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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大全集【热门20篇】

只有将读书、做人、做事有机统一起来,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知行统一,这才是真正的读书。开学吧小编收集了读书笔记大全集,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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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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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每次读的时侯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像打碎了五味瓶。也给了我很多的感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保存着善良的优秀品质。比如有一次,他被一个坏蛋利用做坏事,事先他还一点也不知情,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利用做坏事。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三毛也很爱看书。三毛干完了活,就拿起了书看,可老板看见就说三毛浪费电……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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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李昱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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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和妈妈逛书店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塔顶上的猫》。我一看名字就被吸引了,我感到很纳闷,塔顶上也有猫吗?这只猫为什么会在塔顶上?这塔很高吗?猫是怎么上去的呢?那只猫是什么猫……脑海里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赶紧叫妈妈买了下来。

一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里面的主人公有:笑猫,杜真子,地包天,马小跳,老老鼠,虎皮猫,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等。故事是这样发生的:笑猫和一只京巴狗“地包天”在草地上讨论春天是哪一天到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塔顶上居然有一只猫。于是关于塔顶上有猫的事情就传开了。而且笑猫,地包天,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猫们还为此不停地开会,大家都在讨论塔顶上猫的事情,他们都觉得塔顶应该属于自己的,自己才是“资格猫”,而那只塔顶上的猫,一身乱七八糟的杂毛,还爬得那么高,像什么话?只有笑猫,非常羡慕塔顶上的猫,非常佩服那只塔顶上的猫,因为它真的曾经去爬过那座白塔,想爬到塔顶上去。可那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的,光滑如一面镜子,爪子根本抓不牢。所以笑猫真的是非常佩服那只有真功夫的猫。可是,那些“资格猫”们除了用语言攻击那只塔顶上的猫以外,最后竟然拿出了“炮弹”射向塔顶上的猫,想把它射下来。看到这里,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非常紧张。而那只虎皮猫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炮弹”正射向它。

我突然觉得那些所谓的“资格猫”们就像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一样,嫉妒心太重了。自己没办法、没能力爬到塔顶上,就不许别人也爬上去。 不仅这样,那些人还要伤害有能力的人。我可不想做那样的人!都说嫉妒是心灵的毒药。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伤害别人。我们一定要向那些有能力的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大家互相学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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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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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一书。这本书讲的是:

笑猫的爱猫——虎皮猫为了给在钟楼附近居住的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使自己的耳朵震聋了。笑猫决定,不论如何都要把虎皮猫的耳朵给治好。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之间,有一座经营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山上生长着一种蓝色的兔耳朵草,那种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穷的湖怪,都能轻而易举地把笑猫置于死地。但是笑猫为了他的爱猫,这一路,他走得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采回来的兔耳朵草,居然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中,而绿毛龟的一句话,便使笑猫再一次鼓起信心……当然,最后虎皮猫的耳朵不聋了,她与笑猫真正结为夫妻,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这一切都源于绿毛龟说的那句话: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是呀,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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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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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个充满了力量,充满了希望的词语,但是其中也包含了诸多的无奈与辛酸。正如余华的《活着》讲述了一个老人福贵波折、坎坷的一生,为了生存的斗争。而当时中国动荡的历史背景也给这个故事平添了一抹哀怨与凄苦。

一个底层人民在风口浪尖是希望的,仅仅是活着,简单甚至贫穷卑微的活着。

这本书以悲伤为主基调,斗争的烙印,恐惧的图景,生活的骚乱从头至尾贯穿整部作品,展示了老人福贵的一生坎坷,同时也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带给底层人民的动荡与混乱。

读《活着》是一个十分残忍的过程,读到老人身边的人一个一个 的离去时,仿佛能感觉到他由最初的伤心痛苦,再到彷徨无奈直至最后麻木的转变,这位看似坚强的老人的心其实早已被伤得千疮百孔。

终于,只剩他一个人在这世上苟延残喘,所有亲人都已离去,独留他一个人在这世态炎凉的世界苦苦挣扎,只有老牛陪伴着他,在岁月的荒流里,时光的隧道中,默默前行。

为什么老牛会被福贵选中?而福贵又为什么会买下这头老到甚至马上要死去的牛?或许是因为同情,或许是想救老牛一命,但是我更倾向于老人福贵在看到老牛的时候在老牛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与老牛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共鸣。

