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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与灰太狼阅读(汇总20篇)

在学校中学习了那么久,不知道你有没有给自己的校长写过信呢?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给校长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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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西游记》小学生观后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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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敦煌石窟,西方探险家斯坦因错过了一幅意义重大的壁画。这张壁画讲述了一个古老的传说:公元7世纪之初,古老的丝绸之路上,盗匪横行,尸横遍野。

亚洲东部,一个称作“大唐”的王朝刚刚建立,常年战乱致民不聊生,饥荒遍地。一位勇敢的僧人奘从丝绸之路的起点一一大唐的长安城出发,独自踏上了西边取经的冒险旅程,开始了一段史无前例的乱世孤旅……

西游记》说起来都不陌生了。里面三个徒弟一个师傅历劫成仙。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不仅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读了这本书后我才认识到我以前的错误。我原以为这本书的开头就是孙悟空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唐僧来救他,可原来是孙悟空和观音大师的赌约输了,才被压在五指山下的。愿赌服输讲诚信。

唐僧的心太善了,妖怪变成了人。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出来了。唐僧要孙悟空帮忙,孙悟空不帮。孙悟空真是总不听唐僧的话。但他头上的头环是拿不掉的。就像老师教育同学一样。

孙悟空之后很听话,可能是明白了,唐僧的良心用苦吧!帮助人是好事,但妖也是分好妖和坏妖的呀!可是我们班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总是讲话,我们也太糟糕了。老师说“跟着我走,一定没有错。”我相信,因为陈老师的教育方式的确很好。

猪八戒就像成绩不好的同学,虽然什么事都做不好,但他还是在源源不断地努力啊!他之后不还是成仙了吗?所以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不可能,我们要勤奋好学,积极向上,不管事情有多难,也要努力。

我们不可能连猪八戒的积极向上的精神也没有。一位老师也希望你能考好,这样不仅父母、老师光荣自己也有很大的成就,老师不会害你的。老师对你的教育都是为了你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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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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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是伟大的。但母紫岚的母爱,实在算不上伟大。

母狼紫岚是一匹美丽的狼,是大公狼黑桑的妻子。黑桑死于非命。它因为实在太饿了,忍不住去偷人类豢养的马鹿,但她被一条狗发现了。狗紧追着她,她也快要分娩了。最终,她在绝境中分娩了,她终于打败了那条狗。但一只雄崽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山洪攫走了生命。紫岚悲痛万分,但是还有四只小狼崽空着肚子,期待着温暖呢。她只好忍痛吃掉死去的狼崽的尸体,这样才有乳汁喂四个狼崽。紫岚出于所谓的母爱,想让大儿子黑仔成为狼王,他总是能吃到最好的东西。就是因为他胆子太大,刚出洞就被捉住了。紫岚又把二儿子蓝魂儿当作培训对象,但蓝魂儿却被捕兽夹夹断了腰。双毛太懦弱了,在王位争夺上被咬得皮开肉绽。紫岚又把目标转向了女儿媚媚的狼儿——就是她的狼孙身上,她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个悲剧,也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但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事经常发生。我姐姐才初一,作业也特别多。可姑姑还是不由分说地给她报了钢琴、中级口译、新概念三······她的每个周末都是在兴趣班里,或去兴趣班的路上。她还有一大堆的课外作业。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大致内容我已记不清,但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兴趣班,越上越没兴趣。”我们也理解父母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但我们也是需要休息的呀!希望你们为我们减少一些负担,劳逸结合才是学习的好方法。如果我们长时间在题海中挣扎,那么我们的作文或许会缺少风趣的语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想对天下的父母说:“请你们让孩子少一点题目,多一份实践。这样的学习效果才会好。效率才会高。”作为孩子,我们应该多看看书,多出去实践一下。只要我们努力,不用担心成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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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王梦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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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种爱,但最最伟大和无私的是母爱!每位妈妈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一切!

在我眼里,我妈妈就是最爱我的人,

也是我最爱的人。大部份时间,她对我都很宠爱。当然,有时也会“恨铁不成钢”,在我不听话的时候批评我,甚至打骂我。每当这时,我都会觉得妈妈不够爱我。但在反省之后,总能更深刻体会到什么叫“爱之深,母责之切“!

