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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精品20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小编为你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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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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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央又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既是从严从实贯彻落实党章要求的又一重大举措,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通过学习这两项新法规,我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治党务必从严”,就是要从筑牢防线抓起,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让守纪律、守规矩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第一,要勤学善思,在读懂学透上下功夫。新修订的《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了关键少数,实现了“全覆盖”。重修后的《条例》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此二者互为前提、互为补充,标本兼治、相辅相成。归根到底,就是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其中要义,率先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静下心来学,原原本本地学,深刻领会准则要求,熟练掌握处分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学习《准则》《条例》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专题进行部署研究,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学以促变、学以促成。

第二,要带头践行,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重修后的《准则》化繁为简,全文8条、281字,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正面倡导全体党员要立德修身,弘扬正气;新的《条例》强调立规,把纪律的要求具体化,明确列出6大类违纪行为的 “负面清单”,清楚地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行为不可为。有令不行必追究。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更要看得清、早着手、抓落实。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迅速领会新规矩新要求,切实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的现象早发现、早提醒、早打招呼,把隐患消除在未萌之中。切实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人,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道德情操;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自觉带头做到诚实做人、干净处事,清白为官。

第三,要知责思为,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出台是新常态下推进从严治党、正风反腐的必然要求。《准则》是全体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面镜子,《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如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负面清单”中还新增了“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要作出处分的规定”。作为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把学习《条例》和《准则》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抓真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为服务发展、引航改革凝聚正能量。要在建章立制上再加强,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审批、党风廉政建设等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坚实平台。在争资立项上再加油,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精心编制英山县“十三五”规划,积极谋划一批、争取一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为深入推进“五城同创”夯实发展基础。在提能善政上再发力,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同时,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权力清单,实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为发展清障提效,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清风正气和良好氛围。

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把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改作风、正党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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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政协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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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了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深入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组织专题讨论,政协机关党组立即作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学习,我认为,一是《准则》和《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果。二是《准则》围绕廉政自律主题,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负面清单转为正面倡导,从底线防守转为标杆引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底线。三是《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立规矩、明纪律,划出行为禁区,明确违纪结果;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两部法规通篇贯穿“全面”和“从严”思想,坚持立德立规并举,治标治本结合,实现了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对于最大限度地防治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纪律建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为全机关树立崇尚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机关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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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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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我们法院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要做到“知”与“行”结合,言行一致。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性是很重要的。《廉政准则》约束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能否得到好的实施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因此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对于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就显得不可或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够正确对待小事,能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应该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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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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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颇有感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要做到以下四点。

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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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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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人干事明确了基本规范和遵循指引。作为基层党委负责人,要在思想和行动上躬身而为、一以贯之,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坚守底线,看齐高线,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的新境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道德高标准和纪律“底线”,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准则》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强调自律,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目标、是方向。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强调他律,为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基石、是起点。

这套“组合拳”,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学习贯彻两项法规,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怎样才能坚守底线,更应做到见贤思齐,对标高线。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高标准和与守底线相结合,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从内心深处把遵守两大法规作为政治责任、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既要从已经发生的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无论在任何岗位上,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亮起纪律红线,不触行为禁区,又要认真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四个人”要求,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在党忧党、对党忠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示范引领,严抓严管,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打铁还须自身硬。执行《准则》和《条例》,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作为“一班之长”,在带头严格遵守两项法规的基础上,更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既挂帅又出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铁腕抓作风、铁律管干部,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带头细照,立行立改。特别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坚守清正务实的做人本色。

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立足于早、小、细,一把尺子量到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问责问效,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正风肃纪各项制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四风”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营造好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新《准则》虽短短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针对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作出纪律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

我们不仅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领会其中深意,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每一名党员干部心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同时,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完善选人用人激励导向机制,注重在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工程、基层组织建设、“五城联创”等实战一线中考察识别干部,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发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心气和韧劲,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全旗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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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践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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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党员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

