与快乐之窗,握紧你我自己的世界,去闻听哪秋声的离别,去迎接,秋天之后的秋天到来,没有永恒的季节,也没有永恒的生命,日月星辰都有圆缺,只有流动的生命欢歌,在浩瀚的天宇划过。

放下疲惫的心,把自己写进秋天里,随红叶飘落水中,那飘落的一片红叶,就是一生留下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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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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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文章,“不大谈哲理,只是谈一点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捧出来给读者看。”――赵景深还记得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是源于小学课本中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课文的开头,但却是我心中的永恒,那短短的一句话表达了你真挚的情感和万千人的忧伤。。。。。。

你在《背影》中,语言虽没有以往的华丽,却多了几分朴实和平淡。催人泪下的画面和那平凡而简短的对白,总能激荡起我心里的那一片涟漪。每当读起那篇文章便会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不擅长表达却为自己操劳了大半辈子的父亲。

从你那平易的文字中能够看见那个用心来给予儿子一切的父亲形象,感受什么叫做“父爱如山”在《正义》一文中你问道:人间的正义在哪里呢?你说:“两石白米堆在屋里,总要吃它干净,两箱衣服堆在屋里,总要轮流换穿,一大堆正义却扔在一旁,满不理会,我们真大方,真舍得!看来正义这东西也真贱,竟抵不上白米的一个尖儿,衣服的一个扣儿。”此句话充分的表达了你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试问人间的正义究竟在哪里呢?你让广大人民清楚地明白“正义”不止是挂在嘴上,而是要付出行动的。

朱自清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正如他的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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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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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我今生今世看见一次哈雷!”也许是因为阴雨挡住了日食时,我也发出过类似的感慨,这句话激发了我心中的共鸣,就好像遇见朋友时,找到共同语言的激动。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篇文章。

“男孩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星象图,颈子上挂着望远镜。”不知为何,我从这句话中看到了自已的影子。我何尝不像张晓风女士笔下的男孩一样痴痴地站在窗前,努力地辨认着哪是天狼星,哪是猎户坐??可我从没有像她那样用心思考过星空背后藏着什么。

也许我明白“蓝光的星星是年轻的星,红光的星就老了”,可我从没想到大自然是如此公平,星星与人同样有生老病死。

也许我明白“光等愈少星愈亮,以至于少成了负数”,可我从没体会到其中蕴含的“看重自我,就会心胸狭窄;看轻自我,就会放出光明”的道理。晓风感叹着,等待着的,是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慧星的回归,“整个天空竟变得介乎可信赖与不可信赖”。而我,在日日夜夜期盼着五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时,不也提心吊胆以至于不敢看天气预报吗?

哈雷不现,晓风只看到了云,她却豁达地劝自我好好看一朵云。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日全食没看到,我不是领略到了“白昼里的黑夜”的神奇吗?我不是也感受到了雨中登山的乐趣吗?我不是也结识了和我一样执着追日的人吗?

宇宙是一场神话,但神话不属于这个时代。上一次日全食的时候,不知此地的古人是否惊惶失措?是否有人站出来宣布:“这天将发生一次天狗食日”?而下一次无锡能看见日全食的时候,我早已化作了尘土,我也会像哈雷先生那样说:“日全食,等你来的时候必须要叫我哦!”

我没有看到日全食,但日全食没有失约,所以我不应抱怨。相反,我就应感谢,感谢日日东升的太阳,月月重圆的月亮,夜夜磅礴的星空。苍茫宇宙孕育出我们,不正是想教育我们要拥有包容万物的心胸吗?

此刻,当我抬头观看那耀眼的群星时,我会用心去看,看透那每颗星背后隐藏着的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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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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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落日携着一抹黯淡的云霞,悄然无声地向西山走去,几座简陋的小茅屋错落在河边,无声,也无生气。一缕轻烟不知何时升了起来,在夕阳的余晖中落寞孤单地变淡、变淡。“我”顺着枯树粗糙的枝干往上看,萧瑟的秋风中,枝头上一只披着黑羽的鸟——乌鸦,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一片叶子悬在它脚下的枝上,在风中摇摇欲坠,一丝寒意爬上鼻尖。

秋,静得叫人发慌。

“咔——”一声低沉的叫声愈来愈近,一片影子投在了地上——是雁。“我”目送它在远方消失,脑海中不断唤起它扑棱棱羽翼,捎来的一点生气。

青翠的山川,被最后一抹光映得如翡翠般,碧绿的水则泛着鲜艳的波光。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秋,并不仅仅是孤寂的,而丰富的色彩才是它的代言词。

再细看履边似穿着水晶的草(结霜了),地上不起眼却每一片都精致无比的枫叶与傲着冷风绽开笑颜的菊花。每一个都是秋的精灵,每一个都富有秋的色彩。秋霜的白,枫叶的红,菊花的黄,还有那山的青,水的绿,都丰富多彩。

秋,美得令人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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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消逝的那两只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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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的原因,我曾租住在蓬莱的水城小区。

楼房的南面有点空旷地,于是几十个小商贩便挤了进来,顺着路的两边排开,卖一些吃的东西。这些商贩们每天下午三点左右就会陆续的过来,不一会儿这院里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市场。