对于福贵来说,他大概是最痛苦的人,亲眼看着所有亲人一一离去,亲人与这世界诀别,自己却无能为力,最绝望的不是自己离开,而是看着别人离开却只能表示无奈。但是,他又是最幸运的,亲人都已离世,皆由自己亲手埋葬,自己孤身一人,在世上无牵无挂,没有牵绊,就算哪天就去世了,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活着》以环境描写作结,给人深刻的思考,歌颂了活着的力量。这是一部悲剧,它的结局同样也是沉痛的。

读这本《活着》,让许多人潸然泪下,书的风格让我们与福贵同甘共苦。好运垂顾他时,我们欣然微笑,当他被厄运打击,被生活压力压得抬不起来头时,我们黯然垂泪。

福贵其实早已看穿这世界、这命运,所以,在一个明媚的下午,他选择云淡风轻的说出这段坎坷而并不算幸福的经历。

活着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也许并没有答案,因为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只要活着就好,不必要求太多,有人认为活着,就要活得精彩,平庸的活着不如痛快的死去,有人认为活着就有希望,就有前进的动力,我的答案是什么,我自己也不得而知。

作家只为自己而写作,只为内心而写作,读这本书,能够在书中与另一个自己相遇,遇见那个未曾谋面的自己,遇见那个最本真的自己。得到自己最想要的答案,品味自己的人生,思考着自己的“活着”。

悲剧总在不经意间到来,接踵而至,猝不及防让人无法喘息,但只要充满希望,不放弃,一定能守得云开见明月,当你看见面前的阴影时,你要明白,那是因为你的背后有阳光。

复杂的世界里简单就好,《活着》的世界,活着就好。不必争抢太多,简简单单,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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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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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之后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我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我的意志,克服困难,一向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十分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我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明白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忙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我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期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期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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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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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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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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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与它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被权势欲望大大膨胀了它的心,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的讲述了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以后又破灭了第二个,接着破灭了第三个它已变成一只老母狼,它已精疲力尽,

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太多的爱与恨、恩与仇、喜与怒、忠实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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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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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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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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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说是有两个骗子为皇帝做了一套新装,实际上这套新装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但骗子说,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新装。大臣们和皇帝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都说这套新装确确实实存在,最后只有一个小孩说实话,说皇帝未穿衣,才揭穿了骗子的阴谋。

从这篇童话,可以看出大臣和皇帝的极端虚荣、愚味和自欺欺人的本质。分明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表明自己是聪明人,硬说是看见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仍然有这种现象,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可以说,俯拾皆是。

从文坟上看,有的人写的诗歌,人们明明知道语法不通,看不懂,但由于作者有点名气,于是有的人就随声附和,说什么看得懂,不然,就害怕别人说自己水平低,不懂诗。有的作者还制造出一种舆论,说他的诗是什么“深刻”、“含蓄”,只能从整体理解,不可折开来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有聪明的人才能读懂。好一个“意会”,最后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楚自己的诗是什么意思,这种人,不正是安徒生笔下的骗子吗?可悲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大部份人偏偏是受骗子愚弄的“大臣”和“皇帝”。

再从论坛上看,也有这种现象,有的什么“家”,发表的言论,分明是错误的。但由于害怕别人说自己“不懂”,因此,也只好跟着说那是正确的,说自己懂了。比方说,对于一些学术上的探讨,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出决定后,其他的某些人也会不假思索地跟着说。如果不跟着说,别人会说自己学识浅薄,没有创造性的改革精神,因此只好违心地跟着说,这样下去,社会科学能发展吗?

但愿人们能从《皇帝的新装》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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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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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净化人的心灵,使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更芬芳。每当我得到一本好书,我就会废寝忘食地看着,细细品味,琢磨其中的奥秘。

一个宁静的早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缝照在我的书桌上,显得十分柔和。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唱起了婉转的歌谣。我捧起《昆虫记》这本书,像是走进了书的海洋,与书融为一体,不管时间的流逝,书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合上了书,眼前还不断浮现出书中那一幕幕奇特的景象,“哇,原来昆虫和我们的生活这么相似啊!”那一声声惊叹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叽叽湫湫,叽叽湫湫的虫声回荡在我耳畔。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似乎有成长了许多,我从一个害怕虫子、讨厌虫子的小女孩长成了以为喜爱虫子,甚至敬佩虫子的“青年”。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我认识了一群全新的昆虫,它们不像我记忆中的那样,是富有灵性的。法布尔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觅食、劳动等,几乎包含了昆虫的一生,从中我也能深刻了解到法布尔观察昆虫时多么仔细,用心;我能想象到法布尔为了观察蚂蚁,一动不动地拿着放大镜在草丛旁待了一下午的艰辛;为了扑捉一只小虫,气喘吁吁地追赶着,绊倒了也不管的执着……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

