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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公 典故(汇编20篇)

导语: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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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女牛郎鹊桥相会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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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七日是民间的“乞巧”节,妇女们这晚在庭院中摆下酒脯瓜果,虔诚地向夜空膜拜,以盼望织女星赐予技巧。由于诗人的吟咏,画家的描绘,文人的铺排,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于是流传人间,缠绵绯恻,委婉动人,这便是牛郎与织女的故事。

以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为素材的诗词、戏曲,不胜枚举。可以推断牛郎与织女的凄美爱情故事,大约是发生在西周时代,当时的奴隶社会,等级十分严苛,这个故事就是一般人追求幸福的心声与饱受压抑的写照,托言天上双星,也就是人间的实情。

据说西周时齐地,也就是今山东一带,有一贫苦人家,父母早丧,幼弟依兄嫂度日,每日出外牧牛,人们都把他叫作“牛郎”。

牛郎渐渐长大了,他的嫂子一直不喜欢他,于是他牵着一条老黄牛流浪到一片荒山下结茅而居。一面垦荒,一面哭泣,泪珠点点滴滴落地上,不久后就生出一朵朵艳丽的牵牛花来。继而,有粉蝶双双在上面飞舞,小鸟在枝头碉啾和呜,叫个不停,田地里也长出了茂盛的庄稼。

老黄牛的来历不凡,它是天上的金牛星,因触犯天条而被谪降人间受苦受难,有感于小主人牛郎对它的饲养和爱护,除了感恩图报辛勤耕作外,还挖空心思想要为牛郎撮合一段美满的良缘。

终于,金牛星得知天上的七仙女,时常结伴到人间来溜达,甚至在东边山谷中的明镜湖里沐浴。于是便在夜间托梦给牛郎,要他第二天清晨天未明时到湖畔,趁仙女们戏水时,取走一件仙女挂在树上的衣衫,头也不回地跑回家来,便会获得一位美丽的仙女做妻子。

牛郎将信将疑地翻山越岭,在晓雾弥漫中,果然瞥见七个绝色美女在湖中嬉戏,粉装玉饰,云鬓花颜,不觉为之心神荡漾;旋即抱起矮树上一件粉红衣衫,飞奔而回。

这个被抢走衣衫而无法返回天庭的仙女就是织女,当天夜里,她趁着夜幕的掩护,赤身露体地轻敲牛郎的柴扉。在微明的灯影里,一个是诚实憨厚,壮硕俊朗的少年农夫,一个是美艳如花,柔情似水的天上仙女,四目相接,一见钟情,于是在静褴的春夜里,两情相悦,同赴巫山云雨。

幸福的生活过得总比痛苦的生活要快一些,时光荏苒,眨眼三年,织女已为牛郎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老黄牛已死,留下的一对牛角挂在墙上,牛郎舍不得老黄牛,天天对着牛角发楞。织女私自偷下凡间的事终于被天帝知道,天兵天将把她拘回宫里,牛郎此时真是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一对小儿女也天天哭着要妈妈,牛郎肝肠寸断,想着曾给过他无限帮助和关怀的老黄牛,抱着牛角痛哭。谁料一不小心,牛角掉到地上,奇迹发生了,两只牛角竟然变成两只箩筐,牛郎把两个孩子放入箩筐中,准备一肩挑起,寻找娇妻,一阵清风吹过,两只箩筐像两只强有力的翅膀,蓦然平地飞升,腾云驾雾,风驰电掣般地飘飞在霄汉之中,眼看娇妻就在前面,牛郎奋力追求,眼看赶上了,却被王母娘娘察觉,拔下头上的金钗,在牛郎与织女之间一划,立刻出现了波涛汹涌,白浪滔天地银色河川,从此一个河东,一个在河西,遥遥相对,却无法相见。

鹊鸟非常同情牛郎与织女的情真意挚,每年夏秋之间,趁银河风平浪静的时候,群集河上,口尾相衔,搭起一座鹊桥,让牛郎织女相聚。“鹊桥崔鬼河宛转,织女牵牛夜相见。”据说七夕过后,鹊鸟的羽毛都会七零八落地脱掉不少,就是因为辛苦搭桥的缘故。

牛郎织女的故事大致如此,后世的《天河配》、《天仙配》、《鹊桥会》等平话或戏曲都大同小异;不但把人仙化,也把神仙凡人化,仙女可以下凡,凡人也可以升天,一段天人揉合的爱情故事,充满了馥郁甜蜜的人情味,也洋溢着农牧社会的生活面貌与伦理道德色彩。

杜牧的《秋夕诗》:“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杜甫《银河诗》:“牛女年年渡,何曾风波生?”

这些都为世人传诵,还有:

“七夕今宵看碧霄,牛郎织女渡鹊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儿百条。”

这诗传说是一个六岁的儿童,唐代的林杰写的,可见一般人对七夕的故事已经耳熟能详,连六岁小儿也能执笔成诗,朗朗上口。

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最为少年男女所向慕。南北朝所谓“七夕节”,禁中优伶扮演《鹊桥仙》戏曲,进时新果品,市井儿童手执荷叶,欢呼雀跃。唐时在七夕夜登高楼危树,安排筵会,以赏节序。宋时以七夕为“女儿节”,妇女在庭院中以巾帕蒙面,仰首空际,默默祷告,根据所看到的迷蒙景象,以预卜自己的终身大事。元、明、清各代,称七夕为“七巧节”,当夜的花样更多。

最常见的是在庭中摆设香案,盛陈瓜果,望空焚香膜拜,然后一口气在朦胧中以丝线连穿七个针孔,能有如此眼力,想必也有一双巧手,还有捉取小蜘蛛以小盒盛着,翌晨观看如果网丝圆正,叫“得巧”,另有“丢针”,盛清水一碗,在星光下把绣花针轻轻地丢在水中,能浮在水面的叫“大吉”,事实上这就是物理学上的表面张力,只要小心翼翼,大概不难办到。

还有两首描写七夕的诗,字丽句清,可堪一读。一首是:

“乞巧楼前雨乍晴,弯弯新月伴双星;

邻家少女都相学,斗取金盆卜他生。”

一首是:

闺女求天女,更阑意未阑;

玉庭开粉席,罗袖捧金盘。

向月穿针易,临风整线难;

不知谁得巧,明旦试寻看。”

