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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开三面是什么典故(汇总20篇)

导语:破天荒,指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旧时文人常用"破天荒"来表示突然得志扬名。这个历史典故今天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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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典故之胶漆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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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后汉书.独行列传》胶和漆,是两种最具黏性的东西,感于心,合于行,亲于胶漆,昆弟不能离。故把志趣相投、亲密无间的朋友称为胶漆之交,形容朋友之间深厚不移的友情,古时就有“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之说。

陈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年轻时与同郡雷义结为知交。两人一起研读《鲁诗》、《颜氏春秋》等经书,都是饱学之士。太守张云闻陈重之名,嘉许他的德才品行,举荐他为孝廉,陈重要把功名让给雷义,先后十余次向太守申请,张云不批准。第二年,雷义也被选拔为孝廉,两人才一起到郡府就职。同事中有一小吏家遭变故,举债负息钱数十万,债主天天上门索讨,小吏跪求暂缓,仍无法通融,欲诉诸官府,陈重得知后,便私下替他还债。小吏感恩戴德,登门拜谢,陈重若无其事地说:“这不是我做的,也许是与我同姓名的人代你偿还的吧!”始终不谈自己的恩德。有一次,一个同事告假回乡,忙中穿错了别人的一条裤子回去。失主怀疑是陈重拿走,陈重也不置申辩,而去买了一条新裤赔偿他。直到回乡奔丧的同事归来,才真相大白。陈重与雷义两人同时官拜尚书郎,雷义因为代人受罪,被免职。陈重也以身体有病为理由,辞职一同还乡。后来陈重复出,任细阳县令,颇有政绩,举措标新立异;又升任会稽郡太守,因为姐姐去世守丧,辞官离职;后又被司徒征召,官拜侍御史,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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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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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候,有一位勇猛善战的将军,名叫李广,一生跟匈奴打过七十多次仗,战功卓著,深受官兵和百姓的爱戴。李广虽然身居高位,统领千军万马,而且是保卫国家的功臣,但他一点也不居功自傲。他不仅待人和气,还能和士兵同甘共苦。每次朝廷给他的赏赐,他首先想到的是他的部下,就把那些赏赐统统分给官兵们;行军打仗时,遇到粮食或水供应不上的情况,他自己也同士兵们一样忍饥挨饿;打起仗来,他身先士卒,英勇顽强,只要他一声令下,大家个个奋勇杀敌,不握牺牲。这是一位多么让人崇敬的大将军啊!

后来,当李广将军去世的噩耗传到军营时,全军将士无不痛哭流涕,连许多与大将军平时并不熟悉的百姓也纷纷悼念他。在人们心目中,李广将军就是他们崇拜的大英雄。

汉朝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在为李广立传时称赞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意思是说,桃李有着芬芳的花朵,甜美的果实,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仍然会吸引人们到树下赏花尝果,以至树下都走出一条小路,李广将军就是以他的真诚和高尚的品质赢得了人们的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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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趾高气扬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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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逊是一种极为难得的美德,它能够促使人不断地进取,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才干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谦逊是成功的基础。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趾高气扬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出处】(春秋)左丘明《左传·桓公十三年》。

【释义】趾高:走路时脚抬得很高;气扬:意气扬扬。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骄傲自满、得意忘形的样子。

【历史典故】

公元前701年春,楚国掌管军政的莫敖屈瑕率军在郧国的城邑蒲騷(今应城西北)与郧、随、蓼等诸侯国的联军作战。由于对方盟国众多,屈瑕准备请求楚王增派军队。将军斗廉认为,敌方盟国虽多,但人心不齐,只要打败郧国,整个盟国就会分崩离析,他建议集中兵力迅速攻破蒲騷。屈瑕采纳了斗廉的建议,果然大获全胜。

屈瑕本就是个看重外表,且无自知之明的人,有了这次的胜利,他就骄傲起来,自以为是常胜将军,从此任何敌人他都不放在眼里。过了两年,楚王又派屈瑕率军去攻罗国。出师那天,屈瑕全身披挂,威风凛凛的。

送行的大夫伯比返回的时候,对给他驾车的人说:“我估计屈瑕这次出征一定要吃败仗,你看他走路的时候脚抬得那么高,一副神气十足的样子,还能冷静地、正确地指挥作战吗?”

伯比越想越不妥,就去求见楚王,建议楚王给屈瑕增加军队,但楚王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回宫后,楚王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他的夫人邓曼。邓曼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她听了楚王的话,认为伯比说得很有道理,也建议楚王应该赶紧派兵去援助,否则就来不及了。

楚王听了夫人邓曼的话,这才恍然大悟,立即下令增派部队前去支援,但是已经晚了。屈瑕到了前线,不可一世,武断专横到了极点。楚军来到罗国都城时,对方早就整军待战,而屈瑕则一点也不做戒备。结果遭到了罗军与卢濡的军队的两面夹攻,楚军死伤惨重,屈瑕也因战败而自杀身亡了。

【成长心语】

要想获得成功,应保持谦逊。缺乏这样的素质,没有这样的准备,就难以成就大业。骄傲的人,往往眼高于顶,往往拒人于千里之外,往往易引起别人的反感,甚至遭人厌弃。如果是身居高位的人目中无人,必定会因其地位而给民众带来巨大的灾难;谦逊的人,平易近人,尊重别人,别人乐于跟他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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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临池学书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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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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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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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x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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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老子出世_1100字

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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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71年,农历2月15日,楚国苦县曲仁里村(今河南鹿邑)被团团紫气笼罩着。紫绛色的场院,紫黑色的房脊,紫绿色的烟柳,紫灰色的树叶,连初升的太阳也变成了—片紫红。好一派祥瑞之气啊!人们都感到惊奇!这时,几声“啊哇-!啊哇-!”鲜嫩悦耳的婴儿啼哭声从这紫气弥漫的村子里传了出来……

2月15日那天,曲仁里村的李氏女早早起床,她一边梳理着满头秀发,一边小声唱着她平日最爱哼唱的村歌:“天水清,河水浑,俺上对岸去撑人,撑来一船男和女,个个都是好心人”。她一边唱一边在床边上坐下,可没想到身子还没有坐稳,突然觉得肚子有点不对劲,感到隐隐疼痛,后来越疼得厉害。当村上人做饭的青烟和紫气徐徐上升的时候,她肚子已疼得难以忍受了,脸上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流。她忍不住倒在床上呻吟。邻家妇女闻声赶来,知道她要临产了,急忙给她请来了有名的接生婆——金妈。

这人称金妈的接生婆,来到李氏床前,细心察看,凭她平日积累的经验,确认是少有的难产,就是胎儿在娘肚子里过月时间太长,胎儿长得又大,再加上李氏女又是头胎,象这样的情况,大人小孩都有危险。连金妈这有经验的接生婆也感到为难。金妈只好请来一位大夫,大夫仔细看过,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了。金妈无奈地让李氏斜靠在自己怀里,用手托着她的脖子。

