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优秀小说作文【优秀20篇】

浏览

7543

作文

1000

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 加入清单

《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 加入清单

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00 字

+ 加入清单

小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旅居巴黎时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间用英文写就的一部长篇小说,并题献给抗战期间“英勇的中国士兵”。小说英文名为《MomentinPeking》,后译为小说《京华烟云》。在写书之前,林语堂先生原本打算将《红楼梦》译作英文介绍给西方读者,因故未能译成。后决定仿照《红楼梦》的结构写一部长篇小说,于是便写出了小说《京华烟云》。有趣的是此书成为他最具代表性的几部小说之一,也成就了他文坛的地位。温闻名遐迩的美国《时代》周刊评价称小说《京华烟云》“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小说《京华烟云》这部小说虽然是用英文写成,却极富中国文化底蕴色彩,非中国人是很难看出来的。如小说对姚、曾两家深宅大院的描写:古色古香的紫擅木家具、屏风、八仙桌、石狮把门;琳琅满目的亭台楼阁、花园池塘。这些不仅使迪菲的外国朋友再三感叹,也让中国的读者也有些应接不暇。书中亦有涉及甲骨文、古董、陶瓷、古画、京剧、二胡等内容的描述,又有佛教、道教文化思想的渗透。此种极具中国特点的小说,对于西洋人看书的习惯,是很难能体悟出来。正如书中谈《红楼梦》之处,当然非未读《红楼梦》者所能欣赏的。也有几处讽刺某一派人,也得中国人才能领会。

本书大体上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间的悲观离合和恩怨情仇,并在其中安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等历史事件,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当时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但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既非对旧式生活进赞词,亦非为新式生活做辩解。用林语堂先生本人的话来讲:“本书只是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形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的确,读完小说《京华烟云》会发现此书确向西洋人介绍了一个真实、深刻、完备的中国社会。

林语堂这位艺术大师,用小说《京华烟云》这样一部中国近代的史诗。真实、深刻的记录了从1900—1938年的中国历史;记录了那个时代老北京人的喜怒哀乐;记录了那个时代中国人或沉睡或激愤的精神世界;记录了那段不会被忘记的屈辱与伤痕。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作文文艺小说

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

师父,你答应过我,在大学的校园里等我。7年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坐在大学的草坪上,一起看着星星……

——题记

ONE。

在小荷已经7个月有余了,在小荷,我很充实,也很快乐。小荷里,我最感谢的一位会员,就是我那和蔼可亲的师傅了。

我想,认识师父,可以算是个巧合吧。

在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我突然脑门一热,就想认个师傅。真巧,QQ列表中仅木头一个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认了一个师傅。

我想,我今天的进步,都要归功于师傅吧。记得初入小荷的我,一直处于云里雾里之间,很迷糊,一直不想发文,逃避发文。

现在看着以前的聊天记录,不知不觉,泪以划过脸庞。

也许,师傅出现的那一刻,我的命运注定将被改写……

TWO。

师父彻底改变了我。

我记得她那句:“你还是想玩,即使你上上了网。你还是觉得懒的写文,你想多玩会。”我记得看见这行字的那一刹那,我在电脑前呆了。是的,这不是我一直以来的问题吗?自从那以后,在师父的帮助下,我渐渐的开始努力发文了。

是的,我想,没有那个普通的下午的话,也许,我还一直停留在课堂上,一直滞留着,徘徊着……

师傅跟我讲她和自由的故事。讲着讲着,千里之外的我被感动的热血沸腾。师父说,“我很喜欢看着你们成长,我很高兴看着你们长大……我相信你会像小篮子一样。脱离我,而且超越我……”那一刻,我被这个从未谋面的师父的善良彻底的感动和震惊。师傅,她让我找到了现实世界没有的那一份善良和单纯。

师傅呵,你永远让我骄傲!

THREE。

师傅是小荷第一个可以让我伤心的人。

记得当初自由跟我说师傅的事时,我一下子以为师傅真的是自由说的那个最坏的情况。不知为什么,在电脑前的一向很坚强的我,竟马上地哭了。想起以往师傅对我的种种,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记得那个晚上,我四肢无力地躺在床上,痛彻心扉,听着MP3里师傅唱得那首《靠近一点点》,无声地哭泣着……

凌晨一点,我还是无法入眠,翻看一本很喜欢看的《少年文艺》,想到的却是师傅的那句“不能死读书……”。

师傅,自由说我一旦说到你时,就很矫情。我仔细地想了想,不,只是我心里真的默默地牵挂着你而已。我想,我这辈子也无法忘记你了。

FOUR。

一切都过去了,风平浪静,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师父,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

永远。

……

[作文 文艺小说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717 字

+ 加入清单

作文在语文考试中举足轻重,大家一定要掌握作文写作技巧,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科幻小说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1进入魔法世界

故事发生在未来。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上午,小鸟在枝头高兴的唱着歌儿,空气也是那么的新鲜!

我刚刚起床,见到有几个人骑着扫帚在天上飞。太阳从西边出来啦?在影片《哈利·波特》中倒是经常见到这样的事。要知道,我可是特别想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魔法呀!骑扫帚的那几个人飞到我卧室窗前,对我说:“你是张荩乾吧?我们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你不是在生日时许愿要学魔法吗?邓布利多校长派我们来带你到学校了!”

