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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播(实用19篇)

校园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有许多的新鲜事发生,堪比新闻。开学吧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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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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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认为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对于大家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有较大帮助。平常我们经常说,新闻写作是“七分看问题三分写稿件”。比方说,写今天培训班的稿件,就得先搞明白,为什么要办这个班,是因为存在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才办这个班。于是,我们就可以这样写了:为了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石景山区人口计生委办了一期培训班。如果面对每一件事情,大家都能够按照撰写新闻稿件的习惯去想,这件事为什么要做,是因为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才要做,怎么样做才能达到目的、有效果,这种思维习惯养成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肯定能够增强。

其次,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真实、及时、有效地反映工作成果。不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一天到晚都在干工作,确实也做出了很多成绩,这些成绩如果能够通过新闻媒体反映出来,可能会得到很理想的效果。平时,某某报纸或电视报道了某某单位或个人的事迹后,我们就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还不如我们做得好呢!这很可能不是一句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是真的是他们的工作做得比较被报道的要好,甚至是好很多。因此,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里,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宣传出去,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三,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比较有效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平时我们在单位里,早上上班时遇到个人,女的遇到男的,说一句“XXX,你今天看起来好精神啊”、男的看到女的,来一句“啊呀,XXX,你今天又比昨天漂亮了、年轻了”。虽然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而且还只有越来越老的可能。尽管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这种“去年二十今年十八”的赞美,因为符合人心向善的逻辑规律,往往能够让大家都感到心情愉悦。而正面的新闻报道也同样有这样的功效。无论是被报道的人和单位,还是撰写新闻的人,都会有成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无形中就有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有些社会效应大的典型报道,这方面的效应尤其明显。

第四,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会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形成直接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撰写新闻稿件对作者的综合素质是有一定体现的。我不是说能写新闻稿件的都是比别人能力强的,而是指撰写新闻稿件需要作者有一定的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文字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我相信,如果我们在座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中出现这方面的人才,很可能就会得到重用。也许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要开办这个培训班的目的之一吧。

从上述的四个方面看,虽然大家工作都很忙,但还是值得在百忙之中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撰写新闻稿件的。但是,有人也许会说,我们也不是不想搞报道,只是条件不充分,和专业的新闻记者没法比。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专业的新闻记者是有他的优势,比如时间、精力上比较集中,掌握了熟悉的技巧等等,但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即两个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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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校园新闻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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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68年的1月1日,又到了一周一次的新闻播报时间了,接下来由本校的校报小记者向你播报本周新闻。

本校的“虚拟教学”系统在上周进行了升级,同时也对各个教室进行了装修,现在每个教室都被改造成了一个球状的空间,四周铺上了电子显示屏,教室的天花板还装了全息投影仪。上课时,最新的全息投影技术可以把老师的全息影像投影到教室中央的教师讲解区,让老师们不用出办公室就可以讲课。此外,同学们还可以看到课本中的虚拟场景呢!比如在上自然课时,全息投影就可以把同学们带到恐龙时代,一群群的恐龙在同学们的身边悠闲地漫步,让大家感觉身临其境。

那么,经过一周的试用,同学们觉得这种改造怎么样呢?为此,本报小记者特意采访了几位同学和老师。五四班的同学说:“这次的改造很好,全息影像生动地表达了上课的内容,我们在欢乐中学到了知识,上课变得有趣极了!”几位四年级的同学也认为这次改造使上课变得生动有趣,只是那个系统自带的“一言不合扔粉笔头”功能让不听话的同学们叫苦连连,不过课堂纪律倒是好了不少。

“这次改造过后,我感觉教学方便了许多,多教室同步教学功能让我现在教的五个班都可以同时上课,我有了不少空余时间。另外,统计分数、批本子之类的工作机器人管家也都帮我做掉了,还可以在系统里直接查看教学进度,让我的工作更有效率。”语文老师高兴地答道。

“昨天晚上我没睡好,有了两个黑眼圈,但是我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形象了,因为全息投影自带的美颜功可以让我的形象变得更完美!”爱美的数学老师说道。

看来,这次的改造也深受同学和老师们的欢迎呀!本次的新闻播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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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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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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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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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综述稿的写作方法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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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是以宣传为手段反映当前生活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报刊、广播、电视经常大量运用的一种文体。是消息、通讯、新闻特写、速写等体裁的统称。由此对于新闻稿件的书写也要求具有一定的标准。

1.真实性:新闻稿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主观与客观有机统一的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生活实践活动的事实;

2.政治性: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服从全党工作大局,服务社会民生;3、时效性:充分考虑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做到在新闻事件发生后最短时间内及时快速地投递新闻稿件;4、重要性:充分考虑所投递新闻报道的影响范围、影响深度,力求发布重要和比较重要的新闻;5、内涵性:切合本地方、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言之有物,传达信息丰富,叙述事实清晰,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6、严肃性:符合新闻稿件的基本写作格式,具有新闻语言风格,结构清晰、合理,语言规范、简练,表述准确、流畅,讲究遣词造句。

会思考的记者写文章的手法必定多种多样,不会以一种模式、一种文章结构去套所有的稿件。而文章的写法有千万种,任何一篇文章或一本书都只能管中窥豹,以见一斑。本文更不例外,仅以导语的几种比较常见的写作方式,探讨中国大陆新闻报纸文本(区别于美国新闻文本、香港新闻文本、台湾新闻文本与其他华语传媒新闻文本)模式的写法。以期抛砖引玉,向各界新闻前辈学习。

