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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书中学到了作文(经典20篇)

导语:我读书的经历多得就像数不清的糖果,我开几颗给你们看吧!下面是小编收集关于读书经历的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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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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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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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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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每天都要看书。在学校里,我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下课的时候,有的同学在走廊上玩耍,有的女生在梳妆打扮,可我还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拿出一些书,在那里看。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烧红烧肉,我正在看书。可是,酱油没有了,妈妈叫道:“小宝,家里酱油没有了,你去对面小店里,帮妈妈买一下,自己拿好钱。”

妈妈的话音还没落,我就左手拿着钱,右手拿着书,走到了门外。只听“呯”的一声,门关上了。我一边拿着书看,一边往小店走去。走在斑马线上,只听到“嘀嘀叭叭”的汽车喇叭声。到了小店,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把钱放到了柜台上,说道:“老板,给我一瓶油,要最好的。”

老板说道:“好的。我这就给你拿。”

我接过油,又一边看书,一边慢慢地走回家。到了门口,我叫道:“妈妈,我把酱油买回来了。”妈妈开门接过我手中的油,惊讶地看着我:“我叫你买酱油,你怎么给我买了油回来啊?你这个小书虫啊!怎么变成了糊涂虫了!”

因为我是一个小书迷,所以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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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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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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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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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所以这本书要我自己写。我会写天上的每一片云,地上的每一棵草,我要趴在一棵树下,树叶筛下斑驳的阳光映在书上。热?不要紧,自有树捧着蓊郁为我遮阳,自有清风,擦去我脸上的汗珠。春天,树上有花,花落下,悄无声息,花落在书上,而洁白的纸上也正开出一朵朵绚丽的花,我要把那棵树也写进我的书中去。

我写遇到的每一个人,世上最沉痛的相遇,莫过于相见不相识。也许我曾经与我命中的贵人擦肩而过,从现在起,我要对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微笑,能相遇,哪怕是我生命中的过客,就是有缘人,相视一笑,天涯海角的陌生都成熟稔。

我写一年四季风霜雪雨的轮回,写每一个老师,每一个同学,每一场风。别小看风,它是这世界上最不朽的。世界上每一场花开,每一次下雨,风都知道。

我遇到的每一个熟人将是这本书的读者,也将是这本书的演绎者,他们的出现,成就一个章节的圆满。

翻到空白的一张纸,我突然下定决心要写尽世上的美好,不过世事正如张晓风所说,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的好?即使无情的尘世让你变得一无所有,你还拥有满天的星星,拥有宝贵的生命,世上还有那么多花在为你开,我们都是富有的,因此没有理由气馁。人生这本书,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厚,但它必定会教会你学会乐观,学会坚强。人生还教会我怎样感恩,怎样欣赏。虽然我不是被岁月偷走年华的老妪,人生已经教会了我许多。

再回首,翻阅人生这本书,无论谱写的是什么,终究是我自己的人生画卷,无论是油画的雕缋错采,还是山水的清水芙蓉。无论是刷子的恣意涂染,还是毛笔的纵情挥洒,都证明了我曾经的存在。

我就是不一样的那本书,慢慢走,慢慢读。握住剩下的盛夏和青春,努力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唯有努力,不负青春,不负时光,不负人生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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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声点亮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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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树荫下,凝神晨读的身影被朝阳勾勒鲜明的轮廓;琅琅的读声点亮了校园的四季;夜灯下,奋笔疾书的姿态被凝固成了最美的雕塑,燃烧的激情装扮了靓丽的青春。

——题记

清晨,初曦微绽,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恬淡悠然。

校园被一层淡淡的金光笼罩着,隐约透出一股青春的朝气。悄悄凑近教室,“学堂青玉案,彩服紫罗囊”,书声朗朗八方传,在寂静的校园里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三尺讲台催苗绿,五方净土育红花。课堂上,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在老师的引领下,尽情挥毫泼墨,大胆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领会我们收获的知识。我们好似玫瑰,在老师的哺育下明艳;又如那小草,在老师的滋润下如茵。春拨桃李三千圃,秋来硕果满神州,老师像红烛,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像春雨,润物细无声;老师像园丁,园丁美,粉笔生涯,讲台春秋。因为老师的眼里满是“钙质”,所以我们的体内才满是铮铮傲骨。