李氏更加疼痛难忍,金妈只好用双手在她的肚子上慢慢揉着,一阵剧烈的疼痛使李氏昏死过去了。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这叫人该昨办?这叫人该昨办?”金妈一抬头瞅见了案板上的一把菜刀。“给她剖腹取胎”这念头在心头一闪——“不中,这样不光李氏生命难以保全,自己还将落下埋怨。”就在金妈瞅着菜刀迟疑的时候,李氏突然说:“快把我的肚子割开!”金妈犹豫地抓着刀举起又放下,没想到李氏女以惊人的力量抽身坐起,从金妈手中夺过菜刀,照着自己的肚子“哧”地一下拉开了一条血口子,血水从被划破的肚子和包衣之中泉涌一样的流出来。李氏微弱的断断续续地说;“我死后,告诉孩子,做个……对苍生……有益的……好……好人……”话没说完,这位英勇的母亲永远闭上了双眼。

李氏去世了,她的儿子却活下来了。

李氏女生下的这一男婴,脑门儿圆圆的,鼻梁高高的,头发是白的,小嘴下面还有一道白白的胡须。两只耳朵大的出奇,因为这孩子的耳朵非常大,人们就给他起名叫李聃,聃,就是耳幔的意思,也就是说耳垂大。又因为李聃出生那年是虎年,当地人把虎称“狸儿”和李耳接近,这样就被人叫做李耳了。

这就是后来的老子

由于李氏生李耳时是剖腹产,怀胎时间又长,后来被传说为李氏是吃了李子怀了孕。又说李耳是在娘肚里怀了九九八十一年,才从母亲的右肋下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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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闭门羹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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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们为了办一件事情,需要朋友帮忙,如果对方不表态或者拒绝相见,这样的情况,你常常会听到求助者笑着说:“吃了闭门羹啦!”

我们知道,羹在古代是指羊肉制成的糊状食品。后来慢慢的素食也作羹。凡是将粮食、果品和蔬菜煮成有浓汁的食品,都可以称为羹,如我们吃过的粟米羹、莲子羹等,到如今人们连普通的浓汁食品也称为羹了。

“闭门羹”是什么样的“羹”呢?其实,这不是什么特殊种类的食品,而是从古代闭门拒客的一个故事中流传下来的掌故。

相传在我国唐代,宣城女子史夙长得如花似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于是很多年轻的男子,便慕名纷纷来拜访她,希望与她成为朋友,但是不少人却因为很难见到她,而不能如愿。

为什么很难见到她呢?因为她会客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她首先要求客人献上一首诗,她看中诗文后,才愿意与客人一见,然后才有可能谈到交朋友。

如果客人不会作诗,或者献上的诗文不被她看中,她就叫家里人在门口以一碗羹相待,婉言拒绝会客。

天长日久,来访的客人们见了羹,也就心领神会,便主动地告辞了。

以羹待客就是拒绝会见的意思,所以人们便把这羹,称为史夙的“闭门羹”。这个故事流传下来之后,人们便把“闭门羹”作为拒绝的代名词,只取“闭门”之意而无羹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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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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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句名言警句讲的就是卧薪尝胆,那么关于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吴王阖闾打败楚国,成了南方霸主。吴国跟附近的越国(都城在今浙江绍兴)素来不和。公元前496年,越国国王勾践即位。吴王趁越国刚刚遭到丧事,就发兵打越国。吴越两国在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槜音zuì)地方,发生一场大战。

吴王阖闾满以为可以打赢,没想到打了个败仗,自己又中箭受了重伤,再加上上了年纪,回到吴国,就咽了气。

吴王阖闾死后,儿子夫差即位。阖闾临死时对夫差说:

“不要忘记报越国的仇。”

夫差记住这个嘱咐,叫人经常提醒他。他经过宫门,手下的人就扯开了嗓子喊:“夫差!你忘了越王杀你父亲的仇吗?”

夫差流着眼泪说:“不,不敢忘。”

他叫伍子胥和另一个大臣伯嚭(音pǐ)操练兵马,准备攻打越国。

过了两年,吴王夫差亲自率领大军去打越国。越国有两个很能干的大夫,一个叫文种,一个叫范蠡(音lí)。范蠡对勾践说:“吴国练兵快三年了。这回决心报仇,来势凶猛。咱们不如守住城,不要跟他们作战。”

勾践不同意,也发大军去跟吴国人拼个死活。两国的军队在大湖一带打上了。越军果然大败。

越王勾践带了五千个残兵败将逃到会稽,被吴军围困起来。

勾践弄得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他跟范蠡说:“懊悔没有听你的话,弄到这步田地。现在该怎么办?”

范蠡说:“咱们赶快去求和吧。”

勾践派文种到吴王营里去求和。文种在夫差面前把勾践愿意投降的意思说了一遍。吴王夫差想同意,可是伍子胥坚决反对。

文种回去后,打听到吴国的伯嚭是个贪财好色的小人,就把一批美女和珍宝,私下送给伯嚭,请伯嚭在夫差面前讲好话。

经过伯嚭在夫差面前一番劝说,吴王夫差不顾伍子胥的反对,答应了越国的求和,但是要勾践亲自到吴国去。

文种回去向勾践报告了。勾践把国家大事托付给文种,自己带着夫人和范蠡到吴国去。

勾践到了吴国,夫差让他们夫妇俩住在阖闾的大坟旁边一间石屋里,叫勾践给他喂马。范蠡跟着做奴仆的工作。夫差每次坐车出去,勾践就给他拉马,这样过了两年,夫差认为勾践真心归顺了他,就放勾践回国。

勾践回到越国后,立志报仇雪耻。他唯恐眼前的安逸消磨了志气,在吃饭的地方挂上一个苦胆,每逢吃饭的时候,就先尝一尝苦味,还自己问:“你忘了会稽的耻辱吗?”他还把席子撤去,用柴草当作褥子。这就是后来人传诵的“卧薪尝胆”。

勾践决定要使越国富强起来,他亲自参加耕种,叫他的夫人自己织布,来鼓励生产。因为越国遭到亡国的灾难,人口大大减少,他订出奖励生育的制度。他叫文种管理国家大事,叫范蠡训练人马,自己虚心听从别人的意见,救济贫苦的百姓。全国的老百姓都巴不得多加一把劲,好叫这个受欺压的国家改变成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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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袁世凯与元宵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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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所以称正月十五为元宵节。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们对此加以庆祝,也是庆贺新春的延续。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

中国民间有过元宵节吃元宵的习俗。元宵由糯米制成,或实心,或带馅。馅有豆沙、白糖、山楂、各类果料等,食用时煮、煎、蒸、炸皆可。起初,人们把这种食物叫“浮圆子”,后来又叫“汤团”或“汤圆”,这些名称与“团圆”字音相近,取团圆之意,象征全家人团团圆圆,和睦幸福,人们也以此怀念离别的亲人,寄托了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

