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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书笔记【精选20篇】

“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毫无疑问,读书是我们青少年获得全面成长的第一课。为了同学们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从上一周开始,学校通过漂流图书活动的形式,引导我们共同读书,与书为伴,与经典为友,开拓视野,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学会读书作文小学生,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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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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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叫笑日记之《塔顶上的猫》

主人公笑猫性格开朗,是一只有思想的猫。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朝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有一只心爱的猫叫虎皮猫,就是这只塔顶上的猫。我感受到了笑猫和地包天都是有良知的,而老老鼠说良知的意思就是痛苦。故事中因为对虎皮猫的嫉妒、诅咒、讨厌、没道理……的“著名的资格猫”们终于受到了惩罚,被一阵粉红色的龙卷风都刮上了天,没有把笑猫和地包天卷到天上去,笑猫就知道老天有眼。地包天说老天一生气就刮龙卷风。

读本书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尊重,要谦虚,这样会得到更多的尊重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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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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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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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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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奇怪,蚯蚓是怎么写字的?一听说有《蚯蚓的日记》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去买这本书。

一拿到这本书,我马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内容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搞笑……

我最喜欢的就是蚯蚓教蜘蛛挖洞,蜘蛛教蚯蚓爬树。蜘蛛哪会挖洞呀!两个好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那篇“我姐姐觉得自己美极了!我告诉她,不管花多少时间,她的脸永远长得跟她的屁股一个样。蜘蛛觉得这真好笑。妈妈可不这样想。”

我最羡慕的就是蚯蚓的三大好处,永远不必看牙医,永远不必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这本书实在是太有趣了,太搞笑了。特别是当看到蚯蚓非常有礼貌的给蚂蚁问早安时,说了一遍又一遍,我和妈妈都笑翻了。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蚯蚓不停地挖洞,帮助地球呼吸,它是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蚯蚓的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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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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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仅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而,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然而有些人却坚定得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占少数,但他们往

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题记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没错,他便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鲁滨逊。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他是个永不疲倦、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

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

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在困难出现时,看着鲁滨逊的经历,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克服困难的熊熊烈火……

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做每一件事时都精益求精。

在书中鲁滨孙还多次提及到“鲁滨孙相信上帝赐予了他的第二次生命”这也许是让鲁宾孙坚持活下来的精神支柱吧。

无论我们碰到多么恶劣的遭遇,都不能灰心。因为你并没有死亡,比起不在人世的,你是多么幸运啊!把握现在,珍惜未来,不去浪费一分一秒,这是我们所能做到的。相信自己,便离成功更进一步!

此书精彩的部分我认为不外乎两点:一是在书的前段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介绍鲁滨孙在航海前对于是否要出海、是否不听父母的劝戒,而是听从心灵的指引,这些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作者描述得淋漓尽致;二是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将主人公近三十年的生活生动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的面前,让我们眼前好似真的浮现出一个青年的生命历程。《鲁滨孙漂流记》是让人看了之后都认为最原始、最本我的书籍,不只在于它的剧情精彩,还在于它给我们这些现代人的启示。

我发现它不单单是一本描写历险的书,而是一个生命、一个人生抉择。在我们人生中,会遇到许多人生的交叉口,是通向光明还是黑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做出抉择的。鲁滨孙选择的是航海,一条让他有家不能回,无人陪伴的生活,但在其中他也有收获,学会了生存,得到了友谊,可是代价是浪费近三十年的生活,或许有人认为他不值得,但又有谁能说他这样不幸福呢?人生是一道永远没有答案的难题,所以就要我们在选择人生道路时大胆而又慎重,做出真正的抉择。

我很感谢笛福先生,因为他的这本书为我们今后在人生的抉择上提供了很好的启示。正如《圣经》上所说“等候上帝,要刚强勇敢,坚定你的意志,等候上帝!”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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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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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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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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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

