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想当一名法官作文实用20篇

导语:影片以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为原型,讲述黄志丽法官长期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感人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我想当一名法官作文,欢迎借鉴!

浏览

2409

作文

52

冲击法庭打骂法官最高可判3年

全文共 324 字

+ 加入清单

【原文】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 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情节严重的。”

【背景】近年来,报复法官、暴力抗法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当事人不尊重法官,甚至辱骂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遭到侮辱、诽谤和威胁,最后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经过各级复查,没有任何问题,还不得不去接访。

将相关行为入刑,有声音指出,此举不仅有利于维护法官的人格最严,也有利于其专心办案,毕竟法官的职能不是充当“矛盾救火员”或“社会工作者”。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给法官染布童话故事

全文共 691 字

+ 加入清单

阿凡提在镇子上开了个的染坊,给附近的乡亲染布,有一次,镇子上新来了个小法官,住在一个财主家里。那财主便觉得十分光彩,到处炫耀。他向阿凡提吹嘘说:“新来的法官老爷,是世上少有的聪明的法官老爷,他学识渊博,脑袋里充满了智慧。”

“有可能”,阿凡提说,“因为现在当法官的,办事情只看谁给的钱多,用不着智慧,所以智慧就都在他脑子里存起来了。”一听这话,财主生气地“哼”了一声,回去就告诉给了法官。法官气急败坏,一心想找机会报复阿凡提一下。

这一天,法官在财主家拿了一匹布,来到阿凡提的染坊,用蛮横的口气说:阿凡提,给我把这匹布好好地染一染,让我看看你有多么高的手艺!”你要染成什么颜色的,法官先生?”我要染的颜色普通。它不是红的,不是蓝的,不是黑的,也不是白的,不是绿的,又不是紫的,不是黄的,更不是灰的。明白了吧?当染匠的阿凡提!”法官不怀好意他说,‘听说你的智慧不光存在脑子里,还会用,你能染出来吗?跟在法官身后的财主,也狗仗势他说:阿凡提:要染不出法官老爷要的颜色,法官老爷可不会轻易饶恕你!”

阿凡提知道他俩是故意来寻衅闹事的,但仍毫不在意地把布接过来,说:“这有什么难办的呢,我一定照法官先生的意思染。”“你真的能染?”法官看着阿凡提那不慌不忙、满有把握的样子,吃惊他说,“那么,我哪一天来取呢?你就照我说的那一天来取。”阿凡提顺手把布锁在柜子里,对法官说,“那一天不是星期一,不是星期二,也不是星期三,不是星期四,不是星期五,叉不是星期六,连星期日也不是。到了那一天,我的法官先生,你就来取吧,我一定会使你满意的!”法官被说得没了主意,那个财主更傻了眼,他俩一块儿灰溜溜地退出了染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3656 字

+ 加入清单

为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部署全国法院广泛开展“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活动,旨在组织引导广大干警深入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明确法官职业伦理要求,加强严格自律,提高职业素养,维护法官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从即日起,本报特开设“做合格法官”学习讨论专栏,刊发广大法官及社会各界的讨论文章,紧紧围绕“什么样的法官是合格法官”“如何做一名合格法官”“如何当好司法改革的参与者和支持者”等问题,结合法官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广泛讨论。敬请关注。

“让法官更像法官” 的十个标志:评论判断须理性公允,经济生活须廉洁透明,社交活动须谨慎克制,个人品行为市民楷模,审判活动须以法律为唯一标准,法官审判案件排除命令服从关系,实体裁判依托于程序公正,履行职责须以良知为先,永远保持中立地位,法律判断更具专业水准。这十个标志比较完整地描述一个担任法官职务的人是否符合法治国家法官的科学定位、角色。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曾在多个场合指出,尊重司法规律的表现之一就是“让法官更像法官,让法院更像法院”。这一直白、平实的表述蕴含着法治进步的规律,也体现着当前司法改革的追求。二十多年前,时任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的布伦南爵士作过一篇题为“为什么当法官”的演讲,谈的也是法官“做什么、如何做以及为什么做”的问题。演讲的中文版在1998年第5期的《人民司法》上发表,对于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启发作用。

在澳大利亚这样一个法治相对成熟的国家尚需经常强调法官角色与司法方式的特殊性,对正处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中国,周强院长提出“让法官更像法官”的要求,更是及时和必要。行政兼理司法的时代早已过去,但担任法官的官员转型为法治原则所期待的法官角色,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当今的改革时代,我们的法官也都在经历着这一脱胎换骨的变化,因此“让法官更像法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平时,我们讨论更多的话题可以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而在司法规律逐步彰显、司法制度日渐归位的变革时期,“让法官更像法官”是一个更具动态感、时代感的话题。在笔者看来,以下十个标志可以比较完整地描述一个担任法官职务的人是否符合法治国家法官的科学定位、角色。

一、在与普通市民的区别方面

法官是市民之一员,但有些事情普通市民能做而法官不能做。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曾发布约束法官业外活动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便是教育法官如何做一个贴着法官标签的市民,规范法官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虽然说法官也可以有自己的个性,但在“形象公正”“司法公信”面前,法官的个性空间必须受到适当限制。

标志一:评论判断须理性公允。

“判决之外法官无语”是对裁判文书说理的要求,更是法官对司法判决乃至(可能涉诉的)社会事件的态度要求。法官在社区生活中对某些现实、事件、人物作出评论时,其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司法公信,影响普通市民对司法的接受程度,进而影响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因此,法官对社会事物发表评论或作出判断时,应当客观、中立、理性、公允,而不可偏激、任意、自我。即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应当端正心态,全面考虑,以避免其他市民会怀疑法官履行职责时的公正性。所以,《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本人或者亲友与他人发生矛盾,应保持冷静、克制,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不得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得妨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解决。

标志二:经济生活须廉洁透明。

法官不得开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但可以参与适度的投资理财活动。这也是各国的惯例。但是,法官从事经济活动必须符合三个标准:一是不得利用法官身份获得额外的收益;二是在投入精力方面应当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一切经济活动及收益须公开透明。否则,法官的经济生活会给司法廉洁和公正带来风险。除此之外,法官的家庭成员从事经济活动也应当遵循相同的标准,避免对法官的公正和廉洁产生不利影响。

标志三:社交活动须谨慎克制。

法官的社交活动与法官的个人性格直接相关,但为职业之故,法官的社交活动应当受到比普通市民更加严格的限制。《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出入社交场所、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严禁乘警车、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更是要求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要坚决避免出入有异性陪侍服务的场所,或其他有不健康活动内容的场所。一个合格的法官应当非常注意自己的社交圈和社会活动。交友不慎,不仅会影响司法形象,甚至自己和家人因此而受害。另外,社交圈过大或社交活动过多,还可能导致在审理案件时不得不自行回避,影响正常履行职务。

标志四:个人品行为市民楷模。

总体要求是,法官的个人生活方式、水平应当与法官的身份、收入相适应,并体现自己的优良品德、健全人格和谨慎态度。普通市民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德,法官都应当模范遵守。虽然不能要求法官在个人生活方面表现出“完人”形象,但由于法官的楷模形象是社会的期待,这就要求法官有更高的品德标准。浙江法院对法官的要求甚至具体到了消费、停车、购物、体育活动等各个方面。

二、在与普通公务员的区别方面

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区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管理制度,为“让法官更像法官”提供制度条件。除此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标志。

标志五:审判活动须以法律为唯一标准。

法官审判案件时会面临许多因素,但最终能够成为法官裁判依据的只有法律。许多国家的宪法中都将法官“只服从法律”作为基本原则,我国的“依法独立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也是此意。英国柯克大法官曾言“国王不应受制于任何人,但应受制于法律”,而国家设立的法官职位正是专门执掌法律标尺的人。司掌法律的职能由法官行使,而其他方面的公共职能由其他公务人员去完成。如果法官不能坚持法律裁判标准而混同于其他公务人员,法官便不再是法官,法律将不成其为法律,科学的制度设计将失去作用,法治将无法实现。

标志六:法官审判案件排除命令服从关系。

法官与法官之间,不论级别高低、年龄差距、审级差别,其相互之间应属于一种职业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而非官僚体系中的上下级关系。由于司法机构也属于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而且法院有审级之分,法官有资历之别,工作能力和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命令与服从关系难免会侵入司法程序。特别是当法官兼任司法行政首长时,由于客观上司法行政对法官审判案件有一定制约作用,行政化色彩也就难以避免。因此,建立适用于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行政管理模式,是“让法官更像法官”的重要手段。对法官个人来说,把独立、中立、公正的职业精神和法治思维植根人心,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内在因素。

标志七:实体裁判依托于程序公正。

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办事程序,行政机关如此,法院也如此。“让法官更像法官”,对法官审理案件的程序公正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使是国际上公认的“最低程序公正(正义)标准”,也比行政机关遵循的办事程序的公正性要高出许多,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同时,严格、公平的程序规则也是法官的中立地位、独立精神、法律准绳、职业道德的保证。

标志八:履行职责须以良知为先。

这一点看起来与普通公务员的要求很相似,只是程度要高得多。日本宪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所有法官依良知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本宪法及法律的拘束。”韩国宪法也将良知作为法官独立审判的依据。难道普通公务员履行职务不需要良知吗?当然需要,但良知在法官心中比起普通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要重得多,因为司法良知已经超越一般的道德范畴,完成了两个方面的转化:一是转化成了左右法律解释和适用的坐标;二是转化成了司法职业道德。没有人会说法官裁判应当以道德为标准,但如果法官将良知融入其遵奉的法哲学之中,良知在司法裁判中便无处不在了。

三、与律师和检察官的区别方面

律师、检察官、法官同属法律人,被称为职业共同体。同时,三者在诉讼活动中的角色又有根本不同。法官与律师和检察官的区别也正是体现在上述两个方面。

标识九:永远保持中立地位。

法官应当在诉讼程序中保持中立地位,避免与律师和检察官的角色混同。虽然在诉讼的平台上可以共同研讨法律问题,但角色的制度安排是不可逾越的。也正是由于法官保持中立地位,才获得了司法公信与权威。法官可以支持任何一方的符合法律原意的解释观点,但不能脱离中立地位而偏袒一方。律师承担法律服务义务,检察官负有追诉犯罪职责,法官则只能居中裁判,即便是法官对弱者抱有同情,而对犯罪充满愤恨。

