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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高中作文(精品20篇)

北京大学的校长曾经说过:人不能离开两个地方,一个是体育场,一个是图书馆。小编收集了读书的感觉真好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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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读书为话题高中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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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虽苦,读书虽累,读书像是一杯苦茶,虽难闻却使人健健康康!

小的时侯,每当我看见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都背着那笨重的书包(起码有5斤左右),我就觉的畏惧.那次姐姐读书回来了,我就想去背一背她那笨重的书包,可是我才刚拿起来,就被那书包给拖下去了,根本就拿不起来.我当时就想:“我以后绝对不会去读书的,死也不去.读书那么惨,每天都要背那个我连拿都拿不起来的书包.还要写作业,不被累死才怪啊!”

到现在,我总觉得小时候的我十分幼稚,当时背不起是因为我还太小了,现在要我背.哼,轻松得不得了~~当我刚开始读书的时候,那种书包重啊,作业多啊的阴影一直甩不开,过了一阵子,我终于习惯了,也是从按个时候开始,我变得爱读书了.

刚开始读幼儿园,成绩平平,但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的成绩逐渐上升,每次考试差不多都有前十名之内,也是这,使我爱上了学习!觉得学习是一件快乐的事!

每次老师都跟我们说学习的好,说只有学习,将来才能成为过家的栋梁!说只有学习,长大后找工作才能更容易,更适合自己!说如果现在不好好把握学习的机会,将来后悔也来不及了!说......

学习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现在的很多乡村小孩多么渴望学习,却因为家境贫困而不能实现学习的愿望,而我们这些有机会甚至很多机会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把握住学习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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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文:我喜欢读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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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着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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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高中生论语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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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论语》以德报德的内容,说的是:一个人问孔子:“别人对我不好,我还是对别人很好,以德来报怨,您觉得怎么样?我是不是很高尚?”孔子说:“你以德来报怨,那我问你,那些对你好的人,你怎么来报答别人呢?如果不管别人对你是好,还是不好,你一律对别人好,那让那些对你好的人情何以堪呢?倒不如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别人对你不好,你该怎样就怎样。别人对好你也对别人好。岂不恩怨分明,轻松潇洒呢?”

我当时只恨自己读书太少,怎么没有早点读到这么精辟的人生道理。另外,我也觉得我们的教育体系中的德育过于简单和抽象,不切实际,而且没有很好地与中国的传统相结合,所以才弄得象我们这样读书少的人常常存了疑惑在心间,纠结于道德困境中。

中国的经典中有许多精华,值得我们学习。这些沉淀了几千年的思想无一不让我们在读到的时候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正如民间有言:半部论语治天下。此言非缪也!

这句话体现出了孔子认可的道德的原则,也就是互惠原则。我们知道,人不能独立生活在世界上,作为社会动物,必然需要互相依靠,互相帮助才能生活得更好。所以,人与人之间需要合作,而人又是自私的。为了解决这对矛盾,道德出现了。道德就是人们之间的互惠机制,保证人与人之间的互惠互利,你有恩于我,我也要有恩于你,这样我们才能长久地合作下去。现实也一再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经常说,要互利共赢,要双赢。只有这样才是良性循环,才能把一件事情一直做下去。

如果合作的双方只有一方有好处,这种合作是进行不下去的。但是在我们的世界里,也确实有一些自私自利的人。凡事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这样的人如果不让他们碰壁,岂不会变本加厉,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对这些人如果你总是以德报怨,我知道结果一定不会好。就像养虎为患、惯子不孝的道理一样。这种不好的结果不仅是对你,对对方也是这样。因为这个社会基本运行的法则就是这样。

你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对方培养成一个不懂得道德秩序的人,一旦离开你庇护,这些人也很难在社会上生存下去。所以,你觉得是在爱他,其实是在害他。正如一只奶牛可以挤奶给人喝,但要喝奶的人总要给牛一把青草吃吧。如果牛自己连青草也不要,别人要多少奶,就挤多少奶,我不知道这头奶牛可以活多久,可以挤多少奶。而那个人是否有能力去挤另一头奶牛的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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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高中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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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既不是明星,也不是名人,但她是我最喜欢的人。她就是我的表姐。

表姐酷爱学习,整天抱着书没完没了地看,还用笔在上面圈圈划划。她时而皱起眉头,像在思考;时而舒展眉头,似乎找到了答案;时而瞪大眼睛,仿佛洞察到了玄机;时而忍俊不禁,享受着阅读的乐趣……真是个手不释卷的“学霸”!

