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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阅读(经典20篇)

在学校中学习了那么久,不知道你有没有给自己的校长写过信呢?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给校长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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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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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那里我十分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向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可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所以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主角。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资料精彩,并且还十分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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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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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喜羊羊建议去摘苹果,于是羊羊们分头行动。来到田野,像灯笼似的苹果挂满了枝头,美羊羊说:“哇!太漂亮了!灰太一定会来的!”话刚说完灰太狼和红太狼从树上跳下来说道:“亲爱的羊宝宝,的小腿好嫩啊!好香呀!特别是那该死的小胖子—懒羊羊”。

懒羊羊说:“我投降还不行吗?”沸羊羊问道:“喜羊羊怎么办?”“嗷!抓羊啦!亲爱的小肥羊啊!”灰太狼一把抓住慢羊羊,“呀!村长、喜羊羊,快想想办法呀!”哈!我想到了,喜羊羊大声说:“灰太狼先生来呀!快来抓我呀”,“好的—追”灰太狼和红太狼说道。啪啪啪!俩只狼掉进了泥坑,噢!羊羊们胜利了。红太狼哭着说:“求们放了我吧,家里还有一个儿子小灰灰才一岁,放了我吧。懒羊羊也哭了说道:“呜呜好想念的署片、冰淇淋、甜爪子——。

村长说:”好吧放了你们,我送你们一程吧!好耶!”把放到炸弹桶上干什么?灰太狼问道,送回家哎!砰!地一声响,俩只狼被打进了狼堡的生死器里,老公怎么办?红太狼问道,不知道!啊!救命呀!

可恶的喜羊羊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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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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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和同学们就来到了位于商城路的书城,开展了一次有趣的读书活动。我们迫不及待地冲了进去,抱起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一屁股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崔婷婷拿了一本《福尔摩斯侦探集》,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怎么都不肯把书放下;崔靖“瞄准”了一本《天空国寻宝记》,百般呵护那本书;万鑫则抱起一本《野小子贾斯丁》,看了起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在书里,我们能得到知识,更能拾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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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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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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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作文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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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记事起,我就很少见过母亲开心地笑过。我们很少见过自己的父亲,兄弟姐妹几个就像是一群孤儿。一年三百六十多天,父亲好像总不牵挂家中妻子和儿女。只是到了春节期间,才偶然回到家中,这时我们才可见到这样的"父亲"。父亲的形象,在我心目中,竟然就是这般模糊。

曾记得我六岁那年,一个男人来到我的家中,手里提着一个破旧的包,穿着一双破旧不堪的皮鞋,衣服满是灰尘,整个人看起来简直就是我见过的乞丐!只见他从包里面拿出一些糖果、铅笔、圆珠笔和小本子,还有一沓凌乱的钱,递到了母亲的手中""久别儿女,父亲本来想抱我们一下,亲我们一口,但我们见此情景,都害怕地躲进了自己的房间""过年时别人的父亲总和自己的孩子一起放鞭炮,一起玩耍,小孩子可以在自己父亲的怀里撒娇""而我有什么呢,我的父亲,年复一年,都是这样匆忙地回家,又这样匆匆地离家""几年下来,也有没有见过几次面,我总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堵厚厚的墙壁。

时光匆匆,岁月飞逝,我们也就这样长大了。带着艰辛,我也上了初二。那天,在课堂上,老师抑扬顿挫地朗读了朱自清的《背影》。文章中的那个父亲,在家境如此颓唐的情况下艰难地维持一家的生计,还是如此关心牵挂着儿子。特别是父亲月台亲自为儿子买橘子的那一情景,更是让我伏在课桌下偷偷抹眼泪。夜里睡觉前,我拿起课文反反复复地读了很多遍,想想自己这个家,想想日渐衰老的妈妈,想起了已经两年不见面的父亲,我的心里也禁不住地流下了眼泪。此时的我,似乎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父亲就在我的身边。

