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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的新闻【优秀20篇】

清明节,也称寒食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这是为了怀念逝者、祭奠祖先,缅怀烈士们的节日,有很重要的教育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小区里的新闻,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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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枫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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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燃冉

在我家的小区里有几颗枫树,我和弟弟经常围着它玩耍。枫树又高又大还强壮还好威武的战士。比学校的枫树高,所以我爬上去弟弟就咬不到我了,下雨的时候枫树能为我们遮风挡雨,因为那几棵枫树的叶子全部连在一起的。像一顶顶撑开的绿色的大伞。

它的叶子像我的手掌一样“大”。秋天的叶子摸起来粗糙,这个时候枫叶的颜色最有特点!有彤红色的,有橙色的……美丽极了。远远望去就像火苗,让我想起一句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香叶红叶二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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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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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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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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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园新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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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605班的教室,你会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教室。这是班长亲自带着班干部装饰的。这不!多了不少的东西。有展示作文的作文竞赛栏,有记载为班级服务的公益俱乐部,还有人见人爱的生物角,里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和动物。最别致的是黑板上还贴着一个大大的静字。

先说说生物角吧!它在教室的右下角,一张小小的课桌上放着一张卡通的画纸。虽然只是一张画纸,但是它却成为了教室中最独一无二的一张桌子。不只这样,这张独一无二的桌子上还摆满同学们的爱心。有些同学带来了家中养殖甚久的盘栽,有些同学拿来了花色斑斓的小鱼,有些同学还特地去花鸟市场买来鱼缸,还有些同学带来了在海边捡到的贝壳。这充满爱心的小小生物角别的班会有吗?我想不会有。

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黑板上那个红红大大的静字。它被贴在黑板的右上角,特别显眼。它和生物角不同的是,它可不是来给同学们观赏的,而是让同学们在学习中能够静下心来。数学程老师在三年级时曾对同学们说过:“青出于蓝而胜蓝,旁边的争是指学习的竞争。”在学习中如果做不到静,那么学习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所以,“静”在学习中必不可少。而别的班同样也没有这个静字。

这就是我们这个别致的教室!与众不同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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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闻大求真观后感2024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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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新闻大求真》的短片,讲的是关于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节目。

看完这个短片我知道了如果发生紧急事情,大家不要像蜜蜂一样蜂拥而上,不要急,以免发生踩踏事件。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头部和胸部。

遇到红灯时,绝对不能走。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一定要记住。以免像鲁贝贝一样发生危险。

不能把一些不能吃的东西放到嘴巴里,以免像鲁贝贝一样。如果严重的话,还会发生

窒息的危险。不能玩火,不能玩油,不能像鲁贝贝一样把自己烫伤。不能爬 高,爬高会掉下来,一免发生生命危险。

看完安全教育的短片后,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时时刻刻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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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闻事件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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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我校为了迎接妇女们的节日----《三八妇女节》,特意设置了活动“制作贺卡比赛”,以表示对妈妈们的敬意,同学们纷纷参加了活动。

当天下午,同学们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纷纷动手制作贺卡。

同学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画出心中对妈妈最美好的祝福,看来同学们都很爱他们的妈妈,都希望妈妈得到快乐,现在终于有了一次能向妈妈表现的机会,他们自然很高兴,都认认真真的去做这张贺卡。有的同学以外表吸引人的注意;有的同学以颜色吸引人的注意;有的同学以话语吸引人的注意……

这贺卡装满了同学们对妈妈的浓浓厚爱和深深的敬意,愿妈妈们幸福。快乐。健康!

拓展

一、新闻的定义:新闻是用概括性的叙述方式,简明扼要的文字,迅速及时地报道国内外具有新闻价值的新近发生的事实的一种新闻文体。

二、新闻的结构:

1.标题

2.导语(副标题):是一句话或一段话,是新闻当中最有价值最核心的事实概括

3.主体:是对导语的展开补充

4.背景:是新闻的历史情况和坏境条件

5.结语:是最后一句话或一段话,具有启发与激励性的语言

三、需要注意事项:

①精心拟定标题。标题要能准确地反映消息报道的主要事实和中心意思,给人以启示。标题要力求简洁、概括、凝炼,以精炼的文字概括消息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使人一目了然。

②导语明确。要用一句话或一段话写出消息的主要事实,一般告诉读者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单位)、什么事以及事情的经过或结果。

③主体部分要具体充实,用事实说话,不能虚构或夸张。消息的记叙不要求详尽地展开事件的情节或细节,只是简明扼要、精炼概括地记叙事实的轮廓和梗概。主体部分还必须注意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内容充实、生动形象。

④有时可根据情况省略导语或背景或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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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参观物业小区观后感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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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号下午,天气很好,为我们的参观一行大行方便。在参观了两个小区后发觉有几个方面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一、前台的人员配置

客服接待人员和财务收费人员分工明确,在专业方面、时间方面都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保证,使前台的办事效率、业主的满意度都会有很大的提高。

二、社区文化方面

文化氛围的侧重方面,应从目前注重活动的层面向注重文化情调、氛围的方面转变。我们的活动一般是活动完毕后,就已经告一段落,而活动后的影响反而忽略了,只是把活动以快报的形式向公司反馈,而没有向业主公布。也就是说,活动的影响不够大、时间不够长,若将活动过程中的精华所在以展板的形式向业主公布,给没有参加活动的业主朋友带去吸引和悬念。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意义还在继续。

