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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阅读【精彩20篇】

在学校中学习了那么久,不知道你有没有给自己的校长写过信呢?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给校长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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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好处作文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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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个跳动的文字,听,一页页翻书的声音。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中,聆听它优美的旋律,探索那永无止境的真理。

阅读,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阅读书籍,我们知道了很多大自然的奥秘;通过阅读书籍,我们了解了历史,探索了奥秘;通过阅读书籍,我们明白了怎样做人和做事。

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而书从我们的生活中走过,却留下了无尽的知识。

在书的城堡里,我们可以尽情享受阅读带给我们的快乐。它用优美、华丽的语句向我们展示中华语言的魅力。它用真挚感人的语句让我们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同样,它也以多音字、词语的不同意思向我们表达了中华文字的博大精深。

阅读可以放松心情,对于压力很大的同学来说,阅读则是放松心情的最佳选择。它就像一股清泉,干净而纯洁地流进了你的心房。

阅读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多阅读一些文学类的书籍,可以让我们拓宽知识面,这样便可以在考试中,能够灵活地运用好词好句,使自己的作文水平得到大大的提升。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乐在其中。我喜欢读惊险刺激的冒险小说,因为它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有探索精神。我也喜欢读感人泪下的感动故事,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爱的真谛。我更喜欢读一些关于历史的名著,因为它让我了解了历史,懂得了落后就要挨打。我还喜欢一些语句优美的文章,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如何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来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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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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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在一个雨天的下午,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初读,就是感觉这位长妈妈的形象不同,而后两三遍,慢慢领略到其中的韵味。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的神力,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我想作者应该是比较愤恨这一点,但我更多观注的是,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联想到现在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成份,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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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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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每当我看起书来就会把别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算天塌下来也不关我的事。

一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找书看。翻着翻着,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狼王梦》。

我满怀期望地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岗一生的故事。这本书中写了许多惊险的片段。每当我看到紫岗怀着狼宝宝被大白狗追逐的片段时,我不由的紧张起来。除了惊险片段,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片段。当我看到紫岗咬着一簇羊蹄甲潜入鹿群时,我不禁为它的机智惊叹。

就这样,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看一本书,就像一次旅游。读沈石溪的书时,我仿佛在森林中漫游;读《哈利。波特》时,我好像看见了那个神奇的魔世界。读《海底两万里》时,我感觉自己正身处于汪洋大海之中,读《龙与地下铁》时,我好像看见了都一条条期望获得自由的龙。

我爱阅读,无论去哪,我都爱带着一本书。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给予我知识;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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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的意义作文6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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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能使人增长知识;阅读能让人开阔视野;阅读还能提高语文成绩……

高尔基曾说:“阅读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阅读在人心中的重要性。而在我看来,阅读,已不再是“阅读”二字,它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陪伴着我,我也离不开它。

阅读一本书,就犹如交一个朋友。但是我相信,如果你并不喜欢这一位“朋友”,那么,你也不会去感悟,去体会这本书的哲理,你更不会从文字中学到知识。只有真正喜爱,珍惜这位“朋友”,你才会有所收获。

大量阅读有数不尽的好处,其中有几点便是:阅读能使人静下心来。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嘈杂的闹市,只要你能够抛开一切事情,体会文字的魅力,我相信即使是再不爱阅读的人也能沉下心来品味书籍的奥秘。

阅读能让人焕然一新,谈吐间表露出彬彬有礼,气质不凡。当你阅读到一定书的时候,一把无形的标尺就会在你的心中形成。例如当你在和人交谈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文明用语,不说脏字儿;在地铁或公交上,遇到行动不便人士,你会自觉地让座,不需要别人提醒;当你没有找到垃圾桶而又需要丢垃圾的时候,你不会不文明地乱丢垃圾……

总之,阅读会让你改变许多,把以前的坏习惯都可以改掉,同时也会养成很多的好习惯。所以,放下手中的手机、电脑、摘下戴了很久的眼镜,一起来分享文字的乐趣吧!

