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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在我心中(汇编20篇)

宪法是准则的核心,是制度的抽象,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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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影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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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的10月12日,阳光通透,气氛冷峻,陕北公学的操场上坐满了人,一个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正在这里接受公审。这是一起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全中国的重大案件,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于蒋介石刚刚赦免了杀妻的张钟麟(后因杀妻案改名张灵甫),战功彪炳的黄克功能否会被主席“特赦”,一时间生死成谜。

刚刚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此时由于法律的不健全,能否秉公执法,更是成为党和人民关注的焦点,经过审判长雷经天的慎重考虑,黄克功案件最终决定进行人民公审,一场阳光下的审判,就此拉开序幕。来自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万余人涌进陕北公学的操场,12位群众代表对黄克功的生死发表自己的意见。

当然,影片并非如此直白的进入到这一程序的,这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的影片甚至充满刑侦、推理等悬疑因素,首先是对杀人案件的侦破过程描写,案件发生后,黄克功面对审问不发一言,直到他一直亲热称为大姐的贺子珍来到,才坦诚自己是因为枪支走火才误杀刘茜。对于黄克功一说,公诉人胡耀邦却持有自己的见解,他跳出感情的束缚,经过缜密的搜查,在案发现场找到了第二颗子弹发射后留下的弹壳,误杀变成谋杀。尖锐的矛盾也就此成型——救命之恩与法律公正的激烈碰撞,杀人偿命与戴罪立功的反复权衡,人情与法,利益与法,权利与法,主旋律有了更多的切入点。

对案件的侦破过程,其实给了黄克功很多表露心迹的过程,前后矛盾的情绪化与“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的心理在这个过程中也被更多观众所认知,这也就给了更多与之相关的“同志”表达立场的空间……从最高领导到花样年华的学生再到须发皆白的老者,犹如“全民目击”般,在纷乱杂芜中,态度鲜明的表达立场。

最为纠结的,要数成泰燊饰演的雷经天,最为审判长,对黄克功也好,对死者刘茜也好,他必须“两碗水端平”,而黄克功当年在长征途中对他的救命之恩,则一再让事态的发展,进入情感的矛盾空间,事到如今,一块姜与一桶姜水,让两个男人,有了对生死最大的体会。

发生与1937年的《黄克功案件》,无疑如一记警钟,敲开尘封历史中一个谜案,也为当下立法执法提供鲜明力证,尽管人情与法,利益与法,权利与法仍旧是现在的法治阻力,但希望“桃色事件”可以更大的推进国家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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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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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宪法可以保护我们每一个人,同样宪法也限定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特别是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这真是为了保护我们未成年呢。

我的身边总有一些未成年犯罪的例子,在我隔壁有个孩子,还未成年,就吸毒了,家长对于这种现象好像不怎么重视,也不会帮忙去戒毒,就是骂骂,也不找相关机构帮忙戒毒,家长的法律意识不强呀,这也是比较致命的呢;这个孩子也越吸越厉害,他的家长听到旁边的大学生说可以找戒毒所帮忙的,最终家长“狠”下心来送去了戒毒所了。

村上很小的孩子就学会小偷,就是偷的东西不是很贵重,比如都是些别人家的水果之类的,虽然看上去都是比较小的,可能涉及不到经济赔偿方面,但是从小还是要养成好的习惯,还记得从小到大经常听到的“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这足以说明小时就养成守法的习惯多重要呀,,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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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宪法的名言大全赏析

全文共 1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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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啊,人权!我们如果不能在宪法中寻觅到你的真正身影,我们还能在何处寻找到一个民族的真正灵魂。

2、我们可能会很坦然随意地批判我们的政府,但我们却不会很坦然随意地批判我们的宪法,因为那才是真正的非华。因此站在这个角度,我可以很认真的对你说,我那能非华!