这两首诗对七夕夜晚妇女们的活动和心态形容得入木三分。

时至今日,少男少女们的情感已了无阻隔,不只是抽象的银河无法隔绝,就连实质的尊长约束,社会道德法律,也已发生不了多大效果,然而重温牛郎与织女的故事,则可对少年男女的情爱,产生了一种虚幻而浪漫的憧憬,从而唤起更加珍惜的意念,则认七夕为“情人节”,就有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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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话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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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很早以前,我们就从各种传说里知道了千里眼顺风耳这两个神。他们有着奇特的长相:千里眼一张红脸,头上还顶着两只角,虽然是闭着嘴巴,却双目圆睁,显得十分吓人;而顺风耳更是典型的青面獠牙,再加上一双奇大的招风耳,别提多怪异了。但是他们却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奇异功能,千里眼能看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细微物体,顺风耳则能够听到千里之外发出的任何声音。

对于两位奇神的形象来源,大家都认为,就是师旷和离娄。据传闻,顺风耳的形象来源于师旷,他是一位技艺高超的古代音乐家,双目失明,却对声音有着极强的敏感性,能听到很多常人听不到的细微声音。而离娄,则是一个传说中才存在的人物。人们传言他能看清很远地方的东西,哪怕是动物身上细小的毛尖,他都能分辨清楚,故而才被人们越传越神,成就了千里眼的形象。

千里眼和顺风耳是道教里的两位守护神,地位比较低,却因为拥有他人所没有的特异功能,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大放异彩。在很多古代神话小说里,都能找到这两位奇神的形象,他们或正或邪,配合着主角演绎出一段段离奇美妙的故事。

关于千里眼和顺风耳两位奇神的生平传说有许多,广为人们传诵的,却是以下几个故事。

这第一个故事里,千里眼和顺风耳是一对亲兄弟,本名高明和高觉。在远古时代人们的生活原本就艰苦,部落间又常常是战事连连,男子基本都要担任保护族里女人、孩子和老人的任务。高氏兄弟自然不例外,而高明和高觉就是在一次战斗中作战身亡的。

高氏兄弟成了孤魂野鬼,为了有个照应,也就没有分开,而是相互扶助着四处寻找地方希望能安顿下来。因为各地法术高强的人都很多,两兄弟为了不被高人打得魂飞魄散,就苦练技艺,并在一次次求生的作战中不断提高,从而练就了顺风耳和千里眼的特异功能。原本亲兄弟的配合就比旁人默契,有了特异功能之后,高氏兄弟就越来越强大,再不用怕别人了。

兄弟俩在经过一处叫作桃花山的地方时,看到当地的风景不错,灵气也比较充足,最关键的是居住的人还比较多,不至于太孤单,高明、高觉就决定留下来。但是兄弟俩耐不住寂寞无聊,就经常到附近的村里去找人排遣。艺高人胆大,说得一点儿不错,高氏兄弟就仗着自己两个人比较强大,慢慢就放开了胆子胡闹,渐渐竟然成了扰乱地方、危害百姓的妖精。

直到有一天,两人终于闯祸了。

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话故事

原来,这天两兄弟在山头上无聊地闲逛,看到半山腰上有个女子在行走。两兄弟一时兴起,就决定去捉弄一番。走近了,高明、高觉才发现这女子竟然十分美丽,两人一使眼色,就决定要把这女子强行娶回去做老婆。但是这女子却不是普通人,她就是妈祖,妈祖被逼婚,这说出去真让人笑掉大牙。妈祖因为办事路过这里,虽然听说桃花山有两个法力高强的妖精,也不觉得什么,毕竟能打得过自己的人屈指可数。只是妈祖没有去找他们,他们就大摇大摆地送上门来了,不能不说,有些事真的是很“巧”啊!

看着两个自大骄傲的家伙,妈祖只微微一笑,说:“这样吧,只要你们能打败我,我就跟你们走。但是如果我赢了,你们就要终生做我的仆人!”

高氏兄弟一听就乐了,一个小女子,怎么可能敌得过我们兄弟俩呢?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但是一比之下,兄弟俩才知道自己大意了,妈祖的法力本就比他们高出很多,他们又轻敌,不多时就败得一塌糊涂,不得不跪在地上求饶。

妈祖看他们服气了,就停住说:“以后你们就是我妈祖的仆人了,要记住为人向善,不得再作恶!”兄弟俩一听这女子就是妈祖,更是不敢再说什么,只唯唯诺诺地答应,从此就随侍妈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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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荀彧典故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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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荀彧为人伟美有仪容。好熏香,久而久之身带香气。《襄阳记》载“荀令君至人家,坐处三日香”。此典故又有“令公香”、“令君香”、“荀令香”等称。《旧唐书》载“大历十才子”之一的李端曾献诗“薰香荀令偏怜小,傅粉何郎不解愁”。唐代王维《春日直门下省早朝》一诗中有“骑省直明光,鸡鸣谒建章。遥闻侍中佩,闇识令君香”句。李颀诗作《寄綦毋三》中有“顾眄一过丞相府,风流三接令公香”之语。李百药《安德山池宴集》诗则有“云飞凤台管,风动令君香”语。之后“留香荀令”与“掷果潘郎”一样,成为美男子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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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春秋时期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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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干戈为玉帛

大禹受舜的禅让而继位,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奠基者。据说大禹活到了一百岁,死后葬在会稽山。大禹是夏后氏部落首领鲧的儿子,据传为颛顼(zhuānxù)曾孙,是中国历史上的名君。

大禹幼年时便随鲧东迁,来到中原。其父鲧被尧帝封于崇(即中岳嵩山),叫崇伯,实际上是一个封国国君。当时中原闹水灾,尧帝便叫鲧治水。因为治水的组织是半军事性质,号令很严,所以鲧的地位和权势迅速上升,以致发展到有能力以暴力破坏氏族社会“禅让制度”的地步,尧帝看到了这种威胁,便命舜以“治水无状”的罪名,把鲧处死于羽山。

大禹的父亲被杀之后,舜又向尧推荐说:“可以让鲧的儿子禹接替父职,继续治水。”禹深知这里面隐藏的政治意图,因此,他“薄衣食,卑宫室”、“声为律,身为度”、“左准绳,右规矩”、“疏九河,陂九泽”、“度九山,开九州”,为平定水患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他忠于职守,克勤克俭,身先士卒,埋头苦干,还把地域划定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不仅如此,大禹还功成不居,好让不争,谦卑自律,责躬罪己,仁厚爱民。以前,大禹的父亲鲧在自己的封地上建造了很高的城墙来保卫自己,使得自己属下的部落及族人纷纷离他而去;也使得其他部落的人认为有机可乘,都虎视眈眈地等待着机会。大禹当上首领后,注意到这个情况,就马上派人拆掉了城墙,填平了护城河。不但如此,他还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大家,毁掉兵器,以道德来教化人民。大禹带领部下,因地制宜,教民众学种稻谷、种杂粮,发展农牧业生产。这时候下安定,国富民强,老百姓家里集聚了够好几年吃的粮食,国库中的贮备也足够用好几十年。