“啊,太好啦,请等一会儿!”我叫着,一边去找爸爸,征求他的同意,爸爸犹豫了一下,答应了。我与他们乘光轮2080飞天扫帚来到英国伦敦国王十字车站,买好了学习用具:魔杖、飞天扫帚、咒语书等,穿过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上了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开始了的魔法之旅。

在车上,我认识了一个叫赵天右的中国男孩,他也是第一次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

分院仪式上,我和赵天右都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怎样使用飞天扫帚,我的飞天扫帚是火弩箭,是最新的一把,也是飞得最快的。

学会使用飞天扫帚后,老师让我们比试一下谁的速度快,结果我大获全胜。一天,老师宣布放假一天。我便与赵天右一起到对角巷买魔法宠物。

我看上了一只大猫头鹰,人们告诉我,它是哈利·波特原来用过的猫头鹰海德薇,我花了500个金加隆把它买下。赵天右花了300金加隆买了一只猫。

回到学校男生宿舍后,我写了一封施了魔法的信,只要拆开信封,不用人读,信就会把寄信人想说的话说出来,这封信是向爸爸报告我在学校的情况的。写完后,我让海德薇帮我寄出去。

七年之后,我在魔法学校毕业了。我决定与赵天右用魔法造福于人类。我们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海边,呀!这儿发生海啸啦!几朵几十米高的浪花翻滚着向村庄扑去,我们拿出魔杖,对着海浪点了一下,又一挥,海浪便退回去了,过了一会,海啸停了,大海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来到街上,有一个人抢了别人的东西,我用魔法把他定住,带他上飞天扫帚,送到了当地公安局,交给警察处理。

不好,有一颗陨石快撞到地球啦!我们用魔杖指着陨石,念了一道咒语,我们的魔杖发出了一道红光,击碎了陨石,结果当地下了一场流星雨,逗得大人孩子们都在看稀奇。

后来,我们又将树苗种子撒在沙漠中,用魔法引来海水,淡化后,浇向沙漠,对着沙漠念了几句催生咒语,沙漠即刻变成了森林。

接下来呢?我和赵天右以及魔法界的人们不断地为社会不停的工作着。

2发亮的奖章

“‘1034号!’”“到!”指挥官和一个队员的对话传到我的耳朵里。指挥官又焦急地嚷嚷到:“宇宙a25地区发现不明物体,请速去调查并保护地球安全。”指挥官的话音未落,那个队员就大声叫到:“是!”我想,这是些什么样的外星生物呢?指挥官那洪亮的音色打断了我的沉思。“小小呀,你去接应一下‘1034号’。这是用纳米技术和磁电纤维做成的‘鬼哭神嚎’激光枪,给你,你要多保重啊!”说着指挥官把激光枪给了我,并跑着拿了防辐射、子弹的一套衣服给我,又苦口婆心地说:“这次去有极大的风险,要多加小心哦!”我感动地说:“好的,您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一定会凯旋归来,再见!”

我连忙跑到火箭上做着,准备去接应“1034号”,“呼、呼、呼”火箭好象在迫不及待的说:“快走吧!快走吧!!我等不得啦!”我也是跟它一样的心情,恨不得一秒钟就到“a25”区域把那些不名物体打个屁滚尿流、落花流水!让他们直磕头叫爷爷!可这只是我想的还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我想着想着,“嘟、嘟、嘟、”“哇!啊!怎么回事啊!”我大声嚷嚷。我往窗外一看,原来早就到宇宙了,哎哟!差点把正经事忘了。我连忙穿上宇宙服破门而出,那个氧气瓶好象是指挥官的嘱咐一样,有千斤万斤之重,压在我的背上,“吱呀”一声响,一时之间,只见烟雾重重,烟雾散尽才能勉强看清楚,原来是“1034”号队员在和外星人们恶斗,我呢?也不吃白饭,抬起激光枪,按了按钮,“哔、哔、哔”我开了枪,外星人们发现了我,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向我涌来,我抬起激光枪扫射他们,他们虽然伤亡惨重,按时人多势重,一杆激光枪能抵得住什么事呢?这不,没过多久,他们离我已经只有几米远了,说时迟,那时快,“1034号”队员抬着他那毫不逊色的重机枪扫射着一个猛冲,“哔哗啦啦”外星人好像是小蚂蚁,而他却是大蜈蚣,杀一只蚂蚁,如同喝一滴水那么快,当他冲到我这里来时,外星人的数量已经不足二十个了,我们两个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一起冲过去,一阵撕杀过后,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们好像心有灵犀,一起走到了火箭旁边准备回我们的祖国,“咻”……

带着胜利的喜悦,我们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指挥官亲自给我们颁发了奖章,在我们接过奖章的时候,“咔嚓、咔嚓”的声音连绵不断,记录下了极为有意义的珍贵镜头,我们真是高兴极了!看啊!这真是一枚发亮的奖章啊!

