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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公 典故(通用20篇)

导语: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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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璧归赵的成语典故

全文共 3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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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完璧归赵,发生于战国时期的汉族历史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完璧归赵的成语典故,欢迎大家参考!

成语典故

公元前283年,赵惠文王时,赵国得到楚国的和氏璧。秦昭王听说这件事,派人送给赵王一封信,说愿意用十五座城给赵国,请求换取和氏璧。赵王跟大将军廉颇及许多大臣商量:想把这块宝玉给秦国,又怕得不到秦国的城,白白受欺骗;想不给吧,又担心秦兵打过来。主意拿不定,想找个可以派遣去回复秦国的人,又找不到。

宦官头目缪贤说:“我的门客蔺相如可以出使。”赵王问:“您根据什么知道他可以出使呢?”缪贤回答说:“我曾经犯有罪过,私下打算要逃到燕国去。我的门客蔺相如阻拦我说:‘您凭什么知道燕王(会收留您)?’我告诉他,我曾跟随大王与燕王在边境相会,燕王私下握着我的手说‘愿意交个朋友’,凭这个知道他,所以打算去他那里。

蔺相如对我说:‘如今赵国强,燕国弱,您又受赵王宠幸,所以燕王想跟您结交。现在您竟从赵国逃奔到燕国,燕王害怕赵国,这种形势下燕王一定不敢收留您,反而会把您捆绑起来送回赵国的。您不如袒胸露臂,趴在斧质上请罪,就能侥幸得到赵王赦免’。我听从了他的意见,幸而大王赦免了我。我私下认为蔺相如是个勇士,有智谋,应该是可以出使的。”

于是赵王召见蔺相如,问他:“秦王打算用十五座城换我的璧,可不可以给他?”蔺相如说:“秦国强大,赵国弱小,不能不答应他的要求。”赵王说:“拿走我的璧,不给我城,怎么办?”蔺相如说:“秦王用城换璧而赵国不答应,理亏的是赵国;赵国给秦璧而它不给赵国城,理亏的是秦国。比较这两种对策,宁可答应秦的请求而让它负理亏的责任。”赵王问:“可以派谁去呢?”

蔺相如回答说:“大王果真找不到人,我愿意捧着和氏璧出使秦国。城给了赵国,就把璧留在秦国;城池不给赵国,我保证完整无缺地把和氏璧带回赵国。”赵王就派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向西进入秦国。 秦王坐在章台宫接见蔺相如。蔺相如捧着和氏璧呈献给秦王。秦王非常高兴,把和氏璧传给妃嫔及侍从人员看,群臣都欢呼“万岁”。蔺相如看出秦王没有把城酬报给赵国的意思,就上前说:“璧上有点毛病,请让我指给大王看。”秦王把和氏璧交给蔺相如。

于是,蔺相如捧着璧退了几步站住,背靠着柱子,怒发竖立,像要把帽子顶起来。他对秦王说:“大王想要得到和氏璧,派人送信给赵王,赵王召集所有大臣商议,都说:‘秦国贪婪,依仗它强大,想用空话来求和氏璧,补偿给赵国的城恐怕得不到。’打算不给秦国和氏璧。但是我认为平民之间的交往,尚且不相互欺骗,何况是大国之间的交往呢!而且因为一块璧的缘故惹得强大的秦国不高兴,不应该。

于是赵王斋戒了五天,派我捧着和氏璧,在朝堂上行过叩拜礼,亲自拜送了国书。这是为什么?为的是尊重大国的威望而表示敬意。现在我来到秦国,大王却在一般的宫殿里接见我,礼节显得十分傲慢;得到璧后又将它传给妃嫔们看,以此来戏弄我。我看大王无意补偿给赵国十五座城,所以又把它取回来。大王一定要逼迫我,我的头现在就与和氏璧一起撞碎在柱子上!”

蔺相如拿着那和氏璧,斜视着柱子,快要撞击在柱子上。

秦王怕他撞碎和氏璧,就婉言道歉,坚决请求他不要把和氏璧撞碎,并召唤负责的官吏察看地图,指点着说要把从这里到那里的十五座城划归赵国。

蔺相如估计秦王只不过以欺诈的手段假装把城划给赵国,实际不能得到,就对秦王说:“和氏璧是天下公认的宝贝,赵王敬畏大王,不敢不献出来。赵王送璧的时候,斋戒了五天。现在大王也应斋戒五天,在朝堂上安设“九宾”的礼节,我才敢献上和氏璧。”秦王估计这种情况,终究不能强夺,就答应斋戒五天,把蔺相如安置在广成宾馆里。 蔺相如估计秦王虽然答应斋戒,也必定违背信约,不把城补偿给赵国,就打发他的随从穿着粗布衣服,怀揣那块璧,从小道逃走,把它送回赵国。

秦王斋戒五天后,就在朝堂上设了“九宾”的礼仪,延请赵国使者蔺相如。蔺相如来到,对秦王说:“秦国自从秦穆公以来的二十多个国君,不曾有一个是坚守信约的。我实在怕受大王欺骗而对不起赵国,所以派人拿着璧回去,已经从小路到达赵国了。再说秦国强大而赵国弱小,大王派一个小小的使臣到赵国,赵国会立刻捧着璧送来。现在凭借秦国的强大,先割十五座城给赵国,赵国怎么敢留着璧而得罪大王呢?我知道欺骗大王的罪过应该处死,我请求受汤镬之刑。希望大王和大臣们仔细商议这件事。”

秦王和大臣们面面相觑,发出无可奈何的苦笑声。侍从中有的要拉蔺相如离开朝堂加以处治。秦王就说:“现在杀了蔺相如,终究不能得到和氏璧,反而断绝了秦、赵的友好关系。不如趁此好好招待他,让他回赵国去。难道赵王会因为一块璧的缘故而欺骗秦国吗?”终于在朝廷上接见蔺相如,完成接见的礼节,送他回赵国去了。

蔺相如回国以后,赵王认为他是个贤能的大夫,出使到诸侯国家能不受辱,就任命他做上大夫。

此后秦国没有给赵国城池,赵国也到底没有把和氏璧给秦国。

完璧归赵历史人物

1、蔺相如,战国时赵国大臣,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

赵惠文王时,秦强索赵“和氏璧”。他受命携璧入秦,当廷陈词力争,终完璧归赵。赵惠文王二十年(前279年)随赵王赴渑池(今河南渑池西)与秦王相会。因善于应对,使赵王免遭屈辱,擢为上卿。对赵相廉颇能一再容忍谦让,使其感悟,成为知交。

根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所载,他的生平最重要的事迹有完璧归赵、渑池之会与负荆请罪这三件事件。

2、秦昭襄王(前325年-前251年),一称秦昭王,嬴姓,赵氏,名则,又名稷,秦惠文王之子,秦武王异母弟,战国时期秦国国君。早年在燕国做人质。公元前307年,秦武王去世,秦昭襄王与其弟争位,遂立。公元前306年-前251年在位,为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国君之一。在位时,秦国继续扩张。最著名的、决定秦赵两国命运的长平之战,就是在秦昭王在位晚期发生的。

秦昭襄王在位初期,由其母宣太后当权,外戚魏冉为宰相,史称"王少,宣太后自治事,任魏冉为政,威震秦国"。魏冉推荐白起为,先后战胜三晋、齐、楚等国,取得魏国的河东和南阳、楚国的黔中和楚都郢(今湖北江陵西北)。

秦昭襄王四十一年,昭王听从魏国人范雎的话,夺了宣太后、魏冉等人的权,拜范雎为宰相,改为施行远交近攻的策略,又在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大胜赵军。手下文有范雎,武有白起等能臣良将,公元前256年又灭亡西周国(此西周不是作为朝代的"西周",而是战国末期的西周公国),奠定了秦统一战争的胜利基础。

秦昭襄王五十六年,昭襄王去世,终年有75岁。

基本信息

【拼音】wán bì guī zhào

【释义】完:完整无缺;璧:古代一种扁圆形的、中间有孔的玉器;赵:赵国;本指蔺相如将和氏璧完好地自秦国送回赵国。后来比喻把原物完好无损地归还本人。

【近义词】物归原主、物归旧主。

【反义词】久假不归、巧取豪夺、横征暴敛。

完璧归赵造句

1、可后来因为家务缠身,孩子又小,终究又把辛苦学来的几个单词完璧归赵地还给老师。

2、我的真金项链被偷了,在警方的侦查下,项链终于完璧归赵了。

3、一位澳大利亚墨尔本妇女将手提包遗忘在购物车中。包中的现金和首饰共值11万美元,最终居然完璧归赵。

4、你放心,你那两件东西不久就会完璧归赵。

5、我看他觊觎你那珍珠项鍊已久,如今既弄到手,绝不会完璧归赵!

