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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小说作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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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著《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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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那就是每天读两回《西游记》。《西游记》还是文言文版的。

一开始,我认认真真看,边读边划边批注。书放在桌上,左手拿尺,右手拿笔,认真品味其中的情节。我一边划线,一边做批注,认真去划、想,没有一丝怠慢。一个上午都钻在书房看这本书。吃饭时,一手拿着筷子,一手拿着书看,把饭都扒在桌上了。

后来,我开始有了小心思:“随便看一回就要半个小时,两回就要一小时,这太浪费时间了。”于是我便在划线时减少批注,结果只要40分钟了。

可我还是不满意,我又想到减少时间的计策,干脆不写批注,直接划线的了。结果,时间竟减了一大半,只要30分钟就顺利完成。

假期里,我就是这样马马虎虎地看完了《西游记》。

开学后,老师又让我们重读《西游记》,并且做好读书笔记,他要检查读书留下的痕迹。

我便开始根据老师的新规定划法去看,方框框地方,圆圈圈人物,横线划知识,波浪线划妙句,双横线划陌生词,三角包标好词。量从每天两回变成了每天一回。我更认真阅读了。

第二天课上,老师便来考《西游记》的内容。老师提问像“这回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一类问题,让我们回答。结果很多人都被查出来没认真看《西游记》。不过我每次都知道答案,并把手举得高高的。我想读书不是为别人读,而是为自己读,我就认认真真地一天读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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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文文艺小说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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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你答应过我,在大学的校园里等我。7年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坐在大学的草坪上,一起看着星星……

——题记

ONE。

在小荷已经7个月有余了,在小荷,我很充实,也很快乐。小荷里,我最感谢的一位会员,就是我那和蔼可亲的师傅了。

我想,认识师父,可以算是个巧合吧。

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我突然脑门一热,就想认个师傅。真巧,QQ列表中仅木头一个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认了一个师傅。

我想,我今天的进步,都要归功于师傅吧。记得初入小荷的我,一直处于云里雾里之间,很迷糊,一直不想发文,逃避发文。

现在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不知不觉,泪以划过脸庞。

也许,师傅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命运注定将被改写……

TWO。

师父彻底改变了我。

我记得她那句:“你还是想玩,即使你上上了网。你还是觉得懒的写文,你想多玩会。”我记得看见这行字的那一刹那,我在电脑前呆了。是的,这不是我一直以来的问题吗?自从那以后,在师父的帮助下,我渐渐的开始努力发文了。

是的,我想,没有那个普通的下午的话,也许,我还一直停留在课堂上,一直滞留着,徘徊着……

师傅跟我讲她和自由的故事。讲着讲着,千里之外的我被感动的热血沸腾。师父说,“我很喜欢看着你们成长,我很高兴看着你们长大……我相信你会像小篮子一样。脱离我,而且超越我……”那一刻,我被这个从未谋面的师父的善良彻底的感动和震惊。师傅,她让我找到了现实世界没有的那一份善良和单纯。

师傅呵,你永远让我骄傲!

THREE。

师傅是小荷第一个可以让我伤心的人。

记得当初自由跟我说师傅的事时,我一下子以为师傅真的是自由说的那个最坏的情况。不知为什么,在电脑前的一向很坚强的我,竟马上地哭了。想起以往师傅对我的种种,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记得那个晚上,我四肢无力地躺在床上,痛彻心扉,听着MP3里师傅唱得那首《靠近一点点》,无声地哭泣着……

凌晨一点,我还是无法入眠,翻看一本很喜欢看的《少年文艺》,想到的却是师傅的那句“不能死读书……”。

师傅,自由说我一旦说到你时,就很矫情。我仔细地想了想,不,只是我心里真的默默地牵挂着你而已。我想,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你了。

FOUR。

一切都过去了,风平浪静,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师父,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

永远。

……

[作文 文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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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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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处刑的祸国妖姬,傲慢而放纵地,脱下重重华美装饰,将自己最污秽也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记

她。一袭红色长裙,素发披地,狭长的眼线上描绘着不同金色的绕美藤纹。手脚被人用铁链禁锢着,脚踝处的银铃衬着白皙的肌肤一步步随沉重的步子响出清脆,响出如末日般安静绝望的声音。即便如此,依旧居高临下,依旧不入俗地,依旧惊心动魄。

“今如久未曾下雨,本巫昨夜观星象,发现赤星耀烁,直指央宫,本不想是妖姬,可测妖姬命格时,惊现原这几年收成一落千丈,是这妖姬命中有煞,此乃九尾转世,古曰【狐现,亡国也】幸得孤王明觉,现将这妖姬刑于火刑。”

池下百姓惊呼,众说纷纭,大抵都是些“烧死她!烧死她!”

妖姬捆于木堆当中,可笑,这芸芸百姓,竟是如此愚昧,当初在榷楼赞扬她绝美容颜的激昂如今却用于妩媚帝王,祸国殃民,哈哈,这天下最高处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天,可笑我曾位于人群之重,今却以如此田地收场。

孤王坐于龙椅上,手握龙头,何尝不是心痛,孤的爱妃,孤却无能保命。妖姬傲慢而绝望的眼神,是对孤无能为力的巨大讽刺啊。妖姬,要恨就恨孤,你走后,孤必来陪你,既然巫师想做君王,孤也不固执了,给他便是了,想必地府彼岸也不如你妖艳,也不及孤的爱妃丝毫。

帝与妃隔空的交汇。消殆了妖姬原先的愤怒,转来的是,妖姬哽咽下来的一滴泪。这时,天响闷雷,乌云滚滚卷来,闪电从苍穹直伸入大地。

百姓顿时惶恐成一锅热蚁。

“莫非是上天认为妖姬不是艳狐,给予启示?”有百姓议论着。

“错!”巫师高举权杖,“正是因为要用火刑,上天才会用此风雨之动来予我们暗示,现不过是闷雷滚滚,本巫想,处死这妖姬后,天必下甘雨!”

百姓不再议论,举手欢呼以应巫师,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巫师的妖言,但畏于权势,更畏于巫师的妖术,谁都不得不以众呼应,保全性命。

“巫昌,不必说什么了,刑与不刑也是你说了算的,只是不要再为难孤王了。”

巫师紧了紧权杖,“妖姬,如果方才那句话你没说就好了,‘不要为难孤王’?哼,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孤王失去你,应也无心朝政了吧。”

妖姬淡淡一笑,“孤王,臣姬将逝,愿君释然,纵有千丝,但妖姬伴君至今足以。”

巫师举杖,狠狠咬了咬牙“来人,点火!”

火蔓延上涨至顶,妖姬皙白的脸颊染上殷红,泪在一瞬蒸发,一代绝世妖妃如浴中火凰,凄凛孤傲的眼神如此让所有百姓震慑,动容。那一刻,纵千古,也找不到如何优词来形容,那便是时空的凝结,神色中尽是淡然,毫无求生欲望。若木偶般,精致无言。

“妖姬!”孤王拍座而起,用手扯下帝冠,扔于地上,“巫昌,孤给你就是了!”说罢,纵身,跃如火海,留下一缕发丝,无牵无挂,飘扬落地。

-----孤还欠你一个给你举世温柔的诺言,孤不骗你,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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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青阶上的宫殿,囚禁着残暴的新王。

“呵,残暴,百姓竟是这样形容孤的,不过这‘囚禁’二字用的不错,只是该改为‘万丈青阶上,囚禁着为爱成魔的王’,你们说是不是啊?”