3黑洞之旅

杰克是一名冒险家,他天上、地下、海底都走遍了,只剩下遥远的外太空没有去过了。于是他找到了航天局局长李先生:“李先生我想去外太空冒险,不知您是否愿意赞助我一艘宇宙飞船。”“杰克先生,我是您的忠实崇拜者,我当然愿意赞助您,请问您要去哪里?因为我们需要根据您所去的地方来决定用那种型号的飞船。”“既然是冒险就要去较为危险的地方,恩…就去近距离观察一次黑洞吧!”局长大吃一惊:“黑洞!你疯了吗?那里可是很危险的!”谁知杰克不屑一顾,仍然坚持要去。局长拿他没办法只好允许了。就这样杰克去坐着宇宙飞船观察黑洞了。

宇宙飞船到了黑洞附近,因为速度太慢,摆脱不了黑洞的吸引力,一下子被黑洞吸了进去,杰克连惊吓带碰撞,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杰克恍惚间听见有一个甜美而兴奋的声音传来:“他醒了!”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周围的墙壁都是粉红色的,床单也是粉红的,好温馨啊!床的周围围了许多人,每个人都关切的望着他。“我在哪里?”杰克问。“你在黑洞里,我们都是以前被吸进来那些科学家的后代。”杰克走出了那间屋子,当看到眼前的景象时,杰克惊呆了:高楼大厦、奇花异卉、珍禽异兽…不仅景色优美,而且空气清新,没有丝毫污染的痕迹,简直就是天堂!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以前的那些科学家们带到这里的那些地球上的物质都被保护起来并且发展了。而在地球上,这些物质都已经因人类破坏环境而消失了。

后来杰克抵挡住了黑洞里的诱惑,借助那里的高科技回到了地球。他把他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立刻引起了很大的哄动:有人说是假的乱编的,有人问那里是不是真的有花草树木,有人问那里有些怎样的珍禽异兽……杰克后来干脆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解答了所有的问题。

杰克后来又带领一些科学家组成了一个考察队,专门去黑洞考察,看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人类在黑洞里生存。考察结果让人们大吃一惊:黑洞居然有一个出口在地上,只有乘坐飞船才能出入,否则你无论如何也掉不到这个黑洞口里去。如果从这个洞口坐着飞船往洞里飞,就会飞到另一个宇宙去,回头看会发现你不是从黑洞飞出,而是——“地球”!那个宇宙里也有金星、木星、水星…还有一个“黑洞”。考察队本想再去那个黑洞看一看,但又怕进去出不来,所以就暂时放弃了。

最后,杰克决定住在黑洞里不返回地球了。

4遇见外星人

2087年的一天,我出去办事,在路口看到一个飞碟来到我面前,从里面跳出了一个八条腿的“怪物”,吓了我一跳。

这时“怪物”说话了:“地球人别怕,我是木星人,听说地球好,我特意来看看。带我到你家转转,行吗?”我害怕他,便答应了。

慢慢地我不怕他了。我给他喝饮料,他谢绝了。他说:“我们星球上的人,早就不吃东西了。”我想,他们那里可真发达!外星人说:“听说你们这里夜景不错,能带我去吗?”“好是好可你得样子别人会吓着的。”我有些担心。外星人却满不在乎的说:“没关系,我会变。”啊!我顿时目瞪口呆。

打开电视机,正好演新闻,镜头上出现了美国总统克林顿,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对外星人说;“你就变成美国总统克林顿吧。”只见他摇身一变真成了克林顿,真把我吓了一跳。

来到夜市上,我们尽情地欣赏着这些美景,突然人群中有人叫了一声:“这不是美国总统克林顿吗?”人们顿时拥了过来。我说;“美国总统已经来了,我们送他一些礼物吧。”人们纷纷把巧克力、鲜花等东西放在了“总统”面前,堆的像小山一样高,“谢谢大家!谢谢......”外星人看起来很激动。

回到家中,外星人对我说:“没想到你们地球人这么好,这么热情,我现在就来报答你。”说着,他象天空挥舞了一翻,这里立刻变的高楼林立,草木茂盛,一切弄好后,他和飞船都不见了。

外星人走后,我们都快乐的生活着,这就是好心有好报吧。

5城市大转移

哇,又到了我的生日!瞧,礼物堆的满屋都是。

“叮咚——”门铃响了,原来是老朋友XY星球行政长官派使者送礼物来了。行政长官送来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盒子,今年怎么这么小气?要知道,他原来可最大方了:我家的这个轻便折叠背投电视就是他去年送的,还有这个豪华的折叠0别墅也是他送的,还有……

我边想边打开礼物,只见一颗像珍珠的圆珠,旁边还有一个小遥控。我非常好奇,按下了一个“时间”按钮。顿时,圆珠迅速地膨胀起来,大的可以容纳下五个人站在里面。我走了进去,刚刚还闷热得发慌的我,骤然感到非常凉快。我在遥控键盘上胡乱按了几个键,不一会儿,我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那儿有山有水,有花有草,仿佛是一幅风景画。

我走出“珍珠屋”,圆珠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小姑娘,就问她:“小妹妹,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小姑娘从上到下像看外星人似的打量了我一番,小心地回答道:“大姐姐,你不会连这儿都不知道吧?这就是武汉呀!”她的话让我吓了一跳,武汉怎么这么漂亮?我这才发现,这个小女孩怪模怪样的,额头上有三只眼睛,长得简直像传说中二郎神的妹妹!我偷偷地跟随着她,她走到一个地方,所有的人都走在空中,周围便是那直冲云霄的大厦。小女孩在一个云彩做的房子里买了一份报纸,便腾空而起,一转眼便不见了。我搜了搜口袋,想把圆珠飞行器找出来,可是我发现圆珠不见了,全身顿时瘫软了下来。难道我要在这个“武汉”永远呆下去!不,决不!

