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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君的散文髻象征意义(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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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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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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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恋,难放下难忘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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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大概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从八月到一月,分手都快要有半年了吧,原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分手的时间都已经长过了在一起的时间。

微博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难怪你会受伤,在一起几个月就想一辈子,爱上一个人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或许说的没错啊,对回忆总是爱不释手这样的人或许是活该的。

其实我过得很好,只是矫情让我不好受。

从一开始的见面到后来的在一起,中间我们好像确实没有太多的故事,在没遇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有就有歌有坦荡荡的远方。遇见你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我们没有那种想象的那么多醉人的故事。可是我喜欢上了你。

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忘不了你告白的那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你说的要一辈子,会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我相信了,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你,只要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相信,不需要理由。

初恋就像过期的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没遇到你以前,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太多的事情。我不会说肉麻的情话,不会太矫情,不会太粘人,不会太撒娇,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你烦我。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是我哦到后面才懂的,你和别人说我很好,但是后来你还是放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去怪你,大概是喜欢的太多。

分开的理由,嗯,下雨那天你轻描淡写的理由,我接受了。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的时候都会用这个理由,我不明白,除了你没人会让我明白。

简单的就这么分手了,最后一次的好好说话的机会都没给,从此不敢再大爱你的微信,我讨厌这个东西。

后来时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你当面和我说的分手那么我会不会在你面前那样的哭泣,你会不会就不那么狠心了?你没看到我所以你不知道我哭的有多狼狈,所以你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所以你这么狠心,你不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时间越久越会让人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当初想的初恋的样子,想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不管你想得有多好,当你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标准”是啊,你就成了我的那个标准。室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要长得高,有一点点帅,笑起来很阳光,会弹吉他会打球,会唱歌就算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是他要愿意唱给我听...

她们说我说的不是你吗?我自己也吓了一下,原来这么久还是没能忘记你。

我很想你,如果我说我想你你会不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很怀念,我忘不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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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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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給女儿买了馅饼和八宝粥,看着她的笑脸,看着她吃得津津有味,我和她妈妈心里甜蜜蜜。

早餐后,我决定今天骑着女儿的变速自行车上班。走在路上,看到小河上已经结了一层微冰,似乎还微微冒着热气!很想随便捡起一块小石子,在冰上凿一个洞,如同儿时,心儿随时都在开心快乐之中!看到不结冰的小河,我们小伙伴经常捡起小石子,用力一扔,窜起片片涟漪,何等快乐!

我正沉浸在儿时往事回忆之中,蓦然听到几声啁啾,原来路旁的树上飞下来两只喜鹊,叽叽喳喳,喜气洋洋!此时,朝阳初升,其道大光!我豪情满怀吟诵起“天地之间,厚德载物,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朝晖夕阴,气象万千……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万物之逆旅!”又情不自禁地便哼起《栀子花开》这首歌,忽然,身旁一辆摩托车疾驶而来,又戛然而止,车主快速对我说,“你自行车上的东西掉了!”我心想,我自行车上什么东西也没有啊,便疑心此人不是好人,不为所动,继续前行,此人也疾驶而去。我回头一看,明白了,原来我自行车车座上给女儿放的一个柔软的车座垫掉下来了,掉在路上,而我只顾唱歌,没有觉察。我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暖流,伴着惭愧,心想,人家摩托车主好心提醒我,却差一点被我想象成坏人呢,真是惭愧!幸亏人家不跟我计较,没有看到我的脸红,呵呵!人们常常说,今天这个社会做好人难,做好事难,似乎好人不多,而我的感觉是社会上还是好人多哪!关键是我们是否善于发现,是否从自身做起哦。想起来那天和贾贤弟弟散步,他说有一次在路上看到一个骑摩托车的民工忽然停下来,把路上不知道谁扔的香蕉皮捡起来,放在路边的垃圾箱里,才骑着摩托车继续走了,他当时很感动,我听了也很受感动!总有很多人,令我们感动,总有一些行为,让我们感到温暖,朋友说,人能感动,就会幸福,有道理哦!

骑着车子,继续前行,我很想对摩托车主说一声“谢谢!”而他早已经不见踪影了,也许他是一个民工,忙着去建筑工地干活去了,可是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愈发淳朴而高大起来,鲁迅先生尝谓“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诚哉!

骑着车子,继续前行,此时,东方红日,喷薄而出,美丽至极,冬日暖阳,温暖着我的心房,令我自由徜徉,一路芬芳……

上午8点半,适一中南校晓芸老师来我校给同学们做青春期健康成长心理教育讲座,讲得很真诚温馨,令我放佛又回到了中学时代,回到了那个青涩美好的青春期,多年之前,我也是一中南校的一名高中生呢!呵呵,一切如此美好,感恩生活!感恩天地!感恩祖先!感恩父母双亲!感恩大姐!感恩妻子女儿!感恩一切际遇!感恩一切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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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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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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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只怪当初识人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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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地质作用 关中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历经沧桑,几十亿年的地动山摇和风风雨雨雕塑成了今日的山川面貌。 我们目睹这片土地上的山、丘、梁、塬、河、川、土、石,似乎觉察不出它们有什么变化,几年、几十年的“容颜”依然如故。然,事实并非如此,它在变化着………

步行锻炼,尽情体验“提顶立腰”的感觉,甩开“太极走”的步伐。 人无论是走路还是站立,只要挺胸抬头直起腰来就显得很有精神。看!军营的士兵,踢正步的时候,昂首挺胸,步幅步频都要规范到位,甩手回眸都要统一高度统一方向。看军人列队,齐步行进就是一种精神享受,…