殿下的太监宫女们,都装聋作哑,因为谁敢说话打扰昌王,便是腰斩---极刑。

大殿之上,巫昌已成新王。

“红幔朱砂碾成香,落花残美,馥酒香,思错人,念旧伤,韶韶,原是醉愁迷烟殇。”昌王捏着壶柄,一仰饮尽酒浆,哽尽千缕惆怅,“夜篝火,难再寻囡,展温亲香。”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宫中见她时的情景,宫人拥簇着灯炉于旁,绝尘的世颜,倩倩曼影,孤傲地犹如雪中红梅,看人的神色永是那般慵懒的睥睨,声音如碎玉撞击般动听,话语却高傲地直戳人心,不留余地。

那时他还是巫昌。妖姬一如贯日地在【殷台】站高远眺,一袭拖地红裙,肩裹着狐皮及腰,云髻间藏有暗香,巫昌跪拜在地,“妖姬千岁。”

“免礼。”妖姬转身,背后万里寒雪斜飘,身影被茫忙白雪衬的妙曼,略略紧了紧狐衣,侍者上前挑着炭炉,头低着,不语。

“想必巫昌舞剑一定不错,为庆祝我【大商】的第一场瑞雪,与妖姬来一段,如何?”

还未等巫昌拒绝,妖姬就已经拂袖把剑插入他跟前。“巫师请。”

“那臣就冒犯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顿时漫天落花,世间寂静地只剩下二人,千山万水,娥雪妖娆。妖姬舞剑拂袖之间,暗光剑影连次袭来,巫昌连忙回神,起身,从后转袭,步之轻,剑之快,已将剑架于妖姬颈上,“妖姬,冒犯了。”

“你错了。”

妖姬一个转身,罗袖划过巫昌的脸,反守为攻。

“看来,臣不如妖姬啊。”巫昌作揖,“甘拜下风。”

“还是错了,听闻巫昌不是如此之笨的人啊,如果换做某人,你早就一剑刺下去了吧,对了,听侍女说你的腿受伤了,想必是被昨晚宫中的夜猫给抓的,这有些好的膏药,你拿去用吧。”

巫昌身子一愣,“诺。”

告退后,巫昌捏着那瓶膏药,许久才缓过神来,“妖姬还是如此聪慧,昨夜行次孤王,想必那‘猫’是她放的,呵呵,居还如此大胆,这样放我回去,不怕养虎为患?也对,她向来如此,不可一世的孤傲。”良久,嘴角淡然一笑,也许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思绪从以前回溯到现在,现在他已是万人之上称孤的王。

“来人,把妖姬请上来。”

昌王半肩拖着墨紫的长袍,俊棱的面容如此魅惑,眼神迷离,身倚在殿阶上,单脚弓起,抬手举着酒壶,一饮而尽,“夜夜冥火独篝明,残月戚戚冰凉心,妖姬,孤王如何才能照亮你,寻回你的心?”

“你是在妄想!即便你能用妖术不让我死,但是心你永别想拿到。”

“来了?”昌王熏醉地微微挑起眼睛,“来,妖姬,陪孤聊聊,就聊聊可行?”

“昌王,我不是妖姬,起码不是你这代帝王的妖姬,若你想要,大殿之外的人多了去了!何苦喝酒在我这卖弄?”

“你就是孤的妖姬,孤说是就是!”说罢,扔下酒壶,起身抱住妖姬,一个翻滚,吻夹着酒香一起混入唇里,“孤说是就是,你必需服从!”吻的似乎更深,丝毫不放过呼吸,恨不得蹍进骨子里那般。

“你疯了,”妖姬奋力抗拒着,“就算谁都行,就你没资格!”

---就你没资格。这句话响彻了整所宫殿,风吹散地到处都是,撞击到墙上,碎成一片片碎玉。多么直白的拒绝,多么苍白的答案。

---凭什么!昌王似吻得更深,手在妖姬的肩上游走着。

最后,一声冷笑,停止了一切动作,将头埋入妖姬怀中,“你知道那日你在火刑台上求我的那句吗?你求我‘不要为难孤王’,你可知道当时我的心有多痛?一向孤傲的你,居然为他来求我,是啊,我是很不甘,明明,一个母后生的,他却要比我大一岁,明明我们从小青梅竹马,而他却能凭帝王之命抢走你,最终也能虏获你的心。从以前到现在,伤人伤心的都是本孤,都是我...

-----为何他依旧死了,你依旧如故,屑都不屑我?

-----这世界都抛下了孤,唯独只有你了。孤的妖姬。

[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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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

全文共 5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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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域天尊这本小说据说很不错呢,大家有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九域天尊小说的大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义与邪恶最终命运的对决,想要炼化新天道,主宰三千世界,杀了我们七人和莫辰便可!”轩辕求败冷热道。

魔祖轻轻点头,道:“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不过你们的力量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本以为融合天道力量后,可以轻而易举的灭杀你们,没想到过程如此曲折,反而还让我受伤。”

人族联盟仅存最后几名巅峰人物,其余人全部战死,但也给魔祖带来了重创,特别是星月老祖他们,十三人之死,让魔祖受伤不轻。

“七杀绝阵,让我看看有多强吧!”

魔祖的脸色阴沉下来,砰砰的心跳声从他体内传来,渗透洁白光团,清晰的落在每个人耳间,随后,他整个身躯好似裂开一样,不断膨、胀起来,撑得洁白光团都在急剧扩张。

刹那间,魔祖的气势成倍的暴涨,比之先前巅峰时刻还要强大无数,哪像受过重创。

轩辕求败几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魔祖那磅礴的力量,震得七杀绝阵都在嗡嗡作响。

这一刻的魔祖,或许才是最强状态。

双方都展现出了最强力量,迎接这最后一战。

“魔镇四方!”魔祖率先出手,恐怖的力量横扫而下。一道魔光伴随着洁白的光团之气,显然,那是天道的力量。

“这便是些许天道的力量吗?”墨华银离魔祖最近,最先感应到那道力量的可怕,半截灭神尺急忙打落出去。

天空中瞬间出现一道巨大的金色身影,与墨华银的动作一模一样,同样握着半截灭神尺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这便是的七杀绝阵的可怕之处,金色暗影,绝杀之威!

其余人也动了,他们的身后皆是出现一座金色暗影,使出他们的绝学,朝着魔祖的攻击对轰过去。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传来,天崩地裂,空间毁灭,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直接被震退开去,似乎都受到不小的冲击,七人,通过金色暗影的反应,对如今魔祖的力量,有了更加深刻的估算。

“太古杀阵果然有意思,这七座金色暗影,便是你们的本命之体吧。”

魔祖身影一闪,洁白光团中出现一道漆黑的手掌,瞬间再次出现在墨华银身前,朝着那巨大的金色暗影刺去。

“轰!”

金色暗影也瞬间抬手,半截灭神尺迎上魔祖的攻击。

砰!

一声轻响,半截灭神尺直接刺入了那道掌印,然而那道掌印的力量实在太强,猛然用力,直接将半截灭神尺震碎,可怕的力量更是轰如了金色暗影体内。

不仅是墨华银,轩辕求败几人也是大惊失色。

看来魔祖是想汇聚全力,先解决一人,七杀绝阵,若是少了一人,还能称之为七杀绝阵吗?

