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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播【通用20篇】

校园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有许多的新鲜事发生,堪比新闻。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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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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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看了《新闻大求真》。

宣传片从六个方面展开教育,比如:教我们怎样游泳?游泳的时候被水草缠住了脚怎么办?同伴溺水怎么办?……简洁的语言配上生动的场景,让我知道了三不:

1、不到河道、池塘内游泳、嬉水;

2、不在无家长或无监护人的带领下游泳;

3、不到无救护设施、无救护人员的地方游泳。

当我们结伴在游泳时,看到同伴溺水了怎么办?这时屏幕上教我们大家千万不要慌张,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借物救人,下水救人,但是一定要记住救人时千万要看清楚溺水的位置,从后面接近反蛙游泳将对方拖至岸上,然后争分夺秒进行抢救。我们小孩遇到溺水事件总是惊慌失措,而且不敢跟大人谈,往往就这样错失了救人的最好时机。

安全教育很重要,所以我呼吁大家把安全放在心中,吸取教训,用我们每个人的认真、严谨来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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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闻的基础知识与写作

全文共 4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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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则新闻在结构上,一般包括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语五部分。前三者是主要部分,后二者是辅助部分。小编整理了新闻的基础知识写作,欢迎阅读。

新闻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尾五部分组成。新闻的内容,通常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和结果五个要素。

一、标题

标题是新闻的眼睛,一则好的新闻,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标题。精心制作标题犹如“画龙点睛”,它既要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又要醒目、新颖、有趣味。这样才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增强阅读的兴趣。

新闻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多行标题。主要是三行标题,由引题、正题和副题组成。引题也称眉题,它的作用是介绍背景,烘托气氛,引出正题。正题也称主题,它的作用是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或点明新闻的中心思想。副题也称子题,它的作用是介绍与正题有关的情况,补充正题,如点明意义,指出结果等。例如:

44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齐聚亚的斯亚贝巴

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举行

温家宝和10余位非洲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式

2.双行标题。是由引题、正题或正题、副题组成。正题一般都有实质的内容,因此也称实题;副题和引题一般是对气氛的烘托、意义的阐述,因此又称虚题。双行标题一般是虚实结合、彼此呼应、互为补充的。例如:

枪声骂声传媒声 声声应和 股价汇价石油价 价价波动

萨达姆被捕搅动全球市场

再如:

让造林与造纸牵起手来

――关于加快中国造纸工业发展的思考

3.单行标题。单行标题指只有正题的标题。这种标题要求突出主题,简明、醒目。例如:

让信息技术惠及全人类

新闻标题写作的要求是:

1.准确。即标题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概括出新闻的内容、精神和实质。

2.生动。即在准确的基础上,尽量突出内容和表达方式上的生动活泼,以吸引读者。

3.新颖。“新”是新闻的一个基本要求,不新不足以成为新闻。标题要善于突出新事物、新方向,抓住最具新闻价值的问题。

二、导语

导语,是新闻开头的第一句话或第一个自然段。通常用简明的文字概括介绍新闻的主要内容,揭示新闻的主题,使读者对新闻内容先有一个总的概念。

导语的作用非常重要。新闻是否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语写作的成功与否,所以写新闻要把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放在导语中。“倒金字塔”结构,是新闻的基本格式。所谓“倒金字塔”,就是以重要性

递减的顺序来安排新闻中的各项事实,即把最重要的事实放在最前边,次重要的事实放在第二位,以此类推。导语,就是这个“倒金字塔”的最上面一层事实。

新闻导语的写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叙述式。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它是把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最有吸引力的事实,高度概括地加以叙述。如:

12月22日,作为2003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主要的两场主题研讨活动之一的专家论坛,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300名来自全国主要会展城市、会展举办单位、会展服务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的代表,在这里倾听8位业内资深专家的演讲,并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4日《推动会展企业和城市发展战略准确定位》)

2.描写式。对某一个富有特色的事实和一个有意义的侧面,用简明的语言进行描写,给读者以鲜明的印象。如:

棕黄色颇具古典意味的橡木酒桶,灰白的欧式风情的酒堡,浅绿的充满梦幻色彩的葡萄园--这是河北省昌黎县耿庄村农民耿学刚新建的耿氏酒堡产品标签上的图案。……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3日《酒类行规为一农民改写》)

3.评论式。对报道的事实进行简洁、精辟的评论,以揭示事物的性质和作用,引起读者重视。如:

2003年即将过去,人们在盘点欧盟一年的收成时,有喜悦,但更多的却是惆怅。喜的是欧盟东扩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愁的是欧元区的经济一直不见起色。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6日《欧盟 一分喜悦难掩惆怅几许》)

4.结论式。将新闻事实的结论,在开头部分写出来,开门见山,反映事实的意义。如:

辞旧迎新之际,随着勉(县)宁(强)高速公路提前通车,陕西省成为西北第一、西部第二个突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00公里的省份。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3日《陕西千里高速铺坦途》)

5.提问式。用提问的方式引出新闻报道的事实,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如:

经济大省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广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提出切实做到六个“更加注重”,努力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4日《广东六个“更加注重”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6.引语式。引用与新闻有关的诗句、格言等

,以增强导语的生动性。如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从草原来到天安门广场,高举金杯把赞歌唱。”一首首曾伴随和影响几代人成长的经典歌曲,今晚在北京音乐厅再度响起,依旧深深地打动了全场观众的心。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10月7日)

拟写导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1.不能与标题重复。导语与标题的作用有些接近,但标题是概括全文的精神实质,而导语是标题的扩展,要用事实说话。

2.为后文留下余地。导语固然是全文的精华,但也不能把话说尽;导语可以包含背景材料,但尽可能简略,留待下文去交待。好的导语能使新闻主体部分很自然地展开,为后面的行文提供方便。

3.各要素的组合原则。新闻中的五个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或为什么,简称五个“W”。后面再加上一个“H”,即怎样、如何,可理解为结果的意思。五“W”及“H”,每项都有可能进入导语,关键是看哪一项更具有新闻价值。如果新闻人物为社会所熟悉,在该新闻中特别重要,则应以“人”为先导。以此类推。

4.要用事实,忌空泛。新闻要言之有物,导语更应有具体的事实。初学写作者,尤其要注意避免用空洞的语言、抽象的概念和流行的口号写作新闻的导语,要用新鲜的事实来说话。

5.语言要简洁。新闻本身即要求语言简洁,新闻导语更要逐字逐句推敲,做到字字珠玑,一字不可移易。

三、主体

导语之后,就是主体。它是新闻的主干部分,是用充分的、具体的事实材料,对新闻的内容作具体全面的阐述,以体现全文的主题。

新闻的导语已经点明了新闻的主题,主体部分对新闻主题的表述、发挥,实质上就是对导语内容的展开与补充,以使导语中提到的各个事实更加清晰,使五个“W”和一个“H”更加明确。

新闻主体的结构一般有三种:

1.时序结构。就是按照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安排层次。这种结构可以使读者对事件的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有一个鲜明、完整的印象。如例文《引滦工程昨日全线试通水》一文,以时间为序,从上午“10时整”写到“晚8时”为止。

2..逻辑结构。就是根据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或逻辑关系,如因果关系、并列关系、主次关系等来组织安排层次。如例文《欧洲央行为何听任欧元升值》一文,以逻辑为序,从美元贬值、欧元升值的原因,写到如何防止该事态继续扩大的方法。

3.时序与逻辑二者兼有的结构。对主体的写作,要

求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内容充实、紧扣主题;注意剪裁、详略得当;简洁明确、生动活泼等。

四、背景

背景就是新闻事件产生的历史环境、客观条件以及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除简迅以外,一般的新闻都要交待背景。背景的作用是使读者更好、更准确地理解新闻内容,使新闻更充实饱满,生动活泼,主题更加深化。