据传,袁世凯在篡夺了辛亥革命成果后想复辟登基当皇帝,但又怕人民反对,终日提心吊胆。一天,他听到街上卖元宵的人拉长了声调在喊:“元——宵。”他觉得“元宵”乃“袁消”谐音,这不是要消灭他袁世凯吗?他坐立不安,十分恼火地悍然下令:从1913年的正月十五起,元宵这种食品只能称“汤圆”或“粉果”,但他如此避讳,到头来,元宵仍然流传不衰,而他自己却“袁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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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岳飞拜师周侗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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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岳飞家住的小镇上来了一个叫周侗的老爷爷,他的武艺非常高强,但他从来都不欺负好人。岳飞就和一些小朋友跟着周侗爷爷练武术了。岳飞训练时不怕吃苦,他从来不像一些小朋友那样偷懒,所以,武艺长进得非常快,经常得到周侗爷爷的夸奖。周侗爷爷的绝招是射箭,岳飞很想让周侗爷爷早点教给他。可是周侗爷爷老是不教岳飞,却让他苦练基本功:蹲马步,头上顶一个小碗,一站就是半天;或是老让他一个劲踢腿、弯腰。为此,小岳飞很不高兴,小嘴成天噘得老高老高,都可以挂一个小水壶了。岳飞回到家里,将这事告诉妈妈,妈妈这样跟他说:“练武术就像盖房子,地基必须打牢,然后一块砖一块砖地砌上去,如果地基打得不扎实,墙砌得不牢,这个房子不久就要垮下来,所以老师让你练基本功,也是为了让你将来能够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埃”后来,周侗爷爷知道了这件事,有一天他特意将自己珍藏了多年的长弓取出来交给岳飞说:“如果你能拉开这张弓,我就教你射箭。”小岳飞满不在乎地看了看弓,又看了看周侗爷爷说:“行啊,我要拉开了,你可不许耍赖皮。”于是小岳飞使出吃奶的劲去拉那张弓,可怎么拉也拉不动,周侗爷爷站在一旁摸着胡须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小岳飞练功就更加刻苦了,也不怕练习枯燥的基本功了。

几年以后,小岳飞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经过几年的训练,岳飞不仅能很轻松地拉弓,而且射出去的箭也是百发百中。他站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准一片柳树叶,能将柳树叶射中。有一天,他正在练习射箭,突然发现前面的小树林里有一只小白兔正在悠闲地吃着青草,岳飞搭好弓箭对着小兔瞄准,这时小兔也正好抬起头用那双红红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岳飞,岳飞使出全身的力气,正要将箭射出,这时就听有人高喊“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他抬头一看,原来是周侗爷爷。周侗爷爷严厉地批评了岳飞,他让岳飞明白了:学武术不是用来伤害人或小动物的,学武术是用来保家卫国的。后来岳飞和小白兔成了一对很亲密的朋友,每次岳飞在树林里练箭的时候,总有一只小白兔在一旁悠闲地吃草,不时地抬起头,用它那双红红的大眼睛望着岳飞咧嘴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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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先天下之忧而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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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学习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句话,意思就是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摆在首位,为祖国的前途、命运担忧分愁,为天底下的人民幸福出汗、流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先天下之忧而忧,欢迎阅读!

宋仁宗曾经派范仲淹去西北抗击西夏。范仲淹确实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他不但是一个军事家,也是着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

范仲淹是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他两岁的时候,就死了父亲,跟着改嫁的母亲背井离乡,生活十分贫困。他从小很有志气,爱好读书。十多岁的时候,他借住在一所寺庙的僧房里,昼夜苦读。每天,他只烧一锅粥,等粥冷却后,用刀划成四块,一天两餐,早晚各吃两块。菜呢,也只是几根咸菜。后来,人们称他这种生活为“断齑(jī,指咸菜)划粥”,成为历史上刻苦好学的佳话。

经过艰苦的学习,范仲淹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同时养成了严肃认真和刻苦节俭的作风。

范仲淹青年时就考中了进士,开始做官。早年的贫困生活使他了解并同情民间的疾苦。他决心为国家和百姓做一番事业。

宋夏战争初期,宋军不断失利。公元1040年,范仲淹和韩琦同时被派到陕西,前去抗击西夏。

范仲淹到了延州,发现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当时,宋朝政府把边兵分给各级官员带领,官职越高的带兵越多,官职越小的带兵越少。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但宋仁宗却下了一道命令,说敌人来进犯时,不管来的敌人多少,一概由官小的带领自己的少量人马先去作战。这样做哪有不败的道理。范仲淹却不管皇帝的命令,立即改变做法。他把延州的一万八千军队,分给六个将领带领,每将三千人,负责训练。有了敌情,该多派就多派,该少派就少派。同时,他又下令修筑一些城堡。经过一番整顿,延州的防守力量顿时改观了。

西夏军队看到范仲淹防守严密,就互相警戒说:“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数万甲兵。”从此,他们再不敢轻易侵犯延州了。

范仲淹镇守陕西几年,除延州外,还驻过庆州(今甘肃庆阳)、州(今陕西彬县)等地,很受当地羌人部落的尊敬。羌人因为范仲淹做过龙图阁直学士,都称他做“龙图老子”。

公元1043年,范仲淹由陕西调回京城,担任副宰相。

那时候,北宋政治非常****,封建官僚的特权大得惊人。做官全凭关系,升官更靠资历。只要一个人当了大官,家属亲戚都可以做官。结果大小衙门里塞满了多余的官员,好多官员又尽干坏事。

范仲淹早就看不惯这种状况。他担任副宰相后,决心改革,就大胆地向宋仁宗提出十项改革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一、明确规定官吏提拔或者降职的办法;二、严格阻止凭借特权、关系等取得官职;三、改革科举制度;四、慎重选择官员;五、重视生产;六、加强武备;七、减轻劳役等。

宋仁宗正信任范仲淹,对范仲淹提出的方案全部接受了。因为范仲淹是在宋朝庆历年间提出这个方案并进行改革的,所以历史上称为“庆历新政”。

为了推行新政,范仲淹首先整顿官吏制度。他派一些官员担任监司(监察官),到全国各地视察,然后根据他们的报告,把各地的坏官从登记簿上除名,加以撤换。

有一次,和范仲淹一起推行新政的大臣富弼(bì),看到范仲淹在登记簿上勾掉坏官的名字,心里不忍,就上前劝阻说:“一笔勾掉一个名字很容易,可是,被勾掉的一家人都得哭了。”

范仲淹毫不动摇,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一家哭总比一路(北宋的政区名称)的百姓哭好啊!”