6、有各种各样状况报告,因为策展人员担心他们引以为傲的珍品不能完璧归赵。

7、薛耀青预备把真方单完璧归赵,以牟取好处。

8、听着,每个人都注意这辆车一定要完璧归赵到汽车维修厂的。

9、您的这本书,我看完后一定完璧归赵,绝不食言。

10、国家博物馆的大多数被劫文物都会完璧归赵。

11、你捡到的棒球手套,既知失主,理当完璧归赵。

12、他将它完璧归赵了为什么?

13、这是上回所借的书,如今完壁归赵,请你查收。

14、今晚我要去约会,权借西装一穿,明早一定完璧归赵。

15、我朋友的手机在丢失2小时后就完璧归赵,而且也没有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或酬金。

16、同时哈马斯也并没有把以军士兵吉拉德沙利特完璧归赵。

17、国家博物馆的大多数被劫文物都会完璧归赵。

18、请放心,不要多久,这两件东西定会完璧归赵。此事放在弟身上好啦。

19、我这副手镯被窃已久,没想到今日竟被警方找回,得以完璧归赵。

20、这些影片我看完之后一定会完璧归赵,请你放心。

21、他在出发前已经许下完璧归赵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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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励志名人榜样的经典故事:弗里达的自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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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部根据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的生平拍摄的电影《弗里达》里,我忽略了作为影片主干的那些情事,却紧紧盯着她作画的那些场面,手指都快要抠进椅子的扶手里去。

她18岁那年遭遇了一场车祸,使她的脊柱、锁骨、肋骨断裂,骨盆破碎,右腿11处骨折,病痛从此就成为高悬在她头上的利剑,时不时召她回去接收警讯。她一生中大约经历了30次手术,到1954年离世,始终被疼痛困扰,她就带着疼痛作画,躺着画、半侧着画、趴着画,把画框悬挂在头顶上画,以各种能够使疼痛减轻一点的姿势画。

不画可以吗?不,不画,她就活不下去。生命如此短促,生活如此凡庸,终于找到突围之路,就要紧紧抓住。疾病已经不可能逆转,生命的终点遥遥在望,谁人的苦痛都不能分身为亿,让全世界都同感同受。躺在床上,却有时间流走的声音如此惊心。画画,是唯一的。甚至那些近乎癫狂的性事也是。

那是唯一的自救之道。就好像凡·高一定要画,临死前的一年,一天一张作品;就好像肺结核肆虐时期的音乐家一定要写,越是死亡逼近越要加速燃烧,三五年的作品总量超过后世音乐家半生所为;就好像,伊迪斯·皮亚芙一定要唱,她说“不唱,我就活不下去了”,还一定要在知道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后,抓紧时间开始巡回演唱;就好像,路遥一定要吐着黑血写作,不写,他就更加活不下去了;就好像,我的表叔,一定要在癌症的终末期,挣扎着站上讲台讲课——他有个曾经震动华夏的名字,他叫蒋焦影。若非身临其境,你一定当那是种不可理喻的刻苦姿态。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道,让剩下的时间尽量丰盛起来,让生命的密度尽量瓷实一些,是唯一的自救之道,是对抗人生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的唯一方法,是抵消茫茫宇宙自身如此渺小感觉的唯一路径。

就好像席慕容写过,她向别人请教如何能让植物花开得更加茂盛,得到的回答是:“在根部砍上几刀,再在伤口撒上几把盐。”她这么做了,那个夏天,花开得近乎疯狂。任何物种,在遭遇危机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繁衍,竭力开花结果。要对抗冰雪,就用花朵;对抗刀斧熔浆,就用花朵;对抗时间,就用花朵。此时此刻,唯一能做的,唯有开花结果。尽管他们告诉我,宇宙生灭轮回,不留痕迹,一切华美都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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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狐狸和兔子的民间典故

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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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兔子在林子里偶然相遇,它们各自都感觉找到了知己。于是,狐狸便提议大家发誓为盟,结为朋友。

有一天,它们合计着同去打劫一些财物。

它们来到一座山上,见满山遍野,盛开着各种各样的花儿。绿莹莹的草里钻出一只野鸡,向它们望了望,畏惧地朝远处飞去。山涧里,传来泉水冲击岩石的声音。春天的山野景色非常迷人。

它们便决定在这里休憩,等候机会。

刚坐下不久,对面山上摇晃着走过来一个挑担子的货郎哥。

兔子建议:狼和狐狸躲起来,由它先把货郎哥骗到远处,然后,狼和狐狸挑走担子,最后大家到狼洞聚会。狼和狐狸点头同意,就躲了起来。

等货郎哥过来时,兔子就轻轻跳出来,用最婉转的嗓子唱道:

满山遍野舞动的

那是花儿吗

还是玩耍的小姑娘

山涧里响着的

那是泉水吗

还是孩子们在鼓掌

草丛里钻出又飞去的

那是野鸡吗

还是一道彩虹

啊,啊,货郎呀

告诉我吧,货郎

兔子唱罢,两只前腿向空中伸了伸,好像在说:“快说吧,货郎!”货郎哥听了确实很惊疑,因为这声音太动人了,尤其是出自兔子之口,这简直是天下的奇事。

货郎哥卸下担子,就朝兔子奔去。但是兔子看见他走近了,就匆忙逃了。看见货郎哥停下了,兔子就又用前腿向空中伸了伸,好像在说:“你跑得再快一些,就可以捉住我了。”货郎哥就又朝兔子飞一般地追去。

可是他追得快,兔子逃得快。最后追到很远的一个山沟里,就再也寻不见兔子了。

于是,货郎哥气呼呼地跑转来,回到原处一看,不好了!自己装得满满的货担没啦。这一惊非同小可,他连忙往各处去寻找。

原来,兔子将货郎哥骗走以后,狐狸挑上担子,狼跟着就一块儿往狼洞里去了。到了狼洞,狐狸煽惑狼道:“狼大哥呀!这担子是我挑来的,可是你是我们的大哥,应该给你一半东西。”狼听出狐狸的意思是想叫它合谋霸占了这担东西。

不分东西给兔子,狼也愿意。不过狼想的是要独占这份财物。正发愁没有借口,听了狐狸的话,就计上心来,把脸一沉,骂道:“狡猾的狐狸!我们三个是好朋友,你倒说出这样的话,今天若不把你除去,日后你必然继续惹是生非。”于是狼扑了上去,把狐狸吃了。

兔子回来一看,狐狸被狼吃了,非常害怕。赶紧凑上前恭维道:“狼大哥!我能够和你交朋友,真是太荣幸了。因为从古到今,谁也没有听过兔子能和尊贵的狼交朋友,所以我愿把这担子里的全部财物献给你,作为我的一点心意。”

本来,狼也想借口吃掉兔子,但听了兔子的这番甜言蜜语,心想,这倒霉的兔子早晚都是自己的美食,况且自己刚刚才吃了狐狸,肚子还饱着呢。于是,就叫兔子去看守东西,自己睡觉去了。

坏人有坏主意,坏兔子也有坏办法——兔子悄悄打开担子,发现有一包糖,就在这一包糖上想出了一个阴险毒辣的计策。兔子暗暗把糖藏起来,挤着一只眼睛,喊叫起来:“啊呀!太好吃了,太好吃了!”狼被惊醒,很生气地对兔子说:“不守规矩的东西,你喊叫什么?”

兔子用最温柔的腔调说:“我只知道世上吃的东西,甜不过果子,可不知道世上最甜的却是自己的眼睛。我吃了一颗,满嘴都是甜的,满身都是甜的,甜得心也怦怦跳起来了。这么好的发现,我怎能不告诉尊贵的狼大哥呢?要是狼大哥吃了自己的眼睛,将会享受到这种福气。”

狼听了这话,因为睡意还未退,糊里糊涂地就信以为真了。狼连忙叫兔子帮着挖掉自己的眼睛。兔子眼尖爪快,迅速地用双爪将狼的双眼挖出,然后将一些糖塞入眼珠。狼吃了觉得果然甜,连连称赞兔子聪明。

可是当狼发现看不见以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有了双眼。于是,就追问兔子。

兔子笑着说:“这好办,你跟我走,喝点泉水,眼睛就能看得见啦。”这时,狼只好跟着兔子走。

到了万丈高的悬崖上,兔子对狼说道:“狼大哥呀!你看前面的泉水多清呀!再往前走几步,快喝吧!”双目失明的狼哪知是计,双足向前一迈,就跌入山涧摔死了。

狼死后,兔子指着山涧骂道:“贪婪的狼呀,你想独占这些财物吗?告诉你,这些财物是我兔子的,现在还是让我享受吧!”