由于初三学习紧张,晚自修后我不得不留在学校学习。有一天晚自修,我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个电话,叫我自修放学后回家。我不知道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放学,我骑上自行车就赶快往家里狂奔。一进家门,只见家中灯火通明。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心里突然感到一阵惊喜,"爸,你""怎么回来了?"声音如梗在喉咙中。"挺想你们,回来看看"""不经意间,我发现母亲的眼睛有些酸楚。这时,我仔细端详着眼前的父亲,一个瘦小黝黑的他让我的心颤抖了一下,他竟然如此憔悴!头上已经出现了很多白发,黝黑的脸上写满了皱纹,粗糙的双手似乎刻满了生活的辛酸,他的右手还裹上了一层白纱布。"爸,你的手怎么了?""没什么""在工地让木板碰了一下。"我轻轻地握住他的右手,仔细地看,只见他的手掌肿得非常厉害,稍微动一下,就疼痛得要命。"不用担心,一点小事,"父亲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这时候,我看见,父亲的眼神里隐藏着一丝丝无奈和痛苦,还有多年以来深深的愧疚。

这就是多年以来让我感到陌生而又熟悉的父亲啊,我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喊过他;一个从来就让我感到冷漠的父亲,此时竟然让我的心和他如此地接近。十几年以来,父亲为了这个贫困的家,日夜操劳,到处奔波,可是我们以前从来都没有真正读懂他。朱自清笔下的《背影》,让我阅懂了人间最纯洁的父爱;而父亲这本大书,悲怆地抒写了一段让我心酸的生命历程,让我明白了人情冷暖和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从而在自己的心灵镌刻了一句永不褪色的宣言:让母亲快乐!让父亲幸福!

阅读伴我成长,人生因阅读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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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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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七年级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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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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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书,书能让我的生命精彩。

喜欢《哈里。波特》的梦幻,一层层神秘的面纱被撩起,令我屏着呼吸来追逐每一个情节;喜爱《鲁宾逊漂流记》的生命气息,坚强的鲁宾逊,在饥饿与恐惧中开辟出生存的道路;眷恋《三国演义》的智慧,三国鼎立中的各路谋士、勇士、为大局牺牲自我……这些书令我闲瑕时间看得如痴如醉。

书如圣水,能洗涤心灵的污垢,书如烈火,能使黯淡的生命如浴火凤凰般重生,书如灯盏,能使生命绽放出前所未有的光彩。书洗涮了人生的肮脏,洗涮了双眼的朦胧,洗涮了忧郁的情怀,使我领略到生活的精彩,领略到生命的真谛。

我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如果得到一本好书,我便似饮甘霖,品香茗,把这本书当作一个知己,细细看,细细品。让它变成一把钥匙,帮我打开知识的大门,让它变成一艘小船,带我来到学海的怀抱。

学海无涯,生命有限。只有读书,我们才能走出井底,飞向蓝天,去感受世界的广阔,去探寻宇宙的缤纷多彩!爱上读书,你将耀眼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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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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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读过很多书吧,读过课外书的同学们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启发,我总是忘不了我那次读过的名著《西游记》,这本书我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我特别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本书的作者。

这本书是以孙悟空三徒弟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为主题的一个长篇故事,它告诉我们要不畏艰险,与千难万阴作斗争的精神,下面我就将这部名著分三段介绍给你们:

第一段主要介绍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占花果山为五,拜菩提祖师学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又向龙王借如意棒为兵器,各路妖怪都佩服它,做“齐天大圣”的事被玉帝知晓,便派天兵天将,下界收服孙悟空。可十万开兵天将也不是悟空的对手。玉帝无奈请西方如来佛祖帮他拿妖。谁知悟空自大,便败在了如来手下,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第二段写大唐皇帝玄宗命人唐三藏(又称唐僧)前去西天取经。途中遇到孙悟空,便收孙悟空为徒,接着一连收下了猪八戒(天蓬无帅)和沙僧(郑莲大将)为徒。走了取经的路。取经时,师徒还曾反目成仇,都唐僧不分青红皂白几次把妖怪当成了村姑,幸好孙悟空火眼金睛,慧眼一开,哪!妖怪哪还光得了。可师父却认为他误打好人,犯,一次又一次赶走了孙悟空,却一次又一次因为菩萨又回到了唐僧的身边。总之,这条西天取经路唐僧过了数十年,随着孙悟空勇往直前,降妖除魔,面对妖怪不害怕了精神,终于结束了。