富弼听了,觉得范仲淹既有胆量,又有见识,心里非常钦佩。

新政在推行中,触犯了一些封建贵族的利益。许多保守的官僚纷纷起来反对,诽谤范仲淹和推行新政的人,说他们结成朋党,滥用职x。

宋仁宗动摇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范仲淹就被降职,调到外地做官去了,新政也跟着失败了。

范仲淹虽然遭受打击,但他忧国忧民的信念却丝毫不变。不久,他到邓州(今河南邓州)去做地方官。这时,他的朋友滕子京也被降职,在岳州做地方官。滕子京在岳州重新修建岳阳楼,请范仲淹写一篇纪念文章。范仲淹答应滕子京的要求,写下了着名的《岳阳楼记》。文中反映范仲淹伟大抱负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语,已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

公元1052年,范仲淹又被调到颍州(今安徽阜阳)去当地方官。他在上任的路上生病死了。

范仲淹生前,生活非常节俭,但待人却很亲热厚道,乐于助人。他喜欢将自己的钱财赠送给别人,还设法救济同族的人。所以,他死后,人们都很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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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倒行逆施典故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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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楚国大臣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都被楚平王杀害了。伍子胥逃到吴国,发誓要为父兄报仇。后来,伍子胥率领吴军攻破楚国首都郢。那时,楚平王已经死了,伍子胥还不肯罢休,他挖出楚平王的尸体,狠狠地鞭打了三百下,总算解了心中之恨。他的好朋友申包胥看到伍子胥为报私仇而把自己的祖国灭了,还要在死人身上出气,就派人去对他说:“亏你还是楚国人,你太过分了!”伍子胥对来人说:“我已经老了,日子有限,我急于报仇,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做这样违背常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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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秦王灭六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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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的伟大,不仅是统一了六国,更因为他谱写了教科书般的统一过程,后世各朝各代新建立,无不学习和遵循始皇开创的历史规律。下面是关于秦王灭六国的历史故事,一起来了解下吧:

秦王政杀了荆轲,当下就命令大将王翦加紧攻打燕国。燕太子丹带着兵马抵抗,哪里是秦军对手,马上给秦军打得稀里哗啦。燕王喜和太子丹逃到辽东。秦王政又派兵追击,非把太子丹拿住不肯罢休。燕王喜逼得没有办法,只好杀了太子丹,向秦国谢罪求和。

秦王政又向尉缭讨主意。尉缭说:“韩国已经被咱们兼并,赵国只剩下一座代城(今河北蔚县)燕王已逃到辽东,他们都快完了。目前天冷,不如先去收服南方的魏国和楚国。”秦王政听从尉缭的计策,就派王翦的儿子王贲(音bēn)带兵十万人先攻魏国。魏王派人向齐国求救,齐王建没有理他。公元前225年,王贲灭了魏国,把魏王和大臣都拿住,押到咸阳。

接着,秦王政就打算去打楚国。他召集将领们议论了一下,先问青年将领李信,打楚国要多少人马。李信说:“不过二十万吧。”

他又问老将军王翦。王翦回答说:“楚国是个大国,用二十万人去打楚国是不够的。依臣的估计,非六十万不可。”

秦王政很不高兴,说:“王将军老了,怎么这样胆小?我看还是李将军说得对。”就派李信带兵二十万往南方去。

王翦见秦王不听他的意见,就告病回老家去了。

李信带了二十万人马到了楚国,不出王翦所料,打了个大败仗,兵士死伤无数,将领也死了七个,只好逃了回来。

秦王政大怒,把李信革了职,亲自跑到王翦的家乡,请他出来带兵,说:“上回是我错了,没听将军的话。李信果然误事。这回非请将军出马不可。”

王翦说:“大王一定要我带兵,还是非六十万人不可。楚国地广人多,他们要发动一百万人马也不难。我说我们要出兵六十万,还怕不大够呢。再要少,那就不行了。”

秦王政赔笑说:“这回听将军的啦!”就给王翦六十万人马。出兵那天,还亲自到灞上给王翦摆酒送行。”

王翦大军浩浩荡荡向楚国进攻。楚国也出动全国兵力抵抗。

王翦到了前方,要兵士修筑壁垒,不让出战。楚国大将项燕一再挑战,他也不去理睬。

过了一段时间,项燕想:“王翦原来是上这儿驻防的。”他就不怎么把秦国的军队放在心上了。没想到在项燕不防备的时候,秦军突然发起攻势,六十万人马像排山倒海似地冲杀过去。楚国的将士好像在梦里被人家当头一棍子,晕头转向地抵抗了一阵,各自逃命。楚国的兵马越打越少,地方越失越多。秦军一直打到寿春(今安徽寿县西)俘虏了楚王负刍。

项燕得知楚王被俘的消息,渡过长江,想继续抵抗。王翦造了不少战船,训练了水军,渡江追击。项燕觉得大势已去,叹了口气,拔剑自杀。

王翦灭楚之后,回到咸阳。由他的儿子王贲接替做大将,再去收拾燕国。燕国本来已经十分虚弱,哪里抵挡得住秦军的进攻。公元前222年,王贲灭掉燕国,还攻占了赵国最后留下的代城。

到这时候,剩下的只有一个齐国啦。齐国大臣早已被秦国重金收买过去。齐王建向来是不敢得罪秦国的。每回逢到诸侯向他求救,他总是拒绝。他满以为齐国离秦国远,只要死心塌地听秦国的话,就不用担心秦国的进攻。到了其他五国一一被秦国并吞掉,他才着急起来,派兵去守西面的边界。

可是已经晚了。

公元前221年,王贲带了几十万秦兵像泰山压顶一样,从燕国南部直扑临淄。这时候,齐王建才觉得自己势孤力单,可是其他诸侯国已经完了,往哪儿去讨救兵呢?没有几天,秦军就进了临淄,齐王建没说的,投降了。

六国诸侯只想保持自己的地位,彼此之间互相攻打,想拿别国的土地来补偿自己的损失,企图维持小规模割据的局面,给秦国以各个击破的机会。秦国当时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和军事上占了优势,更重要的是符合统一的历史趋势,所以在不到十年的时间,把六国一个一个灭掉了。

自从公元前475年进入战国时期起,各诸侯国经过二百五十多年的纷争,终于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的局面,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秦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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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语典故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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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齐国的大夫崔杼和庆封合谋杀了齐庄公,改立杵臼为君,史称齐景公。齐景公封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

庄公有两个忠诚的卫士,一个叫卢蒲癸,一个叫王何,在庄公遇害后都逃往国外。卢蒲癸在出逃前嘱咐弟弟卢蒲嫳说:“我出逃后,你要设法取得崔杼和庆封的信任,在适当的时机叫我回国,到时为庄公报仇。”

卢蒲癸走后,卢蒲嫳不负所嘱,当上了庆封的家臣。他很快发现,庆封名为左相却毫无实权,便利用崔杼几个儿子争夺继承权的矛盾,杀了崔杼一家,崔杼也自缢身亡。从此,大权便全落到庆封手里。

庆封感激卢蒲嫳,对他十分宠信。不久,庆封迷恋上了一个女子,把国政全部交给儿子庆舍。

卢蒲嫳极力劝说庆封,要他召回卢蒲癸,庆封答应了他。卢蒲癸终于回国,做了庆舍的侍卫。卢蒲癸勇猛过人,又故意奉承庆舍,很得庆舍的赏识,庆舍把自己的女儿庆姜嫁给了他。不久,卢蒲癸又说服庆舍召回王何,和他一起当侍卫。从此,卢蒲癸和王何加紧秘密活动,联络对庆氏不满的人,准备诛灭庆氏,为庄公报仇。

卢蒲癸的妻子庆姜见丈夫行动诡秘,问他在干些什么。卢蒲癸便把准备杀灭庆氏,为庄公报仇的事说了。庆姜很识大义,表示愿意帮助丈夫完成这一义举。

庆姜说到做到。卢蒲癸选在庆封出猎的那一天行动,庆姜说服父亲随同齐景公一起到太庙行祭礼,以便卢蒲癸等下手。举行祭礼时,卢蒲癸和王何突然执戈猛刺庆舍,庆舍垂死挣扎,用酒壶砸死了王何,卢蒲癸又领兵杀尽庆氏余党。庆封在出猎途中得到这个消息,带着出猎的士兵回来攻城,但城中防守严密,无法攻克,他只得逃到鲁国去了。

事后,有人问卢蒲癸说:“庆氏和卢氏都是姜氏的后裔,你怎么会娶同宗的庆姜为妻呢?”