我住在二楼,视野不是那么开阔,于是下班后,很多时候我就会透过窗户,注视着这个小市场上的人来人往。时间长了,有两只流浪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总是在这,就像这院里的居民似的。不过我偶然发现也不是这样,上午是绝对看不到它们的身影的。心里想,难道它们和那些商贩一样,总在下午的那个时间里过来?留心了一下,呵,还真是这样,而且很准时,商贩们刚刚铺开摊子的时候,它们的身影就出现了。真纳闷它们是怎么掌握这个时间,就像戴了手表似的。

其中有一只狗长得很漂亮,很英武,只是有些消瘦。一身黄色的毛,如果是黑色的话,你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只德国黑背,至少也是一只狼狗。但它真的不是,否则就不会被遗弃,或是早有人会收养它了。

另一只是宠物狗,却是脏兮兮的,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它原来长的是白色的毛。不过它有些可怜,好像是瘸了一条后腿,之所以说好像,是因为它走起路来,却像是两条腿都瘸了似的,后半身几乎是要拖着走。估计它也是被遗弃的吧。

它俩大部分时间会蹲坐在卖熟肉的摊子前面,桌子上有一盆熟肉,它们总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也总是与桌子保持着固定的距离,我猜想,这个距离可能是商贩不会驱赶它们的最短距离吧。它们很专注,如果你感觉它们的头有些晃动,那一定是商贩在侍弄他盆里的熟肉。它们的神态,像是卖肉的商贩随时都会扔出一点碎肉,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时候,否则它们怎么会每天都并排整齐的蹲坐在那儿等待着,不过我倒是从来都没有看到它们收获过。

每过一段时间,也许是灰心了吧,它们就从肉摊那里走开,开始四处转悠,不过不长时间后又回来继续蹲坐着。

那只宠物狗虽然腿瘸了,但是爬起来并不慢,想必腿瘸了不是一年半年了,已经适应了。它不怕人,相反,总一副谄媚的样子,好像期待着过往的人会给它点什么,可惜它并不知道它那脏兮兮的样子是令人讨厌的。而黄狗和它不一样,见了人总是躲避,你快要靠近它的时候,它会塌一下腰,同时极快的闪到一边去,表现出很臣服的样子,就像是旧时代的农民遇见了乡绅一样。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它没有一点脾气,有一天我见过它在院里像一个猛士一样,不依不饶的驱逐一只和它体态差不多的流浪狗,我这才知道它认为这个市场是它的地盘,但不知道它为什么容许那只瘸了腿的宠物狗,甚至是容许它和自己一起等待那比希望还渺小的碎肉?这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了很久,也无法解释。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黄狗好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于是院子里就只剩下那只宠物狗了,依旧拖着残废的身体,爬到这,爬到那,只是明显少了点精神。感觉没过多久,这只宠物狗也不见了。终于院子里的这两只狗都不见了,但院子里的一切还是那个样子,对于它们的消逝,没有人觉得少了点什么,就像它们在这儿的时候,也没有人觉得多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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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老街那些暖暖的岁月散文

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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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后的光阴,清简而散漫。我斜倚在沙发上,放下手中的书时,窗外的阳光正好,不急不燥。这温度,恰如其分地,适合一只小猫蜷在屋檐下,懒洋洋地舔着前爪,摆弄着尾巴。温暖而慵懒的情绪,就这样蓦然划过心底。记忆,一下子就带我回到儿时住的那条老街,回到了那些,暖暖的午后时光。

儿时住的街道叫米街,路铺青石板,街道两边是一溜的瓦房,房子一层或两层,墙体斑驳老旧。听母亲说过,这些房子都是土地改革时候分下的,房龄比她的年纪还大。一条街上的房子,格局基本一样,与左邻右舍共墙,共屋檐。屋檐下砌一张矮矮的石条凳,没事的时候,邻里们就坐在这石凳或门槛上,闲话家常。我家与右边邻居的那条石凳,也是我儿时学习的桌子。整个小学阶段,我每天傍晚都会坐在那里学习,作业多时,写到天擦黑了,也不愿意搬进家里的灯下。

房子的门是木门,两扇木板一根木栓,一把直条两个牙齿的铜钥匙。窗是木窗,窗棂是几根横木,晚上睡觉前,在里面档上几块木板,就算是把窗锁上了。邻里之间的阳台也是相通的。那样的房子,比起现在住的不锈钢鸟笼,确实舒服很多。或许,因为那时的人心简单,居所也就跟着简单了吧?与现在相比,那样敞开的阳台,简单的木板,也未曾让人缺失过安全感。

与我家一座房子之隔的人家,有两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我常在她们家玩耍。一到周末,各种游戏各种玩法,不到家人叫唤是不会回家的。有时遇家人责骂“就知道玩,作业也不写。”不敢堂而皇之地出去找乐子,便一早溜上楼,美其名曰“学习”,实际是另寻路径。从阳台翻过两道小矮墙,就是另一片天地了。到午饭或者晚饭时间,再悄悄翻回来。翻墙时没少碰翻了隔壁矮墙上的花草,但是,从来没有人因此责骂我。记得有次翻墙时,刚好隔壁芳嫂到阳台收衣服,我一慌,墙上的花盆碰倒在地,花盆碎了,花土洒了一地。芳嫂只着急地翻看我的手脚,一径地问“受伤了没?”我摇摇头,还不忘央求“别告诉我妈”一溜就回了家。