云彩店的店主得知我的情况,热情地款待了我。原来,她也是误入到这里的。她让我先住在她那儿,我答应了。我和她聊天时,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武汉将在X年X月X日发生一起毁灭性的大爆炸!我掐指一算,距离爆炸的时间只有两天零四小时再去找圆珠飞行器也是不可能的事!店主一听,也非常着急。我急忙向她借时空飞行器,可她却没有。她告诉我,她唯一值钱的就是一部宇宙电话机。宇宙电话机?我想了想,对了,我可以用宇宙电话机打电话给XY行政长官呀!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向他借飞行器,他答应我很快送来。果然,飞行器送来了。我按下了时间按钮,发现只剩下一天多时间了。

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回到了现在的武汉,每个人都不知道大祸即将来临。我乘坐飞行器到了市政府,将事情从头到尾细细地跟市长说了一遍。市长笑了笑,并没有相信。我一看时间,只剩十二小时了。我急得满脸通红,随手拿出圆珠飞行器,市长这才相信。我告诉市长,让他把警察调出来,以便让市民服从指挥。几小时后,所有居民从家里出来了,最后只剩下五个小时。我又和XY星球行政长官联系,能`飞行器里,五、四、三、二、一——“轰!”武汉被夷为平地……

“喂,还不起来!”

谢天谢地,原来是一场梦!

6小行星闯大祸

6500万年前的天地大冲撞比起才发生的慧木相撞规模要大得多,对于地球来说,造成的后果无疑是灾难性的。不仅恐龙在地球上消失了,同时灭亡的还有翼龙、蛇须龙、鱼龙等爬行动物,以及菊石、箭石等海洋无脊椎动物。中生代末地球上有动植物2868属,到新生代初仅剩1502属。百分之七十五的物种灭绝了,这是真正的生物界的大毁灭。

在22世纪初期我刚当上了一位科学家。但好景不长,过了一个多月联合国就向全世界宣布:“在火星与木星之间的小行星轨道上有两颗小行星因为受到太阳引力的影响,正以每秒60公里的速度向地球冲过来,它们还有四天三小时四十八分就要撞击纽约了。这两颗小行星虽然比毁灭恐龙的天体小很多,但它们以一亿个百万吨的爆炸可以化纽约为无形,造成一个直径两百公里的坑洞,它的效应漫延全球,一旦宇宙寒冬降临地球,人类统治世界的时代便宣告结束。请想帮助地球逃过这场灾难的科学家们到联合国的宇宙突发事情救护组,报个名,我们一定会全力地帮助你完成这个任务。”我听了这个消息后心想“我身为一个科学家有责任保护好地球。”于是,我决定“毛遂自荐”去联合国的宇宙突发事情救护组,报个名……

我刚走进实验室,就发现来这个救护组报名的人数比我想的还多。过了一会儿,这个救护组的组长走过来,对大家说:“我们主要是发明一种武器来对付这两颗小行星。大家一起来想想,我们可以发明怎样的武器?”听了这句话后,我们立即进入了沉思……

一小时后,我的助手小刚兴奋地走进来。还没有等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就告诉我X博士想到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我听了这个消息后立即跑去他的实验室。我跑到他的实验室后发现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我想进去但又被人挤出来,我只好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再把头从栏杆之间伸出来,这样我就可以看到了X博士的讲座。原来,X博士是想用航天飞机将两个巨型降落伞运到外太空去,架设在入侵物的表面,再利用太阳风将入侵物拖离地球的轨道。谁知,降落伞一碰到入侵物就被喷出来的硫酸腐蚀了。我们又再次进入了沉思……

“我想到啦!”两小时后,就这样的一句话突然打破了实验室宁静。原来是小李想到了办法,他的办法是用二十枚核子弹同时向两颗小行星发射,这样就可以把入侵物彻底铲除。我们都同意这样做……

三天后,我们把二十枚核子弹都做了出来。还有四十八分钟小行星就要撞击地球了,我们不敢再拖延时间了,立即把核子弹运往发射处。一切都准备好了,只听见广播里传出发射的命令。“三、二、一、发射!”二十枚核子弹同时向天空冲去。十五分钟后只听见两声震天动地巨响,在天文望远镜里已经见不了两颗小行星的身影了。顿时,整个世界的人活跃起来,欢呼声和欢笑声在空气中荡漾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 加入清单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89 字

+ 加入清单

寻秦记小说结局是怎样的呢?下面请欣赏关于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希望你们喜欢!