随着很多的名著出版,被改编拍成电视剧或者电影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例如英国作家罗琳发表的著名魔幻文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上市后不久,就拍成了八部电影。

这些电影中,虽然剧情完整,但在我看来,这些电影所表达的文学效果远没有书籍好。因为电影无法直接表达人物的心理、神态、细节等方面因素。并且中间有很多的情节被删除或者被前后调换和篡改,使得剧情不连贯,除非看过原著,否则很难全部看懂电影。

其中我认为电影和原著中间最大的不同就是想象力。电影更注重情节,表演效果和音效,而不会给人太多的想像和思考空间。而原著就不一样了,原著除了重视情节外,还会去刻画人物的细节、心理、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而且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故事虽然读完了,可是想象力却还没有停止,这正是书籍的绝妙之处。

我的阅读习惯一般按几个步骤来实施的:先想清楚自己到底喜不喜欢看这本书,如果不喜欢就最好换一本,避免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如果这种书必须要看,那我就会简单地了解一下故事情节,创作背景,从而激发好奇心和乐趣。然后我会先把这本书略读一遍,不明白或不太懂的内容先留着,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再来精读一遍这本书。

此时,之前很多疑问就随着精读一遍,都迎刃而解了。如此反复,每读一遍,就收获一些知识,同时每读完一章,我都会花点儿时间来想一想,这一章节主要讲了什么内容,对全文起了哪些作用,然后再继续读一去。这样做对于知识的积累是大有脾益的。

这就是我对阅读方面的收获和感悟了。读得越多,收获越大,希望大家都能够爱上阅读,从而走进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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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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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讲述了他是一位冒险家和神奇的航海经历。第一次航海遇到海浪,船只沉默。他经历千辛万苦,终于保住性命。第二次航海,又遇不幸。 他被异族人俘虏成了奴隶,后来他偷了主人的小船,逃出虎口。

第三次航海,又遇风暴,船上所有的人都遇难,仅鲁宾逊一人活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孤岛上,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人的智慧活了下来,开始与世隔绝的野人生活,盖房子,养牲畜,拓荒种地,35年后他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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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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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好孩子与坏孩子》,它向我讲述了好孩子与坏孩子的不同之处,给我们全面的精神营养,用故事和比喻,使我们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其中有篇文章,说的是从前有一个英猛的国王,他用自己的军队打了很多胜仗。有一次国王打猎回来,他对回家的路很熟,所以他就挑远一点的路走,同时他还带着一只猎鹰,他可以找到自己的家。走了一些路,国王口渴了,突然发现石头下有一丝细流。国王就用小银杯接水,接了一会儿,国王渴的厉害,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喝时,猎鹰一下子冲过来,把水打翻。国王也没去想为什么,再去接水想喝,猎鹰还是把水打翻,国王很生气,一剑把猎鹰杀死。水没有了,国王只好向水源上面走去,看见一条死去的毒蛇沉在面上。国王明白了,怪不得猎鹰屡次打翻水,国王后悔死了,为什么当时不好好地想想呢,自己害死了心爱的猎鹰!

这只是故事的其中一个,它教我们明白了一些道理,生活中要多想想为什么,学习中也要多想想为什么,决不能意气用事,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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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阅读《茶花女》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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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书,望着灰白的天空。窗外的雨浠浠沥沥地下着,似乎也在为这名不幸去世的女子的悲惨命运垂泪。我闷闷地叹了口气。

可怜的玛格丽特!你既然选择了茶花作你最钟爱的花,却为何不能像它一样坚强、自爱地活呢?那些穷奢极侈,骨子里却空无一物的人戏称你“茶花女”,是因为你贫寒的出身,还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有资格将你看作一个卑贱的人?如果是前者,难道你不该活得像朵惊艳不俗的茶花,让他们自惭形秽吗?如果是后者,难道你不该跳出这种寄人篱下,供人寻欢作乐的不堪生活,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天地吗?

可是你没有。面对自己的沉沦,你只是偶尔抱着希望,的时候却是听之任之。我不懂,我真的不懂。既然周遭人都如此不堪,为何你要为了他们的眼光和议论放弃了自己的真爱?你放浪的外表下是如此淳厚善良的心,为何面对世俗的丑恶和现实的无理,你不能挺起脊梁,义正严辞一些?你为何宁愿受黑暗社会的蒙蔽,认定自己是污秽不堪不可救药的,为何心甘情愿做封建门弟等级观念的牺牲品呢?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阿芒杜瓦,你这个懦夫!我不禁也要为你叹声“可怜”,因为你生来的身份带给你的遭遇,但更因为你寻到自己的幸福,却没有用坚定的信心和勇气去牢牢把握!

玛格丽特正如她所爱的茶花,既顽强坚韧有脆弱无助。她可以在满身负债时断然拒绝瓦尔维勒以存款生息为诱的求婚;可是爱人诋毁她的一句话,却又可以彻底将她击溃。

可是你从未想过这些,阿芒!我敢说你没有。否则,你不会因为争风吃醋而对她恶言相加,即便后来道了歉,可是伤口将难以愈合;你也不会鲁莽驳斥她求助别人来实现梦想的小小要求——这又折损的了你什么?无非是一点虚荣的自尊,在爱情面前无谓有无的傲气罢了;你更不会因为她一封身不由己的断交来信,和几句不得已的话,就轻信她是别人心目中的妇女啊!难道你没有看见她受你辱骂后那种欲言强止的神情,被你漠视后那种哀婉冤屈的眼神?