去年的中秋之夜,我怀着一颗缅怀的心,写下了这些文字,不知今年的明月是否还依旧? 中秋之夜,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一个人的烟火里,绽放了所有的情愫。 记得我最爱的一首歌,是徐小凤的《明月千里寄相思》。可是已经很多年没唱了,今天,在中秋烟火绽放的时候,突然想…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只是可惜,此景此情,不太搭哎。“彩宣。”浅笑拉着彩宣走出梁承远的教室所在地,在礼堂徘徊。诺大一个校园,竟然只有她们俩在雪中站立,难道其他人都不知道吗?她们笑着,哭着,闹着,跑着,拼命的不知道想要掩饰些什么。“我给他的爱一直都很安静,这算不算是分手的理由。”彩宣静静的说道。“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他会是我的终点,我以为我有足够大的勇气去接受,却忘了,那只是我以为,我以为......”彩宣渐渐的失去了理智。“哀莫大于心死。”浅笑缓缓的说道。记得两年前,自己应该也会是这个样子吧,既然到了最后一定要分开,那为什么当初一定要在一起呢。最后,却只有一个人在痛苦。“只能怪我眼瞎,是人是狗分不清。我两年的青春全部都付之一炬了,我恨他,我恨死他了。”彩宣越说越生气,脸上是痛苦的表情。自己两年所付出的感情,对这份爱情所做出的努力,到尽头了,全都是她一个人的灰烬。“彩宣,你不要这个样子,是他配不上你,不是你的错,你这个样子,我也会很难过的。”可是浅笑越是安慰,而彩宣反而哭了出来。“结局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不会是的。”彩宣哭的一发不可收拾。浅笑一时也呆了,因为彩宣很少会像这样子,因为经历太少,所以不知用什么办法让她停止哭泣,这应该算是一个理由吧。“苏浅笑,你怎么把她惹哭了。”韩琦从教室走出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你来干什么?”浅笑话刚出口,就感觉自己是个白痴一样的。“我来干什么?你以为像你一样谈情说爱啊。”韩琦差一点笑出来,这丫头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来学校还能干什么。“给,女孩子哭多了,会不漂亮的。”韩琦走到彩宣面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慰女孩子,这件事,自己还是相当擅长的。“谢谢。”彩宣接过纸巾,立即停止了哭泣。韩琦得意的转过头看着浅笑,浅笑瞪着彩宣,这丫头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见色忘友着个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早知道自己也送个纸巾不就得了,弄得自己现在那么丢脸。“大小姐,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浅笑拉起彩宣,看也不看韩琦一眼,就走进教室。韩琦笑了笑,却没有进去教室,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上学还要重要的事情。自从苏浅笑走进教室,楚晗夏就一直盯着浅笑看,直到......“你看够了没?”浅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忍受一秒了,再过一秒的话,她一定会被全班女生秒杀的。“转过来,看着我。”楚晗夏伸手拍了拍浅笑的头。“干嘛。”浅笑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不过也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没错,他现在仍然是闪闪发光,不过,再也照不进她的心里了。“对不起”晗夏终于鼓起勇气,道歉,对于他这样的一个人,很难,很难。“不用。”浅笑很冷谈的一口回绝他,到现在,自己也很生气,相处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还比不过刚认识的一个同学,停,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学。“听我说。”晗夏突然抓住浅笑的手。“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啊,他的手段自己是见证过的,不能轻易冒犯的。“你不原谅我的话,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反正我是没有问题的。”晗夏的语气很坚定,虽然自己很无理,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以前是,现在还是。“薛晶晶在那里看着呢,还不放手啊。”浅笑不知道自己是用这个理由来约束他,还是用来伤害自己。“你是在找死吗?”楚晗夏握这浅笑的手又紧了几分。“又或者你是在吃醋。”晗夏嘴角仰起一抹高傲的笑,很灿。“两年不见,你还是像从前那么自恋啊。

浅笑突然觉得有些头晕。两年前的事情,其实不是自己不愿意说出来,而是自己记忆也很模糊,根本记不清了,现在只是几个大概罢了。“放开我。”浅笑带着哭腔看着晗夏。“下雪了啊。”班里突然有人喊着,然后很多人都跑了出去看雪。薛晶晶轻蔑的看了一眼外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浅笑和晗夏。“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你想忘记,就真的可以忘掉。”晗夏有些突然地问着,其实这个问题,自己很早之前就想要问了,是不是,她早就想要忘记自己了。“你猜啊。”浅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无聊的同个白痴说话。“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浅笑走进晗夏,仰着头问着他,虽然身高不是很搭.“你管我”晗夏低身淡淡的说着。“我才懒得管你。”浅笑背上书包,推了推晗夏。“如果你要忘记我以及关于我的一切,必须要征得我的允许。”晗夏很霸道的说道。说着还向前靠近浅笑。“你觉着这.....”浅笑突然抓住晗夏的衣服,别往前走了,没路了。“这公平吗?”浅笑可怜兮兮的看着晗夏,希望自己的没人接还起点用吧。|“弱者没有资格要求公平。”晗夏轻吻了浅笑的额头,很鬼魅的笑着。“雪下得那么大,我送你回去。”晗夏走出教室,看了看这漫天的大雪,记得和浅笑第一次相遇,也下着雪,那天,雪很美,她也很美。“雪下的好大啊,好像还有扩大的趋势。彩宣,我们走吧,说不定一会下的更大了。”浅笑走到教室门口,“嗯。”彩宣无力的答应着。“看,我找到了一把伞。”晗夏得意的说道,这是从教导处老师那里借来的,说到底还是自己魅力大,老少通吃。“晗夏,我......”愣了半天的薛晶晶终于开口说话,是因为时机到了。“楚晗夏,你还是送薛晶晶吧,我不喜欢打伞。”浅笑一猜就知道薛晶晶想要干什么,前两天她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也太过分了,不过说到底,都是为了楚晗夏。既然在两年前,自己和楚晗夏就早已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也不要因为他和别人结什么过节。“不喜欢打伞?”晗夏轻轻挑眉,转身便把那把伞扔给了薛晶晶。“那我陪你淋着走好了。”晗夏温婉的笑着。“不....不用了,你走你的就好了,不用管我。”他平时真的很少笑,以至于自己从来不敢逾越他的底线,好吧,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线是什么。“我不管你,谁管你。”晗夏有些不耐烦,自己说起来应该还是第一次非要和别人一起走。

“你听我的会死啊,我说不用就不用。”浅笑真的想不明白,今天他怎么会那么殷勤,也那么啰嗦,自己和他又没有仇,干嘛纠缠不放。“苏浅笑,你让楚晗夏送一下会死啊。”彩宣静默了半天,直到她真的听不下去了,人家楚晗夏可是大总裁,不送白不送,送了也不会少几斤肉,这件小事,他们俩都争论了半小时了。“你是哪一边的?”浅笑歪着脑袋对着彩宣卖萌。“我不吃这套的。”你这个样子还是留给楚晗夏看吧,彩宣心里默默想到。“那我们还是走吧。”浅笑无可奈何地败给了他们俩,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哪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走着瞧。“楚晗夏,易彩宣,你们狼狈为奸。”鄙视你们俩,浅笑像是泼妇一样,骂着他们俩,晗夏走着走着,一把揽过浅笑,“有那么严重吗?”低着头看向浅笑。浅笑跑过一个白眼球,什么也没有说。晗夏浅浅的笑着,不管怎么说,现在能够这样陪着她一直走下去,也是一种幸福。是不是只有下雪一直不打伞,才可以白头到老。算了,既然又一次找到了,他这次是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放手了,只要能够好好的走下去,她爱骂几次就骂几次吧。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

昨天,这里下我起了下雨,柔软的雨丝落在我的头发上,像一个梨花带雨的少女。我越发的喜欢这样的天气,这样我就可以安静的想你。我想天空也是洞穿了我的心思,否则怎会知道我潮湿的情绪。 好久没有写东西了,这些文字也不听话了,都不知道该怎么组织它们了!