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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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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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进行了全面、反复的学习。在这里,我就谈几点自己的学习认识和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既体现时代性,又富有创造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两项法规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正是我党在反腐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实践成果。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新《廉洁自律准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新措施

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的内容,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强调自律意识的树立。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提出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

三、新《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新武器

原《党纪处分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二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修改以后的新《条例》,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方面,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新《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生活作风不正等行为,明确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我相信随着新《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将及时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当前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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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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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识。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 “四个必须”,党员要做到 “四个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3编、11章、133条,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二、思考。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了“从严治党”,为当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廉洁自律规范。如:《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严禁违反家庭美德、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启示。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如果不从严要求,就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就会让一些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败坏党的声誉,最终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就象人在生病时,小病不医就会酿成大病,最终无药可救。

四、贯彻。作为组织工作干部,不仅要严格要求别人,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准则》和《条例》印在纸上、刻在心上,做到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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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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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工作的最根本的目标。要想公正司法,先要自身过硬,《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建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巩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成果,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自身行为,指导法院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都必须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将《条例》和《准则》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一、几点体会

守纪律。纪律规则是社会高效运行的前提,是社会成员交往的共同行为准则。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小到一个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纪律,势必导致组织软弱涣散,丧失战斗力。法院中党组织,党的纪律就是法院的根本政治纪律,司法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党员干部不遵守纪律,就是从源头上破坏司法正义,就会造成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崩溃,法院党员干部必须守住底线,严格遵循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讲规矩。很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都是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讲规矩的重要性,“共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守政治规矩,不搞山头主义,不搞团团伙伙,不任人唯亲”。法院干警讲规矩,就是要让法院工作时刻与党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司法人员不能妄议中央,破坏团结,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讲规矩,就是在司法的大是大非上始终与党中央站在一起,积极主动用司法行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政策和方针。只有讲规矩,讲党性,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才能真正做好司法工作。

知敬畏。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打在藐视责任的党员干部身上的板子,要想不挨板子,就要敬畏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法院加大法官的办案责任,推行责任终身制,形成责任倒逼机制,让办案法官认清肩上的责任。“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只有心里时时刻刻想着群众,才会去认真倾听群众的疾苦声,才能在每一桩,每一件“官司”中不偏不倚,居中公正裁判。必须坚守责任,服务群众。法律是高尚的,要用司法服务人民,在守住底线同时还要坚持高线,时刻牢记党的《廉洁自律准则》,指导自身言行。

存戒惧。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各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但一定程度上也有一股不正之风在党内刮起,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我党夺取全国解放战争胜利的前夕,毛主席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习近平总书记讲:“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要想当干部”。法院干警内心一定要有一道底线,有一道红线,有一道防线,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要有戒、有惧,始终把手中掌握的审判执行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寻租的资本。

二、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建议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三是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法院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是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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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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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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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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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是从严治党工作的新成就,对于加强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对全体党员的刚性约束,也是确保党的先进性重要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党纪的严肃性和道德的认同性,也体现了纪比法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的《准则》和《条例》为根本,加强自身“修炼”,切实提升个人作风和能力。

坚定政治信仰,做党的忠实追随者。作为一名中共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们党是一个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党、是一个具有先进生产力的政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无论世界如何变幻,社会如何发展,我们都不能违背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虽然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走过弯路,出现过错误,让党蒙受了损失,但我们党通过自我纠正,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每个党员都有义务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权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党的利益坚决维护者和执行者。坚定的政治信仰是立党之本,我们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入党,做一个纯粹的共产主义的忠实信徒,永不叛党。

严厉组织纪律,做党的政策执行者。我们党之所以历经革命与动乱的艰难岁月仍然发展壮大,是因为我们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我们党是一个民主的政党,能够听取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是一个严密的政党,能够确保政策执行的坚定性;是一个严明的政党,能够确保所有党员的各种权益得到尊重。新的《条例》对严格组织纪律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是为了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把那些投机分子,表里不一的人清除出党组织,让党的决策更加民主,政策执行更加顺畅,党员权益更加尊重。