《昆虫记》中,我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叶的小蟋蟀……我也知道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的采蜜是为了我们,是让我们喝到那甜滋滋的蜂蜜,它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长久下去,我们能好好地存活下去吗?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多么有意思的《昆虫记》!我希望人们能把昆虫当作永远的朋友,保护它们,与这些小生灵渡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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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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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这个词,我们可以轻松用笔在几秒钟之内写完,而真正的意义,却要用一生去诠释。我固然相信“人定胜天”这个说法,但是很多时候,人力在命运面前是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于每一次的挣扎却是推向更深的深渊的魔手。

他们,是的一部分;他们,进行着爱与恨、情与理的冲突;他们,或压抑,或挣扎,或抗争;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奏着生命之歌。

《家》给我们塑造了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接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最让我同情的不是投湖自尽的鸣凤,也不是守寡病死的梅芬,而是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的觉新。他爱着一个人,却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而后陪着与自己相守的人,又放不下爱着那个人。从始至终,除了最初他和梅芬的那些相处,我看不到他真实的灵魂。不是不想逃,不是不想任性,不是不想挣扎,只是身份将他压在了无形的五指山下,所以,他不能。觉慧口口声声称他的哥哥为“无反抗主义者”,却不知大哥注定是十字路口上最艰难的徘徊者,时代的牺牲者,他上承高老太爷的威严,下启羡慕着觉慧的勇敢与追求。如果他处在觉民觉慧的位置,他断不会再这样压抑着自己。他很清楚地明白若自己放下了这些担子,这个腐烂、溃败的封建大家庭只有走向灭亡的道路了,这对一个骨子里还很传统,舍弃不了“大家”的男人是无法容忍的。于是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幸福,埋葬自己的感情去成全这个家庭。我们没有权利去批判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能说这个看似可以选择的题目,其实只有一个选项。最终,他只能将自己的愿景寄托于觉慧,希望他享受不到的可以由自己的弟弟去领略,这不是他的放弃,恰是他的希望,让别人替自己幸福也是一种无奈的幸福。

这是一个默默承受,不懂反抗的人,那么反抗的人有什么结果呢?

作为高府丫鬟的鸣凤用死亡控诉了这个吃人的封建的社会。最初,她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爱着高高在上的觉慧,她不求相守,只愿可以一直远远望着,不奢求,不指望能进一步靠近,出乎意料的是觉慧竟也爱着她。看似毫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愿望,鸣凤却不能,因为她只是一个丫鬟,丫鬟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的权利,从被主人买下的时候开始,她就没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只是她太晚才看清。鸣凤久久等着希望的火光,她单纯的以为和覚慧的爱情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仍摆不脱命运的安排,她被要求嫁给一个老头子,尽管她怎样恳求,也逃不了,绝望中她只能选择长眠地下。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觉慧开始让我认为他是爱着鸣凤的,而后我越来越怀疑,那是爱吗?有那种爱,即使爱的人死了,却只有叹息,而没有多少悲痛表现的吗?我本以为在鸣凤死后,觉慧会哭天抢地,甚至于撕心裂肺的“殉情”,哪知他会那么淡定,然后渐渐淡忘,又去追逐自由。其实这只是一种小青年的反抗心理吧,不想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追求一种新鲜的感情,并非什么爱。只可怜了鸣凤,死心塌地换来一场空。悲哉!

小说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向我们控诉着封建礼教对人生活的残骸,想说不能说,想爱不能爱,有的是无止境的约束和看不到光明的未来,不挣扎不甘心,挣扎了又是徒劳,怎样都是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就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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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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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渐繁忙的都市生活中,传统文化犹如滋养人心的甘泉。而《论语》这一剂儒学文化的圣品,无疑对当代人的修身为人、处世待世有着深厚的指导意义。在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论语》,虽没能深入领悟,却也获益匪浅。

《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一部书,约编撰于公元前四世纪初,流传到汉代,形成了“鲁论”、“齐论”、“古论”三个版本。《论语》被古人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到了今天,则是人们学习、认识、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最可靠的权威著作。