新闻稿的写作方法

有一说一式

引用当事人原话或描写事件场面,再加以说明。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导语写法。

用途:几乎一切社会生活领域。

例:“三次,好!成交!”拍卖师一声锤响,慕绥新的防弹奔驰被以160万元的价格拍卖。

又:“‘社区让我们低保户‘自愿’捐款,可谁敢不捐呢?’一位残疾人无奈地对记者说。”

又:“女儿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母亲却用一条绳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又:“古人有云,‘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历史上确实有许多这样的人,活着时默默无闻,死后一鸣惊人。”

文章写作要点:切忌用得过多过滥。

直击日期式

以日期为第一陈述对象,后带主语、谓语,直接叙述。对事件本身不做丝毫重构和渲染。

用途:多用于国内政治大事件的描写及评述。

例:“2004年9月19日,十六届四中全会同意江泽民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

文章写作要点:政治性文章属于“雷区”,只宜照引新华社的陈述原文,不宜评论。至多加一个“有媒体形容”或“观察家认为”、“异史氏曰”;(《南风窗》在这方面可算敢为天下先,但它也似乎有些滥用之嫌。)

在引用中,要注意尽量不使其语言风格全盘操控自己。更要提防此类党报语言贯穿其他稿件。

变形煽情式

乍一看是直击日期式导语,但外包了文学手法,变成一种半实半虚的叙述加煽情。

用途:全民面子工程类文章,如奥运,姚明,刘翔,中国人质事件。

例:“2004年6月,来自雅典的奥林匹克圣火再次唤起了人们对于奥运火一般的热情。”

又:“2004年10月9日,两名中国工程师在巴基斯坦被绑架。在接下来的6天里,他们的生死安危一直牵动着国人的心。”

文章写作要点:这种文章需要写得毫不脸红。可以使用排比句式,可以让那些热血沸腾,文风酸软,癖好煽情的人来操刀。但一定要用于没有丝毫争议的单纯话题。如“希望工程”就不可。

活学活用式

以原文截取一部分,加进自己的叙述中,然后接直击日期式导语。

用途:逐渐“破冰”的国内政治生活或曰政治科学话题,如人权,私产等。

例:“当‘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写进宪法之后,2004年10月,十届人大对物权法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

文章写作要点:此类题材的文章,应多用前瞻性口吻。要用人文关怀冲淡些许的“官”味,多半要重视发挥人大、政协等“橡皮图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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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3月27日新闻大求真防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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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看了防止溺水的一部电影,里面讲述了许多自救的方法与提示。在遇到漩涡时不要慌张,只管用力向前游;在游泳之前,必须要做热身;游泳要家人和老师的陪伴才能去;不能在不知水情的地方游泳;不要在无救护人员的地方游泳······等等。

这些告诉我们要爱护生命,珍惜生命,拥抱生命。俗话说的好‘水火不留请’,在我们这个世上因为溺水死亡的人约占了百分之六十。那些可怜的孩子就是被溺水带走了生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死亡。

同学们,大家们,我要告诉你们溺水就像魔鬼,随时随地都可能夺走你的生命,大家要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不要在被魔鬼夺走生命,我们的生命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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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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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让我认识到在中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从各项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非常薄弱,这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正确引导,还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在这次《求真》节目中,主持人由最近令人惋惜悲痛的数次踩踏事件引入主题,以叙事的方式介绍了多个意外事故的发生与解决方法或是注意事项。鲁贝贝作为主人公演绎了这一系列的日常“悲剧”,用生动形象的方式提醒人们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如在人群混乱时刻的自身保护措施:首先务必与人流同向,要顺着大部队前进,并做出双腿稍稍弯曲双头交叉,手肘向外的姿势以此来保护自身胸腔拥有足够的空间。在安全交通方面上,切记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忽视指示灯的存在来图个便利,过马路要走横道线,注意路标等细节问题。节目中特别强调,由于人们经常存在一些侥幸心理才导致一些悲剧的发生。在偶遇异物卡喉时,可以用海姆力克急救法,先将一只手大拇指握住握拳,另一只手握住拳头放在肚脐眼位置,持续按压,直到疏通为止,若更为严重则应就医解决等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势必有一些被忽略的安全隐患。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要采取措施来解决已发生的安全问题,还要预防一些隐患。如在家中年龄太小者要尽量避免接触刀具等尖锐物品,家长要对将家里的尖锐物要包扎藏起来,不能让其裸露在外。还要注意厨房煤气的安全,易燃易爆物等要远离煤气灶等等。

总而言之,安全问题必须正面积极面对,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忽视这些隐患,只有自身安全得到了保障,才能使得每个家庭甚至社会的发展得到保障与提高。生命很短暂,值得我们每个人去珍视。只有人人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幸福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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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闻稿件的基本分类

全文共 3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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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息

2、通讯

3、评论

第一,消息的主要特点及写作要点

消息,以简洁的文字迅速传播新近变动的事实,包括新近发生的事实、某些将要变动的事实。它是目前最广泛、最经常应用的一种报道形式。

1.消息的特点

(1)采写发稿迅速、及时,叙事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篇幅短小。

(2)一般地说,消息具备“五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故(亦称“五个W”)。

(3)在结构上,消息一般由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尾五个部分组成,有“倒金字塔结构”与“非倒金字塔结构”两大类。