3、立法必公,司法必位,护法必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所以说,犯法的人固然有罪,但真正能使法律苍白无力的人才是一种真正的可怕。

4、西谚有言:培养一个贵族,要三代人的时间。那我们不说贵族,因为那毕竟是少数人的事情。但培养一个公民呢,是否也要三代人的时间呢?有很多人说也要。那么,我们就永远不言放弃。因为,这毕竟是我们所有人的事情。

5、如果你不认为一个国家宪法的存在的好坏,是与你的生存息息相关,那你实际上就是在举着双手在等待着向一种压迫投降。

6、当你遇到了一种伪恶之法,你很鸵鸟,那你就会伪恶的苟活;但一旦你用法律的眼光紧盯着她,你会痛苦,但你至少活得不弯腰。

7、当权力成了法律的趾高气扬的高高主人,所有的立法者与执法者就都会成为伏地跪拜的奴仆,那黎民百姓的活法也就更不在话下了。

8、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9、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1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1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12、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13、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14、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15、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16、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17、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1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2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21、让宪法的太阳永远高高地照耀着大地,每个角落都深深地感受到她温暖光芒!

22、天使对我们说:当你觉得教堂污垢,你可以不走近教堂;当你觉得神父龌龊,你可以不走近神父;但是你无论如何却不可以不走近上帝,因为我们自己太局限而不能不走向她大爱的归属。神明对我们说,当你觉得法庭不公平,你可以不走近法庭;当你觉得法官不公正,你可以不走近法官,但你无论如何却不可以不走近法治,因为你们除了需要个体的尊严外还需要大家共同的尊严。

23、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24、宪法的精神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里至高的闪耀,法律的布道在我们的脉络中无阻的通畅,这一切是为了更好的写出一个大写的公民。

25、现代意义上的任何一种革命一旦成功,如果她不是用血肉之躯去拥抱新的宪法,而是继续去拥抱一种不要宪法的革命,你说那还会是一种革命吗!革命一旦异化,宪法必须受伤。宪法一旦受伤,无人可以幸免。

26、中国人是个最爱讲面子的民族。可是在和平建设的年代里,她连自己亲手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神圣的宪法,这个民族最大的面子都可以不讲,都可以不在乎她存在的尊严,那你说我们中国人还有面子吗?!

27、一种真正的科学的公正的法律产生,首先必须源于一种真正的科学的公正的法律程序。

28、一个人真正的全部的社会性尊严,就是源于国家宪法及法律赋予给他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

29、法律的权威,是靠法官们的职业道德来维系的。如果一个法官不具有这种职业道德,法律的权威就会被矮化,而其他的道德也就不要侈谈。道理是,作为一个最讲究法律庄严公正的释法者或执法者来说,他的法律职业道德都不到位,那么就会殃及与损伤所有人的道德,其结果就会使大家都面临一种社会公德的沦丧。

30、一个国家与民族,如果她没有一种渗透自己骨髓的法律道德精神文明的布道,是不要妄谈什么其它的道德精神文明建设的。试问,一个被我们国家与民众建立起的最神圣的宪法及法律,并由此而确定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种行为准则,我们都可以轻视她、蔑视她甚至还可以遭塌她。那么,那些不受法律制约的各种社会道德准则,你还会有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敬仰吗?

31、当大家一致从内心深处公认,这届政府是法律意义上的最好的仆人,那人民就可以骄傲的宣布,自己此时是这个社会的最好主人了。

32、我们需要自由,但不需要自由散漫;我们需要法律,但不需要法律无序。一个真正成熟的民族,是懂得没有真正的法律强大,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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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宪法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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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这个谜面就是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我们的宪法。

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民意,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 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种植园主,有15 人是奴隶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 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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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个人观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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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的午时,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之后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并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他将自我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就应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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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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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 究和纠正。 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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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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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积极迎接宪法日的到来,我校从12月1日起,全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全校各班级在12月1日开展以《让法律看守世界》为主题的班会课,班会课上各班同学积极探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引导同学们“用规则看守生活,拥有美丽人生;用法律看守世界,世界充满阳光。”

二、全体学生在12月3日集中,由黄少俊老师组织全体同学学习宪法相关知识,并结合现阶段学生的安全问题,对全体同学进行了安全教育。

三、12月4日,团委通过校园广播进行“宪法日”相关知识的全校宣传,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宪法”在国家的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四、开展全校法制宣传手抄报及法制宣传征文活动活动,12月4日放学前,我校一共征集法制征文100余篇,语文组进行评选,最后评选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征集法制宣传手抄报50余张,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

这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又一次敲响了法制教育的警钟,使我校师生又一次受到了法制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出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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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24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1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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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1、让孩子们对民主、法制、人权有了基本了解,了解宪法的基本观念

2、思考权利的重要性、公共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规则之下实现自由和责任的重要性。

3、阐明宪政对美好生活的意义

教学对象:二(1)班全体学生。

教学形式:教师讲解与学生交流。

教学准备:学生上网搜集相关宪法的知识。

教学过程:

一、 故事导入,

一个班的劳动委员转学了,老师在班会上让同学们选劳动委员。选谁呢?教师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一位同学站起来说:“我选我,因为我俩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大家都愣住了??