骂罢,就回转狼洞打开担子,欣赏里边的东西。翻着,看着,唱着:

狡猾的狐狸呀!你来看看吧

这串戒指正闪烁着金光

贪婪的恶狼呀!你也瞧瞧吧

这串手镯正散发着银光

啊,啊,你们快来看吧

这又是一包雪一般的白糖

太好了,太好了

这是“胡大”给我的犒赏

得意忘形的兔子把一包白色的闹狼药误认为是白糖,就顺手捏了一撮,放进嘴里吞了下去。不一会儿,毒性发作,兔子就在惨叫声中死去了。

结果,贪婪的恶狼、狡猾的狐狸和阴毒的兔子,谁也没有享受到这些东西。

第二天,货郎找到狼洞,又把担子挑走了。另外,还得了一张狐皮和兔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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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司马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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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一个叫司马光的孩子,很聪明。他长着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扑闪着智慧的光芒。

一个阳光和煦的早晨,司马光和小伙伴们一起到公园里玩耍。那时,冬天悄然无声地走了,春天迈开步伐轻盈地走来……一走进公园,只见那小草探出了细小的脑袋,花儿们争奇斗艳,红的似火,白的像雪,粉的如霞……在花丛的背后还有一座高大的假山,底下安放着一口大水缸,而水缸旁边还散落着一些石头,显得很有景致。

司马光的伙伴小东建议道:“我们玩捉迷藏吧,你们一起来找我?”大家都同意了。开始了,只见小东四下张望后,便大步流星地奔向假山。等到小东爬上了假山藏好身,司马光和伙伴们就开始分头寻找。司马光想:小东从来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总之他的捉迷藏可谓是强中之强。我得想个“诱敌之计”,才能引虎出山啊!于是,司马光便虚张声势地说:“小东你出来吧!我早已看见你了。”不料,一向胆小如鼠的小东听到司马光的声音,心里一惊,“啪”的一声掉进了大水缸里。“救命啊!救命啊!”小东在大水缸里拼命地挣扎,可还是无济于事。司马光听到声音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了过去。大家一看这场面,吓呆了,有的坐在地板上哭泣,有的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家。只有司马光面不改色,心想:如果回家找大人营救,肯定来不及。突然一块平凡的大石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想:我可以砸缸呀!于是他拿起大石头投向缸,“啪”的一声缸碎了,水流了出来,小东也得救了。

瞧,司马光多么聪明机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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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女娲补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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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没有天,没有地,没有山川湖泊,没有花草树木,没有飞禽走兽,更不用说有人类。

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后才有了万物生灵。不知哪一年,西天突然塌了一块,天河中的水哗哗地从缺口流下人间,淹死了无数人畜,天下顿时沦为泽国。

当时,有个姑娘名叫女娲,住在再大的水也淹不到的山崖洞里。她目睹百姓颠沛流离,动了恻隐之心,立誓要把天上缺口补起来。她离开所住的崖洞,爬过无数高山,淌过许多大河,到处寻求补天的办法,可是都无结果。

她疲倦极了,坐下来歇息,不知不觉睡着了,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中有一位神仙告诉她,昆仑山顶堆满许多五色宝石,用大火将宝石炼过,就可以拿来补天。

女娲醒来后,就直奔昆仑山。昆仑山高耸陡峭,更有狮虎等恶兽无数,等闲人上不了山。但她一心一意想早日找到补天的宝石替天下百姓消灾,道路崎岖险恶,全不加理会,日夜兼程,来到昆仑山下。

举头一望,到处是处锯似的荆棘、犬齿般的乱石,不但上山无路,山顶更高不可攀。然而她不怕险阻,拨开荆棘,攀过乱石,手脚伤痕累累,脸也被剌花,仍不分日夜往上爬,正当爬得疲惫不堪时,荆棘丛中突然扑出一只老虎,对她张牙舞爪。女娲正要躲避,老虎抢先一步一把抓住了她,张开血盆大口,要咬她的头。她镇定地说:“老虎,你先别性急,我这个头可以给你吃,可要等我去山顶找到宝石,补好天上缺口,你再来吃好不好?”

老虎似知人意,就放她走了。女娲再往上走,山越来越陡,雾也越来越浓,累得走不动了。她跌跌撞撞,爬爬滚滚,始终不停步。突然一阵狂风吹来,一只金毛雄狮从林中跃出,一口咬住女娲的头发。老虎从后面赶上来,对着狮子咆吼说:“这妞儿是我先抓到的,说好她补完天后让我吃,你竟敢抢先?”

狮子听了放下女娲,和老虎厮斗起来。结果狮子不敌,被老虎赶跑了。但老虎生怕女娲再让狮子抢去,就尾随女娲,一直跟到山顶。

女娲在山顶上终于找到五色宝石。她捡了许多,堆在山顶上,烧起一把大火,炼了九九八十一天,把宝石炼成熔浆。眼看熔浆炼成,女娲高兴极了,一次又一次用双手捧起熔浆拿去补天,直至天上缺口滴水不漏,她才舒了口气。这时,地上的百姓见天河水不再漏下来,纷纷重整家园,再过快活的日子。

女娲知道大功告成,完成了心愿,于是履行诺言,满心欢喜地对老虎说:“你现在可以吃我了!”

说完,她伸长颈项,等老虎来吃。说也奇怪,老虎并不来吃,反而和气地说:“像你这样一个为民造福、舍已为人的姑娘,我怎么能吃?况且,你将天补得完整无缺,我看了也开心。只是你还有剩余熔浆,多补一些,不是更牢靠吗?”

女娲听了,觉得老虎的话有道理,于是把剩下的熔浆全捧起来,高举双手,预备将缺口再加填补。眼看就要到天顶了,哪知突然从南海刮来一股狂风,吹得树倒山摇,女娲手中捧着的熔浆也吹掉了。

女娲一急,竟哭了起来。老虎见她这样,就对她说:“姑娘先不要哭,快骑到我背上,我们去把熔浆追回来。”

女娲果然止住泪,立即骑到老虎背上。老虎飞身跳下山崖,脚踏彩云,向光彩夺目的熔浆追去。

老虎背着女娲飞过三山五岳,飞过黄河长江,因为风太急了,始终没有追上。其后风渐渐平息了,他们加快脚步,哪知色彩斑斓的熔浆又慢慢向茫茫的大地落下去,他们唯有加一把劲向下追。追到洞庭湖上空,眼看就要追上了,老虎一时高兴,吼叫数声,慢了脚步。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女娲来不及接回熔浆,眼看着熔浆直泻洞庭湖。

熔浆一落到湖里,霎时间五彩缤纷,霞光万道,照得湖水通明透亮,不久熔浆就变成了七十二座形态不同的山峰,在水中半沉半浮,那白玉盘似的洞庭湖,添上了迷人的景致。

女娲虽然惋惜,但又觉得熔浆落入人间,也是好事。她落下来,站在还没有凝固的山峰上,脚下踩的是绿宝石熔浆,留下了一双深深的脚印。她再行几步。原来带软的山峰就凝结了,成为一个小岛。

也不知过了多久,娥皇、女英追寻夫君舜帝来到这儿,知道舜的噩耗,哭死在山上,后人就称这座山为“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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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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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下之忧而忧告诉我们要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分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宋仁宗曾经派范仲淹去西北抗击西夏。范仲淹确实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他不但是一个军事家,也是着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

范仲淹是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他两岁的时候,就死了父亲,跟着改嫁的母亲背井离乡,生活十分贫困。他从小很有志气,爱好读书。十多岁的时候,他借住在一所寺庙的僧房里,昼夜苦读。每天,他只烧一锅粥,等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一天两餐,早晚各吃两块。菜呢,也只是几根咸菜。后来,人们称他这种生活为“断齑(jī,指咸菜)划粥”,成为历史上刻苦好学的佳话。

经过艰苦的学习,范仲淹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同时养成了严肃认真和刻苦节俭的作风。

范仲淹青年时就考中了进士,开始做官。早年的贫困生活使他了解并同情民间的疾苦。他决心为国家和百姓做一番事业。

宋夏战争初期,宋军不断失利。公元1040年,范仲淹和韩琦同时被派到陕西,前去抗击西夏。

范仲淹到了延州,发现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当时,宋朝政府把边兵分给各级官员带领,官职越高的带兵越多,官职越小的带兵越少。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但宋仁宗却下了一道命令,说敌人来进犯时,不管来的敌人多少,一概由官小的带领自己的少量人马先去作战。这样做哪有不败的道理。范仲淹却不管皇帝的命令,立即改变做法。他把延州的一万八千军队,分给六个将领带领,每将三千人,负责训练。有了敌情,该多派就多派,该少派就少派。同时,他又下令修筑一些城堡。经过一番整顿,延州的防守力量顿时改观了。

西夏军队看到范仲淹防守严密,就互相警戒说:“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数万甲兵。”从此,他们再不敢轻易侵犯延州了。

范仲淹镇守陕西几年,除延州外,还驻过庆州(今甘肃庆阳)、州(今陕西彬县)等地,很受当地羌人部落的尊敬。羌人因为范仲淹做过龙图阁直学士,都称他做“龙图老子”。

公元1043年,范仲淹由陕西调回京城,担任副宰相。

那时候,北宋政治非常****,封建官僚的特权大得惊人。做官全凭关系,升官更靠资历。只要一个人当了大官,家属亲戚都可以做官。结果大小衙门里塞满了多余的官员,好多官员又尽干坏事。

范仲淹早就看不惯这种状况。他担任副宰相后,决心改革,就大胆地向宋仁宗提出十项改革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一、明确规定官吏提拔或者降职的办法;二、严格阻止凭借特权、关系等取得官职;三、改革科举制度;四、慎重选择官员;五、重视生产;六、加强武备;七、减轻劳役等。

宋仁宗正信任范仲淹,对范仲淹提出的方案全部接受了。因为范仲淹是在宋朝庆历年间提出这个方案并进行改革的,所以历史上称为“庆历新政”。

为了推行新政,范仲淹首先整顿官吏制度。他派一些官员担任监司(监察官),到全国各地视察,然后根据他们的报告,把各地的坏官从登记簿上除名,加以撤换。

有一次,和范仲淹一起推行新政的大臣富弼(bì),看到范仲淹在登记簿上勾掉坏官的名字,心里不忍,就上前劝阻说:“一笔勾掉一个名字很容易,可是,被勾掉的一家人都得哭了。”

范仲淹毫不动摇,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北宋的政区名称)的百姓哭好啊!”