2.消息的写作要点

第一,内容要新鲜。要在选择题材中下功夫,从比较中发现什么才是新的事实、新的成就、新的经验、新的见解、新的问题。作者要有敏锐的眼光,要了解全局性的情况,要占有资料,要做有心人。写消息,力求具有一定的思想,以便能给人以启迪。有些事情,尽管事实不是那么新鲜,但有意义,那就要选择新的角度加以报道。

第二,事实要准确。采写消息,一定要把事实弄清楚,并且核对无误。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之所在。

第三,采访要快,写作要快,讲究时效性。无数事实表明,在当今世界,同一重要事件,不要说迟发一天半天,就是迟发几小时、几分钟,我们的消息便会在竞争中失利,在舆论上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反之,我们讲究消息的时效性,就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第四,篇幅要短,容量要大,也就是说,要提高消息的“含金量”。消息写作提倡“短些,短些,再短些”,但也不能短到空洞无物的地步,而应力求短而有丰满内容,短而实。

第五,要写得通俗、生动、形象,具有可读性。

第六,反复锤炼语言,多一字不如少一字。消息以语言简洁为上乘,要珍惜每个字,推敲每句话,力求字字句句载着尽可能多的信息。要用凝炼、传神、明白如话的文字,去点拨新闻事实,让读者品味、领略消息中所包含的丰富的内容。

3.常见消息类型实例分析

(1)简明新闻

这是新闻报道中最简练、最短小的一种新闻体裁,也叫简讯、短讯或快讯。它只报道一个事实,一般不交代背景,也不写详细内容,篇幅很小。

:石景山代表队在全市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中获二等奖

(2)动态消息 所谓动态消息,就是指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的简短的新闻报道。这种动态新闻比较单一,只反映一个动态。其特点是文字简短,内容广阔,新鲜活泼。

:石景山区XXX乡镇不断创新计生服务机制

(3)综合消息

所谓综合消息,它既不是对一个固定人物的描述,也不是对一个独立事件的报道,而是由许多不拘泥于时间、地点的事实,经过综合、归纳、概括、提炼而成,具有鲜明的主题和很强的指导性。往往是围绕一个主题,综合较大范围,在一个时期内发生的事情。它既有面的情况概括,又有典型材料作说明,做到点面结合,反映全局。这种形式适于宣传各条战线的形势,某项工作的成就,或者反映群众运动的声势、规模、特点、趋向。它纵览全局,有事实有分析,给人们一个完整的印象。

:小康路上唱响计生歌——苇沙河镇将计生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经济、计生两手抓

(4)经验消息

所谓经验消息,即是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阶段性、概况性、经验性或典型性的报道。它不是以一个独立的事件为中心,而是由许多事实,或者说,由一件以上的事实,经过综合、归纳、概括、提炼而成。它不是突发性的,事情的发生、发展有比较长的过程。它所选择的事实有典型意义,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某一个时期、某一项工作的全貌。它不是简单的现象罗列,而是通过纵和横的对比、分析、阐述,揭示事物的本质,对读者有启发性、指导性。

: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姜圩路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维权平台

第二,通讯的主要特点及写作要点

通讯是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详细深入而又生动形象地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新闻体裁。通讯包括故事、特写、工作综述、专访、侧记、札记、巡礼、速写、集纳、散记等。

(一)通讯的主要特点

1、现实性。通讯要求报道新近发生的有意义的事实,新时代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经验,紧密配合当前形势,为现实中心工作服务。

2、形象性。通讯常采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相结合的手法,要求对人对事进行较为具体形象的描写,人物要具有音容笑貌,事情要有始末情节,以此来感染读者。

(二)通讯的分类

1、人物通讯。人物通讯是以报道各方面的先进入物为主的通讯,以表现人物为中心,从不同角度反映人物的事迹和思想,有的写一人一生的,为人物全面立传的;有写一个人的一个或几个侧向的,集中反映人物的某一思想品质;也有写群像的。

2、事件通讯。事件通讯是以记写事件为中心,重点描绘社会生活中带倾向性和典型性的生动事件及具有普遍教育作用的新闻事件。它的特点是以记事为主,交代清楚事件的原委,从而表达某种思想。3、工作通讯。工作通讯又称经验通讯,是以报道先进工作经验或某项工作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通讯。写工作通讯要有针对性,抓住当前带有普遍性的,又需要解决的问题。介绍经验要科学、有理论根据。经验要写得具体,使人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

4、概貌通讯。概貌通讯也叫风貌通讯、上题通讯、综合通讯。它是反映社会生活、风土人情、自然风光和现实中的建设成就为主的报道。这类通讯取材广泛,气势大,笔墨重,给人以完整深刻的印象。

(三)通讯的写作要点

1、选好典型,确立主题。典型是通讯的筋骨,主题是通讯的灵魂。选好典型,确立主题对通讯来说十分重要。选择什么样的典型呢?要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具有宣传价值和教育意义的人和事,选择那些在一定时期内人们所关注的问题。确立什么样的主题呢?要确立体现时代精神,表现时代风尚的主题,确立反映人物和事物、本质和规律的主题。

