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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改写作文(汇总20篇)

导语:我们很多的时候都会写回乡偶书改写作文,但回乡偶书改写作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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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改写《路遇》600字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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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该死的鬼天气刚刚还不错,转眼间就下起了大雨,我一边用手挡着雨,一边四处寻找可躲雨的地方,忽然我瞥见了一处屋檐,便一个侧身钻了进去。

天越来越黑,雨却越来越大。这雨怎么越来越大了?我很疑惑,突然远处快步走来一个举着伞的黑衣人,他的大衣挡住了他的脸,帽子也压得低低的,雨太大了,我想也没想,一个小跑就钻进了他的伞里。

本以为他还会说个两句话,可进了他的伞,他竟一言未发,只不过走得比原来快了些,怎么回事?难道它是鬼?一股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我的头上冒出了点点汗珠,我在心里念叨:“观音菩萨,玉皇大帝,阎王爷行行好吧,放我一马吧,我以后不偷偷去干坏事,不浪费一粒米。”正想着忽然他一个后踢朝我踢来,我朝后一退,心想坏了,我上了鬼伞了,他又来一个扫堂腿,我一跳,嘿嘿,幸好我躲过了,他停了一下,忽然一阵强烈的猛踢朝我袭来,上帝保佑,还好没踢到我。

走到了一座小木桥上,他的脚步又快了些,我心里十分得意:“你个阴阳小鬼想跟爷爷斗,再回地府修炼五百年。”突然那个鬼大屁股朝我顶来,我一个没站稳,“哧溜”一下从桥上摔了下去,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帅不过三秒”,我的掉落激起了阵阵水花,牙齿都咬到泥巴里去了。

等我从泥巴里出来的时候,小桥上放的那个鬼的外套雨伞,难道……我现在满脑子里都在想那个鬼化成了缕缕青烟飞向远方,我越想越害怕,手脚并用,快速奔向前方,扯开嗓子大喊:“有鬼啊,来人啊,诈尸了!”突然,我看到一家早茶店开着灯,便二话不说推门而入,蓦然回首,那鬼却在灯火阑珊处,我看了看他,他看了看我,随后我俩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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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给边防军叔叔的一封信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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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边防战士叔叔

你好!辛苦了。你是人民生活的保卫者,你是保卫幸福生活的和平者,你是钢筋制成的血肉。你那钢铁的意志,永远不可动摇。你日夜守在祖国的边疆,你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一切,不让那狗帝国来捣乱。如果它再来捣乱,将会自取灭亡,将会被人民强大的武装击败,让它归老家,让它进海洋。

叔叔:我们知道蒋匪和美帝勾结在一起,妄想反攻人民武装的大陆,那就是鸡蛋碰石头,自食苦头。蒋介石这个老匪不愿意活了,活得不耐烦了,他正在“调兵遣将”,正在台湾抢占民船民房,准备给我们动输一批美式的装备。好!我们接收不给收条。妙极了!我们欢迎,我们全国人民都准备了花生米,还让它喝红酒。蒋该死它好久没有吃了,所以现在它想吃一吃,不,很想吃。

叔叔:美式装备狠吗?不,不吓人,老师讲过,美式装备根本不吓人。你看在抗美援朝中,美式装备那么好,但是,被我们中国人民志愿军打得落花流水,打得它退了三八线,同伟大的中朝人民签方框了停战协定,再不敢捣乱了。

叔叔:所以我们不怕,我也不怕,我也恨透了蒋匪,我长大了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去打倒敌人,保卫世界的永久和平!

亲爱的叔叔!再见!祝你:

工作顺利!一帆风顺,乘胜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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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七步诗改写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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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媛

“皇弟,听闻近来伊学问见长不少,今特召伊来探讨诗文。”金碧辉煌的大殿上,浑身挂满金银珠宝的皇帝曹丕故作姿态与曹植说道。只见曹植作揖道:“实不敢当,不知皇兄此次予皇弟何题?”曹丕伸出手理理长须,挥手道:“往日常以内容为题,今日不如以时间为限,步数为准,众爱卿何见?”众大臣纷纷点头称是。“那今日以七步为时,望皇弟不要推卸,请公公计时。”曹丕扬起嘴角,两眼定定地盯着曹植。整个大殿顿时寂然无声,众大臣均向曹植投向幸灾乐祸的目光。