(寻秦记原著小说结局)第二十五卷 第十三章 统一六国

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冬日黄昏时车来人往的街头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21 字

+ 加入清单

冬日黄昏,空气越来越冷,冷得仿佛可以结出冰来似的。马路上,穿着红色志愿者服的志愿者徐明站在斑马线旁,看着车水马龙的大街,每一个人都是行色匆匆。

“喵——喵——喵——”一阵微弱的叫声从垃圾桶旁一个废弃的纸盒里传来,一只刚出生不久的白色小猫咪细声细气地叫唤着,小猫实在太冷太饿了,它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想爬出去。

“喵!”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一位穿着灰色大衣,行色匆匆的男人一不留心,脚上的硬皮靴狠狠地踢在瘦弱的小猫身上。小猫惨叫一声,一下飞出去了三四米远,砸到路旁的电线杆上,弹了回去,又落在马路上。男人一下子回过神来,脚步顿了顿,脸上露出几分慌张,但停顿几秒便走了。

可怜的小猫倒在马路上,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这时,十字路口往这边的红绿灯的绿灯亮了,一辆辆汽车飞驰过来。眨眼间,离小猫只有十几米远了。徐明示意汽车停下来,可已加足马力的车子都没有驻足的意思。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少年像不要命似的从街道旁冲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抱住小猫,一转身,又折了回去。汽车连忙刹车,“吱——”的一声响,在大街上分外刺耳。好险哪!再慢几秒钟,小猫就要去见阎王爷了,少年不死也要重伤,徐明见到这一幕,倒吸了一口气。

车主差点儿撞到人,恨恨地啐骂一声,开着车扬长而去。救了小猫的人徐明认识,他隔壁的邻居——光明小学六一班的学生陆天。徐明赶紧喊陆天,但陆天似乎没听见似的,用手探了探小猫,然后抱着小猫就跑,徐明知道,他应该是找宠物医院。徐明赶紧掏出手机,给自己熟识的一家宠物医院打了电话,然后跑上前去追陆天。

天越来越黑了。几朵漆黑的乌云渐渐凝聚,一场大雨即将到来。陆天站在十字街头心如乱麻,穿过了整整一条街,竟然没有一间宠物医院。他想向行人寻求帮助。可行人见要下雨了,纷纷加快了脚步,没有一个人愿意为这只小猫停留,小猫的叫声也越来越弱。

天,已黑得像打翻的墨水,豆大的雨点开始降落了,小猫开始瑟瑟发抖。

正当陆天束手无策时,一道红色狂风飙飞过来,冲陆天大喊:“跟我来!”陆天抬头一看,正是徐明。徐明的到来,真好比溺水的人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不敢多废话,陆天抱着小猫跟徐明顶着大雨往前冲。此时小猫已奄奄一息了。

雨,像一根根利箭一样,击在雨中狂奔的两位少年身上。终于,他们冲到了一家还未关门的宠物医院。接到电话,早已等候在那儿的医生快步接过小猫,转身进了手术室……

直到这时,气喘吁吁的两人松了一口气,对视一眼,同时瘫倒在椅子上。

窗外,雨还在“噼里啪啦”地下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见到医生从手术室出来。“怎么样?”两人紧张地问, “小猫救回了没?”医生却不答话。两人心里顿感大事不妙,同时想到一种他们最不希望的一种结果。

“该不会……”陆天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担心,但隐隐又有一种希望,一种十分渺茫的希望。“没错”医生肯定的接过话,痛惜地说:“手术抢救失败了,如果能早两三分钟,小猫就一定能活过来,可惜了……”听罢,两人呆滞地坐下来,心里好后悔,如果跑得快些,再跑快些,就能把小猫从死神手里夺回来了,可……

雨,渐渐停了,两人沉默不语,像失去了重心,失了魂儿一般在街头失落地走着。

雨停了,月亮从云层里钻出来,暗淡的月光照着他们孤独的背影,看上去,竟有些亮亮的,闪闪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9:超级学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93 字

+ 加入清单

年后我便应承家里的要求去从基层做起,两个女孩儿继续留在家里养着,直至孩子出世方才算完。[object Object]而我从基层做起是非常疲惫的,事多,又忙,幸好暗地里有人照顾,倒也没出差错。曹老爷子应约的带着曹佳宇上门来提亲,至于我我爷爷还有我爸是怎么应对过去的,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天我恰巧带着两个女孩儿出门逛灯会,我们三个人玩到很晚方才回家。根据武永裴的报告,我爷爷干脆跟人家耍破皮赖,曹老爷子也是醉了。

武永裴口中的醉了是真的醉了,我爷爷拉着曹老爷子喝酒,硬生生把曹老爷子给灌醉了,而后这件事情也算是不了了之,反正等我回家的时候,并不曾见着曹老爷子和曹佳宇的身影。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是三年时间,现如今的我有妻有儿有工作,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幸福充实。武永裴这几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给我做副手,随着我的升迁他的官也越做越大。值得一提的是,杨雨婷也成功的在今年怀孕了,根据检查是对龙凤胎。