2、写好细节。写好细节是通汛写作的重要任务。要用人物自己的语言、行为、活动来表现人物;要写得有血有肉,有音容笑貌,有内心活动;写事要具体形象,有原委,有情节。

3、安排好结构。纵式结构,是按时间顺序、事物发展的顺序或作者对报道事物认识发展的顺序来安排结构。在这种结构里,时间发展的顺序、情节展开的顺序、作者认识事物的顺序成为行文的线索。在采用这种结构时,要详略得当,布局巧妙,富有变化,避免平铺直叙;横式结构,是指用?间变换或按照事物性质来安排材料的。这种结构概括面广,要注意不同空间的变换,恰当地安排通讯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题。采用空间变换的方法组织结构时,要用地点的变化组织段落;按事物性质安排结构时,要围绕主题,并列地写出不同的几个侧面;纵横结合式结构,是以时间顺序为经,以空间变化为纬,把两者结合起来运用。采用这种形式,要以时空的变化组织结构。

通讯的结构形态较多,很难像消息那样找出一些有既成的模式。但是有通讯结构中三个要件却是值得重视的:标题、开头、结尾。首尾圆合,文情畅达 。就是说文章首尾要呼应,中间的主体部分不得无故残缺,线索脉络的设置精当,主次详略的搭配完美,文气畅通,浑然一体。

通讯的故事性与细节性特点鲜明,因此,什么样的事件或人物适合选择通讯这一体裁来表现,我个人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看:一是人物或事件能否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社会面貌;二是人物或事件是否有能够构成新闻的较充分的事迹; 三是人物或事件的生命形态和生活轨迹是否有一定的独特之处; 四是人物或事件是否有鲜明的个性,能否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三,新闻评论的主要特点及写作要点

新闻评论是一种政论性的新闻体裁。它是针对新近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闻事件和迫切需要的解决的问题,发议论、讲道理,直接发表意见的文章。

(一)新闻评论的特点

概括起来大致有四点:

1。针对性。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便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客观事物作为评述对象的社会评论,针对性表现得尤为明显。它往往是针对某一现象、某一问题或某种思想倾向,有的放矢的发议论、谈看法。

2。时效性。社会评论是要通过对社会现象和思想动态的分析解剖,帮助人们明辨是非。因此,及时地发现有代表性的社会动向和思想苗头,抓住时机,并给与正确的引导,就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在考试时,考生只需根据所给材料找到材料所隐含的社会现象,并进行分析解剖,给出正确是非判断,就可以了。

3。单一性。单一性的特点是由针对性与时效性所决定的,即在评述社会现象时,目标比较单纯,重点尤为突出。社会评论通常是“一事一议”、“一理一评”,针对一件事、一种情况或一个问题,讲清一个道理。

4。大众性。社会评论要面向广大读者,在论述方式上也要符合大众的口味。这就要求社会评论一方面要使思想内容与读者接近,评论大家当前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注意知识性和趣味性,在写作形式上要尽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通俗易懂,做到为大众所喜爱。

(二)新闻评论写作要求:

一是做到“言之成理,持之有据”。这就要求对论据的要求以及论据与论点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分析,评论文章的观点是起统帅作用的,由论点统帅论据,而论据材料又是立论的依据的基础,是支撑论点的,论点靠有说服力的论据才能得以成立。

二是要使论据和论点达到和谐统一。论据必须做到:第一,真实;第二,准确;第三,充分;第四,典型。

三是由事入理,理从事出,事理相融。布局合理,层次清晰,逻辑顺畅;精心开头,简化结构,紧扣报道。

四是论题具体,一事一议。抓住新闻报道中最值得议论之处,评其一点,分析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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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闻台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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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市某中学,一名高中女生小雨为避免被同学欺负,在一年多时间里,给同班女生送钱和买各种物品,向男生交“保护费”,陪同学吃喝玩乐,先后累计花费约10万元。目前该女生母亲正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说法。该中学负责人表示,因没有学生向校方反映情况,学校一直不知情。

一个中学生,为了基本的人身安全,向同学付出10万元的“保护费”,而且破财没有免灾,侮辱殴打不断。这个铁的事实让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

校园暴力并非新现象,只是如今出现了新迹象。以往多是好勇斗狠的学生欺负良善的学生,为的是人前显能或者发泄多余精力,现在则出现了明确的敲诈钱财的目的。在此事件中,多人多次威胁殴打、敲诈勒索一个学生,这些收取保护费的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学校的保卫部门未能及时制止,而且等到“派出所通知”才察觉此事,可以说是形同虚设,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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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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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小的细节都可能造成危险,所以我们得十分的小心。

今天,我看了湖南卫视6点至6点半的《新闻大求真》,里面告诉了我们许多安全防范知识。使我印象的是根据上海滩的踩踏事件来做的游戏,让我知道了在踩踏事件中的自我保护动作,保护胸部,使呼吸正常,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下蹲一点使整个人重心稳定不摔倒。摔倒了也有办法保护自己,动作要领是双手抱头,整个人成曲线状。

《新闻大求真》里还讲了关于理时不仔细不注意导致的事故。这是一个三年级鲁贝贝同学的奇遇记,鲁贝贝在上学的路上,同学为了让他能上学不迟到,来了个跑步比赛,却被自己的爸爸开车撞飞了。

鲁贝贝知道交通事故教训后,十分遵守交通规则,常常用口哨提醒大家。有一次,他不小心把口哨吞下去。

取出口哨后,鲁贝贝去外公家做客。他们做炸鸡翅,外公不在时,鲁贝贝把冰冻鸡翅放进油锅中,被炸成了花脸。

最后个故事是鲁贝贝和弟弟豆豆玩捉谜藏,贝贝找不到弟弟就在二楼的栏杆上看,一不小心就摔了下去,昏迷不醒。

从鲁贝贝的四件事情中,我知道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远离热烫的东西,以免烫伤;不能在高处伸出头眺望,得十分小心,不名有生命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妈妈经常叮嘱我“食不言,寝不语”,特别是吃带有刺和骨头的食物时,不能讲话,否则也会造成危险。