而在这七人之中,他认准了最为弱小的墨华银。

其余六人,哪个不是太古时代的绝世人物,唯有墨华银,不过后起之秀,这个时代的最强者罢了。

恐怖魔掌蔓延而下,穿过金色暗影,瞬间出现在墨华银身前,那可怕的毁灭气息,如洪水吞噬墨华银。

“灭神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墨华银身上流淌出万千神光,墨家老祖的气息似乎流淌出来,与他合二为一,左手翻转,一道可怕的掌印对了上去。

“这是……天机墨老的绝学,你是……”魔祖略显惊骇。

“没错,此人,正是墨家之后,窥探天机,赐你一死!”轩辕求败控制着金色暗影,再度轰杀过来,其余人纷纷攻击而出。

“哼,可笑,我乃天道,我就是天机,谁能窥探?谁能赐我死?”魔祖冷笑一声,身影顺势而下,洁白光团绽放出可怕的神光,直接将墨华银的攻击挡了下来。

“轰!”

神光绽放,魔祖的身躯明显颤动了一下,虽然是被撼动了分毫,却是没有退后一步,下一刻,更为强大的力量铺天盖地而下,压制着墨华银不断后退。

好在轩辕求败他们的攻击也到来,一同对上了魔祖的攻击。

“众生念,天道念;天道念,本座念,本座一念断生死——灭!”

魔祖身影闪烁,洁白光团的力量瞬间绽放开来,如浩瀚星辰,席卷轩辕求败他们。

轩辕求败七人虽然脸色大变,却是并未慌张,七人联手,七座金色暗影在空中互相牵引,强大的杀阵之力涌荡而出,鸿蒙金光冲天而起,抗衡魔祖的天道之力!

魔祖神色微变,露出些许骇然之色,虽然他没有彻底炼化新天道,但已经能够控制些许天道之力,否则也不可能力战这么多强大,可即便是天道之力,竟然也无法镇、压他们吗?

“哼,去死!”

他的威严似乎受到挑衅,洁白光团凝聚成一把利刃,威力浩荡,与之先前完全是天壤之别!

“小心!”

轩辕求败惊呼一声,七人纷纷爆退开去,躲避那利刃之威。

“轰隆隆!”

利刃斩落在七杀绝阵上,可怕的力量冲击着轩辕求败七人,轩辕求败等人只感觉气血翻涌,而修为稍弱一点的墨华银,更是面色发白,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似乎快要承受不住。

“哈哈,看你们如何挡,灭!”

魔祖不断绽放天道之威,狠狠的碾压而下,一片白色海洋如银河坠落而下。

七人都感觉一股可怕的危险袭来,当下再度爆退开去,但那强大的力量似乎有灵,追着他们不放。

“该死,怎么办?”骨祖惊怒道。

“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一退再退只会失去先机,管不了那么多了,合一吧!”轩辕求败道。

其余六人点头,各自快速掐诀,那七座巨大的金色暗影,在这一刻竟然融合起来,化作一尊巨大无比的身影,大吼一声便排出一掌。

那一掌之威,蕴含着轩辕求败他们七人的力量,即便是一界之力,都能轻易破开。

“轰隆!”

那利刃横冲直撞,一路横扫而下,直接落在那巨大的身影上。

“轰隆隆!”

巨响震天,恐怖的力量一下子炸裂开来,利刃之威开始消散,但那巨大的身影也是轰然碎裂,可怕的余波顺势蔓延而回,震得轩辕求败他们全部倒飞出去。

轩辕求败几人都是吐血,墨华银更是连退十余步才稳定身躯,显然已经十分勉强了。

七杀绝阵,似乎也不是魔族之敌,以墨华银此刻的状态,怕是难以维持七杀绝阵了。

然而他们,却是连洁白光团都没有破开,还未接近魔祖真身,这一战,当真就这么难吗?

魔祖却是有些不满,天道的力量,竟然连一人都没有灭杀掉,他快速上前,出现在墨华银头顶,顺势一招便打落下去。

“小心!”

轩辕求败几人惊呼一声,诸多强大的力量快速打了过来。

墨华银也是全力以赴,灭神掌冲天而起。

但魔祖的攻击落下,只听得轰隆一声,轩辕求败等人的力量被震开,灭神掌直接崩碎,可怕的力量自墨华银头顶落下。

一股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墨华银,让他动弹不动,这一刻,他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命运的终点,看到了死亡之路。

“嗡!”

就在这时,一道浩瀚的洁白光芒忽然掠来,挡在了墨华银身前,直接对上魔祖的攻击,轰然一声便将其震退开去。

“噗嗤!”

墨华银虽然未死,但强大的余波还是让他吐出大量的鲜血,先前灭神尺崩碎,如同灭神掌也被轰碎,已经严重影响到他本体。

一连吐出数口鲜血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在快速萎靡下来,浑身肌肉都变得极度苍白,没有丝毫血色,就好似透明。

莫辰一步横跨而来,直接将墨华银救了下来。

“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凝聚出天道的力量!”魔祖被震退开去,惊骇的看着莫辰。

此刻的莫辰,一样被一团洁白的光芒笼罩,那是天道的力量!

魔祖惊骇万分,他早已控制了天道之心,三千世界,百族生灵,应该只有他才能掌控天道力量才对,莫辰,竟然也掌控了些许天道力量。

“你的死期到了!”

莫辰终于融合了众生意念,强势杀来,可怕的光芒呼啸而出,如同潮水般席卷魔祖。

“想要我死,你还不够格!”魔祖不甘示弱,同样操控天道的力量,与莫辰碰撞一处。

轰隆隆!

巨响震天,两道洁白光团狠狠的碰撞起来,下一刻,竟然同时出现巨大的裂缝,两道力量竟然诡异的融合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光团。

只不过这两道光团却是泾渭分明,相容不相交。

“该死的天道,竟然生出双重道心,是我大意了。”魔祖神色变得无比沉重,十分难看。

他终于明白莫辰为何能够凝聚出新天道力量了,不是因为他本是天道之心,不是因为人族联盟那些不惧生死的意念,而是因为新天道竟如此狡诈,生出双重道心。

一道被他控制,一道却暗藏天地,与莫辰融合。

咻咻咻!

轩辕求败等人也终于冲了进来,来到了魔祖真身之前。

魔祖冷冷的盯着几人,道:“别以为你们进入天道,就能反败为胜,你们是无法取胜的。”

“那就直接决胜负吧!”

莫辰强势归来,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决出胜负,他看着轩辕求败几人,道:“全部到我身后,一起出手,最后一击,决出胜负吧!”

那洁白光团的力量开始悬浮在莫辰周身,一道道纹路绽放开来。

轩辕求败紧握轩辕剑,强大的气势绽放开来,将所有力量都灌入早剑身之中。

或许是感应到了莫辰的气息,亦或者被魔祖的气势所影响,轩辕剑一阵颤鸣,锋锐之力铺面而来。

极落王将凤凰神火催发出来,熊熊烈焰焚烧天地。

骨祖、九域王、灵祖、帝榆,甚至就连墨华银都提起全部力量。

之前七杀绝阵无法奈何魔祖,七人更是多少受创,眼下,莫辰归来,带着些许天道的力量,与魔祖最后对决,所有人自然不会抱着活命的想法,纷纷将力量提升到极致。

“结阵攻击!”