标志十:法律判断更具专业水准。

律师、检察官、法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不宜简单区分能力高下、水平高低。但就司法判断作出的程序以及法官中立地位的制度保障来说,法官的职业判断水准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国家与社会对法官所作法律判断的期待自然不同于律师和检察官。他们期待法官以更加中立、公允的态度,在双方各自提出观点和理由的前提下,作出更专业、更靠近法律原意的判断。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精选

全文共 3845 字

+ 加入清单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体系为根本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就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总结政法各单位的探索实践,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并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牢固树立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使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确保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容中的“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常存便民、利民之意,常除坑民、害民之祸,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目的和归宿,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政法干警的价值追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四个内容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共同组成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体系,其中,“忠诚”是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只有坚持“忠诚”,即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才能为“为民”指引明确的政治方向,反之,如果脱离“忠诚”,政法工作将会偏离党的政治方向,政法工作的成果将会变成“为个别人利益服务”;“为民”是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忠诚”、“公正”、“廉洁”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为民”,一切政法工作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朝着健康、幸福、向上发展;“公正”是“忠诚”、“为民”、“廉洁”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的共同要求,政法干警只有公正执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反之,如果执法不公,其政法工作成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背道而驰,人民群众就不会支持政法工作,那政法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必将失去生命力;“廉洁”是“公正”的保证,政法干警只有廉洁执法,政法工作才不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法律原则,才会更好地实现执法为民。因此,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作为置身立案窗口的立案法官,因处于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天天面对着满面愁楚的诉求者,你看,“老公经常打我,忍受不了折磨,要求离婚”、“被告购买我的货物,可拒不付款,要求判令支付货款”、“我苦死苦活地为被告干工程,到头来拒不支付我的工资,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我承建被告工程,我的积蓄已全部垫支工程建设,现被告已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可到头来被告却拒付工程款,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所有工程款项”、“我在路上行走,被被告开车撞伤致残,为此开支医疗费数万元,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我苦心把孩子们养大成人,现在我年老体弱、多病,不会干活计,没有收入,他们就不养我,我不会生活了,要求他们给付赡养费”、“被告预收了我的工程款,工程尚未完工,想撤离机器设备逃走,现为了避免我的财产遭受损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立即扣押被申请人的机器设备”……。看到当事人焦虑、忧伤、无奈、期盼的神情,作为农民出生并在基层工作多年的我,深知他们要求的内容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健康等密切相关,若不及时办理他们的请求,总感心中不安。那么,在立案工作中如何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让来访群众的要求都得到应有的理解、同情和帮助,通过便捷的方式把他们的要求引入到诉讼轨道,让他们感受到司法阳光,并给他们产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第一印象,这就是我的责任。

作为立案法官,首先要认识自己的职责内容。简单地讲,立案工作主要是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渠道,把符合立案条件的纠纷引入到诉讼轨道启动诉讼程序,让当事人及时获得司法救济。第一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第二要树立大局、全局服务意识,对涉及比如关乎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求、汇报,做到既要维护社会的全局利益,又维护当事人的个人利益;第三要进行法律释明,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对于情况紧急,可能出现财产、证据损毁、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应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财产或证据加以保全,避免将来难以取得或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20**年星期五的一天下午,在临近快到下班时间的时候,陈某急匆匆地跑到立案庭申请,说被申请人方某预收了他的石料款20**后未供石料,连夜撤走石料加工设备,此时方某的挖机正在撤走的路上,要求对其挖机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进行扣押。因方某是外地人,若不及时扣押挖机,申请人陈某的20**元损失面临着难以追回,因此立案庭不顾下班休息时间,立即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并追到建水县李浩寨扣押了正在路上被拖走的被申请人方某挖机一台。后来,陈某起诉并获得胜诉,其经济损失得到及时挽回。自20**年以来,立案庭共实施诉前财产保全4起,保全标的额达128.7879万元,其中有3起自作出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债务人主动履行了债务,履行标的额达46.2万元。

对于可能出现纠纷矛盾激化的诉求,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置措施,尽力避免纠纷矛盾激化。20**年3月的一天,王某向李某索要16年前李某欠其工钱190元未果,遂邀约丈夫和小叔强行扣押了李某购置的一背箩肉、蔬菜等物,并拉着李某到立案庭要求解决工钱给付纠纷。经询问,李某说“曾经雇佣王某挖过木薯,但工钱已付清”,而王某则说“工钱没有付清,尚欠190元”。面对一方说没有支付,另一方说已经付清,涉及需要举证的问题,按一般的做法是通知当事人撰写诉状正常起诉。可是,如果该纠纷不及时处理,王某将不让李某带走已扣押的一背箩菜,双方很有可能在这背箩菜的处置问题上发生械斗。因此,本着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为目的,本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讲解农民打工的艰辛,人与人之间遵守诚实信用的重要意义。后来,经仔细询问才得知,当时李某曾经把债务交给另一合伙人李世荣处理,而李世荣是否付清工人工资李某不知情。经进一步做工作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李某先支付王某的工钱190元,然后再持王某开据的收条向李世荣追偿,王某返还李某被扣押的菜。一起看似细小,但极易激化的劳务合同纠纷不但没有激化,而且彻底解决了。

对于原告的起诉内容符合立案条件,但其提交的起诉所附材料存在瑕疵的,要依法、耐心进行释明,正确引导当事人修正瑕疵,理性诉讼,切忌以“去找律师帮你写”等生硬语言打发当事人。本县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发展程度低下,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等情况客观存在,导致许多当事人所提交的起诉状格式不尽规范、请求内容不具体、诉讼主体不适格等问题经常出现,使案件无法及时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如李某在元绿二级公路建设中与工程项目部签订合同并依合同约定提供挖机并实施挖土作业,工程完工后项目部欠挖机租赁费14万不付,李某在索要无果后起诉项目部,要求依法判令项目部支付尚欠租赁费14万元。经审查,得知:元绿二级公路总承包人系重庆建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王某从该公司分包取得工程项目后,由王某临时组建工程项目部,王某系项目部负责人,但项目部未经工商登记,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后,建议以项目部负责人王某和工程总承包人重庆建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由此使该案得到及时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对于原告的起诉内容不符合法院管辖、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要要依法、耐心作出释明,告知、引导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进行反映,寻求其他救济,绝不可以以“你的事不规法院管,去找政府部门解决”等语言不负责的应付、推诿塞责。避免当事人找不到责任部门,或者给当事人产生法官不愿管他的事、告状无门等的错误认识。20**年5月的一天,白某递交诉状称,其和张某移民迁居到呼山后,政府分配给他们的承包土地在一起,因刚来时白某家的劳动力不足,经张某要求后自己的一块地借给张某种植劳甘蔗5年,后来白某要求张某返还土地,张某却说该地属于张某的承包地,并拒绝返还,故要求判令张某退出土地。经详细询问得知:两家的承包土地相毗邻,无明显的界线标志,且合同书上所记载的地名相同,此纠纷为土地使用权属不明的土地承包纠纷,依照法律的规定应由行政部门予以处理解决。故向白某进行解释,告知其到南沙镇人民政府反映,寻求行政救济。白某的问题虽没有在法院得到解决,但后来他还是带着满意的神情离开了立案庭。

总之,在立案窗口遇到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述所举之外,还有申请执行的、法律咨询的、拿到败诉裁判文书后来发泄的等等,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我们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对待每一个来访者,以心中装着人民、尊重人民、爱护人民的胸怀处理每一件事,不论来访者的民族、职业、贫富、穿着打拌、籍贯,都给以热情对待和高度负责,并结合当前法院开展的立案信访窗口“四亮四评”活动,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心查找自身的不足,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法院窗口形象”,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元阳法院法官可近、可亲、可敬、可信,并据此赢得人民群众对元阳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促进元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法官观看《秋菊打官司》有感

全文共 1966 字

+ 加入清单

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拍给外国人看的片子,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由于他对风俗的重视,他对中国社会的描述倒是很真实。这部电影给了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秋菊的不断上诉。此间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令人深思。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村长于是以此为理由阻止他建棚子。这分明是在刁难秋菊家。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秋菊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总说“他是村长,踢了也就踢了,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去踢”。可见秋菊对于现有的乡村秩序是认可的,她并不追求第一等的公正。

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我认为村长说得很有道理。

对于一般人而言,村长既然已经赔了钱了,那事也就了解了。秋菊的丈夫就是这样的。但秋菊死死不放的是“给个说法”。为什么秋菊要“给个说法”呢?她宁愿不要钱也要个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对正义有着坚定的信仰,她认为这个世界有个天理存在。对正义的信仰正是其生命的希望所在,所以她才会不惜代价去追求一个“说法”。其实普通小民也是有信仰的。

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我们看到,李公安一个人要负责整个乡镇的治安司法工作。因此,秋菊来时他总是在忙碌中。我曾想公安与检察院应该分工,检察院负责调查,公安负责治安抓捕等具体工作。看到这里,我不包此希望了。中央政府能够为地方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极为有限的。何以见得?由中央直接向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昂贵的,更好的公共服务需要征更多的税来维持。而过高的税收水平可能会导致官逼民反的结果。并且,更多的公共服务需要更为庞大的官僚机构,官僚不仅提供公共服务,他还会鱼肉百姓。在市里时,一些听了她故事的市民说像她这样的事一个市里起码上万起,大家都到市里来要求解决,市里哪能管得过来。也就是说市公安是不会理她的。这句话很有意义,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往上一级,其成本就上一个台阶。

秋菊从镇上一直上诉至法院,其成本已远远超过了秋菊所能得到的赔偿。这些成本包括乘车去镇上、县里、市里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获取打官司的可靠信息的成本。其中获取信息的成本最为高昂。她需要了解国家的政策、告状的程序、相关部门的地址、领导的意图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大部分都垄断在官僚阶层手中,这就更加大了难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民不能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因为成本太高了。进而由此导致地方治理的恶化。《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里秋菊所遇到的官还都是好官,尤其是那个市公安局长。可现实中清官总是少数,贪暴之吏居大多数,这是更令人畏惧的。

这里的困境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完全是地方自治缺失的缘故。在自治的情况下,地方的治理任务完全由地方自己负责。自治的地方用不着中央来规定土地的使用,如果这样,秋菊一案也就不会出现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基层官员由地方民众选出,对地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中央负责。本片中的村长也就用不着为自己的权威的丧失而担心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地方事物靠民主来解决,在熟人社会里解决问题只需较小的社会成本,而且由于大众的参与其结果的合法性、公平性高于中央任命的官僚,哪怕决策错误民众也不会有怨言。总之地方自治使得地方治理的成本低,且结果更为公正。这使的地方的善治成为可能。