第三段写修炼成佛。终后还有一个故事:当唐僧师徒来到西天时,因为没有银两,结果从佛祖那拿一堆无字真经,这都归功于哈弥佛,及时发现在,在空中变出一个巨大的摩爪,抓破了装有无字真经的包袱。结果,唐僧发现是假的,一气之下,和悟空又回到了西天。可如来佛祖十分倔强,非要银两才能换取真经。无奈之下,唐僧交出了唐玄宗给他取经讨饭用的紫金钵,如来佛祖才将真经传给了唐僧等人,并加封为唐僧为“金禅子”,孙悟空为勇猛的“斗战胜佛”,猪八戒因偷懒,好吃,只封为“净坛使者”,沙僧为“金身罗汉”,白龙马加封“八臂龙马”。终于成佛,返回大唐。

这篇文章我看了几十回,却百看不厌,因为太吸引人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像孙悟空的人,英勇善战,敢作敢为的人,面对困难,不畏惧,不退缩,做事像唐僧一样,坚持不懈。可不能像八戒那样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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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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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残暴、冷酷、凶残、狡猾、阴险的象征,可在这本书给我们展现了狼的另外一面——充满爱,不溺爱,坚强,有梦想。

文章写了一头母狼与猎狗周旋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四头小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于是非常偏爱黑仔。蓝魂儿因不服而经常抢黑仔吃的,但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十分健壮,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所以抢不过黑仔。紫岚想把黑仔培育成一头健壮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可是,黑仔在独自觅食的时候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心血付诸东流。她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儿的不屈服的性格,在紫岚手下,也成熟起来。可幸运有没有将在他头上,蓝魂儿在冬季觅食时被兽夹住……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可双毛在最后关头臣服于狼王,被狼王咬死为了完成遗愿,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紫岚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从而放弃自己爱慕的伴侣,让自己子孙来完成自己的遗愿。到了生命的末端,为子孙们不会再被可怕的金雕所抓去,为了不再酿成惨剧,于是与金雕同归于尽。这种伟大的母爱感染了所有人,不再让人感到狼是阴险的、冷血的。

告诉我们人和动物独有善良与凶残的一面,不要只看到他们凶残的一面,而是要去体会他们的爱。比如说紫岚的母爱比很多人的母爱大得多,好得多。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维持家庭,晚上还要来辅导我们并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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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名著四世同堂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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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对故人思故园,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这是苏轼的《望江南》中的一句。这首词描写了清明时节,作者却不能返乡祭祖的一种遗憾的情感。因为有句俗话说:“有根才有家。”可是有一群人,他们却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出卖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最终自取灭亡。

四世同堂》,是老舍先生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中描绘了抗日战争中北平人民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战争的残酷,其中有许多人物,如祁瑞宣,祁瑞丰,钱默吟先生,冠晓荷等,他们每个人物都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但要说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祁瑞宣了。

祁瑞宣是祁家的长孙,是祁家的“当家主父”,可以说是上有老下有小。他的身上有一种令人钦佩的爱国情怀,宁可被日本人捉进监狱,也不会向黑暗势力低头,甚至甘愿吃就算是猫狗都不愿吃的东西,也不愿给日本人做事而衣食无忧。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民族气节,一种不忘根的民族气节,一种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祁瑞丰虽说是祁家的次孙,可是他和大哥瑞宣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宣勤俭朴实,谨慎小心,老成持重的读书人。瑞丰则是个看重金钱利益,大肆挥霍,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为了利益,出卖了国家和民族,做了汉奸。我十分厌恶他这种“忘根”的行为。