从我上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都是妈妈管我的学习。刚开始,为了让我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她不管上班多累,都会抽时间陪我做作业;为了让我提高口算能力,她给我收集很多题,每天和我比赛,让我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大的进;为了让我学习奥数,她和我一起研究题目。

除了学习上的陪伴,妈妈也是我最好的玩伴。她会陪我一起做游戏,一起运动,每个暑假都会带我出去旅游。我们看过大海,爬过高山,观看过各种动物,也到过很多游乐场,总是让我的生活更多姿多彩!

妈妈还会用讲故事的方式让我明白一些道理,我记忆最深的是了个母爱的故事。一对很穷的母子,母亲年迈并生病了。儿子养不母亲,就想把她背上高山丢了。一天,他对妈妈说,要背她上山去看看,在途中休息时,他发现母亲一路上撒黄豆,于是非常生气,但当他知道原因后又非常的内疚!原来母亲一直都知道他的想法,而撒黄豆是为了让儿子一个人下山时不会迷路!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自己的孩子!

妈妈也会陪我一起看书《王梦》就是其中一本,书中,狼妈妈也是对孩子充满了爱,为了孩子牺牲很多,最后还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母爱是伟大的,我也要以更多的爱回报我最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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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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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是一只英勇的狼。在主人心中,我是他的得力干将;在狼群之中我也是狼中豪杰。

在深山里,我已经与这只豺僵持了近十分钟了,这只母豺,皮肤棕黄,而且刚分娩不久。我耐住性子等待了许久,终于她露出了破绽,我一个箭步飞奔上去,死死地咬住她的脖颈,不管她如何呻吟,我就是不放口。她死了,我将她和她的孩子们——我的战利品共同带回了村庄。

回到村庄,周围全是雄性的羡慕与雌性的欣赏,回到家中,主人更是对我赞美有加,而且还让我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那段日子,别提有多风光了。

可惜好景不长,今天下午,一位雌性深深迷住了我,它的皮毛是深紫色的,身材苗条,体态轻盈,如此完美的身材比例,又有哪个雄性不觉得好看呢?前面正好有只北美棕熊,我立刻发出了嚎叫声,没错,我打败这只北美棕熊,从而夺得她的芳心。

刚开始,进展十分顺利。就在最后,我准备至他于死地时,狼王突然扑了过来,我扑了一个空。不!狼王杀死了本该属于我的猎物,就连我心爱的狼都十分爱慕的看着他,他夺走了我的一切!我气愤的冲向了他,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左耳就掉在地上了。狼王怎么能被如此的挑衅,他立刻朝我扑来,我被他咬掉了鼻子。我十分气愤,扑上前去,与他扭打在一起,与他打起来,我比较吃力,比较他是狼王,体格健壮,而我却比他消瘦一圈,最终,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我倒下了,狼王他战胜我了。

就在我将要死去时,我心爱的狼朝我走了过来,她在我仅剩的右耳边轻轻地留下了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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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阅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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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橙、黄、绿、蓝、靛、紫,一道彩虹光从我眼帘闪过。一张洁白如雪的画纸,成了我天马行空,思绪四处遨游的最佳素材。每逢画画时,我总会以最佳的创意来构图;一个点,一条线乃至于一个面,所以画画的感觉是最棒的!

老师常常告诉我们,画画是一种具有艺术美感的东西,它常常在我情绪不好时,成为释放压力的垃圾桶,也是心情愉悦到最高点时,成为发泄情绪的不二法门。从过去到现在,不论是自己独处,或是和大家共同创作,我总喜欢提着画纸和彩笔,不管是蓝天还是绿地,不管是人物表情愉悦还是充满愤怒,在洁白的画纸里,显现的正是我的心情故事呢!

在画画的世界里,可以和小动物们玩耍,可以聆听动物悦耳的鸣唱,可以看到花儿争奇斗艳的招手。在画画的世界里,可以找到我的最爱;突如其来的一个构想,不必经由他人的指示,我可以徜徉在创意的世界里。一本小画册,一枝枝绘笔,从画画的感觉中,我可以找到最真实的自己!