二、“我选我”宪法解读,初学《宪法》

(一)师述:《我选我》这篇课文讲了一个班上选劳动委员,一个同学站起来自荐,这说明“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权益大胆地争取!”《宪法》非常重要,它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告诉学生们言论自由、公开表达诉求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行使选举权。)

(二)讲述各种有趣的统计数据(比如各国宪法序言的字数),了解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根本地位

(三)教师坐下授课,向同学们传递了人权、平等的理念。尊师重教诚然是一种美德,但在真理和正义面前,重在交流和思考,人人平等与自由。(请一至三个学生谈谈)“在学习真理、知识面前,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2007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在包头市一所中学讲课时,让台下数百名学生向老师下跪、感恩,“我们都是站起来的人,没有理由向任何人下跪,我们要传播尊师重道的理念,但更应该传播平等、尊重、人权、自由和尊严的理念。而宪法有助于使我们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四)举例并解读,激活《宪法》,不能让它成为“睡美人”

1、列举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孙志刚事件)使学生明确如何改变宪法的“睡美人”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师述案列解读: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在实施中,宪法却经常成为“睡美人”,“看上去很美,但经常停留在标语、口号层面。”《宪法》中的规定,应该拿来激活、使用。比如温州动车事故时,就可以按《宪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调查程序,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列举各种通俗简明的法谚(比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再次渗透民主

师述: “国家的宪法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权益。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论及法治时,谌洪果说,公权力应该受到制约和制衡,而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树立司法的意识,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当下中国,民众的司法意识恰恰比较淡漠,“很多人不理解律师为什么替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坏人’辩护。当有一天,突然有人说你是坏人,如果没有律师进行辩护,只能让公权力一家说了算,那是多么可怕。”宪法有助于使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3、案列总结,让学生明白共同努力培育宪政文化的重要性

师总结:宪法有助于使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解决,有助于形成自信、宽容、理性、进取的和谐氛围。“民无权利则不立,国无宪政则不兴”法治并不意味着压制,而是意味着解放。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三、课堂讨论

学生讨论:通过老师故事、案列等你明白了什么?

四、课堂小结

师总结: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宪法很重要,从小学法,将来才会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我们每个人要培养一种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理性的人格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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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弘扬宪法精神征文1500字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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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讲的宪法一词是怎么来的呢?最早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原意是“解决纠纷”、或是“组织”等,后来又被日本人将它翻译成宪法。在古罗马帝国把宪法看成是皇帝颁发的“诏令”、“大敕令”、“谕旨”等。我国古代也有宪法这个词,比如在国语中有“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之说。但这些外国的、古代所说的宪法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宪法是完全不同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所以现在我们讲的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就是一个根本大法。

这部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有序言、四章、138条。

第一章《总纲》,主要规定了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各民族之间一律平等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行政区域的划分等根本制度和一系列的基本国策。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总纲》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原则规定的延续。它规定公民在法律、政治、人身、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公民对国家、社会以至家庭内部等方面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规定公民在享有自由和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主要规定国家机关组织系统、组成、任期、职权和组织活动原则。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主要规定国家标志和国家最高领导机关所在地。我们国家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首都是北京。

各位同学今天我们宣传宪法,那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但要知道制定一部好宪法那是不容易的,可以这样说是经过长期斗争,用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才换来的: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计算,在围绕国家制度这个问题上,就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阶级所要求的不同的宪法,第一种是从清朝到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所制定的宪法,第二种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盼望多年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第三种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这部宪法直到1954.9.20才获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的名称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在以后的日子里又曾经多次修改过宪法,因此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部真正能够体现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宪法那是不容易的,我们应当备加珍惜和爱护。