大禹带领整个部落的人都各尽其责,别的部落相继来归附。大禹在涂山开首领大会时,来进献玉帛珍宝的首领有上万人。舜也觉得大禹是一个能够治理下的贤能之人,就在老了以后把帝位禅让给了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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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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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候,有一位勇猛善战的将军,名叫李广,一生跟匈奴打过七十多次仗,战功卓著,深受官兵和百姓的爱戴。李广虽然身居高位,统领千军万马,而且是保卫国家的功臣,但他一点也不居功自傲。他不仅待人和气,还能和士兵同甘共苦。每次朝廷给他的赏赐,他首先想到的是他的部下,就把那些赏赐统统分给官兵们;行军打仗时,遇到粮食或水供应不上的情况,他自己也同士兵们一样忍饥挨饿;打起仗来,他身先士卒,英勇顽强,只要他一声令下,大家个个奋勇杀敌,不握牺牲。这是一位多么让人崇敬的大将军啊!

后来,当李广将军去世的噩耗传到军营时,全军将士无不痛哭流涕,连许多与大将军平时并不熟悉的百姓也纷纷悼念他。在人们心目中,李广将军就是他们崇拜的大英雄。

汉朝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在为李广立传时称赞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意思是说,桃李有着芬芳的花朵,甜美的果实,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仍然会吸引人们到树下赏花尝果,以至树下都走出一条小路,李广将军就是以他的真诚和高尚的品质赢得了人们的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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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狗吃太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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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傈僳(Lìsù)族一个十分古老的神话。

从前有个小伙子,他找了一个媳妇,结婚不久,他们生了一个女儿。有一年,这个小伙子得了麻风病,因为麻风病是传染很厉害的病,所以他就被隔离在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个石洞里,根本就没有人到那里去。小伙子养了一只,日日夜夜陪伴着他。他在石洞里度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生活得很清苦寂寞。

有一天,他到洞外的森林里去散步,在茂密的草丛里看见了一条大蟒蛇,这条蛇头大如斗,口大如盆,十分可怕。他偶然看见在大蟒蛇的嘴里有一颗宝石。这条大蟒因为闻到了人的气味,经常爬到洞里,但是小伙子不敢去惹它,总是离它远远的。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小伙子日夜相伴的狗死了。他心里非常难过,但是他舍不得埋葬它,就把它停放在洞里面。

小伙子想:一定是蟒蛇咬死了他的伙伴。因此,小伙子下定决心要制服或杀死那条该死的蟒蛇,但是要想出一条妙计,而且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于是他想啊想,终于他决定把尖刀埋在地上,要埋得深一点,刚刚露出一寸左右,当蟒蛇爬过时就可以把它的肚皮从头到尾划开,它就注定要死的。主意已定,于是,他就把尖刀埋在蟒蛇经常出入的地方了。结果没有多久,那蟒蛇就死了。

小伙子从蟒蛇的嘴里取出了那颗宝石,在自己的身上擦抹,然后又在狗的身上擦抹,嘿,狗还真的活了。小伙子特别地高兴,因为他经常用那颗宝石擦身,他的麻风病也好了,人长得也胖了。于是,他带着狗回到了村子里。

到家以后,媳妇都不认识他了。她说:“哎呀,很久没有相见,都不认识你了,因为你长得比以前胖多了。”小伙子说:“我住在石洞里,杀过一条大蟒蛇,从它的嘴里取出了一颗宝石,拿这颗宝石擦身,我的病就好了,人也长胖了,还救活了这条狗的命。”媳妇又向他细问宝石的事,他就说了。

过了几天,丈夫出去了,媳妇知道了宝石的秘密,她一定要看一看宝石,但是,又怕丈夫突然回来,所以只好拿着宝石到外边去观赏。也正好这天晴空万里,阳光灿烂,她到外面刚打开包着宝石的手绢包包,宝石一眨眼就不翼而飞了。

等丈夫回来,媳妇又不敢隐瞒,只好把丢宝石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说:“这是一个无价之宝,一定是太阳神把它给收回去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把它找回来呀!”

小伙子准备了很多的竹竿,把竹竿一根一根地接起来,直到够着太阳的旁边。他准备和他的伙伴———狗,一起爬到天上去找太阳要回宝石。

在离别的时候,他再三地叮嘱媳妇:“我带狗到天上去寻找宝石,你必须每十天给竹竿浇一次水,不然它会干,也会被虫蛀掉,就会断。”吩咐完了以后,就领着他的狗,顺着竹竿一节一节地往上爬。

不知爬了多少天,狗先爬到天上。一天,小伙子爬上半空时,他的媳妇忘了给竹竿浇水了,竹竿被晒干了,又被虫蛀了,“啪啪啪”就断了。于是,小伙子从高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粉身碎骨,尸体也找不回来了。

小伙子的狗住在太阳旁边,每隔一段时间,想起主人和他的宝石,就狠狠地咬太阳一口。这时候,人们在地上看到狗吃太阳,太阳只剩了一部分了,天就变黑了。地上的人怕狗把太阳吃掉了,就“唔唔唔”地叫狗不要咬(其实,这是日食)。狗听到喊声,以为是主人要给它送饭来了,就不再咬了。这样,太阳才慢慢地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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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蝇营狗苟成语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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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营”出自《诗经·小雅·青蝇》诗。诗共3节,每节都以“营营青蝇”开头,第一节四句:“营营青蝇,止于樊。恺悌君子,无信谗言” 。营营,形容往来频繁之状;青蝇,蝇类中最惹人厌恶的绿头苍蝇;樊,义同“藩”,即篱笆;恺悌,亦作“岂弟”,和乐平易之意,《左传·僖公十二年》:“《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杜预注“恺,乐也;悌,易也”。这四句大意是说,绿头苍蝇真讨厌,嗡嗡营营停在篱笆上面。和善明理的君子啊,决不可听信谗言。 这是一首政治讽喻诗,诗人把播弄是非、颠倒黑白的小人比作“青蝇”,把谗佞小人为争逐名利无孔不入、不择手段的行为称之为“蝇营”,说卑鄙小人象营营往来的青蝇一般,讨厌之至,正人君子要警惕。“狗苟”出自唐代文学家韩愈的《送穷文》“蝇营狗苟,驱去复还”,他在“蝇营”之后添了“狗苟”二字,这个成语从此流传。