从《新闻大求真》中我获得了许多关于自我保护和注意安全的事项,让我知道自我保护处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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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3月27日新闻大求真防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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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就观看了“新闻大求真”栏目,防溺水篇。很有感触。

经过统计,全国的小学生在死亡事件中有64%的小学生都丧生于溺水事件,大部分溺水者都丧生于几条不知名的水域。

通过这个动画片,我觉得溺水事件非常恐怖,它让无数个小生命丧生于水底,还让无数的溺水伤亡者的家人悲痛欲绝。

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溺水事件呢?让我们来分析分析吧!1、因为有许多农家孩子因父母不在家,私自约上同学去游泳2、有时私自到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里去游泳3、都没有到正规的游泳池里游泳……

以上这些不良行为,同学们一定不能去做哦!有见到一定要阻止。现在我向大家呼吁,甚至向整个国际社会呼吁:珍爱生命,防止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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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闻的特点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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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地说,新闻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真实性

新闻必须真实,这是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报道的一项根本原则。这是由新闻的内涵和特性所决定的。新闻所表现的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客观存在的事物。

2.新鲜性

作为一种信息,新闻是事实的反映,但并非任何事实、任何信息都能成为新闻。新闻必须是新鲜的所见所闻。新闻的“新”包含内容的“新”和时间的“新”两方面。内容的“新”即要有新意;时间的“新”就是要及时。

3.倾向性

一切新闻机构都是某一阶级、某一集团的喉舌,都是根据本阶级的利益进行新闻宣传的,这就给新闻带上了无以争辩的政治倾向。

4.选择性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是无疑的,但由于新闻同时又有凭借事实传播一定的思想观点和影响舆论的作用,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集团往往利用新闻作为宣传手段。因此,对新闻事实总会有所选择。我们的新闻报道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围绕国家局的中心工作和指导思想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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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六年级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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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湖南卫视上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的教育频道令我深受感触。电视频道中有两个小游戏。

这两个游戏都是关于在灾难来临时我们自己自救的办法。看了这两个小游戏我知道了我们在逃生时要用到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的姿势这能利与我们有效的呼吸,保护自己的胸膛不被挤压。我们的双腿要微微弯曲迅速的撤离现场。如果不小心摔倒了,我们要侧着身子,双手交叉抱住头部,身子蜷缩起来,这样不容易伤到头部和身体。

在这个频道中,我还结识了一个叫鲁贝贝的小男孩,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个奇遇记。鲁贝贝惨遭车祸,哨子卡住喉咙,被油烫伤,坠楼的事故这让我认识到了危险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离我们很近,我们只有好好的去注意它,了解一些基本知识才能预防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的做好每一件事,多关注自己的安全,才不会发生。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避免一些悲剧发今天我在湖南卫视上观看了《新闻大求真》这个关于中小学生安全的教育频道令我深受感触。电视频道中有两个小游戏。这两个游戏都是关于在灾难来临时我们自己自救的办法。看了这两个小游戏我知道了我们在逃生时要用到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的姿势这能利与我们有效的呼吸,保护自己的胸膛不被挤压。我们的双腿要微微弯曲迅速的撤离现场。如果不小心摔倒了,我们要侧着身子,双手交叉抱住头部,身子蜷缩起来,这样不容易伤到头部和身体。

在这个频道中,我还结识了一个叫鲁贝贝的小男孩,知道了关于他的一个奇遇记。鲁贝贝惨遭车祸,哨子卡住喉咙,被油烫伤,坠楼的事故这让我认识到了危险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离我们很近,我们只有好好的去注意它,了解一些基本知识才能预防这些悲惨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的做好每一件事,多关注自己的安全,才不会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要避免一些悲剧发生我们就要从小事做起,比如:穿马路时要看看红灯绿灯;我们走路时不要含着小零件在嘴巴里,这样很容易卡在喉楼里;在家中我们千万不要碰热水壶这很容易导致我们烫伤;不要趴在栏杆上,万一不小心就会坠楼。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但是这些安全隐患也暗暗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我们要好好注意安全,避免这些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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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则新闻的启示作文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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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科技发达的新世代,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情,有如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传播到世界各地。新闻使我们了解时事与充实更多知识,而我,最关注的是“体育新闻”。

在体育方面上有极大兴趣的我,只要一拿到报纸,我就马上翻到运动版面,关心最近有何重大的新闻。其实,就在不久前,有看到“某球队涉及打假球”的报导。也 就是说为了金钱利益,而去打假球。身为一位足球迷,当然深深感到生气与无奈,因为我觉得身为一位好的球员应该是要尽自己所能努力把一场球赛打好,而不是为了金钱利益,而违反了职业道德。那不但让我们这一些足球迷感到失望与难过,也非常对不起那些为足球而努力的人。

打假球这案子给了我一些启示,它是我领悟到了人生中必会遇到惊涛骇浪,重点是要如何去克服,不被束缚,而不是被心中的恶魔给击败。我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精神,一定会比拿到总冠军的成就还要来的高。

从这件事中,也浪我清楚的知道“职业”是要认真、踏实的去做。也一定要有职业道德和不违背自己初衷与让世界变得更精采的情操。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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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盘点新闻消息写作方法大全

全文共 2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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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访是消息写作的基础