严格廉洁自律,做党的纪律垂范者。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是立党之本,是保持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的根本。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立身之本,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从小事抓起,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新的《条例》更加凸显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处分力度,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同时,新《条例》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人本关怀,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尽量把错误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早的提醒警示少数违纪违规同志,让他们不逾越法律的红线,以避免让其身败名裂。因此,我们要做党纪党规的忠实执行者和率先垂范者,只有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自觉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好党的形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确保党执政地位不动摇。

坚持群众路线,做党生命线的保护者。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新《条例》将违反群众纪律作为严格执纪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更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员干部有义务和职责做好群众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总书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厦是靠一砖一瓦砌成的,人民的幸福是靠一点一滴创造得来的。”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党的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培养道德情操,做党的形象维护者。有一副对联写道:“宦海无涯廉是岸,官阶有止德为高。”廉洁和道德是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关键少数”,对促进党的发展,维护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哪里当领导干部,无论是当多大的领导干部,廉洁是基本的要求,违反了廉洁要求就是政治生命的尽头。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认同,党员干部必须坚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有高尚品德的人,脱离低级气味的人,得到人民的尊重和拥护,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新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与时俱进,适应了时代新要求,它是我们党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准则》从正面倡导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条例》从反面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做什么?为全体党员干部确立新标杆。我们共产党员有着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要想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严格廉洁自律,坚持群众路线,培养道德情操,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做党纪党规的忠实维护者和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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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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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中,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责任感。我觉得自己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更好: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坚定信念,阔步向前。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

四、牢记宗旨,严守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必须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才能把本单位的好风气树立起来。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人格的锻炼和修养,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用党章指导自己,规范自己,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望,努力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的心得体会,与其他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下阶段及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遵守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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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全文共 2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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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扎实推进的基础上,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陆续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当前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地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直接关系到能否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对于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至关重要。

体现高标准严要求,查摆问题务必实之又实。

从省委活动办两轮随机调研和中央巡回督导组反映的情况看,找不到问题或是找不准问题,是各地各单位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有的是群众不提自己就不找,有的是找到的问题与“四风”问题联系不紧密、不具体,还有的存在找班子问题多、找个人问题少,找一般性问题多、找个性问题少,找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找工作问题多、找作风问题少,找保护干部理由多、找主动整改措施少的“五多五少”等现象。存在的问题跳不开也绕不过,在问题面前当“鸵鸟”,其实是讳疾忌医、掩耳盗铃。问题是“靶子”,找准了问题,开展批评才能有的放矢,解决问题才能真见成效。

从严从实查摆问题,要聚焦自身,深入实在。把存在的“四风”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的方式,真正将自己摆进去,对准“四风”一风一风来找、一事一事地查;对标“三严三实”,查一查修身严不严、用权严不严、律己严不严、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既深刻查找自己身上的问题、又积极分担班子的责任;既联系现在的工作岗位,又联系过往的成长经历;既从工作中找问题,又从思想上、党性上找差距,使认真的态度转化为切实的成效,既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又革除作风上的顽疾,切不能让查摆问题“挂空挡”。

从严从实查摆问题,要常照镜子,触及实质。基层是改革发展的主战场,也是党群干群之间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聚集地。基层同时是一面大镜子,常对照,就能看出工作是否符合基层实际、决策是否符合群众意愿、作风是否得到群众认可。照镜子要照“平面镜”,不照“哈哈镜”。照“哈哈镜”只见长处、不见短处,达不到“照镜子”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基层实际为镜、以人民群众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让纰漏呈现无疑,让不足纤毫毕见,使问题浮出水面,真正照出差距。