今年,表姐在我家过暑假。虽然才相处了一个多月,但是已经成了我的小老师、好朋友。她有时对我严格,有时跟我开玩笑,睿智、幽默,让我既敬佩又喜欢。

七月的一个晚上,我和表姐全家坐在院子里乘凉,望着玉盘似的月亮,我提议道:“我们来玩飞花令怎么样?大家来说一下带‘月’字的诗句,我跟表姐一组!”话刚说完,我就朝表姐抛了个眼神,她会意地笑了。

“好呀,我先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姨父抢先说了一句。我不甘示弱,接上课文里刚学到的诗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大姨不慌不忙地接到:“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我赶紧看向表姐,期待她的“金句”。只见表姐清了清嗓子说道:“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大姨父看起来诗量有限,隔了好几秒才接上:“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我得意地朝大姨笑了笑。大姨沉思了几秒,接上:“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表姐轻松应对。

又轮到大姨父了,他晃动脑袋着急地思考……“5,4,3,2,1!时间到!”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宣布:“我和表姐赢啦!”表姐却意犹未尽地说:“我还有好几句没说呢!”我顿时张大了嘴巴,没想到表姐的诗词这么厉害啊!大人都诗穷了,她竟然还有好多储备……

我抬头看了看月亮,再看看表姐。她就像月亮,那么美,那么亮,充满了闪光点。我真喜欢我的表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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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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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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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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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891289高中哈姆雷特读书笔记6 #891289 High School Hamlet Read Notes6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着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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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我喜欢读书话题作文初1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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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穷尽一生,也不能走完整个世界的角角落落。但是,当你拥有了书,便拥有了整个世界。 A person, exhausted for a lifetime, and cannot go to the corners of the entire world.However, when you have a book, you have the entire world.

——题记

书,可是由来已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代后期,就出现了有关占卜的书。但当时没有发明纸,人们就用龟甲和兽骨,这便是最早的图书——甲骨的书。

从龟甲兽骨到木头、竹子,再到纸的普及,甚至现代的电子化。书伴随着历史的成长。但是你不知道的是,书也在伴随着我的成长。

对书的认识,是在我的孩提时代。那一本本迷幻神奇的连环画,绮丽的色彩、夸张的画面,常常使我陷入了对美好世界的遐想。“丑小鸭”饱经折磨,蜕变成美丽的天鹅。这时,我手舞足蹈,会让自己作天鹅样,幻想着飞上了湛蓝的天空。

年龄渐长,我开始钟情童话故事。想去金碧辉煌而又神秘的宫殿,寻找化成泡沫的美人鱼;去寻找飞上天空的丑小鸭,问问它如何成为白天鹅;去富丽堂皇吧的宫殿一览睡美人的芳泽;再到卖火柴的小女孩那里买下她所有火柴,让她开开心心地蹦跳着回家,过一个快乐的新年夜。

告别了如梦的童年,我来到了红领巾的时代,我迷上了四大名著。被《水浒传》中的武松的豪气而吸引;对《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空城计而折服;为孙悟空的大闹天宫而拍手叫好;也为林妹妹的弱不禁风而唏嘘叹息……感受到罗贯中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气慨恢弘,也聆听到曹雪芹笔下黛玉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忧伤……

走进初中,我开始阅读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出身贫寒,但却没有自怨自艾,而选择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的他用那惊人的毅力,手中的笔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他的精神激励了我要努力,不放弃;《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要勇于探索,勇于克服困难,面对挫折要冷静,从理智中解决问题,不鲁莽不慌张,从容应对各种问题。

书,让我了解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书,让我了解了人体的组成奥秘;书,让我知道科学知识;书是我的良师,书是我的益友。因为有书为伴,我的成长路上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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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读书的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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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书是谁发明的,也不管是谁发明的,反正书是个好东西。