你也是可怜的。这种可怜建筑在你的懦弱上;而你的懦弱,又建立在这个腐朽不堪的饿社会赋予人们的扭曲的伦理、价值观念上。是的,尽管你曾拼尽气力要冲破这些阻碍,但一个人的呐喊,在一千、一万个人的唏嘘揶揄声中是那么渺小。你终究敌不过这个畸形的社会形态——况且在这样的社会中成长起来,自己本身就注定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畸变。所以,你对玛格丽特的爱是深切真挚的,却又无法不是浅薄浮躁的。

如果说玛格丽特是冬季饱受风霜,奄奄一息的茶花,那么阿芒就是她久违的和熙春光。这束生命的阳光穿破一路雨雪要为她倾泻,却最终钻不透那层厚重的乌云,只能与她隔世相望。而茶花也在渺茫的希望和凛冽的寒风中逐渐枯败、死去。

我再次仰望窗外的雨和灰白的天,深深吸了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愿这匆忙的世间,能随人的吐纳尽卸虚伪功利,不再重演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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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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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

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浸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堕落,成为了一个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于是对自己以前的生活产生了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最终,他向玛斯洛娃忏悔,并求得她的原谅。玛斯洛娃也在涅赫留朵夫的感召下,改正了多年养成的恶习,她那颗被苦难折磨得麻木的心开始复苏了。她明白了,生活的本质在于宽恕。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并且改正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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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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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朵玫瑰的盛放,等一段旅途的结尾,等一个谜底的揭开,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这些一切奥秘的情节,跟着那位来自B612星球的访客的到来而悄然敞开。

小王子住在一颗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只需他喜爱,稍稍移动一下椅子就能看到一次日落——小王子还具有一朵玫瑰和三座火山。在他开端旅游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小王子每天的作业才华定时打扫那几座火山,拔掉猴面包树风险的麦苗和照料他的玫瑰——那株爱美、自豪,绝无仅有的玫瑰。

某一天清晨,小王子跟着迁徙的留鸟离开了他的星球,开端了绵长的旅途。小王子总共访问了七个星球,遇到了五花八门的人和物:独裁但仁慈的国王,虚荣的帽子先生,顽固的醉酒人,一向做加法的生意人,执着的掌灯人,写书的地理学家,忠实的狐狸,鲜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盛放的玫瑰,陪同了他一年的飞行员……他们是一面面镜子,折射出千姿百态的国际——或许许多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对小王子来说,地球上有不计其数只狐狸,也有不计其数株玫瑰,但只要一只狐狸是特别的,由于他被小王子驯化,是他的朋友。也只要一株玫瑰是特别的,由于他对她担任,她是他的玫瑰。仅此而已。狐狸不需要有国际上最聪明的智慧,玫瑰不需要有国际上最美观的容貌,就能轻松赢得小王子最诚挚的爱。

所以不管你我。假如你是一只等爱的狐狸,你必定会找到一个乐意驯化你的人。假如你是一株带刺的玫瑰,你必定会找到一个懂得你小把戏的温顺的人。假如你是一个孤单的小王子,你必定会找到一个肯花一辈子陪你看护一颗星球的人。所以咱们都相同,尽管进程几经弯曲,但兜兜转转,本来你还在这儿。愿在这个星光灿烂的夜里,有故事的星星能照亮孤单前行的你,协助你遇见那个射中注定的缘。

圣埃克苏佩里为一切的孩子和曾经是孩子的大人写了一部神话,写美了人间的匆忙,点亮了夜空中许多爱笑的星星,也赐予咱们关于B612小行星,关于小王子,关于他的玫瑰的一切幻想。

或许我能在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或许他会要求我为他画一只绵羊,我必定不会忘记为他的绵羊画上一个嘴套,然后听一段夸姣的过往,收拾人生,收拾回想。

#408364个人阅读《小王子》读书笔记6 #408364 personal reading "Little LittlePrince "reading notes 6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我非常喜欢读书

这天,我和往常一样来到图书馆,在书架上无意找到了《小王子》这本书,便拿回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第一次翻开《小王子》,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我不禁为他的遭遇感到悲哀,为他执着的爱所赞叹。

《小王子》讲述的是:在一颗遥远的星球上,住着一位小王子,他和一朵玫瑰生活了许多年,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有一天,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深爱的玫瑰。