爱上一件事是件美丽的感觉,它有说不出的喜悦,有无法形容的快乐。过去因为学了画画,觉得绘画是件很美的事;现在因为爱上了画画,觉得从画画里可以找到一些无可言喻的感动。赢得老师的肯定,获得同学的认同,更让我在画作里,找到更多的创意与勇气。日常生活中有太多事物可以“喜欢”,但要“爱上”可没那么简单,因为它包括过程的投入,及认真的程度。不知您是否也体会到,我爱上画画的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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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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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学校组织在六楼多功能厅看电影。才开始我还在想会看什么,听同学说是战2,我还不相信。后来老师说就是《战狼2》,我万分激动,这部剧我已看过,但还想在看一遍真是如我所愿。但因时间关系只看了一半,所以只能根据我以前看的,回忆来写。

电影主要讲了:冷锋回到死去战友家里骨灰,却发现拆迁队正在驱赶他们一家。冷锋见不得他们这样欺负战友的家人,一时没沉住气,对拆迁人动手了。因此事被开除了军籍。在前不久他的女朋友被敌人杀害了,在视频中了龙小云坚定的眼神就好似在告诉冷锋不要向敌人屈服,这是冷锋更痛恨敌人。借这两件事他本想清静清静非洲遭受非洲叛乱,又被卷入了一场撤侨任务中,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冷锋又发现敌人的头,是杀害龙小云的人心中更恨了。最后我国胜利了。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处是:拆迁队要伤害冷风占有家人时,他战友家人紧紧抱着,小孩哭声哭碎了我的心。看得出来就算死,也要给去世的亲人一个交代。

让我敬佩的是冷锋:他不论是不是军人,但时刻都有军人的素质和表现。遇到困难不放弃、不退缩、不害怕。哪怕只剩一口气也要与敌人对战到底。

让我厌恶的人也有:就是超市老板,他就是势力,在红巾军在上时,说自己已不是中国人了,在中国人救援时有堪称自己是中国人,真是厌恶至极,不可理喻。

这部电影让我们知道了:我国变得强大了,中国之强大我国侨民不能伤害。我们要学好的不能学坏的,不能像超市老板那样。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也要给祖国做出贡献。时时刻刻记住正因为祖国以前的努力打拼,才会有现在我们安宁、美好的日子。也不要忘记我们背后还有一个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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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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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爸爸和妈妈分别拿到了东莞电大的毕业证书。星期三,我参加东莞市读书伴我成长演讲比赛喜获三等奖。星期五,我们家被评为石碣镇学习型家庭。星期六晚上,全家相聚在石碣南北大洒店庆祝本周的"四喜临门。爷爷、奶奶高兴得合不嘴。我们举起杯向爸爸妈妈表示祝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举起酒杯向我祝贺。大家谈笑风生,其乐融融。当我把最近的一次数学单元测验考了100分的消息告诉大家时,大家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爸爸对我说:“恭喜你,洁愉,别忘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多读读《老人与海》。”我像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深夜,我像往日一样又打开了书。这是语文老师介绍我看的《崇焕故园》。以前,我只知其人,不知其事,看了《崇焕故园》一书,我方知袁崇焕将军的一些真人真事,正如金庸作家所说:“袁崇焕将军是真英雄”。身为东莞石碣人,我为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无比自豪。

夜深了,我睡意全无,走出阳台,月光如水。从对面楼房的窗子里透出一缕缕桔黄色的灯光,我想在坐在桔黄色灯光下的那些求知者,定然也和我一样在秉烛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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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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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书籍可以让我们的灵魂升华,可以让我们懂得更多的道理和奥秘,也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

我每天都会读书,每天都可以从书籍中找到乐趣,这使我很开心。读书,让我的生活更加充实、美好。我从小就听妈妈给我读《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等故事,直到长大后,自己读《老人与海》、《基督山伯爵》、《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四大名著、《中华上下五千年》、沈石溪动物小说系列等中、长篇小说,这些书籍都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它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它就像一朵朵盛开的鲜花,开满了我成长的道路,伴我一路花香。

读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时我因读书入迷,迟迟不肯去吃饭,最后只能吃已经凉了的饭菜,但这丝毫并没有减少我读书的兴趣,我还是该怎么读就怎么读。这可能就是所说的“废寝忘食”吧。