可是,想着想着,我不禁惭愧起来。我想到了外婆,她老人家70多岁了,外公去世后她一直一个人住,有什么事不麻烦妈妈,总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爸爸和妈妈因为单位工作忙,即使外婆家就在单位旁边,也不能常去看看,所以妈妈对外婆总怀着愧疚,一年也只能见几次面。可我总对外婆不理不睬的,甚至还说外婆土,俗,一直到上中学后,有时我想见外婆都没有时间,现在我一见到外婆总会有说不完的话。一会儿是班上的趣闻,一会儿是在书上看来的笑话段子,聊天说地不像祖孙,倒像一对朋友。

人,无论到哪儿,都不能忘本,忘根,不能忘记在你身后为你默默付出的人。不能在后悔中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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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凡尔纳《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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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法国著名的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里面有光怪陆离的海底景物,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还有性格不一的人物形象,特别是那个神奇的诺第留斯号,我更喜欢叫它“鹦鹉螺”号,简直是那一个时段我向往无比的神秘幻境。

也就是因为这本小说,我喜欢上了搜集各种不常见的贝壳,期待着有一天我也会乘坐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交通工具去神游太空。整部小说带给我太多的感受和震撼,每一章每一节都有,我觉得真是写也写不完,但我更敬佩的,却是作者儒勒·凡尔纳这个人,他有着怎么样奇幻的大脑和想像力呢,带给我们一个这样神秘的,超前的,不同寻常的科幻世界!

《海底两万里》发表于1869年,在跨越了近一个半世纪的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读起来依然觉得超前而且先进,当时的凡尔纳预见了几百年的科技水平,这让我由衷地赞叹他这先进的前占眼光,他在我心里真是位了不起的大人物!这让我不由想起前不久我看过的美国大片《星际穿越》那震撼无比的科技水平和视觉效果。让我不由的感叹,为什么我们中国人没有这样先进的科技头脑呢?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去创造这种神奇的科技创新呢?

是的,我们很少,我们是一个稳重的,成熟的,内向的民族,我们常常引以为豪的是我们五千年的灿烂文明,是老袓宗已经失传的科技成果,我们躺在古人留下的片言只字中就能觉得自己特别有优越感,觉得我们国家厚重的历史足够抵消现在一切的不足,我们却没注意到欧美发达国家的飞速上升的科技水平和预见力。我觉得我们年轻的一代是应该觉醒一下了,不能只掰着手指细数我们的历史,更应该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我们怎么样才能重新让自己的国家再度辉煌灿烂起来,这才是我们青少年应该思考和觉悟的吧。

什么时候,我们中国人能自己驾驶着我们自己的“鹦鹉螺”号,能够在海底和太空任意遨游,书写着由我们创造的奇迹,让全世界都为我们赞叹,那时再读《海底两万里》,会不会是不一样的心情呢?

我这样想,我应该也更努力地去做,这就是《海底两万里》带给我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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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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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看书,我看到一本书叫《王梦》,我就随便翻了几页,感觉不错。就让妈妈给买了回来,回到家我爱不释手,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文中内容主要讲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快要成为狼王的时候,被野猪杀死了,紫岚为了圆他的狼王梦,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培养小狼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只强壮的狼和媚媚已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深深打动了,文中紫岚这位母亲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不顾一切,这本书带给我们对于狼的一个全新认识——它也是有母性和母爱的,同样与人一样有感情的,至死都在为子女儿孙们操劳着。有多少父母不是像紫岚一样时时刻刻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求回报呢!狼子们也许还没有回过神来品味和回报母爱,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自己的父母亲分忧吗!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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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绿山墙的安妮》心得感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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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分岔路口,一条是走出家门实现自己的人生大道,另一条是止步于照顾母亲的偏僻小路,你会选着那一条?

暑假的一天,午后的阳光拂过我的身体,坐在窗户边,感受弥漫于心扉的温暖,合上《绿山墙的安妮》,心中感慨万分!

安妮,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为了报答养母玛丽拉,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后面的那一条路,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决定!