伶仃九泉挂相思, 寂寞百载谁曾知。 三世回眸两相忘, 几层追忆几层痴。 曾经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遇到自以为对的那人,为他痴,为他颠,直到最后为他流下冷的泪,然后全无方寸的微笑、转身,嗤笑已不存在的诺言。 我承认,与你遇见,是我此生最美,也最痛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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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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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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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远去的露天电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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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最早看露天电影时,那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那时我十来岁左右,正在我们村的小学读书。

那时,在离我们村大约5公里远的地方,驻扎着看管一大片农场的一小股部队,大概就是一个连的样子,人数可能在100人左右。当时,大人们把这股小部队居住的地方叫“厂部”。“厂部”里有个规定,一年四季,每周星期五的晚上,只要是不下雨或者不下雪,就要在“厂部”门口的广场上放电影。“厂部”的这一规矩,基本上是“铁律”,雷打不动,除非有意外事情发生。这时候,这股小部队就武装整齐地带着小凳子列队来到广场上看电影,坐在正对着电影屏幕的地方,也就是广场的中间,就是他们的位置,然后周围才是附近各村赶来看电影的老百姓的位置,而我们这些小孩子往往是四平八稳地被“厂部”里的人指挥着坐在屏幕的最前方。有时候,一场电影大概有上千人来观看,屏幕正面人坐满了,找不到位置的人只能跑到屏幕背后去看,因为那时候看电影简直就是一件非常奢望的事情,好在有这个“厂部”在,要不我们这些住在“厂部”附近村庄的人根本与电影无缘。

因此,一到星期五的下午,家里的大人们也就早早地做饭,匆忙吃过晚饭后,也来不及收拾碗筷和洗锅,就领着我们出发了。一路上,朝“厂部”出发的老百姓很多,我在学校里一块念书的那些小伙伴们,也都在父母亲或者哥哥姐姐带领下,也全都凑在往“厂部”出发的队伍里。这时候,调皮的我们,则不让大人们省一点心,我们根本不听大人们的指挥,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一路上疯狂地追逐着,嬉闹着,喊叫着,有时候还高声唱起学校里老师教会的歌曲,于是,一时间尖叫声、口哨声、大喊声、怪笑声、歌唱声夹杂着大人们的呵斥声、怒骂声飘荡在村子的上空,乡村夜晚沉寂的局面立时被打破了,一股股躁动和不安的气氛迅速地向四下里扩散。由于夜晚的寂静,我们的这种混合声会传得很远很远,几公里外的地方都能清楚地听到。

记得,第一次在“厂部”看的第一部电影,便是到至今还留给我影响最深的宽银幕动画美术电影《哪吒闹海》,其中影片中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后,生下了一个肉球,并从肉球中跳出小男孩哪吒的那一幕场景,至今还深深地留在脑海中。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神话故事,老是在心里琢磨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也是这样生出来的吗?现在想来,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有点可笑。此后,就在“厂部”,我们还看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少林寺》、《武当》、《武林志》、《太行山上》、《血总是热的》、《董存瑞》、《黄继光》、《少年英雄王二小》、《小英雄雨来》、《地道战》、《地雷战》、《刘胡兰》等许多部电影,我的小学阶段基本上就是由这些电影陪伴过来的。

可好景不长,几年后,不知是什么原因,“厂部”的这一小股部队就撤离了,于是“厂部”不再放电影了。那是,看不到电影的日子里,我和小伙伴们就好像迷失了生活的方向,再也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了,我们的生活中见不到一丝丝“阳光“了。

随后几年里,私人放映队开始诞生了。每当村子里大富人家办什么喜事,或者村子里遇到什么重大节日时,晚上都免不了要请私人放映队放一场电影来庆祝庆祝,于是我和小伙伴们开始辗转各村,像赶集那样开始赶电影的趟儿。也不知道,那时候这村放电影,或者那村放电影的消息,是怎样传到我和小伙伴们的耳朵里的?反正十里八村只要放电影,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就一定能够得到消息,我和我的那些小伙伴们基本上就可以做到一场不落。父母亲也反对我们到较远的外村去看电影,他们害怕和担心我们跟外村的小朋友们发生冲突,因为毕竟这样的事当时是经常发生的。但电影的魅力当时我们真的无法抗拒,因为当时我们农村的孩子,看电影是唯一能比较直观形象地了解社会、认识世界、开阔视野和增长知识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我常常时趁父母亲不注意,就悄悄地溜出去了。虽然当时看过的大多电影的名字现在说不上来,但几部经典的电影还是在脑海中留下了较深刻的影响,至今还牢牢地记住了影片名。比如:《火烧圆明园》、《骆驼祥子》、《白毛女》、《人生》、《自古英雄出少年》、《少林寺弟子》、《岳家小将》、《少林俗家弟子》、《侠女十三妹》、《女子别动队》等等。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电视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一种成本低廉和便于操作的放映设备,录像机开始流行,于是录像厅或者录像室开始在街面上或着在村子里出现,一时间,电影业开始受到了冲击,随之露天电影也就开始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如今想来,虽说是时代催生了露天电影的发展,露天电影也正是在当时人们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的情况下,不负众望地承担起了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极大地丰富了当时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这一段历史同样弥足珍贵。如今,作为一名70后的人,回忆起这一段看露天电影的往事,我至今仍念念不忘的是,当时和我的那一帮小伙伴们到处跑着去看露天电影时的那种无比兴奋和快乐的心情,因为这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人生当中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所以不管到何时,我仍无法忘记露天电影带给我的那一段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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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春风渡翠柳拂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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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春风吹醒了沉睡已久的冰冻,细流缓缓流过河床,走向了远方。两岸萌发的小草蜿蜒出两条绿色长廊,默默地释放一份温润,葱郁着春天的模样。喜欢在春色中沐浴阳光带来的和煦,任柔风拂过耳畔,细听光阴走过的声音。

浪漫总与春天有染,这样的季节总会令心情愉悦,漫步在春风里,体会大自然带来的葱绿,一份开阔的心境贯穿血脉。轻拂季节遗留的微尘,环抱四野,任清风打动衣摆,取一席青妆素雅盈怀,给生命赋予崭新。春天总是美好的象征,是欣欣向荣的征启。万物的复苏给大地带来了灵动,那些久违的身影穿行于田间、草丛,给大地增添了生命的活跃。