三、组织架构

在管理处公示了所有的客服人员与班长级以上的人员的相片与职位说明,整个组织架构比较详细。

由于时间关系,所了解的大多是表面的事项,至于一些深入的问题,如投诉的处理方面,客服人员的服务方式、内容等都没有时间深入了解,以后有机会再参观应想办法获取这些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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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秋天的小区学生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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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小区秋天是最美丽的。

走在林荫小道上感觉特别凉爽,美丽的菊花仙子欣然怒放,迎着秋风随风摆动,千姿百态,有的穿上了红色的舞衣,跳着欢快的舞蹈,有的披上白色的纱裙,像个美丽的新娘子,还有的穿上金色的盛装,像一个个骄傲的小公主去参加舞会......小路的两旁,种着许多桂树,淡雅的桂花黄黄的,发出一阵阵浓浓的香气,秋风吹来,让人感觉心旷神怡。远处的银杏叶随风飘落,像一只只金色的蝴蝶,顽皮的小朋友追着落叶,小区里发出阵阵笑声。清洁工在认真的清扫着落叶,我来到树下,挑选着完整的叶子,放在书里做成书签,我想把美丽的秋天收藏在书里。许多叶子飘落下来把树下围成了一个金色的小圈,踩在上面软软的,像踩在金色的地毯上。满地的黄叶像许多金色的小喇叭,仿佛告诉人们:“秋天来了,秋天来了。”

秋天的小区真美呀!那迷人的景色让人依依不舍,流连忘返, 我爱秋天的小区。

[描写秋天的小区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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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文700字:为小区扫雪真自豪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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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08年寒假里的一天, 早上醒来, 我从阳台上往下一看, 啊, 连着下了几天的大雪终于停了, 可是小区里的道路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积雪。 这么厚的雪,如果不扫掉很快就会结成冰。人们出去不是很容易摔倒吗 车辆行驶也容易打滑, 前几天我就亲眼看到一辆面包车因为路滑撞倒了路边的防护栏, 那多危险啊! 得赶紧把雪扫掉啊! 于是,我就急急忙忙地拉着爸爸妈妈,带着铲子和铁桶,出门扫雪

到了外面,才发现原来已经有人已经在楼下开始扫雪了。 楼道的居民小组长一家来了, 居委会的爷爷奶奶们来了, 小朋友们也来了,他们都在认真地扫着雪呢。他们有的拿着笤帚,把雪扫到簸萁里,有的挥着铁锹,铲起地面上的冰块,装上小车;有的推着小车,把冰雪运到路边……看着他们干得那么起劲,我忍不住地催促道:“爸爸妈妈,我们也快点一起扫吧!”,于是,我们全家也投入到了扫雪的队伍中。

只见爸爸挥着铲子,左一下,右一下,在前面杀出一条“雪”路,我和妈妈拎着铁桶紧随其后。爸爸用铲子把雪铲到铁桶里,我和妈妈负责把装满雪的铁桶运到路边,把雪倒在绿化带上,堆在一起。

雪后的天气格外地冷。 我的鼻子马上就冻得通红, 厚厚的积雪从旅游鞋的鞋帮里渗进去,脚上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渐渐的,双脚变得麻木了。可是,看到大家都在热火朝天地干着,我仿佛也忘记了寒冷。

铲着铲着,爸爸突然停下来了,我们发现脚下的地面上的积雪被铲掉后,下面还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原来这里的地面不平,凹下的地方已经积水成冰了。 铲子铲上去就打滑, 怎么也铲不掉。 爸爸皱了皱眉头,想了想, 只见他把铲子竖起来,垂直地向下, 一下一下地凿着冰面,冰面上出现了一道道的白印, 可还是很难把冰打碎,怎么办呢 这时,我突然想到以前曾经在电视里看到别人用大铁锤来敲碎大块的冰块。于是,我跑回家去,取来了大榔头和凿子。爸爸笑着接过工具,说:看不出, 你这小家伙还真机灵。这下,我就不信对付不了这顽固的家伙!”说着,爸爸抡起手中的榔头, 嘿呀嘿呀地对准冰面砸了起来。碰到冰特别厚的地方,还用凿子凿。 终于,顽固的坚冰被砸开了。

随着到路边的雪堆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一条条干净的道路出现了。 很快,在大家的努力下,小区的主要道路上的积雪都被清除干净了, 看着进出小区的车辆在我们扫完的道路上平稳地驶过, 我的心里自豪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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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区的保安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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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们的小区保安,与其说是保安,不如说是进入更年期的中年大叔。他有一张小而圆的脸,黑豆般的小眼睛,圆头鼻子下满嘴的胡渣,嘴巴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就像易怒的野兽,时不时就向跑到他身边的小孩子吼两下,声音沙哑,又刺耳。因此,他在我们小区孩子口中,他是“凶狠”、“讨厌”的代名词。

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在小区门口附近打闹,突然一声狗吠传入我们耳边,我们吓了一跳,只见一只斑点狗向我们飞快地跑过来。我们正想逃命,不知谁大喊了一声:“不要动”,一个熟悉身影窜了出来,眼疾手快地抓住狗脖子上的绳子,并把狗绳系在门口前的柱子上。我们看清楚了,是那个“凶狠”保安,还没等我们道谢,他就吼道:“快进小区,不要乱走”,虽然被他教育了一番,但这次和以往不一样,心里暖暖的。