《送穷文》是一篇颇有寓意的文章,文中说要送走五个穷鬼“智穷”“学穷”“文穷”“命穷”和“交穷”,“凡此五鬼,为吾五患,饥我寒我,兴讹造讪.....,蝇营狗苟,驱去复还”。狗苟,是形容苟且、贪婪下作、偷偷摸摸。“蝇营”和“狗苟”二字均同音相连,在字面上组合得较巧妙。

“蝇营狗苟”一般都用来形容没有廉耻的卑污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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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掩耳盗铃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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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梳理了掩耳盗铃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处】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

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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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亲尝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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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尝汤药》是一个讲述的汉代文帝孝行的故事,这是《二十四孝》中的第二则故事。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四子,初封代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二十四孝》。

【释义】亲自品尝汤药的热度,是孝顺的一种表现。

【历史典故】

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三个儿子,初封代王,后来继承皇位,即汉文帝。刘恒是一个有名的大孝子,对他的母后很孝顺,从不怠慢。

有一次,他的母后患了重病,这可急坏了刘恒。他的母后一病就是三年,卧床不起。刘恒亲自为母后煎药汤,并且日夜守护在母后的床前。每次看到母后睡了,才趴在母后床边睡一会儿。刘恒天天为母后煎药,每次煎完,自己总先尝一尝,看看汤药苦不苦、烫不烫,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给母后喝。

刘恒孝顺母后的事,在朝野广为流传。人们都称赞他是一个仁孝之君。有诗颂曰:“仁孝闻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载病,汤药必先尝。”

汉文帝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重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后人为了纪念文帝的伟业和仁政以及他的孝道,将其列为二十四孝之第二孝。

【成长心语】

自古道:“久病床前无孝子”,而刘恒却能做到三年如一日。感恩以孝为先,因为父母的付出远远比山高、比海深。学会去感激别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为如此才会有和睦,有快乐,有彼此间的敬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看待父母,看待亲朋,你将会发现自己是多么快乐。打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学会感恩,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

[历史典故:亲尝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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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则徐智斗洋商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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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期的时候,到处都是抽鸦片的中国人。因此,清朝派林则徐去广州禁烟。林则徐到了广州才发现,外国人不但在鸦片上剥削中国人,就连在一些基本的贸易上也巧取豪夺。

那时候,在对外贸易中,清朝主要是进口一些西方国家的布匹等,而出口多是瓷器茶叶等,可是这样的贸易却让当时的清朝官员吃尽了苦头。原来在与洋商的贸易中,清朝总是吃亏:洋商在运输布匹的时候,常常在途中遇到风浪,船舱就会进水,布匹浸了海水质量就会受损。

可是他们欺负清朝官员没有办法检查,每当船舱进水的时候,这些洋商就会在到达港口前停在一些隐蔽的岛屿上把那些被海水泡过的布匹晾干,这样晾干的布匹一时之间很难检查出来,因此清朝的官员只有收下这些布匹,可是这些布匹一浸水,质量就会大大下降。

而清朝出口的瓷器、茶叶等,尽管用稻草扎,可是经过海上风浪颠簸,到国外时有很多瓷器碎了,茶叶受潮了,洋商则是百般压价。

林则徐来到广州后,查处鸦片的同时看着洋商使手段使白花花的银元流入洋人的口袋,很是心痛,却又无计可施。

有一天,林则徐在船舱上偶然捡到一粒绿豆,他看着这粒绿豆,突然心生一计。他到衙门后召集洋商,宣布道:“今后,我国进口洋布,同时进口绿豆。你们装船时,必须一行布匹,一行绿豆间隔排好,船到港口时,先验舱后起货,否则布匹一律拒收。”

紧接着,林则徐又召集当地的商人宣布:“出口瓷器时,必须在瓷器空隙处也放进绿豆,否则一律不得出口。”

就在林则徐宣布完规定不久,有一批英国商人的货船靠岸了。林则徐亲自验货。他问道:“船舱可曾进水?”英国商人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说道:“靠上帝保佑,一路风平浪静,船舱没有进一滴水。”

林则徐微微一笑,下令衙役倒出绿豆,只见不少绿豆已经发芽,林则徐捡起一根绿豆芽,正色问道:“如果船舱没有进水,绿豆怎么会发芽呢?”英国商人哑口无言,只能按规定接受罚款。英国商人想:中国的瓷器运出去的时候,多有破碎,到时候以牙还牙,一定能把这笔钱捞回来的。

等中国的船舶到英国港口的时候,英国商人都涌了过来,想把在中国港口的损失捞回来。可是,这些洋商失望了,瓷器保存得十分完好,没有一件破碎的。原来林则徐让人在瓷器中塞满绿豆,而且洒上清水,这样绿豆一发芽,就可以将瓷器中的空隙全部填满。如此一来,任凭多大的风浪,瓷器也安然无恙了,而且这些发芽的绿豆也可以做为饲料出售,一举两得。英国商人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绿豆只是一种很平常的食物,可是林则徐却用它巧妙地解决了贸易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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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灶王爷救百姓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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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从前人们身上有一个人眼看不见、通灵性的坏东西三尸神附着。

这三尸神,一天到晚就是搬弄人间是非,说人的坏话。三尸神每个月要到天宫去一次,向玉皇报告人在世上的种种情况。

可是,这三尸神从来都不如实向玉皇禀报,每次都说坏话。不是“张三懒惰”,就是“李四奸刁”;不是“王五偷盗”,就是“铁六抢劫……”从没在玉皇面前说过人的一句好话。

日久天长,玉皇便对人产生了坏印象,很想惩罚人。但惩罚什么人?怎样去惩罚?玉皇总是拿不定主意。他想,如果完全相信三尸神禀报的情况,那么,世上竟连一个好人也没有了。

这一年,玉皇又听三尸神接连报告说,人又在不断地咒骂天庭,甚至对玉皇也有许多不敬之辞。他这一说,玉皇十分生气,觉得如果再不惩罚人们,就显得天庭太软弱无力了。于是,他对三尸神和手执钢鞭的王灵官说:“三尸神,你立即下凡,挨家挨户进行巡查,凡是不敬天庭、不奉公守法的坏人,把他们的名字都给我写在墙上。等到大年的晚上,王灵官执钢鞭下凡,只要墙上写了名字的坏人,统统杀掉,一个也不留。”