西方中世纪的社会,国家远离百姓,对百姓而言只有庄园才是实际的。每个庄园都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庄园由庄园主与农奴(黄仁宇反对将其译为农奴,他称之为穑夫)共同管理而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干预。庄园作为一个小的地方自治单位,公共服务的成本低,行政与司法可以分开运作。庄园的行政管理由庄园主从农奴中选出来的庄官管理,而庄园司法由农奴担任陪审团的庄园法庭来管理。于此相对的是,中国古代行政与司法一直是合一的(宋代的提刑制度对此有一定的纠正,可以说宋代的司法比较具有独立性)。中国任命的官僚式地方治理结构治理成本高昂,为了节约成本(也可以说是不扰民),司法与行政合一,县官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审案。我们知道中国中央还是有专门的司法机构的,如大理寺、刑部、刑审院等,因此司法与行政的合一并非源于古人的观念。中西两方的这种社会结构的差异导致了后来双方命运的极大不同。大部分人都以为凡封建则必落后,黄仁宇认为在封建制度下较能注重地方实情,尤其西方的封建制度使得私有产权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社会底层的资源能够自由而公平的交换”,由此催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则陷入官僚主义的泥潭始终发展不出资本主义。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要当“小法官”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237 字

+ 加入清单

7月29日上午,虽然气温高达40度,但还是阻挡不了我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我要当小法官”实践活动的脚步。

上午九点半,我们准时在法院门口集合,待院长讲话完毕后,我们来到法院的一楼参观。你瞧,市民休息区、投诉区分布得井井有条。正前方墙壁上镌刻着九个大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让人有一种非常威严的感觉。

参观完毕,法官叔叔就带着我们第三组的同学来到了“第一法庭”,开始了模拟法庭的第一步——“开庭”。首先,审判者、审判员、被告人等人神情严肃地走进法庭。“起立!”“坐下!”书记员对着话筒说,我们就遵照她的指令去做,接着,书记员宣读了本次审判的流程。审判开始了,全场鸦雀无声,气氛非常紧张,审判长开始审问被告人:“名字?出生年月?何时接到法院审判书?有无犯罪记录?”被告人一一回答后,就到了审判的第二步——“审判”。原告人开始揭发被告人的罪行:“贩毒1、6余吨,通过快递寄往各大城市,应受到严厉惩罚!”这一句话说的被告辩护人面红耳赤,哑口无言。被告人只好承认自己的罪行,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进行了讨论,最后宣判对被告人实施“无期监禁”。只听到“铛”的一声,原来是审判长敲下了木槌,“闭庭!”下面的同学们听到审判结果后,一片哗然,有些同学为他的青春年华而惋惜,毕竟他才19岁;有些同学义愤填膺,为他犯下的罪行,感到非常气愤;我觉得他在这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应该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孝敬长辈,尊师爱友,认真而努力地学习,多去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为社会做出正能量的贡献!

接着,法官阿姨给我们进行了一场很有意义的“法律讲座”,她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告诉我们看到犯罪的人,要及时避开,然后通知大人;她还提出了很多抢答题和我们互动,比如:“哪些法律可以保护我们未成年人?”我们抢答道:“《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法官阿姨还为我们讲解了一系列青少年犯罪的案例,让我们学习了很多法律法规,增强了安全意识,学习了自卫的方法。我们懂得了要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解决困难和问题,这些真是让我们受益终生!

看完了“模拟法庭”,我心里痒痒的,真希望自己就是一位“法官”。这时,“法官叔叔”告诉我们:“我们可以自己体验一次模拟法庭了!”于是,我们第三组的成员就神气活现地来到第七审判庭,开始我们自己的“模拟审判”。法官叔叔给我们每个人分配了角色,我扮演法警。当审判长宣布:“请被告人入庭!”我把被告人押到座位上,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被告人的侧后方,仔细聆听审判的过程:被告人在学校趁原告人不注意的时候,将原告人的书包、50元和两支钢笔抢走,随后,将书包扔进厕所。最后,审判结果是:被告人还原告人50元钱、两支钢笔和书包,并打扫两周校园卫生。闭庭后,法官叔叔做了评价,还表扬我扮演的“法警”威风凛凛,我心里可高兴了!

同学们,我们可不要触犯法律哦!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他人侵犯自己的权益!还要懂法、遵法、守法,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好学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65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的向孙波法官学习,认真体会了孙波法官的事迹,让精神上又重新受到了洗礼。我们无不为孙波身上那种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对知识的无限求索、对群众的无限深情所感动,并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孙波法官是我市法院系统内涌现出的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的先进典型,通过向孙波法官学习,反思、对比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领导干部,我叩问自己,如何为人民服好务,立足自身岗位,我们应该做什么?

从政当以民为本。审判机关的服务主体是人民,法官必须从思想上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从“群众利益无小事”入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引导下,通过学习孙波、于海河同志等先进事迹,结合中级法院开展的“为民服务便民诉讼”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定期到群众中走访,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讲法授课,设立企业、社区对接联络员,发放联络卡等形式,走到百姓身边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彻底改变法院在群众中“官老爷”的形象,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体现法院工作“亲民”本质;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实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法院工作“便民”理念;完善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纸笔、桌椅等基础用具,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百姓打得起官司,使百姓感受到司法关怀,体现法院工作“爱民”情怀;正确适用法律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体现法院工作“帮民”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对弱势群体作为被害人的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公民之间形成的借贷纠纷,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体现法院工作“护民”决心。

处事当以公为要。古人云:“存心光明正大,言论光明正大,行事光明正大,斯之谓君子”。公心是党员干部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这与法官的职业道德不谋而合。作为一名法院的领导干部就更要把公道正派作为自己的职业要求和立身之本,树立一种责任意识,用公心和良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首先,要公正。公正是法官职业的核心和生命。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处理案件还是处理政务,都要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决不能因主观的偏见和个人私利而出现偏差、偏袒。其次,要公平。公平是法官职业应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办理任何事情,都要公平,做到在政策、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讲关系,不看背景,不计恩怨,公平待人,决不可因办事不公而导致民心不平,要用公平实现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三,要公开。公开是法官职业和法院职责所要求的办事原则。要坚持公开的原则,使每一个司法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人民法院正向着司法公开的方向努力前行。

为人当以诚为重。“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的故事熏陶了我们几千年。以诚待人是做人的起码准则,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如此。首先,要尊重他人。虽然人的思想、个性千差万别,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作为法院的院长,要放下架子,摆正位置,不要认为自己是干部,是领导,自视甚高。要充分尊重干警及当事人的想法、感受,要听的进他人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可以说尊重他人,其实就是尊重自己。其次,要坦诚相待。作为法院大家庭的一员,也可以说是家长,同大家在一起工作、学习或生活,是一种缘分,相互之间要珍惜这种缘分,坦诚相待,讲求诚信。特别是班子成员之间更要团结奋进,真诚相待,精诚合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淡化权力意识,这样才能带好队伍,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诚信交流,以求达成共识,真正形成一种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

立身当以廉为节。“至廉而威”,清正廉洁,是为政之要,也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之本。首先,要把握大节。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的规定视为“警戒线”以自律,珍惜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不能“知法犯法”。要严格按照党员及法官的各项规章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其次,要完善小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从小事做起,不能不拘小节,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同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使自己在不断的反省和自律中,更加成熟,更加纯洁。第三,要追求亮节。“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要做好干警和党组的表率,无私无畏一身正气,为党为民两袖清风,引导和带动身边干警自觉做到不比享受比奉献,不比排场比勤俭,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全院干警,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确保南山法院院风清廉、法官清正。

合格法官心得体会_3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法官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6年之久的审判人员,仅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民事法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与体会,但愿个人能从中受益,也愿他人能有所借鉴。

从1990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自己直接审理的案件将近2000件,被发还改判的案件有3件之多,但没有一件引起过上访,90%以上的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这也是我唯一的一点欣慰。多年来,自己深深感到,要处理好案件,除了无条件地遵守法官法规定的法官的职业道德及上级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做到:

一、不断学习,打牢基础。首先要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学理论,我国民商事法律法规已基本完备,任何一起案件的审理与裁判都必须依法进行。很显然,不认真学习并娴熟地掌握这些法律,想把案件办好是根本不可能的,其次还要学习一些传统的文化知识,包括一些民风民俗。有些民风民俗甚至会成为调处一些民事纠纷的金钥匙。第三、要注意从报纸上特别是从《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上收集有代表性的案例 ,因为许多案例或许能成为我们调处案件的帮手。记得在2013年时,我办理了一起朋友间喝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的一起赔偿案。原告是死亡受害人的父亲,在信访两年无果的情况下又起诉至法院,情绪特别激动,在几次接触了解后,我不失时机地拿出报纸上刊登过的三起相似案件让其学习,结果是事半功倍,当事人比较主动地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意见,案结事了。类似情况,不在少数,比如出嫁女的占地赔偿款、保险纠纷等等,所以,要做一名合格法官,学习必须伴随工作的始终,一天也不可停止。

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思想。连年来,民事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就案办案”的思想对法官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主要表现就是:只要把案件推出手,管他结果如何。后果就是一些当事人对法院、法官意见越大了,人民群众也感觉和法院、法官的距离越远了。一度以来,我们也大力宣传把道理说在法庭上,“谁主张、谁举证”等等,这些说法本身没错,他强调了“庭审意识”、“举证意识”、“公平、公开意识”等,但对一些传统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能深入发案地处理,或许社会效果更好。在这一方面,我的感触更深了一点。比如今年3月18日,我们庭一名同事将兄弟二人之间的荒山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交我审核。案件是程序公正,判决也很公正。但是,由于我知道这是个信访案件转成的诉讼案件,判决又是原告败诉,所以我就对承办人说能否去勘验一下。双方争议荒山的现场,那是否构成侵权不就更清楚了。这样,我们就联系了所在村的干部。当天9时30分,我们准时赶到。结果是村支书、村主任还有一个村委委员、当事人所在村民小组的组长,以及当事人均在现场等候。看了现场,那是真叫一目了然。在之后,和村干部、当事人的座谈中,原告虽然对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权证上所写的四至不清有意见,但对法官一点抵触情绪也没有了。最后,原告虽没有撤诉,但他也知道已败诉。同时村干部,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了更好的了解与支持。