卢蒲癸回答说:“庆舍不避同宗,要把女儿嫁给我,我为什么要避开呢?就像有人对《诗经》断章取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也只取我所想要的,管什么同宗不同宗呢?”

“断章取义”这一成语是指不顾全篇文章或谈话的内容,孤立地取其中的一段或一句的意思,指引用与原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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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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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当政时期,采取了恐怖的高压政策,奖励告密之人,许多人因此而升官晋级。当时,出现了许多酷吏,他们发明各种残忍的刑具逼迫犯人招供,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兴和来俊臣。

整日以折磨他人为乐的周兴,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也成了别人告密的对象。武则天收到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的告密信后大怒,立刻下旨给来俊臣,要他负责审理周兴的案件。

太监送密旨的时候,周兴正与来俊臣喝酒呢!他们俩一边喝,一边讨论着用什么办法使犯人招供。来俊臣看了太监送来的密旨,随便把它往桌上一丢,仍旧和周兴继续原来的话题。来俊臣说他自己写了《告密罗织经》。周兴笑笑说,那里面写的刑罚都算不了什么,最近他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可以逼出犯人的口供来。来俊臣问:“什么办法?”

周兴得意扬扬地说:“这个新办法就是拿一个大瓮,把它放在火上烧烤,谁不肯招供,就把他放在大瓮里烤,不由他不招!”来俊臣听了,连连叫好。他一面说,一面叫人去搬一只大瓮和一盆炭火到大厅里来,把瓮放在火盆上,盆里炭火熊熊。

来俊臣觉得到时候了,马上变了脸,厉声向周兴宣读武则天的密旨:“周兴,你听着,你如果不老实交代,那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顿时吓得面无血色,魂飞天外,手里酒杯一下子便掉到了地上,连忙跪在地上,表示愿意招认。来俊臣定了他的死罪,上报给武则天。武则天觉得周兴为她办了不少事,便免了他的死罪,改判充军,但他的仇家太多了,在流放的途中被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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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烟神和火神的典故

全文共 3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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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烟神和火神是一对夫妻,丈夫名叫雷豹,妻子叫作云仙子。雷豹夫妻百年好合的约定,与火有关,这也是雷豹被封为火神、云仙子被封为烟神的原因。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很厉害的魔王,据说他能呼风唤雨,排山倒海。但是这个魔王有一个软肋,就是火!因为魔王曾经在碰到火时,被火灼伤,这是它成为魔王之后不多的几次受伤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火看起来是那么的柔弱,偏偏威力那么大!魔王心中就对火产生了恐惧。

为了杜绝有人利用火来暗害自己,也为了自己能够继续称霸世界、为非作歹,魔王就下了大力气把火收到了自己的魔宫里。魔王甚至在魔宫专门用一个坚固的屋子来锁住火,让火无处逃窜,只能在这间封闭的屋子里艰难度日。

也因为魔王的霸道专横,从此人间也就再没有了火。这下,百姓们就惨了,大家再也不能吃熟食了,只能吃些生硬冰冷的食物,也没有热水可喝,甚至在大冬天也只能用冷水度日。许多人因此而生病,甚至死亡。人间再没有一丝活力,只剩下阴沉沉的气息。

天宫里善良的三公主在偶尔路过凡间时,看到了凡间的凄惨情况,非常吃惊。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凡间应该是其乐融融、安康幸福的,绝不是现在这般死气沉沉,阴冷得没有一点儿活力。三公主很惊诧,就去查这件事,在清楚了原委之后特别生气,对魔王的自私残暴也极其愤恨。于是,三公主就决定亲自去魔宫见魔王,把火夺回来,还人们以温暖的生活。

三公主正要上路,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三儿子雷豹。雷豹已经成年,而且武艺练得也不错,但还是缺乏历练。于是三公主就决定把这项任务交给雷豹,希望他在与魔王交锋的过程中能够成长起来。

雷豹领了母亲的命令,信心十足地承诺自己一定能把火夺回来,不夺回火,决不回天宫。说罢,雷豹就带着自己的武器——一支银枪,来到了凡间。让雷豹犯愁的是,他找不到魔王的踪迹。除了在人间四处询问,雷豹别无他法。但是人间大都是凡人,他们只知道现在的生活里再也弄不出火来,对原因却一无所知。雷豹找得辛苦不已,却毫无进展。

这一天,雷豹来到一条小河边,恰好看到一位晕倒在河畔的阿婆。雷豹赶紧过去,发现这位阿婆是过度疲累又加上缺乏营养才晕倒的。于是雷豹赶紧用法术让阿婆醒过来,并把阿婆背回了家。阿婆的子女都已经因为食用生冷食物而染病过世,如今只剩她一个人,身体还很不好,雷豹不忍心撇下老人,就留下来照顾阿婆。

魔王一直都没有消息,雷豹对自己毫无希望的寻找感到很疲惫。在阿婆家里,两个人像母子一般相依为命,雷豹还认阿婆做了干娘。平淡的生活,让雷豹渐渐忘了自己寻找魔王夺回火的使命。

直到三年后,干娘看雷豹渐渐大了,就决定给他娶一房妻子。于是,阿婆就让雷豹去东山找雷爷爷,她说:“雷爷爷认识的人多,一定能帮你找个好媳妇的!”

雷豹听到干娘要给他娶媳妇,才想起自己神的身份,也想起了自己来凡间的任务,不由得一阵羞愧:怎么能这么轻易就把如此重要的任务忘了呢?难道要让百姓们一直这样辛苦地过日子吗?于是雷豹就谢绝了干娘的好意,说:“干娘,我明白您的心意,但是我本是神,来凡间就是为了帮大家找到火。任务还没有完成,我怎么能先想婚事呢?”