莫辰一声令下,七人都不由得皱眉起来,却依旧听命形事,七人来到莫辰身后,将七杀绝阵的力量全部灌入到莫辰身上。

巨大的金色暗影再度出现,带着洁白的天道力量,猛然轰向魔祖。

神光冲天,天崩地裂,毁灭性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涌荡而出,笼罩顶峰,朝着三十三重天蔓延,席卷三千世界般。

“都给我去死!天道意念,灭!”魔祖怒啸连连,那洁白的光团被他完全凝聚,对轰而上。

“轰隆隆!”

天塌地陷,三十三重天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席卷三千世界,很快,便有彻底暗淡下来,陷入混沌之中。

莫辰只感觉浑身剧痛,全身的筋脉骨骼似乎正在一点点破裂,在这恐怖的对决中,五感六识都消失了,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唯有剧痛蔓延全身。

这种状态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解了下来,但他全身都已经没有了丝毫直觉,唯一可以感觉到的,便是自己还没死。

他努力睁开眼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他艰难的看着四方,心神猛然一颤。

墨华银已经倒下了,神魂不在,唯有那强大的身躯保持不朽。

四周散落着无数树枝,帝榆被解体了;远处,神火缭绕,极落王平静的倒在地上,早已没有了气息。

轩辕求败、骨祖、灵祖和九域王半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整个人的气息也是十分絮乱,已是命悬一线。

“没事吧?”莫辰想要过去,却发现自己的身躯根本无法动弹,脚下似乎无力,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恐怖对决,墨华银、帝榆、极落王惨死,他们,也是身负惨烈重伤,命悬一线,而魔祖……

对,魔祖呢,他可死?

刹那间,莫辰浑身一颤,如同电击,他竟然忘记了关键。

“哈哈哈哈,本座是不死的,最后的胜利者,依旧是我!”天地间忽然传来一道狂放的大笑声,魔祖的身影逐渐走了出来,他控制的天道力量依旧崩碎了,此刻的他,浑身是血,但依然活着,而且,还站立着,而轩辕求败他们,都已经倒下了。

“你还是得死!”莫辰咬牙道。

“哈哈,就凭你们,新天道已经彻底崩碎,此刻的你们已是命悬一线,又如何灭我?”魔祖冷然道。

天道规则再度崩碎,但他可以等,可以等下一个十万年,只要灭杀了轩辕求败他们,谁还能阻止他,无非是多等一些时间罢了。

“没有了天道的力量,你看你如何挡!”轩辕求败提起最后一口气,猛然飞出,直接撞向魔祖。

“找死!”魔祖抬手打出一道力量,虽然不强,但对于此刻的轩辕求败来说,已经足以致命了。

“轰!”

轩辕求败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直接自爆开来。

“啊!”魔祖惨叫一声,一只手臂直接毁去。

“魔祖,去死吧,逆乱天宇!”骨祖也顺势飞去。

其后,九域王和灵祖也一道飞去,不顾一切的要毁灭魔祖。

莫辰也想冲出去,却被灵祖拦下,“你知道该怎么做?”

“明白!”莫辰收回了脚步,悲切的看着几人。

魔祖惊恐的朝后退去,此刻的他,虽然有力量压制住对方,但在自爆之威下,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

“永远的留在这里吧!”莫辰大手一挥,用仅存的力量困住四方空间,斩断了魔祖逃离的路。

“轰隆隆!”三十三重天开始崩碎,一切,都归于混沌,在剧烈的余波中,仿佛一切都消失了。

“我……我还活着……哈哈……还活着……”余波散去,魔祖的声音传来。

他仅剩一颗头颅,身躯已经彻底毁去,但这也无法掩饰他的兴奋,“哈哈,我还活着,所有的怨念都在禁天之路上,下一次,我定能彻底炼化新天道,哈哈……”

“这不可能……”莫辰有些绝望了,牺牲如此巨大,难道,最终还是要失败吗?

“纵死不败!”

莫辰疯狂了,将曾经破碎天道的力量全部催发出来,随轩辕求败他们之后,冲向了魔祖的头颅。

他震碎了曾经天道的力量,他震碎了自己的心脏,在失去知觉的最后一刻,将所有力量都崩碎了。

剧烈的轰鸣声席卷三十三重天,良久后,才平息下来。

魔祖,不在了。

莫辰,也不在了。

百族大战,双方全灭!

踏上三十三重天的人,无一生还。

……

也不知过了多久,莫辰的身体竟然浮现出来,他平躺在虚空上,安安静静的,就好似睡着了,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丝毫气息。

嗡!

下一刻,他的体内涌现出一道白光,虽然很是暗淡,却带着波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是一道生命体。

紧接着,三千世界涌来道道光芒,被那道淡淡的光芒吸收进去。

“你是天道,我也是天道,你掌控着天道之心,我掌控着天道之念!”

那道光团传来淡淡的精神波动,“你我本是一体,却又非一体,一念生一念灭,一念永恒!”

“这一战,谢谢你们,我会尽全力,助你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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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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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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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送别作文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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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落梅曾说,“人生一世,来去匆匆,每天都在演绎聚散离合。再华美的花事,繁盛的宴席,都有散场的那一天。”其实,人的这一生,惧怕的就是离别。聚时往往短暂,而后则是漫长的等待。

相见时难别亦难。光阴如流水,它冲淡了过往痕迹,却始终冲不散维系一生的亲情的牵挂。别离的泪水,为记忆的长河增添了新的浪花;别离的祝福,为再一次相聚拉开了序幕。

去年的国庆节前夕,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把姨娘一家送上了从常州返回包头的列车。伴随着列车驱动时的一声汽笛长鸣,目睹姨娘病弱的身躯和日益苍老的容颜,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思绪万千,一件件往事浮上心头。

依稀记得,十几年前姨娘回来时腰板还很硬朗。这次见到姨娘,感觉她特别苍老了许多,她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沧桑,腰板也一下子变得佝偻得厉害,可见姨娘这么多年吃尽了人世间的千辛万苦。

2004年,退休后的姨娘经检查患了淋巴癌,在天津动了淋巴切除手术,因为手术切除范围大,导致声带变了音,加之原先就有哮喘病、心脏病等,以至于她说话呼吸都比正常人困难得多。我很想经常给她打电话嘘寒问暖,但又担心她的嗓子说话久了会吃不消,所以心里就一直很纠结,唯有把对姨娘的思念默默地藏在了心里。

据说在解放前日本鬼子占领包头时,曾在包头第二十中学驻地下面埋藏了大量有毒的化学武器。在他们学校现有的教师队伍中,目前有近8人患上了癌症,其中七人已相继去世,唯独姨娘患了癌症后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她的菩萨心肠感动了上帝,保佑她平安无事吧。

尽管姨娘患上了癌症,但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癌症病人。她在姨夫一步不离的陪同下,除了每天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步行五公里外,还经常去学校干点力所能及的义务活,令学校员工深受感动。

2005年暑假,我特地带着儿子去内蒙包头看望过她。那年儿子刚刚小学毕业,姨娘鼓励儿子,叫他要向我看齐,好好学习,将来找个理想的工作。望着姨娘术后日渐憔悴的面容,我不免心里一阵阵酸痛。