1、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

2、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

3、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

4、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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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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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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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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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我又要长吁一口气,这是我第一次用两个晚上看完一本书,合上手边的这本余华的《活着》,感觉很沉闷,闷的喘不过期来,感动在这个个环境中,这片土地上生存的这些生命,而我所感动的是家珍。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也读过一些这样的女性角色,但是我还是忍不住为之感动,这是在中国这片厚实的土地上生活的女人,他承受着比一个女人所应承的更多的东西,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来至于喊叫,不来至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有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没有抛弃对方,同时也美誉哦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一起走过尘土飞扬的道路。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风光一时的高富帅,因为年轻时候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家人一生的幸福,但他最后终于还是在贫困中觉悟,也是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挂掉,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白富美妻子家珍,最后连他唯一的子孙也逃不出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的活着。记得有这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起伏一样。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在合上书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有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所有的情绪就是这种娓娓叙道的过程中悄悄的侵入读者的CPU,《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他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的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缓慢的方式,将读者的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有意思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的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静止的状态,

余华的《活着》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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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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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孤独的小舟,一片浩瀚的大海,一位沧桑的老人,一个纯真的孩子,一个个形象在我的脑海里交替浮现,我不断对自己发出疑问: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独自在茫茫的大海上捕鱼八十四天?

我只记得那天老人一遇到大马林鱼时,他便知道自己人单力薄,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的念头。

“我跟你奉陪到死,”他说,“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当钓索勒在老人背上,疼痛超越了忍受的极限时,老人便念起祈祷文来缓解痛楚。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老人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船桨上乱扎;刀子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丢了,他用舵把来打。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老人依然对大马林鱼不离不弃。

也许有人会认为老人最后只留下了鱼头鱼尾和脊骨,真是可悲。不,不是这样的,在这次出海作业中,老人最大的收获是在过程中,而不是在于结果。在征服大马林鱼的过程中,我们无法想象老人如何改写那伤痕累累的苦难史,如何在力量悬殊、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使“庞然大物”成了他的手下败将,成为精神上永远的赢者。

你听说过戴摩西尼吗?他是古希腊着名的演说家,他一生下来就口吃,这使得他吐字发音不准,虽然有满腹的见解,却无法一气呵成地表达出来。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戴摩西尼常把石子放在嘴里,跑到海边,面对大海练习演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居然把口吃的毛病改掉了。为了能专心练习口才,他甚至把头发剃掉一半,以打消自己想出去游玩的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戴摩西尼终于成为闻名遐迩的大演说家。

从口吃到演说家,从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到只身捕获大马林鱼,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在戴摩尼尔和老人圣地哥亚的超人努力下终成为现实。海燕飞越大西洋,是因为它征服了自己对于大海恐惧;凤凰浴火重生,是因为它征服了死亡对于自己的威慑;蝴蝶破茧而出,是因为它征服了虫茧对于自己的束缚;老人只身捕获大马林鱼,是因为他征服了自己相对于大马林鱼的微不足道。

就像老人所说的:“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只有不断征服自己,挑战自己,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奇迹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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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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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是一篇十分搞笑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皇帝十分喜欢穿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说能给皇帝织一件十分奇特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其实什么也没有,他们骗走了所有织衣服用的钱。皇帝还以为这真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就穿着它到大街上游行。最后一个孩子说出了实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

1、人的嗜好往往能够给骗子有可乘之机。

2、成人总会有虚荣心,爱面子,这就使他们往往成为最愚蠢的人,不辨是非。而天真的小孩子往往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3、这两个骗子很聪明,因为他们利用了大人们的虚荣心,欺骗了那么多人。连皇帝也敢骗。

4、皇帝的一生中对衣服痴迷,使他把心思都放在了衣服上,最后吃了苦头。这使我想到“玩物丧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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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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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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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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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暑假里,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好几本阅读书目,其中一本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由张秋生爷爷写的,由于其中的童话情节非常引人,所以我对张爷爷也特别感兴趣。于是我查阅了他的相关资料,知道了张爷爷是上海人,如果他活着的话,现在应该快80岁了。他曾担任了许多与写作有关的职务,写了很多书,获了很多文学奖。

在《小巴掌童话》里,有令我们想象不到的许多有趣的故事。读完每一个故事,我总能从中领悟到一些道理,如读完《建筑糊涂蛋》的故事,我感受到了做任何事都不要粗心大意才可能做好的道理;读完《小精灵念错了咒语》的故事,我知道了一个人要幸福和快乐,不是看拥有多少财富,而是要努力帮助别人的道理;读完《躲在树上的雨》的故事,我明白了别人不开心的时候,我们要主动给予帮助。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会咬人的被子》。它讲的是一只小熊早上起来从不折被子,床上常常显得乱七八糟的样子。有一天中午,他上床去睡觉,刚把脚伸进被窝里,却被藏在其中的一只小老鼠狠狠地咬了一口,就在小熊痛得哇哇大叫的时候,小老鼠趁机溜之大吉了。从此小老鼠改掉了起床不折被子的坏习惯,由此看来,我们一些好习惯的养成还得靠强迫才行啊!