还有一次,我去小区门口买早餐。回去时,外面已是倾盆大雨。我一路跑到小区门口,后悔到:我为什么不带雨伞?到了门口,我便听见有人叫我,并向我招手。我没多想,只是看见有地方躲雨,就一个箭步跑了过去。这时,我已被淋成落汤鸡。当听到熟悉的声音时,我吓了一跳,是“凶狠”保安。我不敢直视他的脸,低着头好半天。他挠挠头说:“你先在这儿躲躲雨吧,保安亭开了暖气。”他意外的温柔让我吃了一惊,这时的他与平时大吼大叫的他很难相匹配。

他坐了下来,同时也让我坐下。顿时我的脑子里像是装了本《十万个为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保安,他笑了笑,和蔼的说:“嘿,我没那么凶,可不凶又怎能让孩子们乖乖听话呢。”我非常不解,之后他便告诉我,他吓小孩子是为了不让她们出去,以防被野猫野狗咬伤。听完后,我的脸像一个大苹果。

临走前,他给了我一把雨伞,说还有点小雨,让我别淋湿了。我感激地点点头,走在路上时,回头看,仿佛还有个人向我招手。

他,是我们小区的保安,与其说是保安,不如说是为他人着想的和蔼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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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新闻写作指导:时事评论怎么写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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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体裁。与其他言论一样,由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组成,具有政策性、针对性、准确性。立意新颖,论述精当,文采斐然。

1、展开话题:说说你对这件事的观点。

2、分析这件事对社会、对人们、对自然等的影响 。

3、提出建议或希望。

(1)按评论对象的内容分类:有政治评论、军事评论、经济评论、社会评论、文教评论、国际评论。

(2)按评论的解说型评论性质功用分类,有论、鼓舞型评论、批评型评论、论战型评论等。

(3)按评论写作论述的角度分类,有立论性评论、驳论性评论、阐述性评论、解释性评论、提示性评论。

(4)按评论的形式分类,有社论、编辑文章、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思想评论、专栏评论、新闻述评、论文、漫谈、专论、杂感等

时事评论的写作:

第一,要注重针对性。需要文明回答的主要思想,解决的实际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具体的科学的分析,实事求是地给予说明、回答和指导

第二,论点要新鲜。就一篇评论而言,论点是观点。是灵魂。论点不新鲜,或者和报纸上或网络上发表过的相雷同,读者看了开头就兴味索然,不想看下去了。

第三,论据要有典型性,具有说服力。评论的论据,就是用来阐明论点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论据,既是论点的依据,又是评论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因此,精心挑选作为论据的事实,至关重要。

第四,说理要有深度。写评论,要在说理上下功夫。一篇评论,说理有无深度,往往关系到它的成败。

此外,评论写作还要注意写得平易近人,力避老话套话,力求有点文采,使评论写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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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二新闻优秀学生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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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凤凰早班车……”每一个清晨的开始,我都是在《凤凰早班车》中度过的。

处于我们这个花季年龄的少男少女们,大多都喜欢微妙的青春故事,迷恋罗志祥的《小丑鱼》,贪恋周杰伦的《飘移》。至于许多同学们沉溺于青春偶像剧也就更不足为奇了。而我,在这方面却显得有点“孤陋寡闻”,同学们讨厌的新闻反而成了我的最爱,新闻能使我了解我们广东的发展情况,乃至中国,世界的经济情况。

每天晚上七点钟播放的中央新闻,虽然我没有时间看,可我有空就会下载来看,从中,我了解到了神州六号的伟大,看到我们国家的繁荣昌盛,感受到世界发展的速度之快。同时,我也能看到中国外交关系的风云变化,更能看见老百姓的平凡故事,烈士的丰功伟绩。

体育新闻,是我的最爱。每当我看到张怡宁与王楠的一次次对战,我的心弦被拨动了,她们的拼搏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看到中国女排在陈忠和教练的训练下,一次次地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我再一次感受到团结的力量;看到中国跳水队的辉煌历史,不禁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凤凰早班车,也是我的喜爱之一。它早上的报导,各国之间的战情,把我带入了思维的空间,于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各式各样的新闻,只要你认真去看,你都能悟出点什么来。关注新闻吧,它更能够扩展你的视野,充实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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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闻大求真的优秀观后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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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随着进代社会的发展,学生的安全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认识无法提高,小学中学生安全问题更是令人担忧。生命是短暂的,人活一世不过区区几十年,难道就让生命在这世上白走一遭?这当然不是我们小学中学生想要的人生。

通过对此篇的认真观看学习,同学们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高安全认识,在每个同学心的地位,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为了让全体同学深刻的感受到安全意义所在,了解用血泪写出的“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的警句。

【异物卡喉怎抢救】儿童发生异物卡喉的情况时,若卡在气管,父母可以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具体操作如下:站立在孩子背后,双手放于孩子肚脐和胸骨间,一手握拳,另一手包住拳头;双臂用力收紧,瞬间按压孩子胸部;持续几次挤按,直到气管阻塞解除。而如果是卡在了食道,则应该立即就医。

【交通事故怎避免】有数据显示:每5名儿童道路交通受害者中就有1名丧生。应该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对儿童造成伤害呢?第一就是儿童要加强交通安全认识,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注意红绿灯和两边的车辆。而成年人也要注意在学校附近开车放慢速度,给12岁以下的儿童都要使用安全凳子,系好安全带。

【踩踏的事故怎自救】在拥挤的人群中前进时,一旦摔倒,立即站起。如果摔倒后无法移动,这时候切记要护住头部,保持侧卧双手抱头,蜷缩膝盖至胸前。不要俯卧和仰卧。这个姿势除了保护好了自己的头部,也给胸腔留住了安全的空间。