睡觉之前是我的读书时间,每天睡觉前,我都会读半个多小时,有时候读到很有趣的地方,我就会央求妈妈让我再读一会儿。可妈妈总是不近人情,一到时间就“啪”的一声把灯关上了,而我也不得不毫不情愿地把书放在桌子上。

书给了我无尽的欢乐,如果说我们是一支笔,那书就是墨水儿,没有它,我们就不能书写,如果说我们是汽车,那书就是汽油,没有它,我们就不能在马路上奔驰。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好好读书,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书的海洋里畅游。

让我们一起阅读吧,它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600字7 Reading makes life better sixth grade composition 600 words 7

书是人类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阅读让生活更美好。如果没有它,我们就像鸟儿没有翅膀一样,不能自由飞翔。所以国父孙中山先生也曾讲过:“我一天不读,便不能生活。”

空闲时,我最爱看书了,每当我翻开书页,整个人就像穿越了时空,在不同的次元里漫步遨游,领略自然与人文的奥秘——和苏轼一起陶醉在望湖楼的风雨中;与齐白石一起观察虾的一举一动;和唐僧师徒一同西行取经;与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冒险……各种各样的书籍总让我爱不释手,有时候入迷了,更是废寝忘食。

当然,书可不是白读的。书里的好词好句都可以积累,写作时灵活运用,便可以派上大用场。

阅读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还有益于我的心智发展。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只考了88分,回到家的我茶饭不思,满脸愁容。我瘫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本书默默地读着,谁知一看便入了迷,将所有的烦心事都抛之脑后。它犹如一位美丽的天使,安慰、抚摸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一时的失败并不代表什么,不必为此沮丧,应总结失败的经验,成为更出色的人。书宛如一位长者带着我们走过成长之路的荆棘。

阅读使我快乐,它像一把钥匙,打开我心灵的大门;它似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我从书中汲取了力量,于是我不再迷茫,不再失落。人生在世,必须得读书,因为阅读不仅能开阔我们的知识面,还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阅读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600字8 Reading makes life better sixth grade composition 600 words 8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大诗人王维所言。的确,书读多了,作文随便写几句照样出神入化。阅读既让我明白了道理,也让我开阔了视野;既让我感受到了人间常情,也让我领略了大自然的风情万种。

如今,书本已经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每天写完作业,我经常和它“聊”几句,说说最近发生的名人轶事。不仅如此,它还让我明白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为艰。”更让我领略了“观三国峰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还让我看到了“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它也是我的家庭历史老师,每天睡前都会给我讲一节历史课,如“草船借葡”“辕门射戟”等等。

它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还是我生活中的灵丹妙药。有一次,我和同学发生了矛盾。放学,天黑沉沉的压了下来,马路上人也少得可怜。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家中,取出了作业,身在家中,思绪却停留在学校,心情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落日的余光射进窗来,轻轻地抚摸着桌子上的那本《实用文摘》,我的目光也停留在桌上那本《实用文摘》上。“学习是最好的减压方法”想到这里,便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夜幕降临,我又写起了作业,我惊奇地发现心情变得舒畅起来,而且有了写作业的灵感。

书就像一盏灯,引领我们前行;书就像一位魔术师,让我们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书就像一位清洁工,把我们的烦恼带走……阅读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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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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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三天没有吃到新鲜的肉了。已经是冬天了。四下白雪茫茫,找不到任何一只较大的猎物,它们已经向暖和的地方迁移或冬眠了。偶尔有几只灰色野兔在雪地里奔跳。它们的动作轻快而敏捷,我抓不住。

我眼前晃动着羊的身影,那些撕咬起来带劲的大羊和香嫩可口的小羊,都是那么诱人。我的口中分泌出贪婪的液体,我的双眼因饥饿而变得墨绿,闪着荧荧的光:要活下去,就必须偷羊。