全书分为若干个部分,有的论教育与学习,有的论仁义,有的论礼乐,有的论道德教养,有的论孝悌,有的论为政……由于全书围绕儒学之核心——“仁义”展开,所以“论仁义”部分也成了我研读的重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仁义的人,自己想要立身成功也要别人立身成功,自己想要事业发达也要别人事业发达。读了这句话后,我深有感触,天下莫有比这种人更无私宽大、仁义高尚的人了。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发家致富、功成名就几乎是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事,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道德教养不达标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让自己立身成功,而不惜暗中毁坏比自己能干、优秀的人的名誉和事业;他们为使自己境运通达而陷害显赫,以成一己之私。这些人不仅是社会的负产品,是利欲的囚徒,还是大大违反儒学观点及精神的不仁义之辈。他们追随名利,却忽视了立人之本。诚然,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最后都会受到命运的惩罚,更不能圆了初衷和野心。可见,仁义宽厚之心是多么重要,它是做人的基础,也是成人的支柱,更是为人的良方。而这些大智慧远不是那些利欲熏心、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所能领悟和躬身践行的。成业与成人,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种修为境界各不缺失,才能让二者齐头并进,让人生创造辉煌。

现代社会错综复杂,品质问题丑闻迭起,而其实刨根问祖、追溯回两千多年前,先贤智慧早已向我们阐述过这所有问题的答案。现在社会的一切尴尬局面,也都可从先秦经典寻觅到答复。

所以说,就如“读史使人明智”那句话一样,我认为传统巨著就是历史遗馈的财富,而读传统名著无疑使人明智、使人清醒、使人高尚。

如果你遇到棘手的问题或是尴尬的局面,请学会思考,请学会请教,或许《论语》中那份为你保留的答复,就将赫然呈现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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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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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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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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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就在昨天我把它看完了。

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北宋末年以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的叙说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形象。比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是朝廷眼中的“强盗”,但是他们劫富济贫,志存高远,他们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为百姓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为国家惩治贪官污吏。他们用生命来书写“义”,即使需要搭上生命也无妨。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看并且耐人寻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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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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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己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己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己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让他自己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己的父亲跟自己原来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有趣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可以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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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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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西游记》真是太好看了,只要这一电视剧一打开,我们全家任何在场的人,眼睛都会紧盯屏幕,心潮随着唐僧师徒四人的行径起伏不平的!

特别是“大闹天宫”,非常有意思!孙悟空取得金箍棒、当了美猴王,自封为“齐天大圣”。太上老君请孙悟空上天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是当马夫时,气得打坏了马院、捣毁了云霄宝殿,打伤了天兵天将,玉帝只好求如来佛祖前来相助……如来佛祖用高大的五行山压住了野性十足的孙悟空,又用封条加固,使孙悟空寸步难移、插翅难逃。这集“大闹天宫”好看吧!告诉你下面还有更精彩呢!

有一集“猴王保唐僧”也不错哦!孙悟空一直被压在五行山底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途经五行山脚下,听到孙悟空叫:“师傅,师傅!”心肠很软的他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悟空拜唐僧为师,唐僧收了他为第一个徒弟,取名为“行者”。就这样,孙悟空保唐僧西去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功劳很大,然而却好几次被师傅唐僧误解了、驱赶走了。最终,师徒四人到达西天的雷音寺,才取得真经。

还有一集比较搞笑,叫“夺宝莲花洞”,师徒四人来到莲花洞。悟空叫八戒去看看有没有妖怪,结果懒惰的八戒却睡着了,焦急万分的悟空就变成一只小鸟把他啄醒,八戒只好再次寻妖,结果这次真的遇见妖怪,吓得惊慌失措,但还是鼓起勇气与妖魔斗争,可是仍敌不过,被妖魔抓走了。最后还是孙悟空帮了忙,救出了八戒,取得莲花洞中的宝贝。

当然,经典的故事除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夺宝莲花洞”外,还有“高老庄收八戒”、“八戒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盘丝洞”、“火焰山”“天竺国”等等。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故事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像唐僧、沙僧、猪八戒、孙悟空,我都很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机智坚强、勇敢可爱的孙悟空。

《西游记》告诉我们:为了追求寻找甚至实现一个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或挫折,我们一定得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你看不是吗,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十四年寒暑,九九八十一磨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最后才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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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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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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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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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简爱这本书。说着的我不舍得放手,我太崇拜里面的主人公了。我深深被简爱所吸引,我发现我的心中充满了悸动。我不知道世界的另一端生活着我是这莫喜欢的一个人。

她的倔强,善良,纯洁,包括她的胆小,她的坏脾气,我都一并是那末喜欢。简爱,从小就生活着一个寄宿家庭里,她的舅妈并不喜欢她,孩子们都拿她当下等人看待。她终于反抗啦,她毫不客气的维护了一个人本有的自尊,她不担心这样做的后果。