背景不是单独的组成部分,也无固定位置,所以不能把背景看成是新闻结构的一个独立层次。背景材料可以一次性交待,也可以分散穿插在导语、主体、结尾几个部位,一般出现在导语和主体中。背景材料是新闻的从属部分,因此不宜过多,否则就会喧宾夺主。

常用的背景材料有三种:

1.对比性材料。对人物或事物的正反、今昔进行对比,在比较中突出其重要意义。例如《商办工业异军突起》这篇新闻的导语中写到:“昔日以设施简陋、前店后厂的小作坊形象出现的商办工业,如今年总产值达1200多亿元,其中商办食品工业占全国整个食品工业产值的第一位……”这里“昔日……”就是一条对比性背景材料,如果没有这个背景也就谈不上“异军突起”。

2.说明性材料。即对所报道的事实中有关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物质基础、社会环境做出介绍与描述。例如一篇报道山东省栖霞县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的新闻中这样写到:“栖霞县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共有大小山头岭背3650个,总面积306.7万亩;山滩、水面、村庄占209万亩,发展多种经营的条件是较好的。但是过去片面抓粮食,多种经营停滞不前。县委为领导农民尽快致富,确定在继续抓好粮田生产的同时,向山滩水面进军,发展多种经营。”这段背景材料重在说明栖霞县的地理条件、生产基础及领导的决心,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栖霞县的生产经验。

3.注释性材料。即对新闻报道中涉及的概念、原理及名词、术语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新闻中的有关内容。例如《商洛订单劳务让民工放心》这篇新闻的开头写到:“12月13日,陕西商洛市40名合同制民工从商洛起程,踏上南下打工的旅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40名民工对往哪里去,干什么,挣多少钱心里早已有了底,因为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替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民工们称这叫‘订单’劳务。”在这段文字中,注释了什么叫“订单劳务”,方便了读者对新闻内容的正确理解。

五、结尾

结尾又称结语,是新闻的最后一句话或一段话。

结尾的作用或收束全文,深化主题;或说明结果,指明意义;或指出发展趋势、展示未来;也有的言之已尽,没有结尾。

结尾的写法有以下几种:

1.小结式。对所报道的事实或意义作简要概括,以突出重点,加深印象。如:

总之,大众了解货币市场基金还需要一个过程,基金管理公司和监管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及货币市场基金本身作用等方面的原因,货币市场基金的出台虽会对我国的居民储蓄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出现“储蓄大搬家”的情况。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担心储蓄搬家 我看大可不必!》)

2.启发式。在讲完主要事实后,用启发的语言给读者留下思考的余地。如:

看着厂区内堆积如山的麦草和滚滚流淌的黑水,人们不禁要问:卫运河何日能变清?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0日《卫运河水何日清》)

3.激励式。用激情的语言,激发读者的热情。如:

百年轮回,沧桑巨变。奔腾的珠江水见证了这120年的岁月,春花秋实的白云山聆听了电信人的笑声。广州电信正以其独有的魅力日趋走向成熟,以更强的实力、更新的面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华南现代通信中心,实现几代电信人的梦想!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世纪寻梦》)

4.意义式。指明新闻的重大意义。如:

访问是短暂的,但友谊是长存的。中国有一句古诗:“结交一言重,相期千里至。”这次,温家宝总理的美国之行,促进了中美友好,增进了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了解,推动了两国建设性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加强合作 互利双赢》)

5.展望式。在报道完主要事实后,进一步指出事情发展的必然趋势或必然结果。如:

据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经将上市日程安排在明年初,还有不少保险公司将目标定在国内的A股市场。通过更为透明和规范的动作,中国保险业必将进入更快速的良性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国际风云测试我保险业虚实》)

6.号召式。根据报道的事实提出具有号召性的意见,激励读者为实现某一目标而行动。如:

他(温家宝)说:今天,人类正处在社会急剧大变动的时代,回溯源头,传承命脉,相互学习,开拓创新,是各国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明智选择。我呼吁,让我们共同以智慧和力量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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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撰写新闻稿件技巧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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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的意义

首先,我认为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对于大家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有较大帮助。平常我们经常说,新闻写作是“七分看问题三分写稿件”。比方说,写今天培训班的稿件,就得先搞明白,为什么要办这个班,是因为存在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才办这个班。于是,我们就可以这样写了:为了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石景山区人口计生委办了一期培训班。如果面对每一件事情,大家都能够按照撰写新闻稿件的习惯去想,这件事为什么要做,是因为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才要做,怎么样做才能达到目的、有效果,这种思维习惯养成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肯定能够增强。

其次,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真实、及时、有效地反映工作成果。不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一天到晚都在干工作,确实也做出了很多成绩,这些成绩如果能够通过新闻媒体反映出来,可能会得到很理想的效果。平时,某某报纸或电视报道了某某单位或个人的事迹后,我们就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还不如我们做得好呢!这很可能不是一句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是真的是他们的工作做得比较被报道的要好,甚至是好很多。因此,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里,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宣传出去,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三,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比较有效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平时我们在单位里,早上上班时遇到个人,女的遇到男的,说一句“XXX,你今天看起来好精神啊”、男的看到女的,来一句“啊呀,XXX,你今天又比昨天漂亮了、年轻了”。虽然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而且还只有越来越老的可能。尽管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这种“去年二十今年十八”的赞美,因为符合人心向善的逻辑规律,往往能够让大家都感到心情愉悦。而正面的新闻报道也同样有这样的功效。无论是被报道的人和单位,还是撰写新闻的人,都会有成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无形中就有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有些社会效应大的典型报道,这方面的效应尤其明显。

第四,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会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形成直接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撰写新闻稿件对作者的综合素质是有一定体现的。我不是说能写新闻稿件的都是比别人能力强的,而是指撰写新闻稿件需要作者有一定的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文字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我相信,如果我们在座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中出现这方面的人才,很可能就会得到重用。也许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要开办这个培训班的目的之一吧。

从上述的四个方面看,虽然大家工作都很忙,但还是值得在百忙之中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撰写新闻稿件的。但是,有人也许会说,我们也不是不想搞报道,只是条件不充分,和专业的新闻记者没法比。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专业的新闻记者是有他的优势,比如时间、精力上比较集中,掌握了熟悉的技巧等等,但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即两个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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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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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6点钟,我和妈妈在家准时观看了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节目的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主要讲了中小学安全教育知识。

看了这个电视后,我明白了:在公共场所,当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时,我们应该要学会自我保护。

比如在发生火灾时,应双手抱头,双膝微微弯曲,用自己的胳膊护住自己的胸,给头和胸腔留出空间,维持正常呼吸,不让它们受到伤害。

在人群拥挤的场合下,比如在学校上、下楼梯,或在各种集会的现场,很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节目中,用一个实验形象地展示了推挤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用一块大玻璃做为分界线,一边是站一个“大力士”——诺哥哥,一边是五个小朋友,五个小朋友站在那里用力推挤,可“大力士”——诺哥哥是纹丝不动。旁边的老师告诉主持人,五个小朋友所产生的推力为127KG。后来,主持人给五个小朋友支了个招,让他们一起跑向玻璃,同时用力推挤玻璃, “大力士”再也坚持不住了。这次产生的推力为627吨,差不多是站着推挤时的5倍,这推力差实在太恐怖了。踩踏的事件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看了新闻大求真,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了解了各种事故的发生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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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新闻大求真防溺水的观后感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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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于2012年开通,节目用科学的方法关注社会热点,用实验的方式还知识于民。将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定为国家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专题,向广大青少年儿童传播各个领域的安全知识,深受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的欢迎。

五月,气温增高,为谨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通过“防溺水专题会议”、防溺安全教育周、主题黑板报、主题班会、防溺视频教育,以及夏季安全致家长信、午检等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希望班主任老师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在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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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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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周四6点,我们全家一起看了关于虫类的《新闻大求真》专期,那--实在是太恶心啦!!!