富弼听了,觉得范仲淹既有胆量,又有见识,心里非常钦佩。

新政在推行中,触犯了一些封建贵族的利益。许多保守的官僚纷纷起来反对,诽谤范仲淹和推行新政的人,说他们结成朋党。

宋仁宗动摇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范仲淹就被降职,调到外地做官去了,新政也跟着失败了。

范仲淹虽然遭受打击,但他忧国忧民的信念却丝毫不变。不久,他到邓州(今河南邓州)去做地方官。这时,他的朋友滕子京也被降职,在岳州做地方官。滕子京在岳州重新修建岳阳楼,请范仲淹写一篇纪念文章。范仲淹答应滕子京的要求,写下了着名的《岳阳楼记》。文中反映范仲淹伟大抱负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语,已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公元1052年,范仲淹又被调到颍州(今安徽阜阳)去当地方官。他在上任的路上生病死了。

范仲淹生前,生活非常节俭,但待人却很亲热厚道,乐于助人。他喜欢将自己的钱财赠送给别人,还设法救济同族的人。所以,他死后,人们都很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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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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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舍生取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shě shēng qǔ yì

[释义]舍:舍弃;生:生命;取:求取;义:正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出处]《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xiàng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荀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翻译】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到远方探望生病的朋友,正好遇上匈奴人来攻城。友人对巨伯说:“我是快死的人了,你赶快走吧!”荀巨伯说:“我远道而来探望你,你却要我离开;败坏道义来乞求活命,难道是我荀巨伯所能做得出来的吗?”等到贼兵到了,问荀巨伯:“大军一到,全城的人都逃走了,你是什么人,竟敢独自留在这里?”荀巨伯回答说:“友人生了重病,我不忍心抛下他,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他的生命!”匈奴人听了相互说:“我们这些不讲道义的人,竟攻入了一个讲道义的国家!”于是调整个军队回去了,全城因已得到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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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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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周室王权日趋式微,各诸侯国内则篡弑迭生,外则互相兼并,加上夷蛮、戎狄等异族时常侵扰中原,全国局势非常紊乱。一些势力强大的诸侯,不仅想吞并小国,而且想取代天子的地位;但在列国竞争之下,一时无法君临全国,只得称霸诸侯,而为中原诸侯的盟主,并得到周天子的承认。春秋初年,大小诸侯国见于经传者有一百七十多国,但其中会盟、征伐事迹之彰彰可考者,不外齐、鲁、楚、秦、晋、宋、卫、燕、陈、曹、蔡、郑、吴、越等十数国。在春秋时期,先后参与争霸的著名诸侯有五个,史称“春秋五霸”。五霸的一般说法,是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但宋襄公并未能称霸,而秦穆公仅霸西戎。同时争霸的大国还有吴、越两国,于是对“五霸”,其说不一。争霸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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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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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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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典故解说

全文共 2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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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一生忠义无双,所以被中国人称为关公,奉为武圣,文武庙中与孔子并祀,可见他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多么完美的形象。关羽深感曹操恩德,但为了义兄刘备,在杀了袁绍的大将颜良文丑回报曹操后,坚决求去。此时曹操可能杀他,刘备寄寓袁绍帐下,袁绍也可能杀他,但关羽义无反顾,是中国人心目中讲义气的经典。

讲到关羽之死,已经有一句成语“大意失荆州”,好像关羽是一个不小心才失了荆州,然后“败走麦城”,父子同死,让人不胜唏嘘。但是从《资治通鉴》的史实上看,关羽却是犯了一连串的管理失误才丢掉荆州,并且为整个组织带来了巨大的负面结果。

刘备从四川起兵东征为他报仇,却又被陆逊火烧连营,兵败夷陵。诸葛亮的“隆中对”为刘备设计的战略是,雄据荆、益二州,外连东吴,内修政治,然后两道北伐,统一中原,恢复汉室。最后因为关羽的“大意”,“隆中对”的战略完全被破坏,两道北伐成了六出祁山,蜀汉大业终于无法完成。

那么,关羽是如何“大意”的呢?

首先,在外交上,与东吴的战略联盟伙伴关系是蜀汉集团的最重要资本。刘备占领了荆州南部郡县,又向孙权借了荆州北部郡县,刚好益州州长刘璋昏弱,抵抗不了汉中张鲁的挑衅,就留下关羽坐镇荆州,亲自带军入蜀,趁机把四川吃了下来。原本周瑜想趁赤壁大胜之后征蜀,结果被刘备挡了下来,此时刘备独吞益州,实力大增,孙权怒不可遏。此间,孙权曾向关羽求亲,要为自已的儿子迎娶关羽的女儿,这可是天大的喜讯,对外交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关羽却一口回绝,诟骂使臣,“虎女焉能嫁犬子”之词更是让孙权气上加气。

更遭糕的是,此时关羽北伐,大破曹操手下将领于禁,接收了于禁的部队,粮草不足就跑到孙权地盘上抢粮。之前,刘备借荆州不还,孙权要求归还,十分不愉快,好不容易两方和解,才以湘水为界,平分荆州,关羽跨过湘水开孙权的粮仓就食,等于撕毁了和约,孙权找到了出兵的借口,遂全军出动,给关羽致命一击。

关羽大军北伐,把基地留给了糜芳与傅士仁,这两人能力不够,供应前方军需常常不能及时,关羽总是大骂“等我班师,军法伺候”,两人遂生叛变之心。之前,以“吴下阿蒙”著称的吕蒙驻守东吴的荆州前线,已密报孙权,决定图谋关羽,陆逊接替他的位置,立刻写信给关羽,对他歌功颂德,大加拍马,还暗示自已也想投靠过来,托以前程。关羽看信,心花怒放,认为自已的后方十分安全,遂抽调全军支持北伐,后方空虚。万事俱备,吕蒙大军出动,一战未打,就占下了关羽的基地江陵。不知道关羽是不是以为两国有和约,认为这只是一场误会,基地被夺后,关羽不立刻急行回军夺回失地,反而带着大军慢慢回程。项羽在基地彭城被刘邦攻占时,杀了报信之人,封锁消息,丢下大军,只带三万铁骑立刻回袭,在刘邦阵脚不稳还在大肆庆祝时,就一举击溃刘邦五十六万大军,相反地,关羽不但让全军知道基地没了,还派了使节往来与吕蒙谈判。吕蒙趁此机会,安定江陵城的治安,秋毫无犯,还让人民写信给关羽军中的子弟报平安,结果关羽大军军心涣散,一路走一路散,又是一仗未打,关羽大军就被击溃了。

吕蒙以“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以及“已非昔日吴下阿蒙”等语而闻名,看看他能一仗不打就拿下荆州,又一仗不打就击溃关羽大军,确实让人刮目相看。

柏杨的评论说得很好,汉高祖刘邦把基地关中留给萧何驻守,刘秀把基地河内留给寇恂主持,曹操把许县屯田交付给枣祗,智能之人都会把基地托付给最有才干的人,以提供源源不绝的粮草与兵源,只有关羽任命两个自已最不信任的蠢材守基地。

对独当一面在外经略的方面大才,聪明的领导只能加官晋爵、怀柔以情、系之以恩。韩信趁刘邦之危要求封齐王,刘邦即使再不高兴,但不得已,还是只能封王,否则韩信就会叛变而去,只有关羽口口声声说,我一回来军法从事。这样的“大意”对中国的领导之学有何启示?