曹植深感痛心,心想:我无意与皇兄争抢皇位,仅愿饮酒作诗,皇兄为何要如此相逼?若是我七步内作不出,皇兄必要施难于我,我们本是多么要好的手足呀!曹植长叹一声,跨出了第一步:“煮豆燃豆箕,漉菽以为汁。”“一步、两步……”公公在朝堂上大喊道,众大臣无不屏气凝神,注视着曹植。曹植望着兄长,悲愤地叫道:“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眼中只剩下最后一步时间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曹植仰天大呼:“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殿上回落着曹植的呼声,声声入耳,声声扎心。

“皇弟真不愧是大才子,皇兄实在是佩服!”曹丕挥手让公公退下,由衷地说道。

听着大堂内游荡着的诗句,曹丕不禁深感懊悔,一阵愧疚之情油然而生。“是啊,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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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回乡偶书》改写300字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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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就离开了家乡。长大之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家乡。现在,我已经70岁了,家乡的口音还是没有改变,但是,我已经白发苍苍,所以我想回家乡看一看。

我骑着白马走在家乡的小路上,看见有几个小朋友在村口玩耍。我走上前去,有一个小朋友指着我问:“爷爷,您从哪里来?”我摸了摸胡须,笑着说:“这里就是我的家乡呀!我就是这儿的村民。我还小的时候,为了实现梦想,离开了这里,现在我非常思念家乡,所以我回来了。”

和孩子们告别后,我牵着马在村子里走了一段,突然发现了我小时候的朋友,他邀请我回他家,我们一起聊了聊家乡的变化。这时,我突然爆发灵感,写下了这首诗。

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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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位乐于助人的叔叔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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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见到的人不少,有一位乐于助人叔叔,让我终生难忘。

一天下午,我们去买年货,看见三个人,穿着厚厚的羽绒服,顶开棉门帘,从商场里走出来,买了很多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好像搬运工似的,一个人把车后备箱打开,其他两个人一件一件往里放,可是没发现一包东西,滑到了车底下,他们以为东西放完了,就上车把车开走了,但是那包东西却遗留了下来。这一幕被一位穿红色毛衣和黑色牛仔裤的叔叔发现了。

这位叔叔抬腿就去追车,没想到他魁梧高大的身材竟然这般敏捷,可是车已经跑远了。于是他回到原位,等物主回去找。但是左等右等,物主还是没回来。当天天气很冷,叔叔穿得也不多,脸冻得通红,可是他一直等。有人说:“他们丢了东西是他们的事儿,把东西放下吧,他们自己会回来取的。”叔叔微笑着说:“我再等等,没准儿一会儿就回来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是如此坚定。

看到这里,我就随父母就进了商场买年货了,我们在商场里走了一大圈,腿都有点酸了,买了不少东西,于是准备打道回府。等我走出商场大门时,立马打了一个哆嗦,真是寒气逼人。我突然想起叔叔,望向那边,叔叔仍在原地等待。我想如果是我,早就冻得不行了,他肯定冻坏了。

这时,物主终于回来了,当物主看到叔叔在等他的时候,说了许多感谢的话,并从袋子里拿出东西感谢叔叔。叔叔没有收下东西,只是说:“不用谢。”就转身走了,我们望着他的背影很快消失在人群之中。

我觉得叔叔乐于助人,为了帮助别人,让自己受苦受累,让我十分感动。现在,他那高大的身影,还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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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谢谢你,陌生的叔叔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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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它给人生存的希望;爱是一首乐曲,演奏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爱是生活中的援手相助,解人燃眉之急。

还记得那是在我八岁的时候,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妈妈开车带我去奶奶家。车子开到半路就“罢工”了。不管妈妈用什么方法,车子就是一声不出。妈妈叹了一口气,说:“死火了。”我很着急,担心会在路上这么待下去。

我和妈妈下车看看还有什么办法。这时一辆红色的摩托车从我们身边驶过,开车的是一位戴墨镜的叔叔,他经过我们车子的时候,回过头看我们一下,然后把车倒回来停在我们的汽车旁边。我看他高高大大的,身上穿着一件衬衫,尤其是那副墨镜更让我想起那些坏人。我紧紧抓着妈妈的手。