我来到羊圈旁,来来回回地踱步,在雪地里留下一圈圈细长地脚印:我在寻找适合地高度。终于,我选中了一块羊圈旁地大石,用爪子扒拉掉上面掉积雪,跃上去,企图借石头的高度跳入羊圈内。积雪化成的水在石头上,很滑,我一次又一次摔倒在雪地上。疼痛一次又一次地袭击着我,甚至有一次我重重跌下来,以为自己的五脏六腑都摔碎了,我支撑着站起来,吃几口冰凉的雪水,再接着来。在最后一次我终于擦着被人削得尖尖的篱笆跃进去了,然后狠狠地跌落在地上,动弹不得,因为这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气力。我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这是我第一次冒险偷人类的羊,如果不是饿极了,我决不会这么做,因为同人类作对是很可怕的。我在潜意识里尽量避开心底的那幅画面,我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可我已无暇顾及。一瞬间,我看见了洁白可爱的小羊,健壮有力的公羊和母羊。它们离我如此的近,和那好闻的羊膻味一起。那些羊看见我,像见了魔鬼从天而降,惊诧和错愕从它们本应平静温柔的栗色眼睛里流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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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是一种习惯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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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样东西对我特别重要。它会在我无助时给我帮助,在我伤心时给我安慰,在我失望时,给我希望,在我无助时给我帮助……它,就是书,一个无声的老师,一个诚挚的朋友,一个陪伴我们成长的东西……

那年,我9岁,它悄悄的走进了我的人生……它如一杯清茶,淡淡的却沁人心脾。它透着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的去接近它,了解它……

那年,我11岁,它不知不觉的在我的生活中已经占有了很重要的地位。它仿佛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可以是我放弃玩耍的时间,放弃休息的时间,让我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心甘情愿的把很多很多时间放在它身上……

那年,我12岁,即将毕业的我沉浸在寂寞与悲凉之中。对未来的憧憬和害怕,对好友分离的痛苦与无奈,充斥着我的内心……我对书的依赖,却依旧有增无减。那次,我小学开运动会,这是我们小学的最后一次运动会,有的同学拿着相机拍啊拍啊拍,不停的拍,有的同学则在为运动员们加油,我却没有,我在和死党们看书……或许有人会说我没有集体荣誉感,但是书的诱惑真的很大嘛~就这样,书在我的心中,开始生根发芽……

今年,我13岁。结束了初一生活的我,即将步入初二的殿堂。我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我也不知道,未来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但我知道,书,会永远的陪伴着我……

这些年,书已经渐渐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成为了我生命里的一部分。风风雨雨,我习惯了它的陪伴,绚丽年华,它陪我一同走过……它给我的帮助不计其数,无法言语。我只想说,有书很好,有书真好~!

爱,无言,谢无声。我对你的爱,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更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说的有千言万语,却表达不出我对你的爱意。千言万语只能汇作一句话——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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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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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长与山海经》之后我发现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之后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鲁迅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我从之后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当这样叫,——诉说自我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之后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我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

那里我想为什么老妈子不会吓晕过去呢最有意思的是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这让我捧腹大笑。我期望大家像长妈妈一样用关怀,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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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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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父母,没有亲人。他没有饭吃,就吃贴广告用的浆糊;没有地方睡,就睡在垃圾车里。为了生存,他小小年纪,就做过各种各样的事:卖报纸,捡垃圾,帮别人推车……就是这样,三毛捡到一个钱包,也还是还给了失主;他宁可饿肚子,也不帮别人干坏事。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他的坚强、勇敢、善良却是可敬的。

和三毛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有父母的疼爱,有可口的饭菜,有优越的学习环境。而我们却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我想,如果三毛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一定会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想想过去,看看现在,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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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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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指儒人、读书人。而“儒林外史”也就描写了清代读书人那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在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手中这一本厚厚的古言白话书——《儒林外史》。这本书讲述了一群热衷科举、追求“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形象,讽刺了当时因残酷的科举制度而造成的极端虚伪的社会风习,在那个时代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读书能让自己的知识拓展、思想开阔,更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样的名言,但是在这本书中,我却看到了一种极端的读书方式。为了财富,金钱和权力,读书人可以废寝忘食的读书,也可以从少年考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这其中,范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是一个明朝的老童生,直到五十四岁才考中秀才,中举以后竟然欢喜的疯了。在那之后,范进的官途顺畅,家中金银珠宝样样不缺。他的老母亲见到范进的财产后,也欢喜的一口气没上来,一命呜呼。正如这本书开篇所说:不过说人生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及至到手以后,味同嚼蜡。

