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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使我作文通用2篇 作文汇总20篇

寒假有长长的假期,可以自由地欢乐;同时也需要读书来补充知识。开学吧小编整理了读书使我作文通用2篇 作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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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感想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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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个故事是黑柳砌子写的。小豆豆乐于助人,好奇心很强,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

小豆豆有件事我觉得很好笑。她听别人说牛肉是被挂着的,有一天,她抓着一个东西,把自己吊起来,说:“今天我是牛肉。”我看了这一段,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还有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巴学园的有趣的运动会了。运动会的项目有鲤鱼比赛、找妈妈比赛、拔河比赛等等,多种多样,但结果高桥君竟然全部的比赛都赢了,得到了各种蔬菜的奖励!我看了巴学园的运动会,我想:巴学园发的为什么不是奖牌、奖品,而是蔬菜呢?

我很喜欢这本书,小豆豆的优点我们得向他学习,她的缺点我们就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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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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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阿富汗少年心灵自我救赎的故事,这是一场关于人性真理的探讨。它是一个悲剧,一个宽恕,一个救赎。

人之本性虽是虚无,然万物生于一,归于一,在这份虚无中难免会滋生出一些原罪,他们分别是:贪婪,色欲,贪食,妒忌,懒惰,傲慢,暴怒。人们只熟知“饿”是一种本能,“ 渴”是一种本能,却没有意识到罪恶也是一种本能。在《追风筝的人》这种书中,所有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无一不是起源于人的原罪。每个人或多或少,手上总沾有一部分鲜血,也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者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行为,又或者,被伤害者已经宽恕了这一行为,然而我们终将无法逃过自我良知的谴责。有的人或许怀着这份自我谴责煎熬的度过一生,而有的人,会走上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阿米尔。

并非有所作为后才造成了罪恶,有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罪恶,阿米尔看着自己的同伴阿桑惨遭种族歧视之痛,受人侮辱然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与其说是他的懦弱,不如说是他没有克服“恶”的勇气。他认识到这一种背叛,然而他自认为无能为力,甚至为自己的懦弱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来证明自己的“正义”。

人性就是这样,人们往往太以自我为中心,心安理得的在内心制定着道德的法则,所谓社会公德,人们只认同与自己内心道义相符合的那一部分,我们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里,活在“大多数人认为”的世界里,活在苍白的.话语和苟且的文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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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小故事小学生满分的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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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使自己特别着迷的事情,有的对画画着迷,有的对手工制作着迷,还有的对踢球着迷,但使我最着迷的却是读书。 Everyone has something to fascinates themselves, some fascinated paintings, some opponents fascinated, and some are fascinated by playing balls, but they makeMy most fascinated is reading.

我们家有很多书,它教给了我许多知识。我最喜欢看作文书,作文书中写的都是一个人的真实故事,它让我知道了一个人的心灵,所以我喜欢读这类书。

其实,我以前特别不爱读书。每次妈妈让我读书时,我就装作听不见,然后偷偷地跑下楼去玩儿。但是,自从爸爸告诉了我书中的乐趣时,我就爱上了读书。

那是在我八岁的时候,我正在看电视,爸爸叫我说:“王月,来,爸爸和你一起读书吧!”我说:“爸爸,改天吧,我今天有些头晕。”爸爸说:“得了吧,你每次都这么说,我早就不相信你了,快来吧!”我只好迫不得已地向爸爸身边走去,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命苦啊!”