在忙碌的学习后,我们便可以忙里偷闲。像鲁迅幼时一样体会百草园中的乐趣,了解正直热情的藤野先生,品味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亦或是在孔子的带领下了解诸子百家的学说,感叹那个思想繁盛的年代。

操场上,为运动会准备同学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跑着跳着,互相鼓励,互相加油,让青春散发着活力的色彩。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嬉戏打闹,纵情奔跑,偌大操场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美好的记忆。

当月亮悄悄爬上天空,星星与它作伴,明亮的灯光点燃了校园的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英语词汇,数学题海,语文阅读,科学探究,都像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校园知识的宝盒,余韵犹存,正可回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晚自习的每一分每一秒,同学们你追我赶,奋笔疾书,共同进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在这白驹匆匆间,于校园,挥洒着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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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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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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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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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四大名著之一,这本的作者是:(明)吴承恩,出版社是:北京教育出版社。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写丁师徒四人,由东奔西经穷山恶水斗妖魔鬼怪。其中,孙悟空想必大多数同学都喜欢吧。他在这本书中堪称文武双全呀!他敢于挑战权威,遇见困难不回头,失败之后不气馁。对待唐僧忠心耿耿。唐僧,为人善良,有着三人送他去西天取经,猪八戒曾是天上的官员,只因犯了一个大错,被抛到了人间,猪八戒,不仅胆小还贪心、好色,沙僧,原名沙悟净,他正直无私,任劳任怨。

《西游记》不仅人物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而且所描写的故事也是百看不厌。

书中令我最难忘的算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了。孙悟空因到龙海龙宫和阴曹地府闹事,被龙王和阎王告到玉皇大帝面前,在太白金新的劝说下,玉皇大帝先后两次遭孙悟空到天庭当官,孙悟空刚开始都干得很卖力,当自己得知自己被玉皇大帝给当个毛猴骗后,火冒三丈,大发雷霆,搅得天庭天翻地覆玉皇大帝派神将下令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最后请来如来佛祖才把孙悟空降伏压在五行山下。

《西游记》里,唐僧与他的徒弟三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从未想到放弃一词,不叫一声苦不喊一声累。

最终凭着他们顽强的精神取得了真经,这本书语句幽默、生动,人物形象描写得栩栩如生,虽然困难重重,亦永不放弃心中取得真经的梦想,这梦想指引着取经人跋山涉水,远征天涯,直至梦想成真。我读完这本书后,悟出了17个字,一段斩娇降魔的是历程,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希望大家都能读到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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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看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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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与自知。”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知识也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便越清。而我,正是这么一个被缕缕书香环绕心头的女孩。

书中的春——

丝丝春雨如此清凉,慢慢的,轻轻的,洗涤着我的心灵……捧起一本书,我便被那书香迷的如痴如醉。杜甫的“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不正写出了春风的威力吗?细看金湖畔的柳枝,便想起贺知章的美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或是无意,这柳枝和春风成了密不可分的伙伴,在春天中飒飒飞翔。

书中的夏——

伴着荷花的不染淤泥开放,炎热的夏日已来到。艳阳当空照得人烦躁,走进房间避暑消气。又打开书本,品赵师秀的“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心绪便平静了。再读王安石的“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就豁然开朗,不再烦躁。

书中的秋——

金秋时节,瓜果飘香,我与父母来到乡下外婆家。放眼望去,阴山阳山藏丰收之喜悦,果树枫树片片艳红如火。只听农民们笑声爽朗,眼里泛起欣喜的泪花。这时,我便想起杜牧的《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书中的冬——

寒风呼呼,阵阵刺骨。我无心再做其他事,就钻到暖暖的被窝里,拿起一本诗集细细品尝。突然,妹妹闯进来,让我在这大冷天带她到公园玩儿,她说,那儿的梅花都开了!是啊,“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就是我,喜欢天天以诗为伴,以书为友的我,一个随时随刻,都被缕缕书香环绕于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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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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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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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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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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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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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潺潺溪水前,抬头见树,低头见叶,微风吹起,中间一瞬,是他们在下落,终躺于地面。

初次见面,它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副美画,亦或是女人鲜红的舞衣罢,悟不出什么道理。

听闻古人云:“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枫落之美,古来共谈。虽不赞同其意,却传情穿意,出神入化。

枫叶的悲惨,生于西风残照,一叶知秋,落下,便成了永恒。红染一瞬,火红一片便是它们最后的年华。秋天的叶,在坠;秋天的夜,在醉;秋天的枫叶,蜕变成了一片火海,为秋意增添了些许生机。恰似古人“枫叶落纷纷。”

