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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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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的白天,我开始了看《摆渡人》,我一直觉得一本书,能够在网上和线下获得大家的交口称赞,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周六一天,加上周日半个上午,我又快快地看完了这本震撼人心的小说

晚上,我也在宁远楼参加了一场读书会,读书会的主题的《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一个女生分享了一本中国精神分析学派的领军人物武志红老师的《为何爱会伤人》,让我看到了从依赖到觉醒到人格成长的路径。女生也结束演讲的时候,讲了一句话,也坚定了要写一篇关于《摆渡人》的读书笔记的想法。

她说:没有谁会一直会为你的人生负责,他们只能陪你走完一程,只是你的摆渡人,真正对你的人生负责的还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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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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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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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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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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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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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我读了《斑羚飞渡》这篇小说,它主要讲的是狩猎队把一群斑羚赶上了伤心崖,准备活捉它们。虽然它们有跳远冠军之称,但是,面对着它们面前6米宽的山涧,却是无能为力。在面临着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它们居然想到了猎人们意想不到的举动!牺牲一命来换取一命的方法,来延续下一代的生命——飞渡!

为了换得下一代的永生,斑羚们在山涧上空划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那是一座座用老斑羚的肉体和死亡筑成的桥墩。这是何等神圣的精神力量啊!连猎人 们也不觉放下了猎枪。令我最震撼的,还是那只镰刀头羊。它担任着一位领导者的身份,冷静镇定地指挥着斑羚群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 做人类的奴隶。“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 然选择了,在敌人的统治下苟延残喘。读了《斑羚飞渡》让我知道了镰刀头羊的勇敢和为了拯救下一代的斑羚们,牺牲自己保护后代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

我要呼吁人们:“动物与我们一样,是自然界的生灵,我们人类不应该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掠杀动物。我们要建一个万物平等的和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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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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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不要抱怨自己平庸,即使伟大也不见得生活的多幸福。

保尔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他时刻都在为革命事业而奋斗。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

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人应该怎样活着?看完了这本书,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最完美的解答。

我读着,读着,保尔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他,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钢铁般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他鼓舞着他前进呢?那不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这也就是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教育我如何正确对待疾病,如何战胜困难。他一个全身瘫痪的都能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我,一个在党,在人民的阳光雨露抚育下的少年儿童,怎么能够被一些区区困难而吓倒呢?

这本书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从作者的这句话,我看到了保尔的一种钢铁精神,然而也从中领悟到任何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经过艰难险阻的考验,才能迈向成功。当然,如果失败了,也不应垂头丧气,要学习保尔乐观的态度,昂首挺胸,迎接生命的挑战,实现人生的价值!

人生本来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险路。如果,早就有人为自己铺好了未来之路,走下去就会使生活失去色彩变成一杯白开水,无味、暗淡。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也可解释成另一种意思:属于自己的路,自然是自己开辟出来的。只有自己创造的东西,才能属干自己!在走上这条路时,就应明白自己必定会经受风雨的洗礼。但只要信念坚定,别人说什么又何妨?保尔不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吗?他从不顾虑别人怎么说。

信念支撑着我们的信心,让我们鼓起勇气,向残酷的命运挑战,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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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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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喜欢在田野中捉小虫子,因为我那时认为它们是我在童年是最重要的玩伴,正是怀揣着这种情感阅读了达尔文的《昆虫记》在这部作品中我领略到了前所未有的昆虫王国,在这里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昆虫上的知识,弥补了在昆虫科学上的欠缺。达尔文倾注了许多心血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对那些昆虫的描述生动形象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的地方处理的非常到位,所以说他为我们世人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昆虫世界并且《昆虫记》是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

全书大概描述了32种不同的昆虫种类,而在这些中有一种令我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句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我才会对螳螂记忆颇深,螳螂的腰部非常的长。不光是很长,还特别的有力与它的长腰相比,螳螂的大腿更要长一些。总而言之它拥有一副娴美而且优雅的身体并且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可以说它是一种温柔与残忍并存的小动物。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科学的奇妙,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对这方面进行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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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温馨治愈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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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

一个关于灵魂摆渡的故事。

一个关于生存、死亡和爱情的故事。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独自踏上一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生父,不料遭遇一场火车事故,当她爬出火车残骸时,却发现世界已经变成一片荒原,她以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但她却是唯一的逝世者。