从严从实查摆问题,要不拖不等,立行立改。“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查摆问题,解决问题,贵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让群众随时随地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真正取信于民。立行立改重在“动作快”,关键是改到实在处。一旦看准某个问题,就应该雷厉风行、不等不拖,勇于“改”,大步“行”。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诉求改起,从群众最期待解决的症结难点改起,从事关发展的重大关键节点改起,拿出改的诚意、坚定改的决心、谋求改的实效、注重改的质量,集中力量抓好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使活动的推进赢得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批评务必真而又真。

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普遍反映受教育最深刻的就是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我们一定要充分用好第一批活动的成功经验,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好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高水平。

谈心交心,是党内过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第一批活动的经验表明,深入扎实的谈心交心,是交流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有效方式。如果没有这个基础,被批评的同志不一定能接受,效果不一定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交心要充分到位,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要把“毛毛雨”下在会前,真心实意、推心置腹地把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批评意见提前亮出来,“当面锣、对面鼓”,有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把问题谈深、根源说透、思想说通、扣子解开、顾虑扫清。

对照检查材料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整改态度的具体体现,对征求到的意见是不是正确对待,对自身存在问题是不是真心整改,都能从中反映出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应当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见事见人见思想,做到真深实、杜绝假大空,对准号、像自己、有深度,真正画好这幅“自画像”,找准身上的病灶病根,不能遮遮掩掩、涂脂抹粉,更不能掺假兑水。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最关键的在于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要作出示范,主动亮丑、率先“开炮”,拿出“向我看齐”的勇气,主动剖析自己,深刻反省自己,多讲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多剖析问题的深层次根源,以实际行动形成自我批评的浓厚气氛;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干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自我批评要抛弃“面子思维”,具体实在,既要摆出问题,也要列出具体表现,相互批评要克服“好人主义”,坦诚相见,点到要害、点到痛处,少一些“和稀泥”,多一点“火药味”,坚决防止打太极、兜圈子,要动真格、有辣味,真刀真枪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触及灵魂,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以严促实,是查摆问题的基本要求;求真务实,是开展批评的基本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地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工作,我们才能不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汇聚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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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突出问题

全文共 3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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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区委部署要求,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学准则学条例,查问题找差距”主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活动内容

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准则学条例,查问题找差距”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好“五个一”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开展一次学习研讨。分局党委要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其中的丰富内涵,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做到原原本本学、领导带头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各党支部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必学篇目,采取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专家授课、分组讨论、在线教育、观看专题片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形式抓好学习教育,同时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结合起来,系统学习、融会贯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留存资料:会议记录、每个党员发言提纲、工作动态)

牵头单位:政治处

二是开展一次知识竞赛。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学党章知党规明党纪”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留存资料:知识竞赛试卷)

牵头单位:纪检委

三是开展一次认真查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准则》和《条例》,重点深入查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认真查摆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一是查摆各级党组织政治意识强不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是不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不是严格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二是查摆各级党组织政治定位准不准。要对照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看各级党组织是否履行政治职责,找准政治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密切联系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查摆各级党组织政治警觉性高不高。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觉悟高不高、政治鉴别力强不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能够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是否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十二个不准”和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

第二,认真查摆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一方面是查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对照党章规定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查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加强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基本规范;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另一方面是查摆党建工作情况。重点查摆各党支部书记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发挥表率作用,承担起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推动解决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只管任命不抓管理,以及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认真查摆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一是查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要严格对照党章规定,结合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重点查摆各级党组织是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否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内部监督;是否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纪检部门是否真正起到“探头”作用,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情况。二是查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在反对形式主义上,重点查摆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在反对官僚主义上,重点查摆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上,重点查摆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在反对奢靡之风上,重点查摆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查摆廉洁风险情况。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利用决策权、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以上问题的查摆要见人见事、见根见底。要认真分析研判,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列出问题清单,防止笼而统之、大而化之。特别是对基层各党支部要坚决克服应付、闯关、交账的思想,认真对照要求,深入查摆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切合实际、见筋见骨的问题清单。(留存资料:各级党组织班子和每个党员问题清单)