小王子游历了许多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产生疑问,他觉得大人们的世界很奇怪,许多大人都盲目和愚妄。如果你说他这栋房子很漂亮,他们会问:“多少钱?”你回答100万,那他们会说:“这栋房子真漂亮!”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他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当他在地球上看到了与自己玫瑰相同的5000枝玫瑰时,他流泪了。这时,一只狐狸告诉他:你的玫瑰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因为你去爱她了,为他付出了,这朵玫瑰对于你就是唯一的!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小王子最后倒在了沙漠中。可他让我明白了爱就要付出,对于眷顾过的东西,要永远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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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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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这几天我看了一套书,叫“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一共有四本:《摄魂怪偶?骷髅海盗》、《网购魔血?面具惊叫》、《疯子博士?木乃伊保鲜法》、《别吃炒蛋?当心相机》。

在“鸡皮疙瘩?惊恐乐园系列”中,每部小说都由三部分组成:一个独立的惊险故事,一组贯穿四本书的连续故事,一部妙趣横生的惊恐档案。

在这8个故事中,没有最惊险,只有更惊险,我个个故事都很喜爱。这些“惊恐”是名副其实的,有时看得我心惊胆战,身上真起了“鸡皮疙瘩”。

可是越恐怖我就越想看,一看就停不下来,一本厚厚的书不到两个小时我就可以看完。

这套书是顾天怡介绍给我的,她说很好看。我就向她借了前两本来看,还真是“惊恐”,我就又去买了后两本。我很感谢顾天怡。

这套书是美国人R.L.斯坦的代表作,听说这位美国作家已经写了137本“鸡皮疙瘩”系列书了呢,可真了不起呀!

这确实是一套好看的书,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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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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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班级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草房子》是由曹文轩作家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故事。

《草房子》主要讲了有一个学校,这个学校的名字叫麻油地小学而里有一个名叫桑桑的同学,他的爸爸是这个学校的校长,他陪同他的爸爸去麻油地小学。桑桑有个朋友叫秃鹤,他们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麻油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秃鹤所在的那个小村子,是个种了许多枫树的小村子。每到秋后,那枫树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红得很耐看。但在这个村子里,却有许多秃子。而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村子里有那么多的秃子,难道是他们故意把自己的头发剪光,做一个新的造型?原来不是这样,秃鹤所在的这个村子里,人人都是秃子的原因不是他们故意剪掉自己的头发,而是他们本身就这样。

《草房子》里面的文章都比较长,但里面也有一些比较搞笑的句子,如秃鹤所在的这个村子里有许多秃鹤,读到这里我觉得很搞笑。

当我读完草房子的时候,我明白了不管别人有什么缺点,都不能嘲笑他,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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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2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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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北方土,飘泊在丛林与高山之间。我常常神出鬼没,令人猝不及防。猎人从来都抓不到我,因为我的身影时隐时现。我浪迹天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天南地北我都去过。我曾经是一个血腥的斗士,为了食物和家园斗争。无数的生命曾倒在我的脚下。大自然是我的朋友,森林是我的家人。我用过利爪打跑过敌人,也用耸人的嗥叫,吓跑过侵犯家园的敌人。

我是一只北方土狼,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的爹曾经是一只狼王,但是在一次公狼的挑战中,一向胜利的他,终于失败了。在狼族中,失败的狼王会被一拥而上的狼群吃掉。除非他逃出追捕。那次爹逃出了追捕,但因气力不足,倒在了地上,被一群豺狗吃掉了。我的娘是一只弱小的母狼,自从那次爹失败后,它被赶出了狼群,逃到了一个没有狼群的地方,在痛苦中生下了我们,这地方没有大型食肉动物。所以这很容易捕猎。不久,我们便长大了。娘教我们捕猎的技巧。每次我都蹲在鼠洞旁边静心等待,伏击老鼠,然后叼着猎物回家,妈妈一边用肚子轻抚我的脸,一边给我讲父亲的故事。