每天午后时分,左边邻居的屋檐下,会准时响起“叮铃铃”的声音,清脆而响亮,这是老人家召集伙伴的信号。声音一起,奶奶们的欢乐时光就开始了。这些风雨不改,在午后响起的一曲笑声与骰子的协奏,成了我儿时记忆里,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它总是在某个时间,不经意地,突然闪现。奶奶们玩骰子,大多时候是没有庄家的,大伙围一圈,一人置上五毛或是一块。每人抓一把,一圈轮下来,所得点数最高者赢。掷骰子的器具是一个大瓷碗,六颗骰子,一抓一放间,声音清亮,心情就有喜有忧了。街口卖肉的大叔偶尔有卖不完的猪肉,他会跟老人家说说好话,以便宜点的价格卖给她们,大家凑份子把肉买下,然后赢者得肉。那时候物价低廉,一大份排骨或猪蹄也只需十来块钱。奶奶手气好的时候也赢,每次嬴肉,她总是特别高兴,觉得占了大便宜。其实,那还不是一样用自己的钱买的吗?可是,这种玩乐,就成了那些年温暖的生活享受。

夏日,午后时有雷阵雨。雨势大时,大家会把家里的桶或塑料盆搬出来,放在屋檐前接雨水。雨一小,便响起了另一曲协奏。妇人把门前水泥板刷一刷,就是干净的洗衣板了。大家说雨是无根之水,洗衣服最是干净。水干净不干净的,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雨一停,就能快乐地玩水了。大人洗衣服没空管我们,只要一招呼,几个小伙伴便在青石路上踩水玩,谁踩的水花高算谁赢。要么在屋檐下接水滴,小手掌掬起来,很有耐性地一滴滴接,接完了就往小伙伴的身上招呼。不够乐,就直接用头发接雨滴。总之,不玩到大人责骂是绝不罢休的。

中师毕业前,父亲把老房子卖了,在新开发的地方买了一套四层的楼房。搬走后几年,我曾经再回去过米街,那时才发现,街道逼仄得很,只能容一辆小轿车通过。老房子也是阴暗潮湿,瓦片和墙体长满了霉斑和青苔。街道两边的瓦房,已经有很多已经拆掉,建成了楼房。此时说起,距我搬离那条老街,已经近二十年。不知道我住过的那间老房子还在不在?再回去,还认识我的人也没有几个了吧?

时时想起那段时光,总觉得那时、那地,极是快乐,邻里之间也亲热得像一家人。今天谁家做了香喷喷的南瓜饭,明天谁家又包了饺子,半条街的孩子都能吃上。或许大人间也会偶尔有摩擦,可是,在孩子的眼里,有的只是简单和快乐。那些跑着跳着的小伙伴的身影早已走远,那条老街也已变样,那些老房子或已不在。但是,记忆里那些甜甜暖暖的快乐时光从不曾走远,也不会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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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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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出自朱自清的散文

学了《春》之后让我对春又增加了一种说不出的喜爱文章一开始就用一组排比句把春天来到大地,带来的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展现无余。而结尾,又用三句连续的比喻句分别写出了春天崭新、美丽和充满活力这三个特点,完美地结束了全文。让人有一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使人又不禁捧起书再读几遍。

《春》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比喻、拟人、排比,又用了很多的优美词语,并且用到恰处,有一种锦上添花的美感。把这两者都结合起来,那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十分吸引人的,但如果像朱自清一样,把这两者发挥到极点,那么,就不只是吸引人了,而是给人一种无限享受,不由自主地爱上这篇文章。

就像《春》,这篇文章的题材可以说是很普通,就是我们经常在写的春天,可是,他就写得比别人更胜一筹,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那两大点。《春》让我得到了享受,还使我明白了一个写作之路上的闪光点,那就是要在平时多注意积累一些优美的好词佳句,有时候也要多去外面观察观察事物,积累一些写作素材。

《春》里面有许多句子是脱口而出的语言,既如口语,读起来很顺口,朴素中透着活力。就如同陈孝全和刘泰隆所说的一样:凭借丰富的想象力,使描写对象飞腾而起,于奇思妙想中,创造了气象万千风格个别的画面,把读者引入如诗似画的境界,获得无穷的美的享受。我爱《春》,更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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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在石岭小学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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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终于,离别的那天还是无法避免的来到了。在离别之际,我给一年级的每位小朋友都写了寄语。看着与他们一起的合照,拿着他们的点名单。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非常快。转眼,所有都已经成为了回忆。那一张张照片,那一张张笑脸无不诉说着离别的伤感。我还记得第一天进入课室时的场景,每位同学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每位同学都用稚嫩的嗓音读着我写在黑板上的名字。