同学们,如果你要读课外书,就先从读《小巴掌童话》开始吧,因为它会让你爱上读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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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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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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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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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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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目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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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句话是我看这本书的初衷。

不喜欢离别,更不用说目送,无论是送与被送。总觉得亲友离别很难过,这个送别的形式更让人伤感。所以我远行是很少让人来送的,我害怕在我的一个转身会看到落泪的双眸;我也很少去送别人,我恐惧自己那种无奈的不舍。但龙应台让我对目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书的封面是大块大块深深浅浅的绿,这是大自然的颜色。时间在流逝,物是人非,只有足下的这片土地没有变。这片绿浓得化不开,诚愿一切都好,一起解开这个世界的绑起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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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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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一个外国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木偶名字叫做“皮诺曹”。

皮诺曹刚被做好就很淘气。开学了,爸爸为他买了新课本,他就拿去卖钱看马戏了。他也爱撒谎,他每次撒谎,鼻子都会变长一节。有一天,他遇上了一位仙女,她告诉皮诺曹,只要皮诺曹能做一个好孩子,就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小朋友要诚实。不然,自己会没有朋友的。小朋友们也不能淘气,磕这儿,碰那儿的,会出事。我们也应当听老师、家长的话,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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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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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样东西,一直在身边陪伴着我。是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情;是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温暖;是它,让我感受到了童话的有趣······它就是叶圣陶老爷爷的著作——《稻草人》。

《稻草人》是这本书的一个小故事,其实这本书里面描述了许多让人受益匪浅的小故事。有《聋子和瞎子》、《听狮子叫》、《我要做一只木碗》······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了叶圣陶老爷爷笔下的故事文字流畅、灵动,富于想象,诗意盎然,在浅显的故事中潜藏着深刻的含义,于平实的语言中传递着强烈的感情。所以,这本书深受我的喜爱。

《稻草人》这个故事是一篇让人看了都会伤心但又优美的一个故事,这篇故事通过描写稻草人的所见所想,反映出了底层人的困难生活,无论是靠庄稼生活的农民,还是靠捕鱼为生的渔妇,他们都是生活在非常困难的处境中的。稻草人是一个拟人化的形象,有着善良本性的人的形象,他很想帮助别人,但是它无论怎么努力,始终是一个稻草人呆呆地站在那里,永远也摆脱不了它是稻草人的命运。最后,它倒下了,因为它受不了这么困难的煎熬,受不了人们在它的眼中过着痛苦的生活。但它那个帮人的心还在,我相信这种精神一定会永远传下去,会有更多的人像稻草人一样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有这样类似的经历:

一天早晨,就在我上学的路上,经过台湾街路口新建的一个小区。看见了一个个工人早已在建筑工地敲敲打打:有的正固定钢筋,有的正为墙壁刷上水泥,有的正搬运砖块······看着他们在这么高的楼房上建筑,我不禁流起了泪。看着他们一张张既黑又劳累的脸,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幸福又快乐的生活。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还小,帮助不到他们。即使希望也帮不到他们呀!所以,我现在要努力学习,将来才有帮助别人的能力。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稻草人乐于助人的心。所以,我要像它一样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但是,它看到穷苦人民艰苦的生活,很想帮助,却无能为力。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学好本领,有帮助别人的能力,这样才能真正地帮助到别人。

叶圣陶就好似那个稻草人,努力去帮助别人,可自己经常无能为力。我们也要多帮助别人,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有一次,我在图书馆里看书,由于没有座位,我只得蹲着,腿都蹲麻了,这时,一位善良的阿姨把座位让给了我,我感激地拖着几乎没有知觉的腿坐上了座位。我心想:我也要向阿姨学习!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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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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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相信有读过〈背影〉一文的人,一听到这句话就能知道它的出处。这是朱自清对于他对父亲所说的话感到后悔,全文充满着父子亲情,也是这文章令我喜欢的原因。

