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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大全集(汇总20篇)

只有将读书、做人、做事有机统一起来,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知行统一,这才是真正的读书。开学吧小编收集了读书笔记大全集,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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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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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是一个从小就爱冒险的人,在他18岁之后的某一天,他瞒着他的父亲,去航海。在一次航海的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浪,只有他才幸存了下来,过着野人般的生活。

他用沉船的桅杆做成了木筏,一次又一次用木筏搬运着所需的生活用品,开始在荒岛生活。

他开始在岛上面种植大麦,还有稻子,自己制作木臼,木杵,筛子等生活用品,加工了面粉,从而烘焙出了粗糙的面包。他还捕捉了野山羊,让它繁殖。他还制作了许多陶器,从而保证了自己的生活。

鲁滨孙独自在岛上生活了17年后的一天,他发现岛边的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原来岛的外围有一群野人曾经在这里进行过人肉宴。鲁滨孙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怕有野人会来攻击。后来鲁滨孙救下了一个土人,将他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一次偶然的事,鲁滨孙和“星期五”救下了一位西班牙人还有“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一条英国的船在岛的附件停泊。船上的水手在闹事,把船长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孙带着“星期五”帮船长夺回了船只,带着“星期五”等人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坚强有勇气的人,不会放弃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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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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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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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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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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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郉可欣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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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偶奇遇记》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讲匹诺曹的经历,不由引起我的思考。

故事主要讲述了杰佩托把一块会说话的木头刻成了一个小木偶,把得到生命的小木偶当做自己的儿子,起名为匹诺曹。匹诺曹非常调皮刚刻完,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己去闯荡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有时候他也喜欢撒一点谎,他欺骗了仙女和父亲,他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都会不由自主地长出一大截,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匹诺曹后来渐渐变得懂事孝顺了,当匹诺曹和他失散多年的父亲在鲨鱼肚子里重逢时,他开始觉醒了,匹诺曹为自己以前的不懂事而感到羞愧。父子两人齐心协力的逃出了鲨鱼肚。然后他带着父亲住进了一所小屋,父亲没有东西可以吃,匹诺曹就每天早晨到附近的一个种菜的农夫那里给他提一百桶水来浇地,来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匹诺曹用他赚来的钱养活了他的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就在这样的艰苦条件下,他还认真学习。最后在小仙女的帮助下,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故事中会说话的蟋蟀和仙女经常帮助匹诺曹,提醒匹诺曹远离恶习走上正道。而我的老师、父亲、母亲不也是这样吗?她们无私的帮助我,提醒我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我应该接受大家的关爱,努力朝着我的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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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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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没读过《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只听说是关于一个小木偶只要一说谎话,鼻子就变长的故事。读过之后才知道书中讲了什么。

讲的是小木偶匹诺曹被老木匠造出来后,因调皮一次又一次的上当。但又因为天真可爱,又有了小仙女的帮助,所以都逃脱了,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好孩子,仙女被他感动了,最终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很同情匹诺曹的遭遇,但又恨他的无知和调皮。但正是因为这点,他才明白了很多道理, 学会了思考,帮助别人,同情别人,自己改正错误。我们不也正像匹诺曹一样吗?小时候也那样无知,经过挫折后才明白道理,最后自己主动改正错误才能成就大事业。

这个故事使我铭记最深的道理就是:要听好人劝,不听坏人说。还有,人不是十全十美,必须取长补短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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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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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一口气读了论语这本书,我觉得它里面所包含的道理实在太深厚了,而且不是一读就懂,要你细细得去品味,去理解,去阅读才能明白这其中的含义。

比如:有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在一起,其中必定有我的的老师,选择他的优点向他学习。他的不好的方面,努力克制自己。”“子日:‘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孔子说:“仲由我教导你的知识知道吗?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态度就是明智的。”“子日:‘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意思是:孔子说:“我不是生下来就有知识的人,而是爱好古代文献,迅速而灵敏的学习。”子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意思是: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才能更好的领会和理解新的知识,就可以当老师了。”

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着,鲜矣;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孔子说"他(她)做人孝顺父母,尊重兄弟,而喜欢冒犯长辈的人是少见的;不喜欢冒犯长辈,而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定做人的道理。孝顺父母,尊重兄弟,它是仁的根本。而我却没有做到。我经常在饭后就拍拍屁股就走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父母要洗碗,要工作;我经常在父母叫我去买东西的时候,推推拉拉,不肯去买,从来没想过父母会伤心;我经常在花钱的时候大手大脚,从来没考虑过父母挣钱很辛苦……。