从种种事迹来看,关羽是一个英雄主义太强的人,他是一个好将领,但是刘备把他放到领导的位置,却是错用了人。关羽的英雄主义在很多方面可以看出来,比如,刘备称帝,封了五虎上将,其中有一个老兵一样的人物黄忠,关羽就耻于与他并列而大发雷霆,差一点不肯受封,可见得他是如何自负,甚至连孙权都看不在眼里,而自比为虎,比喻孙权为犬。又比如,他身旁都是一些听命行事的人,所以他会把基地留给两个蠢材,而大军在外,也没看到谋略之士为其出谋划策,可见得关羽的军事行动几乎就是他一人的“onemanshow”(一人独秀)。

为什么英雄主义在中国是一个不好的领导呢?

首先,中国的好领导都要靠团队,一个领袖与其团队成员的交换也是长期的人情交换,显出“君恩臣忠”的人伦法则。领袖提供资源,提携后进是“恩德”,而成员努力做事,达成任务是“报恩”。中国团队的一个重要特质就是领袖给恩德却“不求回报”,是为了加强他的人脉网,而成员会尽心尽忠,也是因为在一个群体的合作努力中,团队发展壮大,资源丰盛,在“均沾”原则下,大家都能享有更多的资源,进行更多的交换,累积更多的人脉,从而有机会完成个人的目标。所以这依旧是一种理性交换的行为,但要展现出符合人伦法则的风貌。如果一个个人英雄主义的人总是表现出自我为主的理性算计,总是一个人独揽所有光彩,智从己出、谋从己出、恩从己出,让人家做配合表演的角色,就无法建立这样的“自已人”关系。看看关羽集团中一群蠢材,败走麦城时也只有儿子跟着,就可以看出关羽根本没建立一个管理团队。

其二,一个个人英雄主义的人无法与人做好长期的互惠交换。中国的组织行为固然有一部分是员工与组织间的互动,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个人与同事间以及领导与部属间的交换行为。唯有透过交换,个人才能累积人脉,为了将来组织内的升迁,或个人的转职甚至于创业储备资源;领导则透过交换建立自已的班底,完成任务,展现绩效,达成组织目标。忽略了这些个人与个人间的社会交换,只分析个人与组织间的关系,就无法了解中国人组织行为的全貌。

只是这些社会交换都是长期性的,在长期性的思考下,很多环境的限制条件是不清楚的,因此,也很难仅仅根据理性算计做出正确决定,符合“人伦”、“均沾”的行为法则往往是长期中较好的选择,所以个人英雄主义的行为方式─表达甚至坚持自已的意见,个体的意识高于团队意识等等─是十分不合适的。在长期性的思考下,不确定性既然太高了,中国人会选择符合社会期待的行为─利益与人均沾、隐藏个人意见,遵守传统规范(虽然这些行为也会视情境而定),因为这样反而可以累积声誉,带来人脉,在长期中更符合个人的利益。关羽军中所有的光彩都定格在他骑着赤兔马挥着青龙偃月刀就能战无不胜时,别人的价值都不见了,价值交换也显得没必要了。没有交换,没有功劳,也没有资源累积的机会,他的下属如何能够被激励?如何愿意效忠?剩下的不是唯唯诺诺没有主见之人,就是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之辈,也难怪这些人一战不打就投降了,一战不打就跑光了。

柯林斯在《基业长青》及《从优秀到卓越》中形容的第五类领导人,正是那种谦逊自牧,能让部属有所发挥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不只是成功于一时,而是会立下百年不衰的基业。“谦逊”、“自我克制”、“照顾别人”,这些特质是不是很像中国人传统智慧中的好领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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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方文明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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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典故多来自《圣经》和古希腊罗马神话。仅《圣经》中收入的辞典典故就达700多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西方文明典故故事10篇,欢迎大家阅读!

1、象牙塔

出自19世纪法国诗人、文艺批评家圣佩韦·查理·奥古斯丁的书函《致维尔曼》。奥古斯丁批评同时代的法国作家维尼作品中的悲观消极情绪,主张作家从庸俗的资产阶级现实中超脱出来,进入一种主观幻想的艺术天地——象牙之塔。“象牙塔”被用来比喻与世隔绝的梦幻境地。

2、滑铁卢

815年,在比利时的滑铁卢,拿破仑率领法军与英国、普鲁士联军展开激战,法军惨败。随后,拿破仑以退位结束了其政治生涯。“滑铁卢”被用来比喻惨痛的失败。

3、鳄鱼的眼泪

西方传说,鳄鱼捕到猎物时,一边贪婪地吞噬,一边假惺惺地流泪。喻指虚假的眼泪,伪装的同情。又被引申为一面伤害别人,一面装出悲天悯人的阴险狡诈之徒。

4、山姆大叔

美国绰号,产生于1812年美英战争时期。纽约州一位诚实能干的肉类包装商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山姆大叔”。他担任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军需检验员,负责在供应军队的牛肉桶和酒桶上打戳。人们发现该厂的牛肉桶上都盖有E.A—U.S.标记。本来,E.A是一个军jun火承包商的名字,U.S.是美国的缩写。碰巧山姆大叔(Uncle Sam)的缩写与美国的缩写(U.S.)相同,人们就管美国叫“山姆大叔”。美国人把“山姆大叔”诚实可靠、吃苦耐劳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视为自己民族的骄傲和共有的品质。1961年,美国国会正式承认“山姆大叔”为美国的民族象征。

5、阿喀琉斯之踵

指致命的弱点,要害。传说古希腊神话中的阿喀琉斯是海神之子,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他的母亲曾把他浸在冥河里使其能刀枪不入。但因冥河水流湍急,母亲捏着他的脚后跟不敢松手,所以脚踵是最脆弱的地方,一个致命之处。因此埋下祸根。长大后,阿喀琉斯作战英勇无比,但终于给人发现了弱点,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杀死了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因而惹怒了赫克托耳的保护神阿波罗,于是太阳神用毒箭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后跟,送了这位勇士的命。这就是至今流传在欧洲的谚语“阿喀琉斯之踵”的来历。任何一个强者都会有自己的致命伤,没有不死的战神。

6、乌托邦

源出希腊文ou(无)和topos(处所),意即“乌有之乡”。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在他写的《乌托邦》一书中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那里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而且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娱乐,那里没有酒店、妓院,也没有堕落和罪恶。乌托邦用于比喻无法实现的理想或空想的美好社会。

7、第二十二条军规

“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发疯,那就说明你没疯”。源出美国作家约瑟夫·赫勒1961年根据自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亲身经历创作的黑色幽默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这部小说太有影响了,以至于在当代美语中,“第二十二条军规”已作为一个独立的单词,使用频率极高,用来形容任何自相矛盾、不合逻辑的规定或条件所造成的无法摆脱的困境、难以逾越的障碍,表示人们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或者是一件事陷入了死循环,或者跌进逻辑陷阱等等。

8、奥吉亚斯的牛圈

出自希腊神话。奥吉亚斯是海神的儿子,他养了无数的牛,粪秽堆积如山。比喻累积成堆或肮脏腐fu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9、布利丹毛驴

出自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利丹的寓言。有一头饥饿毛驴站在两捆同样的干草之间,居然不知吃那边的干草才好,结果饿死了。比喻那些优柔寡断的人。

10、酸小姐

出自俄国作家波米亚洛夫斯基的小说《小市民的幸福》。女主人公莲诺奇卡是一个目光短浅,精神空虚的“千金小姐”。由于失恋而成为忧心忡忡、痛苦悲伤的“酸小姐”。后比喻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女子。也泛指目光短浅、思想庸俗或感情脆弱、喜怒无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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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典故: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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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五十步笑百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梁惠王好驱使百姓与邻国打仗。有一次梁惠王召见孟子,问道:“我在位,对于国家的治理,可以说是尽心尽意的了。河内(今河南省黄河北岸)常年发生灾荒,收成不好,我就把那里的一部分老百姓迁移到收成较好的河东去,并把收成较好的河东地区的一部分粮食运到河内来,让河内发生灾荒地区的老百姓不致于饿死。有时河东遇上灾年,粮食歉收,我也是这样,把其他地方的粮食调运到河东来,解决老百姓的无米之炊。我也看到邻国当政者的作法,没有哪一个像我这样尽心尽意替自己的老百姓着想的。然而,邻国的百姓没有减少,而我的百姓也没有增多,这是什么原因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我就用打仗来打个比方吧。战场上,两军对垒,战斗一打响,战鼓擂得咚咚地响,作战双方短兵相接,各自向对方奋勇刺杀。经过一场激烈拼杀后,胜方向前穷追猛杀,败方就有人丢盔弃甲,拖着兵器逃跑。那逃跑的士兵中有的跑得快,跑了一百步停下来了;有的跑得慢,跑了五十步停下来了。这时,跑得慢的士兵却为自己只跑了五十步就嘲笑那些跑了一百步的士兵是胆小表,您认为这种嘲笑是对的吗?”

梁惠王说:“不对,他们只不过没有跑到一百步罢了,但是这也是临阵脱逃啊!”