采访不仅是消息写作的基础、也是所有新闻体(尤指新闻报道体裁)写作的前题和基础,新闻消息的写作方法。要写消息,要写出好的、有新闻价值的消息,首先要求记者深入细致地采访,占有丰富、典型而真实的材料。这就要求记者要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善于获取新闻线索,掌握基本的采访方式、方法,有熟练的采访技巧。要求记者全身心地投入到实践中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上天”有路,“入地”有门,巧问详听,勤记细想,在有限的时间地进行成功的采访,为消息写作做好准备、打下基础。

采访和写作的关系非常密切。看起来是先有采访、后有写作,前者是认识实际的过程,后者是反映实际的过程,而实际上,采访能力强自然有助于写作效率的提高,而写作能力强,则可做到在采访中心中有数、心里有底、针对性强,从而提高采访的效率。

(二)消息的结构

消息的结构通常指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消息的构成,即一篇消息稿内容上的结构成分,一般由标题、消息头、导语、主体、背景、结尾几部分组成。二是指消息的结构形式,即作者对已过滤的新闻材料进行总体性安排或布局的方式。

消息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倒金字塔式结构

倒金字塔式结构是一种头重脚轻,虎头蛇尾式的结构,它把最重要的材料放在篇首,最不重要的材料放在篇末,从导语至结尾按重要性程度递减的顺序来组织安排新闻材料。它的主要特点是:

(1)打破了记叙事件的常规,在材料的时间特征上,往往呈现以下公式:

首先是“总体性倒叙”。即将最后结果或后发生的却富有吸引力的材料,置于篇首。

其次是“局部性倒叙”(即“倒叙中的顺叙”)。即在局部性倒叙中又用顺叙说明过去一段时间内,“开始如何,后来又如何”。

最后是“总体性顺叙”。即“现在正在如何,进一步又如何”。

(2)它按重要性程度来安排材料,决定段落层次的顺序。常呈现为“重要”、“次重要”、“次要”、“更次要”、“补充”、“进一步交待性材料”的顺序。

(3)它的导语常是直叙型的部分要素导语,它包含了最重要的事实,又往往具有相对独立性,可独立成章,变成“简明新闻”或“一句话新闻”。

(4)对事件过程的叙述往往较简略,每段文字都很简要。

倒金字塔式结构便于受众迅速掌握全篇之精华,满足受众尽快获取最新消息之需求;便于记者迅速报道新闻,将最重要的新闻事实,最先发出去;便于编辑选稿、分稿、组版、删节,如在版面不够时,可从后往前删,无须重新调整段落。但它也易于造成程式化、单一化的毛病,而且,它比较适宜写时效性强、事件单一的突发性新闻,而用它来写非事件性新闻、富有人情味、故事情强的新闻,就不太适合。

例如:

中新社北京九月五日电

中国中青年新闻工作者的最高奖“范长江新闻奖”从今年开始进行评奖,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

记者从中国记协和范长江新闻奖基金会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凡在评选年度不超过55岁的中青年专业新闻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评选范围包括正式批准登记的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新闻时事类刊物和新闻电影等单位的新闻编辑、记者、播音员(包括节目主持人)以及从事新闻理论研究、新闻教育的专业人员,青年文摘《新闻消息的写作方法》。

首届“范长江新闻奖”最多评选采编人员10名,是否设提名奖待定。评选结果将在明年第一季度公布。

据悉,海外新闻工作者参加评选的办法另行拟定。

范长江新闻奖基金会主席、新华社社长穆青任评选委员会主任。评选委员会由新闻界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

2、时间顺序式结构

此结构形式又叫编年体结构。也有的称其为金字塔式结构,其实并不准确。时间顺序式结构通常不一定有单独的导语,往往按时间顺序来安排事实,先发生的放在前面,后发生的放在后面。这种结构叙事条理清晰,现场感强,且很适合写那些故事性强、以情节取胜的新闻,尤适合写现场目击记。其缺点是开头平淡,难以一下子吸引受众;消息的精华也可能淹没在长篇的叙述之中。

例如:冻死的孩子重新复活

美国威斯康星州一个名叫麦肯罗的孩子,今年只有二岁半。一月十九日,在家里人没有注意的情况下,他穿着一身睡衣,只身来到零下二十九度严寒的室外。家里人发觉后把他抱回屋里时,麦肯罗的一部分血液已经‘冻结’,手脚也都僵硬了。当他被送往医院时,体温已下降到十五点五度。但是,在经过了包括使用心肺泵等先进设备抢救以后,麦肯罗竟然奇迹般地复活了。像这样处于低温状态下的人能够死而复生,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就是参加抢救麦肯罗的医生也对此感到惊叹不已。

现在,除了他的左手可能会留下由于冻伤后遗症引起的轻度肌肉障碍以外,其它恢复都很正常,估计三、四周内,即可恢复健康。

3、对比式结构

此种结构重在通过对比,揭示差异,从而突出新闻主题。如《人民日报》1982年7月18日关于顺义啤酒厂和青岛啤酒厂的报道就用的这种结构。此则消息首先用的是对比性的标题。

两个厂为什么建设一快一慢?