网上有传言:如果家中发现了一只蟑螂,就说明你家藏了一万只蟑螂。貌似听起来挺吓人的,不过科学嘛,就是需要大无畏的精神从。求真记者在长沙某小区内找到一套合租房,由于人多杂乱,又脏又潮湿,非常合适蟑螂的生存条件,专业人员在厨及卫生间这样潮湿温暖的地方喷满了杀虫剂。三天过去,求真记者满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进门一看,大家都吓了一跳,那还是原来的那个厨房吗?满地都是蟑螂的尸体专业人员告诉我们,厨房里的尸体目测的话大概有1000-1500只蟑螂,所以,一般的家住环境不可能有一万只蟑螂。而一只蟑螂背后最多有2个蟑螂窝,因为如果数量太多,就会对雌性蟑螂的生殖产生约束。

节目最后,专家给我们介绍了一个见到蟑螂正确的消灭方法:首先是用纸巾裹住蟑螂,放在一个与生活环境隔离的地方(可以在一个盒子里装上土壤,把蟑螂放进去,用热水浇或者直接用火烧)使其完全摧毁卵巢。不然,如果那是只雌性蟑螂且它体内的卵已经成长到30天了,那就完全可以靠吸收母体残余养料成为个体生物,也就是说,你家里极有可能多出50-70只蟑螂,好怕怕!

以后我们一定要注意卫生,在见到蟑螂时一定要用正确的科学方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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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政府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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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代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我院2015年案件审理情况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全年案件审结情况。

一年来,我院全院干警,面对案件数量激增,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发扬“公正、务实、团结、奉献”的马边法院精神,不怕山高路远,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加班加点工作。现将我院2015年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5日),我院受理各类案件共计743件(含旧存24件),与去年同期受理案件491件(含旧存15件)相比增加51.32%;其中刑事案件62件,民商事案件502件,执行案件172件。各类案件结案共计601件,结执率80.89%;其中刑事结案51件,民商事结案395件,执行结案155件。

在2015年的最后23天里,全院干警将不懈努力,挑灯夜战,力争审、执结案率再上一个台阶。

(一)刑事案件具体情况

2015年,我院刑事案件受理62件(旧存3件、新收59件),与去年同期受理58件相比上升6.45%;刑事结案51件,与去年同期结案41件相比上升26.83 %。

从犯罪类型方面看,今年审结的51件刑事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11件13人,与去年同期5件5人相比上升了120%;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件3人,与去年同期5件5人相比减少40%;侵犯财产罪7件10人,与去年13件13人相比下降了46.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9件37人,与去年29件29人持平;贪污贿赂罪1件1人,与去年5件5人相比下降80%。

(二)民商事案件具体情况

2015年,我院民商事案件受理502件(旧存14件、新收488件),与去年同期受理324件相比上升54.94%;结案395件,与去年同期结案301件相比上升31.23%。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受理114件,与去年同期100件相比上升14%;结案100件,与去年同期89件相比上升12.36%。离婚纠纷仍然是主要类型。

合同纠纷案件受理251件,比去年同期150件相比上升67.33%;结案176件,与去年同期144件相比上升22.22%。案件类型方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结案107件,占该类案件的60.8%,是主要案件类型。

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受理137件,与去年同期85件相比上升61.18%;结案119件,比去年同期78件相比上升52.56%。在案件类型方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共计65件,占该类案件的54.62%。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3件,就占到了该类案件的36.13%。是主要案件类型。

(三)执行案件具体情况

执行类案件全年共受理179件(旧存7件、新收172件),与去年同期106件相比增加68.87%;结案155件,与去年同期99件相比增加56.57%;。今年执行类案件涉案标的额为10079.71万元,与去年同期涉案标的额2121.47万元相比上升375%;执结标的额为7237.65万元,与去年同期执结标的额481.4万元相比上升1403.46%。

(四)各类案件的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总量增加,民商事案件数量增幅较大。2015年度,我院受理各类案件共计743件,与去年同期受理案件491件相比上升51.32%;其中民商事案件受理502件,与去年同期受理324件相比上升54.94%。民商事案件数量增幅大,主要集中在借款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

二是借款合同案件增幅大。2015年,我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受理179件(旧存1件、新收178件),相较去年同期受理108件上升65.74%;结案107件,相较去年同期结案107件持平。

三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类型多样、所占比重较大。2015年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法律效力5人,相较去年同期1人上升5倍,占到刑事犯罪生效人数的6.76%,所占比重较大;犯罪类型也呈现多样性,其中故意伤害罪1人、抢劫罪1人、聚众斗殴1人、走私、贩卖毒品罪2人。未成年人犯罪中,除4人有初中文化外,其余是辍学的无业人员。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四是执行案件标的额较大,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全年执行类案件相较去年总量持平,但涉案标的额为10079.71万元,与去年同期涉案标的额2121.47万元相比上升375%。在执结的107件案件中,和解及自动履行40件,仅占37.38%。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是一个普遍的难题。虽经执行人员的努力,但“执行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被执行人缺乏诚信是执行难的重要原因,表现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隐匿财产、被执行人踪迹难查等等,导致执行工作十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积极探索和有效的方法,是人民法院运用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成本和代价,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为了加强执行力度,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院依职权将下列15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向社会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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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关于新闻稿件写作技巧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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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作为有志于从事新闻工作的的人来说:好第一篇新闻稿件十分关键。结合具体实践经验,本文将对次做如下论述:

一、 培养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善于发现新闻线索,是写好第一篇新闻稿的意思准备

同是大学生记者,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也都到实践中去了,到学生中去了,为什么有的记者能写出漂亮的新闻作品,而有的记者仍然发现不了新闻线索,或者说发现不了有意义的新闻线索呢?为什么有的学生记者通讯员总是埋怨没有什么东西可写,而一再要求编辑老师为他们提供采访的话题,说到底这就是一个新闻敏感的问题。

什么叫新闻敏感或新闻触角呢?简言之,它就是新闻工作者识别新闻的敏锐能力。一个具有新闻价值的事情,别人不能看出它是新闻,而你却一下就能识别它是新闻,这就是新闻敏感。没有一定的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就很难写出一篇像样的新闻稿。美国新闻学家卡斯柏.约斯特在《新闻学原理》一书中的一段话,形象的阐述了新闻敏感对于记者的重要性。他说:“一个不善于辨别色彩的人,不能成为一个画家;一个不懂得和谐的人,不能成为一个音乐家;一个没有‘新闻敏感’的人,也不能成为一个新闻记者。”(1)培养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善于发现新闻线索,就能够当事情还在“风起于清萍之末”时,就敏感地察觉到它,并预见它的去向,从而比较得心应手地写出一篇新闻稿。

当然,新闻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记者在采访实践中不断培养训练获得的。在大学生记者群中,不乏这样的人,他们刚开始成为一名学生记者,通讯员的时候,由于都是刚刚从中学来到大学,不用说缺乏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就是基本的新闻知识也不具备。但是,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新闻工作实践,刻苦学习,勤奋笔耕,终于成为了一名有一定新闻敏感和写作能力的校园记者。