书蕴藏着人类的智慧,怪不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喜欢读书,字里行间蕴藏着未知的奇妙世界。读一本书,就要每个字都要读透,每读透一个字,就像一次奇妙的旅行,在字与字之间邀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我喜欢读书,对书有种莫名奇妙的情感。一本书有它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也有我们的价值。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既会增加书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的价值。

我喜欢读书,喜欢跟随书中人们去旅游,他们哭的时候我也会感到伤感。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开心。读忧伤的文字,心里就会闷闷不乐;读喜悦的文字,心里就会很开心;可不管怎么读,文字就是文字,是它与标点符号才能构成一本书。我们总能从文字中读出忧伤、读出喜悦、读出感情。

我喜欢读书,每读完一段,就像呷着一口茶。读完一章,就像在尝一杯茶。读完整本书,就像在品味着一壶好茶。品出人类的智慧和情感。

我喜欢读书,我更喜欢读出书的意义,知识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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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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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雄鹰可展翅蓝天,书是卓别林能让人开心一笑。好书像一个指南针,在黑暗中指点方向;好书像一位不开口的老师,指导我领会人生的真谛;好书又像一把钥匙,为我叩开知识的大门……。

“哇,太棒了!”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妹妹拍拍我的肩膀,吵着要我陪她玩。无奈之下随便打发她走之后,我又开溜去书店。跨过这店门,踮起脚尖,暗喜没人注意,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到了那本书,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开心,也很惧怕。

有味,我怕人太少,有时我贴在大人的身旁,像他的小女儿。我腿有点酸,不得不用另一条腿支撑。等老板打开日光灯,我才发现已经到了晚上,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不断回忆今天看的书里的知识,回忆起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这个失去光明的女孩那种对光的渴望,令我感触颇深。我很惭愧,自己有健全的身体,却不好好珍惜和利用,海伦·凯勒虽然得不到光明,但她很坚强,从不向困难低头、屈服,我要学习她那种坚强不屈的意志和精神。

周恩来誓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高尔基教导我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指出“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当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仿佛是一头贪婪的大白鲨,把一条条“知识小鱼”大口大口地吞进肚里。

智慧大都是从书中汲取和积累起来的,我们要热爱读书,认真读书,读好书,读有用的书。让我们把读书当作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去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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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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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坐在小小的书桌旁读书,回忆着当初遇到书时的情景。

上小学之前,妈妈经常一边看着书,一边讲着书中的故事。那时的我还小,一个个陌生的文字让我感觉不好玩。我还没喜欢上读书,但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我,那些好听的故事,都是来自于图书里。

图书里的世界真的那么神奇?一年级的时候,我随手拿起书架上的一本《童话故事》,当时就想看看里面漂亮的图画,可谁知道,这一看竟然入了迷,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沉浸在我的童话世界里: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邪恶的巫婆,善良的小矮人……就这样,我爱上了读书。

自从喜欢读书以后,我改变了很多——小小的我有些怕黑,却“勇敢”的走进了地下室;从前最让我头疼的流浪狗在挨饿,我竟然可以善良的像个公主一样给它喂食。

读书不仅能改变自己的性格,还可以给我带来朋友。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因为喜欢读书而认识的。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某本书中自己喜欢的段落,讨论作者怎么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可以把故事写的那么精彩。我们幻想着自己也能成为作家,写出好的作品让大家来读,为了这个梦想,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喜欢读书,读书给我带来了惊喜,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从读书中增长了智慧。

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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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读书八百字作文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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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意盎然,夏日绵绵,秋风习习,冬日可爱,我在不同的时节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

“书”这个字眼时大家都非常熟悉的,生活处处见书;书城,书店,书屋,书刊,课本教材书……书是人来最好的老师和朋友。

我极喜欢阅读课外书,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曾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的,书带给我的知识很多,从中获得的乐趣也不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幼年时,书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白雪公主》《灰姑娘》《丑小鸭》《海的女儿》等一些童话故事是我上幼儿园时亲密的伙伴。每天,我都吵着让大人们一遍一遍地给我念着,我不断地提出一些疑问,所以,《十万个为什么》就在这个时候成了小书柜里的一员。