枫叶的清高,如同洁身自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落下,便独清独醒。枫落一瞬,戛然而止,离开大树坠落于树根是它最后的选择。明朝挂返去,沧海寄余生。放弃了盛况空前,离开了污浊世俗,远离了鲜红似火的大树,坠入石海里成为永恒,洁身自好。恰似屈原“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

枫叶的回归,恰似雄鸟高飞,翱翔于天地万物间,坠入,便成了新生。落叶归根,返璞归真,追本溯源,暮然回首,不经意闻却在石头碎子处发现了它。就像鱼儿回到海里,枯枝埋入土中,羽毛长回翅膀,大鸟飞回巢穴,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自己最初的地方——新生,它知道,自己的坠落是为了新的开始,所以它选择坠落,也甘愿坠落。

它们心想着;“我独自一人,靠自己,我要从头开始。”便一个个愿意像跳水一样,“扑通”地坠入树根。恰似古人云:“世事短如初梦,人情薄似秋衣。”

枫叶的自由就像《撒野》里的“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一样,无拘无束。它们在风中摇摆,它们驾着风,感受着世间的美好。仙人有带成黄鹤,枫叶有心随秋风。恰似古人云:“殷情谢红叶,好去到人间。”

枫为色,为生,亦为情;抬头见树,低头见叶,我听到一道“沙沙”声穿越过树林,心中不禁叹道: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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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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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们遨游瑰丽多姿的知识海洋,领着你探索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它是人类文明的阶梯,是伟大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知识的宝库,它让人沉迷,它让人陶醉,这就是我爱看书的理由。

我是从5岁开始爱看书的,那时我经常看小卡片,上面有许多字是我不认识的,不认识的当然是由妈妈来帮我解答。我还爱看《天线宝宝》,妈妈知道了我的心思,马上给我买了一套《天线宝宝》,我高兴地手舞足蹈,马上爬到妈妈身上,亲了妈妈一口。

渐渐地我长大了,但还是爱看书。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弟弟在另一个房间叫我,弟弟喊了好几声我也没听见,他生气地跑了过来,看见我正在看书,一动也不动。于是,他捂住了我的鼻子和嘴巴,我才发现他在我身旁。

还有一次,我去书店看书,我踮起脚尖,轻轻地跨进店门,幸好没人发现。哟!头发被弄乱了,没关系,我终于可以看到书了。我想:咦?昨天放在哪儿了?读到第几页了?好像在右边第二排,第379页。于是我走到右边第二排,找到书,翻到第379页,高兴地看了起来。有时我还得注意店员,防止被赶出书店。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腿酸了,肚子也饿了,这时如果有人给我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再给我一张沙发,我吃完了再坐在沙发上接着看该有多好啊!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书店的日光灯开了,我才发现我已经在这看了好几个小时了,然后我合上了书,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

读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丰富的想象力。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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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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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很容易和小朋友起冲突。我会不时地和同学为了一点小事争个面红耳赤,会经常和兄弟姐妹为了一件玩具或者为了干什么事谁先谁后而闹得不可开交。老师和父母为此经常批评教育我一定要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别人。我当时也能接受,但有时往往事到临头,就控制不住自己。

那天,我正在读《儿童文学最佳读本》里的《争吵》这篇文章。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正当安利柯举起戒尺向克莱谛扑来)“不,安利柯!”克莱谛微笑着用手拨开戒尺,温和地说:“让我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读完这则充满真情和哲理的故事,我明白克莱谛在安利柯向他举起戒尺时主动提出和好,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要学会去宽容他人,而不要去计较对方的过错。这篇文章使我更加看清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我克服缺点的力量。

有一天,因为我不小心弄坏了同学顾哲畅最心爱的自动铅笔。顾哲畅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一步步地向我走近,而且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正当我要还手时,突然想起《争吵》里克莱谛的微笑,想起了他温和的话语。于是,我的手始终没有举起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别打了,让我们和好吧!”顾哲畅愣住了,他呆呆地看了我几分钟,然后低下了头。这似乎是在做一次友情试验。也许正是有了这一次冲突,我和顾哲畅成了最好的朋友。

老师”教会了我宽容,也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我很感谢书这位老师——她告诉了我许多课内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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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韵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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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路,那么,就是沿途随四季更替的风景。