曾经还因为点名早起而不停的抱怨,如今想要再点一次名,却没有了那个机会。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忘记你们的名字,但是,在石岭小学度过的点点滴滴,我一定会记得。我会记得你们争先恐后回答问题的样子,记得你们叫老师好时甜甜的嗓音。

要相信,如果有缘分,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相见,也许擦肩而过而你却无法认出我,而我也因为你们容颜的改变了错过了你们,但是,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你们的身影一直在那里。没有离别就没有相逢。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希望在未来相见的日子里,可以看到你们的成长,想要成为权志龙那样帅气的明星的钟同学可以梦想成真,而想要成为一名老师的我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真正站上讲台。

那段美好的时光叫做在石岭小学的日子。离别我们不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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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鹿的玫瑰花花香满课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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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春天来了,我们来看一看小鹿玫瑰吧。”我说着板书课题,请人读题。一学生读题,“我听出了玫瑰花长出花苞了。谁再来读题?”又一学生读题,“我听出了玫瑰花的香味扑鼻。好芳香啊。大家一起带着芳香读题吧。”同学们兴致地读题,一下子就喜欢上这篇课文了。

“请你来读第一自然段。”我指着一学生说。那学生站起来读着,我们一起静静地听着。“春天来了,小鹿种下了玫瑰花。我们也仿照这一段种下别的植物,你们会种些什么呢?”“我种下月季。”“我种下茶花。”“我种下玉米。”“我种下向日葵。”“那我们来仿照课文说说吧。”我指名一学生站起来,我在一旁引导着说:“春天来了,我在院子里空地上栽了一丛月季。我常常给它松土、浇水。月季慢慢吐出嫩绿的叶子,一小片,一丛丛,十分可爱。”“不错,同学们也仿照这样说说自己种的植物吧。”这下教室里说开了,我仿佛看到一棵棵茶花,一棵棵玉米,一棵棵向日葵在春天里生长着。

“请你来读第二自然段。”我又指名读书。“这一自然段写了什么啊?”一同学站起来说:“玫瑰长出了花骨朵儿。”又一同学补充说:“数了数有三十二个花骨朵儿,他们很高兴。”“是的,你们真会读书。”我高兴地点点头说。“你们在院子里种的植物会怎么样呢?”我这一问,同学们笑笑。“说不上来吧,我们要真正种了就会知道的。你们真想种植物吗?”我娓娓地说着。“想。”教室响起大声地回答。“那好,我们现在栽种月季,杜鹃等花木正是时候,向你们的爸爸妈妈说要到这些花木的树苗才好。种玉米,向日葵的要等到三月底才可以,现在可以准备好这些种子。你们可以寻求爸妈帮助做到。”“老师,我家爷爷是种月季的,我家有月季树苗。我还知道月季是插枝长活的。”“哦,你真有学问,你就正好可以自己种月季了。”我一说完,那同学显得十分得意。“就这样说好了,大家今天放学回家就可以和爸妈说种植物的事,请你们的爸妈帮助一下。我期待你们种出美丽的植物来哦。”看着同学们的神态巴不得赶快种种自己喜爱的植物。

“我们回到课文了,请这一组同学读读第三段。”我指着一组同学说。这组同学整齐流利地读着,我们静静地听着。“玫瑰花快要开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啊?”“小鹿不小心把脚跌伤了。”一同学回答说,“哎,他只能静静地躺在床上养病。”我接着说:“所以我们要注意安全,你看小鹿的脚跌伤了,一天,一周,一个月……省略号是表示什么呢?”“还有很多时间。”“是啊,可能是过了好多个月了,小鹿的脚才好了。我们来读读这句话吧,省略号读的时候停顿时间长一点。”同学们进入情景地读着,有的同学还学着一瘸一拐的样子读着。“小鹿来到门外看到了什么呢?你来读读。”我指名读句。“看到什么了?”“一朵花也看不到了。”“真意外,我们带着意外的口气读读。”齐读,指名读体会当时意外的心情。

“怎么一朵花也看不到呢?真惋惜。谁来读读鹿弟弟的话?”我说。一同学站起来读着。“惋惜是什么意思啊?”“可惜”一同学大声说到。“是的,你们什么时候惋惜呢?来说说话。”这下同学们举手又说开了,“我家的一条可爱的狗被人射死了,我惋惜地对爸爸说:‘怎么好好的一条狗就死了呢?’”“我家养的猫很久不见了,我很惋惜。”“我心爱的玩具弄坏了,我真惋惜。”

“这时,一只黄莺飞来了,她说-------”我指名读句子。“哦,原来玫瑰花早就开过了。黄莺见过。我们再来读黄莺说话的句子。”指名读,齐读。

“一阵微风吹来,说-------”指名读句子。“微风也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读读微风说的句子吧。”齐读,指名读。

“还有谁见过小鹿的玫瑰花呢?会对小鹿说什么呢?”我问着。“一只蜜蜂飞来对小鹿说:‘小鹿,你家的玫瑰花花粉真多啊,我采到了许多花粉酿了好多的蜜呢。下次我带些蜜给你尝尝。’”一同学说着。“一只蝴蝶飞来对小鹿说:‘小鹿,你家的玫瑰开得可香了,我高兴地在花丛中跳舞呢。’”又一同学说着。“你们自由说说吧。”这时教室里热闹地说开了,犹如小鹿的玫瑰花就盛开在我们的教室里。