“书中自有黄金屋”在小学时,我对书更为痴狂。除了学校的课本之外,更多的课外书也加入了我的书库。《海底两万里》是在我第一次见到大海时爸爸妈妈送我的,让我不仅知道了大海的美丽,也让我了解了大海深处的秘密。《小天使海蒂》令我感到了海蒂与爷爷幸福生活的情景。《高老头》向我讲述了一位老人悲惨的故事。《淘气包马小跳》《意林》令我感动、兴奋、悲伤。《草房子》是我更加了解了乡下的生活。

带着这种对书的热爱,我登上了初中的旅程,《城南旧事》是我上初中读的第一本书,英子的天真,善良深深地打动了我。《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更是让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昆虫记》让我了解了另一个人类不知道的世界。《呼兰河传》令我知道了东北农村的习俗与环境。

十三年来,书无时无刻在伴随着我。好书,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上下五千年》《明朝那些事儿》《史记》《唐史演义》《宋史演义》及一些有关中国历史的书,令我爱不释手,中国文化悠久,有着多姿多彩的历史,令我很骄傲,自豪。

有一段时间《哈利。波特》《历险的天使》《侦探少年冒险记》之类的书把我迷住了,不分时间地点就看。导致学习成绩下降。这才知道,科幻小说是水潭,只可蜻蜓点水,不可涉及太深,否则会沉入水底。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是的,我喜欢读书,我不会忘记我的“书香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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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读书中考满分话题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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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快乐。捧起它,它是圣洁的;翻开它,它是万能的;阅读它,它是美妙的。 Reading is a kind of enjoyment and a joy.Hold it up, it is holy; open it, it is universal; read it, it is wonderful.

小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漫游书海中尝到了不少快乐。记得我上一年级时,妈妈对我说:“课外书中有好多故事等着和我们交朋友呢!我们赶快去读读吧,会找到很多快乐的。”我有点不相信,不过我还是拿出了妈妈早就为我买来的第一本课外书《白雪公主》,坐在妈妈的膝盖上和妈妈一起读了起来,读着读着,还觉得真有点意思,我一边看一边高兴地拍着手说:“好玩,好玩,看课外书真好玩!”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的,什么是甜的,什么是苦的,什么是辣的。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让我知道了世间万千的变化。读书给我的感受就是: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爱看书,永远爱看书!同学们,爱书吧!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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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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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牛发来一片古文观止观后感,没时间细看,保存先,惊为天人。

文章千古事,《古文观止》不过200余篇,但却洋洋洒洒留下了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概述了百朝更替的盛衰兴亡,记录了众多贤哲的襟怀抱负。读书读人,要读经天纬地大文章,也要读气壮山河真丈夫。我钟爱这些流芳百世的名篇,但更痴想和这些伟丈夫走得近些更近些,想从中探知为什么在往事逾千年的今天每当我们读起这些篇章的时候心弦总是跟着大家的拨瑟而抖动。

李密的《陈情表》,字字入理,句句动情。一个父亲早丧,母亲改嫁的顽童,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妪。李密此时被举孝廉,家里的老祖母已经是年逾九旬,犹是风中之烛,摇摇欲坠。树欲静而风不止,恩欲报但亲不在,最为人生憾事。儒风自汉武一朝已经吹拂了几百年,“百善孝为先”的思想早已经在知识分子心中生根,更何况乌鸦尚能反哺。可以想象李密接到晋武帝任命的当天晚上一定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从他早时任职蜀汉以及在祖母去世服期满后出仕的表现来看,李密不是一个隐者,但如果此时弃老祖母而去又于情何以堪?于心何以忍?另一方面,当时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其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举孝廉,让道德上的优者来管理国家。如果欣然赴命的话,是孝还是不孝?于理何以问?治国平天下是每一个知识分子的理想,几千年后的今天我们不能断定当时李密的心情和想法,但一点可以肯定:李密是一个克己的光辉典范。