权力下放争主动dd顺义啤酒厂一年建成投产

婆婆太多难办事dd青岛啤酒厂扩建扯皮两年

然后是对比性的导语,在对比性的导语下,又用了两个对比性的小标题:

“顺义厂:地方有主动权,领导重视,各方配合”。

“青岛厂:婆婆太多,公文旅行,相互掣肘”。

最后,又有一个对比性的结尾:

“两个厂情况如此悬殊,发人深省。”

4、提要式结构

此结构通常把新闻中最重要的事实概括到导语中,然后将多项需并列出示的内容以提要形式,用数字程序一一分列出来。有时也可不用数字标示,而用“dd”引出各个要点。

5、问答式结构

此结构多用于记者招待会的报道。记者应善于组织问题,报道内容应忠于原意,行文时,也应注意内容的连贯和层次的明晰。

6、积累兴趣式结构

此结构通常在开始设置悬念,使受众逐渐增加对事件的兴趣,最后形成高潮。因其材料的趣味性从导语至结尾递增,故名积累兴趣式。又因其要求设置悬念,故又有人称之为悬念式结构。它尤其强调将最精彩的、出人意料的材料置于消息结尾。如:

婚礼唁电

新娘寻死觅活

春节前夕,解放军某部三连战士肖建军,收到“父病故速归”加急电报,匆匆赶回山西省临汾老家。

跨进门,却见室内张灯结彩,墙上贴着大红“喜”字,小肖一下愣住了。母亲将他拉在一边说:为能使你参加大哥的婚礼,我瞒着家里人发了封假电报,你可要保密。母亲的一片“苦心”,使小肖只好撒谎骗父亲和家里人说自己出差顺路回家。

2月8日哥哥结婚。婚礼程序完毕。亲朋好友正在推杯换盏,频频敬酒时,邮递员送来一封电报,小肖父亲接过连忙展开,只见上写:“闻建军父不幸病故,三连全体官兵致电表示沉痛哀悼。”其父气得浑身颤抖,遂质问儿子。在坐的新娘弄清原委,“哇”的一声大哭冲出门去,头撞墙寻死,多亏众人相劝事态才未扩大。其母悔恨地说:“都怪我荒唐行事,闯下大祸”。

2、散文式结构

就是吸收散文在结构和表达等方面的特点,材料和层次安排自由、灵活,语言表达不拘一格。如郭玲春写的《金山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一文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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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曾荫权新闻观后感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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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了tvb电视新闻,现在满城热话的曾荫权,在面对众多立法会议员的质问(期间还有议员扔鸡蛋),曾老从事公务员45年,做为一名特首,现在为止在香港一直是租房子住,还有三个月要退任了,本想和太太以市价租了深圳东海花园养老,而这一举动,却让立法员的质疑,看曾荫权新闻观后感。为此,曾老如是说:与太太商量后,决定放弃在深圳东海花园租住豪宅,不希望能挽回个人的声誉,为的是挽回公众对香港政府廉洁奉公的信心!在道歉中他感触哽咽,一度语塞。为此郑重向公众致歉——虽未贪腐,但让你们产生了怀疑,我就该道歉!

香港的透明度及媒体自由度真的是让我这个内地公民震撼了把。权利越大,受到的约束就越大,曾荫权被逼哭了,唐英年也刚因在自家建了个地下室被逼哭了,董建华也曾因股市大跌逼哭过,香港的官不好做啊。连坐一个这富豪朋友的游艇也被质骂。唉,特首啊,你不容易啊,连交个朋友的自由也没有,虽也是自掏腰包给了钱,但是,别人还是说你造成的影响不好。

此时的我在回想,他真诚实,他真实在,他真用心。我们经常从报纸电视上看到日本政界、财经界人士在镜头前向民众鞠躬致歉,却很少看到甚至听说大陆官员为某件事道歉,即使有也好像是例行公事,一点也不用心,一点也不认真。 却总有一个共同的口头禅:。。。。他是临时工。

如果有一天,胡老站在人民大会堂上,一帮人大代表会去怎么发问呢?我们群众会去质问你为什么要租这么大的房子住,你为什么会坐富豪朋友的游艇,哈哈,我想,我们中国人只会讨论的议题是,我们人民生活又富裕了,GDP又上涨了,家家都是歌唱我们祖国的美好。。。。。

但这不知是何年马月,我突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说梦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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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二新闻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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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

网络游戏易使未成年人沉迷于虚拟世界之中,无法自拔。这也引起了许多家庭的争端,影响家庭和谐。网络的长期使用,危害身体健康。数据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高达53。6%。不仅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有危害,长期沉迷网络游戏,无异于是精神的鸦片。所以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有益于学生专注学习,进行实践。国家严格控制是很必要和及时的。减少上网娱乐的时间,为青少年煅炼与社会实践奠定了时间基础。毛泽东曾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体育之研究》呼吁人们加强体育锻炼。

但此通知的实施效果也受到了部分同学的质疑。他们认为,想要玩网络游戏的同学还是会想办法上网游戏,如登陆成人帐号等。并且他们认为此时的严格限制可能会导致成年后的反弹,进行报复性的疯狂娱乐。而且上网游戏的青少年减少,可能会导致国内游戏制造业的经济收入下滑,使交纳的税务减少,最终导致国家税收减少。

笔者认为,在当今复杂的网络环境下,想要反抗管理,总是有方法的,那么就需要人们的自律来进行自我约束。而且如果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事物,自然不需要通过网络来填充生活了。关于国家税收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当青少年找到了自己的爱好与理想从而摆脱网络游戏,在自己的道路上大放异彩,终将会出力于建设美丽的社会,这样不仅会为国家带来比游戏业税收成倍的收入,更为国家带来了比金钱更重要的财富——良好的社会风气与充实的人才宝库。