即使知道结局是怎样,却还要一意孤行,享受功名带给他们的富贵。在残酷的封建统治下,书中的人们为追求功名富贵拼命读书、尽力读书,他们做着自己不愿做的事来追求虚无的利益。这种规则却很少有人打破。

当然,这个社会中也有坚守自己内心真正所想的人。王冕七岁丧父,在秦老家放牛为生。在如诗如画的风景中,王冕慢慢长大,练就了好画工。他厌恶官场之间的斗争和权势,最终选择退隐山林。我也从中感悟到生活的道理。要坚持自己所珍爱的,不为了利益而轻触底线,不为了权势而失去尊严。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王家三姑娘以身殉夫的故事。我惊讶于王玉辉那三声“死得好”,可在看到之后的转折后也感叹世事难料。面对女儿和老友的离世,这位老人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打垮。有些人和事总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都说读书可以明目,可书中的人物眼前仿佛蒙上了一层肮脏的薄膜,只看得到眼前的功名富贵和脸面,根本看不到那些值得坚守的名节与操守,我感觉那个社会是悲哀的。

每读一遍《儒林外史》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要敢于打破普遍的规则,开创自己的路线;要坚持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不因外界干扰而放弃自己的内心;要珍惜当下、坚守当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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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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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个人,在我们生病时,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我们;总有一个人,在我们遇到困难时,默默伸出双手;总有一个人在我们急需帮助时,悄悄走到我们身边……这个人有一个普通的名字,叫做父亲。

小时候,父亲那双有力的手牵着我们,教我们学走路,对我们更是关爱有加。我们对父亲也十分尊敬,总觉得父亲是那最温暖的依靠,最坚强的后盾。也常常跟在父亲的后边跑,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大人口中的“小屁虫”。

长大了的我们渐渐地走向青春期,无形中开始和父亲发牢骚、耍脾气。厌倦了旧时的“温室”,渴望一对飞翔的翅膀,自由高飞,不受任何束缚,对父亲的管束也越来越冷漠。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父亲的爱同时也被我拒之门外。

初中了,每天的晚自习我都要上到很晚才回家,家里空荡荡的,不用想,父亲肯定又是出去应酬了。每天我和父亲呆在一起不超过两小时,他也变得很少关心我的学习,只是偶尔问问成绩。我和父亲也似乎疏远了,父女之间的爱似乎也淡了许多。

一个周六的早晨,我因下雨没有出去上课。我回到家,意外地发现爸爸也在家,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了房间,看见爸爸正在翻我一本熟悉的本子,那是——我的作业本!原来爸爸正在归纳我的错题。那夜,也似乎是爸爸悄悄走到我床边帮我盖上被子,我潸然泪下!

从那天开始,我发现我错了,错在一直对父亲的冷漠而没有真正地用心去读过他;爸爸也错了,你明明一直都很关心我,却从不表达,只是默默奉献。回头想想,感觉自己很可笑——自以为是的个性、自以为是的冷漠、自以为是的叛逆,都敌不过父爱的深沉。

父亲对我的爱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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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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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每个有责任感有成就的史学家,都会以他们的心血凝聚起来的思想,留给全人许多有益的启示。对此,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太史公司马迁。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风次想血贱墙头,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展示了一部辉煌的中国通史的画卷,两千多年来,赞叹它,研究它的人不绝于时,证明它有巨大的挽力和不朽的地位。

这是一部说不尽的“史家之绝唱”。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轻松幽黑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有《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图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记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副食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对于这样一部宏伟的历史著作所展示的历史长卷来说,在历史运动中的每个人,都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这些角色和他们所活动的历史舞台及背景,对今天的人们有些怎么样的重要启示呢?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理在心底,重在摊开光洁平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3年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丰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业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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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傅雷家书》阅读感悟心得启示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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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如山,母亲如水。虽然纸短情长,但却奔赴千里,终于见字如见面。很多年前就读过傅译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在书店里也见过各种版本的傅雷家书,也曾耳闻傅雷家书入选教科书,与曾国藩家书地位相当等,但军规愚见,一直不看好书信体的“作品”,以为这种作品未免难成系统,又不免陈词滥调,絮叨琐碎。然而,最近一个多月,军规利用午休前晚饭后的时间,在公司陆续读完这本传世家书,不时或掩卷深思,或喟然长叹。其中鲜活之形象,谦虚之人格,无私之父爱,细腻之笔触,深刻之见解,让此书不负其盛名,为人父者当读之,为人子者更当读之。