玉皇的圣旨一下,可乐坏了三尸神。他兴冲冲地回到人间,不问青红皂白,便挨家挨户地往墙上写名字。

这骇人听闻的坏消息,被各家的灶王爷知道了。灶王爷们秉性善良,为人忠厚,是老百姓家的主事神。于是灶王爷们焦急万分地聚到一起,商议怎样解除这场就要降临到百姓头上的灾难。

议论来,商量去,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既然保全百姓,又能惩治三尸神的非常巧妙的办法:“腊月二十三送灶王这天,每户百姓家的灶王爷,都十分郑重地关照家里的人,一定要他们在大年三十的白天,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直至檐梁墙壁上的陈年垢污,彻底清扫,掸掸干净,迎接新年。老百姓们都听了灶王爷的话,高高兴兴地把家里彻底打扫干净了。

到了大年夜晚上,王灵官果然手执钢鞭来到人间。他怒目圆睁,凶神恶煞般地挨家挨户地寻找写在墙上的人名字,以便动手。可是,王灵官一路查找过去,家家户户的墙壁上干干净净,不要说人名,就连一点蛛丝灰尘都找不到,他哪里知道,三尸神写下的人名,连同灰尘早就统统被扫掉了。

王灵官本来就是个脾气很暴的神,他一看一无所获,非常气愤,便回到天庭狠狠地告了三尸神一状:“三尸神无事生非,毁谤世人。百姓家墙上,没有一家写名字的。”

玉皇闻报大为震怒,立即传旨:“将三尸神绑送前庭,痛打三百大板,再关进天牢,永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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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赞美母爱的词语典故优美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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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赞美母爱词语

舐犊情深,孟母三迁,母爱如山,无微不至,寸草春晖,父母恩勤,哀哀父母,春晖寸草 ,断杼择邻,寒泉之思,老牛舐犊,含辛茹苦,可怜天下父母心, 母爱如天 无私奉献 蜡炬成灰泪始干 赞美母爱的古诗句:

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慈母爱子,非为报也。〖汉刘安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劝孝歌》

一尺三寸婴,十又八载功。《劝孝歌》母称儿干卧,儿屎母湿眠。《劝孝歌》 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劝孝歌》老母一百岁,常念八十儿。《劝孝歌》

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劝孝歌》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小儿语》 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唐韩愈

二、有关母爱的名人名言:

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 ——罗曼罗兰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但丁

慈母的胳膊是由爱构成的,孩子睡在里面怎能不香甜? ——雨果

人的嘴唇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就是“母亲”,最美好的呼喊,就是“妈妈”。

我给我母亲添了不少乱,但是我认为她对此颇为享受。 ——马克?吐温

妈妈是我最伟大的老师,一个充满慈爱和富于无畏精神的老师。如果说爱如花般甜美,那么我的母亲就是那朵甜美的爱之花。 ——史蒂维?旺德

三、有关母爱的优美句子

想起了母亲,志向消沉就会化为意气风发;想起了母亲,虚度年华就会化为豪情万丈;想起了母亲,羁旅漂泊的游子就会萌发起回家的心愿;想起了母亲,彷徨无依的心灵就找到了栖息的家园。

母爱是一座高高的山。无论你有多大困难,她总是依靠的屏障,为我们撑起头顶上的绿荫,那高耸的身躯,为你遮风挡雨,令你心安神怡。

母爱是烦恼中的一曲古筝,当你义气消沉时,优雅的旋律一飘荡,眼前立即一片青翠,母爱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

有一种爱被世人所赞颂,有一种爱可以让人每时每刻都感受到它所带来的温热这种爱就是母爱、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

母爱就像太阳,无论时间多久,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感受到她的照耀和温热。

母爱是迷惘时苦口婆心的规劝;母爱是远行时一声殷切的叮咛;母爱是孤苦无助时慈祥的微笑。

四、赞美母爱的经典典故

1、画荻教子

北宋时期,有位杰出的文学家叫欧阳修,文章写得很出色,在文学和史学上有很高的成就。欧阳修四岁那年,父亲去世了,家里生活非常困难,母亲郑氏带着他到随州,跟随

叔父生活。欧阳修的母亲一心想让儿子读书,可是,哪里有钱供他上学呢?母亲左思右想,决定自己教儿子。她买不起纸笔,就拿荻草秆在沙地上写,教儿子识字。母亲的言传身教激发了欧阳修的求学欲望,他勤奋苦读,终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2、孟母择邻

孟轲是战国时期的著名 思想家。他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境十分贫寒。最初,孟母带着孟轲居住在靠近墓地的地方,孟轲就和村中的儿童经常模仿大人们丧葬的过程。不久,

孟母就把家迁到了一个集市附近,孟轲又跟这里的孩子们学着小商小贩沿街叫卖讨价还价。孟母忐忑不安,再次迁居到一所学宫附近,虽然房子很破,但这里常有读书人来往。在这里,孟轲开始学习揖让进退的礼仪,经过不懈努力,他的学业日进,终成大业。

3、岳母刺字

岳飞是宋朝著名抗金将领,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民族英雄。南宋徽宗时期,金兵来犯,宋元帅宗泽病重,以印信交岳飞代管,吐血而死。杜充奉旨代印,抗金不利,岳飞心情郁闷,私自回家探母。岳母促其回营抗敌,并在岳飞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使其永记报国之志。从此,岳飞带领岳家军南征北战,屡建奇功,为匡扶社稷立下了汗马功劳。岳飞精忠报国的形像,已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英雄典范。

4、米芾学字

宋代著名书法家米芾,少时在私塾学字三载,用纸无数,写字平平。一天,一个赶考的秀才路过当地,米芾听说他的字很好,便前往求教。秀才说:“要我教你,得用我的纸,五两纹银一张。”米芾听后目瞪口呆,回家告知母亲。母亲把自己唯一的首饰当了五两纹银,为米芾买纸,并嘱咐他要用心写字。从此,米芾练习每一个字都要反复琢磨字帖上的间架结构,不敢轻易下笔,渐渐入迷,终成为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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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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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人叫卢承庆的人,为官清廉,做事认真,讲求实际。他当的是考工员外郎。这是隶属于吏部的官职,主要负责考察官员。当时,考察官员有级别标准,先大体分成上中下,然后每一级再分成上中下,比如最好的是上上,差一点的是上中,以及中中、中下、下下之类。