面对网络游戏,现代的中国青少年一定要心怀“少年强,则国强”的信念,自律自强,摆脱“精神鸦片”,解放思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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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二新闻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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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说,在澳大利亚的赛车场上,一只袋鼠不明白遇到了什么的惊吓,突然窜到了下在进行比赛的跑道上。这时候,观看比赛的所有观众都被震惊了。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那只袋鼠,紧张得双手捏出了汗,全赛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正在跑道上的赛车手也大吃一惊,不知所措。他们有的很远就刹车了,有的避到了旁边的空地上,有的因为状况紧急来不急刹车,就猛地向一边拐弯,赛车一下了就翻了,赛车手因此身受重伤。但是,他们的伤却没有白受,血也没有白流,那只澳大利亚的.国宝安全地活了下来。

这些赛车手的表现多么至高无上啊!他们宁愿自我受重伤,也不愿让那只袋鼠受到伤害。他们用自我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生命之歌。如果我们人人都像那些赛车手一样,爱动物胜过爱自我的生命,那么人和动物就会永远和谐相处,这个世界将是多么完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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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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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观看了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的栏目,我从中获得了很多知识。

看了这个节目,我知道每年三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近几年发生的学生踩踏事件中,如果他们能掌握一些自救本领,拥有安全意识就可以避免这些踩踏事件的发生。看完第一个小游戏我知道了人群密集,迅速冲撞,说明力的作用频率大大的增加,就造成了单位时间受力的大幅度增加,这就是造成很大伤害的原因。如果发生拥挤我们应当保护胸腔留着呼吸空间,头和胸腔最容易受到致命的伤害。遇到拥挤时应采用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的姿势,用手肘这块最坚硬的部分对抗力量,保护胸腔不被挤压,维持正常呼吸。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不管是我自己还是我身边的人发生了踩踏事件,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在今天的新闻大求真节目中,陆教授交给我们的口诀: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胸蜷身体,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不仅要自己记住还要告诉我身边的朋友。

溺水、交通事故、猝死、坠楼坠崖是儿童意外死亡事例中排前四位的。我向所有的小朋友倡议:儿童在过马路的时候要提高警惕意识;我向所有的驾驶员倡议:你们在行驶过程中不要超速注意力集中;在给孩子乘坐汽车的时候要系好安全带,做好安全椅。如果所有的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所有的家长都能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有很多事故都可以避免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提高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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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闻大求真观后感:安全从我做起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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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观看了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节目,收获很多。

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在曾经发生的踩踏事故中,虽然事故原因不一样,但是如果人们能拥有更多的安全意识,掌握一些自救本领,就能在紧急情况中有效减少伤亡。

在发生的踩踏事件中,5个小朋友的冲撞力就有627公斤,这也正是再踩踏事件中人群密集,迅速冲撞为什么会造成很大伤害的原因,人越多,踩踏带来的将是5个小朋友的千万倍,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当我们遇到人群较为拥挤时,应立即选择离开。一旦你已经被人流裹挟,无法控制前进方向时,切记不要停下,不要硬挤,要一边顺着人流同步前进,一边向前进方向的侧方移动,直至移出人群。前进时,腿微微的弯起来,两手交叉,肘关节朝外,这个动作能有效的保护自己胸腔不被挤压,维持正常呼吸。

每一个孩子都是最可爱,最需要呵护的。但是每天总能听到一些不太好的消息,总会有一些孩子因为意外的情况而受到伤害。在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死亡的案例当中,溺水、交通事故和猝死是排列前三位的。在涉及到儿童的交通事故当中,每五起事故就会有一起造成死亡!这些事故都是由于同学们在上放学的路上不注意走斑马线,不注意看红绿灯,总是追逐打闹,甚至在马路上玩耍。往往看似简单的小事情就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可怕的恶果。

很多的孩子特别愿意把一些东西往嘴里放,例如硬币,笔盖,哨子等,这些东西特别容易卡住气管和食道,而吞进去容易拿出去难,要经过手术等复杂的技术才能将异物取出。

小学生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们的依靠,如果因为意外倒下了,父母家人会悲痛欲绝,一个家庭如何继续持续! 如何避免,关键在于自己的思想观念到位,安全意识深入心中。因此,让我们永远牢记:

安全,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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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3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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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完新闻大求真溺水时,仿佛有千思万绪涌上心头。水与人类的生活密不可分,可有时它却用它那老虎般的大口吞没了无数儿童的生命……说到这,我又想起了老师的叮咛,父母的嘱咐,不禁发此感言:防溺水很重要!

每当夏季来临时,总能看见一些儿童在水中嬉戏、打闹,可一下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发生。每年因溺水死亡的儿童多如牛毛,以下几个事件更是引起了我们的熟虑:1.跟爷爷刚学会游泳的小孩,擅自下河洗澡,其中一个游到河中心,因体力不支而活活淹死;两名小学一、二年级的学生,暑期到外婆家度假,暗地里瞒着外公、外婆去河里摸鱼,结果淹死在河里,无一生还……这一串串惊人的数据足以令人深省,而这些死亡的背后,更多的是对防溺水知识的缺乏。

防溺水家长、老师日日讲、月月讲,可真正做到防溺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首先,学会游泳是必然的,它能在关键时刻救你:而更重要的就是了解一些防溺水知识,“防患于未然” ,虽说它是书面的,但它却能在最危急的时候给你最清楚的判断。

同学们,认真学习防溺水知识吧!它能让你受益一生。同时,也让我们用健康的童年来奠基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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