想起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有个五姨娘在遥远的内蒙古包头市工作。姨娘一直以来是我的骄傲,她慈眉善目,聪明贤惠,知书达理,在我们老家一度被人们传为佳话,她的名字在老一辈中也是无人不晓。听母亲说,外公过去出身不好,曾经做过私塾教员,因患肺病过世得早。姊妹6人(五女一男)全由外婆一人不辞劳苦拉扯大。动荡年代,地主富农皆遭批斗,每日心惊胆战,日子过得非常艰苦。姊妹6人中,姨娘排行老五,目前健在的还有排行老四的我的母亲和排行最小的舅舅。

五姨夫早年是作为优秀大学生去内蒙支边的,他曾是包头市第二十中学的特级教师,今年已有八十一岁高龄。原本五姨夫跟二姨娘是原配,我也一直没见过二姨娘,听说她是在哈尔滨难产失血过多逝去的。那时候的婚姻几乎都是奉父母之命。姊妹六人中,唯独五姨娘和舅舅有文化,自然她就成了五姨夫的填房,义无反顾地搭上了去大西北的列车。

姨娘一路风雨兼程,到了包头后,被安排在包头市第二十中学后勤处上班,她待人诚恳,和蔼可亲,心灵手巧,乐于助人,几十年如一日,义务为学校员工理发,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内蒙属于沙漠缺水地带,姨娘刚去包头近十多年里,几乎都是人工从方圆几公里的地方担水回来饮用,姨娘为此吃尽了苦头,她原本挺直的腰板也就是从那时开始逐步变弯的。

几十年来,她把那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目前已是儿孙满堂,人丁兴旺。姨娘一生勤俭节约,尽管自己家里过得不是太富裕,但她每年都不忘给外婆家里寄钱回来,特别是闹饥荒年代,姨娘几乎每月都会往老家汇款一次,帮助外婆一家孤儿寡母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姨娘深深懂得终生不易,世间疾苦。她在我的心里,是暗夜里的一盏明灯,寒冬里的一盆炭火。以往每次她跟我通电话时,都少不了提起过去生活艰苦的那些辛酸史,她教导我要学会感恩,好好珍惜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依然记得,我小时候用的纸和笔等学习用品,都是姨娘从外地邮寄回来的。姨娘每次来信到舅舅那里,都会少不了要提及我,鼓励我好好学习,将来能够有所出息,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姨娘曾说,人的一生阴晴不定,虽处盛世,但要甘于吃苦,懂得珍惜。曾记得我还在读初中时,穿的咔叽裤子,左右膝盖处分别缝有两个对称的补丁,看起来显得很寒酸,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羞愧,反而感到十分自豪,因为那是姨娘从几千公里外寄回来,带给我的一份温暖。这次姨娘回来,跟我说起困难时候的生活依然是那样激动万分。姨娘比舅舅仅大一岁,他们是老三届高中同学,那时姨娘宁可自己中午不吃饭,也要省下伙食费来保证舅舅不挨一顿饿。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不坠的是挂在岁月脖子上那串闪闪烁烁的记忆。记忆中姨娘共回来三次。最早的一次,那时我还年幼,只记得当时对姨娘买回来的香蕉感到特别稀奇。平生第一次看到香蕉,且相当好吃,自然记忆也就特别深刻。除此而外,我再也记不起其他什么了,更不知道那时送别究竟是个啥滋味。

1991年夏天,那时刚好发大水,到处是一片汪洋大海。姨娘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在我姨妹的陪同下回来了一趟,主要目的是看望病重中的90多岁高龄的我的外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姨娘虽然只待了短短的十天,却一直在医院护理着病重的外婆,衣不解带,端屎端尿,极尽孝道。每次在外婆的凝望中,我都看到了那种相依相偎的亲情,在她们彼此的心中静静地流淌着,那是一份母女情深的爱,这份爱,似船,似海,永远不会消逝……

姨娘回来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姨娘看到我已大学毕业,且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感到特别高兴。她一直鼓励我要好好工作,珍惜岗位,珍惜荣誉,力争创造好的业绩。姨娘返回包头时,也是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从常州火车站为她们母女送行的。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年的重大节日,我和姨娘都会通过电话彼此问候,互诉思念……

这一次,听说姨娘一家子要回来了,我连续兴奋了好几天。在我的记忆里,姨娘一直都是非常喜欢我的。记得姨娘曾打趣地说过,我跟我的表兄二人中,谁要是考取了大学,就把我的姨妹子嫁给谁。尽管从近亲婚姻的角度来看这是极不可能的荒唐事,但对我的人生也算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姨娘这次回来,我还有意提及这一话题,当时一家人都笑开了怀,姨娘风趣地说:“你还记得啊?!”

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莫过于亲情。亲情,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可以在你困难时给予你帮助;亲情,就像一艘轮船,载着你扬帆远航;亲情是温暖的,它让你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亲情是湿润的,它让你的岁月,即使蒙上了岁月的风尘,依然清澈澄净;亲情又是伟大的,它激励你学习、奋进、永不停息……

短短几日相聚,还没来不及好好共叙旧话,姨娘他们却又搭上了返回的列车。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油然而生。

岁月催人,亲人的老去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姨娘今年已75岁了,她含辛茹苦一辈子,如今病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此次一别,不知道以后何时才能再次见到她。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下一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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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嫌疑人x的献身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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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嫌疑人X的献身》是日本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长篇推理小说,也是“伽利略系列”的第三本小说。该作讲述一个数学天才为了帮助一对母女隐藏杀害前夫的罪行,和警方展开了一连串的斗智,制造整个骗局。 该作同时获得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同时摘得“这本小说了不起”、“本格推理小说Top 10”、“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三大推理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以下是小编整理嫌疑人x的献身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该晚,石神把“技师”叫去瑞江车站,他事先从条崎车站偷了脚踏车。他尽量选新车,因为车主如果能闹开更好。

事实上他还是准备了另一辆脚踏车,那是从瑞江车站前一站的一之江车站偷来的。这辆比较旧,也没好好锁上。

他让“技师”骑新的那辆,两人一同前往现场,就是旧江户川边的案发现场。

至于后来的事,每次想起总会为之一沉。“技师”直到断气,恐怕都还不明白自己为何非死不可吧。

他没让任何人知道第二起杀人事件,尤其是绝对不能让花冈靖子发现。因此他故意选用同样的凶器、同样的勒法加以杀害。

富坚的尸体,被他在浴室分割成六块,分别绑上石块后抛进隅田川。他分成三个地点,都是在半夜扔的,费了三晚。或许迟早会被发现,但无所谓,警方绝对查不出死者的身份。在他们的记录上富坚已经死了,同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

只有汤川发觉了这个障眼法,因而石神选择向警方自首。反正他从一开始就已有这个心理准备,也做了各项准备。

他想,汤川大概会告诉草薙,而草薙也许会报告上司,但警方无法采取行动。他们已经无法证明被害者的身份有误。他预料自己很快就会被起诉,但事到如今已不能回头,也毫无根据。就算天才物理学家的推理再怎么神准,终究敌不过凶手的自白。

是我赢了,石神想。

警铃响起,是进出拘留所用的,看守离席站起。

一阵短暂交谈后,有人走进来,站在石神这间牢房前的是草薙。

在看守的命令下,石神走出牢房。检查过身体后,他被移交给草薙。这当中,草薙一句话也没说。

一走出拘留所房门,草薙就转向石神。“您的身体怎么样?”