那位叔叔冲妈妈说:“车子坏了吗?”妈妈点点头说:“可能是死火了。”那位叔叔又说:“你有维修点的电话吗?要不要我叫个人来帮你看看?”妈妈连声说“谢谢”。叔叔就拿起电话,打给他熟悉的修车店。几分钟后,修车店的师傅到了。师傅熟练地打开车头盖,拨弄了几下,然后叫妈妈在车里试着点火,车子立刻传来发动机启动的声音,车子正常了。

车子没事了,那位陌生的叔叔也开着那辆红色的摩托车走了,他没有留下姓名和电话,只是用一个微笑作为妈妈连声感激的回报。

好心的叔叔,谢谢你!正是因为你的热心相助,才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至今都忘不了这件事,忘不了你。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热心,社会将多么和谐。我将以你为榜样,对他人多一些热情,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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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秋思改写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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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里见秋风

秋天悄然而至,秋风在洛阳城里欢快地跑来跑去,每个人都闭起眼享受这凉爽的微风。只有一人皱着眉头,望着这乍起的秋风,心里满是惆怅。

欲作家书意万重

此人名叫张籍,他思念家乡的感情在秋风的吹拂下更加浓厚,他决定给远方的亲人写封信。张籍拿起纸和笔,却又呆呆地站在那里,“娘,您和爹都好吗?”“我好想你们啊。”“家那里太平吗?”……许多话语浮现在张籍眼前,竟不知从何说起。

复恐匆匆说不尽

张籍写完了信,又害怕起来:如果自己匆匆忙忙写下的信没把自己的意思完全表达出来。他担忧着把信看了一遍又一遍,改了又改。

行人临发又开封

捎信人已经来了,张籍把信交给他后,一边望着他远去的身影,一边担忧自己的信会不会哪不完整。当捎信人走出二十米远时,张籍大喊:“等一下!”并跑过去把信拆开再次检查。

张籍把检查好的信再次交给捎信人,而且一直看着他消失在落叶下。那清爽的秋风再度飘起,带着张籍思念家乡的赤子之心,化为秋思,越飞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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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改写牛郎织女7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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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与织女结了婚后生下了两个小娃娃,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男孩儿叫牛小牛。女孩儿叫牛小妞儿。他们的日子过得很美满,突然有一天他们村里的一个恶霸又来收他们保护费了。

当恶霸来到织女家的时候,正巧牛郎不在家,那个恶霸想欺负织女,可没想到织女会法术,于是就把恶霸给打跑了。当牛郎回来后听说了心里很气愤,想去找恶霸报仇,可是找到恶霸后却被恶霸给打了一顿,于是他觉得自己很弱比不过织女,于是就请教织女学习法术,后来侄女把自己的法术全部交给了牛郎,于是他们就在村子里行侠仗义,专们打击那些恶霸,成为了村里的大名人。

后来王母娘娘知道了织女下凡,还与一个凡人结了婚,并把他的独门秘诀交给了一个凡人,他非常的生气是必要严厉惩罚织女,于是她带领10万天兵。前往了织女的住处织女和牛郎与王母娘娘展开了一场大战,他们站了三天三夜把玉帝都给震惊了,玉帝想了一想,他觉得仙人和一个凡人成亲并没有什么错呀!而且三圣母不也是和一个凡人成亲嘛,于是他就下令说以后决不可以再欺负那些与凡人成亲的仙子了,因为他们并没有错,于是王母娘娘就放过了他们。

过了几千年,已经到了2019年,他们学习了手机的用法,知道了手机还能视频通话,于是心里想,假如就算王母娘娘把织女囚禁起来,他们也可以聊天,心里很开心,因为他们很开心,这个世界发展的这么快,可以让人在两个不同的地方都可以见到面。过了几天他们的孩子都长大了,而且还学会了一些更加新颖的东西,比如说用拼多多买东西。用饿了么点快餐,这一些东西让他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牛郎和织女心里感到可真好啊!