有一次,卢承庆考核一个兼督运粮的官员。这个人在运粮食的过程中,由于翻船把不少粮食掉进了河。因此,卢承庆只给他定了一个中下,"没给你弄个下下就是照顾你的面子了。你把船都弄翻了,国家的粮食丢失了那么多,所以只能给你中下这么一个评价。"可是,这个运粮官得到中下的评语,一点也没生气着急,反而谈笑自若,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卢承庆觉得,我给他这么低的一个评价,他都没生气,说明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人还行;从这点上来讲,这个人有认错表现,有责任心,改个中中吧。改成中中后,这个运粮官也没因此而高兴。卢承庆心想这个人真绝,"宠辱不惊",无论怎样,他都能坦然面对。他又调查到,那次船翻了,不是他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因为突然遇到刮大风,把粮船给吹翻了。总之,不是人为的原因。卢承庆一想:我给他中中看来也不合适,又改成了中上。这个运粮官还是没有因此而特别高兴。从此卢承庆对他印象很好,以后在吏部考核的时候,就注意提拔了他。

据说,卢承庆自己也是一个宠辱不惊的人。他认为作为一个官员,主要是为国尽忠,官职是升是降都不在乎。他最初当过考工员外郎,后来往上当过尚书左丞,最后还当过兵部侍郎,由于老说实话,得罪了皇上,获罪被贬出去做简州司马。当简州司马的时候,卢承庆也一点没感觉到窝火。后来,朝廷把他又调回朝中当刑部尚书,卢承庆也没有因此特别高兴。

到了晚年病危的时候,卢承庆儿女们叫到床前嘱咐说:"我死后,丧事一定要从简。穿的这身衣裳就算是我的装裹,不要再给我买衣服。棺材外边也别设什么椁,也别套好几层棺材,用一层棺材装着埋了就可以。坟头不要太高,只要能让人看得见就可以了。碑文不要乱写,吹嘘我这一生有什么功绩,只要老老实实写上我的履历,什么时候死的,就行了。"这就是卢承庆的遗言。可见,卢承庆不仅清廉,而且也是个对虚荣看得非常淡的人。

"宠辱不惊"这个成语,意思是指无论宠辱,都不在意;用来形容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指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宠辱不惊,是一种经历繁华之后的恬淡,是一种笑看人生风云变幻的洒脱,同时也是一种遇事镇静沉着的稳健和气度。我们只有在成长中经历岁月的淘洗方能达到这一人生境界。自古真正做到宠辱不惊的人,必有广阔的胸襟和高度的智慧。他们不为荣辱所左右,行为举止才不会失常失态,凡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其实,荣辱不仅是暂时的,也是相对的,若是一味好荣厌辱,将之完全对立起来,反应激烈,就难以冷静面对,其结果不免出现偏差。从思想上淡化荣辱观念,方可放下功利主义,真正领略人生的自由境界。

[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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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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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雄剑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铸二剑﹐雄号干将﹐雌号莫邪。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春秋时期,越国被吴王打败,越王勾践负辱在吴,卧薪尝胆,终于取得了吴王的信任,被放回越国。

勾践记恨在心,他一面继续讨好吴王,贡奉古木修筑姑苏台,选送绝代佳人西施给吴王,巧施美人计;一方面富国强兵,暗自铸造精良兵器。勾践为使自己有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宝剑,特意挑选了当时最好的工匠郑勤来为他铸造。

郑勤和他的儿子郑刚凝聚平生心血,整整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时间,终于锻铸出一对雌雄剑。

那天深夜,郑勤按照越王的吩咐,刻好“超王勾践自作用剑”八个字后,便对他儿子说:“我明日早朝,将雌剑献给越王,此去必然凶多吉少,性命难保,或许连你也要受到株连,你赶快带着这把雄剑,连夜投奔楚国去吧。”说完父子俩抱头痛哭,洒泪而别。第二天早朝,越王勾践传郑勤献剑。郑勤递上剑,越王将剑拔出剑鞘,只见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越王顿时喜形于色,众大臣也赞不绝口。

勾践为了炫耀一番,手执宝剑,对着大臣的兵器,初试锋芒,果然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越王得意之余,心想:郑勤若再造出如此好剑,我勾践岂能称雄于世?想到此,他陡然声色俱厉,命武土将郑勤推出午门斩了,并通缉全国捉拿郑刚。郑刚听说父亲被越王杀害,悲痛欲绝,又见到处有通缉自己的告示,感到身佩宝剑易于暴露,只好将宝剑埋藏在雁荡山中,并乔装打扮成一渔女,日夜兼程逃出越国,只身投奔楚国去了。

郑刚来到楚国后,把从小随父亲学到的冶炼手艺,精心传授给楚人。很快使楚国的冶炼业得到发展和提高,与越齐名不相上下。郑刚从而得到楚王的赏识,被封为冶炼吏。这时,楚国进一步广征役卒,大造精良兵器,一时国威大振。之后,楚王亲率数十万大军去讨伐越国。楚军英勇善战,只杀得越兵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快就攻破越都,直追王宫。越王见大势已去,只好用那把雌剑自刎而死。恰巧楚王一步走来,连忙从地上捡起了越王剑。

楚王久闻此剑盖世无双,真是梦寐以求,本想留作自用,但又觉得它已不是吉利之物,便灵机一动,把它赏给了一位立了战功的武官。后来,这位武官病亡,越王剑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郑刚定居楚国后,虽然被楚王封为冶炼吏,但他怕再引起杀身之祸,一直没把铸造雌雄剑的事说出来。因此,那柄被郑刚埋在雁荡山中的雄剑,至今下落不明。

[关于雌雄剑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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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聂政行刺侠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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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到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聂政是战国时代一位着名的勇士,因为杀了人,他带着母亲和姐姐从故乡逃到齐国,以屠宰为生。

侠累是战国时期韩国的大臣,也是韩烈侯的叔父,曾经担任过韩国的相国。韩国有个叫严仲子的,是个高官,因为和韩国宰相侠累有怨恨,害怕报复被杀,于是就逃离韩国。他怀恨在心,就到处找能够杀死侠累的人。

后来他到了齐国,听说聂政是个勇士,就去找他。聂政一开始避而不见,后来看到严仲子诚心诚意,就见了他。

严仲子准备丰盛的酒席,宴请聂政和他的老母。席间,严仲子抬上百镒黄金(镒为古代计量单位,一镒约为二十两),作为寿仪赠与聂政之母,聂政大惊,推辞不接受。严仲子屏退众人,然后对聂政说明来意。聂政说:“现在我还不能答应你,因为我还有老母要侍奉,不能将我的性命交付给你。”