牵头单位:政治处、纪检委

四是开展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分局党委要在12月上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监督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照《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摆是否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各党支部也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是否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等;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六项纪律和“四风”方面的问题,是否存在在群众面前自我为是、盛气凌人,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是否做到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担当意识、奋斗精神、创新能力等。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党内组织生活会在全体党员民警中实现全覆盖。(留存资料:会议记录、每个党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动态)

牵头单位:政治处

五是开展一次述职评议。按照省委“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扎实开展好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见分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留存资料:会议记录、党建述职报告、工作动态、评议表)

牵头单位:政治处

四、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学准则学条例,查问题找差距”活动统一在分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分局“学准则学条例,查问题找差距”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开展。市局党委委员、区政府副区长、城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慧军同志担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牛坤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强同志兼任,主要做好活动开展期间上传下达、沟通协调、释疑解惑,文字资料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五个一”活动的分工安排,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同时对基层各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推进。分局党委成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研讨和组织生活会,并督促指导好所在支部的活动开展。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班子成员要学在前、做在前,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履职尽责,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分局党委要在抓好班子成员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各党支部也要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各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并督促指导好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开展。

三要狠抓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于活动始终,迎着矛盾改,对准问题抓,切实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梳理清楚并加强整改落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要制定务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特别是要针对每一个问题逐一制定可落实、可监督可检查的整改措施,将工作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到工作推进上,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明确可行,真正做到“一个问题一个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中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整改贯穿于活动始终,弛而不息抓好整改。

四要抓好统筹协调。要把开展活动与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广大党员民警在活动中激发出的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热情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城区公安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深入推进平安市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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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优秀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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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首次以党内法规已颁布执行。《廉政准则》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

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

、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局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

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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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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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校组织党员老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上,党支部高书记强调每位老师要通过剖析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准则》“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条例》“六大纪律”负面清单,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弄清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做到边学边查、边学边改、立行立改。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我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奋力进取,全心全意为本校,为学生服务,始终坚持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理念,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做到严以律已。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氛围。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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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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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4、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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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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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和模糊认识的错误思想。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制度于不顾,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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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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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组工干部,我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准侧》和《条例》的学习,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辅导班、领导干部辅导大讲堂、先锋微远平台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真正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

二是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生活上做到零侵蚀.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之重大,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活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生活上真正做到零侵蚀.

三是切实真抓敢管,工作上做到零懈怠.真正落实和执行《准则》、《条例》,做到严格对照,认真反思,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

管、严抓严管,在工作上真正做到零懈怠.

四是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继续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我们两新党工委要定期深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屯开展 面对面沟通交流,将党建工作与党内交心谈心、党员与群众的日常走访相结合,让党组织与党员、与普通员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从交谈中发现问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传递党的声音,介绍党的政策,于润物细无声中做好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真正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侧》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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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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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启示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站在执纪者角度,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和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启示五:培养健康向上情趣,党规党纪印在心上。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

启示六:既要关注行为被动,更要关注灵魂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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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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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记者从江北区纪委获悉,为确保各级党员干部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该区明确要求,把学习《准则》、《条例》设为“必修课”,做到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一方面,领导干部带头学。该区区委常委会带头先学,作出表率、以上率下。邀请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作专题报告,为全区8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辅导,准确传达《准则》、《条例》的实质内涵,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同时,纪检干部深入学。区纪委常委会组织专题学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中研学、专题讨论、案例分析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熟知《准则》、《条例》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思想准备、知识储备和工作预备。

另一方面,督促党员干部全面学。该区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江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成立了专题宣讲团,将对全区82家单位逐一开展宣讲,推动两个规定精神入脑入心。同时,将组成专门的督查组,赴全区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将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准则》和《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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