“这么多伙伴看到了小鹿的玫瑰花,小鹿心情怎样啊?”“高兴的。”“来读读这一段吧。”指名读。“小鹿知道了栽的玫瑰花是红色的,散发着香味。鹿弟弟也高兴地笑了说,谁来读?”一同学站起来读着。“我有点纳闷,小鹿没有看到自己栽的玫瑰花开,怎么说没有白栽呢?”我装出一脸的疑惑问。这时小嘴巴叽叽喳喳说开了,“没有白栽,黄莺看到了。”“微风闻到了。”“小燕子看到了。”“蜜蜂蝴蝶看到了。”我看他们说得热闹,也说着:“是啊,没有白栽,这么多伙伴看到了。原来自己栽的花是给别人看的。是吗?”同学们笑着点点头。我忙把“自己栽的花是给别人看的”这几个字板书在黑板上,叫同学们读着。深层的意思我没有细讲,把这一思想留在他们脑海里就好了,或许等他们以后会更能理解的。

“课文学完了,我们再来齐读这篇课文。回家和父母交流课文中的故事以及和父母一起种种喜爱的植物。”同学们齐读着课文,我闻到了一股玫瑰花的花香在教室里,在他们手捧的书本里,在他们的小嘴里,在他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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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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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回顾了那本汇集了无数悲伤感情的作品——巴金的《》。

可以说,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是包涵了作者的真情实感的。

静静地读着“序”,我突然间感到一股暖流腾了上来,仿佛此时此刻,那位伟大的作家——巴金,正一脸慈祥地坐在我面前,与我对话。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主角,也没有一个人有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传奇故事。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更黑暗些、再黑暗些。那个所谓的“家”早已变成了口中的代名词“苦海”。

又看了看这本书的背景——那是一个充满了陈观念的社会。我不禁感到十分同情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被旧观念束缚着,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我也羡慕那些虽被束缚住却仍不放弃的人,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能坚持下去呢?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刻画那些丑恶现象,来讽刺黑暗的旧社会,同时也深刻、细致地描绘了“觉慧”、“淑英”等“进步青年”。

我认为,巴金这么用心地刻画这些人物,不仅是为了讽刺旧社会,还体现出他作为一个“爱国者”,迫切的想让祖国强大,旧社会拉开新的一幕,脱离沉旧、败的老规矩。

那么,我将用巴金写过的一句话结尾:春天,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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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拜将台”与破格用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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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历史上,提起慧眼识英才,人们不能不想起萧何;提起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人们也不能不想起刘邦。如果不是他们发现和重用韩信等难得的人才,那么,秦末的历史就会改写,很难说有没有460多年汉王朝(其中包括蜀汉)的江山和大统一的历史。

去年的早春二月,笔者在从陕西宝鸡经162国道前往汉中的途中,分别考查了当年“萧何月下追韩信”和“刘邦举贤拜将台” 的遗址和故事。

韩信年轻时常在他人家里寄食,被人瞧不起,甚至受过胯下之辱。秦末农民起义,韩信抱着远大志向,先后追随项梁、项羽,提出过许多合理化建议,但得不到他们的采纳和重用。秦朝灭亡后,项羽依仗着自己手中军事实力的强大,背信弃义,把刘邦撵到汉中去做山大王(汉中与陕西关中之间有秦岭作为天险,这样一来,就可以把刘邦和他的军队困死在汉中)。这时候,郁郁不得志的韩信逃离项羽,带着“治国、平天下”的妙计,到汉中来追随刘邦,希望能得到刘邦的重用,并帮助他夺回天下。

谁知道,韩信在刘邦这儿也不好混,有一次,他和几个不得志的军士喝醉了酒、犯了法,差点被杀头。多亏夏侯婴看他仪表不俗,出口振振有词,才免去他一死,还上奏刘邦,将他提升为都尉。使韩信有机会接触到刘邦的重臣萧何,引起他的关注,萧何有心向刘邦推荐韩信,但要把韩信从都尉推荐到领军肯定需要一段时间。当时,很多将士看到刘邦这里没有多大希望,就逃离汉中,到别处去发展。有感于此,暂时没有机会干大事的韩信干脆也来个一走了之。

萧何得知后,大吃一惊,放下手中的繁忙公务,亲自去追赶韩信,甚至来不及向刘邦打个招呼。萧何不辞辛苦,一路问,一路追,一直到天黑还没追上韩信。正想休息一下,他忽然远远望见有个人牵着马在寒溪河边来回溜达。萧何快马加鞭,大声喊着:“韩将军!韩将军!”他跑到寒溪河边,下了马,气呼呼地说:“韩将军,咱们总算一见如故,够得上是朋友。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这么走了?”韩信仍不吭气。萧何又说了一大篇劝他回去的话。这时候,夏侯婴也赶到了,两个人苦苦相求,韩信只好跟着他们返回汉中。