干娘听了,微微一笑,说:“傻孩子,干娘明白!但是你成亲不耽误寻找火啊!找到了好媳妇,让她照顾你,和你一起找火不是更好?去吧,你雷爷爷见多识广,一定能给你帮助的。”

雷豹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看着干娘脸上期待的微笑,只好点了点头,说:“好,我这就去,我不在,干娘您要照顾好自己。”看干娘慈爱地答应了,雷豹才拿上自己的武器,向东山出发。但是,雷豹绝不是为了让雷爷爷给自己找妻子,何况自己也不该跟凡间的女子成亲,他是因为干娘说雷爷爷见多识广,希望雷爷爷能给他一些关于魔王的消息。

经过一番长途跋涉,雷豹终于来到东山,找到了雷爷爷。雷爷爷的头发、胡须都雪白雪白的,却精神矍铄,看起来很有智慧的样子。雷豹看着雷爷爷,终于又燃起了一点儿希望。他赶紧拜见雷爷爷:“雷爷爷,您好,我干娘让我过来找您,希望您能帮助我,告诉我一些关于火和锁起火的魔王的消息。”

烟神和火神的故事

“嗯?”雷爷爷笑眯眯地看着雷豹,过了好半天,才问,“你干娘真的让我给你一些魔王的消息?”

雷爷爷虽然一副弥勒佛的模样,那眼神却看得雷豹心里发虚,他只好说了实话:“雷爷爷,对不起,我不该说谎。干娘让我来找您,希望您帮我找一个好媳妇。但是我答应我娘,要找到魔王夺回火的,连自己承诺的事情都做不好,我又怎么能娶妻呢?希望您能帮助我。”

“哦!”雷爷爷摸摸胡子,沉思了一会儿,才抬头对雷豹说,“这样,你先到后院里,那里有片竹林,你要把每棵竹子都爬一遍,而且都要爬到顶端,不许偷懒耍滑。如果你能做到,我就告诉你一些事情。”

雷豹听了有些无奈,但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来到后院,开始爬竹子。竹子很多,但是雷豹为了能完成自己的承诺,就给自己打气,让自己能坚持下来。花了整整九天时间,雷豹终于把竹子都爬了一遍。疲惫不堪的雷豹赶紧去找雷爷爷,期待雷爷爷给自己一些提示。

雷爷爷笑眯眯地说:“小伙子不错,有毅力。你明天中午到西边的湖畔,那里有一棵大树,树上会挂着一些衣服,你把其中的一件粉红色的拿走,然后就坐到树后的坡上等找你要衣服的人。”看雷豹有些疑惑,雷爷爷哈哈一笑,说:“天机不可泄露,听我的话没错,去吧!”雷豹只好闷闷地回去休息,等着第二天的到来。

第二天中午,雷豹就在暖洋洋的阳光里来到了湖畔。这里果然有一棵大树,雷豹费了好大劲儿才找到放在密密匝匝的树枝间的衣服,他拿了那件粉红色的就要离开,却突然听到了银铃般的笑声。笑声清脆婉转,而且从湖里传来,好奇的雷豹忍不住观看,这才发现,湖里有好几位漂亮的女子在洗澡戏水。这些女子大约没料到自己会被偷窥,都玩得非常开心。雷豹立马想明白了,这些衣服一定是那几位戏水的美丽女子的。他知道自己不该看也不该偷走人家的衣服,但是想到这可能是寻找魔王的唯一线索,就咬咬牙,带着衣服躲到了树后的坡地上。

果然,在太阳西下的时候,那些美丽的女子都上了岸。只见她们身姿轻盈地飞上树,找自己的衣服穿戴好,就一个个飘飘然往天上飞去。原来都是仙女啊,难怪这么漂亮!雷豹想着,更加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

正想着,雷豹就听到有人在喊:“哎,那个人!你拿我的衣服做什么?快还给我啊!”

雷豹四处张望,终于看到了躲在树上的一位美丽女子。女子借着树叶掩盖身体,脸色通红地对雷豹说话。雷豹脸也红了,赶紧要把衣服给她,转念又想起,万一她穿上衣服也飞走了怎么办?自己承诺了母亲,在夺回火之前是不回天上的,肯定追不上她,必须先问她才行!

想到这里,雷豹站起来,紧张地说:“你先回答我,你知道锁住火的魔王吗?是否知道他的踪迹?”

“你问这个做什么?那个魔王很凶残,谁都不愿招惹!”女子奇怪地问。

“我是天宫三公主的三儿子雷豹,母亲派我到凡间找魔王夺回火,让人间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为了百姓们,我也一定要打败魔王,夺回火来。所以希望你知道的话,能够告诉我。我不是故意拿你的衣服的,现在我就还给你。”雷豹终究觉得自己做得不地道,就把衣服抛到了树上。

“哦,你就是雷豹啊!我并不知道魔王的消息,但是我知道,雷爷爷一定知道!但是魔王太强大,你一个人恐怕不行的。这样吧,我帮你一起去找魔王吧,多一个人,总归要好一些。对了,我是云仙子。”女子穿上衣服就跳下树,站在雷豹对面笑吟吟地说。

雷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冒犯了云仙子,她竟然还不计前嫌要帮助自己!激动之下,雷豹赶紧道谢,带着云仙子就回去找雷爷爷。

雷爷爷正坐在院子里喝茶,看到雷豹和云仙子一前一后地进来,就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嗯,好小子,把媳妇儿领回来了!”

雷豹一听就紧张得不行:“雷爷爷,不要说笑,云仙子答应帮助我打败魔王的。”再看向云仙子,却发现云仙子分明是一脸娇羞地看着自己,转而才向雷爷爷盈盈一拜:“谢雷爷爷赐婚。”

雷豹这才明白过来,这就是雷爷爷给自己找的媳妇儿!云仙子都同意了,自己对这样一位善良勇敢又漂亮的妻子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即,雷豹也赶紧拜谢雷爷爷。

雷爷爷满意地点点头,才收起笑容,对小夫妻说:“魔宫的地址我会告诉你们,但是魔王在魔宫里,是非常强大的。你们要小心相互照应,相互配合,才能战胜魔王,夺回火。这是地图,你们去吧!”说罢,雷爷爷就不见了,桌面上缓缓出现一张兽皮模样的地图。雷豹一阵大喜,飞快地展开地图看了一番,就带着云仙子上路了。

他们跋涉了整整一个月,终于找到魔宫。休整了一番,雷豹就当前锋,带领云仙子冲进了魔宫。魔王发现有人闯进来,自然非常愤怒,大吼一声就冲了过来,雷豹赶紧上去迎战,并嘱咐后面的云仙子照顾好自己。

魔王的确非常强大,就算是武艺出众的雷豹也应对得非常辛苦。开始因为有云仙子不时使出法术帮助,还能勉强抵抗。但是云仙子的力量很快就不足了,雷豹就只能被动地防御,不多时就受了好几处伤。

就在雷豹快要被魔王给压制住杀掉的时候,云仙子清脆的声音传来:“万恶的魔王,受死吧!”接着,一团火球就被抛过来砸在了魔王身上,魔王对火极其恐惧,看着这一大团火球立马吓得嘶吼起来,雷豹趁机一枪刺过去,杀死了魔王。