说到这里,我还想说一下另外一起人身伤害的赔偿案件。这是我个人今年承办的一起案件。原、被告为同一个村民小组,原告妻子是分包该村民小组工作的村委干部,被告是该村民组小组长。因为通知召开小组代表会,作为组长的被告与包组干部的丈夫原告发生争吵,并引起撕扯,原告右手中指被扭骨折。派出所对被告进行了拘留,但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原告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3800余元。诉讼期间,双方互相说对方在法院有人,弄得我也有点脑火。但是,我还是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认真的分析、调解,分歧仍然很大。如果单从案件本身而言,经过开庭审理,完全可以判决。但我总想再作一努力,不想使他们的矛盾加大,同时,也想消除人们对法官办案的偏见。我就立即联系到了村干部,于3月29日9时到达村委大院,向村支书、主任、民调干部进行了详细说明。结果是村主任主动做工作,并且村主任的调解意见,基本和我们的判决意见相接近。尽管该案未能调解,但由于我们在村干部协助调解中已再次释明原告请求得不到全部支持的主要原因,所以,就可以消除不知情群众的无由猜测。

民事法官只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才能真心把案件办好,也才有可能达到“执法为民”的最高境界——案结事了。现在的法院,业务素质高的法官越来越多,写一份“漂亮判决书”的法官自然越来越多。但是,再好的判决书,展现的只能是承办人的个人业务素质,而案结事了,才能展示办案人员的为民情怀。

三、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人格权。对许多当事人来说,诉讼是他们的无奈选择,因此,无论原告、被告,我们都必须充分予以尊重。由于工作原因,有一些人总认为当事人就是胡搅蛮缠的代名词,一听“当事人”三字,就像避瘟疫一样。其实,并非如此,绝大多数的当事人都是非常可亲可敬的。让我记忆犹新的是2006年深秋的一天,我到天池镇西元村下乡,进入一农户院后,看到一个五、六十岁的人出去了,不到十分钟,他又回到院中,拉住我手说:你是老马,对吧,我记着你的,这是你的三块钱,早该给你了。说罢,他看我疑惑的样子,就说:“我叫XXX,2002年5月拘留我时,你给我掏三块钱买了包子、汤。”我立刻想起是有那么回事。那是一天早晨,原池底中心法庭对该人拒不执行一事实施拘留,我虽不是承办人,但在将该人送往拘留所的路上,他说早上没有吃饭,我问他吃包子还是油条后,就为他买了几个包子和一杯汤。本为区区小事,可这人居然记了。四年之久,且非把钱给我不可。这就是当事人,这就是我们的老百姓。

四、法官要有愧疚之心。所谓“愧疚”,就是惭愧,内疚,现代社会很时髦的一种说法,叫“懂得感恩”,这无可厚非,我们应该感党的培养之恩、人民的养育之恩、组织的关心之恩、同事的关爱之恩等等。正因为这样,我才说法官要有“愧疚之心”。一个案件,本能调解的,却判决了,本不必上诉的却上诉了,上诉之后又被发还了,或者当事人因对判决不服走上访、申诉之路等等。所有这些,难道办案法官真的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们每办一起案件,都当扪心自问:我尽职了吗?我尽责了吗?我对当事人有过敷衍搪塞没?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做的到位吗?等等。这样做是否是对自己有些苛刻,我认为,一点也不,因为我们追求的是“案结事了”,所以,任何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案件,作为法官的我们都就应有愧疚之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总结中前行,在积累中成熟,在愧疚中担责。

做合格法官,仅靠纪律、法规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要加强自身修养,不为名利所困,专注执法为民,在纪律的约束下,把责任内化于心,矢志不渝,让“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得到完善的诠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法官、看护和隐居者

全文共 1138 字

+ 加入清单

三个有着高尚道德的人十分渴望得到解脱,追求永远的幸福。三个人在同一思想的指导下,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既然殊途同归,条条道路通罗马,因此这三位暗自较劲,各走各的路。

第一位圣人亲眼见到财产诉讼过程中人们焦虑的心情和案子的久拖不决,对此深有感触,自愿担任法官审理案子,并不计任何报酬。人世间,他乐善好 施,从不聚敛钱财。自从制定了法律以后,人们由于自己的罪恶,把人生一半的时间花费在打官司上,他可能是四分之三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这位法官还以为自 己能够彻底根除人类这种疯狂而令人厌恶的欲望呢。

第二位圣人选择了医院。笔者十分佩服他,与其他德行比,我更赞成这种选择,因为减轻病人痛苦是积德行善之举。有些病人给这位可怜的看护找麻烦。病人心情抑郁,烦躁不安,个个抱怨不止:“他特别照顾张三、李四,因为这些人是他的朋友,却他把我们搁在一旁不闻不问!”

这些抱怨比起那位法官所处的困境来说,简直不算什么。因为没有一个诉讼人感到满意,当事者双方都不服从判决。他们觉得法官的判决从来都不公正。类似的说法使法官心灰意懒。无奈,他跑到医院去找看护。

因为两人整日听到的都是抱怨和责难,他们内心感到十分痛苦。于是只得辞职,结伴来到寂静空幽的林子里倾诉心中的烦恼。陡峭的岩石下,泉水清澈见底,在这密不透风的好地方,他俩遇见了第三位圣人,于是向他求教。

这位朋友说:“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谁能比你们自己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上帝告诫每一位,首先你需学会认识自己。你俩是不是已经在生活过的世界 里认识了解了自己?看来只有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认真思索才能找到答案。到别处去找寻幸福将是糊涂之至。试想,你们把水弄浑,还能看清自己的面目吗?来,你 俩把这水搅浑吧!”

“和我们前面提到的清澈的泉水相比,搅浑的浊水就像是片厚厚的云。”

第三位圣人接着说:“我的兄弟,只有让水静下来,你们才能看清楚自己。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我劝你俩还是留在这远离尘世的僻静之地吧!”

这两位圣人相信了隐居者的话,接受了上述有益的劝告,和第三位圣人一起过起了隐居者的生活。

以上的例子并不是说,从事一项职业,不尝试艰辛就能获得成功。既然人世间有诉讼、生老病死,就少不了医生和律师。感谢上帝,我们现在还不缺乏这 方面的帮助。但名誉和利益的确存在,正因为如此,人们常常被名利搅得不知所措。啊,亲王和大臣、法官,你们都在为公共事业操心,无数件意外事故把你们弄得 头脑发晕,厄运使你们沮丧,好运又让你们沉沦。因此,你们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也不能正确认识其他人。即使在某个时候,你们要考虑这个问题,就会有某个 奉承者来打断你们的思路。

用忠告作为本书的结束语。但愿它能留芳百世,造福于人。今天笔者将书献给国王,推荐给智者们,算作是该书最好的结束。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知心法官观后感

全文共 1220 字

+ 加入清单

“衙寨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36岁未嫁,母亲病故,唯有老父相依为命;法官的身份,为民的信念,掩盖了她身上的女儿情怀。

4月14日下午,省地信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到和平影院观看电影《知心法官》。黄志丽——原本普通的姓名,在观影后成为了大家心中的楷模。

“她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她为化解矛盾纠纷日夜奔波、她为解决群众诉求不辞辛劳”只要一提起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市民言语间满满的都是钦佩和信赖。“一次温情的调解远胜过一份冰冷的判决。我们法官要努力把刚性的法律条文和人性化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黄志丽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为此她走出法庭,换上布鞋、挽起挂包、深入乡村,细致入微地观察、熟悉群众的说话方式、思维方式,总结出一套独特的调解办法,不厌其烦地给案件当事双方做思想工作,让法律变得温热起来。

影片的开端,我们看到:为了给孙满意等一群打工仔讨薪,黄志丽艰难地周旋于打工仔和包工头、开发商之间,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中不顾自身安危,甘愿摔下吊车也要竭力劝解情绪失控的农民工,阻止了一场即将酿成的恶性事件。 为了给猝死车间的青年工人刘金洲讨回公道,她身负孤儿寡母的全部期望,一次次奔忙在家属和台企董事长之间,努力向台企董事长解释大陆法律与台湾法律的差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了帮助本可以直接定案的因送货而撞伤老人的阿峰,她一次次敲开受伤老人家的门,即使吃闭门羹也坚持不懈,最终换得家属实地了解阿峰家的实际情况……她始终坚持原告和被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调解优先,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庭外。每次看见双方经过调解——开庭——调解,我们油然而生的只有敬佩。

伴随着影片临近结尾,打工仔及时获得欠薪的欢喜雀跃、包工头现场发放欠薪的亲力亲为、刘金洲家属获得赔偿的热泪盈眶、台企董事长对大陆政策的心服口服、受伤老人家属看到阿峰家不易的于心不忍、阿峰母亲的感激涕零和阿峰父亲大呼“好人啊!”原本盈满温热泪水的眼睛再也抑制不住了。冰冷的法律被黄志丽的一腔热血焐热,为了工作,她不顾自己的身体不适;为了工作,她没有赶上母亲临终前的最后一面;为了工作,她无暇照顾自己孤独年迈的父亲。做基层法官再苦再累,她也无怨无悔,脸上总带着温暖的笑容,时时传递着法律的正能量。

《知心法官》给我的震撼久久不能忘却,其实有一颗负责任有担当的为民之心是每个公职人员所必须的,只有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利益当作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热情温暖民心,才能收获坚定有力的群众基础。

今天,在感动之余,作为江苏测绘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学习与传承黄志丽心系群众不忘初心的公仆精神,以局“责任落实年”为契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忠诚于党、敬业奉献,争当“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我省测绘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胡法官断案

全文共 685 字

+ 加入清单

从前,某国有甲、乙两个商人,为了争夺一笔大买卖,他俩同时寻找同一个大富翁洽谈业务。

谈话进入到关键时刻,一只黄鼠狼悄悄从桌底下爬过,放了一个臭屁。

富翁生气地皱起眉头来。他以为臭屁是商人放的,觉得这种人太粗俗,不可交往,于是拂袖而起、扬长而去。

甲和乙因此争吵起来,甲指责乙坏了他的好事,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乙指责甲贼喊捉贼,自己放了臭屁,却要嫁祸于人,真是缺德。二人争执不休,一同告上法庭。

法官姓胡,向来认钱不认理,是个有名的贪官。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甲不惜以重金贿赂胡法官。胡法官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他闭上眼睛,胡乱断案,判定乙向甲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乙不服,为了能申张正义、挽回声誉,他也不惜以重金贿赂胡法官。胡法官立即重新审案,认为乙放臭屁的证据尚不够充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立即撤消原判。那么臭屁究竟是谁所放,一时难以判断,胡法官决定将二人严刑拷打,让肇事者自己招供。

甲和乙生怕皮肉受苦,连忙又向法官贿。

胡法官收了双方的厚礼,双方都不能得罪,因此,左右为难,迟迟不敢开庭。

甲和乙一再催促,胡法官推说有病,请了三天长假,思考排忧解难的良策。

第四天,胡法官胸有成竹地开庭重新审理此案。他振振有词地宣布:“经过明察暗访、调查取证,臭屁既不是甲所放,也不是乙所放,本法官庄严宣告:甲和乙无罪无错,应当消除误会、重修旧好!”