“读书”真让我着迷——默默冰心——默默冰心的博客“读书”真让我着迷——默默冰心——默默冰心的博客爸爸首先对我说道:“书中有很多乐趣的,只不过你还没有感受到,今天我给你讲完之后,你会喜欢读书的,信不信?”我在心中默默说到:“不信。”

爸爸开始讲了:“这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很有意思的,例如‘马’就可以想成你在骑大马;‘兔子’就可以想到在树林里你和小兔子在一起跳……”我听得津津有味,那时幼小的心灵被触动了。从那时起每次读书时对每个字都像爸爸教我的那样想,觉得很有意思,因此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不再像爸爸和我说的那样读书了,但我已经爱上了读书,我经常到小河旁、大树下去读书,开始去钻研它真正的内涵。读书把我整个人生都改变了。我爱读书,因为我知道是读书鼓励着我前进,是读书使我懂得的知识越来越多,是读书使我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这一切都是读书给予我的,我永远爱它——读书,我永远不会忘记它——读书。

读书——已经使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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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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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日记——塔顶上的猫》是当代著名童话作家杨红缨阿姨写的。我读了这本书,觉得非常好看。书中的人物有,杜真子、笑猫、地包天、马小跳……等等。我个个都喜欢。

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笑猫了,因为他善良、忠实、聪明,而且还笑口常开呢!笑猫经常帮助人家做好事。有一次,笑虎猫、皮猫在外面玩耍时不小心受伤了,在场的人都十分惊慌,不知所措。正好老老鼠路过,知道了这件事情,跑过去告诉了笑猫,笑猫毫不犹豫,飞快地跑到翠湖公园,爬上塔顶,背起虎皮猫往宠物医院跑。宠物医院的路笑猫只去过两次,而且去过的时间也比较久了,早就忘记路径。可是他凭着自己平时在塔顶上观察,结合自己的记忆,很快就把虎皮猫送到了医院。

你说这笑猫聪明不聪明?善良不善良?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那么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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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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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中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与它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被权势欲望大大膨胀了它的心,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的讲述了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以后又破灭了第二个,接着破灭了第三个它已变成一只老母狼,它已精疲力尽,

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太多的爱与恨、恩与仇、喜与怒、忠实与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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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读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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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个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人才如林、学者如云。

我读了《读书经验漫谈》让我学会了不少。

《读书经验漫谈》中,古人认为不好好学习,就会成为愚人、荡人、贼人、绞人、乱人、狂人,总之是不好的人。

我国有丰富的文化典籍,读书万卷可接受现任的间接经验。我国地大物博,行万里路可以壮志知情,获得直接经验。两者结合,才使人的认识升华,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生活中,我是个读书人,我觉得读书如蜜蜂采花,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

有一次,我偷着看一本小说,防止父母发现,上面放着主课书,结果,还是被父母发现了,以为会责怪我,出乎意料的是,表扬了我一番。平时,多看书多读书,无论写作,还是写论文长篇小说,多是有帮助的。

书犹如良师益友,陪伴着我们度过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我爱读书,我是一个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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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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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得鼓鼓的,在慢慢地把它吐成丝,迅速地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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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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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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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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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作者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对比,讽刺了一些所谓正人君子,评击了旧社会,,我也感受到了作者的探求精神,也体会出了当时那个年代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青年进步的影响。

在现在,也有不少人在表面的诱惑下而走上不归路,所以不要相信一首歌唱的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其实这个社会是很黑暗,很怕的,不行歌里说的那样。

所以,我们要分清社会的黑暗与光明,当然要克制盲目心里,俗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在的社会看着听和平,其实是很黑暗的,稍有不慎就会跌入万丈深渊,所以,现在的青少年要小心,也要、细心,正确处理社会上的关系,分清对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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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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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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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读书我快乐的满分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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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能使人变得博学多才,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Books are the treasure troves of knowledge and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It can make people learn a lot, and bring infinite joy and hope to our lives.When I didnt know a word, I had endured the book.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听妈妈为我讲故事。可与别人不同的是,对每个故事,我总要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上幼儿园时。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我对它爱不释手。刚看到唐诗时,我就有了很多的疑问:《唐诗三百首》为什么叫唐诗呢?叫宋是不行吗?唐诗为什么只有两句话呢?这时候,爸爸走过来问我为什么愁眉苦脸的,我便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爸爸听后笑着把我的疑问都一一解答了。从此我就爱上了《唐诗三百首》,每天都会和爸爸一起学习。