同学们弘扬宪法精神是向我们提出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向我们提出的目标,因此只有弘扬好宪法精神,才能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让我们运用好宪法所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履行好宪法所规定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为促进个体生命的张扬和健康发展,为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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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宪法讲宪法4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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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就好像我们的母亲,我们要尊守宪法的一切规定,而宪法同时也保护着我们,让我们不受外界的一切伤害。宪法,也仿佛是我们的信仰,宪法高高在上,每一个人都不得侵犯,必须遵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好像一颗种子,播种出了许多法律、法规,这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

记得有一次,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表姐哭着跑来了我家,一问才得知舅舅想让表姐读完六年级的这个学期就辍学出去打工,没读过几年书的舅舅认为女孩儿家读书没用,应该早点儿出去打工赚钱,妈妈一听表姐的讲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连忙跑去了舅舅家,跟他讲起了我国的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孩子必须要有九年义务教育,否则那名孩子的监护人就是违法的。听了妈妈的讲解,原本不以为然的舅舅立即改变了他原先那不合法的想法,决定供表姐上完大学。终于,表姐破涕为笑,脸颊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

通过这件事,我这才明白了宪法对我们的重要性,它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我们虽生活在“宪法”这把大伞底下,但对于宪法的了解远远不够,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宪法,才能更好的在生活中处处依法行事,心中时时有法。在后来的主动学习中,我心中神秘的“宪法”渐渐地展露出来,宪法是民主制度的律法,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型。

啊!宪法!你时时刻刻都在我的心中!你仿佛一把大伞,让所有人民在大伞下享受宪法的保护!啊!宪法!你真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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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宪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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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 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 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 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 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 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 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 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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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宪法知识五年级作文:你对宪法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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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用法律自绳己,春秋三传束高阁;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旧学诗书儒术富,兼通法律吏能精。”每当读到这些关于法律的诗时,就会想明白法律,明白法律的一切……

现在,晃到了五年级,学问多了,知识越来越渊博,也知道一些法律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都应该遵守,正所谓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由于气愤,你扇了别人几巴掌,你以为你只是扇了别人几巴掌,没什么大事。可是,这时,你已经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健康权;不经意间,你骂了别人几句难听的话,你以为你只是骂了别人几句,没什么大事。可是,这时,你已经侵犯了对方的人格权、名誉权……

你看,这只是生活中的小事,却触犯了法律,你要是到大街上闹一闹,就会让你坐牢,就会罚你的款。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这是现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单的24个字,12个词,也是现在与未来的纽扣,更是我们要学会的,要做到的。

这里边就有法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国对它的重视。

那么,宪法是指什么呢?

宪法是指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经历了由单一的政治制度安排到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全方位的制度安排的过程,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宪法是每一个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中国宪法是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你看看,国家大法难道能违抗吗?不能。

再看看这句亚里士多德说的话:"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古希腊哲学家啊!就连家喻户晓的他也对法律这么尊敬。

通过学习,我还知道每年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

法律真是多啊,我们还要多多学习,学习守法、懂法,一起走向法治、平等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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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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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跟大家谈谈学法、知法、守法这一个话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我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针对以上案例,说明以下几个关键词:

1、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认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学们,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之所以要提倡学法,是因为有些同学法制意识淡薄,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犯罪,也不知道未成年人犯罪后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会守法。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是指人们的一切行为准则、规范。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包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学生守则等等,从广义上讲这都是法。守法要从小做起,从遵守身边的规章制度做起。让我们把握今天,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生命,珍惜自由,做一个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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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宪法讲宪法作文1000字篇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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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父母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父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计算机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治理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认识,抵制不良诱惑。演讲稿

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主动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优良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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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崭新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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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各地举办多种活动宣讲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承载着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梦想和人民的幸福。而设立国家宪法日,本身就是对宪法的一种尊崇与弘扬,甚至可以说是宪法实施的一种体现。因此,12月4日,一个看似寻常的日子,就这样以不寻常的面目走进了中国的法治史,嵌入了亿万中国公民的生活。

国家宪法日是一个神圣、博大而深刻的日子。我们当然还可以把国家宪法日称之为“权利宣言日”、“权力规范日”,我们也可以在这一天为宪法的精神之光照亮人们的心灵做很多事情,但首先,请让我们向宪法表达由衷的尊崇与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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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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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