后来牛郎和织女把他们从他们那个时代保存下来的宝物都捐给了博物馆,称为了慈善家,他们两个经常来捐助那些山区的小朋友,全球有许多许多的小朋友可都是他们资助的。

从此牛郎和织女就这样成为了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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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为那位叔叔喝彩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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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流传着一个广为人知的话题,老人摔倒是扶还是不扶?这个话题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对此,以我的亲身经历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天傍晚,放学了,我背起书包往家走,在回家的路上,天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可不想被淋成落汤鸡,便躲进了一家商场避雨,打算雨停了再走,当雨渐渐变小的时候,这时路边的一幕引起我的注意,有一位老奶奶昏迷在路边,满头银丝在雨水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无助,看样子已经昏迷了很久,但是没有一个人把老奶奶扶起来,没有一个为老奶奶打伞,他们有的假装没看见自顾自的走了,有的站在一旁窃窃私语,有的在一边围观,这让我想起了网上流传的那个话题,难道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他们停下脚步,不去帮助这个无助的老奶奶吗?这也真的太离谱了吧,真的没人扶?我准备去看个究竟时,一个身影进入了我的眼帘,一位叔叔拨打完电话后,把老奶奶放平到没有雨水的地方,边胸部按压,边人工呼吸,全神贯注的抢救老奶奶,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奶奶渐渐的有了知觉,这时救护车呼啸而来,停在了老奶奶的身边,护士阿姨小心的把老奶奶推上了救护车向医院驶去。这位叔叔却默默离开了,甚至没有来得及听到一声谢谢,这一幕,让站在一旁的我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的美好风景线。

事后,我的新闻上再次看到了这位叔叔,原来这位叔叔是一名医生,在受到记者采访,问扶不扶这个问题时,他笑了笑,说:”当时没想那么多,只看到老奶奶情况很危急,再延迟一会儿就会有生命危险,只想这救人了,毕竟帮助别人是一件好事嘛!”在这看似平凡的话语中,让我体会到了不平凡的事,当别人还在考虑扶不扶时,那位叔叔已经挺身而出,救活了一条人命,你说那个值呢?

帮助别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它绝对不是坏事,而是你是否愿意去做,那位叔叔已经为我们大家做了表率,我们应该为他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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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给解方军叔叔的一封信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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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敬可爱的解放军叔叔

你们好!

我一直认为,从我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一个幸运的人。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不仅父母在保护着我,还有很多很多可敬可爱的解放军叔叔在保护着我们。

现在,给你们写这封,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在祖国的安全面临挑战的时候,是谁冲向了战场?答案是你们,勇敢的解放军叔叔。你们用自己的汗水和热血守护着祖国的每一寸土地,让天空更蓝,让笑容更甜,让美丽的花朵遍地开放。

在老百姓需要帮助的时候,是谁挺身而出?答案是你们,不畏艰难的解放军叔叔。哪里最危险,你们出现在哪里;哪里最荒凉,你们出现在哪里;哪里最贫穷,你们就出现在哪里。

在我们过着和平幸福生活的时候,最应该感谢的人是谁?答案还是你们,不辞辛苦的解放军叔叔。在我们自由自在玩耍的时候,在我们吃着美味佳肴的时候,在我们欣赏美丽景色的时候,你们却在苦练本领,你们却在站岗放哨。

现在,我给你们写这封信,不仅要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还要向你们说出我的理想:

以后,我也要像有你们一样,做一个对别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此致

敬礼

新亚国际部初三学生:唐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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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赠汪伦》改写6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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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在汪伦家住了数日,两人相谈甚欢。突然有一天接到消息说家有急事,需立即赶回,李白匆匆收拾了一下,为避免离别伤情,便不辞而别。

李白整理完行李后,就匆匆忙忙向桃花潭奔去。春天的桃花潭四周绿树环绕,两岸桃花盛开,一阵风吹过,一片片桃花飘落在湖面上,再加上那一片绿如翡翠的湖水,远远望去,粉色的桃花配上满山的翠绿,倒影在水中,一副大自然的巧笔画即刻生成,细细品来别有一番风味。“如此美景,以前都有汪伦兄陪我一起欣赏。”此时李白脑海中不由想起汪伦,汪伦和自己一样都爱喝酒,无论何时何地,都会随身携带一壶美酒。“那我们就可以在此美景下一起吟诗作对,对酒当歌。”以往与汪伦畅饮的场面此刻不断浮现在眼前,这边却要离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聚首,李白不禁悲从中来,红了眼眶。