前几日杨雨泽打过来电话,告诉我三年时间过去了,咱们兄弟们是不是找个机会聚聚?我应声回应道自然是要的,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的三年之约。约定好了位置,就在魔都的天赐假日酒店。我告诉杨雨泽所有人都要通知到,谁若是不来,可不要怪我到时候发脾气!听到我这样说杨雨泽不禁一笑,道除了我跟武永裴,他们都是待在一起的,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么一天,谁会不来。我应声一笑,我道就明天吧,恰巧明天我不上班。

挂断了电话,我让武永裴去安排我的行程,而我则是掏出当初临别时候我们的一张合照,这些年我一直把这张照片塞在我的钱包里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就好似他们还陪伴在我身边一般的,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站得住脚跟。对了,还有昔日我们在龙魂的那位教官呢。

我爸同意把他送给我,但是有一个要求,我一定不能亏待了他。最终我以月薪百万的薪资聘请了我们的教官,其实这些钱看上去很多,比之他们应得的工资也多不到哪里去。现在的狼安保公司,有了这样的教官,狼崽子们更是被调教的嗷嗷叫唤!战斗力比之先前,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在杨飞和董巍的经营之下,狼安保公司可谓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成功的超越了保护伞公司,成为了世界最顶尖的安保公司,没有之一的。

虽然不说达到某位国家的首领外出都要由我们提供安保,但是现在跟我们签订合作契约的高官贵人们多不胜数,狼安保公司反倒是成为天赐国际旗下,最最赚钱的一家分公司。我收拾好东西,被武永裴载着回家,方才打开家门便有两个小家伙奔跑过来。没错,他们俩是我的孩子,秦汐雨生了个儿子,叶晓晓生了个姑娘。我儿子的名字唤作程言,我姑娘的名字唤作程语,他们俩可谓是老天爷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他们。

爸爸,哥哥又欺负我!方才开门,程语便跟我告状,说程言又欺负她。而程言则是一脸无奈的模样,道你跟三东子告状也没用,说不准吃了就是不准吃了!没错,因为俩女孩儿经常称呼我乳名的关系,让程言听了去了,平日里这小子总喜欢称呼我三东子。至于爸爸,也只有他犯错时候,才会如此乖巧吧?程语遗传了她姑姑程晓柔的毛病,特别的喜欢吃,十足的一个吃货。从小到大,同程晓柔一般吃到吐的次数不少,让我头疼。

我也唯有让程言看着程语,因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他们两个待在一起。听到我回来的声音,秦汐雨和叶晓晓也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甜甜跟我笑着道你回来了?我点头上前亲吻两个女孩儿的额头,两个小家伙这时候也不吵了,看着我嘻嘻笑着道羞羞。我告诉一家人,明天准备一下,到魔都去,昔日兄弟们再聚,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听到我这样说两个女孩儿笑着点了点头,而后便继续去准备晚餐。至于杨雨婷,大着肚子在老家休养着呢。这好似成了我们家的规矩,我跟武永裴无论谁有了后,必须把媳妇送回家。

吃过饭之后便是休息,直至第二天早上我们两家人坐上飞机,我心中无比的感慨万千。转眼间时间飞逝,我从不曾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一天。到了魔都,董巍早早便安排着车子在机场等候着我们,等我们到了之后直接上车赶往天赐假日酒店。现在的天赐假日酒店,已经是唯一一家全国七星级连锁,还真的给董巍做起来了?

待到感到天赐假日酒店,董巍他们早早在门口等着我们,待到我下车,几个人纷纷围绕上来,跟我和武永裴拥抱,并且嘴里还不忘记调侃我,程县长百忙里抽闲来接见我们,我们还真是不胜荣幸。而我闻言,则是笑骂一声滚犊子。一声滚犊子,昔日的兄弟情怀顿时间便全都找回来了。而后我们随着董巍的牵引走进酒店里面,进到早早预定好的房间。

途中也有酒量告急,非得要去厕所的,例如武永裴,迷迷糊糊的站起身子,去厕所放水去了。不过多久武永裴破门而入,盯着我道一声哥,不好了!我眼见着他这般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我问怎么了?武永裴一脸惊慌模样的看着我,道曹老爷子带着曹佳宇杀来了,这会儿都进电梯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今天非得打断你狗腿不成。说什么叶晓晓和秦汐雨你都要了,凭什么唯独落下了他孙女?闻言我顿时慌了,我问那怎么办啊?

“快溜啊!想什么呢!”

杨雨泽忽的站起身子,哈哈笑了。

超级学生》作品简介

贫苦出身的岳明旗,跟随神秘瘸腿老者练习了武功及"太上神龙决",由于实践功夫过程中,帮了美女老师王才影的大忙,被她破例带进了最好的云天中学就读。

最初岳明旗以放牛哥的形象出现,受到排斥,但是在美女平民班花辅导过程中,感到他真实的存在,于是滋生了莫名其妙安全的好感。

同时富贵班花为了借助霍子旗之力,抵御校园势力宁亮的狂追,也和岳明旗走的很近,之所以引起宁亮的大不满,想尽办法欲制岳明旗于死地。但是岳明旗不但有功夫,而且"太上神龙决"的异能初成,将宁亮各种阴谋破碎。