家书内容在此不再赘述,读者读完自有道不清的感悟。军规只说本书最后附的傅雷朱梅馥遗书,傅雷在遗书中详细列出家中重要资产归属,委托妻弟代为处理,如补缴房租,遣散保姆费,甚至他们夫妻的火葬费!在遗书中,傅雷违心地称儿子傅聪为“人民的叛徒”,与整本家书中其它部分,傅雷与子信中提到如何以傅聪为其骄傲,又鼓励他在艺术上继续进行,知感恩,培养高尚的人格等——态度迥异!由此可见,遗书中这最后几句是傅雷先生在如何极端残酷恶劣的环境下的无可奈何之语,正如评论家所说,傅雷先生的死不是绝望之死,而是有尊严的死。傅雷的家书,会像一盏明灯,照亮一代又一代坚强、正义和值得尊敬的父辈与子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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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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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伤害。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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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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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情节丰富惊险:在草原,陈阵钻过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蒙古狼带着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陈阵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至尊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天葬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有关狼的种.种细节,都让陈阵沉迷于其中。

我摘抄了如下几段:突然,狼群开始总攻。最西边的两条大狼在一条白脖白胸狼王的率领下,闪电般地冲向靠近黄羊群的一个突出山包,显然这是三面包围线的最后一个缺口。抢占了这个山包,包围圈就成形了。这一组狼的突然行动,就像发出三枚全线出击的信号弹。憋足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陈阵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战争进攻。人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而狼群冲锋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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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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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只,为了生存,我必须捕猎。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给我戴上血腥、凶狠、残暴、贪婪的帽子。

傍晚,西山的余晖染红了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坡,也染红了我的眼睛。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用瘦弱的腿,支撑着病躯,我得去觅食,我得活下去。连日的大雪覆盖了一切,捕猎变得越来越难了,陷阱却越来越多,我的兄弟姐妹很多因误入猎人的陷阱而殒命。外面变得越来越危险,但我却不得不去冒险,我的孩子已经饿的不行了,我没得选择。我是一只狼,我必须捕猎才能活下去。

林间小路早已被着厚厚的积雪覆盖,只有通过一串串的脚印才能辨清路的方向,我费力地抬起头,我知道脚印的一头连着集市,一头连着村庄。我拿不定主意,该往往哪走。这时,我似乎闻到一股肉香,我使劲地嗅了嗅,确实是肉的香气。我循着气味飘来的方向望去,一个人正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来,肩上挑着一副担子。我赶紧躲进路边的灌木丛,蹲下了身子,静观其变那个人越来越近,近到我看清楚了,他挑的竹筐里有好多骨头,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浓浓的酒味。饥肠辘辘的我,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那个人果真被我吓得屁滚尿流,丢下担子跑了,我并没有去追他,得到这些骨头我就很满足。当我吃饱后,叼着一块最大且肉最多的骨头准备离开时,一声枪响,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击倒在地,我感到腹部一热,我意识到我中枪了,我想站起来,却发现我的双腿根本不听使唤,我看到,血从我的身体里喷涌而出,染红了身边的雪。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似乎听到猎犬的狂吠声和人的笑声,我想到我的孩子不禁悲从心来

我知道,我的肉会成为猎人今晚桌上的美食,我的皮毛会在集市上售卖,我的孩子会在这个冬天死去。我想不明白的是,猎人打猎是为了生存,我们捕猎怎么就成了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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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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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读过很多书吧,读过课外书的同学们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启发,我总是忘不了我那次读过的名著《西游记》,这本书我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我特别喜欢这本书,更喜欢这本书的作者。

这本书是以孙悟空三徒弟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为主题的一个长篇故事,它告诉我们要不畏艰险,与千难万阴作斗争的精神,下面我就将这部名著分三段介绍给你们:

第一段主要介绍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占花果山为五,拜菩提祖师学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又向龙王借如意棒为兵器,各路妖怪都佩服它,做“齐天大圣”的事被玉帝知晓,便派天兵天将,下界收服孙悟空。可十万开兵天将也不是悟空的对手。玉帝无奈请西方如来佛祖帮他拿妖。谁知悟空自大,便败在了如来手下,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

第二段写大唐皇帝玄宗命人唐三藏(又称唐僧)前去西天取经。途中遇到孙悟空,便收孙悟空为徒,接着一连收下了猪八戒(天蓬无帅)和沙僧(郑莲大将)为徒。走了取经的路。取经时,师徒还曾反目成仇,都唐僧不分青红皂白几次把妖怪当成了村姑,幸好孙悟空火眼金睛,慧眼一开,哪!妖怪哪还光得了。可师父却认为他误打好人,犯,一次又一次赶走了孙悟空,却一次又一次因为菩萨又回到了唐僧的身边。总之,这条西天取经路唐僧过了数十年,随着孙悟空勇往直前,降妖除魔,面对妖怪不害怕了精神,终于结束了。

第三段写修炼成佛。终后还有一个故事:当唐僧师徒来到西天时,因为没有银两,结果从佛祖那拿一堆无字真经,这都归功于哈弥佛,及时发现在,在空中变出一个巨大的摩爪,抓破了装有无字真经的包袱。结果,唐僧发现是假的,一气之下,和悟空又回到了西天。可如来佛祖十分倔强,非要银两才能换取真经。无奈之下,唐僧交出了唐玄宗给他取经讨饭用的紫金钵,如来佛祖才将真经传给了唐僧等人,并加封为唐僧为“金禅子”,孙悟空为勇猛的“斗战胜佛”,猪八戒因偷懒,好吃,只封为“净坛使者”,沙僧为“金身罗汉”,白龙马加封“八臂龙马”。终于成佛,返回大唐。

这篇文章我看了几十回,却百看不厌,因为太吸引人了。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像孙悟空的人,英勇善战,敢作敢为的人,面对困难,不畏惧,不退缩,做事像唐僧一样,坚持不懈。可不能像八戒那样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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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名著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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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我同情方鸿渐的遗憾人生,我难过孙柔嘉的工于心计,我思考苏文纨的执着追求,我欣赏唐晓芙的直爽聪慧,我感叹书中无止境的斗争,我感叹人生的变幻无常。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方鸿渐的优柔寡断,玩世不恭以及苏文纨的矜持自负使他们错过了彼此。思想陈腐守旧的董斜川,“新古典主义”诗人曹元朗,方鸿渐好友赵辛楣,以及聪颖美丽的唐晓芙,在小说的一开始就上演了一出知识分子百无聊赖的宴饮大戏,这足以见到他们各自内心的“围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在这样庸俗无聊充斥着虚假笑脸的社会中,他们用这样的一座城保护自己。

方鸿渐,赵辛楣和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在起航南下的过程中组成了“小社会”,各种矛盾和各种调侃,各种嬉戏及丑态,将人性的思想弱点描绘的淋漓紧致。接着是方鸿渐在三闾大学教书的经历。大学里,上自校长,下至学生的人事纠纷,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诬陷,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镜像逐鹿的舞台。一些学者粉末登场,他们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的假洋博士,也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伪君子,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的阿木林,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的势利小人。这座大学,也是一座“围城”,在这一座城里,表面光鲜灿烂,而暗地里各有各的无奈虚伪。

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了,他进入了另一座“围城”,孙小姐“千方百计”地嫁给方鸿渐后,她的挑剔,她的心机,她的虚荣,她的势利,渐渐都映在方鸿渐眼里。最后那掷梳子的一幕,大概是让方鸿渐最伤心的吧。毕竟他俩从确定恋爱到结婚,实在是太迅速。婚后的吵吵闹闹也许是很多青年男女婚后的故事,他俩像是一家人,又不像是一家人,两人的个性都太强,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姑妈,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叔叔,谁也不肯让谁。但也许是因为责任心,方鸿渐还是希望维持这种夫妻关系,而又因为心太软的人一出手就太恨了点,方鸿渐还是将她打走了。在这一座“围城”中,方鸿渐试图逃出来。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总觉得方鸿渐属于第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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