一个宁静地下午,我正追逐着一只野兔,就在我要扑到它身上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了一阵凄凉的惨叫,我惊呆了,迅速往家里跑。娘已焦急地等待着我们,娘告诉我们,我的三哥死在一种可怕的东西手里面,那种可怕的动物叫作,,他们手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叫作枪,会要了我的命。明天我们就要搬家,搬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地方。夜晚万籁俱寂,娘先走出洞,然后是大哥,我们接连跳出洞。“呯”的一声,射中了娘的肚子,血喷了一地,接着又一枪,打穿了娘的脑壳,娘倒在血泊之中,我看见了娘的眼睛紧盯着爹逝去的地方,留下了一滴泪水,我悲哀地嗥叫了一声。然后我们四散奔逃,大姐和二哥被猎狗抓住了,大哥身中数枪身亡,我窜进了一片树林,在矮木从里我停了下来,钻进了树叶中。还没等我喘口气,一只猎狗就发现了我,我也又开始逃亡,前面突然冲出一条猎狗,我毫不客气的把利齿刺进了他的鼻头,他惨叫了几声夹着尾巴逃走了。我逃啊逃,一连翻过了七个山头,身后不断地传来了枪声。在那次劫难中,我的亲人全部离我而去。我发誓一定要报仇。

冰雪化尽的时候,我成了一只孤狼。我无依无靠,只能在夜晚对着月亮倾诉我的痛苦。我想起了娘、爹,还有哥哥姐姐们……我捕食的时侯,总是避着猎狗,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恨不得冲上去撕烂了猎狗,即便我与他们同归于尽。

十天后的一个夜晚,飘起了鹅毛大雪,我站在山尖上仰天长嗥,山那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响声。记忆里小时候,娘给我讲故事。说带光亮和响声的东西叫鞭炮,人类过年会放鞭炮,那是我们的丧钟,人类要开始大屠杀了。

可怕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天还没亮,猎人就出来了。枪法准的猎人守在山头伏击,差的猎人会把猎物往山头那赶。全村最出色的猎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的房间里挂满了狐狸皮,土豹皮,黑熊爪……二十岁时,他杀死了一头黑熊,村长把熊胆挂在猎人的胸前,敲着锣庆贺。村长让猎人选一位妻子,猎人选了全村最漂亮、歌声最动听的尼卡作妻子。尼卡和两只猎狗是猎人的.亲人,枪、猎刀和酒囊是猎人的朋友。

果然那天,好多猎人进了山林,一个猎人发现了我,十多只豺狗追赶我,我的肩、嘴、腿全部受了重伤。瘫倒在地上,狼群发现了了我。把我叼了回去。所有的狼一起攻击那些豺狗,他们受到了重创。十周以后,我的伤痊愈了,于是我又退出狼群。春天到了。所有的动物都出来了。有獐子,狍子、鹿、野兔、山鸡……遍地都是,我的食物又充足了。老猎人也出来了。一天晚上,我正在捕捉一只很大的野驴。第一次,我咬住了野驴的尾巴,结果被野驴的蹄子重重地踢了出去,然后我又站起来,找机会撕破了野驴的肚皮,让它眼睁睁地看自已是怎样被我吃掉的。还没等我吃到肉,一粒子弹射中了我的右腿,我踉跄着跌倒在地上,又没命地跑,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跌跌撞撞的跑,蒙眬中感觉自己翻过了五座山头,然后筋疲力尽倒在了一块石头上,醒来以后我发现有一只狼在舔着我的伤口,我想站起来,可是浑身酸疼,我们狼是噬血动物,无论遇到什么血,都会使我们疯狂。但是这只狼很安静,静静地偎依在我的身边。后来我才知道它叫卷卷。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身上有黑色的斑纹,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唯独它的尾巴和别的狼有区别,它的尾巴是向下卷曲的,她是一只很漂亮的母狼。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

盛夏时我完全恢复了,任何动物都没我跑地快,我总是扑倒比我小的猎物,然后交给卷卷对付。我们有很多食物,卷卷把它们风干埋起来,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我们一起对着月亮唱歌,在夕阳下漫步,对着晚霞聊天。卷卷是高贵的,我要保护她不受伤害。北风怒嚎的时候,我带着卷卷回到狼群,我昂着头从所有的狼面前走过然后冲着狼群嗥叫了三声。这是向狼王挑战的信号。在狼族中,挑战是公平的,所有的公狼都可以向狼王挑战。在一对一的战争中,其他狼漠然地观战,任何不公平行为,母狼会一起制止。失败的挑战者只有死路一条。一旦挑战成功,狼王也要死掉,除非他能及时逃脱。狼王冷冷的的看着我,他可能后悔几个月前没有杀死我。所有的狼围成半圆,毫无表情地等待着一场决斗,只有卷卷不安地摇着尾巴,树叶簌簌地响着,决斗开始了。老狼的动作很简单,总想切断我的喉咙,可我比他还敏捷,总能跳到另一边,然后从背后攻击他,重复了几次后,老狼的脸、脖子、后腿都受到轻伤,待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用肩撞倒了他,趁机咬断了他的喉咙。狼群一拥而上,狼王转眼成为了一堆白骨。我报了仇,但并不想当狼王,我带着卷卷离开了。