喜欢春风揉过的早晨,带着一份惬意踏步碧野群峦,看远山幽幽,看绿野成片。一份和谐伴一程晴好随渐起的朝阳而升腾,心随季节侵染,一份柔和打动心性,一份对静好的感恩之情由心而生。露珠还不是那么浓烈,略带微潮随叶片摆动,山花已然耐不住寂寞,悄然生出蓓蕾,只待一展芳容。玉树伸展枝桠,叶蕊争相待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青涩的味道,吸入肺腑令人心旷神怡。时停时起的鸟叫声,更增添了一份别致的情趣。

春日的池塘更是一道暖心的风景,微风吹过,水面荡起微微波纹。顽皮的鱼虾偶尔探出水面,吐几个水泡转瞬消失,给池塘一份神秘的韵色。池塘四周细柳成行,倒挂的垂柳摇曳着枝条随风尘摆渡,陶醉在这样的意境中,总会给人一种翠柳拂面的感觉。身处此景,虽看不到异常的喧闹,却也不失一番暗含的争宠。

喜欢在这样的季节赏春花,不管是一株小花的情怀默默,还是尽展芬芳的满园桃李,都是一种久违的心动。当香飘满园,当蜂蝶不停的啄蕊,那种沁肺的醇美是一种迷醉。敞开心扉,放飞所有的心情,将所有的悲喜埋葬在逝去的光阴里。拾起一粒纯情的种子,播撒在温润的土地上,生出春天的颜色,长出花开的美好,与春天同行。

季节的轮回赋予了生命的欣荣,萌发的生命力总是带着一份憧憬,长成阳光的姿态。人生亦是如此,生命的长廊交替着岁月的冷暖,而拥有一颗向暖的心,路途就会铺满绿茵。喜欢春天,不只是因为春天带给我们花红柳绿的色调,可贵的是它用善暖的心唤醒了所有的生灵,给了这个世界最直接、最博大的宽容与厚爱。

心中装着季节,生命的征途就不会荒芜。人生旅途需要情怀,遥遥无期的红尘,不停地改写着生命的章节,面对更多的错落,能保持一份春天的和谐,那将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洒脱。春天是柔和的季节,当细柳拂面,当花开倾城,一颗感恩的心伴随着细雨和风,在生命的旅游中散发着永久的浓郁。季节在更迭,携带一份春天的暖,行于多变的风尘,相信每一个转角都有一种奇迹在发生。

与春天握手,生命就不会孤单。听一首歌,将心情慢慢静化,让心事漫步在田间花巷,盈袖添香不惊不扰,随清歌曼舞。在清瘦的时光里,以清心素手拨动岁月的琴弦,奏响山高水长的温婉,倾一脉心语。心随音符跳跃,伸展双臂拥抱大自然,感受天地的宽广。风尘走过,情赋细水长流,任云舒云卷。拂去季节的交错,温一席歌律的情怀,随风尘起伏,赏花开流年。

清凉的午后,寻一片绿荫,与淡淡的花香中品味岁月的晴好,泡一壶清茶,在茶思中解译一份心性。旅途匆匆,握不住的是流年,只要心存美好,处处是春天。当时光荡过指尖,留心一份写意,看云过山头,看细柳成荫,任清风拂面......

文/梦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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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富有的渔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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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暖风习习。

河滩边,有一把装饰得很舒适的椅子,一位渔夫坐着,他翘着腿,悠闲地吹着口哨,半眯着眼看着河面。脚边是个漂亮的水桶,不大,里面有几条鱼。

他轻轻提了提鱼竿,一条活蹦乱跳的小鱼上钩了。他满足的笑容感染了一位行色匆匆的过路人。

“你怎么不多放几个鱼竿呢?凭你的水平,可以钓更多的。”

“哦,怎么说?”

“钓更多鱼,赚更多钱!”

“嗯,然后呢?”

“可以买大渔船,打更多鱼。”

“再之后呢?”

“你就会是个大富翁,住着大房子,无忧无虑地过日子。”

“那,无忧无虑是什么样子呢?”

“悠闲得哼哼歌,不为生计奔波,过过小日子,钓钓鱼。”

“那我现在不已经做到这些了嘛?!”

过路人忽然意识到什么,松开了紧锁的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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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艺林园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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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林之行也,顿见生机盎然,异彩纷呈,便借感慨之音,试握寸管,亦芸三五,以遣怀春之绪,寄惜春之情,待其泼图。草木为之动容;新柳为之摇曳,闻之花都,韵沁于阳湖。登高远瞩;北望浩浩碧水接连天,南目渺渺青山衔成弧。行看小舟荡漾,坐看云卷云舒。草木溪流,花鸟虫鱼,乃至村夫游客,骚人文英,乐而何凭,放尘世之轮影,纵游人之征旅。 艺林阡陌,农家乐娱。可谓秀丽之田园;徜佯其间,施惠于万物、愉悦于人间,灵动于宇宙,魂系于苍生,非艺林而不可行矣!艺林有兮,如四季之靓丽,轻挟泥酥。观园里芳庭;春风舞兮,似激动之怒膊,鞭抽溪水,润此处生景。游客蕙临,草木受此恩惠,则繁华盛兴;鱼虫受此恩惠,则跳跃欢腾;村夫游客受此恩惠则烦恼无影;骚人文英受此恩惠,则思虑清澄矣。涤荡山谷幽泉,悄放一路欢声,亦足欢喜矣,图谋而倍放豪情矣。继而久之,目睹耳闻,心思身触,皆四海畅怀而舒心呼。

艺林曰;白浪盈目,栖柳吻堤,且肥松厚土;妍城攀树,共梅花香吐。年年赤紫相似,季季青蓝不同,树林荫翳醉淘翁,玉吐天成,脱俗幽雅,排排纵变,棵棵植株。晶宫云翼,相思树铺。此花间,此舟中,此亭阁,有诸多贤儒。眸解桂花浓香,轻吻饮者醉颜;斜倚小楼小窗,入住骚人雅笺。切切兮缠绵低语,轻轻兮沾脸润肤。纷纷兮真情奉献,点点兮入掌柔酥。夜观天象群星灿,朝赏彩云紫气凝。嗟乎!生存之二分灵水,若独占一分;骚客之三千银墨,今集于一壶。如此,实乃乐不思蜀矣!善书择笔,翰墨心愉。晨曦春霁,新阳临照,风带云舒。夫复逸兴,驱帝喾之辇巡今访古,慕创业君之满怀豪情,览德贤者之万卷圣书。听朔风呼啸逸曲揭图。游茶花园之魅力世界也, 赏造物者之神工鬼斧。看嬉戏之稚童,少砍柴之樵夫。借腊梅香处,倚梦开席,待春潮偏时,互敬屠苏。奇哉妙哉!吾既乐于此,众可乐于此乎!