随着认识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啊!每当我独处一室,沉醉于书籍中,忘情于纸页之间的时候,那种快乐是其他任何一种感觉都无法比拟的。最初上一二年级时,我从小人书读到《安徒生童话》,那么多动人的故事的善良的小主人公,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我从四年级开始读在邮局订阅的杂志《少年文艺》、《故事作文》记得有一次,我只用了20分钟便把《故事作文》初步浏览了一遍,然后再经过详细阅读,我发现我写作文时没有用到好词好句,字数太少

渐渐的,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套知识丛书《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多少心底的迷,学到了多少新鲜的知识。接下来读到的《百科全书》、《你想知道么》等,让我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丰富我的想象;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人生的向导,帮助我找到智慧的源泉;我爱读书,因为书就像一个梯子,让我登的更高,看得更远。这就是我的读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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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皇帝的新装二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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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里的皇帝新装,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天,皇帝看见有两个人,他们说只要看的见他们做的衣服就是聪明的人,要是看不见,他就是笨的人。国王要买,就叫他们做一件衣服。做了很久也没有消息,反而骗了国王很多钱。国王叫大臣去看,他们假装在做,一个人问美不美,大臣说很美,其实他什么都没有看见。国王问做好了没有,大臣说快了。两个人做好了就给国王穿上,其实国王什么都没穿。国王走到外面,大臣假装托着衣服的后摆。大家都在路边看,其中有一个小孩说国王没穿衣服,最后大家都说国王没穿衣服。

我想说这个故事给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先要弄清楚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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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快乐六年级话题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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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到那已蒙上一层微尘的大书架前时,心里竟发出了“久违了”的叹息。

是啊,自从上了初中,我便钻进厚厚的复习资料中,没有了课余的时间,没有了课外阅读,四周是习题集、复习概要和卷子的海洋。好久好久都不曾静心读书了,也没再为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或欢喜或忧愁,不再为书中动人的情节牵肠挂肚,不再为书中意味深长的道路深深思索……

月色溶溶,秋风习习。今夜,我忙中偷闲,又走到了书柜前。我随意拿了一本书,转身望月,忽感内心空荡荡的。啊,为什么要离开这些心爱的书这么长时间呢?

拂去书上的轻尘,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像一叶自由的扁舟,立刻就徜徉在了书的海洋中。这真是一个极其美妙的世界啊!在这里,我体会到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了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到了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到了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谊情;在这里,我为穷人桑娜的爱心而深深感动,为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而心生愤恨,为爱斯梅拉达的命运而怅然叹息,为简·爱最终的结局而快乐欢欣……

这里,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大树是小说,嫩草是诗歌,鲜花是散文,爬藤是戏剧。这里,充满了爱,充满了生气,充满了人生的奇迹。这里,吐出新绿,淀开花蕾,沁出芬芳……

重新坐回书桌旁,面对成堆的复习资料和卷子,我不再苦恼和空虚,心灵不再干涩和枯萎。在枯燥的为升学而攻读的劳累中,因为有书柜中“朋友”的陪伴,我感到快乐。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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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喜欢读书50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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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之一,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艺术家去看文艺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因为兴趣。有一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的长度,但能改变人声的宽度。”正是这种有兴趣地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姿多彩。

读书已成为可我生活中的一个乐趣。放寒、暑假时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书籍,如漫画书、百科书、和历史的一些书,从爸爸、妈妈给我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历史名著的书,我都照单全收不肯错过阅读的机会。即使是开学以后,也要在,忙碌的时间中挤出一点时间来看自己喜爱的书本,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息。拿起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的美丽风景。

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方面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中的知识还帮了我的不少忙呢!