孟子说:“大王如果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那么就无须再希望您的国家的老百姓比邻国多了。”

这篇寓言故事说明:看事物应当看到事物的本质与全局,不能只看表面和局部。邻国国君不管灾荒年间老百姓的生活,是不爱百姓的国君。梁惠王常调动百姓去打仗,致使民不聊生,仍然是不爱百姓的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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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曾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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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曾子要出门,他的夫人也要出门买菜,家中无人照看孩子,但是孩子吵着闹着要跟母亲一起去集市。曾子夫人想了一个办法,她哄孩子,说道,你要是乖乖在家听话,等我们回来,我就给你杀猪做猪肉吃。

于是孩子很听话的坐在家里等,小朋友叫她出去玩都没有去,就坐在村口一直盼着,然后对小伙伴说:“我妈妈今天回来给我杀猪做猪肉吃。”傍晚的时候,母亲回来了,他赶紧迎接上去,喊着:“快点做猪肉,我快饿死了,杀猪杀猪。”

曾子的老婆笑着说:“咱家就这一头猪,还要长膘呢,他抵得上咱家两个月的口粮了,怎么能随便杀了呢?”曾子的儿子一听哇哇大哭起来。曾子出来之后看见孩子在哭,于是问出了什么事,曾子老婆就把事情说了一遍,曾子听完后默默的回到家里,到厨房拿了一把刀直奔猪圈而去。

妻子不解,你干嘛要去猪圈,于是跑过去。没想到曾子正要杀猪,曾子老婆傻眼了:“不年不节的,你杀猪了,日子怎么过。”

曾子严肃地说:“言而有信不仅仅是对别人说的,对自己更要这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心悦诚服。”曾子老婆惭愧的低下头,两人把猪杀了,宴请了乡邻。

曾子衣敝衣以耕的典故

曾子的品行和名声在外被人广为流传 ,当时处于乱世时期,很多君主都有招揽人才的心思,于是鲁国君主便请人前去请曾子到鲁国。

曾子家境清贫,经常穿着麻布旧衣服,自己在田里耕地,鲁国国君知道之后就派人对他说:“你所居住的附近区域就当做你的封地吧,然后你在这里收租金,就可以买好点的衣服,过好一点的生活了。”曾子没有接受,鲁国国君不放弃,又派人去了好几次。国君派出的特使劝他:“这不是你自己求来的,这是国君赠予你的,你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呢?”

曾子摇摇头:“接受别人的馈赠但是又没有什么回报,如果不接受又会对不起人家一番好心,让别人觉得傲慢,虽然你们真心相邀,但是我仍然感觉亏欠。”来使心悦诚服的离开了。孔子后来听到这件事情之后,很是敬佩,觉得曾子保全了气节。

这件事情体现出曾子无功不受禄,他要靠自己的实力吃饭。鲁国君主给了他一片封地,虽然是为了帮助他修饰仪容,但是如此丰厚的馈赠,让曾子不敢接受。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馈赠都会有亏欠之心,过分的拒绝也会让亲友之间的感情受损伤,如果接受了,又会让自己的品行有损伤。不过亲友之间多是情谊,这和君主对自己的馈赠是完全不一样的,自己接受亲友馈赠还有可能不谈报答,但是用城镇想赠送,真的没有办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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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朱棣兴兵夺皇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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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兴兵夺皇位是靖难之役,又称靖难之变。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朱棣兴兵夺皇位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朱元璋做皇帝治理国家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他以七十一岁高龄去世后,他意想不到的、自己的儿子与自己的孙子争夺皇位的惨祸发生了。

朱元璋共有二十六个儿子,长子朱标是皇太子,其他皇子被封为亲王,镇抚全国各地。如北平(今北京)的燕王、西安的秦王、太原的晋王等,地处边境,还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负有防御边疆的责任。

太子朱标最讨明太祖喜欢,但在公元1391年病死。朱标的儿子朱允被立为皇太孙,做皇位继承人。

但是,明太祖还健在时,朱允的那些手握重兵的叔叔们对侄儿就不太客气。朱允看得出来,便向师傅黄子澄请教对付的方法。黄子澄给他讲了历史上汉景帝削平藩王的事例,暗示将来可以运用皇帝权威,削弱他们的兵权。朱允记住了这个办法。

不过,其中潜伏的祸患,明眼人都看得出。有个训导(学校教官)借谈星象变化,上疏明太祖指出,亲王们势力过强,将引发政变,建议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但这一建议触怒了明太祖,上疏人被关进大狱而死。从此,吓得没有人再敢开口。明太祖也不是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而是不愿过早削弱边境防卫力量,也不愿外人插手他的“家事”。他临死时,遗诏不许外地亲王来京参加葬礼,强调各地官吏必须听从朝廷的指挥,就有防止变乱的意思,但为时已晚。

朱允登基后,改元建文,史称明惠帝。他那些拥兵一方的叔叔们都不乐意他的统治,燕王尤其激烈。

燕王名棣(dì),是太祖第四个儿子,从小在军中,又镇守北平二十多年,身经百战,既会打仗,兵力又最强大。

朱棣听到太祖去世,不顾禁令,强行到应天参加葬礼。走到半路,被建文帝派人阻止。

朱棣回到北平,异常愤怒。他一面与各亲王串连,对抗朝廷,一面招兵买马,吸纳人才,加紧练兵,壮大他的武装。

建文帝找到黄子澄,问对付的办法。黄子澄说:“请陛下放心,照当初我对陛下说的办就是了。”

黄子澄找大臣齐泰商议。齐泰要直接抓捕燕王。黄子澄说燕王势力大,不易下手。不如先逮捕其他亲王,削弱反抗势力,再抓他就会容易得多。两人统一了意见,并征得建文帝的同意。于是,周王等几家亲王首先被抓了起来。

为侦察燕王行动,黄子澄又向北平派出了忠于朝廷的高级官员,并调派重兵,加强防范。还在燕王府中安插内应,密切监视。

燕王为争取时间,装起疯来:满街乱跑乱叫,抢人家的酒吃,颠三倒四乱说话。又整天昏睡泥地,大热天里围炉烤火。

齐泰不信燕王真疯。他逮捕了一个燕王府军官,了解到燕王即将起兵造反,立即指派北平最高军政长官张、谢贵带重兵围住燕王府,说是逮捕府中图谋不轨的官员。同时密令北平都指挥张信逮捕燕王。

然而燕王接到张信告密,决心立即起兵。他假装答应交出府中密谋造反的官员,将张、谢贵二人引诱到府中杀死,清除了朝廷安置在他府中的内应,立即迅速占领整个北平,举起了反叛的大旗。

朱棣宣告,起兵是为了清除皇帝身边的奸贼,是“靖难”,也就是平定内乱。这次战争,被称为“靖难之役”,实质上是叔侄间争夺皇位的战争。

建文帝以朝廷的名义,调派军队对叛军实行征讨。朝廷军队(南军)依仗人数众多,财力丰厚,战争的初期,多占优势,几度打到北平城下。但燕军(北军)久经战斗,战斗力强,燕王自己又很会打仗,南军不但没有攻下北平,反而多次被打得大败,损失惨重,北军开始南下。

建文帝生性优柔寡断。燕王还未公开造反时,曾到应天朝见,态度傲慢,不肯跪拜。有大臣建议以此为借口,将他抓住,迁到江西南昌,将战争消灭在没有爆发之前。建文帝却说:“我们是至亲骨肉,不必追究。”放过了他。开战后,建文帝又嘱咐不要杀死燕王,不要让自己背上杀害叔父的罪名。这就大大捆绑住官兵的手脚,燕王几次濒临绝境,都因南军不敢直接伤害他而逃离险境。

双方在河北、山东、河南、江西、安徽之间来来回回,打了三年,互有胜败。

公元1402年,战争出现了转折。燕王大军南下,直扑应天。建文帝所重用的齐泰、黄子澄等人,忠心有余,韬略不足,此时,朝廷方面力量差不多耗尽,文武官员纷纷外逃,京城守备空虚。建文帝无可奈何,只得撤了齐泰、黄子澄的职,又答应将长江以北划给燕王,要求停战。但燕王不肯息兵。

南北军在安徽凤阳附近的齐眉山打了一场恶仗。北军一度坚持不住,想退兵。燕王激励说:“大决战的时候到了,诸军将士许进不许退!违令者斩!”