岳明旗随王才影去给岳楼过生日,暗中使用异能查处小区采花贼,受到总裁岳山的好评,自此他有权自由出入岳氏筑天集团,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超级学生》人物介绍

岳明旗:男主一号,以高中生身份出现,练习武功、六六大顺索取术,修炼"太上神龙决",被明北市云天中学美女老师王才影招进学校,从而踏上了追美女校花和美女老师之路,期间随着异能的不断强大,所遇到的对手也越强悍、野蛮、高智商。

燕亦芳:传授霍子旗武功及异能术之瘸腿老者的孙女,和霍子旗住在一处出租房内,以各种泼辣手段"制裁"霍子旗,但是也是霍子旗最有力的支持者,最初为霍子旗打飞机消除欲火,到后来鼎立助霍子旗修炼"太上神龙决"。

张娜:美女老师,在与岳明旗交往过程中,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赵美美:岳楼闺密,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最初见霍子旗倾向岳楼和冯悦,心生恨意。曾给宁亮通风报信,但宁亮并不知她的强大背景,再一次酒醉后,毁了赵美美的容,之所以,整个宁氏一族及其金狮集团被赵美美家族势力毁于一旦。

张令天: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心机深沉,眼光犀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最早是云天校园势力宁亮的左膀右臂,霍子旗初入云天学校,遭到其欺负,但是在一个月之间,就被霍子旗扮猪吃老虎的手段拉拢了过来。

黑狼:原名牛小国,霍子旗玩伴,虽不识字,形象粗野,但赋有极高的"忍"功。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范小帆: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熟识各种机械原理及其拆装之术,包括各种保险设施。

冷子静:国家安全局最年轻的卫士,贫苦出身,不爱说话,但记忆特殊,看一遍万字内容一遍,即可倒背如流,熟识《古代战争之计谋篇》,并把诸多策略运用到现实中,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鲨鱼:特种兵队长出身,身为筑天集团总裁私人保镖拒绝,在望龙山搭救人质过程中,和霍子旗建立了身后的忘年交,霍子旗在美达冰岛那段时间,获得鲨鱼以前不下的不少帮助。

宁亮:反面人物,云天中学第二股东宁博之子,追求岳楼和文杰,想着左拥右抱,却败在霍子旗之手。

薛圣皇:反面人物,校园势力和校外黑恶势力的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平凡世界》的作者路遥出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家虽贫却从未放弃过读书,他平凡、朴实,接地气,这也许就是他能写出《平凡的世界》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吧。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这句话用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孙少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虽然贫困,却抑制不了孙少平对读书的热爱,同时,他也不甘于平凡。

他出城打工,希望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在打工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在工地里,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在打呼噜酣眠之时,有一点幽光格外引人注目,那是孙少平,在忍受着背部因干活而留下的斑驳伤痕而带来的疼痛的同时,在呼噜震天,汗臭弥漫的恶劣环境之中勤读不辍,是什么支撑着他做到如此地步呢?是源于他对读书的热爱!

那平凡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纯净的灵魂啊!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他不公平,不仅学业事业艰难,爱情道路上的她也是走的坎坎坷坷,不仅年少时的爱恋破灭,长大后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聚少离多,甚至最后田晓霞也命丧黄泉……

每当我学习懈怠,甚至想要放弃时,总会想起孙少平的艰苦的求学经历。穷且益坚尚且不坠青云之志!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面临重重阻挠,他尚不放弃读书学习,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1 字

+ 加入清单

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 加入清单

粗看《水浒》,你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一本打打杀杀的小说吗?有什么好看。”其实不然,这本书虽大部分是写好汉打斗情节,但展现给读者的是好汉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好汉虽也粗鲁蛮横,但他们心里始终坚守替天行道的原则;好汉虽对__臣冷酷无情,但对民对友忠心耿耿。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对起义好汉的赞扬,写的是百姓对北宋腐朽社会的愤恨。

《水浒》作者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全书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题材,但也可说故事情节是围绕“侠义”二字展开的。我深深敬佩梁山好汉的侠义之情。

侠义可分开理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就是“侠”;待友真挚忠诚就是“义”。梁山好汉敢于挑战黑暗势力,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这就是“侠”;他们兄弟之间真心相待,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这就是“义”。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宋江了。要论本事,在108好汉中,宋江是绝对排不上名次的。要论智慧,他又比不上吴用、公孙胜。可就是这么一个似乎无能的人,竟坐上了梁山第一把交椅,主要还是因为一个字:“义”。宋江的义不单单只体现在对待兄弟上,对任何一个陌生的人,他都能仗义疏财,这确实让我佩服,这也让梁山好汉佩服。他的“义”让众人折服,他的“义”让他当上了梁山首领,他的“义”让他的名垂千古。

北宋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梁山聚义,使得“侠义”之情流传千古。然而这也只是流传。当今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美好。难道只因为这样就能只让“侠义”之情流传而不传承了吗?或许有人认为如今社会用不上这种精神。的确,现在有很多人都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可是贫困山区的人民呢?那些饱受灾害地区的人民呢?生活幸福的人应帮助不幸福的人幸福起来,这就是“侠义”!侠义不单单只是这样:不随地乱扔纸屑是侠义,孝敬父母是侠义,承担责任是侠义。侠义并不是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它只是生活中小小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可以是侠义之士。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 加入清单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 加入清单