孩提时,我迷恋炫彩的童话书和有趣的谜语书,喜欢它们多彩的艳丽插图,敬佩其中的肝胆英雄,憧憬书中美好的生活

这种让我梦寐以求的感觉,以及这欣赏美丽的过程,仿佛正在天空中与鸟儿为友,与白云结伴,遨游天际之中。我总希望生活能像激情浪漫的小诗那样直白,希望身边有同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而书就是这些希望的“代替演员”。

渐渐地,时间褪去了我稚嫩的外衣,逐渐地成长让我明白,童话、谜语书一类的书只是让我憧憬明天罢了,它只是我开垦荒原的第一步,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期望中,终于找到了新的“食物来源”——散文。

如果说童话书是书中明珠的话,那么,散文就是书中之帝了吧!

寄情散文,我觉得散文就是作家望向未来,遥思过去的一种方式,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一遍一遍地读着,时而大声颂读,时而闭目深思,一颗心早已乘着文字之舟飞到了作家身旁,与他们激情呼唤,与他们怅然追忆。

这就像场盛大的音乐会,作家在台上指挥,我在台下侧耳倾听,一个个灵动的汉字谱成了一曲曲充满风韵的音律,或轻舞悠扬,或激越高亢。在节奏的洪流中,我恍然,这才是真正的书韵,我窃喜,这是我在荒原上撒下的第二批种子。

童话让我憧憬,散文让我感动,小说实令我癫狂。

刚接触小说,有点儿看不懂里面的剧情发展,不过日久天长也就能看懂了,并沉陷其中。我十分尊敬小说,读它时,我将它视一次汲取知识的过程。

这种旋律,让我流连其间,好像灵魂音乐家——贝多芬又在创造新的交响曲了呢!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无不让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虽不能自诩废寝忘食,但绝对可算如醉如痴。

有人说:“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也有人说:“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不管哪个,我愿意如书中所说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书一路伴我迎接风风雨雨,欣赏蓝天白云,艳阳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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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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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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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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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族,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The author of this book is Gao Longshun.Born in Hubei in 1985, the Tujia, a writer of the new childrens literature, dedicated to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childrens literature.While traveling, many childrens literature works are scattered in newspapers."Hey, Caring" is his first novel work.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死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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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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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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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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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人都有自己喜爱的籍,我最喜欢的书籍类别是历史类、想象类的书。

其中一本是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奶奶经常给孙子王保讲有关宝葫芦的故事,一日,王保睡觉后,他梦见了他在跟小朋友们玩钓鱼,谁知他钓到了宝葫芦,宝葫芦告诉王保,它能实现愿望,考试时,王保什么也不会,让宝葫芦找一张能得高分的卷子,宝葫芦找了一张九十五分的卷子,王保看都不看就交上去了,班主任老师见了,问:“这是你的卷子么?怎么不是你的名字?”王宝一看,这张卷子是别人的,别人的卷子是自己的。而自己的卷子上却一个字也没有,零分。

王宝气愤的走在路上,看见卖玩具的,可是没有钱,走了。宝葫芦一看,把所有的玩具都“偷”了过来。王宝回到家,看见自己满屋子的玩具,怕妈妈发现,就赶紧把妈妈赶走了,怕露馅。妈妈问他:“你怎么考了零分?你太让我失望了。”王宝伤心的走了出去,宝葫芦安慰他,王保二话不说,把宝葫芦踢了出去,踢到了水里,可是宝葫芦又浮了上来。我不能让别人帮助我实现愿望,我必须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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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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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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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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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开了,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罗廖夫。这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或许,对于不爱读书人来说似乎有点夸张,但是我觉得它是真正的反映出爱书者的心声。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知识的海洋中,我贪婪的遨游在其中。在书中我不仅获得了很多的快乐,更增长了无穷的知识。

每当我一有空就来到了书店,我贪婪地读着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

书中讲述了太多有趣的东西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理解了,但我非常明确地感受到:书带给我进一步的思想,我又向前迈了一大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翻开的乐趣也越来越多了。那悲哀的,那喜悦的,通通牵动着我的思绪,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告诉我有个伟人叫鲁迅让我知道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若是不看书,恐怕这世界上将会有千千万万个枯燥的人吧!那他们将面临一个模糊的人生,只知日起夜睡,辜负了上天给予的一颗需要充实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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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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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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