甲和乙感到十分惊讶,同时问道:“那么臭屁究竟是谁放的?”

“这个么——”胡法官压低了声音,神秘地说,“是我。确确实实是我胡法官放了一个臭屁!”

甲和乙都很失望,心里想:这个胡乱断案的贪官果然名不虚传,收了厚礼,就放这么一个臭屁!

[现代寓言故事集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765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中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支部要结合今年来院里组织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讲一次党课。支部组织党员上党课既是具体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也是支部开展组织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种方式方法。下面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要回顾一下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有关情况。因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今年政法系统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政治活动,法官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就应当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由来及要求有所了解和掌握。二是讲一讲关于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问题。因为公平正义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也是这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三是谈一谈怎样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做一名合格的法官的基本要求,通过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在具体的个案中实现和展示法律上的公平正义。

一、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简要回顾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中央政法委为了在政法系统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与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政法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新要求。

为了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认识和行动,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今年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先后发出了关于在法院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准确把握研讨的重点,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这五个方面的重点也是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主要精神,五个方面的重点是:一要深刻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主题,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三要深刻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四要深刻把握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五要深刻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中院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于今年四月专门召开了中院机关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论论的动员大会,专门下发了文件,随后,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题活动。目前大学习、大论论活动按通知的布署,已进入第二阶段,即学习培训、深化认识阶段,时间是从4月中旬至7月底,在这一阶段中的任务有以下七方面:一是开展一次全员学习讨论;二是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三是组织集中培训;四是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竞赛;五是开展体会交流和知识竞赛、举办演讲比赛;六是组织参加统一考试;七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如审判管理、廉政文化建设等)。因此,支部上党课也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成部分。

二、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

对公平正义基本内容的理解,一般认为,社会的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正义实际上是由公平公正演化而来的政治和道德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正当利益和要求的实现。公平与正义虽然是现代法治永恒的主题,但在早在六百年前,英国已将自然公正确立为一条最基本的宪法原则,公平正义的原则被认为是高于一切法律条文和判例的,按该原则,司法最重要的目标不是实现法律,而是通过法律实现公平与正义。这一重要理念经过几百年的实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在已从理论上成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平正义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这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要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法院工作联系最紧密的一个方面。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学者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十四方面的理论构成: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其基于的基本国情是:我国的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二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理论(改革开放是实践的经验总结,改革是中国的由之路,僵化没有出路,通过改革开放,吸收和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经济不是资机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五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物权,平等竞争);六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中国要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要实现科技兴国战略);七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理论(发展才是硬道理,是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八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九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社会主义不仅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还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十一是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的理论(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外交政策);十二是中国特色精兵之路的军队建设的理论;十三是“一国两制”和祖国和平统一的理论;十四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理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人们对法治所寄予的希望,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公平的期盼、对正义的呼唤。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尺度和标志。只有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东西,使人民的意愿得到充分的反映,使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实现,使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法治才能够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均普遍认为人民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还是裁判各类纠纷,评判是非屈直,定纷息诉,人民群众都寄期望于在最后一道防线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由于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各自站在不同的角度或因不同的利益,对公平正义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理解,加之法院裁判的极少数案件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致使社会对法院能否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产生怀疑,降低了对人民法院审判权威的公信力,也影响到从事审判工作法官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尽管影响公平正义的因素很多,但在实现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中,作为以适用法律来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首先是要做到是一名合格的法官。

三、争做合格法官

怎样才能做到是一名合格的法官呢?我想合格的法官最起码要注意以下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是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下面我就分别谈谈这二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一个方面,合格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法官应该增强职业道德意识。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司法审判、法官的工作作风、法官的业务素质等问题越来越关注,对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法官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的增加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要注意以下四点:

1、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法官判断是非必须公正,应始终处在中立的立场上。司法公正与法官的良知密不可分,司法权威与法官的司法品德、人格魅力紧密相连,而法官的良知与人格魅力又与法官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要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必须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把法官职业当作崇高的事业追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断案,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偏见带人职务过程中。每一个法官都应当记住:自己便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要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及实践中点滴经验的积累来维护司法公正。法官的公正就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2、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础。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廉洁无私,法官应当以清廉、简朴为美德,选择了法官应当是出于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和不懈追求。法官不应当随世沉沦,追求名利,法官只有清廉如水,抵御任何形式的诱惑,才能做到公正判案,才能维护司法权威。廉洁与公正一样,是一个法官最基本的道德素质,廉洁才能不偏不倚。如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乐守清贫,用忠诚和奉献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的人生赞歌。金桂兰始终把“必须增强自身的抵御能力,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要耐得住清贫和寂寞”作为自己公正司法的座右铭。做到“宁可枝头抱香死,不随落叶舞西风。也正是这种乐守清贫、甘于寂寞和矢志不渝的精神风范,激发了金桂兰公正司法的职业道德,勤政廉政的高尚情操,金桂兰才会真心实意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来解决,成为被老百姓深情颂扬的信的过的“贴心人”。

3、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做到慎独。“慎独”本是我国古代儒家创造出来的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全句为“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的意思是指:人们在个人独自居处的时候,也能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所思所行。刘少奇在论‘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对慎独作了通俗的解释,即:一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时,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而不做坏事。能否做到“慎独”,以及坚持“慎独”所能达到的程度,是衡量人们是否坚持自我修身以及在修身中取得成绩大小的重要标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对于掌握审判权的法官来说,慎独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法官应具备履行法官职责所要求的个人良知、理性及合乎道德的情感,个人良知要求法官必须时刻怀有公平的理念,居中裁判,不将自己的“好恶”和情感偏向带人审判之中。不是随声附和,没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主见。

4、司法为民是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新的时代特征。我们正处于一个加速变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的时代,一个重视秩序和强调权利的时代,一个追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法官要以更新的司法理念行使司法公权。在法官的内心里和言行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强烈的正义的呼声作为司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司法活动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的最大面作为司法效果的第一标准,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好国家、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事业对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重望。

第二个方面,合格法官应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

法官应当有职业化意识,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官必须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这方而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法官应强化终生学习意识。做学习型的法官是法官职业的内在需要。法官职业表现的特征是专业化和技术化:

1、法官要专业化。法官专业化是指从事法官职业的这一群体,应具有的经过系统学习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方式以及审判技巧和能力,其主要体现为法官应具有相当的法学理论修养、娴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特定的思维方式。法官专业化要求法官要具备:

一是法学知识。法官必须掌握与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的法学理论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对相关法律从文字含义、立法宗旨、法律原理、条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理解和分析,从而保证正确的运用和适用法律。

二是政治知识。法官是国家政治的维护者,担负着国家统治的使命。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先强调的是政法战线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因此学习政治,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法官能否作出公正和正义判决的重要因素。忽视政治学习,法官就会迷失政治方向,并难于正确运用法律促进社会的进步。

三是历史知识。唐朝李世民在魏征死后曾说过这样的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以史为镜,就是借鉴历史和他人的行为结果,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一名法官不了解历史,他对各项法律制度就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无法对其实施的法律后果进行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明智推断,从而,也就无法完成依法治国的神圣使命。

四是文学知识。法官阅读文学名著,不仅可以锤炼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而且有助于法官更深刻的了解社会、认识人生、加深人文底蕴、增添人格魅力,并在严肃的司法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

五是与审理案件相适应的其他知识。法官应当要有丰厚的人生历练,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和阅历,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并了解所审理案件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得到更好的体现。

2、法官要技术化。法官应当具有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技巧。要求法官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实体法、程序法;具备分析案件的能力和方法,凭着良好的法律意识,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创造性解决各种复杂、疑难案件;具备娴熟地驾驭庭审的能力,做到游刃有余;具备丰富的处理实体和程序问题的经验,能正确运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目的和精神,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充分体察当事人的心愿,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追求情、理、法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办案效果。

(二)法官应当具备驾驭庭审的艺术和能力在主持庭审时,应当依法准确的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把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全面审查并分析当事人的证据,发现疑点,把握本质,并通过自己不断的冷静的分析,深思熟虑作出客观的评断。

熟练掌握和运用庭审艺术,是法官基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体现。有学者认为,一个真正的法官,起码应该掌握两门艺术——庭审艺术和判决的艺术。这里强调的庭审艺术,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驾驭和指挥诉讼的方式、方法。一次庭审是否漂亮,是否简洁明快,主要在于法官如何主持指挥。怎样才能让控辩双方积极发挥、充分表现,又能使庭审繁简有序,精炼高效,这就需要法官把握得当,懂得运用庭审艺术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抓住要点,繁简得当,运筹全局,突出关键、焦点。另一方面还需要法官把握庭审节奏。可以说,法官也应像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那样,把握时间,把握分寸,把握气氛,把握节奏,使庭审简洁明快,自然流畅,重点突出,干净利落。法官在一次庭审中所展示的不仅是审案的才能,更是他长期以来的职业、文化、智慧等各方面的综合素养的集中体现。要主持好一次庭审,仅凭几个法律条文是绝对不行的,更需要以法官各方面的修养为基础。因此,如上述,一个法官应有广博的知识,才能掌握庭审艺术,才能主持好庭审。审判是判断的艺术,判断是审判的生命和灵魂。判断是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明辨是非,定纷止争。