燕王又派兵袭击南军的粮道,彻底打败了南军。北军长驱直入,围困京城。

南军大将李景隆打开金川门投降。燕王进城直奔皇宫而去。可是,皇宫已经燃起熊熊烈火。

那火是建文帝放的。有人说,建文帝与他的后妃都跳进火中烧死了;有人说,建文帝在混乱之中换了服装,逃出了京城。总之,不见了他的踪迹。

朱棣终于夺得了皇位。第二年,改年号为永乐。他就是明成祖。

齐泰、黄子澄、方孝儒等大批帮助建文帝的大臣被逮捕,遭残酷处死,并诛灭九族,鲜血再一次溅洒应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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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肖鸡来历的典故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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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王是一个好强争胜的家伙,成天惹事生非,打架斗殴(这种德性今天都有还有残留)。玉帝封生肖的时候,考虑了动物对人类有无功劳,鸡王当然也排不上了。有一天,鸡王看到已封生肖的马受人宠爱,金鞍银澄,心中十分羡慕,于是上前询问道:“马大哥,你有今天的荣誉,靠的是什么?”马回答道:“我平时耕田运物,战时冲锋陷阵,给人类立下汗马功劳,当然我应该受到爱戴。”马道:“要得到人们的爱戴不难,只要你能发挥自己长处,给人们实实在在地办点事就行了。拿已封生肖的动物来说吧,牛能耕田,狗能守门,猪供人肉食,龙可降雨,你天生金嗓子,说不定对人类有帮助呢。”

鸡王回到家中,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了用自己的金嗓子唤醒沉睡的人们,于是每天拂晓,鸡王就早早起床,亮开嗓子歌唱,把人们从睡梦中唤醒,人们对鸡王的功劳十分感激,决定请玉帝把鸡也做为生肖赐封为神。

可是当时玉帝封生肖的标准只要走兽,不要飞禽,六畜中的马、牛、羊、狗都有份,唯独没有鸡,这下可急坏了鸡王,它急红了眼,喊精了脖子,可是毫无结果。

一天晚上,鸡王为这事想不通,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缕幽魂直飞天宫,来到玉帝殿前,向玉帝哭诉,自己每天司晨,唤起众生,功劳顺大,却不让入选属相,实在想不通。说完后,泪流不止。玉帝一想,鸡王的功劳实在大,自己规定的挑生肖标准确实有误,于是摘下一朵殿前花戴在鸡王头上,以示嘉奖。

鸡王醒来后,发现头上真有一朵红花,于是它戴红花去见四大天王,四大天王认出这是玉帝的“御炉红花”,知道玉帝看重鸡王,于是破格让鸡王参与生肖竞争。到了争排生肖的那天,鸡与狗同时起床,相并而进,快到天宫时,鸡怕狗沾了先,就连飞带扑到前面去了。狗急起直追,一直没追上,结果排在鸡之后,从此,狗对鸡再无好感,见到鸡就追,直到今天也余气未消,“狗撵鸡飞”的现象至今可见。而鸡呢,至今还是红脸每天司晨,头上戴着一朵漂亮的大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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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韩寿偷香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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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韩寿偷香”是男女私会的代名词,那么这里面有什么典故呢?这是小编准备的韩寿偷香历史典故,快来看看吧。

西晋的头号重臣贾充,有一个叫贾午的小女儿。贾充在家中宴请属下官员的时候,贾午从幕帐之后偷看,忽然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帅哥,英姿飒爽,眉目俊秀,当下颇为心动。回到内室后她向丫鬟们打听那小帅哥是谁,可巧有个丫头知道那人叫韩寿,是自己以前的主人。贾午“发大感想”,做梦都梦见韩寿。这个丫鬟就前往韩寿家,做起了女说客。她对韩寿说自己的女主人如何如何艳丽动人,又如何如何对韩寿一往情深,韩寿又如何如何“潇洒帅哥,淑女好俅”。韩寿听了以后,情绪非常激动,觉得要是不采取行动,妄称了“帅哥”二字。当下这个丫鬟就来往于贾午和韩寿之间,将偷情措施安排妥当。韩寿虽然是帅哥,但也是运动健将,敏捷过人。到了晚上,韩寿就到贾府,翻墙而过,在丫鬟的指引下,到贾午卧室之内,做起情爱之事。家里上上下下,都毫无察觉,只有贾充眼光比较敏锐,发现小女儿“悦畅异于往日”,不过也猜不透其中缘故。

事情被察觉起源于一种外国香料。当时西域向晋朝皇帝进贡一种奇特的香料,涂在人身上,一个月香味都不会散去。皇上视为奇宝,只将它赏赐过贾充和另一个高级官员两人而已。贾午也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只有用在自己情郎身上才不算糟蹋,就将它私下送给了韩寿。韩寿少年心性,当即把它用将起来。韩寿浑身香喷喷地上班,引起了上司贾充的警惕。贾充提鼻子一闻,觉得这是西域香料的味儿。贾充的脑筋马上高度开动,联想到家里的香料,联想到女儿“异于往日”的悦畅,联想到韩寿的那张小白脸……贾充回家后马上展开了调查,发现自己的院墙有些问题。他把贾午身边的丫鬟捉来一通恫吓拷问,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小秘密。这件事情以喜剧结尾结束:贾充安排了女儿和韩寿的婚事。

得到爱情的不止荀粲与韩寿。那个掉进茅坑的王戎,他的妻子就喜欢用“卿”来称呼他。“卿”在古代,是上对下表示亲近的称呼,丈夫对妻子可以用“卿”,妻子对丈夫则应该用敬语。王戎对妻子的习惯不满意,说你这么乱叫不符合礼法。王夫人做出了动人的回答:“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就是说:我亲你爱你,才叫你“卿”,我不叫你“卿”,谁还有资格叫你“卿”?王戎对这样热情似火的回答,估计早已酥倒,哪里还有反对的气力?

《世说新语·惑溺篇》记述了“韩寿偷香”的故事。

韩寿是三国时魏司徒韩暨的曾孙,家世既好,年少风流,才如曹子建,貌似郑子都,走在街衢,妇女多暗暗瞩目。贾充聘他来做属官,每次会集宾客,他女儿都从窗格子中张望,见到韩寿,就喜欢上了,心里常常想念着,并且在咏唱中表露出来。后来她的婢女到韩寿家里去,把这些情况一一说了出来,并说贾女艳丽夺目。韩寿听说了,意动神摇,就托这个婢女暗中传递音信,到了约定的日期就到贾女那里过夜。韩寿跳墙进去,贾家没有人知道。

此后,贾充发觉女儿越发用心修饰打扮,心情欢畅,不同平常。后来贾充会见下属时,闻到韩寿身上有一般异香,这是外国的贡品,一旦沾到身上,几个月香味也不会消散。贾充思量着晋武帝只把这种香赏赐给自己和陈骞,其余人家没有这种香,就怀疑韩寿和女儿私通,但是围墙重叠严密,门户严紧高大,韩寿从哪里进来的呢?于是借口有小偷,派人修理围墙。派去的人回来说:“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东北角好像有人跨过的痕迹,可是围墙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跨过的。”贾充就把女儿身边的婢女叫来审查讯问,婢女把情况说了出来。贾充秘而不宣,把女儿嫁给了韩寿。

贾女偷香的风流韵事被后人津津乐道,成为男女私会的代名词。古称“相如窃玉、韩寿偷香、张敞画眉、沈约瘦腰”为风流四事。每每人称“韩寿偷香”,其实偷香的是贾女,“贾女偷香”称为“韩寿偷香”多是男性文人以风流自况的方便说法。

在这个故事中,贾女痴情、大胆、主动。她的这一大胆违礼行为被他的父亲承认。贾充身为廷尉,曾为朝廷制定法令,但对女儿的败德行为竟无一句责备的话,就可看出魏晋时期的社会风气确实比较开放,而这些都是儒家礼教崩溃以后的现象,在礼法严峻的汉代,这些现象是少见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顾忌,再说韩寿有才有貌,择这样的乘龙快婿也不丢份儿,这桩婚事也是门当户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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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东方朔偷桃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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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朔是汉武帝的近臣。他学识渊博,说话风趣,深得汉武帝的欢心。汉武帝命他侍从左右,应对顾问,并且可以出入宫廷。

《东方朔偷桃》是张大千的画作 ,属于中国古画,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中。

传说天上的神女西王母曾经降临汉武帝的宫殿,汉武帝在大殿上设宴款待她,吩咐所有从人一律不许入内,席上只有武帝和西王母两个人。

品尝了人间的珍馐佳肴后,西王母说:“我给你带来几只仙桃,你也尝一尝。”

说完,取出七枚仙挑,自己吃两枚,其余都给了汉武帝。汉武帝吃着仙桃,只觉得甘甜无比,齿颊生香,不一会,桃子吃完了,他把核全留起来。西王母问:“留桃核干什么用?”

汉武帝说:“这桃子味道甜美,想留核来种。”

西王母笑着说:“仙桃非比凡间桃子,三千年才结一回果呢!”