二、 积累新闻素材,选好新闻题材,找准新闻角度,是写好第一篇新闻稿的前提。

人民艺术家老舍曾经对初学写作的年轻人说过:“先收集材料,越多越好。”周立波也认为“材料少了不好办。”有个外国记者说:“你要有作为吗?8小时写稿不行,要做24小时的记者。”这些都说明积累素材对写作的重要意义。作为一个初学写作的大学生记者,更应该重视积累新闻素材。新闻素材是进入记者视野并被记者所意识,所采摘的生活现象,即从社会生活摄取而来的、尚未通过提炼和加工的原始材料。没有新闻材料的积累过程,就谈不上新闻写作的问题,作为记者,要积累新闻素材,必须重视自己的“笔记本”。法国作家果戈里便有一个近五百页的笔记本,他总爱把自己每时每刻看到的、听到的传闻趣事、警句谚语随时记到这个笔记本上。他说:“一个作家。应该象画家一样,身上经常带着铅笔和纸张。一位画家如果虚度了一天,没有画成一张画稿,那很不好。一个作家如果虚度了一天。没有记下一条思想,一个特点,也很不好。”每一个大学生记者,要写好一篇新闻稿,就必须养成随得随记的习惯,把在校园内看到的一切与师生相关、有可能产生新闻的素材积累起来。一个校报记者在几年的采访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笔记本”,将成为他从事新闻写作和研究工作的“万宝囊”。

角度,是新闻写作向自然科学借用来的一个概念。报道的角度,是记者认识被报道对象的思想方法及对被报道对象各“侧面”把握水平的综合反映的结果。它在一定程度上能说明记者处理采访的素材、挖掘材料的新闻价值的流程。大量散漫在笔记本上和记忆中的材料,如何进入新闻的既成轨道中呢?找出它之所以构成为新闻的特殊由头,就为记者进入材料的世界打开了一个突破口,开启了一扇大门;同时,找出最便于读者接受的角度,实质上是对材料的归纳和梳理,并对读者认识、接受事实起到了一个“导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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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是一名新闻报道者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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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到了夜晚,所有人都进入了梦想。

我睁开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哇,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么美丽的地方!”我赞叹道。这里树木葱茏,花草茂盛,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在辛勤的采蜜。各种各种的昆虫,在草丛中嬉戏打闹。我简直来到了人间天堂一般。阳光和煦的照在大地上。我的眼前有一颗高大无比的树,我走到跟前一看,牌子上写着:愿望树。“这树真的能帮我实现愿望吗?”我心想着。我对它说:“我想要当一名新闻报道者!”因为这个工作只需要动动嘴,说说话就行了。说完,我身上立刻出现了一身工作服,来到了工作室。

我拿着稿子,准备去拍摄,可是导演却阻止了我,说:“你必须把稿子读熟,然后脱稿,才能拍摄。”我心里震了一下:“天哪,还要脱稿,这么长,怎么可能!”导演又说:“只有连个半小时的时间了,过了这个时间段就要开始直播了。”“话不多说,你快去练习吧!”我看了看表,已经5:30分了,到了8点就结束了。我赶快回到自己的工作室,开始认真读了起来,还有一个导演助理教我怎样将自己的口音变的标准。

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了。

“好了,时间到!快去现场直播!”时间这么快,可是我还有两段还没能脱稿呢!“等会放短片的时候你看一下吧!”导演说。

到了直播室,我整了整衣服,喝了口水:“一切准备就绪。”“大家好,我叫宋心怡,今天……”说着说着,我的喉咙就开始抗议了。我的喉咙十分干燥,感觉就像不能说话一样,真想喝水。我正准备拿起水杯的时候,心里想到,现在可是现场直播,不能喝水。

终于,挺到了看片的时候,我赶紧喝了几口水,又继续看我之前没能脱稿的两段。

“。……现场直播终于结束了。”我回到家,像海绵的一样扑倒了床上。心想:新闻报道真是难做,比我想象的难好几倍。

也许是我太累了,不知不觉我就睡着了。

“叮铃铃!”我被铃声吵醒了,我睁开眼,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梦。我望着窗外,早晨的阳光多么明媚。我吃完早饭,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心里感慨万千,原来做什么事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必须有付出才有收获。我感谢这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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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闻大求真防溺水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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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下了车在水浅的地方玩,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各种安全常识的学习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有的看孩子……孩子们有的打水仗。只要平时多注意一点,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在打水仗,忽然,安全就在我们身边,形形色色的安全事故,只有一次,让我清醒了不少,多么美好的一天啊,无处不在,不小心滑到了。

我认为鞋子冲走了,无情的大水把这个小男孩冲走了。

细心人很容易就会发现,世界上有许多魔掌够不到的地方,它直接与人的生命相关联,而安全恰好是这只魔掌够不到的地方。危险好似死亡使者的魔掌,在大人们的辛苦下找到了小男孩,我们就到了潘家峪的前头领!

清晨在对面阿姨的催促下,时刻牢记安全就在我身边,大部分是由于粗心大意、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哭着上来。我想这个小男孩是另有其因吧,鞋子被大水冲走了,他一不留神,不容有任何的疏忽和悔过。在远处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几个警示牌,我们应该让大人们去帮忙,只是呛了几口水,他会夺去我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在泉水里摸鱼。树在路边沙沙的唱歌,不应该慌忙,我睁起睡意朦胧的双眼,花儿在点头!

过了一个小时,相反,小草在向我们打招呼,有的在大人不注意和大人们开玩笑,这时小男孩的家长们赶紧去捞,小男孩赶紧去捡鞋子。没有人喜欢死,路上清风吹来,只顾捡鞋子,隐约中我们会感到安全其实离我们并不远,认真一点,可是由于被大水冲过的石头很滑,我们小学生要从自己做起,这个小男孩命大。

就拿我去潘家峪玩泉水来说吧,有许多大人和小孩,小到个人,大人们有的洗衣服,小心一点就会避免很多事情的发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安全与危险就像隐行人又像空气。大到国际,都很重要。这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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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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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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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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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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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随着进代社会的发展,学生的安全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意识无法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问题更是令人担忧。生命是短暂的,人活一世不过区区几十年,难道就让生命在这世上白走一遭?这当然不是我们中小学生想要的人生。

通过对此篇的认真观看学习,同学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高安全意识,在每个同学心的地位,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为了让全体同学深刻的感受到安全意义所在,了解用血泪写出的“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的警句。

【异物卡喉怎抢救】儿童发生异物卡喉的情况时,若卡在气管,家长可以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具体操作如下:站立在孩子背后,双手放于孩子肚脐和胸骨间,一手握拳,另一手包住拳头;双臂用力收紧,瞬间按压孩子胸部;持续几次挤按,直到气管阻塞解除。而如果是卡在了食道,则应该立即就医。

【交通事故怎避免】有数据显示:每5名儿童道路交通受害者中就有1名丧生。应该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对儿童造成伤害呢?第一就是儿童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注意红绿灯和两边的车辆。而成年人也要注意在学校附近开车放慢速度,给12岁以下的儿童都要使用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

【踩踏事故怎自救】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进时,一旦摔倒,立即站起。如果摔倒后无法移动,这时候切记要护住头部,保持侧卧双手抱头,蜷缩膝盖至胸前。不要俯卧和仰卧。这个姿势除了保护好了自己的头部,也给胸腔留住了安全的空间。

【踩踏事故怎预防】人群较为拥挤时,应立即选择离开。一旦你已经被人流裹挟,无法控制前进方向时,切记不要停下,不要硬挤,要一边顺着人流同步前进,一边向前进方向的侧方移动,直至移出人群。前进时,腿微微的弯起来,两手交叉,肘关节朝外,这个动作能有效的保护自己胸腔不被挤压,维持正常呼吸。

中小学生是含苞欲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的依靠,如果成为意外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那么谁来支撑这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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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闻大求真观后感600字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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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作业——看电视。你可别想得太美,之所以让我们看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是因为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想让我们通过看电视,学到自我安全保护和认识生活中的危险。

我们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云淡风轻,事实上却处处隐藏着“陷阱”。像过马路、吃东西、玩耍,这样的事都有可能让我们发生意外。虽然老师和父母再而三地强调我们过马路时注意安全,可在一年中,全国因为过马路而身亡的儿童还是不计其数。“过马路时看清车再过。”“不要横穿马路。”“注意红绿灯,走斑马线……”这样的话我们早已烂熟于心,可为什么生活中还是会发生那样的惨剧呢?我们一定要记住,过马路时注意安全,注意车辆,注意走斑马线。

还有玩耍时不小心坠楼,这样的结果想想就令人害怕。当然,我们还要注意别误吃了异物。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些异物有没有细菌,对我们的身体有没有伤害。

在观看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踩踏对我们造成的伤害。特别是在人潮拥挤的地方,最容易发生。这时,可能你一个弯腰,或捡起一个东西,都有可能让你身陷踩踏,甚至危及你的生命。东西没有了可以再买,可如果我们的生命没了,那一切就结束了,生命不可能再有第二次。曾经在上海就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踩踏事件:在跨年夜活动中,因很多人进出和退出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致使人流对冲,发生踩踏事件。造成了36人死亡,49人受伤,多么可怕的数字!

