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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品味时尚的议论文(通用20篇)

导语:包容是一种高尚的善意,是对人格的尊重,是一种崇高的境界。学会包容,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丰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品味时尚的议论文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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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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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刻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不少人都最求时尚。 这天晚上,我和妈妈要去万佳走走,最后放假了,总不能整天呆在家里吧。

进到万佳,一阵阵空调风迎面吹来。我们来到了数码区,那里的物品琳琅满目,看得我目不暇接,在幽蓝的灯光下闪着银色的光。我走到一个卖Mp3的专柜前,要是以前的我肯定会想买,因为我觉得有Mp3是一件很时尚的事,但是自从遇见了他,我对时尚有了一个新定义。

这件事发生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堂姐要坐公共汽车到数码街去玩。那天天气凉爽,风和日丽,,我们很快就等到了车。我们上了车,车上人很多,我被挤得前胸贴着后背,都快喘但是气来了,不久到了下一站。一位漂亮的大姐姐上车了,耳朵正听着Mp3,一身限量版的服装,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到了站,自然而然也会有人下车,我感觉能够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了,突然看见了一个空位正要上前时,那个大姐姐抢先一步,悠闲地坐在上方看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虽然这个大姐姐长相不错,可透过这件事,我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稍微“倾斜”了一点。

过了一会,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上来了,她一张蜡黄色的脸,有些消瘦。看见妇女,却谁也没有让座,要是我有座位我肯定让座,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我把目光投向那个大姐姐,可她仍然无动于衷,甚至有些嫌弃地转过头去。“坐这儿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我寻着声音的源头望去,竟然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一身旧军装,穿着一双皮快掉光的皮鞋。妇女有些不好意思,老爷爷一再让她坐下,妇女才走过去坐。

我看着大姐姐想了很多……

时尚,并不是从头到脚“全副武装”,而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才是“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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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品味时尚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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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喜欢追赶时尚,文明必然是造物主眼前的明珠。为了显示独特,这种文明便演变成了突出观念的象征,而为了这样的追逐,不知是大势所趋,还是人们内心的丑陋。

倘若是当初的接触,便是那传说中的“哈韩”,染个小黄毛,穿个牛仔裤,大街上的潇洒姿态,迷离的步伐,便会是一种额外的地位象征。他们总认为是别人不理解自己的别致,然而,确实是他们自己的无知!随着愈多的人加入,便掀起一阵浪潮。但是,华丽的外边掩不住空虚的内心。他们始终不解如此的真谛,即使我穿行于繁市街头,也是暗中嗤之以鼻,我明白他们的伪装。

空洞的时尚必将泯灭。随之的便是网上流传极广的“我也是醉了”,起初我也是浅浅的过儿,但这“逐渐”便又是波起云涌,遍及全国,人们仿佛都有意无意地说到这句话,也就是彰显自己“学士渊博”吧。这次的波动连成语大会的评委也提及,评判这句话是对文化的侮辱与侵夺,它没有真正的实际含义。确实,连句子都如此的空洞,谁又能明白文化真正的纯洁与高雅。

人本身就是如此的虚伪,好似蝼蚁蛀空的树,仅是表面的光泽使其颤立,如行尸走肉,没有魂灵。

最深刻的便是奥运中炒红的表情包,那次的采访我真是电视直播,那句“洪荒之力”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走红的句子也是令人堪忧。同学把它用在了不成调的语句中,还用撇上天的嘴角解释“这好像是哪个参加奥运会的人说的。”我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文化的时尚本应如此?

我们都被世事的浮华击晕了头脑,许多精深的文化不发扬,却在装着似懂非懂的笑话。或许我们不能遏制时尚的发展与波及,但此种的行为从小便令我厌恶至极。

或许,在一面接受科技发展,时代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在觥筹交错的社会中保持时尚的高雅,那些丑恶的独特只会带着人类社会,甚至在精神上加剧文明的退化!

我都不再相信时尚,或许部分文化是精神的补给,但为何传来的都是些伪装的外表。或许我们改变了,如此品味时尚便是对灵魂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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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品味时尚作文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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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

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

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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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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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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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品味时尚议论文开头

全文共 1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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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风尚,彼时风尚,时间之河里几颗漂亮的石子,会没入淤泥,会冲上沙滩,还会孕育出美玉被匠人采去呢……

飞燕的纤巧,玉环的丰腴;苏轼的旷达,柳永的柔婉;宋朝的长衫,清代的大褂。时尚,尽在一个“变”字里了。不变,便只有因循守旧,又何谈时尚。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在有些年轻人当中,时尚常常意味着前卫。当他们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能够达到很多同龄人达不到的地步的时候,他们常常觉得自己获得了时尚。然后,因为这种心理,时尚被曲解了。这几年,社会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称为“非主流”。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枝勾勒出女人间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随着经济与思想的解放,时尚这个概念越来越深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但是人们似乎总是把时尚与肤浅、奢侈等词联系在一起。其实,追求时尚是无可厚非的,这一行为象征着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与喜爱。关键是我们得了解时尚的本质,从而把握住时尚,不被各种时尚甚至伪时尚牵着鼻子走。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换了它的色彩。