走出火车残骸的仅仅是她的灵魂而已。

在一片荒原的世界里,迪伦见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带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越茫茫荒原,护送她的灵魂到达应该去的地方。

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被摆渡的灵魂,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没有颓废和消沉,而是淡定的接受了死亡的事实,她在崔斯坦的引领下,与如影随形的恶魔们勇敢抗争,从最开始的依靠,信赖,慢慢变成了纯洁的爱恋。

被摆渡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

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一起离开的崔斯坦,痛苦欲绝的迪伦最终决定冒险尝试任何灵魂都没有做过的事情——返回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自己的爱人。

又是一条充满未知和艰险的路,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自己灵魂灰飞烟灭的豪赌,尽管前途未卜,可她依然步履坚定。

上天还是眷顾了这对有情人,在茫茫荒原,迪伦找到了朝思暮想的崔斯坦,她极力劝说崔斯坦跟随自己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未有过的事情,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悖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尝试,只因他曾答应过迪伦绝不会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带领着他义无反顾地找到了自己身故的那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身体。为了不再一次失去崔斯坦,迪伦在进入火车残骸后就紧紧抓着崔斯坦的手,可行走在错乱不堪,漆黑一片的车厢时,不慎摔倒的迪伦还是丢开了崔斯坦的手,再次醒来的迪伦如愿地回到了人间,满心却是失去崔斯坦的痛苦,她为丢开崔斯坦的手而懊悔不已,却看见向自己走来的崔斯坦对着她说:原来你在这里。I exist because you need me.因为迪伦的需要,所以崔斯坦一直存在和陪伴,陪伴她的灵魂,陪伴她的人,用陪伴守护她一生。

迪伦是幸运的,因为她有崔斯坦,摆渡了她的灵魂,摆渡了她的人生。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的行动,摆渡你的灵魂,陪你抵达幸福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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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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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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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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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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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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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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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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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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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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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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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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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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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边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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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触《边城》,是听完的。夜里打开手机,演播室里安静温柔的声音缓缓流入耳朵。心中的边城总带着一抹蓝,浮现在遥远的地方,江水流过,慢慢地洗却人们的悲欢离合。而在世事之后,江水继续流逝如同逝去的时光和没有结局的边城。黄磊有首歌叫《等等等等》,讲述的就是边城的故事。“等过第一个秋/等过第二个秋/等到黄叶滑落/等等到哭了为何爱恋依旧/她等着他的承诺/等着他的回头/等到了雁儿过/等等到最后都忘了承诺”。

虽然是一个很简短的爱情故事,但是文中一个爱字都没有出现,因为爱已经落在了字里行间。翠翠听到二老的歌声后说的话“跟着各省摘虎耳草”,一次次羞涩的低头和脸红,都是少女心中对爱情的美好幻想,晶莹剔透不掺杂泥土和石块,没有所谓的门当户对,二老爱上了翠翠宁愿放弃碾坊而去守渡船,不需考虑家庭与出身,一切都简简单单,爱或不爱,一句话便明了。

一直不太理解翠翠的含蓄懵懂,正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最后的悲剧,没有家世门第的束缚,也没有风云变幻的动荡,翠翠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在碧溪岨守着渡船,等着心上人的回归。我起初十分不懂她的心理,直到看到一部电影中所说“原来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勇气说出来的”,我便理解了翠翠,不再惋惜她的隐忍和羞涩,而是喜欢她真实的纯真、含蓄。

黄永玉曾以傩送与翠翠的初见情景作为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最是那回眸不生娇羞。这样最简单的画面在人心上已是五彩缤纷。此后的这便在翠翠心中扎了根。端午节变成了翠翠最爱的节日。那简单的端午,便是日后回忆起来都是甜的。

更爱的是沈老的文字,淡雅柔静又如同江水中的浪花,轻轻地拍着岸边的石墙,,慢慢地浸润,磨去浮躁,进入这样一个世界之中,平淡如水确自有芬芳,慢慢引入一个安详之地,渐渐沉没。

最后引入沈老的话作为结束:“我一辈子走过许多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确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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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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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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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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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是一本妇孺皆知的书了,他被中国人民分为四大名著之一。