这个刑警到现在讲话还这么客气。石神不知道他是另有含义,抑或纯属个人习惯。

“的确有点累。可以的话,我希望法律尽快做出裁决。”

“那么就当这是最后一次侦讯吧,我想请您见见某人。”

石神皱眉。会是谁呢?总不可能是靖子吧。

来到侦讯室前,草薙打开门。在里面的是汤川学,他沉着脸,定定凝视石神。

看来这是最后一道难关——他打起精神迎战。两个天才,隔着桌子沉默了好一会儿。草薙倚墙而立,旁观两人的模样。

“你好像瘦了一点。”汤川先开口。

“会吗?三餐倒是吃得很正常。”

“那就好。对了,”汤川舔舔嘴唇,“你不懊恼被贴上变态跟踪狂的标签吗?”

“我不是跟踪狂。”石神回答,“我是暗中保护花冈靖子,这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这些我知道,包括你至今仍在保护她的事也是。”

石神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他仰望草薙。

“这种对话对调查好像没什么帮助吧。”

看草薙不发一语,汤川说:

“我把我的推论都告诉他了,包括真正做了什么,杀了谁。”

“你要吹嘘你的推论是你的自由。”

“我也告诉她了,我是说花冈靖子。”

汤川这句话,令石神的脸颊猛然抽动,但那立刻转为浅笑。

“那女的有略表悔悟吗?她有感谢我吗?枉费我替她除掉眼中钉,听说她居然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不关她的事。”

他歪着嘴,故意扮演恶人的姿态,令草薙心头一阵激荡。他只能感叹,原来一个人竟能爱人爱到这种地步。

“你好像深信,只要你不说真话,就永远无法揭穿真相,但你恐怕有点错了。”汤川说,“三月十日,一名男子下落不明,那是完全无辜的人。只要查明此人的身份,找到他的家人,就可以做DNA鉴定。再和警方以为是富坚慎二的遗体一比对,遗体的真实身份就会水落石出。”

“我根本听不到你在说什么。”石神露出笑容,“那个人好像没有家人吧?就算还有别的方法,要查明遗体身份也得花上庞大的人力和时间。到那时,我的官司早已结束。当然,无论法官做出什么判决我都不会上诉。只要一结案就盖棺论定了。富坚慎二命案就此了结。警方再也无法插手。难道说——”他看着草薙,“警方听了汤川的话,会改变态度?不过那样的话,就得先释放我。理由是什么?因为我不是凶手?但我明明是凶手,这份自白又要怎么处理?”

草薙垂着头。他说的没错,除非能证明他的自白内容是假的,否则不可能半路喊停,警方的作业系统就是这样。

“我只有一件事想告诉你。”汤川说。

石神回看着他,仿佛在问什么事。

“对于你的头脑……你那聪颖过人的头脑,必须用在这种事情上,我感到万分遗憾。我很难过,也很遗憾永远失去了我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劲敌。”

石神的嘴抿成一线,垂下双眼,似乎在忍耐什么。

最后他终于仰望草薙。

“他好像说完了,可以走了吗?”

草薙看着汤川,他默然点头。

走吧,草薙说着打开门。先让石神出去,汤川尾随在后。

就在他正要撇下汤川,把石神带回拘留所之际,岸谷从走廊的转角现身,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

是花冈靖子。

“怎么回事?”草薙问岸谷。

“这个……是她主动联络说有话要说,所以,就在刚才……听到了惊人内幕……”

“就你一个人听到吗?”

“不,组长也在。”

草薙看着石神。他的脸色灰败如土,那双眼睛盯着靖子,充满血丝。

“为什么,在这种地方……”他低语。

靖子如遭冻结纹风不动的脸孔,眼看着逐渐崩溃,两眼溢出清泪。她走到石神面前,突然伏身跪倒。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让您为了我们……为了我这种女人……”她的背部激烈晃动着。

“你胡说什么!你在说什么……傻话……你胡说……”石神口中发出像念咒一样的呢喃声。

“怎么能只有我们得到幸福……那是不可能的。我也该赎罪,我要接受惩罚,我要和石神先生一起接受惩罚。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我能为您做的只有这个。对不起!对不起!”靖子两手撑地,头抵着地板。

石神边摇头往后退,那张脸痛苦地扭曲着。

他猛然一个转身,用双手抱住头。

喔喔喔——他发出野兽般的咆哮,那同时也是夹杂了绝望与混乱的哀嚎。那个叫声令听者无不为之动容。

警员跑过来,想要制止他。

“别碰他!”汤川挡在他们的面前,“至少,让他哭个够……”

汤川从石神身后,将手放在他的两肩上。

石神继续嘶吼着,草薙觉得他仿佛正呕出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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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本体论

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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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德拉认为小说是挖掘和认识人性的一种实验性创作,作家在他的小说世界里可以任意想象,无论是小说的形式还是内容。

在昆德拉看来,小说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散文,“塞万提斯则正好为整个文学史做成了相反的事:他使得一个传奇人物下降,降到散文的世界中。散文:这个词并不仅仅意味着一种不合诗律的文字;它同时意味着生活具体、日常、物质的一面。所以,将小说说成是散文的艺术,并非显而易见之理;这个词定义着这一艺术的深刻含义。……但是,散文并非只是指生活艰辛或平凡的一面,它同时也指直到那时为止一直被人忽略的美:一些卑微的感情之美,比如桑丘对堂吉诃德的那种带有亲切感的友谊。”这就是说,小说的审美价值来自作家对人物在特定的境遇中存在的思考,而不是凭借情节的单一因果关系。

昆德拉认为,如果说小说是一门艺术而不仅仅是一种“文学体裁”,那是因为散文的发现是他本体论上的使命,任何一门别的艺术都不能彻底承担起这一使命。他将多维度的思索人物存在的可能性的小说比喻成“道路”,而单一的讲述故事的因果关系的小说被称为“公路。”“公路有别于道路,不仅因为可以在公路上驱车,而且因为公路只不过是将一点与另一点联系起来的普通路线。公路本身没有丝毫意义;唯有公路连接的两点才有意义。而道路是对空间表示的敬意。每一段路本身都具有一种含义,催促我们歇脚。……甚至从景致之前,道路就已从人的心灵中消失:人不再有慢慢行走和从中得到乐趣的愿望。对于生命也是同样,人不再把生命看做一条小路,而是看做一条公路:宛如从这一站通到下一站的路线,从连长这一级到将军这一级,从妻子的身份到孀妇的身份。”

小说艺术的世界,是一个想象的世界。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说:“作者要想让读者相信他笔下的人物确实存在,无疑是愚蠢的。这些人物并非脱胎与母体,而是源于一些让人浮想联翩的句子或者某个关键情景。”小说不是道德审判的法庭,它不对道德作出任何判断,小说也不是社会现实的照相机,在昆德拉看来,小说是道德判断被悬置的疆域。小说家必须退到文本的背后。真正的小说艺术不是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的说教,而是超越道德和价值的判断。昆德拉认为,“悬置道德审判并非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这道德与那种从一开始就审判,没完没了地审判,对所有人全都审判,不分青红皂白地先审判了再说的难以根除的人类实践是泾渭分明的。如此热衷于审判的随意应用,从小说智慧的角度来看是最可憎的愚蠢,是流毒最广的毛病。这并不是说,小说家绝对地否认道德审判的合法性,他只是把它推到小说之外的疆域。”当小说家超越道德的审判界限,把人物置于最高处的空间时,小说家才能更加深入地挖掘那些隐藏起来的人性。在昆德拉看来,“创造一个道德审判被悬置的想象领域,是一项巨大的伟绩:唯有小说人物才能茁壮成长,要知道,一个个人物个性的构思孕育并不是按照某种作为善或者恶的样板,或者作为客观规律的代表的先已存在的真理,而是按照他们自己的道德体系、他们自己的规律法则,建立在他们自己的道德体系、他们自己的规律法则之上的一个个自治的个体。”