(三)法官要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树立裁判的权威与公众的认知度。作为一个合格法官应具备制作优秀判决书的能力。法官书写判决书的一个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另一个目的在于对法官加以约束——对其逻辑和品格的约束。当代的判决书更重视法理的宣示,其文学性的一面降到了相对次要的地位,但是,如何使判决书的语言更易被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仍然不容忽视。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须能够正确地应用法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目的和精神,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充分体谅当事人的心愿,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兼顾合法、合情、合理和两个效果的统一。作为融法官个人法律知识、社会经历、伦理道德、人情世故等多种人文因素于一体,藉以体现法官司法意图的载体——裁判文书,它其实就是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进行解释的形式。严格法治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官必须忠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但法律运用的现实告诉我们,法律中并不包含解决现实问题的现成答案,成文法律哪怕是体系完整的法律,也只是法官办案的“原则”。这个“原则”在有些案件中是不清楚的。原则在这里意味着法官必须尊重法律,又不可能完全拘泥于法律。这是由于人们行为的随机性和偶然性,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当法律条款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遭遇时,会有许多东西需要法官重新加以解释与运用。因此,法官要通过其司法审判、司法裁决行为,以达到保护人民、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

(四)法官应当善于总结审判经验,传承法律传统。审判经验,是法官审判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审判是一门艺术,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一种审判阅历与素养。审判经验的作用在于能够为审判实践提供便捷的操作指引。审判经验总结主要包括:其一,案件处理方面的经验总结,有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程序方面经验主要体现在法官从收案到结案,在诉讼程序每一个环节中形成的心得与技巧,包括如何引导当事人方便便捷地走完法律程序;如何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如何适度行使释明权;如何规范高效地完成庭审等。实体方面的经验主要体现在案件的实体处理技巧,包括如何运用法律思维于审判之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如何对待新旧法律的衔接;如何运用法律破解难题;如何进行推理;如何援引法律规范。其二,方法技巧方面的经验,即要把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好的方法与技巧作为经验加以总结。这包括调解的方法、执行的方法、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接访当事人的技巧、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讼的技巧、书记员的记录方法以及庭审、接待过程中各种事态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等。作为一个合格法官,要重视审判经验积累,总结和传承。

争取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合格法官,应当作为我们所从事法官职业的一种追求和目标,一种努力的方向,一种对自己的基本要求。只要我们已朝着这个目标、这个方向在努力、在争取,即使离一名名符其实的合格法官还存在差距,也应当是问心无愧的了。在实现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中,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的一种条件和手段,目的是通过法官的法治理念和娴熟的业务知识,在具体的个案中来实现和展示法律上的公平与正义。争做合格法官,是对从事法官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法官,更应当在争做合格法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在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如何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09 字

+ 加入清单

带着儿时的梦想,经过无数的拼搏,历经多次的考试,20**年研究生毕业后,我终于迈进了人民法院的大门。读书二十年,一朝踏入法院门,心中难言喜悦,但也充满忐忑。无论是多年的养成的书生式思维,还是应试教育下的知识储备,都不足于支撑我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信心。幸运的是,河南省法官学院及时对我们进行了预备法官培训。3月份在省法官学院的一个多月学习期间,五六十位优秀法官的言传身教、三百多名同学的相互交流学习,使我深深的认识到自身与一名优秀法官的差距,也给了我努力学习,提高能力,成为一个优秀法官的信心和帮助。我也收获颇丰,深深的感觉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做到“一个转变”,培养“两种素质”,树立“三种意识”,提高“四种能力”。

第一要进行角色转变,牢记自己的法官角色。法官承担着国家的审判职能,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一名法院新进人员,之前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是很局限的,现在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认识和法官的要求是有很大的差距。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预备法官首先就要进行角色转变,从以前的学生等身份转变成一个法官。角色转变主要不仅体现在思想认识的转变,还体现为行为方式的转变。一个合格的法官要把对法律的认识从书本转变到司法实践中来,把对法律的信仰转变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审判事业中来,要从对法官职业的单纯崇拜变成法官队伍的一员,变成法官队伍的集体荣誉的捍卫者。

第二要增强自身内在素质和外在素质。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只当法官不求素质不是好法官,那么法官应有的素质是什么呢?法官的素质主要有:(一)内在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二)外在素质包括:善言正行、树立公信、接待 文明、庭审规范、仪表端庄、举止规范。法官的素质也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的培养。一名预备法官要在高度重视自身素质的培养。

首先,加强内在素质培养。作为法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要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负责。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专业技能,坚持法在心中,正义为上,能利用法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从心底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法官提升个人崇高的品德修养,应当具有让人敬重和信任的品德,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德高望重赢得公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在审判席上公正不阿、客观中立、细致冷静、审慎决断,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保持谨言慎行、勤俭节约、廉洁奉公、成熟稳重,“不能随心所欲、瞻前顾后、刚愎自用、奢侈腐化”。其次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法官代表了国家的审判权,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形象。因此一个合格的法官要具有良好的外部形象:淡薄名利,甘于清贫和寂寞,行为检点,处事谨慎,平等待人,举止文明,作风民主,让人民可以通过良好的外在形象看到法官良好的内在素质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具有公正意识,为民意识,廉洁意识。公正意识。公正是法的重要价值,也是我们法院法官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失去了公正,法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英国思想家培根曾说过:“作为法官应懂得,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我们一定要树立公正意识,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使公平正义以人们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实现,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人心服口服。

为民意识。孟子说“民贵君轻”,唐太宗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民者政之本”。司法为名是法院的基本职责和最终目标。作为法院执法者,一定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还要努力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考虑办案效果,讲究客观公正,使司法公正、社会和谐与司法和谐有机统一。

廉洁意识。左传上说“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明朝县令郭允礼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具有廉洁意识。在执法活动中要刚正不阿,不受利诱,不受强暴,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面对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应当坚定立场,头脑清醒,时时警示法官要以铜为镜,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风“清廉似水”、司法为民“柔情若水”。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自己胸前的国徽。

第四要具有法律思维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官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预备法官,就要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指生活于法律制度框架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以及从法律的立场出发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是受法律意识和法律技术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思维方法。法官的法律思维能力就是指法官能够运用法律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一个优秀的法官首先就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坚持法律至上,利用法律意识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庭审驾驭能力。指法官主持、控制庭审的一种能力。它是法官凭借高尚的人格、公理的精神、扎实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程序规则,主持整个庭审过程,指挥和控制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作出正确裁判的能力,是法官综合素质在法庭上的集中体现,是每一个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功。

法律适用能力。是指法官运用法律思维寻找选定法律规范并将其运用于解决具体个案的能力。法律适用包括“找法”、“释法”、“用法”三个步骤和过程,是在法律思维支配下,利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的过程。

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审判案件,对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是裁判权的体现,也展示了法官执法水平与判案能力,是立法精神、裁判结果、诉讼过程、事实认定、裁判理由、行为示范等的综合体现和集中反映。一个优秀的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法官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实践的职业,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预备法官进而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就必须牢记法官的角色定位,不断提培养自身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时刻树立公正、为名民、廉洁的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庭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干警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859 字

+ 加入清单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需要具备的素质很多,但最为重要是信仰、良知、智慧、责任和经验。

[信仰]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在内心确立对法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信仰。法律信仰就是在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的价值追求和精神信念,是深深地植根于内在心灵中对法律高度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的情感投入。要通过教育培训,使我们的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勇敢地迎接时代和历史赋予法官的期望和重任。

[良知]民生是一桩桩、一件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执法为民不仅是一个工作能力、工作方法问题,而且更是一个政治立场、群众感情的问题。法官如果背离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根本宗旨,淡漠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无论多么神圣的法律都难以赢得民心。法官不仅应该有感情,而且应该比普通大众有更加坚定、更加深沉的感情,这种感情体现在对于正义的坚守之情,对于祖国的忠诚之情,对于人民、社会的挚爱之情。

[智慧]对于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法官来说,审结一个案件并不难,但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却需要充分运用法官的智慧。在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纠纷都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只有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才能妥善地予以解决。法官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多角度、多层面地分析思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透过厚厚的卷宗洞察其中的民生、民情、民意、民权、民利问题。

[责任]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纠纷的处理凝结着法官的决断能力、整合水平和平衡技巧。民众永远是潜在的阅读者、监督者,更是义不容辞的批评者和传播者。虽说小小的一纸判决,却承载着正确解释法律、充分彰显正义、合理判定冲突的重要功能,法官必须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对自己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经验]法律也不能自绝于社会之外,法官不但应该是精通法律的专家,也应该是通晓人情世故的练达之人,更是有相当深厚社会生活经验的人。从现实角度出发,法官必须要兼顾和平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两者的统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法官提醒

全文共 208 字

+ 加入清单

顺义法院执行一庭法官王小丽称,骗子都是打着免费讲座可听、免费礼品可领的幌子,专门诈骗中老年人。因为中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想通过养生讲座增强体质,达到延年益寿效果,是比较易骗的群体。

法官提醒老人以后面对养生讲座,推销保健品的情况,不要轻信、寄托于“神药”,要查询保健品正规生产厂家及合法批准手续,有病去医院就医。

此外,商家出租场地时也要增加防范意识。针对目前的保健品乱象,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不给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抱抱法官

全文共 1401 字

+ 加入清单

让别人的生命有一点不同,有一点亮光是何等简单啊!

李夏普洛是个已经退休的法官,他天性极富爱心。终其一生,他总是以爱为前提,因为他明了爱是最伟大的力量。因此他总是拥抱别人。他的大学同学给他取了“抱抱法官的绰号。甚至车子的保险杠都写着:“别烦我!拥抱我!”

大约年前,他发明了所谓的“拥抱装备。外面写着:“一颗心换一个拥抱。里面则包含30个背后可贴的刺绣小红心。他常带着“拥抱装备到人群中,借着给一个红心,换一个拥抱。

李因此而声名大噪,于是有许多人邀请他到相关的会议或大会演讲;他总是和人分享“无条件的爱这种概念。一次,在洛杉矶的会议中,地方小报向他挑战:“拥抱参加会议的人,当然很容易,因为他们是自己选择参加的,但这在真实生活中是行不通的。”

他们要求李是否能在洛杉矶街头拥抱路人。大批的电视工作人员,尾随李到街头进行探访。首先李向经过的妇女打招呼:“嗨!我是李夏普洛,大家叫我‘抱抱法官’。我是否可以用这些爱心和你换一个拥抱。妇女欣然同意,地方新闻的评论员则觉得这太简单了。李看看四周,他看到一个交通女警,正在开罚单给一台BMW的车主。李从容不迫地走上前去,所有的摄影机紧紧跟在后面。接着他说:“你看起来像需要一个拥抱,我是‘抱抱法官’,可以免费奉送一个拥抱。那女警接受了。

那位电视时事评论员出了最后的难题:“看,那边来了一辆公共汽车。众所皆知,洛杉矶的公共汽车司机最难缠,爱发牢骚,脾气又坏。让我们看看你能从司机身上得到拥抱吗?李接受了这项挑战。

当公车停靠到路旁时,李跟车上的司机攀谈:“嗨!我是李法官,人家叫我‘抱抱法官’。开车是一项压力很大的工作哦!我今天想拥抱一些人,好让人能卸下重担,再继续工作。你需不需要一个拥抱呢?那位六尺二、二百三十磅的公车司机离开座位,走下车子,高兴地说:“好啊!”