湖南岳阳楼,江西滕王阁与武昌黄鹤楼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无独有偶,王勃的《腾王阁序》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也同成千古绝唱。但细品下来却是两种人生轨迹。王勃才华横溢,诗文俱佳,四杰之首,“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传诵至今。且年少得志,14岁就被表为官。总觉得一个人太早的成功要伴随一些苦果。当王勃在腾王阁上高呤“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又不知道有多少同僚因才生嫉。王勃的两次获罪大致都与他才情傲物,文人相轻有关。后一次获罪还连累到他老父被贬到南荒做县令,27岁的王勃在去探望他父亲的途是溺水身亡。他的陨落和他的升起一样迅速,实在是令人心痛。范仲淹青少年贫苦,在日食两餐冷粥的困境中坚持刻苦攻读,甚至五年未尝解衣就枕,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庆历新政改革的主持者。而他写《岳阳楼记》的时候已经被贬出京,庆历新政宣告失败,正是人生失意的时候。然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优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丝毫不见潦倒之义,反而光华夺目,掷地有声,矍烁古今。虽寥寥不过数十字,竟胜似万卷诗书,那种心胸,那种情怀令无数英雄浠嘘不已。对王勃所能说的只是可爱,而之于范老先生却是高山仰止。

拜读黄仁宇先生的>和看了那部热播的电视剧(剧名我忘记了,只记得是陈宝国主演)之后,明朝一直被除数我认为是一个被奄割的时代。抛开外患不说,统治者的确是足够腐朽。能称上大帝的一个是洪武一个是永乐,但都残暴致极;碰到一个温柔型的,却是个玩主皇帝;玩主过气了,却来了一个不合作皇帝;就这么拖拉地过了几百年,终于迎来一个想励精图治的主,可是晚了,大清的铁骑和李自成的农民军夹得他在万岁山翘了辫子。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社会环境下竟然不断出现一批铁骨铮铮的文人,真是令人菲夷。方孝孺先生算其中一个。最初认识方老先生的时候不是他那写得纵横阖捭的《深虑论》,而是“诛十族”。一介书生,手无束鸡之力,面对屠刀视死如归,抗节不屈,这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受到后人的无限赞颂。就其个人气节来看,历史上实在不多见,这正应了那句古话:“士为知己者死!”。虽然灭他十族的的朱棣凶杀成性、冷酷无情,但征漠北、平安南、通西洋、修大典、建北京,在明朝诸帝中,其丰功伟绩恐怕无人能与之匹敌。被老先生视为知遇之君的建文帝未必有这么高的造诣。其实老先生的《深虑论》中也写道: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既然是天道,却偏又逆道而为。老先生在表现出无限智慧的同时又给自己挖了一个小坑,极带可爱的迂腐。虽然老先生的迂腐掺杂着一抹血色,但我仍称之为可爱。少了这份迂腐可能方孝孺也不再是方孝孺了,单凭那篇《深虑论》可能很难让人认识他,走近他,景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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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读书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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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名人明星,有的人喜欢好玩的玩具,也有的人喜欢可爱的小宠物……而我却喜欢读书

读书让我积累了好多的好词佳句,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因为我一开始写作文的时候不会用到什么好词,更没有佳句,非常罗嗦,写的作文从头到尾语言都很平淡、简单。于是,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作文书。一开始,我一点也不想读,只有鞭子抽到牛才走一样,一点儿也不积极。后来有一次我在一篇作文中运用到了书中的好词佳句,老师夸奖了我。这才树立了我读书的积极性,写的作文也比以前生动了。