过了几个月,卷卷生下了三个崽子,由我来教它们捕猎的技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残阳如血的晚上,我在家门口闻到冲满了血腥的味道,树丛里冲满着杀气,我小心翼翼的奔跑,"砰"的一声,卷卷倒在了我的面前,不!不不!我撕心烈肺地嗥叫,我叼着卷卷跑回了家,我们的崽子不见了,远处传来猎狗的叫声,我铭记住卷卷的那滴眼泪。眼泪转化成怒火,我失去理智地往山下冲去,还没等猎狗吠叫,我就咬断了它的喉咙,我过五关,斩六将,杀死了所有的猎狗,我的血液开始沸腾,我的眼睛释放出怒火,我要报仇!强烈的欲望促使我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又让我成为了一个血腥的斗士,我跳进了羊群,切断了所有羊的喉咙,我要看到猎人失去羊群痛苦的样子,但是我恐怕再也不能看到那一幕了。我向绑着崽子的绳子冲了过去,咬断了绳子,把崽子们释放了。我完全知道,猎人的枪口早已对着我,随时会随时会开枪,我疯狂地破坏猎人的东西,终于我累得筋疲力尽,蹲坐在石头上,对着枪口,我再也不会害怕、恐惧。因为我早已做好属于我该做的事,面对死,我已死而无憾,我要去陪伴卷卷,和她一起唱歌。我想起了爹和娘还有哥哥和姐姐们,卷卷和崽子们,还有我杀死的无数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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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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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小鹿斑比》这本书时,我从斑比的眼中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与假、丑、恶,同样感受到了人类与动物间浓浓的火药味。

小鹿斑比是一头聪明、善良、活泼、彬彬有礼的雄鹿。他非常热爱大自然,时刻向往着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偷猎者的出现使得森林危机四伏,人类对动物的狩猎兴趣使小鹿斑比一直陷于恐惧之中,也让他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斑比最后在老鹿王的引导之下离开了同伴,离开了他曾经熟悉、热爱的环境,在森林的深处过气了孤独的生活。

——这就是《小鹿斑比》这本书所讲述的故事。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面对人类残酷的厮杀,动物开始感到惶恐不安,最终像小鹿斑比一样四处流浪、无家可归。

唯一全身雪白的灰狼——纽芬兰白狼,在1911年灭绝;最大的狼亚种——基奈山狼,在1915年灭绝;最小的老虎亚种——巴厘虎,在1937年灭绝……这些稀有的物种就在人类无情的残杀中一个个消失了,我们人类难道就不懂得惋惜吗?

在读《小鹿斑比》这本书时,当我读到斑比失去了他的朋友,失去了他的妈妈时,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恨透了贪心的人类,恨透了人类自私无情的态度。故事情节中一个个曾经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我的脑海里涌现,他们不断地被子弹射下,不断地死去……我忍不住握起拳头,义愤填膺!

我想对身边所有的人说:“地球上没有动物,那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如果你们想看到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那你们可以继续猖狂下去!你们就忍心看到大自然的这一道独有的美丽消失吗?醒悟吧,亲爱的人类,你们也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一份子,何必摧残自己的世界呢?”

只有将动物拟人化,才能避免人的动物化,人与自然是离不开彼此的。让我们站在小鹿斑比的角度来观看世界,让我们共同保护美丽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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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会阅读作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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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翻看了一些阅读的资料,忽然发现了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在阅读的时候,要分清楚哪些书与文章是适合你细看,哪些可以只是翻翻而已。

就算是一些普通的书,如果你要看,要消化,也要有一定的方法,我看到了钱钟书老先生在看一般普通的书籍的方法。

他是看了一章节就会对该章节做一些总结,概括一下其中心思想,写一写自己的所得,在看完全本书之后,再做一个全面的概括。试想一下我们自己平时看书时与他的区别,是不是一下就明了为什么平时自己看书,合上就忘了内容,有的可能过一天就讲不太清书上的主要观点了。

懂得去总结,去思考,才会让书中的内容真正地为你所用。

还有就是对于较难懂的一些书,那钱老先生可是会读好几遍的。第一遍做重点摘抄,第二遍再细读。杨绛先生回忆说钱先生花在摘录上的时间比阅读时间还要久,而且摘录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因为可以反复的翻看复习,可以节省再去翻书的时间。

现在应该更能明白那些大师们在学术的认真,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就足以我们好好地揣摩学习了。

如果自己能够以同样的想法与做法去对待学习,去看一本书,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收获?不妨认真地去践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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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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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推荐给我们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是个孤儿,她的身世和遭遇都很不幸,但是她没有被这不幸和痛苦打倒,她乐观、积极向上。

读完这本书,我就被深深地感动了,觉得这是一个关于友情和爱的故事。书中的绿山墙兄妹:马修和玛利亚决定领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俩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利亚,她又放弃了学业。

当你在人生的分岔口,一条是走出家门实现人生理想的大道,另一条是止步于照顾养母的偏僻小径,你会选择哪一条?