从宝鸡驱车往秦岭行六个小时,我们先到达当年萧何追上韩信的留坝县,并在张良?附近向当地老者了解到一些遗址和史料。在山环水转、林茂竹秀的韩溪河岸上立有一块石碑,上刻“寒溪夜涨”四个大字。寒溪是汉江流域褒河的支流,易涨易落,属于山溪性河流,平时水浅,骑马可以过去。可事有凑巧,萧何追韩信的白天,上游山谷下了一场暴雨,夜里寒溪洪水暴涨,凑巧韩信刚刚赶到这里,过不了河,这才被萧何追上了。

萧何追回韩信之后,回见刘邦,刘邦又喜又怒道:“我待你不簿,作为我的左右手,你为什么也想逃跑?”萧何说:“我不敢逃跑,我是去追逃跑的人了。”刘邦问他:“你追的是谁?”萧何回答说:“是韩信”。刘邦听了后很不以为然地说:“逃走的将军有十多个了,也没听说你去追过谁,怎么偏要去追韩信?这明明是在骗我!”

萧何说:“那些将军都容易得到,可韩信却是当最杰出的人才,跑了就再也没有第二个了。大王如果只想当个汉中王,没有韩信也就算了;如果要准备打天下,那就非用韩信不可。”刘邦说:“我当然想打出去。”

萧何很直爽地说:“大王若要拜韩信为大将军,先得造起一座拜将台,选个好日子,大王还得亲自戒斋,然后隆重地举行拜将仪式。这样,才能让全体将士都能听从大将军的指挥,就像听从大王的指挥一样。”刘邦说:“好,我都听你的。请你去办吧。”

我们出汉中新南门,沿梧桐林荫大道西行,可以看到一处苍松翠柏、亭台入目的景观,这就是当年汉王刘邦拜韩信为大将军的地方。谁也没有想到,正是这个拜将台,把雄才大略的韩信推上了2200多年前的政治军事大舞台,此后,他先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今宝鸡市)”之计,逐鹿中原;后以“十面埋伏,四面楚歌”之策,协助刘邦在垓下打败了不可一世的西楚霸王项羽。拜将台,实际上成了460多年汉王朝的奠基台。

步入拜将台,在柏松映衬下的南台前,矗立着两块高大的石碑,其中右侧为著名书法家舒同先生题写的“拜将台”三个大字。沿石阶而上,便是四方形高耸的南台,台场中央为韩信大将军的石塑,左手握剑,右手托印,再现了当年“登台威望一军惊”、“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大将风姿。

拜将台,既是刘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大胆任人唯能、任人唯贤的标志,也是萧何富有“伯乐”精神,善于识别人才、推荐人才的活证。正是他们这样的胸襟和气度,才得以成就了460多年汉王朝的辉煌伟业。

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对于西汉、东汉王朝兴衰的原因做出了高度的概括,他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又在《治国十六策》说到:“治国之道,务在举贤”。

商场如同战场,尤其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把‘企’字上的‘人’字拿掉,便成为‘止’字,意味着“关门”。无论古今中外,企业管理的实质都是“以人为本,用人理事”,要做好这一点不容易,要做到“不拘一格地用人理事”,那就更难了!历史的经验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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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走进沉默的天堂散文

全文共 1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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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列长长的火车载着一群骚动的灵魂离开这个辉煌而喧嚣的城市缓缓进入那个深沉而静穆的世界时,我感觉窒息般的紧张。尽管这种视觉上的震撼并非第一次,但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不时撩拨着我的心灵,思想的光芒划开夜幕穿越时空,像一个橙色的幽灵在天地间往来游弋。不知经历了多少个世纪沧桑,依然是皓月当空,银河灿烂。月光挥洒的西域,一个沙丘接着一个沙丘,一片戈壁连着一片戈壁,偶然的山峦怪石犹如史前的巨兽影影绰绰主宰着漠北空旷的夜晚。冥冥之中,每一个生命都象萤火虫一样在这个诡秘而滑稽的世界里蠕动挣扎。

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境,短短九天九夜演绎了九千九百万年的故事。当喜马拉雅还没有高高隆起的时候,这里曾是多么繁华的海底世界啊!星移斗转,山河相伴,历史不断改变着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玄机。不知经历了多少个生死轮回,那时的英魂或者冤魂,不知是否已经转世,今天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又当如何呢?

从山海关到嘉峪关遥遥万里长城,巍巍乎,荡荡乎,这道中原与塞北的高墙,曾经无数次阻挡了胡人铁骑的侵扰,阻隔着草原文化与黄土文化抑或高山文化海洋文化的融合。当年用血和泪构筑的铜墙铁壁,如今虽已残垣断壁,满目疮痍,但依然见证着中华民族的伟大而渺小,聪明和愚昧。

从中原大地到地中海沿岸,丝绸之路上的花雨泪和驼铃声,如今还历历在目,声声入耳,似乎诠释着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除了战争还有和平,除了仇恨还有友谊。