读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教我如何做人。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中国寓言故事》。里面的的故事虽然有的很简短,但是却能体现出许多深刻的道理。比如《揠苗助长》,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自有它的规律,我们要遵守它,否则往往会事与愿违;《亡羊补牢》告诉我们只要知错就改,一切还为时不晚;《画蛇添足》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多此一举,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读书还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培养了我对科学、历史的兴趣。妈妈为了培养我学科学、爱科学、勇于探索的精神,便给我买了《世界之谜》和《十万个为什么》,我每天一有空就拿来看看。还买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明白了中国的古代历史。就这样,我的知识积累得越来越多,我对科学、历史越来越有兴趣,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通过了读书,我明白了什么叫“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了,虽然每次积累的知识不算多,但是只要每天看,积少成多,我们的知识就如同山一样高大。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勤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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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边城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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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在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小溪既为川湘来往孔道,水常有涨落,限于财力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方头渡船。”也许我们不曾想象,在这“世外桃源”中有着如此凄美的爱情。爱情,同那哑哑的声音同竹管声振荡在寂静空气里,也使那条小溪有了一丝热闹的气息。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边城,是一种享受。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文中的人都淡化了钱,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翠翠和顺顺的两个儿子,翠翠的父母的爱情,让整个小说变得带有淡淡的忧伤。“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在小说中始终没有得到体现。也许这是作者那个时代的悲哀。爱上一个人没有错,但兄弟两没有与别人一样,哥哥为了弟弟,毅然放弃,一人将痛苦承担。然而,他的死亡给翠翠,翠催的爷爷,他的兄弟造成了难一挽回的悲痛。他的弟弟将一切责任都归到自己身上,从此,白塔下在也没有荡漾着那动听的歌。曾经兄弟两在百塔许下的诺言最终被溪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端午节,在小说中有被作者赋予了新的含义,二老在那天结识了翠翠,有在那天大老与翠翠相遇。爱情在端午这天开始,鸭子,这一普通的动物,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一个封建时期女性的代表,”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而顺顺的两个儿子,他们崇尚爱情,又有兄弟情,鄙视金钱,敢爱敢憎,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摆脱如画般静止的命运与生活。这潜在流动的悲剧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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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作文我喜欢的老师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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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记得老师那有神的眼睛,鼓励的话语和批评我时的严厉。

谢谢您,老师!是您找我谈话,给了我鼓励,让我没有那样轻易地放弃自己。那个时候是我刚从A班转到B班,对新同学的陌生和对父母的歉疚,让我心里很不好受。可就在那个时候,您将我找了出去,和我谈了谈,虽说是您找的我,可您并不是我的班主任,只是我的生物老师,但您却让我感觉到了无限的温暖。

谢谢您,老师!是您给我的鼓励与肯定让我重拾信心,让我不再自暴自弃,让我也想要去竞争。记得那时您对我说:“其实我还很佩服你的,因为下这个决心是很需要勇气的,一般能够做这样决定的人绝不会是一个胆小的人,所以我很期待你今后的表现。”正是这番话使我明白自己至少还是有优点的,至少不是想象中的那样一无所长,正因此,才使我萌发了奋斗的信心,您的话使我感觉到了希望。

谢谢您,老师!是您帮我制定的计划才使得我在以后的学习中发挥出我的特长。开始时,您要我自己说,问我打算以后怎么做。我说出了我的想法,只见您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我说完后,您才缓缓道来您的想法,您告诉我,不能一味的只在课外挤时间,关键要抓紧课内时间,一分钟当两分钟用那么一节课下来,你就比别人多了45分钟,那一天下来呢?一年下来呢?你有比别人多多少时间,又会多学多少知识,怎么可能学不好。当时我沉默了,只是觉得很有道理,而且觉得您不应该当生物老师,而是应该去当数学老师,因为您太会“算计”了。您帮我制定的计划使得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轻松。

谢谢你,老师!是您的严格要求让我收敛了那颗懒散的心。记得那个没您在的晚自习,心情很放松,就边做生物作业边和同学讲起话来,时间过的飞快,不一会就下课了,这时我才发现我的作业只做了一半,最后,只好硬着头皮作业交了上去,当时还怀着侥幸心理,心想,反正是第一次,您应该不会说什么的。但是没想到第二天您就找了我,那时您看我的眼神是凌厉的,语气也不似先前那样温和,我知道您是真生气了才会发真么大的火,至今耳边还常常响器您说过的话,“一个人,做一件事情都龙头蛇尾,还能指望他干什么。”这句话像一记警钟在我耳边敲响,自此之后,我再也不敢松懈了。

谢谢您,我的生物老师——张勇老师!您的教诲,您的关怀,您的指点。我将永远铭记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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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读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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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能够丰富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身心。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高人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所以我爱读书。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它们都是我的良师益友,在与他们进行每一次交谈的时候,我也沉迷于其中……在《水浒传》里,我感受到了李逵独有的豪情壮志;在读《红楼梦》时,黛玉葬花的场景让我看到落红的另一种使命,在《西游记》中,我学会了如何从困难中绝处逢生,坚定信念;而《三国演义》,更是让我在孔明的大智中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读书让我沉迷。时间在飞逝,日积月累,我的书架上已经增添了许多书籍了,他们每一位都是我生命中的活力。我爱阅读!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这句话概述了每一位书迷的心声。在阅读的同时,也让我的写作水平不断提升,我学会了在阅读中去体会每一个句子的含义,同时还不忘把好词好句抄下来,每次在写作文时总会用上。