【踩踏的事故怎预防】人群较为拥挤时,应立即选择离开。一旦你已经被人流裹挟,无法控制前进方向时,切记不要停下,不要硬挤,要一边顺着人流同步前进,一边向前进方向的侧方移动,直至移出人群。前进时,腿微微的弯起来,两手交叉,肘关节朝外,这个动作能有效的保护自己胸腔不被挤压,维持正常呼吸。

小学中学生是含苞欲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的依靠,如果成为意外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那么谁来支撑这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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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区环境作文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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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区很安静,也很美丽。

走进我的小区,你会看见几棵高大的枫树,红红的枫叶像我们的手掌,在风中舞蹈,那时一点声音也没有,偶尔有几只小鸟在天空一边飞一边叫。往前走一点,一个大广场出现在你眼前。

我们可以在这里骑车、打网球、打羽毛球……

我们小区种了许多棵树,有桃树,有柳树,有枫树,有松树,还有很多叫不出名字的树。

小区的地面上铺着各种各样的石头,有的是鹅卵石,有的是五颜六色的石头,有的是坑坑洼洼的石头。

小区里有两个小池塘,两个大池塘,更稀奇的是:小池塘里用小石头摆出了四个大字“欢度佳节”,好像在说:“春节到来了!”。

这就是我的小区,一个既安静有美丽的小区,我以后要让这个小区更美丽、更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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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区的变化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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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这一点从我们小区就可以看出来了。

比如说建筑吧!以前的房子是又破又矮,而且电话没有,电脑没有,电冰箱没有,电视机没有……但现在不一样了,经济发达了,电话、电冰箱、电视机等都有了,房子也变得又高又漂亮了,而且城市变得干净美丽了,高楼大厦亭亭玉立,看上去仿佛是一个个训练有素的士兵,站得笔直。

再说说生活吧!社区里人们的家庭条件好了,人们穿得好了,夏天穿着美丽的中裤,漂亮的裙子,冬天穿着时髦的棉袄,春秋穿着好看的衬衫。以前,只能穿些破衣服。人们现在吃得也好了,每天吃鱼吃肉,早上一杯牛奶,一两只鸡蛋,还要几片面包,休息时,有水果,什么苹果、梨、西瓜……真是应有尽有。可是,最让人感到快乐的还不止这些呢!我们的社区还划出了许多的绿化带,地表披上了地毯般的青青草坪,还稀稀落落地植着月季、桂花,每到金秋时节,总有阵阵清香飘散开来,吸引我们去嬉戏,也放慢了不少行人的步伐。

我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可是,我还有一点小小的愿望:像我们住在高楼里,只想着我明天穿什么,要什么,不知道农民伯伯辛不辛苦,累不累,农民伯伯吃的是什么。

希望我们的小区能够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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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闻稿件应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

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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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件基本要素之一:新闻事件具有能够满足读者好奇心的特征。

上学的时候,老师们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新闻定义通俗点讲,就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是新闻”。老师讲完了,大家就在教室里哄堂大笑起来。现在想想,其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咬狗”式的新闻也很多。比如说,现在众多的媒体炒作、明星包装等等,你骂我,我骂你,似乎很热闹,但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与前面所说的“人咬狗是新闻”的调侃也差不了太多。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我们在这里不能分析得太深刻了,否则就有可能出政治问题了。但是,之所以提起这些,是因为它充分说明了新闻选题的侧重点,就是应该在“创新特征”上下功夫。你想报道的事件它必须得有点新意,能够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理。

在我们现实工作中,我们可以把新闻性理解成工作中的创新性,即我们所做的工作是独一无二的,是可以让大家感到眼前一亮的。比如说,人口计生委搞了一个性科学教育基地,这对于性观念保守的中国社会来说,就是一件具有很强创新特征的工作。围绕这样的一个选题做文章,就非常符合新闻事件能够满足读者好奇的特征。

在北京的各家媒体中,社会新闻这一块,这样的稿件是占了绝对多数的。但是,在我们结合工作搞报道的过程中,这样的稿件却是相对较少的。

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之二:新闻事件具有典型性特征。

典型报道对于非专业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来说,有一定的难度,但它却是我们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时必须掌握的。因此,对新闻的典型性特征,我就稍详细点讲。

具有典型性特征的新闻稿件是北京日报、京郊日报、中国人口报等我们所要面对主要媒体的重要刊载内容。这类稿件大约占上述报纸用稿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前段时间我和我们刘凤婷处长给咱们石景山区写的“让爱与阳光同在”一稿,就属于典型报道。2006年,全国上下都在开展关爱流动女孩行动,咱们石景山区和全市、全国的其它地方比,比他们搞得好,咱们就是典型,写咱们怎么开展关爱流动女孩行动的稿件,就属典型报道。因此,对典型报道可以简单作这样的理解:即典型报道就是百里挑一树典型。

大家都在做同样的工作,谁做得好,谁就是典型。如刚才我们说的关爱流动女孩行动,我们做的工作是全国都在做的,但我们做得比别人好,做得有特色,做得有成效,因此,我们石景山就是这方面工作的典型。

谁做了大家都想做但基本上都没做好的事情,谁就是典型。学雷锋做好事,拾金不昧,把工作当事业干,做出一番让大家刮目相看的工作业绩来,等等。这些都是大家想要做到的,但是真正做好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却是十分地不容易,因此,谁做到了,谁就有可能就是典型。