昆德拉在对小说本体的探讨中,一再声称,现代小说中没有上帝的位置,没有道德的审判官,有的只是相对的和模糊的真理。小说就是在悖论的世界里探讨人被遗忘的存在。他将文学的一种体裁提升到了对人性的沉思的层面,努力通过小说的思想和技巧上的革新唤起人类被遗忘的存在,解放被社会沉重地压抑的个体的存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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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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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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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有感40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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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欧·享利短篇小说精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华而不实》这篇文章。

《华而不实》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穷人,他自己不愿努力,却很要面子,于是他便攒钱每隔十星期去一次富人消费的地方,当这个穷人再次去装富人的时候,偶遇了一位贵族小姐,便卖弄起来自己,结果却被这位贵族小姐瞧不起的故事。

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笔名)创作,其书带有强烈的讽刺意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在这个故事中,欧·享利完美的展示了他所指责的对象。更让我惊讶的是这篇小说的结尾,因为不像其他作家一贯的美好结局,而是一个令人挽惜的结局。但是在仔细品读欧·享利的这篇小说的结局后,你也许就会觉得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因为故事中的主角是一个爱慕虚荣、要面子、而且还不肯自己努力的人,这种人是不配得到别人的恩惠和自己的幸福。

通过这篇文章使我悟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向往某种生活,就应该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把自己伪装成自己想要得到的那种生活。更要放下虚荣心,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这样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也是最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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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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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智者交谈,能得到许多心得体会与人生感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宝藏,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个寒假,走进了桑桑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和他一起成长受益匪浅。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刚如铁的坚强。杜小康原本是油麻地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且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在父亲生意失败后,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时,他并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而是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在学校门口摆“地摊”,和家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担。他的经历告诉我: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我们都应该不放弃用微笑来面对现实,因为有人说过:“苦难是生活的老师”!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纯如雪的友情。性格内向的纸月被板仓小学的男孩欺负,所以经常迟到。桑桑偶然看到了真相,奋不顾身的打跑了刘一水那帮坏小子,而他自己也受了伤。在纸月临走的时候,纸月还送给了桑桑一个莲花书包。这种纯洁如雪、轻柔如风的友情打动了我。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柔似水的亲情。桑桑得病之后,父亲桑乔怀着自责和内疚,带着他辗转多地。尽管希望一次次的落空、破灭,但桑乔始终都不言弃不放过任何的线索,终于他找到了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治好了桑桑的鼠疮。也许这柔似水的亲情感动了上苍吧!

走进《草房子》,我还看到了重如山的师恩。桑桑生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都坚持在“药寮”给桑桑熬药,教他唱哀伤有带着坚强和不屈的无词歌,把他奶奶留给他最珍贵的两个字“别怕”传授给桑桑,给了他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与对死亡的平静。最后在温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下。桑桑的病痊愈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老师不是我们的父母却胜似父母,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温老师的身上我感受到了爱的温暖与师恩的伟大。

《草房子》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先生在1997年写的长篇小说。他用真实的情感写出了生动与优美的文字。贯穿全书的情感,就像草房子一样朴实、温暖、令人回味无穷,这就是这本书的所蕴含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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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青春励志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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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在业余闲暇喜欢看点儿网络小说来娱乐消遣,那么2017年什么好的小说可以阅读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励志小说排行榜前十名,供大家参考选择。

励志小说排名Top1、谁的青春不迷茫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作家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写给那些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的一部作品,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些努力让你会心一笑。

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文化盛典上,《谁的青春不迷茫》获封年度“最佳励志书”。

励志小说排名Top2、重生之名流巨星

《重生之名流巨星》名流巨星系列作品之一

作者:青罗扇子

编辑推荐

(1)、青罗扇子是两岸三地大红的畅销作家

(2)、《名流巨星》是她的代表作,本书额外增添了2万字未曝光的内容,对读者有很大吸引力。

(3)、本书情节紧凑好看,励志动人,开创了明星励志文这一类型,被奉为经典之中的经典。

(4)、明星文是青春小说中的畅销门类,小说内容积极向上,有很大的励志性,鼓励人们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有极大的可读性。

励志小说排名Top3、《爱在哈佛》

作者:全宇

简介:韩国最时尚最浪漫最感人的青春励志小说;

韩国在中国大陆授权的惟一中文版本;

同名电视剧创韩国SBS电视台收视率新高;

小天王金来沅与标本美女金泰熙真情演绎;

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作者:流青云

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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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剩者为王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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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讲述了事业有成的典型现代剩女盛如曦,在面对爱情无果而年龄愈长的尴尬境地时,遇到了年轻同事马赛后,所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剩者为王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仓促地抓了东西换了衣服出门,难得路上没有堵车,到机场时离老爸老妈的抵达还有一个小时。我先是在各家商店里转了几圈,等回来一看信息牌,居然飞机变成了延误至两个小时后的晚上十点才能降落。我满肚子的宿便就快化成航空公司的LOGO,在身体里臭气熏天地咆哮。等从厕所出来,百无聊赖的我找了一旁的咖啡馆坐了进去。

除了柜台的位置做了调整,基本上装修没有大的变换,走去看了看目录,新品是薄荷口味的冰饮,以及新出了两款朗姆酒以及菠萝口味的蛋糕。

要了那杯薄荷味饮料之后,我坐到角落的沙发里。

刷手机,翻报纸,看时间刚刚过去了30分钟。

翻报纸,刷手机,时间刚刚过去了35分钟。

我不满地两腿蹬直,在沙发的靠背上倒下去,脖子由支柱上的木刻花纹做着按摩,可惜脑袋一滑就磕得我眼冒金星。让我捂着脑门从凳子上半蹲了下来。

无意的空当里——那是个有着很隐蔽破口的沙发,在坐垫和靠背的接缝中间,藏着一个眼睛似的小口。它就这样静默地看了我一眼,没有丝毫打算隐藏自己的窘迫。我的无言突然被整个机场中的喧哗放大得变了形。脚步里的,推车里的,安检扫描时的“嘀嘀嘀”里的,手机里的,手提电脑里的,小孩鼾声里的,大人闲聊里的。灯光电流里的,电梯运行里的,咖啡被煮开里的,蛋糕从纸托上剥落里的。笑里的,哭里的,翻书里的。“拜拜”里的,“走了啊”里的,“给我电话”里的,“一路顺风”里的。“我爱你”里的。他们都在向我蜂拥却在靠近的一刻,又被什么忽然吹散似的只远远地围绕着我。

我的身体很静,心很静,眼睛和手指都很静。

我一点不作声地,先从外头感觉了一下,包裹在坐垫底部的布料下,有一个长而直的形状,触感很硬。

我坐回了沙发上,然后将手反背在身后。

和当初塞进去时不同,没有了万有引力,我这一次的动作吃力了许多。柜员如果此时将目光转过来,就能看见一个穿着米色单裙的女客人,正在莫名地扭动,她的双手交叉在身后,嘴唇咬在牙齿下,如果不仔细确认,还以为她被无形的绳索捆绑着,正打算从拷问中挣脱。