原来,刚才云仙子发现自己和雷豹两个人的力量并不能制住魔王,就趁雷豹还有力气的时候去寻找火。凭借自己对云烟气的敏感,云仙子很快找到火并取出来,这才救了雷豹。

夫妻俩高高兴兴地带着火回来,送给凡间,百姓们感激不尽,雷豹和云仙子看着幸福生活的凡人也非常开心。终于完成了任务,雷豹长吐了口气,带着云仙子回到了天宫拜见三公主。

三公主看着长大了的儿子非常高兴,更高兴儿子还找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就封雷豹为火神,封云仙子为烟神。这样,才有了今天我们传颂的烟神和火神,他们都是善良勇敢、为百姓奋不顾身的神,值得人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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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嫘祖养蚕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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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远古时候,中条山的北面是一片桑林,林边座落着一个村庄。每当太阳出山,桑林的阴影遮着村庄,人们便叫它西阴。

西阴村里住着一位姑娘,名叫嫘祖,长得很好看。嫘祖的妈妈早年病亡,爹爹是皇帝手下的一员大将,常年出征在外,家里只剩下她和一匹心爱的小白马。

嫘祖常常想念爹爹。每逢过年过节,她都要抚摸着小白马诉说忧愁。这年中秋节的晚上,邻家传来团圆的笑声,嫘祖鼻子一酸,流出伤心的眼泪。这时,站在身旁的小白马突然掉过头来,轻轻地舔着她脸上的泪水。嫘祖心里一动,忙用双手托住马头,笑着说:“马儿啊马儿,你要是真懂人情,就到军中接回我的爹爹,那时,我就和你成亲。”嫘祖话音刚落,小白马一声呼叫,冲出家门。

小白马跑出村庄,跑啊跑啊,一直跑到军中,跑到嫘祖爹爹的面前。它又蹦又跳,又喘又叫,闹得嫘祖爹爹摸不着头脑。嫘祖的爹爹只得问它:“家中出了啥事?”只见白马扭过头去朝着来路叫了几声,一声比一声悲哀。爹爹觉得不好,赶忙跨上白马,连夜朝家赶来。

第二天天明,小白马驮着将军跑回西阴,父女相见,十分欢喜,却把小白马忘到了一边。这时,小白马突然嚎叫起来,意思是说:“嫘祖啊嫘祖,你说的事情该怎么办呢?”嫘祖急忙跑回屋里,拿出最好的饲料添在槽中,谁知白马一直不吃不喝,总是冲着嫘祖不停地呼唤。爹爹觉得奇怪,就问女儿:“这匹马到底怎么了?”嫘祖被这一问,当下红了脸,只是不说话。爹爹再三追问,她才说出同马的戏言。爹爹十分生气,当下拉弓搭箭,“嗖”的一声射死了白马,然后气狠狠地剥下了马皮,扔到了屋前。

爹爹走后,嫘祖又羞又悔,急忙跪在马皮跟前,伤心地说:“马儿啊马儿,怨我做错了事害了你的性命,今番不能如愿,来世一定报答你的恩情。”正在这时,邻居的姑娘雪花来找嫘祖玩耍,见她跪在马皮跟前,觉得十分奇怪,定要追根问底。嫘祖拗不过她,只好说了实话。谁知雪花听了以后,用脚踏着马皮说:“好你个畜性,真是不知羞耻,还想和我嫘祖姐姐成亲……”雪花的话音未落,就见平地掀起一股狂风,马皮腾空而起,紧紧地裹着雪花翻卷飘摇而去。

嫘祖一阵惊慌,赶忙朝着马皮追去,追啊、追啊、她一边追,一边喊:“雪花——雪花——”追出了村庄,追进了桑林,可是桑林中除了她的喊声,再也听不到雪花姑娘的回音。

嫘祖整整追了一天,累得浑身酸痛,实在没有力气再往下追了,她就倒在一棵桑树下睡着了。不知过了多少时间,突然耳边响起“嘻嘻”的逗乐声。嫘祖睁眼一看,啊,那裹着雪花的马皮竟夹在身边这棵桑树的树叉里。嫘祖慌忙喊到:“雪花!雪花!”谁知这张马皮却在她的喊声中渐渐缩小。她喊得越紧,马皮缩得越快,最后竟缩成大姆指般的一个小白团。小白团紧紧地粘在桑树上,嫘祖取不下来,只好天天来看望。

几天以后,小白团里飞出一个美丽的小白娥。它的两弯眉毛,一双眼睛都和雪花姑娘的眉眼一模一样,嫘祖觉得新奇,还是照常天天看望。

又过了几天,小白娥突然死落在地上。嫘祖十分伤心。她想,肯定是害虫伤害了它,就在桑树上找起来,可是找呀、找呀,什么害虫也没有找到,找到的只是桑叶上粘着许多小黑粒。这些小黑粒又渐渐蠕动出小黑虫。小黑虫整天啃吃着桑叶,爬满了周围的桑树。几天以后,小黑虫又变成了小白虫,一个个出落得十分漂亮。它们的头就象小白马的头,只是少了两个耳朵。它们抬头站在桑叶上的姿态也和小白马一模一样,只是洁白发亮的身体象是雪花姑娘俊美的身材。

“啊,是她,是它,是他们的后代!”嫘祖姑娘终于发现了秘密。为了报答小白马和雪花姑娘的恩情,嫘祖就把这些小白虫一条条收回家中,放在院中的筐篮里,每天都要到桑林中摘最好的桑叶喂着他们。时间一天天过去,小白虫渐渐长大,最后吐出了缕缕银丝,贡献给了他的主人。主人十分想念他们的父母,觉得小白马和雪花姑娘,都是替己身亡,而且死的很惨,就给他们起了个纪念性的名字——“蚕”。他们吐出的白丝也就成了“蚕”丝。

第二年,皇帝打败了蚩尤,便在帐前大摆宴席,犒劳三军。许多将领和百姓都送来各式各样的宝物。嫘祖进献的蚕丝一下吸引了皇帝的心。他望着这洁白的蚕丝,看着如花似玉的嫘祖,心中十分爱慕,就向嫘祖的爹爹求婚,嫘祖爹爹十分高兴,当场就让他们结成了夫妻。

从此,中国的养蚕事业就在皇帝的旨意下,推广到了全国。嫘祖的故乡——西阴,也就成了植桑养蚕的发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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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鸡冠山的传说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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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避暑庄的正前门,有一座神奇的红照壁。据说,人们在壁前跺跺脚,然后将耳朵贴在墙上,就能听见墙壁里有“叽叽叽”的叫声。早晚清静的时候,这叫声就更真切,相距十步也可听清。红照壁里怎么会有鸡叫声音呢?当地人说这是鸡冠山的金鸡在里面叫。