后来,聂政的母亲去世了,严仲子得知消息后,马上派人去请聂政。聂政将母亲安葬妥当,便脱下丧服,自言自语道:“唉!我只不过是个卖肉的草民,严仲子这样的大人物,不远千里来和我结交,又拿出重金来给我母亲做寿。他如此待我,真是对我莫大的信任。先前我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是因为母亲还在世,现在母亲已去世,该是我为他效命的时候了。”

聂政到了严仲子府上,说:“我母亲已经去世,姐姐也已出嫁,可以为您效力了,谁是您的仇人?”严仲子见聂政愿意为自己卖命,精神为之一振,便告诉了聂政自己与侠累的恩怨,并道:“侠累是韩国的相国,又是韩王的叔父,所以他的府上戒备森严,我派人和您一起去!”聂政不同意,说道:“现在咱们要刺杀的是韩国的宰相,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泄密的危险,那样你在韩国就很难立足了,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

聂政辞别了严仲子,一个人背着宝剑来到了韩国,他打听到相府的所在地,径直来到相府的大门口。当时,侠累就坐在堂上,府邸周围有重兵把守。聂政并无惧色,拔出宝剑,冲入相府!

侠累的侍卫们大惊失色,慌忙上前拦截,聂政大声咆哮,左杀右砍,连杀几十人,杀到侠累面前,一剑将侠累刺死!

聂政杀了侠累便欲逃脱,然而,侍卫越拥越多,难以脱身,他把心一横,用剑划破了自己的脸,毁掉了自己的容貌,并将双眼割掉,再剖腹而亡!

韩国人对聂政恨之入骨,韩国国君把聂政的尸体曝露在大街上示众,发下榜文,重金悬赏知情的人,

很久都没有人来认尸。聂政的姐姐聂荣听说了这件事,怀疑是她弟弟,便急忙赶到韩国,到大街上示众的地方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弟弟!聂荣悲痛万分,无法自抑,扑到聂政的尸体上大哭,说道:“他就是我的弟弟聂政啊!”

有的人便问她:“你弟弟杀死了当朝宰相,这是天大的罪过,韩王重金悬赏知情的人,夫人您不知道吗?”

聂荣悲泣道:“我知道。可他是因为我还在世,怕连累我,才把自己身体毁成这个样子,让人家认不出他来。以前我们的母亲在世,聂政为了不让母亲担忧而放弃争取名爵的机会。如今我又怎么能因为怕死,而让我的好弟弟的英名泯灭了呢?”围观的人听了,都感到惊诧不已。聂荣又哭喊道:“老天爷呀!”便倒在了聂政的尸身旁自尽了。

聂政身怀武艺却甘愿为母及姐混迹于市贩中,对于严仲子国士之礼舍命相报,为免亲人受连累不惜毁容一死,他所求者,不过是那种知己相报的信念。而聂荣虽无惊人的武艺,却具有无畏的精神,为了信仰、亲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敢于挺身而出,其性格刚烈坚强,行事果决,重义轻生,也可称其为烈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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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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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这句诗背后的典故故事,欢迎阅读。

清风明月夜半无人,长生殿前的山盟海誓海枯石烂,虽是浅语低诉花前月下,但天上的比翼鸟听见了,地下的连理枝也知道了,于是,一段情爱成了千古绝唱。

历史辗转了千年,那段情爱的绝唱随风而逝了,人们却真切地记住了以肥硕为美的杨玉环。

杨玉环(719——756),号太真,蒲州永乐(今山西省永济)人,蜀州司户杨玄琰的女儿。唐玄宗李隆基的贵妃。

杨氏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734年(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纳为玄宗第十八子寿王李瑁的王妃,时杨氏年16岁,李瑁也年约16岁。737年,玄宗宠爱的武惠妃死,后宫数千宫娥,无一能使玄宗满意。高力士为了讨玄宗的欢心,向玄宗推荐了寿王妃杨玉环。740年,玄宗幸温泉宫,使高力士至寿王宫召杨氏,令其出家,号太真,住于太真宫。745年,另立左卫中郎将韦昭训的女儿为寿王妃,玄宗册封杨氏为贵妃,“父夺子妻”,成为唐朝宫闱的一大怪闻。

杨贵妃有三位姐姐,皆国色,也应召人宫,封为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每月各赠脂粉费十万钱。虢国夫人排行第三,以天生丽质自美,不假脂粉。杜甫《虢国夫人》诗云:“虢国夫人承主思,平明上马入金门。却嫌脂粉宛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杜诗详注》卷二)乃为事实之写照。

美人,三千宠爱集于一生,衣袂飘动,暗影浮光,《霓掌羽衣曲》的旋律,淹没历史的钟鼓。

杨贵妃靠一身姿色赢得重宠,她的兄弟均赠高官,甚至远房兄弟杨钊,原为市井无赖,因善计筹,玄宗与杨氏诸姐妹赌博,令杨钊计算赌账,赐名国忠,身兼支部郎中等十余职,操纵朝政。玄宗游幸华清池,以杨氏五家为扈从,每家一队,穿一色衣,五家合队,五彩缤纷。沿途掉落首饰遍地,闪闪生光,其奢侈无以复加。杨家一族,娶了两位公主,两位郡主,玄宗还亲为杨氏御撰和彻书家庙碑。

真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有一次,杨贵妃恃宠骄纵,得罪了玄宗,被玄宗谴归娘家。可是,贵妃出宫后,玄宗饮食不进,高力土只得又把她召回来。750年,贵妃偷了二十五郎的紫玉笛,独吹自娱。事发,以忤旨又被送出宫外。贵妃出宫后,剪下一绺青丝,托中使张韬光带给玄宗,玄宗大骇,又令高力士把她召回。张祜《分王小管》诗云:“金舆还幸无人见,偷把分王小管吹。”(《中晚唐诗叩弹集》卷五)就是咏此事的。杨贵妃知道玄宗没有她,便寝食不安,更为骄纵,杨家“出入禁门不问,京师长吏为之侧目”。时人有“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之谣。(《杨太真外传》))李肇说:“杨贵妃生于蜀,好食荔枝。南海所生,尤胜蜀者,故每岁飞驰以进。”杜牧《过华清宫》绝句有证:

长安回望绣城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一代帝王被几颗“妃子笑”迷倒,那才是历史的真正悲哀啊!