谁做了与当前的宣传教育主题有着密切关联的事情,也可以作为特殊情况,成为一个特定时间段的典型。比如,当前全国人口计生系统都在学习中央的新“决定”,哪个单位哪个人在学习活动中有创新,有成效,谁就有可能成为这一较短时间内的典型。

把上述的一些典型的工作或事迹报道出去,就是通常意义上所称的典型报道。

典型报道的一个容易产生的错误理解,就是把一般的好人好事或者履行应尽的职责或任务当做新闻事件来报道。

比如某某某帮某老人解决了一个什么困难之类的。这种事迹是否是新闻,必须要看是否具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此类事件是否与当前的宣传主题有较强的关联;二是当事人做这件事是不是轻易就可以实现的。比如,近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连续播出了多位普通百姓学雷锋做好事的新闻,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与建立和谐社会、关心弱势群体有着密切联系。

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之三:新闻事件具有指导性特征。

与新闻事件的典型性特征相比,新闻事件的指导性特征既需要具有典型性特征,还要具有可推广、借鉴的特征。也就是说,指导性特征是建立在典型性特征之上,并高于典型性特征。

具有这一特征的稿件是党报党刊用稿率最多的,大约要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在中国人口报的头版、二版,更是占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但是在北青、北晚、法晚等以发行量为办报目标的报纸,这类稿件就只占不到百分之二十,而且这部分稿件还都是政府指令性稿件,不登不行。如果让报纸自行选择,他们可能一篇都不登。他们的选择只能是围绕事件的新闻性与焦点性来做。因此,下面我们就接着说一说

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之四:新闻事件具有焦点性特征。

任何优秀的新闻稿件,都肯定有焦点性特征的存在。焦点性特征明显的稿件,是所有新闻媒体所追寻的稿件。

比如说,两会中的《物权法》通过审议,很多报刊都用了专版、专刊来报道,就是因为它是大众眼里的焦点事件。还有一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非常精典的事件,充分说明了新闻事件焦点性特征的重要性,那就是在中央颁布新决定后,各级人口计生组织都利用当地新闻媒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新闻宣传工作,但很快大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应邀来采访的记者对新决定的主要内容并不关心,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生育指标有没有放宽,富人超生有什么特殊处罚措施,等等。这种看似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出现,却是新闻的焦点性特征的强烈表现。因此,如果我们在新闻素材的选择上,能够敏锐地抓住新闻事件的焦点性特征,把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事件及时地报道出来,就一定能撰写出优秀的新闻稿件。

上述四个要素可以独立存在,即只要拥有其中一个要素,就是一篇完整意义的新闻稿件;也可以二个要素或三四个要素同时存在,同时存在的要素越多,新闻稿件的价值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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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闻大求真防火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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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湖南卫视的安全教育节目《新闻大求真》,学到了不少知识。平时我们要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懂得逃生的技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让小孩也从小树立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然,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大家庭负责。

一、家庭防火

防火意识不能少,家里电器要定期检查安全情况,用电不能超负荷;家庭厨房炉具要定期更换,不能家中没人时炉子还在工作,家中要配备家用灭火器。平时走廊、楼道不要堆放杂物,以免挡住逃生道路。

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用毛巾或者湿被子捂住嘴跟鼻子从逃生通道逃走。在户外安全地方打119报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吝啬财物,住在高层的不能盲目跳窗。

二、公共场所防火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不能吸烟,禁止玩火,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在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要弯下腰顺着安全出口位置逃生,不能坐电梯以防困在电梯内。不能随便的从高层窗户跳下,可以用逃生绳从窗口慢慢下落。并在户外安全位置及时打119报警电话,报警时一定把位置说清楚。

在公共汽车上发生火灾时首先打开车门逃生,或者用逃生锤击破玻璃逃生,或者从通风天窗逃生。

三、学会自救措施

火灾时不能盲目跳窗,吝啬财物!要懂得一些灭火自救的方法:隔离灭火法、窒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抑制灭火法、安全疏散,逃生自救。要及时打119报警电话,报警时准确说出火灾地址,必要时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免找不到位置而耽误了救火时机。

火势小,可以逃到空地上,不要依恋财物,不然损失会更大。在逃离时不能大声呼救,否则会吸入有毒气体。在逃离时应先用湿毛巾或湿被子捂住口鼻,尽量趴底身体再向空地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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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小区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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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万物复苏,小花园内的植物们也睡醒了觉。早晨,周围是那么宁静,偶尔看见有几位居民出来跑步的身影。薄薄的晨雾像小姑娘的轻纱笼罩着花园。几棵高大的树隐隐地呈现在着薄雾中。整个景色是那样温馨和幽美。清新的空气,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好像还有一些神秘?

漫步着花园,湿润的泥土味扑鼻而来。园内的小花上缀满了晶莹的露珠,如同一颗颗发光的宝石,摇摇欲坠,让花儿更显得娇小、可爱了。以前弯着腰的小树,如今长成了挺立高大的参天大树,为人们遮阳,为人们服务。哎哟,对不起,小草,我没看见你。花儿脚下的小草,虽然有些不值一提,但是,他勇敢坚强,顽强的生命力是多么让人佩服!就像白居易的《草》: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不就是赞扬小草顽强的生命力吗?