只是此刻身不由己,李白还是迈着沉重的步伐上了船,两岸美景仿佛不再那么美丽诱人了。将行之际,岸上传来一阵笛声,低沉伤感,似乎在为李白送行。李白回头一看,果然是汪伦,离别前还能再见一面,喜从中来,李白上岸,给了汪伦激动的一抱:“汪伦兄!”汪伦急切道:“太白兄,为何这么匆忙?”“家有急事,不辞而别,实在抱歉!”李白无奈的解释。

“原来如此,你我兄弟讲什么抱歉,他日我们再聚。”两人不禁泪满眼眶。李白上船后,汪伦急忙吹着笛为李白送行,李白站在船头看着岸上的汪伦越来越远,诗兴大发,大声吟道:“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汪伦注视着李白的船渐行渐远,一直到小船从他的视线中消失……想起李白的诗,感动异常,把这首诗收藏起来,这便是千古名篇《赠汪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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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送元二使安西》改写记叙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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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渭城下起了绵绵细雨湿润了泥路上的尘埃。小雨有山泉的清幽;有微风的凉爽;有花针的细密;有诗词的绵绵情意;更有离别的依依惜别。在绵绵细雨中,我望着旅店旁那刚吐出嫩芽的柳树是那样的苍翠欲滴,那样的美丽。虽然美丽,但我心里却是很伤心。因为今天,我的好友元二奉朝廷的使命前往西北边疆。

此时,元二正准备离开渭城了,我前来为他送行。“元二啊,你就要走了。这一去,不知要多久才回来啊。”我拍了拍元二的肩膀,脸上忧愁了许多。

“是啊。”元二也拍了拍我的肩膀,应该是在安慰我不舍的心情,又说,“唉,咱们一起度过了这么久的美好时光,突然接到朝廷的指令,我也是有点不知所错。虽然要离开,但我们兄弟俩的心还是连在一起的。我也会时时刻刻地思念你。”

我笑了笑说道:“元二兄,在思念我的同时,你也务必要办好公事啊。”

“王维兄的嘱咐,我会记在心头的。”随后元二兄出了酒楼,准备踏上往西北边疆的路了。

这时,我喊了一声正走在雨中的元二兄:“元二兄,让我们一起干了这最后一杯香醇美酒吧。待你西出阳关之后,就没有知心朋友陪你在田园之间游山玩水了。”我站起来,举起酒杯。

元二兄又走进了酒楼里,举起了酒杯,眼眶中好像有些泪花:“嗯,干了这最后一杯,你我二人兄弟之情,永不消逝。这杯酒虽然是那样的普普通通,但包含了我与元二的友谊情深。”元二兄干完这杯酒后,又认真仔细地看了看我,说道:“王维兄,我真的要走了,保重。”然后依依不舍地走了。望着蒙蒙细雨中元二兄离去的背影,我作诗一首:“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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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后一课改写60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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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刚亮,我便起来,今天,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留在这个地方了……

我轻轻拉开衣柜,穿上仅穿过那么一两次的绿色礼服,走到小院里等候着学生到来。我又在讲台上走来走去,一遍遍摸着黑板,有几位孩子一边聊着天,一边奔跑而来,“嘿!伙计”。进了教室,笑声依旧,只有那一瞬不经意的抬头后,望见老师的面孔才得安静。接着一个个人都来了,甚至连从前的镇长都来了。而镇长搭住我的肩,轻轻地说:“嗯……别难过。”“好”,我实在说不出什么了,镇长慢慢坐到最后边的长椅上,然后,轻揉了双眼。

小弗郎士果然像往常一样,我在心里想着,不由自主地拿起了那把戒尺。不,我还是不愿将戒尺敲在他头上,我更愿意将这戒尺狠狠地敲在那普鲁士兵的脑袋上!小弗郎士气喘吁吁地进来,好吧,我只得先收起我的戒尺,看他小心翼翼的模样,也是有些可爱的。