李拥抱他,还给了他一颗红心,看着车子离开还直说再见。采访的工作人员,个个无言以对。最后,那位评论员不得不承认,他服输了。

一天,李的朋友南西·詹斯顿来拜访他。她是个职业小丑,身着小丑服装,画上小丑的脸谱。

她来邀请李带着“拥抱装备,一起去残疾之家,探望那里的朋友。

他们到达之后,便开始分发气球、帽子、红心,并且拥抱那里的病人。李心里觉得很难过,因为他从没拥抱过临终的病人、严重智障或四肢麻痹的人。刚开始很勉强,但过了一会儿,南西和李受医师和护士的鼓励之后,便觉得容易得多了。

数小时之后,他们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病房。在那里,李看到他这辈子所见过情况最糟的34个病人,顿时他的情绪变得十分复杂。他们的任务是要将爱心分出去,点亮病人心中的灯火,于是李和南西便开始分送欢乐。此时整个房间挤满着被鼓舞的医护人员。

他们的领口全贴着小红心,头上还戴着可爱的气球帽。

最后李来到最后一个病人李奥·纳德面前。李奥穿着一件白色围兜,神情呆滞地流着口水。李看他流着口水时,对南西说:“我们跳过去别管他吧!南西回答:“可是他也是我们的一分子啊!接着她将滑稽的气球帽放在李奥头上。李则是贴了一张小红心在围兜上。他深呼吸一下,弯下腰抱一下李奥。

突然间,李奥开始嘻嘻大笑,其它的病人也开始把房间弄得叮当作响。李回过头想问医护人员这是怎么一回事时,只见所有的医师、护士都喜极而泣。李只好问护士长发生什么事了。

李永远不会忘记她的回答:“23年来,我们头一次看到李奥笑了。”

让别人的生命有一点不同,有一点亮光是何等简单啊!

(杰克·坎菲尔、马克·汉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67 字

+ 加入清单

201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在政治局层面首次提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看齐意识是见贤思齐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的法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人民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应该具备向党看齐、向法律看齐的意识。

一、向党看齐,始终保持政治定力

向党看齐,就要向党的事业看齐,向党章党规看齐。人民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如果缺乏政治定力,心中丧失向党看齐的意识,不能时刻警醒自己,在行动上就会随波逐流,就不能忠诚使命,服务群众,经不起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考验,最终难免误入歧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党的事业看齐,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党的事业,关键在党员干部。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高度自信,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用坚定的法治信仰作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和补齐短板的坚强后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人民法官直面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必须深刻把握最基本的民情、准确认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这种深知乡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能够适应基层社情民意,法官在司法制度的自信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法官职业的价值融入到党的事业中,与时俱进跟党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党章党规意识淡薄,就会导致纪律松弛,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唯有向党章党规看齐,廉洁司法、严格公正司法才能焕发新活力。向党章党规看齐,就是要以党章党规来规范法官的行为。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人民法院党组要自觉把党章党规践行在行使审判管理职责、服务群众的方方面面,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清醒地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广大党员法官要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吃透《准则》和《条例》内容,将“四个坚持、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刻印在心上,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反省,查找不足,争当先锋,带头示范。

二、向法律看齐,始终保持公正司法

法官的天职就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向法律看齐,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事实和法律两个已知出发,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正确适用法律,严格公正司法。

向案件证据看齐,这是向法律看齐的前提。前提出现问题,适用法律就会出现偏差。法官在向案件证据看齐的过程中,必须立足客观存在来认识案件的客观性,按照事物固有面目去认识,不能主观臆断。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案件只能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认定来进行认知,法官要以证据作为基础和依托来认定案件事实。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法官对复杂疑难案件要开展调查,吸收“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发扬实地调查、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分析研判情势,使查明的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向法律看齐,要求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过程中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证据制度及相关程序规范运作中,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来裁判案件,这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法律包括现有成文法,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时,法官还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领悟和把握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和理念进行裁判。向法律看齐,就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对待每一方当事人,不因当事人的财富、地位而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严格落实法官向证据、法律看齐,就必须要落实法官司法责任制,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实体法或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追究其违法审判责任,同时也应掌握好政策、尺度,防止挫伤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处理好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院庭长行使案中监督权,必须全程书面留痕,让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审判监督职责和主审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并行不悖,各司其职。法官要落实好“干预留痕”制度,敢于担当。注重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真正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对正确适用法律负责,对司法公正负责。

三、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坚持需求导向,回应公众关切,才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顺应时代发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全面实施12368语音诉讼服务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系统,深入推进数字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电子档案库的建设和运用,增强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的诉累。把握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和审判白皮书等制度,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发布法院新闻和动态,探索用声音、视频等比较直观方式传播司法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满足群众对司法案件的信息需求。继续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强民意沟通,健全司法决策征求意见、网络民意沟通机制,推进法官和律师、当事人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始终秉持“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做合格法官

全文共 1388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说,法官的天职就是服从法律,但单纯服从法律就能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吗?回首十几年的审判历程,我逐渐体会到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要勤于学习,不要书生办案。要想做一名好法官,必须要不断地学习,因为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形势变化也很快,不学习就永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所以我一直很勤奋地学习,潜心钻研法律业务。刚开始办案的时候,认为自己只要照着书本上的知识就能办好案,但后来发现很多案子照本宣科根本解决不了,即便是判了,效果也不好。后来,有一位老法官真诚地告诉我,多读书没错,但不能读死书,要学以致用,要活学活用。的确,法律不仅是条文,而是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要学习的也不仅仅是书本上那些知识,还要了解国情和社情民意,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矛盾纠纷。

要勇于实践,不要机械执法。法官这个职业更多地需要经验,而这个经验恰恰来源于实践,必须通过实践,通过历练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走向成熟。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很多纠纷都归结到法院来解决,因此,我们要广开思路去解决问题,通过多元手段,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去化解矛盾。

要善于思考,不要舍本逐末。有人说,司法权就是判断权。法官这个职业需要的是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没有经过思考的判决就像庸医在治病,弄不好就会治死人。因此,我们每判一个案子,都要认真分析,考虑每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但我们知道,实践中的确有些案子错综复杂,无从下手。这时,我们要抓住案件的主线,抓住主要矛盾,保证办案方向不偏离。

要富于同情,不要感情用事。做法官要有善心,要有同情心,我在从事信访的时候经常接访,尽管有些信访人情绪很激动,甚至无理缠访,出言不逊,但我还是尽量克制,认真地倾听他们的诉求,有理的尽量想办法解决,有困难的尽量给予救助。给他们讲真话,办实事,从不食言,从而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当然,有同情心不代表感情用事。我们审理的一个棚户区改造的案件,政府拆了1300多户,剩下的4户认为补偿低拒绝搬迁,起诉要求确认政府拆迁行为违法。诉讼中,我们发现政府拆迁行为合法,原告生活也确实有困难,但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势必会引起信访,影响当地的稳定和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通过其他渠道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救助,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通过讲情理、事理、法理,他们终于接受了法院的判决,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要敢于担当,不要意气用事。有人把法官比喻成刀剑上的舞者。的确,法官是个充满挑战的职业,在这场挑战中,我们要敢于担当,只有敢于担当,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改革提出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就是这个道理。

要想真正担当起来,前提必须要有高尚的职业操守,精湛的法律技艺和成熟的政治头脑。我们曾审理一考生诉教育行政部门侵犯受教育权案件,该学生属于典型的高考移民,教育部门严格执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不批准报考本科。当时,考生上网炒作,找媒体介入,引起社会关注。我们顶住巨大的压力,在保障学生考试权的前提下,将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做到了高度的统一,最后,该考生认识到了错误,按规定上了专科院校。教育部门对法院敢于担当的工作精神给予高度的评价。

在我看来,审判是一门哲学,是一门艺术,必须用心去经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中国经典寓言故事螳螂法官

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

螳螂调到蜗牛、水螅界当法官后,仍然一成不变地按昆虫界刑法进行审判。

一天,他威严地站在审判席中央,用镰刀似的前脚举起判决书:

“绿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恶极,证据确凿,立即执行。死刑用刀把脑袋割成两半执行。”

绿水螅听到这个判决,心里暗暗好笑。场内,顿时议论纷纷。

“安静!安静!”螳螂接着又宣布:

“贪嘴蜗牛偷吃禁食植物,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一五一条规定,切掉触角予以教训。”

贪嘴蜗牛立即昏了过去,别的蜗牛都忿忿不平:

“法官大人,你判得太重了。”

“是啊,这不要了他的命吗?”

“你不知道,我们蜗牛的眼睛是长在……”

“胡说!”没等他们说完,螳螂就拍着石桌大叫道,“你们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谁再敢捣乱,我就拘留他!”

大伙都不敢吱声了。

蜗牛的眼睛是长在长触角上的,短触角则是他们的“鼻子”。贪嘴蜗牛被切掉两对触角后,再也看不见东西,闻不到气味,找不到食物了,没过几天就死了。

而绿水螅呢,它的再生能力很强,脑袋被割成两半后,不但没有死,而且还长成了两个脑袋。从此,水螅中的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蜗牛们向低等动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状。

螳螂法官被撤了职。它很不服气,申辩说:“以前我在昆虫界当法官的时候,一直是按这个刑法审判的,谁都说我是个最公正的铁包公;现在,我还是按这个刑法审判,为什么要撤我的职?”