夏天,火热的太阳炙烤这大地,而花园内的大树一点也不怕热,继续为人们遮阳,像一位位坚强的士兵,时刻守卫着花园。小草还是挺着腰板,不时和其它的植物聊聊天,还蛮快乐。可是小花有一些微微垂头,像是有点累了,这对她们来说,是一个可怕的征兆,因为,她们即将就要枯萎……

秋天,黄色的叶子铺满大地,给大地免费制造了一个黄色地毯。花儿,以枯萎,只有菊花还穿着美丽的衣裳,别的花儿只能羡慕而嫉妒地看着菊花,不时唉声叹气。小草也没多少好的了,只好羞愧地低下了头。树上也剩下几片金黄的叶子,只有松树还是一棵绿色的外套。

冬天,雪像顽皮的小孩跳着舞飘了下来,大地马上换上了一套雪白的衬衫。孩子们跑出来堆雪人,打雪仗,观察雪,好一派快乐的景象!这时候,花园再不是植物的天地,而是孩子们玩耍的天地了。

听听,小区内的这个花园多么美丽!她是多么迷人,她是多么讨人喜爱!她是一些植物的母亲。也是我们孩子最喜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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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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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第二天晚上,我收看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这是一个安全教育节目,我深受教育,感触颇深。

节目开始先介绍了一个游戏,意思是从现场随机抽选5名小观众来做一个游戏,与大力士比拼力气。首先,同学们注意上去推隔在中间的透明板,并且上面还有压力读数。第一次,同学们的压力读数是127千克。接着,主持人让同学们一起冲向大力士推,这次的压力大得惊人,达到了627千克,使大力士主持人都支撑不住了。原来,这个游戏就是模拟身边的一些现象。

第二个游戏是模拟踩踏事件时的保护气球大战。主持人们分成两队,红队和蓝队。让他们保护住自己的气球。蓝队的保护气球方法是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红队的方法使用双手支撑保护住气球。游戏刚开始,两队还势均力敌,没过一会,红队的两位选手的双手就开始颤抖,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只听“彭”的一声,红队的气球破了。所以,蓝队的方法是对的。这个游戏告诉我们遇到踩踏事件时要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节目最后,以真人鲁贝贝为主角演绎了一个宣传片。它让我知道在我们看似日常的平静生活中,随时都存在着这些安全隐患

通过对此片的认真观看学习,我们意识到,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条文规定的各种要求,避免交通事故的根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每一角落里,都潜伏着许多不安全的因素,生命是宝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有时,只要你稍不留意,它就会遇到危险,受到威胁。要知道,每天因事故身亡的小学生就有上百个了,这沾满血腥的数字不只是数字那么简单,那是一条条有血有肉的生命啊!一棵刚发芽的种子却瞬间被毁灭了,所有希望都破碎了,所有一切都消失了,这宝贵的生命之火才燃起了多久啊!这生命的花季才持续多久啊!这血的教训时刻警惕着我们:安全是生命的前题,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我们身边也有过许多不幸的事情发生,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处理不好,缺乏安全意识,就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所以,我们要重视安全,了解更多的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

这个安全教育节目使我受益匪浅,可以提高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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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闻的写作格式

全文共 4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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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这是目前最被认可的一种新闻定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闻的写作格式,欢迎阅读。

一、标题

标题是新闻的眼睛,一则好的新闻,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标题。精心制作标题犹如“画龙点睛”,它既要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又要醒目、新颖、有趣味。这样才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增强阅读的兴趣。

新闻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多行标题。主要是三行标题,由引题、正题和副题组成。引题也称眉题,它的作用是介绍背景,烘托气氛,引出正题。正题也称主题,它的作用是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或点明新闻的中心思想。副题也称子题,它的作用是介绍与正题有关的情况,补充正题,如点明意义,指出结果等。例如:

44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齐聚亚的斯亚贝巴

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举行

温家宝和10余位非洲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式

2.双行标题。是由引题、正题或正题、副题组成。正题一般都有实质的内容,因此也称实题;副题和引题一般是对气氛的烘托、意义的阐述,因此又称虚题。双行标题一般是虚实结合、彼此呼应、互为补充的。例如:

枪声骂声传媒声 声声应和 股价汇价石油价 价价波动

萨达姆被捕搅动全球市场

再如:

让造林与造纸牵起手来

――关于加快中国造纸工业发展的思考

3.单行标题。单行标题指只有正题的标题。这种标题要求突出主题,简明、醒目。例如:

让信息技术惠及全人类

新闻标题写作的要求是:

1.准确。即标题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概括出新闻的内容、精神和实质。

2.生动。即在准确的基础上,尽量突出内容和表达方式上的生动活泼,以吸引读者。

3.新颖。“新”是新闻的一个基本要求,不新不足以成为新闻。标题要善于突出新事物、新方向,抓住最具新闻价值的问题。

二、导语

导语,是新闻开头的第一句话或第一个自然段。通常用简明的文字概括介绍新闻的主要内容,揭示新闻的主题,使读者对新闻内容先有一个总的概念。

导语的作用非常重要。新闻是否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语写作的成功与否,所以写新闻要把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放在导语中。“倒金字塔”结构,是新闻的基本格式。所谓“倒金字塔”,就是以重要性

递减的顺序来安排新闻中的各项事实,即把最重要的事实放在最前边,次重要的事实放在第二位,以此类推。导语,就是这个“倒金字塔”的最上面一层事实。

新闻导语的写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叙述式。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它是把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最有吸引力的事实,高度概括地加以叙述。如:

12月22日,作为2003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主要的两场主题研讨活动之一的专家论坛,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300名来自全国主要会展城市、会展举办单位、会展服务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的代表,在这里倾听8位业内资深专家的演讲,并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4日《推动会展企业和城市发展战略准确定位》)

2.描写式。对某一个富有特色的事实和一个有意义的侧面,用简明的语言进行描写,给读者以鲜明的印象。如:

棕黄色颇具古典意味的橡木酒桶,灰白的欧式风情的酒堡,浅绿的充满梦幻色彩的葡萄园--这是河北省昌黎县耿庄村农民耿学刚新建的耿氏酒堡产品标签上的图案。……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3日《酒类行规为一农民改写》)

3.评论式。对报道的事实进行简洁、精辟的评论,以揭示事物的性质和作用,引起读者重视。如:

2003年即将过去,人们在盘点欧盟一年的收成时,有喜悦,但更多的却是惆怅。喜的是欧盟东扩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愁的是欧元区的经济一直不见起色。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6日《欧盟 一分喜悦难掩惆怅几许》)

4.结论式。将新闻事实的结论,在开头部分写出来,开门见山,反映事实的意义。如:

辞旧迎新之际,随着勉(县)宁(强)高速公路提前通车,陕西省成为西北第一、西部第二个突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00公里的省份。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3日《陕西千里高速铺坦途》)

5.提问式。用提问的方式引出新闻报道的事实,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如:

经济大省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广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提出切实做到六个“更加注重”,努力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4日《广东六个“更加注重”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6.引语式。引用与新闻有关的诗句、格言等

,以增强导语的生动性。如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从草原来到天安门广场,高举金杯把赞歌唱。”一首首曾伴随和影响几代人成长的经典歌曲,今晚在北京音乐厅再度响起,依旧深深地打动了全场观众的心。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10月7日)

拟写导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1.不能与标题重复。导语与标题的作用有些接近,但标题是概括全文的精神实质,而导语是标题的扩展,要用事实说话。

2.为后文留下余地。导语固然是全文的精华,但也不能把话说尽;导语可以包含背景材料,但尽可能简略,留待下文去交待。好的导语能使新闻主体部分很自然地展开,为后面的行文提供方便。

3.各要素的组合原则。新闻中的五个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或为什么,简称五个“W”。后面再加上一个“H”,即怎样、如何,可理解为结果的意思。五“W”及“H”,每项都有可能进入导语,关键是看哪一项更具有新闻价值。如果新闻人物为社会所熟悉,在该新闻中特别重要,则应以“人”为先导。以此类推。

4.要用事实,忌空泛。新闻要言之有物,导语更应有具体的事实。初学写作者,尤其要注意避免用空洞的语言、抽象的概念和流行的口号写作新闻的导语,要用新鲜的事实来说话。

5.语言要简洁。新闻本身即要求语言简洁,新闻导语更要逐字逐句推敲,做到字字珠玑,一字不可移易。

三、主体

导语之后,就是主体。它是新闻的主干部分,是用充分的、具体的事实材料,对新闻的内容作具体全面的阐述,以体现全文的主题。

新闻的导语已经点明了新闻的主题,主体部分对新闻主题的表述、发挥,实质上就是对导语内容的展开与补充,以使导语中提到的各个事实更加清晰,使五个“W”和一个“H”更加明确。

新闻主体的结构一般有三种:

1.时序结构。就是按照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安排层次。这种结构可以使读者对事件的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有一个鲜明、完整的印象。如例文《引滦工程昨日全线试通水》一文,以时间为序,从上午“10时整”写到“晚8时”为止。

2..逻辑结构。就是根据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或逻辑关系,如因果关系、并列关系、主次关系等来组织安排层次。如例文《欧洲央行为何听任欧元升值》一文,以逻辑为序,从美元贬值、欧元升值的原因,写到如何防止该事态继续扩大的方法。

3.时序与逻辑二者兼有的结构。对主体的写作,要

求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内容充实、紧扣主题;注意剪裁、详略得当;简洁明确、生动活泼等。

四、背景

背景就是新闻事件产生的历史环境、客观条件以及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除简迅以外,一般的新闻都要交待背景。背景的作用是使读者更好、更准确地理解新闻内容,使新闻更充实饱满,生动活泼,主题更加深化。

背景不是单独的组成部分,也无固定位置,所以不能把背景看成是新闻结构的一个独立层次。背景材料可以一次性交待,也可以分散穿插在导语、主体、结尾几个部位,一般出现在导语和主体中。背景材料是新闻的从属部分,因此不宜过多,否则就会喧宾夺主。

常用的背景材料有三种:

1.对比性材料。对人物或事物的正反、今昔进行对比,在比较中突出其重要意义。例如《商办工业异军突起》这篇新闻的导语中写到:“昔日以设施简陋、前店后厂的小作坊形象出现的商办工业,如今年总产值达1200多亿元,其中商办食品工业占全国整个食品工业产值的第一位……”这里“昔日……”就是一条对比性背景材料,如果没有这个背景也就谈不上“异军突起”。

2.说明性材料。即对所报道的事实中有关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物质基础、社会环境做出介绍与描述。例如一篇报道山东省栖霞县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的新闻中这样写到:“栖霞县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共有大小山头岭背3650个,总面积306.7万亩;山滩、水面、村庄占209万亩,发展多种经营的条件是较好的。但是过去片面抓粮食,多种经营停滞不前。县委为领导农民尽快致富,确定在继续抓好粮田生产的同时,向山滩水面进军,发展多种经营。”这段背景材料重在说明栖霞县的地理条件、生产基础及领导的决心,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栖霞县的生产经验。