随着时代不断的发展,“时尚”一词已经在不少人的脑海中占了重要的地位。有人有意或者无意的追求时尚,以显示他们能够紧随时代潮流不落伍;有人不局限于随大流,常常别出心裁,走在潮流尖峰,希望引领时尚。然而,也有一些人总是鄙夷时尚,反对流行,与新事物“抬扛”,与新潮流“抗争”。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没有时尚,就没有今后的大众化与普及;没有时尚,社会也就少了一种推动力。

真正的时尚,不是自我标榜,不是奢侈,不是肤浅的张扬,而是一种内涵,一种美的内涵。君不见,打开电视机,各种夸张的广告迎面而来,这些广告词绝对是毫不含糊,直把自己的产品夸个天花乱坠。可事实是,有什么产品凭这些没内涵的自我夸奖引领了时尚。

时尚不是哗众取宠,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对美的理解。罗丹说过,世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而我模仿一句,时尚不是定义美,而是不同人对美的不同理解。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不良现象,诸如富家公子不顾人命只顾赛车,诸如山寨产品四处流行。有些好事之徒大呼,赛车是时尚之举,山寨是时尚之趋!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我妈的眼里是“走火入魔”。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尽管人们对时尚的理解有所不同,但是有一点是不可更改的。那就是,时尚应当有一天被大众所接受并对大众有着积极的影响。时尚是一种抽象的精神状态。简单地说,这是一种存在于人们意识中的东西。没有特定的范围与规定。当在少数人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现象,又被认为可能在今后能被其他人接受,一种时尚也就诞生了。

树立正确的时尚观,是我们年轻人在今后的生活中应当注重的。我们是社会新鲜的血液,我们的领域可能在将来就成为了主流,当良好的风气成为时尚的时候,国家与社会才能朝着高处发展。追求正确的时尚,将为我们的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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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品味时尚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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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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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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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题记

有人说:“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我看来这确实如此……艺术和时尚是相互关联的,品味时尚就要与时代的发展相结合。

时尚这一词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热词,特别在年轻的人眼里穿时尚的衣服,染烫时尚的发型已成为现在的流行模式。

品味时尚就要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时尚。一杯好茶在专业人士的手里被其品尝的津津有味,而在门外汉看来却与一杯普普通通的茶没有什么特别,时尚也是如此。例如:现在大街上的女生穿的很少,而在别人眼里却充满了不屑、愤怒。因为传统的老人不明白、不理解、不能接受,而在年轻人的眼里这却成为了时尚美丽的代名词。所以不同的人眼光不同,品位也不同。

跟着时尚的脚步走,有的为了追求时尚,不管什么东西见了就买,买完后却只是扔到一旁不理不睬,不久后再去买……

品味时尚,不要盲目从众,更不要去盲目追星,切记凡事是有限度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而出现了“韩流”“追星”等热词。这无疑是对社会的危害,甚至危及到了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所以说:“时尚不是跟风,不是盲目从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有的人喜欢追星,我也不例外。但我是在茶余饭后,在不影响自己学习的前提下。

今年夏天一阵时尚的旋风从国外刮来。这风带来“新产品”顿时在大陆掀起了狂潮。因为都去购买它,所以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格局,而国货的价格却一路暴跌……

品味时尚,时尚像风,掀起了阵阵巨浪;时尚像洪水,腐蚀着人的心灵;时尚像暴雨,拍打着人的肉体;时尚像……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因为老眼光不能看新社会。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时尚而不要盲目从众,随波逐流,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尚的步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也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的必经之路。在此希望大家合理购买时尚用品,要买自己需要的,不用的东西尽量少买。

品味时尚,就要跟着时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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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品味时尚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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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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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品味时尚的议论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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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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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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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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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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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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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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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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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品味时尚的议论文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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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mu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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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品味时尚议论文1000字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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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

时尚是什么?

黄子华说:“时尚就是在某一段时间,你不把那条新买的牛仔裤划几个洞,补几块补丁,你会不好意思穿着它出去。”

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

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

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

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

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只是一群人的哗众取宠的把戏。

总而言之,真时尚历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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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品味时尚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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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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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品味时尚议论文

全文共 1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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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时尚!何意?品位,即认真的观察生活,体会其中的意义和乐趣。而时尚,顾名思义:时,一时之意;尚,风尚之意。那么,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其实,生活中的人事景物、书文音韵,甚至点点滴滴,都会使我们有所领悟。只要我们认真去观察,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一件事的深刻意义,就会发现大自然中的景物也蕴含着人生道理,一书一文、一音一韵都会使你获得享受和启迪。

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尚。据解释,尚原本指喜欢,那就是说,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也许有人要问,是不是一种东西只要喜欢的人多,就可以成为时尚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除了“尚”,还必须抓住“时”。一种潮流只有在短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世界,才能称之为时尚。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时尚年年有,可是每年都不同。为什么呢?现在看来,原因往往出在这个“时”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啊!

口说无凭,举个例子吧!