从大唐到天竺,风雨变幻,阴阳更替,惊天地而泣鬼神,九九归一,终成正果。虔诚的信仰和执着的追求成就了一个伟大的神话和不灭的精神。

从天山南北到阴山脚下再到贺兰山阙,马背上的民族总是那样骁勇善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依然是那样壮观凄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依然是那样如诗如画。边角鸣而厮杀起,马长嘶而人悲凉;酒祭长生天,血溅大草原,曾经是这个彪悍民族古朴而悲壮的历史。

坐落在吐鲁番盆地上的交河故城虽然没有一木没有片瓦,那时的生产生活抑或社会秩序亦无从翻起,但是,汗水和泪水筑起的土坯墙垛与褐色祭台依然错落有致,先民沉重的足迹无数次踩踏过的院落巷道像一片化石静静地经受历史风雨的洗礼,接受日月星辰的检阅。一株不知名的嫩绿草团竟长在被骄阳炙烤得发烫的红土里,那怕周围再没有其他生命的影子,你能说一座煌煌古城就真的死亡了吗?几块木牌上的简短文字又怎能把一段历史中的点点滴滴叙述清楚呢?

在火焰山下五十多度的葡萄沟里,饮一瓢雪山清冽,会产生怎样的感觉怎样的联想?维吾尔、哈萨克人的智慧和顽强都浓缩在自天而来的明井暗渠中,融化在千里雪山的琼浆玉液里。天山积雪经过千条坎儿井渠流进万顷干裂的土地里,滋养着吐鲁番的生命吐鲁番的历史,这难道不是人类的壮举吗?

中国版图公鸡尾巴的最顶端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明媚的阳光对这里的眷顾似乎格外优待。喀纳斯湖清澈可鉴而深不可测,白桦林宽广茂密而富有诗意。白云随风飘浮,苍鹰自由翻飞,牛羊安详而专注地啃食青草。当内地人已沉醉在梦乡之时,布尔津人正沐浴着夕阳下的微风的惬意,在中心广场载歌载舞抒发情怀。那种民族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情景让人遥想当年,东归英雄们从西伯利亚出发,披霜露斩荆棘战强敌斗恶兽,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回归故里,谱写了一曲不屈不挠的英雄赞歌。

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六亿人民六亿兵,万里江山万里城”犹如战斗的号角,鼓舞着一代热血青年满怀理想和豪情,从祖国各地来到塞北,走进大漠,追寻梦想的太阳。把青春、把生命、把子孙后代都献给了戍边屯垦。那些埋葬亡魂的墓冢孑孓苍凉,那些戈壁滩里的大片庄稼和石油井架似乎叙说着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惊天动地的故事……

火车默默地穿行在沙漠草原、戈壁。

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月亮出来了又回去了。沙枣,红柳,胡杨.桫桫默默地经受着炼狱般的考验,忠实地守护着这片燥热而贫瘠的土地。偶尔的棉花、大豆、向日葵给这塞北沉寂的世界增添了一些生气。

走出沙漠的时候我更加沉默,对着北方的天空我苦苦思索。天地无涯人生短暂,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仅有百分之零点零零三。大漠的故事如同大漠的沙粒永远难以数清,大漠的感情像敦煌壁画一样飘逸,大漠的思想像埃及金字塔一样神秘,但是大漠的坦荡和沙漠里生命的顽强总在给人启示,鼓舞跋涉者的精神,点化众生心中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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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狗狗的情缘散文

全文共 2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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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良缘,让我与“灰机”结了缘,即是一段他与它的牵绊,也是一份情与感的虐恋。——引子

那日,一只纯欧洲血统的雌性泰迪小,摇着短尾巴,欢蹦乱跳地跑到我的跟前,惊喜之余,我不知所措。

红棕色的卷毛,圆溜溜的眼睛,四肢腿长毛如絮,塔拉着一对大耳朵,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尽显窈窕,又显灵性,只因是贵宾,所以彰显贵族戚,它是宠物类的极品,也是汪星族中的佳丽,如同“洋娃娃”般的可爱,那份精致,韵味十足,我特喜欢。

寻之来源,原来是我学生怕我孤寂,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深信不疑,因为这个学生是我的挚友,也只有他才会体味出老师的寂苦,再此感谢我的高徒陈陈。(陈陈是我两年前的学生,现为高级皮鞋设计师,月薪7千有余,他创造的业绩,是我这个做老师的欣慰。)

泰迪进了我的家门,众学生就兴致勃勃地给它取名叫“灰机”,一只小母狗叫什么不好,叫灰机,我无语,也茫然,更觉得无厘头,只因学生与我同吃同住一套公寓,故此拗不过学生的倡议,只好妥协,默认,听之任之。

闲暇之余,大家戏着、闹着、逗着、叫着,不知不觉“灰机”就叫成了顺口溜。

灰机,虽是一条狗,却性情温顺,待人谦和,彬彬有礼,从不张牙舞爪,单从面相看,此狗不仅和蔼,还体貌健美,秉性乖巧,善解人意,来我家不多时日,就与我形影不离,成了我身边甩不掉的影子,我到东,它不会去西,日复一日,它能读懂我的意图,我能知晓它的本意,包括彼此间的举手投足,互能感知、感应。不过,时间久了,难免狗狗会淘气,我就会训它、骂它,甚至打它,这时,学生就会群体而攻之我:老师不许“打灰机”,那一刻,在众目凝视之下,我尴尬、我无语、我妥协、我只能抑制情绪,歇息。