鸡冠山,在避暑山庄东南20公里处,远望整个山岭好像金鸡的身体,山顶之上,五根粗大的红色岩柱,一字排开,参差而立,构成了鸡冠的雄姿。

说起鸡冠山,它有一个神奇的传说

200多年前,鸡冠山下住着一个老汉,每天晚上他都听见后山上有“叽叽叽”的鸡叫声,可是一到白天却怎么也看不见有鸡出现。

老汉感到非常奇怪,一天晚上,明亮的月光下,他顺着鸡叫的声音摸索着向前寻去,突然在一个小山洞前,发现了黄灿灿的老母鸡,领着一群金黄的小鸡在欢快地寻找食物。

老汉看到这群可爱的鸡,十分高兴。他也不去惊动它们,每天把省下来的小米,撒在山洞前,供鸡食用。

天长日久,这群鸡就和老汉成了朋友。

一天,来了一个客人,住在老汉家里。正在这时,朝廷下达命令,要老百姓到热河给皇帝修建行宫,老汉临走前,便把喂鸡的事委托给客人,并嘱咐客人不要惊动它们。

谁知这个客人是个贪得无厌的小人。当他给鸡送米的时候,发现这群鸡不是普通的鸡,而是一群金鸡。他看到有利可图时,贪心发作,把老汉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一天晚上,他偷偷地躲在山洞旁边,正当母鸡领着小鸡出洞寻找食物时,他猛地扑向老母鸡。小鸡一惊都赶快跑回洞内,只有母鸡来不及回洞,就一口气跑到了热河行宫的丽正门前的红照壁,老汉正在砌垒照壁,忽然看见母鸡惊惶飞来,知道它一定遇到了不幸的事,就立即把老母鸡保护起来。

从此,金鸡就在红照壁内“叽叽叽”地叫着,与老汉砌墙、雕砖,打石的声音相呼应。

现在,许多国内外的游客到避暑山庄游览时,总想听听红壁照中的金鸡叫声。像北京天坛回音壁一样,它给这座离宫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至于鸡冠山的那个石洞,人们称它为“金鸡窝”。在鸡冠山南侧和东北侧的山谷中,各有一根60多米高的淡红色石柱,人们说那是鸡腿。巨大的身躯,鲜红的鸡冠,两条坚实笔直的鸡腿,金鸡的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每当明月高照,鸡冠山的影子便会清晰地映在山下20里外的山庄田野之上,从而构成一幅“鸡冠挂月三千丈”的雄伟壮丽的画面,给人以美妙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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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说曹操曹操到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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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汉献帝和李催与郭汜军队正在作战,而汉献帝已经突围成功了,但是李催与郭汜仍然率领军队对汉献帝穷追不舍,情况危急,汉献帝需要外援的军队来增援他。此时,有一位随从的将领便向汉献帝推荐曹操,说曹操英勇善战而且很有计谋,汉献帝可以让曹操来救驾,加上曹操曾经平定了青州的黄巾军,从这件事情完全可以看出来曹操是有力的人选。汉献帝听到部下的意见,认为曹操的确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便让信使出发,前去通报消息让曹操前来救驾。就在此时,李傕和郭汜的军队已经杀来了,汉献帝慌了阵脚。眼看信使还未出发,正准备和俩人的军队火拼之时,夏侯惇来了,他是奉曹操之命前来增援汉献帝。汉献帝看着曹操部下来了,心中的石头就落地了。夏侯淳将汉献帝解救出来随后又将李傕和郭汜的军队击溃了。后来,汉献帝对曹操军队的建设和作战精神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并且,还大肆的嘉奖曹操,对他加官进爵。后来,在说起这件事情后,都很感慨曹操料事如神,以及速度之快,便有了说曹操,曹操到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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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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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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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哪吒闹海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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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商末时期,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最终生下一个肉球,肉球中跳出一个伶俐可爱的男孩。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从前有一位大将军,叫做李靖,他的夫人生孩子,生下来一个圆圆的肉球,在地上滚来滚去,李靖说:“这一定是个妖怪。”拿出宝剑来,朝着那肉球一劈,真怪,那肉球一裂开,从里面跳出一个男娃娃来,胖胖的脸,可逗人喜欢了。李靖看呆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好,一位神仙找他来了。这位神仙说:“恭喜,恭喜!我知道你生了个男娃娃。这娃娃很了不起,让我收他当徒弟吧。”说着,拿出一个镯子,一块手帕,交给李靖,“这是我送给徒弟的礼物,这镯子叫做乾坤圈,这手帕叫混天绫。”

这娃娃就是哪吒。七岁那年,一天天气热极了,他到大海里去洗澡,拿着混天绫在水里一晃,就掀起大浪,大浪把东海龙王的水晶宫震得东摇西晃。龙王吓了一大跳,就派了一个夜叉上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夜叉钻出水面一看,原来是个娃娃在洗澡,举起斧头就砍。哪吒可机灵啦,连忙把身于一闪,取下乾坤圈,向夜叉扔去。别看这小小的乾坤圈,它比一座大山还重,正好打中夜叉的脑袋,一下就把他打死了。

龙玉听说夜又给打死了,气得一个劲地吹胡子,就叫他的儿子三太子带上兵,去把哪吒捉来。他的兵是什么呀,是虾、鱼、蚌、螃蟹,哩哩啦啦的一大串。

三太子冲出水面,对哪吒说:“打死我家夜叉的是你吗?”

哪吒说:“是我,是我。我好好儿的在洗澡,你家夜叉话不问一句,就拿斧头劈我,我用乾坤圈碰了他一下,他就死了。他那么大的个儿,怎么一点儿也挨不起打呀?”

三太子蛮不讲理,举起枪就刺,哪吒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三太子就是不放过他。哪吒急了,就把混天绫一扔,这混天绫马上喷出一团团火焰,把三太子紧紧裹住,怎么也逃不掉。哪呢又拿乾坤圈一打,把三太子也打死了,吓得那些虾兵蟹将连滚带爬地钻到水里去。

三太子一死,就现出原形来了,原来是一条小龙。哪吒把他拖到岸上,心想:爸爸少一根腰带,我把这小龙的龙筋抽出来,搓一根腰带送给爸爸不好吗?他就把小龙的龙筋一根根的抽了出来,带回家去。

龙王听说自己的儿子也被哪吒打死了,又是伤心,又是生气,就变成一个读书人的样子,离开水晶宫,来找李靖了。龙王气冲冲地对李靖说;“你生的好儿子,打死了我家夜叉,又打死我的三太子!”

李靖说;“你弄错了吧,我的儿子哪吒才七岁,能打死人吗?”

龙王说:“你不信,就把他找来问一问。”

李靖找了前屋我后屋,又找到花园里,哪儿也没找着哪吒。原来哪吒躲在一间小屋子里,在搓龙筋呢。李靖好容易才找到他:“你在这小屋子里做什么?”

哪旺说:“爸爸,我今天打死了一条小龙,抽了他的筋,正在给你搓腰带呢。”

李靖这才知道哪吒真的闯了大祸。只好带了他去见龙王。哪吒看见龙王就说:“老伯伯,请您别生气。我不是故意打死你家三太子的。他用枪刺我,我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他还一个劲地追着打我。我没法儿了,才还了手,不小心把他打死了。您瞧,这是从他身上抽下来的龙筋,还给您就是了。”

龙王看见儿子的龙筋,更加伤心了,就说:“我的儿子能让你白白打死吗?我要到天宫去告你的状。”说完,就乘着云彩上天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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