就比如说,前段时间在歌坛上所向披靡的一首歌——《两只蝴蝶》吧。牛朝阳把它创作出来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两只蝴蝶》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听到那优美流畅的旋律,不经意间就发现又一人口中飘出了那熟悉的旋律,甚至出现了英文版,由此可见这劲头是多么强势!可现如今呢,只能叹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股时尚热潮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同样令人惊愕,而且类似此种的现象还有很多。这不禁让人匪夷所思,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了?

答案显而易见。再举个文化界的吧!相信大家都知道《洛阳纸贵》吧!这个故事是说着名文学家左思(西晋太康年间)写的一部《三都赋》,经名人作序推荐后,很快风靡京都,懂得文学的人无一不对它称赞不已,甚至连之前不认同的人仔细品味后都改变看法,啧啧称赞。大家都争相传抄这部奇作,一时间《三都赋》广为流传,大街小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后,竟然连纸张都昂贵起来。

看来,《三都赋》在那时的确风靡一时,但在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它并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魅力,这又是为什么呢?

也许左思右想总不得其要领,理不出头绪来。其实原因很简单,这就是内涵丰富、独特与表面浮华、大众的区别。总的说来,文化积淀与其独特的方式是时尚的命脉。

左思敢于挑战,做前人之不敢做,而且踏踏实实又不乏大胆探索的能力,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歌手一成不变、墨守陈规,虽然时时推陈出新,也只是哗众取宠、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成昙花一现。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平平淡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就像一杯用五光十色来为自己掩盖的普通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浮华和积淀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挑战、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千秋万代而不衰,可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被时光无情的淹没。

品味时尚,品味浮华的喧嚣与不实,品味积淀的魅力与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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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品味时尚议论文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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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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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年江苏高考零分作文:品味时尚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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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的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的擦掉眼角的泪水。

因为我知道,人人都要参加高考,不是因为高考适合自己的兴趣,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眼泪是为大家流的。不知道哪个可爱的老师出的这个题目,我们猜了几个月题,从去年的奥运会,5.12直到邓玉娇,立交桥,70码,公交车……我思绪翻滚,又回到了每个猜题的夜晚。“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全班88名同学近乎疯狂的呐喊中,我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象买彩票一样,精心的挑选着每一个作文题目。老师说要猜对了,多十几分,“本一”就可能向我们扬起它可爱的小手。我本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非著名三好学生,尊师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发扬,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问候老师您一下,当然只是问候您一个人,不包括呕心沥血教育我们的老师。亲爱的出题老师:我不知道“三点一线”的高中生活能有多少时间去品味时尚。我想大概也许出这个题目的我们尊敬的老师你的脑袋让门挤了?让驴踢了?进水了?结冰了?短路了?——不管怎样,肯定是脑残了。莫非脑残也成为了一种时尚?政治课上邓爷爷一直对我们说要“实事求是”。尊敬的出题老师,我实事求是的对你说:你的题目让我很纠结,纠结!纠结到蛋疼!蛋疼你明白吗?这也是一种时尚。你让我们正天埋头苦读,面对着一堆堆模拟试卷的孩子去“品味时尚”,打个比方,这不是和让太监去看A片一样?A片你懂吗?东京热,一本道……这个都不懂,你还谈什么时尚。我们也想时尚,可没钱没时间怎么时尚?难道我们忍心从辛辛苦苦供我们上学的爹娘哪里一次次讨钱,去买阿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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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品味时尚作文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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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

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

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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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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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

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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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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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能说他(她)是风潮先锋。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裤的叫个性,而后来穿长衫马褂的才算是个性,牛仔裤不过是大众时尚。

多少年以前筒裤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统。没过多久,满大街都换成了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再后来,弹力裤紧身裤应运而生,就像一场革命,将人体从窝藏中释放出来,凸现肉体之美。如今,满大街黑丝袜、超短裙和光腿的诱惑,人类个性裸奔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恰当的表达。

这正是时尚。不断变化,不断出新,同人类的审美、个性需求息息相关。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封建条条框框限制个性的张扬,天生内敛的中国人只好用宽松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欲望,特别是女性。这是那个时代的风尚,集中反映了顽固保守的个性风向,不像欧美诸国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但金发碧眼的外国娘们却扭着胯撅着臀大摇大摆、谈笑风生地过去了。在这些开放风潮的多次冲击下,中国人假正经的性格才多少有些松动。

这同时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鉴、融合、和谐。

融合不等于没有个性。于是,在集体审美认同的大树上,也开出了个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为了追求个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裤上掏上几个洞,可以将好好的黑头发染成屎黄,甚至不惜代价击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里胡哨的饰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还有更自残的行为:刺青,隆胸,卡通版装束,人体彩绘。人类追求时尚个性几乎达到了无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场合大搞前卫艺术,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时尚也是妍媸兼有、美丑杂陈的。只有合乎人类共同审美取向的个性才能最终成为时尚。比如唐装的盛行,不是复古,而是推陈出新,连外国娘们也喜欢。

在时尚中领跑的只有那么几个先知,我们都是盲目跟风的。在风云变幻的时尚面前,我们要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跟着心走,既表达自己的个性,又不失时尚美感,也就是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时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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