臆吁!更添一笔;快哉乐哉!仰华夏之文明,看我龙城之魅力;喜丰年之祥兆,欢栖案之鸿儒。愿呈一色,从今天下无愁苦;自此人间多福禄!诗曰:

雪临南国玉尘铺,眺望龙城落笔酥。

山舞银蛇通画卷,江含白絮作冰图。

针松带雪琼姿摆,丝柳斟情好梦呼。

但借梅香开宴席,承欢共友饮屠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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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又是一年双十一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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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光棍节,农历虽然是闰九月的十九日,可它依然是自古以来所有人都喜欢的好数字,它寓意着全天下有情人都“天长地久”的意思。倒是公历的十一月十一日,它在十九年前,充其量也只是四根孤独的小棍子,没人理会,无人搭理。不曾想,如今却发展成为了年轻人心中喜爱的“光棍节”,万人疯狂购物抢购的好日子。

人到中年的我依然有颗不老的心,每年的今天,我都会清楚的记得,它是我的结婚纪念日。一个希望自己与老公能休一天假,一起去逛街买心仪的东西,一起到店子里吃大餐,一起下厨做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的好日子。

喜欢浪漫的我嫁给了一个不解风情的老公,如此单薄的心愿,至今都没有实现过。尽管每年的今天它毫无动静,由于我们俩都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人,也还相安无事。我不会自讨没趣的去为一个连结婚纪念日都不记得的人而浪漫,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想想也就罢了,在那个木瓜脑袋跟前,当不得真。

我闭着眼睛都能随便回忆起老公曾经的态度:“娘希匹,老娘们了,成天都想些不着调的事情,浪漫能填饱肚子?!”啧啧啧,说得他好像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懂得浪漫的人似的,嫁给他的六千九百三十五天的日子里,我就从没见过他有一天浪漫过。

十九年,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九年。岁月是把无情的杀猪刀,它足以将一个清纯的少女变成一个平庸的中年妇女,让她青春不再,容颜不再。如今岁月留给我的,只有中年妇女才有的淡定、平和。

这不,老公受伤的脚还没完全好,昨晚我自己也出了状况。我的右手臂突然不能动弹,奇痛无比。

我这是怎么了?习惯用右手的我明天如何开车去上班?!走路?老公的脚还没完全好,我可不能前功尽弃,让脚快恢复的他跟我一起走路。让老公开车?很久都没摸过汽车的急性子老公能在人群中轻松自如的穿行么?!再说了,把学生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他也没闲工夫按时接送我上下班。

我不需要人照顾,也没有人会照顾我,我要自己强大起来,我要自食其力,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我用热水泡脚,我要把全身的病毒都给排出去。我自己搞热敷,我想让右手臂的血液循环起来,不再疼痛。我不停的按摩,正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嘛。该做的我都做了,该折腾的我也都折腾了。怎么就不见它(右手臂)有一丁点儿的好转呢?!我在痛得受不了的情况下,让老公给我贴了两块膏药。

面对我愈发疼痛的右手臂,我是越做越失望,越折腾越绝望。我的内心深处控制不住的开始了胡思乱想。难道是中风了?我不会在今天晚上开始就一躺不起吧?!有我这样子的中风么?手掌不但不麻,还能很自如的转动。难道是心脏出问题了?我不会突发心肌梗死吧?!呸呸呸,我的琪儿还没长大呢?!再说了,心脏出问题也应该是左手臂酸痛呀?!怎么着也不可能痛到右手臂吧!不会是其它的内脏出了什么问题吧?是的话,我怎么就没感觉得到哪儿有什么不舒服呢?!如果说是运动扭伤了,那就更不可能了。在这二十几天里,为了陪着脚受伤的老公一起共同进退,我可是连散步都没去了。应该是受了风寒,我们单位已经有好几个同事都重感冒了,而且都比我年轻。可我没流眼泪、没流鼻涕、更没有打喷嚏呀,我像是一个受了风寒的人么?!受风寒会痛得连手臂都不能动?!

既然找不出原因,那就顺其自然吧!我才不怕死呢,要死也是命,我管它是什么原因呢,想也是痛,不想也是痛。晚上十点刚过,我就爬到了床上,无助的闭上了眼睛。我把全身的肌肉放松,不再胡思乱想,用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静静地享受着每个痛的瞬间。

晚上十一点,我出了一身虚汗,右手臂的腋窝全是汗水。凌晨三点,我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上半身都湿透了。凌晨四点,疼痛缓解了许多的我晕晕沉沉的睡着了,我做了无数个睁开眼睛就忘了是什么的梦。早上六点,我再次给痛醒了,半梦半醒之间,我明显感觉到手臂没昨天晚上那么痛了。昨晚的那种痛,手臂不动都痛得钻心。现在的这种痛,只要手臂不动,就只有轻微的疼痛了。

人呀,就是生得贱。当我们身体健康衣食无忧的时候,我们就会做着许多不切实际的梦。只有当自己的身体哪个零部件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什么浪漫,什么梦想,都统统滚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今天,我在这万千年轻人喜爱的光棍节里,独自一人承受着疼痛给我带来的另类享受。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平安健康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谨以此文送给我与老公天长地久的双十一,纪念我们十九周年的结婚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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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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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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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四季如歌,冬日漫漫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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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的寒冷天气比往年持续得要久,至今为止,仍时有弱冷空气来袭,正是乍暖还寒的时节。以往总嫌冬日太短而春来早,现如今,内心竟隐隐盼着阳光早日长驻,树木竞绿,重换天地。然则,春天过后是夏日,而秋冬接踵又至,四季轮换自有其序,人生时日本已稀珍,自己内心究竟在焦虑些什么?这好比是一场大雨骤降,措手不及的人们纷纷抱头遮脸地往前急赶,其实前方仍是大雨,如此狼狈上赶,为了什么?