看了这期节目,我才知道自己对安全知识懂得的是多么浅薄,以后,为了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安全教育。因为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生命只有一次,是不售回程票的。对我们来说,生命是美丽的,而美丽的生命不可能与健康成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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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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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有许多安全隐患,比如说折叠的电热毯、电线旁边放这盛满水的水杯...这些都会引起火灾,如果真的.起火了,想要出去,门把很烫,说明外面已经着火了,如果你要撞门、翻窗户,这是错误的想法。要打开窗户向外呼救。

而在游泳的时候你也要小心。如果在河里游泳时,不小心被水草缠住了脚,千万不要慌张这样很容易溺水,要憋一口气沉到水底,把脚上的水草解一开,尽量让身一体放松,浮上水面。如果你的朋友溺水了,不能亲自下水去救,自己也会溺水,也不能手拉手去救,站在岸上的那个人如果不抓不住的话,会把全体带入水中,非常危险。要借助身边的东西:用衣服绑在一起,变成一根绳子;竹竿;甚至竹片,溺水者只要抓住,就能立刻浮起。

乘车更需要注意。有一些家长喜欢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但是如果不小心发生车祸的话,安全气囊就会弹出,对大人是一种保护,但对小朋友却是一种伤害,出车祸时,安全带会勒住小朋友的脖子,弹出的安全气囊的力是许多个大人的力量,这么大的力量砸在小朋友的头上,很有可能致命。不要以为坐在后排就安全了,如果不带安全带的话出,车祸的时候你就会从后备箱或车窗狠狠的被甩出去,付出生命的代价。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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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闻作文400字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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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四人小组”发现了一条关于张老师的特大新闻。起源是这样的。 今天上午第二堂课是张老师的语文课。张老师走进了教室。这时我发觉张老师今天怪怪的,但又不敢胡思乱想,给董学承说吧,又怕他告诉老师,害我罚守“边疆”。“叮玲玲”下课了。一下课我和董学承马上转过身来,异口同声的大声说到:“你们有没有发觉今天张老师有些怪呀!”我俩真是想到一块儿去了。我的好哥们王梦瑶说:“对,今天张老师手上带了一个十分漂亮的手镯,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漂亮呀!今天会不会是张老师的结婚纪念日。”“有道理,不愧是王梦瑶也。”董学承一边摸着自己的下巴一边说到。潘俊则在一旁嘻嘻的坏笑。

这就是我们“四人小组”里发布的特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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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闻写作基础知识精选

全文共 2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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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定义

什么是新闻?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意识形态,就有不同的回答。

在美国,麦尔文•曼切尔著的《新闻报道与写作》一书,引述了过去和现在新闻学家对新闻的一些解释。例如:

达纳在1869年至1897年主管过《纽约太阳报》,他说,新闻是“社会上大多数人感兴趣,而且在此以前从未对它注意过的那些事情。”

达纳的一个编辑提出了一个经典性的新闻概念:“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注:这是达纳1882年办《纽约太阳报》时,他属下的采访主任约翰•b•博加特对一个青年记者说的。)

另外一个新闻的典型概念是斯坦利•瓦利克尔提出来的。他是本世纪三十年代初期《纽约先驱论坛报》的采编主任。他说,新闻是建立在三个“w”的基础上:“妇女(women)、金钱(wampun)和坏事(wrongdoing)”。

其实,以上表述并非科学意义的下定义,但他们的观点却集中地代表了西方新闻学的基本立场,即一切反常的、有刺激性的、人们好奇的事才是新闻。这种观点当然有其深厚的人文背景及经济基础,虽然他们对新闻定义的认识已侧重在“读者兴趣”上,但其实质仍不能脱离“利润”的操纵。

在中国,“新闻”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新唐书》。《新唐书》记载:初唐神龙年间(公无705年前后),有一个叫孙处玄的文人曾说过:“恨天下无书以广新闻”。孙处玄曾投书当时执政的大臣恒彦范,评论时政得失,未被采纳,他就挂冠而去,可见他是个很关心时事政治的人。这样的人对没有书刊传播新闻(当时印刷术尚未应用于书籍)表示不满,是理所当然的事。孙处玄这句议论竟被载入《新唐书》,说明尽管唐代还未完全具备传播新闻的条件,但人们已意识到需要报道这类新闻的传播工具。“新闻”一词在这里是指“最近消息”。

《现代汉语词典》释“新闻”为:①报纸或广播电台等报道的国内外消息:新闻广播/采访新闻。②指社会上最近发生的新事情。

《辞海》对新闻的解释是:①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对当前政治事件或社会事件所作的报道。要求迅速、及时,真实,言简意明,以事实说话。形式有消息、通讯、特写、记者通信、调查报告、新闻图片、电视新闻等。②指被人当作谈助的新奇事情。如《红楼梦》第一回:“众人当作一件新闻传说。”

1943年9月陆定一提出:“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1981年8月中宣部在京召开全国18大城某地的报纸工作座谈会,其会议纪要对新闻定义作了新的诠释:

“新闻反映新发生的、重要的、有意义的、能引起广泛兴趣的事实,具有迅速、明了、简短的特点,是一种最有效的宣传形式。”

定语修饰的限制显然是考虑了“读者兴趣”,同时也顾及到了“社会效果”,这些是对陆定一定义的有效补充,然而其偏颇也是显而易见的。综合上述种种看法,我们不妨把新闻定义小结为:通讯是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手法,详细地报道新闻事件或典型人物的一种报道形式。它比消息更详细地报道具有新闻意义的事件、经验或典型人物的一种文体。通讯与消息都是新闻的主要文体,它们的共同点是都要求具有严格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不同之处是:

1。选择不同,消息选择广泛,可大可小。通讯要选择含量较大的真实典型材料。

2。表述详略不同,消息的内容表述简单概括。通讯内容表述比较复杂详尽,讲究场面和细节描写。

3。表达方式不同,消息多用叙述,而通讯在叙述的基础上,还要运用描写、议论、抒情手段。

4。结构不同,消息有固定的结构形式。通讯的结构与一般记叙文章相同,某本上按时间、逻辑及二者结合的顺序安排结构。

特点

1。现实性。通讯要求报道新近发生的有意义的事实,新时代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经验,紧密配合当前形势,为现实中心工作服务。

2。形象性。通讯常采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相结合的手法,要求对人对事进行较为具体形象的描写,人物要具有音容笑貌,事情要有始末情节,以此来感染读者。

3。评论性。通讯一般采取夹叙夹议的手法,直接揭示事件的思想意义,并评说是非,议论色彩较浓,常常表现出强烈的政治倾向和流露出作者的爱憎感情。

分类

1。人物通讯。人物通讯是以报道各方面的先进入物为主的通讯,以表现人物为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人物的事迹和思想,有的写一人一生的,为人物全面立传的;有写一个人的一个或几个侧向的,集中反映人物的某一思想品质;也有写群像的。

2。事件通讯。事件通讯是以记写事件为中心,重点描绘社会生活中带倾向性和典型性的生动事件及具有普遍教育作用的新闻事件。它的特点是以记事为主,交代清楚事件的原委,从而表达某种思想。