安妮,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为了报答养母玛丽拉,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一条!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决定!

暑假的一天,午后微醺的阳光拂过我的身体,坐在窗边,感受弥漫于心扉的温暖,合上《绿山墙的安妮》,心中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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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假期阅读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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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种神奇的力量,那就就是爱。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因为有了爱世界才会更美好。而父母对我们的爱尤为重要。

《傅雷家书》就是我最为欣赏的一本书。傅雷写给儿子的不仅仅就是家书,而就是一个个人生哲理。他对傅聪的人生之路起了很大的作用。傅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懂得了爱,以实际行动回报了父母,这使我非常的感动。

这本书主要就是傅雷告诉孩子如何做人,如何搞艺术,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等问题。他叫儿子要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在生活上,傅雷也对儿子积极的引导。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而且他敢于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他无疑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

当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性太大或者父母对孩子溺爱时都会产生一种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因素,只有想傅雷那样积极与孩子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才能成为一名理智父母。

“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上讲演或者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的点点滴滴的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大家,无形中就就是替国家播种、施肥、垦殖。”

这就是傅雷在给儿子家书中的一段话。在《傅雷家书》中我看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教诲,字里行间,流露出傅雷对傅聪强烈的父爱。这种爱使人震撼,使我对傅雷爱子教子的精神所深深打动。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对儿子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用音乐译注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胀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精力,在对祖国社会人类尽自己的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儿子“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就是抓紧时间”,“最就是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切勿难为情,被人家随便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定好的日程”,“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和性情”。我觉得就就是我们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说道这里,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然不就是像傅雷那样的伟人但就是他们给我的爱却并不比傅雷给傅聪的爱要少,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为我考虑,他们虽然不能讲出许许多多为人处事的大道理来,但就是,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就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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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悲惨世界阅读笔记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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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听说《悲惨世界》这书好看,但百闻不如一见,今天读了这本书。果然名不虚传,让我惊叹,伤感,落泪。《悲惨世界》讲的是一名叫冉阿让的囚徒终获自由,却受人鄙视,衣食无着,受到好心主教的关照。因为他有前科,好意被人误解,最终被捕,却机智逃脱。后来,冉阿让又在法国大革命战场上奋斗,结果劳累过度而死。

纵观冉阿让一生,你可以知道他是一个懂得感恩,乐于助人,诚实善良,奉献自己的人。说他懂得感恩,是因为他曾为帮助过他而已逝世的主教作祈祷;说他乐于助人,是因为他为法国穷苦百姓捐助100万多法郎,并为萍水相逢的贫苦女人找到女儿将其抚养长大;说他诚实善良,是因为他得知一个不相识老头被当做冉阿让判刑,不惜放弃市长职位为老人顶罪;说他奉献自己,是因为他一辈子都在为别人做事,却不要求他人回报。

不过让我疑惑的是,这样一个老好人怎是个重刑犯?他应该比那些官员更高尚!略加思考,我得出了答案:原因就在于当时统治阶级,互相倾轧,上行下效,导致人民贫困。穷不行了,偷!冉阿让就是饥肠辘辘,偷块面包被判19年。

从冉阿让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比如,感恩他人。要知道,我昨天还因为妈妈没满足我的一个要求对她大发脾气呢!如今想来,真是不该呀,如果对父母都这么苛刻,更别提无怨无悔为他人无私奉献了。

我合上了书,可这本《悲惨世界》似乎还在向我倾诉当年如歌如泣的伟大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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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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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情节丰富惊险:在草原,陈阵钻过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蒙古狼带着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陈阵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至尊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天葬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有关狼的种.种细节,都让陈阵沉迷于其中。

我摘抄了如下几段:突然,狼群开始总攻。最西边的两条大狼在一条白脖白胸狼王的率领下,闪电般地冲向靠近黄羊群的一个突出山包,显然这是三面包围线的最后一个缺口。抢占了这个山包,包围圈就成形了。这一组狼的突然行动,就像发出三枚全线出击的信号弹。憋足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陈阵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战争进攻。人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而狼群冲锋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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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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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文学的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为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使人感到3000年前,诸侯争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司马迁以其“穷无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著名的纪传体通史。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