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开始理解父母为了我们,去打工挣钱供我们上学,我们是否应该去好好学习,以此来报答我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呢?我们现在还小,爸爸妈妈不是要我们去养他们,只要我们听话,爸爸妈妈就会觉得很安慰的了。

父母的用意,父母的伟大!虽然父母时候让我干的活比较重,但是他们是为了让我体会到劳动的收获!虽然我犯错时被他们批评了,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因为我知道:他们表面是在批评,但暗中却是在教育着我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是一种爱,这种爱是别人感受不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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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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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西游记,但也只是囫囵吞枣。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原著西游记,看这本书时犹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大电影,鲜明的人物性格,让我感受颇深。

我先来说说各个人物的特征吧! 孙悟空忠心护主,一切的魑魅魍魉全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到了西天取经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 猪八戒,法名悟能,他身上的缺点数也数不尽,贪、懒、色、馋……尽管这样,但他还是努力改变着自己的缺点,并且总帮助孙悟空降妖,他是一个让人发笑的角色。 沙和尚,法名悟净,尽管作者没花太多笔墨去刻画它,但他踊跃降妖,是一个肯干肯吃苦的人。 唐僧,从唐朝去西天取经,一路风霜雪月,收了三个徒弟,不过他有时好歹不分,总是对悟空念紧箍咒,他是一个没主张的人。 西游记中猪八戒的形象跟我倒是有几分像,看着小说中的他,我也在反思自己,我也应该尽快努力改正自身的毛病。要说小说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孙悟空,羡慕他的七十二变,筋斗云……他的脑袋也是很灵活的,如果对付妖怪这个计谋不行,他就会立马想出另一个计划,他的乐观是无人能及的,当他的金箍棒被一只妖怪用金圈拿走之后,他居然笑了,原因竟是大丈夫不能哭,如果不能哭的话,那就笑,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气,他率众猴,抵十万天兵天将,与如来斗法……不过我也为他打抱不平,他三打白骨精时,唐僧肉眼凡胎,不知是妖怪,就把紧箍咒念了二十多遍,把孙悟空贬回花果山。 虽然西游记中一切都是虚拟的,但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学习他们的精神如悟空的嫉恶如仇,忠诚,八戒的憨厚老实,有力气,沙僧的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唐僧的善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正如去西天的路一般,只有去勇于面对,才能战胜心魔,实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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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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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过一种平静富裕的生活。可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水手。一次航海让他漂流到一个孤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 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

我曾设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才有回报,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应该自己独立地做些事情了。

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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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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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里有许多可爱的主人公:会很多种笑的、有思想的笑猫,善良、天真的杜真子,最崇拜笑猫的是地包天(狗),天真善良但怕笑猫冷笑的马小跳,有地位、是哲学家、幽默大师。对猫有研究的、不好不坏的老鼠,和笑猫是好朋友的老老鼠。美丽、高贵优雅,有一身本领的虎皮猫。一个美丽优雅的女人,她的心永远不会变老,欣赏孩子,笑猫和杜真子特别喜欢她,她是马小跳的妈妈。一个心态已变老、自私、看不起人的女人是杜真子的妈妈。靓猫爱漂亮,出生名门。酷猫爱酷、乌云盖雪女猫,雪里拖枪男猫。

自从塔顶上有了一只猫,除了笑猫外,其他猫都很生气,想让那只塔顶上的猫下来,因为它们爬不到塔顶上去,所以想让她下来。老老鼠这时候来到笑猫身边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羡慕那只猫。”每天早上那只笑猫都在看虎皮猫——塔顶上的猫。老老鼠对笑猫说:“你猜,我给那群猫使了什么办法?”“什么办法?”笑猫问。“我让它们对着虎皮猫大叫,它们即使知道这不对也不肯改,因为它们怕丢脸。”后来过了好长时间,老老鼠的办法失效了,然后又对那群猫说:“拿水枪打那虎皮猫。”突然有一天,老老鼠来到了杜真子的家,跳到杜真子妈妈的鞋上说:“出事了,快跟我来。”老老鼠一口气带着笑猫来到塔下,看到虎皮猫身上中了箭,于是跑到了裴帆哥哥的宠物医院,杜真子和马小跳又开始吵架,于是笑猫马上冷笑,他们就不吵架了。杜真子说:“笑猫暗恋虎皮猫了。” 第二天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花鹭,它们围着虎皮猫,过了几天,虎皮猫不见了,花鹭也不见了。工作人员又放了一只金子做得猫放在那里,希望花鹭能再飞回来,可是他们的希望落空了,花鹭没有再回来,因为金猫是只假猫,没有生命的气息。