书中的安妮是个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人讨厌的是她满脸的雀斑,和一头自己也不喜欢的红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来到了绿上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她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喜欢她。安妮天真活泼,十分爱幻想,她刚来绿上墙时,被这里的一切都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都取了名字,他跟着马修骑马车时,路边的几颗开满花的樱桃树都能让她喋喋不休的幻想着。

安妮经过很大的努力考上了大学,但是当马修去世时她竟义无反顾的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玛丽拉,一个瘦小满脸祛斑的小女孩,是那么的坚强乐观,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的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脆弱,自私。一旦碰到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大人。而在感恩上我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在面对困难失败抱着一颗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有温暖。

这一本书已是我的读物之旧了。虽然已经读完好久了,但是每当我翻开这些灰尘皑皑的旧书堆时,我总是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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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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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一个道理。小羊圈胡同的每个人都是一类人的代表,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祁老一家是一类,钱老,李四等等,不一样的职业,不一样的性格,就是我们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祁老太爷家四代人,三个儿子,一个隐忍,一个背叛,一个改变,敢于奋斗,就是典型的战争背景下人物的命运!天佑用生命书写清白,未尝不是一种气节,瑞宣有痛苦,却始终不忘记国家,瑞全去改变!在苟且的生活里,老舍先生给了期望!

四世同堂本来说一个家族的兴盛于荣耀,而在老舍的笔下,它成为国家命运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家族的覆灭,因为有战争的发生,战争则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国家,“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尚且如此,在战争中走向了瓦解,更何况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家和小我呢?弱国无强家,仅有把个人的荣辱和家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齐,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之道,才能得到全面的升华。

战争永远都是可怕的,它是对人性的一个全面的考验和挖掘,在生死的较量中我们往往最容易迷失了自我,做出错误的决定。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像祁瑞宣、祁瑞全这样的刚正不阿?还是像祁瑞丰这样沦为走狗,出卖自我的国家、出卖自我的民族只为保全生命的完整?《四世同堂》为我们揭示的社会和生命太深刻也太沉重了,我们永远不敢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永远不敢应对在那种环境下的真实的自我挣扎。

然而这就是老舍,一个饱经沧桑的伟大作家,他用有力的一支笔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世界,绝对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和品读。

所以,年轻的一代觉醒,开始奋斗,这是他们的选择与付出,他们是爱国的一代人。这也是老舍在小说里给我们的期望,不仅仅是生活的苟且,还有期望,还有诗和远方。

少年强则国强,青年兴则国兴,再让我说一句俗话吧,我们是年轻的一代,我们教育的是年轻的一代,让我们和我们教育的这些孩子们,都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和平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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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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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每天晚上陪我进入甜甜梦乡的都是爸爸和妈妈动听的故事。没有上学的时候,因为不识字,妈妈常买一些图片书给我看,在书中,我渐渐认识了一些动物、植物、交通工具等;后来我又接触了《古诗词》,也会像念顺口溜似的背上三两首,因此受到大人的夸奖,这时我就像一个胜利的战士,开始体会到阅读的快乐。

爸爸也经常给我讲故事,可是爸爸很忙,有时候,一本书就讲一半,让我很着急。那时我就想要是能自己读书就好了。上了一年级以后,老师教会了我很多字,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认识的汉字也渐渐多了起来。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自己读书,以前爸爸给我读的书,现在我都能自己读了。放学回家,除了玩我的玩具,就是翻看我专用书柜里的书,每次吃饭都是妈妈再三提醒,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现在,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兴趣。

爸爸、妈妈每个月都会帮我订一些杂志或者书籍,每个月的新书成了我最大的期待。我最早读完的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大小卡梅拉们执著地追求那些不可想象的事情。去看大海、去摘星星、去找回太阳……,一路上处处坎坷、历经艰难,最后都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要问我为什么爱读书?我会说,因为它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读书我变得幸福、快乐,同时,也发现了很多小朋友们不知道的“秘密”,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会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有常常把爸爸、妈妈问倒了。爸爸说,阅读是每个人的事情,现在互相朗读、讲故事成了我全家每周的固定节目。

读书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从现在开始,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以书为伴,让我在快乐阅读中汲取知识的营养,一路陪伴我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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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节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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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知识启迪的大门,人类隐形的翅膀;书,一杯清醇的美酒,一首动人的诗歌;书,一支令人回味无穷的富余剂。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我们阅读节。