“就是因为这个才撤了你的职。蜗牛、水螅和昆虫的生理有许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却还是按昆虫刑法判刑,结果使犯了轻罪的贪吃蜗牛丧了命,犯了杀人罪的绿水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下场。”

螳螂垂下了头。

[中国经典寓言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知心法官观后感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用自己的亲身行动完美的诠释了这一点。2017年4月27日,单位组织党员等同志观看了《知心法官》,通过这个公益题材电影,使我对黄志丽的事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也向我展示了怎样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一个合格的党员。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是有温度的,是有情有义的,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所做的不仅仅是公正公平的判案,还应该在法律允许的界限内对于人民更多的人文关怀!电影中,黄志丽将亲和调解贯穿审判活动始终,残疾人撞人一案中,经过自己不懈努力,唤起受害方家人的恻隐之心,使生活几近绝境的残疾人家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黄志丽始终秉持着一个信念:基层法官兼具修补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的职能,在面对台商王兆华和刘金洲死亡一案庭审中,黄志丽让控辩双方各抒己见,适时释明法律适用等问题,终使双方都满意的解决了这件事,也让来大陆投资的台商感受到闽台之间一样的海水,一样的温度,展现了两岸司法交流合作的良好愿景;另外,黄志丽将调查研究贯穿审判活动始终,在化解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深入现场了解案件缘由,找到矛盾症结后,主动作为,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妥善化解了涉及近百名工人切身利益的棘手案件。正是黄志丽的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使其在从事14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先后审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让法律有了温度,让法庭有了温情,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法官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期党员法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学习与传承黄志丽心系群众、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公仆精神,努力做好日常工作,总结工作得失,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服务质量,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创造良好的医患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螳螂法官

全文共 653 字

+ 加入清单

螳螂调到蜗牛、水螅界当法官后,仍然一成不变地按昆虫界刑法进行审判。

一天,他威严地站在审判席中央,用镰刀似的前脚举起判决书:

“绿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恶极,证据确凿,判处si刑,立即执行。死刑用刀把脑袋割成两半执行。”

绿水螅听到这个判决,心里暗暗好笑。场内,顿时议论纷纷。

“安静!安静!”螳螂接着又宣布:

“贪嘴蜗牛偷吃禁食植物,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一五一条规定,切掉触角予以教训。”

贪嘴蜗牛立即昏了过去,别的蜗牛都忿忿不平:

“法官大人,你判得太重了。”

“是啊,这不要了他的命吗?”

“你不知道,我们蜗牛的眼睛是长在……”

“胡说!”没等他们说完,螳螂就拍着石桌大叫道,“你们是法官,还是我是法官?谁再敢捣乱,我就拘留他!”

大伙都不敢吱声了。

蜗牛的眼睛是长在长触角上的,短触角则是他们的“鼻子”。贪嘴蜗牛被切掉两对触角后,再也看不见东西,闻不到气味,找不到食物了,没过几天就死了。

而绿水螅呢,它的再生能力很强,脑袋被割成两半后,不但没有死,而且还长成了两个脑袋。从此,水螅中的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蜗牛们向低等动物界最高法院告螳螂法官的状。

螳螂法官被撤了职。它很不服气,申辩说:“以前我在昆虫界当法官的时候,一直是按这个刑法审判的,谁都说我是个最公正的铁包公;现在,我还是按这个刑法审判,为什么要撤我的职?”

“就是因为这个才撤了你的职。蜗牛、水螅和昆虫的生理有许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却还是按昆虫刑法判刑,结果使犯了轻罪的贪吃蜗牛丧了命,犯了杀人罪的绿水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下场。”

螳螂垂下了头。

[中国哲理寓言故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做合格法官心得体会

全文共 4015 字

+ 加入清单

邹碧华溘然辞世后的一个多月里,中央主流媒体、国内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哀思如潮,人们纷纷表达对这位优秀法官的悼念之情。上海、北京等地举办了不同形式的追思会、座谈会。 司法界、律师界、法学理论界等不同领域的法律从业者也纷纷在网络社交媒体上表达着各自的哀悼。关于邹碧华辞世的扼腕叹息声中,有人赞叹其业务、理论能力的兼具,有人引据他对法官和律师关系的深刻洞见。这个有志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法律人,身后赢得了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以及其他各类法律工作者的一致认可。诚如最高院法官何帆所言,想象中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终于在网络上的各种自发悼念中出现。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邹碧华把主要精力全部投入到大幕刚刚拉起的司法改革上。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他身体力行地推动司法改革,虽不讳言改革之艰,却毫不畏难迎艰而上,把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只要内心笃定路径正确,没有什么好彷徨犹豫。

从对邹碧华的不了解到慢慢熟悉,他的为人、他的事迹也深深触动了我,对他的敬佩无以言表。邹碧华法官的过早离开令人痛惜,但我相信他“燃灯者”的理想,炽热的信仰力量仍在,司法改革的事业未竟,他的事迹会召唤更多满怀职业理想的法律人接过火把点亮未来。这也是对邹碧华法官的最好告慰。人民法官邹碧华的故事处处流传,打动着知情人、旁观者,甚至去采访的记者。知其心而仰高,邹碧华用生命点亮理想之光,彰显着信仰的巨大力量。

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的实践者,习近平同志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以他为榜样,传承“邹碧华精神”,才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邹碧华”精神就是敢想敢做,大胆突破,推陈出新。领导干部作为工作的领跑,制度决策的制定者,不能满足于现状,畏手畏脚。要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时代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吸精华剔糟粕,处理好继承和发扬的关系,在工作方法上大胆创新,在管理思路上敢为人先,在尝试中突破,在突破中成长,在成长中形成长期管用的好方法,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换取最大的实际效果。

“邹碧华”精神就是忠诚为民,廉洁自律,两袖清风。几乎所有领导干部在从政之初,都是工作的佼佼者,业务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综合水平棒。但当逐步晋升,手握实权的时候,个别却禁不起糖衣炮弹、金钱美色的腐蚀,忘掉宗旨意识,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在如今反腐热潮频繁掀起的今天,“邹碧华”精神也可成为廉政的代名词,传递榜样的力量,传递公私分明、一心为公的正能量。

“邹碧华”精神就是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忠诚敬业。朝九晚五是很多公务人员的代名词,“铁饭碗”“金饭碗”是部分百姓对行政干部的羡慕言辞,但邹碧华却把朝九晚五变成了朝五晚九,每年工作十几个小时,完全无暇顾及家人,一心扑在工作上。而所谓的“铁饭碗”“金饭碗”也成了他的无形压力,“手拿百姓俸禄就必须一心为民、无怨无悔”的誓言时刻伴随他左右。

邹碧华精神的内核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呼唤。敢于担当是碧华身上最宝贵、最突出的精神品质。为人民服务是“邹碧华精神”的本质。邹碧华的情怀拉近了群众对法律文化的了解。在邹碧华的精神世界中,他首先是一个有信仰的共产党人,他愿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群众和事业当中去。他用铁的肩膀,扛起司法改革的重担。可以说,这位人民法官向人民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正因为有坚定的信仰,他忘我地工作,以无欲之刚,成就不朽事业,为司法界留下了丰厚的精神财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他的事迹永远值得我们铭记,他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就要像他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要像他那样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像他那样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像他那样始终坚持学习钻研,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像他那样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司法廉洁,以崇高的思想品格和过硬的司法作风,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是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各地法院作为民商事审判的范本;他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可视化管理,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不幸离世后,在法律界和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邹碧华现象”,“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的共鸣。“法官当如邹碧华”,有利于组织广大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对照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先进理论、工作方法和优良作风,认真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精神担当,激发工作热情。

使邹碧华精神深入人心,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打造过硬法官队伍。邹碧华精神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一乡一庭”建设、法官进社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司法利民便民机制,推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敢于啃下改革“硬骨头”,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始终坚持学习钻研,妥善处理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我们要把握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而且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邹碧华同志的先进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实实在在地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弘扬邹碧华精神,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弘扬邹碧华精神,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自邹碧华大学毕业之日起,他就一直牢记着母亲的嘱咐:“你要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终其一生,邹碧华都在为达成母亲的要求竭尽全力。事实证明,“有良知的法官”正是对他人生境界、公仆情怀的最好概括,是他一生兢兢业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真实写照。

在邹碧华眼中,群众的事从来都没有小事,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诉求、每一点细枝末节处的权益,都需要实事求是、锱铢必较。他亲自关心一对老夫妻为身患白血病的孙子帮助他们寻求法律救助的故事。这对老夫妻是5年前来到法院起诉,当时他们年仅5岁的孙子身患白血病,孩子的亲生父母以种种理由推卸抚养义务。这对窘迫的老夫妻迫于无奈找到了法院要求剥夺孩子父母的法定监护权。经过诉讼,孩子的父亲最终同意支付抚养费。如今,这个孩子奇迹般地长到了10岁,病情控制地也很稳定。邹碧华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了让公平正义的阳光能够照耀到每一个群众他付出自己全部心力,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古语竟悲壮地在他身上一语成谶。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应该学习邹碧华不朽的精神,继承他未竟的事业,把邹碧华的公心和理想发扬光大,让他爱民如子的公仆情怀和播撒公平正义的崇高信念。

弘扬邹碧华精神,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典型。作为司法改革的“燃灯者”,他用年仅47岁生命迸发的光和热,温暖改革路上的同行者,照亮司法改革之路。党员干部向邹碧华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习他那敢于担当抓改革的精神和毅力。在成绩面前不揽功,在问题面前不退缩,把应承担的任务承担好,把应完成的使命完成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为了推动上海司法“员额制”的改革,邹碧华坚持打破论资排辈,敢于较真碰硬,择优保留33%的“精英法官”。他不止一次说过:“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党员干部向邹碧华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干事创业中不怕苦畏难、不打退堂鼓,而要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同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办法、采取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啃下硬骨头,善于在化解矛盾、排解难题中提高能力、推动改革。要全身心克难,不管困难再大、任务再重、矛盾再多,都要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知难而进不言难,迎难而上不畏难,攻坚克难解难题,始终有一种敢闯敢试敢冒的激情和锐气,勇于探索不怕失败,敢于攻坚不怕风险,善于突破不怕挫折。当下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征程上,更需要千千万万像邹碧华那样的党员干部,甘当勇于改革的“燃灯者”,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只有这样,才能凝聚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天妒英才,一生忙碌的邹碧华先生忙碌地离开人世,但他的精神将永远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

作为新入职的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最后想以一位80后广东法官写给他的诗作为对他的奠念:

“你使许多事情发芽

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

十二月十日,上海小雨

船到江心

操桨者骤然沉默

耳边只余风声

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

谁来驮负巨大的词语

——有的人说会放弃;

——有的人说会继承。”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