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史记》对后世史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以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了《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促使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司马迁在撰写这部历史巨著时,投入了自己的情感,或豪情万丈,或嫉恶如仇,一个个鲜明的形象浮现在他的笔下。

那些沉睡在历史长河中的人,不负苏醒,他们早已不在,而他们的骨气和情怀,透过司马迁的笔,映照着我们的心,历史就是在警示世人,我们要重新找回当年英雄的风光无限,也要注意不能像失败者一样,重蹈他们的覆辙。历史终究是历史,当我们再去翻看当年的史书时,岁月的痕迹布满了泛黄的纸页。英雄英雄已自刎乌江,勇士已乱箭而死,我不禁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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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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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暑假的第三天,灰太和红太狼去沙滩上晒太阳,村长和喜羊羊他/她们去吃肯德基。

过了一会儿红太狼和灰太狼到了沙滩上,拿起坐椅,躺了下来,戴着墨镜,拿起零食,正准备吃起来,可是他/她夫妇俩听到了有人喊救命,他/她们看了看,不理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看见其他动物都去救人,灰太狼和红太狼偏偏不去救溺水的那个人。

包包大人就对他/她们说:“灰太狼,红太狼你们怎么不去救人啊?”

灰太狼和红太狼说:“ 忘....忘记了,没...没..注意,对不起包包大人我们和您,一起救人。”

包包大人说:“好,真是好啊!” 包包大人说完,灰太狼夫妇和包包大人就去救人了。

过了一会儿,人救上来了,忙会儿了一天了。于是灰太狼夫妇回家了

这是候该是村长和小羊们吃肯德的晚餐的时候。

也是灰太狼找晚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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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阅读《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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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读书前我妈就说过,我会喜欢这个主人公的。事实证明——她说的并没有错。

要作为一位传统西方童话里的女主角,简算是十分的不合格了。她不够漂亮,不够“大度”,不够温柔和善:“贫穷,低微,不美,短小”——仙度瑞拉即便困苦本质上好歹也是贵族后代,隔壁资本主义接班人,一整座城堡等着继承。而我们的这位“灰姑娘”又有什么?一不和小动物说话,二没有魔法长发,缺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可太普通,太平凡啦。

简·爱女士——“泼辣暴躁,冲动多情”。也就绘画十分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法语流利,勤恳又机敏,无私且坚定,还会音乐……罢了。与爱人罗切斯特先生谈情说爱如刀锋相对乒乒乓乓,谈婚论嫁仿佛辩论会互相反驳,两个人心灵,灵魂——总之是最本源的东西相坐下来平视彼此,又仿佛随时要出去打一架。闹分手时这位悲伤迷乱的“律师”女士却要站上法庭,照着冷静的原则与法律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她自始至终从未变过,简·爱属于自己,忠于自己,尊重自己。

在沼泽山庄期间,长相出众且品德高尚的传教士表哥提出结婚要求——换个中二期幻想少女肯定犯着花痴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不过这一段婚姻的起源却并非在于情,而是一位虔教徒要借此得来一件称手工具去印度,简正是这个最“合适”的人选——有点高尚,又好像有点问题。我对着前者肃然起敬,然后又不由自主随着戴安娜对印度生活的担忧连连赞同。简却沉下心来,细细分析:去印度可以,累死换安心。结婚却莫名其妙,师出无名——可以,但没必要。她摆正自己,认认真真得出结论:我不爱他,这件事是违背我本身意愿原则的,我为什么要去做?……之后任什么圣师抚顶宗教召唤天使招手一概甭想撬动那块沉下来的坚固心灵,风吹雨打自岿然不动。

她曾说将喜爱爱她的人,不能不讨厌仇恨她的人。简要把鞭子当着人面折断,跳起来和无理取闹者搏斗。舅妈里德太太不爱她,敷衍了事凑合着养她,心眼儿从大西洋都给偏到太平洋去。简便要大声骂她,一条条地数着里德太太的残暴恶行,把累下来的怨气向她倾泻——数年后却又甘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仇敌”跨一百英里的路去自讨没趣,可谓脾气古怪。简在这位不太聪明的妇人临终前的一段时光里的生活乍一看上去是有点儿憋屈的。但她也正是在此得到了宁静耐心,给象征童年过去的那个浑身刺的感叹号顺顺毛,薅成一个首尾相连的圆满句号——简·爱怀着怅然宽恕了里德太太,这位黑沉红房子的阴云,不公刻薄的咒诅从此在她记忆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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