令我最难忘的要属购书活动了,先不聊心里有多高兴,先看看是什么书吧:最能表达学生思想的马小跳系列、破迷冒险的查理九世、捧腹大笑的同桌冤家。我见书眼开,一下子涌进了书海,把一起购书的欣雨甩得无影无踪了。

我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左瞧瞧,右看看,跑跑那个书架,逛逛那个书摊,恨不得把它们都买下来。当欣雨找到我时,我已满载而归,而她却两手空空,她望着我手里遮脸的书,一个灵机,好像想起了什么,接着又愣了愣,疯狂地大叫:“啊呀呀,光顾着找你,忘了买书,现在肯定只剩下些枯燥货了,你。你,真是重书轻友!”说完,一溜烟没影了。

我捧着一摞书,来到了收银台,问:“老板,这么多书,多少钱?”“嗯——,不多不多,打7折,算你50吧!”老板是个中年妇女,“50!还不多,48元,卖不卖?”我学起了母亲的拿手绝活——砍价,“哦?这么小就会讨价还价了,我可是打过折了哦,老板一副不可一世的口气“谢绝还价!”这时,欣雨买书回来了,“欣雨。”我泯着嘴向欣雨发出求助的目光,原以为她会答应,可她一甩头:“不干!”“好呀,你才重书轻友呢!一起买书怎么啦,两人都捡便宜你还不满足,是不是,欣雨被我说的点头如捣蒜,还擦了擦脸上我吐沫四溅的口水。最终我们凯旋而归了。

我喜欢阅读节,更喜欢购书的阅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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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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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着鼻间萦绕着的淡淡墨香,翻阅着手中的书页,细细品读着眼前的字里行间。和往常一样,我从奶白色的书架上轻轻地抽出了一本小说——《傲慢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创作的长篇小说。书中展现了英国中产阶级的一些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在英国小说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小说中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使人无法爱我,偏见使我无法爱人。”伊丽莎白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直坚守自己最初的信念,没有被当时门当户对和金钱财富地位所停止自己的脚步,坚持寻找着自己命定的缘分之人。她把握着自己的命运,终获得了一份美好的姻缘。她的性格与精神,无不让我深深的钦佩着。除此以外,她得知自己误会达西后,向达西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就如书中所说“爱是摈弃傲慢与偏见之后的曙光。”

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傲慢与偏见,往往会成为人们交流的障碍。“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的傲慢就会有分寸。”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的表现,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适当的傲慢是骄傲,而过度的傲慢是虚荣。

有人曾说,《傲慢与偏见》是一本最适合女生看的爱情教育小说;也有人说,女孩儿爱这本书就像男孩爱基督山伯爵一样。大概是因为伊丽莎白与曾经憧憬爱情的我们是那么的相似,才让我们这样有所感触。因为傲慢,所以有时我们会将别人置之千里之外,包括我们所爱的人;因为偏见,我们会对别人产生异样的眼光。

伊丽莎白的倔强个性曾使她一度远离她的真爱达西,而独立的魅力也让达西逐渐向她靠近。真爱路上注定布满坎坷,但无论发现怎样的意外,都要保持一颗独立且珍惜的心,发下身段和地位,去勇敢前行。书中圆满的结局我深感欣慰,更默默期盼着,愿所有人都能有理性与感性的交融,真正独立的经营自己的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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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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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没有上学的时侯,我十分爱听妈妈讲故事。每次看着妈妈讲故事的样子,都觉得十分有趣。看到一本厚厚的书,妈妈每次都只讲一两页时,我的心就渴望:如果我可以自己读书那该多好啊!这样,识字成为了我小时侯最大的愿望。上了幼儿园,学习了拼音和一部分汉字后,我每天都拿着书装模装样地指着每个字高声朗读。碰到不认识的字就问爸爸妈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认识的字渐渐增多了。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我的心是多么自豪啊!很快我也就成了书迷。经常和爸爸妈妈去书店买书看书。