得一次星期天,我和小伙伴一起玩。忽然,我发现了一只蜗牛,我想: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呢?我带着这个疑问立刻去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说:“你自己去探索这个奥秘吧!”我马上去查《十万个为什么》,这才知道蜗牛是害虫。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休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PS:为了我的进步,阅读了请给我指导和点评,这样我才会不断提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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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的乐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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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读书让我快乐无比,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每次一有书读,我就兴奋不已。

一次我去邻居家借书回来读,从下午一直读到晚上,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完全沉醉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好多遍,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进了我的房间大声地喊我,我这才从书中回过神来。

读书有三种读法:早读、午读、晚读。我最喜欢晚读了,因为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怀着一种安静的心态去读书。有时我会在书桌上放一杯咖啡或奶茶,一边读书一边闻着悠悠的香气,让人觉得在仙境中徜徉,久久陶醉在里面。我一般都会吃完晚饭就到书房去,一直读到夜里九、十点。

我特别喜欢在夏天的时候晚读,因为坐在窗边,有满天的星星和月亮陪着我一起晚读,觉得十分惬意。优雅的环境让人心悦诚服,记忆力会更好。每晚读书得到的启发也会更多,也可以体会作者写作时的心情,有时自己望着夜里的天空,也想像自己像作者一样出口成章。

读书给我无限的知识,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让我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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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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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寒假了,妈妈帮我准备了许多课外书,如:《中国的传统节日》《海底两万里》《山海经》《小巴掌童话》等。这些都是我特别喜欢的书。

这几天我在阅读《小巴掌童话》这本书,其中《扛拖把的小刺猬》这个故事我觉得特别有趣,很有深意。

故事中小熊和小刺猬是好朋友,小熊有个坏习惯,喜欢随地吐痰、吐唾沫,小刺猬多次劝小熊,他都不听。机灵的小刺猬想出了一个主意,有一天和小熊去公园玩的时候,扛着一把拖把,小熊随地吐一口痰,小刺猬就赶紧用拖把把痰拖干净。小熊看到小刺猬的举动后,难为情地承认了错误,让小刺猬的拖把给他扛,他扛着拖把就能随时提醒自己要注意环境卫生。最后小熊彻底改掉了随地吐痰的坏习惯。

这故事让我想到了,我们正在努力战胜的:新型冠状病毒。这个病毒让我们的这个春节变得很不安,在这个非常时期,我们就必须特别注意公众和个人卫生健康,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打喷嚏、捂口鼻,不随地吐口痰,外出时戴口罩。我还听妈妈说这个病毒是来源于野生动物,是有人非法食用了某种野生动物引起的。

环境卫生除了注意卫生健康外,爱护大自然、爱护动物也是在保护环境,保护环境是人类的职责,希望我们大家都要引起重视:“爱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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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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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我是真的不中意“书”啊! All say "the book has its own Yan Ruyu, the book has its own golden house", but I really do n’t care about the “book”!

“书”,在我小的时候,与虫子并列,成为我最讨厌的东西!看那一个个像蚂蚁一样的汉字在纸张上排列成序,时而纵行,时而横列,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记得小学那会儿,《西游记》正在热播中,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实在让我们这堆孩子们欢喜的不得了!我就是其中的一个“狂热粉丝”!那时候,《西游记》的每一集我都不落下,可算是一个“西游小百科”。后来,班里不知是哪个“书精”又拿来了一本带有汉字拼音的《西游记》名著来学校。那可真是在我们班掀起了巨浪。一下课,全班同学都围着那位同学去“观摩”那个厉害的玩意儿,还时不时地发出阵阵唏嘘声,弄的人心痒痒的。一贯对书不屑一顾的我,依然冷眼旁观,誓不去凑热闹。

时间长了,连平时和我玩的好的几个好朋友都被卷进了那个潮流之中,我的心塔不禁悄悄地动摇了。于是,我依旧装作高傲的面孔,迅速站起身来,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光速地移动到那堆人群的后方。我踮起脚尖,脑袋微抬,嘴巴因为不停的往上看而微张,双手还用力扒着周围阻碍着我的人。终于,费了好大力气,我勉强看到了书上的“小蚂蚁”。起初,我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可是后来我竟被这些“蚂蚁”吸引住了。不同的“蚂蚁”组合在一起成了一句句格外形象生动的语句,引人入胜。心里的坚塔已经坍塌,我已然沉浸在了那曲折变化的故事当中。我发现,书中的故事情节竟比电视剧里更加清晰,更加活灵活现!