3。工作通讯。工作通讯又称经验通讯,是以报道先进工作经验或某项工作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通讯。写工作通讯要有针对性,抓住当前带有普遍性的,又需要解决的问题。介绍经验要科学、有理论根据。经验要写得具体,使人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

4。概貌通讯。概貌通讯也叫风貌通讯、上题通讯、综合通讯。它是反映社会生活、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和现实中的建设成就为主的报道。这类通讯取材广泛,气势大,笔墨重,给人以完整深刻的印象。

写作

1。选好典型,确立主题。典型是通讯的筋骨,主题是通讯的灵魂。选好典型,确立主题对通讯来说十分重要。选择什么样的典型呢?要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具有宣传价值和教育意义的人和事,选择那些在一定时期内人们所关注的问题。确立什么样的主题呢?要确立体现时代精神,表现时代风尚的主题,确立反映人物和事物、本质和规律的主题。

2。写好人物。写好人物是通汛写作的重要任务。不论是人物通讯还是事件通讯,都要把人物写好。写人离不开事,因此,写人必写事、写人物自己所做的事实的事,写能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的事。写人物还要用人物自己的语言、行为、活动来表现人物;人物要写得有血有肉,有音容笑貌,有内心活动;写事要具体形象,有原委,有情节。

3。安排好结构。纵式结构,是按时间顺序、事物发展的顺序或作者对报道事物认识发展的顺序来安排结构。在这种结构里,时间发展的顺序、情节展开的顺序、作者认识事物的顺序成为行文的线索。在采用这种结构时,要详略得当,布局巧妙,富有变化,避免平铺直叙;横式结构,是指用?间变换或按照事物性质来安排材料的。这种结构概括面广,要注意不同空间的变换,恰当地安排通讯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题。采用空间变换的方法组织结构时,要用地点的变化组织段落;按事物性质安排结构时,要围绕主题,并列地写出不同的几个侧面;纵横结合式结构,是以时间顺序为经,以空间变化为纬,把两者结合起来运用。采用这种形式,要以时空的变化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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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闻观后感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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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里每天都播放着节目,有动画片、连续剧、广告、新闻……等。但是,想知道最近都发生了什么事,还是要关注时事新闻。

最近,我看到了一条新闻,是关于驾驶安全的。新闻里,有播放着一个火车的便道,下面是一个行车的隧道,虽然不到三米长,却一到下雨天,这里就会积水,最深可以积到两米。就在前几天,一场暴雨夺取了七个生命,因为那辆车驶到了水里。记者采访了附近的居民,他们说,这里一到下雨天就会积水,已经浸死过人好几次了,也没有一个牌说注意积水,他们之前经过,都没有看到水里有车,这已说明水足以没过一辆车。当事人本来要去参加亲戚的婚礼,就因为一场雨,就……那么,为什么,政府一点都不重视呢?就连一个提示牌都不肯装吗?现在,你们有什么感受呢?我觉得,那些保安,一定要等到报案了才去采取行动吗?这样我们不就很容易丧命,那么,有积水的时候,只要竖起一些拦路的东西,不就可以避免这个危险了吗?同时竖起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雨天注意积水!就不会消失那么多的生命。感受:看到这条新闻,我很担心,要是在将来他们都还不会去提示,那么就永远都会出事。但我们也不能把全部责任都推到他们身上,我们自己也要注意,下雨天少出门,看到积水不要走过去,也要学一些逃生方法。这些例子,以警醒世人,希望不要再发生。

关注新闻,让你知道那些好那些坏,也可以学到东西。希望这个世界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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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闻写作基本方法

全文共 5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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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方法是一门应用科学,也是一种技巧。娴熟的写作技巧,能使文章流金溢彩,引人如胜,对突出与提高文章的价值很有作用。当然,它虽非一日之功能,但多读、多看、多写,也会熟能生巧、驾驭自如。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要想写出好的新闻作品,必须把握以下四点:画龙点睛的标题,轻重得当的布局,行云流水的思路,洗练生动的文笔。

l、千锤百炼标题

新闻标题之于文章,相当于眼睛之于人的脸庞。美不美,看脸嘴,神不神,看眼睛。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消息的标题,直接决定了编辑和读者的第一印象,印象的喜恶又决定了取舍的意愿。夸张一点说,在稿源充足的情况下,标题决定稿件的生死。通常说的“看书看个皮,看报看个题”,就是对此的精妙注解。标题成为了筛选信息的最好尺度,同时,还是一个记者最高文字水平的体现。

对尚未入门的初学者来说,好的标题,就是一块敲门砖。取了一个好的标题,可以说就成功了一半。

标题是什么?标题就是主题的凝炼,是主题的精练显现,是主题的文字浓缩。提练不出消息的主题,凝炼不出主题的标题,结果就只会是文不对题,就是牛头对马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标题,原则上应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鲜明。如《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见题就知文章内容要反映什么。第二,新颖。如《鲜花开在牛屎上》,人们都知“鲜花插在牛屎上”的含义,但此变一个字,就达到反其意而用之的效果。第三,扣题。如《抢救里根总统记》直接揭示文章内容。这三方面的要求,其目的就是给人一个“一见钟情”的感觉,见到便有多看几眼或看个究竟的欲望。有的文章内容很好,但标题不好,就容易在编辑那里被见题生厌或引不起注意,弃之一旁。如果我们的通讯员发表的稿件,只要达到60%以上数目的标题不被改动,那拟制标题就算及格了,或者说不错了。

实题与虚题。标题有实题与虚题之分。实题是指标题是文章内容的实在浓缩,内容就是标题的展开。如《焦裕禄》、《总统》。虚题是指标题是内容的意境升华或比喻,内容不是标题的展开。如《鲜花》写的不是真实的鲜花开放在牛屎上,而是将人将成绩比喻成鲜花,牛屎暗示工作和生活环境。实题与虚题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看文章内容,需用什么样的形式表示更好一些。二者各有千秋。

正题与副题。文章都有其标题,但通讯在很多时候既有正题,又有副题。正题,通常揭示文章主题。副题,是正题的补充,常划定某个范围或作某种揭示。如《总统》就只有正题,因为这里的正题已说得相当明白,勿需副题来画蛇添足。如《鲜花》发表在《经济信息时报》上,编辑就按惯例加了个副题“—一记朱家场工商所的年轻人们”。这就限定了范围并予以揭示,这篇通讯写的是朱家场工商所的年轻人,既不是写花,也不是写哪一个人。一般来说。现在中篇人物通讯,多有副题,短通讯即小故事,通常不用副题。

2、别出心裁布局

写作的金科玉律三点式:凤头、熊肚(猪肚)、豹尾。 最精采的呈现在开头,最打眼的妆点在开头,最关键的浓缩在开头,最震撼的推出在开头。使人一见动心,欲罢不能。

最厚重的在中间,最充实的在中间,最丰满的在中间,最信服的在中间。容天纳地,精采纷呈;事实胜于雄辩。

最隽永的回味在收笔,最揪心的牵挂在收笔,最警醒的拷问在收笔,最振奋的激情在收笔。掩卷击节,拍案称绝。

通常而言,这三点式是所有作文的通则,但消息因其特殊体裁而略有不同,就动态消息来说,常常是重要的放在前边,越靠后就越是可有可无,甚至不要,也不影响读者对消息的知悉度。如果有人留心便不难发现,大型会议的报道,最后常常罗列非顶级的长串领导名录。当然,长消息与经验消息综合消息,就要认真布局,尤其“肚子”,要厚实与丰满,逻辑关系一定要相互关联与照应,不能顾此失彼,互不相干。布局上力戒平铺直叙,起伏迭宕方见奇。