3.注释性材料。即对新闻报道中涉及的概念、原理及名词、术语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新闻中的有关内容。例如《商洛订单劳务让民工放心》这篇新闻的开头写到:“12月13日,陕西商洛市40名合同制民工从商洛起程,踏上南下打工的旅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40名民工对往哪里去,干什么,挣多少钱心里早已有了底,因为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替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民工们称这叫‘订单’劳务。”在这段文字中,注释了什么叫“订单劳务”,方便了读者对新闻内容的正确理解。

五、结尾

结尾又称结语,是新闻的最后一句话或一段话。

结尾的作用或收束全文,深化主题;或说明结果,指明意义;或指出发展趋势、展示未来;也有的言之已尽,没有结尾。

结尾的写法有以下几种:

1.小结式。对所报道的事实或意义作简要概括,以突出重点,加深印象。如:

总之,大众了解货币市场基金还需要一个过程,基金管理公司和监管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及货币市场基金本身作用等方面的原因,货币市场基金的出台虽会对我国的居民储蓄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出现“储蓄大搬家”的情况。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担心储蓄搬家 我看大可不必!》)

2.启发式。在讲完主要事实后,用启发的语言给读者留下思考的余地。如:

看着厂区内堆积如山的麦草和滚滚流淌的黑水,人们不禁要问:卫运河何日能变清?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0日《卫运河水何日清》)

3.激励式。用激情的语言,激发读者的热情。如:

百年轮回,沧桑巨变。奔腾的珠江水见证了这120年的岁月,春花秋实的白云山聆听了电信人的笑声。广州电信正以其独有的魅力日趋走向成熟,以更强的实力、更新的面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华南现代通信中心,实现几代电信人的梦想!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世纪寻梦》)

4.意义式。指明新闻的重大意义。如:

访问是短暂的,但友谊是长存的。中国有一句古诗:“结交一言重,相期千里至。”这次,温家宝总理的美国之行,促进了中美友好,增进了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了解,推动了两国建设性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加强合作 互利双赢》)

5.展望式。在报道完主要事实后,进一步指出事情发展的必然趋势或必然结果。如:

据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经将上市日程安排在明年初,还有不少保险公司将目标定在国内的A股市场。通过更为透明和规范的动作,中国保险业必将进入更快速的良性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国际风云测试我保险业虚实》)

6.号召式。根据报道的事实提出具有号召性的意见,激励读者为实现某一目标而行动。如:

他(温家宝)说:今天,人类正处在社会急剧大变动的时代,回溯源头,传承命脉,相互学习,开拓创新,是各国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明智选择。我呼吁,让我们共同以智慧和力量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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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闻一则作文3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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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26届“小百灵”歌唱比赛落下帷幕,宇小获得冠军

20xx年3月6日南京市举办了一次“小百灵”杯歌唱比赛。歌唱比赛于3月6日下午4时30分在玄武中专学院会堂中落下帷幕。其中宇花小学在比赛中尤为突出,获得了冠军。

宇花小学歌唱团是一支歌唱方式独特的团队。队员们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受过专业的训练。尤其是校园“小歌星”王宇泽,她以在合唱中领唱的方式,用清脆响亮的歌喉,唱出了合唱所不能达到的效果。王宇泽的歌声使观众和评委们眼前一亮。在听惯了合唱之后,忽然听到了另一种清脆响亮的领唱声,就想吃多了巧克力奶油蛋糕后吃到了同样清甜但很爽口的哈密瓜,让人心旷神怡。为在决赛中以《快乐的小队》这首歌打败琅玡路小学的《okok星期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琅玡路小学歌唱团虽然在决赛中输给了宇花小学歌唱团,但其实与宇花歌唱团只相差0.2分,背后的竞争艰苦可想而知。当之无愧的获得了亚军。

参加这次比赛的共有30支队伍。北京东路小学与小营小学实力都不弱,比分一直互咬着上升。但由于小营小学的刘天悦和季新雨同学在领唱时出现了跑调的现象,而北京东路小学却趁此时分高低音部,把《蹲鱼》的味道表达得淋漓尽致最终,小营小学歌唱团以1分之差输给了北京东路小学合唱团,取得了第四名,北京东路小学获得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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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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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学生身边,有无处不在的危险!它们会给我们的生命带来威胁!如:溺水、车祸、高空跳楼、踩踏事件 ……这些事情都会给我们带来安全隐患!在看过《新闻大求真》之后,我觉得踩踏事件是最可怕的,一起来了解一下。

如果处于人群中,不可以突然蹲下。在20xx年西安海洋馆有这样一起案例!在满满当当的电梯上,有一个男孩突然蹲下,造成多名学生受伤。如果有物品掉落,不可以逆行回头去捡。20xx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正是因为人流逆出,最后造成了摔倒被踩踏。有36人死亡,49人受伤!

出口必须要保持没有杂物。20xx年9月云南昆明明通小学,因为出口有一个海绵垫,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

如果遇到踩踏事故,要两手交叉,腿微微的弯起来。用自己的肘关节对抗力。如果这是你已经摔倒了,那你就要保持侧身双手抱头,蜷缩膝盖到胸腔前,不要仰卧。还有一个小口诀就是:“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胸蜷身体。”要记好这个小口诀哦!

安全隐患在身边,须要谨慎讲安全!踩踏事件虽可怕,要有知识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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