不知怎得,平常上得一点也无所谓的法语课这次却显得格外沉重。我既想开口又不知怎么开口,我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法语用法。然后一刻不停地讲着,小弗郎士已经有些昏沉了,而班上成绩最好的海伦也有点莫名其妙了。我轻吸了一口气,拿走了桌上的水,一口气喝了下去,喉结上下移动,不免有些疯狂。我看了看表,还有最后的五分钟。“你们爱法国吗?”一片寂静,小弗郎士大喊:“爱!”大家都喊:“爱!”。我在黑板上写下“我爱法兰西”。我没有力气了,粉笔掉落于地面。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大家都走出了教室,而小弗郎士的书移落了,上面有扭七歪八的几个大字——我爱法兰西,我带着那本书和院子里的一串紫藤花走了。

我永远离开了那,而我的心,依然停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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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净沙·秋思改写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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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沉沉的太阳,最后为大地留下阳光。我这个仕途不如意,长期漂泊的游子来到了这里。

深秋了,想起自己与心上人聚散依依的哀婉,对国家的哀伤无处发泄,我又是多么思念家乡啊!

远处,那枯干的藤蔓缠绕着那苍老的枯木,树上落着一只将要归巢的乌鸦,凄惨的叫声,仿佛在向树倾诉一肚子苦水。而那树静静聆听着,可我又怎能像乌鸦一样,尽情的发泄呢?

古老的桥跨在小溪上,它弓着腰,俯身望着水里的人影、鱼影,它默默无闻的工作着。多少年呵,谁也不知道它把多少人马安全地运过对岸,这些年,泡沫聚散,唯有它依然如旧。

溪中的水缓缓的流着,它们是思乡人的泪,急切寻找自己的家,唱着思乡的歌流向远方。那悲伤的调子,我懂,我懂……

旁边的几户人家,房屋稀稀疏疏的,在萧瑟的西风中静默着。村民说笑着,回到自己温暖的家,独在异乡的游子更感凄凉。烟囱冒出缕缕炊烟,升上天空,与白云团聚了。

那条古老的道路上,缓缓走着一匹瘦马。它顶着西风,艰难的走着。瘦马发起抖来。无情的西风啊!你不要无止境的吹了,不要吹了!瘦马单薄的身躯,受不住那无止的孤寂与寒冷。

太阳就要落山了,连最后一点点光也不曾留给可怜的我呀!罢了,罢了。我这个伤心断肠的游子啊,还漂泊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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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宿新市徐公店》改写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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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瑶

都说春天百花盛开,景色迷人,是旅游的好时节。今天,我就来到了新市游玩。

这里可真美呀!柳树姐姐在水边梳着长长的头发,扎上了洁白的柳絮做成的头花;草弟弟也穿上了绿色的新衣,在风中摇晃着脑袋;野花妹妹也不甘示弱,在草丛中翩翩起舞……

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太阳下山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夜晚,我住在徐公店里,也许是玩的太累了,我的头刚落到枕头上,就睡着了。

“喔喔喔!”伴随着公鸡的啼叫,我从梦中醒来。刚一睁眼,我就看到了窗外生机勃勃的景象: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伸向远方,两旁围着稀疏的篱笆,树上的花落了,叶子还没长成绿荫。我正看得入迷,忽然传来一阵喧闹声,我连忙穿好衣服,跑出门外,原来是孩子们在玩耍。一个小女孩拉着她的几个小伙伴,指着一朵油菜花小声地说:“看,一只黄蝴蝶,它多漂亮呀!让我们来捉住它!”于是,他们东奔西跑想要抓住蝴蝶,眼看黄蝴蝶就要被抓住了,只见它上下翻飞,飞进了金黄的油菜花丛里,和油菜花融为一体,再也看不到了。孩子们再也没捉到黄蝴蝶,失望极了,一哄而散去别处玩耍了。

看到这番景象,我不禁写下这首诗:

篱落疏疏一径深,

树头花落未成阴。

儿童急走追黄蝶,

飞入菜花无处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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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破阵子改写成故事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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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已经是深夜了,醉酒带来的晕眩几乎令我无法移动,我艰难地拿起针,挑亮了油灯,总算用那微弱的光亮照亮了房间。我拿起被火光映红的宝剑,细细端详着。那红光竟像是敌人的血光一般。

醒来时,扎在一起连绵不绝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那号角声是多么令人振奋!军营里,正给将士们分发着大块烤熟的牛肉,各种乐器奏出的边塞军歌激情澎湃,我不禁握紧了手,想与敌人一决胜负。