直到我的指尖以很单薄的接触面积,遇到了那枚指甲刀缀在顶端的水钻。它的多边形棱周也没有遭遇磨损,被我一个“好不容易”地回收在了食指和中指间。

这把很早很早以前,由我暗中设计的游戏里,被安排在这里的道具,重新回来了。我应该怎么形容呢,勇者在外打遍了全世界的怪物,回到出发时的小村庄,看见最早被自己翻开的宝箱吗。还是更通俗点的时间机器,如果很用力很用力地凝视它,可以得到几秒回到过去的时间。

我将这把稍微泛黄的银白色指甲刀放在膝盖上,今天穿的都已经是属于五月的衣裙了,薄得可以看见一些大致的自己。

我终于能想起来了。它就是我刻在木舟上的记号,无惧时间湍急的流速,“没有关系的”“不用担心”“我做好记号了”“就是它”“它就是路标”“一定能靠它找回我遗失的宝剑”。

就能找回,遗失的宝剑——

等我一点点将自己的膝盖慢慢由降为升,最后完成我的站立,我站在咖啡厅的角落里,背后是宏大的落地玻璃窗,飞机起降成银白的雀鸟,室内的一侧是两组上下电梯,往前是刚刚通过了安检口的人们,还在一边系着皮带,或者踩着鞋跟,同时忙着整理背包拉链,手忙脚乱地往外走。从特产店里出来的人们提着不甚满足的包装袋。十几米外是一排座椅,坐的,侧卧的姿势们奏着荒诞的乐谱。

我居然觉得自己看见了他。

还是他率先看见了我?他是从哪里过来的?电梯上?安检口?商店?还是其实,从之前就在咖啡店的另一头,坐得失去了一些放任。他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居然在我的盲区里站了几分钟。然后呢?他是怎么过来的?将桌面上的手机收到一边,低头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地低头,大概他也不敢有半分的目光失散吧?他的手在地上找到提包,然后用小腿将座椅朝后顶开一些。

他是在我看向另一边的时候走过来的吗?

“如曦,如曦?”

终于,他喊了我的名字。

终于,听见我的名字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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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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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冤家”,也许你们会猜那究竟是谁?其实他就是我的同桌——张宁。他长着一双浓眉大眼,矮矮地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最具特色的就是他的头了,很像一个方块儿,而且黑黑的

。虽说张宁常和我斗嘴,算是我的冤家,可是在他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的地方,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张宁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的钢笔没带,他便把钢笔放在我的桌上,小声说:“给你,这支钢笔可是我的宝贝,记得一会用完还我。”虽说刚借就催着还,可是我还是得谢谢他。还有一次

下课的时候,我订正作业,可是忘了带透明胶,问前后座位的同学借,他们都没带。我心急如焚,该怎么办呀?总不能划掉了给老师看呀。我的心一下子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一样……张宁从教室外面进

来,看见后递给我透明胶,说:“是要用这个吗?给你。”我抬头一看,像抓住了救星一般,原来还是张宁。一次次的帮助,让我看到了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也使我们成为了朋友。

张宁的特长是跑步。你们可别小看了他哦!他的跑步速度非常快。记得一次在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比赛跑步。张宁和几个男生一起赛跑,刚刚起步有的同学就慢下来了,只见他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同

学,一溜烟就不见了!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同桌冤家,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张宁,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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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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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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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红岩》小说有感作文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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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长篇小说,重庆作家罗广斌、杨益言着,中国青年出版社1961年出版。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红岩精神是革命烈士对共产主义信念执着追求的高度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红岩精神: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红岩精神:是改革开放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精神支柱。红岩精神永存!

《红岩》反映的是全国解放前夕光明与黑暗的一场特殊搏斗。小说所描写的事情发生在1948年底到1949年之间。从全国范围来说,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但是,从故事发生地点重庆来说,当时这座山城还被反动派所盘踞。他们设置秘密监狱,疯狂逮捕、监禁、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特别是在中美合作所,包括渣滓洞和白公馆这些人间地狱里,黑暗势力正以百倍的疯狂残酷地迫害着每一个革命者。这就是说,从全局来看,革命力量处于优势;而从局部来看,革命力量还处于劣势。这在小说里形成巨大的反差。每一个革命者都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随时都可能被敌人杀害。小说正是在这样的特殊环境里,充分表现了共产党人崇高的革命献身精神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我们是天生的叛逆者,我们要把这颠倒的乾坤扭转!我们要把这不合理的一切打翻!今天,我们坐牢了,坐牢又有什么稀罕?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愿把这牢底坐穿!”这是《红岩》里面的一首诗,全书都透着诗中所述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语言深深得吸引住了我。

《红岩》给予我很多启示,至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中国人,如何去爱自己的祖国,如何去发扬“红岩”精神。无数的革命者牺牲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他们。因为我们明白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我们心中惟有两个字——祖国!今天,先烈们把革命的火种交给了我们年轻一代,我们会接过火种,用“红岩”精神点燃它,使它发出耀眼的光芒。并把这燃烧的火炬传下去,永远的传下去!

[读《红岩》小说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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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浅析英语小说的阅读技巧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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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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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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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阅读了前苏联经典文学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英雄尼·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自传体小说,作者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战斗经历做素材,以顽强的意志,历时三年完成了这部作品。书中描写了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中年轻人是如何锻炼自己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坚持信仰,身残志坚,最终使自己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其实它给我们好多励志的启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环境是不同的,但奋斗的脚步都是在克服困难、努力前进的。保尔·柯察金的童年时代充满了乌云,他的母亲在一个税务官家里做厨娘,家里生活条件非常不好,周围很多人都瞧不起他,包括《圣经》课的瓦西里神甫,他是个乌克兰社会革命党党徒。不过保尔也有几个知心朋友,比如,谢辽莎·勃鲁扎克。

保尔是在暴风雨中诞生的一位贫民英雄。他从乌克兰小镇舍佩托夫卡走来,带着满身的伤痕,冒着枪林弹雨,迎着博雅尔卡的凛冽寒风,忍受着病痛的百般折磨,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保尔每次都是顽强地挣脱了死神的怀抱,一步步地向前走。

保尔的精神力量体现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一格言,这是对信仰的追求。这种精神构成了他人生路程的亮点。病魔残酷地折磨着保尔,但他一刻也没有想要放弃生命,没有放弃奋斗,他不愿意从他信仰的事业中掉队。

小说刚开始连载发表时,有人建议把书名改成《保尔·柯察金》,可是作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坚决不同意改换书名。他说:“钢铁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锻炼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变得坚硬,才能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绝不颓废。”这句话即使在今天也会给我们这些青少年以深深的启迪。我们在每天的生活和学习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我们是否想到了退缩?天气变化时我们经常会身感不适,这些小病痛是否会击垮我们的意志?做体育测试时常考验我们的身体承受力,我们是否想到了放弃?每天无休止的重复做功课是否会让我们厌倦?身体和精神的挑战随时会出现,我们要如何面对?这就需要向保尔学习,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惧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努力奋斗,才不会虚度年华,在未来的日子里才不会后悔。我要为我的理想奋斗!

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知道了只有艰苦锻炼,最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百炼才能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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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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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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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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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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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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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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