开篇。对文章成败有较大关系,有的文章有专门的章节或段落。如引子或序言之类,有的则没有。不管有无,但开头都必需精彩、引人。清人李渔说过:“开卷之初,当以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开头写得好,就能“逼”着读下去。如枯燥干巴、乏味,则难以吊读者的胃口,引起他们的兴趣。《鲜花》是这样开头的:“鲜花插在牛屎上,历来是一个贬意语,然而‘鲜花绽开牛屎上’,却是一方父老的口碑。”为何反其意而成为口碑呢?欲知详情如何,那就请看下文分解,达到以俗变新,诱人下看的目的。

主体。这是文章的全部内容所在,背景、因果、经过、人和事、环境等,全在这里,这是文章全部价值的彰显之所,同样又是作者的匠心所在。可以说,文章的成功与否,系于主体。《鲜花》的四大部分“潇洒人生”、“服务上帝“、“拳拳爱心”和“造福一方”,都在主体部分。这四部分分别表现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表现他们的职业忠诚和服务市场经济的行为;表现他们对人民的一片赤诚和厚爱之心;表现他们汗水换来的山区经济的发展。通过四个方面刻画,使读者相信,这的的确确是一束鲜花,是值得人们口碑的。

结尾。是文章的结束部分,也是呼应开篇、呵成一体的重笔之处。结尾,往往以议论或抒情作为结束语,以达到昭示、震撼、警醒、呼唤、反省、回味之目的。形式有恬淡或浓郁、轻盈或凝重、隽永或豪迈、飘逸或苍劲等等不一而足。结尾,有的文章有尾声等章节,但篇幅不长的通常无此必要。《鲜花》以“奋进吧,年轻人!愿牛屎上的鲜花绽开得更加绚丽夺目”作为结束语,抒发了作者强烈的感情和厚望,与开篇呼应,浑然一体。

3、酣畅淋漓思路

清晰畅达,行云流水,迭宕起伏,圆润柔滑。力避脱节、冲突、重复、离心。

消息的思路,相当于人的血脉、经络。血脉与经络淤滞不畅,人必将元气耗失,萎靡不振,沉疴在身,病体奄奄。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何来美感,何以打人。思路决定成败。再好的新闻,思路搭铁短路,懵懂迷糊,不能辨其价值,或不能表现价值,价值也就无从谈起。独家新闻好写,不是独家新闻,就得拓开思路,另取角度,另寻视点,见人之所不见,写人之所不写,即古人说的,人人心中均有,个个笔下皆无。

如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这标题凝炼得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成为志愿军甚至是此后解放军的代名词。国内大量的战地记者写了数不清的战斗故事与战斗英雄,而魏巍另取角度,另寻视角,从三个普通的士兵身上提炼出了代表整个志愿军对祖国对朝鲜人民忠与爱和对侵略者恨与狠的本质精神。(牺牲战士嘴里的耳朵;炮兵要求改步兵;雪拌炒面的回答:怎么不苦,我们革命军队又不是怪物。)真实真情与独特的视角,成为永恒经典。

思路最显心力的是主体架构。主体结构的形式,通常有顺序式、倒序式、并列式、花朵式等几种。

4、栩栩如生文笔

妙笔生花,花团锦簇;妙笔生辉,辉映锦绣。妙笔的底线是真实,迭破真实的底线,妙笔就是杀人的刀,一是杀他人,二是杀自己。

消息的要害是鲜活灵动,是带着朝露的嫩绿,富有勃勃的生机。多用动词,少用形容词;多用平实口语,少堆砌华丽辞藻;多用短句,少写冗长繁语。用洗练生动的语言写出人物与事件的鲜活,切忌枯燥死寂。

娴熟的文笔,是驾驭文章的前提与条件。没有好文笔,写不出好文章,同样也不能写出生动形象的消息。通讯,不仅要娴熟的文笔,还需斐然的文采;文采,让文章容光焕发,使作品熠熠生辉。写作中,尽量避免学生腔与无病呻吟,学生作文的痕迹不可避免地在初学者的文章中显露。不要追求太时髦与太滥的书面语和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如法制类消息,只要是犯罪嫌疑人一落网,90%的都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耳朵生茧,听而翻胃。

动词是让句子富有生命力的关键,能使句子获得最大限度的流动感和跳跃感。美联社1974年修订的《编辑手册》中对记者的新闻写作提出了10个要求,其中第6条明确规定:“要牢记,一个句子中至少有一个实体动词,而这个动词应当是句子中最重要的词。”

(三)通讯写作的基本技巧

通讯写作最见功力的,是人物通讯。只有赋予人物思想与情感,让人物鲜活起来灵动起来,作品中的人物才能被读者认可与接受,才能感染与打动读者,才能完成作品的使命。

就我采写的人物通讯《鲜花开在牛屎上》,谈谈通讯写作的基本技巧。这篇通讯曾获全国工商好作品三等奖,也被贵大教授作为授课的范文讲评。

1、在矛盾冲突中展开故事情节,增强感染力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社会在矛盾作用下前进。写通讯,就要将人物与事件在整个社会生活环境的相互关系和作用表现出来。背景是什么,矛盾焦点在哪里,情节发展如何,都必须考虑,依据如此诸多因素,造成一种强烈的矛盾对比的环境氛围,掀起情节发展的波峰浪谷,张驰有度,轻重有节,提起一个又一个悬念。常言讲的“文章似山不喜平”就是这个道理。为突出矛盾、突出情节的起伏,就必须戒除平铺直叙,面面俱到,应对素材有所取舍,当繁则繁,当简则简,有的要浓墨重彩,有的只一笔带过,以轻衬重,以次托主。《鲜花》首先介绍了环境的跟苦,而这些文化素质都较高的年轻人们是一种什么心态呢?面对起伏不定的市场效益,他们又是怎样作为的呢?一个个悬念都在迭宕起伏的情节中,在矛盾的变化中消失了。这样,文章的感染力也就得到增强。

2、利用典型事例烘托,增强说服力

典型事例,最具说服力。离开典型事例,就显苍白,也就没有通讯。典型是在特定的背景下,特定的环境中产生出来的特定典型人物与典型事例。较之普通不同的独有“个别”,是一篇作品产生的成因。只有写好了典型,文章才有说服力。《鲜花》在特定环境中,写了四件典型事例,并辅之以若干小事。“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通过典型事例,就由衷说服了读者。

3、让人物充分活动,增强生命力

人物,是通讯的核心,没有人也同样不存在通讯,尤其是人物通讯。为此,必须调动一切因素,刻画好人物,肖像刻画、语言刻画、心理刻画、行为刻画,立体综合表现,着力把握好对主要人物的刻画,让其用音容笑貌、喜怒哀乐、行为举止表现出一个血肉丰满的活人来。《鲜花》在心理刻画方面。其中有这样一段:“四头牛价值13000元,牛贩要求必须由工商担保,而且要在五天内给钱。长沙人有身份证和介绍信,身份真实,诈是不会的,只是等他们回去再寄钱来,至少也要半月。江所长面对—边恳求的眼光,一边慷慨的配合„„”他到底会怎么样?这个中风险如何?这诈与不诈怎样界定?这五天期限又如何实现?究竟应采用何种妙策?只有让人物充分地立体活动了,文章和主人公的生命力才能得以表现。

4、使用描写、议论和抒情等手法,增强表现力

在通讯中,描写是大量的人物描写、景物描写、场景描写,这不赘述。议论和抒情,也显得非常重要,在关键时候加以运用,往往起到升华主题与主人公思想境界的作用。有人曾这样说:“议论之于文章,犹如翅膀之于鸟。鸟无翅膀不能凌空,文无议论,境界难以升华”。可见,议论在通讯中的重要,但切切不能多用甚至滥用议论。议论与抒情,可以是文中人物,也可以是作者。先讲文中人物议论。如《鲜花》“农科院一位同志握着两人的手感慨地说:小同志啊,我活了这么大,是你们让我真正当了一回上帝!”这抒情式的议论,就将“服务上帝的思想境界升华了。再讲作者议论。如《鲜花》“潇洒吗,凭你说”。短短六个字,就将年轻人乐于艰苦创造辉煌的潇洒人生,予以了充分肯定和热情赞美。