今天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我心里不禁泛起了淡淡的悲凉战场上正检阅着军队,战士们列队,一个个大吼着,做着整齐划一的武打动作。吼声在几宵回荡,好似虎啸龙吟,令人赞叹不已。

战场上,一匹匹战马飞快地奔驰着,那速度就像是的卢一样快,扬起一片尘埃。骑在马上的战士们个个张弓搭箭,利箭整齐地射出,弓弦被拉得像震雷般惊响,大地不由震颤。战场上充满了吼叫与刀剑的碰撞声,鲜血洒满了战场,染红了大地。

我本想完成君王一统中原的大业,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声,可是,梦醒了!我无法像年轻时那样驰骋沙场了!我已经满头白发,青春再也回不来了!怀着满腔的悲愤,我提笔写下了这首《破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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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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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八百多年前著名的诗人辛弃疾,为了给我的好友陈亮鼓励,我大笔一挥,写下了《破阵子》。

在前一天,我喝醉了酒,夜里,我酒醒了,用针将油灯挑亮,抚摸着我朝夕相处的宝剑,心里燃烧着蓬勃的雄心。之后,我又睡了过去,在梦中,我听见了初晨时每个军营接连响起了雄壮的号角声,一声接着一声,显得绵长、悠扬……到了吃饭时间,所有的将士们都围在军旗下,互相打闹、交谈,吃着大块大块被烤熟的牛肉。听着由诸多乐器弹奏出来的那雄壮、悲凉的军歌,心中不禁一番惆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战场杀敌了。我方排好阵势,每位将军的脸上都充满了严肃,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就可能因为此次战争而一去不返,连一个正常的坟墓都没有,十分悲惨,战斗开始了,骏马在战场上飞快地奔驰,堪比三国时代的宝马的卢、弓箭齐齐地射出,宛如死神之镰刀伴随着“刷刷”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将士的性命。所有的刀剑碰撞在一起,发出滋滋令人牙酸的令人从骨子里发冷的恐怖声音。

我们终于获胜了,斗志昂扬地回到军营,本想为当时的君王打回敌人的老巢,胜一场漂漂亮亮的仗,让生前和死亡之后的人都来赞扬我,为我赢得美名声,但我一觉醒来,对铜镜一照,却发现自己早已白发苍苍,再也不能上场杀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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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赠汪伦改写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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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好一首感人肺腑的离别诗!忙碌半天,我终于录完了音,心里想,那李白和汪伦应该是传说中的“死党”吧!李白这位大诗人与朋友离别是怎样的呢?我真想穿梭时空,去看一看呀!

“呀!”我眼前突然一花,跟随的便是那飘飘的失重感,我头晕眼花,不知飘了多久,感受到了树杆粗糙的纹路。我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呀!”大吃一惊。“我变成了小鸟!”我惊慌失措地叫。但是,取代的是吱吱喳喳的鸟鸣。我在树上跳了几圈,发现一切都与古代的东西类似,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飞开了树杆,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中自由飞翔。

“咦!”眼前的一幕引起了我的注意:一轮明月高高地挂在上空,亮光散落在湖上,湖边有一个庭院,我连忙飞过去,想一探究竟。我落在庭院的瓦片上,清鲜的空气被一阵扑鼻而来的酒香取代,我赶紧用翅膀捂住鼻子。只听见一个人说:“兄弟啊!你明天就要和汪伦离别了,兄弟我真不知,这一别是什么时候见了。”我这一听,不由大吃一惊,说话人是汪伦,在喝酒。

“啊!”我穿梭到了李白写《赠汪伦》前一会的时候了。我立刻竖起耳朵,只听见另一个声音说:“有了离别,才会有相聚的珍贵。兄弟,今日不必愁,李白我陪你饮,不醉不休!”我心想:猜对了,明天再看看他们的离别吧。为了明天的早起,我找了一个角落,睡觉了。