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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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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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小学生的犯罪率越来越多,法制教育课只有教会中小学生如何学法、用法、从而守法,只有法制教育课成为中小学生的一门基础学科,我想这样中小学生的犯罪率就大大的降低,下面我谈一下几点想法: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规模初中培育规模优势的有力“法宝”。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现代化教育思想的具体化和形象化,是确保规模初中“大而壮、壮而优”的有力法宝。如果弱化或淡化了这一点,规模初中很有可能步入“胖而不壮”的尴尬境地,甚至成为“泥足”学校。众多的事实证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培育规模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方面发挥了并发挥着基础性,前瞻性和伸延性作用,表现为:

第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的成功体现,是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的积极举措,更是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教育中主生的真切效应;

第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培育自身人格魅力的内驱力,有利于学校将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落实在实处;

第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道德内化,增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交际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应成为规模初中追求自主发展,自主完善和自我超越的持续行为。首先是要重视抓宣传阵地建设,运用文化刊物、黑板报,发挥社会团体的纽带作用,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等等,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拥有良好的舆论氛围。其次要重视抓理论阵地建设,坚定不移地用党的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思想武装师生的头脑,同时坚持学习、培训和研讨一齐抓,做到常学常思,常思常进。再次是要重视文化阵地建设,把优化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再者要重视抓基地建设,如办好青少年法制学校、家长学校、少年团校,拓宽社会实践领域,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拥有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切精神文化都离不开物质载体。如何使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实在实处,而且转化为青少年学生追求自主发展、和谐发展的自主行为。

另外,青少年法制教育还需要跟一些专题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想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侧翼衬扶,壮实主干”的教育境界。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估机制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保障。

要集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功动力,增强法制教育的能见度,更需要一套导向、激励、监督和考核互为协调的评价机制,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制教育的效益。

1、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对教师的评价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要充分发扬民主。评价方案的制定,需要广泛地征求大家的意见。这种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不仅包括询行家或专家的意见,征询评价对象的意见,而且包括要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等,使评价方案在一开始制定上,就尽可能地建立在比较客观公正,比较切合实际的基础上。要实事求是。首先不能感情用事,不能凭感觉印象,要充分肯定被评价者的优点和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其次,实事求是的评价应当是全面评价,诸如对法律课教师的评价应从教育思想、业务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着眼,同时也可推行学生民主评议教师制。只有坚持全面评价,才能体现教育目的对教育质量的全面要求,才能更好地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与不科学性,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要评出方向。要在“三个面向”的方针指引下,从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角度出发,使国家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求在评价准则中得到有机体现,以优化工作质量,促进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和信心,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融为一体。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对教师的评价要突出三个性

第一、发展性。学校领导要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论理价值和专业价值,进一步落实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共同承担实现发展目标的职责,让教师充分了解学校对他们的期望,促进教师心态和学校氛围的融合,促进教师受益和学校受益的理想化。

第二、科学性。学校在确定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时,既要考虑到指标本身的科学内涵,又要考虑到切合实际;既要注意方便实用,又要力求具体明确。另外,要注重评价手段的科学性,应坚持与质相统一的原则,经常性考查和阶段性总评相结合的原则,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积极性。学校领导要引导教师讨论并制定“评价方案”,在讨论和制定的过程中,必须体现群体智慧和岗位特色。教育和考核相结合。评价内容的实,如果只反映在纸上,没有反映在教师的岗位和行为上,那么这样的评价是虚的。要鼓励冒尖,在分配机制上向有科研行为、科研成果和出色成绩的教师倾斜。通过各种形式,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评价。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工程。规模初中要在素质教育天地里营造强势,迈出坚实的步伐,应当牢固树立教育大环境思想,正确处理好教育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关系,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提高学校整体素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学校的办学思路,敢出新招,干出经验,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出好人才,亮出品牌,形成特色,鞠躬自己走上一条持续,健康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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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3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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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 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 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 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 共20问(略);抢答题: 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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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宪法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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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接下来,小编跟你分享宪法的观后感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提出党要“”。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

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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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生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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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间、社会与法频道黄金时间播出。该颁奖礼由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大力协助,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具体承办。

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10位入选者是2015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努力奋斗的典型代表,“微观之中折射宏观,小事背后看见转变”,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宪法的精神,他们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呈现了法治的力量。每一位获奖者身后都有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 每一步艰辛的努力都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大道煌煌,法如青天。一灯如豆,汇作汪洋。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

正义止步,则司法蒙羞;正义迷途,则法律受辱。我们应该严守正义之墙,不要让腐败侵入我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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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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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

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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