早在许多年前,我也曾在影视剧中看过《水浒传》剧情的确很精彩,我也陷入了痴迷。

但如今我才知道阅读原著是什么感觉,就像其他书籍一样,影视剧中的剧情和书中的内容是略有差别的。

我所喜欢的书中人物便是主要人物之一:宋公明了。说起他,读过水浒就会想到正义二字,我还会说他仗义。但是他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宋江身居水火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100单八人者之一。”文学家李卓吾曾如此褒扬宋公明,而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曾认为,《水浒》宋江独恶。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此人乃忠义之士,绝不会背叛梁山兄弟,这是他的性格,但他过分认同朝廷,觉得所见之恶事只官兵所为,上了梁山后,他只是一心等待朝廷招安,这是他的信仰,只不过最后,信仰盖过了性格而已。

无宋江,不水浒。没有宋江,梁山也不会兴盛太久,最终结果只有一死,有了宋江,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水浒传耐看的是人,其后才是故事,不同的人读水浒都有不同的感觉,这便是《水浒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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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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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被鲁滨逊深深的感动了,他漂流到荒岛上后,没有绝望,而是把自己的双手动用起来,造房子、种庄稼、养动物、造工具、在最后终于获救。

一开始,鲁滨逊跟一艘船出海,船在一次海难中失事了,他在海上漂了很长时间,最后,被海水带到了一个孤岛上,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没有船只帮助他。他用身边仅有的物品搭建了一座房子,又在船上找了一些面包、酒、子弹、枪、衣服等等……就这样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的孤岛生活。他不但要与饥饿、疾病斗争,更不能让海盗发现他……在困难面前,他有着顽强和毅力。

我们现在生活、学习中的困难和鲁滨逊的困难比起来还算困难吗?我一定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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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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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母爱是世界上最美、最温暖的一种爱。——题记

我们人类总是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可是这种说法是正好相反的!

沈石溪写的《红豺》里面母豺火烧云把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个故事讲了一条狼杀了火烧云的两个孩子,正好狼被捕兽夹夹住了。火烧云杀他的一个孩子,留一个叫甜点心就是饥饿时的一顿饭。可是火烧云怎么也下不了心。后来火烧云痛失前腿,由甜点心照顾,最后火烧云为甜点心而死!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是什么让火烧云吃吃舍不得杀甜点心呢?是母爱!是什么使火烧云冒着失去尾巴就一个狼呢?是母爱!是什么让火烧云离开了他精挑细选的公豺呢?还是母爱!是母爱是母爱让火烧云冒险去救一个狼。母爱是所有的爱都比不上的!在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也是很好的!妈妈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

我很对不起我的妈妈,我总是言而无信,让妈妈大发雷霆!让我们默默的感受母爱的魅力吧;让我们默默体会母爱的美丽吧;让我们默默倾听母爱的呵斥吧!让我们一起喊:“妈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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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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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之间也有爱,而且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单薄,而是很强烈,很浓厚的。

甚至比人类之间的爱,还要强烈!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鸟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那份浓厚、强烈、令人意想不到的那份真正的爱!这本书主要讲了:鹩哥为了让自己的儿女平平安安活下去,所以和蛇雕生活在一起。为了赢得活下去的权利,给蛇雕白白当努力,想借助蛇雕的伟兴吓吓蛇,让儿女成功的活下去,可最后几个儿女却一个个走向了死亡的世界里面生活。

在我看来,我认为鹩哥不因该为蛇雕白白的当努力,其实就是为了让儿女不受到蛇的危害,能成功地生存。可鹩哥凭自己的能力,能保护到它的家人,但一定要有信心,只要有信心,你一定能成功!从侧面的角度来讲,鹩哥每天给蛇雕打扫卫生做奴力,这都是为了谁呢?还不是希望儿女快快乐乐、幸福的活下去。再鹩哥认为,只要为了让儿女成功存活下来,不管做什么,不管受什么苦它都愿意,但只有这一个要求。

动物之间的爱如此伟大,只要让儿女存活,它可以放下自己的尊严,可以不管任何事情,只要让自己的儿女存活下来。这一种亲情,让人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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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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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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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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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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