我真希望在《笑猫日记》虎皮猫,你在哪里能找到她,这样就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了。

《笑猫日记》我爱你,你是温暖童心的“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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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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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书中有很多知识都是我不知道的。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很多人体和大自然的奥秘。使我知道了眼睛是人体最不怕冷的英雄,而鼻尖、耳廓和指尖是最怕冷的。还知道发烧是人体对病菌入侵的一种生理防卫反应,对机体有保护作用。还知道了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铅笔芯并不是铅做的,它的学名叫“石墨”,是没有毒的。还有纯粹的“煤气”是无色无味的,一旦从管道泄漏出来,人们很难察觉,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中毒和形成火灾。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便在煤气中加入了微量的臭剂硫和苯,它们是有味道的,一旦煤气泄漏出来,人们马上就可以觉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学到了这么多知识多亏了这本书,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知识在等着我去发掘,以后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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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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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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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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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种人们追赶时间的基本姿态,更是生命面临死亡的呐喊。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它是生命的一种状态,更是灵魂的永恒追求。

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时,可以感受到他的内心世界的变化,感受到生命在苦难中沉浮时的彷徨与呐喊。福贵的一生就像他所唱的“少年好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样凄凉孤苦。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享尽荣华富贵;他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依无靠,亦无欲无求。

也许,生命本就是这样的无常。生活充满了许多的磨难和挑战,人的一生就要不断地迎接命运的挑战,不断地超越自我,不断地积极进取,实现生命的价值,追求活着的意义。人们盘踞生活之山,日日与两条巨蟒摩娑盘旋,一条叫命运,一条叫死亡。福贵经历过大浮大沉的一生,但最终却以一种滑稽的方式死去,昭示着高贵命运不过是人类苦苦追寻的虚妄而已,而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呐喊。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少,又十年皆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中,宁无些个烦恼。

面对命运,福贵选择与其斗争到底,宁死不屈;面对生命,福贵选择守护等待,顽强乐观。其实对于死亡来说,活着也是人们强有力的呐喊和进攻。毕竟,死亡只需要一时的意气,而活着却需要一辈子的勇气。

福贵的一生饱含沧桑和痛苦却又乐观积极。活着是福贵生命的呐喊,是他渴望天伦之乐的体观,更是他不屈不挠的一生的写照。

静水流深,总有一种力量在默默中玉汝于成;细水流长,总有一种声音冲破岁月依旧洪亮,那便似福贵生命的呐喊——活着,那般清脆却又深意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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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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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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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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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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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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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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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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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我最喜欢的是《蓝色的兔耳朵草》。他讲的是在一座蓝山上长着一种可以治耳朵聋的草,笑猫知道山上有很多野兽,可是为了虎皮猫笑猫还是上了那座山。

他遇到了山蜘蛛、母老虎、公花豹湖怪,这些凶猛的怪兽被笑猫和虎皮猫的故事敢动了。笑猫采来的草,被几只小白兔吃了,笑猫只好每天对虎皮猫说话。

有一天,虎皮猫听到了声音,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可以折服一切,我们要有一颗爱的心对待身边的人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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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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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看了张秋生写的《小巴掌童话》,看了很多遍还想看,真是百看不厌。《小巴掌童话》顾名思义,就是像巴掌一样大小的童话,每篇都是简短的几句话。可虽然是简短的几句话却蕴含着大道理!