为眼前的一草一木﹑一寒一暖所左右,每天被一只无形的推手簇拥着前行,按时依卯地吃饭﹑穿衣﹑工作﹑休息,我们就这样成了时空的俘虏。我有时会有这样一个幻想:自己忽然可以凭风飞离原地,用一种俯瞰的视角观看大地,此时,区域与时间不再成为阻隔。这时候,特别能够理解那些醉心于旅行的背包客,他们追求的就是这种“在路上”的感觉吧?永远在路上,不在原地,不再受原来那套时空的控制。余光中先生就曾说过旅行是解忧的方法之一。是的,人在路上,风物是移动的,万千变化映入眼内,恰可激发人的灵性,这是从事摄影,绘画或写作的人不时出去采风的原因。所以,我们的古人一个一个地从故乡走出来,谋求功名,追逐理想,因为当时不发达的交通,更增强了这种距离感,体现在诗文里的乡愁和离情别绪才会这么浓郁。离乡别井,四处为家,尽管当中有着许多迫不得已的无奈,但其潜意识会有意无意地驱使他们行走在这种“不断地离开”的状态里。李白,杜甫,他们的诗文就是游历半生﹑颠沛流离的画卷;李贺,诗在马背上,每次外出必备一个袋子,以纳途中所得佳句;苏东坡说“问妆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这种沧凉超脱的豪迈绝非深宅大院里看四只角的天空所能获得;李清照前期的词作固然出色,但若没有南渡后饱经的家仇国恨,是不能使她登入大气深沉的一流之境的;李煜如果没有遭遇沦为亡国之君这股巨大的冲击波,也不会在词坛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就这样跋涉着,寻求着,在未知梦想引领的路上。

他们是飞瀑,是流泉,因为落差而激溅出夺目的绚丽。然而,在行走的绚丽背后,是我们不曾体验的雨卧风餐和孤独寂寞。对于生活方向与方式的选择,尽管为诸多客观因素所限,里头仍多多少少有着主观意念的导向,我们都是世间的平凡人,在渐趋平缓的山势中,在飞瀑与流泉之后,则是平静无波的湖泊。也许,平湖亦自有风光,特别是中年过后,宁定如镜,可以静静地倒映出满山的胜景。

河涌边那棵高大的榕树现在绿叶尽褪,用不了两个月的时间,必然重披新装且枝繁叶茂,它那苍劲枯枝所蕴藏的巨大生命力令人油然而生敬畏;另一边,也是一棵榕树,前些日子还是叶落缤纷,两天不见,竟抽了半树新芽,而当阳的一株木棉则偷偷地挂出了第一茬火红的花蕾。季节确乎在悄然更迭,平湖的岁月,静好而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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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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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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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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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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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夜行客散文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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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在一群中老年妇女中间,我卖力地扭着秧歌。听过上百遍的乐曲不断冲击着耳膜,已经不再有新鲜感。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麻木,试着调整几次,心想这样喜气的舞蹈不该板着面孔,但我终于发现,微笑只是流星,冷峻依然占据着秋风中的脸庞。头发总是乱,一会又挡住了眼睛。在这个乱糟糟的队伍里,外表的沧桑或许对我更有利,前面领队的几个老太太看我的眼神仿佛探出针刺,吓得我仓皇逃窜到队伍的尾巴上。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在音乐的鼓噪下不自觉间变成一部机器,不断运转,全力运转,身体各个部位,各个关节都在活动,偶尔喘息一下,更多时间已经全然忘却了自己的存在。大脑里空茫一片,眼前只有小广场的两盏灯,一盏昏黄,一盏亮白。

呜呜吹着笛子的那个傻孩子,不知道自己制造的是最糟糕的声响,还在尽心尽力地吹着,每一个舞者都从他面前经过,别人舞别人的,他吹他自己的。一串口水从他的嘴角流下来,一半落在衣服上,一半落到地上。想起一个不知情的舞友说起他,称他是“忧郁的竖笛王子”,忍不住想笑。突然间看见这个傻孩子吹笛子时认真的模样,马上严肃起来,他的专注和我的专注没什么区别。我的眼中那个孩子有点傻,在那个孩子眼中或许傻的是我。

色已深,最后一支舞曲结束,各人走各人的路,散场永远比聚集迅速。有的向东,有的向西。我,一个人,向南。路过小学校门,往里看一下,隐约有几个人在操场上绕圈行走,边走边说说笑笑,给空旷寂静的校园带来一点生气。教学楼顶楼上几间屋子亮着灯,在暗夜黑沉沉的背景下那灯光惊艳地绽放,恍若郭沫若笔下天上的街市,让人禁不住多望上几眼,头脑中浮想联翩。我每天都保持着一种好奇,每晚享受着那么奢华那么璀璨的灯光的,究竟是怎样的人?

超市刚好打烊,那个发福的中年男子关好卷帘门,骑上摩托车。他的妻子在南街开着另一家超市,他们的家在南街。此刻,他的妻子在等他回去吃晚餐。南街是主街,在这个小乡镇上,那里才是做生意的黄金地段。每天傍晚,我从家走向广场,都要经过这家北街的超市。超市里灯火通明,食品日用品一应俱全,那个中年男子颓然坐在门口的一个角落,神情孤独落寞。没有顾客或很少有顾客,这就是北街生意人的窘境。这个男人的身体保持着一贯的姿势,面孔漠然地朝向他的商品,他尽量控制自己不朝门口的方向看,那可能会招致更多的失望。我每走到这里,脚步总要加快一些。

路旁一家新近开业的学生食堂,由于学校里的班主任们搞起垄断,所以景况难以为继,不得以改头换面,变成麻将馆。这次的转型极其成功,几天之后便客满为患。三张桌子不够用,又加进去两张。烟雾也正比例地增长,窗上又新安了换气扇。从外面望进去,里边乌烟瘴气,人坐得满满当当。其中一桌上的三位女士曾是我们队里的舞友,健身的热情最终敌不过的诱惑,原本活蹦乱跳的舞者定定地坐在赌桌前,一样是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可是窗外的我,却感到了一种沉重,一种悲哀。

又走上这高高的石子路,像行走在一段堤坝上,这堤坝因何而起呢?这里地势低洼,雨水容易积存,在这周围的三户人家就开始了明争暗斗。最先有一户在大门外垒砌了一道低矮的围堰,积水就威胁到了另外两家。又有一家在自家门口修了一道砖土墙,剩下这一家受了积水的气,又觉得受了那两家的欺负,岂能善罢甘休,于是花大力气运来几卡车山上的碎石,将自家院墙外侧垫高半米多。这下好,站在这里看另外两家大有居高临下的气势。至于积水,也只能委屈在这三道工程之间,流不走,跑不出,渗掉干掉也要不少时日。炎热的夏季,这三户人家不得不共同呼吸着积水的浊臭,共同享受着蚊虫的叮咬。