说话间,大殿南厢的窗外,有一个人隔窗向内窥视,西王母回头看见了,认出这人就是东方朔,她对汉武帝说:“从窗户窥探的这个小家伙曾三次偷吃我的桃子。”

汉武帝非常惊讶,这才知道东方朔不是一般的世间之人。

据传说,东方朔也是一位神仙。西王母种的桃树三千年结一次果,东方朔一而再、再而三地溜进桃园,偷吃仙桃。西王母很不高兴,就把东方朔贬到凡间来了。

后来,“东方朔偷桃”这一典故,用来形容仙家之事;也用以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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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典故故事:不打不相识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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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因犯案被发配到江州,遇到早就想结识他的戴宗。于是两 人一起进城,在一家酒店里喝酒。才饮得两三杯,又遇到李逵后来, 三人又到江边的琵琶亭酒馆去喝酒。 吃喝间,宋江嫌送来的鱼汤不甚好,叫酒保去做几碗新鲜鱼烧 的汤来醒酒。正好酒馆里没有新鲜鱼,于是李逵跳起来说:"我去渔船上讨两尾来与哥哥吃!"

戴宗怕他惹事,想叫酒保去取,但李逵一定要自己去。

李逵走到江边,对着渔人喝道:"你们船上活鱼把两条给我。"

一个渔人说:"渔主人不来,我们不敢开舱。"

李逵见渔人不拿鱼,便跳上一只船,顺手把竹笆蔑一拔。没想到 竹笆蔑是没有底的,只用它来拦鱼,他这一拔,就让鱼全跑了。李逵 一连放跑了好几条船上的鱼,惹怒了几十个打渔人。大家七手八脚 地拿竹篙来打李逵。李逵大怒,两手一架,早抢过五六条竹篙在手 里,一下子全扭断了。正在这时,绰号"浪里百条"的渔主人张顺来 了。张顺见李逵无理取闹,便与他交起手来。两人从船上打到江岸, 又从江岸打到江里。张顺水性极好,李逵不是他的对手。他将李逵按 在水里,李逵被呛得晕头转向,连声叫苦。

这时戴宗跑来,对张顺喊道:"足下先救了我这位兄弟,快上来 见见宋江!"

原来,张顺认得戴宗,平时又景仰宋江的大名,只是不曾拜识。 听戴宗一喊,急忙将李逵托上水面,游到江边,向宋江施礼。戴宗向 张顺介绍说:"这位是俺弟兄,名叫李逵。"

张顺道:"原来是李大哥,只是不曾相识!

李逵生气地说:"你呛得我好苦呀!

张顺笑道:"你也打得我好苦呀!

说完,两个人哈哈大笑。

戴宗说:"你们两个今天可做好兄弟了常言说:不打一声场不会相识。"几个人听了,都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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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肉袒牵羊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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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为了郑襄公要求讲和,才去请陈灵公来跟郑国一块儿订立盟约,没想到陈灵公给夏征舒杀了,他只好把三国订约的事搁下,先去平定陈国的内乱。赶到楚庄王收服了陈国,郑襄公又归附了晋国。这一来,差点把楚庄王气坏了。他恨郑国说了不算,打算再去征伐。令尹孙叔敖说:“咱们去打郑国,晋国一定去救;要征服郑国,必须打败晋国。因此,非发大军不可。”楚庄王就率领三军,在公元前597年(周定王10年,楚庄王17年,晋景公3年,郑襄公8年), 浩浩荡荡直向荥阳进发。

楚国的军队占领了郑国的四郊,把荥阳团团围住,日夜攻打。郑襄公一心依靠着晋国,眼巴巴地等着晋国的救兵。楚国人一连气打了十七天。郑国人死伤了不少,将士们咬着牙,守住城,时时刻刻盼着晋国人来救。他们的希望每天跟太阳一同升起来,又每天跟太阳一同落下去。末了荥阳东北角的城墙给楚国人打坏了一大段,一下子倒了好几丈。全城的老百姓一齐全哭了起来。那种大喊大叫发疯似的哭声把整个荥阳城变成了地狱。男女老少只是哭着、哭着。全城的人等着给人家屠杀,或者全掳了去做奴隶。楚庄王一听到全城的哭声,立刻下令退兵。公子婴齐拦住说:“咱们一连气攻打了半个多月,好容易打塌了一段城墙,就该冲进城去,怎么反倒退兵呐?”楚庄王说:“别这么说。郑国人已经知道咱们的厉害了。何必再用武力呐?我不愿意人家光知道咱们的厉害,咱们还得叫人家知道咱们的好心眼。”跟着,楚国的军队退去了十几里,让郑国人缓一口气。

楚庄王只知道好心眼就是好心眼,可不知道怎么样玩花样让人家都知道他的好心眼。比方说:齐桓公要帮助邢国和卫国,并不立刻就动手,他得等着那两国给北狄灭了以后,才向列国诸侯大声嚷嚷,去重新建造夷仪和楚丘,这么着,人家才知道他的好心眼。晋文公要收服原城,他先下命令:三天之内攻不下来,他就不要原城了,大家伙儿嚷嚷出去,人家才把他追回去。宋襄公要用仁义去抵抗武力,他必得做了一面大旗,把“仁义”两个字打出来,人家才能够瞧出他的好心眼。楚庄王对这一手可玩不出来。他下令退兵,谁也不知道这是他的好心眼,这不是白饶吗?郑襄公和那些个等着挨杀的郑国人,一瞧楚国退了兵,不说楚国人让他们缓口气,反说是因为晋国的人马到了。大家伙儿精神百倍地先把城墙修好,等着晋国人替他们去打胜仗。楚庄王这才知道郑国并没有归附的意思,就又把荥阳城包围起来。郑国人一连气守了三个多月,还瞧不见晋国的人马。大家伙儿这才觉得不对头。楚国的大将乐伯率领着勇士上了城墙,杀散了守兵。另外一部分将士冲到城下,劈开城门。楚国的大队人马进了荥阳城。

楚庄王下令,不许杀害老百姓,不许抢掠财物。楚国的大军又整齐又严肃地到了大街上。迎面来了郑襄公。他打扮成罪犯的样子,披着头发,露着上身[文言叫“肉袒”],手里牵着一只羊,恭恭敬敬地来迎接楚国的军队。他跪在楚庄王面前,说:“我没有好好地伺候贵国,叫大王生气,这全是我一个人的不是。现在敝国的存亡全在大王手里。要是大王看着过去的交情,还让敝国做个属国,永远伺候贵国,这就是您的大恩大德了。”一边说着,一边直流眼泪。公子婴齐恐怕楚庄王耳软心活,就提醒他,说:“郑国直到打得顶不住了才投降。这种投降决不是出于真心。大王今天要是饶了他,让他归附,明天晋国人一到,得!他又背叛起来,那多麻烦哪!不如干脆把郑国灭了,省得以后再麻烦。”楚庄王可比公子婴齐精明得多了。他知道一时不能把郑国灭了,落得答应郑襄公把郑国收为属国。他就故意摆出大大方方的神气,说:“要是申叔时在这儿,他又该说我在庄稼地里夺牛了。”

楚庄王立刻下令退兵三十里。郑襄公带着几个大臣到楚国兵营里再要求楚庄王让郑国归附。楚庄王同他们订了盟约以后,带着大军回去了。

楚国的军队走了一程子,忽然来了个消息,说,晋国拜荀林父为大将,先垮[hu二声;先轸的儿子]为副将,率领六百辆兵车,已经到了黄河边上,前来搭救郑国。楚庄王叫军队安营下寨,要瞧瞧晋国人到底要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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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李时珍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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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李时珍刚开始行医时,出过一次很大的差错,还差点闹出人命来。

有一天,有一个病人,高烧不出汗,头痛得厉害,请李时珍去诊断。李时珍赶到他家,茶不喝,水不饮,就坐在病人床沿上切脉看病。他诊断病人患的是伤风病,首先应该发汗,于是他就叫病人在药抓回来之前先煎些生姜水喝,然后裹紧被子睡一觉,出出汗,病就会减轻。

李时珍开好处方准备走了,病人问他:“伤风病能不能吃鱼?”李时珍一抬头看见病人家里挂着一条乌鳢鱼,就笑着说:“用生姜煮乌鳢鱼吃无妨,只要发了汗就行。”

李时珍辞别了伤风病人就到别处去诊病,等他忙了半天回到家里,刚坐在板凳上,病人的儿子就喘着粗气赶来说,他老子吃了生姜煮的乌鳢鱼后,眼眶子变大,脸色变白,舌头打结,喘气不匀。

李时珍一听急了,心想:不好,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幸好这时李时珍的父亲李言闻老先生挖药回来,一听说这件事,抓起几样草药就和李时珍一起心急火燎地赶到了伤风病人家中。

李老先生也是个老中医,他让病人煎服了解毒的草药,等病情好转些再煎服治伤风病的草药,只三天工夫,病人就能起床干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时珍问他父亲。父亲告诉他,生姜煮乌鳢鱼能使人中毒。这件事对李时珍震动很大,他一连几夜都没睡好觉,伤风病人中毒的情景总是在他的头脑里打转转。他暗下决心,为了替天下人治病,弄懂所有中草药的药性,他一边采药行医,一边四处求拜名师。工夫不负苦心人,他后来终于成了“医圣”,写出了《本草纲目》。

直到现在,还有些地方不用生姜煮乌鳢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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