紧记使命的我,一大早就起床了。连忙飞到汪伦家里,只见李白正在蹑手蹑脚地收拾行李。我想,昨天汪伦应该醉了,还没有起床。于是,李白不想打扰,便轻手轻脚地搬运行李。

李白上了船,船夫划了一段后,李白不禁仰起了头,望着天,不想看见汪伦的家,害怕引起伤感。

这时,从岸上传来了一阵阵伤感的歌唱。李白扭头一看,原来是汪伦穿着睡衣,泪流满面,在岸上唱歌送行。本来热泪盈眶的李白,看见汪伦如此这般,热泪不禁夺眶而出。他情不自禁,拿出笔墨,龙飞凤舞地写出了一首诗——《赠汪伦》,然后让顺路的渔夫交给了汪伦。同时,李白大声地朗读这首诗,这声音久久地在山间徘徊,游荡。

“恩大虾,起床了!”妈妈大喊,我从桌上抬起头,看了看四周,才发现,这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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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文给解放军叔叔的一封信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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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解放军叔叔

你们好!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全国人们都在纪念这一天,同时我们也知道是你们日日夜夜保卫着我们,才使我们过上今日无忧无虑安居乐业的生活。

解放军叔叔是你们在解放战争年代打败了国民党反动派,抛头颅洒热血,解放了全中国,使全中国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放出来,走向社会主义道路,人民的生活才蒸蒸日上。在新社会主义中,又是你们夜以继日,拼死保卫祖国的边境,防止外来敌人的侵略。在人民遇难时到处都是你们的身影。你看森林大火时,你们不顾自己的安危,前去救火。大水灾时,你们也不顾自己的安危,前去抗洪。舍己救人同样也有你们,哪里有难哪里就有你们,你们真是人们的卫士,人们的子弟兵,你们的丰功伟绩我们永远记在心中。

敬爱的解放军叔叔,祝你们节日快乐,我们一定会向你们学习。

此致!

敬礼!

付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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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春夜洛城闻笛改写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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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宇朝

幕降临,满天星星挣破夜幕探出头来,闪烁着夺目的光芒,像一颗颗耀眼的宝石,镶嵌在深黑色的夜幕上,密密麻麻的星星组成一条银河,仿佛给夜空系上了一条白色的腰带。

李白拿着酒杯,在屋子里静静的踱步。有一种“举酒消愁愁更愁”的感觉。突然,一阵笛声传入耳中,回想在耳畔旁。这不正是《折杨柳》曲吗?

李白走到屋外,那曲笛声更清晰了,他循着笛声往下走,街上空无一人,店铺也已关门了,医生跌宕起伏,在李白心中萦绕,勾起李白阵阵回忆,体会到“会得离人不限意,千丝万絮惹春风。”的含义。也让李白回想起:“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的场景。

心头不禁涌起深深的回忆:妻子坐在床头给二儿子讲故事,大儿子由长辈们看管着,在院子里奔跑玩耍,老人们正专心致志地下象棋:“走马,哎呀,错了。”妻子的脸上多了一丝皱纹,多了一缕思念,她慈爱的看着儿子,那眼神里蕴涵着她对丈夫的怀念,对儿子的母爱,还有那希望他长大成材的期盼,二儿子已经两岁了,已经学会走路了,他总是望着远方,叫着:“爸爸,爸爸。”但李白最思念的是他的三儿子,他至今也没见过三儿子,从来往的书信中,得知:三儿子很好,胖胖的,眼睛很大,长得很好看。

李白走着走着,又回到了屋中。望着明月,说:“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他叹了口气,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又起身在已准备好的纸上提笔写道:“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落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写完诗,他上了床,掖掖被角,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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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改写回乡偶书300字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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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首诗出自于贺知章的《回乡偶书》,你知道他为什么写这首诗吗?我来告诉你吧。

有一年,八十六岁的贺知章从外地回来了,他两鬓发白,步履蹒跚,但是家乡的口音没变,他看着似曾相识的土地,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

突然,他看见一群小孩在树底下快乐地嬉戏,他们也注意到贺知章在看他们。孩子们一看,不认识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于是笑嘻嘻地蹦蹦跳跳地过来了,问道:“客人,您是从哪里来的啊?”

贺知章一愣,心想:原来这些孩子不认识我啊!接着贺知章怜爱地看着他们,说:“孩子们啊,我从东土大唐来,到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来到了这里。”

“哈哈哈……”孩子们笑了,“客人您真有趣!”

贺知章跟他们有说有笑的,因为忘不了这件事情,所以才把这首诗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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