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收获意外与惊喜。我爱每一本书,是它们丰富了我的生活,让我的心灵在追求知识时,也得到了一种提升。阅读虽然不能改变人生的尺度,但却能改变人生的宽度,阅读充实了我的学业生涯,它没有让我去任意挥霍,虚度青春的每一分,每一秒。而是让我的课余生活全部得到了利用。

有一种学习,没有老师,没有同学,没有教室,没有作业,却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使我们生活变得充实——那就是阅读。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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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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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游泳,有人喜欢跑步,有人喜欢爬山,有人喜欢跳远,而我却喜欢读书

书可以给以人乐趣,书可以给人知识,书也可以让人开拓视野。我就是个小书虫,每天都挤出一定时间去看课外书。

从上幼儿园大班,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绘本,其中有一本书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看的津津有味。每一天放学到家,都要拿起这本书看几页。

在我九岁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百货大楼”闲逛。我一眼就看到了图书馆,如脱了僵绳的野马一般飞奔过去,有很多很多书本,琳琅满目,我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科技类,军事类,漫画类,作文类……我随手拿了一本科技类,我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知识吸引住了,完全不知道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走了,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于是便跑到播音台求助,爸爸妈妈听到了播音阿姨的声音,很快就返回来找到了我。爸爸妈妈和我走散以后心急如焚,非常担忧,可我却像没事般的对妈妈说:“妈妈,能给我买一本科技书和一本作文书吗?”妈妈说:“你可真是一个小书虫,给你买了吧。”

毛爷爷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样感觉快乐极了。

我要永远快乐的读书,当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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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读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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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我天生就喜欢看书,看到书马上精神焕发,像是脱胎换骨。

小时候不认识字,就看图画,有时我也会为图画上的人喜怒哀乐。渐渐地,我开始上学了,认识的字也就多了,老师都夸我是个好孩子。在娃娃的这个年龄,我看过很多书,最感兴趣的是童话,有时我也会对故事里的情节所感动。当我读到白雪被王后折腾的快死了,我会可怜她,真想把巫婆王后杀死;当读到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时,我祝福他们一直都这样的幸福……现在我离开了娃娃时代,我已经可以阅读小说了,连四大名著都看过。读《红楼梦》时:林黛玉那哭哭啼啼,经不住挫折的性格,我有点讨厌她,但读到她的诗,我觉得她快追上“诗仙”李白了!贾宝玉那花心的样子让人看见就讨厌他,不过他对林黛玉的一片痴情,我真的佩服……

《这片土地是神圣的》使我明白我们是大地的一部分,大地也是我们的一部分。所以我们要向印第安人学习,向他们学习保护大地,保护大地上的一切。读到《鹿和狼的故事》我真想把总统狠狠地揍一顿,这一课让我懂了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角色,不要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杀害动物,每个动物都是森林的保护者,狼吃鹿虽然看上去残忍,却在维护鹿群的保护范围之内。所以不可以伤害任何动物。《只有一个地球》里面讲到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不可能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所以我们要保护环境。这些都是很有哲学理的,所以这些对我们的学习大有帮助。高尔基有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我的道理是,书读百遍,其意自见!