剩下的路很黑,头上也没有月亮,但不必担心,很多零星的光芒会陆续出现,走夜路的还有这样一群家长,他们都是去接上完晚自习的孩子。他们有的开着车,有的骑着摩托车,有的打着手电一路步行。家长们总要提前到达,在孩子的班主任的家门口静静等候。一次扭秧歌夜半归来,突然发现前面有一点忽明忽暗的火亮,心跳立马加剧。走到近前才知道是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下自习时间没到,他就在那里不停地吸烟。现在孩子们学习负担重,家长们的负担也随之加重,但无论是哪个方面,只要是为了孩子,家长们别无二话,心甘情愿。天下的父母,差不多都是这样。可怜父母心。

到家,父子俩在静静地看电视,见电脑恰好开着,就坐下来,不假思索地打出一行字:我是夜行客。突然间整个人兴奋起来。夜幕虽然已经降临,但精彩远远没有结束,作为一个夜行客,我的另一种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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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靖港古镇散文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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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地方。一直以来,去风景名胜,我总是不喜欢自己留影,因为我不希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更多的,我倒是愿意把它留在心中,那样它可以任我炫丽化,美妙化,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模糊,再变清晰,另类的清晰,梦幻般的美丽。就如酒,慢慢的变得会变得越来越纯,越来越香。

烟雨江南,古色小镇,青石小道,寻常陌巷,或熟悉亲切,或如梦似幻,原来小镇一直都存在我的梦中。

依旧是一个人的旅程,毫无目的的游走,不必在意什么,脑袋思维转得快也好,慢也罢,一切随意而为。心情惆怅也好,孤单也罢,怎么样都无所谓,因为这是我一个人的世界。很喜欢这样的感觉,一个人静静的走,呆呆的看;亦很喜欢这样的时段来到这里,人群不多不少,不似节假日那么人山人海,亦不似那么的寒冷时节那么孤单冷清,疏疏落落的人群,或三五成群,或成双成对,中年夫妻,稚嫩的学生,形形色色,或娴静,或陶醉,平平静静,不涌不潮,就有如秋季的明兰河,没有夏日的汹涌奔腾,亦没有冬日的干涸凋零。沿着老巷子走着,淡淡的雾,把路边的湖面装饰得如同仙境,毛毛的细雨飘飘洒洒地落在脸上,痒痒的,仿佛儿时母亲温柔的手抚摸着你。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几个学生摸样的人在拿着画板,躲在屋檐下的青石阶梯上画着什么,过去瞄上几眼,看着他们虽然画的是同一个地方,可画出来的却不尽一致,或许他们都只是在画他们自己梦中的小镇罢。走累了,在河边寻找一个偏僻角落的位置,喝上一勺芝麻豆子茶,芝麻的香,豆子的脆,然后撑着双额,看着杯中的水汽升起,透过水汽,看着秋风戏水,细柳艳舞,艳红的鸡冠花挺立于风中,再有几艘木船伫立河中,好一幅遥远梦中的诗画,一幅直入人心的画。

然而,熙熙攘攘的人群,远处飘来的恶心的油炸鱼的香味,仿佛又把我从那种臆想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再回过头看看对面的古色古香却又带着时代气息的木房,远处喇叭中不断重复播放着的“甜酒,小钵子甜酒”,又让我不得不开始怀疑它的真实了。是小镇的真实还是梦更真实?带上耳塞,依旧那首不知被我听过多少次的《卡农》,此刻又是如此沁入人心,一种久违的感觉又涌上心头。还是让幽美的钢琴声把我带入梦中吧,真的不愿醒来。

有一种东西,不入画,不入诗,却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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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炎炎夏日话黄皮散文

全文共 2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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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7月份,在贺州的大街小巷,一种金灿灿的时令水果到处出现在街头巷尾,引来了不少市民竞相购买,这种场面要持续到8月底甚至九月初。一种水果能在炎炎夏日风靡两个多月,在水果中实属罕见,这种水果就是黄皮。

黄皮果又名“黄枇”、“黄弹子”、“王坛子”。原产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热带地区,四季常青,属于亚热带常绿乔木。黄皮是一种稀有的树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药用价值,树龄长,采摘期久。黄皮果子色泽金黄、光洁耀目,果肉半透明,果昧酸甜,多汁多浆,汁液丰富,含有高量的维他命和维生素C、糖分、有机酸及果胶,色、香、味俱佳。黄皮浑身是宝,根、叶及果核亦能药用,果肉可以降火生津、消食解暑;果皮有利尿、消肿、顺气、镇咳等功效;果核有止痛、行气等功效。民间谚语云:“饥食荔枝,饱食黄皮。”《广东通志》也记载:“食荔枝太多,以黄皮解之”。说明黄皮可帮助消化。《本草图经》把黄皮果叫做“茴香”,异名又叫“蘹香”,茴香油可作驱风剂,在腹气胀时排除气体,减轻疼痛。

黄皮分早熟和迟熟两个品种,早熟品种海南地区四月果子成熟,广东地区六月成熟,广西地区七月成熟。晚熟品种要到7月或8月份才成熟。根据性味黄皮又可分为甜、酸两个品种,如“鸡心黄皮”甜中带酸,就属于酸的品种。而“白糖黄皮”清甜如蜜,属于甜品种。广东云浮郁南的无核黄皮果,果大、肉厚、味甜,也属于甜品种,被誉为“中华名果”。无核黄皮果一般在7月中下旬成熟,采摘期可以延续到8月中旬。

黄皮作为一种优质的水果,其果实除鲜食之外,还可加工成果冻、果酱、蜜饯、果饼及清凉饮料等,或盐渍、糖渍,所以,在民间黄皮果素有“果中之宝”之称。因此,在炎炎夏日里,黄皮果倍受市民亲睐。

黄皮果古而有名,明朝诗人董传策在《噉黄皮果》里写到:“碧树历历金弹垂,膏凝甘露嚼来奇。木奴(柑橘)秋色珍如许,那似香飘褥暑枝。”诗中字尽形神,把黄皮果的味甘、香重描绘得淋漓尽致。古代好些风物笔记中也有它的影子。《齐民要术》记载:“越王祭太乙,坛边有此果,无知其名,因见声处,遂名王坛”。这便是黄皮另外一个名字“王坛”的由来。《岭南杂记》比较详细的描述黄皮:“果大如龙眼,又名黄弹,皮黄白有微毛,囊白如猪脑,夏末结果”。宋代学者周去非《岭外代答》载:“黄皮子,如小枣,甘酸佳味,稍耐久,可致远。”清代的李调元任广东学政,对黄皮情有独钟,他在《南越笔记》中的“广东诸果”篇写道:“黄皮果,状如金弹,六月熟,其浆酸甘似葡萄,可消食,顺气除暑热,与荔枝同进。荔枝餍饫,以黄皮解之。”对其形状、习性、功用的记载可谓一一详尽。