后来她被送到了寄宿学校,他是那麽优秀,在一个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况里,成长为一个有修养,有文化,有本事的女强人。后来她自力更生,给别人当家庭教师,所有人都很好,她得到了主人的喜爱。

就这样,她见到了罗彻斯特先生,一个可以作她父亲的男人,两人相爱,当由于很曲折的原因,简爱牺牲了自己,离开了她爱的人。来到了圣约翰家。简爱发现他是一个令末的人,因此和他保持着隔阂,但她不知道实际上圣约翰先生已经爱上了她。

但见忘不了罗彻斯特,毅然放弃了很美好的一段姻缘。

当时过境迁,她再回到罗彻斯特先生身边的时候,罗彻斯特已是个废人了,此刻两人已在不能分开,拥抱着。 简爱和罗彻斯特结婚了,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大家看看吧,真的是太美好了。我爱你,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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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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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个悲惨的故事。主人公简爱从小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里。承受着非人的待遇:舅妈的嫌弃,姐妹的蔑视和表哥的虐待和毒打,最终被送到寄宿学校。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很好的教师,和一个很好的朋友,虽然生活并不好,但给她了短暂的温暖。在好朋友得瘟疫死后,最好的老师也从这里嫁出去了。她在读完教程后,又在这里当了三年教师,就毅然离开了。在新的家教工作中,她与她学生的监护人,也是她所工作的这座大宅子的主人:罗切斯特摩擦出了爱的火花。在婚礼上有人证明罗切斯特在15年前结了婚。这使两人都非常痛苦,于是简爱离开了。简爱最终回到了这里,大宅已成了废墟,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他们两个重拾爱情,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的确使我很悲痛,甚至有时傻傻的站起来喊;“怎么这样!”为简爱揪心,这个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给我带来了太多悲痛。简爱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受尽磨难。我们为她的悲惨生活哀叹,也为她的倔强,纯洁和一如既往的勇气赞赏。她在追求个人幸福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寻常的纯真,朴实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没有因为仆人的地位而放弃追求幸福,并且追求的是纯洁高尚的幸福,他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整本书其实表达了幸福的意义,还有在那个年代对人人平等的呼吁。《简爱》的确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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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笑猫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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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笑日记——想变成人的猴子。里面的内容很精彩。下面我来讲一讲吧!

你还记得那只会笑的猫么,它又出现了。上一次,马小跳发现了秘密山洞,叫了很多好朋友来看望笑猫。这一次会发生什么事呢?

在笑猫的秘密山洞里,马小跳在那发现了一个人绑着一只猴子在公园给人们表演赚钱。马小跳和他的朋友很同情那只猴子,他们在那个用猴子赚钱的人手中把猴子放了,不知道把猴子放在哪里。笑猫和猴子只能暂时住在马小跳家里。

猴子到了马小跳家里和笑猫一起看电视,一起玩。可是,猴子有时学人类一样,在马小跳的爸爸马天乐的书房读书看报。它是一个想变成人的猴子。猴子只能在晚上才能活动,被马天乐看见了。马小跳给爸爸说出了真相,爸爸和马小跳一起把猴子放回深山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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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徒生童话》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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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看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后,令我十分着迷,童话故事十分搞笑,十分精彩,从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的作者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先生

《安徒生童话》中有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位国王,她的妻子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公主,随后妻子就死了,于是国王又娶了一个妻子,这个妻子有2个女儿,她的心肠恶毒,对白雪公主充满了嫉妒,常常针对她。妻子把白雪公主赶到森林,白雪公主温柔的性格使她在森林里结实了许多的朋友。她们快快乐乐地在一齐生活,然而,有一天,妻子知道白雪公主并没有死,就变成为老奶奶,把藏有毒的苹果拿给白雪公主吃,白雪公主吃了,随后就晕倒在地。这时,王子赶来,亲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就醒过来了。最后,她们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了

《安徒生童话》中每一个搞笑的故事,都让我们明白了道理。还有一个更加搞笑的故事——“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傻皇帝被人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好正因别人说什么聪明的人能看见这类骗人的话,就硬是说自己能看见,别自己骗自己,有看到就说有看到,没看到就说没看到。《安徒生童话》里不仅有这些,还有《海的女儿》《白雪皇后》《红舞鞋》《冰雪公主》《凤凰》《拇指姑娘》等更加搞笑的故事等着我们去专心致志地阅读。同学们,请你们去阅读这些搞笑的故事吧,我坚信你们必须会爱上这本书的。你们必须会爱上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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