所以我喜欢读书,我读书,我快乐!读了书,脑袋便有价值,就像把营养输入大脑一样,所以我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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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作文读书乐3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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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带给了我很多,带给了我智慧,带给了我正义,带给了我分辨善恶的能力……更给了我不少乐趣。

因为我爱读书,所以知识也较为丰富。也正是这些书中的知识使我快乐。在小学毕业考试之前的紧张的复习阶段,老师让同学们都要能概括一个课外的三国故事。这对我来说是易如反掌,可对我的同桌来说,那就~~~~~~~(他根本不知道三国故事)这下便是我大展身手的时候,我拉了一把正在冥思苦想的昊昊:“让我来告诉你三国故事吧!”“什么故事,你还知道两个以上的故事?”他有些怀疑。“我给你讲《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吧!在攻打城池的时候,关羽不幸坠马中箭,众将在焦急之时,华佗前来替关云长治疗……”之后昊昊立刻明白了,随即完成了作业。我为他的进步而快乐,是因为我帮助了他,但只有我爱读书,才有能力帮助他。因此,我说:“读书是快乐的,但不是因为书中搞笑的情节,不是因为它能使我得到享受,而是因为我能用书中所学到的知识去帮助别人。”

书上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如果细细品味,或许会得到其他的乐趣。

正如巴甫连柯所说:“书籍使人们成为宇宙的主人!”既然如此,那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从古至今,伟大的、对国家甚至世界有所贡献的人,我相信,他们一定也很爱看书,甚至如痴如醉。就连不少学生也是如此。记得在一本书上说一位学生很爱看书,连上厕所,吃饭的时间都不肯放过。一读起书就是几个小时。

书,你开阔我们的眼界,增长我们的知识,还让我们从中得到不少快乐。

[高中作文读书乐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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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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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都看过美国电影《美女与野兽》吧!美丽的公主用内心善良友好的感化兽的心,唤醒隐藏在可怕外表下的美好……美与丑,不是绝对的——这是我在读完《巴黎圣母院》后的最大感受……外表是丑的,但内心可以是美的,正如敲钟人伽西莫多和巴黎最下层人民、流浪者和乞丐。外表是美的,但内心不一定是好的,那不是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吗?美的也可以改变为丑的,阴郁的地方即使再怎么“圣洁”也主导不了所有人的命运;丑的也可以感化为美的,外表丑陋又如何,他们有温暖,有善良,有勇敢,有坚强!

俗话说世上无完人,绝对美的东西可能也只能在《巴黎圣母院》里找到了,那就是外表美丽,内心善良的少女爱斯梅拉达。她,为了拯救一个素不相识的生命而找了一个名义上的丈夫;她,用清凉的水安慰烈日下的畸形;她,有几个被圣洁教会赐予的圣洁称谓:“杀人犯”“女巫”雨果把这个美与善的化身带到了巴黎圣母院的刑场上,引起我们的无限同情,召唤起我们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外表美丽的不止有爱斯梅拉达,还有那个道貌岸然的“假和尚”克洛德弗罗洛,他没有善良,唯有妒羡、自私、阴险和不择手段,他是恶魔,他是野兽!而畸形敲钟人伽西莫多,他是可爱的猪八戒,他也是“野兽”,他外表野蛮粗俗,但他在爱斯梅拉达那儿获得温暖的体验后,他变成了暖心肠的天蓬,和为了少女的幸福而赴汤蹈火、牺牲自己一切的“野兽”!

在巴黎圣母院的外面,也有一群“野兽”,他们是衣衫褴褛,举止粗俗的巴黎最下层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在这个“圣洁”的世界上有着无可比拟的“教养”,他们像野兽般攻打巴黎圣母院,为的是就出他们心中的“圣母”,他们互相友爱,正直勇敢,舍己为人,用鲜血来泼洒巴黎圣母院的墙柱,用骨肉撞开圣母院的大门,我相信他们的悲壮,他们的慷慨足以捣毁圣日耳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政府,也可以摧毁巴士底狱,来几场惊心动魄的大革命!

在圣母院里,爱斯梅拉达即将被处死,在教皇的统治阴霾下,在副主教的摧残下,一个披头散发的“野兽”英雄救美,卡西莫多毅然背叛他的副主教,保卫了正义。这个“野兽”被重重磨难和恐怖摧残蹂躏成畸形,但他有强健的胸膛、有自豪的眼、又冲出迷雾,坚强正义的心!这是一场美与丑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雨果站在巴黎圣母院的舞台上给我们诠释了美与丑的真正含义,美丑的极端对照如洪流一般在读者心中决堤,浪漫温暖的潮水在心里,在脸上泛滥开来……

朋友们,何谓美,何谓丑呢?谁是美女,谁是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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