《快乐的青蛙和阴郁的老鼠》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一只青蛙和一只老鼠相遇了,青蛙很乐观,老鼠却总是很阴郁。因为命运相反,所以一只很快乐,一只很阴郁。但凡事都要乐观一点。不要老低着头,抬起头,就能看见阳光。

还有《河马先生的魔术帽》也不错。河马先生表演魔术,狐狸见兔子摸出一只鸽子,就流着口水让河马先生给他摸。结果摸出一只刺猬,还把他的手扎了,扎肿了。不要贪心,否则等着你的不是奖励,而是惩罚。所以,做人要学会知足。

希望张秋生的《小巴掌童话》能带给你们许多快乐,并让你们学会许多道理,给你们更多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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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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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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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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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德,学礼,学态度;学智,学道,学做人;必以《论语》学先。

——题记

古有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其中《论语》最为接触较多,它是儒家经典之一。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对后人深有影响。本书从世间多方面概括,讲述了人应为,人应不为的各种事情。从《论语》中,可以让我们悟到许多人生中事物的一些道理。

《论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明白,无论何时都要向别人虚心学习,取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知之为知,不知为不知”,让我明白学习上应该抱有求实的态度,任何时候都必须诚实对待自己知道或不知道的事情,不让自己处在半壶水响叮当的状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明白,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用自己的思想去约束别人的想法,应该不自己不想去做的事,换个角度尽量去接受它,不要固执的让别人去完成,那样就打破了和谐;“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让我明白了,在读书的过程中不能对自己的衣着过于注重,不要以求知为借口而与人攀比,这种行为完全辱没了读书的真正用意,不能做这种人儿让别人瞧不起。还有许多言语让我感慨万千,让我从中领悟到不少道理,给了我不少的人生启示。

这几天,我对《论语》又有了近一步的认识,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看孔子的为人我学会了品德;看弟子对孔子的行为,我学会了礼仪;看学生积极向孔子学习,我学会了学习的态度;看孔子出事镇定自如,我学会了镇定;看孔子以诸多的行为和方法来教育学生,我学会了他的智慧;看《论语》记录的孔子的话,我学习了做人的道理。也许有时一件相同的事情,用不同的方法去对待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当国家与国家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主张兵戎相见,而孔子主张以“仁”治理天下。这本书对我们青年的影响力着实不小,我们应该更深一步地去了解它,让它对自己以后的人生产生更大的帮助。

四书之一的《论语》,值得去读,值得去看,因为它给你的人生影响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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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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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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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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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好像也确实如此,母亲的爱细腻又温柔,仿佛潺潺流水般将你包围,而父爱,如山,那样地厚重,坚实。都说总有相似的美,爱也是如此吧,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似乎,给我们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在母亲的唠叨完之后永远不会再补充两句;母亲与女儿说悄悄话时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一直都是默默地,就像《背影》当中的父亲那样,总是在等离别之际才知此爱之深沉。

世道那时是那样地艰难,“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冬天,仿佛生活和天气一样地寒冷、孤立无助。“簌簌地流下眼泪”这是像我一样的常人面对家中接二连三的变故的正常反应,但父亲没有,“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为什么他不难过?因为他是父亲。

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想帮自己的儿子做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坚持自己送儿子去站台;坚持自己与脚夫讲价钱;即使是身体早已不如以前那样地灵活也要爬上月台给儿子买橘子吃……“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12,深青布棉袍,蹒跚13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应该是这篇散文最戳中人内心的地方了,往往简单朴实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因为生活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更难以用苍白的语言来言说。为何,在看到自己父亲的背影之后,朱自清才会掩面抹泪,因为“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知道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我们都是如此,文中由我,我们便是文中人。

身为儿女,我们接受得总是那样地心安理得、理所应当,就仿佛朱自清一开始的想法那样“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但总会有那么一天,或是自己为人父母,或是看到父母老去的背影,你会像朱自清那样深深地有一种悔意“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朱自清文字的细腻与动人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来到大学之后与父母分别的瞬间。在机场中,我们就得向对方说再见了。事实上,在来机场的途中,我似乎并没有特别大的情绪起伏,而是自己的父亲紧紧地、不似平常一般地、握住我的手,而母亲则是一路上唠叨不停,我甚至当时有一丝厌烦,就像当时的朱自清那样心中对于父亲事无巨细的关切一样。而真正到了分别之际,突然心酸,对于仿佛会一直陪伴着我的父母的不舍,对家乡的恋恋不忘,一下子悉数爆发,而这时,我也像朱自清那样,看着父母离去的背影,默默了良久。

写完这篇,看完这篇,我们给自己的家人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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