在贺州提起黄皮果,人们会很自然的想起昭平这个小县城,因为在贺州市,昭平的黄皮最出名,县城和各乡镇到处散布着黄皮树,不仅品种繁多,有早中晚熟品种,采摘果期长,而且还有一个著名的特产黄皮糖,清代就成为出口特产,与黄姚豆豉、黄精酒成为“昭平三宝”。明清以来,昭平县城群众就利用边沿空地广植黄皮树。解放前夕,仅昭平县城就有大小黄皮树150多株,单人合抱不过的大树就有13株,年产黄皮果三万多斤。而且有不少属于优良品种,如鸡心黄皮核少果大皮薄,昧甜中略带酸;无核黄皮肉厚、果大、味甜;而民国革命军少将、桂系著名将领何武的“馥桂堂”(今昭平县委大院)有一株“白糖黄皮”,清甜如蜜,果大肉多皮薄,年产三四百斤,被列为昭平果中之冠,现已列为昭平县的名木古树加以保护。

昭平县城的群众自清代就懂得利用黄皮果制成蜜饯,“昭平黄皮糖”清代就被列为广西上送朝廷的贡品。每当黄皮果成熟季节,作坊师傅选用长得半生熟的果实,用石灰水浸泡后将核挤出凉干,然后加白糖文火熬煮再晒干而成。解放前,昭平县城每年制出的黄皮糖产量可达万斤,当时有几家专门制作黄皮糖的商号。最初的黄皮糖用小瓦盅包装,外贴印有“昭平黄皮糖”商标,每盅半斤装。后改用白锡盒包装,每盒一斤。抗日战争后,因白糖货源缺乏,价格暴涨,黄皮糖的生产数量大大减少,年产仅两千斤左右,十分紧俏,素为送礼之佳品,外地人来到昭平以能买到黄皮糖为幸事。解放后,昭平的黄皮糖生产更少,一九六O年以后因县城扩建,黄皮树被大量砍伐,加上树龄渐老缺乏护理,枝衰叶败,结果渐少,果质亦差,黄皮糖的生产加工便停止了。如今,大家如果要品尝黄皮糖,只能到群众家才有,每年黄皮成熟,一些群众都会自己制作一些黄皮糖留着自己用,一来过年招待宾客,二来用来治疗感冒、咳嗽等,市场上已经没有了“昭平黄皮糖”的踪影。

黄皮果还可以晒成果干做成果脯,也可以制作成黄皮酱。据说,最早制作黄皮酱的是清兵入关后从中原逃到南宁定居的北方人,他们素有吃面酱的习惯,但当时南宁面粉很少,却有丰富的水果资源。于是就有人用制作面酱的方法来加工黄皮酱。黄皮酱选用鲜黄皮加工制成果胚后,加适量的糖、醋、辣椒精心制作而成,富含蛋白质,有机酸、果胶素和多种维生素。黄皮酱味道酸甜可口、辣味适宜,既可以拌粉、饺子直接食用,也可以作为蒸、炒各种肉类和鱼类的佐料。常吃可以增加营养,解暑清热,止咳化痰,提神开胃,帮助消化。1991年,南宁市酱料厂生产的山黄皮酱获全国保健食品博览会金奖。

暑天到郊外旅行,暑气迫人,倘能备带一些黄皮果,口渴或感到头脑闷热不适时,即嚼几个黄皮果,食后喉咙甘凉,一条凉气直透胸腹,不但生津、止渴,且有预防中暑的好处。偶尔还可将果肉、果皮嚼碎,连渣带汁一并吞下,味虽有些辣苦,但可以起到降火、治疗消化不良、胃脘饱胀等作用。

朋友,如有机会来昭平尝尝黄皮果吧,热情好客的昭平人欢迎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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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天净沙秋思改写为散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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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把冷冷的逛照在枯藤上,一会儿,又若隐若现。枯藤摇晃着,松软的缠着树干。枯叶缓慢的落在地上,就剩下几片,摇摇欲坠。

突然一声微弱嘶哑的鸦鸣划破了宁静,一只乌鸦在昏暗的光中吃力的飞着,落在一个树上。他身上有着稀疏的羽毛,脸上有着迷茫的神情,它的双翼早已飞不起来了,仿佛说出了它可怜的一生。

古道上有一串马蹄,一个青年牵着一个老马走来,西北风卷起了沙子落在这一人一马身上,土地上满是青苔,连青苔都失去了它那翠绿的颜色,变成了老苔。年轻人驻足,眺望远方,目光中含着悲凉。

一丝凉风掠过小溪,带来柔意。小河上,石墙爬满裂纹,每一块石头上都写满了岁月的沧桑,落日的余晖渐渐的被天边的乌鸦给吞噬了,诗人沿着一束残光行走把一个孤单的影子投射在路面上,十分的孤单。诗人看了看双眼前昏暗的月色,心里的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到了晚上,看来诗人又无安身之处。诗人十分的困……十分的困……,诗人倒在了地上,入了梦,他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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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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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这个主要看气质的时代,腹腔内有那么一点点墨水儿,都有底气与人交谈。开卷是否有益暂且不提,文学素养的层次正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逐步提高的。

从小在书堆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我,对书有莫名的好感。从三岁时母亲第一次给我读《幼儿画报》开始,书从未离开过我的世界。据母亲说,因为儿时不识字,不能亲手捧着书阅览,我在幼儿园里发奋努力,缠住老师学习汉语拼音,到了四岁多的时候,就能自己阅读带拼音的书了。在学前班,开始提前进入识字期,坚持了一年,记住了不少汉字。上了小学,兴趣愈发浓厚,一边坚持阅读,一边努力识字。

生活使我拘泥于一方水土,不能浪迹天涯且随风行,不能领略大千世界尽享视觉之旅,但是跨越了时间超脱于空间的书籍却能使我随心所欲地融入任何一个场景。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不时之需,走到哪里我都会准备一本书以备共度良宵。书的功能是可以被拓展的,在不同场景下阅读不同书籍有不同感悟,这是一件幸福的事。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在中国简直是刻在心底的老话。书为良师,它不肤浅,它的内涵藏在每一缕墨香之中。人的一生如浩瀚穹宇,而书的作用,就像漫天繁星中的天狼星,高高闪耀。不读书就无法思考,无法交流,无法博得一份应有的尊重。

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人的生活是苦的,但就是在苦中作乐的生活中才能一品读书的道理。读书人不迂腐,恰恰相反,读书人反而是站在社会最前沿的。读书人的思维方式取决于书,书跟随了他们一辈子,能够懂他们的,恐怕也只有书了吧!

一杯香茗,一盏油灯,一缕墨香悠悠飘出窗外,正掩住一轮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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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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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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