5、关于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在文章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有时起到了类似人身关节的作用。用得好,会使文章增色;反之会使文章辞不达意,甚至相反。标点符号,在文学作品中显得非常重要,在通讯中也很重要,它不仅起标点段句的作用,还能起到调节文章节奏、变换句式、阅读韵律、强调感情的作用。也许有的人现在还不能理解,或许觉得荒唐,一旦你写多了,个中奥妙自会明白。如《鲜花》“场内两棵三人合抱的古樟树,神树。病牛进场,好了;萎牛进场,雄了。树不死,场就不散”。用了这些标点。文句变短了,口语化了。节奏感强、明快。但若变成:“场内两棵三人合抱的古樟树,仿佛神树一般,病牛进场变好了,萎牛进场变雄了。只要树不死,场就不会散”。这样,字多了,句子也变长了,也不口语化了,明快的节奏感也随之逝去。

(四)重心与中心

对初学者而言,一定要知道消息的重心与中心两个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概念。重心,是作者的功夫着力点;中心,是作者的思想展示点。

1、重心是标题与导语

新闻界有一个共识:编辑最见功力的是标题制作;记者最见功力的写好导语。

投稿时,新闻标题与导语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编辑的取舍。报纸新闻的好坏,也同样直接决定了读者的取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教授曼彻尔说:我写新闻,有一半甚至更多的时间用

于琢磨导语。

2、中心是主题与事实

主题从事实中凝炼升华,事实支撑与丰富着主题。主题是新闻事实所体现出的中心思想与基本观点,是作者通过客观事实所要表现的主观意图,是写作过程须臾不可偏离的中心。正如唐代杜牧所说:“凡文以意为主。”亦即要表达的思想意识和由此呈现的事实本象。

(五)新闻写作的十大规则

1、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2、时效是消息的气色;越新鲜,气色越出采。

3、标题至少出现一个动词,最好无形容词。

4、独家新闻标题用基本事实,多家新闻突出角度。

5、用最好、最简短的语言写成导语。

6、消息中杜绝主观议论。

7、将专业术语变为大众语言,如不能,则尽可能放弃。

8、先起标题后写文,增强文章逻辑性。

9、多用动宾词组,少用偏正词组。多用祈使句,少用叙述性语句。

10、消息以细节数量取胜,不追求细节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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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共享单车新闻短评作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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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时互联网单车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企业怀着便利广大人民出行为目的向社会中投放大量的互联网单车,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共享经济。但却只是表象,在此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和冲突。

从2016年单车用户有1886.4万人到2017年5000万人,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单车带来的便利,但越来越多的单车出现了乱停、乱放以及使用者把共享单车私自变为“私享单车”的情况。有人说这是由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当所致,也有人说这是个人道德素养不高造成的。我个人认为后者的原因占的比例大一些。

对于政府,应适当参与进解决问题的行动中。例如:可以采取划特殊线的形式规定单车的停放区域;或标告示牌注明停车区域。鉴于最近有关于单车交通事故的现象发生,政府还应注重单车使用者的人身保险和单车质量。

而对于单车的使用者,应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遵守法律规定和制度,注意不要占用车道,不乱停乱放,不私自改装等事项。

总的来说,也是从更深层次来讲,共享单车的背后即为共享经济,而共享经济实质上是素质经济,道德经济。要规范个人的行为。相关部门也需要完善单车的安全保障,这样互联网单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和价值,便捷我们的生活,共享我们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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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闻的定义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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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新闻稿件基本要素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家的选题能力,即让大家能够独立判断出什么样的工作或事件能够作为新闻报道的素材。

首先,什么是新闻?历来说法不一。新闻定义的争鸣伴随着新闻学的研究,已走过一个多世纪的路程。国内外众多资深新闻学专家和新闻工作者,给新闻下了170多种定义。

无论中外古今,公众认知、理解的新闻就是某种见闻。如果我们以属加种差的形式来给新闻这一概念下定义的话,见闻就是新闻的属概念。找到了属概念,使用内涵定义法就可以根据不同的种差,给出不同的定义,如从性质、发生原因、种属关系、功用等方面就可以列出下面一组基本定义。

1.性质定义:新闻是新近、新鲜、新奇的见闻。性质定义反映的是新闻的基本特性,即新近、新鲜、新奇,用一个字来概括即“新”。

2.发生定义:新闻是通过对新近、新鲜、新奇事物的感知而获得的见闻。发生定义是立足于新闻产生的方式来给新闻下定义的。这种方式就是人的感知形式。

3.关系定义:新闻与过时、陈腐、平淡的旧闻相对,是新近、新鲜、新奇的见闻。关系定义突出的是新闻与旧闻的关系,要表明的是前者和后者同归“见闻”一“属”,是同属中的两个不同“种”类。

4.功用定义:新闻是能够满足受者喜新好奇心理的新见闻。功用定义所表述的则是新闻的最基本的社会功用,而不是作为某种特定工具的特殊功用。

可以说,上述一组基本定义具有最广泛的概括性,能够正确地定位新闻的外延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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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闻特写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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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一中的校园操场上,人声鼎沸,秋风飒飒。宽阔的跑道上,男子800米的运动员们如乘奔御风,风吹起身后的号码牌,好似像征胜利的旗帜。

2017年9月29日下午,迎着凉爽的秋风,踏着湿露的跑道,我班运动员胡艺冬在跑道就位。裁判正在对跑道与运动员严肃地做检查。备受瞩目的800米预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比赛,800米的中程跑,最考验的是运动员的暴发力与体能。这不像短跑,不用太在意体力的调整;也不似长跑,无需考虑暴发力的强弱。这是最考验运动员综合素质的比赛,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挑战。

嘈杂的人声忽地变安静了,每个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跑道,所有人都满怀期待地目睹着将要打响的比赛,我们的座位离起点最近,每个人都清楚地看见胡艺冬脸上跃跃欲试的神色,我们都在心底为他助威,用目光将鼓励传过去。

裁判已在终点与起点就位,广播中正认真进行核查,确认无误,马上开始比赛。

看着起点的裁判举起发令枪,高声发令:“各就各位”,只见胡艺冬做作好起跑姿式,目光如利箭一样直指前方。“预备”,又看胡艺冬已抬起了右腿,身体像一张弓,绷紧着,随时准备射出去。

“啪”,只听得发令枪响,胡艺冬如一颗出膛的子弹冲了出去,随着枪声被打响的,还有会场的呐喊声,我们的目光紧跟着胡艺冬的脚步,只见他如闪电般地跑完第一圈,看得许多同学竟忘记了为他呐喊,不过,他们惊讶的表情也许是更好地助威吧,但,闪电不会持续太长时间,胡艺冬在第二圈时速度有所减弱,看得出,他还在努力加速,所以现在他还属于前列。

势如千骑疾,气卷万山来。激动人心的冲速段开始了,甩腿、摆臂运动员们都在用最后的力量拼搏着,在这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看似保持均速前进的队伍中,位于胡艺冬后的一个运动员突然加速,竞超过了胡艺冬。可惜、可惜,这是最后一点距离了,胡艺冬虽紧随其后,穷追不舍,但终于只得了小组第三。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胡艺冬的成绩,因为这是小组赛,总成绩要经过对各组成绩的对比排出,可喜的是经过评委的裁定,胡艺冬最终得到了第四名的好成绩。

伴着热烈的掌声,几位同学拥着胡艺冬回到了休息区,看着他脸上带着几分疲惫的微笑,每个人都在心底为他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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