文中的朱自清原是一位不懂得体谅父爱的人,认为爸爸坚持要送他搭火车,令他丢脸;认为爸爸说话的技巧拙劣,连杀个价钱都花费那么久的时间,直到他看见父亲为了他爬月台买橘子的背影,让他深受感动,眼中的泪水也一涌而出。

当我读完一遍又一遍的文章时,心中反复思考,我是否成了年轻时的朱自清?不懂父亲的爱及关怀,甚至不把父亲的爱当作一回事。然而,在一次的机会中,听到了学校里,演讲者正在解说〈背影〉这文章,又令我思索再三。没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如同文章结尾,不能等到父亲行将就木了,才体会到父亲的爱,那时已经太晚了。

于是回到家中,正想问爸爸以前是否体会得到父亲的爱,却看到了父亲满头大汗的煮着菜的背影,我不明白,明明只是看见父亲辛苦的背影,却让我杵在厨房门口五分钟。当我回过神时,是爸爸叫醒了我,一时惊慌失措不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问候了爸爸,然后快步的跑上楼。

我思索了一整晚,是不是要当上了父亲才能体会父亲为什么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那天晚上,我又把〈背影〉读了一遍,这文章给我的启发,不单纯只是懂得父亲的爱而已,同时也让我思索到为什么父亲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又毫无保留,这就是我喜欢此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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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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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我爱不释手。

我有时爱发脾气,虽然平时不爱生气,但不代表我不会生气,性情十分暴躁,想快一点写好,但又快不了。下载,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事虽小,勿擅为”。脑中就幻想除了我当时发脾气时的情景,如果我当时冷静一点,就不会为这些小事情来生气了。

在我周围的一些同伴,经常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或是出口粗话,这是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让我不孤单,我又想到了《弟子规》中这样的一句话“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意思是:我们都是人,但是素质不同,经常大人,骂人的很多,但是懂得谦让的人却很少。

读《弟子规》时,我最忘记不了的就是“父母乎,应勿缓,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求时要赶快做,父母命令时不能懒。我还记牢一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意思是:父母有疾病了,应该赶紧给他们吃药,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要不停地服侍,不离开他们半步。

还有很多如“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等等,词和句我都牢牢记在心里,从而每时每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要听从他们的话。

在世界上,父母吧我们养大,那么疼爱我们,我们一定要孝敬他们,听从他们,服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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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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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我很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五颗甜蜜蜜的葡萄》这一篇章。

夏日里,只剩下最后一串葡萄,三只小松鼠都爱吃。第一只小松鼠拿了青葡萄说:"我吃了酸的,妈妈就可以吃甜的了!"另一只小松鼠拿了五个小葡萄说:"我吃了小的,妈妈就可以吃上大的了!"最后一只小松鼠走上前把破葡萄摘了,说:"我吃破的,妈妈就可以吃上好的了!"

三只小松鼠多么孝顺自己的妈妈呀!它们都很喜欢吃葡萄,可在美食面前,它们一下子就想到了妈妈。看到这里,我感到很惭愧。我会对妈妈乱发脾气,惹妈妈生气。有一次妈妈教我做作业,有些字写得不好叫我重写,我一听,火冒三丈,大声说:"我不要再重写、不要写了!"妈妈听了之后,转过头,伤心极了!结果那次作业我只得了"良",还被老师批评了。回家后,我跟妈妈说了这件事,本以为她会批评嘲讽我,没想到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作业要认真、不能再乱发脾气啦!来,妈妈跟你一起学!"妈妈多么爱我呀!

妈妈的爱像天空一样广袤,我是小鸟,在爱里自由飞翔;妈妈的爱像大海一样深邃,我是小鱼,在爱里自由地游来游去;妈妈的爱像泥土一样肥沃、我是小绿芽,在爱里茁壮成长!妈妈的爱是最温暖、最无私的!

以后,我要像三只小松鼠那样孝顺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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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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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我们身边最贴近的人们,他们时刻关怀着我们,在身边教导着我们。同样是父母,傅雷通过书信的方式沟通。正是这一封封的书信,感动着我们,打动着我们。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拳拳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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