从此,我就徜徉在书的海洋,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就知道了动物王国的有趣的事,比如猫走路为什么没有声音?马为什么站着睡觉?鱼为什么不怕冷?知道了一些自然界有趣的现象,比如为什么会有白天和黑夜?云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会下雨?夏天为什么会打雷?我还读了很多经典童话故事,让我从这些故事中懂得了很多生活中做人的道理。

书,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哺育心灵的母乳,是启迪智慧的钥匙。书不仅可以使人开阔视野,陶冶情操,获得知识,而且还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正是有它的陪伴,我的成长中多了很多的欢乐与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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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我们的童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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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生活,多么有趣!多么美好!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痛哭流泪,有的让我后悔不已,有的让我沾沾自喜……但有一件事情,让我又好笑又气人,令我记忆犹新。

在我七岁的时候,偶然的一次,我忽然看到了鱼缸中的鱼儿们不再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了,变得无精打采。我仔细琢磨,脑海中有了一个想法:人生病了,需要吃药,如果给鱼儿们吃点药,它们就会好起来吧!

我小心翼翼地从药柜中找出感冒胶囊,将胶囊掰开,撒进了鱼缸中,鱼儿们都扑了上来,狼吞虎咽将药粒吃了下去,我期待鱼儿们快快好起来。

一转眼已经过去两天了,我又一次来到鱼缸前仔细观察着鱼儿,见它们没有好转,我便询问了“智多星”好朋友,她的建议是鱼儿们有可能是发烧了,给它们吃点退烧药吧!

我按照她说的在鱼缸中倒入了半瓶退烧药,整个鱼缸都快成粉红色的了。鱼儿们是我的好伙伴,它们千万不能死呀!我在心中默默祈祷。

又过了两天,当我再一次观察鱼缸时,发现鱼儿们已经死了,我立刻叫来了爸爸和妈妈。妈妈问我:“怎么了?”爸爸发现了鱼缸中的死鱼,又仔细地观察着水的颜色,笑着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爸爸,爸爸没有生气,耐心地告诉我:“鱼儿们是有寿命的,虽然它们和人一样,可是他们的治病方式和我们是不一样的。”我点了点头。此后,家里有新的鱼儿住进来,我也在没有犯过之前的错误。

许多人的童年可能都是在错误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的吧!童年的生活真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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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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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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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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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慢羊羊村长发明了个新玩意,叫电脑!喜羊羊:“什么叫电脑?”慢羊羊说:“就是可以上网的……(省略N句)”唠叨完了,还不忘加上一句:“我新发现的游戏,叫奥比岛。”

暖羊羊给小羊们发了电脑。它们每天都在玩奥比岛,一玩就是几个钟头,吃饭也顾不得吃了。

灰太家也安装上了电脑,也在玩奥比岛,而且,还在电脑上做了手脚。今天,小羊们再次打开奥比岛时,被电脑吸了进去。他们正纳闷呢,后来才知道,是灰太狼动了手脚。那岂不是可怕的灰太狼也来了?这可怎么办啊可是,他们想起灰太狼怕平底锅,便用平底锅把灰太狼赶得远远的了。小耶送给喜羊羊、沸羊羊和懒羊羊各一套勇气王子套装,给暖羊羊吃了减肥药,让暖羊羊瘦了,送给暖羊羊和美羊羊各一套气质公主套装;潘潘送的是奥币家居;天极老爷爷送的是几张奥比建设卡,让他们成为红宝石岛民;凤娃送的是精灵蛋;铃铛兄妹送的是钱包。

可令慢羊羊苦恼的是,小羊们不想回去了。一方面,灰太狼还在,他们得确保小精灵们的安全,另一方面,他们在这段时间里交了很多奥比朋友,他们舍不得离开。但是,灰太狼不再抓羊了,而且,喜羊羊有一次不小心落水了,灰太狼还把他救上来了呢。呵呵,说不定是因为他们的正直、热心、善良、不嫌贫爱富的可贵精神感化了灰太狼,所以他就决定不再抓羊了。

喜羊羊去苍月塔第七层打败了芬里尔,得到了芬里尔之爪。向远征军司令雷欧的精灵瑞恩报名成为了奥比远征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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