在“书精”合上书的那一刻,我终于从故事中回了魂,周围的同学们都意犹未尽,我也同样。那时,我意识到,“书”!我似乎看上她了!

从此,我踏上了漫漫的读书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都是我曾钻研过的“宝贝”。还有很多国外名著《简·爱》、《雾都孤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都阅览过。

我发现,书真的是个不错的东西,自从和她相处了以后,我的生活变的多姿多彩起来。每当有困难时,孙悟空都会为我披荆斩棘;每当又过不去的坎儿时,简·爱都会不断地鼓励我;每当我骄傲成性时,保尔就会及时地告诫我。

如果现在有人说我讨厌书,那他说的人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说我不爱书,那他所说的人也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说我多么热爱书,那他说的这个人一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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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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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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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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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重读了本书。这是明清时期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方极乐世界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名唐玄奘,他虽善良却胆小怕事。在取经的过程中,他前后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孙悟空—睛、敢做敢当而正义大胆、火眼金且本领高强。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取经路上帮了唐僧不少大忙。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觉得孙悟空很厉害。认为要是自己有孙悟空那么厉害也可以让我去取经。不过长大以后发现我错了,如果唐僧一行人没有去西天取经的勇气,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成功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勇气,有它才能开始这人生的旅程。

记得有次,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老师,但是我不敢,因为那个老师给我的第一印像就是很严厉,一直不敢接近。所以那个问题一直没法弄懂。终于,我鼓起勇气战战兢兢的走进了老师办公室,老师当时在批改作业,看见我便放下了手中的事。我小心翼翼的把作业本递过去,说:“老师,第5页的第2题我不太懂,想请教一下。”老师并没有像我以为的用那么严肃的像冰块的神情对我,而是用稍带一点指责的语气说:“怎么这么晚才来问我?学了都过了几天了。”随后,便向我讲解了这道题。之后,我突然发现老师好像没以前那么严厉了。如果我当时没有问老师,或许我现在还不明白这道题怎么解呢!

勇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慈悲是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太没勇气了。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你能在其中发现许多道理。勇敢———是我在其中发现的道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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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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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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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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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书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人感到愉快,有的让人感到悲伤,有的让人感到振奋,也有的让人感到压抑。但有一本书,它让我知道了阅读能让我感动——《追风筝的人》。此书由美国作家卡勒特﹒胡赛尼所作,书中讲述了两个男孩的故事。

童年时期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要好的朋友,他们快乐地生活在阿富汗。但是,1975年的放风筝比赛,打破了他们之间所有的宁静。在比赛中,哈桑去帮阿米尔追回那只风筝,却不料遭到三个男孩的侮辱,阿米尔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但他却一直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事后,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颜面对友好忠诚的哈桑,为了躲避哈桑,甚至想办法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着父亲去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通过拉辛汗得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并且得知哈桑去世的消息。阿米尔觉得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对哈桑的愧疚了,但哈桑还有唯一牵挂的儿子索拉博。为了寻找索拉博,38岁的阿米尔又重新回到了阿富汗。现在的阿富汗已经不是阿米尔童年时的那个阿富汗了,四处都弥漫着暴力、硝烟、战火,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但是阿米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索拉博。为了索拉博,他和阿塞夫大战了一场,阿米尔全身都是鲜血,可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

想起哈桑拿着石榴,在头顶揉碎,衣服全被染红的样子,他此刻觉得自己的心病被治愈了。最后,他和索拉博一起逃走了,然而,此时的索拉博心灵早已受到了重创。为了给索拉博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勇气,在故事最后的风筝比赛中,阿米尔成为了帮助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带着对哈桑满满的愧疚。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这不仅是阿米尔心中对索拉博的诺言,更是对逝去的哈桑所许下的永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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