因为来时,灰机就已经是“大姑娘”了,所以几个月下来,它开始有了念想,萌发情窦初开,每次带它出去,就四处寻觅异性,喜欢与其他狗狗群欢,而且一喊它回家,它总是念念不舍,迟迟不归,鉴于这种混乱的聚集,一不留神,狗狗怀孕了,一个星期后,发现它开始懒惰,不吃不喝,偶有呕吐的现象,至此,我知道灰机被禽兽玷污了,我是即喜又忧,喜的是:我家不久会“人丁兴旺,宾客满堂”,忧的是:突然的症状让我措手不及,不知道从何着手,安排它的饮食起居,既然狗狗怀孕了,就得给它准备个窝,帮它做月子,怀孕期间还得给它好吃好喝,不厌其烦地照顾,是只望它能帮我生个“一男半女”,一群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宝。

说欣喜,也是愁,喜忧参半之余,让我颤颤抖,偷偷乐,期盼着,能早一天喜事临门,因为我幻想着,一窝小不点,憨态的样子,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整天缠绕在我的膝下,那份快乐感,不言而喻。

工作之下,我会亲力亲为,三天两头给它调剂口味,今天猪肝汤,明天鲫鱼汤,生怕它缺钙少爱,影响到下一代。

一晃,预产期到了,我和狗狗那几天都昼日不眠,它焦虑,我不安,它乱窜,我乱转,我和它都心神不宁。那晚寅时,终于有了产前预兆,狗狗开始刨窝,一次又一次地啼叫,两脚下蹲,肚子开始抽缩,一阵又一阵地呻吟,形同解手,这种现状周而复始,看得我恍惚,至到翠日中午12点,胎儿的衣包出来了,却看不到小狗的头,急得我心发毛,急得它团团转,这如何是好,情急之下,我带它去宠物医院打了催生针,回家后观察许久,小狗头露了出来,可还是生不出来,我打电话求助各方神圣,有没有应急措施帮帮我家狗狗,策略一个接一个地献计,热线一拨又一拨地使唆,此时,急燥的是我,痛苦的是狗,看到狗狗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心好疼,近十个小时的磨难,小狗已经在妈妈的肚子里窒息了,有人说,若再不采取措施,大狗也会有生命危险,最终听之劝说,让我帮它把小狗拽出来,我简单地用碘伏做了消毒,小心翼翼地把小狗头往外拉,天啊,我和另外一个学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近半个小时,才把小狗拽出来,大狗疼的哇哇叫,即便是再痛,它都没有咬人,任我们死命地拽,灰机撕心裂肺的尖叫,叫的我心慌意乱,那场景,但凡是有血性的人都会垂泪,都会被狗狗的顽强毅力所触动,整个过程用了近四十分钟,可想,这漫长的四十分钟,对灰机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良久的四十分钟,就像是狗狗过鬼门关,正可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小狗出来后,是不是可以喘口气了呢?还没有完,因为大狗还在抽缩,还在呕吐。只因大狗吃得好,所以小狗长的壮,拽出来的小狗如同别人家的满月狗一样大,我拽时都费了那么大的劲,难怪大狗生不出来,之前曾听人说过,泰迪狗娇滴,不好喂养,一般怀孕也就一到两只,而且容易难产,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并没有当真,谁知道,这种情形就让我家狗狗碰上了,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给灰机吃得那么奢侈,虽是好了狗宝宝,却是害了狗妈妈。

原以为这么大的小狗,狗妈妈肚子里只会有一只,拽出来之后,就想安抚大狗好好休息,一天过去了,谁知道,大狗还是不吃不喝,依然难过至极,一边吐,一边拉,要死要活的样子,让人看得好心酸,上网一查,吓我一跳,这种情况,十有八九大狗会有生命危险,无奈,我抱着灰机象哄孩子一样来回地抚摸,意想尽自己的最后一点爱心,让它安然地走,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灰机忽然挣脱我的怀抱,跳到地下,又象要拉粑粑一样,用力地争,这一争不要紧,又争出一条小狗来(当然也是死胎),而这条小狗比第一只狗小很多,但看上去发育还是比较健康的,只是在狗妈妈肚子里的时间太久了,也因缺氧而窒息,当这第二只死胎排出来后,再看大狗如释负重的样子,爬在地上小喘气,但精神好像缓过气来了,不一会,站起来去喝水,还跟我要了一根火腿肠,只吃一根,就不要了,我想它大概是想补充一下体力吧,不管怎样,是个好兆头,灰机总算起死回生了,福兮,祸兮,它依然闯过了死劫这一关,逃过了索命的奈何桥,生命又可以在线了。

通过这次狗狗死里逃生的磨难,我对灰机有了敬意,是它不屈不饶的顽强的精神震撼了我,是它在生死攸关的临头,用毅力打动了我,让我为之感动,我暗誓,再也不要让它怀孕了,日后好好善待它,倍加呵护它,是它让我领略到了,生命诚可贵的真正含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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