渔阳的鼓点惊醒一夜春梦,马嵬坡、早就为《长恨歌》填上了一个苍凉的休止符。古藤老树昏鸦,有幸与千载难逢的凄美拴到一处。

天宝中年,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立过边功,深得玄宗宠信,令杨氏姐妹与禄山结为兄妹,杨贵妃则认禄山为干儿子。禄山以入宫谒见干娘为名,竟明目张胆地调戏起杨贵妃来。

这些是为安禄山后来造**奠定了基础,杜牧《过华清宫》诗:

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

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

万国笙歌醉太平,倚天楼殿月分明。

云中乱拍禄山舞,风过重峦下笑声。

755年11月,安禄山反,玄宗仓皇入川,次年途经马嵬驿(今陕西省兴平县西),军队哗变,逼玄宗诛杨国忠,赐杨贵妃自尽,时年38岁。白居易的《长恨歌》,就是叙玄宗与贵妃的悲剧故事。

杨贵妃能诗,《全唐诗》收有其《赠张云容舞》一首云:

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枭枭秋烟里。

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

杨贵妃写女入的舞姿,比之秋烟芙容,若隐若现;复比之岭上风云,飘忽无定,人生无常,更比之柳丝拂水,婀娜轻柔,衬以罗袖动香,可谓出神入化。

李白的《清平调词》三首,其:“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旅”名句(《李太白全集》卷五)更成为千古绝句。贵妃死后,玄宗人蜀,“行至扶风道,……又至斜谷口,属霖雨涉旬,于栈道雨中闻铃声,隔山相应。上既悼念贵妃,因采其声为《雨霖铃曲》。”(《杨太真外传》)这就是后来宋词《雨霖铃》词牌的由来。

一条丝巾怎能悬住生命的沉重?

一代帝王啊!你不是万人之上吗?却护不住自己柔弱的爱妃;你不是一言九鼎吗?却眼睁睁看着落鱼沉雁闭月羞花的容颜伸向死神的白绫。

把一场战争的罪过,加到妩媚的女人身上,这是男人莫大的悲剧。

红颜祸水?坐在龙椅上的帝王,你这样说吗?

帝王啊!爱江山也爱美人的帝王,江山已失,美人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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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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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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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掩耳盗铃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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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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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丘之貉典故故事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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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有一个名人叫杨恽,他的父亲是汉昭帝时的丞相杨敞,母亲是文史学家司马迁的女儿。他自幼便受到良好的教养,未成年时就成了当朝的名人。汉宣帝时大将霍光谋反,杨恽最先向宣帝报告。

事后被封平通侯,当时在朝庭中做郎官的人,贿赂之风极炽,有钱的人可用钱行*,经常在外玩乐;无钱行*的人,甚至一年中也没有一天休息。杨恽作中山郎后,便把这些弊病全部革除,满朝官员都称赞他的廉洁。

但他因少年得志,又有功劳,便产生了骄傲自满,结果与太仆长荣(长荣是宣帝旧友,最得信任)发生意见。

有一次,杨恽听见匈奴降汉的人说匈奴的领袖单于被人杀了,杨恽便说:“遇到一个这样不好的君王,他的大臣给他拟好治国的策略而不用,使自己白白送了命,就像我国秦朝时的君王一样,专门信任小人,杀害忠贞的大臣,结果国亡了。如果当年秦朝不如此,可能到现在国家还存在。从古到今的君王都是信任小人的,真像同一山丘出产的貉一样,毫无差别呀!”就这样,杨恽被免职了。

自古君王勇于改过,不信馋言者能有几人,杨恽仅被免职,已是不幸中之大幸了。“前汉书”:“杨恽传”的原文是“古与今,如一丘之貉。”丘,土阜也,四边高,中央低的土堆;貉,音合,俗称树貉,状似狐小,毛黄褐色,深厚而温滑,可做皮袍。后来的人将这两句话引申成“一丘之貉”一句成语,来此喻同类没有差别,像在同一个山丘里生长的貉一样,形体都是相同的。

这成语在应用时,都是用来形容反面的事物,即使是形容否定的事物;含有不屑一谈和讥诮的口吻。例如说有一群人专门造谣生事,无事生非,故意与人为难,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是好人,就可说:这批东西都是“一丘之貉”,哪有一个是好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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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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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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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诸葛亮反客为主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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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梳理了诸葛亮反客为主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处】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七十一回。

【释义】

客人反过来成为主人。比喻变被动为主动。

【历史典故】

三国时,曹操率领大军南征,刘备败退,无力反击,大有坐以待毙之势。以刘备个人的力量,绝对无法与曹操相抗衡,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与江东的孙权联手。此时,诸葛亮自愿出使江东做说客。

诸葛亮见到孙权,只字不提联吴抗曹的请求,他知道孙权绝不会轻易投降,屈居曹操之下。于是刺激孙权,劝他投降。

孙权听完诸葛亮一席话,虽然不高兴,但不露声色,反问道:“照你的说法,刘备为何不向曹操投降呢?”诸葛亮针对孙权的质问,答道:“你知道齐王田横的故事吗?他忠义可嘉,为了不服侍二主,在汉高祖招降时不愿称臣而自我了断,更何况我主刘皇叔乃堂堂汉室之后。钦慕刘皇叔之英迈资质,而投到他旗下的优秀人才不计其数,不论事成与不成,都只能说是天意,怎可向曹贼投降?”

虽然孙权决定和刘备联手,但面对曹操八十万大军的势力,心里还存在不少疑惑。诸葛亮看出这一点,进一步采用分析事实的方法说服孙权:“曹操大军长途远征,这是兵家大忌。他为追赶我军,轻骑兵一整夜急行三百余里,已是‘强弩之末’。且曹军多系北方人,不习水性,不惯水战。再则荆州新失,城中百姓为曹操所胁,绝不会心悦诚服。现在假如将军的精兵能和我们并肩作战,定能打败曹军。曹军北退,自然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这是难得的机会。”

于是,孙权同意诸葛亮提出的孙刘联手抗曹的主张,这才有了后来举世闻名的赤壁之战。

【成长心语】

人总是欺软怕硬的,遇到弱小的一方总是喜欢欺负,非得把对方逼到无路可退的境地。这是人的一种劣根性。如果你居于弱势地位,当对方不肯轻易顺你,甚至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时,你可以一开始就以“恐吓”压制住对方,让对方屈从和改变主意,这样你就可以反客为主,占据主动地位。活着就是一种对抗,如果你不想被对方压倒,你就得先声夺人、反客为主,时刻占据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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