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97 字

+ 加入清单

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作家,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曾写过《海底两万里》,《地心游记》,《环游世界八十天》,《气球上的五星期》等书籍。《海底两万里》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也是他的名篇佳作之首。

《海底两万里》把读者从1866年故事开始的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落到怪兽的脊柱上。原来是一艘巨型潜艇,之后又被尼摩船长收留,开始他们的海底旅行。

作者和读者一起登上“海怪的腹中”。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饱揽海洋的奇异景观和各类海底生物与海洋大蜘蛛,大白鲨,鲸鱼群,章鱼搏斗等。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得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一百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一百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两万里》中的“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潜艇厚达十几米的巨型浮冰下的海底,从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直到以人力打开生命之门,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啊!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想你小说作文素材

全文共 487 字

+ 加入清单

怡儿,你还好吗?我好想你!

对不起,怡儿!我没有去香港看你,没有见你最后一面。我真的该死。真的恨透自己了!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打扮成酷酷的帅男孩回家。你看见了我,我故意把帽子压得低低的,你叫住了我:“你好,可以交个朋友吗?”我冷冷地说:“为什么?”你害羞地说:“我——,只想交一个朋友而已。”我还是冷到极点的说:“有必要吗?”当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发觉自己好像是冷血动物。不,确切地说,本来就是。“额——,好吧。我叫李熙玄。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伸出手。她慢慢地伸来,我突然觉得做错了。(因为我是女孩子,她应该感觉得出来。)我跟她握手之后。就回家了。后来,你向我说了一句话。(你们懂得。)我向你解释,自己是女孩。你并没有伤心,反而很开心似的。我好可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男孩子。

你走了,永远的走了。你自己去天国了,留下我,在这里。我哭了,好累啊!为什么你会得那种病,为什么你的亲生爸爸妈妈不带你去医院找骨髓,动手术。我狠他们,想让他们对你道歉。他们一点都不好,很可恨。

怡儿,答应我,好吗?来世,你要先遇到我。我下辈子一定会是男孩子,那样保护你,一直,一直。。

[想你小说作文素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

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

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水浒传》有感500字。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 加入清单

这个暑假,我在家重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读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这部小说大概讲述了: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教授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行动中,他意外落水。后来,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之后他被迫留在了潜水艇中,直到环游海底两万里之后,才将这个惊人的秘密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的不是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探险经历,也不是那浩瀚大海中千奇百怪的珍珠贝壳,更不是那临危不惧,冷静沉着的尼摩船长,而是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折服。

凡尔纳先生在创作的时候,当时波兰人民反对黑暗的沙皇统治的起义正遭到残酷镇压。那个时代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有的是残暴统治者肆意虐杀的画面,可以想象当时的科技还没有发达,这世上还没有电灯的出现,何况是潜水艇这样的庞然大物,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在那个年代,凡尔纳先生又是如何像一个预言家一般,描绘出让人欲罢不能的海底世界和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呢?

相信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可能是想象力,在《哲学与当代世界》中有这样一句话“想象力是能动的知识,是创造力和智慧的必要背景”。凡尔纳先生虽没有探索过海洋世界,没有见过潜水艇,但它却能描绘出这么一幅充满诗情画意而又神秘的海底世界。是我们身临其境,这表明了他非凡的想象力。

想到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走向了科技创新时代,但我们青年人却独独缺了想象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从古至今,中外人民无不拥有想象力:十五世纪的一位威尼斯商人经常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在外风流。一个雨天,他因鞋后跟沾了许多泥而举步维艰。所以他就发明了高跟鞋,让妻子雨天无法出门。但至于后来高跟鞋流传于世,在这也就不细细说了。

没有想象力,生活将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想象力,文章就会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想象力,整个人就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培养想象力,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让想象力变为现实,让我们不负时光,舞出精彩人生!

最后,感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且快乐!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31 字

+ 加入清单

曹文轩伯伯的《草房子》我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写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这5个性格各异的少年之间发生了感动人心的故事,让人读着读着就流下了眼泪,为了朋友而打架,做了错事,自己承担了责任,不出卖朋友。小小年纪支撑起一个家。令油麻地人讨厌的秦大奶奶,由于桑桑的关心,慢慢的改变着自己,得到了人们的尊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杜小康热爱学习,善解人意,他休学后,偷了同学的书来自学。桑桑并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骑自行车,但杜小康却看透了他的心思,教他骑自行车。他和细马的经历有点相似,他们的家境都曾一落千丈,他们都坚强的面对困难,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

秃鹤的自尊心很强,当别人拿他的秃头来取笑他时,他很难过,后来他明白了,残疾并没有什么值自卑。纸月的学习虽然很好,但她太软弱了,由别人欺负她。她不感告诉老师,默默的忍着,

我同情秦大奶奶,他努力了一辈子奋斗来的地却被人占了,学校要盖,但不能赶走她,她也住不了几年。

这本书真的很美很感人。《草房子》给我的启发太大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